种族主义
为什么言论自由从未平等适用于穆斯林?英国公共讨论中的双重标准
评论 • jacob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42 次浏览 • 2026-06-05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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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在英国种族关系法中的历史是什么?
背景:言论自由的种族化应用是什么?
这是一种将言论自由作为政治工具的现象,常被用于为针对穆斯林及少数群体的种族敌意辩护,同时将反种族主义的批评定性为威权主义或“不懂幽默”,从而掩盖种族等级制度的本质。
摘要
2026年,关于言论自由的辩论在英国持续发酵。Middle East Eye分析指出,该原则常被用作捍卫针对穆斯林言论的“种族剧本”,而非保护民主自由。这种不对称现象揭示了当代英国政治中,谁的言论受到保护、谁的言论被视为威胁的权力本质。
媒体资料
视频说明:Middle East Eye 原文嵌入视频,涉及英国极右翼游行与言论自由争议。
上个月,当数千人打着“团结王国”的旗号在伦敦集会时,公众对这场游行的大部分辩护并非基于否认其伊斯兰恐惧症或反移民言论,而是援引了言论自由的话语。
图片说明:2026年5月16日,极右翼“联合王国”游行的参与者和支持者在伦敦的合影(Justin Tallis/AFP)
支持者和评论员将此次游行描述为爱国关切、民主异议以及公开讨论移民、伊斯兰教和民族认同权利的表达。与此同时,批评意见则经常被斥为试图让普通民众噤声或压制令人不适的真相。
这种模式在英国乃至整个欧洲已变得越来越常见。言论自由的话语不再被用于保护抽象的民主自由;它正越来越多地被用来使种族化的政治形态合法化,同时将反种族主义的批评斥为威权主义。
言论自由不再是一个中立的原则,而更像是作者加文·蒂特利(Gavan Titley)在其著作《言论自由是种族主义吗?》中所描述的那样一种种族剧本:一个将某些形式的种族敌意重构为勇敢陈述真相的框架,同时将种族化少数群体的言论渲染为过激、危险或具有威胁性。
当我们审视穆斯林的政治表达所受到的不同待遇时,这种对比就变得尤为明显。
针对穆斯林的极右翼动员通常以言论自由和国家关切为旗号进行辩护,而穆斯林的行动主义——无论是通过反种族主义组织、对伊斯兰恐惧症的批评,还是对巴勒斯坦的声援——却往往被安全化或被定性为破坏社会团结。
因此,问题不在于言论是否自由,而在于谁的言论受到保护,谁的言论令人恐惧,以及谁的言论被视为对国家本身的威胁。
这一点在英国围绕伊斯兰恐惧症的当代辩论中显而易见。多年来,政客、记者和议员们一直辩称,定义伊斯兰恐惧症会危及言论自由。由英国穆斯林跨党派议会小组制定的该术语定义,主要就是从这个角度受到批评的。与此同时,针对穆斯林的言论却被辩护为合法的评论、讽刺或挑衅。
针对议员尼克·蒂莫西(Nick Timothy)声称大规模穆斯林祈祷构成“统治行为”的言论,要求对其进行调查的呼声,立即被评论员和竞选团体重构为对言论自由的攻击,而非种族化政治修辞的问题。
这种不对称揭示了当代英国言论自由政治中更深层的问题。以言论自由之名反复捍卫的,并非抽象的言论,而是针对穆斯林的种族化言论。
这始终关乎权力;关乎谁有权发言,谁的委屈能被倾听,以及谁的人性得到认可。
这种对言论自由的种族化辩护在英国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长期以来,对抗种族主义的努力一直被斥为缺乏幽默感、过于敏感,或是过度政治正确的典型表现。
在媒体和政治文化中,试图指认种族主义的行为经常被重构,不再被视为对平等的诉求,而是对英国身份、传统和常识本身的攻击。“直抒己见”的话语成为了一种强有力的借口,种族等级制度借此得以维护,而那些挑战这些制度的人则被描绘成真正的威权主义者。
这种模式在1965年、1968年和1976年英国《种族关系法》所遭遇的激烈反对中尤为明显。对这些法律的抵制很少通过公开的种族主义语言来表达。
相反,反对者将反种族主义立法描述为对自由、言论表达和国家价值观的威胁。当工党政府于1965年4月公布《种族关系法案》时,该立法立即引发了争议,保守党人反对他们所认为的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围绕1976年《种族关系法》的辩论更清晰地揭示了这种动态。前议员罗纳德·贝尔(Ronald Bell)是该立法最直言不讳的保守党反对者之一,他将涉及煽动种族仇恨的第69条款描述为“自宗教迫害时代以来对言论或写作自由的最大侵犯”。
正如直接参与起草该立法的法律学者安东尼·莱斯特(Anthony Lester)后来反思的那样,保守党右翼的部分人士将该法案描述为对英国自由和传统的攻击,而非实现种族平等的机制。
这种话语在今天听起来非常熟悉:再一次,核心焦虑并非种族主义本身,而是那些试图监管它的人所表现出的所谓威权主义。
这种对“言论自由”的更广泛辩护并未局限于议会辩论或关于种族仇恨立法的法律纠纷。它深入到了文化领域,在那里,即使是暗示某些笑话、漫画或娱乐形式可能带有种族主义色彩,也往往会遭到愤慨和敌意。挑战此类表现形式的行为,被描绘的不是对种族主义的合法批评,而是过度敏感和不懂英国式幽默的证据。
这种动态在围绕“团结王国”游行的讨论中显而易见,特别是在一段视频流出后:三名白人女性在台上嘲笑穆斯林女性的着装,并得到了部分人群的鼓励和哄笑。
在回应针对此事件的批评时,LBC主持人伊恩·戴尔(Iain Dale)试图通过幽默的话语来淡化这种公然的伊斯兰恐惧症。其言下之意是批评者未能领会“笑话”,这重现了英国公共文化中一种熟悉的模式:种族化的嘲弄在历史上从未被直接审视,而是通过诉诸喜剧、讽刺以及反种族主义批评者所谓的不懂幽默来辩护。
这种诉诸幽默作为抵御种族主义指控的辩护手段,在该国有着悠久的历史。《黑白吟游诗人秀》(The Black and White Minstrel Show)于1958年至1978年在BBC黄金时段播出,借鉴了19世纪美国的吟游诗人传统,这是一种戏剧形式,主要是白人表演者通过种族主义刻板印象来讽刺黑人,将他们描绘成愚蠢和卑微的形象。
尽管最初被呈现为健康的娱乐节目,但该节目在播出期间因延续这些种族主义刻板印象并依赖令人反感的“涂黑脸”(blackface)做法而招致了越来越多的批评。
对于BBC的制片人来说,吟游诗人表演是通过色盲和种族纯洁性的视角来定义的。他们将“涂黑脸”呈现为一种历史悠久的戏剧惯例,不带有种族意图或伤害。该节目一直被描述为“善意的家庭娱乐”,这使得其辩护者能够否认种族主义的存在。
相比之下,黑人观众和活动人士努力将吟游诗人表演指认为冒犯性和种族主义的。他们的抱怨被斥为不懂英国式幽默。
在这些时刻中出现的是一种反复出现的模式:种族主义通过幽默、讽刺和言论自由的话语变得隐形,而那些挑战它的人则被描绘成对公共文化和民主价值观的真正威胁。
如果言论自由的绝对主义者真的关心审查制度,人们可能会期望他们站出来反对当今受到最严厉监管的表达形式。然而,许多捍卫嘲笑穆斯林权利的人,或反对伊斯兰恐惧症定义的人,在穆斯林学者、亲巴勒斯坦学生和巴勒斯坦声援活动人士面临监视、停职或刑事定罪时,却保持沉默。
自2023年10月以来,英国、美国和欧洲的大学和政府加强了对亲巴勒斯坦表达的限制。学者们将其描述为言论自由中长期存在的“巴勒斯坦例外”,揭示了言论自由往往不是作为一种中立的自由主义原则,而是作为一种种族化机制在运作,决定了哪些声音是合法的,哪些声音仍然是可疑的。
如果历史能教会我们什么,那就是最响亮的言论自由呼声往往恰恰出现在种族等级制度受到挑战的时候。换句话说,言论自由从来都不是关于言论本身的。它始终关乎权力;关乎谁有权发言,谁的委屈能被倾听,以及谁的人性得到认可。 查看全部
言论自由在英国种族关系法中的历史是什么?
背景:言论自由的种族化应用是什么?
这是一种将言论自由作为政治工具的现象,常被用于为针对穆斯林及少数群体的种族敌意辩护,同时将反种族主义的批评定性为威权主义或“不懂幽默”,从而掩盖种族等级制度的本质。
摘要
2026年,关于言论自由的辩论在英国持续发酵。Middle East Eye分析指出,该原则常被用作捍卫针对穆斯林言论的“种族剧本”,而非保护民主自由。这种不对称现象揭示了当代英国政治中,谁的言论受到保护、谁的言论被视为威胁的权力本质。
媒体资料
视频说明:Middle East Eye 原文嵌入视频,涉及英国极右翼游行与言论自由争议。
上个月,当数千人打着“团结王国”的旗号在伦敦集会时,公众对这场游行的大部分辩护并非基于否认其伊斯兰恐惧症或反移民言论,而是援引了言论自由的话语。
图片说明:2026年5月16日,极右翼“联合王国”游行的参与者和支持者在伦敦的合影(Justin Tallis/AFP)
支持者和评论员将此次游行描述为爱国关切、民主异议以及公开讨论移民、伊斯兰教和民族认同权利的表达。与此同时,批评意见则经常被斥为试图让普通民众噤声或压制令人不适的真相。
这种模式在英国乃至整个欧洲已变得越来越常见。言论自由的话语不再被用于保护抽象的民主自由;它正越来越多地被用来使种族化的政治形态合法化,同时将反种族主义的批评斥为威权主义。
言论自由不再是一个中立的原则,而更像是作者加文·蒂特利(Gavan Titley)在其著作《言论自由是种族主义吗?》中所描述的那样一种种族剧本:一个将某些形式的种族敌意重构为勇敢陈述真相的框架,同时将种族化少数群体的言论渲染为过激、危险或具有威胁性。
当我们审视穆斯林的政治表达所受到的不同待遇时,这种对比就变得尤为明显。
针对穆斯林的极右翼动员通常以言论自由和国家关切为旗号进行辩护,而穆斯林的行动主义——无论是通过反种族主义组织、对伊斯兰恐惧症的批评,还是对巴勒斯坦的声援——却往往被安全化或被定性为破坏社会团结。
因此,问题不在于言论是否自由,而在于谁的言论受到保护,谁的言论令人恐惧,以及谁的言论被视为对国家本身的威胁。
这一点在英国围绕伊斯兰恐惧症的当代辩论中显而易见。多年来,政客、记者和议员们一直辩称,定义伊斯兰恐惧症会危及言论自由。由英国穆斯林跨党派议会小组制定的该术语定义,主要就是从这个角度受到批评的。与此同时,针对穆斯林的言论却被辩护为合法的评论、讽刺或挑衅。
针对议员尼克·蒂莫西(Nick Timothy)声称大规模穆斯林祈祷构成“统治行为”的言论,要求对其进行调查的呼声,立即被评论员和竞选团体重构为对言论自由的攻击,而非种族化政治修辞的问题。
这种不对称揭示了当代英国言论自由政治中更深层的问题。以言论自由之名反复捍卫的,并非抽象的言论,而是针对穆斯林的种族化言论。
这始终关乎权力;关乎谁有权发言,谁的委屈能被倾听,以及谁的人性得到认可。
这种对言论自由的种族化辩护在英国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长期以来,对抗种族主义的努力一直被斥为缺乏幽默感、过于敏感,或是过度政治正确的典型表现。
在媒体和政治文化中,试图指认种族主义的行为经常被重构,不再被视为对平等的诉求,而是对英国身份、传统和常识本身的攻击。“直抒己见”的话语成为了一种强有力的借口,种族等级制度借此得以维护,而那些挑战这些制度的人则被描绘成真正的威权主义者。
这种模式在1965年、1968年和1976年英国《种族关系法》所遭遇的激烈反对中尤为明显。对这些法律的抵制很少通过公开的种族主义语言来表达。
相反,反对者将反种族主义立法描述为对自由、言论表达和国家价值观的威胁。当工党政府于1965年4月公布《种族关系法案》时,该立法立即引发了争议,保守党人反对他们所认为的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围绕1976年《种族关系法》的辩论更清晰地揭示了这种动态。前议员罗纳德·贝尔(Ronald Bell)是该立法最直言不讳的保守党反对者之一,他将涉及煽动种族仇恨的第69条款描述为“自宗教迫害时代以来对言论或写作自由的最大侵犯”。
正如直接参与起草该立法的法律学者安东尼·莱斯特(Anthony Lester)后来反思的那样,保守党右翼的部分人士将该法案描述为对英国自由和传统的攻击,而非实现种族平等的机制。
这种话语在今天听起来非常熟悉:再一次,核心焦虑并非种族主义本身,而是那些试图监管它的人所表现出的所谓威权主义。
这种对“言论自由”的更广泛辩护并未局限于议会辩论或关于种族仇恨立法的法律纠纷。它深入到了文化领域,在那里,即使是暗示某些笑话、漫画或娱乐形式可能带有种族主义色彩,也往往会遭到愤慨和敌意。挑战此类表现形式的行为,被描绘的不是对种族主义的合法批评,而是过度敏感和不懂英国式幽默的证据。
这种动态在围绕“团结王国”游行的讨论中显而易见,特别是在一段视频流出后:三名白人女性在台上嘲笑穆斯林女性的着装,并得到了部分人群的鼓励和哄笑。
在回应针对此事件的批评时,LBC主持人伊恩·戴尔(Iain Dale)试图通过幽默的话语来淡化这种公然的伊斯兰恐惧症。其言下之意是批评者未能领会“笑话”,这重现了英国公共文化中一种熟悉的模式:种族化的嘲弄在历史上从未被直接审视,而是通过诉诸喜剧、讽刺以及反种族主义批评者所谓的不懂幽默来辩护。
这种诉诸幽默作为抵御种族主义指控的辩护手段,在该国有着悠久的历史。《黑白吟游诗人秀》(The Black and White Minstrel Show)于1958年至1978年在BBC黄金时段播出,借鉴了19世纪美国的吟游诗人传统,这是一种戏剧形式,主要是白人表演者通过种族主义刻板印象来讽刺黑人,将他们描绘成愚蠢和卑微的形象。
尽管最初被呈现为健康的娱乐节目,但该节目在播出期间因延续这些种族主义刻板印象并依赖令人反感的“涂黑脸”(blackface)做法而招致了越来越多的批评。
对于BBC的制片人来说,吟游诗人表演是通过色盲和种族纯洁性的视角来定义的。他们将“涂黑脸”呈现为一种历史悠久的戏剧惯例,不带有种族意图或伤害。该节目一直被描述为“善意的家庭娱乐”,这使得其辩护者能够否认种族主义的存在。
相比之下,黑人观众和活动人士努力将吟游诗人表演指认为冒犯性和种族主义的。他们的抱怨被斥为不懂英国式幽默。
在这些时刻中出现的是一种反复出现的模式:种族主义通过幽默、讽刺和言论自由的话语变得隐形,而那些挑战它的人则被描绘成对公共文化和民主价值观的真正威胁。
如果言论自由的绝对主义者真的关心审查制度,人们可能会期望他们站出来反对当今受到最严厉监管的表达形式。然而,许多捍卫嘲笑穆斯林权利的人,或反对伊斯兰恐惧症定义的人,在穆斯林学者、亲巴勒斯坦学生和巴勒斯坦声援活动人士面临监视、停职或刑事定罪时,却保持沉默。
自2023年10月以来,英国、美国和欧洲的大学和政府加强了对亲巴勒斯坦表达的限制。学者们将其描述为言论自由中长期存在的“巴勒斯坦例外”,揭示了言论自由往往不是作为一种中立的自由主义原则,而是作为一种种族化机制在运作,决定了哪些声音是合法的,哪些声音仍然是可疑的。
如果历史能教会我们什么,那就是最响亮的言论自由呼声往往恰恰出现在种族等级制度受到挑战的时候。换句话说,言论自由从来都不是关于言论本身的。它始终关乎权力;关乎谁有权发言,谁的委屈能被倾听,以及谁的人性得到认可。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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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在英国种族关系法中的历史是什么?
背景:言论自由的种族化应用是什么?
这是一种将言论自由作为政治工具的现象,常被用于为针对穆斯林及少数群体的种族敌意辩护,同时将反种族主义的批评定性为威权主义或“不懂幽默”,从而掩盖种族等级制度的本质。
摘要
2026年,关于言论自由的辩论在英国持续发酵。Middle East Eye分析指出,该原则常被用作捍卫针对穆斯林言论的“种族剧本”,而非保护民主自由。这种不对称现象揭示了当代英国政治中,谁的言论受到保护、谁的言论被视为威胁的权力本质。
媒体资料
视频说明:Middle East Eye 原文嵌入视频,涉及英国极右翼游行与言论自由争议。
上个月,当数千人打着“团结王国”的旗号在伦敦集会时,公众对这场游行的大部分辩护并非基于否认其伊斯兰恐惧症或反移民言论,而是援引了言论自由的话语。

图片说明:2026年5月16日,极右翼“联合王国”游行的参与者和支持者在伦敦的合影(Justin Tallis/AFP)
支持者和评论员将此次游行描述为爱国关切、民主异议以及公开讨论移民、伊斯兰教和民族认同权利的表达。与此同时,批评意见则经常被斥为试图让普通民众噤声或压制令人不适的真相。
这种模式在英国乃至整个欧洲已变得越来越常见。言论自由的话语不再被用于保护抽象的民主自由;它正越来越多地被用来使种族化的政治形态合法化,同时将反种族主义的批评斥为威权主义。
言论自由不再是一个中立的原则,而更像是作者加文·蒂特利(Gavan Titley)在其著作《言论自由是种族主义吗?》中所描述的那样一种种族剧本:一个将某些形式的种族敌意重构为勇敢陈述真相的框架,同时将种族化少数群体的言论渲染为过激、危险或具有威胁性。
当我们审视穆斯林的政治表达所受到的不同待遇时,这种对比就变得尤为明显。
针对穆斯林的极右翼动员通常以言论自由和国家关切为旗号进行辩护,而穆斯林的行动主义——无论是通过反种族主义组织、对伊斯兰恐惧症的批评,还是对巴勒斯坦的声援——却往往被安全化或被定性为破坏社会团结。
因此,问题不在于言论是否自由,而在于谁的言论受到保护,谁的言论令人恐惧,以及谁的言论被视为对国家本身的威胁。
这一点在英国围绕伊斯兰恐惧症的当代辩论中显而易见。多年来,政客、记者和议员们一直辩称,定义伊斯兰恐惧症会危及言论自由。由英国穆斯林跨党派议会小组制定的该术语定义,主要就是从这个角度受到批评的。与此同时,针对穆斯林的言论却被辩护为合法的评论、讽刺或挑衅。
针对议员尼克·蒂莫西(Nick Timothy)声称大规模穆斯林祈祷构成“统治行为”的言论,要求对其进行调查的呼声,立即被评论员和竞选团体重构为对言论自由的攻击,而非种族化政治修辞的问题。
这种不对称揭示了当代英国言论自由政治中更深层的问题。以言论自由之名反复捍卫的,并非抽象的言论,而是针对穆斯林的种族化言论。
这始终关乎权力;关乎谁有权发言,谁的委屈能被倾听,以及谁的人性得到认可。
这种对言论自由的种族化辩护在英国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长期以来,对抗种族主义的努力一直被斥为缺乏幽默感、过于敏感,或是过度政治正确的典型表现。
在媒体和政治文化中,试图指认种族主义的行为经常被重构,不再被视为对平等的诉求,而是对英国身份、传统和常识本身的攻击。“直抒己见”的话语成为了一种强有力的借口,种族等级制度借此得以维护,而那些挑战这些制度的人则被描绘成真正的威权主义者。
这种模式在1965年、1968年和1976年英国《种族关系法》所遭遇的激烈反对中尤为明显。对这些法律的抵制很少通过公开的种族主义语言来表达。
相反,反对者将反种族主义立法描述为对自由、言论表达和国家价值观的威胁。当工党政府于1965年4月公布《种族关系法案》时,该立法立即引发了争议,保守党人反对他们所认为的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围绕1976年《种族关系法》的辩论更清晰地揭示了这种动态。前议员罗纳德·贝尔(Ronald Bell)是该立法最直言不讳的保守党反对者之一,他将涉及煽动种族仇恨的第69条款描述为“自宗教迫害时代以来对言论或写作自由的最大侵犯”。
正如直接参与起草该立法的法律学者安东尼·莱斯特(Anthony Lester)后来反思的那样,保守党右翼的部分人士将该法案描述为对英国自由和传统的攻击,而非实现种族平等的机制。
这种话语在今天听起来非常熟悉:再一次,核心焦虑并非种族主义本身,而是那些试图监管它的人所表现出的所谓威权主义。
这种对“言论自由”的更广泛辩护并未局限于议会辩论或关于种族仇恨立法的法律纠纷。它深入到了文化领域,在那里,即使是暗示某些笑话、漫画或娱乐形式可能带有种族主义色彩,也往往会遭到愤慨和敌意。挑战此类表现形式的行为,被描绘的不是对种族主义的合法批评,而是过度敏感和不懂英国式幽默的证据。
这种动态在围绕“团结王国”游行的讨论中显而易见,特别是在一段视频流出后:三名白人女性在台上嘲笑穆斯林女性的着装,并得到了部分人群的鼓励和哄笑。
在回应针对此事件的批评时,LBC主持人伊恩·戴尔(Iain Dale)试图通过幽默的话语来淡化这种公然的伊斯兰恐惧症。其言下之意是批评者未能领会“笑话”,这重现了英国公共文化中一种熟悉的模式:种族化的嘲弄在历史上从未被直接审视,而是通过诉诸喜剧、讽刺以及反种族主义批评者所谓的不懂幽默来辩护。
这种诉诸幽默作为抵御种族主义指控的辩护手段,在该国有着悠久的历史。《黑白吟游诗人秀》(The Black and White Minstrel Show)于1958年至1978年在BBC黄金时段播出,借鉴了19世纪美国的吟游诗人传统,这是一种戏剧形式,主要是白人表演者通过种族主义刻板印象来讽刺黑人,将他们描绘成愚蠢和卑微的形象。
尽管最初被呈现为健康的娱乐节目,但该节目在播出期间因延续这些种族主义刻板印象并依赖令人反感的“涂黑脸”(blackface)做法而招致了越来越多的批评。
对于BBC的制片人来说,吟游诗人表演是通过色盲和种族纯洁性的视角来定义的。他们将“涂黑脸”呈现为一种历史悠久的戏剧惯例,不带有种族意图或伤害。该节目一直被描述为“善意的家庭娱乐”,这使得其辩护者能够否认种族主义的存在。
相比之下,黑人观众和活动人士努力将吟游诗人表演指认为冒犯性和种族主义的。他们的抱怨被斥为不懂英国式幽默。
在这些时刻中出现的是一种反复出现的模式:种族主义通过幽默、讽刺和言论自由的话语变得隐形,而那些挑战它的人则被描绘成对公共文化和民主价值观的真正威胁。
如果言论自由的绝对主义者真的关心审查制度,人们可能会期望他们站出来反对当今受到最严厉监管的表达形式。然而,许多捍卫嘲笑穆斯林权利的人,或反对伊斯兰恐惧症定义的人,在穆斯林学者、亲巴勒斯坦学生和巴勒斯坦声援活动人士面临监视、停职或刑事定罪时,却保持沉默。
自2023年10月以来,英国、美国和欧洲的大学和政府加强了对亲巴勒斯坦表达的限制。学者们将其描述为言论自由中长期存在的“巴勒斯坦例外”,揭示了言论自由往往不是作为一种中立的自由主义原则,而是作为一种种族化机制在运作,决定了哪些声音是合法的,哪些声音仍然是可疑的。
如果历史能教会我们什么,那就是最响亮的言论自由呼声往往恰恰出现在种族等级制度受到挑战的时候。换句话说,言论自由从来都不是关于言论本身的。它始终关乎权力;关乎谁有权发言,谁的委屈能被倾听,以及谁的人性得到认可。
言论自由在英国种族关系法中的历史是什么?
背景:言论自由的种族化应用是什么?
这是一种将言论自由作为政治工具的现象,常被用于为针对穆斯林及少数群体的种族敌意辩护,同时将反种族主义的批评定性为威权主义或“不懂幽默”,从而掩盖种族等级制度的本质。
摘要
2026年,关于言论自由的辩论在英国持续发酵。Middle East Eye分析指出,该原则常被用作捍卫针对穆斯林言论的“种族剧本”,而非保护民主自由。这种不对称现象揭示了当代英国政治中,谁的言论受到保护、谁的言论被视为威胁的权力本质。
媒体资料
视频说明:Middle East Eye 原文嵌入视频,涉及英国极右翼游行与言论自由争议。
上个月,当数千人打着“团结王国”的旗号在伦敦集会时,公众对这场游行的大部分辩护并非基于否认其伊斯兰恐惧症或反移民言论,而是援引了言论自由的话语。

图片说明:2026年5月16日,极右翼“联合王国”游行的参与者和支持者在伦敦的合影(Justin Tallis/AFP)
支持者和评论员将此次游行描述为爱国关切、民主异议以及公开讨论移民、伊斯兰教和民族认同权利的表达。与此同时,批评意见则经常被斥为试图让普通民众噤声或压制令人不适的真相。
这种模式在英国乃至整个欧洲已变得越来越常见。言论自由的话语不再被用于保护抽象的民主自由;它正越来越多地被用来使种族化的政治形态合法化,同时将反种族主义的批评斥为威权主义。
言论自由不再是一个中立的原则,而更像是作者加文·蒂特利(Gavan Titley)在其著作《言论自由是种族主义吗?》中所描述的那样一种种族剧本:一个将某些形式的种族敌意重构为勇敢陈述真相的框架,同时将种族化少数群体的言论渲染为过激、危险或具有威胁性。
当我们审视穆斯林的政治表达所受到的不同待遇时,这种对比就变得尤为明显。
针对穆斯林的极右翼动员通常以言论自由和国家关切为旗号进行辩护,而穆斯林的行动主义——无论是通过反种族主义组织、对伊斯兰恐惧症的批评,还是对巴勒斯坦的声援——却往往被安全化或被定性为破坏社会团结。
因此,问题不在于言论是否自由,而在于谁的言论受到保护,谁的言论令人恐惧,以及谁的言论被视为对国家本身的威胁。
这一点在英国围绕伊斯兰恐惧症的当代辩论中显而易见。多年来,政客、记者和议员们一直辩称,定义伊斯兰恐惧症会危及言论自由。由英国穆斯林跨党派议会小组制定的该术语定义,主要就是从这个角度受到批评的。与此同时,针对穆斯林的言论却被辩护为合法的评论、讽刺或挑衅。
针对议员尼克·蒂莫西(Nick Timothy)声称大规模穆斯林祈祷构成“统治行为”的言论,要求对其进行调查的呼声,立即被评论员和竞选团体重构为对言论自由的攻击,而非种族化政治修辞的问题。
这种不对称揭示了当代英国言论自由政治中更深层的问题。以言论自由之名反复捍卫的,并非抽象的言论,而是针对穆斯林的种族化言论。
这始终关乎权力;关乎谁有权发言,谁的委屈能被倾听,以及谁的人性得到认可。
这种对言论自由的种族化辩护在英国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长期以来,对抗种族主义的努力一直被斥为缺乏幽默感、过于敏感,或是过度政治正确的典型表现。
在媒体和政治文化中,试图指认种族主义的行为经常被重构,不再被视为对平等的诉求,而是对英国身份、传统和常识本身的攻击。“直抒己见”的话语成为了一种强有力的借口,种族等级制度借此得以维护,而那些挑战这些制度的人则被描绘成真正的威权主义者。
这种模式在1965年、1968年和1976年英国《种族关系法》所遭遇的激烈反对中尤为明显。对这些法律的抵制很少通过公开的种族主义语言来表达。
相反,反对者将反种族主义立法描述为对自由、言论表达和国家价值观的威胁。当工党政府于1965年4月公布《种族关系法案》时,该立法立即引发了争议,保守党人反对他们所认为的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围绕1976年《种族关系法》的辩论更清晰地揭示了这种动态。前议员罗纳德·贝尔(Ronald Bell)是该立法最直言不讳的保守党反对者之一,他将涉及煽动种族仇恨的第69条款描述为“自宗教迫害时代以来对言论或写作自由的最大侵犯”。
正如直接参与起草该立法的法律学者安东尼·莱斯特(Anthony Lester)后来反思的那样,保守党右翼的部分人士将该法案描述为对英国自由和传统的攻击,而非实现种族平等的机制。
这种话语在今天听起来非常熟悉:再一次,核心焦虑并非种族主义本身,而是那些试图监管它的人所表现出的所谓威权主义。
这种对“言论自由”的更广泛辩护并未局限于议会辩论或关于种族仇恨立法的法律纠纷。它深入到了文化领域,在那里,即使是暗示某些笑话、漫画或娱乐形式可能带有种族主义色彩,也往往会遭到愤慨和敌意。挑战此类表现形式的行为,被描绘的不是对种族主义的合法批评,而是过度敏感和不懂英国式幽默的证据。
这种动态在围绕“团结王国”游行的讨论中显而易见,特别是在一段视频流出后:三名白人女性在台上嘲笑穆斯林女性的着装,并得到了部分人群的鼓励和哄笑。
在回应针对此事件的批评时,LBC主持人伊恩·戴尔(Iain Dale)试图通过幽默的话语来淡化这种公然的伊斯兰恐惧症。其言下之意是批评者未能领会“笑话”,这重现了英国公共文化中一种熟悉的模式:种族化的嘲弄在历史上从未被直接审视,而是通过诉诸喜剧、讽刺以及反种族主义批评者所谓的不懂幽默来辩护。
这种诉诸幽默作为抵御种族主义指控的辩护手段,在该国有着悠久的历史。《黑白吟游诗人秀》(The Black and White Minstrel Show)于1958年至1978年在BBC黄金时段播出,借鉴了19世纪美国的吟游诗人传统,这是一种戏剧形式,主要是白人表演者通过种族主义刻板印象来讽刺黑人,将他们描绘成愚蠢和卑微的形象。
尽管最初被呈现为健康的娱乐节目,但该节目在播出期间因延续这些种族主义刻板印象并依赖令人反感的“涂黑脸”(blackface)做法而招致了越来越多的批评。
对于BBC的制片人来说,吟游诗人表演是通过色盲和种族纯洁性的视角来定义的。他们将“涂黑脸”呈现为一种历史悠久的戏剧惯例,不带有种族意图或伤害。该节目一直被描述为“善意的家庭娱乐”,这使得其辩护者能够否认种族主义的存在。
相比之下,黑人观众和活动人士努力将吟游诗人表演指认为冒犯性和种族主义的。他们的抱怨被斥为不懂英国式幽默。
在这些时刻中出现的是一种反复出现的模式:种族主义通过幽默、讽刺和言论自由的话语变得隐形,而那些挑战它的人则被描绘成对公共文化和民主价值观的真正威胁。
如果言论自由的绝对主义者真的关心审查制度,人们可能会期望他们站出来反对当今受到最严厉监管的表达形式。然而,许多捍卫嘲笑穆斯林权利的人,或反对伊斯兰恐惧症定义的人,在穆斯林学者、亲巴勒斯坦学生和巴勒斯坦声援活动人士面临监视、停职或刑事定罪时,却保持沉默。
自2023年10月以来,英国、美国和欧洲的大学和政府加强了对亲巴勒斯坦表达的限制。学者们将其描述为言论自由中长期存在的“巴勒斯坦例外”,揭示了言论自由往往不是作为一种中立的自由主义原则,而是作为一种种族化机制在运作,决定了哪些声音是合法的,哪些声音仍然是可疑的。
如果历史能教会我们什么,那就是最响亮的言论自由呼声往往恰恰出现在种族等级制度受到挑战的时候。换句话说,言论自由从来都不是关于言论本身的。它始终关乎权力;关乎谁有权发言,谁的委屈能被倾听,以及谁的人性得到认可。
反激进化产业为什么被批评?深度解读种族主义安全政策
穆斯林教育 • malik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1 次浏览 • 2026-05-28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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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counter-radicalization-a-critical-look-into-a-racist-new-industry
原文标题:Counter-Radicalization: A Critical Look into a Racist New Industry
作者:Dr. Tarek Younis
作者简介:塔里克·尤尼斯博士(Dr. Tarek Younis):塔里克·尤尼斯博士是米德尔塞克斯大学心理学高级讲师。他致力于研究和撰写关于伊斯兰恐惧症、心理健康领域的种族主义以及临床环境安全化等课题。他主要教授文化、宗教、全球化和安全政策对心理健康的影响。
副标题:反极端主义政策对穆斯林有什么影响?从安全化到制度性歧视
摘要:本文批判所谓反激进化和反暴力极端主义产业。作者指出,这类政策常以安全为名,把穆斯林群体预设为风险对象,扩大监控、怀疑和制度性歧视,并对穆斯林青年、家庭和社群造成长期伤害。
图:反激进化:对一个种族主义新行业的批判性审视
摘要
激进化是指个人产生支持或实施政治暴力行为意图的过程。 反激进化行业,即美国所称的“打击暴力极端主义”,正在西方世界迅速扩张。 在英国,政府的“预防”政策强制要求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识别并报告那些被怀疑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的个人。 然而,激进化的定义不仅模糊,而且取决于政治气候。 本文旨在概述反激进化实践中存在的两个根本性问题。 首先,反激进化实践(如“预防”政策所强制执行的那些措施)忽视了科学严谨性的最基本原则:有效性和可靠性。 此类实践是“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的典型例证。 其次,在公众意识和政治话语中,恐怖主义与伊斯兰教以及穆斯林融入社会的问题被紧密联系在一起。 因此,反恐战争中的反激进化实践不可避免地对穆斯林社区产生了种族主义和不成比例的影响,这与美国的禁毒战争导致大量黑人青年被监禁的情况如出一辙。 本文将探讨穆斯林参与反激进化实践的危险性,以及在一个所谓的“后种族”社会中识别制度性种族主义实践的重要性。
引言
一名护士按计划对一个穆斯林家庭进行了家访。 父母当然欢迎她进来;她是来探望他们卧床不起的青少年的。 他的疾病使他无法完成穿衣和进食等基本家务,因此这在英国属于常规程序。 护士在屋内走动时,发现这名青少年正在网上看视频——内容是阿拉伯语的——随后她继续进行检查。 事情本该到此为止——或者说这家人是这么认为的。 几周后,这家人发现护士将他们生病的青春期儿子转介给了安全保障负责人(负责保护那些有遭受虐待风险的人员)。 转介的原因是:这名青少年可能容易受到极端化影响。 换句话说,护士怀疑这名青少年未来可能会纵容恐怖主义,甚至成为恐怖分子。 显然,这名残疾青少年几乎不可能对任何人构成威胁。 但即便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也足以成为转介的理由。 护士的转介行为也是程序的一部分。
2018年初,华威大学的研究人员夏洛特·希思-凯利(Charlotte Heath-Kelly)和埃尔热贝特·斯特劳斯(Erzsébet Strausz)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英国的几家心理健康机构正在评估其所有患者的极端化倾向。 这意味着当治疗师在治疗结束后撰写患者记录时,电脑系统会询问:“您是否评估过极端化倾向?” 答案选项为“是”、“否”或“不确定”——没有选项可以对该问题表示异议。 随后,系统会提供一份风险因素列表,其中包括“表现出不公正感和愤怒情绪”。 本文旨在带领读者探索此类反极端化实践是如何发展的,以及它们如何给西方穆斯林群体带来污名化。
极端化是指个人产生支持或实施政治暴力行为(即恐怖主义)意图的假定过程。 因此,反极端化(CR)是指旨在阻止个人在未来支持恐怖主义或成为恐怖分子的努力。 同样,极端主义涉及被认为与政治暴力相关或支持政治暴力的意识形态或叙事。 反极端主义则涉及旨在压制或抵制这些叙事的努力。 正如人们所预料的那样,极端化和极端主义是非常难以捉摸的概念——即使是从事反恐工作的人也承认这一点。 由于缺乏任何经过验证且可靠的定义,大多数现代文本在开头都会先界定其所指的极端化和极端主义的范畴。 政府文件(例如英国的《反极端主义战略》)有时完全放弃定义,转而使用同义反复的逻辑,这通常等同于:激进化是极端分子转变为恐怖分子的过程。
本文并非试图剖析激进化这一概念(相关内容请参阅 Kundnani 或 Silva 的著作),也不是对反恐工作的全面批判。 相反,本文旨在强调反激进化(CR)工作中两个根本且显而易见的问题。 首先是反激进化实践所依据的科学证据缺失(或不足)。 本文认为,反激进化实践首先且主要是由政治而非研究决定的——这是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 其次,本文解释了“无视肤色”的反激进化实践如何不可避免地歧视那些长相或言谈像穆斯林的人。 文章最后讨论了反激进化产业如何迫使“好穆斯林”去识别并揭发“坏穆斯林”。 本文旨在引导读者进行批判性思考,并对那些构建拙劣、受政治驱动且在执行中不可避免地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做法采取反思态度(向内审视)。 如果说英国和美国的当代政治气候能说明什么,那就是我们需要批判性地审视那些被视为“必要”和“常识性”的政策。 请注意,本文不会区分美国常说的“打击暴力极端主义”(CVE)与英国的“反激进化”(CR)。 由于两者之间的区别对于本文而言是武断的,为了简洁起见,它们都将被称为反激进化(CR)。
透过修辞看本质
关于激进化和极端主义的讨论总是从恐怖主义开始。 正如伊克巴尔·艾哈迈德(Eqbal Ahmad)所言,恐怖主义这一术语必然无法被定义。 原因很简单:恐怖主义是一个政治建构。 这并不是说暴力行为如果未被归类为恐怖主义,其可谴责性就会降低——事实远非如此。 这只是意味着,当我们想到“恐怖主义”时,我们是在赋予某些形式的“暴力”和“意识形态”以特权,而排斥了其他形式。 这是恐怖主义研究人员之间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丽莎·斯坦普尼茨基(Lisa Stampnitzky)在她那本开创性的著作《规训恐怖》(Disciplining Terror)中解释道,恐怖主义研究从来都不是一个像抑郁症研究那样中心化的领域。 相反,在美国,来自不同学科、自诩为恐怖主义专家的人们,通过在论文和会议上对该主题的讨论与写作,整合出了这个领域。 正如斯坦普尼茨基所论证的那样,这个术语因此取决于政治修辞——即由那些最有话语权的人来决定哪些暴力行为应被视为“恐怖主义”,而哪些又是“合法的”。
其影响远不止于“一个人的恐怖分子是另一个人的自由战士”这种陈词滥调。 例如,在20世纪80年代,以色列在巴勒斯坦领土上的袭击并未被记录为国际恐怖主义事件,而巴勒斯坦在以色列领土上的袭击却被记录在案。 基于这些带有政治偏见、预先设定的参数所汇总的数据,描绘出了一幅关于恐怖分子是谁、恐怖主义目标是什么、以及恐怖分子可能出现在哪里的特定图景。 人们无需追溯到那么久远,就能剖析恐怖主义的细微差别。 1999年,一名德国男子在柏林街头袭击了我(他被一位朋友拦住了),他一边吐着种族歧视的脏话,一边大喊:“你就是垃圾!” “滚出这个国家!” 尽管他让我内心感到恐惧,但此人暴力意图背后的意识形态动机显而易见。 这是一种恐怖主义行为吗?
激进化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自200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纽约“9·11”事件和伦敦“7·7”袭击事件的发生,这一概念的影响力呈指数级增长。 然而,激进化的定义仍然依赖于对恐怖主义的政治建构。 激进化概念的模糊性受到了广泛的批评(同样,若想深入分析,请阅读昆德纳尼(Kundnani)的任何著作)。 不仅恐怖主义行为的界定受政治影响,其重要性也同样如此。 将此与其他社会弊病进行类比并不容易,但如果我们仅限于谋杀这一范畴,英国在2013年至2016年间发生了超过400起家庭凶杀案,而同期记录在案的恐怖主义相关死亡人数为13人。 有人可能会争辩说,恐怖主义相关的死亡人数并不能反映反恐行动所预防的事件,这或许确实是真的,但这并非问题的关键。 相反,人们必须理解特定的政治形式是如何优先考虑某些社会弊病而忽视其他问题的。 由于紧缩政策导致资源有限,英国政府大幅削减了公共支出,因此,为何没有针对“家庭凶杀倾向”的全国性政策,为何在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工作的人员没有接受长达一小时的培训来“识别”和“举报”潜在的家庭凶杀肇事者,以及为何尚未开发出类似于“激进化”的概念来描述那些未来可能杀害伴侣或家庭成员的人,这些背后都有其政治原因。
我怀疑“家庭凶杀犯罪前识别”之所以没有被发展为一项全国性战略——并辅以心理健康机构屏幕上的弹窗提示——可能与以下事实有关:大多数受害者是女性,大多数肇事者是白人男性,且酒精使用是一个主要因素。 更糟糕的是,英国各地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提供的服务正面临预算削减。 因此,必须牢记的是,在反恐及其所有分支领域(现在包括仇恨犯罪等)的学术和财政投入,反映的是特定的政治利益,而不仅仅是公共安全。 因此,许多人认为“反恐战争”以及将穆斯林实施的暴力置于其他形式暴力之上的做法,源于更广泛的伊斯兰恐惧症结构,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尽管该政策多年来不断演变,但其最重要的发展是在2011年,当时政府将“预防”(PREVENT)反激进化培训整合到公共机构(学校、医院等)中,要求所有员工识别并举报那些他们
怀疑的人。随后,这一整合后的“预防”政策在2015年成为了一项法定职责。 换句话说,被认为在反激进化方面做得不足的公共机构可能会面临制度上的后果(例如,一所学校尽管学术表现良好,仍可能收到糟糕的教学评估)。
“预防”政策(PREVENT)之所以在西方世界的各类反激进化政策中独树一帜,正是因为它已成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 为了满足这一职责的要求,必须发展出一个全国性的反激进化产业。 像任何产业一样,这个产业涉及数以千计的培训师、经理、顾问和委员会。 在大多数情况下,以学校为例,转介流程如下:1)教师怀疑某学生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或正在被激进化;2)教师向该机构的保障(预防)负责人提出这一担忧;3)如果认为有必要,负责人会将报告转发给外部,由警方进行审查;4)如果仍认为有必要,案件将由一个名为“渠道”(Channel)的委员会进行讨论(该委员会由各行各业被挑选或推选出的个人组成,通常包括英国穆斯林),以商讨潜在的干预措施,包括治疗、住房安置和/或意识形态重塑。 因此,反激进化试图在暴力意图甚至还未形成之前,就对所谓的“准罪犯”进行干预。 事实上,这种“准犯罪”的时间跨度可以一直追溯到幼儿时期,包括托儿所阶段。 可以想象,反激进化是一项高度主观且政治化的事业。
请记住:本文讨论的不是即时威胁,而是“准犯罪”。 虽然关于“准犯罪”的科学研究并非新鲜事,但反激进化为其披上了新的外衣。 因此,无论其实际意图如何,本文都不会探讨现实中的暴力威胁。 目前的道德准则是:如果任何人对自己或他人构成即时威胁,请立即联系当局。 接下来的两节将概述英国的反激进化政策是如何在缺乏科学证据基础的情况下发展成为全国性政策的,以及反激进化如何将激进化描述为“不分肤色”(即“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恐怖分子”),从而掩盖了其运作所基于的内在种族主义结构。
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
16世纪和17世纪科学革命的目标,在理论上是将知识生产从意识形态中剥离出来。 如今,一个关键的流行词是“循证”,它通常意味着某项干预措施已经过科学验证,否则它可能就是像颅相学那样的伪科学。 但政策并不总是基于证据。 大卫·格雷格(David Gregg)教授举了“家庭干预项目”(FIP)的例子,这是一项旨在为“混乱家庭”提供强化支持的国家战略,目的是消除反社会行为并改善儿童的整体发展状况。 不出所料,该战略几乎完全针对那些给社区“带来痛苦”的贫困家庭,从而巧妙地掩盖了导致贫困加剧背后的各种政治决策。 更糟糕的是,英国政府制定FIP时是先有政策,事后才去寻找其成功的偶然证据——即“基于政策的证据”。
英国政府的“去激进化”(CR)培训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极端风险指南”(ERG22+)框架,这是一项由政府资助的风险评估,列出了与激进化相关的22种潜在脆弱性。 其中的“+”号暗示可能还存在更多未列出的因素。 以下是前五种脆弱性:
- 缺乏情绪韧性
- 人际关系问题
- 需要感到重要、被重视或特别
- 对身份认同、意义和归属感的需求
- 感到威胁和不安全感。这些脆弱性中的每一项都非常普遍,甚至可以说是人之常情。 它们是如何被纳入ERG的呢? 不幸的是,ERG背后的科学依据非常可疑,并已受到100多名学者和包括全国学生联合会在内的多个组织的批评(关于由知名学者认可的对ERG的深入批判,请阅读阿西姆·库雷希(Asim Qureshi)和CAGE发布的报告)。 根据一份为美国国土安全部准备的文件,像ERG这样的评估工具不仅未经证实有效,其作者还承认,这些工具在进行侧写时,有可能将大量无辜者卷入其中。 更糟糕的是,ERG所依据的原始研究无法供学术界或公众审查。 这些都是严肃的科学关切。 尽管如此,ERG 仍是英国国家“预防”反激进化培训的概念框架,该培训目前已完成超过一百万次。
虽然关于何为“证据”的界定(理所当然地)尚有讨论空间,但证据生成的科学方法通常涉及两个关键概念:效度与信度。 效度涉及衡量指标各组成部分的意义,即它们是否测量了其本应测量的内容。 以我自己的实地考察为例,PREVENT 的反激进化(CR)培训将“情绪韧性”视为一种潜在的脆弱性。 但什么是情绪韧性呢? “缺乏情绪韧性”是否是导致政治暴力的有效前提因素? 如你所见,尽管仅评估这一组成部分就有许多方法(例如,即使我们对情绪韧性有了定义,又该如何测量它?),但效度依然至关重要,因为没有它,人们就无法真正确定某人是否真的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 信度涉及一项衡量指标或干预措施的可重复程度。 换句话说,如果让两个人去判定一个人的“情绪韧性”,他们得出相似结论的可能性有多大? 效度和信度都强调了为何稳固的证据基础如此重要。 否则,无效且不可靠的衡量指标——换句话说就是不科学的——只会沦为个人心血来潮和社会习俗的产物,类似于上文描述的对“贫困家庭”的妖魔化。 这与科学事业背道而驰。
换句话说,我们对激进化的理解与其说是取决于科学事业,不如说是取决于政治丑闻。 这导致了一个关于本土恐怖主义成因与解决方案的复杂构建与重构过程。 举例来说,在 21 世纪初,托尼·布莱尔政府在谈论恐怖主义时,并未将其与任何特定群体联系起来(考虑到英国与爱尔兰共和军的历史,这一点意义重大)。 然而,2004年的一次泄密事件揭露,英国穆斯林已成为政府反恐秘密战略的监控目标。 托尼·布莱尔政府拒绝就此次泄密发表评论,而是将“激进化”问题“重新定义”为公民参与问题,声称穆斯林比其他群体更难融入社会,因此需要“额外关注”。 反恐政策由此被重新包装,在维持“任何人”都可能成为恐怖分子这一论调的同时,为监控英国穆斯林的行为辩护。
我在本文开头提到,一些心理健康机构已将激进化评估纳入所有患者的综合风险评估中。 医疗专业人员弹出屏幕上显示的“激进化风险”列表,正是源自激进化研究小组(ERG)。 因此,ERG不仅是一个未经证实且不可靠的工具,它还在心理健康机构中被广泛使用,且未经过科学验证,也未考虑激进化评估可能会影响医患关系的可能性。 除了夏洛特·希思-凯利(Charlotte Heath-Kelly)和埃尔热贝特·斯特劳斯(Erzsébet Strausz)的研究外,人们对反激进化(CR)如何影响医疗服务的获取和提供知之甚少。 与此同时,新兴研究开始认识到反激进化实践在教育领域造成的破坏性影响:它对穆斯林学生和教师产生了寒蝉效应,他们越来越害怕表达自己的想法,担心落入难以捉摸的“犯罪前兆”范畴。 在《侵蚀信任》(Eroding Trust)报告记录的一起事件中,一名教师因一名14岁学生在课堂上谈论“生态恐怖主义”,将其转介给了儿童保护官员。 这名青少年当时谈论的显然是手头的课题:森林砍伐以及“生态战士”为阻止砍伐所采取的行动。 这名青少年被儿童保护官员带到一旁,并被盘问有关ISIS的问题。 这次经历对该青少年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据他母亲说:“直到今天,他在学校里都变得更加小心、更加警惕了。”
激进化:一种无视肤色的病理学?
