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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新闻时代如何寻找真相?伊斯兰信息素养与求证方法指南

穆斯林教育malik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9 次浏览 • 1 天前 • 来自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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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finding-truth-in-the-age-of-fake-news-information-literacy-in-islam
原文标题:Finding Truth in the Age of Fake News: Information Literacy in Islam
作者:Anonymous Guest Author
作者简介:原文页面未提供作者简介

副标题:穆斯林如何识别错误信息?从《古兰经》、圣训到现代媒体素养
摘要:本文讨论假新闻和错误信息时代中的求真问题。作者从伊斯兰传统出发,说明穆斯林应如何核实消息、判断证据、避免传播伤害,并把《古兰经》与圣训中的求证原则用于现代信息环境。



图:在假新闻时代寻找真相:伊斯兰教中的信息素养

摘要

信息素养是指在现代社会中,为了正确且真实地发现、评估、解读和使用信息所需的一系列技能。 随着互联网上虚假信息的全球性泛滥,信息素养正迅速成为21世纪最重要的个人能力,其重要性堪比前几代人所掌握的读写能力。 信息素养的核心要素包括:保持正确的学习态度、评估信息提供者的权威性、采用恰当的研究方法、参与信息共享和学术社区,以及利用最新技术。 在许多方面,伊斯兰学术传统预示了现代信息素养的概念,因为古典学者们优先考虑道德与礼仪、系统化的课程学习,以及致力于理解事物在客观现实中本来的真相。 本文向读者介绍了现代信息素养的概念,并将其与伊斯兰传统中的先例进行了类比。

引言

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

我们这个时代最显著的特征,或许就是各类信息和信息来源的普及。 电脑、智能手机、社交媒体,当然还有整个互联网,都能让我们在想要了解某事时,即刻获得我们想知道的内容。 诚然,这些工具为学者、研究人员和知识追求者提供了巨大的潜在优势。

然而,这些技术的益处被其阴暗面所抵消:错误信息、虚假信息以及信息技术的武器化。 像任何工具一样,信息技术可以被用于作恶,事实上也确实被用于作恶。 它们能在眨眼间将谎言传遍世界,通过虚假短信煽动恐慌或群体暴怒,甚至使整个国家的发展方向变得更糟。 一些专业人士不祥地将我们当前的处境称为“后真相”时代。

因此,在信息时代,一项关键能力就是能够从海量信息中筛选出精华、糟粕与平庸之作。 这就是信息科学家和专业人士所说的“信息素养”。

作为穆斯林,验证真理、考证来源以及妥善管理知识是我们宗教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为什么学者们会不遗余力地去考证先知穆罕默德 ﷺ 真正说过的话。 伊玛目穆斯林(愿安拉慈悯他)在他编纂的圣训集中,专门开辟了一个章节,题为“传述系统(al-isnad)是宗教的一部分,传述只接受来自可靠之人的内容”。 基于这一先例,我们可以将先贤们的经验与现代信息素养原则相结合,帮助我们在信息海洋的巨浪中航行。

本文旨在定义信息素养,并将其原则和方法与我们伊斯兰遗产和传统中的先例联系起来。

什么是信息素养?

根据美国图书馆协会(ALA)的定义,信息素养是指“一系列综合能力,包括对信息的反思性发现、理解信息的生产方式及其价值,以及利用信息创造新知识并以合乎道德的方式参与学习社区”。 这些能力包括学术和技术技能,以及批判性思维、逻辑能力和态度倾向。 信息素养简而言之就是信息时代的“学会如何学习”。 这个时代的主要特征是“变化将是永恒的,这将是一个数据和信息爆炸的世纪”。

首先,我们必须区分“知识”和“信息”。 三十多年前,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曾感叹道:“我们淹没在信息中,却渴求知识。” 这还是在互联网、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兴起之前的情况,那么他这句话在今天岂不是更加真实?

真正的知识是基于客观现实存在的前提,去理解事物在现实中本来的样子。 相比之下,信息由报告和数据组成,它们可能是真实的,但也容易被误解、歪曲,甚至完全伪造。 当信息是错误或误导性的时候,它被称为“错误信息”(misinformation)。 当信息被蓄意篡改以掩盖真相时,它被称为“虚假信息”(disinformation);当应用于国家和军队时,则被称为“信息战”。

马哈利(Al-Mahalli)在评论伊玛目哈拉曼·朱韦尼(愿安拉慈悯他)关于伊斯兰法理学基础(usul al-fiqh)的经典入门著作时,对知识和无知定义如下:

知识就是认识已知的事物,即对所知事物在现实中存在状态的概念…… 无知就是对某事物的想象,即对其概念的理解与现实不符。

因此,一个人可能接触到各种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从而产生拥有知识的错觉,但实际上这完全是无知。 当一个人头脑中多个错误的断言相互强化时,就会导致“复合无知”(jahl murakkab),这只能通过一个漫长的过程,逐一揭穿每一条错误信息来补救。

只有对现实的真实认知,而非单纯的信息,才能让人在他人面前占据优势,正如安拉所说:“有知识的人和无知识的人相等吗?” “唯有理智的人才会觉悟。” 因此,我们的责任是探求真理,并在发现真理时接受它。

虚假信息的普遍存在及其传播的便捷性,对社会和群体构成了明确且现实的威胁。 安妮·P·明茨(Anne P. Mintz)认为:

互联网上的错误信息是危险的,它只是更大图景的一部分。 歪曲事实或公然撒谎并非新鲜事。 改变的只是传播媒介,而这种媒介能以闪电般的速度将信息传播到遥远的地方。 在过去十年里,我们目睹了政府领导人和大公司高管误导公众的行为,这些行为造成了巨大的后果,有的涉及生死,有的则导致了经济崩溃。

信息学学者艾伦·邦迪(Alan Bundy)断言,信息素养是21世纪的核心竞争力。 如果公民群体无法具备辨别海量信息的能力——即从良莠不齐的信息中去伪存真——社会将面临双重风险:一是无法产生全球经济所依赖的新知识,二是无法应对威胁地球与文明本身的全球性共同挑战。 正如过去人类社会要求公民必须掌握读写能力以求生存一样,今天我们迫切需要公民掌握信息获取、评估及技术应用方面的素养。

信息素养与我们的社区尤为相关,因为我们所称的“伊斯兰恐惧症”这种反穆斯林敌意,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互联网上关于我们宗教及其教义的错误信息,有时甚至是蓄意的虚假信息。 一些穆斯林甚至因为接触到对神圣经典错误的解读而背离伊斯兰教,遗憾的是,这些错误解读有时竟还得到了本应更具辨识力的穆斯林的推波助澜。

我们应当感到担忧,但也应保持乐观。 我们需要掌握的技能并不难理解或传授,而且在我们的伊斯兰传统中已有深厚的先例。 我们只是在继承前人的学术方法,以满足新时代的需求。

终身学习

获取信息素养最关键的部分,或许在于支撑这一素养的内在态度。 换句话说,我们需要培养良好的品格、求知欲和谦逊精神,这些品质有助于我们实现个人成长,从而从容应对海量信息。

众所周知(或理应知道),穆斯林有义务获取某些类别的知识,例如伊斯兰信仰、崇拜和伦理的基础知识。 然而,这仅仅是学者们所界定的最低义务。 我们当中那些希望提升宗教理解,或希望通过科学和管理等有益领域为社区做出贡献的人,应当培养对知识的渴望,并树立终身学习者的身份认同。

事实上,安拉命令先知穆罕默德 ﷺ,并由此延伸到我们所有人,向他祈祷以增加知识,正如他所说:“说:‘主啊,求你增加我的知识!’” 因此,先知穆罕默德 ﷺ 认为持续学习是穆斯林的义务,“求知是每一位穆斯林的责任。”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本人践行了这一建议,他终身学习,直到去世的那一天。 伊本·乌泰巴(愿安拉慈悯他)说:“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不断增加知识,直到伟大的安拉取走他的灵魂。”

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言,有两种永恒的渴望永远无法满足:“两类追求者永远不会满足:求知者和求世者。”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还说:“穆萨(摩西)问他的主:‘谁是你仆人中最有知识的?’ 安拉说:‘是一位对自己的知识永不满足,并将他人的知识融入自己知识体系的学者。’ 既然如此,我们应该将最大的努力投入到有益的知识上,而不是转瞬即逝的世俗享乐中。

我们宗教中伟大的伊玛目、学者和领袖们都视自己为终身学习者。 伊玛目马利克(愿安拉慈悯他)说:“任何有知识的人都不应放弃学习。” 有人问伊本·穆巴拉克(愿安拉慈悯他):“你要寻求知识到什么时候?” 他回答说:“如果安拉意欲,直到死亡。” “也许那些能让我受益的话语还没有被写出来呢。” 伊本·穆巴拉克在另一个场合说:“一个人只要还在求知,就一直拥有知识。 如果他自认为已经拥有了知识,那么他就变得无知了。” 伊本·阿比·加桑(愿安拉慈悯他)说:“只要你还是个学生,你就会拥有知识。 如果你认为自己已经足够了,那么你就会变得无知。” 换句话说,只要你坚持用正确的方法求知,你就会持续拥有知识;一旦你停止学习,你就会变得无知。 就像鲨鱼一样,如果我们不游动,就会下沉。

先知穆罕默德 ﷺ 除了鼓励寻求宗教知识外,还鼓励我们寻求自然科学、手工艺、医学等领域的有益知识。 有一个具体的事件展示了宗教知识与世俗知识之间的界限。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路过一群正在嫁接树木的人,他说:“如果你们不这样做,可能会更好。” 他们放弃了这种做法,结果产量下降了。 他再次路过时问道:“你们的树怎么了?” 他们回答说:“是您告诉我们停止这样做的。”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你们对自己世俗事务的了解比我更清楚。” 在关于此事的另一段传述中,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我确实只是一个凡人。 如果我命令你们做宗教方面的事情,你们就去执行。 如果我命令你们做的是出于我个人的意见,那么我毕竟只是一个凡人。”

穆斯林群体共同需要宗教知识和世俗知识。 伊玛目沙斐仪(愿安拉慈悯他)说:“知识确实分为两种:宗教知识和世俗知识。 宗教知识是为了理解教法(fiqh),而世俗知识则是医学。 不要定居在一个既没有学者来教导你宗教知识,也没有医生来照料你身体的地方。” 也就是说,在沙斐仪的时代,医学是最重要的世俗科学,他认为每个穆斯林城镇都必须有医学专家居住。 在我们这个时代,已经发展出了一些对现代生活至关重要的额外知识类别。

作为一名求知者,你需要找到自己在社区中的角色,无论是作为宗教学者、科学家、行政人员、医生、商人还是其他职业,然后将你的学习重点放在实现你所选领域的素养、能力,并最终达到专业水平上。

话虽如此,请注意知识也分为有益的知识和琐碎甚至有害的知识。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向安拉祈求有益的知识,并向安拉寻求庇护,免受无益知识的伤害。” 无论我们决定投身于何种角色并致力于终身学习,它都必须在某种程度上对社区有益。 例如,安萨里将某些知识领域或“科学”描述为“应受谴责的”,例如占星术、算命和神秘学。 在伊斯兰教中,以实践为目的去研究这些学科是不被允许的。 因此,无论你致力于哪个知识领域,都需要确保它能让你自己和你的社区受益。

作为终身学习者,保持谦逊的求知态度非常重要。 一个人需要接受这样一种可能性:在次要的宗教问题以及任何世俗事务中,自己都可能会犯错或产生误解。 伊本·哈杰尔·海塔米在被问及次要宗教问题(al-furu’)的分歧时说:“我们的学派(madhhab)是正确的,但也可能出错。” “那些与我们意见不同的人的学派是错误的,但也可能是正确的。” 同样的态度也适用于任何知识领域;我们追求尽可能准确的信息,同时要记住,像其他人一样,我们也有自己的偏见,也会犯错。 定期的自我评估和内省对于避免思想停滞是必要的。 如果我们不能承认个人的观点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就可能会被自己的“确认偏误”所误导,即我们倾向于不加批判地接受那些支持我们既有叙事或理论的新信息。

最后,我们应该足够谦逊,无论真理来自何方、由谁说出,都要接受它,无论是来自持反对意见的学者、持不同政见的科学家,还是普通人。 伊本·拉贾布记载道:“一些虔诚的先贤曾说:谦逊就是接受任何人带来的真理,即使他们很年轻。” “无论谁接受了他人带来的真理,无论对方是老是少,无论他是否喜欢对方,他都是谦逊的。” “谁因为认为对方地位低下而拒绝接受真理,那他就是傲慢自大的。”

这些态度倾向不仅是获取信息素养的先决条件,也是在宗教和世俗学习中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 现在,我们将讨论一些专门适用于我们当今处境的方法论原则。

信息权威性

信息素养取决于区分可靠来源与不可靠或完全不可信来源的能力。 我们需要能够识别各个领域的专家,包括他们所属的领先组织和协会。 当然,专业知识并非绝对正确。 个别学者甚至整个组织都会犯错,但专家比外行更有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这赋予了他们在各自领域一定的权威性,因为他们会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公开责任。 他们是我们寻求知识的首要来源。 以这种方式依赖专家,就是所谓的“信息权威性”概念。

安拉教导我们,当我们不知道某事时应询问专家,正如他所说:“如果你们不知道,就去问那些了解经典的人。” 这一命令是针对那些不信道者,他们曾怀疑伊斯兰的信息是否与先前的启示相符。 早期的穆斯林学者将“了解经典的人”解释为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学者,他们可以证实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受启示的真实性,或者也可以指《古兰经》的学者。 我们可以从这节经文中提取出一个普遍原则:获取知识的方法是向专家寻求指导。 这是克服对某事无知的唯一途径,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说:“无知的解药难道不是提问吗?”

然而,我们有时会接触到来自不可靠来源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不是。 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时代就发生过此类事件,安拉为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揭示了指引。 安拉说:“信道的人们啊!如果一个作乱者给你们带来消息,你们要先核实,以免你们在无意中伤害了他人,事后又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 据各种传述记载,这节经文是关于瓦利德·伊本·乌格巴(Walid ibn ‘Uqbah)而降示的。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派他去向巴努穆斯塔利克(Banu Mustaliq)部落征收天课,该部落最近刚皈依了伊斯兰教。 瓦利德因为害怕他们,或许是因为之前与他们有过争执,又或许是听到了某种传言(具体取决于传述),于是他回到先知穆罕默德 ﷺ 身边,错误地声称这些部落拒绝缴纳天课,并企图杀害他。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听后感到愤怒,便派遣哈立德·本·瓦利德前去调查。 哈立德发现他们实际上仍然是穆斯林,关于他们叛乱的传言是虚假的。 对此,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沉稳来自安拉,而急躁来自撒旦。”随后,这节经文便降示了。 拜哈基在他的著作中,将这则关于“不要草率下结论”的圣训与该经文一同收录在“法官的礼仪”一节,归于“审判中的核实”章节之下。

这节经文及其降示背景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教训:当接触到可疑信息时,必须保持谨慎。 这节经文的标准诵读法要求信士们“寻求澄清”(tabayyanu),但另一种可靠的传述诵读法也提到要“寻求核实”(tathabbatu)。 这两种含义相互补充,相辅相成。 一群学者将这一禁令扩展到“不得转述身份不明者(majhul al-hal)的话”,以防其不可信。 从历史上看,穆斯林法官从一开始就应用了这一原则,他们会通过筛选程序(tazkiyah)来评估法庭证人的可信度(ta’dil)。

当我们从不可靠的来源获取相关信息时,我们有责任在采取行动或否定该信息之前进行进一步调查。 在当今的信息环境中,模糊性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人们必须能够核实可疑的主张;如果无法核实,则应暂缓判断。 在这种情况下,保持健康的怀疑态度——而非预设最坏情况的愤世嫉俗——是一种重要的心态。

因此,我们应当警惕传播虚假信息,例如连锁邮件、垃圾短信、阴谋论和假新闻文章,这些在网络环境中比比皆是,且对社会有害。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一个人只要把听到的每一件事都说出来,就足以构成谎言了。”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疏忽大意,随意向他人传播流言蜚语、谣言和未经核实的信息,这足以让他因罪孽深重而在后世遭受惩罚。 在当今时代,这种危险显得尤为真实,因为谎言传播的速度快如光速,这绝非夸张。

应对这种虚假信息的制衡之道,在于咨询那些能够核实各种主张的专家和权威人士。 学术书籍在出版前后都要经过同行评审,因此持不同意见的学者可以指出其中的错误和分歧。 在大学校园里,要从相互冲突的叙事中理清头绪,需要具备学术素养,并了解同行评审的来源和方法。 许多组织内部都设有专门的部门,致力于揭穿各自领域内的虚假主张。 无论涉及什么主题,信息素养的基础都在于识别可靠的来源,以核实那些具有争议的断言。

可信度与偏见成反比;偏见越深,来源的可信度就越低。 学者、组织和其他实体在对待其研究课题时,不可避免地会采取某种立场。 这一点在当前的新闻媒体环境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新闻机构总是带有政治或国家偏见,无论是右翼还是左翼,亲政府还是反政府。 没有任何媒体来源能做到完全不偏不倚(正如所有人一样,人们在看待事物时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自身主观生活经验的影响)。 因此,媒体素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能够根据新闻文章的来源、方法和编辑标准对其进行评估。 信息发布者可能与所发布的信息存在利益冲突,我们在评估其主张时应将这种偏见考虑在内。

为了了解这些原则如何在网络环境中发挥作用(这可能是我们许多人首先需要应用这些原则的地方),安珀·本纳姆(Amber Benham)为我们提供了一些评估网站的指导方针:

问问自己:这篇文章是谁写的? 谁在资助这个网站? 内容背后是否有某种议程? 内容是否完整、准确且时效性强?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页面? 该网址是否与其网站内容类型相符? 互联网是一个强大的工具,提供了海量的信息,但“核实、核实、再核实”依然是关键所在。 当你综合考量所有调查结果后,请相信你的直觉,它会告诉你所获取的信息是否值得信任。 不要走捷径,并记住:买者自慎——即便交易的并非金钱。

网络上充斥着许多骗子、诈骗犯和不法之徒,他们一心只想向你兜售虚假的承诺和劣质的商品。 还有一些专业的假新闻制造者,他们利用定向虚假信息来影响你的观点,从而谋取私利。 此外,还有专门妖魔化伊斯兰教、穆斯林群体及其传统的专业伊斯兰恐惧症者。 通过熟悉信息素养的原则,你不仅可以保护自己免受这些网络掠夺者的侵害,还能避免自己成为他们卑劣行径的帮凶。

最后,尽管权威是信息素养的一个关键原则,但它也有其局限性。 权威是情境化的,是由特定群体构建的。 在一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并不能轻易迁移到另一个领域。 一位生物学专家未必是神学专家,反之亦然。 权威也可能被错置或名不副实。 在伊斯兰法学中被称为“塔格利德”(taqlid,即盲从/遵循)的完全依赖权威的做法,在我们没有能力进一步调查时,有时是允许且必要的。 然而,这样做属于“诉诸权威”(argumentum ad verecundiam),即仅基于权威而进行的论证,这是一种潜在的逻辑谬误,因为我们知道,权威并非绝对正确。 因此,为了超越对权威的依赖,我们需要学习如何研究课题,并最终让自己成为权威。

根基与分支

每一门可研究的学科内部都存在优先级的层级:首先是概念和原则,其次是次要议题,最后是三级事项。 想要精通一门学科,必须先学习并吸收其基础知识,然后再深入研究细节。

基于这种方式,学者们将伊斯兰科学划分为基本原则或“根基”(al-usul),并由此衍生出次要议题或“分支”(al-furu’)。 伊玛目朱韦尼(愿主怜悯他)认为:“‘根基’是次要议题所赖以建立的基础。 分支则是建立在主要议题之上的部分。” 就像树木一样,最重要的部分是根,它让树木稳固扎根并得以生长。 分支同样重要,但它们总是——永远是——在根长出之后才出现的。

这种学习方法可以通过考察伊斯兰法学的基础课程来得到最好的说明。 例如,如果我想成为沙斐仪学派法学的专家,我会从入门教材开始学习,比如《阿布·舒贾文集》(Matn Abi Shuja’),它陈述了该学派的立场或裁决,而不讨论其证据或学派内部的分歧。 在充分理解这本入门教材后,我会转向其注释本和其他中级文本,这些文本会讨论沙斐仪学派内部议题的证据、论点和更多细节。 一旦完成了对这些文本的系统学习,我就会转向大型、综合性的比较研究著作,例如伊玛目脑威的《总汇》(Al-Majmu’ Sharh al-Muhadhdhab),该书将沙斐仪学派的观点与其他正统学派进行了比较。 通过这一学习过程,我将能够获得沙斐仪学派乃至整个伊斯兰法学的专业知识。 然而,达到学习课程的“终点”并获得专业知识,绝不是学习某一特定学科的真正终点;总有更多的知识需要学习。

通过这种结构化、分层次、基于课程的学习方式,先关注基本原则再研究细节,学生们就能实现对学科的精通。 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各个知识领域。 每个学科都有引用资源,例如百科全书,它们总结了特定领域当前的知识水平。 他们有入门读物,通常被称为“导论”或“指南”,旨在为学生提供该领域的“全貌”。 在这些导论之后,是更专业、更细致的著作,它们会深入探讨某个特定的次要议题。

学术资源总体上包括引用资源、专著(由单一作者撰写的书籍)、编著、书评、期刊文章、学科词典等。 每一类文献在知识获取过程中都扮演着特定的角色,且在不同领域中发挥的作用也各不相同。 因此,要精通任何一个领域,就必须熟悉其专业文献。 学生需要从宏观角度了解文献,并在专家的指导下,按照从初级、中级到高级文本的路径进行学习。

此外,每个学科都有其专门的术语,即古典时期的穆斯林学者所称的“mustalahat”(术语)。 例如,在哈乃斐法学派中,人们会遇到诸如“大伊玛目”、“两位谢赫”、“伊斯兰谢赫”、“我们的三位伊玛目”等术语。 除非咨询专家或查阅特定学科的词典,否则人们无法知道这些术语具体指代谁。 同样,每个领域都有其必须学习的“语言”,才能正确理解并深入研究该领域。

学习不仅应该是有结构和有条理的,学生还需要具备发现和获取新资源的技术研究技能。 现代研究越来越多地通过计算机系统以及搜索引擎和内容聚合器等发现工具在线进行。 通过使用关键词和受控词表搜索数据库来获取书籍、文章和数据(这再次证明了了解该领域“语言”的重要性)。 搜索结果可以进行筛选和优化,以精确定位更相关的资源。 每个数据库和研究工具(如谷歌学术)都有其各自的优缺点和特性,因此每位研究人员都需要学习如何充分利用他们所使用的每一种工具。

此外,我们找到的资源通常会引用其他资源。 通过查阅参考书目和“咨询著作”页面(这种做法被称为引文挖掘),我们可以“顺藤摸瓜”找到更多资源;一篇文章可能会引向一本书,这本书又引向一位专家作者,进而引向该领域的一个思想流派,最终引向一个权威的学术协会。 每一项新的学术成果都会吸收前人的研究,使研究人员能够有效地追溯概念的起源。

最后,知识的创造往往是专家之间一场未竟的对话。 倾听多种视角并承认观点的多样性,可以减少偏见并纠正错误。 在学术界,这就是同行评审的过程。 单一的学者或专家可能并不代表某一议题的唯一视角,甚至未必是多数人的观点。 例如,在哈乃斐派高级法学权威著作——布尔汉丁·马尔吉纳尼(Burhan al-Din al-Marghinani)所著的《导引》(Al-Hidayah fi Sharh Bidayat al-Mubtadi)中,作者讲述了多个实例,比如伊玛目阿布·哈尼法(Imam Abu Hanifa)的学生与他意见不一,或者哈乃斐学派与沙斐仪学派(Al-Shafi’i)存在分歧等,同时作者也为自己倾向的立场提供了论点、证据和推理。 其他学者则以各自的论点、证据和推理来回应这些观点,所有这些共同构成了专家之间持续不断的对话。

如今,伊斯兰学术研究不再仅仅掌握在少数个人学者手中。 相反,它存在于大型社区、协会和理事会之中,正如哈乃斐学派并不单单代表阿布·哈尼法的观点,而是代表了数百年来遵循其方法论的成千上万名学者的集体和累积成果。 同样,主要的科学、学术和专业协会也反映了众多个人专家共同努力的成果。

一个人应当力求在自己的领域内不断进步,从而成为信息市场中的“专家贡献者”,而不仅仅是“消费者”。 初露头角的专家会将自己融入学术社区或协会中,在那里交流思想和信息,并为那些刚刚开启求知之旅的人提供指导和引领。 这些协会充当着信息的提供者和核实者,通过这一职能,它们促进了为后代创造新的有益知识。 正如伟大的物理学家艾萨克·牛顿爵士所言:“如果说我看得比别人更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结论

信息素养是一套现代技能,在互联网虚假信息泛滥的时代,它是发现、获取、核实并正确解读信息的必要能力。 这或许是21世纪的核心竞争力,对于人类文明的繁荣至关重要——正如识字对于前几代人一样——对于穆斯林群体的宗教健康也同样重要。 它基于态度倾向或性格特征,这些特征与伊斯兰教义中关于寻求有益于生活的知识、核实真理以及保持理智谦逊的教导相一致。 它还涉及评估来源、咨询专家和专家群体、课程学习、搜索策略、引文挖掘以及计算机技术技能的方法论原则。

通过在我们的社区内获取并传授这些技能,我们可以保护自己、家人和社区免受伊斯兰恐惧症虚假信息、诈骗者、假新闻、阴谋论以及其他此类欺骗来源的侵害。 更重要的是,我们将保护我们的灵魂,避免因参与全球范围内传播虚假叙事、欺诈和谎言而背负共谋的罪孽。

成功来自安拉,安拉至知。

• 牛津生活词典,“后真相”。https://en.oxforddictionaries. ... truth

• 伊本·哈贾杰·库沙伊里·穆斯林,《穆斯林圣训实录》(Ṣaḥīḥ Muslim)(贝鲁特:阿拉伯书籍复兴出版社,1955年),1:14,导言,关于传述链属于宗教的一部分章节(al-muqaddimah, bab fi an al-isnad min al-din)。

• 美国图书馆协会(ALA),“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框架”。http://www.ala.org/acrl/standards/ilframework

• 艾伦·邦迪,《信息素养:21世纪的核心竞争力》(阿德莱德:南澳大利亚大学图书馆,1998年),第1页。

• 约翰·奈斯比特,《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新方向》(纽约:华纳出版社,1982年),第24页。

• 伊玛目哈拉曼·朱韦尼与贾拉勒丁·穆罕默德·本·艾哈迈德·马哈利,《法理学原理注释》(巴勒斯坦:圣城大学,1999年),第79-80页。

• 《古兰经》队伍章(Sūrat al-Zumar)39:9;M. A. 阿卜杜勒·哈利姆,《古兰经:英译本及阿拉伯语原文对照》(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60页。

• 安妮·P·明茨、安珀·本汉等,《欺骗之网:社交媒体时代的错误信息与操纵》(芝加哥:今日信息公司,2012年),第ix-x页。

• 艾伦·邦迪。 《信息素养:21世纪的关键能力》(阿德莱德:南澳大利亚大学图书馆,1998年),第17页。

• 《古兰经》塔哈章(Sūrat Ṭāhā)20:114;阿卜杜勒·哈利姆,《古兰经》,第321页。

• 穆罕默德·本·耶齐德·本·马哲,《伊本·马哲圣训集》(贝鲁特:阿拉伯遗产复兴出版社,1975年),1:81,第224段,导论篇,学者美德章;阿尔巴尼在注释中将其定为“真实”(ṣaḥīḥ)圣训。

• 伊斯梅尔·本·奥马尔·本·凯西尔,《古兰经注》(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1998年),5:281,第10:114节。

• 苏莱曼·本·艾哈迈德·塔巴拉尼,《大圣训集》(al-Mu’jam al-Kabīr)。 (开罗、利雅得:伊本·泰米叶图书馆,苏迈伊出版社,1983年),10:180,第10388段;阿尔巴尼在《小圣训集汇编》([大马士革]:伊斯兰办公室,1969年),2:1125,第6624段中将其定为“真实”(ṣaḥīḥ)圣训。

• 穆罕默德·本·希班,《伊本·希班圣训集》(贝鲁特:使命基金会,1993年),14:100,第6217段,历史篇,关于询问安拉(至高无上者)的言论章;阿尔巴尼在注释中将其定为“良好”(ḥasan)圣训。

• 优素福·本·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巴尔,《知识及其美德阐释汇编》(达曼:伊本·贾兹出版社,1994年),1:401,第579段。

• 同上,1:406,第586段。

• 艾哈迈德·本·马尔万·迪纳瓦里。 《座谈与知识之珍宝》(巴林:伊斯兰教育协会,1998年),2:186,第308段。

• 伊本·阿卜杜勒·巴尔,《知识及其美德阐释汇编》,1:408,第591段。

• 穆斯林,《穆斯林圣训集》,4:1836,第2363段,美德篇,关于必须遵守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言而非其所提及之事章。

• 同上,4:1835,第2362段。

• 伊本·阿比·哈提姆,《沙斐仪的礼仪与美德》(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2002年),1:244。

• 伊本·马哲,《伊本·马哲圣训集》,2:1263,第3843段,《祈祷之书》,关于寻求庇护的章节;阿尔巴尼在注释中将其评为“优良”(ḥasan)。

• 阿布·哈米德·加扎里,《宗教科学复兴》(贝鲁特:知识出版社,1980年),1:30。

• 伊本·哈杰尔·海塔米。 《大教法判例集》(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1997年),4:313。

• 阿卜杜勒·拉赫曼·伊本·艾哈迈德·伊本·拉贾布,《知识与智慧汇编》(贝鲁特:使命基金会,2001年),1:307,第13段。

• 《古兰经》众先知章 21:7;阿卜杜勒·哈利姆,《古兰经》,323。

• 塔巴里,《古兰经注释汇编》(贝鲁特:使命基金会,2000年),18:413-414,第21:7节。

• 阿布·达伍德·苏莱曼·伊本·阿什阿斯·西吉斯塔尼,《阿布·达伍德圣训集》(黎巴嫩赛达:现代图书馆,1980年),1:93,第337段,《洁净之书》,关于伤者行土净的章节;阿尔巴尼在注释中将其评为“优良”(ḥasan)。

• 《古兰经》寝室章 49:6;阿卜杜勒·哈利姆,《古兰经》,517。

• 艾哈迈德·伊本·侯赛因·拜哈基,《大圣训集》(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2003年),10:178,第20270段,《法官礼仪之书》,关于判决需核实的章节;海塔米在《圣训汇编与益处之源》(开罗:库德西图书馆,1933年),8:19,第12652段中将其评为“真实”(ṣaḥīḥ)。

• 穆罕默德·伊本·艾哈迈德·古尔图比,《古兰经律例汇编》(开罗:埃及图书总局,1964年),16:311-312,第49:6节。

• 塔巴里,《古兰经注释汇编》,22:286,第49:6节。

• 伊本·凯西尔,《古兰经伟大注释》,7:345,第 49:6节。

• 罗恩·沙哈姆,《伊斯兰法庭中的专家证人:法律服务中的医学与工艺》(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2010年),37。

• 穆斯林,《穆斯林圣训实录》,1:11,第5段,《导言》,关于禁止传播所听到的每一件事的章节。

• 安妮·P·明茨、安珀·本汉等,《欺骗之网》,161。

• 朱韦尼与马哈利,《法理学基础注释》,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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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玛丽亚姆·穆罕默德·萨利赫·祖法伊里,《法学派术语及法学中的隐秘知识:人物、书籍、观点与裁决》(贝鲁特:伊本·哈兹姆出版社,2002年),1:92。

• 亚历山大·柯瓦雷(Alexandre Koyré),《罗伯特·胡克致艾萨克·牛顿的一封未发表信件》,《伊西斯》(Isis)第43卷,第4期(1952年):第315页。 http://www.jstor.org/stable/227384 查看全部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finding-truth-in-the-age-of-fake-news-information-literacy-in-islam
原文标题:Finding Truth in the Age of Fake News: Information Literacy in Islam
作者:Anonymous Guest Author
作者简介:原文页面未提供作者简介

副标题:穆斯林如何识别错误信息?从《古兰经》、圣训到现代媒体素养
摘要:本文讨论假新闻和错误信息时代中的求真问题。作者从伊斯兰传统出发,说明穆斯林应如何核实消息、判断证据、避免传播伤害,并把《古兰经》与圣训中的求证原则用于现代信息环境。



图:在假新闻时代寻找真相:伊斯兰教中的信息素养

摘要

信息素养是指在现代社会中,为了正确且真实地发现、评估、解读和使用信息所需的一系列技能。 随着互联网上虚假信息的全球性泛滥,信息素养正迅速成为21世纪最重要的个人能力,其重要性堪比前几代人所掌握的读写能力。 信息素养的核心要素包括:保持正确的学习态度、评估信息提供者的权威性、采用恰当的研究方法、参与信息共享和学术社区,以及利用最新技术。 在许多方面,伊斯兰学术传统预示了现代信息素养的概念,因为古典学者们优先考虑道德与礼仪、系统化的课程学习,以及致力于理解事物在客观现实中本来的真相。 本文向读者介绍了现代信息素养的概念,并将其与伊斯兰传统中的先例进行了类比。

引言

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

我们这个时代最显著的特征,或许就是各类信息和信息来源的普及。 电脑、智能手机、社交媒体,当然还有整个互联网,都能让我们在想要了解某事时,即刻获得我们想知道的内容。 诚然,这些工具为学者、研究人员和知识追求者提供了巨大的潜在优势。

然而,这些技术的益处被其阴暗面所抵消:错误信息、虚假信息以及信息技术的武器化。 像任何工具一样,信息技术可以被用于作恶,事实上也确实被用于作恶。 它们能在眨眼间将谎言传遍世界,通过虚假短信煽动恐慌或群体暴怒,甚至使整个国家的发展方向变得更糟。 一些专业人士不祥地将我们当前的处境称为“后真相”时代。

因此,在信息时代,一项关键能力就是能够从海量信息中筛选出精华、糟粕与平庸之作。 这就是信息科学家和专业人士所说的“信息素养”。

作为穆斯林,验证真理、考证来源以及妥善管理知识是我们宗教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为什么学者们会不遗余力地去考证先知穆罕默德 ﷺ 真正说过的话。 伊玛目穆斯林(愿安拉慈悯他)在他编纂的圣训集中,专门开辟了一个章节,题为“传述系统(al-isnad)是宗教的一部分,传述只接受来自可靠之人的内容”。 基于这一先例,我们可以将先贤们的经验与现代信息素养原则相结合,帮助我们在信息海洋的巨浪中航行。

本文旨在定义信息素养,并将其原则和方法与我们伊斯兰遗产和传统中的先例联系起来。

什么是信息素养?

根据美国图书馆协会(ALA)的定义,信息素养是指“一系列综合能力,包括对信息的反思性发现、理解信息的生产方式及其价值,以及利用信息创造新知识并以合乎道德的方式参与学习社区”。 这些能力包括学术和技术技能,以及批判性思维、逻辑能力和态度倾向。 信息素养简而言之就是信息时代的“学会如何学习”。 这个时代的主要特征是“变化将是永恒的,这将是一个数据和信息爆炸的世纪”。

首先,我们必须区分“知识”和“信息”。 三十多年前,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曾感叹道:“我们淹没在信息中,却渴求知识。” 这还是在互联网、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兴起之前的情况,那么他这句话在今天岂不是更加真实?

