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课对穆斯林社群有什么影响?释放伊斯兰第三支柱的转化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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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D8%A7%D9%84%D8%B2%D9%83%D8%A7%D8%A9-%D9%84%D9%8A%D8%B3%D8%AA-%D9%81%D9%82%D8%B7-%D8%B9%D9%85%D9%84-%D8%AE%D9%8A%D8%B1%D9%8A-%D8%A5%D8%B7%D9%84%D8%A7%D9%82-%D8%A7%D9%84%D9%82%D9%88%D8%A9-%D8%A7%D9%84
原文标题:الزكاة ليست فقط عمل خيري..إطلاق القوة التحويلية للركن الثالث من الإسلام
作者:Mufti Faraz Adam
作者简介:穆夫提·法拉兹·亚当(Mufti Faraz Adam):英国国家天课基金会(National Zakat Foundation)的内部战略、政策与研究学者。他在莱斯特达鲁尔乌卢姆学院(Darul Uloom Leicester)完成了为期六年的阿利米亚(Alimiyyah)学位伊斯兰研究,并在南非德班的马哈茂迪亚伊斯兰法学院(Darul Iftaa Mahmudiyyah)专攻伊斯兰法与伊斯兰金融。他于2012年毕业并获得法学顾问(穆夫提)资格,拥有伊斯兰神学硕士学位(专攻教法判例/Iftaa)及伊斯兰金融文凭。2017年,他在纽曼大学(Newman University)获得了伊斯兰金融、银行与管理硕士学位。此外,他还获得了多项金融行业资格认证,包括Ethica认证伊斯兰金融高管(CIFE™)以及英国特许证券与投资协会(CISI)颁发的伊斯兰金融资格证书(IFQ)。目前,他正在攻读特许会计师资格。
副标题:穆斯林如何回应“天课只是慈善”的误解
摘要:本文指出,天课不只是个人慈善,而是伊斯兰第三支柱,也是能改变社群结构的制度。作者说明,天课若被正确计算、集中、分配并服务本地需求,就能帮助扶贫、知识建设、社群权益和信仰忠诚。

图:天课不仅是慈善行为……释放伊斯兰教第三大支柱的变革力量
摘要
伊斯兰教意味着对安拉的虔诚,五大支柱旨在培养个人对安拉的奉献,然而所有支柱的目标远不止于此,更在于在社会中坚持对安拉的虔诚。 《古兰经》强调礼拜(Salah)和天课(Zakat),因为它们是永恒且普世的,能够促进所有善行和功课的履行。当它们作为一种制度被个人和集体执行时,就为伊斯兰教在我们生活中的繁荣铺平了道路。
一系列内部和外部挑战可能会削弱个人和集体对安拉的忠诚,包括贫困、他人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负面看法、学术研究投入不足,以及作为一个信士群体在维护和促进自身权利与利益方面所面临的挑战。
只要天课被视为一种基于个人偏好、仅向外部或仅向贫困者和有需要者发放的慈善行为,其克服挑战的潜力就无法得到正确利用。 明确的天课计算、征收和分配框架与指南证明,它有能力成为一种有组织的制度,而不仅仅是个人慈善行为。
天课在建立、坚持和维护社会层面从属于安拉的程度,取决于其分配方式。
有效的天课具有三个特征:(1)资金归集,(2)本地化重点,(3)平衡分配给安拉在《古兰经》中提到的八类受助人(第9章第60节)。这第三个标准涵盖了个人需求(针对面临贫困和生活困境的个人)以及集体需求——改善他人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认知与视角、学术研究,以及维护和保护整个社会的权利与利益。 我们越能确保通过这三个特征来分配天课,就越能释放其变革力量,也就越能使天课真正成为我们社会中对安拉虔诚的支柱。
引言
伊斯兰教意味着对安拉(至高无上者)的虔诚。 它代表了一种从属状态,以及一套核心信仰、行为和崇拜。 穆斯林是选择将自己完全奉献给安拉的人。 存在着一系列削弱穆斯林并限制其顺从安拉的内部和外部挑战。
目前,在美国和许多穆斯林作为少数群体的欧洲国家,穆斯林社区在几乎所有衡量社区福祉的指标上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如果研究有关贫困、社会流动性、健康、教育和犯罪的统计数据,这一点显而易见。 如果想了解非穆斯林看待该群体的方式,这也是明显的证据:伊斯兰教被误解,经常受到诽谤,且在公共领域缺乏足够的工作来挽救其声誉。 如果观察保护穆斯林社区的情况,这一点也很明显:捍卫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社区组织影响力薄弱,且未能为学者提供支持,以开发和引导人们以适当的方式应对信仰和思想层面的挑战。 撇开出生率不谈,有强有力的迹象表明,至少在一些国家,离开伊斯兰教的穆斯林比加入的人更多。
未来可以有所不同:一个不仅在贫困中支持穆斯林,最终使他们及其家庭成为天课缴纳者,一个人们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看法积极——或至少不那么消极——,一个社区组织更加活跃、包容和有影响力的未来。
一个穆斯林拥有话语权并能正确理解其信仰的未来。
如果我们真的认真对待这些挑战,并改变方向朝着更积极的方向发展,那么思维和实践上的转变至关重要。 天课作为伊斯兰教的支柱之一,拥有巨大的变革潜力,但目前这种潜力尚未被利用,现在是时候让它回归了。 我们的未来取决于此。