有问题的不仅仅是缺乏证据。 在社会和政治真空状态下,人们可能会问:即便没有有效或可靠的方法,尝试阻止人们变坏又有什么害处呢? 但我们并非生活在社会或政治真空之中。 英美两国的反激进化工作是在政治动荡、经济不稳定的背景下开展的,这些背景中深植着源自暴力帝国遗产的种族结构。 西方世界各国因其国家安全焦虑和殖民历史的不同,与穆斯林群体的关系也各异,但融合问题始终存在。 正如政治学家奥利维尔·罗伊(Olivier Roy)所解释的那样,西方各国政府都在努力应对穆斯林在民族国家认同与乌玛(Ummah,即穆斯林共同体)认同之间的矛盾。
因此,反激进化工作直接基于一种长期存在的逻辑,即西方穆斯林需要持续接受同化式的监控与干预。 过去那种“要么变得像我们一样,要么滚回你的老家去”的论调,现在变成了“要么变得像我们一样,要么你就是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 通过采用“非暴力极端主义”这一框架,反激进化成为了一种规范行为的手段,旨在约束那些被认为与自由主义民族国家不相容的行为。 正如社会学家尼莎·卡普尔(Nisha Kapoor)所解释的,在这种框架下,性别(不)平等往往被用作识别潜在激进分子的衡量标准。 换句话说,与西方自由主义规范相抵触的传统伊斯兰性别角色,可能会被判定为某种可能引发政治暴力的“极端主义”。 这与针对政治暴力成因的实际研究关系不大,更多是关于西方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穆斯林融合辩论的“安全化”(及其演变)。 所有这些通常被归类为“非暴力极端主义”的担忧,本身并非针对恐怖主义,而是被认为构成了可能滋生政治暴力的意识形态土壤。 亚历山大(Alexander)认为,与毒品执法相关的制度性种族主义政策之所以难以解决,原因之一在于它们被表述为“色盲”(即不考虑种族因素)。 “色盲”主张认为种族特权不是一个影响因素——而事实上,它当然是。 当政治辞令将毒贩和吸毒者描述为“与种族无关”时,政策制定者就无需为“毒品战争”带来的种族主义后果负责,即大规模监禁黑人男性。 在“毒品战争”和“反恐战争”中发生的种族主义事件,无论数量多少,一旦发生,都会被视为“害群之马”——即一个本无过错的框架中出现的负面个案。 这并非政策的错;人们认为,只有傻瓜(注意,不是种族主义者)才会因为一名学生第一次戴上头巾,就将其移交给反激进化(CR)部门。 无论如何,反激进化(CR)的支持者辩称,“系统”会解决这些小问题——策略本身并不存在种族主义。
这里经常出现一个问题:“一个人怎么可能对穆斯林种族歧视呢?” 或许那两名在反对修建清真寺的集会上遭到抗议者同伴袭击的埃及基督徒,能给我们一些启示。 但种族主义不仅仅取决于一个人的肤色。 正如迈克尔·奥米(Michael Omi)和霍华德·威南特(Howard Winant)教授所言,这是一种社会建构,“一个通过指涉不同类型的人体,来标志和象征社会冲突与利益的概念”。 当一名佩戴头巾的女性被错误地移交给反激进化部门时,这属于种族主义移交,因为在公众意识中,她的外在形象体现了一种社会冲突(反恐战争、穆斯林不融入社会),而头巾正是这种冲突的普遍象征。 因此,反激进化政策中的种族主义不仅体现在穆斯林如何被呈现(在文件或培训中),更体现在恐怖主义威胁被广泛地与人们所感知的“穆斯林特质”——即外貌和表达方式——联系在一起。 换句话说,即使公共反激进化策略完全排除了对穆斯林的提及,它依然是关于穆斯林的。 因此,英国议会跨党派英国穆斯林小组(APPG)最近提出了一项关于“伊斯兰恐惧症”的定义:“根植于种族主义,是一种针对穆斯林特质或被视为穆斯林特质的表达的种族主义。” 这个简短的定义忽略了一个核心问题,即伊斯兰教本身是如何被视为一种外来的、落后的、危险的意识形态的。不过,这朝着承认种族主义如何针对穆斯林迈出了积极的一步(我还要补充一点,任何不能让政客或政策承担责任的伊斯兰恐惧症定义,最终都是徒劳的)。 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激进化——就像在“毒品战争”中,棕色人种和白色人种成为毒贩的可能性是一样的,同样地,
任何人。整个过程模仿了疾病的生物医学模型:正如一个种族中立的身体容易受到外来或危险病原体的侵害一样,一个种族中立的个体也容易受到危险意识形态的影响。 但是,通过否认恐怖主义威胁在公众意识中是如何与穆斯林联系在一起的,反激进化(CR)可以说
造成了更大的伤害。遗憾的是,我们距离承认公开的种族敌意之外的种族主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尽管“后种族社会”的神话正日益受到特朗普、英国脱欧以及欧洲各地极右翼运动的冲击,但对显性种族主义形式的关注,反而削弱了抵制隐性种族主义的努力,而这些隐性种族主义正运作于反激进化等结构和政策之中。 这些都不是什么新鲜事。 几十年前,一项著名的研究考察了种族和性别对心理健康诊断的影响。 290名精神科医生被分成五组,评估同一个病人的病例,唯一的区别在于种族和性别(白人男性;白人女性;黑人男性;黑人女性;种族和性别未披露)。 结果显示,病人的种族影响了评估结果:黑人比白人更容易被诊断出患有精神分裂症。 原因很简单:在精神疾病的逻辑中,精神分裂症通常与攻击性联系在一起,而美国历史上一直将暴力和犯罪与黑人联系在一起。
那么“预防”(PREVENT)项目又如何呢? 英国政府201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伊斯兰极端主义”的转介案例通过“预防”项目的可能性是“极右翼极端主义”的17倍。 仅这一数字就代表了严重的差异,但即便如此,仍有一些因素表明实际差距可能要大得多。 首先,英国并未统计“预防”(PREVENT)计划中被拒绝的转介案例,也没有统计在学校和医院内部处理的干预案例。 因此,如果一名教师因为学生评论生态恐怖主义而将其转介,而这一转介假设被拒绝或在机构内部自行处理了,那么它就不会进入官方统计数据。 其次,统计数据的分类并非基于被转介者的宗教或族裔,而是基于转介本身的性质。 这一点意义重大,因为英国政府最近在“预防”计划中增加了一种新的转介类型:“混合、不稳定或不明确的意识形态”。 这一新类别在2018年总计7,318起“预防”计划转介案例中,占比高达27%。 由于未提及被转介者的族裔或宗教,这27%的案例完全有可能全部由表现出反社会行为、但并未发表任何与伊斯兰极端主义相关言论的英国穆斯林组成。 因此,当政府声称“伊斯兰极端主义”相关的转介案例有所下降时,人们必须保持警惕;如果我们拘泥于他们的分类,情况或许确实如此,但英国穆斯林的真实处境可能大不相同。
种族偏见无法通过培训来解决;人们不能简单地告诉别人“不要种族歧视”,并指望这能根除潜在的偏见。 原因很简单:在公众意识中,穆斯林通常与恐怖主义联系在一起。 已有充分的研究表明,那些自认为没有种族歧视的人,在受控环境下仍然会做出带有种族歧视的判断。 如果“预防”计划转介中的种族歧视显而易见并被退回(例如,学校上级或警方认为该个人没有激进化风险),这被称为误报。 通过“预防”计划的反激进化倡议,已经出现了大量有据可查的误报转介案例。 我个人实地调查中发现了一些未公开的案例,其中涉及的所谓“激进”行为包括:佩戴头巾;前往麦加朝觐;以及作为(非穆斯林)寻求庇护者从中东来到英国。 这些案例从未进入官方统计数据,但它们确实存在。
而且这不仅仅是数字的问题。 针对穆斯林在反激进化(CR)工作中被过度代表的问题,规范性的应对措施一直是:a) 加大对极右翼意识形态的关注;b) 让更多穆斯林参与到反激进化进程中(下文将对此进行讨论)。 然而,这些选择并没有解决激进化是如何通过非暴力极端主义等带有政治色彩的措辞来构建的,也没有解决它在公众意识中是如何与伊斯兰教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些问题上,种族因素确实很重要。 相反,这种情况反而加剧了事态,因为它复制了一个将激进化视为一个毫无问题、不分种族的概念的体系,并将过度代表的问题归结为执行层面的问题。 这种体系带来的后果极其严重:据法蒂玛·阿达什(Fatima Ahdash)统计,在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英国有231起家庭法庭案件涉及激进化问题,而这些案件全部涉及穆斯林。 当一种不受监管且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逻辑,可能在家庭法与反恐的交叉点上导致子女与父母分离时,我们就有必要对这种逻辑进行彻底且全面的解构。
穆斯林正在复制一种安全化的叙事
人们正越来越多地寻求让穆斯林在安全倡议中发挥核心作用。 阿西姆·库雷希(Asim Qureshi)在他的著作《不服从的美德》(A Virtue of Disobedience)中,呼吁穆斯林群体进行更深刻的反思。 他提醒人们,穆斯林尽管出于好意,却可能在无意中复制了国家的叙事,而这最终会对包括穆斯林在内的所有边缘化群体造成更大的伤害。 人们很容易认为,作为一名穆斯林,自己不会轻易落入反激进化行业的种族主义陷阱。 但正如我上面所列举的,这种逻辑存在局限性。 首先,我们应该质疑我们对那些无视“科学”严谨性(之所以加引号,是因为“科学”本身也是一个政治领域)和公众审查的行业的参与。 其次,种族主义不仅仅是个人的意图问题。 相反,种族主义是在各种结构中运作的,这些结构设定了个人之间如何互动的条件;即便不是常态,带着“好意”去参与种族主义政策也是完全可能的。 此外,尽管每个人的声音都很重要,但“身为穆斯林”并不能成为在西方穆斯林的社会和政治状况问题上拥有特殊发言权的资格。 穆斯林必须警惕参与那些打着“善意”旗号、却让他们产生一种“专家感”的倡议活动。 我们也看到越来越多的组织声称自己有能力区分“好”穆斯林和“坏”穆斯林。 不出所料,所谓的“好穆斯林”往往不仅是指那些“融入”或“同化”的人,还包括那些在以色列等一系列关键政治议题上积极支持国家叙事的人。
西方穆斯林内部的分歧一直存在,尽管为了简便起见或出于无知,人们常把他们说成是一个铁板一块的群体。 然而,对西方穆斯林进行政治分类本身就存在问题。 这一术语掩盖了广泛的群体差异、政治派别、移民历史和宗教信仰状况。 反恐战略直接或间接地利用了这些分歧。 最明显的国家直接干预手段,就是以反恐为名,妖魔化某些群体并偏袒另一些群体,从而赋予内部的分歧(如苏菲派与萨拉菲派之争)以政治意义。 例如,阿伦·昆德纳尼(Arun Kundnani)报道称,英国穆斯林协会(MCB,英国清真寺的总括性组织)因对英国非法入侵伊拉克表示不满,并指出这可能会引发更多暴力事件,从而失去了英国政府的青睐。 随后,政府转而资助了苏菲穆斯林委员会(资助额为20.3万英镑),希望借此提升他们在英国穆斯林群体中的地位和“温和”形象。 这种在政治上偏袒某些群体同时妖魔化其他群体(通常打着难以捉摸的“极端主义”修辞标签)的做法,至今依然盛行。 国家的这种优待政策为马吉德·纳瓦兹(Maajid Nawaz)、阿亚安·希尔西·阿里(Ayaan Hirsi Ali)和塔雷克·法塔赫(Tarek Fatah)等自诩为穆斯林专家的人创造了一个有利可图的行业,使他们声名鹊起;正如戴维·卡梅伦(David Cameron)在臭名昭著的演讲中所描述的那样,这些声音代表了“一种积极的肌肉型自由主义”,且是“由伊斯兰内部人士所创造的”。 这营造出一种令人不安的氛围,让人时刻处于警惕之中——这是一种情感上的监视。 正如我们现在所见,由于安全方面的担忧,甚至连家庭内部也出现了分裂,政府将防止子女激进化这一责任推给了母亲。 在实地考察中,我遇到了一些母亲,她们有的浑身发抖、泪流满面,害怕自己的孩子被带走,仅仅是因为“犯罪前兆”与“犯罪”之间的界限实在太过模糊。 包括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在内的许多人都提出了这些不满。
然而,反激进化(CR)行业对遏制其扩张毫无兴趣,它不断无视对科学严谨性的要求,也无视许多人的呼声,这些人反复证明了此类反激进化实践在执行中不可避免地带有种族主义色彩。
最后,人们不应将反激进化与更广泛的反恐战略以及现已生效的《反恐法》(2019年)割裂开来。 该法案被理所当然地视为反恐战略向最坏方向的演变,它既扩大了犯罪范围,也加重了惩罚力度。 例如,新法案引入了“一键犯罪”(被恰当地称为“美杜莎罪”):个人现在仅仅因为点击一次恐怖主义网站,就可能面临长达15年的监禁。 因此,虽然人们可能会认为点击一次恐怖主义网站是激进化过程中的典型步骤,但这种行为现在已被视为已经越过了恐怖主义的界限。 随着恐怖主义犯罪界限的变动,这种变动显著影响了反激进化倡议的有效性。 反激进化的职权范围正日益受到反恐立法的侵蚀。
结论:超越“害群之马”
当有人告诉我,我们必须竭尽所能阻止恐怖主义时,我表示理解。 我也同样支持反抗压迫这一目标。 但我们采取立场的平台与立场本身的精神同样重要。 俗话说,通往地狱之路往往是由善意铺就的。 但反恐问题也非常难以讨论。 人们担心,对反恐策略的批评等同于支持恐怖主义本身。 遗憾的是,这种担忧并非毫无根据;英国前内政大臣赛义德·贾维德(Sajid Javid)在谈及反极端主义批评者时,就曾表达过类似的观点。
在讨论糟糕的政策时,我总是会用这样一个比喻:想象一个鼠患成灾的城镇。 随着鼠患日益严重,镇长决定通过在水中投毒来消灭所有的老鼠。 老鼠确实死了,但镇上的人们也病倒了。 因此,即使一项政策在假设上实现了其目标,其“成功”也并非衡量影响的唯一标准。 尽管各界对反激进化(CR)工作提出了诸多批评,但仍有人认为“做点什么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正如这个比喻所揭示的,这种观点不仅是错误的(因为人们总是可能把事情搞得更糟),而且是一种常见的逻辑谬误,被称为“政客的三段论”:‘我们必须做点什么。 这就是我们要做的某件事。 因此,我们必须做这件事。’ 这种逻辑直接无视了任何政策核心中存在的结构性缺陷。 正如我用毒水比喻所解释的那样,我希望我们能超越对反激进化(CR)所谓“成功”的狭隘定义,去审视它对社区造成的毁灭性影响。 认识到这种破坏性,就足以让我们去反驳公共反激进化(CR)和反暴力极端主义(CVE)工作,并呼吁重新思考处理政治暴力问题的最佳方式。 这一行为证实了许多英国穆斯林心中一个可怕的猜想:在一个种族主义的、双重标准的司法体系中,他们是二等公民,而他们的白人同胞却享有特权。
对其他群体实施不科学的政策,并加大力度推动针对“极右翼个人”的反激进化措施,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 相反,我们应该采纳这样一个原则:对一个群体有害的事物,对所有群体都有害。我们应呼吁加强科学审查、提高公众意识,并对制度性种族主义保持敏感。 通过更好地理解种族主义结构是如何运作的,我们可以开始超越对“坏苹果”的关注,转而审视那些正在毒害原本“好苹果”的“坏树”。 让我们认真探讨一下那种会导致好人做出错误决策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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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counter-radicalization-a-critical-look-into-a-racist-new-industry
原文标题:Counter-Radicalization: A Critical Look into a Racist New Industry
作者:Dr. Tarek Younis
作者简介:塔里克·尤尼斯博士(Dr. Tarek Younis):塔里克·尤尼斯博士是米德尔塞克斯大学心理学高级讲师。他致力于研究和撰写关于伊斯兰恐惧症、心理健康领域的种族主义以及临床环境安全化等课题。他主要教授文化、宗教、全球化和安全政策对心理健康的影响。
副标题:反极端主义政策对穆斯林有什么影响?从安全化到制度性歧视
摘要:本文批判所谓反激进化和反暴力极端主义产业。作者指出,这类政策常以安全为名,把穆斯林群体预设为风险对象,扩大监控、怀疑和制度性歧视,并对穆斯林青年、家庭和社群造成长期伤害。
图:反激进化:对一个种族主义新行业的批判性审视
摘要
激进化是指个人产生支持或实施政治暴力行为意图的过程。 反激进化行业,即美国所称的“打击暴力极端主义”,正在西方世界迅速扩张。 在英国,政府的“预防”政策强制要求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识别并报告那些被怀疑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的个人。 然而,激进化的定义不仅模糊,而且取决于政治气候。 本文旨在概述反激进化实践中存在的两个根本性问题。 首先,反激进化实践(如“预防”政策所强制执行的那些措施)忽视了科学严谨性的最基本原则:有效性和可靠性。 此类实践是“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的典型例证。 其次,在公众意识和政治话语中,恐怖主义与伊斯兰教以及穆斯林融入社会的问题被紧密联系在一起。 因此,反恐战争中的反激进化实践不可避免地对穆斯林社区产生了种族主义和不成比例的影响,这与美国的禁毒战争导致大量黑人青年被监禁的情况如出一辙。 本文将探讨穆斯林参与反激进化实践的危险性,以及在一个所谓的“后种族”社会中识别制度性种族主义实践的重要性。
引言
一名护士按计划对一个穆斯林家庭进行了家访。 父母当然欢迎她进来;她是来探望他们卧床不起的青少年的。 他的疾病使他无法完成穿衣和进食等基本家务,因此这在英国属于常规程序。 护士在屋内走动时,发现这名青少年正在网上看视频——内容是阿拉伯语的——随后她继续进行检查。 事情本该到此为止——或者说这家人是这么认为的。 几周后,这家人发现护士将他们生病的青春期儿子转介给了安全保障负责人(负责保护那些有遭受虐待风险的人员)。 转介的原因是:这名青少年可能容易受到极端化影响。 换句话说,护士怀疑这名青少年未来可能会纵容恐怖主义,甚至成为恐怖分子。 显然,这名残疾青少年几乎不可能对任何人构成威胁。 但即便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也足以成为转介的理由。 护士的转介行为也是程序的一部分。
2018年初,华威大学的研究人员夏洛特·希思-凯利(Charlotte Heath-Kelly)和埃尔热贝特·斯特劳斯(Erzsébet Strausz)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英国的几家心理健康机构正在评估其所有患者的极端化倾向。 这意味着当治疗师在治疗结束后撰写患者记录时,电脑系统会询问:“您是否评估过极端化倾向?” 答案选项为“是”、“否”或“不确定”——没有选项可以对该问题表示异议。 随后,系统会提供一份风险因素列表,其中包括“表现出不公正感和愤怒情绪”。 本文旨在带领读者探索此类反极端化实践是如何发展的,以及它们如何给西方穆斯林群体带来污名化。
极端化是指个人产生支持或实施政治暴力行为(即恐怖主义)意图的假定过程。 因此,反极端化(CR)是指旨在阻止个人在未来支持恐怖主义或成为恐怖分子的努力。 同样,极端主义涉及被认为与政治暴力相关或支持政治暴力的意识形态或叙事。 反极端主义则涉及旨在压制或抵制这些叙事的努力。 正如人们所预料的那样,极端化和极端主义是非常难以捉摸的概念——即使是从事反恐工作的人也承认这一点。 由于缺乏任何经过验证且可靠的定义,大多数现代文本在开头都会先界定其所指的极端化和极端主义的范畴。 政府文件(例如英国的《反极端主义战略》)有时完全放弃定义,转而使用同义反复的逻辑,这通常等同于:激进化是极端分子转变为恐怖分子的过程。
本文并非试图剖析激进化这一概念(相关内容请参阅 Kundnani 或 Silva 的著作),也不是对反恐工作的全面批判。 相反,本文旨在强调反激进化(CR)工作中两个根本且显而易见的问题。 首先是反激进化实践所依据的科学证据缺失(或不足)。 本文认为,反激进化实践首先且主要是由政治而非研究决定的——这是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 其次,本文解释了“无视肤色”的反激进化实践如何不可避免地歧视那些长相或言谈像穆斯林的人。 文章最后讨论了反激进化产业如何迫使“好穆斯林”去识别并揭发“坏穆斯林”。 本文旨在引导读者进行批判性思考,并对那些构建拙劣、受政治驱动且在执行中不可避免地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做法采取反思态度(向内审视)。 如果说英国和美国的当代政治气候能说明什么,那就是我们需要批判性地审视那些被视为“必要”和“常识性”的政策。 请注意,本文不会区分美国常说的“打击暴力极端主义”(CVE)与英国的“反激进化”(CR)。 由于两者之间的区别对于本文而言是武断的,为了简洁起见,它们都将被称为反激进化(CR)。
透过修辞看本质
关于激进化和极端主义的讨论总是从恐怖主义开始。 正如伊克巴尔·艾哈迈德(Eqbal Ahmad)所言,恐怖主义这一术语必然无法被定义。 原因很简单:恐怖主义是一个政治建构。 这并不是说暴力行为如果未被归类为恐怖主义,其可谴责性就会降低——事实远非如此。 这只是意味着,当我们想到“恐怖主义”时,我们是在赋予某些形式的“暴力”和“意识形态”以特权,而排斥了其他形式。 这是恐怖主义研究人员之间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丽莎·斯坦普尼茨基(Lisa Stampnitzky)在她那本开创性的著作《规训恐怖》(Disciplining Terror)中解释道,恐怖主义研究从来都不是一个像抑郁症研究那样中心化的领域。 相反,在美国,来自不同学科、自诩为恐怖主义专家的人们,通过在论文和会议上对该主题的讨论与写作,整合出了这个领域。 正如斯坦普尼茨基所论证的那样,这个术语因此取决于政治修辞——即由那些最有话语权的人来决定哪些暴力行为应被视为“恐怖主义”,而哪些又是“合法的”。
其影响远不止于“一个人的恐怖分子是另一个人的自由战士”这种陈词滥调。 例如,在20世纪80年代,以色列在巴勒斯坦领土上的袭击并未被记录为国际恐怖主义事件,而巴勒斯坦在以色列领土上的袭击却被记录在案。 基于这些带有政治偏见、预先设定的参数所汇总的数据,描绘出了一幅关于恐怖分子是谁、恐怖主义目标是什么、以及恐怖分子可能出现在哪里的特定图景。 人们无需追溯到那么久远,就能剖析恐怖主义的细微差别。 1999年,一名德国男子在柏林街头袭击了我(他被一位朋友拦住了),他一边吐着种族歧视的脏话,一边大喊:“你就是垃圾!” “滚出这个国家!” 尽管他让我内心感到恐惧,但此人暴力意图背后的意识形态动机显而易见。 这是一种恐怖主义行为吗?
激进化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自200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纽约“9·11”事件和伦敦“7·7”袭击事件的发生,这一概念的影响力呈指数级增长。 然而,激进化的定义仍然依赖于对恐怖主义的政治建构。 激进化概念的模糊性受到了广泛的批评(同样,若想深入分析,请阅读昆德纳尼(Kundnani)的任何著作)。 不仅恐怖主义行为的界定受政治影响,其重要性也同样如此。 将此与其他社会弊病进行类比并不容易,但如果我们仅限于谋杀这一范畴,英国在2013年至2016年间发生了超过400起家庭凶杀案,而同期记录在案的恐怖主义相关死亡人数为13人。 有人可能会争辩说,恐怖主义相关的死亡人数并不能反映反恐行动所预防的事件,这或许确实是真的,但这并非问题的关键。 相反,人们必须理解特定的政治形式是如何优先考虑某些社会弊病而忽视其他问题的。 由于紧缩政策导致资源有限,英国政府大幅削减了公共支出,因此,为何没有针对“家庭凶杀倾向”的全国性政策,为何在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工作的人员没有接受长达一小时的培训来“识别”和“举报”潜在的家庭凶杀肇事者,以及为何尚未开发出类似于“激进化”的概念来描述那些未来可能杀害伴侣或家庭成员的人,这些背后都有其政治原因。
我怀疑“家庭凶杀犯罪前识别”之所以没有被发展为一项全国性战略——并辅以心理健康机构屏幕上的弹窗提示——可能与以下事实有关:大多数受害者是女性,大多数肇事者是白人男性,且酒精使用是一个主要因素。 更糟糕的是,英国各地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提供的服务正面临预算削减。 因此,必须牢记的是,在反恐及其所有分支领域(现在包括仇恨犯罪等)的学术和财政投入,反映的是特定的政治利益,而不仅仅是公共安全。 因此,许多人认为“反恐战争”以及将穆斯林实施的暴力置于其他形式暴力之上的做法,源于更广泛的伊斯兰恐惧症结构,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尽管该政策多年来不断演变,但其最重要的发展是在2011年,当时政府将“预防”(PREVENT)反激进化培训整合到公共机构(学校、医院等)中,要求所有员工识别并举报那些他们
怀疑的人。随后,这一整合后的“预防”政策在2015年成为了一项法定职责。 换句话说,被认为在反激进化方面做得不足的公共机构可能会面临制度上的后果(例如,一所学校尽管学术表现良好,仍可能收到糟糕的教学评估)。
“预防”政策(PREVENT)之所以在西方世界的各类反激进化政策中独树一帜,正是因为它已成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 为了满足这一职责的要求,必须发展出一个全国性的反激进化产业。 像任何产业一样,这个产业涉及数以千计的培训师、经理、顾问和委员会。 在大多数情况下,以学校为例,转介流程如下:1)教师怀疑某学生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或正在被激进化;2)教师向该机构的保障(预防)负责人提出这一担忧;3)如果认为有必要,负责人会将报告转发给外部,由警方进行审查;4)如果仍认为有必要,案件将由一个名为“渠道”(Channel)的委员会进行讨论(该委员会由各行各业被挑选或推选出的个人组成,通常包括英国穆斯林),以商讨潜在的干预措施,包括治疗、住房安置和/或意识形态重塑。 因此,反激进化试图在暴力意图甚至还未形成之前,就对所谓的“准罪犯”进行干预。 事实上,这种“准犯罪”的时间跨度可以一直追溯到幼儿时期,包括托儿所阶段。 可以想象,反激进化是一项高度主观且政治化的事业。
请记住:本文讨论的不是即时威胁,而是“准犯罪”。 虽然关于“准犯罪”的科学研究并非新鲜事,但反激进化为其披上了新的外衣。 因此,无论其实际意图如何,本文都不会探讨现实中的暴力威胁。 目前的道德准则是:如果任何人对自己或他人构成即时威胁,请立即联系当局。 接下来的两节将概述英国的反激进化政策是如何在缺乏科学证据基础的情况下发展成为全国性政策的,以及反激进化如何将激进化描述为“不分肤色”(即“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恐怖分子”),从而掩盖了其运作所基于的内在种族主义结构。
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
16世纪和17世纪科学革命的目标,在理论上是将知识生产从意识形态中剥离出来。 如今,一个关键的流行词是“循证”,它通常意味着某项干预措施已经过科学验证,否则它可能就是像颅相学那样的伪科学。 但政策并不总是基于证据。 大卫·格雷格(David Gregg)教授举了“家庭干预项目”(FIP)的例子,这是一项旨在为“混乱家庭”提供强化支持的国家战略,目的是消除反社会行为并改善儿童的整体发展状况。 不出所料,该战略几乎完全针对那些给社区“带来痛苦”的贫困家庭,从而巧妙地掩盖了导致贫困加剧背后的各种政治决策。 更糟糕的是,英国政府制定FIP时是先有政策,事后才去寻找其成功的偶然证据——即“基于政策的证据”。
英国政府的“去激进化”(CR)培训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极端风险指南”(ERG22+)框架,这是一项由政府资助的风险评估,列出了与激进化相关的22种潜在脆弱性。 其中的“+”号暗示可能还存在更多未列出的因素。 以下是前五种脆弱性:
- 缺乏情绪韧性
- 人际关系问题
- 需要感到重要、被重视或特别
- 对身份认同、意义和归属感的需求
- 感到威胁和不安全感。这些脆弱性中的每一项都非常普遍,甚至可以说是人之常情。 它们是如何被纳入ERG的呢? 不幸的是,ERG背后的科学依据非常可疑,并已受到100多名学者和包括全国学生联合会在内的多个组织的批评(关于由知名学者认可的对ERG的深入批判,请阅读阿西姆·库雷希(Asim Qureshi)和CAGE发布的报告)。 根据一份为美国国土安全部准备的文件,像ERG这样的评估工具不仅未经证实有效,其作者还承认,这些工具在进行侧写时,有可能将大量无辜者卷入其中。 更糟糕的是,ERG所依据的原始研究无法供学术界或公众审查。 这些都是严肃的科学关切。 尽管如此,ERG 仍是英国国家“预防”反激进化培训的概念框架,该培训目前已完成超过一百万次。
虽然关于何为“证据”的界定(理所当然地)尚有讨论空间,但证据生成的科学方法通常涉及两个关键概念:效度与信度。 效度涉及衡量指标各组成部分的意义,即它们是否测量了其本应测量的内容。 以我自己的实地考察为例,PREVENT 的反激进化(CR)培训将“情绪韧性”视为一种潜在的脆弱性。 但什么是情绪韧性呢? “缺乏情绪韧性”是否是导致政治暴力的有效前提因素? 如你所见,尽管仅评估这一组成部分就有许多方法(例如,即使我们对情绪韧性有了定义,又该如何测量它?),但效度依然至关重要,因为没有它,人们就无法真正确定某人是否真的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 信度涉及一项衡量指标或干预措施的可重复程度。 换句话说,如果让两个人去判定一个人的“情绪韧性”,他们得出相似结论的可能性有多大? 效度和信度都强调了为何稳固的证据基础如此重要。 否则,无效且不可靠的衡量指标——换句话说就是不科学的——只会沦为个人心血来潮和社会习俗的产物,类似于上文描述的对“贫困家庭”的妖魔化。 这与科学事业背道而驰。
换句话说,我们对激进化的理解与其说是取决于科学事业,不如说是取决于政治丑闻。 这导致了一个关于本土恐怖主义成因与解决方案的复杂构建与重构过程。 举例来说,在 21 世纪初,托尼·布莱尔政府在谈论恐怖主义时,并未将其与任何特定群体联系起来(考虑到英国与爱尔兰共和军的历史,这一点意义重大)。 然而,2004年的一次泄密事件揭露,英国穆斯林已成为政府反恐秘密战略的监控目标。 托尼·布莱尔政府拒绝就此次泄密发表评论,而是将“激进化”问题“重新定义”为公民参与问题,声称穆斯林比其他群体更难融入社会,因此需要“额外关注”。 反恐政策由此被重新包装,在维持“任何人”都可能成为恐怖分子这一论调的同时,为监控英国穆斯林的行为辩护。
我在本文开头提到,一些心理健康机构已将激进化评估纳入所有患者的综合风险评估中。 医疗专业人员弹出屏幕上显示的“激进化风险”列表,正是源自激进化研究小组(ERG)。 因此,ERG不仅是一个未经证实且不可靠的工具,它还在心理健康机构中被广泛使用,且未经过科学验证,也未考虑激进化评估可能会影响医患关系的可能性。 除了夏洛特·希思-凯利(Charlotte Heath-Kelly)和埃尔热贝特·斯特劳斯(Erzsébet Strausz)的研究外,人们对反激进化(CR)如何影响医疗服务的获取和提供知之甚少。 与此同时,新兴研究开始认识到反激进化实践在教育领域造成的破坏性影响:它对穆斯林学生和教师产生了寒蝉效应,他们越来越害怕表达自己的想法,担心落入难以捉摸的“犯罪前兆”范畴。 在《侵蚀信任》(Eroding Trust)报告记录的一起事件中,一名教师因一名14岁学生在课堂上谈论“生态恐怖主义”,将其转介给了儿童保护官员。 这名青少年当时谈论的显然是手头的课题:森林砍伐以及“生态战士”为阻止砍伐所采取的行动。 这名青少年被儿童保护官员带到一旁,并被盘问有关ISIS的问题。 这次经历对该青少年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据他母亲说:“直到今天,他在学校里都变得更加小心、更加警惕了。”
激进化:一种无视肤色的病理学?
有问题的不仅仅是缺乏证据。 在社会和政治真空状态下,人们可能会问:即便没有有效或可靠的方法,尝试阻止人们变坏又有什么害处呢? 但我们并非生活在社会或政治真空之中。 英美两国的反激进化工作是在政治动荡、经济不稳定的背景下开展的,这些背景中深植着源自暴力帝国遗产的种族结构。 西方世界各国因其国家安全焦虑和殖民历史的不同,与穆斯林群体的关系也各异,但融合问题始终存在。 正如政治学家奥利维尔·罗伊(Olivier Roy)所解释的那样,西方各国政府都在努力应对穆斯林在民族国家认同与乌玛(Ummah,即穆斯林共同体)认同之间的矛盾。
因此,反激进化工作直接基于一种长期存在的逻辑,即西方穆斯林需要持续接受同化式的监控与干预。 过去那种“要么变得像我们一样,要么滚回你的老家去”的论调,现在变成了“要么变得像我们一样,要么你就是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 通过采用“非暴力极端主义”这一框架,反激进化成为了一种规范行为的手段,旨在约束那些被认为与自由主义民族国家不相容的行为。 正如社会学家尼莎·卡普尔(Nisha Kapoor)所解释的,在这种框架下,性别(不)平等往往被用作识别潜在激进分子的衡量标准。 换句话说,与西方自由主义规范相抵触的传统伊斯兰性别角色,可能会被判定为某种可能引发政治暴力的“极端主义”。 这与针对政治暴力成因的实际研究关系不大,更多是关于西方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穆斯林融合辩论的“安全化”(及其演变)。 所有这些通常被归类为“非暴力极端主义”的担忧,本身并非针对恐怖主义,而是被认为构成了可能滋生政治暴力的意识形态土壤。 亚历山大(Alexander)认为,与毒品执法相关的制度性种族主义政策之所以难以解决,原因之一在于它们被表述为“色盲”(即不考虑种族因素)。 “色盲”主张认为种族特权不是一个影响因素——而事实上,它当然是。 当政治辞令将毒贩和吸毒者描述为“与种族无关”时,政策制定者就无需为“毒品战争”带来的种族主义后果负责,即大规模监禁黑人男性。 在“毒品战争”和“反恐战争”中发生的种族主义事件,无论数量多少,一旦发生,都会被视为“害群之马”——即一个本无过错的框架中出现的负面个案。 这并非政策的错;人们认为,只有傻瓜(注意,不是种族主义者)才会因为一名学生第一次戴上头巾,就将其移交给反激进化(CR)部门。 无论如何,反激进化(CR)的支持者辩称,“系统”会解决这些小问题——策略本身并不存在种族主义。
这里经常出现一个问题:“一个人怎么可能对穆斯林种族歧视呢?” 或许那两名在反对修建清真寺的集会上遭到抗议者同伴袭击的埃及基督徒,能给我们一些启示。 但种族主义不仅仅取决于一个人的肤色。 正如迈克尔·奥米(Michael Omi)和霍华德·威南特(Howard Winant)教授所言,这是一种社会建构,“一个通过指涉不同类型的人体,来标志和象征社会冲突与利益的概念”。 当一名佩戴头巾的女性被错误地移交给反激进化部门时,这属于种族主义移交,因为在公众意识中,她的外在形象体现了一种社会冲突(反恐战争、穆斯林不融入社会),而头巾正是这种冲突的普遍象征。 因此,反激进化政策中的种族主义不仅体现在穆斯林如何被呈现(在文件或培训中),更体现在恐怖主义威胁被广泛地与人们所感知的“穆斯林特质”——即外貌和表达方式——联系在一起。 换句话说,即使公共反激进化策略完全排除了对穆斯林的提及,它依然是关于穆斯林的。 因此,英国议会跨党派英国穆斯林小组(APPG)最近提出了一项关于“伊斯兰恐惧症”的定义:“根植于种族主义,是一种针对穆斯林特质或被视为穆斯林特质的表达的种族主义。” 这个简短的定义忽略了一个核心问题,即伊斯兰教本身是如何被视为一种外来的、落后的、危险的意识形态的。不过,这朝着承认种族主义如何针对穆斯林迈出了积极的一步(我还要补充一点,任何不能让政客或政策承担责任的伊斯兰恐惧症定义,最终都是徒劳的)。 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激进化——就像在“毒品战争”中,棕色人种和白色人种成为毒贩的可能性是一样的,同样地,
任何人。整个过程模仿了疾病的生物医学模型:正如一个种族中立的身体容易受到外来或危险病原体的侵害一样,一个种族中立的个体也容易受到危险意识形态的影响。 但是,通过否认恐怖主义威胁在公众意识中是如何与穆斯林联系在一起的,反激进化(CR)可以说
造成了更大的伤害。遗憾的是,我们距离承认公开的种族敌意之外的种族主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尽管“后种族社会”的神话正日益受到特朗普、英国脱欧以及欧洲各地极右翼运动的冲击,但对显性种族主义形式的关注,反而削弱了抵制隐性种族主义的努力,而这些隐性种族主义正运作于反激进化等结构和政策之中。 这些都不是什么新鲜事。 几十年前,一项著名的研究考察了种族和性别对心理健康诊断的影响。 290名精神科医生被分成五组,评估同一个病人的病例,唯一的区别在于种族和性别(白人男性;白人女性;黑人男性;黑人女性;种族和性别未披露)。 结果显示,病人的种族影响了评估结果:黑人比白人更容易被诊断出患有精神分裂症。 原因很简单:在精神疾病的逻辑中,精神分裂症通常与攻击性联系在一起,而美国历史上一直将暴力和犯罪与黑人联系在一起。
那么“预防”(PREVENT)项目又如何呢? 英国政府201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伊斯兰极端主义”的转介案例通过“预防”项目的可能性是“极右翼极端主义”的17倍。 仅这一数字就代表了严重的差异,但即便如此,仍有一些因素表明实际差距可能要大得多。 首先,英国并未统计“预防”(PREVENT)计划中被拒绝的转介案例,也没有统计在学校和医院内部处理的干预案例。 因此,如果一名教师因为学生评论生态恐怖主义而将其转介,而这一转介假设被拒绝或在机构内部自行处理了,那么它就不会进入官方统计数据。 其次,统计数据的分类并非基于被转介者的宗教或族裔,而是基于转介本身的性质。 这一点意义重大,因为英国政府最近在“预防”计划中增加了一种新的转介类型:“混合、不稳定或不明确的意识形态”。 这一新类别在2018年总计7,318起“预防”计划转介案例中,占比高达27%。 由于未提及被转介者的族裔或宗教,这27%的案例完全有可能全部由表现出反社会行为、但并未发表任何与伊斯兰极端主义相关言论的英国穆斯林组成。 因此,当政府声称“伊斯兰极端主义”相关的转介案例有所下降时,人们必须保持警惕;如果我们拘泥于他们的分类,情况或许确实如此,但英国穆斯林的真实处境可能大不相同。
种族偏见无法通过培训来解决;人们不能简单地告诉别人“不要种族歧视”,并指望这能根除潜在的偏见。 原因很简单:在公众意识中,穆斯林通常与恐怖主义联系在一起。 已有充分的研究表明,那些自认为没有种族歧视的人,在受控环境下仍然会做出带有种族歧视的判断。 如果“预防”计划转介中的种族歧视显而易见并被退回(例如,学校上级或警方认为该个人没有激进化风险),这被称为误报。 通过“预防”计划的反激进化倡议,已经出现了大量有据可查的误报转介案例。 我个人实地调查中发现了一些未公开的案例,其中涉及的所谓“激进”行为包括:佩戴头巾;前往麦加朝觐;以及作为(非穆斯林)寻求庇护者从中东来到英国。 这些案例从未进入官方统计数据,但它们确实存在。
而且这不仅仅是数字的问题。 针对穆斯林在反激进化(CR)工作中被过度代表的问题,规范性的应对措施一直是:a) 加大对极右翼意识形态的关注;b) 让更多穆斯林参与到反激进化进程中(下文将对此进行讨论)。 然而,这些选择并没有解决激进化是如何通过非暴力极端主义等带有政治色彩的措辞来构建的,也没有解决它在公众意识中是如何与伊斯兰教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些问题上,种族因素确实很重要。 相反,这种情况反而加剧了事态,因为它复制了一个将激进化视为一个毫无问题、不分种族的概念的体系,并将过度代表的问题归结为执行层面的问题。 这种体系带来的后果极其严重:据法蒂玛·阿达什(Fatima Ahdash)统计,在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英国有231起家庭法庭案件涉及激进化问题,而这些案件全部涉及穆斯林。 当一种不受监管且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逻辑,可能在家庭法与反恐的交叉点上导致子女与父母分离时,我们就有必要对这种逻辑进行彻底且全面的解构。
穆斯林正在复制一种安全化的叙事
人们正越来越多地寻求让穆斯林在安全倡议中发挥核心作用。 阿西姆·库雷希(Asim Qureshi)在他的著作《不服从的美德》(A Virtue of Disobedience)中,呼吁穆斯林群体进行更深刻的反思。 他提醒人们,穆斯林尽管出于好意,却可能在无意中复制了国家的叙事,而这最终会对包括穆斯林在内的所有边缘化群体造成更大的伤害。 人们很容易认为,作为一名穆斯林,自己不会轻易落入反激进化行业的种族主义陷阱。 但正如我上面所列举的,这种逻辑存在局限性。 首先,我们应该质疑我们对那些无视“科学”严谨性(之所以加引号,是因为“科学”本身也是一个政治领域)和公众审查的行业的参与。 其次,种族主义不仅仅是个人的意图问题。 相反,种族主义是在各种结构中运作的,这些结构设定了个人之间如何互动的条件;即便不是常态,带着“好意”去参与种族主义政策也是完全可能的。 此外,尽管每个人的声音都很重要,但“身为穆斯林”并不能成为在西方穆斯林的社会和政治状况问题上拥有特殊发言权的资格。 穆斯林必须警惕参与那些打着“善意”旗号、却让他们产生一种“专家感”的倡议活动。 我们也看到越来越多的组织声称自己有能力区分“好”穆斯林和“坏”穆斯林。 不出所料,所谓的“好穆斯林”往往不仅是指那些“融入”或“同化”的人,还包括那些在以色列等一系列关键政治议题上积极支持国家叙事的人。
西方穆斯林内部的分歧一直存在,尽管为了简便起见或出于无知,人们常把他们说成是一个铁板一块的群体。 然而,对西方穆斯林进行政治分类本身就存在问题。 这一术语掩盖了广泛的群体差异、政治派别、移民历史和宗教信仰状况。 反恐战略直接或间接地利用了这些分歧。 最明显的国家直接干预手段,就是以反恐为名,妖魔化某些群体并偏袒另一些群体,从而赋予内部的分歧(如苏菲派与萨拉菲派之争)以政治意义。 例如,阿伦·昆德纳尼(Arun Kundnani)报道称,英国穆斯林协会(MCB,英国清真寺的总括性组织)因对英国非法入侵伊拉克表示不满,并指出这可能会引发更多暴力事件,从而失去了英国政府的青睐。 随后,政府转而资助了苏菲穆斯林委员会(资助额为20.3万英镑),希望借此提升他们在英国穆斯林群体中的地位和“温和”形象。 这种在政治上偏袒某些群体同时妖魔化其他群体(通常打着难以捉摸的“极端主义”修辞标签)的做法,至今依然盛行。 国家的这种优待政策为马吉德·纳瓦兹(Maajid Nawaz)、阿亚安·希尔西·阿里(Ayaan Hirsi Ali)和塔雷克·法塔赫(Tarek Fatah)等自诩为穆斯林专家的人创造了一个有利可图的行业,使他们声名鹊起;正如戴维·卡梅伦(David Cameron)在臭名昭著的演讲中所描述的那样,这些声音代表了“一种积极的肌肉型自由主义”,且是“由伊斯兰内部人士所创造的”。 这营造出一种令人不安的氛围,让人时刻处于警惕之中——这是一种情感上的监视。 正如我们现在所见,由于安全方面的担忧,甚至连家庭内部也出现了分裂,政府将防止子女激进化这一责任推给了母亲。 在实地考察中,我遇到了一些母亲,她们有的浑身发抖、泪流满面,害怕自己的孩子被带走,仅仅是因为“犯罪前兆”与“犯罪”之间的界限实在太过模糊。 包括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在内的许多人都提出了这些不满。
然而,反激进化(CR)行业对遏制其扩张毫无兴趣,它不断无视对科学严谨性的要求,也无视许多人的呼声,这些人反复证明了此类反激进化实践在执行中不可避免地带有种族主义色彩。
最后,人们不应将反激进化与更广泛的反恐战略以及现已生效的《反恐法》(2019年)割裂开来。 该法案被理所当然地视为反恐战略向最坏方向的演变,它既扩大了犯罪范围,也加重了惩罚力度。 例如,新法案引入了“一键犯罪”(被恰当地称为“美杜莎罪”):个人现在仅仅因为点击一次恐怖主义网站,就可能面临长达15年的监禁。 因此,虽然人们可能会认为点击一次恐怖主义网站是激进化过程中的典型步骤,但这种行为现在已被视为已经越过了恐怖主义的界限。 随着恐怖主义犯罪界限的变动,这种变动显著影响了反激进化倡议的有效性。 反激进化的职权范围正日益受到反恐立法的侵蚀。
结论:超越“害群之马”
当有人告诉我,我们必须竭尽所能阻止恐怖主义时,我表示理解。 我也同样支持反抗压迫这一目标。 但我们采取立场的平台与立场本身的精神同样重要。 俗话说,通往地狱之路往往是由善意铺就的。 但反恐问题也非常难以讨论。 人们担心,对反恐策略的批评等同于支持恐怖主义本身。 遗憾的是,这种担忧并非毫无根据;英国前内政大臣赛义德·贾维德(Sajid Javid)在谈及反极端主义批评者时,就曾表达过类似的观点。
在讨论糟糕的政策时,我总是会用这样一个比喻:想象一个鼠患成灾的城镇。 随着鼠患日益严重,镇长决定通过在水中投毒来消灭所有的老鼠。 老鼠确实死了,但镇上的人们也病倒了。 因此,即使一项政策在假设上实现了其目标,其“成功”也并非衡量影响的唯一标准。 尽管各界对反激进化(CR)工作提出了诸多批评,但仍有人认为“做点什么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正如这个比喻所揭示的,这种观点不仅是错误的(因为人们总是可能把事情搞得更糟),而且是一种常见的逻辑谬误,被称为“政客的三段论”:‘我们必须做点什么。 这就是我们要做的某件事。 因此,我们必须做这件事。’ 这种逻辑直接无视了任何政策核心中存在的结构性缺陷。 正如我用毒水比喻所解释的那样,我希望我们能超越对反激进化(CR)所谓“成功”的狭隘定义,去审视它对社区造成的毁灭性影响。 认识到这种破坏性,就足以让我们去反驳公共反激进化(CR)和反暴力极端主义(CVE)工作,并呼吁重新思考处理政治暴力问题的最佳方式。 这一行为证实了许多英国穆斯林心中一个可怕的猜想:在一个种族主义的、双重标准的司法体系中,他们是二等公民,而他们的白人同胞却享有特权。
对其他群体实施不科学的政策,并加大力度推动针对“极右翼个人”的反激进化措施,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 相反,我们应该采纳这样一个原则:对一个群体有害的事物,对所有群体都有害。我们应呼吁加强科学审查、提高公众意识,并对制度性种族主义保持敏感。 通过更好地理解种族主义结构是如何运作的,我们可以开始超越对“坏苹果”的关注,转而审视那些正在毒害原本“好苹果”的“坏树”。 让我们认真探讨一下那种会导致好人做出错误决策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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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counter-radicalization-a-critical-look-into-a-racist-new-industry
原文标题:Counter-Radicalization: A Critical Look into a Racist New Industry
作者:Dr. Tarek Younis
作者简介:塔里克·尤尼斯博士(Dr. Tarek Younis):塔里克·尤尼斯博士是米德尔塞克斯大学心理学高级讲师。他致力于研究和撰写关于伊斯兰恐惧症、心理健康领域的种族主义以及临床环境安全化等课题。他主要教授文化、宗教、全球化和安全政策对心理健康的影响。
副标题:反极端主义政策对穆斯林有什么影响?从安全化到制度性歧视
摘要:本文批判所谓反激进化和反暴力极端主义产业。作者指出,这类政策常以安全为名,把穆斯林群体预设为风险对象,扩大监控、怀疑和制度性歧视,并对穆斯林青年、家庭和社群造成长期伤害。

图:反激进化:对一个种族主义新行业的批判性审视
摘要
激进化是指个人产生支持或实施政治暴力行为意图的过程。 反激进化行业,即美国所称的“打击暴力极端主义”,正在西方世界迅速扩张。 在英国,政府的“预防”政策强制要求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识别并报告那些被怀疑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的个人。 然而,激进化的定义不仅模糊,而且取决于政治气候。 本文旨在概述反激进化实践中存在的两个根本性问题。 首先,反激进化实践(如“预防”政策所强制执行的那些措施)忽视了科学严谨性的最基本原则:有效性和可靠性。 此类实践是“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的典型例证。 其次,在公众意识和政治话语中,恐怖主义与伊斯兰教以及穆斯林融入社会的问题被紧密联系在一起。 因此,反恐战争中的反激进化实践不可避免地对穆斯林社区产生了种族主义和不成比例的影响,这与美国的禁毒战争导致大量黑人青年被监禁的情况如出一辙。 本文将探讨穆斯林参与反激进化实践的危险性,以及在一个所谓的“后种族”社会中识别制度性种族主义实践的重要性。
引言
一名护士按计划对一个穆斯林家庭进行了家访。 父母当然欢迎她进来;她是来探望他们卧床不起的青少年的。 他的疾病使他无法完成穿衣和进食等基本家务,因此这在英国属于常规程序。 护士在屋内走动时,发现这名青少年正在网上看视频——内容是阿拉伯语的——随后她继续进行检查。 事情本该到此为止——或者说这家人是这么认为的。 几周后,这家人发现护士将他们生病的青春期儿子转介给了安全保障负责人(负责保护那些有遭受虐待风险的人员)。 转介的原因是:这名青少年可能容易受到极端化影响。 换句话说,护士怀疑这名青少年未来可能会纵容恐怖主义,甚至成为恐怖分子。 显然,这名残疾青少年几乎不可能对任何人构成威胁。 但即便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也足以成为转介的理由。 护士的转介行为也是程序的一部分。
2018年初,华威大学的研究人员夏洛特·希思-凯利(Charlotte Heath-Kelly)和埃尔热贝特·斯特劳斯(Erzsébet Strausz)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英国的几家心理健康机构正在评估其所有患者的极端化倾向。 这意味着当治疗师在治疗结束后撰写患者记录时,电脑系统会询问:“您是否评估过极端化倾向?” 答案选项为“是”、“否”或“不确定”——没有选项可以对该问题表示异议。 随后,系统会提供一份风险因素列表,其中包括“表现出不公正感和愤怒情绪”。 本文旨在带领读者探索此类反极端化实践是如何发展的,以及它们如何给西方穆斯林群体带来污名化。
极端化是指个人产生支持或实施政治暴力行为(即恐怖主义)意图的假定过程。 因此,反极端化(CR)是指旨在阻止个人在未来支持恐怖主义或成为恐怖分子的努力。 同样,极端主义涉及被认为与政治暴力相关或支持政治暴力的意识形态或叙事。 反极端主义则涉及旨在压制或抵制这些叙事的努力。 正如人们所预料的那样,极端化和极端主义是非常难以捉摸的概念——即使是从事反恐工作的人也承认这一点。 由于缺乏任何经过验证且可靠的定义,大多数现代文本在开头都会先界定其所指的极端化和极端主义的范畴。 政府文件(例如英国的《反极端主义战略》)有时完全放弃定义,转而使用同义反复的逻辑,这通常等同于:激进化是极端分子转变为恐怖分子的过程。
本文并非试图剖析激进化这一概念(相关内容请参阅 Kundnani 或 Silva 的著作),也不是对反恐工作的全面批判。 相反,本文旨在强调反激进化(CR)工作中两个根本且显而易见的问题。 首先是反激进化实践所依据的科学证据缺失(或不足)。 本文认为,反激进化实践首先且主要是由政治而非研究决定的——这是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 其次,本文解释了“无视肤色”的反激进化实践如何不可避免地歧视那些长相或言谈像穆斯林的人。 文章最后讨论了反激进化产业如何迫使“好穆斯林”去识别并揭发“坏穆斯林”。 本文旨在引导读者进行批判性思考,并对那些构建拙劣、受政治驱动且在执行中不可避免地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做法采取反思态度(向内审视)。 如果说英国和美国的当代政治气候能说明什么,那就是我们需要批判性地审视那些被视为“必要”和“常识性”的政策。 请注意,本文不会区分美国常说的“打击暴力极端主义”(CVE)与英国的“反激进化”(CR)。 由于两者之间的区别对于本文而言是武断的,为了简洁起见,它们都将被称为反激进化(CR)。
透过修辞看本质
关于激进化和极端主义的讨论总是从恐怖主义开始。 正如伊克巴尔·艾哈迈德(Eqbal Ahmad)所言,恐怖主义这一术语必然无法被定义。 原因很简单:恐怖主义是一个政治建构。 这并不是说暴力行为如果未被归类为恐怖主义,其可谴责性就会降低——事实远非如此。 这只是意味着,当我们想到“恐怖主义”时,我们是在赋予某些形式的“暴力”和“意识形态”以特权,而排斥了其他形式。 这是恐怖主义研究人员之间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丽莎·斯坦普尼茨基(Lisa Stampnitzky)在她那本开创性的著作《规训恐怖》(Disciplining Terror)中解释道,恐怖主义研究从来都不是一个像抑郁症研究那样中心化的领域。 相反,在美国,来自不同学科、自诩为恐怖主义专家的人们,通过在论文和会议上对该主题的讨论与写作,整合出了这个领域。 正如斯坦普尼茨基所论证的那样,这个术语因此取决于政治修辞——即由那些最有话语权的人来决定哪些暴力行为应被视为“恐怖主义”,而哪些又是“合法的”。
其影响远不止于“一个人的恐怖分子是另一个人的自由战士”这种陈词滥调。 例如,在20世纪80年代,以色列在巴勒斯坦领土上的袭击并未被记录为国际恐怖主义事件,而巴勒斯坦在以色列领土上的袭击却被记录在案。 基于这些带有政治偏见、预先设定的参数所汇总的数据,描绘出了一幅关于恐怖分子是谁、恐怖主义目标是什么、以及恐怖分子可能出现在哪里的特定图景。 人们无需追溯到那么久远,就能剖析恐怖主义的细微差别。 1999年,一名德国男子在柏林街头袭击了我(他被一位朋友拦住了),他一边吐着种族歧视的脏话,一边大喊:“你就是垃圾!” “滚出这个国家!” 尽管他让我内心感到恐惧,但此人暴力意图背后的意识形态动机显而易见。 这是一种恐怖主义行为吗?