真正的知识是基于客观现实存在的前提,去理解事物在现实中本来的样子。 相比之下,信息由报告和数据组成,它们可能是真实的,但也容易被误解、歪曲,甚至完全伪造。 当信息是错误或误导性的时候,它被称为“错误信息”(misinformation)。 当信息被蓄意篡改以掩盖真相时,它被称为“虚假信息”(disinformation);当应用于国家和军队时,则被称为“信息战”。

马哈利(Al-Mahalli)在评论伊玛目哈拉曼·朱韦尼(愿安拉慈悯他)关于伊斯兰法理学基础(usul al-fiqh)的经典入门著作时,对知识和无知定义如下:

知识就是认识已知的事物,即对所知事物在现实中存在状态的概念…… 无知就是对某事物的想象,即对其概念的理解与现实不符。



因此,一个人可能接触到各种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从而产生拥有知识的错觉,但实际上这完全是无知。 当一个人头脑中多个错误的断言相互强化时,就会导致“复合无知”(jahl murakkab),这只能通过一个漫长的过程,逐一揭穿每一条错误信息来补救。

只有对现实的真实认知,而非单纯的信息,才能让人在他人面前占据优势,正如安拉所说:“有知识的人和无知识的人相等吗?” “唯有理智的人才会觉悟。” 因此,我们的责任是探求真理,并在发现真理时接受它。

虚假信息的普遍存在及其传播的便捷性,对社会和群体构成了明确且现实的威胁。 安妮·P·明茨(Anne P. Mintz)认为:

互联网上的错误信息是危险的,它只是更大图景的一部分。 歪曲事实或公然撒谎并非新鲜事。 改变的只是传播媒介,而这种媒介能以闪电般的速度将信息传播到遥远的地方。 在过去十年里,我们目睹了政府领导人和大公司高管误导公众的行为,这些行为造成了巨大的后果,有的涉及生死,有的则导致了经济崩溃。



信息学学者艾伦·邦迪(Alan Bundy)断言,信息素养是21世纪的核心竞争力。 如果公民群体无法具备辨别海量信息的能力——即从良莠不齐的信息中去伪存真——社会将面临双重风险:一是无法产生全球经济所依赖的新知识,二是无法应对威胁地球与文明本身的全球性共同挑战。 正如过去人类社会要求公民必须掌握读写能力以求生存一样,今天我们迫切需要公民掌握信息获取、评估及技术应用方面的素养。

信息素养与我们的社区尤为相关,因为我们所称的“伊斯兰恐惧症”这种反穆斯林敌意,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互联网上关于我们宗教及其教义的错误信息,有时甚至是蓄意的虚假信息。 一些穆斯林甚至因为接触到对神圣经典错误的解读而背离伊斯兰教,遗憾的是,这些错误解读有时竟还得到了本应更具辨识力的穆斯林的推波助澜。

我们应当感到担忧,但也应保持乐观。 我们需要掌握的技能并不难理解或传授,而且在我们的伊斯兰传统中已有深厚的先例。 我们只是在继承前人的学术方法,以满足新时代的需求。

终身学习

获取信息素养最关键的部分,或许在于支撑这一素养的内在态度。 换句话说,我们需要培养良好的品格、求知欲和谦逊精神,这些品质有助于我们实现个人成长,从而从容应对海量信息。

众所周知(或理应知道),穆斯林有义务获取某些类别的知识,例如伊斯兰信仰、崇拜和伦理的基础知识。 然而,这仅仅是学者们所界定的最低义务。 我们当中那些希望提升宗教理解,或希望通过科学和管理等有益领域为社区做出贡献的人,应当培养对知识的渴望,并树立终身学习者的身份认同。

事实上,安拉命令先知穆罕默德 ﷺ,并由此延伸到我们所有人,向他祈祷以增加知识,正如他所说:“说:‘主啊,求你增加我的知识!’” 因此,先知穆罕默德 ﷺ 认为持续学习是穆斯林的义务,“求知是每一位穆斯林的责任。”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本人践行了这一建议,他终身学习,直到去世的那一天。 伊本·乌泰巴(愿安拉慈悯他)说:“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不断增加知识,直到伟大的安拉取走他的灵魂。”

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言,有两种永恒的渴望永远无法满足:“两类追求者永远不会满足:求知者和求世者。”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还说:“穆萨(摩西)问他的主:‘谁是你仆人中最有知识的?’ 安拉说:‘是一位对自己的知识永不满足,并将他人的知识融入自己知识体系的学者。’ 既然如此,我们应该将最大的努力投入到有益的知识上,而不是转瞬即逝的世俗享乐中。

我们宗教中伟大的伊玛目、学者和领袖们都视自己为终身学习者。 伊玛目马利克(愿安拉慈悯他)说:“任何有知识的人都不应放弃学习。” 有人问伊本·穆巴拉克(愿安拉慈悯他):“你要寻求知识到什么时候?” 他回答说:“如果安拉意欲,直到死亡。” “也许那些能让我受益的话语还没有被写出来呢。” 伊本·穆巴拉克在另一个场合说:“一个人只要还在求知,就一直拥有知识。 如果他自认为已经拥有了知识,那么他就变得无知了。” 伊本·阿比·加桑(愿安拉慈悯他)说:“只要你还是个学生,你就会拥有知识。 如果你认为自己已经足够了,那么你就会变得无知。” 换句话说,只要你坚持用正确的方法求知,你就会持续拥有知识;一旦你停止学习,你就会变得无知。 就像鲨鱼一样,如果我们不游动,就会下沉。

先知穆罕默德 ﷺ 除了鼓励寻求宗教知识外,还鼓励我们寻求自然科学、手工艺、医学等领域的有益知识。 有一个具体的事件展示了宗教知识与世俗知识之间的界限。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路过一群正在嫁接树木的人,他说:“如果你们不这样做,可能会更好。” 他们放弃了这种做法,结果产量下降了。 他再次路过时问道:“你们的树怎么了?” 他们回答说:“是您告诉我们停止这样做的。”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你们对自己世俗事务的了解比我更清楚。” 在关于此事的另一段传述中,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我确实只是一个凡人。 如果我命令你们做宗教方面的事情,你们就去执行。 如果我命令你们做的是出于我个人的意见,那么我毕竟只是一个凡人。”

穆斯林群体共同需要宗教知识和世俗知识。 伊玛目沙斐仪(愿安拉慈悯他)说:“知识确实分为两种:宗教知识和世俗知识。 宗教知识是为了理解教法(fiqh),而世俗知识则是医学。 不要定居在一个既没有学者来教导你宗教知识,也没有医生来照料你身体的地方。” 也就是说,在沙斐仪的时代,医学是最重要的世俗科学,他认为每个穆斯林城镇都必须有医学专家居住。 在我们这个时代,已经发展出了一些对现代生活至关重要的额外知识类别。

作为一名求知者,你需要找到自己在社区中的角色,无论是作为宗教学者、科学家、行政人员、医生、商人还是其他职业,然后将你的学习重点放在实现你所选领域的素养、能力,并最终达到专业水平上。

话虽如此,请注意知识也分为有益的知识和琐碎甚至有害的知识。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向安拉祈求有益的知识,并向安拉寻求庇护,免受无益知识的伤害。” 无论我们决定投身于何种角色并致力于终身学习,它都必须在某种程度上对社区有益。 例如,安萨里将某些知识领域或“科学”描述为“应受谴责的”,例如占星术、算命和神秘学。 在伊斯兰教中,以实践为目的去研究这些学科是不被允许的。 因此,无论你致力于哪个知识领域,都需要确保它能让你自己和你的社区受益。

作为终身学习者,保持谦逊的求知态度非常重要。 一个人需要接受这样一种可能性:在次要的宗教问题以及任何世俗事务中,自己都可能会犯错或产生误解。 伊本·哈杰尔·海塔米在被问及次要宗教问题(al-furu’)的分歧时说:“我们的学派(madhhab)是正确的,但也可能出错。” “那些与我们意见不同的人的学派是错误的,但也可能是正确的。” 同样的态度也适用于任何知识领域;我们追求尽可能准确的信息,同时要记住,像其他人一样,我们也有自己的偏见,也会犯错。 定期的自我评估和内省对于避免思想停滞是必要的。 如果我们不能承认个人的观点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就可能会被自己的“确认偏误”所误导,即我们倾向于不加批判地接受那些支持我们既有叙事或理论的新信息。

最后,我们应该足够谦逊,无论真理来自何方、由谁说出,都要接受它,无论是来自持反对意见的学者、持不同政见的科学家,还是普通人。 伊本·拉贾布记载道:“一些虔诚的先贤曾说:谦逊就是接受任何人带来的真理,即使他们很年轻。” “无论谁接受了他人带来的真理,无论对方是老是少,无论他是否喜欢对方,他都是谦逊的。” “谁因为认为对方地位低下而拒绝接受真理,那他就是傲慢自大的。”

这些态度倾向不仅是获取信息素养的先决条件,也是在宗教和世俗学习中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 现在,我们将讨论一些专门适用于我们当今处境的方法论原则。

信息权威性

信息素养取决于区分可靠来源与不可靠或完全不可信来源的能力。 我们需要能够识别各个领域的专家,包括他们所属的领先组织和协会。 当然,专业知识并非绝对正确。 个别学者甚至整个组织都会犯错,但专家比外行更有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这赋予了他们在各自领域一定的权威性,因为他们会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公开责任。 他们是我们寻求知识的首要来源。 以这种方式依赖专家,就是所谓的“信息权威性”概念。

安拉教导我们,当我们不知道某事时应询问专家,正如他所说:“如果你们不知道,就去问那些了解经典的人。” 这一命令是针对那些不信道者,他们曾怀疑伊斯兰的信息是否与先前的启示相符。 早期的穆斯林学者将“了解经典的人”解释为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学者,他们可以证实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受启示的真实性,或者也可以指《古兰经》的学者。 我们可以从这节经文中提取出一个普遍原则:获取知识的方法是向专家寻求指导。 这是克服对某事无知的唯一途径,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说:“无知的解药难道不是提问吗?”

然而,我们有时会接触到来自不可靠来源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不是。 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时代就发生过此类事件,安拉为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揭示了指引。 安拉说:“信道的人们啊!如果一个作乱者给你们带来消息,你们要先核实,以免你们在无意中伤害了他人,事后又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 据各种传述记载,这节经文是关于瓦利德·伊本·乌格巴(Walid ibn ‘Uqbah)而降示的。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派他去向巴努穆斯塔利克(Banu Mustaliq)部落征收天课,该部落最近刚皈依了伊斯兰教。 瓦利德因为害怕他们,或许是因为之前与他们有过争执,又或许是听到了某种传言(具体取决于传述),于是他回到先知穆罕默德 ﷺ 身边,错误地声称这些部落拒绝缴纳天课,并企图杀害他。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听后感到愤怒,便派遣哈立德·本·瓦利德前去调查。 哈立德发现他们实际上仍然是穆斯林,关于他们叛乱的传言是虚假的。 对此,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沉稳来自安拉,而急躁来自撒旦。”随后,这节经文便降示了。 拜哈基在他的著作中,将这则关于“不要草率下结论”的圣训与该经文一同收录在“法官的礼仪”一节,归于“审判中的核实”章节之下。

这节经文及其降示背景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教训:当接触到可疑信息时,必须保持谨慎。 这节经文的标准诵读法要求信士们“寻求澄清”(tabayyanu),但另一种可靠的传述诵读法也提到要“寻求核实”(tathabbatu)。 这两种含义相互补充,相辅相成。 一群学者将这一禁令扩展到“不得转述身份不明者(majhul al-hal)的话”,以防其不可信。 从历史上看,穆斯林法官从一开始就应用了这一原则,他们会通过筛选程序(tazkiyah)来评估法庭证人的可信度(ta’dil)。

当我们从不可靠的来源获取相关信息时,我们有责任在采取行动或否定该信息之前进行进一步调查。 在当今的信息环境中,模糊性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人们必须能够核实可疑的主张;如果无法核实,则应暂缓判断。 在这种情况下,保持健康的怀疑态度——而非预设最坏情况的愤世嫉俗——是一种重要的心态。

因此,我们应当警惕传播虚假信息,例如连锁邮件、垃圾短信、阴谋论和假新闻文章,这些在网络环境中比比皆是,且对社会有害。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一个人只要把听到的每一件事都说出来,就足以构成谎言了。”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疏忽大意,随意向他人传播流言蜚语、谣言和未经核实的信息,这足以让他因罪孽深重而在后世遭受惩罚。 在当今时代,这种危险显得尤为真实,因为谎言传播的速度快如光速,这绝非夸张。

应对这种虚假信息的制衡之道,在于咨询那些能够核实各种主张的专家和权威人士。 学术书籍在出版前后都要经过同行评审,因此持不同意见的学者可以指出其中的错误和分歧。 在大学校园里,要从相互冲突的叙事中理清头绪,需要具备学术素养,并了解同行评审的来源和方法。 许多组织内部都设有专门的部门,致力于揭穿各自领域内的虚假主张。 无论涉及什么主题,信息素养的基础都在于识别可靠的来源,以核实那些具有争议的断言。

可信度与偏见成反比;偏见越深,来源的可信度就越低。 学者、组织和其他实体在对待其研究课题时,不可避免地会采取某种立场。 这一点在当前的新闻媒体环境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新闻机构总是带有政治或国家偏见,无论是右翼还是左翼,亲政府还是反政府。 没有任何媒体来源能做到完全不偏不倚(正如所有人一样,人们在看待事物时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自身主观生活经验的影响)。 因此,媒体素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能够根据新闻文章的来源、方法和编辑标准对其进行评估。 信息发布者可能与所发布的信息存在利益冲突,我们在评估其主张时应将这种偏见考虑在内。

为了了解这些原则如何在网络环境中发挥作用(这可能是我们许多人首先需要应用这些原则的地方),安珀·本纳姆(Amber Benham)为我们提供了一些评估网站的指导方针:

问问自己:这篇文章是谁写的? 谁在资助这个网站? 内容背后是否有某种议程? 内容是否完整、准确且时效性强?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页面? 该网址是否与其网站内容类型相符? 互联网是一个强大的工具,提供了海量的信息,但“核实、核实、再核实”依然是关键所在。 当你综合考量所有调查结果后,请相信你的直觉,它会告诉你所获取的信息是否值得信任。 不要走捷径,并记住:买者自慎——即便交易的并非金钱。



网络上充斥着许多骗子、诈骗犯和不法之徒,他们一心只想向你兜售虚假的承诺和劣质的商品。 还有一些专业的假新闻制造者,他们利用定向虚假信息来影响你的观点,从而谋取私利。 此外,还有专门妖魔化伊斯兰教、穆斯林群体及其传统的专业伊斯兰恐惧症者。 通过熟悉信息素养的原则,你不仅可以保护自己免受这些网络掠夺者的侵害,还能避免自己成为他们卑劣行径的帮凶。

最后,尽管权威是信息素养的一个关键原则,但它也有其局限性。 权威是情境化的,是由特定群体构建的。 在一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并不能轻易迁移到另一个领域。 一位生物学专家未必是神学专家,反之亦然。 权威也可能被错置或名不副实。 在伊斯兰法学中被称为“塔格利德”(taqlid,即盲从/遵循)的完全依赖权威的做法,在我们没有能力进一步调查时,有时是允许且必要的。 然而,这样做属于“诉诸权威”(argumentum ad verecundiam),即仅基于权威而进行的论证,这是一种潜在的逻辑谬误,因为我们知道,权威并非绝对正确。 因此,为了超越对权威的依赖,我们需要学习如何研究课题,并最终让自己成为权威。

根基与分支

每一门可研究的学科内部都存在优先级的层级:首先是概念和原则,其次是次要议题,最后是三级事项。 想要精通一门学科,必须先学习并吸收其基础知识,然后再深入研究细节。

基于这种方式,学者们将伊斯兰科学划分为基本原则或“根基”(al-usul),并由此衍生出次要议题或“分支”(al-furu’)。 伊玛目朱韦尼(愿主怜悯他)认为:“‘根基’是次要议题所赖以建立的基础。 分支则是建立在主要议题之上的部分。” 就像树木一样,最重要的部分是根,它让树木稳固扎根并得以生长。 分支同样重要,但它们总是——永远是——在根长出之后才出现的。

这种学习方法可以通过考察伊斯兰法学的基础课程来得到最好的说明。 例如,如果我想成为沙斐仪学派法学的专家,我会从入门教材开始学习,比如《阿布·舒贾文集》(Matn Abi Shuja’),它陈述了该学派的立场或裁决,而不讨论其证据或学派内部的分歧。 在充分理解这本入门教材后,我会转向其注释本和其他中级文本,这些文本会讨论沙斐仪学派内部议题的证据、论点和更多细节。 一旦完成了对这些文本的系统学习,我就会转向大型、综合性的比较研究著作,例如伊玛目脑威的《总汇》(Al-Majmu’ Sharh al-Muhadhdhab),该书将沙斐仪学派的观点与其他正统学派进行了比较。 通过这一学习过程,我将能够获得沙斐仪学派乃至整个伊斯兰法学的专业知识。 然而,达到学习课程的“终点”并获得专业知识,绝不是学习某一特定学科的真正终点;总有更多的知识需要学习。

通过这种结构化、分层次、基于课程的学习方式,先关注基本原则再研究细节,学生们就能实现对学科的精通。 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各个知识领域。 每个学科都有引用资源,例如百科全书,它们总结了特定领域当前的知识水平。 他们有入门读物,通常被称为“导论”或“指南”,旨在为学生提供该领域的“全貌”。 在这些导论之后,是更专业、更细致的著作,它们会深入探讨某个特定的次要议题。

学术资源总体上包括引用资源、专著(由单一作者撰写的书籍)、编著、书评、期刊文章、学科词典等。 每一类文献在知识获取过程中都扮演着特定的角色,且在不同领域中发挥的作用也各不相同。 因此,要精通任何一个领域,就必须熟悉其专业文献。 学生需要从宏观角度了解文献,并在专家的指导下,按照从初级、中级到高级文本的路径进行学习。

此外,每个学科都有其专门的术语,即古典时期的穆斯林学者所称的“mustalahat”(术语)。 例如,在哈乃斐法学派中,人们会遇到诸如“大伊玛目”、“两位谢赫”、“伊斯兰谢赫”、“我们的三位伊玛目”等术语。 除非咨询专家或查阅特定学科的词典,否则人们无法知道这些术语具体指代谁。 同样,每个领域都有其必须学习的“语言”,才能正确理解并深入研究该领域。

学习不仅应该是有结构和有条理的,学生还需要具备发现和获取新资源的技术研究技能。 现代研究越来越多地通过计算机系统以及搜索引擎和内容聚合器等发现工具在线进行。 通过使用关键词和受控词表搜索数据库来获取书籍、文章和数据(这再次证明了了解该领域“语言”的重要性)。 搜索结果可以进行筛选和优化,以精确定位更相关的资源。 每个数据库和研究工具(如谷歌学术)都有其各自的优缺点和特性,因此每位研究人员都需要学习如何充分利用他们所使用的每一种工具。

此外,我们找到的资源通常会引用其他资源。 通过查阅参考书目和“咨询著作”页面(这种做法被称为引文挖掘),我们可以“顺藤摸瓜”找到更多资源;一篇文章可能会引向一本书,这本书又引向一位专家作者,进而引向该领域的一个思想流派,最终引向一个权威的学术协会。 每一项新的学术成果都会吸收前人的研究,使研究人员能够有效地追溯概念的起源。

最后,知识的创造往往是专家之间一场未竟的对话。 倾听多种视角并承认观点的多样性,可以减少偏见并纠正错误。 在学术界,这就是同行评审的过程。 单一的学者或专家可能并不代表某一议题的唯一视角,甚至未必是多数人的观点。 例如,在哈乃斐派高级法学权威著作——布尔汉丁·马尔吉纳尼(Burhan al-Din al-Marghinani)所著的《导引》(Al-Hidayah fi Sharh Bidayat al-Mubtadi)中,作者讲述了多个实例,比如伊玛目阿布·哈尼法(Imam Abu Hanifa)的学生与他意见不一,或者哈乃斐学派与沙斐仪学派(Al-Shafi’i)存在分歧等,同时作者也为自己倾向的立场提供了论点、证据和推理。 其他学者则以各自的论点、证据和推理来回应这些观点,所有这些共同构成了专家之间持续不断的对话。

如今,伊斯兰学术研究不再仅仅掌握在少数个人学者手中。 相反,它存在于大型社区、协会和理事会之中,正如哈乃斐学派并不单单代表阿布·哈尼法的观点,而是代表了数百年来遵循其方法论的成千上万名学者的集体和累积成果。 同样,主要的科学、学术和专业协会也反映了众多个人专家共同努力的成果。

一个人应当力求在自己的领域内不断进步,从而成为信息市场中的“专家贡献者”,而不仅仅是“消费者”。 初露头角的专家会将自己融入学术社区或协会中,在那里交流思想和信息,并为那些刚刚开启求知之旅的人提供指导和引领。 这些协会充当着信息的提供者和核实者,通过这一职能,它们促进了为后代创造新的有益知识。 正如伟大的物理学家艾萨克·牛顿爵士所言:“如果说我看得比别人更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结论

信息素养是一套现代技能,在互联网虚假信息泛滥的时代,它是发现、获取、核实并正确解读信息的必要能力。 这或许是21世纪的核心竞争力,对于人类文明的繁荣至关重要——正如识字对于前几代人一样——对于穆斯林群体的宗教健康也同样重要。 它基于态度倾向或性格特征,这些特征与伊斯兰教义中关于寻求有益于生活的知识、核实真理以及保持理智谦逊的教导相一致。 它还涉及评估来源、咨询专家和专家群体、课程学习、搜索策略、引文挖掘以及计算机技术技能的方法论原则。

通过在我们的社区内获取并传授这些技能,我们可以保护自己、家人和社区免受伊斯兰恐惧症虚假信息、诈骗者、假新闻、阴谋论以及其他此类欺骗来源的侵害。 更重要的是,我们将保护我们的灵魂,避免因参与全球范围内传播虚假叙事、欺诈和谎言而背负共谋的罪孽。

成功来自安拉,安拉至知。

• 牛津生活词典,“后真相”。https://en.oxforddictionaries. ... truth

• 伊本·哈贾杰·库沙伊里·穆斯林,《穆斯林圣训实录》(Ṣaḥīḥ Muslim)(贝鲁特:阿拉伯书籍复兴出版社,1955年),1:14,导言,关于传述链属于宗教的一部分章节(al-muqaddimah, bab fi an al-isnad min al-din)。

• 美国图书馆协会(ALA),“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框架”。http://www.ala.org/acrl/standards/ilframework

• 艾伦·邦迪,《信息素养:21世纪的核心竞争力》(阿德莱德:南澳大利亚大学图书馆,1998年),第1页。

• 约翰·奈斯比特,《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新方向》(纽约:华纳出版社,1982年),第24页。

• 伊玛目哈拉曼·朱韦尼与贾拉勒丁·穆罕默德·本·艾哈迈德·马哈利,《法理学原理注释》(巴勒斯坦:圣城大学,1999年),第79-80页。

• 《古兰经》队伍章(Sūrat al-Zumar)39:9;M. A. 阿卜杜勒·哈利姆,《古兰经:英译本及阿拉伯语原文对照》(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60页。

• 安妮·P·明茨、安珀·本汉等,《欺骗之网:社交媒体时代的错误信息与操纵》(芝加哥:今日信息公司,2012年),第ix-x页。

• 艾伦·邦迪。 《信息素养:21世纪的关键能力》(阿德莱德:南澳大利亚大学图书馆,1998年),第17页。

• 《古兰经》塔哈章(Sūrat Ṭāhā)20:114;阿卜杜勒·哈利姆,《古兰经》,第321页。

• 穆罕默德·本·耶齐德·本·马哲,《伊本·马哲圣训集》(贝鲁特:阿拉伯遗产复兴出版社,1975年),1:81,第224段,导论篇,学者美德章;阿尔巴尼在注释中将其定为“真实”(ṣaḥīḥ)圣训。

• 伊斯梅尔·本·奥马尔·本·凯西尔,《古兰经注》(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1998年),5:281,第10:114节。

• 苏莱曼·本·艾哈迈德·塔巴拉尼,《大圣训集》(al-Mu’jam al-Kabīr)。 (开罗、利雅得:伊本·泰米叶图书馆,苏迈伊出版社,1983年),10:180,第10388段;阿尔巴尼在《小圣训集汇编》([大马士革]:伊斯兰办公室,1969年),2:1125,第6624段中将其定为“真实”(ṣaḥīḥ)圣训。

• 穆罕默德·本·希班,《伊本·希班圣训集》(贝鲁特:使命基金会,1993年),14:100,第6217段,历史篇,关于询问安拉(至高无上者)的言论章;阿尔巴尼在注释中将其定为“良好”(ḥasan)圣训。

• 优素福·本·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巴尔,《知识及其美德阐释汇编》(达曼:伊本·贾兹出版社,1994年),1:401,第579段。

• 同上,1:406,第586段。

• 艾哈迈德·本·马尔万·迪纳瓦里。 《座谈与知识之珍宝》(巴林:伊斯兰教育协会,1998年),2:186,第308段。

• 伊本·阿卜杜勒·巴尔,《知识及其美德阐释汇编》,1:408,第591段。

• 穆斯林,《穆斯林圣训集》,4:1836,第2363段,美德篇,关于必须遵守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言而非其所提及之事章。

• 同上,4:1835,第2362段。

• 伊本·阿比·哈提姆,《沙斐仪的礼仪与美德》(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2002年),1:244。

• 伊本·马哲,《伊本·马哲圣训集》,2:1263,第3843段,《祈祷之书》,关于寻求庇护的章节;阿尔巴尼在注释中将其评为“优良”(ḥasan)。

• 阿布·哈米德·加扎里,《宗教科学复兴》(贝鲁特:知识出版社,1980年),1:30。

• 伊本·哈杰尔·海塔米。 《大教法判例集》(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1997年),4:313。

• 阿卜杜勒·拉赫曼·伊本·艾哈迈德·伊本·拉贾布,《知识与智慧汇编》(贝鲁特:使命基金会,2001年),1:307,第13段。

• 《古兰经》众先知章 21:7;阿卜杜勒·哈利姆,《古兰经》,323。

• 塔巴里,《古兰经注释汇编》(贝鲁特:使命基金会,2000年),18:413-414,第21:7节。

• 阿布·达伍德·苏莱曼·伊本·阿什阿斯·西吉斯塔尼,《阿布·达伍德圣训集》(黎巴嫩赛达:现代图书馆,1980年),1:93,第337段,《洁净之书》,关于伤者行土净的章节;阿尔巴尼在注释中将其评为“优良”(ḥasan)。

• 《古兰经》寝室章 49:6;阿卜杜勒·哈利姆,《古兰经》,517。

• 艾哈迈德·伊本·侯赛因·拜哈基,《大圣训集》(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2003年),10:178,第20270段,《法官礼仪之书》,关于判决需核实的章节;海塔米在《圣训汇编与益处之源》(开罗:库德西图书馆,1933年),8:19,第12652段中将其评为“真实”(ṣaḥīḥ)。

• 穆罕默德·伊本·艾哈迈德·古尔图比,《古兰经律例汇编》(开罗:埃及图书总局,1964年),16:311-312,第49:6节。

• 塔巴里,《古兰经注释汇编》,22:286,第49:6节。

• 伊本·凯西尔,《古兰经伟大注释》,7:345,第 49:6节。

• 罗恩·沙哈姆,《伊斯兰法庭中的专家证人:法律服务中的医学与工艺》(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2010年),37。

• 穆斯林,《穆斯林圣训实录》,1:11,第5段,《导言》,关于禁止传播所听到的每一件事的章节。

• 安妮·P·明茨、安珀·本汉等,《欺骗之网》,161。

• 朱韦尼与马哈利,《法理学基础注释》,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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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玛丽亚姆·穆罕默德·萨利赫·祖法伊里,《法学派术语及法学中的隐秘知识:人物、书籍、观点与裁决》(贝鲁特:伊本·哈兹姆出版社,2002年),1:92。

• 亚历山大·柯瓦雷(Alexandre Koyré),《罗伯特·胡克致艾萨克·牛顿的一封未发表信件》,《伊西斯》(Isis)第43卷,第4期(1952年):第315页。 http://www.jstor.org/stable/227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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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新闻不是新问题:伊斯兰批判性认识论如何识别错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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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fake-news-is-nothing-new-misinformation-and-islamic-critical-epistemology
原文标题:There Has Always Been Fake News: Misinformation and Islamic Critical Epistemology
作者:Arnold Yasin Mol、Jeroen Vlug
作者简介:Arnold Yasin Mol:Arnold Yasin Mol 是莱顿大学宗教研究与伊斯兰思想史专业的博士候选人。他的研究聚焦于伊斯兰思想史与注释史中的“他者化”与伦理学,特别关注奥斯曼帝国的古兰经注释(Tafsīr)传统(暂定题目:《古兰经》与他者:伊斯兰伦理与注释传统)。他是传统伊斯兰科学复兴研究所(https://leidenuniv.academia.edu/ArnoldMol)的研究助理,并学习了迪奥班德(Deoband)和奥斯曼帝国的传统伊斯兰经学院课程。他目前在鹿特丹伊斯兰应用科学大学(https://leidenuniv.academia.edu/ArnoldMol)担任伊斯兰神学与古兰经研究讲师。他也是雅金伊斯兰研究所(https://leidenuniv.academia.edu/ArnoldMol)的研究员,以及英国学者与伊玛目委员会(https://leidenuniv.academia.edu/ArnoldMol)的研究员。他担任一家荷兰医疗非政府组织的宗教与护理神学研究顾问,并在拘留和医疗机构从事精神关怀工作。他的研究领域包括:伊斯兰思想史、伊斯兰神学与哲学、哈乃斐-马图里迪派(Ḥanafī-Māturīdīsm)伊斯兰注释史、古兰经注释研究、古兰经研究、伊斯兰法学与法哲学(伊斯兰法理学)、伊斯兰伦理学、伊斯兰与人权话语、伊斯兰与政治思想、伊斯兰国际法(Siyar)、穆斯林对他者的观念(伊斯兰比较宗教、他者神学)、非穆斯林少数群体政策(齐米法、米勒特制度)、伊斯兰研究、奥斯曼研究、西方伊斯兰、穆斯林少数群体、伊斯兰恐惧症、沙里亚法与治理、穆斯林少数群体法学、伊斯兰当代思想、现代主义/改良主义及(反)极端主义运动、伊斯兰精神关怀、品格与价值教育、宗教研究、皈依理论、诠释学、认识论、宗教心理学、基督教、古典晚期宗教、比较宗教与神学、宗教哲学、神义论、护理神学、神学人类学、政治神学、人权话语、(全球)伦理学、道德哲学与思想史、道德心理学、他者化与非人化、宗教与暴力、冲突研究、原教旨主义与邪教研究、极端主义与极权主义思想史、意识形态世界观研究、精神关怀与康复、基于权利的医疗方法、伦理学与暴力极端主义预防(CVE)政策。他之前的学历包括伊斯兰研究(莱顿大学)和牧灵关怀神学(丰蒂斯应用科学大学)。他在伊斯兰思想史、伊斯兰神学与伦理学、古兰经注释研究、圣训研究、伊斯兰与人权、伊斯兰现代主义与改良主义等领域发表过多篇著作(包括布里尔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德古意特出版社、ABC-Clio出版社、《伊斯兰伦理学杂志》),并在多个(非)政府组织、国际机构和会议上发表过演讲和讲座(包括ISAR、BBSI、牛津大学、CIET、莱顿大学、UQSIA、荷兰神学协会、奥斯纳布吕克大学和弗赖堡大学)。他的出版物包括:收录于乔治·塔默(George Tamer)主编的《古兰经诠释学手册》(柏林:德古意特出版社,2021年,即将出版)中的《伊本·阿迪勒·汉巴里(卒于775/1374年)在其注释巨著〈知识之珠〉中的百科全书式诠释学》及《哈希亚(Ḥāšiya)与复注传统中的诠释学层面》;《“邪恶不能归于你”:凯马尔帕夏扎德(Kemālpāshazāde)关于神义论的论文》,载于《希克马:伊斯兰神学与宗教教育杂志》(2021年,即将出版);《人权与伊斯兰改良》,载于伊马德·哈姆德(Emad Hamdeh)与娜塔娜·德隆-巴斯(Natana DeLong-Bas)主编的《牛津伊斯兰改良手册》(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20年,即将出版);《伊斯兰与人权话语:一种类型学》,载于《鹿特丹伊斯兰与社会科学杂志》(JRISS)第10卷(即将出版);《伊斯兰人权话语与连续性诠释学》,载于《伊斯兰伦理学杂志》(JIE)第3卷(2019年);《奥斯曼古兰经注释传统中的神圣宽限:调和对古兰经11:117的注释方法》,载于《奥斯曼帝国的古兰经注释》(伊斯坦布尔:ISAR,2019年);《作为神圣时间的“盖德尔之夜”:逊尼派教义学与注释中的神圣宇宙论》,载于《今日伊斯兰研究:安德鲁·里平荣誉文集》(莱顿:布里尔出版社,2017年)。关于他所有的出版物和文章,请参阅:https://leidenuniv.academia.edu/ArnoldMol。Jeroen Vlug:Jeroen Vlug 是伊本·哈勒敦大学文明研究专业的博士候选人兼教学研究员,专攻伊斯兰文明与伊斯兰法。他拥有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的宗教研究硕士学位,双重专业为伊斯兰神学以及宗教社会学与人类学。他还在柏林自由大学获得了伊斯兰思想史的第二个硕士学位,专攻伊斯兰世界的中世纪阿拉伯逻辑与哲学。此外,他还在伊斯坦布尔的ISAR基金会(伊斯坦布尔研究与教育基金会)完成了基于奥斯曼帝国传统经学院课程的伊斯兰科学项目。他拥有媒体研究学士学位,辅修阿拉伯语言与文化。他的出版物和文章可在 https://ibnhaldun.academia.edu/JeroenVlug. 找到。

副标题:穆斯林如何回应谣言、误导信息和现代媒体操控
摘要:本文指出,假新闻和错误信息并不是互联网时代才出现的问题。作者从伊斯兰知识传统、传闻核验和批判性认识论出发,说明穆斯林如何在信息混乱中保持谨慎、求证和道德责任。



图:一直存在的假新闻:错误信息与伊斯兰批判性认识论

假新闻一直都存在

世界危机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 在我们短暂的一生中,已经发生了多起种族灭绝事件,例如波斯尼亚和卢旺达,以及像索马里那样的大规模干旱和饥荒。 我们经历了多次经济衰退,而针对我们在东突厥斯坦、克什米尔、巴勒斯坦及其他地区兄弟姐妹的暴力和不公正行为仍在继续。 这些事件不仅影响了我们的生活,也塑造了我们的思维方式。 随着这种影响的加剧,我们对蓄意谎言和阴谋论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

伊斯兰人类学,即伊斯兰教对人类的构想方式,是一种乐观而非悲观的视角,这体现在它拒绝了原罪的概念。 但伊斯兰教也提倡现实主义;它并不天真。 人们会伤害他人,也确实可能表现得非常邪恶。 而这些伤害之一就是许多人都在撒谎。 但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训所言,这种行为不应成为信士的本性:

信士的本性包含多种品格,但撒谎和背信弃义并不在其中。

在人类思想史上,撒谎一直被视为一种恶行。 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它才被视为可接受甚至必要,例如为了避免生命损失等巨大的伤害。 在伊斯兰伦理传统(akhlāq)中,谎言(kadhib)被描述为:

这是一种由空洞言辞构成的恶(sharr),因为它在没有任何真实性的情况下传达了一种信念,并可能造成伤害。 因此,提及(任何形式的谎言)会让人承担罪责,且毫无益处,纯属轻浮行为。

著名的奥斯曼学者塔什库普里扎德(Ṭāshkuprī’zāda,卒于回历968年)对此评论道,他将先知使命与文明进行了比较:如果诚实(ṣidq)不是先知使命的基础,那么启示和沙里亚法将变得无效。 同样,诚实也是文明的基础;如果人与人之间不诚实,任何社会都无法自我提升。

谎言、虚假信息和假新闻如何影响个人品格、人际关系以及整个社会,一直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以及由此带来的信息创建、接收和分享的便利,这种担忧也随之增加。 错误信息(misinformation)的基本定义是“错误的信息”,而虚假信息(disinformation)则被解释为“为了欺骗他人而传播的虚假信息”。 错误信息可能是无意中产生的,或者基于对科学的错误理解,但虚假信息旨在扭曲我们对相关事实真相的看法。 它涉及蓄意的谎言。 我们在关于新冠病毒的信息中看到了这种从错误信息到虚假信息的谱系。 在危机期间,人们往往会转而指责他们当中的文化和宗教“他者”。 在中世纪的瘟疫期间,犹太人被占主导地位的基督教社区视为大流行的罪魁祸首。 在一些国家,穆斯林少数群体被指责为新冠病毒爆发的源头。 这种文化和宗教上的“他者化”是由仇外心理,以及近来出现的伊斯兰恐惧症等心理机制所支撑的。 某些类型的错误信息看起来似乎无害,其中许多是为了诈骗钱财,但也有一些错误信息是会致命的。

尽管虚假和谎言应违背信士的本性,但在涉及错误信息时,穆斯林既是受害者,也是传播者。 穆斯林群体中流传的错误信息数量与非穆斯林并无二致,内容涵盖世界政治、健康与医学,甚至包括专门针对穆斯林的金融诈骗。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告诫我们不要不加批判地转发信息:

一个人只要把听到的每一件事都转述出来,就足以构成谎言了。

《古兰经》也告诫我们不要不加批判地接受信息:

“信道的人们啊!如果一个恶人报告你们一个消息,你们应当弄清楚,以免你们无知地伤害他人,以致你们悔恨自己的行为。” (《古兰经》49:6)