五大支柱在坚持对安拉虔诚中的作用。
大多数穆斯林将对伊斯兰教五大支柱的理解局限于个人崇拜:对安拉及其使者的见证、礼拜、缴纳天课、斋戒,并以朝觐完成,然后认为我们的义务已经履行,我们已经坚持了伊斯兰教的支柱。 在个人层面上,这种方法可能足够了。
但这种理解未能评估伊斯兰教支柱的集体性质及其在社会层面的功能。 事实上,伊斯兰教支柱的作用不仅在于证明和发展个人的伊斯兰信仰或对安拉的忠诚,更在于支持整个社会对安拉的忠诚,为建设和繁荣提供稳定和坚实的基础。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提到,伊斯兰教——那种顺从的状态——建立在五种独特的行为之上:(见证万物非主,唯有安拉;谨守礼拜;缴纳天课;斋戒莱麦丹月;若有能力,朝觐天房)。 “建立在”意味着:这五件事构成了真正顺从安拉的基础,当基础形成后,信仰的其他一切都会随之而来,而不是信仰的其他方面可以与它们并列并具有同等重要性。 通过这种方式,这五种独特的行为不仅仅是一系列个人崇拜,它们构成了完全顺从安拉最基本方面的基础。
当这些行为作为一种制度被个人和集体执行时,就为伊斯兰教在社会中繁荣铺平了道路,并使一个致力于安拉的社会成为可能。
伊本·拉贾布·汉巴里(卒于伊斯兰历795年)提到(这些支柱之间存在协同作用),这导致了对安拉从属关系的建立、坚持和维护。
礼拜和天课在坚持对安拉虔诚中的重要性。
在五大支柱中,《古兰经》反复提及见证/信仰、礼拜和天课这三个支柱。 大学者伊玛目伊拉基(卒于伊斯兰历806年)说,正确实践这三个支柱的人会发现斋戒和朝觐更容易。
先知穆罕默德 ﷺ 之前的使者们也被要求同时履行礼拜和天课,这强调了这些行为对于在社会中坚持信仰所需的永恒性质。 《古兰经》特别提到了与易卜拉欣、鲁特、易斯哈格和叶尔孤白(21:73)、易斯马仪(19:55)、穆萨(7:156)以及尔萨(19:31)有关的礼拜和天课,愿安拉赐予他们平安。
《古兰经》共二十八次提到礼拜和天课。 克尔马尼(卒于伊斯兰历786年)解释说,礼拜和天课因其全年定期实践而具有更大的重要性和重点。 伊玛目艾尼(卒于伊斯兰历855年)说,天课是礼拜的伙伴。 毛拉·阿里·卡里(卒于伊斯兰历1014年)说,礼拜和天课是所有崇拜和善行的根源。 如果礼拜和天课在个人和集体层面得到正确建立,它们将有助于所有其他善行在社会中显现。 对于致力于建立这种美德的行为,安拉承诺为所有人带来繁荣与和谐:
“安拉应许你们中信道而且行善者:他必使他们代他治理大地,正如他使在他们之前的人代他治理大地一样;他必为他们而巩固他为他们所选择的宗教;他必以平安代替他们的恐惧。他们崇拜我,不以任何物配我。此后,凡不信道的,都是罪人。(55)你们当谨守礼拜,完纳天课,服从使者,以便你们蒙受慈悯。(56)”(《古兰经》光明章)
天课的特点与益处
在阿拉伯语中,天课意味着增长、祝福、净化和发展。 它要求穆斯林每年缴纳其合格财富的一定比例(通常为2.5%)。
许多天课缴纳者将天课视为一种个人慈善行为。 缴纳者倾向于:
- 基于个人偏好缴纳天课,而不与他人协调。 - 将天课给予国外的多个国家。 - 仅将天课用于帮助贫困者。 天课的特征表明它不应仅仅被视为一种个人慈善行为:
计算:
- 天课是针对特定资产缴纳的,例如:黄金、白银、现金、商业资产、农产品、牲畜和储蓄。 - 天课对不同类别的资产有不同的起征点(Nisab)和税率。 征收:
- 天课必须每年缴纳一次。 - 天课曾由伊斯兰政府征收和分配。 - 根据某些法学派别,天课可以强制征收,国家可以对不缴纳天课的人采取惩罚措施。 - 放弃缴纳天课等同于背叛。 分配:
- 天课有特定的区域和类别,应当在这些范围内支出。 - 天课不能用于助长罪恶。 - 它通常在征收地进行分配。 这种明确的计算、征收和分配框架与指南表明,天课是一种系统性的制度。天课的缴纳和分配方式类似于税收,事实上,天课的某些类别涵盖了政府支出的要素,然而天课的形而上学要素使其比税收更有益。天课的形而上学属性使其不同于世俗的福利和救济制度。天课的规则和界限并非仅留给理性和直觉。
天课可以概括为一种制度化的崇拜行为,旨在满足信士的需求,并通过消除《古兰经》(9:60)中提到的阻碍信仰和进步的障碍来加强对安拉的虔诚。 它最终促进了个人和集体层面对安拉的忠诚。 沙·瓦利·安拉(卒于伊斯兰历1176年)说,天课的益处归于缴纳者和整个社会。 换句话说,天课的结果是缴纳者和整个社会对安拉的崇拜都在增长。
通过认识到缴纳天课的义务并正确缴纳,个人对安拉的忠诚得以建立和加强。 此外,虽然绝对平等并非自然状态,但缴纳天课使缴纳者变得谦逊,并与那些有资格接受天课的人建立了保障和纽带,从而促进了社会内部的稳定与凝聚力。
在社会层面,通过分配天课,对安拉的虔诚得到了加强。
天课的建立与实践
天课是唯一被学者长期认定具有双重功能的支柱,即作为顺从安拉的行为,也是积极影响人类生活的手段。 正如毛拉·阿里·卡里(卒于伊斯兰历1014年)所言,他将天课描述为“通往伊斯兰教的桥梁”。
安拉期望穆斯林共同努力,确保天课在为信仰和信士提供支持、稳定和安全方面发挥最大影响,这是合乎逻辑的。 个人对安拉的义务可以通过准确且及时的缴纳来实现。 但天课在社会层面建立、坚持和维护对安拉从属关系的程度,取决于分配这一集体资源的方式。
将天课分配给贫困者和有需要者至关重要,这不仅是为了向信士提供满足基本需求所需的物质资源,也是为了培养对穆斯林社区的归属感,以及维持健康和可持续从属状态的能力。 在一次礼拜中,先知穆罕默德 ﷺ 向安拉祈求免受“不信道和贫困”的困扰(《伊本·希班圣训集》)。 在另一种情况下,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贫困可能导致不信道(《塔巴拉尼圣训集》和《拜哈基圣训集》)。 古典哈乃斐派法学家伊玛目卡萨尼(卒于伊斯兰历587年)说:“天课加强了弱者,使无能者获得能力,并提升他们以建立认主独一和对安拉的崇拜。”