激进化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自200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纽约“9·11”事件和伦敦“7·7”袭击事件的发生,这一概念的影响力呈指数级增长。 然而,激进化的定义仍然依赖于对恐怖主义的政治建构。 激进化概念的模糊性受到了广泛的批评(同样,若想深入分析,请阅读昆德纳尼(Kundnani)的任何著作)。 不仅恐怖主义行为的界定受政治影响,其重要性也同样如此。 将此与其他社会弊病进行类比并不容易,但如果我们仅限于谋杀这一范畴,英国在2013年至2016年间发生了超过400起家庭凶杀案,而同期记录在案的恐怖主义相关死亡人数为13人。 有人可能会争辩说,恐怖主义相关的死亡人数并不能反映反恐行动所预防的事件,这或许确实是真的,但这并非问题的关键。 相反,人们必须理解特定的政治形式是如何优先考虑某些社会弊病而忽视其他问题的。 由于紧缩政策导致资源有限,英国政府大幅削减了公共支出,因此,为何没有针对“家庭凶杀倾向”的全国性政策,为何在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工作的人员没有接受长达一小时的培训来“识别”和“举报”潜在的家庭凶杀肇事者,以及为何尚未开发出类似于“激进化”的概念来描述那些未来可能杀害伴侣或家庭成员的人,这些背后都有其政治原因。
我怀疑“家庭凶杀犯罪前识别”之所以没有被发展为一项全国性战略——并辅以心理健康机构屏幕上的弹窗提示——可能与以下事实有关:大多数受害者是女性,大多数肇事者是白人男性,且酒精使用是一个主要因素。 更糟糕的是,英国各地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提供的服务正面临预算削减。 因此,必须牢记的是,在反恐及其所有分支领域(现在包括仇恨犯罪等)的学术和财政投入,反映的是特定的政治利益,而不仅仅是公共安全。 因此,许多人认为“反恐战争”以及将穆斯林实施的暴力置于其他形式暴力之上的做法,源于更广泛的伊斯兰恐惧症结构,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尽管该政策多年来不断演变,但其最重要的发展是在2011年,当时政府将“预防”(PREVENT)反激进化培训整合到公共机构(学校、医院等)中,要求所有员工识别并举报那些他们
怀疑的人。随后,这一整合后的“预防”政策在2015年成为了一项法定职责。 换句话说,被认为在反激进化方面做得不足的公共机构可能会面临制度上的后果(例如,一所学校尽管学术表现良好,仍可能收到糟糕的教学评估)。
“预防”政策(PREVENT)之所以在西方世界的各类反激进化政策中独树一帜,正是因为它已成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 为了满足这一职责的要求,必须发展出一个全国性的反激进化产业。 像任何产业一样,这个产业涉及数以千计的培训师、经理、顾问和委员会。 在大多数情况下,以学校为例,转介流程如下:1)教师怀疑某学生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或正在被激进化;2)教师向该机构的保障(预防)负责人提出这一担忧;3)如果认为有必要,负责人会将报告转发给外部,由警方进行审查;4)如果仍认为有必要,案件将由一个名为“渠道”(Channel)的委员会进行讨论(该委员会由各行各业被挑选或推选出的个人组成,通常包括英国穆斯林),以商讨潜在的干预措施,包括治疗、住房安置和/或意识形态重塑。 因此,反激进化试图在暴力意图甚至还未形成之前,就对所谓的“准罪犯”进行干预。 事实上,这种“准犯罪”的时间跨度可以一直追溯到幼儿时期,包括托儿所阶段。 可以想象,反激进化是一项高度主观且政治化的事业。
请记住:本文讨论的不是即时威胁,而是“准犯罪”。 虽然关于“准犯罪”的科学研究并非新鲜事,但反激进化为其披上了新的外衣。 因此,无论其实际意图如何,本文都不会探讨现实中的暴力威胁。 目前的道德准则是:如果任何人对自己或他人构成即时威胁,请立即联系当局。 接下来的两节将概述英国的反激进化政策是如何在缺乏科学证据基础的情况下发展成为全国性政策的,以及反激进化如何将激进化描述为“不分肤色”(即“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恐怖分子”),从而掩盖了其运作所基于的内在种族主义结构。
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
16世纪和17世纪科学革命的目标,在理论上是将知识生产从意识形态中剥离出来。 如今,一个关键的流行词是“循证”,它通常意味着某项干预措施已经过科学验证,否则它可能就是像颅相学那样的伪科学。 但政策并不总是基于证据。 大卫·格雷格(David Gregg)教授举了“家庭干预项目”(FIP)的例子,这是一项旨在为“混乱家庭”提供强化支持的国家战略,目的是消除反社会行为并改善儿童的整体发展状况。 不出所料,该战略几乎完全针对那些给社区“带来痛苦”的贫困家庭,从而巧妙地掩盖了导致贫困加剧背后的各种政治决策。 更糟糕的是,英国政府制定FIP时是先有政策,事后才去寻找其成功的偶然证据——即“基于政策的证据”。
英国政府的“去激进化”(CR)培训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极端风险指南”(ERG22+)框架,这是一项由政府资助的风险评估,列出了与激进化相关的22种潜在脆弱性。 其中的“+”号暗示可能还存在更多未列出的因素。 以下是前五种脆弱性:
- 缺乏情绪韧性
- 人际关系问题
- 需要感到重要、被重视或特别
- 对身份认同、意义和归属感的需求
- 感到威胁和不安全感。这些脆弱性中的每一项都非常普遍,甚至可以说是人之常情。 它们是如何被纳入ERG的呢? 不幸的是,ERG背后的科学依据非常可疑,并已受到100多名学者和包括全国学生联合会在内的多个组织的批评(关于由知名学者认可的对ERG的深入批判,请阅读阿西姆·库雷希(Asim Qureshi)和CAGE发布的报告)。 根据一份为美国国土安全部准备的文件,像ERG这样的评估工具不仅未经证实有效,其作者还承认,这些工具在进行侧写时,有可能将大量无辜者卷入其中。 更糟糕的是,ERG所依据的原始研究无法供学术界或公众审查。 这些都是严肃的科学关切。 尽管如此,ERG 仍是英国国家“预防”反激进化培训的概念框架,该培训目前已完成超过一百万次。
虽然关于何为“证据”的界定(理所当然地)尚有讨论空间,但证据生成的科学方法通常涉及两个关键概念:效度与信度。 效度涉及衡量指标各组成部分的意义,即它们是否测量了其本应测量的内容。 以我自己的实地考察为例,PREVENT 的反激进化(CR)培训将“情绪韧性”视为一种潜在的脆弱性。 但什么是情绪韧性呢? “缺乏情绪韧性”是否是导致政治暴力的有效前提因素? 如你所见,尽管仅评估这一组成部分就有许多方法(例如,即使我们对情绪韧性有了定义,又该如何测量它?),但效度依然至关重要,因为没有它,人们就无法真正确定某人是否真的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 信度涉及一项衡量指标或干预措施的可重复程度。 换句话说,如果让两个人去判定一个人的“情绪韧性”,他们得出相似结论的可能性有多大? 效度和信度都强调了为何稳固的证据基础如此重要。 否则,无效且不可靠的衡量指标——换句话说就是不科学的——只会沦为个人心血来潮和社会习俗的产物,类似于上文描述的对“贫困家庭”的妖魔化。 这与科学事业背道而驰。
换句话说,我们对激进化的理解与其说是取决于科学事业,不如说是取决于政治丑闻。 这导致了一个关于本土恐怖主义成因与解决方案的复杂构建与重构过程。 举例来说,在 21 世纪初,托尼·布莱尔政府在谈论恐怖主义时,并未将其与任何特定群体联系起来(考虑到英国与爱尔兰共和军的历史,这一点意义重大)。 然而,2004年的一次泄密事件揭露,英国穆斯林已成为政府反恐秘密战略的监控目标。 托尼·布莱尔政府拒绝就此次泄密发表评论,而是将“激进化”问题“重新定义”为公民参与问题,声称穆斯林比其他群体更难融入社会,因此需要“额外关注”。 反恐政策由此被重新包装,在维持“任何人”都可能成为恐怖分子这一论调的同时,为监控英国穆斯林的行为辩护。
我在本文开头提到,一些心理健康机构已将激进化评估纳入所有患者的综合风险评估中。 医疗专业人员弹出屏幕上显示的“激进化风险”列表,正是源自激进化研究小组(ERG)。 因此,ERG不仅是一个未经证实且不可靠的工具,它还在心理健康机构中被广泛使用,且未经过科学验证,也未考虑激进化评估可能会影响医患关系的可能性。 除了夏洛特·希思-凯利(Charlotte Heath-Kelly)和埃尔热贝特·斯特劳斯(Erzsébet Strausz)的研究外,人们对反激进化(CR)如何影响医疗服务的获取和提供知之甚少。 与此同时,新兴研究开始认识到反激进化实践在教育领域造成的破坏性影响:它对穆斯林学生和教师产生了寒蝉效应,他们越来越害怕表达自己的想法,担心落入难以捉摸的“犯罪前兆”范畴。 在《侵蚀信任》(Eroding Trust)报告记录的一起事件中,一名教师因一名14岁学生在课堂上谈论“生态恐怖主义”,将其转介给了儿童保护官员。 这名青少年当时谈论的显然是手头的课题:森林砍伐以及“生态战士”为阻止砍伐所采取的行动。 这名青少年被儿童保护官员带到一旁,并被盘问有关ISIS的问题。 这次经历对该青少年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据他母亲说:“直到今天,他在学校里都变得更加小心、更加警惕了。”
激进化:一种无视肤色的病理学?
有问题的不仅仅是缺乏证据。 在社会和政治真空状态下,人们可能会问:即便没有有效或可靠的方法,尝试阻止人们变坏又有什么害处呢? 但我们并非生活在社会或政治真空之中。 英美两国的反激进化工作是在政治动荡、经济不稳定的背景下开展的,这些背景中深植着源自暴力帝国遗产的种族结构。 西方世界各国因其国家安全焦虑和殖民历史的不同,与穆斯林群体的关系也各异,但融合问题始终存在。 正如政治学家奥利维尔·罗伊(Olivier Roy)所解释的那样,西方各国政府都在努力应对穆斯林在民族国家认同与乌玛(Ummah,即穆斯林共同体)认同之间的矛盾。
因此,反激进化工作直接基于一种长期存在的逻辑,即西方穆斯林需要持续接受同化式的监控与干预。 过去那种“要么变得像我们一样,要么滚回你的老家去”的论调,现在变成了“要么变得像我们一样,要么你就是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 通过采用“非暴力极端主义”这一框架,反激进化成为了一种规范行为的手段,旨在约束那些被认为与自由主义民族国家不相容的行为。 正如社会学家尼莎·卡普尔(Nisha Kapoor)所解释的,在这种框架下,性别(不)平等往往被用作识别潜在激进分子的衡量标准。 换句话说,与西方自由主义规范相抵触的传统伊斯兰性别角色,可能会被判定为某种可能引发政治暴力的“极端主义”。 这与针对政治暴力成因的实际研究关系不大,更多是关于西方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穆斯林融合辩论的“安全化”(及其演变)。 所有这些通常被归类为“非暴力极端主义”的担忧,本身并非针对恐怖主义,而是被认为构成了可能滋生政治暴力的意识形态土壤。 亚历山大(Alexander)认为,与毒品执法相关的制度性种族主义政策之所以难以解决,原因之一在于它们被表述为“色盲”(即不考虑种族因素)。 “色盲”主张认为种族特权不是一个影响因素——而事实上,它当然是。 当政治辞令将毒贩和吸毒者描述为“与种族无关”时,政策制定者就无需为“毒品战争”带来的种族主义后果负责,即大规模监禁黑人男性。 在“毒品战争”和“反恐战争”中发生的种族主义事件,无论数量多少,一旦发生,都会被视为“害群之马”——即一个本无过错的框架中出现的负面个案。 这并非政策的错;人们认为,只有傻瓜(注意,不是种族主义者)才会因为一名学生第一次戴上头巾,就将其移交给反激进化(CR)部门。 无论如何,反激进化(CR)的支持者辩称,“系统”会解决这些小问题——策略本身并不存在种族主义。
这里经常出现一个问题:“一个人怎么可能对穆斯林种族歧视呢?” 或许那两名在反对修建清真寺的集会上遭到抗议者同伴袭击的埃及基督徒,能给我们一些启示。 但种族主义不仅仅取决于一个人的肤色。 正如迈克尔·奥米(Michael Omi)和霍华德·威南特(Howard Winant)教授所言,这是一种社会建构,“一个通过指涉不同类型的人体,来标志和象征社会冲突与利益的概念”。 当一名佩戴头巾的女性被错误地移交给反激进化部门时,这属于种族主义移交,因为在公众意识中,她的外在形象体现了一种社会冲突(反恐战争、穆斯林不融入社会),而头巾正是这种冲突的普遍象征。 因此,反激进化政策中的种族主义不仅体现在穆斯林如何被呈现(在文件或培训中),更体现在恐怖主义威胁被广泛地与人们所感知的“穆斯林特质”——即外貌和表达方式——联系在一起。 换句话说,即使公共反激进化策略完全排除了对穆斯林的提及,它依然是关于穆斯林的。 因此,英国议会跨党派英国穆斯林小组(APPG)最近提出了一项关于“伊斯兰恐惧症”的定义:“根植于种族主义,是一种针对穆斯林特质或被视为穆斯林特质的表达的种族主义。” 这个简短的定义忽略了一个核心问题,即伊斯兰教本身是如何被视为一种外来的、落后的、危险的意识形态的。不过,这朝着承认种族主义如何针对穆斯林迈出了积极的一步(我还要补充一点,任何不能让政客或政策承担责任的伊斯兰恐惧症定义,最终都是徒劳的)。 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激进化——就像在“毒品战争”中,棕色人种和白色人种成为毒贩的可能性是一样的,同样地,
任何人。整个过程模仿了疾病的生物医学模型:正如一个种族中立的身体容易受到外来或危险病原体的侵害一样,一个种族中立的个体也容易受到危险意识形态的影响。 但是,通过否认恐怖主义威胁在公众意识中是如何与穆斯林联系在一起的,反激进化(CR)可以说
造成了更大的伤害。遗憾的是,我们距离承认公开的种族敌意之外的种族主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尽管“后种族社会”的神话正日益受到特朗普、英国脱欧以及欧洲各地极右翼运动的冲击,但对显性种族主义形式的关注,反而削弱了抵制隐性种族主义的努力,而这些隐性种族主义正运作于反激进化等结构和政策之中。 这些都不是什么新鲜事。 几十年前,一项著名的研究考察了种族和性别对心理健康诊断的影响。 290名精神科医生被分成五组,评估同一个病人的病例,唯一的区别在于种族和性别(白人男性;白人女性;黑人男性;黑人女性;种族和性别未披露)。 结果显示,病人的种族影响了评估结果:黑人比白人更容易被诊断出患有精神分裂症。 原因很简单:在精神疾病的逻辑中,精神分裂症通常与攻击性联系在一起,而美国历史上一直将暴力和犯罪与黑人联系在一起。
那么“预防”(PREVENT)项目又如何呢? 英国政府201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伊斯兰极端主义”的转介案例通过“预防”项目的可能性是“极右翼极端主义”的17倍。 仅这一数字就代表了严重的差异,但即便如此,仍有一些因素表明实际差距可能要大得多。 首先,英国并未统计“预防”(PREVENT)计划中被拒绝的转介案例,也没有统计在学校和医院内部处理的干预案例。 因此,如果一名教师因为学生评论生态恐怖主义而将其转介,而这一转介假设被拒绝或在机构内部自行处理了,那么它就不会进入官方统计数据。 其次,统计数据的分类并非基于被转介者的宗教或族裔,而是基于转介本身的性质。 这一点意义重大,因为英国政府最近在“预防”计划中增加了一种新的转介类型:“混合、不稳定或不明确的意识形态”。 这一新类别在2018年总计7,318起“预防”计划转介案例中,占比高达27%。 由于未提及被转介者的族裔或宗教,这27%的案例完全有可能全部由表现出反社会行为、但并未发表任何与伊斯兰极端主义相关言论的英国穆斯林组成。 因此,当政府声称“伊斯兰极端主义”相关的转介案例有所下降时,人们必须保持警惕;如果我们拘泥于他们的分类,情况或许确实如此,但英国穆斯林的真实处境可能大不相同。
种族偏见无法通过培训来解决;人们不能简单地告诉别人“不要种族歧视”,并指望这能根除潜在的偏见。 原因很简单:在公众意识中,穆斯林通常与恐怖主义联系在一起。 已有充分的研究表明,那些自认为没有种族歧视的人,在受控环境下仍然会做出带有种族歧视的判断。 如果“预防”计划转介中的种族歧视显而易见并被退回(例如,学校上级或警方认为该个人没有激进化风险),这被称为误报。 通过“预防”计划的反激进化倡议,已经出现了大量有据可查的误报转介案例。 我个人实地调查中发现了一些未公开的案例,其中涉及的所谓“激进”行为包括:佩戴头巾;前往麦加朝觐;以及作为(非穆斯林)寻求庇护者从中东来到英国。 这些案例从未进入官方统计数据,但它们确实存在。
而且这不仅仅是数字的问题。 针对穆斯林在反激进化(CR)工作中被过度代表的问题,规范性的应对措施一直是:a) 加大对极右翼意识形态的关注;b) 让更多穆斯林参与到反激进化进程中(下文将对此进行讨论)。 然而,这些选择并没有解决激进化是如何通过非暴力极端主义等带有政治色彩的措辞来构建的,也没有解决它在公众意识中是如何与伊斯兰教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些问题上,种族因素确实很重要。 相反,这种情况反而加剧了事态,因为它复制了一个将激进化视为一个毫无问题、不分种族的概念的体系,并将过度代表的问题归结为执行层面的问题。 这种体系带来的后果极其严重:据法蒂玛·阿达什(Fatima Ahdash)统计,在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英国有231起家庭法庭案件涉及激进化问题,而这些案件全部涉及穆斯林。 当一种不受监管且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逻辑,可能在家庭法与反恐的交叉点上导致子女与父母分离时,我们就有必要对这种逻辑进行彻底且全面的解构。
穆斯林正在复制一种安全化的叙事
人们正越来越多地寻求让穆斯林在安全倡议中发挥核心作用。 阿西姆·库雷希(Asim Qureshi)在他的著作《不服从的美德》(A Virtue of Disobedience)中,呼吁穆斯林群体进行更深刻的反思。 他提醒人们,穆斯林尽管出于好意,却可能在无意中复制了国家的叙事,而这最终会对包括穆斯林在内的所有边缘化群体造成更大的伤害。 人们很容易认为,作为一名穆斯林,自己不会轻易落入反激进化行业的种族主义陷阱。 但正如我上面所列举的,这种逻辑存在局限性。 首先,我们应该质疑我们对那些无视“科学”严谨性(之所以加引号,是因为“科学”本身也是一个政治领域)和公众审查的行业的参与。 其次,种族主义不仅仅是个人的意图问题。 相反,种族主义是在各种结构中运作的,这些结构设定了个人之间如何互动的条件;即便不是常态,带着“好意”去参与种族主义政策也是完全可能的。 此外,尽管每个人的声音都很重要,但“身为穆斯林”并不能成为在西方穆斯林的社会和政治状况问题上拥有特殊发言权的资格。 穆斯林必须警惕参与那些打着“善意”旗号、却让他们产生一种“专家感”的倡议活动。 我们也看到越来越多的组织声称自己有能力区分“好”穆斯林和“坏”穆斯林。 不出所料,所谓的“好穆斯林”往往不仅是指那些“融入”或“同化”的人,还包括那些在以色列等一系列关键政治议题上积极支持国家叙事的人。
西方穆斯林内部的分歧一直存在,尽管为了简便起见或出于无知,人们常把他们说成是一个铁板一块的群体。 然而,对西方穆斯林进行政治分类本身就存在问题。 这一术语掩盖了广泛的群体差异、政治派别、移民历史和宗教信仰状况。 反恐战略直接或间接地利用了这些分歧。 最明显的国家直接干预手段,就是以反恐为名,妖魔化某些群体并偏袒另一些群体,从而赋予内部的分歧(如苏菲派与萨拉菲派之争)以政治意义。 例如,阿伦·昆德纳尼(Arun Kundnani)报道称,英国穆斯林协会(MCB,英国清真寺的总括性组织)因对英国非法入侵伊拉克表示不满,并指出这可能会引发更多暴力事件,从而失去了英国政府的青睐。 随后,政府转而资助了苏菲穆斯林委员会(资助额为20.3万英镑),希望借此提升他们在英国穆斯林群体中的地位和“温和”形象。 这种在政治上偏袒某些群体同时妖魔化其他群体(通常打着难以捉摸的“极端主义”修辞标签)的做法,至今依然盛行。 国家的这种优待政策为马吉德·纳瓦兹(Maajid Nawaz)、阿亚安·希尔西·阿里(Ayaan Hirsi Ali)和塔雷克·法塔赫(Tarek Fatah)等自诩为穆斯林专家的人创造了一个有利可图的行业,使他们声名鹊起;正如戴维·卡梅伦(David Cameron)在臭名昭著的演讲中所描述的那样,这些声音代表了“一种积极的肌肉型自由主义”,且是“由伊斯兰内部人士所创造的”。 这营造出一种令人不安的氛围,让人时刻处于警惕之中——这是一种情感上的监视。 正如我们现在所见,由于安全方面的担忧,甚至连家庭内部也出现了分裂,政府将防止子女激进化这一责任推给了母亲。 在实地考察中,我遇到了一些母亲,她们有的浑身发抖、泪流满面,害怕自己的孩子被带走,仅仅是因为“犯罪前兆”与“犯罪”之间的界限实在太过模糊。 包括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在内的许多人都提出了这些不满。
然而,反激进化(CR)行业对遏制其扩张毫无兴趣,它不断无视对科学严谨性的要求,也无视许多人的呼声,这些人反复证明了此类反激进化实践在执行中不可避免地带有种族主义色彩。
最后,人们不应将反激进化与更广泛的反恐战略以及现已生效的《反恐法》(2019年)割裂开来。 该法案被理所当然地视为反恐战略向最坏方向的演变,它既扩大了犯罪范围,也加重了惩罚力度。 例如,新法案引入了“一键犯罪”(被恰当地称为“美杜莎罪”):个人现在仅仅因为点击一次恐怖主义网站,就可能面临长达15年的监禁。 因此,虽然人们可能会认为点击一次恐怖主义网站是激进化过程中的典型步骤,但这种行为现在已被视为已经越过了恐怖主义的界限。 随着恐怖主义犯罪界限的变动,这种变动显著影响了反激进化倡议的有效性。 反激进化的职权范围正日益受到反恐立法的侵蚀。
结论:超越“害群之马”
当有人告诉我,我们必须竭尽所能阻止恐怖主义时,我表示理解。 我也同样支持反抗压迫这一目标。 但我们采取立场的平台与立场本身的精神同样重要。 俗话说,通往地狱之路往往是由善意铺就的。 但反恐问题也非常难以讨论。 人们担心,对反恐策略的批评等同于支持恐怖主义本身。 遗憾的是,这种担忧并非毫无根据;英国前内政大臣赛义德·贾维德(Sajid Javid)在谈及反极端主义批评者时,就曾表达过类似的观点。
在讨论糟糕的政策时,我总是会用这样一个比喻:想象一个鼠患成灾的城镇。 随着鼠患日益严重,镇长决定通过在水中投毒来消灭所有的老鼠。 老鼠确实死了,但镇上的人们也病倒了。 因此,即使一项政策在假设上实现了其目标,其“成功”也并非衡量影响的唯一标准。 尽管各界对反激进化(CR)工作提出了诸多批评,但仍有人认为“做点什么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正如这个比喻所揭示的,这种观点不仅是错误的(因为人们总是可能把事情搞得更糟),而且是一种常见的逻辑谬误,被称为“政客的三段论”:‘我们必须做点什么。 这就是我们要做的某件事。 因此,我们必须做这件事。’ 这种逻辑直接无视了任何政策核心中存在的结构性缺陷。 正如我用毒水比喻所解释的那样,我希望我们能超越对反激进化(CR)所谓“成功”的狭隘定义,去审视它对社区造成的毁灭性影响。 认识到这种破坏性,就足以让我们去反驳公共反激进化(CR)和反暴力极端主义(CVE)工作,并呼吁重新思考处理政治暴力问题的最佳方式。 这一行为证实了许多英国穆斯林心中一个可怕的猜想:在一个种族主义的、双重标准的司法体系中,他们是二等公民,而他们的白人同胞却享有特权。
对其他群体实施不科学的政策,并加大力度推动针对“极右翼个人”的反激进化措施,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 相反,我们应该采纳这样一个原则:对一个群体有害的事物,对所有群体都有害。我们应呼吁加强科学审查、提高公众意识,并对制度性种族主义保持敏感。 通过更好地理解种族主义结构是如何运作的,我们可以开始超越对“坏苹果”的关注,转而审视那些正在毒害原本“好苹果”的“坏树”。 让我们认真探讨一下那种会导致好人做出错误决策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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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counter-radicalization-a-critical-look-into-a-racist-new-industry
原文标题:Counter-Radicalization: A Critical Look into a Racist New Industry
作者:Dr. Tarek Younis
作者简介:塔里克·尤尼斯博士(Dr. Tarek Younis):塔里克·尤尼斯博士是米德尔塞克斯大学心理学高级讲师。他致力于研究和撰写关于伊斯兰恐惧症、心理健康领域的种族主义以及临床环境安全化等课题。他主要教授文化、宗教、全球化和安全政策对心理健康的影响。
副标题:反极端主义政策对穆斯林有什么影响?从安全化到制度性歧视
摘要:本文批判所谓反激进化和反暴力极端主义产业。作者指出,这类政策常以安全为名,把穆斯林群体预设为风险对象,扩大监控、怀疑和制度性歧视,并对穆斯林青年、家庭和社群造成长期伤害。

图:反激进化:对一个种族主义新行业的批判性审视
摘要
激进化是指个人产生支持或实施政治暴力行为意图的过程。 反激进化行业,即美国所称的“打击暴力极端主义”,正在西方世界迅速扩张。 在英国,政府的“预防”政策强制要求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识别并报告那些被怀疑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的个人。 然而,激进化的定义不仅模糊,而且取决于政治气候。 本文旨在概述反激进化实践中存在的两个根本性问题。 首先,反激进化实践(如“预防”政策所强制执行的那些措施)忽视了科学严谨性的最基本原则:有效性和可靠性。 此类实践是“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的典型例证。 其次,在公众意识和政治话语中,恐怖主义与伊斯兰教以及穆斯林融入社会的问题被紧密联系在一起。 因此,反恐战争中的反激进化实践不可避免地对穆斯林社区产生了种族主义和不成比例的影响,这与美国的禁毒战争导致大量黑人青年被监禁的情况如出一辙。 本文将探讨穆斯林参与反激进化实践的危险性,以及在一个所谓的“后种族”社会中识别制度性种族主义实践的重要性。
引言
一名护士按计划对一个穆斯林家庭进行了家访。 父母当然欢迎她进来;她是来探望他们卧床不起的青少年的。 他的疾病使他无法完成穿衣和进食等基本家务,因此这在英国属于常规程序。 护士在屋内走动时,发现这名青少年正在网上看视频——内容是阿拉伯语的——随后她继续进行检查。 事情本该到此为止——或者说这家人是这么认为的。 几周后,这家人发现护士将他们生病的青春期儿子转介给了安全保障负责人(负责保护那些有遭受虐待风险的人员)。 转介的原因是:这名青少年可能容易受到极端化影响。 换句话说,护士怀疑这名青少年未来可能会纵容恐怖主义,甚至成为恐怖分子。 显然,这名残疾青少年几乎不可能对任何人构成威胁。 但即便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也足以成为转介的理由。 护士的转介行为也是程序的一部分。
2018年初,华威大学的研究人员夏洛特·希思-凯利(Charlotte Heath-Kelly)和埃尔热贝特·斯特劳斯(Erzsébet Strausz)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英国的几家心理健康机构正在评估其所有患者的极端化倾向。 这意味着当治疗师在治疗结束后撰写患者记录时,电脑系统会询问:“您是否评估过极端化倾向?” 答案选项为“是”、“否”或“不确定”——没有选项可以对该问题表示异议。 随后,系统会提供一份风险因素列表,其中包括“表现出不公正感和愤怒情绪”。 本文旨在带领读者探索此类反极端化实践是如何发展的,以及它们如何给西方穆斯林群体带来污名化。
极端化是指个人产生支持或实施政治暴力行为(即恐怖主义)意图的假定过程。 因此,反极端化(CR)是指旨在阻止个人在未来支持恐怖主义或成为恐怖分子的努力。 同样,极端主义涉及被认为与政治暴力相关或支持政治暴力的意识形态或叙事。 反极端主义则涉及旨在压制或抵制这些叙事的努力。 正如人们所预料的那样,极端化和极端主义是非常难以捉摸的概念——即使是从事反恐工作的人也承认这一点。 由于缺乏任何经过验证且可靠的定义,大多数现代文本在开头都会先界定其所指的极端化和极端主义的范畴。 政府文件(例如英国的《反极端主义战略》)有时完全放弃定义,转而使用同义反复的逻辑,这通常等同于:激进化是极端分子转变为恐怖分子的过程。
本文并非试图剖析激进化这一概念(相关内容请参阅 Kundnani 或 Silva 的著作),也不是对反恐工作的全面批判。 相反,本文旨在强调反激进化(CR)工作中两个根本且显而易见的问题。 首先是反激进化实践所依据的科学证据缺失(或不足)。 本文认为,反激进化实践首先且主要是由政治而非研究决定的——这是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 其次,本文解释了“无视肤色”的反激进化实践如何不可避免地歧视那些长相或言谈像穆斯林的人。 文章最后讨论了反激进化产业如何迫使“好穆斯林”去识别并揭发“坏穆斯林”。 本文旨在引导读者进行批判性思考,并对那些构建拙劣、受政治驱动且在执行中不可避免地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做法采取反思态度(向内审视)。 如果说英国和美国的当代政治气候能说明什么,那就是我们需要批判性地审视那些被视为“必要”和“常识性”的政策。 请注意,本文不会区分美国常说的“打击暴力极端主义”(CVE)与英国的“反激进化”(CR)。 由于两者之间的区别对于本文而言是武断的,为了简洁起见,它们都将被称为反激进化(CR)。
透过修辞看本质
关于激进化和极端主义的讨论总是从恐怖主义开始。 正如伊克巴尔·艾哈迈德(Eqbal Ahmad)所言,恐怖主义这一术语必然无法被定义。 原因很简单:恐怖主义是一个政治建构。 这并不是说暴力行为如果未被归类为恐怖主义,其可谴责性就会降低——事实远非如此。 这只是意味着,当我们想到“恐怖主义”时,我们是在赋予某些形式的“暴力”和“意识形态”以特权,而排斥了其他形式。 这是恐怖主义研究人员之间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丽莎·斯坦普尼茨基(Lisa Stampnitzky)在她那本开创性的著作《规训恐怖》(Disciplining Terror)中解释道,恐怖主义研究从来都不是一个像抑郁症研究那样中心化的领域。 相反,在美国,来自不同学科、自诩为恐怖主义专家的人们,通过在论文和会议上对该主题的讨论与写作,整合出了这个领域。 正如斯坦普尼茨基所论证的那样,这个术语因此取决于政治修辞——即由那些最有话语权的人来决定哪些暴力行为应被视为“恐怖主义”,而哪些又是“合法的”。
其影响远不止于“一个人的恐怖分子是另一个人的自由战士”这种陈词滥调。 例如,在20世纪80年代,以色列在巴勒斯坦领土上的袭击并未被记录为国际恐怖主义事件,而巴勒斯坦在以色列领土上的袭击却被记录在案。 基于这些带有政治偏见、预先设定的参数所汇总的数据,描绘出了一幅关于恐怖分子是谁、恐怖主义目标是什么、以及恐怖分子可能出现在哪里的特定图景。 人们无需追溯到那么久远,就能剖析恐怖主义的细微差别。 1999年,一名德国男子在柏林街头袭击了我(他被一位朋友拦住了),他一边吐着种族歧视的脏话,一边大喊:“你就是垃圾!” “滚出这个国家!” 尽管他让我内心感到恐惧,但此人暴力意图背后的意识形态动机显而易见。 这是一种恐怖主义行为吗?
激进化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自200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纽约“9·11”事件和伦敦“7·7”袭击事件的发生,这一概念的影响力呈指数级增长。 然而,激进化的定义仍然依赖于对恐怖主义的政治建构。 激进化概念的模糊性受到了广泛的批评(同样,若想深入分析,请阅读昆德纳尼(Kundnani)的任何著作)。 不仅恐怖主义行为的界定受政治影响,其重要性也同样如此。 将此与其他社会弊病进行类比并不容易,但如果我们仅限于谋杀这一范畴,英国在2013年至2016年间发生了超过400起家庭凶杀案,而同期记录在案的恐怖主义相关死亡人数为13人。 有人可能会争辩说,恐怖主义相关的死亡人数并不能反映反恐行动所预防的事件,这或许确实是真的,但这并非问题的关键。 相反,人们必须理解特定的政治形式是如何优先考虑某些社会弊病而忽视其他问题的。 由于紧缩政策导致资源有限,英国政府大幅削减了公共支出,因此,为何没有针对“家庭凶杀倾向”的全国性政策,为何在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工作的人员没有接受长达一小时的培训来“识别”和“举报”潜在的家庭凶杀肇事者,以及为何尚未开发出类似于“激进化”的概念来描述那些未来可能杀害伴侣或家庭成员的人,这些背后都有其政治原因。
我怀疑“家庭凶杀犯罪前识别”之所以没有被发展为一项全国性战略——并辅以心理健康机构屏幕上的弹窗提示——可能与以下事实有关:大多数受害者是女性,大多数肇事者是白人男性,且酒精使用是一个主要因素。 更糟糕的是,英国各地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提供的服务正面临预算削减。 因此,必须牢记的是,在反恐及其所有分支领域(现在包括仇恨犯罪等)的学术和财政投入,反映的是特定的政治利益,而不仅仅是公共安全。 因此,许多人认为“反恐战争”以及将穆斯林实施的暴力置于其他形式暴力之上的做法,源于更广泛的伊斯兰恐惧症结构,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尽管该政策多年来不断演变,但其最重要的发展是在2011年,当时政府将“预防”(PREVENT)反激进化培训整合到公共机构(学校、医院等)中,要求所有员工识别并举报那些他们
怀疑的人。随后,这一整合后的“预防”政策在2015年成为了一项法定职责。 换句话说,被认为在反激进化方面做得不足的公共机构可能会面临制度上的后果(例如,一所学校尽管学术表现良好,仍可能收到糟糕的教学评估)。
“预防”政策(PREVENT)之所以在西方世界的各类反激进化政策中独树一帜,正是因为它已成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 为了满足这一职责的要求,必须发展出一个全国性的反激进化产业。 像任何产业一样,这个产业涉及数以千计的培训师、经理、顾问和委员会。 在大多数情况下,以学校为例,转介流程如下:1)教师怀疑某学生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或正在被激进化;2)教师向该机构的保障(预防)负责人提出这一担忧;3)如果认为有必要,负责人会将报告转发给外部,由警方进行审查;4)如果仍认为有必要,案件将由一个名为“渠道”(Channel)的委员会进行讨论(该委员会由各行各业被挑选或推选出的个人组成,通常包括英国穆斯林),以商讨潜在的干预措施,包括治疗、住房安置和/或意识形态重塑。 因此,反激进化试图在暴力意图甚至还未形成之前,就对所谓的“准罪犯”进行干预。 事实上,这种“准犯罪”的时间跨度可以一直追溯到幼儿时期,包括托儿所阶段。 可以想象,反激进化是一项高度主观且政治化的事业。
请记住:本文讨论的不是即时威胁,而是“准犯罪”。 虽然关于“准犯罪”的科学研究并非新鲜事,但反激进化为其披上了新的外衣。 因此,无论其实际意图如何,本文都不会探讨现实中的暴力威胁。 目前的道德准则是:如果任何人对自己或他人构成即时威胁,请立即联系当局。 接下来的两节将概述英国的反激进化政策是如何在缺乏科学证据基础的情况下发展成为全国性政策的,以及反激进化如何将激进化描述为“不分肤色”(即“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恐怖分子”),从而掩盖了其运作所基于的内在种族主义结构。
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
16世纪和17世纪科学革命的目标,在理论上是将知识生产从意识形态中剥离出来。 如今,一个关键的流行词是“循证”,它通常意味着某项干预措施已经过科学验证,否则它可能就是像颅相学那样的伪科学。 但政策并不总是基于证据。 大卫·格雷格(David Gregg)教授举了“家庭干预项目”(FIP)的例子,这是一项旨在为“混乱家庭”提供强化支持的国家战略,目的是消除反社会行为并改善儿童的整体发展状况。 不出所料,该战略几乎完全针对那些给社区“带来痛苦”的贫困家庭,从而巧妙地掩盖了导致贫困加剧背后的各种政治决策。 更糟糕的是,英国政府制定FIP时是先有政策,事后才去寻找其成功的偶然证据——即“基于政策的证据”。
英国政府的“去激进化”(CR)培训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极端风险指南”(ERG22+)框架,这是一项由政府资助的风险评估,列出了与激进化相关的22种潜在脆弱性。 其中的“+”号暗示可能还存在更多未列出的因素。 以下是前五种脆弱性:
- 缺乏情绪韧性
- 人际关系问题
- 需要感到重要、被重视或特别
- 对身份认同、意义和归属感的需求
- 感到威胁和不安全感。这些脆弱性中的每一项都非常普遍,甚至可以说是人之常情。 它们是如何被纳入ERG的呢? 不幸的是,ERG背后的科学依据非常可疑,并已受到100多名学者和包括全国学生联合会在内的多个组织的批评(关于由知名学者认可的对ERG的深入批判,请阅读阿西姆·库雷希(Asim Qureshi)和CAGE发布的报告)。 根据一份为美国国土安全部准备的文件,像ERG这样的评估工具不仅未经证实有效,其作者还承认,这些工具在进行侧写时,有可能将大量无辜者卷入其中。 更糟糕的是,ERG所依据的原始研究无法供学术界或公众审查。 这些都是严肃的科学关切。 尽管如此,ERG 仍是英国国家“预防”反激进化培训的概念框架,该培训目前已完成超过一百万次。
虽然关于何为“证据”的界定(理所当然地)尚有讨论空间,但证据生成的科学方法通常涉及两个关键概念:效度与信度。 效度涉及衡量指标各组成部分的意义,即它们是否测量了其本应测量的内容。 以我自己的实地考察为例,PREVENT 的反激进化(CR)培训将“情绪韧性”视为一种潜在的脆弱性。 但什么是情绪韧性呢? “缺乏情绪韧性”是否是导致政治暴力的有效前提因素? 如你所见,尽管仅评估这一组成部分就有许多方法(例如,即使我们对情绪韧性有了定义,又该如何测量它?),但效度依然至关重要,因为没有它,人们就无法真正确定某人是否真的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 信度涉及一项衡量指标或干预措施的可重复程度。 换句话说,如果让两个人去判定一个人的“情绪韧性”,他们得出相似结论的可能性有多大? 效度和信度都强调了为何稳固的证据基础如此重要。 否则,无效且不可靠的衡量指标——换句话说就是不科学的——只会沦为个人心血来潮和社会习俗的产物,类似于上文描述的对“贫困家庭”的妖魔化。 这与科学事业背道而驰。
换句话说,我们对激进化的理解与其说是取决于科学事业,不如说是取决于政治丑闻。 这导致了一个关于本土恐怖主义成因与解决方案的复杂构建与重构过程。 举例来说,在 21 世纪初,托尼·布莱尔政府在谈论恐怖主义时,并未将其与任何特定群体联系起来(考虑到英国与爱尔兰共和军的历史,这一点意义重大)。 然而,2004年的一次泄密事件揭露,英国穆斯林已成为政府反恐秘密战略的监控目标。 托尼·布莱尔政府拒绝就此次泄密发表评论,而是将“激进化”问题“重新定义”为公民参与问题,声称穆斯林比其他群体更难融入社会,因此需要“额外关注”。 反恐政策由此被重新包装,在维持“任何人”都可能成为恐怖分子这一论调的同时,为监控英国穆斯林的行为辩护。
我在本文开头提到,一些心理健康机构已将激进化评估纳入所有患者的综合风险评估中。 医疗专业人员弹出屏幕上显示的“激进化风险”列表,正是源自激进化研究小组(ERG)。 因此,ERG不仅是一个未经证实且不可靠的工具,它还在心理健康机构中被广泛使用,且未经过科学验证,也未考虑激进化评估可能会影响医患关系的可能性。 除了夏洛特·希思-凯利(Charlotte Heath-Kelly)和埃尔热贝特·斯特劳斯(Erzsébet Strausz)的研究外,人们对反激进化(CR)如何影响医疗服务的获取和提供知之甚少。 与此同时,新兴研究开始认识到反激进化实践在教育领域造成的破坏性影响:它对穆斯林学生和教师产生了寒蝉效应,他们越来越害怕表达自己的想法,担心落入难以捉摸的“犯罪前兆”范畴。 在《侵蚀信任》(Eroding Trust)报告记录的一起事件中,一名教师因一名14岁学生在课堂上谈论“生态恐怖主义”,将其转介给了儿童保护官员。 这名青少年当时谈论的显然是手头的课题:森林砍伐以及“生态战士”为阻止砍伐所采取的行动。 这名青少年被儿童保护官员带到一旁,并被盘问有关ISIS的问题。 这次经历对该青少年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据他母亲说:“直到今天,他在学校里都变得更加小心、更加警惕了。”
激进化:一种无视肤色的病理学?