一些假新闻可能会导致人员死亡。 伊斯兰法律和伦理的核心准则之一,正如医学界一样,是避免和消除伤害。 因此,我们有强烈的义务去了解我们是如何获取信息的,以及如何正确地获取信息,以避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即信息素养)。 这表明穆斯林(以及非穆斯林)必须对信息采取批判性的态度。 值得庆幸的是,这种知识几个世纪以来一直由伊斯兰传统所传授。

作为解决方案的伊斯兰批判性认识论

认识论是关于人类知识的理论、其本质、起源和局限性的专业术语。 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所有其他科学的基础科学。 什么是认知,我们又是如何认知的? 希腊哲学将其视为心理学和人类思维讨论的一部分,这也是它在伊斯兰哲学及其更广泛的思想史中被研究的方式。 关于我们如何认知事物的疑问,对于神学也具有深远的意义。 我们如何认知造物主,如何知道他的存在,他对我们有何要求,以及他如何与我们沟通? 因此,古典认识论在教义学、哲学神学(ʿaqīdah 和 ʿilm al-kalām)以及法哲学(uṣūl al-fiqh)著作中都有讨论,在这些著作中,它们被称为“知识的原因”(asbāb al-ʿilm)或“认知的来源”(maṣādir al-maʿrifa)。 这些原因在著名的13世纪马图里迪派信条著作《纳萨菲信条》(ʿAqāʾid al-Nasafī)中被总结为:

(1)健全的感官知觉(al-ḥawāss al-salīmah),(2)可靠的报告(al-khabar al-ṣādiq),(3)理智/推理(al-ʿaql)。

这些关于知识来源的辩论在早期的卡拉姆(kalām)著作中就伦理和先知使命的主题进行了讨论,因为我们为什么要将“启示”作为知识来源呢? 人类能独自获得关于世界的全部真理吗? 因此,神学家开始划分不同形式和原因的知识。 物质世界及其物理运作可以通过感官(ḥiss)观察到,通过理智(ʿaql)来理解,而理智又得到想象力、心灵和原始本性(fiṭrah)的辅助,所有这些共同引导我们走向真理和善良。 这些构成了经验知识、理性知识和演绎知识(al-ʿilm al-naẓarī wa-al-istidlālī)。 人类也创造知识、习俗和技术;即文化知识。 一些自然知识和文化知识是不断更新的(“创新”),其他形式则会失传,但总的来说,文化中存在一种通过“报告”共享的知识积累形式,即传述知识(al-ʿilm al-naqlī)。 有些报告是可疑的,有些则是值得信赖的。 因此,传述知识的可靠性是有等级的,就像圣训(ḥadīth)被分级,传述者被评估可靠性(传述学,ʿilm al-rijāl)一样,那些身份不明和撒谎的人是不被接受的。 你可以拥有产生推测性或可能性知识(ẓannī)的一般报告,也可以拥有不可否认或确定性的知识(al-ʿilm al-ḍarūrī)——例如,关于伦敦这样的大城市或亚历山大大帝这样重要历史人物存在性的知识。 因此,我们不断产生关于周围世界的新知识,同时也拥有共享的积累知识,这两者都为我们解释世界提供了多种可能性。 但这是否为我们提供了对世界的全面解释呢? 在物质世界之外是否存在其他存在? 我们如何获得关于非物质世界的确定性知识? 世界是否有其目的?我们能否预知其终局? 卡拉姆(Kalām)神学家认为,人类无需启示的辅助,仅通过感官、理智和共享知识,就能获知某种“最低限度”的神学和伦理。 但要全面了解我们的伦理责任、造物主对我们的期望,以及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生活,我们需要帮助。 我们需要先知! 但我们如何知道哪些信息真正来自造物主? 许多人都声称自己是先知。 世界上存在许多宗教。 为了辨别谁是造物主派遣的,为了确认其信息确实来自造物主,我们需要只有造物主才能创造的真实性迹象。 奇迹,即超自然事件,只能由世界的主宰者创造。 我们如何识别并了解这些迹象? 我们最终还是要回到人类自身的局限性上,即通过感官(观察奇迹)、理智(辨别真伪并思考其含义)以及共享知识(我们向他人讲述这些奇迹)。 此外,先知带来了信息,即启示,这是我们完善神学所必需的。 因此,我们还需要在关于先知及其启示的流传信息中,区分可能性的知识与确定性的知识。 我们需要核实它们是否符合我们的最低限度神学,并对这些共享的报告进行分级。 共享报告需要从不可靠、可能性到确定性知识进行分级,因为我们生活的不同方面需要不同程度的确定性。 如果某种行为必须处以死刑,我们希望最大限度地确定这是造物主所言且其意即此。 因此,所获知识所需的确定性程度,应与其对我们生活的影响程度相当。 所以,最低限度神学依赖于经验主义、历史性、理性和逻辑,而最高限度神学同样依赖于这些要素。 因此,我们需要在所有事情中运用这三种知识来源,并批判性地使用它们,因为我们要为自己所接受的知识负责,尤其是那些作为我们行为基础的知识。 因此,我们还需要知道如何批判性地审查共享知识的内容以及应用于其中的推理。 在这里,伊斯兰传统再次为我们提供了生命线。

直觉思维:逻辑在伊斯兰学术中的核心地位

伊斯兰文明自诞生之初就拥有源于自身知识传统的系统性正确推理方法;然而,从11世纪开始,形式化的阿拉伯逻辑体系(ʿilm al-manṭiq)成为了推理和批判性分析的主导智力工具。 正如伊斯兰学者安萨里(Abū Ḥāmid al-Ghazālī)在其影响深远的伊斯兰法律哲学著作《法理学原理的提炼》(al-Mustaṣfá min ʿilm al-uṣūl)中所提出的,伊斯兰逻辑不仅仅是一种正确推理的工具。 他这样评价逻辑:

“[逻辑]是所有科学的入门,不通晓逻辑者,其学术造诣不可信。”

逻辑在伊斯兰知识传统中是科学论述和发现的主要工具,它保证了科学推理的精确性,并防止了隐藏的假设和逻辑谬误。 作为一套关于正确思维的规则和指南,逻辑涵盖了如何进行正确的定义(al-ḥadd)和命题(al-qaḍīyah),以及如何以三段论(al-qiyās)的形式构建正确的论证。 一个论证的潜在前提是什么——它是如何被概念化(taṣawwur)的? 我们还需要验证(taṣdīq)这种概念化——所使用的定义和命题是否正确? 当我们谈论一个术语时,我们是否确切地知道它的含义? 我们谈论的是同一件事吗? 逻辑作为一种正确推理并消除无根据的信念、草率的猜测或谬误论证的体系,可以在我们这个充斥着假新闻和错误信息的现代世界中提供理性的指导。

事实上,逻辑是伊斯兰传统中用于在所有智力活动中“直觉思维”(即正确推理)的更大工具箱的一部分。 除了逻辑,这个工具箱还包括辩证法(ʿilm al-baḥth wa-al-munāẓarah)、修辞学(ʿilm al-balāghah)和语义学(ʿilm al-waḍʿ)。 这些统称为“工具性科学”(ʿulūm al-ālah),是神圣知识追求者(ṭālib al-ʿilm)在进入所谓的“高等科学”(ʿulūm al-ʿāl iyah)——如伊斯兰法学(fiqh)、法理学(uṣūl al-fiqh)、古兰经注释学(tafsīr)或哲学神学(kalām)——之前必须掌握的基础先修课程。 逻辑成为了一种伊斯兰式的“工具论”(Organon),在古典穆斯林经学院的教育课程中占据了中心地位。

尽管东方主义者声称伊斯兰世界的逻辑在14世纪后停止了发展,但近期的学术研究表明,逻辑实际上一直持续发展并繁荣至现代。 因此,当前的研究正在缓慢而稳步地追赶这一事实:逻辑和其他辅助性智力科学作为一种鲜活的知识传统,至今仍在世界各地的穆斯林神学院中教授。 作为穆斯林,我们应当珍惜并学习这一传统,尤其是在错误信息、错误推理和阴谋论盛行的时代。

结论:转发的礼仪(adāb)

现在我们回到起点。 虚假信息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在接受、应用和与他人分享任何信息之前,必须确保其具有高度的可靠性。 伊斯兰法理学基础(Uṣūl al-fiqh)仅接受特定范围的来源、解释工具(诠释学)和专业知识来确定伊斯兰法。 医学科学也有其自身的原理(uṣūl),这就是为什么世界各地的伊斯兰法学委员会在处理克隆和器官捐赠等现代生物伦理问题时,会邀请医学专家参与并发表意见。 我们需要尊重每个科学领域。 我们必须信任并遵循(taqlīd)那些有资格处理这些主题的专家(《古兰经》21:7)。 但正如穆斯林学者一样,科学界的成员之间也存在分歧,因此强烈建议本着同样的原则,遵循多数(jamhūr)和共识(ijmāʿ)的意见,避免采纳偏激(shādhdh)的观点。 我们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去了解信息,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并知道如何以最佳方式行事,从而避免伤害。 这需要像我们的知识传统几个世纪以来所教导的那样,对信息进行批判性的参与。 伊斯兰传统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工具,可以在多个分析层面上评估传达给我们的信息。 我们几乎是不由自主地通过感官观察到这些信息的,因此我们需要批判性地判断它们。 这些信息来自哪里?其来源是什么?其传述链(isnād)是什么? 它是如何传到我这里的? 是谁说的?他们是否可靠,是否有资格讨论这些问题? 这些信息的背景是什么? 它是否合理、合乎逻辑,并且能否被现有的其他信息所证实和佐证? 对此,主流观点或共识是什么? 它是否有可靠的前提? 这些信息是否有助于我避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我们可以从新冠疫情初期流传的许多虚假声明中吸取教训,这是一个很好的案例研究。 例如,当有人声称5G技术与新冠病毒爆发有关时,我们本应追问这一说法源自何处。 这是由具备必要知识去质疑和研究这种联系的科学家提出的,还是非专业人士的说法? 事实证明,是后者。 我们始终需要调查非专业人士是否运用了合理的定义和前提。 例如,他们是否使用了有效的数据和论据来主张5G电磁辐射与传染性生物疾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事实证明,他们并没有。 当我们深入挖掘时,会发现公众此前就对5G技术存在担忧,而这种担忧随后被错误地与新冠病毒爆发联系在了一起。 这不仅是非专业人士的说法,而且缺乏可靠的传述系统(isnād)。 因此,它可以被视为不可靠的信息而予以驳回。 假新闻。

当信士同胞分享信息时,我们有义务对那个人保持良好的看法(ḥusn al-ẓann,善意推测)。 但“善意推测”(ḥusn al-ẓann)是有适用范围的。 要信任你的人类同胞,尤其是你的信仰兄弟姐妹。 但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他们已经核实过来源。 询问他们从哪里获得的信息,以及为什么他们认为这些信息是可靠的。 一起保持批判性思维。 秉承我们知识传统中批判性工具的精神,我们需要在转发和分享信息时应用一种礼仪(adāb),即道德行为准则。

• 在危机期间,某种阴谋论心理会被滥用:Joe Pierre,“理解阴谋论的心理:第1部分”,《今日心理学》,2020年1月14日,https://www.psychologytoday.co ... art-1。

• “阴谋论是一个更大问题的症状,即人们不信任政治并感到被遗弃……当改变世界的事件发生时,我们希望它们具有某种意义。……对于许多人来说,认为这一切可能只是随机发生的,这还不够。” Lizzie Dearden,“新冠病毒:近半数英国人认为病毒是‘人造的’,阴谋论随之蔓延”,《独立报》,2020年4月25日,https://www.independent.co.uk/ ... .html。

• 我们在此所指的乐观主义是,在伊斯兰教中,罪恶并非人类必然的本性,这与基督教关于原罪的概念对人类的看法不同。 在伊斯兰教中,罪恶是负有责任的人(即 mukallaf,指心智健全且成熟的人)所做出的选择;因此,罪恶是自找的。 从技术上讲,我们可以选择不犯罪(即人类学上的乐观主义)。 在基督教思想中,罪恶是人类不可避免的状态(即人类学上的悲观主义)。 甚至可以说,伊斯兰教关于“天性”(fiṭrah)的概念与原罪概念恰恰相反。 关于“天性”(fiṭrah)的讨论,请见下文。 关于伊斯兰教视角下的原罪讨论,请参阅 Yasien Mohamed 所著《天性:伊斯兰教的人性观》(伦敦:Ta-Ha 出版社,1996年),第25–32页。

• (“يطبع المؤمن على الخلال كلها إلا الخيانة والكذب” ——“信士可能会养成各种习性,但绝不会背信弃义或撒谎”)相关内容见于多个合集,例如拜哈基(al-Bayhaqī)的《大圣训集》(Sunan al-kubrá)(麦加:Dār al-Bāz 出版社,伊斯兰历1414年),第10卷,第197页。 关于其用法及来源概述,请参阅:al-Birgivī 所著《穆罕默德之道》(al-Ṭarīqat al-Muḥammadīyah)(大马士革:Dār al-Qalam 出版社,2011年),第352页引用资源。

• 这就是为什么《古兰经》在第16章106节中允许为了保护生命而隐瞒信仰,因为保护生命是伊斯兰教法的基本原则。 在关于伊斯兰教法目标(maqāṣid al-sharīʿah)的文献中,占主导地位的顺序是保护宗教,其次是保护生命、理智、后代和财产。 但这些目标之间当然存在着整体性的联系,因为如果没有生命和理智,也就没有宗教。 我们从 al-Bayḍāwī、Ibn Taymīyah 和 al-Qarāfī 等学者那里也看到了这一点,他们将保护生命置于目标的首位和主导地位。 请参阅:Gamal Eldin Attia 所著《迈向实现伊斯兰法的高级意图:伊斯兰教法目标:一种功能性方法》(伦敦:国际伊斯兰思想研究所 [IIIT],2008年),第16–36页。

• ʿAḍud al-Dīn al-Ījī(卒于伊斯兰历756年),《道德书》(Risālat al-akhlāq)(科威特:Dār al-Ḍiyāʾ 出版社,2018年),第45页。 由 A. Y. Mol 翻译。

• Ṭāshkuprī’zādah(卒于伊斯兰历968年)对 al-Ījī 的《道德书》所作的超级注释(sharḥ),第142–43页。

• 《剑桥词典》,参见“misinformation”(误导信息)词条,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 ... ation;《剑桥词典》,参见“disinformation”(虚假信息)词条,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 ... ation。

• 我们将“地平说运动”归入此类:Natalie Wolchover,“地平论者是认真的吗?”,2017年5月30日,https://www.livescience.com/24 ... .html。

• “从黑死病到冠状病毒:我们尚未从历史中学到什么”,世界经济论坛,2020年3月12日,https://www.weforum.org/agenda ... past/。

• MEE,“美国及人权组织警告称宗教少数群体正因冠状病毒受到指责”,中东眼(Middle East Eye),2020年4月4日,https://www.middleeasteye.net/ ... reaks;Rowaida Abdelaziz,“反穆斯林宣传正渗透到关于冠状病毒的网络讨论中”,《赫芬顿邮报》,2020年4月10日,https://www.huffpost.com/entry ... 27fab;Lizzie Dearden,“冠状病毒:报告警告称,‘危险的’阴谋论可能在封锁解除后引发一波伊斯兰恐惧症袭击”,《独立报》,2020年4月19日,https://www.independent.co.uk/ ... .html。

• 关于仇外心理心理机制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Lene Auestad 编辑的《民族主义与政治主体:精神分析与种族中心主义及仇外心理的兴起》(伦敦:Karnac 出版社,2014年)。 关于伊斯兰恐惧症各个维度的优秀著作,请参阅 Nazanin Massoumi 编辑的《什么是伊斯兰恐惧症?》 《种族主义、社会运动与国家》(伦敦:Pluto Press 出版社,2017年)。

• Janosch Delcker, Zosia Wanat, and Mark Scott,“席卷 WhatsApp 的冠状病毒假新闻大流行”,《政客》(Politico),2020年3月16日,https://www.politico.com/news/ ... 33447。

• Scott Zamost,“冠状病毒诈骗者利用恐惧和困惑兜售虚假产品及电子邮件骗局”,CNBC,2020年3月24日,https://www.cnbc.com/2020/03/2 ... .html;Jane Lytvynenko,“以下是关于冠状病毒传播的最新骗局列表”,BuzzFeed News,2020年3月16日,2020年3月20日更新,https://www.buzzfeednews.com/a ... oaxes。

• Bel Trew,《冠状病毒:伊朗数百人因听信虚假报道饮用甲醇而死亡》,《独立报》,2020年3月27日,https://www.independent.co.uk/ ... .html。

• Jamie Bartlett,《全球最大的加密货币骗局是如何针对英国穆斯林的》,《旁观者》,2019年10月20日,https://www.irtis.org.uk/activ ... scam/。

• (“كَفَى بِالْمَرْءِ إِثْمًا أَنْ يُحَدِّثَ بِكُلِّ مَا سَمِعَ” ——“一个人只需将他所听到的全部传述出去,就足以构成罪过。”) 记载于穆斯林圣训集(导言)及艾布·达伍德圣训集(礼仪之书)。

• 伊斯兰法学中有多种关于消除、避免和平衡相互冲突的伤害的准则(al-qawāʿid al-fiqhīyah)。 这些准则都围绕着著名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训:“不得伤害他人,也不得互相伤害(لا ضرر ولا ضرار)”,该圣训被记载于伊本·马哲等许多圣训集中。 大多数学者认为,伊斯兰法围绕两个主要关切点展开:消除伤害和获取利益。 因此,消除伤害被视为法律的一半,且其优先级高于获取利益。 参见:Shahrul Hussain,《神圣准则宝库:伊斯兰法律原则评注》(莱斯特郡:Kube出版社,2016年),第48–58页,第76–77页。

• Tara Haelle,《为什么要反驳“策划疫情”(Plandemic)——以及如何反驳》,《福布斯》,2020年5月8日,https://www.forbes.com/sites/t ... o-it/。

• 《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参见“认识论”条目,2005年12月14日,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epistemology/。

• 《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参见“法拉比的心理学与认识论”条目,2016年2月11日,2020年4月26日修订,https://plato.stanford.edu/ent ... sych/;Osman Bakar,《伊斯兰知识分类》(剑桥:伊斯兰文本协会,1998年)。

• 纳赛菲的原文(matn)及塔夫塔扎尼的注释(sharḥ),载于Aḥmad Farīd al-Mazīdī编,《纳赛菲信仰教义注释与补注:逊尼派、艾什尔里派与马图里迪派》(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2013年),第1卷:第87–95页,第2卷:第219–605页;英译本:Earl Edgar Elder,《伊斯兰信仰评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50年),第16页。

• Bakar,《伊斯兰知识分类》,第69–73页;阿布·曼苏尔·马图里迪(卒于回历333年),《认主独一之书》(贝鲁特:萨德尔出版社,2010年),第69–72页。

• 伊斯兰神学中对“天性”(fiṭrah)有多种探讨路径,主要围绕其是强制性的(即推动人产生某种认知或行为),还是仅具接受性的(即确认或微妙地引导人产生某种认知或行为),这与造物主的存在、良好道德和规范等概念相关。 根据Yasien Mohamed的观点,这些路径可归纳为:(1) 前定论,每个人出生时都带有信仰(īmān)或不信(kufr)的天性,这与他们在天堂或火狱中预定的位置相关;(2) 中立论,天性在出生时是一张白纸,通过个人的选择达到信仰或不信的状态;(3) 积极论,天性是一种善良的状态,自然地响应真理和善行,因此最能响应伊斯兰。 最后一种路径是主流观点,并被伊本·泰米叶、萨赫勒·图斯塔里和拉吉布·伊斯法哈尼等重要学者所坚持。 Yasien Mohamed,《天性》(Fitrah),第35–55页。 另见:Frank Griffel,“加扎里对‘原始人类禀性’(fiṭra)的使用及其在法拉比和阿维森纳教义中的背景”,《穆斯林世界》第102期(2012年);Muḥī al-Dīn Mustawa与Muṣtafā al-Khin,《伊斯兰教义》(大马士革:伊本·凯西尔出版社,2011年),第126–136页。

• Mustawa与al-Khin,《伊斯兰教义》,第59–61页;Bakar,《伊斯兰知识分类》。

• Mustawa与al-Khin,《伊斯兰教义》,第63页。

• 传述一致(mutawātir)的报告是指在传述链(sanad)的每一个阶段都由多名传述者(普遍公认的要求是十名传述者)传述的圣训或言论(khabar),由此可以理性地断定,这些传述者不可能串通造假(ikhtilāq)。 它也提供必然的知识(al-ʿilm al-ḍarūrī)。 任何不符合这些标准但具有可靠传述链(isnād)的真实(ṣaḥīḥ)圣训,其地位属于单传(āḥād),因此仅提供条件性知识(al-ʿilm al-mutawaqqif),需要进一步调查。 Maḥmūd al-Ṭaḥḥān,《圣训学术语简明教程》(利雅得,1425/2004年),第23–25页,第27页;另见Mustawa与al-Khin,《伊斯兰教义》,第67–79页。

• 参见Yaqeen系列关于圣训学的文章:https://yaqeeninstitute.org/series/hadith-series/。

• 纳赛菲与塔夫塔扎尼,《纳赛菲信仰教义》,第1卷:第90–91页;Elder,《伊斯兰信仰评注》,第20–21页。

• 逊尼派神学主要有三个流派:两个哲学神学(Kalām)流派,即艾什尔里派和马图里迪派(在沙斐仪派、马立克派和哈乃斐派中占主导地位),以及基于传述的神学流派——阿萨里派(在罕百里派中占主导地位)。 本文应用的是哲学神学流派的视角。

• “但我们的学者(哈乃斐派)遵循的观点是,善恶是由至睿的造物主——尊大的安拉所确立的理性所认知的。……这也是伊玛目阿布·哈尼法的观点,即任何未接触到启示,且不相信造物主的存在及其独一性的人,将永远处于火狱之中,因为这是理性所能认知的客观事实。” ʿIṣām al-Dīn al-Qūnawī,《库纳维对伊玛目拜达维经注的补注》(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2001年),第11卷:第463页。A. Y. Mol翻译。参见此处讨论的“极简神学”概念:Arnold Yasin Mol,“奥斯曼经注传统中的神圣宽限:调和对《古兰经》11:117的解释方法”,载于《奥斯曼帝国的经注学》,M. T. Boyalik与H. Abaci编(伊斯坦布尔:ISAR,2019年),第543–552页,https://www.academia.edu/36916 ... _tafsīr_tradition_Reconciling_exegetical_approaches_to_Q.11_117_Osmanli_da_ilm-i_tefsir_ed._M.T._Boyalik_and_H._Abaci._Istanbul_ISAR_2019_539-592。

• 伊本·卡迈勒·帕夏在其关于教义的著作中,从哲学角度强调宗教是文明的基础,探讨了马图里迪关于派遣使者智慧的立场:

我们说:尊大的造物主创造了人类,并决定了他们的生存依赖于维持生命,因此他为他们创造了必需品,如食物、饮料、衣物、住所及此类事物。 因此,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而贪求这些必需品,并对他人的利益产生敌意,他们对造物主所提供的并不满足,从而导致不义、篡夺、盗窃、谋杀等行为。所以,人类必须由法律的执行者团结起来,他们被派遣来禁止这些恶行。 他们为世人建立了一套法律和秩序,以防他们毁灭这个世界。 并引导他们用身体和财富去崇拜他们的主,以便他们能因此在后世获得天堂。 而那些不这样做的人,在后世将是迷失和毁灭的群体。

伊本·卡迈勒·帕夏,《劝诫与教义之光》(伊斯坦布尔:Dār al-Lubāb出版社,2018年),第46页。 A. Y. Mol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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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纳赛菲与塔夫塔扎尼,《纳赛菲信仰教义》,第1卷:第91页;Elder,《伊斯兰信仰评注》,第21–22页。

• 逻辑(manṭiq)是一种经典的工具,旨在“保护思维免受思考错误的影响”,自伊斯兰教早期以来,它已渗透到伊斯兰科学的方方面面。引用资源: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词条“阿拉伯与伊斯兰语言逻辑”,2008年7月23日,2013年11月11日修订,https://plato.stanford.edu/ent ... uage/。

• 虽然阿拉伯逻辑最终基于早期的希腊亚里士多德逻辑传统,并通过叙利亚语作为中介,但它从未被盲目地照搬。 事实上,它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批判性过程,包括对伊斯兰正统思想世界的选择、消化和吸收。 因此,阿拉伯逻辑成为了一门独立且成熟的逻辑传统,并与伊斯兰法律和神学完全融合。 关于这一整合过程的优秀概述,请参阅托尼·斯特里特(Tony Street)所著的《阿拉伯逻辑》,收录于《逻辑史手册》,编辑:多夫(Dov)。 M. 加贝(M. Gabbay)和约翰·伍兹(John Woods),第1卷,《希腊、印度与阿拉伯逻辑》(阿姆斯特丹:爱思唯尔出版社,2004年),第523–596页。

• “هي مقدمة العلوم كلها، ومن لا يحيط بها، فلا ثقة له بعلمه أصلاً”(它是所有科学的导论,凡是不精通它的人,其知识根本不可信),阿布·哈米德·穆罕默德·本·穆罕默德·安萨里(Abū Ḥāmid Muḥammad b. Muḥammad al-Ghazālī)。 《法学原理精粹》(al-Mustaṣfá min ʿilm al-uṣūl),共2卷。 (开罗:阿米里亚出版社,1324/1906年),第10.15–17页。 由T. 斯特里特(T. Street)稍作调整的译文(作者强调)。 安萨里被视为将逻辑学融入伊斯兰科学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伊斯兰学者。 引用资源:Wael B. Hallaq,《伊斯兰法律理论史:逊尼派法理学导论》(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9-40页;Khaled El-Rouayheb,“神学与逻辑”,载于《牛津伊斯兰神学手册》,Sabine Schmidtke编(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411-14页。

• 引用资源:Jon McGinnis对逻辑学进行了出色的概述,特别是在其与科学探究的关系方面;参见他的《伊本·西那》(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7-52页。

• 引用资源:作为一门科学,逻辑学是一个宏大的课题,超出了本文的探讨范围。 然而,逻辑思维的基础知识很容易掌握。 若想阅读易于理解的英文逻辑学入门书籍,请参阅Peter Kreeft所著的《苏格拉底逻辑学》(南本德,印第安纳州:圣奥古斯丁出版社,2010年)。 关于伊本·西那三段论的详尽论述,请参阅Tony Street的“伊本·西那三段论概述”,载于《哲学史档案》第84卷(2002年):第129-60页。

• 引用资源:术语往往具有众所周知的歧义,做出合理的定义有助于我们厘清术语含义。 因此,如果我们真的想理解彼此(即“达成共识”),定义就显得至关重要。 若想获取关于如何以逻辑严密的方式理解定义的实用指南,请参阅克里夫(Kreeft)所著的《苏格拉底逻辑》(Socratic Logic),第123–37页。

• 虽然逻辑作为一套正确推理的规则体系已被传统伊斯兰教中的绝大多数穆斯林学者所采纳,但作者也清楚地意识到,有一小部分重要的学者出于各种原因拒绝使用逻辑,其中最著名的是沙斐仪派法学家伊本·萨拉赫(Ibn al-Ṣalāḥ,卒于公元643/1245年)和罕百里派学者伊本·泰米叶(Ibn Taymīyah,卒于公元728/1328年)。 探讨支持或反对逻辑的学术立场超出了本文的范围(我们希望将来能专门撰写一篇文章来讨论这一主题),但若想了解关于这场辩论的更多细节,请参阅哈立德·埃尔-鲁艾赫布(Khaled El-Rouayheb)的精彩概述:“逊尼派穆斯林学者对逻辑地位的看法,1500–1800年”(Sunni Muslim Scholars on the Status of Logic, 1500–1800),载于《伊斯兰法律与社会》(Islamic Law and Society)第11卷,第2期(2004年):第213–32页。

• 从伊斯兰早期历史开始,伊斯兰学者和百科全书编纂者就致力于将不同的知识领域进行系统化和分类。 因此,不同的学者使用了不同的标准来构建分类体系。 此处所使用的“工具性”科学与“高等”科学的二分法,反映了奥斯曼帝国的经学院(madrasa)传统。 另一种广为人知且更为全面的分类法见于塔什库普里扎德(Ṭāshkuprī’zādah)著名的百科全书式著作《幸福之钥与主权之灯》(Miftāḥ al-saʿādah wa miṣbāḥ al-sayādah)(贝鲁特:Dār ibn Ḥazm出版社,1431/2010年)。 关于伊斯兰科学分类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汉斯·亨里奇·比斯特费尔德(Hans Hinrich Biesterfeldt)的“中世纪阿拉伯科学与哲学百科全书”(Medieval Arabic Encyclopedias of Science and Philosophy),载于史蒂文·哈维(Steven Harvey)编辑的《中世纪希伯来科学与哲学百科全书》(The Medieval Hebrew Encyclopedias of Science and Philosophy)(多德雷赫特:施普林格出版社,2000年),第77–98页;以及巴卡尔(Bakar)的《伊斯兰知识分类》(Classification of Knowledge in Islam)。

• 《工具论》(Organon,意为“工具”或“器械”) 是一个古希腊术语,后来被用于指代亚里士多德逻辑著作的标准合集,这些著作曾是希腊化世界科学哲学课程的一部分。 关于伊斯兰经学院课程及其重要性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哈姆扎·卡拉马利(Hamza Karamali)的《语境中的经学院课程》(The Madrasa Curriculum in Context)(阿联酋阿布扎比:Kalam Research & Media出版社,2017年)以及约翰·沃尔布里奇(John Walbridge)的《伊斯兰教中的造物主与逻辑:理性的哈里发国》(造物主 and Logic in Islam: The Caliphate of Reason)(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2011年)。

• 关于阿拉伯逻辑中“衰落论”的经典东方主义表达,请参阅尼古拉斯·雷舍尔(Nicholas Rescher)的《阿拉伯逻辑史研究》(Studies in the History of Arabic Logic)(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匹兹堡大学出版社,1963年)。 关于这一范式的重要修正,请参阅:哈立德·埃尔-鲁艾赫布(Khaled El-Rouayheb)的《关系三段论与阿拉伯逻辑史 900–1900》(Relational Syllogisms and the History of Arabic Logic 900–1900)(莱顿、波士顿:布里尔出版社,2010年)。

• 幸运的是,我们见证了这一知识传统在整个穆斯林世界复兴的开端,例如伊斯坦布尔著名的苏莱曼尼耶经学院(Suleymaniye Madrasa)的重新开放,该学院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是奥斯曼帝国最高的神学院,详见:“苏莱曼尼耶校区举行剪彩仪式开幕”,伊本·哈尔敦大学,2018年10月3日,https://www.ihu.edu.tr/en/sule ... mony/。

• 相关讨论请参阅阿姆贾德·M·穆罕默德(Amjad M. Mohammed)的《非穆斯林土地上的穆斯林:法律研究与应用》(Muslims in Non-Muslim Lands: A Legal Study with Applications)(剑桥:伊斯兰文本协会,2013年),第60–70页。

• 相关讨论请参阅穆罕默德·加利(Mohammed Ghaly)的“生物医学科学家作为共同教法官:他们对当代伊斯兰生物伦理学的贡献”(Biomedical Scientists as Co-Muftis: Their Contribution to Contemporary Islamic Bioethics),载于《伊斯兰世界》(Welt des Islams)第55卷,第3–4期(2015年):第286–311页,https://doi.org/10.1163/15700607-05534p03。

• 丽贝卡·海尔威尔(Rebecca Heilweil),“5G新冠病毒阴谋论是如何从边缘走向主流的”(How the 5G Coronavirus Conspiracy Theory Went from Fringe to Mainstream),Vox,2020年4月24日,https://www.vox.com/recode/202 ... utube。

• 斯坦利·沙纳平达(Stanley Shanapinda),“不,5G辐射不会导致或传播新冠病毒。散布这种言论具有破坏性”(No, 5G Radiation Doesn’t Cause or Spread the Coronavirus. Saying It Does Is Destructive),《对话》(The Conversation),2020年4月7日,https://theconversation.com/no ... 35695。 查看全部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fake-news-is-nothing-new-misinformation-and-islamic-critical-epistemology
原文标题:There Has Always Been Fake News: Misinformation and Islamic Critical Epistemology
作者:Arnold Yasin Mol、Jeroen Vlug
作者简介:Arnold Yasin Mol:Arnold Yasin Mol 是莱顿大学宗教研究与伊斯兰思想史专业的博士候选人。他的研究聚焦于伊斯兰思想史与注释史中的“他者化”与伦理学,特别关注奥斯曼帝国的古兰经注释(Tafsīr)传统(暂定题目:《古兰经》与他者:伊斯兰伦理与注释传统)。他是传统伊斯兰科学复兴研究所(https://leidenuniv.academia.edu/ArnoldMol)的研究助理,并学习了迪奥班德(Deoband)和奥斯曼帝国的传统伊斯兰经学院课程。他目前在鹿特丹伊斯兰应用科学大学(https://leidenuniv.academia.edu/ArnoldMol)担任伊斯兰神学与古兰经研究讲师。他也是雅金伊斯兰研究所(https://leidenuniv.academia.edu/ArnoldMol)的研究员,以及英国学者与伊玛目委员会(https://leidenuniv.academia.edu/ArnoldMol)的研究员。他担任一家荷兰医疗非政府组织的宗教与护理神学研究顾问,并在拘留和医疗机构从事精神关怀工作。他的研究领域包括:伊斯兰思想史、伊斯兰神学与哲学、哈乃斐-马图里迪派(Ḥanafī-Māturīdīsm)伊斯兰注释史、古兰经注释研究、古兰经研究、伊斯兰法学与法哲学(伊斯兰法理学)、伊斯兰伦理学、伊斯兰与人权话语、伊斯兰与政治思想、伊斯兰国际法(Siyar)、穆斯林对他者的观念(伊斯兰比较宗教、他者神学)、非穆斯林少数群体政策(齐米法、米勒特制度)、伊斯兰研究、奥斯曼研究、西方伊斯兰、穆斯林少数群体、伊斯兰恐惧症、沙里亚法与治理、穆斯林少数群体法学、伊斯兰当代思想、现代主义/改良主义及(反)极端主义运动、伊斯兰精神关怀、品格与价值教育、宗教研究、皈依理论、诠释学、认识论、宗教心理学、基督教、古典晚期宗教、比较宗教与神学、宗教哲学、神义论、护理神学、神学人类学、政治神学、人权话语、(全球)伦理学、道德哲学与思想史、道德心理学、他者化与非人化、宗教与暴力、冲突研究、原教旨主义与邪教研究、极端主义与极权主义思想史、意识形态世界观研究、精神关怀与康复、基于权利的医疗方法、伦理学与暴力极端主义预防(CVE)政策。他之前的学历包括伊斯兰研究(莱顿大学)和牧灵关怀神学(丰蒂斯应用科学大学)。他在伊斯兰思想史、伊斯兰神学与伦理学、古兰经注释研究、圣训研究、伊斯兰与人权、伊斯兰现代主义与改良主义等领域发表过多篇著作(包括布里尔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德古意特出版社、ABC-Clio出版社、《伊斯兰伦理学杂志》),并在多个(非)政府组织、国际机构和会议上发表过演讲和讲座(包括ISAR、BBSI、牛津大学、CIET、莱顿大学、UQSIA、荷兰神学协会、奥斯纳布吕克大学和弗赖堡大学)。他的出版物包括:收录于乔治·塔默(George Tamer)主编的《古兰经诠释学手册》(柏林:德古意特出版社,2021年,即将出版)中的《伊本·阿迪勒·汉巴里(卒于775/1374年)在其注释巨著〈知识之珠〉中的百科全书式诠释学》及《哈希亚(Ḥāšiya)与复注传统中的诠释学层面》;《“邪恶不能归于你”:凯马尔帕夏扎德(Kemālpāshazāde)关于神义论的论文》,载于《希克马:伊斯兰神学与宗教教育杂志》(2021年,即将出版);《人权与伊斯兰改良》,载于伊马德·哈姆德(Emad Hamdeh)与娜塔娜·德隆-巴斯(Natana DeLong-Bas)主编的《牛津伊斯兰改良手册》(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20年,即将出版);《伊斯兰与人权话语:一种类型学》,载于《鹿特丹伊斯兰与社会科学杂志》(JRISS)第10卷(即将出版);《伊斯兰人权话语与连续性诠释学》,载于《伊斯兰伦理学杂志》(JIE)第3卷(2019年);《奥斯曼古兰经注释传统中的神圣宽限:调和对古兰经11:117的注释方法》,载于《奥斯曼帝国的古兰经注释》(伊斯坦布尔:ISAR,2019年);《作为神圣时间的“盖德尔之夜”:逊尼派教义学与注释中的神圣宇宙论》,载于《今日伊斯兰研究:安德鲁·里平荣誉文集》(莱顿:布里尔出版社,2017年)。关于他所有的出版物和文章,请参阅:https://leidenuniv.academia.edu/ArnoldMol。Jeroen Vlug:Jeroen Vlug 是伊本·哈勒敦大学文明研究专业的博士候选人兼教学研究员,专攻伊斯兰文明与伊斯兰法。他拥有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的宗教研究硕士学位,双重专业为伊斯兰神学以及宗教社会学与人类学。他还在柏林自由大学获得了伊斯兰思想史的第二个硕士学位,专攻伊斯兰世界的中世纪阿拉伯逻辑与哲学。此外,他还在伊斯坦布尔的ISAR基金会(伊斯坦布尔研究与教育基金会)完成了基于奥斯曼帝国传统经学院课程的伊斯兰科学项目。他拥有媒体研究学士学位,辅修阿拉伯语言与文化。他的出版物和文章可在 https://ibnhaldun.academia.edu/JeroenVlug. 找到。