然而,重要的是要认识到,贫困者和有需要者只是八类天课受助人中的两类。 天课的主要目标只有通过将天课分配给所有这八类人才能实现,而不是仅仅关注其中两类或仅仅关注准确缴纳天课本身。 伊玛目塔巴拉尼(卒于伊斯兰历310年)解释说,这八类人可以概括为履行两项基本职能:1)满足穆斯林的需求,2)帮助和加强伊斯兰教。 正是安拉给出的这些类别的结合,才实现了天课的总体目标,即促进对安拉的虔诚和崇拜。
有效天课的条件
在穆斯林作为少数群体的国家,天课的价值巨大——仅在英国,穆斯林社区的潜在天课价值估计在5亿英镑至15亿英镑之间。 (通过正式机制在全球范围内征收的天课价值至少有数百亿美元——包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卡塔尔、沙特阿拉伯和也门等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其正式天课管理机构每年至少征收57亿美元。) 如果这一金额还包括通过非正式机制缴纳的天课,那么全球缴纳的金额可能达到数千亿美元。)
为了释放这一敏感、庞大且有组织的资金来源的变革力量,穆斯林迫切需要重新构思缴纳、征收和分配天课的方式。 有三个条件,每一个对于确保天课的有效分配都是必要且相互关联的:1)资金归集,2)这些资金的本地化重点,3)平衡分配。
资金归集
有效分配天课的第一个条件是归集那些具有共同社会、文化和政治利益的天课缴纳者的资源,这可能比每个人自己决定天课去向更能为穆斯林带来长期的战略利益。
天课是一项公共事务而非私人事务,应委托给一个值得信赖的机构或组织,该机构能够代表社区的共同利益,并基于对社区挑战和机遇的全面视角做出决策。
天课的集中化在《古兰经》中已有论述。 《古兰经》提到了“天课管理者”(《古兰经》第9章第60节):“赈款只归于贫民、赤贫、管理赈款者、心被团结者、无力赎身者、负债者、为主道工作者、途中穷困者。这是安拉的定制。安拉是全知的,是至睿的。”这指的是中央机构中负责在社区内征收和分配天课的工作人员。 在讨论征收天课时,安拉以单数命令动词向先知穆罕默德(ﷺ)发出指令,而不是像其他地方那样使用复数命令。 “你当从他们的财产中征收赈款,你借此使他们纯洁,并使他们增进福分。你应当为他们祈祷,你的祈祷确是他们的安宁。安拉是全聪的,是全知的。”(《古兰经》第9章第103节)单数命令动词指向了一个集中的天课征收和分配制度。
纵观历史,天课的征收和分配一直是一项政府管理职能。 正是伊斯兰政府负责征收所有天课收入并进行分配。
古典法学家,特别是伊本·阿比丁(卒于伊斯兰历1252年)讨论了这样一个问题:穆斯林作为少数群体生活时,应该有一个代表他们并以统一和集中的方式处理其宗教事务的中央机构。
当代印度大学者毛拉·萨吉德·努马尼在最近的一次公开演讲中热情地讨论了天课集中化的重要性,阐述了让每个天课缴纳者单独决定其天课支出去向所固有的问题。 他预计,如果这种做法持续下去,天课的预期目标将永远无法按照《古兰经》的训诫和命令实现。
本地化重点
天课应该主要集中在本地,在天课缴纳者所处的环境中带来改变,而不是在世界各地进行分配。
穆斯林居住的地方是他们最有责任代表安拉的意愿并继续先知使命的地方。 这是他们最了解需求和文化的地方。 在这种背景下,他们需要寻找社区内的贫困者和有需要者,这些人拥有天课的首要权利,他们的贫困削弱了他们的宗教信仰,也削弱了整个穆斯林社区整体。 除了天课之外,穆斯林完全有自由以他们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将自己的钱花在各种本地和国际项目上。
在宗教的基本来源中,对天课的本地分配有强烈的强调:
先知穆罕默德(ﷺ)派遣穆阿兹(愿安拉喜悦他)前往也门时说:“你当邀请他们见证万物非主,唯有安拉,且我是安拉的使者。如果他们服从了,就告诉他们安拉规定他们每天昼夜礼拜五次。如果他们服从了,就告诉他们安拉规定他们从财产中缴纳赈款,从他们的富人中征收,并返还给他们的穷人。”(《布哈里圣训实录》)
据奥恩·本·阿比·朱海法传述,他父亲说:“先知(ﷺ)的赈款征收员来到我们这里,从我们的富人那里征收赈款,并将其分发给我们的穷人,我当时是一个孤儿,他给了我一头小母骆驼。” (《提尔米济圣训集》)
据说一名贝都因阿拉伯人问了先知穆罕默德 ﷺ 几个问题。 其中之一是:“以派遣你的安拉起誓,是安拉命令你从我们的富人那里征收赈款并分发给我们的穷人吗?”先知穆罕默德 ﷺ 回答说:“是的”。 (《拜哈基圣训集》)
阿布·乌拜达告诉我们,欧麦尔(愿安拉喜悦他)在给继任者的遗嘱中写道:“…… 我嘱咐你从他们富人的剩余财产中征收,并返还
给他们的穷人。” (《钱财之书》)
赛义德·本·穆赛耶布说,欧麦尔(愿主喜悦之)曾派遣穆阿兹去班努基拉布部落或班努萨德部落征收天课,他将天课分发给当地人,直到分完为止,甚至连他出门时背在肩上的坐垫都拿出来分掉了。(《钱财之书》)
伊姆兰·本·侯赛因(愿主喜悦之)是一位圣门弟子,他在倭马亚王朝时期被任命为天课征收官。 当他完成任务回来时,有人问他:“钱财在哪里?”他说:“难道你派我去就是为了钱吗?我们从先知穆罕默德 ﷺ 时代征收的地方征收,并将其分发到我们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时代分发的地方。”(《艾布·达伍德圣训集》)
塔乌斯被任命为也门某地区的天课征收官。 当统治者询问他的账目时,他回答说:“我从富人那里征收,并分发给了有需要的人。”(《钱财之书》)