有问题的不仅仅是缺乏证据。 在社会和政治真空状态下,人们可能会问:即便没有有效或可靠的方法,尝试阻止人们变坏又有什么害处呢? 但我们并非生活在社会或政治真空之中。 英美两国的反激进化工作是在政治动荡、经济不稳定的背景下开展的,这些背景中深植着源自暴力帝国遗产的种族结构。 西方世界各国因其国家安全焦虑和殖民历史的不同,与穆斯林群体的关系也各异,但融合问题始终存在。 正如政治学家奥利维尔·罗伊(Olivier Roy)所解释的那样,西方各国政府都在努力应对穆斯林在民族国家认同与乌玛(Ummah,即穆斯林共同体)认同之间的矛盾。
因此,反激进化工作直接基于一种长期存在的逻辑,即西方穆斯林需要持续接受同化式的监控与干预。 过去那种“要么变得像我们一样,要么滚回你的老家去”的论调,现在变成了“要么变得像我们一样,要么你就是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 通过采用“非暴力极端主义”这一框架,反激进化成为了一种规范行为的手段,旨在约束那些被认为与自由主义民族国家不相容的行为。 正如社会学家尼莎·卡普尔(Nisha Kapoor)所解释的,在这种框架下,性别(不)平等往往被用作识别潜在激进分子的衡量标准。 换句话说,与西方自由主义规范相抵触的传统伊斯兰性别角色,可能会被判定为某种可能引发政治暴力的“极端主义”。 这与针对政治暴力成因的实际研究关系不大,更多是关于西方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穆斯林融合辩论的“安全化”(及其演变)。 所有这些通常被归类为“非暴力极端主义”的担忧,本身并非针对恐怖主义,而是被认为构成了可能滋生政治暴力的意识形态土壤。 亚历山大(Alexander)认为,与毒品执法相关的制度性种族主义政策之所以难以解决,原因之一在于它们被表述为“色盲”(即不考虑种族因素)。 “色盲”主张认为种族特权不是一个影响因素——而事实上,它当然是。 当政治辞令将毒贩和吸毒者描述为“与种族无关”时,政策制定者就无需为“毒品战争”带来的种族主义后果负责,即大规模监禁黑人男性。 在“毒品战争”和“反恐战争”中发生的种族主义事件,无论数量多少,一旦发生,都会被视为“害群之马”——即一个本无过错的框架中出现的负面个案。 这并非政策的错;人们认为,只有傻瓜(注意,不是种族主义者)才会因为一名学生第一次戴上头巾,就将其移交给反激进化(CR)部门。 无论如何,反激进化(CR)的支持者辩称,“系统”会解决这些小问题——策略本身并不存在种族主义。
这里经常出现一个问题:“一个人怎么可能对穆斯林种族歧视呢?” 或许那两名在反对修建清真寺的集会上遭到抗议者同伴袭击的埃及基督徒,能给我们一些启示。 但种族主义不仅仅取决于一个人的肤色。 正如迈克尔·奥米(Michael Omi)和霍华德·威南特(Howard Winant)教授所言,这是一种社会建构,“一个通过指涉不同类型的人体,来标志和象征社会冲突与利益的概念”。 当一名佩戴头巾的女性被错误地移交给反激进化部门时,这属于种族主义移交,因为在公众意识中,她的外在形象体现了一种社会冲突(反恐战争、穆斯林不融入社会),而头巾正是这种冲突的普遍象征。 因此,反激进化政策中的种族主义不仅体现在穆斯林如何被呈现(在文件或培训中),更体现在恐怖主义威胁被广泛地与人们所感知的“穆斯林特质”——即外貌和表达方式——联系在一起。 换句话说,即使公共反激进化策略完全排除了对穆斯林的提及,它依然是关于穆斯林的。 因此,英国议会跨党派英国穆斯林小组(APPG)最近提出了一项关于“伊斯兰恐惧症”的定义:“根植于种族主义,是一种针对穆斯林特质或被视为穆斯林特质的表达的种族主义。” 这个简短的定义忽略了一个核心问题,即伊斯兰教本身是如何被视为一种外来的、落后的、危险的意识形态的。不过,这朝着承认种族主义如何针对穆斯林迈出了积极的一步(我还要补充一点,任何不能让政客或政策承担责任的伊斯兰恐惧症定义,最终都是徒劳的)。 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激进化——就像在“毒品战争”中,棕色人种和白色人种成为毒贩的可能性是一样的,同样地,
任何人。整个过程模仿了疾病的生物医学模型:正如一个种族中立的身体容易受到外来或危险病原体的侵害一样,一个种族中立的个体也容易受到危险意识形态的影响。 但是,通过否认恐怖主义威胁在公众意识中是如何与穆斯林联系在一起的,反激进化(CR)可以说
造成了更大的伤害。遗憾的是,我们距离承认公开的种族敌意之外的种族主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尽管“后种族社会”的神话正日益受到特朗普、英国脱欧以及欧洲各地极右翼运动的冲击,但对显性种族主义形式的关注,反而削弱了抵制隐性种族主义的努力,而这些隐性种族主义正运作于反激进化等结构和政策之中。 这些都不是什么新鲜事。 几十年前,一项著名的研究考察了种族和性别对心理健康诊断的影响。 290名精神科医生被分成五组,评估同一个病人的病例,唯一的区别在于种族和性别(白人男性;白人女性;黑人男性;黑人女性;种族和性别未披露)。 结果显示,病人的种族影响了评估结果:黑人比白人更容易被诊断出患有精神分裂症。 原因很简单:在精神疾病的逻辑中,精神分裂症通常与攻击性联系在一起,而美国历史上一直将暴力和犯罪与黑人联系在一起。
那么“预防”(PREVENT)项目又如何呢? 英国政府201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伊斯兰极端主义”的转介案例通过“预防”项目的可能性是“极右翼极端主义”的17倍。 仅这一数字就代表了严重的差异,但即便如此,仍有一些因素表明实际差距可能要大得多。 首先,英国并未统计“预防”(PREVENT)计划中被拒绝的转介案例,也没有统计在学校和医院内部处理的干预案例。 因此,如果一名教师因为学生评论生态恐怖主义而将其转介,而这一转介假设被拒绝或在机构内部自行处理了,那么它就不会进入官方统计数据。 其次,统计数据的分类并非基于被转介者的宗教或族裔,而是基于转介本身的性质。 这一点意义重大,因为英国政府最近在“预防”计划中增加了一种新的转介类型:“混合、不稳定或不明确的意识形态”。 这一新类别在2018年总计7,318起“预防”计划转介案例中,占比高达27%。 由于未提及被转介者的族裔或宗教,这27%的案例完全有可能全部由表现出反社会行为、但并未发表任何与伊斯兰极端主义相关言论的英国穆斯林组成。 因此,当政府声称“伊斯兰极端主义”相关的转介案例有所下降时,人们必须保持警惕;如果我们拘泥于他们的分类,情况或许确实如此,但英国穆斯林的真实处境可能大不相同。
种族偏见无法通过培训来解决;人们不能简单地告诉别人“不要种族歧视”,并指望这能根除潜在的偏见。 原因很简单:在公众意识中,穆斯林通常与恐怖主义联系在一起。 已有充分的研究表明,那些自认为没有种族歧视的人,在受控环境下仍然会做出带有种族歧视的判断。 如果“预防”计划转介中的种族歧视显而易见并被退回(例如,学校上级或警方认为该个人没有激进化风险),这被称为误报。 通过“预防”计划的反激进化倡议,已经出现了大量有据可查的误报转介案例。 我个人实地调查中发现了一些未公开的案例,其中涉及的所谓“激进”行为包括:佩戴头巾;前往麦加朝觐;以及作为(非穆斯林)寻求庇护者从中东来到英国。 这些案例从未进入官方统计数据,但它们确实存在。
而且这不仅仅是数字的问题。 针对穆斯林在反激进化(CR)工作中被过度代表的问题,规范性的应对措施一直是:a) 加大对极右翼意识形态的关注;b) 让更多穆斯林参与到反激进化进程中(下文将对此进行讨论)。 然而,这些选择并没有解决激进化是如何通过非暴力极端主义等带有政治色彩的措辞来构建的,也没有解决它在公众意识中是如何与伊斯兰教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些问题上,种族因素确实很重要。 相反,这种情况反而加剧了事态,因为它复制了一个将激进化视为一个毫无问题、不分种族的概念的体系,并将过度代表的问题归结为执行层面的问题。 这种体系带来的后果极其严重:据法蒂玛·阿达什(Fatima Ahdash)统计,在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英国有231起家庭法庭案件涉及激进化问题,而这些案件全部涉及穆斯林。 当一种不受监管且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逻辑,可能在家庭法与反恐的交叉点上导致子女与父母分离时,我们就有必要对这种逻辑进行彻底且全面的解构。
穆斯林正在复制一种安全化的叙事
人们正越来越多地寻求让穆斯林在安全倡议中发挥核心作用。 阿西姆·库雷希(Asim Qureshi)在他的著作《不服从的美德》(A Virtue of Disobedience)中,呼吁穆斯林群体进行更深刻的反思。 他提醒人们,穆斯林尽管出于好意,却可能在无意中复制了国家的叙事,而这最终会对包括穆斯林在内的所有边缘化群体造成更大的伤害。 人们很容易认为,作为一名穆斯林,自己不会轻易落入反激进化行业的种族主义陷阱。 但正如我上面所列举的,这种逻辑存在局限性。 首先,我们应该质疑我们对那些无视“科学”严谨性(之所以加引号,是因为“科学”本身也是一个政治领域)和公众审查的行业的参与。 其次,种族主义不仅仅是个人的意图问题。 相反,种族主义是在各种结构中运作的,这些结构设定了个人之间如何互动的条件;即便不是常态,带着“好意”去参与种族主义政策也是完全可能的。 此外,尽管每个人的声音都很重要,但“身为穆斯林”并不能成为在西方穆斯林的社会和政治状况问题上拥有特殊发言权的资格。 穆斯林必须警惕参与那些打着“善意”旗号、却让他们产生一种“专家感”的倡议活动。 我们也看到越来越多的组织声称自己有能力区分“好”穆斯林和“坏”穆斯林。 不出所料,所谓的“好穆斯林”往往不仅是指那些“融入”或“同化”的人,还包括那些在以色列等一系列关键政治议题上积极支持国家叙事的人。
西方穆斯林内部的分歧一直存在,尽管为了简便起见或出于无知,人们常把他们说成是一个铁板一块的群体。 然而,对西方穆斯林进行政治分类本身就存在问题。 这一术语掩盖了广泛的群体差异、政治派别、移民历史和宗教信仰状况。 反恐战略直接或间接地利用了这些分歧。 最明显的国家直接干预手段,就是以反恐为名,妖魔化某些群体并偏袒另一些群体,从而赋予内部的分歧(如苏菲派与萨拉菲派之争)以政治意义。 例如,阿伦·昆德纳尼(Arun Kundnani)报道称,英国穆斯林协会(MCB,英国清真寺的总括性组织)因对英国非法入侵伊拉克表示不满,并指出这可能会引发更多暴力事件,从而失去了英国政府的青睐。 随后,政府转而资助了苏菲穆斯林委员会(资助额为20.3万英镑),希望借此提升他们在英国穆斯林群体中的地位和“温和”形象。 这种在政治上偏袒某些群体同时妖魔化其他群体(通常打着难以捉摸的“极端主义”修辞标签)的做法,至今依然盛行。 国家的这种优待政策为马吉德·纳瓦兹(Maajid Nawaz)、阿亚安·希尔西·阿里(Ayaan Hirsi Ali)和塔雷克·法塔赫(Tarek Fatah)等自诩为穆斯林专家的人创造了一个有利可图的行业,使他们声名鹊起;正如戴维·卡梅伦(David Cameron)在臭名昭著的演讲中所描述的那样,这些声音代表了“一种积极的肌肉型自由主义”,且是“由伊斯兰内部人士所创造的”。 这营造出一种令人不安的氛围,让人时刻处于警惕之中——这是一种情感上的监视。 正如我们现在所见,由于安全方面的担忧,甚至连家庭内部也出现了分裂,政府将防止子女激进化这一责任推给了母亲。 在实地考察中,我遇到了一些母亲,她们有的浑身发抖、泪流满面,害怕自己的孩子被带走,仅仅是因为“犯罪前兆”与“犯罪”之间的界限实在太过模糊。 包括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在内的许多人都提出了这些不满。
然而,反激进化(CR)行业对遏制其扩张毫无兴趣,它不断无视对科学严谨性的要求,也无视许多人的呼声,这些人反复证明了此类反激进化实践在执行中不可避免地带有种族主义色彩。
最后,人们不应将反激进化与更广泛的反恐战略以及现已生效的《反恐法》(2019年)割裂开来。 该法案被理所当然地视为反恐战略向最坏方向的演变,它既扩大了犯罪范围,也加重了惩罚力度。 例如,新法案引入了“一键犯罪”(被恰当地称为“美杜莎罪”):个人现在仅仅因为点击一次恐怖主义网站,就可能面临长达15年的监禁。 因此,虽然人们可能会认为点击一次恐怖主义网站是激进化过程中的典型步骤,但这种行为现在已被视为已经越过了恐怖主义的界限。 随着恐怖主义犯罪界限的变动,这种变动显著影响了反激进化倡议的有效性。 反激进化的职权范围正日益受到反恐立法的侵蚀。
结论:超越“害群之马”
当有人告诉我,我们必须竭尽所能阻止恐怖主义时,我表示理解。 我也同样支持反抗压迫这一目标。 但我们采取立场的平台与立场本身的精神同样重要。 俗话说,通往地狱之路往往是由善意铺就的。 但反恐问题也非常难以讨论。 人们担心,对反恐策略的批评等同于支持恐怖主义本身。 遗憾的是,这种担忧并非毫无根据;英国前内政大臣赛义德·贾维德(Sajid Javid)在谈及反极端主义批评者时,就曾表达过类似的观点。
在讨论糟糕的政策时,我总是会用这样一个比喻:想象一个鼠患成灾的城镇。 随着鼠患日益严重,镇长决定通过在水中投毒来消灭所有的老鼠。 老鼠确实死了,但镇上的人们也病倒了。 因此,即使一项政策在假设上实现了其目标,其“成功”也并非衡量影响的唯一标准。 尽管各界对反激进化(CR)工作提出了诸多批评,但仍有人认为“做点什么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正如这个比喻所揭示的,这种观点不仅是错误的(因为人们总是可能把事情搞得更糟),而且是一种常见的逻辑谬误,被称为“政客的三段论”:‘我们必须做点什么。 这就是我们要做的某件事。 因此,我们必须做这件事。’ 这种逻辑直接无视了任何政策核心中存在的结构性缺陷。 正如我用毒水比喻所解释的那样,我希望我们能超越对反激进化(CR)所谓“成功”的狭隘定义,去审视它对社区造成的毁灭性影响。 认识到这种破坏性,就足以让我们去反驳公共反激进化(CR)和反暴力极端主义(CVE)工作,并呼吁重新思考处理政治暴力问题的最佳方式。 这一行为证实了许多英国穆斯林心中一个可怕的猜想:在一个种族主义的、双重标准的司法体系中,他们是二等公民,而他们的白人同胞却享有特权。
对其他群体实施不科学的政策,并加大力度推动针对“极右翼个人”的反激进化措施,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 相反,我们应该采纳这样一个原则:对一个群体有害的事物,对所有群体都有害。我们应呼吁加强科学审查、提高公众意识,并对制度性种族主义保持敏感。 通过更好地理解种族主义结构是如何运作的,我们可以开始超越对“坏苹果”的关注,转而审视那些正在毒害原本“好苹果”的“坏树”。 让我们认真探讨一下那种会导致好人做出错误决策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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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种族主义:西非学者对《寝室章》经注的启迪
穆斯林教育 • Hassanuk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75 次浏览 • 2026-05-07 06:03
以下是《如何应对种族主义:西非学者对〈寝室章〉经注的启迪》(*How to Deal With Racism: Lessons From West African Scholars’ Tafsīr of Sūrah al-Ḥujurāt*)的完整中文翻译。翻译遵循学术、严谨、逐句对应的原则。 --- ## 摘要 《古兰经》第49章《寝室章》(Sūrah al-Ḥujurāt)包含了一系列关乎穆斯林社区社会和谐基础的律例。其中,关于禁止嘲笑、相互侮辱以及通过共同的人类起源与虔诚(taqwa)来实现真正尊荣的经文,对于应对现代种族主义和部族偏见具有深远意义。本文通过两位杰出的西非学者——19世纪的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Shaykh ʿAbdullāhī ibn Fūdī)和20世纪的谢赫·艾哈迈德·登姆(Shaykh Aḥmad Dem)的经注视角,探讨了这些经文在西非学术传统中的解读,并将其应用于当代西方穆斯林社区面临的种族挑战。 ## 导言 种族主义和部族主义是人类历史上长期存在的顽疾。即使在穆斯林社区内部,这些偏见也往往在潜意识中影响着人际关系和社区整合。为了从信仰的角度提供解决方案,我们必须回到《古兰经》的指引。西非有着悠久的伊斯兰学术传统,那里的学者们在应对多民族、多部族社会环境下的偏见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智慧。 ## 历史背景:西非的学术传统 西非的伊斯兰学术历史可追溯至几个世纪前。特别是索科托哈里发国(Sokoto Caliphate)的建立,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学术 and 教法应用上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 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 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索科托圣战运动的核心人物之一,也是一位多产的学者。他精通《古兰经》科学、圣训学和马立克派教法。 这一时期的社会政治背景一方面涉及净化当地穆斯林的信仰和行为,使其脱离前伊斯兰时期的万物有灵论等习俗;另一方面则涉及打击那些奴役同胞穆斯林并将其出售的腐败穆斯林首领,其中包括奴役了300多名《古兰经》背诵者(ḥuffāẓ)。 [4] 本·富迪谢赫是伊斯兰科学领域的丰产学者。他不仅是《古兰经》的哈菲兹(背诵者),还是圣训大师,背诵了超过10万段先知叙述。他还是当时马立克派传统的首席法理学家,撰写了三部关于伊斯兰律例和治理的论著,分别题为《法官之光》(Ḍiyāʾ al-ḥukkām)、《政治之光》(Ḍiyāʾ al-siyāsa)和《哈里发之光》(Ḍiyāʾ al-khulafāʾ)。他的第一部经注《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Ḍiyāʾ al-taʾwīl fī maʿānī al-tanzīl)将在本文后部分引用;此外,他还撰写了第二部经注,题为《苏丹弱者的足够给养》(Kifāya ḍu’afāʾ al-sudān),该书更具体地处理了基于沃什(Warsh)读法的《古兰经》评注,以及基于他在豪萨兰(Hausaland)对马立克派传统研究的法律含义经文。在《古兰经》解释科学方面,他还技巧性地将贾拉勒·丁·苏尤提(Jalāl al-Dīn al-Suyūṭī)的名著《古兰经科学通论》(Al-Itqān fī ‘ulūm al-Qurʾān)的含义浓缩为阿拉伯语诗歌(naẓm),并将其命名为《经注之源》(Sulālat al-tafsīr)。他还撰写了二十多部关于阿拉伯语语法和形态学、教法原理(uṣūl al-fiqh)、先知叙述学(圣训学)以及心灵净化(Tazkiyah)等学科的著作。 ### 谢赫·艾哈迈德·登姆(Shaykh Aḥmad Dem) 第二位经注家是谢赫·艾哈迈德·登姆·本·穆罕默德·阿明·登姆(愿主怜悯之)。谢赫·艾哈迈德·登姆于1973年去世,离现代较近,他同样是富拉尼人,居住在塞内加尔的索科内(Sokone)。他也遵循马立克派传统,这一学派长期以来一直是西非占主导地位的教法学派。与谢赫·本·富迪一样,谢赫·登姆也撰写了一部《古兰经》评注。作为一名法理学家和作家,他的产出相对较少,这或许是因为他没有得到伊斯兰政府的支持。谢赫·登姆出生于种族主义色彩浓厚的法国殖民统治主导塞内加尔的环境中,直到该国在1959年获得准独立。谢赫·登姆主要应对了两大知识挑战。首先是由于殖民政府控制公共教育(包括利用基督教传教士)而产生的法国思想影响。在殖民主义到来之前,塞内加尔土著居民中没有人信仰基督教,而在此之后,有多达5%的人皈依了基督教。 谢赫·登姆面临的第二个挑战更具神学色彩,即他与塞内加尔马立克派学者谢赫·易卜拉欣·尼亚斯(Shaykh Ibrāhīm Niasse,愿主怜悯之)的公开辩论。后者撰写了一部名为《尊贵古兰经经注园林》(Fī riyāḍ al-tafsīr li-l-Qurʾān al-karīm)的经注,主张在梦中见到真主(ﷻ)是可能的。谢赫·登姆坚定地反对这一主张。 [5] 这类神学辩论在当时是史无前例的,因为塞内加尔的神学家们一致遵循艾什阿里派(Ashʿarī)信条。尼亚斯的观点被登姆视为明显偏离正统。谢赫·登姆和谢赫·尼亚斯在前者去世前最终达成了和解,尽管他们在该问题上仍持不同意见。 与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简洁的四卷本经注相比,谢赫·登姆的经注长达二十卷,详尽得多。它更深入地探讨了诸如启示背景(asbāb al-nuzūl)、废止与被废止(al-nāsikh w-al-mansūkh),以及从早期追随者(tābiʿī)纳菲·迈丹尼(Nāfiʿ al-Madanī,愿主怜悯之)传传下来的《古兰经》沃什(Warsh)和卡伦(Qālūn)读法的变体,谢赫·登姆拥有这些读法的授权(ijāza)。谢赫·登姆的经注还经常参考赛义德·马哈茂德·阿卢西(Sayyid Maḥmūd al-Alūsī,卒于1217/1802-1270/1854年)的经注《含义之灵》(Rūh al-Ma'ānī)。 [6] 他的经注《两读法科学之集大成者双星之光》(Ḍiyāʾ al-nayyirīn al-jāmiʿ bayna ʿulūm al-tifatayn)也将在后续评论中被引用。 ### 《寝室章》第11节:不要嘲笑他人 《寝室章》第11节规定: > 信道的人们啊!不许一族人嘲笑另一族人,或许那一族人比他们更好;也不许一些妇女嘲笑另一些妇女,或许那些妇女比她们更好。你们不要互相侮辱,不要以诨名相称。信道之后,再以恶名相称,这称呼真恶劣!未悔罪的人,是不义的。 谢赫·本·富迪指出,本节经文中的“一族人”(qawm)特指“其中的男子”,而非泛指男女,因为经文随后分别提及了妇女。 [7] 谢赫·登姆关于这节经文说道: > 此经文针对三种场合而降示。第一种场合涉及“比他们更好”这段话,据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之)所述:“它是针对萨比特·本·盖斯·本·沙马斯降示的,当时有人被要求在集会中为他让座, he便称呼那人为‘他母亲的儿子’,轻视那人在伊斯兰之前蒙昧时期的地位。” [8] > > 第二种场合由达哈格传述,泰米姆部族嘲笑了一些贫穷的圣门弟子,包括阿马尔(一位黑皮肤的阿拉伯人)、达哈格、伊本·富海拉(非洲裔)、埃塞俄比亚人比拉勒、罗马人苏海卜、波斯人萨勒曼以及同样是波斯人的阿布·胡宰法的门客萨利姆。 [9] > > 谢赫·登姆提到了同样的内容。 [10] > > 第三种场合是,当伊克里玛·本·阿比·贾哈勒进入麦地那时,一些穆斯林称其为“这个民族的法老之子”(ibn firʿawn hādhihi al-umma),他随后向真主的使者(ﷺ)投诉了此事。 [11] 谢赫·登姆在评论这节经文时写道:“结论是,嘲笑任何人的同伙也是参与嘲笑的人。” [12] 这样的人分担了审判的责任负担,因为他(她)因未公开反对嘲笑而成了共犯。此外,嘲笑者的同伴与积极嘲笑者一样累积罪孽。在谢赫·登姆转述的所有三个场合中,嘲笑都针对血统问题。尽管在第二个例子中,嘲笑部分是由社会经济差异引发的,但当时(正如今天许多例子一样)血统与社会经济地位之间存在明确的联系。谢赫·登姆还提到,据报道有一名男子对埃塞俄比亚人鲁格曼(愿主平安)说:“你的脸真丑!”鲁格曼回答道:“你是在挑剔(真主)所雕刻或创造的作品吗?!” [13] “也不许一些妇女嘲笑另一些妇女”——谢赫·本·富迪指出,这部分经文针对的是先知ﷺ的一些妻子,她们嘲笑先知的妻子索菲亚(愿主喜悦之),喊她:“嘿,犹太人,犹太人的女儿”(ya yahūdiyya bint yahūdī)。 [14] 这些妻子是阿拉伯人,而索菲亚不是。谢赫·登姆引用了提尔米济(愿主怜悯之)的同一传述说,索菲亚流着泪来到先知ﷺ面前,告诉了他别人对她说的话。先知ﷺ回答道:“你确实是一位先知的女儿,你的叔叔(哈伦)也是先知,你正处于一位先知的监护之下(作为妻子),别人怎么能对你夸耀呢?” [15] 谢赫·本·富迪指出,经文中不许嘲笑的命令意味着:“不要互相挑剔,因为信士们犹如一体。” [16] 谢赫·登姆赞同这一含义,并指出了先知的承诺:“那些关注自身缺点而无暇顾及他人缺点的人有福了。” [17] 他还指出,这节经文“表明没有任何人能完全摆脱缺点”。 [18] 然而,一个人的缺点与血统或肤色无关,因为这些是根据全能、崇高真主的定然赐予的,既不是差错,也不是错误。 谢赫·登姆评论说,不以恶名相称的含义包括不要通过称呼皈依的犹太教徒或基督徒为“嘿,犹太人”或“嘿,基督徒”来贬低他们。 [19] 然而,他指出,给人们起赞美性的诨名并不被禁止,例如“欧麦尔(本·哈塔卜)被称为辨别真伪者(al-Fārūq),奥斯曼(本·阿凡)被称为双光者(Dhū al-Nūrayn),阿里(本·阿比·塔利卜)被称为尘土之父(Abū Turāb)”。 [20] 谢赫·登姆还提到,那些拒绝为嘲笑行为悔改的人属于走在撒旦(易卜劣斯)被诅咒之路上的不义者——易卜劣斯拒绝悔改,妄称自己优于亚当(愿主平安)。这是一条被诅咒之路,意味着被剥夺了神圣的慈悯,正如《呼德章》第18节所引用的: > 真的,真主的诅咒确是不义者的。 ### 《寝室章》第13节:不要骄傲 要讨论的《寝室章》第二节经文是第13节,其规定: > 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部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在真主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真主确是全知的,确是彻知的。 谢赫·本·富迪在评论经文开头时说,其含义之一是: [21] > 我们从亚当和夏娃,从同一个父亲和母亲创造了你们所有人;因此,在这一点上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所以不应以血统自傲。 谢赫·登姆提到,关于这节经文的降示背景存在分歧。他转述伊本·阿巴斯的话说,这是在麦加征服时期,当真主的使者ﷺ命令比拉勒(愿主喜悦之)在克尔白顶上诵读唤礼(adhān)时降示的。据说有一名男子赞美真主,庆幸他的父亲没有活着看到这一天。另一人则说:“难道穆罕默德找不到别人当唤礼员,非要找这只黑乌鸦(al-ghurāb al-aswad)不可吗?” [22] 据说吉卜利勒(愿主平安)来到先知ﷺ面前,告知了所说的话,随后诵读了这节经文。 [23] 谢赫·登姆给出的另一种解释是,当先知ﷺ指示安萨尔中的阿拉伯部族巴尼·巴亚达(Banī Bayāḍa)的人让其中一名女子嫁给阿布·辛德(Abū Hind,愿主喜悦之)时,这节经文降示了。 [24] 他们回答他:“把我们的女儿嫁给一个门客(意为前奴隶)?!” [25] 根据另一种说法,萨比特·本·盖斯不愿在集会中给一名男子让座,因为他认为该人的血统较低。先知ﷺ告诉他:“看看人们的脸。”萨比特说:“我看到了白的、黑的和红的。”先知ﷺ随后告诉他:“除了在虔诚(taqwā)方面,你确实不比他们优越。” [26] 谢赫·本·富迪提到,“民族”(shaʿb)和“部族”(qabīla)有两种不同的解释。第一种与更直接的血统有关。例如,先知血统的“民族”来自胡宰玛(Khuzayma),他的“部族”是基纳纳(Kinānh),古莱什阿拉伯部族便源于此。第二种与血统来源于非阿拉伯人还是阿拉伯人有关。 [27] 谢赫·登姆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根据谢赫·登姆的观点,我们应当了解自己和他人的血统,但不应通过祖先和部族寻求虚荣,也不应通过血统标榜优越感: [28] > 尊荣唯在虔诚中,意为因脱离多神崇拜(shirk)并坚守伊斯兰及其标志而优于不信道者的值得赞赏的自豪。 他在经注中继续说道: [29] > 其含义之一是,在至高的真主看来,最尊贵的人是那些最虔诚的人,即使是像比拉勒那样的黑人埃塞俄比亚奴隶。因此,如果你寻求尊荣,就请在虔诚中、在真主的恩典及其仁慈中寻找。指至高的真主发誓,你确实应关注他(先知)ﷺ的话:“我是亚当子孙的主人,但我并不以此自傲,”这意味着他并不以出身贵族或被赋予神圣使命而自傲。当然不是,他是通过他的仆事和崇拜而获得尊荣。那是他的荣耀,意味着对他而言,作为奴仆(真主的仆人)优先于作为使者已是足够的荣光,正如他在话语中传达的:“我见证穆罕默德是祂的仆人与使者。” 谢赫·登姆接着引用了先知的叙述: [30] > 你们的主确是一体,你们的父亲确是一体。阿拉伯人不比非阿拉伯人优越,非阿拉伯人也不比阿拉伯人优越。白人不比黑人有功德,黑人也不比白人有功德,唯有凭借虔诚。 随后他引用道: [31] > 真主确实不看你们的外表和外在行为,而是看你们的心灵和意图。 这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真主(ﷻ)是唯一真正了解人的内心状态的主宰;因此,没有人可以评判他人的实际虔诚,从而声称自己更受真主(ﷻ)宠爱。虽然有一些先知传述提到了古莱什阿拉伯部族的功德,但这些报告并不意味着每个古莱什人都优于那些不属于该部族的人。此外,古莱什部落并不代表一种表型上的种族身份群体。例如,出身古莱什的阿里·本·阿比·塔利卜(愿真主使他的容颜尊贵)通常被描述为皮肤非常黝黑(adam shadīd al-udmah), [32] 这意味着他的肤色与当时大多数埃塞俄比亚人相同。然而他的儿子哈桑(愿主喜悦之)同样是古莱什成员,肤色却很白,生理上并不像他的父亲。 [33] 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和谢赫·艾哈迈德·登姆对《寝室章》这两节经文的经注表明,穆斯林必须在个人内心和社区内部摒弃种族主义。第11节经文以四种不同方式命令停止言语上的种族主义。不为这种贬损性语言悔改的人具有了易卜劣斯(最初的拒不悔改的种族主义者)的特征。第13节经文阐述了这样一个现实:人类拥有唯一的造物主,并通过父母拥有共同的祖先;真正的尊荣是通过对真主(ﷻ)谦卑的仆事而非通过血统或表型特征获得的。两位注释家都建议,无论种族如何,都应在社区中为穆斯林提供免受贬损性嘲笑的安全空间,应根据品德功绩分配服务的机会,并应允许与其他穆斯林结婚,而不应将血统和表型作为自动排除的条件。 种族化的言语嘲笑因其破坏性后果而被唾弃。首先,那些遭受贬损性种族化语言的人可能会开始认为自己低人一等,这一问题曾促使伊本·焦齐(愿主怜悯之)撰写了《关于黑人与埃塞俄比亚人功德的黑暗启蒙》(Tanwīr al-ghabash fī faḍl al-sudān wa al-ḥabash)一书,以帮助黑人穆斯林治愈自我厌恶。拥有职位权力的人使用种族化诋毁语言,可能会在社会上使人失去经济机会、无法获得安全的教育环境、无法结婚。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基于种族和民族差异对整个群体进行非人化处理,可能会导致暴力或种族清洗,不幸的是,在穆斯林目前居住的一些社会中已经出现了这种情况。因此,反对使用种族主义语言和嘲笑的坚定立场具有现实的社会意义。 ## 结论 虽然这些经注是几十年前甚至几个世纪前在非洲撰写的,但它们为西方穆斯林提供了宝贵的指导。有效缓解种族冲突需要西方穆斯林社区采取比历史上更积极的措施。首先,会众应当考虑邀请那些与自己主要种族背景不同的受过训练的学者和专家。在地区和全国性的社区发展会议上,也应如此。然而,这些邀请不应仅限于黑人历史月活动或马尔科姆·X(Malcolm X)生平纪念活动。他们不应等到发生像埃里克·加纳(Eric Garner)和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等黑人被警察杀害的悲剧时才采取行动;他们不应等到黑人社区再次哀求“我无法呼吸”时才有所反应。 先知ﷺ任命比拉勒(愿主喜悦之)同时担任唤礼员和施舍分配员,尽管其他(阿拉伯)圣门弟子也能胜任,这反映了在当时基于出身而排外的社会背景下包容非阿拉伯人的承诺。正如先知ﷺ在迁徙(hijra)后通过将麦地那土著与移民配对而促进了跨文化、跨部族和跨种族的兄弟情谊,我们的社区也必须制定计划,将处于社会经济和文化分歧中的年轻人配对。通过经常性的社会互动获得的经验性知识是消除种族无知的解毒剂。正如阿里·本·阿比·塔利卜所说:“人是其所无知之物的敌人。” [34] 应当定期讲授《寝室章》,或许甚至可以在关于处理种族和民族差异的年度研讨会上讲授。这些研讨会必须在多个国家和城市组织,并优先参考经注家的评论,因为它们对部族主义偏见问题提供了深入且实用的思考。《古兰经》是治愈所有精神和社会疾病的良药,我们关于种族主义的话语必须植根于它,而非后现代思想或世俗批判理论。最终的目标是培养社区对基于表型和民族的贬损性称呼的零容忍。这是先知ﷺ的榜样,也是穆斯林乌玛(umma)必须追随的榜样。 愿真主(ﷻ)怜悯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和谢赫·艾哈迈德·登姆,并愿祂让我们践行这两节经文的教训。 ## 注释 [1. ^](#ftnt_ref1) 古莱什人属于阿拉伯人中将其血统追溯至阿德南(‘Adnān),并最终追溯至先知伊斯玛仪(Ismā’īl)的一支。 [2. ^](#ftnt_ref2)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Sokoto: Al-Hajj Muhammad Ali Agha, n.d.), 1:3. [3. ^](#ftnt_ref3)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1:4. [4. ^](#ftnt_ref4) 阿卜杜拉·哈基姆·奎克(Abdullah Hakim Quick),《西非伊斯兰复兴的核心:谢赫·奥斯曼·丹·福迪奥(1774–1804)》(开罗:Al-Falah Foundation, 2007), 43–46;穆罕默德·沙里夫(Muhammad Shareef)和鲁道夫·韦尔(Rudolph Ware),《笔之圣战》(开罗:开罗美国大学出版社, 2018), 28. [5. ^](#ftnt_ref5) 扎卡里·赖特(Zachary Wright),“谢赫·易卜拉欣·尼亚斯的Kashif al-Ilbas:文本分析”,《伊斯兰非洲》第1卷,第1期(2010年春季):109–123。 [6. ^](#ftnt_ref6) 马哈茂德·阿卢西(Maḥmūd al-Alūsī)是19世纪的伊拉克学者,是先知外孙哈桑·本·阿里的后裔。他是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按照哈乃斐派教法进行裁决的穆夫提。 [7. ^](#ftnt_ref7)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0. [8. ^](#ftnt_ref8)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贝鲁特:Dār al-Fikr, n.d.), 17:122. [9. ^](#ftnt_ref9)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0. ^](#ftnt_ref10)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0. [11. ^](#ftnt_ref11)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2–123. [12. ^](#ftnt_ref12)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2–123. [13. ^](#ftnt_ref13)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4. [14. ^](#ftnt_ref14)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0;该圣训链在《提尔米济圣训集》中被评为“正确”(ṣahih)。 [15. ^](#ftnt_ref15)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9. [16. ^](#ftnt_ref16)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0. [17. ^](#ftnt_ref17) 该圣训链在《巴扎尔圣训集》(Musnad al-Bazzār)中被评为“弱”。 [18. ^](#ftnt_ref18)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7. [19. ^](#ftnt_ref19)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8. [20. ^](#ftnt_ref20)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8. [21. ^](#ftnt_ref21)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2. [22. ^](#ftnt_ref22) 该圣训链在瓦希迪(al-Wāḥidī)的《启示背景》(Asbāb al-nuzūl)中被评为“弱”;该叙述最早出现在穆加提勒·本·苏莱曼(Muqātil b. Sulaymān)的经注中,且没有传述链。 [23. ^](#ftnt_ref23)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59. [24. ^](#ftnt_ref24) 该圣训链在《阿布·达伍德圣训集》中被评为“优良”(ḥasan)。 [25. ^](#ftnt_ref25)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59. [26. ^](#ftnt_ref26)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59;该圣训链在布绥里(al-Buṣrī)的圣训集中被评为“弱”。 [27. ^](#ftnt_ref27)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2. [28. ^](#ftnt_ref28)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60. [29. ^](#ftnt_ref29)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60. [30. ^](#ftnt_ref30)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61;该圣训链在《艾哈迈德圣训集》中被评为“正确”。 [31. ^](#ftnt_ref31)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59;该圣训链在《穆斯林圣训实录》中被评为“正确”。 [32. ^](#ftnt_ref32) 伊本·焦齐,《贤者特征》(Ṣifat al-ṣafwah)(贝鲁特:Dār al-Kutub al-ʿIlmiyyah, 1989), 1:169. [33. ^](#ftnt_ref33) 苏尤提,《关于伊玛目艾哈迈德的绿松石项链》(‘Uqūd al-zabarjad ‘alā al-Imām Aḥmad)(贝鲁特:Dār al-Kutub al-ʿIlmiyyah, 1987), 1:94. [34. ^](#ftnt_ref34) 库德里(Al-Khuḍarī),《哈里发生平之忠实完成》(Itmām al-wafā fi sirat al-khulafā)(贝鲁特:al-Maktabah al-Thaqāfiyya, 1982), 130. 查看全部
以下是《如何应对种族主义:西非学者对〈寝室章〉经注的启迪》(*How to Deal With Racism: Lessons From West African Scholars’ Tafsīr of Sūrah al-Ḥujurāt*)的完整中文翻译。翻译遵循学术、严谨、逐句对应的原则。 --- ## 摘要 《古兰经》第49章《寝室章》(Sūrah al-Ḥujurāt)包含了一系列关乎穆斯林社区社会和谐基础的律例。其中,关于禁止嘲笑、相互侮辱以及通过共同的人类起源与虔诚(taqwa)来实现真正尊荣的经文,对于应对现代种族主义和部族偏见具有深远意义。本文通过两位杰出的西非学者——19世纪的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Shaykh ʿAbdullāhī ibn Fūdī)和20世纪的谢赫·艾哈迈德·登姆(Shaykh Aḥmad Dem)的经注视角,探讨了这些经文在西非学术传统中的解读,并将其应用于当代西方穆斯林社区面临的种族挑战。 ## 导言 种族主义和部族主义是人类历史上长期存在的顽疾。即使在穆斯林社区内部,这些偏见也往往在潜意识中影响着人际关系和社区整合。为了从信仰的角度提供解决方案,我们必须回到《古兰经》的指引。西非有着悠久的伊斯兰学术传统,那里的学者们在应对多民族、多部族社会环境下的偏见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智慧。 ## 历史背景:西非的学术传统 西非的伊斯兰学术历史可追溯至几个世纪前。特别是索科托哈里发国(Sokoto Caliphate)的建立,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学术 and 教法应用上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 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 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索科托圣战运动的核心人物之一,也是一位多产的学者。他精通《古兰经》科学、圣训学和马立克派教法。 这一时期的社会政治背景一方面涉及净化当地穆斯林的信仰和行为,使其脱离前伊斯兰时期的万物有灵论等习俗;另一方面则涉及打击那些奴役同胞穆斯林并将其出售的腐败穆斯林首领,其中包括奴役了300多名《古兰经》背诵者(ḥuffāẓ)。 [4] 本·富迪谢赫是伊斯兰科学领域的丰产学者。他不仅是《古兰经》的哈菲兹(背诵者),还是圣训大师,背诵了超过10万段先知叙述。他还是当时马立克派传统的首席法理学家,撰写了三部关于伊斯兰律例和治理的论著,分别题为《法官之光》(Ḍiyāʾ al-ḥukkām)、《政治之光》(Ḍiyāʾ al-siyāsa)和《哈里发之光》(Ḍiyāʾ al-khulafāʾ)。他的第一部经注《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Ḍiyāʾ al-taʾwīl fī maʿānī al-tanzīl)将在本文后部分引用;此外,他还撰写了第二部经注,题为《苏丹弱者的足够给养》(Kifāya ḍu’afāʾ al-sudān),该书更具体地处理了基于沃什(Warsh)读法的《古兰经》评注,以及基于他在豪萨兰(Hausaland)对马立克派传统研究的法律含义经文。在《古兰经》解释科学方面,他还技巧性地将贾拉勒·丁·苏尤提(Jalāl al-Dīn al-Suyūṭī)的名著《古兰经科学通论》(Al-Itqān fī ‘ulūm al-Qurʾān)的含义浓缩为阿拉伯语诗歌(naẓm),并将其命名为《经注之源》(Sulālat al-tafsīr)。他还撰写了二十多部关于阿拉伯语语法和形态学、教法原理(uṣūl al-fiqh)、先知叙述学(圣训学)以及心灵净化(Tazkiyah)等学科的著作。 ### 谢赫·艾哈迈德·登姆(Shaykh Aḥmad Dem) 第二位经注家是谢赫·艾哈迈德·登姆·本·穆罕默德·阿明·登姆(愿主怜悯之)。谢赫·艾哈迈德·登姆于1973年去世,离现代较近,他同样是富拉尼人,居住在塞内加尔的索科内(Sokone)。他也遵循马立克派传统,这一学派长期以来一直是西非占主导地位的教法学派。与谢赫·本·富迪一样,谢赫·登姆也撰写了一部《古兰经》评注。作为一名法理学家和作家,他的产出相对较少,这或许是因为他没有得到伊斯兰政府的支持。谢赫·登姆出生于种族主义色彩浓厚的法国殖民统治主导塞内加尔的环境中,直到该国在1959年获得准独立。谢赫·登姆主要应对了两大知识挑战。首先是由于殖民政府控制公共教育(包括利用基督教传教士)而产生的法国思想影响。在殖民主义到来之前,塞内加尔土著居民中没有人信仰基督教,而在此之后,有多达5%的人皈依了基督教。 谢赫·登姆面临的第二个挑战更具神学色彩,即他与塞内加尔马立克派学者谢赫·易卜拉欣·尼亚斯(Shaykh Ibrāhīm Niasse,愿主怜悯之)的公开辩论。后者撰写了一部名为《尊贵古兰经经注园林》(Fī riyāḍ al-tafsīr li-l-Qurʾān al-karīm)的经注,主张在梦中见到真主(ﷻ)是可能的。谢赫·登姆坚定地反对这一主张。 [5] 这类神学辩论在当时是史无前例的,因为塞内加尔的神学家们一致遵循艾什阿里派(Ashʿarī)信条。尼亚斯的观点被登姆视为明显偏离正统。谢赫·登姆和谢赫·尼亚斯在前者去世前最终达成了和解,尽管他们在该问题上仍持不同意见。 与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简洁的四卷本经注相比,谢赫·登姆的经注长达二十卷,详尽得多。它更深入地探讨了诸如启示背景(asbāb al-nuzūl)、废止与被废止(al-nāsikh w-al-mansūkh),以及从早期追随者(tābiʿī)纳菲·迈丹尼(Nāfiʿ al-Madanī,愿主怜悯之)传传下来的《古兰经》沃什(Warsh)和卡伦(Qālūn)读法的变体,谢赫·登姆拥有这些读法的授权(ijāza)。谢赫·登姆的经注还经常参考赛义德·马哈茂德·阿卢西(Sayyid Maḥmūd al-Alūsī,卒于1217/1802-1270/1854年)的经注《含义之灵》(Rūh al-Ma'ānī)。 [6] 他的经注《两读法科学之集大成者双星之光》(Ḍiyāʾ al-nayyirīn al-jāmiʿ bayna ʿulūm al-tifatayn)也将在后续评论中被引用。 ### 《寝室章》第11节:不要嘲笑他人 《寝室章》第11节规定: > 信道的人们啊!不许一族人嘲笑另一族人,或许那一族人比他们更好;也不许一些妇女嘲笑另一些妇女,或许那些妇女比她们更好。你们不要互相侮辱,不要以诨名相称。信道之后,再以恶名相称,这称呼真恶劣!未悔罪的人,是不义的。 谢赫·本·富迪指出,本节经文中的“一族人”(qawm)特指“其中的男子”,而非泛指男女,因为经文随后分别提及了妇女。 [7] 谢赫·登姆关于这节经文说道: > 此经文针对三种场合而降示。第一种场合涉及“比他们更好”这段话,据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之)所述:“它是针对萨比特·本·盖斯·本·沙马斯降示的,当时有人被要求在集会中为他让座, he便称呼那人为‘他母亲的儿子’,轻视那人在伊斯兰之前蒙昧时期的地位。” [8] > > 第二种场合由达哈格传述,泰米姆部族嘲笑了一些贫穷的圣门弟子,包括阿马尔(一位黑皮肤的阿拉伯人)、达哈格、伊本·富海拉(非洲裔)、埃塞俄比亚人比拉勒、罗马人苏海卜、波斯人萨勒曼以及同样是波斯人的阿布·胡宰法的门客萨利姆。 [9] > > 谢赫·登姆提到了同样的内容。 [10] > > 第三种场合是,当伊克里玛·本·阿比·贾哈勒进入麦地那时,一些穆斯林称其为“这个民族的法老之子”(ibn firʿawn hādhihi al-umma),他随后向真主的使者(ﷺ)投诉了此事。 [11] 谢赫·登姆在评论这节经文时写道:“结论是,嘲笑任何人的同伙也是参与嘲笑的人。” [12] 这样的人分担了审判的责任负担,因为他(她)因未公开反对嘲笑而成了共犯。此外,嘲笑者的同伴与积极嘲笑者一样累积罪孽。在谢赫·登姆转述的所有三个场合中,嘲笑都针对血统问题。尽管在第二个例子中,嘲笑部分是由社会经济差异引发的,但当时(正如今天许多例子一样)血统与社会经济地位之间存在明确的联系。谢赫·登姆还提到,据报道有一名男子对埃塞俄比亚人鲁格曼(愿主平安)说:“你的脸真丑!”鲁格曼回答道:“你是在挑剔(真主)所雕刻或创造的作品吗?!” [13] “也不许一些妇女嘲笑另一些妇女”——谢赫·本·富迪指出,这部分经文针对的是先知ﷺ的一些妻子,她们嘲笑先知的妻子索菲亚(愿主喜悦之),喊她:“嘿,犹太人,犹太人的女儿”(ya yahūdiyya bint yahūdī)。 [14] 这些妻子是阿拉伯人,而索菲亚不是。谢赫·登姆引用了提尔米济(愿主怜悯之)的同一传述说,索菲亚流着泪来到先知ﷺ面前,告诉了他别人对她说的话。先知ﷺ回答道:“你确实是一位先知的女儿,你的叔叔(哈伦)也是先知,你正处于一位先知的监护之下(作为妻子),别人怎么能对你夸耀呢?” [15] 谢赫·本·富迪指出,经文中不许嘲笑的命令意味着:“不要互相挑剔,因为信士们犹如一体。” [16] 谢赫·登姆赞同这一含义,并指出了先知的承诺:“那些关注自身缺点而无暇顾及他人缺点的人有福了。” [17] 他还指出,这节经文“表明没有任何人能完全摆脱缺点”。 [18] 然而,一个人的缺点与血统或肤色无关,因为这些是根据全能、崇高真主的定然赐予的,既不是差错,也不是错误。 谢赫·登姆评论说,不以恶名相称的含义包括不要通过称呼皈依的犹太教徒或基督徒为“嘿,犹太人”或“嘿,基督徒”来贬低他们。 [19] 然而,他指出,给人们起赞美性的诨名并不被禁止,例如“欧麦尔(本·哈塔卜)被称为辨别真伪者(al-Fārūq),奥斯曼(本·阿凡)被称为双光者(Dhū al-Nūrayn),阿里(本·阿比·塔利卜)被称为尘土之父(Abū Turāb)”。 [20] 谢赫·登姆还提到,那些拒绝为嘲笑行为悔改的人属于走在撒旦(易卜劣斯)被诅咒之路上的不义者——易卜劣斯拒绝悔改,妄称自己优于亚当(愿主平安)。这是一条被诅咒之路,意味着被剥夺了神圣的慈悯,正如《呼德章》第18节所引用的: > 真的,真主的诅咒确是不义者的。 ### 《寝室章》第13节:不要骄傲 要讨论的《寝室章》第二节经文是第13节,其规定: > 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部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在真主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真主确是全知的,确是彻知的。 谢赫·本·富迪在评论经文开头时说,其含义之一是: [21] > 我们从亚当和夏娃,从同一个父亲和母亲创造了你们所有人;因此,在这一点上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所以不应以血统自傲。 谢赫·登姆提到,关于这节经文的降示背景存在分歧。他转述伊本·阿巴斯的话说,这是在麦加征服时期,当真主的使者ﷺ命令比拉勒(愿主喜悦之)在克尔白顶上诵读唤礼(adhān)时降示的。据说有一名男子赞美真主,庆幸他的父亲没有活着看到这一天。另一人则说:“难道穆罕默德找不到别人当唤礼员,非要找这只黑乌鸦(al-ghurāb al-aswad)不可吗?” [22] 据说吉卜利勒(愿主平安)来到先知ﷺ面前,告知了所说的话,随后诵读了这节经文。 [23] 谢赫·登姆给出的另一种解释是,当先知ﷺ指示安萨尔中的阿拉伯部族巴尼·巴亚达(Banī Bayāḍa)的人让其中一名女子嫁给阿布·辛德(Abū Hind,愿主喜悦之)时,这节经文降示了。 [24] 他们回答他:“把我们的女儿嫁给一个门客(意为前奴隶)?!” [25] 根据另一种说法,萨比特·本·盖斯不愿在集会中给一名男子让座,因为他认为该人的血统较低。先知ﷺ告诉他:“看看人们的脸。”萨比特说:“我看到了白的、黑的和红的。”先知ﷺ随后告诉他:“除了在虔诚(taqwā)方面,你确实不比他们优越。” [26] 谢赫·本·富迪提到,“民族”(shaʿb)和“部族”(qabīla)有两种不同的解释。第一种与更直接的血统有关。例如,先知血统的“民族”来自胡宰玛(Khuzayma),他的“部族”是基纳纳(Kinānh),古莱什阿拉伯部族便源于此。第二种与血统来源于非阿拉伯人还是阿拉伯人有关。 [27] 谢赫·登姆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根据谢赫·登姆的观点,我们应当了解自己和他人的血统,但不应通过祖先和部族寻求虚荣,也不应通过血统标榜优越感: [28] > 尊荣唯在虔诚中,意为因脱离多神崇拜(shirk)并坚守伊斯兰及其标志而优于不信道者的值得赞赏的自豪。 他在经注中继续说道: [29] > 其含义之一是,在至高的真主看来,最尊贵的人是那些最虔诚的人,即使是像比拉勒那样的黑人埃塞俄比亚奴隶。因此,如果你寻求尊荣,就请在虔诚中、在真主的恩典及其仁慈中寻找。指至高的真主发誓,你确实应关注他(先知)ﷺ的话:“我是亚当子孙的主人,但我并不以此自傲,”这意味着他并不以出身贵族或被赋予神圣使命而自傲。当然不是,他是通过他的仆事和崇拜而获得尊荣。那是他的荣耀,意味着对他而言,作为奴仆(真主的仆人)优先于作为使者已是足够的荣光,正如他在话语中传达的:“我见证穆罕默德是祂的仆人与使者。” 谢赫·登姆接着引用了先知的叙述: [30] > 你们的主确是一体,你们的父亲确是一体。阿拉伯人不比非阿拉伯人优越,非阿拉伯人也不比阿拉伯人优越。白人不比黑人有功德,黑人也不比白人有功德,唯有凭借虔诚。 随后他引用道: [31] > 真主确实不看你们的外表和外在行为,而是看你们的心灵和意图。 这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真主(ﷻ)是唯一真正了解人的内心状态的主宰;因此,没有人可以评判他人的实际虔诚,从而声称自己更受真主(ﷻ)宠爱。虽然有一些先知传述提到了古莱什阿拉伯部族的功德,但这些报告并不意味着每个古莱什人都优于那些不属于该部族的人。此外,古莱什部落并不代表一种表型上的种族身份群体。例如,出身古莱什的阿里·本·阿比·塔利卜(愿真主使他的容颜尊贵)通常被描述为皮肤非常黝黑(adam shadīd al-udmah), [32] 这意味着他的肤色与当时大多数埃塞俄比亚人相同。然而他的儿子哈桑(愿主喜悦之)同样是古莱什成员,肤色却很白,生理上并不像他的父亲。 [33] 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和谢赫·艾哈迈德·登姆对《寝室章》这两节经文的经注表明,穆斯林必须在个人内心和社区内部摒弃种族主义。第11节经文以四种不同方式命令停止言语上的种族主义。不为这种贬损性语言悔改的人具有了易卜劣斯(最初的拒不悔改的种族主义者)的特征。第13节经文阐述了这样一个现实:人类拥有唯一的造物主,并通过父母拥有共同的祖先;真正的尊荣是通过对真主(ﷻ)谦卑的仆事而非通过血统或表型特征获得的。两位注释家都建议,无论种族如何,都应在社区中为穆斯林提供免受贬损性嘲笑的安全空间,应根据品德功绩分配服务的机会,并应允许与其他穆斯林结婚,而不应将血统和表型作为自动排除的条件。 种族化的言语嘲笑因其破坏性后果而被唾弃。首先,那些遭受贬损性种族化语言的人可能会开始认为自己低人一等,这一问题曾促使伊本·焦齐(愿主怜悯之)撰写了《关于黑人与埃塞俄比亚人功德的黑暗启蒙》(Tanwīr al-ghabash fī faḍl al-sudān wa al-ḥabash)一书,以帮助黑人穆斯林治愈自我厌恶。拥有职位权力的人使用种族化诋毁语言,可能会在社会上使人失去经济机会、无法获得安全的教育环境、无法结婚。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基于种族和民族差异对整个群体进行非人化处理,可能会导致暴力或种族清洗,不幸的是,在穆斯林目前居住的一些社会中已经出现了这种情况。因此,反对使用种族主义语言和嘲笑的坚定立场具有现实的社会意义。 ## 结论 虽然这些经注是几十年前甚至几个世纪前在非洲撰写的,但它们为西方穆斯林提供了宝贵的指导。有效缓解种族冲突需要西方穆斯林社区采取比历史上更积极的措施。首先,会众应当考虑邀请那些与自己主要种族背景不同的受过训练的学者和专家。在地区和全国性的社区发展会议上,也应如此。然而,这些邀请不应仅限于黑人历史月活动或马尔科姆·X(Malcolm X)生平纪念活动。他们不应等到发生像埃里克·加纳(Eric Garner)和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等黑人被警察杀害的悲剧时才采取行动;他们不应等到黑人社区再次哀求“我无法呼吸”时才有所反应。 先知ﷺ任命比拉勒(愿主喜悦之)同时担任唤礼员和施舍分配员,尽管其他(阿拉伯)圣门弟子也能胜任,这反映了在当时基于出身而排外的社会背景下包容非阿拉伯人的承诺。正如先知ﷺ在迁徙(hijra)后通过将麦地那土著与移民配对而促进了跨文化、跨部族和跨种族的兄弟情谊,我们的社区也必须制定计划,将处于社会经济和文化分歧中的年轻人配对。通过经常性的社会互动获得的经验性知识是消除种族无知的解毒剂。正如阿里·本·阿比·塔利卜所说:“人是其所无知之物的敌人。” [34] 应当定期讲授《寝室章》,或许甚至可以在关于处理种族和民族差异的年度研讨会上讲授。这些研讨会必须在多个国家和城市组织,并优先参考经注家的评论,因为它们对部族主义偏见问题提供了深入且实用的思考。《古兰经》是治愈所有精神和社会疾病的良药,我们关于种族主义的话语必须植根于它,而非后现代思想或世俗批判理论。最终的目标是培养社区对基于表型和民族的贬损性称呼的零容忍。这是先知ﷺ的榜样,也是穆斯林乌玛(umma)必须追随的榜样。 愿真主(ﷻ)怜悯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和谢赫·艾哈迈德·登姆,并愿祂让我们践行这两节经文的教训。 ## 注释 [1. ^](#ftnt_ref1) 古莱什人属于阿拉伯人中将其血统追溯至阿德南(‘Adnān),并最终追溯至先知伊斯玛仪(Ismā’īl)的一支。 [2. ^](#ftnt_ref2)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Sokoto: Al-Hajj Muhammad Ali Agha, n.d.), 1:3. [3. ^](#ftnt_ref3)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1:4. [4. ^](#ftnt_ref4) 阿卜杜拉·哈基姆·奎克(Abdullah Hakim Quick),《西非伊斯兰复兴的核心:谢赫·奥斯曼·丹·福迪奥(1774–1804)》(开罗:Al-Falah Foundation, 2007), 43–46;穆罕默德·沙里夫(Muhammad Shareef)和鲁道夫·韦尔(Rudolph Ware),《笔之圣战》(开罗:开罗美国大学出版社, 2018), 28. [5. ^](#ftnt_ref5) 扎卡里·赖特(Zachary Wright),“谢赫·易卜拉欣·尼亚斯的Kashif al-Ilbas:文本分析”,《伊斯兰非洲》第1卷,第1期(2010年春季):109–123。 [6. ^](#ftnt_ref6) 马哈茂德·阿卢西(Maḥmūd al-Alūsī)是19世纪的伊拉克学者,是先知外孙哈桑·本·阿里的后裔。他是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按照哈乃斐派教法进行裁决的穆夫提。 [7. ^](#ftnt_ref7)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0. [8. ^](#ftnt_ref8)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贝鲁特:Dār al-Fikr, n.d.), 17:122. [9. ^](#ftnt_ref9)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0. ^](#ftnt_ref10)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0. [11. ^](#ftnt_ref11)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2–123. [12. ^](#ftnt_ref12)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2–123. [13. ^](#ftnt_ref13)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4. [14. ^](#ftnt_ref14)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0;该圣训链在《提尔米济圣训集》中被评为“正确”(ṣahih)。 [15. ^](#ftnt_ref15)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9. [16. ^](#ftnt_ref16)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0. [17. ^](#ftnt_ref17) 该圣训链在《巴扎尔圣训集》(Musnad al-Bazzār)中被评为“弱”。 [18. ^](#ftnt_ref18)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7. [19. ^](#ftnt_ref19)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8. [20. ^](#ftnt_ref20)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8. [21. ^](#ftnt_ref21)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2. [22. ^](#ftnt_ref22) 该圣训链在瓦希迪(al-Wāḥidī)的《启示背景》(Asbāb al-nuzūl)中被评为“弱”;该叙述最早出现在穆加提勒·本·苏莱曼(Muqātil b. Sulaymān)的经注中,且没有传述链。 [23. ^](#ftnt_ref23)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59. [24. ^](#ftnt_ref24) 该圣训链在《阿布·达伍德圣训集》中被评为“优良”(ḥasan)。 [25. ^](#ftnt_ref25)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59. [26. ^](#ftnt_ref26)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59;该圣训链在布绥里(al-Buṣrī)的圣训集中被评为“弱”。 [27. ^](#ftnt_ref27)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2. [28. ^](#ftnt_ref28)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60. [29. ^](#ftnt_ref29)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60. [30. ^](#ftnt_ref30)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61;该圣训链在《艾哈迈德圣训集》中被评为“正确”。 [31. ^](#ftnt_ref31)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59;该圣训链在《穆斯林圣训实录》中被评为“正确”。 [32. ^](#ftnt_ref32) 伊本·焦齐,《贤者特征》(Ṣifat al-ṣafwah)(贝鲁特:Dār al-Kutub al-ʿIlmiyyah, 1989), 1:169. [33. ^](#ftnt_ref33) 苏尤提,《关于伊玛目艾哈迈德的绿松石项链》(‘Uqūd al-zabarjad ‘alā al-Imām Aḥmad)(贝鲁特:Dār al-Kutub al-ʿIlmiyyah, 1987), 1:94. [34. ^](#ftnt_ref34) 库德里(Al-Khuḍarī),《哈里发生平之忠实完成》(Itmām al-wafā fi sirat al-khulafā)(贝鲁特:al-Maktabah al-Thaqāfiyya, 1982), 130.
为什么言论自由从未平等适用于穆斯林?英国公共讨论中的双重标准
评论 • jacob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42 次浏览 • 2026-06-05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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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在英国种族关系法中的历史是什么?
背景:言论自由的种族化应用是什么?