副标题:穆斯林如何回应谣言、误导信息和现代媒体操控
摘要:本文指出,假新闻和错误信息并不是互联网时代才出现的问题。作者从伊斯兰知识传统、传闻核验和批判性认识论出发,说明穆斯林如何在信息混乱中保持谨慎、求证和道德责任。



图:一直存在的假新闻:错误信息与伊斯兰批判性认识论

假新闻一直都存在

世界危机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 在我们短暂的一生中,已经发生了多起种族灭绝事件,例如波斯尼亚和卢旺达,以及像索马里那样的大规模干旱和饥荒。 我们经历了多次经济衰退,而针对我们在东突厥斯坦、克什米尔、巴勒斯坦及其他地区兄弟姐妹的暴力和不公正行为仍在继续。 这些事件不仅影响了我们的生活,也塑造了我们的思维方式。 随着这种影响的加剧,我们对蓄意谎言和阴谋论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

伊斯兰人类学,即伊斯兰教对人类的构想方式,是一种乐观而非悲观的视角,这体现在它拒绝了原罪的概念。 但伊斯兰教也提倡现实主义;它并不天真。 人们会伤害他人,也确实可能表现得非常邪恶。 而这些伤害之一就是许多人都在撒谎。 但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训所言,这种行为不应成为信士的本性:

信士的本性包含多种品格,但撒谎和背信弃义并不在其中。



在人类思想史上,撒谎一直被视为一种恶行。 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它才被视为可接受甚至必要,例如为了避免生命损失等巨大的伤害。 在伊斯兰伦理传统(akhlāq)中,谎言(kadhib)被描述为:

这是一种由空洞言辞构成的恶(sharr),因为它在没有任何真实性的情况下传达了一种信念,并可能造成伤害。 因此,提及(任何形式的谎言)会让人承担罪责,且毫无益处,纯属轻浮行为。



著名的奥斯曼学者塔什库普里扎德(Ṭāshkuprī’zāda,卒于回历968年)对此评论道,他将先知使命与文明进行了比较:如果诚实(ṣidq)不是先知使命的基础,那么启示和沙里亚法将变得无效。 同样,诚实也是文明的基础;如果人与人之间不诚实,任何社会都无法自我提升。

谎言、虚假信息和假新闻如何影响个人品格、人际关系以及整个社会,一直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以及由此带来的信息创建、接收和分享的便利,这种担忧也随之增加。 错误信息(misinformation)的基本定义是“错误的信息”,而虚假信息(disinformation)则被解释为“为了欺骗他人而传播的虚假信息”。 错误信息可能是无意中产生的,或者基于对科学的错误理解,但虚假信息旨在扭曲我们对相关事实真相的看法。 它涉及蓄意的谎言。 我们在关于新冠病毒的信息中看到了这种从错误信息到虚假信息的谱系。 在危机期间,人们往往会转而指责他们当中的文化和宗教“他者”。 在中世纪的瘟疫期间,犹太人被占主导地位的基督教社区视为大流行的罪魁祸首。 在一些国家,穆斯林少数群体被指责为新冠病毒爆发的源头。 这种文化和宗教上的“他者化”是由仇外心理,以及近来出现的伊斯兰恐惧症等心理机制所支撑的。 某些类型的错误信息看起来似乎无害,其中许多是为了诈骗钱财,但也有一些错误信息是会致命的。

尽管虚假和谎言应违背信士的本性,但在涉及错误信息时,穆斯林既是受害者,也是传播者。 穆斯林群体中流传的错误信息数量与非穆斯林并无二致,内容涵盖世界政治、健康与医学,甚至包括专门针对穆斯林的金融诈骗。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告诫我们不要不加批判地转发信息:

一个人只要把听到的每一件事都转述出来,就足以构成谎言了。



《古兰经》也告诫我们不要不加批判地接受信息:

“信道的人们啊!如果一个恶人报告你们一个消息,你们应当弄清楚,以免你们无知地伤害他人,以致你们悔恨自己的行为。” (《古兰经》49:6)



一些假新闻可能会导致人员死亡。 伊斯兰法律和伦理的核心准则之一,正如医学界一样,是避免和消除伤害。 因此,我们有强烈的义务去了解我们是如何获取信息的,以及如何正确地获取信息,以避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即信息素养)。 这表明穆斯林(以及非穆斯林)必须对信息采取批判性的态度。 值得庆幸的是,这种知识几个世纪以来一直由伊斯兰传统所传授。

作为解决方案的伊斯兰批判性认识论

认识论是关于人类知识的理论、其本质、起源和局限性的专业术语。 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所有其他科学的基础科学。 什么是认知,我们又是如何认知的? 希腊哲学将其视为心理学和人类思维讨论的一部分,这也是它在伊斯兰哲学及其更广泛的思想史中被研究的方式。 关于我们如何认知事物的疑问,对于神学也具有深远的意义。 我们如何认知造物主,如何知道他的存在,他对我们有何要求,以及他如何与我们沟通? 因此,古典认识论在教义学、哲学神学(ʿaqīdah 和 ʿilm al-kalām)以及法哲学(uṣūl al-fiqh)著作中都有讨论,在这些著作中,它们被称为“知识的原因”(asbāb al-ʿilm)或“认知的来源”(maṣādir al-maʿrifa)。 这些原因在著名的13世纪马图里迪派信条著作《纳萨菲信条》(ʿAqāʾid al-Nasafī)中被总结为:

(1)健全的感官知觉(al-ḥawāss al-salīmah),(2)可靠的报告(al-khabar al-ṣādiq),(3)理智/推理(al-ʿaql)。

这些关于知识来源的辩论在早期的卡拉姆(kalām)著作中就伦理和先知使命的主题进行了讨论,因为我们为什么要将“启示”作为知识来源呢? 人类能独自获得关于世界的全部真理吗? 因此,神学家开始划分不同形式和原因的知识。 物质世界及其物理运作可以通过感官(ḥiss)观察到,通过理智(ʿaql)来理解,而理智又得到想象力、心灵和原始本性(fiṭrah)的辅助,所有这些共同引导我们走向真理和善良。 这些构成了经验知识、理性知识和演绎知识(al-ʿilm al-naẓarī wa-al-istidlālī)。 人类也创造知识、习俗和技术;即文化知识。 一些自然知识和文化知识是不断更新的(“创新”),其他形式则会失传,但总的来说,文化中存在一种通过“报告”共享的知识积累形式,即传述知识(al-ʿilm al-naqlī)。 有些报告是可疑的,有些则是值得信赖的。 因此,传述知识的可靠性是有等级的,就像圣训(ḥadīth)被分级,传述者被评估可靠性(传述学,ʿilm al-rijāl)一样,那些身份不明和撒谎的人是不被接受的。 你可以拥有产生推测性或可能性知识(ẓannī)的一般报告,也可以拥有不可否认或确定性的知识(al-ʿilm al-ḍarūrī)——例如,关于伦敦这样的大城市或亚历山大大帝这样重要历史人物存在性的知识。 因此,我们不断产生关于周围世界的新知识,同时也拥有共享的积累知识,这两者都为我们解释世界提供了多种可能性。 但这是否为我们提供了对世界的全面解释呢? 在物质世界之外是否存在其他存在? 我们如何获得关于非物质世界的确定性知识? 世界是否有其目的?我们能否预知其终局? 卡拉姆(Kalām)神学家认为,人类无需启示的辅助,仅通过感官、理智和共享知识,就能获知某种“最低限度”的神学和伦理。 但要全面了解我们的伦理责任、造物主对我们的期望,以及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生活,我们需要帮助。 我们需要先知! 但我们如何知道哪些信息真正来自造物主? 许多人都声称自己是先知。 世界上存在许多宗教。 为了辨别谁是造物主派遣的,为了确认其信息确实来自造物主,我们需要只有造物主才能创造的真实性迹象。 奇迹,即超自然事件,只能由世界的主宰者创造。 我们如何识别并了解这些迹象? 我们最终还是要回到人类自身的局限性上,即通过感官(观察奇迹)、理智(辨别真伪并思考其含义)以及共享知识(我们向他人讲述这些奇迹)。 此外,先知带来了信息,即启示,这是我们完善神学所必需的。 因此,我们还需要在关于先知及其启示的流传信息中,区分可能性的知识与确定性的知识。 我们需要核实它们是否符合我们的最低限度神学,并对这些共享的报告进行分级。 共享报告需要从不可靠、可能性到确定性知识进行分级,因为我们生活的不同方面需要不同程度的确定性。 如果某种行为必须处以死刑,我们希望最大限度地确定这是造物主所言且其意即此。 因此,所获知识所需的确定性程度,应与其对我们生活的影响程度相当。 所以,最低限度神学依赖于经验主义、历史性、理性和逻辑,而最高限度神学同样依赖于这些要素。 因此,我们需要在所有事情中运用这三种知识来源,并批判性地使用它们,因为我们要为自己所接受的知识负责,尤其是那些作为我们行为基础的知识。 因此,我们还需要知道如何批判性地审查共享知识的内容以及应用于其中的推理。 在这里,伊斯兰传统再次为我们提供了生命线。

直觉思维:逻辑在伊斯兰学术中的核心地位

伊斯兰文明自诞生之初就拥有源于自身知识传统的系统性正确推理方法;然而,从11世纪开始,形式化的阿拉伯逻辑体系(ʿilm al-manṭiq)成为了推理和批判性分析的主导智力工具。 正如伊斯兰学者安萨里(Abū Ḥāmid al-Ghazālī)在其影响深远的伊斯兰法律哲学著作《法理学原理的提炼》(al-Mustaṣfá min ʿilm al-uṣūl)中所提出的,伊斯兰逻辑不仅仅是一种正确推理的工具。 他这样评价逻辑:

“[逻辑]是所有科学的入门,不通晓逻辑者,其学术造诣不可信。”



逻辑在伊斯兰知识传统中是科学论述和发现的主要工具,它保证了科学推理的精确性,并防止了隐藏的假设和逻辑谬误。 作为一套关于正确思维的规则和指南,逻辑涵盖了如何进行正确的定义(al-ḥadd)和命题(al-qaḍīyah),以及如何以三段论(al-qiyās)的形式构建正确的论证。 一个论证的潜在前提是什么——它是如何被概念化(taṣawwur)的? 我们还需要验证(taṣdīq)这种概念化——所使用的定义和命题是否正确? 当我们谈论一个术语时,我们是否确切地知道它的含义? 我们谈论的是同一件事吗? 逻辑作为一种正确推理并消除无根据的信念、草率的猜测或谬误论证的体系,可以在我们这个充斥着假新闻和错误信息的现代世界中提供理性的指导。

事实上,逻辑是伊斯兰传统中用于在所有智力活动中“直觉思维”(即正确推理)的更大工具箱的一部分。 除了逻辑,这个工具箱还包括辩证法(ʿilm al-baḥth wa-al-munāẓarah)、修辞学(ʿilm al-balāghah)和语义学(ʿilm al-waḍʿ)。 这些统称为“工具性科学”(ʿulūm al-ālah),是神圣知识追求者(ṭālib al-ʿilm)在进入所谓的“高等科学”(ʿulūm al-ʿāl iyah)——如伊斯兰法学(fiqh)、法理学(uṣūl al-fiqh)、古兰经注释学(tafsīr)或哲学神学(kalām)——之前必须掌握的基础先修课程。 逻辑成为了一种伊斯兰式的“工具论”(Organon),在古典穆斯林经学院的教育课程中占据了中心地位。

尽管东方主义者声称伊斯兰世界的逻辑在14世纪后停止了发展,但近期的学术研究表明,逻辑实际上一直持续发展并繁荣至现代。 因此,当前的研究正在缓慢而稳步地追赶这一事实:逻辑和其他辅助性智力科学作为一种鲜活的知识传统,至今仍在世界各地的穆斯林神学院中教授。 作为穆斯林,我们应当珍惜并学习这一传统,尤其是在错误信息、错误推理和阴谋论盛行的时代。

结论:转发的礼仪(adāb)

现在我们回到起点。 虚假信息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在接受、应用和与他人分享任何信息之前,必须确保其具有高度的可靠性。 伊斯兰法理学基础(Uṣūl al-fiqh)仅接受特定范围的来源、解释工具(诠释学)和专业知识来确定伊斯兰法。 医学科学也有其自身的原理(uṣūl),这就是为什么世界各地的伊斯兰法学委员会在处理克隆和器官捐赠等现代生物伦理问题时,会邀请医学专家参与并发表意见。 我们需要尊重每个科学领域。 我们必须信任并遵循(taqlīd)那些有资格处理这些主题的专家(《古兰经》21:7)。 但正如穆斯林学者一样,科学界的成员之间也存在分歧,因此强烈建议本着同样的原则,遵循多数(jamhūr)和共识(ijmāʿ)的意见,避免采纳偏激(shādhdh)的观点。 我们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去了解信息,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并知道如何以最佳方式行事,从而避免伤害。 这需要像我们的知识传统几个世纪以来所教导的那样,对信息进行批判性的参与。 伊斯兰传统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工具,可以在多个分析层面上评估传达给我们的信息。 我们几乎是不由自主地通过感官观察到这些信息的,因此我们需要批判性地判断它们。 这些信息来自哪里?其来源是什么?其传述链(isnād)是什么? 它是如何传到我这里的? 是谁说的?他们是否可靠,是否有资格讨论这些问题? 这些信息的背景是什么? 它是否合理、合乎逻辑,并且能否被现有的其他信息所证实和佐证? 对此,主流观点或共识是什么? 它是否有可靠的前提? 这些信息是否有助于我避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我们可以从新冠疫情初期流传的许多虚假声明中吸取教训,这是一个很好的案例研究。 例如,当有人声称5G技术与新冠病毒爆发有关时,我们本应追问这一说法源自何处。 这是由具备必要知识去质疑和研究这种联系的科学家提出的,还是非专业人士的说法? 事实证明,是后者。 我们始终需要调查非专业人士是否运用了合理的定义和前提。 例如,他们是否使用了有效的数据和论据来主张5G电磁辐射与传染性生物疾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事实证明,他们并没有。 当我们深入挖掘时,会发现公众此前就对5G技术存在担忧,而这种担忧随后被错误地与新冠病毒爆发联系在了一起。 这不仅是非专业人士的说法,而且缺乏可靠的传述系统(isnād)。 因此,它可以被视为不可靠的信息而予以驳回。 假新闻。

当信士同胞分享信息时,我们有义务对那个人保持良好的看法(ḥusn al-ẓann,善意推测)。 但“善意推测”(ḥusn al-ẓann)是有适用范围的。 要信任你的人类同胞,尤其是你的信仰兄弟姐妹。 但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他们已经核实过来源。 询问他们从哪里获得的信息,以及为什么他们认为这些信息是可靠的。 一起保持批判性思维。 秉承我们知识传统中批判性工具的精神,我们需要在转发和分享信息时应用一种礼仪(adāb),即道德行为准则。

• 在危机期间,某种阴谋论心理会被滥用:Joe Pierre,“理解阴谋论的心理:第1部分”,《今日心理学》,2020年1月14日,https://www.psychologytoday.co ... art-1

• “阴谋论是一个更大问题的症状,即人们不信任政治并感到被遗弃……当改变世界的事件发生时,我们希望它们具有某种意义。……对于许多人来说,认为这一切可能只是随机发生的,这还不够。” Lizzie Dearden,“新冠病毒:近半数英国人认为病毒是‘人造的’,阴谋论随之蔓延”,《独立报》,2020年4月25日,https://www.independent.co.uk/ ... .html

• 我们在此所指的乐观主义是,在伊斯兰教中,罪恶并非人类必然的本性,这与基督教关于原罪的概念对人类的看法不同。 在伊斯兰教中,罪恶是负有责任的人(即 mukallaf,指心智健全且成熟的人)所做出的选择;因此,罪恶是自找的。 从技术上讲,我们可以选择不犯罪(即人类学上的乐观主义)。 在基督教思想中,罪恶是人类不可避免的状态(即人类学上的悲观主义)。 甚至可以说,伊斯兰教关于“天性”(fiṭrah)的概念与原罪概念恰恰相反。 关于“天性”(fiṭrah)的讨论,请见下文。 关于伊斯兰教视角下的原罪讨论,请参阅 Yasien Mohamed 所著《天性:伊斯兰教的人性观》(伦敦:Ta-Ha 出版社,1996年),第25–32页。

• (“يطبع المؤمن على الخلال كلها إلا الخيانة والكذب” ——“信士可能会养成各种习性,但绝不会背信弃义或撒谎”)相关内容见于多个合集,例如拜哈基(al-Bayhaqī)的《大圣训集》(Sunan al-kubrá)(麦加:Dār al-Bāz 出版社,伊斯兰历1414年),第10卷,第197页。 关于其用法及来源概述,请参阅:al-Birgivī 所著《穆罕默德之道》(al-Ṭarīqat al-Muḥammadīyah)(大马士革:Dār al-Qalam 出版社,2011年),第352页引用资源。

• 这就是为什么《古兰经》在第16章106节中允许为了保护生命而隐瞒信仰,因为保护生命是伊斯兰教法的基本原则。 在关于伊斯兰教法目标(maqāṣid al-sharīʿah)的文献中,占主导地位的顺序是保护宗教,其次是保护生命、理智、后代和财产。 但这些目标之间当然存在着整体性的联系,因为如果没有生命和理智,也就没有宗教。 我们从 al-Bayḍāwī、Ibn Taymīyah 和 al-Qarāfī 等学者那里也看到了这一点,他们将保护生命置于目标的首位和主导地位。 请参阅:Gamal Eldin Attia 所著《迈向实现伊斯兰法的高级意图:伊斯兰教法目标:一种功能性方法》(伦敦:国际伊斯兰思想研究所 [IIIT],2008年),第16–36页。

• ʿAḍud al-Dīn al-Ījī(卒于伊斯兰历756年),《道德书》(Risālat al-akhlāq)(科威特:Dār al-Ḍiyāʾ 出版社,2018年),第45页。 由 A. Y. Mol 翻译。

• Ṭāshkuprī’zādah(卒于伊斯兰历968年)对 al-Ījī 的《道德书》所作的超级注释(sharḥ),第142–43页。

• 《剑桥词典》,参见“misinformation”(误导信息)词条,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 ... ation;《剑桥词典》,参见“disinformation”(虚假信息)词条,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 ... ation

• 我们将“地平说运动”归入此类:Natalie Wolchover,“地平论者是认真的吗?”,2017年5月30日,https://www.livescience.com/24 ... .html

• “从黑死病到冠状病毒:我们尚未从历史中学到什么”,世界经济论坛,2020年3月12日,https://www.weforum.org/agenda ... past/

• MEE,“美国及人权组织警告称宗教少数群体正因冠状病毒受到指责”,中东眼(Middle East Eye),2020年4月4日,https://www.middleeasteye.net/ ... reaks;Rowaida Abdelaziz,“反穆斯林宣传正渗透到关于冠状病毒的网络讨论中”,《赫芬顿邮报》,2020年4月10日,https://www.huffpost.com/entry ... 27fab;Lizzie Dearden,“冠状病毒:报告警告称,‘危险的’阴谋论可能在封锁解除后引发一波伊斯兰恐惧症袭击”,《独立报》,2020年4月19日,https://www.independent.co.uk/ ... .html

• 关于仇外心理心理机制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Lene Auestad 编辑的《民族主义与政治主体:精神分析与种族中心主义及仇外心理的兴起》(伦敦:Karnac 出版社,2014年)。 关于伊斯兰恐惧症各个维度的优秀著作,请参阅 Nazanin Massoumi 编辑的《什么是伊斯兰恐惧症?》 《种族主义、社会运动与国家》(伦敦:Pluto Press 出版社,2017年)。

• Janosch Delcker, Zosia Wanat, and Mark Scott,“席卷 WhatsApp 的冠状病毒假新闻大流行”,《政客》(Politico),2020年3月16日,https://www.politico.com/news/ ... 33447

• Scott Zamost,“冠状病毒诈骗者利用恐惧和困惑兜售虚假产品及电子邮件骗局”,CNBC,2020年3月24日,https://www.cnbc.com/2020/03/2 ... .html;Jane Lytvynenko,“以下是关于冠状病毒传播的最新骗局列表”,BuzzFeed News,2020年3月16日,2020年3月20日更新,https://www.buzzfeednews.com/a ... oaxes

• Bel Trew,《冠状病毒:伊朗数百人因听信虚假报道饮用甲醇而死亡》,《独立报》,2020年3月27日,https://www.independent.co.uk/ ... .html

• Jamie Bartlett,《全球最大的加密货币骗局是如何针对英国穆斯林的》,《旁观者》,2019年10月20日,https://www.irtis.org.uk/activ ... scam/

• (“كَفَى بِالْمَرْءِ إِثْمًا أَنْ يُحَدِّثَ بِكُلِّ مَا سَمِعَ” ——“一个人只需将他所听到的全部传述出去,就足以构成罪过。”) 记载于穆斯林圣训集(导言)及艾布·达伍德圣训集(礼仪之书)。

• 伊斯兰法学中有多种关于消除、避免和平衡相互冲突的伤害的准则(al-qawāʿid al-fiqhīyah)。 这些准则都围绕着著名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训:“不得伤害他人,也不得互相伤害(لا ضرر ولا ضرار)”,该圣训被记载于伊本·马哲等许多圣训集中。 大多数学者认为,伊斯兰法围绕两个主要关切点展开:消除伤害和获取利益。 因此,消除伤害被视为法律的一半,且其优先级高于获取利益。 参见:Shahrul Hussain,《神圣准则宝库:伊斯兰法律原则评注》(莱斯特郡:Kube出版社,2016年),第48–58页,第76–77页。

• Tara Haelle,《为什么要反驳“策划疫情”(Plandemic)——以及如何反驳》,《福布斯》,2020年5月8日,https://www.forbes.com/sites/t ... o-it/

• 《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参见“认识论”条目,2005年12月14日,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epistemology/

• 《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参见“法拉比的心理学与认识论”条目,2016年2月11日,2020年4月26日修订,https://plato.stanford.edu/ent ... sych/;Osman Bakar,《伊斯兰知识分类》(剑桥:伊斯兰文本协会,1998年)。

• 纳赛菲的原文(matn)及塔夫塔扎尼的注释(sharḥ),载于Aḥmad Farīd al-Mazīdī编,《纳赛菲信仰教义注释与补注:逊尼派、艾什尔里派与马图里迪派》(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2013年),第1卷:第87–95页,第2卷:第219–605页;英译本:Earl Edgar Elder,《伊斯兰信仰评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50年),第16页。

• Bakar,《伊斯兰知识分类》,第69–73页;阿布·曼苏尔·马图里迪(卒于回历333年),《认主独一之书》(贝鲁特:萨德尔出版社,2010年),第69–72页。

• 伊斯兰神学中对“天性”(fiṭrah)有多种探讨路径,主要围绕其是强制性的(即推动人产生某种认知或行为),还是仅具接受性的(即确认或微妙地引导人产生某种认知或行为),这与造物主的存在、良好道德和规范等概念相关。 根据Yasien Mohamed的观点,这些路径可归纳为:(1) 前定论,每个人出生时都带有信仰(īmān)或不信(kufr)的天性,这与他们在天堂或火狱中预定的位置相关;(2) 中立论,天性在出生时是一张白纸,通过个人的选择达到信仰或不信的状态;(3) 积极论,天性是一种善良的状态,自然地响应真理和善行,因此最能响应伊斯兰。 最后一种路径是主流观点,并被伊本·泰米叶、萨赫勒·图斯塔里和拉吉布·伊斯法哈尼等重要学者所坚持。 Yasien Mohamed,《天性》(Fitrah),第35–55页。 另见:Frank Griffel,“加扎里对‘原始人类禀性’(fiṭra)的使用及其在法拉比和阿维森纳教义中的背景”,《穆斯林世界》第102期(2012年);Muḥī al-Dīn Mustawa与Muṣtafā al-Khin,《伊斯兰教义》(大马士革:伊本·凯西尔出版社,2011年),第126–136页。

• Mustawa与al-Khin,《伊斯兰教义》,第59–61页;Bakar,《伊斯兰知识分类》。

• Mustawa与al-Khin,《伊斯兰教义》,第63页。

• 传述一致(mutawātir)的报告是指在传述链(sanad)的每一个阶段都由多名传述者(普遍公认的要求是十名传述者)传述的圣训或言论(khabar),由此可以理性地断定,这些传述者不可能串通造假(ikhtilāq)。 它也提供必然的知识(al-ʿilm al-ḍarūrī)。 任何不符合这些标准但具有可靠传述链(isnād)的真实(ṣaḥīḥ)圣训,其地位属于单传(āḥād),因此仅提供条件性知识(al-ʿilm al-mutawaqqif),需要进一步调查。 Maḥmūd al-Ṭaḥḥān,《圣训学术语简明教程》(利雅得,1425/2004年),第23–25页,第27页;另见Mustawa与al-Khin,《伊斯兰教义》,第67–79页。

• 参见Yaqeen系列关于圣训学的文章:https://yaqeeninstitute.org/series/hadith-series/

• 纳赛菲与塔夫塔扎尼,《纳赛菲信仰教义》,第1卷:第90–91页;Elder,《伊斯兰信仰评注》,第20–21页。

• 逊尼派神学主要有三个流派:两个哲学神学(Kalām)流派,即艾什尔里派和马图里迪派(在沙斐仪派、马立克派和哈乃斐派中占主导地位),以及基于传述的神学流派——阿萨里派(在罕百里派中占主导地位)。 本文应用的是哲学神学流派的视角。

• “但我们的学者(哈乃斐派)遵循的观点是,善恶是由至睿的造物主——尊大的安拉所确立的理性所认知的。……这也是伊玛目阿布·哈尼法的观点,即任何未接触到启示,且不相信造物主的存在及其独一性的人,将永远处于火狱之中,因为这是理性所能认知的客观事实。” ʿIṣām al-Dīn al-Qūnawī,《库纳维对伊玛目拜达维经注的补注》(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2001年),第11卷:第463页。A. Y. Mol翻译。参见此处讨论的“极简神学”概念:Arnold Yasin Mol,“奥斯曼经注传统中的神圣宽限:调和对《古兰经》11:117的解释方法”,载于《奥斯曼帝国的经注学》,M. T. Boyalik与H. Abaci编(伊斯坦布尔:ISAR,2019年),第543–552页,https://www.academia.edu/36916 ... _tafsīr_tradition_Reconciling_exegetical_approaches_to_Q.11_117_Osmanli_da_ilm-i_tefsir_ed._M.T._Boyalik_and_H._Abaci._Istanbul_ISAR_2019_539-592。

• 伊本·卡迈勒·帕夏在其关于教义的著作中,从哲学角度强调宗教是文明的基础,探讨了马图里迪关于派遣使者智慧的立场:

我们说:尊大的造物主创造了人类,并决定了他们的生存依赖于维持生命,因此他为他们创造了必需品,如食物、饮料、衣物、住所及此类事物。 因此,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而贪求这些必需品,并对他人的利益产生敌意,他们对造物主所提供的并不满足,从而导致不义、篡夺、盗窃、谋杀等行为。所以,人类必须由法律的执行者团结起来,他们被派遣来禁止这些恶行。 他们为世人建立了一套法律和秩序,以防他们毁灭这个世界。 并引导他们用身体和财富去崇拜他们的主,以便他们能因此在后世获得天堂。 而那些不这样做的人,在后世将是迷失和毁灭的群体。

伊本·卡迈勒·帕夏,《劝诫与教义之光》(伊斯坦布尔:Dār al-Lubāb出版社,2018年),第46页。 A. Y. Mol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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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纳赛菲与塔夫塔扎尼,《纳赛菲信仰教义》,第1卷:第91页;Elder,《伊斯兰信仰评注》,第21–22页。

• 逻辑(manṭiq)是一种经典的工具,旨在“保护思维免受思考错误的影响”,自伊斯兰教早期以来,它已渗透到伊斯兰科学的方方面面。引用资源: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词条“阿拉伯与伊斯兰语言逻辑”,2008年7月23日,2013年11月11日修订,https://plato.stanford.edu/ent ... uage/

• 虽然阿拉伯逻辑最终基于早期的希腊亚里士多德逻辑传统,并通过叙利亚语作为中介,但它从未被盲目地照搬。 事实上,它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批判性过程,包括对伊斯兰正统思想世界的选择、消化和吸收。 因此,阿拉伯逻辑成为了一门独立且成熟的逻辑传统,并与伊斯兰法律和神学完全融合。 关于这一整合过程的优秀概述,请参阅托尼·斯特里特(Tony Street)所著的《阿拉伯逻辑》,收录于《逻辑史手册》,编辑:多夫(Dov)。 M. 加贝(M. Gabbay)和约翰·伍兹(John Woods),第1卷,《希腊、印度与阿拉伯逻辑》(阿姆斯特丹:爱思唯尔出版社,2004年),第523–596页。

• “هي مقدمة العلوم كلها، ومن لا يحيط بها، فلا ثقة له بعلمه أصلاً”(它是所有科学的导论,凡是不精通它的人,其知识根本不可信),阿布·哈米德·穆罕默德·本·穆罕默德·安萨里(Abū Ḥāmid Muḥammad b. Muḥammad al-Ghazālī)。 《法学原理精粹》(al-Mustaṣfá min ʿilm al-uṣūl),共2卷。 (开罗:阿米里亚出版社,1324/1906年),第10.15–17页。 由T. 斯特里特(T. Street)稍作调整的译文(作者强调)。 安萨里被视为将逻辑学融入伊斯兰科学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伊斯兰学者。 引用资源:Wael B. Hallaq,《伊斯兰法律理论史:逊尼派法理学导论》(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9-40页;Khaled El-Rouayheb,“神学与逻辑”,载于《牛津伊斯兰神学手册》,Sabine Schmidtke编(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411-14页。

• 引用资源:Jon McGinnis对逻辑学进行了出色的概述,特别是在其与科学探究的关系方面;参见他的《伊本·西那》(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7-52页。

• 引用资源:作为一门科学,逻辑学是一个宏大的课题,超出了本文的探讨范围。 然而,逻辑思维的基础知识很容易掌握。 若想阅读易于理解的英文逻辑学入门书籍,请参阅Peter Kreeft所著的《苏格拉底逻辑学》(南本德,印第安纳州:圣奥古斯丁出版社,2010年)。 关于伊本·西那三段论的详尽论述,请参阅Tony Street的“伊本·西那三段论概述”,载于《哲学史档案》第84卷(2002年):第129-60页。

• 引用资源:术语往往具有众所周知的歧义,做出合理的定义有助于我们厘清术语含义。 因此,如果我们真的想理解彼此(即“达成共识”),定义就显得至关重要。 若想获取关于如何以逻辑严密的方式理解定义的实用指南,请参阅克里夫(Kreeft)所著的《苏格拉底逻辑》(Socratic Logic),第123–37页。

• 虽然逻辑作为一套正确推理的规则体系已被传统伊斯兰教中的绝大多数穆斯林学者所采纳,但作者也清楚地意识到,有一小部分重要的学者出于各种原因拒绝使用逻辑,其中最著名的是沙斐仪派法学家伊本·萨拉赫(Ibn al-Ṣalāḥ,卒于公元643/1245年)和罕百里派学者伊本·泰米叶(Ibn Taymīyah,卒于公元728/1328年)。 探讨支持或反对逻辑的学术立场超出了本文的范围(我们希望将来能专门撰写一篇文章来讨论这一主题),但若想了解关于这场辩论的更多细节,请参阅哈立德·埃尔-鲁艾赫布(Khaled El-Rouayheb)的精彩概述:“逊尼派穆斯林学者对逻辑地位的看法,1500–1800年”(Sunni Muslim Scholars on the Status of Logic, 1500–1800),载于《伊斯兰法律与社会》(Islamic Law and Society)第11卷,第2期(2004年):第213–32页。

• 从伊斯兰早期历史开始,伊斯兰学者和百科全书编纂者就致力于将不同的知识领域进行系统化和分类。 因此,不同的学者使用了不同的标准来构建分类体系。 此处所使用的“工具性”科学与“高等”科学的二分法,反映了奥斯曼帝国的经学院(madrasa)传统。 另一种广为人知且更为全面的分类法见于塔什库普里扎德(Ṭāshkuprī’zādah)著名的百科全书式著作《幸福之钥与主权之灯》(Miftāḥ al-saʿādah wa miṣbāḥ al-sayādah)(贝鲁特:Dār ibn Ḥazm出版社,1431/2010年)。 关于伊斯兰科学分类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汉斯·亨里奇·比斯特费尔德(Hans Hinrich Biesterfeldt)的“中世纪阿拉伯科学与哲学百科全书”(Medieval Arabic Encyclopedias of Science and Philosophy),载于史蒂文·哈维(Steven Harvey)编辑的《中世纪希伯来科学与哲学百科全书》(The Medieval Hebrew Encyclopedias of Science and Philosophy)(多德雷赫特:施普林格出版社,2000年),第77–98页;以及巴卡尔(Bakar)的《伊斯兰知识分类》(Classification of Knowledge in Islam)。

• 《工具论》(Organon,意为“工具”或“器械”) 是一个古希腊术语,后来被用于指代亚里士多德逻辑著作的标准合集,这些著作曾是希腊化世界科学哲学课程的一部分。 关于伊斯兰经学院课程及其重要性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哈姆扎·卡拉马利(Hamza Karamali)的《语境中的经学院课程》(The Madrasa Curriculum in Context)(阿联酋阿布扎比:Kalam Research & Media出版社,2017年)以及约翰·沃尔布里奇(John Walbridge)的《伊斯兰教中的造物主与逻辑:理性的哈里发国》(造物主 and Logic in Islam: The Caliphate of Reason)(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2011年)。

• 关于阿拉伯逻辑中“衰落论”的经典东方主义表达,请参阅尼古拉斯·雷舍尔(Nicholas Rescher)的《阿拉伯逻辑史研究》(Studies in the History of Arabic Logic)(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匹兹堡大学出版社,1963年)。 关于这一范式的重要修正,请参阅:哈立德·埃尔-鲁艾赫布(Khaled El-Rouayheb)的《关系三段论与阿拉伯逻辑史 900–1900》(Relational Syllogisms and the History of Arabic Logic 900–1900)(莱顿、波士顿:布里尔出版社,2010年)。

• 幸运的是,我们见证了这一知识传统在整个穆斯林世界复兴的开端,例如伊斯坦布尔著名的苏莱曼尼耶经学院(Suleymaniye Madrasa)的重新开放,该学院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是奥斯曼帝国最高的神学院,详见:“苏莱曼尼耶校区举行剪彩仪式开幕”,伊本·哈尔敦大学,2018年10月3日,https://www.ihu.edu.tr/en/sule ... mony/

• 相关讨论请参阅阿姆贾德·M·穆罕默德(Amjad M. Mohammed)的《非穆斯林土地上的穆斯林:法律研究与应用》(Muslims in Non-Muslim Lands: A Legal Study with Applications)(剑桥:伊斯兰文本协会,2013年),第60–70页。

• 相关讨论请参阅穆罕默德·加利(Mohammed Ghaly)的“生物医学科学家作为共同教法官:他们对当代伊斯兰生物伦理学的贡献”(Biomedical Scientists as Co-Muftis: Their Contribution to Contemporary Islamic Bioethics),载于《伊斯兰世界》(Welt des Islams)第55卷,第3–4期(2015年):第286–311页,https://doi.org/10.1163/15700607-05534p03

• 丽贝卡·海尔威尔(Rebecca Heilweil),“5G新冠病毒阴谋论是如何从边缘走向主流的”(How the 5G Coronavirus Conspiracy Theory Went from Fringe to Mainstream),Vox,2020年4月24日,https://www.vox.com/recode/202 ... utube

• 斯坦利·沙纳平达(Stanley Shanapinda),“不,5G辐射不会导致或传播新冠病毒。散布这种言论具有破坏性”(No, 5G Radiation Doesn’t Cause or Spread the Coronavirus. Saying It Does Is Destructive),《对话》(The Conversation),2020年4月7日,https://theconversation.com/no ... 35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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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新闻时代如何寻找真相?伊斯兰信息素养与求证方法指南

穆斯林教育malik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9 次浏览 • 1 天前 • 来自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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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finding-truth-in-the-age-of-fake-news-information-literacy-in-islam
原文标题:Finding Truth in the Age of Fake News: Information Literacy in Islam
作者:Anonymous Guest Author
作者简介:原文页面未提供作者简介

副标题:穆斯林如何识别错误信息?从《古兰经》、圣训到现代媒体素养
摘要:本文讨论假新闻和错误信息时代中的求真问题。作者从伊斯兰传统出发,说明穆斯林应如何核实消息、判断证据、避免传播伤害,并把《古兰经》与圣训中的求证原则用于现代信息环境。



图:在假新闻时代寻找真相:伊斯兰教中的信息素养

摘要

信息素养是指在现代社会中,为了正确且真实地发现、评估、解读和使用信息所需的一系列技能。 随着互联网上虚假信息的全球性泛滥,信息素养正迅速成为21世纪最重要的个人能力,其重要性堪比前几代人所掌握的读写能力。 信息素养的核心要素包括:保持正确的学习态度、评估信息提供者的权威性、采用恰当的研究方法、参与信息共享和学术社区,以及利用最新技术。 在许多方面,伊斯兰学术传统预示了现代信息素养的概念,因为古典学者们优先考虑道德与礼仪、系统化的课程学习,以及致力于理解事物在客观现实中本来的真相。 本文向读者介绍了现代信息素养的概念,并将其与伊斯兰传统中的先例进行了类比。

引言

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

我们这个时代最显著的特征,或许就是各类信息和信息来源的普及。 电脑、智能手机、社交媒体,当然还有整个互联网,都能让我们在想要了解某事时,即刻获得我们想知道的内容。 诚然,这些工具为学者、研究人员和知识追求者提供了巨大的潜在优势。

然而,这些技术的益处被其阴暗面所抵消:错误信息、虚假信息以及信息技术的武器化。 像任何工具一样,信息技术可以被用于作恶,事实上也确实被用于作恶。 它们能在眨眼间将谎言传遍世界,通过虚假短信煽动恐慌或群体暴怒,甚至使整个国家的发展方向变得更糟。 一些专业人士不祥地将我们当前的处境称为“后真相”时代。

因此,在信息时代,一项关键能力就是能够从海量信息中筛选出精华、糟粕与平庸之作。 这就是信息科学家和专业人士所说的“信息素养”。

作为穆斯林,验证真理、考证来源以及妥善管理知识是我们宗教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为什么学者们会不遗余力地去考证先知穆罕默德 ﷺ 真正说过的话。 伊玛目穆斯林(愿安拉慈悯他)在他编纂的圣训集中,专门开辟了一个章节,题为“传述系统(al-isnad)是宗教的一部分,传述只接受来自可靠之人的内容”。 基于这一先例,我们可以将先贤们的经验与现代信息素养原则相结合,帮助我们在信息海洋的巨浪中航行。

本文旨在定义信息素养,并将其原则和方法与我们伊斯兰遗产和传统中的先例联系起来。

什么是信息素养?