法尔格德·萨布希说:“我带着天课来到麦加,赛义德·本·朱拜尔对我说:‘在你自己所在的土地上分发它吧。’ (《钱财之书》)
苏富扬叙述道:“我将天课从雷伊运往库法,但欧麦尔·本·阿卜杜勒·阿齐兹(愿主怜悯之)下令将其运回雷伊。” (《钱财之书》)
艾布·欧拜德说:“今天的学者们一致认为,根据所有这些传述,每个城镇或水源地的居民,只要当地有一个或更多有需要的人,他们就更有权获得当地的施舍,即使这会用尽所有的天课,直到征收官空手而归,正如欧麦尔·本·阿卜杜勒·阿齐兹所做的那样,也正如赛义德·本·朱拜尔所提到的那样。” (《钱财之书》)
马立克学派、沙斐仪学派和罕百里学派的法学家都认为,除非有盈余或处于紧急情况,否则天课应在当地分配。
哈乃斐学派认为,在当地有需求的情况下,将天课发送到国外是不被提倡的。
当代西方学者证实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了阐述——例如,谢赫·哈姆扎·优素福解释了为什么“天课应从家门口开始”。 同样,英格丽德·马特森博士也强调了天课在增强社区凝聚力方面的作用。
分配的平衡
虽然天课确实是给穷人的,但它不仅仅是给穷人的。 安拉在《古兰经》中提到了八类人,天课的分配应反映当时的需要:“赈款只归于贫民、赤贫、管理赈款者、心被团结者、无力赎身者、负债者、为主道工作者、途中穷困者。这是安拉的定制。安拉是全知的,是至睿的。”(《古兰经》第9章第60节)
上述经文阐明了八类有资格接受天课的人,具体定义如下:
1) 贫民
• 2) 赤贫者
• 3) 天课管理人员
4) 心被团结者
5) 无力赎身者(奴隶)
• 6) 负债者
7) 为主道工作者
8) 途中穷困者
这些类别旨在实现以下目标,并强调了忽视在任何这些领域支出所带来的问题:
- 贫民 - 缓解贫困:替代方案是持续的绝望、社会失调、信仰薄弱,以及完全否认造物主的可能性。 - 赤贫者 - 经济赋权;替代方案是持续的财务困境和集体资源的匮乏,这将导致天课缴纳者减少。 - 天课管理人员 - 有效地征收和管理天课,以惠及其他七类人。 替代方案是征收额减少和分配混乱。 - 心被团结者 - 通过外交、公共关系和社会凝聚力来团结人心。 替代方案是社会和政治资本低下、敌意以及缺乏影响力。 - 无力赎身者 - 获得自由,提供基本的权利和平等机会。替代方案是不平等和人力资源的浪费。 - 负债者 - 消除因债务造成的沉重财务负担。 替代方案是债务人的心理健康受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紧张关系,以及如果缺乏对坏账的缓冲,借贷行为将受到抑制。 - 为主道工作者 - 支持安拉的事业,通过支持社区中那些贡献时间代表伊斯兰和穆斯林进行宣教的人,以及支持学术研究来提供内部和外部保护,使学者们能够成长、以适当的方式引导民众,并应对当代的教义和思想挑战。替代方案是面对外部挑战时的软弱、社区内部的道德沦丧以及宗教知识的匮乏。 - 途中穷困者 - 用于紧急情况,处理暂时的困境。 替代方案是如果无法处理滞留或遭遇紧急情况的移民,社区内部及社区之间会出现社会紧张。 除非天课在所有这八类人中进行分配,否则天课的总体目标永远无法实现。其中五类处理个人需求(第1、2、5、6和8类),两类处理穆斯林和伊斯兰的集体需求(第4和7类),另一类则具备适当的管理能力(第3类)。 正如之前提到的,伊玛目塔巴拉尼(卒于回历310年)表示,这八类人可以被视为满足两个基本功能之一:满足穆斯林的需求和加强伊斯兰。伊玛目伊本·泰米叶(卒于回历728年)将天课的受益类别分为两部分:直接处理穆斯林个人需求的类别,以及专注于社区集体需求的类别。 它们在下图中有所体现:
天课的受益类别代表了影响社会结构的问题:这些类别解决了阻碍个人或社会顺从安拉的根本问题,每一类都解决了个人和/或社会生活中削弱其践行伊斯兰能力的局限性。 安拉以他的知识和智慧,告诉穆斯林要分配天课,以应对各种挑战,这些挑战可能会成为人们以可持续方式纪念、感谢和侍奉他的障碍。 正如安拉的所有教导一样,这仅仅是为了我们的利益,无论是在今世还是后世。只有通过在这些神圣指定的类别中进行平衡分配,才能创造一个有助于对安拉虔诚和崇拜的环境。
此外,分配必须具有特定的背景和条件。 任何决定不在特定领域支出,都必须是一个基于周围环境、充分分析资助特定目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审慎决定。 只有当现实背景和周围环境表明某一类别几乎不需要或不需要资助时,才不应将天课用于该类别,或者这是基于认为某些类别应优先于其他类别的决策过程的结果。 这是扎卡特(天课)使用决策中固有的“伊智提哈德”(独立判断)和“舒拉”(协商)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扎卡特的支出具有意义和价值,这需要在总体目标范围内,尽可能多地吸收各种文本变量和周围环境因素。
案例研究:英国
英国穆斯林的扎卡特潜力总额每年至少为5亿英镑。 然而,目前支付的扎卡特中有98%被送往了国外。 “社会流动性委员会”报告称,50%的穆斯林家庭生活在贫困中,而总人口的这一比例为18%。 研究还发现,“年轻穆斯林在从教育到就业的每一个阶段都被排斥、歧视或遭遇失败。” 近一半的英国人认为伊斯兰教与英国的生活方式不相容。 代表穆斯林的全国性组织资金不足,因此无法有效运作。 自2011年以来,国家扎卡特基金会(National Zakat Foundation)一直遵循资金汇集和扎卡特本地化分配的原则,向英国的贫困个人分发扎卡特。 自2018年初起,国家扎卡特基金会引入了平衡原则,将400万英镑扎卡特预算中的15%分配给集体需求,以实现更好的总体愿景,支持宗教奖学金和扫盲工作,并协助主要机构提供有效的代表性。 随着英国越来越多的扎卡特缴纳者履行其义务,通过这一努力,未来有望实现:生活在贫困中的穆斯林能够供养自己和家人;人们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看法变得积极——或者至少不那么消极;穆斯林对自己的信仰有健全且相关的理解;社区组织变得更加活跃和有影响力。
