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特辑(六)皮尔分治计划
1936年11月,皮尔调査团及其同僚来巴勒斯坦调査。调查团用了7~8周时间听取了高级专员政府和犹太人的意见,安排听取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意见的时间只有5天,而且调查团的部分成员还去安曼会见了阿卜杜拉国王。
在调査过程中,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坚持认为,尽管巴勒斯坦发生了一些暴力行为,犹太人和阿拉伯人是可以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的;任何一方都不应支配另一方,而且也不应该被一方所支配;犹太复国主义将接受对等原则;如果成立立法会议,不管将来阿拉伯人和犹太人的比例是多少,他们决不会要求超过均等的会议成员(当时犹太人还不到巴勒斯坦总人口的1/3)。另外,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还认为,不应该釆取任何措施限制犹太移民和获得土地,也不应该采取任何限制措施来阻止犹太人成为巴勒斯坦人口的多数。
1937年7月,皮尔公布了调查报告。皮尔调査团认为,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已无法共同相处,于是提出了一个分治计划。其主要内容是:结束委任统治,把巴勒斯坦分为三部分,一个阿拉伯国家,一个犹太国,其余地区置于英国的管辖之下。在分治计划中犹太国约占全境的1/3,从现在以色列北部边境直到雅法以南的沿海地区,境内拥有30万犹太人和29万阿拉伯人,绝大部分土地归阿拉伯人所有。英国管辖的地区包括:“耶路撒冷、伯利恒、一条通往雅法(在阿拉伯国内)和阿克、萨法德、太巴列和拿撒勒(犹太国内)的走廊。阿拉伯国包括其余的地区及内格夫沙漠,它将与外约旦合并。因为犹太国占有一切最肥沃的土地,为此,犹太国每年应向阿拉伯国付出一笔补偿金。
皮尔分治决议受到犹太人的严厉攻击。非犹太复国主义者拒绝建立任何一个民族国家,斥责这个方案违反了贝尔福宣言;犹太复国主义者对分治计划虽未立即关门,但却声称,分治在外约旦被划分出去时就已实现,并说进一步缩小民族之家是违反委任统治书的条文精神;魏兹曼对分治计划十分感兴趣,因为这毕竟是他们多年为之奋斗的梦想。同年8月,在苏黎世召开的第20届犹太复国主义大会上,犹太复国主义拒绝了皮尔分治计划。阿拉伯最高委员会公开抨击分治计划。他们反对的主要原因是:犹太国内包括7/8的巴勒斯坦柑橘园和77%的阿拉伯人所占有的土地,拟议建立的阿拉伯国在经济上将不能自给,将要依赖犹太国;犹太国无限制接收移民会使阿拉伯人受到政治上、经济上无穷无尽的侵犯。由于各方反对,1937年12月,英国宣布放弃了皮尔分治计划。
本文节选自《中东国家通史 巴勒斯坦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