根据美国图书馆协会(ALA)的定义,信息素养是指“一系列综合能力,包括对信息的反思性发现、理解信息的生产方式及其价值,以及利用信息创造新知识并以合乎道德的方式参与学习社区”。 这些能力包括学术和技术技能,以及批判性思维、逻辑能力和态度倾向。 信息素养简而言之就是信息时代的“学会如何学习”。 这个时代的主要特征是“变化将是永恒的,这将是一个数据和信息爆炸的世纪”。

首先,我们必须区分“知识”和“信息”。 三十多年前,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曾感叹道:“我们淹没在信息中,却渴求知识。” 这还是在互联网、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兴起之前的情况,那么他这句话在今天岂不是更加真实?

真正的知识是基于客观现实存在的前提,去理解事物在现实中本来的样子。 相比之下,信息由报告和数据组成,它们可能是真实的,但也容易被误解、歪曲,甚至完全伪造。 当信息是错误或误导性的时候,它被称为“错误信息”(misinformation)。 当信息被蓄意篡改以掩盖真相时,它被称为“虚假信息”(disinformation);当应用于国家和军队时,则被称为“信息战”。

马哈利(Al-Mahalli)在评论伊玛目哈拉曼·朱韦尼(愿安拉慈悯他)关于伊斯兰法理学基础(usul al-fiqh)的经典入门著作时,对知识和无知定义如下:

知识就是认识已知的事物,即对所知事物在现实中存在状态的概念…… 无知就是对某事物的想象,即对其概念的理解与现实不符。

因此,一个人可能接触到各种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从而产生拥有知识的错觉,但实际上这完全是无知。 当一个人头脑中多个错误的断言相互强化时,就会导致“复合无知”(jahl murakkab),这只能通过一个漫长的过程,逐一揭穿每一条错误信息来补救。

只有对现实的真实认知,而非单纯的信息,才能让人在他人面前占据优势,正如安拉所说:“有知识的人和无知识的人相等吗?” “唯有理智的人才会觉悟。” 因此,我们的责任是探求真理,并在发现真理时接受它。

虚假信息的普遍存在及其传播的便捷性,对社会和群体构成了明确且现实的威胁。 安妮·P·明茨(Anne P. Mintz)认为:

互联网上的错误信息是危险的,它只是更大图景的一部分。 歪曲事实或公然撒谎并非新鲜事。 改变的只是传播媒介,而这种媒介能以闪电般的速度将信息传播到遥远的地方。 在过去十年里,我们目睹了政府领导人和大公司高管误导公众的行为,这些行为造成了巨大的后果,有的涉及生死,有的则导致了经济崩溃。

信息学学者艾伦·邦迪(Alan Bundy)断言,信息素养是21世纪的核心竞争力。 如果公民群体无法具备辨别海量信息的能力——即从良莠不齐的信息中去伪存真——社会将面临双重风险:一是无法产生全球经济所依赖的新知识,二是无法应对威胁地球与文明本身的全球性共同挑战。 正如过去人类社会要求公民必须掌握读写能力以求生存一样,今天我们迫切需要公民掌握信息获取、评估及技术应用方面的素养。

信息素养与我们的社区尤为相关,因为我们所称的“伊斯兰恐惧症”这种反穆斯林敌意,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互联网上关于我们宗教及其教义的错误信息,有时甚至是蓄意的虚假信息。 一些穆斯林甚至因为接触到对神圣经典错误的解读而背离伊斯兰教,遗憾的是,这些错误解读有时竟还得到了本应更具辨识力的穆斯林的推波助澜。

我们应当感到担忧,但也应保持乐观。 我们需要掌握的技能并不难理解或传授,而且在我们的伊斯兰传统中已有深厚的先例。 我们只是在继承前人的学术方法,以满足新时代的需求。

终身学习

获取信息素养最关键的部分,或许在于支撑这一素养的内在态度。 换句话说,我们需要培养良好的品格、求知欲和谦逊精神,这些品质有助于我们实现个人成长,从而从容应对海量信息。

众所周知(或理应知道),穆斯林有义务获取某些类别的知识,例如伊斯兰信仰、崇拜和伦理的基础知识。 然而,这仅仅是学者们所界定的最低义务。 我们当中那些希望提升宗教理解,或希望通过科学和管理等有益领域为社区做出贡献的人,应当培养对知识的渴望,并树立终身学习者的身份认同。

事实上,安拉命令先知穆罕默德 ﷺ,并由此延伸到我们所有人,向他祈祷以增加知识,正如他所说:“说:‘主啊,求你增加我的知识!’” 因此,先知穆罕默德 ﷺ 认为持续学习是穆斯林的义务,“求知是每一位穆斯林的责任。”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本人践行了这一建议,他终身学习,直到去世的那一天。 伊本·乌泰巴(愿安拉慈悯他)说:“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不断增加知识,直到伟大的安拉取走他的灵魂。”

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言,有两种永恒的渴望永远无法满足:“两类追求者永远不会满足:求知者和求世者。”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还说:“穆萨(摩西)问他的主:‘谁是你仆人中最有知识的?’ 安拉说:‘是一位对自己的知识永不满足,并将他人的知识融入自己知识体系的学者。’ 既然如此,我们应该将最大的努力投入到有益的知识上,而不是转瞬即逝的世俗享乐中。

我们宗教中伟大的伊玛目、学者和领袖们都视自己为终身学习者。 伊玛目马利克(愿安拉慈悯他)说:“任何有知识的人都不应放弃学习。” 有人问伊本·穆巴拉克(愿安拉慈悯他):“你要寻求知识到什么时候?” 他回答说:“如果安拉意欲,直到死亡。” “也许那些能让我受益的话语还没有被写出来呢。” 伊本·穆巴拉克在另一个场合说:“一个人只要还在求知,就一直拥有知识。 如果他自认为已经拥有了知识,那么他就变得无知了。” 伊本·阿比·加桑(愿安拉慈悯他)说:“只要你还是个学生,你就会拥有知识。 如果你认为自己已经足够了,那么你就会变得无知。” 换句话说,只要你坚持用正确的方法求知,你就会持续拥有知识;一旦你停止学习,你就会变得无知。 就像鲨鱼一样,如果我们不游动,就会下沉。

先知穆罕默德 ﷺ 除了鼓励寻求宗教知识外,还鼓励我们寻求自然科学、手工艺、医学等领域的有益知识。 有一个具体的事件展示了宗教知识与世俗知识之间的界限。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路过一群正在嫁接树木的人,他说:“如果你们不这样做,可能会更好。” 他们放弃了这种做法,结果产量下降了。 他再次路过时问道:“你们的树怎么了?” 他们回答说:“是您告诉我们停止这样做的。”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你们对自己世俗事务的了解比我更清楚。” 在关于此事的另一段传述中,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我确实只是一个凡人。 如果我命令你们做宗教方面的事情,你们就去执行。 如果我命令你们做的是出于我个人的意见,那么我毕竟只是一个凡人。”

穆斯林群体共同需要宗教知识和世俗知识。 伊玛目沙斐仪(愿安拉慈悯他)说:“知识确实分为两种:宗教知识和世俗知识。 宗教知识是为了理解教法(fiqh),而世俗知识则是医学。 不要定居在一个既没有学者来教导你宗教知识,也没有医生来照料你身体的地方。” 也就是说,在沙斐仪的时代,医学是最重要的世俗科学,他认为每个穆斯林城镇都必须有医学专家居住。 在我们这个时代,已经发展出了一些对现代生活至关重要的额外知识类别。

作为一名求知者,你需要找到自己在社区中的角色,无论是作为宗教学者、科学家、行政人员、医生、商人还是其他职业,然后将你的学习重点放在实现你所选领域的素养、能力,并最终达到专业水平上。

话虽如此,请注意知识也分为有益的知识和琐碎甚至有害的知识。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向安拉祈求有益的知识,并向安拉寻求庇护,免受无益知识的伤害。” 无论我们决定投身于何种角色并致力于终身学习,它都必须在某种程度上对社区有益。 例如,安萨里将某些知识领域或“科学”描述为“应受谴责的”,例如占星术、算命和神秘学。 在伊斯兰教中,以实践为目的去研究这些学科是不被允许的。 因此,无论你致力于哪个知识领域,都需要确保它能让你自己和你的社区受益。

作为终身学习者,保持谦逊的求知态度非常重要。 一个人需要接受这样一种可能性:在次要的宗教问题以及任何世俗事务中,自己都可能会犯错或产生误解。 伊本·哈杰尔·海塔米在被问及次要宗教问题(al-furu’)的分歧时说:“我们的学派(madhhab)是正确的,但也可能出错。” “那些与我们意见不同的人的学派是错误的,但也可能是正确的。” 同样的态度也适用于任何知识领域;我们追求尽可能准确的信息,同时要记住,像其他人一样,我们也有自己的偏见,也会犯错。 定期的自我评估和内省对于避免思想停滞是必要的。 如果我们不能承认个人的观点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就可能会被自己的“确认偏误”所误导,即我们倾向于不加批判地接受那些支持我们既有叙事或理论的新信息。

最后,我们应该足够谦逊,无论真理来自何方、由谁说出,都要接受它,无论是来自持反对意见的学者、持不同政见的科学家,还是普通人。 伊本·拉贾布记载道:“一些虔诚的先贤曾说:谦逊就是接受任何人带来的真理,即使他们很年轻。” “无论谁接受了他人带来的真理,无论对方是老是少,无论他是否喜欢对方,他都是谦逊的。” “谁因为认为对方地位低下而拒绝接受真理,那他就是傲慢自大的。”

这些态度倾向不仅是获取信息素养的先决条件,也是在宗教和世俗学习中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 现在,我们将讨论一些专门适用于我们当今处境的方法论原则。

信息权威性

信息素养取决于区分可靠来源与不可靠或完全不可信来源的能力。 我们需要能够识别各个领域的专家,包括他们所属的领先组织和协会。 当然,专业知识并非绝对正确。 个别学者甚至整个组织都会犯错,但专家比外行更有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这赋予了他们在各自领域一定的权威性,因为他们会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公开责任。 他们是我们寻求知识的首要来源。 以这种方式依赖专家,就是所谓的“信息权威性”概念。

安拉教导我们,当我们不知道某事时应询问专家,正如他所说:“如果你们不知道,就去问那些了解经典的人。” 这一命令是针对那些不信道者,他们曾怀疑伊斯兰的信息是否与先前的启示相符。 早期的穆斯林学者将“了解经典的人”解释为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学者,他们可以证实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受启示的真实性,或者也可以指《古兰经》的学者。 我们可以从这节经文中提取出一个普遍原则:获取知识的方法是向专家寻求指导。 这是克服对某事无知的唯一途径,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说:“无知的解药难道不是提问吗?”

然而,我们有时会接触到来自不可靠来源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不是。 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时代就发生过此类事件,安拉为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揭示了指引。 安拉说:“信道的人们啊!如果一个作乱者给你们带来消息,你们要先核实,以免你们在无意中伤害了他人,事后又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 据各种传述记载,这节经文是关于瓦利德·伊本·乌格巴(Walid ibn ‘Uqbah)而降示的。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派他去向巴努穆斯塔利克(Banu Mustaliq)部落征收天课,该部落最近刚皈依了伊斯兰教。 瓦利德因为害怕他们,或许是因为之前与他们有过争执,又或许是听到了某种传言(具体取决于传述),于是他回到先知穆罕默德 ﷺ 身边,错误地声称这些部落拒绝缴纳天课,并企图杀害他。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听后感到愤怒,便派遣哈立德·本·瓦利德前去调查。 哈立德发现他们实际上仍然是穆斯林,关于他们叛乱的传言是虚假的。 对此,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沉稳来自安拉,而急躁来自撒旦。”随后,这节经文便降示了。 拜哈基在他的著作中,将这则关于“不要草率下结论”的圣训与该经文一同收录在“法官的礼仪”一节,归于“审判中的核实”章节之下。

这节经文及其降示背景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教训:当接触到可疑信息时,必须保持谨慎。 这节经文的标准诵读法要求信士们“寻求澄清”(tabayyanu),但另一种可靠的传述诵读法也提到要“寻求核实”(tathabbatu)。 这两种含义相互补充,相辅相成。 一群学者将这一禁令扩展到“不得转述身份不明者(majhul al-hal)的话”,以防其不可信。 从历史上看,穆斯林法官从一开始就应用了这一原则,他们会通过筛选程序(tazkiyah)来评估法庭证人的可信度(ta’dil)。

当我们从不可靠的来源获取相关信息时,我们有责任在采取行动或否定该信息之前进行进一步调查。 在当今的信息环境中,模糊性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人们必须能够核实可疑的主张;如果无法核实,则应暂缓判断。 在这种情况下,保持健康的怀疑态度——而非预设最坏情况的愤世嫉俗——是一种重要的心态。

因此,我们应当警惕传播虚假信息,例如连锁邮件、垃圾短信、阴谋论和假新闻文章,这些在网络环境中比比皆是,且对社会有害。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一个人只要把听到的每一件事都说出来,就足以构成谎言了。”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疏忽大意,随意向他人传播流言蜚语、谣言和未经核实的信息,这足以让他因罪孽深重而在后世遭受惩罚。 在当今时代,这种危险显得尤为真实,因为谎言传播的速度快如光速,这绝非夸张。

应对这种虚假信息的制衡之道,在于咨询那些能够核实各种主张的专家和权威人士。 学术书籍在出版前后都要经过同行评审,因此持不同意见的学者可以指出其中的错误和分歧。 在大学校园里,要从相互冲突的叙事中理清头绪,需要具备学术素养,并了解同行评审的来源和方法。 许多组织内部都设有专门的部门,致力于揭穿各自领域内的虚假主张。 无论涉及什么主题,信息素养的基础都在于识别可靠的来源,以核实那些具有争议的断言。

可信度与偏见成反比;偏见越深,来源的可信度就越低。 学者、组织和其他实体在对待其研究课题时,不可避免地会采取某种立场。 这一点在当前的新闻媒体环境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新闻机构总是带有政治或国家偏见,无论是右翼还是左翼,亲政府还是反政府。 没有任何媒体来源能做到完全不偏不倚(正如所有人一样,人们在看待事物时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自身主观生活经验的影响)。 因此,媒体素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能够根据新闻文章的来源、方法和编辑标准对其进行评估。 信息发布者可能与所发布的信息存在利益冲突,我们在评估其主张时应将这种偏见考虑在内。

为了了解这些原则如何在网络环境中发挥作用(这可能是我们许多人首先需要应用这些原则的地方),安珀·本纳姆(Amber Benham)为我们提供了一些评估网站的指导方针:

问问自己:这篇文章是谁写的? 谁在资助这个网站? 内容背后是否有某种议程? 内容是否完整、准确且时效性强?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页面? 该网址是否与其网站内容类型相符? 互联网是一个强大的工具,提供了海量的信息,但“核实、核实、再核实”依然是关键所在。 当你综合考量所有调查结果后,请相信你的直觉,它会告诉你所获取的信息是否值得信任。 不要走捷径,并记住:买者自慎——即便交易的并非金钱。

网络上充斥着许多骗子、诈骗犯和不法之徒,他们一心只想向你兜售虚假的承诺和劣质的商品。 还有一些专业的假新闻制造者,他们利用定向虚假信息来影响你的观点,从而谋取私利。 此外,还有专门妖魔化伊斯兰教、穆斯林群体及其传统的专业伊斯兰恐惧症者。 通过熟悉信息素养的原则,你不仅可以保护自己免受这些网络掠夺者的侵害,还能避免自己成为他们卑劣行径的帮凶。

最后,尽管权威是信息素养的一个关键原则,但它也有其局限性。 权威是情境化的,是由特定群体构建的。 在一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并不能轻易迁移到另一个领域。 一位生物学专家未必是神学专家,反之亦然。 权威也可能被错置或名不副实。 在伊斯兰法学中被称为“塔格利德”(taqlid,即盲从/遵循)的完全依赖权威的做法,在我们没有能力进一步调查时,有时是允许且必要的。 然而,这样做属于“诉诸权威”(argumentum ad verecundiam),即仅基于权威而进行的论证,这是一种潜在的逻辑谬误,因为我们知道,权威并非绝对正确。 因此,为了超越对权威的依赖,我们需要学习如何研究课题,并最终让自己成为权威。

根基与分支

每一门可研究的学科内部都存在优先级的层级:首先是概念和原则,其次是次要议题,最后是三级事项。 想要精通一门学科,必须先学习并吸收其基础知识,然后再深入研究细节。

基于这种方式,学者们将伊斯兰科学划分为基本原则或“根基”(al-usul),并由此衍生出次要议题或“分支”(al-furu’)。 伊玛目朱韦尼(愿主怜悯他)认为:“‘根基’是次要议题所赖以建立的基础。 分支则是建立在主要议题之上的部分。” 就像树木一样,最重要的部分是根,它让树木稳固扎根并得以生长。 分支同样重要,但它们总是——永远是——在根长出之后才出现的。

这种学习方法可以通过考察伊斯兰法学的基础课程来得到最好的说明。 例如,如果我想成为沙斐仪学派法学的专家,我会从入门教材开始学习,比如《阿布·舒贾文集》(Matn Abi Shuja’),它陈述了该学派的立场或裁决,而不讨论其证据或学派内部的分歧。 在充分理解这本入门教材后,我会转向其注释本和其他中级文本,这些文本会讨论沙斐仪学派内部议题的证据、论点和更多细节。 一旦完成了对这些文本的系统学习,我就会转向大型、综合性的比较研究著作,例如伊玛目脑威的《总汇》(Al-Majmu’ Sharh al-Muhadhdhab),该书将沙斐仪学派的观点与其他正统学派进行了比较。 通过这一学习过程,我将能够获得沙斐仪学派乃至整个伊斯兰法学的专业知识。 然而,达到学习课程的“终点”并获得专业知识,绝不是学习某一特定学科的真正终点;总有更多的知识需要学习。

通过这种结构化、分层次、基于课程的学习方式,先关注基本原则再研究细节,学生们就能实现对学科的精通。 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各个知识领域。 每个学科都有引用资源,例如百科全书,它们总结了特定领域当前的知识水平。 他们有入门读物,通常被称为“导论”或“指南”,旨在为学生提供该领域的“全貌”。 在这些导论之后,是更专业、更细致的著作,它们会深入探讨某个特定的次要议题。

学术资源总体上包括引用资源、专著(由单一作者撰写的书籍)、编著、书评、期刊文章、学科词典等。 每一类文献在知识获取过程中都扮演着特定的角色,且在不同领域中发挥的作用也各不相同。 因此,要精通任何一个领域,就必须熟悉其专业文献。 学生需要从宏观角度了解文献,并在专家的指导下,按照从初级、中级到高级文本的路径进行学习。

此外,每个学科都有其专门的术语,即古典时期的穆斯林学者所称的“mustalahat”(术语)。 例如,在哈乃斐法学派中,人们会遇到诸如“大伊玛目”、“两位谢赫”、“伊斯兰谢赫”、“我们的三位伊玛目”等术语。 除非咨询专家或查阅特定学科的词典,否则人们无法知道这些术语具体指代谁。 同样,每个领域都有其必须学习的“语言”,才能正确理解并深入研究该领域。

学习不仅应该是有结构和有条理的,学生还需要具备发现和获取新资源的技术研究技能。 现代研究越来越多地通过计算机系统以及搜索引擎和内容聚合器等发现工具在线进行。 通过使用关键词和受控词表搜索数据库来获取书籍、文章和数据(这再次证明了了解该领域“语言”的重要性)。 搜索结果可以进行筛选和优化,以精确定位更相关的资源。 每个数据库和研究工具(如谷歌学术)都有其各自的优缺点和特性,因此每位研究人员都需要学习如何充分利用他们所使用的每一种工具。

此外,我们找到的资源通常会引用其他资源。 通过查阅参考书目和“咨询著作”页面(这种做法被称为引文挖掘),我们可以“顺藤摸瓜”找到更多资源;一篇文章可能会引向一本书,这本书又引向一位专家作者,进而引向该领域的一个思想流派,最终引向一个权威的学术协会。 每一项新的学术成果都会吸收前人的研究,使研究人员能够有效地追溯概念的起源。

最后,知识的创造往往是专家之间一场未竟的对话。 倾听多种视角并承认观点的多样性,可以减少偏见并纠正错误。 在学术界,这就是同行评审的过程。 单一的学者或专家可能并不代表某一议题的唯一视角,甚至未必是多数人的观点。 例如,在哈乃斐派高级法学权威著作——布尔汉丁·马尔吉纳尼(Burhan al-Din al-Marghinani)所著的《导引》(Al-Hidayah fi Sharh Bidayat al-Mubtadi)中,作者讲述了多个实例,比如伊玛目阿布·哈尼法(Imam Abu Hanifa)的学生与他意见不一,或者哈乃斐学派与沙斐仪学派(Al-Shafi’i)存在分歧等,同时作者也为自己倾向的立场提供了论点、证据和推理。 其他学者则以各自的论点、证据和推理来回应这些观点,所有这些共同构成了专家之间持续不断的对话。

如今,伊斯兰学术研究不再仅仅掌握在少数个人学者手中。 相反,它存在于大型社区、协会和理事会之中,正如哈乃斐学派并不单单代表阿布·哈尼法的观点,而是代表了数百年来遵循其方法论的成千上万名学者的集体和累积成果。 同样,主要的科学、学术和专业协会也反映了众多个人专家共同努力的成果。

一个人应当力求在自己的领域内不断进步,从而成为信息市场中的“专家贡献者”,而不仅仅是“消费者”。 初露头角的专家会将自己融入学术社区或协会中,在那里交流思想和信息,并为那些刚刚开启求知之旅的人提供指导和引领。 这些协会充当着信息的提供者和核实者,通过这一职能,它们促进了为后代创造新的有益知识。 正如伟大的物理学家艾萨克·牛顿爵士所言:“如果说我看得比别人更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结论

信息素养是一套现代技能,在互联网虚假信息泛滥的时代,它是发现、获取、核实并正确解读信息的必要能力。 这或许是21世纪的核心竞争力,对于人类文明的繁荣至关重要——正如识字对于前几代人一样——对于穆斯林群体的宗教健康也同样重要。 它基于态度倾向或性格特征,这些特征与伊斯兰教义中关于寻求有益于生活的知识、核实真理以及保持理智谦逊的教导相一致。 它还涉及评估来源、咨询专家和专家群体、课程学习、搜索策略、引文挖掘以及计算机技术技能的方法论原则。

通过在我们的社区内获取并传授这些技能,我们可以保护自己、家人和社区免受伊斯兰恐惧症虚假信息、诈骗者、假新闻、阴谋论以及其他此类欺骗来源的侵害。 更重要的是,我们将保护我们的灵魂,避免因参与全球范围内传播虚假叙事、欺诈和谎言而背负共谋的罪孽。

成功来自安拉,安拉至知。

• 牛津生活词典,“后真相”。https://en.oxforddictionaries. ... truth

• 伊本·哈贾杰·库沙伊里·穆斯林,《穆斯林圣训实录》(Ṣaḥīḥ Muslim)(贝鲁特:阿拉伯书籍复兴出版社,1955年),1:14,导言,关于传述链属于宗教的一部分章节(al-muqaddimah, bab fi an al-isnad min al-din)。

• 美国图书馆协会(ALA),“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框架”。http://www.ala.org/acrl/standards/ilframework

• 艾伦·邦迪,《信息素养:21世纪的核心竞争力》(阿德莱德:南澳大利亚大学图书馆,1998年),第1页。

• 约翰·奈斯比特,《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新方向》(纽约:华纳出版社,1982年),第24页。

• 伊玛目哈拉曼·朱韦尼与贾拉勒丁·穆罕默德·本·艾哈迈德·马哈利,《法理学原理注释》(巴勒斯坦:圣城大学,1999年),第79-80页。

• 《古兰经》队伍章(Sūrat al-Zumar)39:9;M. A. 阿卜杜勒·哈利姆,《古兰经:英译本及阿拉伯语原文对照》(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60页。

• 安妮·P·明茨、安珀·本汉等,《欺骗之网:社交媒体时代的错误信息与操纵》(芝加哥:今日信息公司,2012年),第ix-x页。

• 艾伦·邦迪。 《信息素养:21世纪的关键能力》(阿德莱德:南澳大利亚大学图书馆,1998年),第17页。

• 《古兰经》塔哈章(Sūrat Ṭāhā)20:114;阿卜杜勒·哈利姆,《古兰经》,第321页。

• 穆罕默德·本·耶齐德·本·马哲,《伊本·马哲圣训集》(贝鲁特:阿拉伯遗产复兴出版社,1975年),1:81,第224段,导论篇,学者美德章;阿尔巴尼在注释中将其定为“真实”(ṣaḥīḥ)圣训。

• 伊斯梅尔·本·奥马尔·本·凯西尔,《古兰经注》(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1998年),5:281,第10:114节。

• 苏莱曼·本·艾哈迈德·塔巴拉尼,《大圣训集》(al-Mu’jam al-Kabīr)。 (开罗、利雅得:伊本·泰米叶图书馆,苏迈伊出版社,1983年),10:180,第10388段;阿尔巴尼在《小圣训集汇编》([大马士革]:伊斯兰办公室,1969年),2:1125,第6624段中将其定为“真实”(ṣaḥīḥ)圣训。

• 穆罕默德·本·希班,《伊本·希班圣训集》(贝鲁特:使命基金会,1993年),14:100,第6217段,历史篇,关于询问安拉(至高无上者)的言论章;阿尔巴尼在注释中将其定为“良好”(ḥasan)圣训。

• 优素福·本·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巴尔,《知识及其美德阐释汇编》(达曼:伊本·贾兹出版社,1994年),1:401,第579段。

• 同上,1:406,第586段。

• 艾哈迈德·本·马尔万·迪纳瓦里。 《座谈与知识之珍宝》(巴林:伊斯兰教育协会,1998年),2:186,第308段。

• 伊本·阿卜杜勒·巴尔,《知识及其美德阐释汇编》,1:408,第591段。

• 穆斯林,《穆斯林圣训集》,4:1836,第2363段,美德篇,关于必须遵守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言而非其所提及之事章。

• 同上,4:1835,第2362段。

• 伊本·阿比·哈提姆,《沙斐仪的礼仪与美德》(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2002年),1:244。

• 伊本·马哲,《伊本·马哲圣训集》,2:1263,第3843段,《祈祷之书》,关于寻求庇护的章节;阿尔巴尼在注释中将其评为“优良”(ḥasan)。

• 阿布·哈米德·加扎里,《宗教科学复兴》(贝鲁特:知识出版社,1980年),1:30。

• 伊本·哈杰尔·海塔米。 《大教法判例集》(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1997年),4:313。

• 阿卜杜勒·拉赫曼·伊本·艾哈迈德·伊本·拉贾布,《知识与智慧汇编》(贝鲁特:使命基金会,2001年),1:307,第13段。

• 《古兰经》众先知章 21:7;阿卜杜勒·哈利姆,《古兰经》,323。

• 塔巴里,《古兰经注释汇编》(贝鲁特:使命基金会,2000年),18:413-414,第21:7节。

• 阿布·达伍德·苏莱曼·伊本·阿什阿斯·西吉斯塔尼,《阿布·达伍德圣训集》(黎巴嫩赛达:现代图书馆,1980年),1:93,第337段,《洁净之书》,关于伤者行土净的章节;阿尔巴尼在注释中将其评为“优良”(ḥasan)。

• 《古兰经》寝室章 49:6;阿卜杜勒·哈利姆,《古兰经》,517。

• 艾哈迈德·伊本·侯赛因·拜哈基,《大圣训集》(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2003年),10:178,第20270段,《法官礼仪之书》,关于判决需核实的章节;海塔米在《圣训汇编与益处之源》(开罗:库德西图书馆,1933年),8:19,第12652段中将其评为“真实”(ṣaḥīḥ)。

• 穆罕默德·伊本·艾哈迈德·古尔图比,《古兰经律例汇编》(开罗:埃及图书总局,1964年),16:311-312,第49:6节。

• 塔巴里,《古兰经注释汇编》,22:286,第49:6节。

• 伊本·凯西尔,《古兰经伟大注释》,7:345,第 49:6节。

• 罗恩·沙哈姆,《伊斯兰法庭中的专家证人:法律服务中的医学与工艺》(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2010年),37。

• 穆斯林,《穆斯林圣训实录》,1:11,第5段,《导言》,关于禁止传播所听到的每一件事的章节。

• 安妮·P·明茨、安珀·本汉等,《欺骗之网》,161。

• 朱韦尼与马哈利,《法理学基础注释》,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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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玛丽亚姆·穆罕默德·萨利赫·祖法伊里,《法学派术语及法学中的隐秘知识:人物、书籍、观点与裁决》(贝鲁特:伊本·哈兹姆出版社,2002年),1:92。

• 亚历山大·柯瓦雷(Alexandre Koyré),《罗伯特·胡克致艾萨克·牛顿的一封未发表信件》,《伊西斯》(Isis)第43卷,第4期(1952年):第315页。 http://www.jstor.org/stable/227384 查看全部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finding-truth-in-the-age-of-fake-news-information-literacy-in-islam
原文标题:Finding Truth in the Age of Fake News: Information Literacy in Islam
作者:Anonymous Guest Author
作者简介:原文页面未提供作者简介

副标题:穆斯林如何识别错误信息?从《古兰经》、圣训到现代媒体素养
摘要:本文讨论假新闻和错误信息时代中的求真问题。作者从伊斯兰传统出发,说明穆斯林应如何核实消息、判断证据、避免传播伤害,并把《古兰经》与圣训中的求证原则用于现代信息环境。



图:在假新闻时代寻找真相:伊斯兰教中的信息素养

摘要

信息素养是指在现代社会中,为了正确且真实地发现、评估、解读和使用信息所需的一系列技能。 随着互联网上虚假信息的全球性泛滥,信息素养正迅速成为21世纪最重要的个人能力,其重要性堪比前几代人所掌握的读写能力。 信息素养的核心要素包括:保持正确的学习态度、评估信息提供者的权威性、采用恰当的研究方法、参与信息共享和学术社区,以及利用最新技术。 在许多方面,伊斯兰学术传统预示了现代信息素养的概念,因为古典学者们优先考虑道德与礼仪、系统化的课程学习,以及致力于理解事物在客观现实中本来的真相。 本文向读者介绍了现代信息素养的概念,并将其与伊斯兰传统中的先例进行了类比。

引言

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

我们这个时代最显著的特征,或许就是各类信息和信息来源的普及。 电脑、智能手机、社交媒体,当然还有整个互联网,都能让我们在想要了解某事时,即刻获得我们想知道的内容。 诚然,这些工具为学者、研究人员和知识追求者提供了巨大的潜在优势。

然而,这些技术的益处被其阴暗面所抵消:错误信息、虚假信息以及信息技术的武器化。 像任何工具一样,信息技术可以被用于作恶,事实上也确实被用于作恶。 它们能在眨眼间将谎言传遍世界,通过虚假短信煽动恐慌或群体暴怒,甚至使整个国家的发展方向变得更糟。 一些专业人士不祥地将我们当前的处境称为“后真相”时代。

因此,在信息时代,一项关键能力就是能够从海量信息中筛选出精华、糟粕与平庸之作。 这就是信息科学家和专业人士所说的“信息素养”。

作为穆斯林,验证真理、考证来源以及妥善管理知识是我们宗教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为什么学者们会不遗余力地去考证先知穆罕默德 ﷺ 真正说过的话。 伊玛目穆斯林(愿安拉慈悯他)在他编纂的圣训集中,专门开辟了一个章节,题为“传述系统(al-isnad)是宗教的一部分,传述只接受来自可靠之人的内容”。 基于这一先例,我们可以将先贤们的经验与现代信息素养原则相结合,帮助我们在信息海洋的巨浪中航行。

本文旨在定义信息素养,并将其原则和方法与我们伊斯兰遗产和传统中的先例联系起来。

什么是信息素养?

根据美国图书馆协会(ALA)的定义,信息素养是指“一系列综合能力,包括对信息的反思性发现、理解信息的生产方式及其价值,以及利用信息创造新知识并以合乎道德的方式参与学习社区”。 这些能力包括学术和技术技能,以及批判性思维、逻辑能力和态度倾向。 信息素养简而言之就是信息时代的“学会如何学习”。 这个时代的主要特征是“变化将是永恒的,这将是一个数据和信息爆炸的世纪”。

首先,我们必须区分“知识”和“信息”。 三十多年前,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曾感叹道:“我们淹没在信息中,却渴求知识。” 这还是在互联网、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兴起之前的情况,那么他这句话在今天岂不是更加真实?