结论
有效扎卡特的三大特征——汇集资金、本地化重点以及跨支出类别的分配平衡——是相互关联且协同增效的。
只要现状持续——即基于个人偏好支付扎卡特而不与他人协调,随意而非本地化地发放扎卡特,以及仅将扎卡特导向八类支出中的一两类——无论个人意愿多么高尚,支持穆斯林和支持每个社区伊斯兰教所需的关键努力,很可能仍将保持低效。 我们越能确保扎卡特的使用反映这些特征,就越能释放其变革力量,扎卡特也就越能真正成为我们社会中对安拉保持虔诚和崇拜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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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引用资源:皮尤研究中心 (2017) 报告:欧洲穆斯林人口增长
• 引用资源:传自阿卜杜拉·本·欧麦尔,布哈里与穆斯林圣训集。
• 引用资源:《马法提赫·菲·沙尔·马萨比赫》(Al-Mafatih fi Sharh al-Masabih)意为:将这五项支柱作为伊斯兰教的根基,而这五项之外的教法规定则为其分支。伊斯兰教好比一座宫殿,这五项支柱如同宫殿的支柱,其余的教法规定如同宫殿的墙壁、屋顶以及装饰。谁守护了这五项支柱及其他教法规定,他的伊斯兰宫殿就是完整、完美且装饰精美的;谁若不守护这五项支柱及其他教法规定,他的伊斯兰宫殿将失去屋顶和墙壁。至于放弃其中一项支柱的人,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圣训中讨论,安拉意欲如此。(《马法提赫·菲·沙尔·马萨比赫》第1卷,第56页)
• 引用资源:伊本·拉贾布《学问与智慧之集》(Jami' 'Ulum wa al-Hikam):“须知这五大支柱是相互关联的。”(《学问与智慧之集》)
• 引用资源:穆哈拉布说:这五项是伊斯兰教的支柱,是其稳固的基础,依靠它们,生命和财产得到保护。(伊本·巴塔尔《布哈里圣训实录注释》)。《穆杰塔巴》(Al-Mujtaba)——《扎希拉特·阿勒·乌格巴》(Dhakhirat 'Uqba)中,谢赫伊兹丁·本·阿卜杜勒·萨拉姆(愿安拉怜悯他)在其《阿马利》(Amali)中提到:关于这则圣训存在一个疑问;因为如果伊斯兰教是指“作证词”,那么它建立在作证词之上,因为它是信仰的条件,且具备实现这五项的条件;如果是指“信仰”,情况也一样,因为它是条件;如果是指“顺从”,顺从即服从,服从即执行被命令的事项,而被命令的事项正是这五项,而非仅限于此,因此这就导致了将事物建立在自身之上。 他说:回答是,这是指语言学意义上的普遍谦卑,而非教法意义上执行义务的谦卑,因此不会导致将事物建立在自身之上。 这段话的意思是:语言学意义上的谦卑源于这些行为,作为仆人的顺从和接近安拉的行为是被接受的。(《扎希拉特·阿勒·乌格巴·菲·沙尔·穆杰塔巴》)
• 引用资源:伊本·哈杰尔《法特赫·巴里》(Fath al-Bari)——贝鲁特——马阿里夫出版社
• 引用资源:伊玛目·艾尼《乌姆达特·卡里》('Umdat al-Qari):“信仰是崇拜的根基,因此必须优先;然后是礼拜,因为它是宗教的支柱;然后是扎卡特,因为它是礼拜的伴侣。”(《乌姆达特·卡里》)
• 引用资源:毛拉·阿里·卡里《米尔卡特·马法提赫》(Mirqat al-Mafatih):“意指伊斯兰教建立其上的五项。之所以特别提及这两项(礼拜和扎卡特),是因为它们是身体崇拜和财产崇拜的母体,是它们的基础,也是其他崇拜的标志。因此,礼拜是宗教的支柱,扎卡特是伊斯兰教的桥梁,它们在《古兰经》中经常被并列提及,或者是因为它们对灵魂而言地位重大,且需要反复履行。”(《米尔卡特·马法提赫》)
• 引用资源:沙阿·瓦利·安拉《胡贾图拉·巴利加》(Hujjat Allah al-Baligha)第2卷第60页:须知扎卡特所考虑的根本在于两项利益:第一项利益关乎灵魂的修养,即它能消除吝啬。吝啬是最丑陋的品德,对后世有害。吝啬的人死后,心仍挂念着钱财,并因此受苦。通过扎卡特进行锻炼并消除灵魂中的吝啬,对他是有益的。在对安拉的谦卑之后,对后世最有益的品德是慷慨。正如谦卑使灵魂准备好仰望造物主的威严,慷慨也使灵魂摆脱卑劣的世俗状态。这是因为慷慨的本质是战胜兽性的所有权欲,使所有权服从于高尚的品德。提醒人们这一点的方法包括:在需要时施舍钱财、宽恕伤害自己的人、在逆境中保持耐心,通过对后世的确信使世俗的痛苦变得轻微。先知穆罕默德 ﷺ 命令了所有这些,并对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施舍钱财——设定了界限。在《古兰经》的许多地方,它与礼拜和信仰并列。安拉说,关于火狱的人:{我们未曾礼拜,也未曾赈济贫民,我们曾与妄言者一起妄言。} 此外,当贫民面临严重需求时,安拉的安排是通过启发某人的心去施舍来解决他的困境。通过这种方式,施舍者的心会因启发而开阔,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并准备好接受安拉的慈悯,这对修养灵魂非常有益。在教法中,针对大众的普遍启发是继针对个人的具体启发之后的益处。此外,健全的性情天生具有同类相怜的特质,这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大多数品德所依赖的品质。谁失去了它,就存在必须弥补的缺陷。此外,施舍可以抵消罪恶,增加福分,正如我们之前所解释的那样。 第二项利益关乎城市(社会),即它必然会聚集弱势群体和有需要的人。这些变故会轮流发生在不同人身上。如果他们之间没有赈济贫民和有需要者的传统,他们就会灭亡,死于饥饿。此外,城市的秩序依赖于能够维持保卫者和管理者生计的资金。由于他们为城市做了有益的工作,无暇赚取维持生计的费用,因此他们的生计必须由城市承担。共同支出对某些人来说并不容易,或者某些人无力承担,因此向民众征收钱财成为一种传统。 由于没有比将这两项利益结合起来更简单、更符合利益的做法,教法将两者合二为一。 (《胡贾图拉·巴利加》第2卷,第60-61页,达尔·吉尔出版社)