这是一种将言论自由作为政治工具的现象,常被用于为针对穆斯林及少数群体的种族敌意辩护,同时将反种族主义的批评定性为威权主义或“不懂幽默”,从而掩盖种族等级制度的本质。
摘要
2026年,关于言论自由的辩论在英国持续发酵。Middle East Eye分析指出,该原则常被用作捍卫针对穆斯林言论的“种族剧本”,而非保护民主自由。这种不对称现象揭示了当代英国政治中,谁的言论受到保护、谁的言论被视为威胁的权力本质。
媒体资料
视频说明:Middle East Eye 原文嵌入视频,涉及英国极右翼游行与言论自由争议。
上个月,当数千人打着“团结王国”的旗号在伦敦集会时,公众对这场游行的大部分辩护并非基于否认其伊斯兰恐惧症或反移民言论,而是援引了言论自由的话语。
图片说明:2026年5月16日,极右翼“联合王国”游行的参与者和支持者在伦敦的合影(Justin Tallis/AFP)
支持者和评论员将此次游行描述为爱国关切、民主异议以及公开讨论移民、伊斯兰教和民族认同权利的表达。与此同时,批评意见则经常被斥为试图让普通民众噤声或压制令人不适的真相。
这种模式在英国乃至整个欧洲已变得越来越常见。言论自由的话语不再被用于保护抽象的民主自由;它正越来越多地被用来使种族化的政治形态合法化,同时将反种族主义的批评斥为威权主义。
言论自由不再是一个中立的原则,而更像是作者加文·蒂特利(Gavan Titley)在其著作《言论自由是种族主义吗?》中所描述的那样一种种族剧本:一个将某些形式的种族敌意重构为勇敢陈述真相的框架,同时将种族化少数群体的言论渲染为过激、危险或具有威胁性。
当我们审视穆斯林的政治表达所受到的不同待遇时,这种对比就变得尤为明显。
针对穆斯林的极右翼动员通常以言论自由和国家关切为旗号进行辩护,而穆斯林的行动主义——无论是通过反种族主义组织、对伊斯兰恐惧症的批评,还是对巴勒斯坦的声援——却往往被安全化或被定性为破坏社会团结。
因此,问题不在于言论是否自由,而在于谁的言论受到保护,谁的言论令人恐惧,以及谁的言论被视为对国家本身的威胁。
这一点在英国围绕伊斯兰恐惧症的当代辩论中显而易见。多年来,政客、记者和议员们一直辩称,定义伊斯兰恐惧症会危及言论自由。由英国穆斯林跨党派议会小组制定的该术语定义,主要就是从这个角度受到批评的。与此同时,针对穆斯林的言论却被辩护为合法的评论、讽刺或挑衅。
针对议员尼克·蒂莫西(Nick Timothy)声称大规模穆斯林祈祷构成“统治行为”的言论,要求对其进行调查的呼声,立即被评论员和竞选团体重构为对言论自由的攻击,而非种族化政治修辞的问题。
这种不对称揭示了当代英国言论自由政治中更深层的问题。以言论自由之名反复捍卫的,并非抽象的言论,而是针对穆斯林的种族化言论。
这始终关乎权力;关乎谁有权发言,谁的委屈能被倾听,以及谁的人性得到认可。
这种对言论自由的种族化辩护在英国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长期以来,对抗种族主义的努力一直被斥为缺乏幽默感、过于敏感,或是过度政治正确的典型表现。
在媒体和政治文化中,试图指认种族主义的行为经常被重构,不再被视为对平等的诉求,而是对英国身份、传统和常识本身的攻击。“直抒己见”的话语成为了一种强有力的借口,种族等级制度借此得以维护,而那些挑战这些制度的人则被描绘成真正的威权主义者。
这种模式在1965年、1968年和1976年英国《种族关系法》所遭遇的激烈反对中尤为明显。对这些法律的抵制很少通过公开的种族主义语言来表达。
相反,反对者将反种族主义立法描述为对自由、言论表达和国家价值观的威胁。当工党政府于1965年4月公布《种族关系法案》时,该立法立即引发了争议,保守党人反对他们所认为的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围绕1976年《种族关系法》的辩论更清晰地揭示了这种动态。前议员罗纳德·贝尔(Ronald Bell)是该立法最直言不讳的保守党反对者之一,他将涉及煽动种族仇恨的第69条款描述为“自宗教迫害时代以来对言论或写作自由的最大侵犯”。
正如直接参与起草该立法的法律学者安东尼·莱斯特(Anthony Lester)后来反思的那样,保守党右翼的部分人士将该法案描述为对英国自由和传统的攻击,而非实现种族平等的机制。
这种话语在今天听起来非常熟悉:再一次,核心焦虑并非种族主义本身,而是那些试图监管它的人所表现出的所谓威权主义。
这种对“言论自由”的更广泛辩护并未局限于议会辩论或关于种族仇恨立法的法律纠纷。它深入到了文化领域,在那里,即使是暗示某些笑话、漫画或娱乐形式可能带有种族主义色彩,也往往会遭到愤慨和敌意。挑战此类表现形式的行为,被描绘的不是对种族主义的合法批评,而是过度敏感和不懂英国式幽默的证据。
这种动态在围绕“团结王国”游行的讨论中显而易见,特别是在一段视频流出后:三名白人女性在台上嘲笑穆斯林女性的着装,并得到了部分人群的鼓励和哄笑。
在回应针对此事件的批评时,LBC主持人伊恩·戴尔(Iain Dale)试图通过幽默的话语来淡化这种公然的伊斯兰恐惧症。其言下之意是批评者未能领会“笑话”,这重现了英国公共文化中一种熟悉的模式:种族化的嘲弄在历史上从未被直接审视,而是通过诉诸喜剧、讽刺以及反种族主义批评者所谓的不懂幽默来辩护。
这种诉诸幽默作为抵御种族主义指控的辩护手段,在该国有着悠久的历史。《黑白吟游诗人秀》(The Black and White Minstrel Show)于1958年至1978年在BBC黄金时段播出,借鉴了19世纪美国的吟游诗人传统,这是一种戏剧形式,主要是白人表演者通过种族主义刻板印象来讽刺黑人,将他们描绘成愚蠢和卑微的形象。
尽管最初被呈现为健康的娱乐节目,但该节目在播出期间因延续这些种族主义刻板印象并依赖令人反感的“涂黑脸”(blackface)做法而招致了越来越多的批评。
对于BBC的制片人来说,吟游诗人表演是通过色盲和种族纯洁性的视角来定义的。他们将“涂黑脸”呈现为一种历史悠久的戏剧惯例,不带有种族意图或伤害。该节目一直被描述为“善意的家庭娱乐”,这使得其辩护者能够否认种族主义的存在。
相比之下,黑人观众和活动人士努力将吟游诗人表演指认为冒犯性和种族主义的。他们的抱怨被斥为不懂英国式幽默。
在这些时刻中出现的是一种反复出现的模式:种族主义通过幽默、讽刺和言论自由的话语变得隐形,而那些挑战它的人则被描绘成对公共文化和民主价值观的真正威胁。
如果言论自由的绝对主义者真的关心审查制度,人们可能会期望他们站出来反对当今受到最严厉监管的表达形式。然而,许多捍卫嘲笑穆斯林权利的人,或反对伊斯兰恐惧症定义的人,在穆斯林学者、亲巴勒斯坦学生和巴勒斯坦声援活动人士面临监视、停职或刑事定罪时,却保持沉默。
自2023年10月以来,英国、美国和欧洲的大学和政府加强了对亲巴勒斯坦表达的限制。学者们将其描述为言论自由中长期存在的“巴勒斯坦例外”,揭示了言论自由往往不是作为一种中立的自由主义原则,而是作为一种种族化机制在运作,决定了哪些声音是合法的,哪些声音仍然是可疑的。
如果历史能教会我们什么,那就是最响亮的言论自由呼声往往恰恰出现在种族等级制度受到挑战的时候。换句话说,言论自由从来都不是关于言论本身的。它始终关乎权力;关乎谁有权发言,谁的委屈能被倾听,以及谁的人性得到认可。 查看全部
言论自由在英国种族关系法中的历史是什么?
背景:言论自由的种族化应用是什么?
这是一种将言论自由作为政治工具的现象,常被用于为针对穆斯林及少数群体的种族敌意辩护,同时将反种族主义的批评定性为威权主义或“不懂幽默”,从而掩盖种族等级制度的本质。
摘要
2026年,关于言论自由的辩论在英国持续发酵。Middle East Eye分析指出,该原则常被用作捍卫针对穆斯林言论的“种族剧本”,而非保护民主自由。这种不对称现象揭示了当代英国政治中,谁的言论受到保护、谁的言论被视为威胁的权力本质。
媒体资料
视频说明:Middle East Eye 原文嵌入视频,涉及英国极右翼游行与言论自由争议。
上个月,当数千人打着“团结王国”的旗号在伦敦集会时,公众对这场游行的大部分辩护并非基于否认其伊斯兰恐惧症或反移民言论,而是援引了言论自由的话语。
图片说明:2026年5月16日,极右翼“联合王国”游行的参与者和支持者在伦敦的合影(Justin Tallis/AFP)
支持者和评论员将此次游行描述为爱国关切、民主异议以及公开讨论移民、伊斯兰教和民族认同权利的表达。与此同时,批评意见则经常被斥为试图让普通民众噤声或压制令人不适的真相。
这种模式在英国乃至整个欧洲已变得越来越常见。言论自由的话语不再被用于保护抽象的民主自由;它正越来越多地被用来使种族化的政治形态合法化,同时将反种族主义的批评斥为威权主义。
言论自由不再是一个中立的原则,而更像是作者加文·蒂特利(Gavan Titley)在其著作《言论自由是种族主义吗?》中所描述的那样一种种族剧本:一个将某些形式的种族敌意重构为勇敢陈述真相的框架,同时将种族化少数群体的言论渲染为过激、危险或具有威胁性。
当我们审视穆斯林的政治表达所受到的不同待遇时,这种对比就变得尤为明显。
针对穆斯林的极右翼动员通常以言论自由和国家关切为旗号进行辩护,而穆斯林的行动主义——无论是通过反种族主义组织、对伊斯兰恐惧症的批评,还是对巴勒斯坦的声援——却往往被安全化或被定性为破坏社会团结。
因此,问题不在于言论是否自由,而在于谁的言论受到保护,谁的言论令人恐惧,以及谁的言论被视为对国家本身的威胁。
这一点在英国围绕伊斯兰恐惧症的当代辩论中显而易见。多年来,政客、记者和议员们一直辩称,定义伊斯兰恐惧症会危及言论自由。由英国穆斯林跨党派议会小组制定的该术语定义,主要就是从这个角度受到批评的。与此同时,针对穆斯林的言论却被辩护为合法的评论、讽刺或挑衅。
针对议员尼克·蒂莫西(Nick Timothy)声称大规模穆斯林祈祷构成“统治行为”的言论,要求对其进行调查的呼声,立即被评论员和竞选团体重构为对言论自由的攻击,而非种族化政治修辞的问题。
这种不对称揭示了当代英国言论自由政治中更深层的问题。以言论自由之名反复捍卫的,并非抽象的言论,而是针对穆斯林的种族化言论。
这始终关乎权力;关乎谁有权发言,谁的委屈能被倾听,以及谁的人性得到认可。
这种对言论自由的种族化辩护在英国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长期以来,对抗种族主义的努力一直被斥为缺乏幽默感、过于敏感,或是过度政治正确的典型表现。
在媒体和政治文化中,试图指认种族主义的行为经常被重构,不再被视为对平等的诉求,而是对英国身份、传统和常识本身的攻击。“直抒己见”的话语成为了一种强有力的借口,种族等级制度借此得以维护,而那些挑战这些制度的人则被描绘成真正的威权主义者。
这种模式在1965年、1968年和1976年英国《种族关系法》所遭遇的激烈反对中尤为明显。对这些法律的抵制很少通过公开的种族主义语言来表达。
相反,反对者将反种族主义立法描述为对自由、言论表达和国家价值观的威胁。当工党政府于1965年4月公布《种族关系法案》时,该立法立即引发了争议,保守党人反对他们所认为的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围绕1976年《种族关系法》的辩论更清晰地揭示了这种动态。前议员罗纳德·贝尔(Ronald Bell)是该立法最直言不讳的保守党反对者之一,他将涉及煽动种族仇恨的第69条款描述为“自宗教迫害时代以来对言论或写作自由的最大侵犯”。
正如直接参与起草该立法的法律学者安东尼·莱斯特(Anthony Lester)后来反思的那样,保守党右翼的部分人士将该法案描述为对英国自由和传统的攻击,而非实现种族平等的机制。
这种话语在今天听起来非常熟悉:再一次,核心焦虑并非种族主义本身,而是那些试图监管它的人所表现出的所谓威权主义。
这种对“言论自由”的更广泛辩护并未局限于议会辩论或关于种族仇恨立法的法律纠纷。它深入到了文化领域,在那里,即使是暗示某些笑话、漫画或娱乐形式可能带有种族主义色彩,也往往会遭到愤慨和敌意。挑战此类表现形式的行为,被描绘的不是对种族主义的合法批评,而是过度敏感和不懂英国式幽默的证据。
这种动态在围绕“团结王国”游行的讨论中显而易见,特别是在一段视频流出后:三名白人女性在台上嘲笑穆斯林女性的着装,并得到了部分人群的鼓励和哄笑。
在回应针对此事件的批评时,LBC主持人伊恩·戴尔(Iain Dale)试图通过幽默的话语来淡化这种公然的伊斯兰恐惧症。其言下之意是批评者未能领会“笑话”,这重现了英国公共文化中一种熟悉的模式:种族化的嘲弄在历史上从未被直接审视,而是通过诉诸喜剧、讽刺以及反种族主义批评者所谓的不懂幽默来辩护。
这种诉诸幽默作为抵御种族主义指控的辩护手段,在该国有着悠久的历史。《黑白吟游诗人秀》(The Black and White Minstrel Show)于1958年至1978年在BBC黄金时段播出,借鉴了19世纪美国的吟游诗人传统,这是一种戏剧形式,主要是白人表演者通过种族主义刻板印象来讽刺黑人,将他们描绘成愚蠢和卑微的形象。
尽管最初被呈现为健康的娱乐节目,但该节目在播出期间因延续这些种族主义刻板印象并依赖令人反感的“涂黑脸”(blackface)做法而招致了越来越多的批评。
对于BBC的制片人来说,吟游诗人表演是通过色盲和种族纯洁性的视角来定义的。他们将“涂黑脸”呈现为一种历史悠久的戏剧惯例,不带有种族意图或伤害。该节目一直被描述为“善意的家庭娱乐”,这使得其辩护者能够否认种族主义的存在。
相比之下,黑人观众和活动人士努力将吟游诗人表演指认为冒犯性和种族主义的。他们的抱怨被斥为不懂英国式幽默。
在这些时刻中出现的是一种反复出现的模式:种族主义通过幽默、讽刺和言论自由的话语变得隐形,而那些挑战它的人则被描绘成对公共文化和民主价值观的真正威胁。
如果言论自由的绝对主义者真的关心审查制度,人们可能会期望他们站出来反对当今受到最严厉监管的表达形式。然而,许多捍卫嘲笑穆斯林权利的人,或反对伊斯兰恐惧症定义的人,在穆斯林学者、亲巴勒斯坦学生和巴勒斯坦声援活动人士面临监视、停职或刑事定罪时,却保持沉默。
自2023年10月以来,英国、美国和欧洲的大学和政府加强了对亲巴勒斯坦表达的限制。学者们将其描述为言论自由中长期存在的“巴勒斯坦例外”,揭示了言论自由往往不是作为一种中立的自由主义原则,而是作为一种种族化机制在运作,决定了哪些声音是合法的,哪些声音仍然是可疑的。
如果历史能教会我们什么,那就是最响亮的言论自由呼声往往恰恰出现在种族等级制度受到挑战的时候。换句话说,言论自由从来都不是关于言论本身的。它始终关乎权力;关乎谁有权发言,谁的委屈能被倾听,以及谁的人性得到认可。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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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在英国种族关系法中的历史是什么?
背景:言论自由的种族化应用是什么?
这是一种将言论自由作为政治工具的现象,常被用于为针对穆斯林及少数群体的种族敌意辩护,同时将反种族主义的批评定性为威权主义或“不懂幽默”,从而掩盖种族等级制度的本质。
摘要
2026年,关于言论自由的辩论在英国持续发酵。Middle East Eye分析指出,该原则常被用作捍卫针对穆斯林言论的“种族剧本”,而非保护民主自由。这种不对称现象揭示了当代英国政治中,谁的言论受到保护、谁的言论被视为威胁的权力本质。
媒体资料
视频说明:Middle East Eye 原文嵌入视频,涉及英国极右翼游行与言论自由争议。
上个月,当数千人打着“团结王国”的旗号在伦敦集会时,公众对这场游行的大部分辩护并非基于否认其伊斯兰恐惧症或反移民言论,而是援引了言论自由的话语。

图片说明:2026年5月16日,极右翼“联合王国”游行的参与者和支持者在伦敦的合影(Justin Tallis/AFP)
支持者和评论员将此次游行描述为爱国关切、民主异议以及公开讨论移民、伊斯兰教和民族认同权利的表达。与此同时,批评意见则经常被斥为试图让普通民众噤声或压制令人不适的真相。
这种模式在英国乃至整个欧洲已变得越来越常见。言论自由的话语不再被用于保护抽象的民主自由;它正越来越多地被用来使种族化的政治形态合法化,同时将反种族主义的批评斥为威权主义。
言论自由不再是一个中立的原则,而更像是作者加文·蒂特利(Gavan Titley)在其著作《言论自由是种族主义吗?》中所描述的那样一种种族剧本:一个将某些形式的种族敌意重构为勇敢陈述真相的框架,同时将种族化少数群体的言论渲染为过激、危险或具有威胁性。
当我们审视穆斯林的政治表达所受到的不同待遇时,这种对比就变得尤为明显。
针对穆斯林的极右翼动员通常以言论自由和国家关切为旗号进行辩护,而穆斯林的行动主义——无论是通过反种族主义组织、对伊斯兰恐惧症的批评,还是对巴勒斯坦的声援——却往往被安全化或被定性为破坏社会团结。
因此,问题不在于言论是否自由,而在于谁的言论受到保护,谁的言论令人恐惧,以及谁的言论被视为对国家本身的威胁。
这一点在英国围绕伊斯兰恐惧症的当代辩论中显而易见。多年来,政客、记者和议员们一直辩称,定义伊斯兰恐惧症会危及言论自由。由英国穆斯林跨党派议会小组制定的该术语定义,主要就是从这个角度受到批评的。与此同时,针对穆斯林的言论却被辩护为合法的评论、讽刺或挑衅。
针对议员尼克·蒂莫西(Nick Timothy)声称大规模穆斯林祈祷构成“统治行为”的言论,要求对其进行调查的呼声,立即被评论员和竞选团体重构为对言论自由的攻击,而非种族化政治修辞的问题。
这种不对称揭示了当代英国言论自由政治中更深层的问题。以言论自由之名反复捍卫的,并非抽象的言论,而是针对穆斯林的种族化言论。
这始终关乎权力;关乎谁有权发言,谁的委屈能被倾听,以及谁的人性得到认可。
这种对言论自由的种族化辩护在英国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长期以来,对抗种族主义的努力一直被斥为缺乏幽默感、过于敏感,或是过度政治正确的典型表现。
在媒体和政治文化中,试图指认种族主义的行为经常被重构,不再被视为对平等的诉求,而是对英国身份、传统和常识本身的攻击。“直抒己见”的话语成为了一种强有力的借口,种族等级制度借此得以维护,而那些挑战这些制度的人则被描绘成真正的威权主义者。
这种模式在1965年、1968年和1976年英国《种族关系法》所遭遇的激烈反对中尤为明显。对这些法律的抵制很少通过公开的种族主义语言来表达。
相反,反对者将反种族主义立法描述为对自由、言论表达和国家价值观的威胁。当工党政府于1965年4月公布《种族关系法案》时,该立法立即引发了争议,保守党人反对他们所认为的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围绕1976年《种族关系法》的辩论更清晰地揭示了这种动态。前议员罗纳德·贝尔(Ronald Bell)是该立法最直言不讳的保守党反对者之一,他将涉及煽动种族仇恨的第69条款描述为“自宗教迫害时代以来对言论或写作自由的最大侵犯”。
正如直接参与起草该立法的法律学者安东尼·莱斯特(Anthony Lester)后来反思的那样,保守党右翼的部分人士将该法案描述为对英国自由和传统的攻击,而非实现种族平等的机制。
这种话语在今天听起来非常熟悉:再一次,核心焦虑并非种族主义本身,而是那些试图监管它的人所表现出的所谓威权主义。
这种对“言论自由”的更广泛辩护并未局限于议会辩论或关于种族仇恨立法的法律纠纷。它深入到了文化领域,在那里,即使是暗示某些笑话、漫画或娱乐形式可能带有种族主义色彩,也往往会遭到愤慨和敌意。挑战此类表现形式的行为,被描绘的不是对种族主义的合法批评,而是过度敏感和不懂英国式幽默的证据。
这种动态在围绕“团结王国”游行的讨论中显而易见,特别是在一段视频流出后:三名白人女性在台上嘲笑穆斯林女性的着装,并得到了部分人群的鼓励和哄笑。
在回应针对此事件的批评时,LBC主持人伊恩·戴尔(Iain Dale)试图通过幽默的话语来淡化这种公然的伊斯兰恐惧症。其言下之意是批评者未能领会“笑话”,这重现了英国公共文化中一种熟悉的模式:种族化的嘲弄在历史上从未被直接审视,而是通过诉诸喜剧、讽刺以及反种族主义批评者所谓的不懂幽默来辩护。
这种诉诸幽默作为抵御种族主义指控的辩护手段,在该国有着悠久的历史。《黑白吟游诗人秀》(The Black and White Minstrel Show)于1958年至1978年在BBC黄金时段播出,借鉴了19世纪美国的吟游诗人传统,这是一种戏剧形式,主要是白人表演者通过种族主义刻板印象来讽刺黑人,将他们描绘成愚蠢和卑微的形象。
尽管最初被呈现为健康的娱乐节目,但该节目在播出期间因延续这些种族主义刻板印象并依赖令人反感的“涂黑脸”(blackface)做法而招致了越来越多的批评。
对于BBC的制片人来说,吟游诗人表演是通过色盲和种族纯洁性的视角来定义的。他们将“涂黑脸”呈现为一种历史悠久的戏剧惯例,不带有种族意图或伤害。该节目一直被描述为“善意的家庭娱乐”,这使得其辩护者能够否认种族主义的存在。
相比之下,黑人观众和活动人士努力将吟游诗人表演指认为冒犯性和种族主义的。他们的抱怨被斥为不懂英国式幽默。
在这些时刻中出现的是一种反复出现的模式:种族主义通过幽默、讽刺和言论自由的话语变得隐形,而那些挑战它的人则被描绘成对公共文化和民主价值观的真正威胁。
如果言论自由的绝对主义者真的关心审查制度,人们可能会期望他们站出来反对当今受到最严厉监管的表达形式。然而,许多捍卫嘲笑穆斯林权利的人,或反对伊斯兰恐惧症定义的人,在穆斯林学者、亲巴勒斯坦学生和巴勒斯坦声援活动人士面临监视、停职或刑事定罪时,却保持沉默。
自2023年10月以来,英国、美国和欧洲的大学和政府加强了对亲巴勒斯坦表达的限制。学者们将其描述为言论自由中长期存在的“巴勒斯坦例外”,揭示了言论自由往往不是作为一种中立的自由主义原则,而是作为一种种族化机制在运作,决定了哪些声音是合法的,哪些声音仍然是可疑的。
如果历史能教会我们什么,那就是最响亮的言论自由呼声往往恰恰出现在种族等级制度受到挑战的时候。换句话说,言论自由从来都不是关于言论本身的。它始终关乎权力;关乎谁有权发言,谁的委屈能被倾听,以及谁的人性得到认可。
言论自由在英国种族关系法中的历史是什么?
背景:言论自由的种族化应用是什么?
这是一种将言论自由作为政治工具的现象,常被用于为针对穆斯林及少数群体的种族敌意辩护,同时将反种族主义的批评定性为威权主义或“不懂幽默”,从而掩盖种族等级制度的本质。
摘要
2026年,关于言论自由的辩论在英国持续发酵。Middle East Eye分析指出,该原则常被用作捍卫针对穆斯林言论的“种族剧本”,而非保护民主自由。这种不对称现象揭示了当代英国政治中,谁的言论受到保护、谁的言论被视为威胁的权力本质。
媒体资料
视频说明:Middle East Eye 原文嵌入视频,涉及英国极右翼游行与言论自由争议。
上个月,当数千人打着“团结王国”的旗号在伦敦集会时,公众对这场游行的大部分辩护并非基于否认其伊斯兰恐惧症或反移民言论,而是援引了言论自由的话语。

图片说明:2026年5月16日,极右翼“联合王国”游行的参与者和支持者在伦敦的合影(Justin Tallis/AFP)
支持者和评论员将此次游行描述为爱国关切、民主异议以及公开讨论移民、伊斯兰教和民族认同权利的表达。与此同时,批评意见则经常被斥为试图让普通民众噤声或压制令人不适的真相。
这种模式在英国乃至整个欧洲已变得越来越常见。言论自由的话语不再被用于保护抽象的民主自由;它正越来越多地被用来使种族化的政治形态合法化,同时将反种族主义的批评斥为威权主义。
言论自由不再是一个中立的原则,而更像是作者加文·蒂特利(Gavan Titley)在其著作《言论自由是种族主义吗?》中所描述的那样一种种族剧本:一个将某些形式的种族敌意重构为勇敢陈述真相的框架,同时将种族化少数群体的言论渲染为过激、危险或具有威胁性。
当我们审视穆斯林的政治表达所受到的不同待遇时,这种对比就变得尤为明显。
针对穆斯林的极右翼动员通常以言论自由和国家关切为旗号进行辩护,而穆斯林的行动主义——无论是通过反种族主义组织、对伊斯兰恐惧症的批评,还是对巴勒斯坦的声援——却往往被安全化或被定性为破坏社会团结。
因此,问题不在于言论是否自由,而在于谁的言论受到保护,谁的言论令人恐惧,以及谁的言论被视为对国家本身的威胁。
这一点在英国围绕伊斯兰恐惧症的当代辩论中显而易见。多年来,政客、记者和议员们一直辩称,定义伊斯兰恐惧症会危及言论自由。由英国穆斯林跨党派议会小组制定的该术语定义,主要就是从这个角度受到批评的。与此同时,针对穆斯林的言论却被辩护为合法的评论、讽刺或挑衅。
针对议员尼克·蒂莫西(Nick Timothy)声称大规模穆斯林祈祷构成“统治行为”的言论,要求对其进行调查的呼声,立即被评论员和竞选团体重构为对言论自由的攻击,而非种族化政治修辞的问题。
这种不对称揭示了当代英国言论自由政治中更深层的问题。以言论自由之名反复捍卫的,并非抽象的言论,而是针对穆斯林的种族化言论。
这始终关乎权力;关乎谁有权发言,谁的委屈能被倾听,以及谁的人性得到认可。
这种对言论自由的种族化辩护在英国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长期以来,对抗种族主义的努力一直被斥为缺乏幽默感、过于敏感,或是过度政治正确的典型表现。
在媒体和政治文化中,试图指认种族主义的行为经常被重构,不再被视为对平等的诉求,而是对英国身份、传统和常识本身的攻击。“直抒己见”的话语成为了一种强有力的借口,种族等级制度借此得以维护,而那些挑战这些制度的人则被描绘成真正的威权主义者。
这种模式在1965年、1968年和1976年英国《种族关系法》所遭遇的激烈反对中尤为明显。对这些法律的抵制很少通过公开的种族主义语言来表达。
相反,反对者将反种族主义立法描述为对自由、言论表达和国家价值观的威胁。当工党政府于1965年4月公布《种族关系法案》时,该立法立即引发了争议,保守党人反对他们所认为的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围绕1976年《种族关系法》的辩论更清晰地揭示了这种动态。前议员罗纳德·贝尔(Ronald Bell)是该立法最直言不讳的保守党反对者之一,他将涉及煽动种族仇恨的第69条款描述为“自宗教迫害时代以来对言论或写作自由的最大侵犯”。
正如直接参与起草该立法的法律学者安东尼·莱斯特(Anthony Lester)后来反思的那样,保守党右翼的部分人士将该法案描述为对英国自由和传统的攻击,而非实现种族平等的机制。
这种话语在今天听起来非常熟悉:再一次,核心焦虑并非种族主义本身,而是那些试图监管它的人所表现出的所谓威权主义。
这种对“言论自由”的更广泛辩护并未局限于议会辩论或关于种族仇恨立法的法律纠纷。它深入到了文化领域,在那里,即使是暗示某些笑话、漫画或娱乐形式可能带有种族主义色彩,也往往会遭到愤慨和敌意。挑战此类表现形式的行为,被描绘的不是对种族主义的合法批评,而是过度敏感和不懂英国式幽默的证据。
这种动态在围绕“团结王国”游行的讨论中显而易见,特别是在一段视频流出后:三名白人女性在台上嘲笑穆斯林女性的着装,并得到了部分人群的鼓励和哄笑。
在回应针对此事件的批评时,LBC主持人伊恩·戴尔(Iain Dale)试图通过幽默的话语来淡化这种公然的伊斯兰恐惧症。其言下之意是批评者未能领会“笑话”,这重现了英国公共文化中一种熟悉的模式:种族化的嘲弄在历史上从未被直接审视,而是通过诉诸喜剧、讽刺以及反种族主义批评者所谓的不懂幽默来辩护。
这种诉诸幽默作为抵御种族主义指控的辩护手段,在该国有着悠久的历史。《黑白吟游诗人秀》(The Black and White Minstrel Show)于1958年至1978年在BBC黄金时段播出,借鉴了19世纪美国的吟游诗人传统,这是一种戏剧形式,主要是白人表演者通过种族主义刻板印象来讽刺黑人,将他们描绘成愚蠢和卑微的形象。
尽管最初被呈现为健康的娱乐节目,但该节目在播出期间因延续这些种族主义刻板印象并依赖令人反感的“涂黑脸”(blackface)做法而招致了越来越多的批评。
对于BBC的制片人来说,吟游诗人表演是通过色盲和种族纯洁性的视角来定义的。他们将“涂黑脸”呈现为一种历史悠久的戏剧惯例,不带有种族意图或伤害。该节目一直被描述为“善意的家庭娱乐”,这使得其辩护者能够否认种族主义的存在。
相比之下,黑人观众和活动人士努力将吟游诗人表演指认为冒犯性和种族主义的。他们的抱怨被斥为不懂英国式幽默。
在这些时刻中出现的是一种反复出现的模式:种族主义通过幽默、讽刺和言论自由的话语变得隐形,而那些挑战它的人则被描绘成对公共文化和民主价值观的真正威胁。
如果言论自由的绝对主义者真的关心审查制度,人们可能会期望他们站出来反对当今受到最严厉监管的表达形式。然而,许多捍卫嘲笑穆斯林权利的人,或反对伊斯兰恐惧症定义的人,在穆斯林学者、亲巴勒斯坦学生和巴勒斯坦声援活动人士面临监视、停职或刑事定罪时,却保持沉默。
自2023年10月以来,英国、美国和欧洲的大学和政府加强了对亲巴勒斯坦表达的限制。学者们将其描述为言论自由中长期存在的“巴勒斯坦例外”,揭示了言论自由往往不是作为一种中立的自由主义原则,而是作为一种种族化机制在运作,决定了哪些声音是合法的,哪些声音仍然是可疑的。
如果历史能教会我们什么,那就是最响亮的言论自由呼声往往恰恰出现在种族等级制度受到挑战的时候。换句话说,言论自由从来都不是关于言论本身的。它始终关乎权力;关乎谁有权发言,谁的委屈能被倾听,以及谁的人性得到认可。
反激进化产业为什么被批评?深度解读种族主义安全政策
穆斯林教育 • malik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1 次浏览 • 2026-05-28 18:41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counter-radicalization-a-critical-look-into-a-racist-new-industry
原文标题:Counter-Radicalization: A Critical Look into a Racist New Industry
作者:Dr. Tarek Younis
作者简介:塔里克·尤尼斯博士(Dr. Tarek Younis):塔里克·尤尼斯博士是米德尔塞克斯大学心理学高级讲师。他致力于研究和撰写关于伊斯兰恐惧症、心理健康领域的种族主义以及临床环境安全化等课题。他主要教授文化、宗教、全球化和安全政策对心理健康的影响。
副标题:反极端主义政策对穆斯林有什么影响?从安全化到制度性歧视
摘要:本文批判所谓反激进化和反暴力极端主义产业。作者指出,这类政策常以安全为名,把穆斯林群体预设为风险对象,扩大监控、怀疑和制度性歧视,并对穆斯林青年、家庭和社群造成长期伤害。
图:反激进化:对一个种族主义新行业的批判性审视
摘要
激进化是指个人产生支持或实施政治暴力行为意图的过程。 反激进化行业,即美国所称的“打击暴力极端主义”,正在西方世界迅速扩张。 在英国,政府的“预防”政策强制要求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识别并报告那些被怀疑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的个人。 然而,激进化的定义不仅模糊,而且取决于政治气候。 本文旨在概述反激进化实践中存在的两个根本性问题。 首先,反激进化实践(如“预防”政策所强制执行的那些措施)忽视了科学严谨性的最基本原则:有效性和可靠性。 此类实践是“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的典型例证。 其次,在公众意识和政治话语中,恐怖主义与伊斯兰教以及穆斯林融入社会的问题被紧密联系在一起。 因此,反恐战争中的反激进化实践不可避免地对穆斯林社区产生了种族主义和不成比例的影响,这与美国的禁毒战争导致大量黑人青年被监禁的情况如出一辙。 本文将探讨穆斯林参与反激进化实践的危险性,以及在一个所谓的“后种族”社会中识别制度性种族主义实践的重要性。
引言
一名护士按计划对一个穆斯林家庭进行了家访。 父母当然欢迎她进来;她是来探望他们卧床不起的青少年的。 他的疾病使他无法完成穿衣和进食等基本家务,因此这在英国属于常规程序。 护士在屋内走动时,发现这名青少年正在网上看视频——内容是阿拉伯语的——随后她继续进行检查。 事情本该到此为止——或者说这家人是这么认为的。 几周后,这家人发现护士将他们生病的青春期儿子转介给了安全保障负责人(负责保护那些有遭受虐待风险的人员)。 转介的原因是:这名青少年可能容易受到极端化影响。 换句话说,护士怀疑这名青少年未来可能会纵容恐怖主义,甚至成为恐怖分子。 显然,这名残疾青少年几乎不可能对任何人构成威胁。 但即便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也足以成为转介的理由。 护士的转介行为也是程序的一部分。
2018年初,华威大学的研究人员夏洛特·希思-凯利(Charlotte Heath-Kelly)和埃尔热贝特·斯特劳斯(Erzsébet Strausz)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英国的几家心理健康机构正在评估其所有患者的极端化倾向。 这意味着当治疗师在治疗结束后撰写患者记录时,电脑系统会询问:“您是否评估过极端化倾向?” 答案选项为“是”、“否”或“不确定”——没有选项可以对该问题表示异议。 随后,系统会提供一份风险因素列表,其中包括“表现出不公正感和愤怒情绪”。 本文旨在带领读者探索此类反极端化实践是如何发展的,以及它们如何给西方穆斯林群体带来污名化。
极端化是指个人产生支持或实施政治暴力行为(即恐怖主义)意图的假定过程。 因此,反极端化(CR)是指旨在阻止个人在未来支持恐怖主义或成为恐怖分子的努力。 同样,极端主义涉及被认为与政治暴力相关或支持政治暴力的意识形态或叙事。 反极端主义则涉及旨在压制或抵制这些叙事的努力。 正如人们所预料的那样,极端化和极端主义是非常难以捉摸的概念——即使是从事反恐工作的人也承认这一点。 由于缺乏任何经过验证且可靠的定义,大多数现代文本在开头都会先界定其所指的极端化和极端主义的范畴。 政府文件(例如英国的《反极端主义战略》)有时完全放弃定义,转而使用同义反复的逻辑,这通常等同于:激进化是极端分子转变为恐怖分子的过程。
本文并非试图剖析激进化这一概念(相关内容请参阅 Kundnani 或 Silva 的著作),也不是对反恐工作的全面批判。 相反,本文旨在强调反激进化(CR)工作中两个根本且显而易见的问题。 首先是反激进化实践所依据的科学证据缺失(或不足)。 本文认为,反激进化实践首先且主要是由政治而非研究决定的——这是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 其次,本文解释了“无视肤色”的反激进化实践如何不可避免地歧视那些长相或言谈像穆斯林的人。 文章最后讨论了反激进化产业如何迫使“好穆斯林”去识别并揭发“坏穆斯林”。 本文旨在引导读者进行批判性思考,并对那些构建拙劣、受政治驱动且在执行中不可避免地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做法采取反思态度(向内审视)。 如果说英国和美国的当代政治气候能说明什么,那就是我们需要批判性地审视那些被视为“必要”和“常识性”的政策。 请注意,本文不会区分美国常说的“打击暴力极端主义”(CVE)与英国的“反激进化”(CR)。 由于两者之间的区别对于本文而言是武断的,为了简洁起见,它们都将被称为反激进化(CR)。
透过修辞看本质
关于激进化和极端主义的讨论总是从恐怖主义开始。 正如伊克巴尔·艾哈迈德(Eqbal Ahmad)所言,恐怖主义这一术语必然无法被定义。 原因很简单:恐怖主义是一个政治建构。 这并不是说暴力行为如果未被归类为恐怖主义,其可谴责性就会降低——事实远非如此。 这只是意味着,当我们想到“恐怖主义”时,我们是在赋予某些形式的“暴力”和“意识形态”以特权,而排斥了其他形式。 这是恐怖主义研究人员之间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丽莎·斯坦普尼茨基(Lisa Stampnitzky)在她那本开创性的著作《规训恐怖》(Disciplining Terror)中解释道,恐怖主义研究从来都不是一个像抑郁症研究那样中心化的领域。 相反,在美国,来自不同学科、自诩为恐怖主义专家的人们,通过在论文和会议上对该主题的讨论与写作,整合出了这个领域。 正如斯坦普尼茨基所论证的那样,这个术语因此取决于政治修辞——即由那些最有话语权的人来决定哪些暴力行为应被视为“恐怖主义”,而哪些又是“合法的”。
其影响远不止于“一个人的恐怖分子是另一个人的自由战士”这种陈词滥调。 例如,在20世纪80年代,以色列在巴勒斯坦领土上的袭击并未被记录为国际恐怖主义事件,而巴勒斯坦在以色列领土上的袭击却被记录在案。 基于这些带有政治偏见、预先设定的参数所汇总的数据,描绘出了一幅关于恐怖分子是谁、恐怖主义目标是什么、以及恐怖分子可能出现在哪里的特定图景。 人们无需追溯到那么久远,就能剖析恐怖主义的细微差别。 1999年,一名德国男子在柏林街头袭击了我(他被一位朋友拦住了),他一边吐着种族歧视的脏话,一边大喊:“你就是垃圾!” “滚出这个国家!” 尽管他让我内心感到恐惧,但此人暴力意图背后的意识形态动机显而易见。 这是一种恐怖主义行为吗?
激进化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自200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纽约“9·11”事件和伦敦“7·7”袭击事件的发生,这一概念的影响力呈指数级增长。 然而,激进化的定义仍然依赖于对恐怖主义的政治建构。 激进化概念的模糊性受到了广泛的批评(同样,若想深入分析,请阅读昆德纳尼(Kundnani)的任何著作)。 不仅恐怖主义行为的界定受政治影响,其重要性也同样如此。 将此与其他社会弊病进行类比并不容易,但如果我们仅限于谋杀这一范畴,英国在2013年至2016年间发生了超过400起家庭凶杀案,而同期记录在案的恐怖主义相关死亡人数为13人。 有人可能会争辩说,恐怖主义相关的死亡人数并不能反映反恐行动所预防的事件,这或许确实是真的,但这并非问题的关键。 相反,人们必须理解特定的政治形式是如何优先考虑某些社会弊病而忽视其他问题的。 由于紧缩政策导致资源有限,英国政府大幅削减了公共支出,因此,为何没有针对“家庭凶杀倾向”的全国性政策,为何在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工作的人员没有接受长达一小时的培训来“识别”和“举报”潜在的家庭凶杀肇事者,以及为何尚未开发出类似于“激进化”的概念来描述那些未来可能杀害伴侣或家庭成员的人,这些背后都有其政治原因。
我怀疑“家庭凶杀犯罪前识别”之所以没有被发展为一项全国性战略——并辅以心理健康机构屏幕上的弹窗提示——可能与以下事实有关:大多数受害者是女性,大多数肇事者是白人男性,且酒精使用是一个主要因素。 更糟糕的是,英国各地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提供的服务正面临预算削减。 因此,必须牢记的是,在反恐及其所有分支领域(现在包括仇恨犯罪等)的学术和财政投入,反映的是特定的政治利益,而不仅仅是公共安全。 因此,许多人认为“反恐战争”以及将穆斯林实施的暴力置于其他形式暴力之上的做法,源于更广泛的伊斯兰恐惧症结构,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尽管该政策多年来不断演变,但其最重要的发展是在2011年,当时政府将“预防”(PREVENT)反激进化培训整合到公共机构(学校、医院等)中,要求所有员工识别并举报那些他们
怀疑的人。随后,这一整合后的“预防”政策在2015年成为了一项法定职责。 换句话说,被认为在反激进化方面做得不足的公共机构可能会面临制度上的后果(例如,一所学校尽管学术表现良好,仍可能收到糟糕的教学评估)。
“预防”政策(PREVENT)之所以在西方世界的各类反激进化政策中独树一帜,正是因为它已成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 为了满足这一职责的要求,必须发展出一个全国性的反激进化产业。 像任何产业一样,这个产业涉及数以千计的培训师、经理、顾问和委员会。 在大多数情况下,以学校为例,转介流程如下:1)教师怀疑某学生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或正在被激进化;2)教师向该机构的保障(预防)负责人提出这一担忧;3)如果认为有必要,负责人会将报告转发给外部,由警方进行审查;4)如果仍认为有必要,案件将由一个名为“渠道”(Channel)的委员会进行讨论(该委员会由各行各业被挑选或推选出的个人组成,通常包括英国穆斯林),以商讨潜在的干预措施,包括治疗、住房安置和/或意识形态重塑。 因此,反激进化试图在暴力意图甚至还未形成之前,就对所谓的“准罪犯”进行干预。 事实上,这种“准犯罪”的时间跨度可以一直追溯到幼儿时期,包括托儿所阶段。 可以想象,反激进化是一项高度主观且政治化的事业。
请记住:本文讨论的不是即时威胁,而是“准犯罪”。 虽然关于“准犯罪”的科学研究并非新鲜事,但反激进化为其披上了新的外衣。 因此,无论其实际意图如何,本文都不会探讨现实中的暴力威胁。 目前的道德准则是:如果任何人对自己或他人构成即时威胁,请立即联系当局。 接下来的两节将概述英国的反激进化政策是如何在缺乏科学证据基础的情况下发展成为全国性政策的,以及反激进化如何将激进化描述为“不分肤色”(即“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恐怖分子”),从而掩盖了其运作所基于的内在种族主义结构。
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
16世纪和17世纪科学革命的目标,在理论上是将知识生产从意识形态中剥离出来。 如今,一个关键的流行词是“循证”,它通常意味着某项干预措施已经过科学验证,否则它可能就是像颅相学那样的伪科学。 但政策并不总是基于证据。 大卫·格雷格(David Gregg)教授举了“家庭干预项目”(FIP)的例子,这是一项旨在为“混乱家庭”提供强化支持的国家战略,目的是消除反社会行为并改善儿童的整体发展状况。 不出所料,该战略几乎完全针对那些给社区“带来痛苦”的贫困家庭,从而巧妙地掩盖了导致贫困加剧背后的各种政治决策。 更糟糕的是,英国政府制定FIP时是先有政策,事后才去寻找其成功的偶然证据——即“基于政策的证据”。
英国政府的“去激进化”(CR)培训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极端风险指南”(ERG22+)框架,这是一项由政府资助的风险评估,列出了与激进化相关的22种潜在脆弱性。 其中的“+”号暗示可能还存在更多未列出的因素。 以下是前五种脆弱性:
- 缺乏情绪韧性
- 人际关系问题
- 需要感到重要、被重视或特别
- 对身份认同、意义和归属感的需求
- 感到威胁和不安全感。这些脆弱性中的每一项都非常普遍,甚至可以说是人之常情。 它们是如何被纳入ERG的呢? 不幸的是,ERG背后的科学依据非常可疑,并已受到100多名学者和包括全国学生联合会在内的多个组织的批评(关于由知名学者认可的对ERG的深入批判,请阅读阿西姆·库雷希(Asim Qureshi)和CAGE发布的报告)。 根据一份为美国国土安全部准备的文件,像ERG这样的评估工具不仅未经证实有效,其作者还承认,这些工具在进行侧写时,有可能将大量无辜者卷入其中。 更糟糕的是,ERG所依据的原始研究无法供学术界或公众审查。 这些都是严肃的科学关切。 尽管如此,ERG 仍是英国国家“预防”反激进化培训的概念框架,该培训目前已完成超过一百万次。
虽然关于何为“证据”的界定(理所当然地)尚有讨论空间,但证据生成的科学方法通常涉及两个关键概念:效度与信度。 效度涉及衡量指标各组成部分的意义,即它们是否测量了其本应测量的内容。 以我自己的实地考察为例,PREVENT 的反激进化(CR)培训将“情绪韧性”视为一种潜在的脆弱性。 但什么是情绪韧性呢? “缺乏情绪韧性”是否是导致政治暴力的有效前提因素? 如你所见,尽管仅评估这一组成部分就有许多方法(例如,即使我们对情绪韧性有了定义,又该如何测量它?),但效度依然至关重要,因为没有它,人们就无法真正确定某人是否真的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 信度涉及一项衡量指标或干预措施的可重复程度。 换句话说,如果让两个人去判定一个人的“情绪韧性”,他们得出相似结论的可能性有多大? 效度和信度都强调了为何稳固的证据基础如此重要。 否则,无效且不可靠的衡量指标——换句话说就是不科学的——只会沦为个人心血来潮和社会习俗的产物,类似于上文描述的对“贫困家庭”的妖魔化。 这与科学事业背道而驰。
换句话说,我们对激进化的理解与其说是取决于科学事业,不如说是取决于政治丑闻。 这导致了一个关于本土恐怖主义成因与解决方案的复杂构建与重构过程。 举例来说,在 21 世纪初,托尼·布莱尔政府在谈论恐怖主义时,并未将其与任何特定群体联系起来(考虑到英国与爱尔兰共和军的历史,这一点意义重大)。 然而,2004年的一次泄密事件揭露,英国穆斯林已成为政府反恐秘密战略的监控目标。 托尼·布莱尔政府拒绝就此次泄密发表评论,而是将“激进化”问题“重新定义”为公民参与问题,声称穆斯林比其他群体更难融入社会,因此需要“额外关注”。 反恐政策由此被重新包装,在维持“任何人”都可能成为恐怖分子这一论调的同时,为监控英国穆斯林的行为辩护。
我在本文开头提到,一些心理健康机构已将激进化评估纳入所有患者的综合风险评估中。 医疗专业人员弹出屏幕上显示的“激进化风险”列表,正是源自激进化研究小组(ERG)。 因此,ERG不仅是一个未经证实且不可靠的工具,它还在心理健康机构中被广泛使用,且未经过科学验证,也未考虑激进化评估可能会影响医患关系的可能性。 除了夏洛特·希思-凯利(Charlotte Heath-Kelly)和埃尔热贝特·斯特劳斯(Erzsébet Strausz)的研究外,人们对反激进化(CR)如何影响医疗服务的获取和提供知之甚少。 与此同时,新兴研究开始认识到反激进化实践在教育领域造成的破坏性影响:它对穆斯林学生和教师产生了寒蝉效应,他们越来越害怕表达自己的想法,担心落入难以捉摸的“犯罪前兆”范畴。 在《侵蚀信任》(Eroding Trust)报告记录的一起事件中,一名教师因一名14岁学生在课堂上谈论“生态恐怖主义”,将其转介给了儿童保护官员。 这名青少年当时谈论的显然是手头的课题:森林砍伐以及“生态战士”为阻止砍伐所采取的行动。 这名青少年被儿童保护官员带到一旁,并被盘问有关ISIS的问题。 这次经历对该青少年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据他母亲说:“直到今天,他在学校里都变得更加小心、更加警惕了。”
激进化:一种无视肤色的病理学?