真正的知识是基于客观现实存在的前提,去理解事物在现实中本来的样子。 相比之下,信息由报告和数据组成,它们可能是真实的,但也容易被误解、歪曲,甚至完全伪造。 当信息是错误或误导性的时候,它被称为“错误信息”(misinformation)。 当信息被蓄意篡改以掩盖真相时,它被称为“虚假信息”(disinformation);当应用于国家和军队时,则被称为“信息战”。

马哈利(Al-Mahalli)在评论伊玛目哈拉曼·朱韦尼(愿安拉慈悯他)关于伊斯兰法理学基础(usul al-fiqh)的经典入门著作时,对知识和无知定义如下:

知识就是认识已知的事物,即对所知事物在现实中存在状态的概念…… 无知就是对某事物的想象,即对其概念的理解与现实不符。



因此,一个人可能接触到各种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从而产生拥有知识的错觉,但实际上这完全是无知。 当一个人头脑中多个错误的断言相互强化时,就会导致“复合无知”(jahl murakkab),这只能通过一个漫长的过程,逐一揭穿每一条错误信息来补救。

只有对现实的真实认知,而非单纯的信息,才能让人在他人面前占据优势,正如安拉所说:“有知识的人和无知识的人相等吗?” “唯有理智的人才会觉悟。” 因此,我们的责任是探求真理,并在发现真理时接受它。

虚假信息的普遍存在及其传播的便捷性,对社会和群体构成了明确且现实的威胁。 安妮·P·明茨(Anne P. Mintz)认为:

互联网上的错误信息是危险的,它只是更大图景的一部分。 歪曲事实或公然撒谎并非新鲜事。 改变的只是传播媒介,而这种媒介能以闪电般的速度将信息传播到遥远的地方。 在过去十年里,我们目睹了政府领导人和大公司高管误导公众的行为,这些行为造成了巨大的后果,有的涉及生死,有的则导致了经济崩溃。



信息学学者艾伦·邦迪(Alan Bundy)断言,信息素养是21世纪的核心竞争力。 如果公民群体无法具备辨别海量信息的能力——即从良莠不齐的信息中去伪存真——社会将面临双重风险:一是无法产生全球经济所依赖的新知识,二是无法应对威胁地球与文明本身的全球性共同挑战。 正如过去人类社会要求公民必须掌握读写能力以求生存一样,今天我们迫切需要公民掌握信息获取、评估及技术应用方面的素养。

信息素养与我们的社区尤为相关,因为我们所称的“伊斯兰恐惧症”这种反穆斯林敌意,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互联网上关于我们宗教及其教义的错误信息,有时甚至是蓄意的虚假信息。 一些穆斯林甚至因为接触到对神圣经典错误的解读而背离伊斯兰教,遗憾的是,这些错误解读有时竟还得到了本应更具辨识力的穆斯林的推波助澜。

我们应当感到担忧,但也应保持乐观。 我们需要掌握的技能并不难理解或传授,而且在我们的伊斯兰传统中已有深厚的先例。 我们只是在继承前人的学术方法,以满足新时代的需求。

终身学习

获取信息素养最关键的部分,或许在于支撑这一素养的内在态度。 换句话说,我们需要培养良好的品格、求知欲和谦逊精神,这些品质有助于我们实现个人成长,从而从容应对海量信息。

众所周知(或理应知道),穆斯林有义务获取某些类别的知识,例如伊斯兰信仰、崇拜和伦理的基础知识。 然而,这仅仅是学者们所界定的最低义务。 我们当中那些希望提升宗教理解,或希望通过科学和管理等有益领域为社区做出贡献的人,应当培养对知识的渴望,并树立终身学习者的身份认同。

事实上,安拉命令先知穆罕默德 ﷺ,并由此延伸到我们所有人,向他祈祷以增加知识,正如他所说:“说:‘主啊,求你增加我的知识!’” 因此,先知穆罕默德 ﷺ 认为持续学习是穆斯林的义务,“求知是每一位穆斯林的责任。”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本人践行了这一建议,他终身学习,直到去世的那一天。 伊本·乌泰巴(愿安拉慈悯他)说:“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不断增加知识,直到伟大的安拉取走他的灵魂。”

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言,有两种永恒的渴望永远无法满足:“两类追求者永远不会满足:求知者和求世者。”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还说:“穆萨(摩西)问他的主:‘谁是你仆人中最有知识的?’ 安拉说:‘是一位对自己的知识永不满足,并将他人的知识融入自己知识体系的学者。’ 既然如此,我们应该将最大的努力投入到有益的知识上,而不是转瞬即逝的世俗享乐中。

我们宗教中伟大的伊玛目、学者和领袖们都视自己为终身学习者。 伊玛目马利克(愿安拉慈悯他)说:“任何有知识的人都不应放弃学习。” 有人问伊本·穆巴拉克(愿安拉慈悯他):“你要寻求知识到什么时候?” 他回答说:“如果安拉意欲,直到死亡。” “也许那些能让我受益的话语还没有被写出来呢。” 伊本·穆巴拉克在另一个场合说:“一个人只要还在求知,就一直拥有知识。 如果他自认为已经拥有了知识,那么他就变得无知了。” 伊本·阿比·加桑(愿安拉慈悯他)说:“只要你还是个学生,你就会拥有知识。 如果你认为自己已经足够了,那么你就会变得无知。” 换句话说,只要你坚持用正确的方法求知,你就会持续拥有知识;一旦你停止学习,你就会变得无知。 就像鲨鱼一样,如果我们不游动,就会下沉。

先知穆罕默德 ﷺ 除了鼓励寻求宗教知识外,还鼓励我们寻求自然科学、手工艺、医学等领域的有益知识。 有一个具体的事件展示了宗教知识与世俗知识之间的界限。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路过一群正在嫁接树木的人,他说:“如果你们不这样做,可能会更好。” 他们放弃了这种做法,结果产量下降了。 他再次路过时问道:“你们的树怎么了?” 他们回答说:“是您告诉我们停止这样做的。”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你们对自己世俗事务的了解比我更清楚。” 在关于此事的另一段传述中,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我确实只是一个凡人。 如果我命令你们做宗教方面的事情,你们就去执行。 如果我命令你们做的是出于我个人的意见,那么我毕竟只是一个凡人。”

穆斯林群体共同需要宗教知识和世俗知识。 伊玛目沙斐仪(愿安拉慈悯他)说:“知识确实分为两种:宗教知识和世俗知识。 宗教知识是为了理解教法(fiqh),而世俗知识则是医学。 不要定居在一个既没有学者来教导你宗教知识,也没有医生来照料你身体的地方。” 也就是说,在沙斐仪的时代,医学是最重要的世俗科学,他认为每个穆斯林城镇都必须有医学专家居住。 在我们这个时代,已经发展出了一些对现代生活至关重要的额外知识类别。

作为一名求知者,你需要找到自己在社区中的角色,无论是作为宗教学者、科学家、行政人员、医生、商人还是其他职业,然后将你的学习重点放在实现你所选领域的素养、能力,并最终达到专业水平上。

话虽如此,请注意知识也分为有益的知识和琐碎甚至有害的知识。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向安拉祈求有益的知识,并向安拉寻求庇护,免受无益知识的伤害。” 无论我们决定投身于何种角色并致力于终身学习,它都必须在某种程度上对社区有益。 例如,安萨里将某些知识领域或“科学”描述为“应受谴责的”,例如占星术、算命和神秘学。 在伊斯兰教中,以实践为目的去研究这些学科是不被允许的。 因此,无论你致力于哪个知识领域,都需要确保它能让你自己和你的社区受益。

作为终身学习者,保持谦逊的求知态度非常重要。 一个人需要接受这样一种可能性:在次要的宗教问题以及任何世俗事务中,自己都可能会犯错或产生误解。 伊本·哈杰尔·海塔米在被问及次要宗教问题(al-furu’)的分歧时说:“我们的学派(madhhab)是正确的,但也可能出错。” “那些与我们意见不同的人的学派是错误的,但也可能是正确的。” 同样的态度也适用于任何知识领域;我们追求尽可能准确的信息,同时要记住,像其他人一样,我们也有自己的偏见,也会犯错。 定期的自我评估和内省对于避免思想停滞是必要的。 如果我们不能承认个人的观点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就可能会被自己的“确认偏误”所误导,即我们倾向于不加批判地接受那些支持我们既有叙事或理论的新信息。

最后,我们应该足够谦逊,无论真理来自何方、由谁说出,都要接受它,无论是来自持反对意见的学者、持不同政见的科学家,还是普通人。 伊本·拉贾布记载道:“一些虔诚的先贤曾说:谦逊就是接受任何人带来的真理,即使他们很年轻。” “无论谁接受了他人带来的真理,无论对方是老是少,无论他是否喜欢对方,他都是谦逊的。” “谁因为认为对方地位低下而拒绝接受真理,那他就是傲慢自大的。”

这些态度倾向不仅是获取信息素养的先决条件,也是在宗教和世俗学习中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 现在,我们将讨论一些专门适用于我们当今处境的方法论原则。

信息权威性

信息素养取决于区分可靠来源与不可靠或完全不可信来源的能力。 我们需要能够识别各个领域的专家,包括他们所属的领先组织和协会。 当然,专业知识并非绝对正确。 个别学者甚至整个组织都会犯错,但专家比外行更有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这赋予了他们在各自领域一定的权威性,因为他们会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公开责任。 他们是我们寻求知识的首要来源。 以这种方式依赖专家,就是所谓的“信息权威性”概念。

安拉教导我们,当我们不知道某事时应询问专家,正如他所说:“如果你们不知道,就去问那些了解经典的人。” 这一命令是针对那些不信道者,他们曾怀疑伊斯兰的信息是否与先前的启示相符。 早期的穆斯林学者将“了解经典的人”解释为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学者,他们可以证实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受启示的真实性,或者也可以指《古兰经》的学者。 我们可以从这节经文中提取出一个普遍原则:获取知识的方法是向专家寻求指导。 这是克服对某事无知的唯一途径,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说:“无知的解药难道不是提问吗?”

然而,我们有时会接触到来自不可靠来源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不是。 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时代就发生过此类事件,安拉为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揭示了指引。 安拉说:“信道的人们啊!如果一个作乱者给你们带来消息,你们要先核实,以免你们在无意中伤害了他人,事后又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 据各种传述记载,这节经文是关于瓦利德·伊本·乌格巴(Walid ibn ‘Uqbah)而降示的。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派他去向巴努穆斯塔利克(Banu Mustaliq)部落征收天课,该部落最近刚皈依了伊斯兰教。 瓦利德因为害怕他们,或许是因为之前与他们有过争执,又或许是听到了某种传言(具体取决于传述),于是他回到先知穆罕默德 ﷺ 身边,错误地声称这些部落拒绝缴纳天课,并企图杀害他。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听后感到愤怒,便派遣哈立德·本·瓦利德前去调查。 哈立德发现他们实际上仍然是穆斯林,关于他们叛乱的传言是虚假的。 对此,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沉稳来自安拉,而急躁来自撒旦。”随后,这节经文便降示了。 拜哈基在他的著作中,将这则关于“不要草率下结论”的圣训与该经文一同收录在“法官的礼仪”一节,归于“审判中的核实”章节之下。

这节经文及其降示背景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教训:当接触到可疑信息时,必须保持谨慎。 这节经文的标准诵读法要求信士们“寻求澄清”(tabayyanu),但另一种可靠的传述诵读法也提到要“寻求核实”(tathabbatu)。 这两种含义相互补充,相辅相成。 一群学者将这一禁令扩展到“不得转述身份不明者(majhul al-hal)的话”,以防其不可信。 从历史上看,穆斯林法官从一开始就应用了这一原则,他们会通过筛选程序(tazkiyah)来评估法庭证人的可信度(ta’dil)。

当我们从不可靠的来源获取相关信息时,我们有责任在采取行动或否定该信息之前进行进一步调查。 在当今的信息环境中,模糊性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人们必须能够核实可疑的主张;如果无法核实,则应暂缓判断。 在这种情况下,保持健康的怀疑态度——而非预设最坏情况的愤世嫉俗——是一种重要的心态。

因此,我们应当警惕传播虚假信息,例如连锁邮件、垃圾短信、阴谋论和假新闻文章,这些在网络环境中比比皆是,且对社会有害。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一个人只要把听到的每一件事都说出来,就足以构成谎言了。”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疏忽大意,随意向他人传播流言蜚语、谣言和未经核实的信息,这足以让他因罪孽深重而在后世遭受惩罚。 在当今时代,这种危险显得尤为真实,因为谎言传播的速度快如光速,这绝非夸张。

应对这种虚假信息的制衡之道,在于咨询那些能够核实各种主张的专家和权威人士。 学术书籍在出版前后都要经过同行评审,因此持不同意见的学者可以指出其中的错误和分歧。 在大学校园里,要从相互冲突的叙事中理清头绪,需要具备学术素养,并了解同行评审的来源和方法。 许多组织内部都设有专门的部门,致力于揭穿各自领域内的虚假主张。 无论涉及什么主题,信息素养的基础都在于识别可靠的来源,以核实那些具有争议的断言。

可信度与偏见成反比;偏见越深,来源的可信度就越低。 学者、组织和其他实体在对待其研究课题时,不可避免地会采取某种立场。 这一点在当前的新闻媒体环境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新闻机构总是带有政治或国家偏见,无论是右翼还是左翼,亲政府还是反政府。 没有任何媒体来源能做到完全不偏不倚(正如所有人一样,人们在看待事物时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自身主观生活经验的影响)。 因此,媒体素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能够根据新闻文章的来源、方法和编辑标准对其进行评估。 信息发布者可能与所发布的信息存在利益冲突,我们在评估其主张时应将这种偏见考虑在内。

为了了解这些原则如何在网络环境中发挥作用(这可能是我们许多人首先需要应用这些原则的地方),安珀·本纳姆(Amber Benham)为我们提供了一些评估网站的指导方针:

问问自己:这篇文章是谁写的? 谁在资助这个网站? 内容背后是否有某种议程? 内容是否完整、准确且时效性强?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页面? 该网址是否与其网站内容类型相符? 互联网是一个强大的工具,提供了海量的信息,但“核实、核实、再核实”依然是关键所在。 当你综合考量所有调查结果后,请相信你的直觉,它会告诉你所获取的信息是否值得信任。 不要走捷径,并记住:买者自慎——即便交易的并非金钱。



网络上充斥着许多骗子、诈骗犯和不法之徒,他们一心只想向你兜售虚假的承诺和劣质的商品。 还有一些专业的假新闻制造者,他们利用定向虚假信息来影响你的观点,从而谋取私利。 此外,还有专门妖魔化伊斯兰教、穆斯林群体及其传统的专业伊斯兰恐惧症者。 通过熟悉信息素养的原则,你不仅可以保护自己免受这些网络掠夺者的侵害,还能避免自己成为他们卑劣行径的帮凶。

最后,尽管权威是信息素养的一个关键原则,但它也有其局限性。 权威是情境化的,是由特定群体构建的。 在一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并不能轻易迁移到另一个领域。 一位生物学专家未必是神学专家,反之亦然。 权威也可能被错置或名不副实。 在伊斯兰法学中被称为“塔格利德”(taqlid,即盲从/遵循)的完全依赖权威的做法,在我们没有能力进一步调查时,有时是允许且必要的。 然而,这样做属于“诉诸权威”(argumentum ad verecundiam),即仅基于权威而进行的论证,这是一种潜在的逻辑谬误,因为我们知道,权威并非绝对正确。 因此,为了超越对权威的依赖,我们需要学习如何研究课题,并最终让自己成为权威。

根基与分支

每一门可研究的学科内部都存在优先级的层级:首先是概念和原则,其次是次要议题,最后是三级事项。 想要精通一门学科,必须先学习并吸收其基础知识,然后再深入研究细节。

基于这种方式,学者们将伊斯兰科学划分为基本原则或“根基”(al-usul),并由此衍生出次要议题或“分支”(al-furu’)。 伊玛目朱韦尼(愿主怜悯他)认为:“‘根基’是次要议题所赖以建立的基础。 分支则是建立在主要议题之上的部分。” 就像树木一样,最重要的部分是根,它让树木稳固扎根并得以生长。 分支同样重要,但它们总是——永远是——在根长出之后才出现的。

这种学习方法可以通过考察伊斯兰法学的基础课程来得到最好的说明。 例如,如果我想成为沙斐仪学派法学的专家,我会从入门教材开始学习,比如《阿布·舒贾文集》(Matn Abi Shuja’),它陈述了该学派的立场或裁决,而不讨论其证据或学派内部的分歧。 在充分理解这本入门教材后,我会转向其注释本和其他中级文本,这些文本会讨论沙斐仪学派内部议题的证据、论点和更多细节。 一旦完成了对这些文本的系统学习,我就会转向大型、综合性的比较研究著作,例如伊玛目脑威的《总汇》(Al-Majmu’ Sharh al-Muhadhdhab),该书将沙斐仪学派的观点与其他正统学派进行了比较。 通过这一学习过程,我将能够获得沙斐仪学派乃至整个伊斯兰法学的专业知识。 然而,达到学习课程的“终点”并获得专业知识,绝不是学习某一特定学科的真正终点;总有更多的知识需要学习。

通过这种结构化、分层次、基于课程的学习方式,先关注基本原则再研究细节,学生们就能实现对学科的精通。 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各个知识领域。 每个学科都有引用资源,例如百科全书,它们总结了特定领域当前的知识水平。 他们有入门读物,通常被称为“导论”或“指南”,旨在为学生提供该领域的“全貌”。 在这些导论之后,是更专业、更细致的著作,它们会深入探讨某个特定的次要议题。

学术资源总体上包括引用资源、专著(由单一作者撰写的书籍)、编著、书评、期刊文章、学科词典等。 每一类文献在知识获取过程中都扮演着特定的角色,且在不同领域中发挥的作用也各不相同。 因此,要精通任何一个领域,就必须熟悉其专业文献。 学生需要从宏观角度了解文献,并在专家的指导下,按照从初级、中级到高级文本的路径进行学习。

此外,每个学科都有其专门的术语,即古典时期的穆斯林学者所称的“mustalahat”(术语)。 例如,在哈乃斐法学派中,人们会遇到诸如“大伊玛目”、“两位谢赫”、“伊斯兰谢赫”、“我们的三位伊玛目”等术语。 除非咨询专家或查阅特定学科的词典,否则人们无法知道这些术语具体指代谁。 同样,每个领域都有其必须学习的“语言”,才能正确理解并深入研究该领域。

学习不仅应该是有结构和有条理的,学生还需要具备发现和获取新资源的技术研究技能。 现代研究越来越多地通过计算机系统以及搜索引擎和内容聚合器等发现工具在线进行。 通过使用关键词和受控词表搜索数据库来获取书籍、文章和数据(这再次证明了了解该领域“语言”的重要性)。 搜索结果可以进行筛选和优化,以精确定位更相关的资源。 每个数据库和研究工具(如谷歌学术)都有其各自的优缺点和特性,因此每位研究人员都需要学习如何充分利用他们所使用的每一种工具。

此外,我们找到的资源通常会引用其他资源。 通过查阅参考书目和“咨询著作”页面(这种做法被称为引文挖掘),我们可以“顺藤摸瓜”找到更多资源;一篇文章可能会引向一本书,这本书又引向一位专家作者,进而引向该领域的一个思想流派,最终引向一个权威的学术协会。 每一项新的学术成果都会吸收前人的研究,使研究人员能够有效地追溯概念的起源。

最后,知识的创造往往是专家之间一场未竟的对话。 倾听多种视角并承认观点的多样性,可以减少偏见并纠正错误。 在学术界,这就是同行评审的过程。 单一的学者或专家可能并不代表某一议题的唯一视角,甚至未必是多数人的观点。 例如,在哈乃斐派高级法学权威著作——布尔汉丁·马尔吉纳尼(Burhan al-Din al-Marghinani)所著的《导引》(Al-Hidayah fi Sharh Bidayat al-Mubtadi)中,作者讲述了多个实例,比如伊玛目阿布·哈尼法(Imam Abu Hanifa)的学生与他意见不一,或者哈乃斐学派与沙斐仪学派(Al-Shafi’i)存在分歧等,同时作者也为自己倾向的立场提供了论点、证据和推理。 其他学者则以各自的论点、证据和推理来回应这些观点,所有这些共同构成了专家之间持续不断的对话。

如今,伊斯兰学术研究不再仅仅掌握在少数个人学者手中。 相反,它存在于大型社区、协会和理事会之中,正如哈乃斐学派并不单单代表阿布·哈尼法的观点,而是代表了数百年来遵循其方法论的成千上万名学者的集体和累积成果。 同样,主要的科学、学术和专业协会也反映了众多个人专家共同努力的成果。

一个人应当力求在自己的领域内不断进步,从而成为信息市场中的“专家贡献者”,而不仅仅是“消费者”。 初露头角的专家会将自己融入学术社区或协会中,在那里交流思想和信息,并为那些刚刚开启求知之旅的人提供指导和引领。 这些协会充当着信息的提供者和核实者,通过这一职能,它们促进了为后代创造新的有益知识。 正如伟大的物理学家艾萨克·牛顿爵士所言:“如果说我看得比别人更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结论

信息素养是一套现代技能,在互联网虚假信息泛滥的时代,它是发现、获取、核实并正确解读信息的必要能力。 这或许是21世纪的核心竞争力,对于人类文明的繁荣至关重要——正如识字对于前几代人一样——对于穆斯林群体的宗教健康也同样重要。 它基于态度倾向或性格特征,这些特征与伊斯兰教义中关于寻求有益于生活的知识、核实真理以及保持理智谦逊的教导相一致。 它还涉及评估来源、咨询专家和专家群体、课程学习、搜索策略、引文挖掘以及计算机技术技能的方法论原则。

通过在我们的社区内获取并传授这些技能,我们可以保护自己、家人和社区免受伊斯兰恐惧症虚假信息、诈骗者、假新闻、阴谋论以及其他此类欺骗来源的侵害。 更重要的是,我们将保护我们的灵魂,避免因参与全球范围内传播虚假叙事、欺诈和谎言而背负共谋的罪孽。

成功来自安拉,安拉至知。

• 牛津生活词典,“后真相”。https://en.oxforddictionaries. ... truth

• 伊本·哈贾杰·库沙伊里·穆斯林,《穆斯林圣训实录》(Ṣaḥīḥ Muslim)(贝鲁特:阿拉伯书籍复兴出版社,1955年),1:14,导言,关于传述链属于宗教的一部分章节(al-muqaddimah, bab fi an al-isnad min al-din)。

• 美国图书馆协会(ALA),“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框架”。http://www.ala.org/acrl/standards/ilframework

• 艾伦·邦迪,《信息素养:21世纪的核心竞争力》(阿德莱德:南澳大利亚大学图书馆,1998年),第1页。

• 约翰·奈斯比特,《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新方向》(纽约:华纳出版社,1982年),第24页。

• 伊玛目哈拉曼·朱韦尼与贾拉勒丁·穆罕默德·本·艾哈迈德·马哈利,《法理学原理注释》(巴勒斯坦:圣城大学,1999年),第79-80页。

• 《古兰经》队伍章(Sūrat al-Zumar)39:9;M. A. 阿卜杜勒·哈利姆,《古兰经:英译本及阿拉伯语原文对照》(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60页。

• 安妮·P·明茨、安珀·本汉等,《欺骗之网:社交媒体时代的错误信息与操纵》(芝加哥:今日信息公司,2012年),第ix-x页。

• 艾伦·邦迪。 《信息素养:21世纪的关键能力》(阿德莱德:南澳大利亚大学图书馆,1998年),第17页。

• 《古兰经》塔哈章(Sūrat Ṭāhā)20:114;阿卜杜勒·哈利姆,《古兰经》,第321页。

• 穆罕默德·本·耶齐德·本·马哲,《伊本·马哲圣训集》(贝鲁特:阿拉伯遗产复兴出版社,1975年),1:81,第224段,导论篇,学者美德章;阿尔巴尼在注释中将其定为“真实”(ṣaḥīḥ)圣训。

• 伊斯梅尔·本·奥马尔·本·凯西尔,《古兰经注》(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1998年),5:281,第10:114节。

• 苏莱曼·本·艾哈迈德·塔巴拉尼,《大圣训集》(al-Mu’jam al-Kabīr)。 (开罗、利雅得:伊本·泰米叶图书馆,苏迈伊出版社,1983年),10:180,第10388段;阿尔巴尼在《小圣训集汇编》([大马士革]:伊斯兰办公室,1969年),2:1125,第6624段中将其定为“真实”(ṣaḥīḥ)圣训。

• 穆罕默德·本·希班,《伊本·希班圣训集》(贝鲁特:使命基金会,1993年),14:100,第6217段,历史篇,关于询问安拉(至高无上者)的言论章;阿尔巴尼在注释中将其定为“良好”(ḥasan)圣训。

• 优素福·本·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巴尔,《知识及其美德阐释汇编》(达曼:伊本·贾兹出版社,1994年),1:401,第579段。

• 同上,1:406,第586段。

• 艾哈迈德·本·马尔万·迪纳瓦里。 《座谈与知识之珍宝》(巴林:伊斯兰教育协会,1998年),2:186,第308段。

• 伊本·阿卜杜勒·巴尔,《知识及其美德阐释汇编》,1:408,第591段。

• 穆斯林,《穆斯林圣训集》,4:1836,第2363段,美德篇,关于必须遵守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言而非其所提及之事章。

• 同上,4:1835,第2362段。

• 伊本·阿比·哈提姆,《沙斐仪的礼仪与美德》(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2002年),1:244。

• 伊本·马哲,《伊本·马哲圣训集》,2:1263,第3843段,《祈祷之书》,关于寻求庇护的章节;阿尔巴尼在注释中将其评为“优良”(ḥasan)。

• 阿布·哈米德·加扎里,《宗教科学复兴》(贝鲁特:知识出版社,1980年),1:30。

• 伊本·哈杰尔·海塔米。 《大教法判例集》(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1997年),4:313。

• 阿卜杜勒·拉赫曼·伊本·艾哈迈德·伊本·拉贾布,《知识与智慧汇编》(贝鲁特:使命基金会,2001年),1:307,第13段。

• 《古兰经》众先知章 21:7;阿卜杜勒·哈利姆,《古兰经》,323。

• 塔巴里,《古兰经注释汇编》(贝鲁特:使命基金会,2000年),18:413-414,第21:7节。

• 阿布·达伍德·苏莱曼·伊本·阿什阿斯·西吉斯塔尼,《阿布·达伍德圣训集》(黎巴嫩赛达:现代图书馆,1980年),1:93,第337段,《洁净之书》,关于伤者行土净的章节;阿尔巴尼在注释中将其评为“优良”(ḥasan)。

• 《古兰经》寝室章 49:6;阿卜杜勒·哈利姆,《古兰经》,517。

• 艾哈迈德·伊本·侯赛因·拜哈基,《大圣训集》(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2003年),10:178,第20270段,《法官礼仪之书》,关于判决需核实的章节;海塔米在《圣训汇编与益处之源》(开罗:库德西图书馆,1933年),8:19,第12652段中将其评为“真实”(ṣaḥīḥ)。

• 穆罕默德·伊本·艾哈迈德·古尔图比,《古兰经律例汇编》(开罗:埃及图书总局,1964年),16:311-312,第49:6节。

• 塔巴里,《古兰经注释汇编》,22:286,第49:6节。

• 伊本·凯西尔,《古兰经伟大注释》,7:345,第 49:6节。

• 罗恩·沙哈姆,《伊斯兰法庭中的专家证人:法律服务中的医学与工艺》(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2010年),37。

• 穆斯林,《穆斯林圣训实录》,1:11,第5段,《导言》,关于禁止传播所听到的每一件事的章节。

• 安妮·P·明茨、安珀·本汉等,《欺骗之网》,161。

• 朱韦尼与马哈利,《法理学基础注释》,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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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玛丽亚姆·穆罕默德·萨利赫·祖法伊里,《法学派术语及法学中的隐秘知识:人物、书籍、观点与裁决》(贝鲁特:伊本·哈兹姆出版社,2002年),1:92。

• 亚历山大·柯瓦雷(Alexandre Koyré),《罗伯特·胡克致艾萨克·牛顿的一封未发表信件》,《伊西斯》(Isis)第43卷,第4期(1952年):第315页。 http://www.jstor.org/stable/227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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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新闻不是新问题:伊斯兰批判性认识论如何识别错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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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fake-news-is-nothing-new-misinformation-and-islamic-critical-epistemology
原文标题:There Has Always Been Fake News: Misinformation and Islamic Critical Epistemology
作者:Arnold Yasin Mol、Jeroen Vlug
作者简介:Arnold Yasin Mol:Arnold Yasin Mol 是莱顿大学宗教研究与伊斯兰思想史专业的博士候选人。他的研究聚焦于伊斯兰思想史与注释史中的“他者化”与伦理学,特别关注奥斯曼帝国的古兰经注释(Tafsīr)传统(暂定题目:《古兰经》与他者:伊斯兰伦理与注释传统)。他是传统伊斯兰科学复兴研究所(https://leidenuniv.academia.edu/ArnoldMol)的研究助理,并学习了迪奥班德(Deoband)和奥斯曼帝国的传统伊斯兰经学院课程。他目前在鹿特丹伊斯兰应用科学大学(https://leidenuniv.academia.edu/ArnoldMol)担任伊斯兰神学与古兰经研究讲师。他也是雅金伊斯兰研究所(https://leidenuniv.academia.edu/ArnoldMol)的研究员,以及英国学者与伊玛目委员会(https://leidenuniv.academia.edu/ArnoldMol)的研究员。他担任一家荷兰医疗非政府组织的宗教与护理神学研究顾问,并在拘留和医疗机构从事精神关怀工作。他的研究领域包括:伊斯兰思想史、伊斯兰神学与哲学、哈乃斐-马图里迪派(Ḥanafī-Māturīdīsm)伊斯兰注释史、古兰经注释研究、古兰经研究、伊斯兰法学与法哲学(伊斯兰法理学)、伊斯兰伦理学、伊斯兰与人权话语、伊斯兰与政治思想、伊斯兰国际法(Siyar)、穆斯林对他者的观念(伊斯兰比较宗教、他者神学)、非穆斯林少数群体政策(齐米法、米勒特制度)、伊斯兰研究、奥斯曼研究、西方伊斯兰、穆斯林少数群体、伊斯兰恐惧症、沙里亚法与治理、穆斯林少数群体法学、伊斯兰当代思想、现代主义/改良主义及(反)极端主义运动、伊斯兰精神关怀、品格与价值教育、宗教研究、皈依理论、诠释学、认识论、宗教心理学、基督教、古典晚期宗教、比较宗教与神学、宗教哲学、神义论、护理神学、神学人类学、政治神学、人权话语、(全球)伦理学、道德哲学与思想史、道德心理学、他者化与非人化、宗教与暴力、冲突研究、原教旨主义与邪教研究、极端主义与极权主义思想史、意识形态世界观研究、精神关怀与康复、基于权利的医疗方法、伦理学与暴力极端主义预防(CVE)政策。他之前的学历包括伊斯兰研究(莱顿大学)和牧灵关怀神学(丰蒂斯应用科学大学)。他在伊斯兰思想史、伊斯兰神学与伦理学、古兰经注释研究、圣训研究、伊斯兰与人权、伊斯兰现代主义与改良主义等领域发表过多篇著作(包括布里尔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德古意特出版社、ABC-Clio出版社、《伊斯兰伦理学杂志》),并在多个(非)政府组织、国际机构和会议上发表过演讲和讲座(包括ISAR、BBSI、牛津大学、CIET、莱顿大学、UQSIA、荷兰神学协会、奥斯纳布吕克大学和弗赖堡大学)。他的出版物包括:收录于乔治·塔默(George Tamer)主编的《古兰经诠释学手册》(柏林:德古意特出版社,2021年,即将出版)中的《伊本·阿迪勒·汉巴里(卒于775/1374年)在其注释巨著〈知识之珠〉中的百科全书式诠释学》及《哈希亚(Ḥāšiya)与复注传统中的诠释学层面》;《“邪恶不能归于你”:凯马尔帕夏扎德(Kemālpāshazāde)关于神义论的论文》,载于《希克马:伊斯兰神学与宗教教育杂志》(2021年,即将出版);《人权与伊斯兰改良》,载于伊马德·哈姆德(Emad Hamdeh)与娜塔娜·德隆-巴斯(Natana DeLong-Bas)主编的《牛津伊斯兰改良手册》(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20年,即将出版);《伊斯兰与人权话语:一种类型学》,载于《鹿特丹伊斯兰与社会科学杂志》(JRISS)第10卷(即将出版);《伊斯兰人权话语与连续性诠释学》,载于《伊斯兰伦理学杂志》(JIE)第3卷(2019年);《奥斯曼古兰经注释传统中的神圣宽限:调和对古兰经11:117的注释方法》,载于《奥斯曼帝国的古兰经注释》(伊斯坦布尔:ISAR,2019年);《作为神圣时间的“盖德尔之夜”:逊尼派教义学与注释中的神圣宇宙论》,载于《今日伊斯兰研究:安德鲁·里平荣誉文集》(莱顿:布里尔出版社,2017年)。关于他所有的出版物和文章,请参阅:https://leidenuniv.academia.edu/ArnoldMol。Jeroen Vlug:Jeroen Vlug 是伊本·哈勒敦大学文明研究专业的博士候选人兼教学研究员,专攻伊斯兰文明与伊斯兰法。他拥有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的宗教研究硕士学位,双重专业为伊斯兰神学以及宗教社会学与人类学。他还在柏林自由大学获得了伊斯兰思想史的第二个硕士学位,专攻伊斯兰世界的中世纪阿拉伯逻辑与哲学。此外,他还在伊斯坦布尔的ISAR基金会(伊斯坦布尔研究与教育基金会)完成了基于奥斯曼帝国传统经学院课程的伊斯兰科学项目。他拥有媒体研究学士学位,辅修阿拉伯语言与文化。他的出版物和文章可在 https://ibnhaldun.academia.edu/JeroenVlug. 找到。

副标题:穆斯林如何回应谣言、误导信息和现代媒体操控
摘要:本文指出,假新闻和错误信息并不是互联网时代才出现的问题。作者从伊斯兰知识传统、传闻核验和批判性认识论出发,说明穆斯林如何在信息混乱中保持谨慎、求证和道德责任。



图:一直存在的假新闻:错误信息与伊斯兰批判性认识论

假新闻一直都存在

世界危机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 在我们短暂的一生中,已经发生了多起种族灭绝事件,例如波斯尼亚和卢旺达,以及像索马里那样的大规模干旱和饥荒。 我们经历了多次经济衰退,而针对我们在东突厥斯坦、克什米尔、巴勒斯坦及其他地区兄弟姐妹的暴力和不公正行为仍在继续。 这些事件不仅影响了我们的生活,也塑造了我们的思维方式。 随着这种影响的加剧,我们对蓄意谎言和阴谋论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

伊斯兰人类学,即伊斯兰教对人类的构想方式,是一种乐观而非悲观的视角,这体现在它拒绝了原罪的概念。 但伊斯兰教也提倡现实主义;它并不天真。 人们会伤害他人,也确实可能表现得非常邪恶。 而这些伤害之一就是许多人都在撒谎。 但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训所言,这种行为不应成为信士的本性:

信士的本性包含多种品格,但撒谎和背信弃义并不在其中。

在人类思想史上,撒谎一直被视为一种恶行。 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它才被视为可接受甚至必要,例如为了避免生命损失等巨大的伤害。 在伊斯兰伦理传统(akhlāq)中,谎言(kadhib)被描述为:

这是一种由空洞言辞构成的恶(sharr),因为它在没有任何真实性的情况下传达了一种信念,并可能造成伤害。 因此,提及(任何形式的谎言)会让人承担罪责,且毫无益处,纯属轻浮行为。

著名的奥斯曼学者塔什库普里扎德(Ṭāshkuprī’zāda,卒于回历968年)对此评论道,他将先知使命与文明进行了比较:如果诚实(ṣidq)不是先知使命的基础,那么启示和沙里亚法将变得无效。 同样,诚实也是文明的基础;如果人与人之间不诚实,任何社会都无法自我提升。

谎言、虚假信息和假新闻如何影响个人品格、人际关系以及整个社会,一直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以及由此带来的信息创建、接收和分享的便利,这种担忧也随之增加。 错误信息(misinformation)的基本定义是“错误的信息”,而虚假信息(disinformation)则被解释为“为了欺骗他人而传播的虚假信息”。 错误信息可能是无意中产生的,或者基于对科学的错误理解,但虚假信息旨在扭曲我们对相关事实真相的看法。 它涉及蓄意的谎言。 我们在关于新冠病毒的信息中看到了这种从错误信息到虚假信息的谱系。 在危机期间,人们往往会转而指责他们当中的文化和宗教“他者”。 在中世纪的瘟疫期间,犹太人被占主导地位的基督教社区视为大流行的罪魁祸首。 在一些国家,穆斯林少数群体被指责为新冠病毒爆发的源头。 这种文化和宗教上的“他者化”是由仇外心理,以及近来出现的伊斯兰恐惧症等心理机制所支撑的。 某些类型的错误信息看起来似乎无害,其中许多是为了诈骗钱财,但也有一些错误信息是会致命的。

尽管虚假和谎言应违背信士的本性,但在涉及错误信息时,穆斯林既是受害者,也是传播者。 穆斯林群体中流传的错误信息数量与非穆斯林并无二致,内容涵盖世界政治、健康与医学,甚至包括专门针对穆斯林的金融诈骗。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告诫我们不要不加批判地转发信息:

一个人只要把听到的每一件事都转述出来,就足以构成谎言了。

《古兰经》也告诫我们不要不加批判地接受信息:

“信道的人们啊!如果一个恶人报告你们一个消息,你们应当弄清楚,以免你们无知地伤害他人,以致你们悔恨自己的行为。” (《古兰经》49:6)