• 引用资源:卡萨尼《巴达伊·萨纳伊》(Bada'i' al-Sana'i')第2卷第3页:至于理性依据,有几个方面:其中之一是,支付扎卡特属于帮助弱者、救济受难者、使无能者有能力,并增强他们履行安拉所规定的认主独一和崇拜义务的能力。实现所规定义务的手段本身也是一种规定。
• 引用资源:伊玛目·塔巴里《塔巴里经注》(Tafsir al-Tabari)第14卷第316页:阿布·贾法尔说:在我看来,关于此事的正确说法是:安拉将施舍置于两个意义之中:其一,填补穆斯林的匮乏;其二,援助和加强伊斯兰教。 凡是属于援助伊斯兰教及其事业的,无论富人还是穷人都可以获得,因为它不是因为需要而给予的,而是作为对宗教的援助而给予的。 这就像给予那些为安拉之道而奋斗的人一样,无论他是富人还是穷人,给予他是为了战争,而不是为了填补他的匮乏。 同样,对于那些需要安抚心灵的人,即使他们是富人,也会给予他们,这是为了通过给予他们来改善伊斯兰教的事务,并寻求加强和支持它。 (《古兰经注》第14卷,第316页,里萨拉基金会出版社)
• 引用资源:斯特莱克·C. (2015) 信仰法则:人道主义融资与扎卡特。全球人道主义援助 - IBB/NZF调查,英国国家扎卡特基金会数据。
• 引用资源:斯特莱克·C. (2015) 信仰法则:人道主义融资与扎卡特。 . 全球人道主义援助
• 引用资源:卡拉达维《扎卡特法学》(Fiqh al-Zakat)
• 引用资源:伊本·阿比丁《伊本·阿比丁注释》(Hashiyat Ibn 'Abidin)第5卷第368页:至于在非穆斯林统治者统治下的土地,穆斯林可以举行主麻日礼拜和节日礼拜,法官可以通过穆斯林的同意成为法官,他们必须从自己人中寻求一位穆斯林统治者。米斯金在其注释中将其归于原著,在《法苏莱恩之集》(Jami' al-Fusulayn)中也有类似记载。 关于在被非穆斯林占领的土地上任命法官的裁决:在《法特赫》(Al-Fath)中提到:如果没有苏丹,也没有可以从中获得授权的人,正如在某些被非穆斯林占领的穆斯林土地上(如现在的科尔多瓦),穆斯林必须就他们中的一人达成一致,并任命他为统治者,然后任命法官,由他来裁决他们之间的纠纷。同样,他们应任命一位伊玛目带领他们进行主麻日礼拜。 这就是令人心安的观点,应当采纳。此处所指的“这”是指《法特赫》中提到的,即从非穆斯林那里获得法官授权是不正确的,这与之前提到的《塔塔尔哈尼亚》(Tattarkhaniyya)的观点相反。但是,如果非穆斯林为他们任命了一位法官,而穆斯林对此表示满意,那么他的任命毫无疑问是有效的。此外,显而易见的是,那些不在苏丹统治下,而是由他们自己的一位独立统治者通过武力或协议进行统治的土地,该统治者在苏丹的职权范围内,因此他任命法官是有效的。 (《伊本·阿比丁注释》第5卷,第368页,赛义德出版社)
• 引用资源:毛拉纳·萨吉德·努马尼 (2017) 扎卡特的重要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aRwCtvpQE o
• 《科威特法学百科全书》,第23卷第332页:如果一个地方的扎卡特(天课)超过了当地人的需求,那么将其转移到其他地方是公认允许的,甚至是被要求的。至于在有需求的情况下,哈乃斐学派认为,将扎卡特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是可憎的(makruh tanzihan),每个地方的施舍应当分发给当地人,因为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过:“从他们的富人中收取,再分发给他们的穷人。”(1) 这是为了维护邻里权利,且考量的标准是财产所在地,而非纳税人所在地。 哈乃斐学派排除了纳税人将扎卡特转移给其亲属的情况,因为将扎卡特送给他们体现了亲情。 他们说:应优先考虑亲缘关系更近的人。 他们还排除了以下情况:将其转移给比当地人更需要的人,或者转移给对穆斯林更有益、更虔诚、更有用的人,或者从战争之地转移到伊斯兰之地,或者转移给求学者。(2) 马立克学派、沙斐仪学派(主流观点)以及罕百里学派认为,不允许将扎卡特转移到超过缩短礼拜距离(即长途旅行距离)的地方,这是根据前述穆阿兹的圣训。据记载,欧麦尔(愿安拉喜悦他)派遣穆阿兹前往也门,穆阿兹从施舍中寄回了一些,欧麦尔对此表示反对并说:“我派你去做官不是为了让你去收税,而是派你去从人们的富人那里收取,再分发给他们的穷人。”穆阿兹回答说:“我寄给你的东西,是因为我找不到其他人来接收它。” 另有记载称,欧麦尔·本·阿卜杜勒·阿齐兹曾收到从呼罗珊运往沙姆的扎卡特,他将其退回了呼罗珊。 (《科威特法学百科全书》,第23卷,第332页,达尔萨拉西尔出版社)
• 哈姆扎·耶夫 (2016) 为什么扎卡特要从家庭开始
• 英格丽德·马特森 (2010) – 美国扎卡特:伊斯兰慈善机构在社会凝聚力中的演变角色,巴伊拉信仰与捐赠研究所。