有问题的不仅仅是缺乏证据。 在社会和政治真空状态下,人们可能会问:即便没有有效或可靠的方法,尝试阻止人们变坏又有什么害处呢? 但我们并非生活在社会或政治真空之中。 英美两国的反激进化工作是在政治动荡、经济不稳定的背景下开展的,这些背景中深植着源自暴力帝国遗产的种族结构。 西方世界各国因其国家安全焦虑和殖民历史的不同,与穆斯林群体的关系也各异,但融合问题始终存在。 正如政治学家奥利维尔·罗伊(Olivier Roy)所解释的那样,西方各国政府都在努力应对穆斯林在民族国家认同与乌玛(Ummah,即穆斯林共同体)认同之间的矛盾。
因此,反激进化工作直接基于一种长期存在的逻辑,即西方穆斯林需要持续接受同化式的监控与干预。 过去那种“要么变得像我们一样,要么滚回你的老家去”的论调,现在变成了“要么变得像我们一样,要么你就是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 通过采用“非暴力极端主义”这一框架,反激进化成为了一种规范行为的手段,旨在约束那些被认为与自由主义民族国家不相容的行为。 正如社会学家尼莎·卡普尔(Nisha Kapoor)所解释的,在这种框架下,性别(不)平等往往被用作识别潜在激进分子的衡量标准。 换句话说,与西方自由主义规范相抵触的传统伊斯兰性别角色,可能会被判定为某种可能引发政治暴力的“极端主义”。 这与针对政治暴力成因的实际研究关系不大,更多是关于西方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穆斯林融合辩论的“安全化”(及其演变)。 所有这些通常被归类为“非暴力极端主义”的担忧,本身并非针对恐怖主义,而是被认为构成了可能滋生政治暴力的意识形态土壤。 亚历山大(Alexander)认为,与毒品执法相关的制度性种族主义政策之所以难以解决,原因之一在于它们被表述为“色盲”(即不考虑种族因素)。 “色盲”主张认为种族特权不是一个影响因素——而事实上,它当然是。 当政治辞令将毒贩和吸毒者描述为“与种族无关”时,政策制定者就无需为“毒品战争”带来的种族主义后果负责,即大规模监禁黑人男性。 在“毒品战争”和“反恐战争”中发生的种族主义事件,无论数量多少,一旦发生,都会被视为“害群之马”——即一个本无过错的框架中出现的负面个案。 这并非政策的错;人们认为,只有傻瓜(注意,不是种族主义者)才会因为一名学生第一次戴上头巾,就将其移交给反激进化(CR)部门。 无论如何,反激进化(CR)的支持者辩称,“系统”会解决这些小问题——策略本身并不存在种族主义。
这里经常出现一个问题:“一个人怎么可能对穆斯林种族歧视呢?” 或许那两名在反对修建清真寺的集会上遭到抗议者同伴袭击的埃及基督徒,能给我们一些启示。 但种族主义不仅仅取决于一个人的肤色。 正如迈克尔·奥米(Michael Omi)和霍华德·威南特(Howard Winant)教授所言,这是一种社会建构,“一个通过指涉不同类型的人体,来标志和象征社会冲突与利益的概念”。 当一名佩戴头巾的女性被错误地移交给反激进化部门时,这属于种族主义移交,因为在公众意识中,她的外在形象体现了一种社会冲突(反恐战争、穆斯林不融入社会),而头巾正是这种冲突的普遍象征。 因此,反激进化政策中的种族主义不仅体现在穆斯林如何被呈现(在文件或培训中),更体现在恐怖主义威胁被广泛地与人们所感知的“穆斯林特质”——即外貌和表达方式——联系在一起。 换句话说,即使公共反激进化策略完全排除了对穆斯林的提及,它依然是关于穆斯林的。 因此,英国议会跨党派英国穆斯林小组(APPG)最近提出了一项关于“伊斯兰恐惧症”的定义:“根植于种族主义,是一种针对穆斯林特质或被视为穆斯林特质的表达的种族主义。” 这个简短的定义忽略了一个核心问题,即伊斯兰教本身是如何被视为一种外来的、落后的、危险的意识形态的。不过,这朝着承认种族主义如何针对穆斯林迈出了积极的一步(我还要补充一点,任何不能让政客或政策承担责任的伊斯兰恐惧症定义,最终都是徒劳的)。 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激进化——就像在“毒品战争”中,棕色人种和白色人种成为毒贩的可能性是一样的,同样地,
任何人。整个过程模仿了疾病的生物医学模型:正如一个种族中立的身体容易受到外来或危险病原体的侵害一样,一个种族中立的个体也容易受到危险意识形态的影响。 但是,通过否认恐怖主义威胁在公众意识中是如何与穆斯林联系在一起的,反激进化(CR)可以说
造成了更大的伤害。遗憾的是,我们距离承认公开的种族敌意之外的种族主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尽管“后种族社会”的神话正日益受到特朗普、英国脱欧以及欧洲各地极右翼运动的冲击,但对显性种族主义形式的关注,反而削弱了抵制隐性种族主义的努力,而这些隐性种族主义正运作于反激进化等结构和政策之中。 这些都不是什么新鲜事。 几十年前,一项著名的研究考察了种族和性别对心理健康诊断的影响。 290名精神科医生被分成五组,评估同一个病人的病例,唯一的区别在于种族和性别(白人男性;白人女性;黑人男性;黑人女性;种族和性别未披露)。 结果显示,病人的种族影响了评估结果:黑人比白人更容易被诊断出患有精神分裂症。 原因很简单:在精神疾病的逻辑中,精神分裂症通常与攻击性联系在一起,而美国历史上一直将暴力和犯罪与黑人联系在一起。
那么“预防”(PREVENT)项目又如何呢? 英国政府201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伊斯兰极端主义”的转介案例通过“预防”项目的可能性是“极右翼极端主义”的17倍。 仅这一数字就代表了严重的差异,但即便如此,仍有一些因素表明实际差距可能要大得多。 首先,英国并未统计“预防”(PREVENT)计划中被拒绝的转介案例,也没有统计在学校和医院内部处理的干预案例。 因此,如果一名教师因为学生评论生态恐怖主义而将其转介,而这一转介假设被拒绝或在机构内部自行处理了,那么它就不会进入官方统计数据。 其次,统计数据的分类并非基于被转介者的宗教或族裔,而是基于转介本身的性质。 这一点意义重大,因为英国政府最近在“预防”计划中增加了一种新的转介类型:“混合、不稳定或不明确的意识形态”。 这一新类别在2018年总计7,318起“预防”计划转介案例中,占比高达27%。 由于未提及被转介者的族裔或宗教,这27%的案例完全有可能全部由表现出反社会行为、但并未发表任何与伊斯兰极端主义相关言论的英国穆斯林组成。 因此,当政府声称“伊斯兰极端主义”相关的转介案例有所下降时,人们必须保持警惕;如果我们拘泥于他们的分类,情况或许确实如此,但英国穆斯林的真实处境可能大不相同。
种族偏见无法通过培训来解决;人们不能简单地告诉别人“不要种族歧视”,并指望这能根除潜在的偏见。 原因很简单:在公众意识中,穆斯林通常与恐怖主义联系在一起。 已有充分的研究表明,那些自认为没有种族歧视的人,在受控环境下仍然会做出带有种族歧视的判断。 如果“预防”计划转介中的种族歧视显而易见并被退回(例如,学校上级或警方认为该个人没有激进化风险),这被称为误报。 通过“预防”计划的反激进化倡议,已经出现了大量有据可查的误报转介案例。 我个人实地调查中发现了一些未公开的案例,其中涉及的所谓“激进”行为包括:佩戴头巾;前往麦加朝觐;以及作为(非穆斯林)寻求庇护者从中东来到英国。 这些案例从未进入官方统计数据,但它们确实存在。
而且这不仅仅是数字的问题。 针对穆斯林在反激进化(CR)工作中被过度代表的问题,规范性的应对措施一直是:a) 加大对极右翼意识形态的关注;b) 让更多穆斯林参与到反激进化进程中(下文将对此进行讨论)。 然而,这些选择并没有解决激进化是如何通过非暴力极端主义等带有政治色彩的措辞来构建的,也没有解决它在公众意识中是如何与伊斯兰教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些问题上,种族因素确实很重要。 相反,这种情况反而加剧了事态,因为它复制了一个将激进化视为一个毫无问题、不分种族的概念的体系,并将过度代表的问题归结为执行层面的问题。 这种体系带来的后果极其严重:据法蒂玛·阿达什(Fatima Ahdash)统计,在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英国有231起家庭法庭案件涉及激进化问题,而这些案件全部涉及穆斯林。 当一种不受监管且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逻辑,可能在家庭法与反恐的交叉点上导致子女与父母分离时,我们就有必要对这种逻辑进行彻底且全面的解构。
穆斯林正在复制一种安全化的叙事
人们正越来越多地寻求让穆斯林在安全倡议中发挥核心作用。 阿西姆·库雷希(Asim Qureshi)在他的著作《不服从的美德》(A Virtue of Disobedience)中,呼吁穆斯林群体进行更深刻的反思。 他提醒人们,穆斯林尽管出于好意,却可能在无意中复制了国家的叙事,而这最终会对包括穆斯林在内的所有边缘化群体造成更大的伤害。 人们很容易认为,作为一名穆斯林,自己不会轻易落入反激进化行业的种族主义陷阱。 但正如我上面所列举的,这种逻辑存在局限性。 首先,我们应该质疑我们对那些无视“科学”严谨性(之所以加引号,是因为“科学”本身也是一个政治领域)和公众审查的行业的参与。 其次,种族主义不仅仅是个人的意图问题。 相反,种族主义是在各种结构中运作的,这些结构设定了个人之间如何互动的条件;即便不是常态,带着“好意”去参与种族主义政策也是完全可能的。 此外,尽管每个人的声音都很重要,但“身为穆斯林”并不能成为在西方穆斯林的社会和政治状况问题上拥有特殊发言权的资格。 穆斯林必须警惕参与那些打着“善意”旗号、却让他们产生一种“专家感”的倡议活动。 我们也看到越来越多的组织声称自己有能力区分“好”穆斯林和“坏”穆斯林。 不出所料,所谓的“好穆斯林”往往不仅是指那些“融入”或“同化”的人,还包括那些在以色列等一系列关键政治议题上积极支持国家叙事的人。
西方穆斯林内部的分歧一直存在,尽管为了简便起见或出于无知,人们常把他们说成是一个铁板一块的群体。 然而,对西方穆斯林进行政治分类本身就存在问题。 这一术语掩盖了广泛的群体差异、政治派别、移民历史和宗教信仰状况。 反恐战略直接或间接地利用了这些分歧。 最明显的国家直接干预手段,就是以反恐为名,妖魔化某些群体并偏袒另一些群体,从而赋予内部的分歧(如苏菲派与萨拉菲派之争)以政治意义。 例如,阿伦·昆德纳尼(Arun Kundnani)报道称,英国穆斯林协会(MCB,英国清真寺的总括性组织)因对英国非法入侵伊拉克表示不满,并指出这可能会引发更多暴力事件,从而失去了英国政府的青睐。 随后,政府转而资助了苏菲穆斯林委员会(资助额为20.3万英镑),希望借此提升他们在英国穆斯林群体中的地位和“温和”形象。 这种在政治上偏袒某些群体同时妖魔化其他群体(通常打着难以捉摸的“极端主义”修辞标签)的做法,至今依然盛行。 国家的这种优待政策为马吉德·纳瓦兹(Maajid Nawaz)、阿亚安·希尔西·阿里(Ayaan Hirsi Ali)和塔雷克·法塔赫(Tarek Fatah)等自诩为穆斯林专家的人创造了一个有利可图的行业,使他们声名鹊起;正如戴维·卡梅伦(David Cameron)在臭名昭著的演讲中所描述的那样,这些声音代表了“一种积极的肌肉型自由主义”,且是“由伊斯兰内部人士所创造的”。 这营造出一种令人不安的氛围,让人时刻处于警惕之中——这是一种情感上的监视。 正如我们现在所见,由于安全方面的担忧,甚至连家庭内部也出现了分裂,政府将防止子女激进化这一责任推给了母亲。 在实地考察中,我遇到了一些母亲,她们有的浑身发抖、泪流满面,害怕自己的孩子被带走,仅仅是因为“犯罪前兆”与“犯罪”之间的界限实在太过模糊。 包括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在内的许多人都提出了这些不满。
然而,反激进化(CR)行业对遏制其扩张毫无兴趣,它不断无视对科学严谨性的要求,也无视许多人的呼声,这些人反复证明了此类反激进化实践在执行中不可避免地带有种族主义色彩。
最后,人们不应将反激进化与更广泛的反恐战略以及现已生效的《反恐法》(2019年)割裂开来。 该法案被理所当然地视为反恐战略向最坏方向的演变,它既扩大了犯罪范围,也加重了惩罚力度。 例如,新法案引入了“一键犯罪”(被恰当地称为“美杜莎罪”):个人现在仅仅因为点击一次恐怖主义网站,就可能面临长达15年的监禁。 因此,虽然人们可能会认为点击一次恐怖主义网站是激进化过程中的典型步骤,但这种行为现在已被视为已经越过了恐怖主义的界限。 随着恐怖主义犯罪界限的变动,这种变动显著影响了反激进化倡议的有效性。 反激进化的职权范围正日益受到反恐立法的侵蚀。
结论:超越“害群之马”
当有人告诉我,我们必须竭尽所能阻止恐怖主义时,我表示理解。 我也同样支持反抗压迫这一目标。 但我们采取立场的平台与立场本身的精神同样重要。 俗话说,通往地狱之路往往是由善意铺就的。 但反恐问题也非常难以讨论。 人们担心,对反恐策略的批评等同于支持恐怖主义本身。 遗憾的是,这种担忧并非毫无根据;英国前内政大臣赛义德·贾维德(Sajid Javid)在谈及反极端主义批评者时,就曾表达过类似的观点。
在讨论糟糕的政策时,我总是会用这样一个比喻:想象一个鼠患成灾的城镇。 随着鼠患日益严重,镇长决定通过在水中投毒来消灭所有的老鼠。 老鼠确实死了,但镇上的人们也病倒了。 因此,即使一项政策在假设上实现了其目标,其“成功”也并非衡量影响的唯一标准。 尽管各界对反激进化(CR)工作提出了诸多批评,但仍有人认为“做点什么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正如这个比喻所揭示的,这种观点不仅是错误的(因为人们总是可能把事情搞得更糟),而且是一种常见的逻辑谬误,被称为“政客的三段论”:‘我们必须做点什么。 这就是我们要做的某件事。 因此,我们必须做这件事。’ 这种逻辑直接无视了任何政策核心中存在的结构性缺陷。 正如我用毒水比喻所解释的那样,我希望我们能超越对反激进化(CR)所谓“成功”的狭隘定义,去审视它对社区造成的毁灭性影响。 认识到这种破坏性,就足以让我们去反驳公共反激进化(CR)和反暴力极端主义(CVE)工作,并呼吁重新思考处理政治暴力问题的最佳方式。 这一行为证实了许多英国穆斯林心中一个可怕的猜想:在一个种族主义的、双重标准的司法体系中,他们是二等公民,而他们的白人同胞却享有特权。
对其他群体实施不科学的政策,并加大力度推动针对“极右翼个人”的反激进化措施,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 相反,我们应该采纳这样一个原则:对一个群体有害的事物,对所有群体都有害。我们应呼吁加强科学审查、提高公众意识,并对制度性种族主义保持敏感。 通过更好地理解种族主义结构是如何运作的,我们可以开始超越对“坏苹果”的关注,转而审视那些正在毒害原本“好苹果”的“坏树”。 让我们认真探讨一下那种会导致好人做出错误决策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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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counter-radicalization-a-critical-look-into-a-racist-new-industry
原文标题:Counter-Radicalization: A Critical Look into a Racist New Industry
作者:Dr. Tarek Younis
作者简介:塔里克·尤尼斯博士(Dr. Tarek Younis):塔里克·尤尼斯博士是米德尔塞克斯大学心理学高级讲师。他致力于研究和撰写关于伊斯兰恐惧症、心理健康领域的种族主义以及临床环境安全化等课题。他主要教授文化、宗教、全球化和安全政策对心理健康的影响。
副标题:反极端主义政策对穆斯林有什么影响?从安全化到制度性歧视
摘要:本文批判所谓反激进化和反暴力极端主义产业。作者指出,这类政策常以安全为名,把穆斯林群体预设为风险对象,扩大监控、怀疑和制度性歧视,并对穆斯林青年、家庭和社群造成长期伤害。
图:反激进化:对一个种族主义新行业的批判性审视
摘要
激进化是指个人产生支持或实施政治暴力行为意图的过程。 反激进化行业,即美国所称的“打击暴力极端主义”,正在西方世界迅速扩张。 在英国,政府的“预防”政策强制要求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识别并报告那些被怀疑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的个人。 然而,激进化的定义不仅模糊,而且取决于政治气候。 本文旨在概述反激进化实践中存在的两个根本性问题。 首先,反激进化实践(如“预防”政策所强制执行的那些措施)忽视了科学严谨性的最基本原则:有效性和可靠性。 此类实践是“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的典型例证。 其次,在公众意识和政治话语中,恐怖主义与伊斯兰教以及穆斯林融入社会的问题被紧密联系在一起。 因此,反恐战争中的反激进化实践不可避免地对穆斯林社区产生了种族主义和不成比例的影响,这与美国的禁毒战争导致大量黑人青年被监禁的情况如出一辙。 本文将探讨穆斯林参与反激进化实践的危险性,以及在一个所谓的“后种族”社会中识别制度性种族主义实践的重要性。
引言
一名护士按计划对一个穆斯林家庭进行了家访。 父母当然欢迎她进来;她是来探望他们卧床不起的青少年的。 他的疾病使他无法完成穿衣和进食等基本家务,因此这在英国属于常规程序。 护士在屋内走动时,发现这名青少年正在网上看视频——内容是阿拉伯语的——随后她继续进行检查。 事情本该到此为止——或者说这家人是这么认为的。 几周后,这家人发现护士将他们生病的青春期儿子转介给了安全保障负责人(负责保护那些有遭受虐待风险的人员)。 转介的原因是:这名青少年可能容易受到极端化影响。 换句话说,护士怀疑这名青少年未来可能会纵容恐怖主义,甚至成为恐怖分子。 显然,这名残疾青少年几乎不可能对任何人构成威胁。 但即便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也足以成为转介的理由。 护士的转介行为也是程序的一部分。
2018年初,华威大学的研究人员夏洛特·希思-凯利(Charlotte Heath-Kelly)和埃尔热贝特·斯特劳斯(Erzsébet Strausz)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英国的几家心理健康机构正在评估其所有患者的极端化倾向。 这意味着当治疗师在治疗结束后撰写患者记录时,电脑系统会询问:“您是否评估过极端化倾向?” 答案选项为“是”、“否”或“不确定”——没有选项可以对该问题表示异议。 随后,系统会提供一份风险因素列表,其中包括“表现出不公正感和愤怒情绪”。 本文旨在带领读者探索此类反极端化实践是如何发展的,以及它们如何给西方穆斯林群体带来污名化。
极端化是指个人产生支持或实施政治暴力行为(即恐怖主义)意图的假定过程。 因此,反极端化(CR)是指旨在阻止个人在未来支持恐怖主义或成为恐怖分子的努力。 同样,极端主义涉及被认为与政治暴力相关或支持政治暴力的意识形态或叙事。 反极端主义则涉及旨在压制或抵制这些叙事的努力。 正如人们所预料的那样,极端化和极端主义是非常难以捉摸的概念——即使是从事反恐工作的人也承认这一点。 由于缺乏任何经过验证且可靠的定义,大多数现代文本在开头都会先界定其所指的极端化和极端主义的范畴。 政府文件(例如英国的《反极端主义战略》)有时完全放弃定义,转而使用同义反复的逻辑,这通常等同于:激进化是极端分子转变为恐怖分子的过程。
本文并非试图剖析激进化这一概念(相关内容请参阅 Kundnani 或 Silva 的著作),也不是对反恐工作的全面批判。 相反,本文旨在强调反激进化(CR)工作中两个根本且显而易见的问题。 首先是反激进化实践所依据的科学证据缺失(或不足)。 本文认为,反激进化实践首先且主要是由政治而非研究决定的——这是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 其次,本文解释了“无视肤色”的反激进化实践如何不可避免地歧视那些长相或言谈像穆斯林的人。 文章最后讨论了反激进化产业如何迫使“好穆斯林”去识别并揭发“坏穆斯林”。 本文旨在引导读者进行批判性思考,并对那些构建拙劣、受政治驱动且在执行中不可避免地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做法采取反思态度(向内审视)。 如果说英国和美国的当代政治气候能说明什么,那就是我们需要批判性地审视那些被视为“必要”和“常识性”的政策。 请注意,本文不会区分美国常说的“打击暴力极端主义”(CVE)与英国的“反激进化”(CR)。 由于两者之间的区别对于本文而言是武断的,为了简洁起见,它们都将被称为反激进化(CR)。
透过修辞看本质
关于激进化和极端主义的讨论总是从恐怖主义开始。 正如伊克巴尔·艾哈迈德(Eqbal Ahmad)所言,恐怖主义这一术语必然无法被定义。 原因很简单:恐怖主义是一个政治建构。 这并不是说暴力行为如果未被归类为恐怖主义,其可谴责性就会降低——事实远非如此。 这只是意味着,当我们想到“恐怖主义”时,我们是在赋予某些形式的“暴力”和“意识形态”以特权,而排斥了其他形式。 这是恐怖主义研究人员之间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丽莎·斯坦普尼茨基(Lisa Stampnitzky)在她那本开创性的著作《规训恐怖》(Disciplining Terror)中解释道,恐怖主义研究从来都不是一个像抑郁症研究那样中心化的领域。 相反,在美国,来自不同学科、自诩为恐怖主义专家的人们,通过在论文和会议上对该主题的讨论与写作,整合出了这个领域。 正如斯坦普尼茨基所论证的那样,这个术语因此取决于政治修辞——即由那些最有话语权的人来决定哪些暴力行为应被视为“恐怖主义”,而哪些又是“合法的”。
其影响远不止于“一个人的恐怖分子是另一个人的自由战士”这种陈词滥调。 例如,在20世纪80年代,以色列在巴勒斯坦领土上的袭击并未被记录为国际恐怖主义事件,而巴勒斯坦在以色列领土上的袭击却被记录在案。 基于这些带有政治偏见、预先设定的参数所汇总的数据,描绘出了一幅关于恐怖分子是谁、恐怖主义目标是什么、以及恐怖分子可能出现在哪里的特定图景。 人们无需追溯到那么久远,就能剖析恐怖主义的细微差别。 1999年,一名德国男子在柏林街头袭击了我(他被一位朋友拦住了),他一边吐着种族歧视的脏话,一边大喊:“你就是垃圾!” “滚出这个国家!” 尽管他让我内心感到恐惧,但此人暴力意图背后的意识形态动机显而易见。 这是一种恐怖主义行为吗?
激进化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自200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纽约“9·11”事件和伦敦“7·7”袭击事件的发生,这一概念的影响力呈指数级增长。 然而,激进化的定义仍然依赖于对恐怖主义的政治建构。 激进化概念的模糊性受到了广泛的批评(同样,若想深入分析,请阅读昆德纳尼(Kundnani)的任何著作)。 不仅恐怖主义行为的界定受政治影响,其重要性也同样如此。 将此与其他社会弊病进行类比并不容易,但如果我们仅限于谋杀这一范畴,英国在2013年至2016年间发生了超过400起家庭凶杀案,而同期记录在案的恐怖主义相关死亡人数为13人。 有人可能会争辩说,恐怖主义相关的死亡人数并不能反映反恐行动所预防的事件,这或许确实是真的,但这并非问题的关键。 相反,人们必须理解特定的政治形式是如何优先考虑某些社会弊病而忽视其他问题的。 由于紧缩政策导致资源有限,英国政府大幅削减了公共支出,因此,为何没有针对“家庭凶杀倾向”的全国性政策,为何在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工作的人员没有接受长达一小时的培训来“识别”和“举报”潜在的家庭凶杀肇事者,以及为何尚未开发出类似于“激进化”的概念来描述那些未来可能杀害伴侣或家庭成员的人,这些背后都有其政治原因。
我怀疑“家庭凶杀犯罪前识别”之所以没有被发展为一项全国性战略——并辅以心理健康机构屏幕上的弹窗提示——可能与以下事实有关:大多数受害者是女性,大多数肇事者是白人男性,且酒精使用是一个主要因素。 更糟糕的是,英国各地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提供的服务正面临预算削减。 因此,必须牢记的是,在反恐及其所有分支领域(现在包括仇恨犯罪等)的学术和财政投入,反映的是特定的政治利益,而不仅仅是公共安全。 因此,许多人认为“反恐战争”以及将穆斯林实施的暴力置于其他形式暴力之上的做法,源于更广泛的伊斯兰恐惧症结构,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尽管该政策多年来不断演变,但其最重要的发展是在2011年,当时政府将“预防”(PREVENT)反激进化培训整合到公共机构(学校、医院等)中,要求所有员工识别并举报那些他们
怀疑的人。随后,这一整合后的“预防”政策在2015年成为了一项法定职责。 换句话说,被认为在反激进化方面做得不足的公共机构可能会面临制度上的后果(例如,一所学校尽管学术表现良好,仍可能收到糟糕的教学评估)。
“预防”政策(PREVENT)之所以在西方世界的各类反激进化政策中独树一帜,正是因为它已成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 为了满足这一职责的要求,必须发展出一个全国性的反激进化产业。 像任何产业一样,这个产业涉及数以千计的培训师、经理、顾问和委员会。 在大多数情况下,以学校为例,转介流程如下:1)教师怀疑某学生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或正在被激进化;2)教师向该机构的保障(预防)负责人提出这一担忧;3)如果认为有必要,负责人会将报告转发给外部,由警方进行审查;4)如果仍认为有必要,案件将由一个名为“渠道”(Channel)的委员会进行讨论(该委员会由各行各业被挑选或推选出的个人组成,通常包括英国穆斯林),以商讨潜在的干预措施,包括治疗、住房安置和/或意识形态重塑。 因此,反激进化试图在暴力意图甚至还未形成之前,就对所谓的“准罪犯”进行干预。 事实上,这种“准犯罪”的时间跨度可以一直追溯到幼儿时期,包括托儿所阶段。 可以想象,反激进化是一项高度主观且政治化的事业。
请记住:本文讨论的不是即时威胁,而是“准犯罪”。 虽然关于“准犯罪”的科学研究并非新鲜事,但反激进化为其披上了新的外衣。 因此,无论其实际意图如何,本文都不会探讨现实中的暴力威胁。 目前的道德准则是:如果任何人对自己或他人构成即时威胁,请立即联系当局。 接下来的两节将概述英国的反激进化政策是如何在缺乏科学证据基础的情况下发展成为全国性政策的,以及反激进化如何将激进化描述为“不分肤色”(即“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恐怖分子”),从而掩盖了其运作所基于的内在种族主义结构。
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
16世纪和17世纪科学革命的目标,在理论上是将知识生产从意识形态中剥离出来。 如今,一个关键的流行词是“循证”,它通常意味着某项干预措施已经过科学验证,否则它可能就是像颅相学那样的伪科学。 但政策并不总是基于证据。 大卫·格雷格(David Gregg)教授举了“家庭干预项目”(FIP)的例子,这是一项旨在为“混乱家庭”提供强化支持的国家战略,目的是消除反社会行为并改善儿童的整体发展状况。 不出所料,该战略几乎完全针对那些给社区“带来痛苦”的贫困家庭,从而巧妙地掩盖了导致贫困加剧背后的各种政治决策。 更糟糕的是,英国政府制定FIP时是先有政策,事后才去寻找其成功的偶然证据——即“基于政策的证据”。
英国政府的“去激进化”(CR)培训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极端风险指南”(ERG22+)框架,这是一项由政府资助的风险评估,列出了与激进化相关的22种潜在脆弱性。 其中的“+”号暗示可能还存在更多未列出的因素。 以下是前五种脆弱性:
- 缺乏情绪韧性
- 人际关系问题
- 需要感到重要、被重视或特别
- 对身份认同、意义和归属感的需求
- 感到威胁和不安全感。这些脆弱性中的每一项都非常普遍,甚至可以说是人之常情。 它们是如何被纳入ERG的呢? 不幸的是,ERG背后的科学依据非常可疑,并已受到100多名学者和包括全国学生联合会在内的多个组织的批评(关于由知名学者认可的对ERG的深入批判,请阅读阿西姆·库雷希(Asim Qureshi)和CAGE发布的报告)。 根据一份为美国国土安全部准备的文件,像ERG这样的评估工具不仅未经证实有效,其作者还承认,这些工具在进行侧写时,有可能将大量无辜者卷入其中。 更糟糕的是,ERG所依据的原始研究无法供学术界或公众审查。 这些都是严肃的科学关切。 尽管如此,ERG 仍是英国国家“预防”反激进化培训的概念框架,该培训目前已完成超过一百万次。
虽然关于何为“证据”的界定(理所当然地)尚有讨论空间,但证据生成的科学方法通常涉及两个关键概念:效度与信度。 效度涉及衡量指标各组成部分的意义,即它们是否测量了其本应测量的内容。 以我自己的实地考察为例,PREVENT 的反激进化(CR)培训将“情绪韧性”视为一种潜在的脆弱性。 但什么是情绪韧性呢? “缺乏情绪韧性”是否是导致政治暴力的有效前提因素? 如你所见,尽管仅评估这一组成部分就有许多方法(例如,即使我们对情绪韧性有了定义,又该如何测量它?),但效度依然至关重要,因为没有它,人们就无法真正确定某人是否真的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 信度涉及一项衡量指标或干预措施的可重复程度。 换句话说,如果让两个人去判定一个人的“情绪韧性”,他们得出相似结论的可能性有多大? 效度和信度都强调了为何稳固的证据基础如此重要。 否则,无效且不可靠的衡量指标——换句话说就是不科学的——只会沦为个人心血来潮和社会习俗的产物,类似于上文描述的对“贫困家庭”的妖魔化。 这与科学事业背道而驰。
换句话说,我们对激进化的理解与其说是取决于科学事业,不如说是取决于政治丑闻。 这导致了一个关于本土恐怖主义成因与解决方案的复杂构建与重构过程。 举例来说,在 21 世纪初,托尼·布莱尔政府在谈论恐怖主义时,并未将其与任何特定群体联系起来(考虑到英国与爱尔兰共和军的历史,这一点意义重大)。 然而,2004年的一次泄密事件揭露,英国穆斯林已成为政府反恐秘密战略的监控目标。 托尼·布莱尔政府拒绝就此次泄密发表评论,而是将“激进化”问题“重新定义”为公民参与问题,声称穆斯林比其他群体更难融入社会,因此需要“额外关注”。 反恐政策由此被重新包装,在维持“任何人”都可能成为恐怖分子这一论调的同时,为监控英国穆斯林的行为辩护。
我在本文开头提到,一些心理健康机构已将激进化评估纳入所有患者的综合风险评估中。 医疗专业人员弹出屏幕上显示的“激进化风险”列表,正是源自激进化研究小组(ERG)。 因此,ERG不仅是一个未经证实且不可靠的工具,它还在心理健康机构中被广泛使用,且未经过科学验证,也未考虑激进化评估可能会影响医患关系的可能性。 除了夏洛特·希思-凯利(Charlotte Heath-Kelly)和埃尔热贝特·斯特劳斯(Erzsébet Strausz)的研究外,人们对反激进化(CR)如何影响医疗服务的获取和提供知之甚少。 与此同时,新兴研究开始认识到反激进化实践在教育领域造成的破坏性影响:它对穆斯林学生和教师产生了寒蝉效应,他们越来越害怕表达自己的想法,担心落入难以捉摸的“犯罪前兆”范畴。 在《侵蚀信任》(Eroding Trust)报告记录的一起事件中,一名教师因一名14岁学生在课堂上谈论“生态恐怖主义”,将其转介给了儿童保护官员。 这名青少年当时谈论的显然是手头的课题:森林砍伐以及“生态战士”为阻止砍伐所采取的行动。 这名青少年被儿童保护官员带到一旁,并被盘问有关ISIS的问题。 这次经历对该青少年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据他母亲说:“直到今天,他在学校里都变得更加小心、更加警惕了。”
激进化:一种无视肤色的病理学?
有问题的不仅仅是缺乏证据。 在社会和政治真空状态下,人们可能会问:即便没有有效或可靠的方法,尝试阻止人们变坏又有什么害处呢? 但我们并非生活在社会或政治真空之中。 英美两国的反激进化工作是在政治动荡、经济不稳定的背景下开展的,这些背景中深植着源自暴力帝国遗产的种族结构。 西方世界各国因其国家安全焦虑和殖民历史的不同,与穆斯林群体的关系也各异,但融合问题始终存在。 正如政治学家奥利维尔·罗伊(Olivier Roy)所解释的那样,西方各国政府都在努力应对穆斯林在民族国家认同与乌玛(Ummah,即穆斯林共同体)认同之间的矛盾。
因此,反激进化工作直接基于一种长期存在的逻辑,即西方穆斯林需要持续接受同化式的监控与干预。 过去那种“要么变得像我们一样,要么滚回你的老家去”的论调,现在变成了“要么变得像我们一样,要么你就是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 通过采用“非暴力极端主义”这一框架,反激进化成为了一种规范行为的手段,旨在约束那些被认为与自由主义民族国家不相容的行为。 正如社会学家尼莎·卡普尔(Nisha Kapoor)所解释的,在这种框架下,性别(不)平等往往被用作识别潜在激进分子的衡量标准。 换句话说,与西方自由主义规范相抵触的传统伊斯兰性别角色,可能会被判定为某种可能引发政治暴力的“极端主义”。 这与针对政治暴力成因的实际研究关系不大,更多是关于西方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穆斯林融合辩论的“安全化”(及其演变)。 所有这些通常被归类为“非暴力极端主义”的担忧,本身并非针对恐怖主义,而是被认为构成了可能滋生政治暴力的意识形态土壤。 亚历山大(Alexander)认为,与毒品执法相关的制度性种族主义政策之所以难以解决,原因之一在于它们被表述为“色盲”(即不考虑种族因素)。 “色盲”主张认为种族特权不是一个影响因素——而事实上,它当然是。 当政治辞令将毒贩和吸毒者描述为“与种族无关”时,政策制定者就无需为“毒品战争”带来的种族主义后果负责,即大规模监禁黑人男性。 在“毒品战争”和“反恐战争”中发生的种族主义事件,无论数量多少,一旦发生,都会被视为“害群之马”——即一个本无过错的框架中出现的负面个案。 这并非政策的错;人们认为,只有傻瓜(注意,不是种族主义者)才会因为一名学生第一次戴上头巾,就将其移交给反激进化(CR)部门。 无论如何,反激进化(CR)的支持者辩称,“系统”会解决这些小问题——策略本身并不存在种族主义。
这里经常出现一个问题:“一个人怎么可能对穆斯林种族歧视呢?” 或许那两名在反对修建清真寺的集会上遭到抗议者同伴袭击的埃及基督徒,能给我们一些启示。 但种族主义不仅仅取决于一个人的肤色。 正如迈克尔·奥米(Michael Omi)和霍华德·威南特(Howard Winant)教授所言,这是一种社会建构,“一个通过指涉不同类型的人体,来标志和象征社会冲突与利益的概念”。 当一名佩戴头巾的女性被错误地移交给反激进化部门时,这属于种族主义移交,因为在公众意识中,她的外在形象体现了一种社会冲突(反恐战争、穆斯林不融入社会),而头巾正是这种冲突的普遍象征。 因此,反激进化政策中的种族主义不仅体现在穆斯林如何被呈现(在文件或培训中),更体现在恐怖主义威胁被广泛地与人们所感知的“穆斯林特质”——即外貌和表达方式——联系在一起。 换句话说,即使公共反激进化策略完全排除了对穆斯林的提及,它依然是关于穆斯林的。 因此,英国议会跨党派英国穆斯林小组(APPG)最近提出了一项关于“伊斯兰恐惧症”的定义:“根植于种族主义,是一种针对穆斯林特质或被视为穆斯林特质的表达的种族主义。” 这个简短的定义忽略了一个核心问题,即伊斯兰教本身是如何被视为一种外来的、落后的、危险的意识形态的。不过,这朝着承认种族主义如何针对穆斯林迈出了积极的一步(我还要补充一点,任何不能让政客或政策承担责任的伊斯兰恐惧症定义,最终都是徒劳的)。 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激进化——就像在“毒品战争”中,棕色人种和白色人种成为毒贩的可能性是一样的,同样地,
任何人。整个过程模仿了疾病的生物医学模型:正如一个种族中立的身体容易受到外来或危险病原体的侵害一样,一个种族中立的个体也容易受到危险意识形态的影响。 但是,通过否认恐怖主义威胁在公众意识中是如何与穆斯林联系在一起的,反激进化(CR)可以说
造成了更大的伤害。遗憾的是,我们距离承认公开的种族敌意之外的种族主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尽管“后种族社会”的神话正日益受到特朗普、英国脱欧以及欧洲各地极右翼运动的冲击,但对显性种族主义形式的关注,反而削弱了抵制隐性种族主义的努力,而这些隐性种族主义正运作于反激进化等结构和政策之中。 这些都不是什么新鲜事。 几十年前,一项著名的研究考察了种族和性别对心理健康诊断的影响。 290名精神科医生被分成五组,评估同一个病人的病例,唯一的区别在于种族和性别(白人男性;白人女性;黑人男性;黑人女性;种族和性别未披露)。 结果显示,病人的种族影响了评估结果:黑人比白人更容易被诊断出患有精神分裂症。 原因很简单:在精神疾病的逻辑中,精神分裂症通常与攻击性联系在一起,而美国历史上一直将暴力和犯罪与黑人联系在一起。
那么“预防”(PREVENT)项目又如何呢? 英国政府201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伊斯兰极端主义”的转介案例通过“预防”项目的可能性是“极右翼极端主义”的17倍。 仅这一数字就代表了严重的差异,但即便如此,仍有一些因素表明实际差距可能要大得多。 首先,英国并未统计“预防”(PREVENT)计划中被拒绝的转介案例,也没有统计在学校和医院内部处理的干预案例。 因此,如果一名教师因为学生评论生态恐怖主义而将其转介,而这一转介假设被拒绝或在机构内部自行处理了,那么它就不会进入官方统计数据。 其次,统计数据的分类并非基于被转介者的宗教或族裔,而是基于转介本身的性质。 这一点意义重大,因为英国政府最近在“预防”计划中增加了一种新的转介类型:“混合、不稳定或不明确的意识形态”。 这一新类别在2018年总计7,318起“预防”计划转介案例中,占比高达27%。 由于未提及被转介者的族裔或宗教,这27%的案例完全有可能全部由表现出反社会行为、但并未发表任何与伊斯兰极端主义相关言论的英国穆斯林组成。 因此,当政府声称“伊斯兰极端主义”相关的转介案例有所下降时,人们必须保持警惕;如果我们拘泥于他们的分类,情况或许确实如此,但英国穆斯林的真实处境可能大不相同。
种族偏见无法通过培训来解决;人们不能简单地告诉别人“不要种族歧视”,并指望这能根除潜在的偏见。 原因很简单:在公众意识中,穆斯林通常与恐怖主义联系在一起。 已有充分的研究表明,那些自认为没有种族歧视的人,在受控环境下仍然会做出带有种族歧视的判断。 如果“预防”计划转介中的种族歧视显而易见并被退回(例如,学校上级或警方认为该个人没有激进化风险),这被称为误报。 通过“预防”计划的反激进化倡议,已经出现了大量有据可查的误报转介案例。 我个人实地调查中发现了一些未公开的案例,其中涉及的所谓“激进”行为包括:佩戴头巾;前往麦加朝觐;以及作为(非穆斯林)寻求庇护者从中东来到英国。 这些案例从未进入官方统计数据,但它们确实存在。
而且这不仅仅是数字的问题。 针对穆斯林在反激进化(CR)工作中被过度代表的问题,规范性的应对措施一直是:a) 加大对极右翼意识形态的关注;b) 让更多穆斯林参与到反激进化进程中(下文将对此进行讨论)。 然而,这些选择并没有解决激进化是如何通过非暴力极端主义等带有政治色彩的措辞来构建的,也没有解决它在公众意识中是如何与伊斯兰教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些问题上,种族因素确实很重要。 相反,这种情况反而加剧了事态,因为它复制了一个将激进化视为一个毫无问题、不分种族的概念的体系,并将过度代表的问题归结为执行层面的问题。 这种体系带来的后果极其严重:据法蒂玛·阿达什(Fatima Ahdash)统计,在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英国有231起家庭法庭案件涉及激进化问题,而这些案件全部涉及穆斯林。 当一种不受监管且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逻辑,可能在家庭法与反恐的交叉点上导致子女与父母分离时,我们就有必要对这种逻辑进行彻底且全面的解构。
穆斯林正在复制一种安全化的叙事
人们正越来越多地寻求让穆斯林在安全倡议中发挥核心作用。 阿西姆·库雷希(Asim Qureshi)在他的著作《不服从的美德》(A Virtue of Disobedience)中,呼吁穆斯林群体进行更深刻的反思。 他提醒人们,穆斯林尽管出于好意,却可能在无意中复制了国家的叙事,而这最终会对包括穆斯林在内的所有边缘化群体造成更大的伤害。 人们很容易认为,作为一名穆斯林,自己不会轻易落入反激进化行业的种族主义陷阱。 但正如我上面所列举的,这种逻辑存在局限性。 首先,我们应该质疑我们对那些无视“科学”严谨性(之所以加引号,是因为“科学”本身也是一个政治领域)和公众审查的行业的参与。 其次,种族主义不仅仅是个人的意图问题。 相反,种族主义是在各种结构中运作的,这些结构设定了个人之间如何互动的条件;即便不是常态,带着“好意”去参与种族主义政策也是完全可能的。 此外,尽管每个人的声音都很重要,但“身为穆斯林”并不能成为在西方穆斯林的社会和政治状况问题上拥有特殊发言权的资格。 穆斯林必须警惕参与那些打着“善意”旗号、却让他们产生一种“专家感”的倡议活动。 我们也看到越来越多的组织声称自己有能力区分“好”穆斯林和“坏”穆斯林。 不出所料,所谓的“好穆斯林”往往不仅是指那些“融入”或“同化”的人,还包括那些在以色列等一系列关键政治议题上积极支持国家叙事的人。
西方穆斯林内部的分歧一直存在,尽管为了简便起见或出于无知,人们常把他们说成是一个铁板一块的群体。 然而,对西方穆斯林进行政治分类本身就存在问题。 这一术语掩盖了广泛的群体差异、政治派别、移民历史和宗教信仰状况。 反恐战略直接或间接地利用了这些分歧。 最明显的国家直接干预手段,就是以反恐为名,妖魔化某些群体并偏袒另一些群体,从而赋予内部的分歧(如苏菲派与萨拉菲派之争)以政治意义。 例如,阿伦·昆德纳尼(Arun Kundnani)报道称,英国穆斯林协会(MCB,英国清真寺的总括性组织)因对英国非法入侵伊拉克表示不满,并指出这可能会引发更多暴力事件,从而失去了英国政府的青睐。 随后,政府转而资助了苏菲穆斯林委员会(资助额为20.3万英镑),希望借此提升他们在英国穆斯林群体中的地位和“温和”形象。 这种在政治上偏袒某些群体同时妖魔化其他群体(通常打着难以捉摸的“极端主义”修辞标签)的做法,至今依然盛行。 国家的这种优待政策为马吉德·纳瓦兹(Maajid Nawaz)、阿亚安·希尔西·阿里(Ayaan Hirsi Ali)和塔雷克·法塔赫(Tarek Fatah)等自诩为穆斯林专家的人创造了一个有利可图的行业,使他们声名鹊起;正如戴维·卡梅伦(David Cameron)在臭名昭著的演讲中所描述的那样,这些声音代表了“一种积极的肌肉型自由主义”,且是“由伊斯兰内部人士所创造的”。 这营造出一种令人不安的氛围,让人时刻处于警惕之中——这是一种情感上的监视。 正如我们现在所见,由于安全方面的担忧,甚至连家庭内部也出现了分裂,政府将防止子女激进化这一责任推给了母亲。 在实地考察中,我遇到了一些母亲,她们有的浑身发抖、泪流满面,害怕自己的孩子被带走,仅仅是因为“犯罪前兆”与“犯罪”之间的界限实在太过模糊。 包括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在内的许多人都提出了这些不满。
然而,反激进化(CR)行业对遏制其扩张毫无兴趣,它不断无视对科学严谨性的要求,也无视许多人的呼声,这些人反复证明了此类反激进化实践在执行中不可避免地带有种族主义色彩。
最后,人们不应将反激进化与更广泛的反恐战略以及现已生效的《反恐法》(2019年)割裂开来。 该法案被理所当然地视为反恐战略向最坏方向的演变,它既扩大了犯罪范围,也加重了惩罚力度。 例如,新法案引入了“一键犯罪”(被恰当地称为“美杜莎罪”):个人现在仅仅因为点击一次恐怖主义网站,就可能面临长达15年的监禁。 因此,虽然人们可能会认为点击一次恐怖主义网站是激进化过程中的典型步骤,但这种行为现在已被视为已经越过了恐怖主义的界限。 随着恐怖主义犯罪界限的变动,这种变动显著影响了反激进化倡议的有效性。 反激进化的职权范围正日益受到反恐立法的侵蚀。
结论:超越“害群之马”
当有人告诉我,我们必须竭尽所能阻止恐怖主义时,我表示理解。 我也同样支持反抗压迫这一目标。 但我们采取立场的平台与立场本身的精神同样重要。 俗话说,通往地狱之路往往是由善意铺就的。 但反恐问题也非常难以讨论。 人们担心,对反恐策略的批评等同于支持恐怖主义本身。 遗憾的是,这种担忧并非毫无根据;英国前内政大臣赛义德·贾维德(Sajid Javid)在谈及反极端主义批评者时,就曾表达过类似的观点。
在讨论糟糕的政策时,我总是会用这样一个比喻:想象一个鼠患成灾的城镇。 随着鼠患日益严重,镇长决定通过在水中投毒来消灭所有的老鼠。 老鼠确实死了,但镇上的人们也病倒了。 因此,即使一项政策在假设上实现了其目标,其“成功”也并非衡量影响的唯一标准。 尽管各界对反激进化(CR)工作提出了诸多批评,但仍有人认为“做点什么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正如这个比喻所揭示的,这种观点不仅是错误的(因为人们总是可能把事情搞得更糟),而且是一种常见的逻辑谬误,被称为“政客的三段论”:‘我们必须做点什么。 这就是我们要做的某件事。 因此,我们必须做这件事。’ 这种逻辑直接无视了任何政策核心中存在的结构性缺陷。 正如我用毒水比喻所解释的那样,我希望我们能超越对反激进化(CR)所谓“成功”的狭隘定义,去审视它对社区造成的毁灭性影响。 认识到这种破坏性,就足以让我们去反驳公共反激进化(CR)和反暴力极端主义(CVE)工作,并呼吁重新思考处理政治暴力问题的最佳方式。 这一行为证实了许多英国穆斯林心中一个可怕的猜想:在一个种族主义的、双重标准的司法体系中,他们是二等公民,而他们的白人同胞却享有特权。
对其他群体实施不科学的政策,并加大力度推动针对“极右翼个人”的反激进化措施,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 相反,我们应该采纳这样一个原则:对一个群体有害的事物,对所有群体都有害。我们应呼吁加强科学审查、提高公众意识,并对制度性种族主义保持敏感。 通过更好地理解种族主义结构是如何运作的,我们可以开始超越对“坏苹果”的关注,转而审视那些正在毒害原本“好苹果”的“坏树”。 让我们认真探讨一下那种会导致好人做出错误决策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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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counter-radicalization-a-critical-look-into-a-racist-new-industry
原文标题:Counter-Radicalization: A Critical Look into a Racist New Industry
作者:Dr. Tarek Younis
作者简介:塔里克·尤尼斯博士(Dr. Tarek Younis):塔里克·尤尼斯博士是米德尔塞克斯大学心理学高级讲师。他致力于研究和撰写关于伊斯兰恐惧症、心理健康领域的种族主义以及临床环境安全化等课题。他主要教授文化、宗教、全球化和安全政策对心理健康的影响。
副标题:反极端主义政策对穆斯林有什么影响?从安全化到制度性歧视
摘要:本文批判所谓反激进化和反暴力极端主义产业。作者指出,这类政策常以安全为名,把穆斯林群体预设为风险对象,扩大监控、怀疑和制度性歧视,并对穆斯林青年、家庭和社群造成长期伤害。

图:反激进化:对一个种族主义新行业的批判性审视
摘要
激进化是指个人产生支持或实施政治暴力行为意图的过程。 反激进化行业,即美国所称的“打击暴力极端主义”,正在西方世界迅速扩张。 在英国,政府的“预防”政策强制要求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识别并报告那些被怀疑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的个人。 然而,激进化的定义不仅模糊,而且取决于政治气候。 本文旨在概述反激进化实践中存在的两个根本性问题。 首先,反激进化实践(如“预防”政策所强制执行的那些措施)忽视了科学严谨性的最基本原则:有效性和可靠性。 此类实践是“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的典型例证。 其次,在公众意识和政治话语中,恐怖主义与伊斯兰教以及穆斯林融入社会的问题被紧密联系在一起。 因此,反恐战争中的反激进化实践不可避免地对穆斯林社区产生了种族主义和不成比例的影响,这与美国的禁毒战争导致大量黑人青年被监禁的情况如出一辙。 本文将探讨穆斯林参与反激进化实践的危险性,以及在一个所谓的“后种族”社会中识别制度性种族主义实践的重要性。
引言
一名护士按计划对一个穆斯林家庭进行了家访。 父母当然欢迎她进来;她是来探望他们卧床不起的青少年的。 他的疾病使他无法完成穿衣和进食等基本家务,因此这在英国属于常规程序。 护士在屋内走动时,发现这名青少年正在网上看视频——内容是阿拉伯语的——随后她继续进行检查。 事情本该到此为止——或者说这家人是这么认为的。 几周后,这家人发现护士将他们生病的青春期儿子转介给了安全保障负责人(负责保护那些有遭受虐待风险的人员)。 转介的原因是:这名青少年可能容易受到极端化影响。 换句话说,护士怀疑这名青少年未来可能会纵容恐怖主义,甚至成为恐怖分子。 显然,这名残疾青少年几乎不可能对任何人构成威胁。 但即便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也足以成为转介的理由。 护士的转介行为也是程序的一部分。
2018年初,华威大学的研究人员夏洛特·希思-凯利(Charlotte Heath-Kelly)和埃尔热贝特·斯特劳斯(Erzsébet Strausz)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英国的几家心理健康机构正在评估其所有患者的极端化倾向。 这意味着当治疗师在治疗结束后撰写患者记录时,电脑系统会询问:“您是否评估过极端化倾向?” 答案选项为“是”、“否”或“不确定”——没有选项可以对该问题表示异议。 随后,系统会提供一份风险因素列表,其中包括“表现出不公正感和愤怒情绪”。 本文旨在带领读者探索此类反极端化实践是如何发展的,以及它们如何给西方穆斯林群体带来污名化。
极端化是指个人产生支持或实施政治暴力行为(即恐怖主义)意图的假定过程。 因此,反极端化(CR)是指旨在阻止个人在未来支持恐怖主义或成为恐怖分子的努力。 同样,极端主义涉及被认为与政治暴力相关或支持政治暴力的意识形态或叙事。 反极端主义则涉及旨在压制或抵制这些叙事的努力。 正如人们所预料的那样,极端化和极端主义是非常难以捉摸的概念——即使是从事反恐工作的人也承认这一点。 由于缺乏任何经过验证且可靠的定义,大多数现代文本在开头都会先界定其所指的极端化和极端主义的范畴。 政府文件(例如英国的《反极端主义战略》)有时完全放弃定义,转而使用同义反复的逻辑,这通常等同于:激进化是极端分子转变为恐怖分子的过程。
本文并非试图剖析激进化这一概念(相关内容请参阅 Kundnani 或 Silva 的著作),也不是对反恐工作的全面批判。 相反,本文旨在强调反激进化(CR)工作中两个根本且显而易见的问题。 首先是反激进化实践所依据的科学证据缺失(或不足)。 本文认为,反激进化实践首先且主要是由政治而非研究决定的——这是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 其次,本文解释了“无视肤色”的反激进化实践如何不可避免地歧视那些长相或言谈像穆斯林的人。 文章最后讨论了反激进化产业如何迫使“好穆斯林”去识别并揭发“坏穆斯林”。 本文旨在引导读者进行批判性思考,并对那些构建拙劣、受政治驱动且在执行中不可避免地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做法采取反思态度(向内审视)。 如果说英国和美国的当代政治气候能说明什么,那就是我们需要批判性地审视那些被视为“必要”和“常识性”的政策。 请注意,本文不会区分美国常说的“打击暴力极端主义”(CVE)与英国的“反激进化”(CR)。 由于两者之间的区别对于本文而言是武断的,为了简洁起见,它们都将被称为反激进化(CR)。
透过修辞看本质
关于激进化和极端主义的讨论总是从恐怖主义开始。 正如伊克巴尔·艾哈迈德(Eqbal Ahmad)所言,恐怖主义这一术语必然无法被定义。 原因很简单:恐怖主义是一个政治建构。 这并不是说暴力行为如果未被归类为恐怖主义,其可谴责性就会降低——事实远非如此。 这只是意味着,当我们想到“恐怖主义”时,我们是在赋予某些形式的“暴力”和“意识形态”以特权,而排斥了其他形式。 这是恐怖主义研究人员之间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丽莎·斯坦普尼茨基(Lisa Stampnitzky)在她那本开创性的著作《规训恐怖》(Disciplining Terror)中解释道,恐怖主义研究从来都不是一个像抑郁症研究那样中心化的领域。 相反,在美国,来自不同学科、自诩为恐怖主义专家的人们,通过在论文和会议上对该主题的讨论与写作,整合出了这个领域。 正如斯坦普尼茨基所论证的那样,这个术语因此取决于政治修辞——即由那些最有话语权的人来决定哪些暴力行为应被视为“恐怖主义”,而哪些又是“合法的”。
其影响远不止于“一个人的恐怖分子是另一个人的自由战士”这种陈词滥调。 例如,在20世纪80年代,以色列在巴勒斯坦领土上的袭击并未被记录为国际恐怖主义事件,而巴勒斯坦在以色列领土上的袭击却被记录在案。 基于这些带有政治偏见、预先设定的参数所汇总的数据,描绘出了一幅关于恐怖分子是谁、恐怖主义目标是什么、以及恐怖分子可能出现在哪里的特定图景。 人们无需追溯到那么久远,就能剖析恐怖主义的细微差别。 1999年,一名德国男子在柏林街头袭击了我(他被一位朋友拦住了),他一边吐着种族歧视的脏话,一边大喊:“你就是垃圾!” “滚出这个国家!” 尽管他让我内心感到恐惧,但此人暴力意图背后的意识形态动机显而易见。 这是一种恐怖主义行为吗?