一些假新闻可能会导致人员死亡。 伊斯兰法律和伦理的核心准则之一,正如医学界一样,是避免和消除伤害。 因此,我们有强烈的义务去了解我们是如何获取信息的,以及如何正确地获取信息,以避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即信息素养)。 这表明穆斯林(以及非穆斯林)必须对信息采取批判性的态度。 值得庆幸的是,这种知识几个世纪以来一直由伊斯兰传统所传授。

作为解决方案的伊斯兰批判性认识论

认识论是关于人类知识的理论、其本质、起源和局限性的专业术语。 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所有其他科学的基础科学。 什么是认知,我们又是如何认知的? 希腊哲学将其视为心理学和人类思维讨论的一部分,这也是它在伊斯兰哲学及其更广泛的思想史中被研究的方式。 关于我们如何认知事物的疑问,对于神学也具有深远的意义。 我们如何认知造物主,如何知道他的存在,他对我们有何要求,以及他如何与我们沟通? 因此,古典认识论在教义学、哲学神学(ʿaqīdah 和 ʿilm al-kalām)以及法哲学(uṣūl al-fiqh)著作中都有讨论,在这些著作中,它们被称为“知识的原因”(asbāb al-ʿilm)或“认知的来源”(maṣādir al-maʿrifa)。 这些原因在著名的13世纪马图里迪派信条著作《纳萨菲信条》(ʿAqāʾid al-Nasafī)中被总结为:

(1)健全的感官知觉(al-ḥawāss al-salīmah),(2)可靠的报告(al-khabar al-ṣādiq),(3)理智/推理(al-ʿaql)。

这些关于知识来源的辩论在早期的卡拉姆(kalām)著作中就伦理和先知使命的主题进行了讨论,因为我们为什么要将“启示”作为知识来源呢? 人类能独自获得关于世界的全部真理吗? 因此,神学家开始划分不同形式和原因的知识。 物质世界及其物理运作可以通过感官(ḥiss)观察到,通过理智(ʿaql)来理解,而理智又得到想象力、心灵和原始本性(fiṭrah)的辅助,所有这些共同引导我们走向真理和善良。 这些构成了经验知识、理性知识和演绎知识(al-ʿilm al-naẓarī wa-al-istidlālī)。 人类也创造知识、习俗和技术;即文化知识。 一些自然知识和文化知识是不断更新的(“创新”),其他形式则会失传,但总的来说,文化中存在一种通过“报告”共享的知识积累形式,即传述知识(al-ʿilm al-naqlī)。 有些报告是可疑的,有些则是值得信赖的。 因此,传述知识的可靠性是有等级的,就像圣训(ḥadīth)被分级,传述者被评估可靠性(传述学,ʿilm al-rijāl)一样,那些身份不明和撒谎的人是不被接受的。 你可以拥有产生推测性或可能性知识(ẓannī)的一般报告,也可以拥有不可否认或确定性的知识(al-ʿilm al-ḍarūrī)——例如,关于伦敦这样的大城市或亚历山大大帝这样重要历史人物存在性的知识。 因此,我们不断产生关于周围世界的新知识,同时也拥有共享的积累知识,这两者都为我们解释世界提供了多种可能性。 但这是否为我们提供了对世界的全面解释呢? 在物质世界之外是否存在其他存在? 我们如何获得关于非物质世界的确定性知识? 世界是否有其目的?我们能否预知其终局? 卡拉姆(Kalām)神学家认为,人类无需启示的辅助,仅通过感官、理智和共享知识,就能获知某种“最低限度”的神学和伦理。 但要全面了解我们的伦理责任、造物主对我们的期望,以及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生活,我们需要帮助。 我们需要先知! 但我们如何知道哪些信息真正来自造物主? 许多人都声称自己是先知。 世界上存在许多宗教。 为了辨别谁是造物主派遣的,为了确认其信息确实来自造物主,我们需要只有造物主才能创造的真实性迹象。 奇迹,即超自然事件,只能由世界的主宰者创造。 我们如何识别并了解这些迹象? 我们最终还是要回到人类自身的局限性上,即通过感官(观察奇迹)、理智(辨别真伪并思考其含义)以及共享知识(我们向他人讲述这些奇迹)。 此外,先知带来了信息,即启示,这是我们完善神学所必需的。 因此,我们还需要在关于先知及其启示的流传信息中,区分可能性的知识与确定性的知识。 我们需要核实它们是否符合我们的最低限度神学,并对这些共享的报告进行分级。 共享报告需要从不可靠、可能性到确定性知识进行分级,因为我们生活的不同方面需要不同程度的确定性。 如果某种行为必须处以死刑,我们希望最大限度地确定这是造物主所言且其意即此。 因此,所获知识所需的确定性程度,应与其对我们生活的影响程度相当。 所以,最低限度神学依赖于经验主义、历史性、理性和逻辑,而最高限度神学同样依赖于这些要素。 因此,我们需要在所有事情中运用这三种知识来源,并批判性地使用它们,因为我们要为自己所接受的知识负责,尤其是那些作为我们行为基础的知识。 因此,我们还需要知道如何批判性地审查共享知识的内容以及应用于其中的推理。 在这里,伊斯兰传统再次为我们提供了生命线。

直觉思维:逻辑在伊斯兰学术中的核心地位

伊斯兰文明自诞生之初就拥有源于自身知识传统的系统性正确推理方法;然而,从11世纪开始,形式化的阿拉伯逻辑体系(ʿilm al-manṭiq)成为了推理和批判性分析的主导智力工具。 正如伊斯兰学者安萨里(Abū Ḥāmid al-Ghazālī)在其影响深远的伊斯兰法律哲学著作《法理学原理的提炼》(al-Mustaṣfá min ʿilm al-uṣūl)中所提出的,伊斯兰逻辑不仅仅是一种正确推理的工具。 他这样评价逻辑:

“[逻辑]是所有科学的入门,不通晓逻辑者,其学术造诣不可信。”

逻辑在伊斯兰知识传统中是科学论述和发现的主要工具,它保证了科学推理的精确性,并防止了隐藏的假设和逻辑谬误。 作为一套关于正确思维的规则和指南,逻辑涵盖了如何进行正确的定义(al-ḥadd)和命题(al-qaḍīyah),以及如何以三段论(al-qiyās)的形式构建正确的论证。 一个论证的潜在前提是什么——它是如何被概念化(taṣawwur)的? 我们还需要验证(taṣdīq)这种概念化——所使用的定义和命题是否正确? 当我们谈论一个术语时,我们是否确切地知道它的含义? 我们谈论的是同一件事吗? 逻辑作为一种正确推理并消除无根据的信念、草率的猜测或谬误论证的体系,可以在我们这个充斥着假新闻和错误信息的现代世界中提供理性的指导。

事实上,逻辑是伊斯兰传统中用于在所有智力活动中“直觉思维”(即正确推理)的更大工具箱的一部分。 除了逻辑,这个工具箱还包括辩证法(ʿilm al-baḥth wa-al-munāẓarah)、修辞学(ʿilm al-balāghah)和语义学(ʿilm al-waḍʿ)。 这些统称为“工具性科学”(ʿulūm al-ālah),是神圣知识追求者(ṭālib al-ʿilm)在进入所谓的“高等科学”(ʿulūm al-ʿāl iyah)——如伊斯兰法学(fiqh)、法理学(uṣūl al-fiqh)、古兰经注释学(tafsīr)或哲学神学(kalām)——之前必须掌握的基础先修课程。 逻辑成为了一种伊斯兰式的“工具论”(Organon),在古典穆斯林经学院的教育课程中占据了中心地位。

尽管东方主义者声称伊斯兰世界的逻辑在14世纪后停止了发展,但近期的学术研究表明,逻辑实际上一直持续发展并繁荣至现代。 因此,当前的研究正在缓慢而稳步地追赶这一事实:逻辑和其他辅助性智力科学作为一种鲜活的知识传统,至今仍在世界各地的穆斯林神学院中教授。 作为穆斯林,我们应当珍惜并学习这一传统,尤其是在错误信息、错误推理和阴谋论盛行的时代。

结论:转发的礼仪(adāb)

现在我们回到起点。 虚假信息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在接受、应用和与他人分享任何信息之前,必须确保其具有高度的可靠性。 伊斯兰法理学基础(Uṣūl al-fiqh)仅接受特定范围的来源、解释工具(诠释学)和专业知识来确定伊斯兰法。 医学科学也有其自身的原理(uṣūl),这就是为什么世界各地的伊斯兰法学委员会在处理克隆和器官捐赠等现代生物伦理问题时,会邀请医学专家参与并发表意见。 我们需要尊重每个科学领域。 我们必须信任并遵循(taqlīd)那些有资格处理这些主题的专家(《古兰经》21:7)。 但正如穆斯林学者一样,科学界的成员之间也存在分歧,因此强烈建议本着同样的原则,遵循多数(jamhūr)和共识(ijmāʿ)的意见,避免采纳偏激(shādhdh)的观点。 我们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去了解信息,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并知道如何以最佳方式行事,从而避免伤害。 这需要像我们的知识传统几个世纪以来所教导的那样,对信息进行批判性的参与。 伊斯兰传统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工具,可以在多个分析层面上评估传达给我们的信息。 我们几乎是不由自主地通过感官观察到这些信息的,因此我们需要批判性地判断它们。 这些信息来自哪里?其来源是什么?其传述链(isnād)是什么? 它是如何传到我这里的? 是谁说的?他们是否可靠,是否有资格讨论这些问题? 这些信息的背景是什么? 它是否合理、合乎逻辑,并且能否被现有的其他信息所证实和佐证? 对此,主流观点或共识是什么? 它是否有可靠的前提? 这些信息是否有助于我避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我们可以从新冠疫情初期流传的许多虚假声明中吸取教训,这是一个很好的案例研究。 例如,当有人声称5G技术与新冠病毒爆发有关时,我们本应追问这一说法源自何处。 这是由具备必要知识去质疑和研究这种联系的科学家提出的,还是非专业人士的说法? 事实证明,是后者。 我们始终需要调查非专业人士是否运用了合理的定义和前提。 例如,他们是否使用了有效的数据和论据来主张5G电磁辐射与传染性生物疾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事实证明,他们并没有。 当我们深入挖掘时,会发现公众此前就对5G技术存在担忧,而这种担忧随后被错误地与新冠病毒爆发联系在了一起。 这不仅是非专业人士的说法,而且缺乏可靠的传述系统(isnād)。 因此,它可以被视为不可靠的信息而予以驳回。 假新闻。

当信士同胞分享信息时,我们有义务对那个人保持良好的看法(ḥusn al-ẓann,善意推测)。 但“善意推测”(ḥusn al-ẓann)是有适用范围的。 要信任你的人类同胞,尤其是你的信仰兄弟姐妹。 但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他们已经核实过来源。 询问他们从哪里获得的信息,以及为什么他们认为这些信息是可靠的。 一起保持批判性思维。 秉承我们知识传统中批判性工具的精神,我们需要在转发和分享信息时应用一种礼仪(adāb),即道德行为准则。

• 在危机期间,某种阴谋论心理会被滥用:Joe Pierre,“理解阴谋论的心理:第1部分”,《今日心理学》,2020年1月14日,https://www.psychologytoday.co ... art-1。

• “阴谋论是一个更大问题的症状,即人们不信任政治并感到被遗弃……当改变世界的事件发生时,我们希望它们具有某种意义。……对于许多人来说,认为这一切可能只是随机发生的,这还不够。” Lizzie Dearden,“新冠病毒:近半数英国人认为病毒是‘人造的’,阴谋论随之蔓延”,《独立报》,2020年4月25日,https://www.independent.co.uk/ ... .html。

• 我们在此所指的乐观主义是,在伊斯兰教中,罪恶并非人类必然的本性,这与基督教关于原罪的概念对人类的看法不同。 在伊斯兰教中,罪恶是负有责任的人(即 mukallaf,指心智健全且成熟的人)所做出的选择;因此,罪恶是自找的。 从技术上讲,我们可以选择不犯罪(即人类学上的乐观主义)。 在基督教思想中,罪恶是人类不可避免的状态(即人类学上的悲观主义)。 甚至可以说,伊斯兰教关于“天性”(fiṭrah)的概念与原罪概念恰恰相反。 关于“天性”(fiṭrah)的讨论,请见下文。 关于伊斯兰教视角下的原罪讨论,请参阅 Yasien Mohamed 所著《天性:伊斯兰教的人性观》(伦敦:Ta-Ha 出版社,1996年),第25–32页。

• (“يطبع المؤمن على الخلال كلها إلا الخيانة والكذب” ——“信士可能会养成各种习性,但绝不会背信弃义或撒谎”)相关内容见于多个合集,例如拜哈基(al-Bayhaqī)的《大圣训集》(Sunan al-kubrá)(麦加:Dār al-Bāz 出版社,伊斯兰历1414年),第10卷,第197页。 关于其用法及来源概述,请参阅:al-Birgivī 所著《穆罕默德之道》(al-Ṭarīqat al-Muḥammadīyah)(大马士革:Dār al-Qalam 出版社,2011年),第352页引用资源。

• 这就是为什么《古兰经》在第16章106节中允许为了保护生命而隐瞒信仰,因为保护生命是伊斯兰教法的基本原则。 在关于伊斯兰教法目标(maqāṣid al-sharīʿah)的文献中,占主导地位的顺序是保护宗教,其次是保护生命、理智、后代和财产。 但这些目标之间当然存在着整体性的联系,因为如果没有生命和理智,也就没有宗教。 我们从 al-Bayḍāwī、Ibn Taymīyah 和 al-Qarāfī 等学者那里也看到了这一点,他们将保护生命置于目标的首位和主导地位。 请参阅:Gamal Eldin Attia 所著《迈向实现伊斯兰法的高级意图:伊斯兰教法目标:一种功能性方法》(伦敦:国际伊斯兰思想研究所 [IIIT],2008年),第16–36页。

• ʿAḍud al-Dīn al-Ījī(卒于伊斯兰历756年),《道德书》(Risālat al-akhlāq)(科威特:Dār al-Ḍiyāʾ 出版社,2018年),第45页。 由 A. Y. Mol 翻译。

• Ṭāshkuprī’zādah(卒于伊斯兰历968年)对 al-Ījī 的《道德书》所作的超级注释(sharḥ),第142–43页。

• 《剑桥词典》,参见“misinformation”(误导信息)词条,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 ... ation;《剑桥词典》,参见“disinformation”(虚假信息)词条,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 ... ation。

• 我们将“地平说运动”归入此类:Natalie Wolchover,“地平论者是认真的吗?”,2017年5月30日,https://www.livescience.com/24 ... .html。

• “从黑死病到冠状病毒:我们尚未从历史中学到什么”,世界经济论坛,2020年3月12日,https://www.weforum.org/agenda ... past/。

• MEE,“美国及人权组织警告称宗教少数群体正因冠状病毒受到指责”,中东眼(Middle East Eye),2020年4月4日,https://www.middleeasteye.net/ ... reaks;Rowaida Abdelaziz,“反穆斯林宣传正渗透到关于冠状病毒的网络讨论中”,《赫芬顿邮报》,2020年4月10日,https://www.huffpost.com/entry ... 27fab;Lizzie Dearden,“冠状病毒:报告警告称,‘危险的’阴谋论可能在封锁解除后引发一波伊斯兰恐惧症袭击”,《独立报》,2020年4月19日,https://www.independent.co.uk/ ... .html。

• 关于仇外心理心理机制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Lene Auestad 编辑的《民族主义与政治主体:精神分析与种族中心主义及仇外心理的兴起》(伦敦:Karnac 出版社,2014年)。 关于伊斯兰恐惧症各个维度的优秀著作,请参阅 Nazanin Massoumi 编辑的《什么是伊斯兰恐惧症?》 《种族主义、社会运动与国家》(伦敦:Pluto Press 出版社,2017年)。

• Janosch Delcker, Zosia Wanat, and Mark Scott,“席卷 WhatsApp 的冠状病毒假新闻大流行”,《政客》(Politico),2020年3月16日,https://www.politico.com/news/ ... 33447。

• Scott Zamost,“冠状病毒诈骗者利用恐惧和困惑兜售虚假产品及电子邮件骗局”,CNBC,2020年3月24日,https://www.cnbc.com/2020/03/2 ... .html;Jane Lytvynenko,“以下是关于冠状病毒传播的最新骗局列表”,BuzzFeed News,2020年3月16日,2020年3月20日更新,https://www.buzzfeednews.com/a ... oaxes。

• Bel Trew,《冠状病毒:伊朗数百人因听信虚假报道饮用甲醇而死亡》,《独立报》,2020年3月27日,https://www.independent.co.uk/ ... .html。

• Jamie Bartlett,《全球最大的加密货币骗局是如何针对英国穆斯林的》,《旁观者》,2019年10月20日,https://www.irtis.org.uk/activ ... scam/。

• (“كَفَى بِالْمَرْءِ إِثْمًا أَنْ يُحَدِّثَ بِكُلِّ مَا سَمِعَ” ——“一个人只需将他所听到的全部传述出去,就足以构成罪过。”) 记载于穆斯林圣训集(导言)及艾布·达伍德圣训集(礼仪之书)。

• 伊斯兰法学中有多种关于消除、避免和平衡相互冲突的伤害的准则(al-qawāʿid al-fiqhīyah)。 这些准则都围绕着著名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训:“不得伤害他人,也不得互相伤害(لا ضرر ولا ضرار)”,该圣训被记载于伊本·马哲等许多圣训集中。 大多数学者认为,伊斯兰法围绕两个主要关切点展开:消除伤害和获取利益。 因此,消除伤害被视为法律的一半,且其优先级高于获取利益。 参见:Shahrul Hussain,《神圣准则宝库:伊斯兰法律原则评注》(莱斯特郡:Kube出版社,2016年),第48–58页,第76–77页。

• Tara Haelle,《为什么要反驳“策划疫情”(Plandemic)——以及如何反驳》,《福布斯》,2020年5月8日,https://www.forbes.com/sites/t ... o-it/。

• 《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参见“认识论”条目,2005年12月14日,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epistemology/。

• 《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参见“法拉比的心理学与认识论”条目,2016年2月11日,2020年4月26日修订,https://plato.stanford.edu/ent ... sych/;Osman Bakar,《伊斯兰知识分类》(剑桥:伊斯兰文本协会,1998年)。

• 纳赛菲的原文(matn)及塔夫塔扎尼的注释(sharḥ),载于Aḥmad Farīd al-Mazīdī编,《纳赛菲信仰教义注释与补注:逊尼派、艾什尔里派与马图里迪派》(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2013年),第1卷:第87–95页,第2卷:第219–605页;英译本:Earl Edgar Elder,《伊斯兰信仰评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50年),第16页。

• Bakar,《伊斯兰知识分类》,第69–73页;阿布·曼苏尔·马图里迪(卒于回历333年),《认主独一之书》(贝鲁特:萨德尔出版社,2010年),第69–72页。

• 伊斯兰神学中对“天性”(fiṭrah)有多种探讨路径,主要围绕其是强制性的(即推动人产生某种认知或行为),还是仅具接受性的(即确认或微妙地引导人产生某种认知或行为),这与造物主的存在、良好道德和规范等概念相关。 根据Yasien Mohamed的观点,这些路径可归纳为:(1) 前定论,每个人出生时都带有信仰(īmān)或不信(kufr)的天性,这与他们在天堂或火狱中预定的位置相关;(2) 中立论,天性在出生时是一张白纸,通过个人的选择达到信仰或不信的状态;(3) 积极论,天性是一种善良的状态,自然地响应真理和善行,因此最能响应伊斯兰。 最后一种路径是主流观点,并被伊本·泰米叶、萨赫勒·图斯塔里和拉吉布·伊斯法哈尼等重要学者所坚持。 Yasien Mohamed,《天性》(Fitrah),第35–55页。 另见:Frank Griffel,“加扎里对‘原始人类禀性’(fiṭra)的使用及其在法拉比和阿维森纳教义中的背景”,《穆斯林世界》第102期(2012年);Muḥī al-Dīn Mustawa与Muṣtafā al-Khin,《伊斯兰教义》(大马士革:伊本·凯西尔出版社,2011年),第126–136页。

• Mustawa与al-Khin,《伊斯兰教义》,第59–61页;Bakar,《伊斯兰知识分类》。

• Mustawa与al-Khin,《伊斯兰教义》,第63页。

• 传述一致(mutawātir)的报告是指在传述链(sanad)的每一个阶段都由多名传述者(普遍公认的要求是十名传述者)传述的圣训或言论(khabar),由此可以理性地断定,这些传述者不可能串通造假(ikhtilāq)。 它也提供必然的知识(al-ʿilm al-ḍarūrī)。 任何不符合这些标准但具有可靠传述链(isnād)的真实(ṣaḥīḥ)圣训,其地位属于单传(āḥād),因此仅提供条件性知识(al-ʿilm al-mutawaqqif),需要进一步调查。 Maḥmūd al-Ṭaḥḥān,《圣训学术语简明教程》(利雅得,1425/2004年),第23–25页,第27页;另见Mustawa与al-Khin,《伊斯兰教义》,第67–79页。

• 参见Yaqeen系列关于圣训学的文章:https://yaqeeninstitute.org/series/hadith-series/。

• 纳赛菲与塔夫塔扎尼,《纳赛菲信仰教义》,第1卷:第90–91页;Elder,《伊斯兰信仰评注》,第20–21页。

• 逊尼派神学主要有三个流派:两个哲学神学(Kalām)流派,即艾什尔里派和马图里迪派(在沙斐仪派、马立克派和哈乃斐派中占主导地位),以及基于传述的神学流派——阿萨里派(在罕百里派中占主导地位)。 本文应用的是哲学神学流派的视角。

• “但我们的学者(哈乃斐派)遵循的观点是,善恶是由至睿的造物主——尊大的安拉所确立的理性所认知的。……这也是伊玛目阿布·哈尼法的观点,即任何未接触到启示,且不相信造物主的存在及其独一性的人,将永远处于火狱之中,因为这是理性所能认知的客观事实。” ʿIṣām al-Dīn al-Qūnawī,《库纳维对伊玛目拜达维经注的补注》(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2001年),第11卷:第463页。A. Y. Mol翻译。参见此处讨论的“极简神学”概念:Arnold Yasin Mol,“奥斯曼经注传统中的神圣宽限:调和对《古兰经》11:117的解释方法”,载于《奥斯曼帝国的经注学》,M. T. Boyalik与H. Abaci编(伊斯坦布尔:ISAR,2019年),第543–552页,https://www.academia.edu/36916 ... _tafsīr_tradition_Reconciling_exegetical_approaches_to_Q.11_117_Osmanli_da_ilm-i_tefsir_ed._M.T._Boyalik_and_H._Abaci._Istanbul_ISAR_2019_539-592。

• 伊本·卡迈勒·帕夏在其关于教义的著作中,从哲学角度强调宗教是文明的基础,探讨了马图里迪关于派遣使者智慧的立场:

我们说:尊大的造物主创造了人类,并决定了他们的生存依赖于维持生命,因此他为他们创造了必需品,如食物、饮料、衣物、住所及此类事物。 因此,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而贪求这些必需品,并对他人的利益产生敌意,他们对造物主所提供的并不满足,从而导致不义、篡夺、盗窃、谋杀等行为。所以,人类必须由法律的执行者团结起来,他们被派遣来禁止这些恶行。 他们为世人建立了一套法律和秩序,以防他们毁灭这个世界。 并引导他们用身体和财富去崇拜他们的主,以便他们能因此在后世获得天堂。 而那些不这样做的人,在后世将是迷失和毁灭的群体。

伊本·卡迈勒·帕夏,《劝诫与教义之光》(伊斯坦布尔:Dār al-Lubāb出版社,2018年),第46页。 A. Y. Mol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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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纳赛菲与塔夫塔扎尼,《纳赛菲信仰教义》,第1卷:第91页;Elder,《伊斯兰信仰评注》,第21–22页。

• 逻辑(manṭiq)是一种经典的工具,旨在“保护思维免受思考错误的影响”,自伊斯兰教早期以来,它已渗透到伊斯兰科学的方方面面。引用资源: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词条“阿拉伯与伊斯兰语言逻辑”,2008年7月23日,2013年11月11日修订,https://plato.stanford.edu/ent ... uage/。

• 虽然阿拉伯逻辑最终基于早期的希腊亚里士多德逻辑传统,并通过叙利亚语作为中介,但它从未被盲目地照搬。 事实上,它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批判性过程,包括对伊斯兰正统思想世界的选择、消化和吸收。 因此,阿拉伯逻辑成为了一门独立且成熟的逻辑传统,并与伊斯兰法律和神学完全融合。 关于这一整合过程的优秀概述,请参阅托尼·斯特里特(Tony Street)所著的《阿拉伯逻辑》,收录于《逻辑史手册》,编辑:多夫(Dov)。 M. 加贝(M. Gabbay)和约翰·伍兹(John Woods),第1卷,《希腊、印度与阿拉伯逻辑》(阿姆斯特丹:爱思唯尔出版社,2004年),第523–596页。

• “هي مقدمة العلوم كلها، ومن لا يحيط بها، فلا ثقة له بعلمه أصلاً”(它是所有科学的导论,凡是不精通它的人,其知识根本不可信),阿布·哈米德·穆罕默德·本·穆罕默德·安萨里(Abū Ḥāmid Muḥammad b. Muḥammad al-Ghazālī)。 《法学原理精粹》(al-Mustaṣfá min ʿilm al-uṣūl),共2卷。 (开罗:阿米里亚出版社,1324/1906年),第10.15–17页。 由T. 斯特里特(T. Street)稍作调整的译文(作者强调)。 安萨里被视为将逻辑学融入伊斯兰科学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伊斯兰学者。 引用资源:Wael B. Hallaq,《伊斯兰法律理论史:逊尼派法理学导论》(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9-40页;Khaled El-Rouayheb,“神学与逻辑”,载于《牛津伊斯兰神学手册》,Sabine Schmidtke编(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411-14页。

• 引用资源:Jon McGinnis对逻辑学进行了出色的概述,特别是在其与科学探究的关系方面;参见他的《伊本·西那》(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7-52页。

• 引用资源:作为一门科学,逻辑学是一个宏大的课题,超出了本文的探讨范围。 然而,逻辑思维的基础知识很容易掌握。 若想阅读易于理解的英文逻辑学入门书籍,请参阅Peter Kreeft所著的《苏格拉底逻辑学》(南本德,印第安纳州:圣奥古斯丁出版社,2010年)。 关于伊本·西那三段论的详尽论述,请参阅Tony Street的“伊本·西那三段论概述”,载于《哲学史档案》第84卷(2002年):第129-60页。

• 引用资源:术语往往具有众所周知的歧义,做出合理的定义有助于我们厘清术语含义。 因此,如果我们真的想理解彼此(即“达成共识”),定义就显得至关重要。 若想获取关于如何以逻辑严密的方式理解定义的实用指南,请参阅克里夫(Kreeft)所著的《苏格拉底逻辑》(Socratic Logic),第123–37页。

• 虽然逻辑作为一套正确推理的规则体系已被传统伊斯兰教中的绝大多数穆斯林学者所采纳,但作者也清楚地意识到,有一小部分重要的学者出于各种原因拒绝使用逻辑,其中最著名的是沙斐仪派法学家伊本·萨拉赫(Ibn al-Ṣalāḥ,卒于公元643/1245年)和罕百里派学者伊本·泰米叶(Ibn Taymīyah,卒于公元728/1328年)。 探讨支持或反对逻辑的学术立场超出了本文的范围(我们希望将来能专门撰写一篇文章来讨论这一主题),但若想了解关于这场辩论的更多细节,请参阅哈立德·埃尔-鲁艾赫布(Khaled El-Rouayheb)的精彩概述:“逊尼派穆斯林学者对逻辑地位的看法,1500–1800年”(Sunni Muslim Scholars on the Status of Logic, 1500–1800),载于《伊斯兰法律与社会》(Islamic Law and Society)第11卷,第2期(2004年):第213–32页。

• 从伊斯兰早期历史开始,伊斯兰学者和百科全书编纂者就致力于将不同的知识领域进行系统化和分类。 因此,不同的学者使用了不同的标准来构建分类体系。 此处所使用的“工具性”科学与“高等”科学的二分法,反映了奥斯曼帝国的经学院(madrasa)传统。 另一种广为人知且更为全面的分类法见于塔什库普里扎德(Ṭāshkuprī’zādah)著名的百科全书式著作《幸福之钥与主权之灯》(Miftāḥ al-saʿādah wa miṣbāḥ al-sayādah)(贝鲁特:Dār ibn Ḥazm出版社,1431/2010年)。 关于伊斯兰科学分类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汉斯·亨里奇·比斯特费尔德(Hans Hinrich Biesterfeldt)的“中世纪阿拉伯科学与哲学百科全书”(Medieval Arabic Encyclopedias of Science and Philosophy),载于史蒂文·哈维(Steven Harvey)编辑的《中世纪希伯来科学与哲学百科全书》(The Medieval Hebrew Encyclopedias of Science and Philosophy)(多德雷赫特:施普林格出版社,2000年),第77–98页;以及巴卡尔(Bakar)的《伊斯兰知识分类》(Classification of Knowledge in Islam)。

• 《工具论》(Organon,意为“工具”或“器械”) 是一个古希腊术语,后来被用于指代亚里士多德逻辑著作的标准合集,这些著作曾是希腊化世界科学哲学课程的一部分。 关于伊斯兰经学院课程及其重要性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哈姆扎·卡拉马利(Hamza Karamali)的《语境中的经学院课程》(The Madrasa Curriculum in Context)(阿联酋阿布扎比:Kalam Research & Media出版社,2017年)以及约翰·沃尔布里奇(John Walbridge)的《伊斯兰教中的造物主与逻辑:理性的哈里发国》(造物主 and Logic in Islam: The Caliphate of Reason)(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2011年)。

• 关于阿拉伯逻辑中“衰落论”的经典东方主义表达,请参阅尼古拉斯·雷舍尔(Nicholas Rescher)的《阿拉伯逻辑史研究》(Studies in the History of Arabic Logic)(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匹兹堡大学出版社,1963年)。 关于这一范式的重要修正,请参阅:哈立德·埃尔-鲁艾赫布(Khaled El-Rouayheb)的《关系三段论与阿拉伯逻辑史 900–1900》(Relational Syllogisms and the History of Arabic Logic 900–1900)(莱顿、波士顿:布里尔出版社,2010年)。

• 幸运的是,我们见证了这一知识传统在整个穆斯林世界复兴的开端,例如伊斯坦布尔著名的苏莱曼尼耶经学院(Suleymaniye Madrasa)的重新开放,该学院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是奥斯曼帝国最高的神学院,详见:“苏莱曼尼耶校区举行剪彩仪式开幕”,伊本·哈尔敦大学,2018年10月3日,https://www.ihu.edu.tr/en/sule ... mony/。

• 相关讨论请参阅阿姆贾德·M·穆罕默德(Amjad M. Mohammed)的《非穆斯林土地上的穆斯林:法律研究与应用》(Muslims in Non-Muslim Lands: A Legal Study with Applications)(剑桥:伊斯兰文本协会,2013年),第60–70页。

• 相关讨论请参阅穆罕默德·加利(Mohammed Ghaly)的“生物医学科学家作为共同教法官:他们对当代伊斯兰生物伦理学的贡献”(Biomedical Scientists as Co-Muftis: Their Contribution to Contemporary Islamic Bioethics),载于《伊斯兰世界》(Welt des Islams)第55卷,第3–4期(2015年):第286–311页,https://doi.org/10.1163/15700607-05534p03。

• 丽贝卡·海尔威尔(Rebecca Heilweil),“5G新冠病毒阴谋论是如何从边缘走向主流的”(How the 5G Coronavirus Conspiracy Theory Went from Fringe to Mainstream),Vox,2020年4月24日,https://www.vox.com/recode/202 ... utube。

• 斯坦利·沙纳平达(Stanley Shanapinda),“不,5G辐射不会导致或传播新冠病毒。散布这种言论具有破坏性”(No, 5G Radiation Doesn’t Cause or Spread the Coronavirus. Saying It Does Is Destructive),《对话》(The Conversation),2020年4月7日,https://theconversation.com/no ... 35695。 查看全部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fake-news-is-nothing-new-misinformation-and-islamic-critical-epistemology
原文标题:There Has Always Been Fake News: Misinformation and Islamic Critical Epistemology
作者:Arnold Yasin Mol、Jeroen Vlug
作者简介:Arnold Yasin Mol:Arnold Yasin Mol 是莱顿大学宗教研究与伊斯兰思想史专业的博士候选人。他的研究聚焦于伊斯兰思想史与注释史中的“他者化”与伦理学,特别关注奥斯曼帝国的古兰经注释(Tafsīr)传统(暂定题目:《古兰经》与他者:伊斯兰伦理与注释传统)。他是传统伊斯兰科学复兴研究所(https://leidenuniv.academia.edu/ArnoldMol)的研究助理,并学习了迪奥班德(Deoband)和奥斯曼帝国的传统伊斯兰经学院课程。他目前在鹿特丹伊斯兰应用科学大学(https://leidenuniv.academia.edu/ArnoldMol)担任伊斯兰神学与古兰经研究讲师。他也是雅金伊斯兰研究所(https://leidenuniv.academia.edu/ArnoldMol)的研究员,以及英国学者与伊玛目委员会(https://leidenuniv.academia.edu/ArnoldMol)的研究员。他担任一家荷兰医疗非政府组织的宗教与护理神学研究顾问,并在拘留和医疗机构从事精神关怀工作。他的研究领域包括:伊斯兰思想史、伊斯兰神学与哲学、哈乃斐-马图里迪派(Ḥanafī-Māturīdīsm)伊斯兰注释史、古兰经注释研究、古兰经研究、伊斯兰法学与法哲学(伊斯兰法理学)、伊斯兰伦理学、伊斯兰与人权话语、伊斯兰与政治思想、伊斯兰国际法(Siyar)、穆斯林对他者的观念(伊斯兰比较宗教、他者神学)、非穆斯林少数群体政策(齐米法、米勒特制度)、伊斯兰研究、奥斯曼研究、西方伊斯兰、穆斯林少数群体、伊斯兰恐惧症、沙里亚法与治理、穆斯林少数群体法学、伊斯兰当代思想、现代主义/改良主义及(反)极端主义运动、伊斯兰精神关怀、品格与价值教育、宗教研究、皈依理论、诠释学、认识论、宗教心理学、基督教、古典晚期宗教、比较宗教与神学、宗教哲学、神义论、护理神学、神学人类学、政治神学、人权话语、(全球)伦理学、道德哲学与思想史、道德心理学、他者化与非人化、宗教与暴力、冲突研究、原教旨主义与邪教研究、极端主义与极权主义思想史、意识形态世界观研究、精神关怀与康复、基于权利的医疗方法、伦理学与暴力极端主义预防(CVE)政策。他之前的学历包括伊斯兰研究(莱顿大学)和牧灵关怀神学(丰蒂斯应用科学大学)。他在伊斯兰思想史、伊斯兰神学与伦理学、古兰经注释研究、圣训研究、伊斯兰与人权、伊斯兰现代主义与改良主义等领域发表过多篇著作(包括布里尔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德古意特出版社、ABC-Clio出版社、《伊斯兰伦理学杂志》),并在多个(非)政府组织、国际机构和会议上发表过演讲和讲座(包括ISAR、BBSI、牛津大学、CIET、莱顿大学、UQSIA、荷兰神学协会、奥斯纳布吕克大学和弗赖堡大学)。他的出版物包括:收录于乔治·塔默(George Tamer)主编的《古兰经诠释学手册》(柏林:德古意特出版社,2021年,即将出版)中的《伊本·阿迪勒·汉巴里(卒于775/1374年)在其注释巨著〈知识之珠〉中的百科全书式诠释学》及《哈希亚(Ḥāšiya)与复注传统中的诠释学层面》;《“邪恶不能归于你”:凯马尔帕夏扎德(Kemālpāshazāde)关于神义论的论文》,载于《希克马:伊斯兰神学与宗教教育杂志》(2021年,即将出版);《人权与伊斯兰改良》,载于伊马德·哈姆德(Emad Hamdeh)与娜塔娜·德隆-巴斯(Natana DeLong-Bas)主编的《牛津伊斯兰改良手册》(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20年,即将出版);《伊斯兰与人权话语:一种类型学》,载于《鹿特丹伊斯兰与社会科学杂志》(JRISS)第10卷(即将出版);《伊斯兰人权话语与连续性诠释学》,载于《伊斯兰伦理学杂志》(JIE)第3卷(2019年);《奥斯曼古兰经注释传统中的神圣宽限:调和对古兰经11:117的注释方法》,载于《奥斯曼帝国的古兰经注释》(伊斯坦布尔:ISAR,2019年);《作为神圣时间的“盖德尔之夜”:逊尼派教义学与注释中的神圣宇宙论》,载于《今日伊斯兰研究:安德鲁·里平荣誉文集》(莱顿:布里尔出版社,2017年)。关于他所有的出版物和文章,请参阅:https://leidenuniv.academia.edu/ArnoldMol。Jeroen Vlug:Jeroen Vlug 是伊本·哈勒敦大学文明研究专业的博士候选人兼教学研究员,专攻伊斯兰文明与伊斯兰法。他拥有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的宗教研究硕士学位,双重专业为伊斯兰神学以及宗教社会学与人类学。他还在柏林自由大学获得了伊斯兰思想史的第二个硕士学位,专攻伊斯兰世界的中世纪阿拉伯逻辑与哲学。此外,他还在伊斯坦布尔的ISAR基金会(伊斯坦布尔研究与教育基金会)完成了基于奥斯曼帝国传统经学院课程的伊斯兰科学项目。他拥有媒体研究学士学位,辅修阿拉伯语言与文化。他的出版物和文章可在 https://ibnhaldun.academia.edu/JeroenVlug. 找到。