• 塔巴里 – 《塔巴里经注》,第14卷第316页:阿布·贾法尔说:在我看来,关于此事的正确说法是:安拉将施舍设定为两种用途,一是:满足穆斯林的匮乏;二是:援助和加强伊斯兰。 凡是用于援助伊斯兰及其事业的,无论富人还是穷人都可以获得,因为这并非基于个人的匮乏而给予,而是为了援助宗教。 正如为了安拉之道而进行圣战的人所获得的那样,无论他是富人还是穷人,给予他都是为了征战,而非为了满足他的匮乏。 同样,对于那些需要安抚心灵的人,即使他们是富人,也可以给予,这是为了通过给予他们来改善伊斯兰事务,并寻求加强和支持它。 (《古兰经诠释大全》,第14卷,第316页,里萨拉基金会出版社)
• 伊本·泰米叶 – 《法塔瓦全集》 接受扎卡特的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因自身需求而接受。 如穷人和为了自身利益而负债的人。 另一类是因穆斯林的共同需求而接受:如圣战者和为了调解纠纷而负债的人。(《法塔瓦全集》,第20卷,第95页,法赫德国王综合体出版社)
• 史蒂文森·J、迪马克·S、斯泰尔·B、阿卜迪·M、克拉克森·L,谢菲尔德哈勒姆大学 (2017) - 穆斯林青年面临的社会流动性挑战 - 社会流动性委员会。
• 公民伊斯兰委员会 - 参与与公共生活。 (2017) - 《缺失的穆斯林报告:释放英国穆斯林的潜力以造福所有人》 – 引用了2013年查塔姆研究所的研究,使用了YouGov的数据)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D8%A7%D9%84%D8%B2%D9%83%D8%A7%D8%A9-%D9%84%D9%8A%D8%B3%D8%AA-%D9%81%D9%82%D8%B7-%D8%B9%D9%85%D9%84-%D8%AE%D9%8A%D8%B1%D9%8A-%D8%A5%D8%B7%D9%84%D8%A7%D9%82-%D8%A7%D9%84%D9%82%D9%88%D8%A9-%D8%A7%D9%84
原文标题:الزكاة ليست فقط عمل خيري..إطلاق القوة التحويلية للركن الثالث من الإسلام
作者:Mufti Faraz Adam
作者简介:穆夫提·法拉兹·亚当(Mufti Faraz Adam):英国国家天课基金会(National Zakat Foundation)的内部战略、政策与研究学者。他在莱斯特达鲁尔乌卢姆学院(Darul Uloom Leicester)完成了为期六年的阿利米亚(Alimiyyah)学位伊斯兰研究,并在南非德班的马哈茂迪亚伊斯兰法学院(Darul Iftaa Mahmudiyyah)专攻伊斯兰法与伊斯兰金融。他于2012年毕业并获得法学顾问(穆夫提)资格,拥有伊斯兰神学硕士学位(专攻教法判例/Iftaa)及伊斯兰金融文凭。2017年,他在纽曼大学(Newman University)获得了伊斯兰金融、银行与管理硕士学位。此外,他还获得了多项金融行业资格认证,包括Ethica认证伊斯兰金融高管(CIFE™)以及英国特许证券与投资协会(CISI)颁发的伊斯兰金融资格证书(IFQ)。目前,他正在攻读特许会计师资格。
副标题:穆斯林如何回应“天课只是慈善”的误解
摘要:本文指出,天课不只是个人慈善,而是伊斯兰第三支柱,也是能改变社群结构的制度。作者说明,天课若被正确计算、集中、分配并服务本地需求,就能帮助扶贫、知识建设、社群权益和信仰忠诚。

图:天课不仅是慈善行为……释放伊斯兰教第三大支柱的变革力量
摘要
伊斯兰教意味着对安拉的虔诚,五大支柱旨在培养个人对安拉的奉献,然而所有支柱的目标远不止于此,更在于在社会中坚持对安拉的虔诚。 《古兰经》强调礼拜(Salah)和天课(Zakat),因为它们是永恒且普世的,能够促进所有善行和功课的履行。当它们作为一种制度被个人和集体执行时,就为伊斯兰教在我们生活中的繁荣铺平了道路。
一系列内部和外部挑战可能会削弱个人和集体对安拉的忠诚,包括贫困、他人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负面看法、学术研究投入不足,以及作为一个信士群体在维护和促进自身权利与利益方面所面临的挑战。
只要天课被视为一种基于个人偏好、仅向外部或仅向贫困者和有需要者发放的慈善行为,其克服挑战的潜力就无法得到正确利用。 明确的天课计算、征收和分配框架与指南证明,它有能力成为一种有组织的制度,而不仅仅是个人慈善行为。
天课在建立、坚持和维护社会层面从属于安拉的程度,取决于其分配方式。
有效的天课具有三个特征:(1)资金归集,(2)本地化重点,(3)平衡分配给安拉在《古兰经》中提到的八类受助人(第9章第60节)。这第三个标准涵盖了个人需求(针对面临贫困和生活困境的个人)以及集体需求——改善他人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认知与视角、学术研究,以及维护和保护整个社会的权利与利益。 我们越能确保通过这三个特征来分配天课,就越能释放其变革力量,也就越能使天课真正成为我们社会中对安拉虔诚的支柱。
引言
伊斯兰教意味着对安拉(至高无上者)的虔诚。 它代表了一种从属状态,以及一套核心信仰、行为和崇拜。 穆斯林是选择将自己完全奉献给安拉的人。 存在着一系列削弱穆斯林并限制其顺从安拉的内部和外部挑战。