激进化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自200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纽约“9·11”事件和伦敦“7·7”袭击事件的发生,这一概念的影响力呈指数级增长。 然而,激进化的定义仍然依赖于对恐怖主义的政治建构。 激进化概念的模糊性受到了广泛的批评(同样,若想深入分析,请阅读昆德纳尼(Kundnani)的任何著作)。 不仅恐怖主义行为的界定受政治影响,其重要性也同样如此。 将此与其他社会弊病进行类比并不容易,但如果我们仅限于谋杀这一范畴,英国在2013年至2016年间发生了超过400起家庭凶杀案,而同期记录在案的恐怖主义相关死亡人数为13人。 有人可能会争辩说,恐怖主义相关的死亡人数并不能反映反恐行动所预防的事件,这或许确实是真的,但这并非问题的关键。 相反,人们必须理解特定的政治形式是如何优先考虑某些社会弊病而忽视其他问题的。 由于紧缩政策导致资源有限,英国政府大幅削减了公共支出,因此,为何没有针对“家庭凶杀倾向”的全国性政策,为何在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工作的人员没有接受长达一小时的培训来“识别”和“举报”潜在的家庭凶杀肇事者,以及为何尚未开发出类似于“激进化”的概念来描述那些未来可能杀害伴侣或家庭成员的人,这些背后都有其政治原因。
我怀疑“家庭凶杀犯罪前识别”之所以没有被发展为一项全国性战略——并辅以心理健康机构屏幕上的弹窗提示——可能与以下事实有关:大多数受害者是女性,大多数肇事者是白人男性,且酒精使用是一个主要因素。 更糟糕的是,英国各地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提供的服务正面临预算削减。 因此,必须牢记的是,在反恐及其所有分支领域(现在包括仇恨犯罪等)的学术和财政投入,反映的是特定的政治利益,而不仅仅是公共安全。 因此,许多人认为“反恐战争”以及将穆斯林实施的暴力置于其他形式暴力之上的做法,源于更广泛的伊斯兰恐惧症结构,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尽管该政策多年来不断演变,但其最重要的发展是在2011年,当时政府将“预防”(PREVENT)反激进化培训整合到公共机构(学校、医院等)中,要求所有员工识别并举报那些他们
怀疑的人。随后,这一整合后的“预防”政策在2015年成为了一项法定职责。 换句话说,被认为在反激进化方面做得不足的公共机构可能会面临制度上的后果(例如,一所学校尽管学术表现良好,仍可能收到糟糕的教学评估)。
“预防”政策(PREVENT)之所以在西方世界的各类反激进化政策中独树一帜,正是因为它已成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 为了满足这一职责的要求,必须发展出一个全国性的反激进化产业。 像任何产业一样,这个产业涉及数以千计的培训师、经理、顾问和委员会。 在大多数情况下,以学校为例,转介流程如下:1)教师怀疑某学生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或正在被激进化;2)教师向该机构的保障(预防)负责人提出这一担忧;3)如果认为有必要,负责人会将报告转发给外部,由警方进行审查;4)如果仍认为有必要,案件将由一个名为“渠道”(Channel)的委员会进行讨论(该委员会由各行各业被挑选或推选出的个人组成,通常包括英国穆斯林),以商讨潜在的干预措施,包括治疗、住房安置和/或意识形态重塑。 因此,反激进化试图在暴力意图甚至还未形成之前,就对所谓的“准罪犯”进行干预。 事实上,这种“准犯罪”的时间跨度可以一直追溯到幼儿时期,包括托儿所阶段。 可以想象,反激进化是一项高度主观且政治化的事业。
请记住:本文讨论的不是即时威胁,而是“准犯罪”。 虽然关于“准犯罪”的科学研究并非新鲜事,但反激进化为其披上了新的外衣。 因此,无论其实际意图如何,本文都不会探讨现实中的暴力威胁。 目前的道德准则是:如果任何人对自己或他人构成即时威胁,请立即联系当局。 接下来的两节将概述英国的反激进化政策是如何在缺乏科学证据基础的情况下发展成为全国性政策的,以及反激进化如何将激进化描述为“不分肤色”(即“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恐怖分子”),从而掩盖了其运作所基于的内在种族主义结构。
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
16世纪和17世纪科学革命的目标,在理论上是将知识生产从意识形态中剥离出来。 如今,一个关键的流行词是“循证”,它通常意味着某项干预措施已经过科学验证,否则它可能就是像颅相学那样的伪科学。 但政策并不总是基于证据。 大卫·格雷格(David Gregg)教授举了“家庭干预项目”(FIP)的例子,这是一项旨在为“混乱家庭”提供强化支持的国家战略,目的是消除反社会行为并改善儿童的整体发展状况。 不出所料,该战略几乎完全针对那些给社区“带来痛苦”的贫困家庭,从而巧妙地掩盖了导致贫困加剧背后的各种政治决策。 更糟糕的是,英国政府制定FIP时是先有政策,事后才去寻找其成功的偶然证据——即“基于政策的证据”。
英国政府的“去激进化”(CR)培训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极端风险指南”(ERG22+)框架,这是一项由政府资助的风险评估,列出了与激进化相关的22种潜在脆弱性。 其中的“+”号暗示可能还存在更多未列出的因素。 以下是前五种脆弱性:
- 缺乏情绪韧性
- 人际关系问题
- 需要感到重要、被重视或特别
- 对身份认同、意义和归属感的需求
- 感到威胁和不安全感。这些脆弱性中的每一项都非常普遍,甚至可以说是人之常情。 它们是如何被纳入ERG的呢? 不幸的是,ERG背后的科学依据非常可疑,并已受到100多名学者和包括全国学生联合会在内的多个组织的批评(关于由知名学者认可的对ERG的深入批判,请阅读阿西姆·库雷希(Asim Qureshi)和CAGE发布的报告)。 根据一份为美国国土安全部准备的文件,像ERG这样的评估工具不仅未经证实有效,其作者还承认,这些工具在进行侧写时,有可能将大量无辜者卷入其中。 更糟糕的是,ERG所依据的原始研究无法供学术界或公众审查。 这些都是严肃的科学关切。 尽管如此,ERG 仍是英国国家“预防”反激进化培训的概念框架,该培训目前已完成超过一百万次。
虽然关于何为“证据”的界定(理所当然地)尚有讨论空间,但证据生成的科学方法通常涉及两个关键概念:效度与信度。 效度涉及衡量指标各组成部分的意义,即它们是否测量了其本应测量的内容。 以我自己的实地考察为例,PREVENT 的反激进化(CR)培训将“情绪韧性”视为一种潜在的脆弱性。 但什么是情绪韧性呢? “缺乏情绪韧性”是否是导致政治暴力的有效前提因素? 如你所见,尽管仅评估这一组成部分就有许多方法(例如,即使我们对情绪韧性有了定义,又该如何测量它?),但效度依然至关重要,因为没有它,人们就无法真正确定某人是否真的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 信度涉及一项衡量指标或干预措施的可重复程度。 换句话说,如果让两个人去判定一个人的“情绪韧性”,他们得出相似结论的可能性有多大? 效度和信度都强调了为何稳固的证据基础如此重要。 否则,无效且不可靠的衡量指标——换句话说就是不科学的——只会沦为个人心血来潮和社会习俗的产物,类似于上文描述的对“贫困家庭”的妖魔化。 这与科学事业背道而驰。
换句话说,我们对激进化的理解与其说是取决于科学事业,不如说是取决于政治丑闻。 这导致了一个关于本土恐怖主义成因与解决方案的复杂构建与重构过程。 举例来说,在 21 世纪初,托尼·布莱尔政府在谈论恐怖主义时,并未将其与任何特定群体联系起来(考虑到英国与爱尔兰共和军的历史,这一点意义重大)。 然而,2004年的一次泄密事件揭露,英国穆斯林已成为政府反恐秘密战略的监控目标。 托尼·布莱尔政府拒绝就此次泄密发表评论,而是将“激进化”问题“重新定义”为公民参与问题,声称穆斯林比其他群体更难融入社会,因此需要“额外关注”。 反恐政策由此被重新包装,在维持“任何人”都可能成为恐怖分子这一论调的同时,为监控英国穆斯林的行为辩护。
我在本文开头提到,一些心理健康机构已将激进化评估纳入所有患者的综合风险评估中。 医疗专业人员弹出屏幕上显示的“激进化风险”列表,正是源自激进化研究小组(ERG)。 因此,ERG不仅是一个未经证实且不可靠的工具,它还在心理健康机构中被广泛使用,且未经过科学验证,也未考虑激进化评估可能会影响医患关系的可能性。 除了夏洛特·希思-凯利(Charlotte Heath-Kelly)和埃尔热贝特·斯特劳斯(Erzsébet Strausz)的研究外,人们对反激进化(CR)如何影响医疗服务的获取和提供知之甚少。 与此同时,新兴研究开始认识到反激进化实践在教育领域造成的破坏性影响:它对穆斯林学生和教师产生了寒蝉效应,他们越来越害怕表达自己的想法,担心落入难以捉摸的“犯罪前兆”范畴。 在《侵蚀信任》(Eroding Trust)报告记录的一起事件中,一名教师因一名14岁学生在课堂上谈论“生态恐怖主义”,将其转介给了儿童保护官员。 这名青少年当时谈论的显然是手头的课题:森林砍伐以及“生态战士”为阻止砍伐所采取的行动。 这名青少年被儿童保护官员带到一旁,并被盘问有关ISIS的问题。 这次经历对该青少年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据他母亲说:“直到今天,他在学校里都变得更加小心、更加警惕了。”
激进化:一种无视肤色的病理学?
有问题的不仅仅是缺乏证据。 在社会和政治真空状态下,人们可能会问:即便没有有效或可靠的方法,尝试阻止人们变坏又有什么害处呢? 但我们并非生活在社会或政治真空之中。 英美两国的反激进化工作是在政治动荡、经济不稳定的背景下开展的,这些背景中深植着源自暴力帝国遗产的种族结构。 西方世界各国因其国家安全焦虑和殖民历史的不同,与穆斯林群体的关系也各异,但融合问题始终存在。 正如政治学家奥利维尔·罗伊(Olivier Roy)所解释的那样,西方各国政府都在努力应对穆斯林在民族国家认同与乌玛(Ummah,即穆斯林共同体)认同之间的矛盾。
因此,反激进化工作直接基于一种长期存在的逻辑,即西方穆斯林需要持续接受同化式的监控与干预。 过去那种“要么变得像我们一样,要么滚回你的老家去”的论调,现在变成了“要么变得像我们一样,要么你就是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 通过采用“非暴力极端主义”这一框架,反激进化成为了一种规范行为的手段,旨在约束那些被认为与自由主义民族国家不相容的行为。 正如社会学家尼莎·卡普尔(Nisha Kapoor)所解释的,在这种框架下,性别(不)平等往往被用作识别潜在激进分子的衡量标准。 换句话说,与西方自由主义规范相抵触的传统伊斯兰性别角色,可能会被判定为某种可能引发政治暴力的“极端主义”。 这与针对政治暴力成因的实际研究关系不大,更多是关于西方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穆斯林融合辩论的“安全化”(及其演变)。 所有这些通常被归类为“非暴力极端主义”的担忧,本身并非针对恐怖主义,而是被认为构成了可能滋生政治暴力的意识形态土壤。 亚历山大(Alexander)认为,与毒品执法相关的制度性种族主义政策之所以难以解决,原因之一在于它们被表述为“色盲”(即不考虑种族因素)。 “色盲”主张认为种族特权不是一个影响因素——而事实上,它当然是。 当政治辞令将毒贩和吸毒者描述为“与种族无关”时,政策制定者就无需为“毒品战争”带来的种族主义后果负责,即大规模监禁黑人男性。 在“毒品战争”和“反恐战争”中发生的种族主义事件,无论数量多少,一旦发生,都会被视为“害群之马”——即一个本无过错的框架中出现的负面个案。 这并非政策的错;人们认为,只有傻瓜(注意,不是种族主义者)才会因为一名学生第一次戴上头巾,就将其移交给反激进化(CR)部门。 无论如何,反激进化(CR)的支持者辩称,“系统”会解决这些小问题——策略本身并不存在种族主义。
这里经常出现一个问题:“一个人怎么可能对穆斯林种族歧视呢?” 或许那两名在反对修建清真寺的集会上遭到抗议者同伴袭击的埃及基督徒,能给我们一些启示。 但种族主义不仅仅取决于一个人的肤色。 正如迈克尔·奥米(Michael Omi)和霍华德·威南特(Howard Winant)教授所言,这是一种社会建构,“一个通过指涉不同类型的人体,来标志和象征社会冲突与利益的概念”。 当一名佩戴头巾的女性被错误地移交给反激进化部门时,这属于种族主义移交,因为在公众意识中,她的外在形象体现了一种社会冲突(反恐战争、穆斯林不融入社会),而头巾正是这种冲突的普遍象征。 因此,反激进化政策中的种族主义不仅体现在穆斯林如何被呈现(在文件或培训中),更体现在恐怖主义威胁被广泛地与人们所感知的“穆斯林特质”——即外貌和表达方式——联系在一起。 换句话说,即使公共反激进化策略完全排除了对穆斯林的提及,它依然是关于穆斯林的。 因此,英国议会跨党派英国穆斯林小组(APPG)最近提出了一项关于“伊斯兰恐惧症”的定义:“根植于种族主义,是一种针对穆斯林特质或被视为穆斯林特质的表达的种族主义。” 这个简短的定义忽略了一个核心问题,即伊斯兰教本身是如何被视为一种外来的、落后的、危险的意识形态的。不过,这朝着承认种族主义如何针对穆斯林迈出了积极的一步(我还要补充一点,任何不能让政客或政策承担责任的伊斯兰恐惧症定义,最终都是徒劳的)。 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激进化——就像在“毒品战争”中,棕色人种和白色人种成为毒贩的可能性是一样的,同样地,
任何人。整个过程模仿了疾病的生物医学模型:正如一个种族中立的身体容易受到外来或危险病原体的侵害一样,一个种族中立的个体也容易受到危险意识形态的影响。 但是,通过否认恐怖主义威胁在公众意识中是如何与穆斯林联系在一起的,反激进化(CR)可以说
造成了更大的伤害。遗憾的是,我们距离承认公开的种族敌意之外的种族主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尽管“后种族社会”的神话正日益受到特朗普、英国脱欧以及欧洲各地极右翼运动的冲击,但对显性种族主义形式的关注,反而削弱了抵制隐性种族主义的努力,而这些隐性种族主义正运作于反激进化等结构和政策之中。 这些都不是什么新鲜事。 几十年前,一项著名的研究考察了种族和性别对心理健康诊断的影响。 290名精神科医生被分成五组,评估同一个病人的病例,唯一的区别在于种族和性别(白人男性;白人女性;黑人男性;黑人女性;种族和性别未披露)。 结果显示,病人的种族影响了评估结果:黑人比白人更容易被诊断出患有精神分裂症。 原因很简单:在精神疾病的逻辑中,精神分裂症通常与攻击性联系在一起,而美国历史上一直将暴力和犯罪与黑人联系在一起。
那么“预防”(PREVENT)项目又如何呢? 英国政府201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伊斯兰极端主义”的转介案例通过“预防”项目的可能性是“极右翼极端主义”的17倍。 仅这一数字就代表了严重的差异,但即便如此,仍有一些因素表明实际差距可能要大得多。 首先,英国并未统计“预防”(PREVENT)计划中被拒绝的转介案例,也没有统计在学校和医院内部处理的干预案例。 因此,如果一名教师因为学生评论生态恐怖主义而将其转介,而这一转介假设被拒绝或在机构内部自行处理了,那么它就不会进入官方统计数据。 其次,统计数据的分类并非基于被转介者的宗教或族裔,而是基于转介本身的性质。 这一点意义重大,因为英国政府最近在“预防”计划中增加了一种新的转介类型:“混合、不稳定或不明确的意识形态”。 这一新类别在2018年总计7,318起“预防”计划转介案例中,占比高达27%。 由于未提及被转介者的族裔或宗教,这27%的案例完全有可能全部由表现出反社会行为、但并未发表任何与伊斯兰极端主义相关言论的英国穆斯林组成。 因此,当政府声称“伊斯兰极端主义”相关的转介案例有所下降时,人们必须保持警惕;如果我们拘泥于他们的分类,情况或许确实如此,但英国穆斯林的真实处境可能大不相同。
种族偏见无法通过培训来解决;人们不能简单地告诉别人“不要种族歧视”,并指望这能根除潜在的偏见。 原因很简单:在公众意识中,穆斯林通常与恐怖主义联系在一起。 已有充分的研究表明,那些自认为没有种族歧视的人,在受控环境下仍然会做出带有种族歧视的判断。 如果“预防”计划转介中的种族歧视显而易见并被退回(例如,学校上级或警方认为该个人没有激进化风险),这被称为误报。 通过“预防”计划的反激进化倡议,已经出现了大量有据可查的误报转介案例。 我个人实地调查中发现了一些未公开的案例,其中涉及的所谓“激进”行为包括:佩戴头巾;前往麦加朝觐;以及作为(非穆斯林)寻求庇护者从中东来到英国。 这些案例从未进入官方统计数据,但它们确实存在。
而且这不仅仅是数字的问题。 针对穆斯林在反激进化(CR)工作中被过度代表的问题,规范性的应对措施一直是:a) 加大对极右翼意识形态的关注;b) 让更多穆斯林参与到反激进化进程中(下文将对此进行讨论)。 然而,这些选择并没有解决激进化是如何通过非暴力极端主义等带有政治色彩的措辞来构建的,也没有解决它在公众意识中是如何与伊斯兰教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些问题上,种族因素确实很重要。 相反,这种情况反而加剧了事态,因为它复制了一个将激进化视为一个毫无问题、不分种族的概念的体系,并将过度代表的问题归结为执行层面的问题。 这种体系带来的后果极其严重:据法蒂玛·阿达什(Fatima Ahdash)统计,在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英国有231起家庭法庭案件涉及激进化问题,而这些案件全部涉及穆斯林。 当一种不受监管且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逻辑,可能在家庭法与反恐的交叉点上导致子女与父母分离时,我们就有必要对这种逻辑进行彻底且全面的解构。
穆斯林正在复制一种安全化的叙事
人们正越来越多地寻求让穆斯林在安全倡议中发挥核心作用。 阿西姆·库雷希(Asim Qureshi)在他的著作《不服从的美德》(A Virtue of Disobedience)中,呼吁穆斯林群体进行更深刻的反思。 他提醒人们,穆斯林尽管出于好意,却可能在无意中复制了国家的叙事,而这最终会对包括穆斯林在内的所有边缘化群体造成更大的伤害。 人们很容易认为,作为一名穆斯林,自己不会轻易落入反激进化行业的种族主义陷阱。 但正如我上面所列举的,这种逻辑存在局限性。 首先,我们应该质疑我们对那些无视“科学”严谨性(之所以加引号,是因为“科学”本身也是一个政治领域)和公众审查的行业的参与。 其次,种族主义不仅仅是个人的意图问题。 相反,种族主义是在各种结构中运作的,这些结构设定了个人之间如何互动的条件;即便不是常态,带着“好意”去参与种族主义政策也是完全可能的。 此外,尽管每个人的声音都很重要,但“身为穆斯林”并不能成为在西方穆斯林的社会和政治状况问题上拥有特殊发言权的资格。 穆斯林必须警惕参与那些打着“善意”旗号、却让他们产生一种“专家感”的倡议活动。 我们也看到越来越多的组织声称自己有能力区分“好”穆斯林和“坏”穆斯林。 不出所料,所谓的“好穆斯林”往往不仅是指那些“融入”或“同化”的人,还包括那些在以色列等一系列关键政治议题上积极支持国家叙事的人。
西方穆斯林内部的分歧一直存在,尽管为了简便起见或出于无知,人们常把他们说成是一个铁板一块的群体。 然而,对西方穆斯林进行政治分类本身就存在问题。 这一术语掩盖了广泛的群体差异、政治派别、移民历史和宗教信仰状况。 反恐战略直接或间接地利用了这些分歧。 最明显的国家直接干预手段,就是以反恐为名,妖魔化某些群体并偏袒另一些群体,从而赋予内部的分歧(如苏菲派与萨拉菲派之争)以政治意义。 例如,阿伦·昆德纳尼(Arun Kundnani)报道称,英国穆斯林协会(MCB,英国清真寺的总括性组织)因对英国非法入侵伊拉克表示不满,并指出这可能会引发更多暴力事件,从而失去了英国政府的青睐。 随后,政府转而资助了苏菲穆斯林委员会(资助额为20.3万英镑),希望借此提升他们在英国穆斯林群体中的地位和“温和”形象。 这种在政治上偏袒某些群体同时妖魔化其他群体(通常打着难以捉摸的“极端主义”修辞标签)的做法,至今依然盛行。 国家的这种优待政策为马吉德·纳瓦兹(Maajid Nawaz)、阿亚安·希尔西·阿里(Ayaan Hirsi Ali)和塔雷克·法塔赫(Tarek Fatah)等自诩为穆斯林专家的人创造了一个有利可图的行业,使他们声名鹊起;正如戴维·卡梅伦(David Cameron)在臭名昭著的演讲中所描述的那样,这些声音代表了“一种积极的肌肉型自由主义”,且是“由伊斯兰内部人士所创造的”。 这营造出一种令人不安的氛围,让人时刻处于警惕之中——这是一种情感上的监视。 正如我们现在所见,由于安全方面的担忧,甚至连家庭内部也出现了分裂,政府将防止子女激进化这一责任推给了母亲。 在实地考察中,我遇到了一些母亲,她们有的浑身发抖、泪流满面,害怕自己的孩子被带走,仅仅是因为“犯罪前兆”与“犯罪”之间的界限实在太过模糊。 包括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在内的许多人都提出了这些不满。
然而,反激进化(CR)行业对遏制其扩张毫无兴趣,它不断无视对科学严谨性的要求,也无视许多人的呼声,这些人反复证明了此类反激进化实践在执行中不可避免地带有种族主义色彩。
最后,人们不应将反激进化与更广泛的反恐战略以及现已生效的《反恐法》(2019年)割裂开来。 该法案被理所当然地视为反恐战略向最坏方向的演变,它既扩大了犯罪范围,也加重了惩罚力度。 例如,新法案引入了“一键犯罪”(被恰当地称为“美杜莎罪”):个人现在仅仅因为点击一次恐怖主义网站,就可能面临长达15年的监禁。 因此,虽然人们可能会认为点击一次恐怖主义网站是激进化过程中的典型步骤,但这种行为现在已被视为已经越过了恐怖主义的界限。 随着恐怖主义犯罪界限的变动,这种变动显著影响了反激进化倡议的有效性。 反激进化的职权范围正日益受到反恐立法的侵蚀。
结论:超越“害群之马”
当有人告诉我,我们必须竭尽所能阻止恐怖主义时,我表示理解。 我也同样支持反抗压迫这一目标。 但我们采取立场的平台与立场本身的精神同样重要。 俗话说,通往地狱之路往往是由善意铺就的。 但反恐问题也非常难以讨论。 人们担心,对反恐策略的批评等同于支持恐怖主义本身。 遗憾的是,这种担忧并非毫无根据;英国前内政大臣赛义德·贾维德(Sajid Javid)在谈及反极端主义批评者时,就曾表达过类似的观点。
在讨论糟糕的政策时,我总是会用这样一个比喻:想象一个鼠患成灾的城镇。 随着鼠患日益严重,镇长决定通过在水中投毒来消灭所有的老鼠。 老鼠确实死了,但镇上的人们也病倒了。 因此,即使一项政策在假设上实现了其目标,其“成功”也并非衡量影响的唯一标准。 尽管各界对反激进化(CR)工作提出了诸多批评,但仍有人认为“做点什么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正如这个比喻所揭示的,这种观点不仅是错误的(因为人们总是可能把事情搞得更糟),而且是一种常见的逻辑谬误,被称为“政客的三段论”:‘我们必须做点什么。 这就是我们要做的某件事。 因此,我们必须做这件事。’ 这种逻辑直接无视了任何政策核心中存在的结构性缺陷。 正如我用毒水比喻所解释的那样,我希望我们能超越对反激进化(CR)所谓“成功”的狭隘定义,去审视它对社区造成的毁灭性影响。 认识到这种破坏性,就足以让我们去反驳公共反激进化(CR)和反暴力极端主义(CVE)工作,并呼吁重新思考处理政治暴力问题的最佳方式。 这一行为证实了许多英国穆斯林心中一个可怕的猜想:在一个种族主义的、双重标准的司法体系中,他们是二等公民,而他们的白人同胞却享有特权。
对其他群体实施不科学的政策,并加大力度推动针对“极右翼个人”的反激进化措施,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 相反,我们应该采纳这样一个原则:对一个群体有害的事物,对所有群体都有害。我们应呼吁加强科学审查、提高公众意识,并对制度性种族主义保持敏感。 通过更好地理解种族主义结构是如何运作的,我们可以开始超越对“坏苹果”的关注,转而审视那些正在毒害原本“好苹果”的“坏树”。 让我们认真探讨一下那种会导致好人做出错误决策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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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夏洛特·希思-凯利(Charlotte Heath-Kelly)与埃尔兹·斯特劳斯(E. Strausz):《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NHS)中的反恐:评估NHS的预防保障职责》。 (华威大学,2018年)。
• 施密德(A. P. Schmid)。 《激进化、去激进化、反激进化:概念探讨与文献综述》。 ICCT研究论文第97号,第22页(2013年)。
• 昆德纳尼(A. Kundnani):《穆斯林来了!:伊斯兰恐惧症、极端主义与国内反恐战争》(Verso出版社,2014年)。
• 席尔瓦(D. M. D. Silva)。 (2018年)。 《重访“激进化:一个概念的旅程”》。 《种族与阶级》,第59卷第4期,第34-53页。 doi:10/1177/0306396817750778。
• 艾哈迈德(E. Ahmad):《恐怖主义:他们的与我们的》。 (Seven Stories出版社,2011年)。
• 斯坦普尼茨基(L. Stampnitzky):《规训恐怖:专家如何发明了“恐怖主义”》。 (剑桥大学出版社,2013年)。
• 同上。
• 昆德纳尼(A. Kundnani):《激进化:一个概念的旅程》。 《种族与阶级》第54卷,第3-25页(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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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counter-radicalization-a-critical-look-into-a-racist-new-industry
原文标题:Counter-Radicalization: A Critical Look into a Racist New Industry
作者:Dr. Tarek Younis
作者简介:塔里克·尤尼斯博士(Dr. Tarek Younis):塔里克·尤尼斯博士是米德尔塞克斯大学心理学高级讲师。他致力于研究和撰写关于伊斯兰恐惧症、心理健康领域的种族主义以及临床环境安全化等课题。他主要教授文化、宗教、全球化和安全政策对心理健康的影响。
副标题:反极端主义政策对穆斯林有什么影响?从安全化到制度性歧视
摘要:本文批判所谓反激进化和反暴力极端主义产业。作者指出,这类政策常以安全为名,把穆斯林群体预设为风险对象,扩大监控、怀疑和制度性歧视,并对穆斯林青年、家庭和社群造成长期伤害。

图:反激进化:对一个种族主义新行业的批判性审视
摘要
激进化是指个人产生支持或实施政治暴力行为意图的过程。 反激进化行业,即美国所称的“打击暴力极端主义”,正在西方世界迅速扩张。 在英国,政府的“预防”政策强制要求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识别并报告那些被怀疑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的个人。 然而,激进化的定义不仅模糊,而且取决于政治气候。 本文旨在概述反激进化实践中存在的两个根本性问题。 首先,反激进化实践(如“预防”政策所强制执行的那些措施)忽视了科学严谨性的最基本原则:有效性和可靠性。 此类实践是“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的典型例证。 其次,在公众意识和政治话语中,恐怖主义与伊斯兰教以及穆斯林融入社会的问题被紧密联系在一起。 因此,反恐战争中的反激进化实践不可避免地对穆斯林社区产生了种族主义和不成比例的影响,这与美国的禁毒战争导致大量黑人青年被监禁的情况如出一辙。 本文将探讨穆斯林参与反激进化实践的危险性,以及在一个所谓的“后种族”社会中识别制度性种族主义实践的重要性。
引言
一名护士按计划对一个穆斯林家庭进行了家访。 父母当然欢迎她进来;她是来探望他们卧床不起的青少年的。 他的疾病使他无法完成穿衣和进食等基本家务,因此这在英国属于常规程序。 护士在屋内走动时,发现这名青少年正在网上看视频——内容是阿拉伯语的——随后她继续进行检查。 事情本该到此为止——或者说这家人是这么认为的。 几周后,这家人发现护士将他们生病的青春期儿子转介给了安全保障负责人(负责保护那些有遭受虐待风险的人员)。 转介的原因是:这名青少年可能容易受到极端化影响。 换句话说,护士怀疑这名青少年未来可能会纵容恐怖主义,甚至成为恐怖分子。 显然,这名残疾青少年几乎不可能对任何人构成威胁。 但即便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也足以成为转介的理由。 护士的转介行为也是程序的一部分。
2018年初,华威大学的研究人员夏洛特·希思-凯利(Charlotte Heath-Kelly)和埃尔热贝特·斯特劳斯(Erzsébet Strausz)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英国的几家心理健康机构正在评估其所有患者的极端化倾向。 这意味着当治疗师在治疗结束后撰写患者记录时,电脑系统会询问:“您是否评估过极端化倾向?” 答案选项为“是”、“否”或“不确定”——没有选项可以对该问题表示异议。 随后,系统会提供一份风险因素列表,其中包括“表现出不公正感和愤怒情绪”。 本文旨在带领读者探索此类反极端化实践是如何发展的,以及它们如何给西方穆斯林群体带来污名化。
极端化是指个人产生支持或实施政治暴力行为(即恐怖主义)意图的假定过程。 因此,反极端化(CR)是指旨在阻止个人在未来支持恐怖主义或成为恐怖分子的努力。 同样,极端主义涉及被认为与政治暴力相关或支持政治暴力的意识形态或叙事。 反极端主义则涉及旨在压制或抵制这些叙事的努力。 正如人们所预料的那样,极端化和极端主义是非常难以捉摸的概念——即使是从事反恐工作的人也承认这一点。 由于缺乏任何经过验证且可靠的定义,大多数现代文本在开头都会先界定其所指的极端化和极端主义的范畴。 政府文件(例如英国的《反极端主义战略》)有时完全放弃定义,转而使用同义反复的逻辑,这通常等同于:激进化是极端分子转变为恐怖分子的过程。
本文并非试图剖析激进化这一概念(相关内容请参阅 Kundnani 或 Silva 的著作),也不是对反恐工作的全面批判。 相反,本文旨在强调反激进化(CR)工作中两个根本且显而易见的问题。 首先是反激进化实践所依据的科学证据缺失(或不足)。 本文认为,反激进化实践首先且主要是由政治而非研究决定的——这是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 其次,本文解释了“无视肤色”的反激进化实践如何不可避免地歧视那些长相或言谈像穆斯林的人。 文章最后讨论了反激进化产业如何迫使“好穆斯林”去识别并揭发“坏穆斯林”。 本文旨在引导读者进行批判性思考,并对那些构建拙劣、受政治驱动且在执行中不可避免地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做法采取反思态度(向内审视)。 如果说英国和美国的当代政治气候能说明什么,那就是我们需要批判性地审视那些被视为“必要”和“常识性”的政策。 请注意,本文不会区分美国常说的“打击暴力极端主义”(CVE)与英国的“反激进化”(CR)。 由于两者之间的区别对于本文而言是武断的,为了简洁起见,它们都将被称为反激进化(CR)。
透过修辞看本质
关于激进化和极端主义的讨论总是从恐怖主义开始。 正如伊克巴尔·艾哈迈德(Eqbal Ahmad)所言,恐怖主义这一术语必然无法被定义。 原因很简单:恐怖主义是一个政治建构。 这并不是说暴力行为如果未被归类为恐怖主义,其可谴责性就会降低——事实远非如此。 这只是意味着,当我们想到“恐怖主义”时,我们是在赋予某些形式的“暴力”和“意识形态”以特权,而排斥了其他形式。 这是恐怖主义研究人员之间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丽莎·斯坦普尼茨基(Lisa Stampnitzky)在她那本开创性的著作《规训恐怖》(Disciplining Terror)中解释道,恐怖主义研究从来都不是一个像抑郁症研究那样中心化的领域。 相反,在美国,来自不同学科、自诩为恐怖主义专家的人们,通过在论文和会议上对该主题的讨论与写作,整合出了这个领域。 正如斯坦普尼茨基所论证的那样,这个术语因此取决于政治修辞——即由那些最有话语权的人来决定哪些暴力行为应被视为“恐怖主义”,而哪些又是“合法的”。
其影响远不止于“一个人的恐怖分子是另一个人的自由战士”这种陈词滥调。 例如,在20世纪80年代,以色列在巴勒斯坦领土上的袭击并未被记录为国际恐怖主义事件,而巴勒斯坦在以色列领土上的袭击却被记录在案。 基于这些带有政治偏见、预先设定的参数所汇总的数据,描绘出了一幅关于恐怖分子是谁、恐怖主义目标是什么、以及恐怖分子可能出现在哪里的特定图景。 人们无需追溯到那么久远,就能剖析恐怖主义的细微差别。 1999年,一名德国男子在柏林街头袭击了我(他被一位朋友拦住了),他一边吐着种族歧视的脏话,一边大喊:“你就是垃圾!” “滚出这个国家!” 尽管他让我内心感到恐惧,但此人暴力意图背后的意识形态动机显而易见。 这是一种恐怖主义行为吗?
激进化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自200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纽约“9·11”事件和伦敦“7·7”袭击事件的发生,这一概念的影响力呈指数级增长。 然而,激进化的定义仍然依赖于对恐怖主义的政治建构。 激进化概念的模糊性受到了广泛的批评(同样,若想深入分析,请阅读昆德纳尼(Kundnani)的任何著作)。 不仅恐怖主义行为的界定受政治影响,其重要性也同样如此。 将此与其他社会弊病进行类比并不容易,但如果我们仅限于谋杀这一范畴,英国在2013年至2016年间发生了超过400起家庭凶杀案,而同期记录在案的恐怖主义相关死亡人数为13人。 有人可能会争辩说,恐怖主义相关的死亡人数并不能反映反恐行动所预防的事件,这或许确实是真的,但这并非问题的关键。 相反,人们必须理解特定的政治形式是如何优先考虑某些社会弊病而忽视其他问题的。 由于紧缩政策导致资源有限,英国政府大幅削减了公共支出,因此,为何没有针对“家庭凶杀倾向”的全国性政策,为何在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工作的人员没有接受长达一小时的培训来“识别”和“举报”潜在的家庭凶杀肇事者,以及为何尚未开发出类似于“激进化”的概念来描述那些未来可能杀害伴侣或家庭成员的人,这些背后都有其政治原因。
我怀疑“家庭凶杀犯罪前识别”之所以没有被发展为一项全国性战略——并辅以心理健康机构屏幕上的弹窗提示——可能与以下事实有关:大多数受害者是女性,大多数肇事者是白人男性,且酒精使用是一个主要因素。 更糟糕的是,英国各地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提供的服务正面临预算削减。 因此,必须牢记的是,在反恐及其所有分支领域(现在包括仇恨犯罪等)的学术和财政投入,反映的是特定的政治利益,而不仅仅是公共安全。 因此,许多人认为“反恐战争”以及将穆斯林实施的暴力置于其他形式暴力之上的做法,源于更广泛的伊斯兰恐惧症结构,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尽管该政策多年来不断演变,但其最重要的发展是在2011年,当时政府将“预防”(PREVENT)反激进化培训整合到公共机构(学校、医院等)中,要求所有员工识别并举报那些他们
怀疑的人。随后,这一整合后的“预防”政策在2015年成为了一项法定职责。 换句话说,被认为在反激进化方面做得不足的公共机构可能会面临制度上的后果(例如,一所学校尽管学术表现良好,仍可能收到糟糕的教学评估)。
“预防”政策(PREVENT)之所以在西方世界的各类反激进化政策中独树一帜,正是因为它已成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 为了满足这一职责的要求,必须发展出一个全国性的反激进化产业。 像任何产业一样,这个产业涉及数以千计的培训师、经理、顾问和委员会。 在大多数情况下,以学校为例,转介流程如下:1)教师怀疑某学生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或正在被激进化;2)教师向该机构的保障(预防)负责人提出这一担忧;3)如果认为有必要,负责人会将报告转发给外部,由警方进行审查;4)如果仍认为有必要,案件将由一个名为“渠道”(Channel)的委员会进行讨论(该委员会由各行各业被挑选或推选出的个人组成,通常包括英国穆斯林),以商讨潜在的干预措施,包括治疗、住房安置和/或意识形态重塑。 因此,反激进化试图在暴力意图甚至还未形成之前,就对所谓的“准罪犯”进行干预。 事实上,这种“准犯罪”的时间跨度可以一直追溯到幼儿时期,包括托儿所阶段。 可以想象,反激进化是一项高度主观且政治化的事业。
请记住:本文讨论的不是即时威胁,而是“准犯罪”。 虽然关于“准犯罪”的科学研究并非新鲜事,但反激进化为其披上了新的外衣。 因此,无论其实际意图如何,本文都不会探讨现实中的暴力威胁。 目前的道德准则是:如果任何人对自己或他人构成即时威胁,请立即联系当局。 接下来的两节将概述英国的反激进化政策是如何在缺乏科学证据基础的情况下发展成为全国性政策的,以及反激进化如何将激进化描述为“不分肤色”(即“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恐怖分子”),从而掩盖了其运作所基于的内在种族主义结构。
基于政策的证据,而非基于证据的政策。
16世纪和17世纪科学革命的目标,在理论上是将知识生产从意识形态中剥离出来。 如今,一个关键的流行词是“循证”,它通常意味着某项干预措施已经过科学验证,否则它可能就是像颅相学那样的伪科学。 但政策并不总是基于证据。 大卫·格雷格(David Gregg)教授举了“家庭干预项目”(FIP)的例子,这是一项旨在为“混乱家庭”提供强化支持的国家战略,目的是消除反社会行为并改善儿童的整体发展状况。 不出所料,该战略几乎完全针对那些给社区“带来痛苦”的贫困家庭,从而巧妙地掩盖了导致贫困加剧背后的各种政治决策。 更糟糕的是,英国政府制定FIP时是先有政策,事后才去寻找其成功的偶然证据——即“基于政策的证据”。
英国政府的“去激进化”(CR)培训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极端风险指南”(ERG22+)框架,这是一项由政府资助的风险评估,列出了与激进化相关的22种潜在脆弱性。 其中的“+”号暗示可能还存在更多未列出的因素。 以下是前五种脆弱性:
- 缺乏情绪韧性
- 人际关系问题
- 需要感到重要、被重视或特别
- 对身份认同、意义和归属感的需求
- 感到威胁和不安全感。这些脆弱性中的每一项都非常普遍,甚至可以说是人之常情。 它们是如何被纳入ERG的呢? 不幸的是,ERG背后的科学依据非常可疑,并已受到100多名学者和包括全国学生联合会在内的多个组织的批评(关于由知名学者认可的对ERG的深入批判,请阅读阿西姆·库雷希(Asim Qureshi)和CAGE发布的报告)。 根据一份为美国国土安全部准备的文件,像ERG这样的评估工具不仅未经证实有效,其作者还承认,这些工具在进行侧写时,有可能将大量无辜者卷入其中。 更糟糕的是,ERG所依据的原始研究无法供学术界或公众审查。 这些都是严肃的科学关切。 尽管如此,ERG 仍是英国国家“预防”反激进化培训的概念框架,该培训目前已完成超过一百万次。
虽然关于何为“证据”的界定(理所当然地)尚有讨论空间,但证据生成的科学方法通常涉及两个关键概念:效度与信度。 效度涉及衡量指标各组成部分的意义,即它们是否测量了其本应测量的内容。 以我自己的实地考察为例,PREVENT 的反激进化(CR)培训将“情绪韧性”视为一种潜在的脆弱性。 但什么是情绪韧性呢? “缺乏情绪韧性”是否是导致政治暴力的有效前提因素? 如你所见,尽管仅评估这一组成部分就有许多方法(例如,即使我们对情绪韧性有了定义,又该如何测量它?),但效度依然至关重要,因为没有它,人们就无法真正确定某人是否真的容易受到激进化影响。 信度涉及一项衡量指标或干预措施的可重复程度。 换句话说,如果让两个人去判定一个人的“情绪韧性”,他们得出相似结论的可能性有多大? 效度和信度都强调了为何稳固的证据基础如此重要。 否则,无效且不可靠的衡量指标——换句话说就是不科学的——只会沦为个人心血来潮和社会习俗的产物,类似于上文描述的对“贫困家庭”的妖魔化。 这与科学事业背道而驰。
换句话说,我们对激进化的理解与其说是取决于科学事业,不如说是取决于政治丑闻。 这导致了一个关于本土恐怖主义成因与解决方案的复杂构建与重构过程。 举例来说,在 21 世纪初,托尼·布莱尔政府在谈论恐怖主义时,并未将其与任何特定群体联系起来(考虑到英国与爱尔兰共和军的历史,这一点意义重大)。 然而,2004年的一次泄密事件揭露,英国穆斯林已成为政府反恐秘密战略的监控目标。 托尼·布莱尔政府拒绝就此次泄密发表评论,而是将“激进化”问题“重新定义”为公民参与问题,声称穆斯林比其他群体更难融入社会,因此需要“额外关注”。 反恐政策由此被重新包装,在维持“任何人”都可能成为恐怖分子这一论调的同时,为监控英国穆斯林的行为辩护。
我在本文开头提到,一些心理健康机构已将激进化评估纳入所有患者的综合风险评估中。 医疗专业人员弹出屏幕上显示的“激进化风险”列表,正是源自激进化研究小组(ERG)。 因此,ERG不仅是一个未经证实且不可靠的工具,它还在心理健康机构中被广泛使用,且未经过科学验证,也未考虑激进化评估可能会影响医患关系的可能性。 除了夏洛特·希思-凯利(Charlotte Heath-Kelly)和埃尔热贝特·斯特劳斯(Erzsébet Strausz)的研究外,人们对反激进化(CR)如何影响医疗服务的获取和提供知之甚少。 与此同时,新兴研究开始认识到反激进化实践在教育领域造成的破坏性影响:它对穆斯林学生和教师产生了寒蝉效应,他们越来越害怕表达自己的想法,担心落入难以捉摸的“犯罪前兆”范畴。 在《侵蚀信任》(Eroding Trust)报告记录的一起事件中,一名教师因一名14岁学生在课堂上谈论“生态恐怖主义”,将其转介给了儿童保护官员。 这名青少年当时谈论的显然是手头的课题:森林砍伐以及“生态战士”为阻止砍伐所采取的行动。 这名青少年被儿童保护官员带到一旁,并被盘问有关ISIS的问题。 这次经历对该青少年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据他母亲说:“直到今天,他在学校里都变得更加小心、更加警惕了。”
激进化:一种无视肤色的病理学?