副标题:穆斯林如何回应谣言、误导信息和现代媒体操控
摘要:本文指出,假新闻和错误信息并不是互联网时代才出现的问题。作者从伊斯兰知识传统、传闻核验和批判性认识论出发,说明穆斯林如何在信息混乱中保持谨慎、求证和道德责任。



图:一直存在的假新闻:错误信息与伊斯兰批判性认识论

假新闻一直都存在

世界危机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 在我们短暂的一生中,已经发生了多起种族灭绝事件,例如波斯尼亚和卢旺达,以及像索马里那样的大规模干旱和饥荒。 我们经历了多次经济衰退,而针对我们在东突厥斯坦、克什米尔、巴勒斯坦及其他地区兄弟姐妹的暴力和不公正行为仍在继续。 这些事件不仅影响了我们的生活,也塑造了我们的思维方式。 随着这种影响的加剧,我们对蓄意谎言和阴谋论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

伊斯兰人类学,即伊斯兰教对人类的构想方式,是一种乐观而非悲观的视角,这体现在它拒绝了原罪的概念。 但伊斯兰教也提倡现实主义;它并不天真。 人们会伤害他人,也确实可能表现得非常邪恶。 而这些伤害之一就是许多人都在撒谎。 但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训所言,这种行为不应成为信士的本性:

信士的本性包含多种品格,但撒谎和背信弃义并不在其中。



在人类思想史上,撒谎一直被视为一种恶行。 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它才被视为可接受甚至必要,例如为了避免生命损失等巨大的伤害。 在伊斯兰伦理传统(akhlāq)中,谎言(kadhib)被描述为:

这是一种由空洞言辞构成的恶(sharr),因为它在没有任何真实性的情况下传达了一种信念,并可能造成伤害。 因此,提及(任何形式的谎言)会让人承担罪责,且毫无益处,纯属轻浮行为。



著名的奥斯曼学者塔什库普里扎德(Ṭāshkuprī’zāda,卒于回历968年)对此评论道,他将先知使命与文明进行了比较:如果诚实(ṣidq)不是先知使命的基础,那么启示和沙里亚法将变得无效。 同样,诚实也是文明的基础;如果人与人之间不诚实,任何社会都无法自我提升。

谎言、虚假信息和假新闻如何影响个人品格、人际关系以及整个社会,一直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以及由此带来的信息创建、接收和分享的便利,这种担忧也随之增加。 错误信息(misinformation)的基本定义是“错误的信息”,而虚假信息(disinformation)则被解释为“为了欺骗他人而传播的虚假信息”。 错误信息可能是无意中产生的,或者基于对科学的错误理解,但虚假信息旨在扭曲我们对相关事实真相的看法。 它涉及蓄意的谎言。 我们在关于新冠病毒的信息中看到了这种从错误信息到虚假信息的谱系。 在危机期间,人们往往会转而指责他们当中的文化和宗教“他者”。 在中世纪的瘟疫期间,犹太人被占主导地位的基督教社区视为大流行的罪魁祸首。 在一些国家,穆斯林少数群体被指责为新冠病毒爆发的源头。 这种文化和宗教上的“他者化”是由仇外心理,以及近来出现的伊斯兰恐惧症等心理机制所支撑的。 某些类型的错误信息看起来似乎无害,其中许多是为了诈骗钱财,但也有一些错误信息是会致命的。

尽管虚假和谎言应违背信士的本性,但在涉及错误信息时,穆斯林既是受害者,也是传播者。 穆斯林群体中流传的错误信息数量与非穆斯林并无二致,内容涵盖世界政治、健康与医学,甚至包括专门针对穆斯林的金融诈骗。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告诫我们不要不加批判地转发信息:

一个人只要把听到的每一件事都转述出来,就足以构成谎言了。



《古兰经》也告诫我们不要不加批判地接受信息:

“信道的人们啊!如果一个恶人报告你们一个消息,你们应当弄清楚,以免你们无知地伤害他人,以致你们悔恨自己的行为。” (《古兰经》49:6)



一些假新闻可能会导致人员死亡。 伊斯兰法律和伦理的核心准则之一,正如医学界一样,是避免和消除伤害。 因此,我们有强烈的义务去了解我们是如何获取信息的,以及如何正确地获取信息,以避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即信息素养)。 这表明穆斯林(以及非穆斯林)必须对信息采取批判性的态度。 值得庆幸的是,这种知识几个世纪以来一直由伊斯兰传统所传授。

作为解决方案的伊斯兰批判性认识论

认识论是关于人类知识的理论、其本质、起源和局限性的专业术语。 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所有其他科学的基础科学。 什么是认知,我们又是如何认知的? 希腊哲学将其视为心理学和人类思维讨论的一部分,这也是它在伊斯兰哲学及其更广泛的思想史中被研究的方式。 关于我们如何认知事物的疑问,对于神学也具有深远的意义。 我们如何认知造物主,如何知道他的存在,他对我们有何要求,以及他如何与我们沟通? 因此,古典认识论在教义学、哲学神学(ʿaqīdah 和 ʿilm al-kalām)以及法哲学(uṣūl al-fiqh)著作中都有讨论,在这些著作中,它们被称为“知识的原因”(asbāb al-ʿilm)或“认知的来源”(maṣādir al-maʿrifa)。 这些原因在著名的13世纪马图里迪派信条著作《纳萨菲信条》(ʿAqāʾid al-Nasafī)中被总结为:

(1)健全的感官知觉(al-ḥawāss al-salīmah),(2)可靠的报告(al-khabar al-ṣādiq),(3)理智/推理(al-ʿaql)。

这些关于知识来源的辩论在早期的卡拉姆(kalām)著作中就伦理和先知使命的主题进行了讨论,因为我们为什么要将“启示”作为知识来源呢? 人类能独自获得关于世界的全部真理吗? 因此,神学家开始划分不同形式和原因的知识。 物质世界及其物理运作可以通过感官(ḥiss)观察到,通过理智(ʿaql)来理解,而理智又得到想象力、心灵和原始本性(fiṭrah)的辅助,所有这些共同引导我们走向真理和善良。 这些构成了经验知识、理性知识和演绎知识(al-ʿilm al-naẓarī wa-al-istidlālī)。 人类也创造知识、习俗和技术;即文化知识。 一些自然知识和文化知识是不断更新的(“创新”),其他形式则会失传,但总的来说,文化中存在一种通过“报告”共享的知识积累形式,即传述知识(al-ʿilm al-naqlī)。 有些报告是可疑的,有些则是值得信赖的。 因此,传述知识的可靠性是有等级的,就像圣训(ḥadīth)被分级,传述者被评估可靠性(传述学,ʿilm al-rijāl)一样,那些身份不明和撒谎的人是不被接受的。 你可以拥有产生推测性或可能性知识(ẓannī)的一般报告,也可以拥有不可否认或确定性的知识(al-ʿilm al-ḍarūrī)——例如,关于伦敦这样的大城市或亚历山大大帝这样重要历史人物存在性的知识。 因此,我们不断产生关于周围世界的新知识,同时也拥有共享的积累知识,这两者都为我们解释世界提供了多种可能性。 但这是否为我们提供了对世界的全面解释呢? 在物质世界之外是否存在其他存在? 我们如何获得关于非物质世界的确定性知识? 世界是否有其目的?我们能否预知其终局? 卡拉姆(Kalām)神学家认为,人类无需启示的辅助,仅通过感官、理智和共享知识,就能获知某种“最低限度”的神学和伦理。 但要全面了解我们的伦理责任、造物主对我们的期望,以及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生活,我们需要帮助。 我们需要先知! 但我们如何知道哪些信息真正来自造物主? 许多人都声称自己是先知。 世界上存在许多宗教。 为了辨别谁是造物主派遣的,为了确认其信息确实来自造物主,我们需要只有造物主才能创造的真实性迹象。 奇迹,即超自然事件,只能由世界的主宰者创造。 我们如何识别并了解这些迹象? 我们最终还是要回到人类自身的局限性上,即通过感官(观察奇迹)、理智(辨别真伪并思考其含义)以及共享知识(我们向他人讲述这些奇迹)。 此外,先知带来了信息,即启示,这是我们完善神学所必需的。 因此,我们还需要在关于先知及其启示的流传信息中,区分可能性的知识与确定性的知识。 我们需要核实它们是否符合我们的最低限度神学,并对这些共享的报告进行分级。 共享报告需要从不可靠、可能性到确定性知识进行分级,因为我们生活的不同方面需要不同程度的确定性。 如果某种行为必须处以死刑,我们希望最大限度地确定这是造物主所言且其意即此。 因此,所获知识所需的确定性程度,应与其对我们生活的影响程度相当。 所以,最低限度神学依赖于经验主义、历史性、理性和逻辑,而最高限度神学同样依赖于这些要素。 因此,我们需要在所有事情中运用这三种知识来源,并批判性地使用它们,因为我们要为自己所接受的知识负责,尤其是那些作为我们行为基础的知识。 因此,我们还需要知道如何批判性地审查共享知识的内容以及应用于其中的推理。 在这里,伊斯兰传统再次为我们提供了生命线。

直觉思维:逻辑在伊斯兰学术中的核心地位

伊斯兰文明自诞生之初就拥有源于自身知识传统的系统性正确推理方法;然而,从11世纪开始,形式化的阿拉伯逻辑体系(ʿilm al-manṭiq)成为了推理和批判性分析的主导智力工具。 正如伊斯兰学者安萨里(Abū Ḥāmid al-Ghazālī)在其影响深远的伊斯兰法律哲学著作《法理学原理的提炼》(al-Mustaṣfá min ʿilm al-uṣūl)中所提出的,伊斯兰逻辑不仅仅是一种正确推理的工具。 他这样评价逻辑:

“[逻辑]是所有科学的入门,不通晓逻辑者,其学术造诣不可信。”



逻辑在伊斯兰知识传统中是科学论述和发现的主要工具,它保证了科学推理的精确性,并防止了隐藏的假设和逻辑谬误。 作为一套关于正确思维的规则和指南,逻辑涵盖了如何进行正确的定义(al-ḥadd)和命题(al-qaḍīyah),以及如何以三段论(al-qiyās)的形式构建正确的论证。 一个论证的潜在前提是什么——它是如何被概念化(taṣawwur)的? 我们还需要验证(taṣdīq)这种概念化——所使用的定义和命题是否正确? 当我们谈论一个术语时,我们是否确切地知道它的含义? 我们谈论的是同一件事吗? 逻辑作为一种正确推理并消除无根据的信念、草率的猜测或谬误论证的体系,可以在我们这个充斥着假新闻和错误信息的现代世界中提供理性的指导。

事实上,逻辑是伊斯兰传统中用于在所有智力活动中“直觉思维”(即正确推理)的更大工具箱的一部分。 除了逻辑,这个工具箱还包括辩证法(ʿilm al-baḥth wa-al-munāẓarah)、修辞学(ʿilm al-balāghah)和语义学(ʿilm al-waḍʿ)。 这些统称为“工具性科学”(ʿulūm al-ālah),是神圣知识追求者(ṭālib al-ʿilm)在进入所谓的“高等科学”(ʿulūm al-ʿāl iyah)——如伊斯兰法学(fiqh)、法理学(uṣūl al-fiqh)、古兰经注释学(tafsīr)或哲学神学(kalām)——之前必须掌握的基础先修课程。 逻辑成为了一种伊斯兰式的“工具论”(Organon),在古典穆斯林经学院的教育课程中占据了中心地位。

尽管东方主义者声称伊斯兰世界的逻辑在14世纪后停止了发展,但近期的学术研究表明,逻辑实际上一直持续发展并繁荣至现代。 因此,当前的研究正在缓慢而稳步地追赶这一事实:逻辑和其他辅助性智力科学作为一种鲜活的知识传统,至今仍在世界各地的穆斯林神学院中教授。 作为穆斯林,我们应当珍惜并学习这一传统,尤其是在错误信息、错误推理和阴谋论盛行的时代。

结论:转发的礼仪(adāb)

现在我们回到起点。 虚假信息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在接受、应用和与他人分享任何信息之前,必须确保其具有高度的可靠性。 伊斯兰法理学基础(Uṣūl al-fiqh)仅接受特定范围的来源、解释工具(诠释学)和专业知识来确定伊斯兰法。 医学科学也有其自身的原理(uṣūl),这就是为什么世界各地的伊斯兰法学委员会在处理克隆和器官捐赠等现代生物伦理问题时,会邀请医学专家参与并发表意见。 我们需要尊重每个科学领域。 我们必须信任并遵循(taqlīd)那些有资格处理这些主题的专家(《古兰经》21:7)。 但正如穆斯林学者一样,科学界的成员之间也存在分歧,因此强烈建议本着同样的原则,遵循多数(jamhūr)和共识(ijmāʿ)的意见,避免采纳偏激(shādhdh)的观点。 我们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去了解信息,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并知道如何以最佳方式行事,从而避免伤害。 这需要像我们的知识传统几个世纪以来所教导的那样,对信息进行批判性的参与。 伊斯兰传统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工具,可以在多个分析层面上评估传达给我们的信息。 我们几乎是不由自主地通过感官观察到这些信息的,因此我们需要批判性地判断它们。 这些信息来自哪里?其来源是什么?其传述链(isnād)是什么? 它是如何传到我这里的? 是谁说的?他们是否可靠,是否有资格讨论这些问题? 这些信息的背景是什么? 它是否合理、合乎逻辑,并且能否被现有的其他信息所证实和佐证? 对此,主流观点或共识是什么? 它是否有可靠的前提? 这些信息是否有助于我避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我们可以从新冠疫情初期流传的许多虚假声明中吸取教训,这是一个很好的案例研究。 例如,当有人声称5G技术与新冠病毒爆发有关时,我们本应追问这一说法源自何处。 这是由具备必要知识去质疑和研究这种联系的科学家提出的,还是非专业人士的说法? 事实证明,是后者。 我们始终需要调查非专业人士是否运用了合理的定义和前提。 例如,他们是否使用了有效的数据和论据来主张5G电磁辐射与传染性生物疾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事实证明,他们并没有。 当我们深入挖掘时,会发现公众此前就对5G技术存在担忧,而这种担忧随后被错误地与新冠病毒爆发联系在了一起。 这不仅是非专业人士的说法,而且缺乏可靠的传述系统(isnād)。 因此,它可以被视为不可靠的信息而予以驳回。 假新闻。

当信士同胞分享信息时,我们有义务对那个人保持良好的看法(ḥusn al-ẓann,善意推测)。 但“善意推测”(ḥusn al-ẓann)是有适用范围的。 要信任你的人类同胞,尤其是你的信仰兄弟姐妹。 但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他们已经核实过来源。 询问他们从哪里获得的信息,以及为什么他们认为这些信息是可靠的。 一起保持批判性思维。 秉承我们知识传统中批判性工具的精神,我们需要在转发和分享信息时应用一种礼仪(adāb),即道德行为准则。

• 在危机期间,某种阴谋论心理会被滥用:Joe Pierre,“理解阴谋论的心理:第1部分”,《今日心理学》,2020年1月14日,https://www.psychologytoday.co ... art-1

• “阴谋论是一个更大问题的症状,即人们不信任政治并感到被遗弃……当改变世界的事件发生时,我们希望它们具有某种意义。……对于许多人来说,认为这一切可能只是随机发生的,这还不够。” Lizzie Dearden,“新冠病毒:近半数英国人认为病毒是‘人造的’,阴谋论随之蔓延”,《独立报》,2020年4月25日,https://www.independent.co.uk/ ... .html

• 我们在此所指的乐观主义是,在伊斯兰教中,罪恶并非人类必然的本性,这与基督教关于原罪的概念对人类的看法不同。 在伊斯兰教中,罪恶是负有责任的人(即 mukallaf,指心智健全且成熟的人)所做出的选择;因此,罪恶是自找的。 从技术上讲,我们可以选择不犯罪(即人类学上的乐观主义)。 在基督教思想中,罪恶是人类不可避免的状态(即人类学上的悲观主义)。 甚至可以说,伊斯兰教关于“天性”(fiṭrah)的概念与原罪概念恰恰相反。 关于“天性”(fiṭrah)的讨论,请见下文。 关于伊斯兰教视角下的原罪讨论,请参阅 Yasien Mohamed 所著《天性:伊斯兰教的人性观》(伦敦:Ta-Ha 出版社,1996年),第25–32页。

• (“يطبع المؤمن على الخلال كلها إلا الخيانة والكذب” ——“信士可能会养成各种习性,但绝不会背信弃义或撒谎”)相关内容见于多个合集,例如拜哈基(al-Bayhaqī)的《大圣训集》(Sunan al-kubrá)(麦加:Dār al-Bāz 出版社,伊斯兰历1414年),第10卷,第197页。 关于其用法及来源概述,请参阅:al-Birgivī 所著《穆罕默德之道》(al-Ṭarīqat al-Muḥammadīyah)(大马士革:Dār al-Qalam 出版社,2011年),第352页引用资源。

• 这就是为什么《古兰经》在第16章106节中允许为了保护生命而隐瞒信仰,因为保护生命是伊斯兰教法的基本原则。 在关于伊斯兰教法目标(maqāṣid al-sharīʿah)的文献中,占主导地位的顺序是保护宗教,其次是保护生命、理智、后代和财产。 但这些目标之间当然存在着整体性的联系,因为如果没有生命和理智,也就没有宗教。 我们从 al-Bayḍāwī、Ibn Taymīyah 和 al-Qarāfī 等学者那里也看到了这一点,他们将保护生命置于目标的首位和主导地位。 请参阅:Gamal Eldin Attia 所著《迈向实现伊斯兰法的高级意图:伊斯兰教法目标:一种功能性方法》(伦敦:国际伊斯兰思想研究所 [IIIT],2008年),第16–36页。

• ʿAḍud al-Dīn al-Ījī(卒于伊斯兰历756年),《道德书》(Risālat al-akhlāq)(科威特:Dār al-Ḍiyāʾ 出版社,2018年),第45页。 由 A. Y. Mol 翻译。

• Ṭāshkuprī’zādah(卒于伊斯兰历968年)对 al-Ījī 的《道德书》所作的超级注释(sharḥ),第142–43页。

• 《剑桥词典》,参见“misinformation”(误导信息)词条,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 ... ation;《剑桥词典》,参见“disinformation”(虚假信息)词条,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 ... ation

• 我们将“地平说运动”归入此类:Natalie Wolchover,“地平论者是认真的吗?”,2017年5月30日,https://www.livescience.com/24 ... .html

• “从黑死病到冠状病毒:我们尚未从历史中学到什么”,世界经济论坛,2020年3月12日,https://www.weforum.org/agenda ... past/

• MEE,“美国及人权组织警告称宗教少数群体正因冠状病毒受到指责”,中东眼(Middle East Eye),2020年4月4日,https://www.middleeasteye.net/ ... reaks;Rowaida Abdelaziz,“反穆斯林宣传正渗透到关于冠状病毒的网络讨论中”,《赫芬顿邮报》,2020年4月10日,https://www.huffpost.com/entry ... 27fab;Lizzie Dearden,“冠状病毒:报告警告称,‘危险的’阴谋论可能在封锁解除后引发一波伊斯兰恐惧症袭击”,《独立报》,2020年4月19日,https://www.independent.co.uk/ ... .html

• 关于仇外心理心理机制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Lene Auestad 编辑的《民族主义与政治主体:精神分析与种族中心主义及仇外心理的兴起》(伦敦:Karnac 出版社,2014年)。 关于伊斯兰恐惧症各个维度的优秀著作,请参阅 Nazanin Massoumi 编辑的《什么是伊斯兰恐惧症?》 《种族主义、社会运动与国家》(伦敦:Pluto Press 出版社,2017年)。

• Janosch Delcker, Zosia Wanat, and Mark Scott,“席卷 WhatsApp 的冠状病毒假新闻大流行”,《政客》(Politico),2020年3月16日,https://www.politico.com/news/ ... 33447

• Scott Zamost,“冠状病毒诈骗者利用恐惧和困惑兜售虚假产品及电子邮件骗局”,CNBC,2020年3月24日,https://www.cnbc.com/2020/03/2 ... .html;Jane Lytvynenko,“以下是关于冠状病毒传播的最新骗局列表”,BuzzFeed News,2020年3月16日,2020年3月20日更新,https://www.buzzfeednews.com/a ... oaxes

• Bel Trew,《冠状病毒:伊朗数百人因听信虚假报道饮用甲醇而死亡》,《独立报》,2020年3月27日,https://www.independent.co.uk/ ... .html

• Jamie Bartlett,《全球最大的加密货币骗局是如何针对英国穆斯林的》,《旁观者》,2019年10月20日,https://www.irtis.org.uk/activ ... scam/

• (“كَفَى بِالْمَرْءِ إِثْمًا أَنْ يُحَدِّثَ بِكُلِّ مَا سَمِعَ” ——“一个人只需将他所听到的全部传述出去,就足以构成罪过。”) 记载于穆斯林圣训集(导言)及艾布·达伍德圣训集(礼仪之书)。

• 伊斯兰法学中有多种关于消除、避免和平衡相互冲突的伤害的准则(al-qawāʿid al-fiqhīyah)。 这些准则都围绕着著名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训:“不得伤害他人,也不得互相伤害(لا ضرر ولا ضرار)”,该圣训被记载于伊本·马哲等许多圣训集中。 大多数学者认为,伊斯兰法围绕两个主要关切点展开:消除伤害和获取利益。 因此,消除伤害被视为法律的一半,且其优先级高于获取利益。 参见:Shahrul Hussain,《神圣准则宝库:伊斯兰法律原则评注》(莱斯特郡:Kube出版社,2016年),第48–58页,第76–77页。

• Tara Haelle,《为什么要反驳“策划疫情”(Plandemic)——以及如何反驳》,《福布斯》,2020年5月8日,https://www.forbes.com/sites/t ... o-it/

• 《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参见“认识论”条目,2005年12月14日,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epistemology/

• 《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参见“法拉比的心理学与认识论”条目,2016年2月11日,2020年4月26日修订,https://plato.stanford.edu/ent ... sych/;Osman Bakar,《伊斯兰知识分类》(剑桥:伊斯兰文本协会,1998年)。

• 纳赛菲的原文(matn)及塔夫塔扎尼的注释(sharḥ),载于Aḥmad Farīd al-Mazīdī编,《纳赛菲信仰教义注释与补注:逊尼派、艾什尔里派与马图里迪派》(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2013年),第1卷:第87–95页,第2卷:第219–605页;英译本:Earl Edgar Elder,《伊斯兰信仰评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50年),第16页。

• Bakar,《伊斯兰知识分类》,第69–73页;阿布·曼苏尔·马图里迪(卒于回历333年),《认主独一之书》(贝鲁特:萨德尔出版社,2010年),第69–72页。

• 伊斯兰神学中对“天性”(fiṭrah)有多种探讨路径,主要围绕其是强制性的(即推动人产生某种认知或行为),还是仅具接受性的(即确认或微妙地引导人产生某种认知或行为),这与造物主的存在、良好道德和规范等概念相关。 根据Yasien Mohamed的观点,这些路径可归纳为:(1) 前定论,每个人出生时都带有信仰(īmān)或不信(kufr)的天性,这与他们在天堂或火狱中预定的位置相关;(2) 中立论,天性在出生时是一张白纸,通过个人的选择达到信仰或不信的状态;(3) 积极论,天性是一种善良的状态,自然地响应真理和善行,因此最能响应伊斯兰。 最后一种路径是主流观点,并被伊本·泰米叶、萨赫勒·图斯塔里和拉吉布·伊斯法哈尼等重要学者所坚持。 Yasien Mohamed,《天性》(Fitrah),第35–55页。 另见:Frank Griffel,“加扎里对‘原始人类禀性’(fiṭra)的使用及其在法拉比和阿维森纳教义中的背景”,《穆斯林世界》第102期(2012年);Muḥī al-Dīn Mustawa与Muṣtafā al-Khin,《伊斯兰教义》(大马士革:伊本·凯西尔出版社,2011年),第126–136页。

• Mustawa与al-Khin,《伊斯兰教义》,第59–61页;Bakar,《伊斯兰知识分类》。

• Mustawa与al-Khin,《伊斯兰教义》,第63页。

• 传述一致(mutawātir)的报告是指在传述链(sanad)的每一个阶段都由多名传述者(普遍公认的要求是十名传述者)传述的圣训或言论(khabar),由此可以理性地断定,这些传述者不可能串通造假(ikhtilāq)。 它也提供必然的知识(al-ʿilm al-ḍarūrī)。 任何不符合这些标准但具有可靠传述链(isnād)的真实(ṣaḥīḥ)圣训,其地位属于单传(āḥād),因此仅提供条件性知识(al-ʿilm al-mutawaqqif),需要进一步调查。 Maḥmūd al-Ṭaḥḥān,《圣训学术语简明教程》(利雅得,1425/2004年),第23–25页,第27页;另见Mustawa与al-Khin,《伊斯兰教义》,第67–79页。

• 参见Yaqeen系列关于圣训学的文章:https://yaqeeninstitute.org/series/hadith-series/

• 纳赛菲与塔夫塔扎尼,《纳赛菲信仰教义》,第1卷:第90–91页;Elder,《伊斯兰信仰评注》,第20–21页。

• 逊尼派神学主要有三个流派:两个哲学神学(Kalām)流派,即艾什尔里派和马图里迪派(在沙斐仪派、马立克派和哈乃斐派中占主导地位),以及基于传述的神学流派——阿萨里派(在罕百里派中占主导地位)。 本文应用的是哲学神学流派的视角。

• “但我们的学者(哈乃斐派)遵循的观点是,善恶是由至睿的造物主——尊大的安拉所确立的理性所认知的。……这也是伊玛目阿布·哈尼法的观点,即任何未接触到启示,且不相信造物主的存在及其独一性的人,将永远处于火狱之中,因为这是理性所能认知的客观事实。” ʿIṣām al-Dīn al-Qūnawī,《库纳维对伊玛目拜达维经注的补注》(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2001年),第11卷:第463页。A. Y. Mol翻译。参见此处讨论的“极简神学”概念:Arnold Yasin Mol,“奥斯曼经注传统中的神圣宽限:调和对《古兰经》11:117的解释方法”,载于《奥斯曼帝国的经注学》,M. T. Boyalik与H. Abaci编(伊斯坦布尔:ISAR,2019年),第543–552页,https://www.academia.edu/36916 ... _tafsīr_tradition_Reconciling_exegetical_approaches_to_Q.11_117_Osmanli_da_ilm-i_tefsir_ed._M.T._Boyalik_and_H._Abaci._Istanbul_ISAR_2019_539-592。

• 伊本·卡迈勒·帕夏在其关于教义的著作中,从哲学角度强调宗教是文明的基础,探讨了马图里迪关于派遣使者智慧的立场:

我们说:尊大的造物主创造了人类,并决定了他们的生存依赖于维持生命,因此他为他们创造了必需品,如食物、饮料、衣物、住所及此类事物。 因此,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而贪求这些必需品,并对他人的利益产生敌意,他们对造物主所提供的并不满足,从而导致不义、篡夺、盗窃、谋杀等行为。所以,人类必须由法律的执行者团结起来,他们被派遣来禁止这些恶行。 他们为世人建立了一套法律和秩序,以防他们毁灭这个世界。 并引导他们用身体和财富去崇拜他们的主,以便他们能因此在后世获得天堂。 而那些不这样做的人,在后世将是迷失和毁灭的群体。

伊本·卡迈勒·帕夏,《劝诫与教义之光》(伊斯坦布尔:Dār al-Lubāb出版社,2018年),第46页。 A. Y. Mol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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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纳赛菲与塔夫塔扎尼,《纳赛菲信仰教义》,第1卷:第91页;Elder,《伊斯兰信仰评注》,第21–22页。

• 逻辑(manṭiq)是一种经典的工具,旨在“保护思维免受思考错误的影响”,自伊斯兰教早期以来,它已渗透到伊斯兰科学的方方面面。引用资源: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词条“阿拉伯与伊斯兰语言逻辑”,2008年7月23日,2013年11月11日修订,https://plato.stanford.edu/ent ... uage/

• 虽然阿拉伯逻辑最终基于早期的希腊亚里士多德逻辑传统,并通过叙利亚语作为中介,但它从未被盲目地照搬。 事实上,它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批判性过程,包括对伊斯兰正统思想世界的选择、消化和吸收。 因此,阿拉伯逻辑成为了一门独立且成熟的逻辑传统,并与伊斯兰法律和神学完全融合。 关于这一整合过程的优秀概述,请参阅托尼·斯特里特(Tony Street)所著的《阿拉伯逻辑》,收录于《逻辑史手册》,编辑:多夫(Dov)。 M. 加贝(M. Gabbay)和约翰·伍兹(John Woods),第1卷,《希腊、印度与阿拉伯逻辑》(阿姆斯特丹:爱思唯尔出版社,2004年),第523–596页。

• “هي مقدمة العلوم كلها، ومن لا يحيط بها، فلا ثقة له بعلمه أصلاً”(它是所有科学的导论,凡是不精通它的人,其知识根本不可信),阿布·哈米德·穆罕默德·本·穆罕默德·安萨里(Abū Ḥāmid Muḥammad b. Muḥammad al-Ghazālī)。 《法学原理精粹》(al-Mustaṣfá min ʿilm al-uṣūl),共2卷。 (开罗:阿米里亚出版社,1324/1906年),第10.15–17页。 由T. 斯特里特(T. Street)稍作调整的译文(作者强调)。 安萨里被视为将逻辑学融入伊斯兰科学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伊斯兰学者。 引用资源:Wael B. Hallaq,《伊斯兰法律理论史:逊尼派法理学导论》(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9-40页;Khaled El-Rouayheb,“神学与逻辑”,载于《牛津伊斯兰神学手册》,Sabine Schmidtke编(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411-14页。

• 引用资源:Jon McGinnis对逻辑学进行了出色的概述,特别是在其与科学探究的关系方面;参见他的《伊本·西那》(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7-52页。

• 引用资源:作为一门科学,逻辑学是一个宏大的课题,超出了本文的探讨范围。 然而,逻辑思维的基础知识很容易掌握。 若想阅读易于理解的英文逻辑学入门书籍,请参阅Peter Kreeft所著的《苏格拉底逻辑学》(南本德,印第安纳州:圣奥古斯丁出版社,2010年)。 关于伊本·西那三段论的详尽论述,请参阅Tony Street的“伊本·西那三段论概述”,载于《哲学史档案》第84卷(2002年):第129-60页。

• 引用资源:术语往往具有众所周知的歧义,做出合理的定义有助于我们厘清术语含义。 因此,如果我们真的想理解彼此(即“达成共识”),定义就显得至关重要。 若想获取关于如何以逻辑严密的方式理解定义的实用指南,请参阅克里夫(Kreeft)所著的《苏格拉底逻辑》(Socratic Logic),第123–37页。

• 虽然逻辑作为一套正确推理的规则体系已被传统伊斯兰教中的绝大多数穆斯林学者所采纳,但作者也清楚地意识到,有一小部分重要的学者出于各种原因拒绝使用逻辑,其中最著名的是沙斐仪派法学家伊本·萨拉赫(Ibn al-Ṣalāḥ,卒于公元643/1245年)和罕百里派学者伊本·泰米叶(Ibn Taymīyah,卒于公元728/1328年)。 探讨支持或反对逻辑的学术立场超出了本文的范围(我们希望将来能专门撰写一篇文章来讨论这一主题),但若想了解关于这场辩论的更多细节,请参阅哈立德·埃尔-鲁艾赫布(Khaled El-Rouayheb)的精彩概述:“逊尼派穆斯林学者对逻辑地位的看法,1500–1800年”(Sunni Muslim Scholars on the Status of Logic, 1500–1800),载于《伊斯兰法律与社会》(Islamic Law and Society)第11卷,第2期(2004年):第213–32页。

• 从伊斯兰早期历史开始,伊斯兰学者和百科全书编纂者就致力于将不同的知识领域进行系统化和分类。 因此,不同的学者使用了不同的标准来构建分类体系。 此处所使用的“工具性”科学与“高等”科学的二分法,反映了奥斯曼帝国的经学院(madrasa)传统。 另一种广为人知且更为全面的分类法见于塔什库普里扎德(Ṭāshkuprī’zādah)著名的百科全书式著作《幸福之钥与主权之灯》(Miftāḥ al-saʿādah wa miṣbāḥ al-sayādah)(贝鲁特:Dār ibn Ḥazm出版社,1431/2010年)。 关于伊斯兰科学分类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汉斯·亨里奇·比斯特费尔德(Hans Hinrich Biesterfeldt)的“中世纪阿拉伯科学与哲学百科全书”(Medieval Arabic Encyclopedias of Science and Philosophy),载于史蒂文·哈维(Steven Harvey)编辑的《中世纪希伯来科学与哲学百科全书》(The Medieval Hebrew Encyclopedias of Science and Philosophy)(多德雷赫特:施普林格出版社,2000年),第77–98页;以及巴卡尔(Bakar)的《伊斯兰知识分类》(Classification of Knowledge in Islam)。

• 《工具论》(Organon,意为“工具”或“器械”) 是一个古希腊术语,后来被用于指代亚里士多德逻辑著作的标准合集,这些著作曾是希腊化世界科学哲学课程的一部分。 关于伊斯兰经学院课程及其重要性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哈姆扎·卡拉马利(Hamza Karamali)的《语境中的经学院课程》(The Madrasa Curriculum in Context)(阿联酋阿布扎比:Kalam Research & Media出版社,2017年)以及约翰·沃尔布里奇(John Walbridge)的《伊斯兰教中的造物主与逻辑:理性的哈里发国》(造物主 and Logic in Islam: The Caliphate of Reason)(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2011年)。

• 关于阿拉伯逻辑中“衰落论”的经典东方主义表达,请参阅尼古拉斯·雷舍尔(Nicholas Rescher)的《阿拉伯逻辑史研究》(Studies in the History of Arabic Logic)(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匹兹堡大学出版社,1963年)。 关于这一范式的重要修正,请参阅:哈立德·埃尔-鲁艾赫布(Khaled El-Rouayheb)的《关系三段论与阿拉伯逻辑史 900–1900》(Relational Syllogisms and the History of Arabic Logic 900–1900)(莱顿、波士顿:布里尔出版社,2010年)。

• 幸运的是,我们见证了这一知识传统在整个穆斯林世界复兴的开端,例如伊斯坦布尔著名的苏莱曼尼耶经学院(Suleymaniye Madrasa)的重新开放,该学院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是奥斯曼帝国最高的神学院,详见:“苏莱曼尼耶校区举行剪彩仪式开幕”,伊本·哈尔敦大学,2018年10月3日,https://www.ihu.edu.tr/en/sule ... mony/

• 相关讨论请参阅阿姆贾德·M·穆罕默德(Amjad M. Mohammed)的《非穆斯林土地上的穆斯林:法律研究与应用》(Muslims in Non-Muslim Lands: A Legal Study with Applications)(剑桥:伊斯兰文本协会,2013年),第60–70页。

• 相关讨论请参阅穆罕默德·加利(Mohammed Ghaly)的“生物医学科学家作为共同教法官:他们对当代伊斯兰生物伦理学的贡献”(Biomedical Scientists as Co-Muftis: Their Contribution to Contemporary Islamic Bioethics),载于《伊斯兰世界》(Welt des Islams)第55卷,第3–4期(2015年):第286–311页,https://doi.org/10.1163/15700607-05534p03

• 丽贝卡·海尔威尔(Rebecca Heilweil),“5G新冠病毒阴谋论是如何从边缘走向主流的”(How the 5G Coronavirus Conspiracy Theory Went from Fringe to Mainstream),Vox,2020年4月24日,https://www.vox.com/recode/202 ... utube

• 斯坦利·沙纳平达(Stanley Shanapinda),“不,5G辐射不会导致或传播新冠病毒。散布这种言论具有破坏性”(No, 5G Radiation Doesn’t Cause or Spread the Coronavirus. Saying It Does Is Destructive),《对话》(The Conversation),2020年4月7日,https://theconversation.com/no ... 35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