有问题的不仅仅是缺乏证据。 在社会和政治真空状态下,人们可能会问:即便没有有效或可靠的方法,尝试阻止人们变坏又有什么害处呢? 但我们并非生活在社会或政治真空之中。 英美两国的反激进化工作是在政治动荡、经济不稳定的背景下开展的,这些背景中深植着源自暴力帝国遗产的种族结构。 西方世界各国因其国家安全焦虑和殖民历史的不同,与穆斯林群体的关系也各异,但融合问题始终存在。 正如政治学家奥利维尔·罗伊(Olivier Roy)所解释的那样,西方各国政府都在努力应对穆斯林在民族国家认同与乌玛(Ummah,即穆斯林共同体)认同之间的矛盾。
因此,反激进化工作直接基于一种长期存在的逻辑,即西方穆斯林需要持续接受同化式的监控与干预。 过去那种“要么变得像我们一样,要么滚回你的老家去”的论调,现在变成了“要么变得像我们一样,要么你就是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 通过采用“非暴力极端主义”这一框架,反激进化成为了一种规范行为的手段,旨在约束那些被认为与自由主义民族国家不相容的行为。 正如社会学家尼莎·卡普尔(Nisha Kapoor)所解释的,在这种框架下,性别(不)平等往往被用作识别潜在激进分子的衡量标准。 换句话说,与西方自由主义规范相抵触的传统伊斯兰性别角色,可能会被判定为某种可能引发政治暴力的“极端主义”。 这与针对政治暴力成因的实际研究关系不大,更多是关于西方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穆斯林融合辩论的“安全化”(及其演变)。 所有这些通常被归类为“非暴力极端主义”的担忧,本身并非针对恐怖主义,而是被认为构成了可能滋生政治暴力的意识形态土壤。 亚历山大(Alexander)认为,与毒品执法相关的制度性种族主义政策之所以难以解决,原因之一在于它们被表述为“色盲”(即不考虑种族因素)。 “色盲”主张认为种族特权不是一个影响因素——而事实上,它当然是。 当政治辞令将毒贩和吸毒者描述为“与种族无关”时,政策制定者就无需为“毒品战争”带来的种族主义后果负责,即大规模监禁黑人男性。 在“毒品战争”和“反恐战争”中发生的种族主义事件,无论数量多少,一旦发生,都会被视为“害群之马”——即一个本无过错的框架中出现的负面个案。 这并非政策的错;人们认为,只有傻瓜(注意,不是种族主义者)才会因为一名学生第一次戴上头巾,就将其移交给反激进化(CR)部门。 无论如何,反激进化(CR)的支持者辩称,“系统”会解决这些小问题——策略本身并不存在种族主义。
这里经常出现一个问题:“一个人怎么可能对穆斯林种族歧视呢?” 或许那两名在反对修建清真寺的集会上遭到抗议者同伴袭击的埃及基督徒,能给我们一些启示。 但种族主义不仅仅取决于一个人的肤色。 正如迈克尔·奥米(Michael Omi)和霍华德·威南特(Howard Winant)教授所言,这是一种社会建构,“一个通过指涉不同类型的人体,来标志和象征社会冲突与利益的概念”。 当一名佩戴头巾的女性被错误地移交给反激进化部门时,这属于种族主义移交,因为在公众意识中,她的外在形象体现了一种社会冲突(反恐战争、穆斯林不融入社会),而头巾正是这种冲突的普遍象征。 因此,反激进化政策中的种族主义不仅体现在穆斯林如何被呈现(在文件或培训中),更体现在恐怖主义威胁被广泛地与人们所感知的“穆斯林特质”——即外貌和表达方式——联系在一起。 换句话说,即使公共反激进化策略完全排除了对穆斯林的提及,它依然是关于穆斯林的。 因此,英国议会跨党派英国穆斯林小组(APPG)最近提出了一项关于“伊斯兰恐惧症”的定义:“根植于种族主义,是一种针对穆斯林特质或被视为穆斯林特质的表达的种族主义。” 这个简短的定义忽略了一个核心问题,即伊斯兰教本身是如何被视为一种外来的、落后的、危险的意识形态的。不过,这朝着承认种族主义如何针对穆斯林迈出了积极的一步(我还要补充一点,任何不能让政客或政策承担责任的伊斯兰恐惧症定义,最终都是徒劳的)。 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激进化——就像在“毒品战争”中,棕色人种和白色人种成为毒贩的可能性是一样的,同样地,
任何人。整个过程模仿了疾病的生物医学模型:正如一个种族中立的身体容易受到外来或危险病原体的侵害一样,一个种族中立的个体也容易受到危险意识形态的影响。 但是,通过否认恐怖主义威胁在公众意识中是如何与穆斯林联系在一起的,反激进化(CR)可以说
造成了更大的伤害。遗憾的是,我们距离承认公开的种族敌意之外的种族主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尽管“后种族社会”的神话正日益受到特朗普、英国脱欧以及欧洲各地极右翼运动的冲击,但对显性种族主义形式的关注,反而削弱了抵制隐性种族主义的努力,而这些隐性种族主义正运作于反激进化等结构和政策之中。 这些都不是什么新鲜事。 几十年前,一项著名的研究考察了种族和性别对心理健康诊断的影响。 290名精神科医生被分成五组,评估同一个病人的病例,唯一的区别在于种族和性别(白人男性;白人女性;黑人男性;黑人女性;种族和性别未披露)。 结果显示,病人的种族影响了评估结果:黑人比白人更容易被诊断出患有精神分裂症。 原因很简单:在精神疾病的逻辑中,精神分裂症通常与攻击性联系在一起,而美国历史上一直将暴力和犯罪与黑人联系在一起。
那么“预防”(PREVENT)项目又如何呢? 英国政府201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伊斯兰极端主义”的转介案例通过“预防”项目的可能性是“极右翼极端主义”的17倍。 仅这一数字就代表了严重的差异,但即便如此,仍有一些因素表明实际差距可能要大得多。 首先,英国并未统计“预防”(PREVENT)计划中被拒绝的转介案例,也没有统计在学校和医院内部处理的干预案例。 因此,如果一名教师因为学生评论生态恐怖主义而将其转介,而这一转介假设被拒绝或在机构内部自行处理了,那么它就不会进入官方统计数据。 其次,统计数据的分类并非基于被转介者的宗教或族裔,而是基于转介本身的性质。 这一点意义重大,因为英国政府最近在“预防”计划中增加了一种新的转介类型:“混合、不稳定或不明确的意识形态”。 这一新类别在2018年总计7,318起“预防”计划转介案例中,占比高达27%。 由于未提及被转介者的族裔或宗教,这27%的案例完全有可能全部由表现出反社会行为、但并未发表任何与伊斯兰极端主义相关言论的英国穆斯林组成。 因此,当政府声称“伊斯兰极端主义”相关的转介案例有所下降时,人们必须保持警惕;如果我们拘泥于他们的分类,情况或许确实如此,但英国穆斯林的真实处境可能大不相同。
种族偏见无法通过培训来解决;人们不能简单地告诉别人“不要种族歧视”,并指望这能根除潜在的偏见。 原因很简单:在公众意识中,穆斯林通常与恐怖主义联系在一起。 已有充分的研究表明,那些自认为没有种族歧视的人,在受控环境下仍然会做出带有种族歧视的判断。 如果“预防”计划转介中的种族歧视显而易见并被退回(例如,学校上级或警方认为该个人没有激进化风险),这被称为误报。 通过“预防”计划的反激进化倡议,已经出现了大量有据可查的误报转介案例。 我个人实地调查中发现了一些未公开的案例,其中涉及的所谓“激进”行为包括:佩戴头巾;前往麦加朝觐;以及作为(非穆斯林)寻求庇护者从中东来到英国。 这些案例从未进入官方统计数据,但它们确实存在。
而且这不仅仅是数字的问题。 针对穆斯林在反激进化(CR)工作中被过度代表的问题,规范性的应对措施一直是:a) 加大对极右翼意识形态的关注;b) 让更多穆斯林参与到反激进化进程中(下文将对此进行讨论)。 然而,这些选择并没有解决激进化是如何通过非暴力极端主义等带有政治色彩的措辞来构建的,也没有解决它在公众意识中是如何与伊斯兰教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些问题上,种族因素确实很重要。 相反,这种情况反而加剧了事态,因为它复制了一个将激进化视为一个毫无问题、不分种族的概念的体系,并将过度代表的问题归结为执行层面的问题。 这种体系带来的后果极其严重:据法蒂玛·阿达什(Fatima Ahdash)统计,在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英国有231起家庭法庭案件涉及激进化问题,而这些案件全部涉及穆斯林。 当一种不受监管且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逻辑,可能在家庭法与反恐的交叉点上导致子女与父母分离时,我们就有必要对这种逻辑进行彻底且全面的解构。
穆斯林正在复制一种安全化的叙事
人们正越来越多地寻求让穆斯林在安全倡议中发挥核心作用。 阿西姆·库雷希(Asim Qureshi)在他的著作《不服从的美德》(A Virtue of Disobedience)中,呼吁穆斯林群体进行更深刻的反思。 他提醒人们,穆斯林尽管出于好意,却可能在无意中复制了国家的叙事,而这最终会对包括穆斯林在内的所有边缘化群体造成更大的伤害。 人们很容易认为,作为一名穆斯林,自己不会轻易落入反激进化行业的种族主义陷阱。 但正如我上面所列举的,这种逻辑存在局限性。 首先,我们应该质疑我们对那些无视“科学”严谨性(之所以加引号,是因为“科学”本身也是一个政治领域)和公众审查的行业的参与。 其次,种族主义不仅仅是个人的意图问题。 相反,种族主义是在各种结构中运作的,这些结构设定了个人之间如何互动的条件;即便不是常态,带着“好意”去参与种族主义政策也是完全可能的。 此外,尽管每个人的声音都很重要,但“身为穆斯林”并不能成为在西方穆斯林的社会和政治状况问题上拥有特殊发言权的资格。 穆斯林必须警惕参与那些打着“善意”旗号、却让他们产生一种“专家感”的倡议活动。 我们也看到越来越多的组织声称自己有能力区分“好”穆斯林和“坏”穆斯林。 不出所料,所谓的“好穆斯林”往往不仅是指那些“融入”或“同化”的人,还包括那些在以色列等一系列关键政治议题上积极支持国家叙事的人。
西方穆斯林内部的分歧一直存在,尽管为了简便起见或出于无知,人们常把他们说成是一个铁板一块的群体。 然而,对西方穆斯林进行政治分类本身就存在问题。 这一术语掩盖了广泛的群体差异、政治派别、移民历史和宗教信仰状况。 反恐战略直接或间接地利用了这些分歧。 最明显的国家直接干预手段,就是以反恐为名,妖魔化某些群体并偏袒另一些群体,从而赋予内部的分歧(如苏菲派与萨拉菲派之争)以政治意义。 例如,阿伦·昆德纳尼(Arun Kundnani)报道称,英国穆斯林协会(MCB,英国清真寺的总括性组织)因对英国非法入侵伊拉克表示不满,并指出这可能会引发更多暴力事件,从而失去了英国政府的青睐。 随后,政府转而资助了苏菲穆斯林委员会(资助额为20.3万英镑),希望借此提升他们在英国穆斯林群体中的地位和“温和”形象。 这种在政治上偏袒某些群体同时妖魔化其他群体(通常打着难以捉摸的“极端主义”修辞标签)的做法,至今依然盛行。 国家的这种优待政策为马吉德·纳瓦兹(Maajid Nawaz)、阿亚安·希尔西·阿里(Ayaan Hirsi Ali)和塔雷克·法塔赫(Tarek Fatah)等自诩为穆斯林专家的人创造了一个有利可图的行业,使他们声名鹊起;正如戴维·卡梅伦(David Cameron)在臭名昭著的演讲中所描述的那样,这些声音代表了“一种积极的肌肉型自由主义”,且是“由伊斯兰内部人士所创造的”。 这营造出一种令人不安的氛围,让人时刻处于警惕之中——这是一种情感上的监视。 正如我们现在所见,由于安全方面的担忧,甚至连家庭内部也出现了分裂,政府将防止子女激进化这一责任推给了母亲。 在实地考察中,我遇到了一些母亲,她们有的浑身发抖、泪流满面,害怕自己的孩子被带走,仅仅是因为“犯罪前兆”与“犯罪”之间的界限实在太过模糊。 包括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在内的许多人都提出了这些不满。
然而,反激进化(CR)行业对遏制其扩张毫无兴趣,它不断无视对科学严谨性的要求,也无视许多人的呼声,这些人反复证明了此类反激进化实践在执行中不可避免地带有种族主义色彩。
最后,人们不应将反激进化与更广泛的反恐战略以及现已生效的《反恐法》(2019年)割裂开来。 该法案被理所当然地视为反恐战略向最坏方向的演变,它既扩大了犯罪范围,也加重了惩罚力度。 例如,新法案引入了“一键犯罪”(被恰当地称为“美杜莎罪”):个人现在仅仅因为点击一次恐怖主义网站,就可能面临长达15年的监禁。 因此,虽然人们可能会认为点击一次恐怖主义网站是激进化过程中的典型步骤,但这种行为现在已被视为已经越过了恐怖主义的界限。 随着恐怖主义犯罪界限的变动,这种变动显著影响了反激进化倡议的有效性。 反激进化的职权范围正日益受到反恐立法的侵蚀。
结论:超越“害群之马”
当有人告诉我,我们必须竭尽所能阻止恐怖主义时,我表示理解。 我也同样支持反抗压迫这一目标。 但我们采取立场的平台与立场本身的精神同样重要。 俗话说,通往地狱之路往往是由善意铺就的。 但反恐问题也非常难以讨论。 人们担心,对反恐策略的批评等同于支持恐怖主义本身。 遗憾的是,这种担忧并非毫无根据;英国前内政大臣赛义德·贾维德(Sajid Javid)在谈及反极端主义批评者时,就曾表达过类似的观点。
在讨论糟糕的政策时,我总是会用这样一个比喻:想象一个鼠患成灾的城镇。 随着鼠患日益严重,镇长决定通过在水中投毒来消灭所有的老鼠。 老鼠确实死了,但镇上的人们也病倒了。 因此,即使一项政策在假设上实现了其目标,其“成功”也并非衡量影响的唯一标准。 尽管各界对反激进化(CR)工作提出了诸多批评,但仍有人认为“做点什么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正如这个比喻所揭示的,这种观点不仅是错误的(因为人们总是可能把事情搞得更糟),而且是一种常见的逻辑谬误,被称为“政客的三段论”:‘我们必须做点什么。 这就是我们要做的某件事。 因此,我们必须做这件事。’ 这种逻辑直接无视了任何政策核心中存在的结构性缺陷。 正如我用毒水比喻所解释的那样,我希望我们能超越对反激进化(CR)所谓“成功”的狭隘定义,去审视它对社区造成的毁灭性影响。 认识到这种破坏性,就足以让我们去反驳公共反激进化(CR)和反暴力极端主义(CVE)工作,并呼吁重新思考处理政治暴力问题的最佳方式。 这一行为证实了许多英国穆斯林心中一个可怕的猜想:在一个种族主义的、双重标准的司法体系中,他们是二等公民,而他们的白人同胞却享有特权。
对其他群体实施不科学的政策,并加大力度推动针对“极右翼个人”的反激进化措施,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 相反,我们应该采纳这样一个原则:对一个群体有害的事物,对所有群体都有害。我们应呼吁加强科学审查、提高公众意识,并对制度性种族主义保持敏感。 通过更好地理解种族主义结构是如何运作的,我们可以开始超越对“坏苹果”的关注,转而审视那些正在毒害原本“好苹果”的“坏树”。 让我们认真探讨一下那种会导致好人做出错误决策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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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种族主义:西非学者对《寝室章》经注的启迪
穆斯林教育 • Hassanuk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75 次浏览 • 2026-05-07 06:03
以下是《如何应对种族主义:西非学者对〈寝室章〉经注的启迪》(*How to Deal With Racism: Lessons From West African Scholars’ Tafsīr of Sūrah al-Ḥujurāt*)的完整中文翻译。翻译遵循学术、严谨、逐句对应的原则。 --- ## 摘要 《古兰经》第49章《寝室章》(Sūrah al-Ḥujurāt)包含了一系列关乎穆斯林社区社会和谐基础的律例。其中,关于禁止嘲笑、相互侮辱以及通过共同的人类起源与虔诚(taqwa)来实现真正尊荣的经文,对于应对现代种族主义和部族偏见具有深远意义。本文通过两位杰出的西非学者——19世纪的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Shaykh ʿAbdullāhī ibn Fūdī)和20世纪的谢赫·艾哈迈德·登姆(Shaykh Aḥmad Dem)的经注视角,探讨了这些经文在西非学术传统中的解读,并将其应用于当代西方穆斯林社区面临的种族挑战。 ## 导言 种族主义和部族主义是人类历史上长期存在的顽疾。即使在穆斯林社区内部,这些偏见也往往在潜意识中影响着人际关系和社区整合。为了从信仰的角度提供解决方案,我们必须回到《古兰经》的指引。西非有着悠久的伊斯兰学术传统,那里的学者们在应对多民族、多部族社会环境下的偏见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智慧。 ## 历史背景:西非的学术传统 西非的伊斯兰学术历史可追溯至几个世纪前。特别是索科托哈里发国(Sokoto Caliphate)的建立,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学术 and 教法应用上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 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 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索科托圣战运动的核心人物之一,也是一位多产的学者。他精通《古兰经》科学、圣训学和马立克派教法。 这一时期的社会政治背景一方面涉及净化当地穆斯林的信仰和行为,使其脱离前伊斯兰时期的万物有灵论等习俗;另一方面则涉及打击那些奴役同胞穆斯林并将其出售的腐败穆斯林首领,其中包括奴役了300多名《古兰经》背诵者(ḥuffāẓ)。 [4] 本·富迪谢赫是伊斯兰科学领域的丰产学者。他不仅是《古兰经》的哈菲兹(背诵者),还是圣训大师,背诵了超过10万段先知叙述。他还是当时马立克派传统的首席法理学家,撰写了三部关于伊斯兰律例和治理的论著,分别题为《法官之光》(Ḍiyāʾ al-ḥukkām)、《政治之光》(Ḍiyāʾ al-siyāsa)和《哈里发之光》(Ḍiyāʾ al-khulafāʾ)。他的第一部经注《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Ḍiyāʾ al-taʾwīl fī maʿānī al-tanzīl)将在本文后部分引用;此外,他还撰写了第二部经注,题为《苏丹弱者的足够给养》(Kifāya ḍu’afāʾ al-sudān),该书更具体地处理了基于沃什(Warsh)读法的《古兰经》评注,以及基于他在豪萨兰(Hausaland)对马立克派传统研究的法律含义经文。在《古兰经》解释科学方面,他还技巧性地将贾拉勒·丁·苏尤提(Jalāl al-Dīn al-Suyūṭī)的名著《古兰经科学通论》(Al-Itqān fī ‘ulūm al-Qurʾān)的含义浓缩为阿拉伯语诗歌(naẓm),并将其命名为《经注之源》(Sulālat al-tafsīr)。他还撰写了二十多部关于阿拉伯语语法和形态学、教法原理(uṣūl al-fiqh)、先知叙述学(圣训学)以及心灵净化(Tazkiyah)等学科的著作。 ### 谢赫·艾哈迈德·登姆(Shaykh Aḥmad Dem) 第二位经注家是谢赫·艾哈迈德·登姆·本·穆罕默德·阿明·登姆(愿主怜悯之)。谢赫·艾哈迈德·登姆于1973年去世,离现代较近,他同样是富拉尼人,居住在塞内加尔的索科内(Sokone)。他也遵循马立克派传统,这一学派长期以来一直是西非占主导地位的教法学派。与谢赫·本·富迪一样,谢赫·登姆也撰写了一部《古兰经》评注。作为一名法理学家和作家,他的产出相对较少,这或许是因为他没有得到伊斯兰政府的支持。谢赫·登姆出生于种族主义色彩浓厚的法国殖民统治主导塞内加尔的环境中,直到该国在1959年获得准独立。谢赫·登姆主要应对了两大知识挑战。首先是由于殖民政府控制公共教育(包括利用基督教传教士)而产生的法国思想影响。在殖民主义到来之前,塞内加尔土著居民中没有人信仰基督教,而在此之后,有多达5%的人皈依了基督教。 谢赫·登姆面临的第二个挑战更具神学色彩,即他与塞内加尔马立克派学者谢赫·易卜拉欣·尼亚斯(Shaykh Ibrāhīm Niasse,愿主怜悯之)的公开辩论。后者撰写了一部名为《尊贵古兰经经注园林》(Fī riyāḍ al-tafsīr li-l-Qurʾān al-karīm)的经注,主张在梦中见到真主(ﷻ)是可能的。谢赫·登姆坚定地反对这一主张。 [5] 这类神学辩论在当时是史无前例的,因为塞内加尔的神学家们一致遵循艾什阿里派(Ashʿarī)信条。尼亚斯的观点被登姆视为明显偏离正统。谢赫·登姆和谢赫·尼亚斯在前者去世前最终达成了和解,尽管他们在该问题上仍持不同意见。 与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简洁的四卷本经注相比,谢赫·登姆的经注长达二十卷,详尽得多。它更深入地探讨了诸如启示背景(asbāb al-nuzūl)、废止与被废止(al-nāsikh w-al-mansūkh),以及从早期追随者(tābiʿī)纳菲·迈丹尼(Nāfiʿ al-Madanī,愿主怜悯之)传传下来的《古兰经》沃什(Warsh)和卡伦(Qālūn)读法的变体,谢赫·登姆拥有这些读法的授权(ijāza)。谢赫·登姆的经注还经常参考赛义德·马哈茂德·阿卢西(Sayyid Maḥmūd al-Alūsī,卒于1217/1802-1270/1854年)的经注《含义之灵》(Rūh al-Ma'ānī)。 [6] 他的经注《两读法科学之集大成者双星之光》(Ḍiyāʾ al-nayyirīn al-jāmiʿ bayna ʿulūm al-tifatayn)也将在后续评论中被引用。 ### 《寝室章》第11节:不要嘲笑他人 《寝室章》第11节规定: > 信道的人们啊!不许一族人嘲笑另一族人,或许那一族人比他们更好;也不许一些妇女嘲笑另一些妇女,或许那些妇女比她们更好。你们不要互相侮辱,不要以诨名相称。信道之后,再以恶名相称,这称呼真恶劣!未悔罪的人,是不义的。 谢赫·本·富迪指出,本节经文中的“一族人”(qawm)特指“其中的男子”,而非泛指男女,因为经文随后分别提及了妇女。 [7] 谢赫·登姆关于这节经文说道: > 此经文针对三种场合而降示。第一种场合涉及“比他们更好”这段话,据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之)所述:“它是针对萨比特·本·盖斯·本·沙马斯降示的,当时有人被要求在集会中为他让座, he便称呼那人为‘他母亲的儿子’,轻视那人在伊斯兰之前蒙昧时期的地位。” [8] > > 第二种场合由达哈格传述,泰米姆部族嘲笑了一些贫穷的圣门弟子,包括阿马尔(一位黑皮肤的阿拉伯人)、达哈格、伊本·富海拉(非洲裔)、埃塞俄比亚人比拉勒、罗马人苏海卜、波斯人萨勒曼以及同样是波斯人的阿布·胡宰法的门客萨利姆。 [9] > > 谢赫·登姆提到了同样的内容。 [10] > > 第三种场合是,当伊克里玛·本·阿比·贾哈勒进入麦地那时,一些穆斯林称其为“这个民族的法老之子”(ibn firʿawn hādhihi al-umma),他随后向真主的使者(ﷺ)投诉了此事。 [11] 谢赫·登姆在评论这节经文时写道:“结论是,嘲笑任何人的同伙也是参与嘲笑的人。” [12] 这样的人分担了审判的责任负担,因为他(她)因未公开反对嘲笑而成了共犯。此外,嘲笑者的同伴与积极嘲笑者一样累积罪孽。在谢赫·登姆转述的所有三个场合中,嘲笑都针对血统问题。尽管在第二个例子中,嘲笑部分是由社会经济差异引发的,但当时(正如今天许多例子一样)血统与社会经济地位之间存在明确的联系。谢赫·登姆还提到,据报道有一名男子对埃塞俄比亚人鲁格曼(愿主平安)说:“你的脸真丑!”鲁格曼回答道:“你是在挑剔(真主)所雕刻或创造的作品吗?!” [13] “也不许一些妇女嘲笑另一些妇女”——谢赫·本·富迪指出,这部分经文针对的是先知ﷺ的一些妻子,她们嘲笑先知的妻子索菲亚(愿主喜悦之),喊她:“嘿,犹太人,犹太人的女儿”(ya yahūdiyya bint yahūdī)。 [14] 这些妻子是阿拉伯人,而索菲亚不是。谢赫·登姆引用了提尔米济(愿主怜悯之)的同一传述说,索菲亚流着泪来到先知ﷺ面前,告诉了他别人对她说的话。先知ﷺ回答道:“你确实是一位先知的女儿,你的叔叔(哈伦)也是先知,你正处于一位先知的监护之下(作为妻子),别人怎么能对你夸耀呢?” [15] 谢赫·本·富迪指出,经文中不许嘲笑的命令意味着:“不要互相挑剔,因为信士们犹如一体。” [16] 谢赫·登姆赞同这一含义,并指出了先知的承诺:“那些关注自身缺点而无暇顾及他人缺点的人有福了。” [17] 他还指出,这节经文“表明没有任何人能完全摆脱缺点”。 [18] 然而,一个人的缺点与血统或肤色无关,因为这些是根据全能、崇高真主的定然赐予的,既不是差错,也不是错误。 谢赫·登姆评论说,不以恶名相称的含义包括不要通过称呼皈依的犹太教徒或基督徒为“嘿,犹太人”或“嘿,基督徒”来贬低他们。 [19] 然而,他指出,给人们起赞美性的诨名并不被禁止,例如“欧麦尔(本·哈塔卜)被称为辨别真伪者(al-Fārūq),奥斯曼(本·阿凡)被称为双光者(Dhū al-Nūrayn),阿里(本·阿比·塔利卜)被称为尘土之父(Abū Turāb)”。 [20] 谢赫·登姆还提到,那些拒绝为嘲笑行为悔改的人属于走在撒旦(易卜劣斯)被诅咒之路上的不义者——易卜劣斯拒绝悔改,妄称自己优于亚当(愿主平安)。这是一条被诅咒之路,意味着被剥夺了神圣的慈悯,正如《呼德章》第18节所引用的: > 真的,真主的诅咒确是不义者的。 ### 《寝室章》第13节:不要骄傲 要讨论的《寝室章》第二节经文是第13节,其规定: > 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部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在真主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真主确是全知的,确是彻知的。 谢赫·本·富迪在评论经文开头时说,其含义之一是: [21] > 我们从亚当和夏娃,从同一个父亲和母亲创造了你们所有人;因此,在这一点上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所以不应以血统自傲。 谢赫·登姆提到,关于这节经文的降示背景存在分歧。他转述伊本·阿巴斯的话说,这是在麦加征服时期,当真主的使者ﷺ命令比拉勒(愿主喜悦之)在克尔白顶上诵读唤礼(adhān)时降示的。据说有一名男子赞美真主,庆幸他的父亲没有活着看到这一天。另一人则说:“难道穆罕默德找不到别人当唤礼员,非要找这只黑乌鸦(al-ghurāb al-aswad)不可吗?” [22] 据说吉卜利勒(愿主平安)来到先知ﷺ面前,告知了所说的话,随后诵读了这节经文。 [23] 谢赫·登姆给出的另一种解释是,当先知ﷺ指示安萨尔中的阿拉伯部族巴尼·巴亚达(Banī Bayāḍa)的人让其中一名女子嫁给阿布·辛德(Abū Hind,愿主喜悦之)时,这节经文降示了。 [24] 他们回答他:“把我们的女儿嫁给一个门客(意为前奴隶)?!” [25] 根据另一种说法,萨比特·本·盖斯不愿在集会中给一名男子让座,因为他认为该人的血统较低。先知ﷺ告诉他:“看看人们的脸。”萨比特说:“我看到了白的、黑的和红的。”先知ﷺ随后告诉他:“除了在虔诚(taqwā)方面,你确实不比他们优越。” [26] 谢赫·本·富迪提到,“民族”(shaʿb)和“部族”(qabīla)有两种不同的解释。第一种与更直接的血统有关。例如,先知血统的“民族”来自胡宰玛(Khuzayma),他的“部族”是基纳纳(Kinānh),古莱什阿拉伯部族便源于此。第二种与血统来源于非阿拉伯人还是阿拉伯人有关。 [27] 谢赫·登姆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根据谢赫·登姆的观点,我们应当了解自己和他人的血统,但不应通过祖先和部族寻求虚荣,也不应通过血统标榜优越感: [28] > 尊荣唯在虔诚中,意为因脱离多神崇拜(shirk)并坚守伊斯兰及其标志而优于不信道者的值得赞赏的自豪。 他在经注中继续说道: [29] > 其含义之一是,在至高的真主看来,最尊贵的人是那些最虔诚的人,即使是像比拉勒那样的黑人埃塞俄比亚奴隶。因此,如果你寻求尊荣,就请在虔诚中、在真主的恩典及其仁慈中寻找。指至高的真主发誓,你确实应关注他(先知)ﷺ的话:“我是亚当子孙的主人,但我并不以此自傲,”这意味着他并不以出身贵族或被赋予神圣使命而自傲。当然不是,他是通过他的仆事和崇拜而获得尊荣。那是他的荣耀,意味着对他而言,作为奴仆(真主的仆人)优先于作为使者已是足够的荣光,正如他在话语中传达的:“我见证穆罕默德是祂的仆人与使者。” 谢赫·登姆接着引用了先知的叙述: [30] > 你们的主确是一体,你们的父亲确是一体。阿拉伯人不比非阿拉伯人优越,非阿拉伯人也不比阿拉伯人优越。白人不比黑人有功德,黑人也不比白人有功德,唯有凭借虔诚。 随后他引用道: [31] > 真主确实不看你们的外表和外在行为,而是看你们的心灵和意图。 这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真主(ﷻ)是唯一真正了解人的内心状态的主宰;因此,没有人可以评判他人的实际虔诚,从而声称自己更受真主(ﷻ)宠爱。虽然有一些先知传述提到了古莱什阿拉伯部族的功德,但这些报告并不意味着每个古莱什人都优于那些不属于该部族的人。此外,古莱什部落并不代表一种表型上的种族身份群体。例如,出身古莱什的阿里·本·阿比·塔利卜(愿真主使他的容颜尊贵)通常被描述为皮肤非常黝黑(adam shadīd al-udmah), [32] 这意味着他的肤色与当时大多数埃塞俄比亚人相同。然而他的儿子哈桑(愿主喜悦之)同样是古莱什成员,肤色却很白,生理上并不像他的父亲。 [33] 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和谢赫·艾哈迈德·登姆对《寝室章》这两节经文的经注表明,穆斯林必须在个人内心和社区内部摒弃种族主义。第11节经文以四种不同方式命令停止言语上的种族主义。不为这种贬损性语言悔改的人具有了易卜劣斯(最初的拒不悔改的种族主义者)的特征。第13节经文阐述了这样一个现实:人类拥有唯一的造物主,并通过父母拥有共同的祖先;真正的尊荣是通过对真主(ﷻ)谦卑的仆事而非通过血统或表型特征获得的。两位注释家都建议,无论种族如何,都应在社区中为穆斯林提供免受贬损性嘲笑的安全空间,应根据品德功绩分配服务的机会,并应允许与其他穆斯林结婚,而不应将血统和表型作为自动排除的条件。 种族化的言语嘲笑因其破坏性后果而被唾弃。首先,那些遭受贬损性种族化语言的人可能会开始认为自己低人一等,这一问题曾促使伊本·焦齐(愿主怜悯之)撰写了《关于黑人与埃塞俄比亚人功德的黑暗启蒙》(Tanwīr al-ghabash fī faḍl al-sudān wa al-ḥabash)一书,以帮助黑人穆斯林治愈自我厌恶。拥有职位权力的人使用种族化诋毁语言,可能会在社会上使人失去经济机会、无法获得安全的教育环境、无法结婚。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基于种族和民族差异对整个群体进行非人化处理,可能会导致暴力或种族清洗,不幸的是,在穆斯林目前居住的一些社会中已经出现了这种情况。因此,反对使用种族主义语言和嘲笑的坚定立场具有现实的社会意义。 ## 结论 虽然这些经注是几十年前甚至几个世纪前在非洲撰写的,但它们为西方穆斯林提供了宝贵的指导。有效缓解种族冲突需要西方穆斯林社区采取比历史上更积极的措施。首先,会众应当考虑邀请那些与自己主要种族背景不同的受过训练的学者和专家。在地区和全国性的社区发展会议上,也应如此。然而,这些邀请不应仅限于黑人历史月活动或马尔科姆·X(Malcolm X)生平纪念活动。他们不应等到发生像埃里克·加纳(Eric Garner)和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等黑人被警察杀害的悲剧时才采取行动;他们不应等到黑人社区再次哀求“我无法呼吸”时才有所反应。 先知ﷺ任命比拉勒(愿主喜悦之)同时担任唤礼员和施舍分配员,尽管其他(阿拉伯)圣门弟子也能胜任,这反映了在当时基于出身而排外的社会背景下包容非阿拉伯人的承诺。正如先知ﷺ在迁徙(hijra)后通过将麦地那土著与移民配对而促进了跨文化、跨部族和跨种族的兄弟情谊,我们的社区也必须制定计划,将处于社会经济和文化分歧中的年轻人配对。通过经常性的社会互动获得的经验性知识是消除种族无知的解毒剂。正如阿里·本·阿比·塔利卜所说:“人是其所无知之物的敌人。” [34] 应当定期讲授《寝室章》,或许甚至可以在关于处理种族和民族差异的年度研讨会上讲授。这些研讨会必须在多个国家和城市组织,并优先参考经注家的评论,因为它们对部族主义偏见问题提供了深入且实用的思考。《古兰经》是治愈所有精神和社会疾病的良药,我们关于种族主义的话语必须植根于它,而非后现代思想或世俗批判理论。最终的目标是培养社区对基于表型和民族的贬损性称呼的零容忍。这是先知ﷺ的榜样,也是穆斯林乌玛(umma)必须追随的榜样。 愿真主(ﷻ)怜悯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和谢赫·艾哈迈德·登姆,并愿祂让我们践行这两节经文的教训。 ## 注释 [1. ^](#ftnt_ref1) 古莱什人属于阿拉伯人中将其血统追溯至阿德南(‘Adnān),并最终追溯至先知伊斯玛仪(Ismā’īl)的一支。 [2. ^](#ftnt_ref2)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Sokoto: Al-Hajj Muhammad Ali Agha, n.d.), 1:3. [3. ^](#ftnt_ref3)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1:4. [4. ^](#ftnt_ref4) 阿卜杜拉·哈基姆·奎克(Abdullah Hakim Quick),《西非伊斯兰复兴的核心:谢赫·奥斯曼·丹·福迪奥(1774–1804)》(开罗:Al-Falah Foundation, 2007), 43–46;穆罕默德·沙里夫(Muhammad Shareef)和鲁道夫·韦尔(Rudolph Ware),《笔之圣战》(开罗:开罗美国大学出版社, 2018), 28. [5. ^](#ftnt_ref5) 扎卡里·赖特(Zachary Wright),“谢赫·易卜拉欣·尼亚斯的Kashif al-Ilbas:文本分析”,《伊斯兰非洲》第1卷,第1期(2010年春季):109–123。 [6. ^](#ftnt_ref6) 马哈茂德·阿卢西(Maḥmūd al-Alūsī)是19世纪的伊拉克学者,是先知外孙哈桑·本·阿里的后裔。他是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按照哈乃斐派教法进行裁决的穆夫提。 [7. ^](#ftnt_ref7)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0. [8. ^](#ftnt_ref8)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贝鲁特:Dār al-Fikr, n.d.), 17:122. [9. ^](#ftnt_ref9)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0. ^](#ftnt_ref10)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0. [11. ^](#ftnt_ref11)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2–123. [12. ^](#ftnt_ref12)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2–123. [13. ^](#ftnt_ref13)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4. [14. ^](#ftnt_ref14)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0;该圣训链在《提尔米济圣训集》中被评为“正确”(ṣahih)。 [15. ^](#ftnt_ref15)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9. [16. ^](#ftnt_ref16)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0. [17. ^](#ftnt_ref17) 该圣训链在《巴扎尔圣训集》(Musnad al-Bazzār)中被评为“弱”。 [18. ^](#ftnt_ref18)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7. [19. ^](#ftnt_ref19)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8. [20. ^](#ftnt_ref20)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8. [21. ^](#ftnt_ref21)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2. [22. ^](#ftnt_ref22) 该圣训链在瓦希迪(al-Wāḥidī)的《启示背景》(Asbāb al-nuzūl)中被评为“弱”;该叙述最早出现在穆加提勒·本·苏莱曼(Muqātil b. Sulaymān)的经注中,且没有传述链。 [23. ^](#ftnt_ref23)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59. [24. ^](#ftnt_ref24) 该圣训链在《阿布·达伍德圣训集》中被评为“优良”(ḥasan)。 [25. ^](#ftnt_ref25)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59. [26. ^](#ftnt_ref26)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59;该圣训链在布绥里(al-Buṣrī)的圣训集中被评为“弱”。 [27. ^](#ftnt_ref27)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2. [28. ^](#ftnt_ref28)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60. [29. ^](#ftnt_ref29)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60. [30. ^](#ftnt_ref30)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61;该圣训链在《艾哈迈德圣训集》中被评为“正确”。 [31. ^](#ftnt_ref31)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59;该圣训链在《穆斯林圣训实录》中被评为“正确”。 [32. ^](#ftnt_ref32) 伊本·焦齐,《贤者特征》(Ṣifat al-ṣafwah)(贝鲁特:Dār al-Kutub al-ʿIlmiyyah, 1989), 1:169. [33. ^](#ftnt_ref33) 苏尤提,《关于伊玛目艾哈迈德的绿松石项链》(‘Uqūd al-zabarjad ‘alā al-Imām Aḥmad)(贝鲁特:Dār al-Kutub al-ʿIlmiyyah, 1987), 1:94. [34. ^](#ftnt_ref34) 库德里(Al-Khuḍarī),《哈里发生平之忠实完成》(Itmām al-wafā fi sirat al-khulafā)(贝鲁特:al-Maktabah al-Thaqāfiyya, 1982), 130. 查看全部
以下是《如何应对种族主义:西非学者对〈寝室章〉经注的启迪》(*How to Deal With Racism: Lessons From West African Scholars’ Tafsīr of Sūrah al-Ḥujurāt*)的完整中文翻译。翻译遵循学术、严谨、逐句对应的原则。 --- ## 摘要 《古兰经》第49章《寝室章》(Sūrah al-Ḥujurāt)包含了一系列关乎穆斯林社区社会和谐基础的律例。其中,关于禁止嘲笑、相互侮辱以及通过共同的人类起源与虔诚(taqwa)来实现真正尊荣的经文,对于应对现代种族主义和部族偏见具有深远意义。本文通过两位杰出的西非学者——19世纪的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Shaykh ʿAbdullāhī ibn Fūdī)和20世纪的谢赫·艾哈迈德·登姆(Shaykh Aḥmad Dem)的经注视角,探讨了这些经文在西非学术传统中的解读,并将其应用于当代西方穆斯林社区面临的种族挑战。 ## 导言 种族主义和部族主义是人类历史上长期存在的顽疾。即使在穆斯林社区内部,这些偏见也往往在潜意识中影响着人际关系和社区整合。为了从信仰的角度提供解决方案,我们必须回到《古兰经》的指引。西非有着悠久的伊斯兰学术传统,那里的学者们在应对多民族、多部族社会环境下的偏见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智慧。 ## 历史背景:西非的学术传统 西非的伊斯兰学术历史可追溯至几个世纪前。特别是索科托哈里发国(Sokoto Caliphate)的建立,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学术 and 教法应用上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 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 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索科托圣战运动的核心人物之一,也是一位多产的学者。他精通《古兰经》科学、圣训学和马立克派教法。 这一时期的社会政治背景一方面涉及净化当地穆斯林的信仰和行为,使其脱离前伊斯兰时期的万物有灵论等习俗;另一方面则涉及打击那些奴役同胞穆斯林并将其出售的腐败穆斯林首领,其中包括奴役了300多名《古兰经》背诵者(ḥuffāẓ)。 [4] 本·富迪谢赫是伊斯兰科学领域的丰产学者。他不仅是《古兰经》的哈菲兹(背诵者),还是圣训大师,背诵了超过10万段先知叙述。他还是当时马立克派传统的首席法理学家,撰写了三部关于伊斯兰律例和治理的论著,分别题为《法官之光》(Ḍiyāʾ al-ḥukkām)、《政治之光》(Ḍiyāʾ al-siyāsa)和《哈里发之光》(Ḍiyāʾ al-khulafāʾ)。他的第一部经注《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Ḍiyāʾ al-taʾwīl fī maʿānī al-tanzīl)将在本文后部分引用;此外,他还撰写了第二部经注,题为《苏丹弱者的足够给养》(Kifāya ḍu’afāʾ al-sudān),该书更具体地处理了基于沃什(Warsh)读法的《古兰经》评注,以及基于他在豪萨兰(Hausaland)对马立克派传统研究的法律含义经文。在《古兰经》解释科学方面,他还技巧性地将贾拉勒·丁·苏尤提(Jalāl al-Dīn al-Suyūṭī)的名著《古兰经科学通论》(Al-Itqān fī ‘ulūm al-Qurʾān)的含义浓缩为阿拉伯语诗歌(naẓm),并将其命名为《经注之源》(Sulālat al-tafsīr)。他还撰写了二十多部关于阿拉伯语语法和形态学、教法原理(uṣūl al-fiqh)、先知叙述学(圣训学)以及心灵净化(Tazkiyah)等学科的著作。 ### 谢赫·艾哈迈德·登姆(Shaykh Aḥmad Dem) 第二位经注家是谢赫·艾哈迈德·登姆·本·穆罕默德·阿明·登姆(愿主怜悯之)。谢赫·艾哈迈德·登姆于1973年去世,离现代较近,他同样是富拉尼人,居住在塞内加尔的索科内(Sokone)。他也遵循马立克派传统,这一学派长期以来一直是西非占主导地位的教法学派。与谢赫·本·富迪一样,谢赫·登姆也撰写了一部《古兰经》评注。作为一名法理学家和作家,他的产出相对较少,这或许是因为他没有得到伊斯兰政府的支持。谢赫·登姆出生于种族主义色彩浓厚的法国殖民统治主导塞内加尔的环境中,直到该国在1959年获得准独立。谢赫·登姆主要应对了两大知识挑战。首先是由于殖民政府控制公共教育(包括利用基督教传教士)而产生的法国思想影响。在殖民主义到来之前,塞内加尔土著居民中没有人信仰基督教,而在此之后,有多达5%的人皈依了基督教。 谢赫·登姆面临的第二个挑战更具神学色彩,即他与塞内加尔马立克派学者谢赫·易卜拉欣·尼亚斯(Shaykh Ibrāhīm Niasse,愿主怜悯之)的公开辩论。后者撰写了一部名为《尊贵古兰经经注园林》(Fī riyāḍ al-tafsīr li-l-Qurʾān al-karīm)的经注,主张在梦中见到真主(ﷻ)是可能的。谢赫·登姆坚定地反对这一主张。 [5] 这类神学辩论在当时是史无前例的,因为塞内加尔的神学家们一致遵循艾什阿里派(Ashʿarī)信条。尼亚斯的观点被登姆视为明显偏离正统。谢赫·登姆和谢赫·尼亚斯在前者去世前最终达成了和解,尽管他们在该问题上仍持不同意见。 与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简洁的四卷本经注相比,谢赫·登姆的经注长达二十卷,详尽得多。它更深入地探讨了诸如启示背景(asbāb al-nuzūl)、废止与被废止(al-nāsikh w-al-mansūkh),以及从早期追随者(tābiʿī)纳菲·迈丹尼(Nāfiʿ al-Madanī,愿主怜悯之)传传下来的《古兰经》沃什(Warsh)和卡伦(Qālūn)读法的变体,谢赫·登姆拥有这些读法的授权(ijāza)。谢赫·登姆的经注还经常参考赛义德·马哈茂德·阿卢西(Sayyid Maḥmūd al-Alūsī,卒于1217/1802-1270/1854年)的经注《含义之灵》(Rūh al-Ma'ānī)。 [6] 他的经注《两读法科学之集大成者双星之光》(Ḍiyāʾ al-nayyirīn al-jāmiʿ bayna ʿulūm al-tifatayn)也将在后续评论中被引用。 ### 《寝室章》第11节:不要嘲笑他人 《寝室章》第11节规定: > 信道的人们啊!不许一族人嘲笑另一族人,或许那一族人比他们更好;也不许一些妇女嘲笑另一些妇女,或许那些妇女比她们更好。你们不要互相侮辱,不要以诨名相称。信道之后,再以恶名相称,这称呼真恶劣!未悔罪的人,是不义的。 谢赫·本·富迪指出,本节经文中的“一族人”(qawm)特指“其中的男子”,而非泛指男女,因为经文随后分别提及了妇女。 [7] 谢赫·登姆关于这节经文说道: > 此经文针对三种场合而降示。第一种场合涉及“比他们更好”这段话,据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之)所述:“它是针对萨比特·本·盖斯·本·沙马斯降示的,当时有人被要求在集会中为他让座, he便称呼那人为‘他母亲的儿子’,轻视那人在伊斯兰之前蒙昧时期的地位。” [8] > > 第二种场合由达哈格传述,泰米姆部族嘲笑了一些贫穷的圣门弟子,包括阿马尔(一位黑皮肤的阿拉伯人)、达哈格、伊本·富海拉(非洲裔)、埃塞俄比亚人比拉勒、罗马人苏海卜、波斯人萨勒曼以及同样是波斯人的阿布·胡宰法的门客萨利姆。 [9] > > 谢赫·登姆提到了同样的内容。 [10] > > 第三种场合是,当伊克里玛·本·阿比·贾哈勒进入麦地那时,一些穆斯林称其为“这个民族的法老之子”(ibn firʿawn hādhihi al-umma),他随后向真主的使者(ﷺ)投诉了此事。 [11] 谢赫·登姆在评论这节经文时写道:“结论是,嘲笑任何人的同伙也是参与嘲笑的人。” [12] 这样的人分担了审判的责任负担,因为他(她)因未公开反对嘲笑而成了共犯。此外,嘲笑者的同伴与积极嘲笑者一样累积罪孽。在谢赫·登姆转述的所有三个场合中,嘲笑都针对血统问题。尽管在第二个例子中,嘲笑部分是由社会经济差异引发的,但当时(正如今天许多例子一样)血统与社会经济地位之间存在明确的联系。谢赫·登姆还提到,据报道有一名男子对埃塞俄比亚人鲁格曼(愿主平安)说:“你的脸真丑!”鲁格曼回答道:“你是在挑剔(真主)所雕刻或创造的作品吗?!” [13] “也不许一些妇女嘲笑另一些妇女”——谢赫·本·富迪指出,这部分经文针对的是先知ﷺ的一些妻子,她们嘲笑先知的妻子索菲亚(愿主喜悦之),喊她:“嘿,犹太人,犹太人的女儿”(ya yahūdiyya bint yahūdī)。 [14] 这些妻子是阿拉伯人,而索菲亚不是。谢赫·登姆引用了提尔米济(愿主怜悯之)的同一传述说,索菲亚流着泪来到先知ﷺ面前,告诉了他别人对她说的话。先知ﷺ回答道:“你确实是一位先知的女儿,你的叔叔(哈伦)也是先知,你正处于一位先知的监护之下(作为妻子),别人怎么能对你夸耀呢?” [15] 谢赫·本·富迪指出,经文中不许嘲笑的命令意味着:“不要互相挑剔,因为信士们犹如一体。” [16] 谢赫·登姆赞同这一含义,并指出了先知的承诺:“那些关注自身缺点而无暇顾及他人缺点的人有福了。” [17] 他还指出,这节经文“表明没有任何人能完全摆脱缺点”。 [18] 然而,一个人的缺点与血统或肤色无关,因为这些是根据全能、崇高真主的定然赐予的,既不是差错,也不是错误。 谢赫·登姆评论说,不以恶名相称的含义包括不要通过称呼皈依的犹太教徒或基督徒为“嘿,犹太人”或“嘿,基督徒”来贬低他们。 [19] 然而,他指出,给人们起赞美性的诨名并不被禁止,例如“欧麦尔(本·哈塔卜)被称为辨别真伪者(al-Fārūq),奥斯曼(本·阿凡)被称为双光者(Dhū al-Nūrayn),阿里(本·阿比·塔利卜)被称为尘土之父(Abū Turāb)”。 [20] 谢赫·登姆还提到,那些拒绝为嘲笑行为悔改的人属于走在撒旦(易卜劣斯)被诅咒之路上的不义者——易卜劣斯拒绝悔改,妄称自己优于亚当(愿主平安)。这是一条被诅咒之路,意味着被剥夺了神圣的慈悯,正如《呼德章》第18节所引用的: > 真的,真主的诅咒确是不义者的。 ### 《寝室章》第13节:不要骄傲 要讨论的《寝室章》第二节经文是第13节,其规定: > 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部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在真主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真主确是全知的,确是彻知的。 谢赫·本·富迪在评论经文开头时说,其含义之一是: [21] > 我们从亚当和夏娃,从同一个父亲和母亲创造了你们所有人;因此,在这一点上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所以不应以血统自傲。 谢赫·登姆提到,关于这节经文的降示背景存在分歧。他转述伊本·阿巴斯的话说,这是在麦加征服时期,当真主的使者ﷺ命令比拉勒(愿主喜悦之)在克尔白顶上诵读唤礼(adhān)时降示的。据说有一名男子赞美真主,庆幸他的父亲没有活着看到这一天。另一人则说:“难道穆罕默德找不到别人当唤礼员,非要找这只黑乌鸦(al-ghurāb al-aswad)不可吗?” [22] 据说吉卜利勒(愿主平安)来到先知ﷺ面前,告知了所说的话,随后诵读了这节经文。 [23] 谢赫·登姆给出的另一种解释是,当先知ﷺ指示安萨尔中的阿拉伯部族巴尼·巴亚达(Banī Bayāḍa)的人让其中一名女子嫁给阿布·辛德(Abū Hind,愿主喜悦之)时,这节经文降示了。 [24] 他们回答他:“把我们的女儿嫁给一个门客(意为前奴隶)?!” [25] 根据另一种说法,萨比特·本·盖斯不愿在集会中给一名男子让座,因为他认为该人的血统较低。先知ﷺ告诉他:“看看人们的脸。”萨比特说:“我看到了白的、黑的和红的。”先知ﷺ随后告诉他:“除了在虔诚(taqwā)方面,你确实不比他们优越。” [26] 谢赫·本·富迪提到,“民族”(shaʿb)和“部族”(qabīla)有两种不同的解释。第一种与更直接的血统有关。例如,先知血统的“民族”来自胡宰玛(Khuzayma),他的“部族”是基纳纳(Kinānh),古莱什阿拉伯部族便源于此。第二种与血统来源于非阿拉伯人还是阿拉伯人有关。 [27] 谢赫·登姆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根据谢赫·登姆的观点,我们应当了解自己和他人的血统,但不应通过祖先和部族寻求虚荣,也不应通过血统标榜优越感: [28] > 尊荣唯在虔诚中,意为因脱离多神崇拜(shirk)并坚守伊斯兰及其标志而优于不信道者的值得赞赏的自豪。 他在经注中继续说道: [29] > 其含义之一是,在至高的真主看来,最尊贵的人是那些最虔诚的人,即使是像比拉勒那样的黑人埃塞俄比亚奴隶。因此,如果你寻求尊荣,就请在虔诚中、在真主的恩典及其仁慈中寻找。指至高的真主发誓,你确实应关注他(先知)ﷺ的话:“我是亚当子孙的主人,但我并不以此自傲,”这意味着他并不以出身贵族或被赋予神圣使命而自傲。当然不是,他是通过他的仆事和崇拜而获得尊荣。那是他的荣耀,意味着对他而言,作为奴仆(真主的仆人)优先于作为使者已是足够的荣光,正如他在话语中传达的:“我见证穆罕默德是祂的仆人与使者。” 谢赫·登姆接着引用了先知的叙述: [30] > 你们的主确是一体,你们的父亲确是一体。阿拉伯人不比非阿拉伯人优越,非阿拉伯人也不比阿拉伯人优越。白人不比黑人有功德,黑人也不比白人有功德,唯有凭借虔诚。 随后他引用道: [31] > 真主确实不看你们的外表和外在行为,而是看你们的心灵和意图。 这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真主(ﷻ)是唯一真正了解人的内心状态的主宰;因此,没有人可以评判他人的实际虔诚,从而声称自己更受真主(ﷻ)宠爱。虽然有一些先知传述提到了古莱什阿拉伯部族的功德,但这些报告并不意味着每个古莱什人都优于那些不属于该部族的人。此外,古莱什部落并不代表一种表型上的种族身份群体。例如,出身古莱什的阿里·本·阿比·塔利卜(愿真主使他的容颜尊贵)通常被描述为皮肤非常黝黑(adam shadīd al-udmah), [32] 这意味着他的肤色与当时大多数埃塞俄比亚人相同。然而他的儿子哈桑(愿主喜悦之)同样是古莱什成员,肤色却很白,生理上并不像他的父亲。 [33] 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和谢赫·艾哈迈德·登姆对《寝室章》这两节经文的经注表明,穆斯林必须在个人内心和社区内部摒弃种族主义。第11节经文以四种不同方式命令停止言语上的种族主义。不为这种贬损性语言悔改的人具有了易卜劣斯(最初的拒不悔改的种族主义者)的特征。第13节经文阐述了这样一个现实:人类拥有唯一的造物主,并通过父母拥有共同的祖先;真正的尊荣是通过对真主(ﷻ)谦卑的仆事而非通过血统或表型特征获得的。两位注释家都建议,无论种族如何,都应在社区中为穆斯林提供免受贬损性嘲笑的安全空间,应根据品德功绩分配服务的机会,并应允许与其他穆斯林结婚,而不应将血统和表型作为自动排除的条件。 种族化的言语嘲笑因其破坏性后果而被唾弃。首先,那些遭受贬损性种族化语言的人可能会开始认为自己低人一等,这一问题曾促使伊本·焦齐(愿主怜悯之)撰写了《关于黑人与埃塞俄比亚人功德的黑暗启蒙》(Tanwīr al-ghabash fī faḍl al-sudān wa al-ḥabash)一书,以帮助黑人穆斯林治愈自我厌恶。拥有职位权力的人使用种族化诋毁语言,可能会在社会上使人失去经济机会、无法获得安全的教育环境、无法结婚。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基于种族和民族差异对整个群体进行非人化处理,可能会导致暴力或种族清洗,不幸的是,在穆斯林目前居住的一些社会中已经出现了这种情况。因此,反对使用种族主义语言和嘲笑的坚定立场具有现实的社会意义。 ## 结论 虽然这些经注是几十年前甚至几个世纪前在非洲撰写的,但它们为西方穆斯林提供了宝贵的指导。有效缓解种族冲突需要西方穆斯林社区采取比历史上更积极的措施。首先,会众应当考虑邀请那些与自己主要种族背景不同的受过训练的学者和专家。在地区和全国性的社区发展会议上,也应如此。然而,这些邀请不应仅限于黑人历史月活动或马尔科姆·X(Malcolm X)生平纪念活动。他们不应等到发生像埃里克·加纳(Eric Garner)和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等黑人被警察杀害的悲剧时才采取行动;他们不应等到黑人社区再次哀求“我无法呼吸”时才有所反应。 先知ﷺ任命比拉勒(愿主喜悦之)同时担任唤礼员和施舍分配员,尽管其他(阿拉伯)圣门弟子也能胜任,这反映了在当时基于出身而排外的社会背景下包容非阿拉伯人的承诺。正如先知ﷺ在迁徙(hijra)后通过将麦地那土著与移民配对而促进了跨文化、跨部族和跨种族的兄弟情谊,我们的社区也必须制定计划,将处于社会经济和文化分歧中的年轻人配对。通过经常性的社会互动获得的经验性知识是消除种族无知的解毒剂。正如阿里·本·阿比·塔利卜所说:“人是其所无知之物的敌人。” [34] 应当定期讲授《寝室章》,或许甚至可以在关于处理种族和民族差异的年度研讨会上讲授。这些研讨会必须在多个国家和城市组织,并优先参考经注家的评论,因为它们对部族主义偏见问题提供了深入且实用的思考。《古兰经》是治愈所有精神和社会疾病的良药,我们关于种族主义的话语必须植根于它,而非后现代思想或世俗批判理论。最终的目标是培养社区对基于表型和民族的贬损性称呼的零容忍。这是先知ﷺ的榜样,也是穆斯林乌玛(umma)必须追随的榜样。 愿真主(ﷻ)怜悯谢赫·阿卜杜拉希·本·富迪和谢赫·艾哈迈德·登姆,并愿祂让我们践行这两节经文的教训。 ## 注释 [1. ^](#ftnt_ref1) 古莱什人属于阿拉伯人中将其血统追溯至阿德南(‘Adnān),并最终追溯至先知伊斯玛仪(Ismā’īl)的一支。 [2. ^](#ftnt_ref2)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Sokoto: Al-Hajj Muhammad Ali Agha, n.d.), 1:3. [3. ^](#ftnt_ref3)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1:4. [4. ^](#ftnt_ref4) 阿卜杜拉·哈基姆·奎克(Abdullah Hakim Quick),《西非伊斯兰复兴的核心:谢赫·奥斯曼·丹·福迪奥(1774–1804)》(开罗:Al-Falah Foundation, 2007), 43–46;穆罕默德·沙里夫(Muhammad Shareef)和鲁道夫·韦尔(Rudolph Ware),《笔之圣战》(开罗:开罗美国大学出版社, 2018), 28. [5. ^](#ftnt_ref5) 扎卡里·赖特(Zachary Wright),“谢赫·易卜拉欣·尼亚斯的Kashif al-Ilbas:文本分析”,《伊斯兰非洲》第1卷,第1期(2010年春季):109–123。 [6. ^](#ftnt_ref6) 马哈茂德·阿卢西(Maḥmūd al-Alūsī)是19世纪的伊拉克学者,是先知外孙哈桑·本·阿里的后裔。他是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按照哈乃斐派教法进行裁决的穆夫提。 [7. ^](#ftnt_ref7)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0. [8. ^](#ftnt_ref8)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贝鲁特:Dār al-Fikr, n.d.), 17:122. [9. ^](#ftnt_ref9)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0. ^](#ftnt_ref10)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0. [11. ^](#ftnt_ref11)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2–123. [12. ^](#ftnt_ref12)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2–123. [13. ^](#ftnt_ref13)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4. [14. ^](#ftnt_ref14)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0;该圣训链在《提尔米济圣训集》中被评为“正确”(ṣahih)。 [15. ^](#ftnt_ref15)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9. [16. ^](#ftnt_ref16)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0. [17. ^](#ftnt_ref17) 该圣训链在《巴扎尔圣训集》(Musnad al-Bazzār)中被评为“弱”。 [18. ^](#ftnt_ref18)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7. [19. ^](#ftnt_ref19)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8. [20. ^](#ftnt_ref20)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28. [21. ^](#ftnt_ref21)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2. [22. ^](#ftnt_ref22) 该圣训链在瓦希迪(al-Wāḥidī)的《启示背景》(Asbāb al-nuzūl)中被评为“弱”;该叙述最早出现在穆加提勒·本·苏莱曼(Muqātil b. Sulaymān)的经注中,且没有传述链。 [23. ^](#ftnt_ref23)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59. [24. ^](#ftnt_ref24) 该圣训链在《阿布·达伍德圣训集》中被评为“优良”(ḥasan)。 [25. ^](#ftnt_ref25)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59. [26. ^](#ftnt_ref26)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59;该圣训链在布绥里(al-Buṣrī)的圣训集中被评为“弱”。 [27. ^](#ftnt_ref27) 本·富迪,《天经含义的阐释之光》, 4:132. [28. ^](#ftnt_ref28)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60. [29. ^](#ftnt_ref29)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60. [30. ^](#ftnt_ref30)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61;该圣训链在《艾哈迈德圣训集》中被评为“正确”。 [31. ^](#ftnt_ref31) 登姆,《双星之光经注》, 17:159;该圣训链在《穆斯林圣训实录》中被评为“正确”。 [32. ^](#ftnt_ref32) 伊本·焦齐,《贤者特征》(Ṣifat al-ṣafwah)(贝鲁特:Dār al-Kutub al-ʿIlmiyyah, 1989), 1:169. [33. ^](#ftnt_ref33) 苏尤提,《关于伊玛目艾哈迈德的绿松石项链》(‘Uqūd al-zabarjad ‘alā al-Imām Aḥmad)(贝鲁特:Dār al-Kutub al-ʿIlmiyyah, 1987), 1:94. [34. ^](#ftnt_ref34) 库德里(Al-Khuḍarī),《哈里发生平之忠实完成》(Itmām al-wafā fi sirat al-khulafā)(贝鲁特:al-Maktabah al-Thaqāfiyya, 1982),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