目前,在美国和许多穆斯林作为少数群体的欧洲国家,穆斯林社区在几乎所有衡量社区福祉的指标上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如果研究有关贫困、社会流动性、健康、教育和犯罪的统计数据,这一点显而易见。 如果想了解非穆斯林看待该群体的方式,这也是明显的证据:伊斯兰教被误解,经常受到诽谤,且在公共领域缺乏足够的工作来挽救其声誉。 如果观察保护穆斯林社区的情况,这一点也很明显:捍卫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社区组织影响力薄弱,且未能为学者提供支持,以开发和引导人们以适当的方式应对信仰和思想层面的挑战。 撇开出生率不谈,有强有力的迹象表明,至少在一些国家,离开伊斯兰教的穆斯林比加入的人更多。
未来可以有所不同:一个不仅在贫困中支持穆斯林,最终使他们及其家庭成为天课缴纳者,一个人们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看法积极——或至少不那么消极——,一个社区组织更加活跃、包容和有影响力的未来。
一个穆斯林拥有话语权并能正确理解其信仰的未来。
如果我们真的认真对待这些挑战,并改变方向朝着更积极的方向发展,那么思维和实践上的转变至关重要。 天课作为伊斯兰教的支柱之一,拥有巨大的变革潜力,但目前这种潜力尚未被利用,现在是时候让它回归了。 我们的未来取决于此。
五大支柱在坚持对安拉虔诚中的作用。
大多数穆斯林将对伊斯兰教五大支柱的理解局限于个人崇拜:对安拉及其使者的见证、礼拜、缴纳天课、斋戒,并以朝觐完成,然后认为我们的义务已经履行,我们已经坚持了伊斯兰教的支柱。 在个人层面上,这种方法可能足够了。
但这种理解未能评估伊斯兰教支柱的集体性质及其在社会层面的功能。 事实上,伊斯兰教支柱的作用不仅在于证明和发展个人的伊斯兰信仰或对安拉的忠诚,更在于支持整个社会对安拉的忠诚,为建设和繁荣提供稳定和坚实的基础。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提到,伊斯兰教——那种顺从的状态——建立在五种独特的行为之上:(见证万物非主,唯有安拉;谨守礼拜;缴纳天课;斋戒莱麦丹月;若有能力,朝觐天房)。 “建立在”意味着:这五件事构成了真正顺从安拉的基础,当基础形成后,信仰的其他一切都会随之而来,而不是信仰的其他方面可以与它们并列并具有同等重要性。 通过这种方式,这五种独特的行为不仅仅是一系列个人崇拜,它们构成了完全顺从安拉最基本方面的基础。
当这些行为作为一种制度被个人和集体执行时,就为伊斯兰教在社会中繁荣铺平了道路,并使一个致力于安拉的社会成为可能。
伊本·拉贾布·汉巴里(卒于伊斯兰历795年)提到(这些支柱之间存在协同作用),这导致了对安拉从属关系的建立、坚持和维护。
礼拜和天课在坚持对安拉虔诚中的重要性。
在五大支柱中,《古兰经》反复提及见证/信仰、礼拜和天课这三个支柱。 大学者伊玛目伊拉基(卒于伊斯兰历806年)说,正确实践这三个支柱的人会发现斋戒和朝觐更容易。
先知穆罕默德 ﷺ 之前的使者们也被要求同时履行礼拜和天课,这强调了这些行为对于在社会中坚持信仰所需的永恒性质。 《古兰经》特别提到了与易卜拉欣、鲁特、易斯哈格和叶尔孤白(21:73)、易斯马仪(19:55)、穆萨(7:156)以及尔萨(19:31)有关的礼拜和天课,愿安拉赐予他们平安。
《古兰经》共二十八次提到礼拜和天课。 克尔马尼(卒于伊斯兰历786年)解释说,礼拜和天课因其全年定期实践而具有更大的重要性和重点。 伊玛目艾尼(卒于伊斯兰历855年)说,天课是礼拜的伙伴。 毛拉·阿里·卡里(卒于伊斯兰历1014年)说,礼拜和天课是所有崇拜和善行的根源。 如果礼拜和天课在个人和集体层面得到正确建立,它们将有助于所有其他善行在社会中显现。 对于致力于建立这种美德的行为,安拉承诺为所有人带来繁荣与和谐:
“安拉应许你们中信道而且行善者:他必使他们代他治理大地,正如他使在他们之前的人代他治理大地一样;他必为他们而巩固他为他们所选择的宗教;他必以平安代替他们的恐惧。他们崇拜我,不以任何物配我。此后,凡不信道的,都是罪人。(55)你们当谨守礼拜,完纳天课,服从使者,以便你们蒙受慈悯。(56)”(《古兰经》光明章)
天课的特点与益处
在阿拉伯语中,天课意味着增长、祝福、净化和发展。 它要求穆斯林每年缴纳其合格财富的一定比例(通常为2.5%)。
许多天课缴纳者将天课视为一种个人慈善行为。 缴纳者倾向于:
- 基于个人偏好缴纳天课,而不与他人协调。 - 将天课给予国外的多个国家。 - 仅将天课用于帮助贫困者。 天课的特征表明它不应仅仅被视为一种个人慈善行为:
计算:
- 天课是针对特定资产缴纳的,例如:黄金、白银、现金、商业资产、农产品、牲畜和储蓄。 - 天课对不同类别的资产有不同的起征点(Nisab)和税率。 征收:
- 天课必须每年缴纳一次。 - 天课曾由伊斯兰政府征收和分配。 - 根据某些法学派别,天课可以强制征收,国家可以对不缴纳天课的人采取惩罚措施。 - 放弃缴纳天课等同于背叛。 分配:
- 天课有特定的区域和类别,应当在这些范围内支出。 - 天课不能用于助长罪恶。 - 它通常在征收地进行分配。 这种明确的计算、征收和分配框架与指南表明,天课是一种系统性的制度。天课的缴纳和分配方式类似于税收,事实上,天课的某些类别涵盖了政府支出的要素,然而天课的形而上学要素使其比税收更有益。天课的形而上学属性使其不同于世俗的福利和救济制度。天课的规则和界限并非仅留给理性和直觉。
天课可以概括为一种制度化的崇拜行为,旨在满足信士的需求,并通过消除《古兰经》(9:60)中提到的阻碍信仰和进步的障碍来加强对安拉的虔诚。 它最终促进了个人和集体层面对安拉的忠诚。 沙·瓦利·安拉(卒于伊斯兰历1176年)说,天课的益处归于缴纳者和整个社会。 换句话说,天课的结果是缴纳者和整个社会对安拉的崇拜都在增长。
通过认识到缴纳天课的义务并正确缴纳,个人对安拉的忠诚得以建立和加强。 此外,虽然绝对平等并非自然状态,但缴纳天课使缴纳者变得谦逊,并与那些有资格接受天课的人建立了保障和纽带,从而促进了社会内部的稳定与凝聚力。
在社会层面,通过分配天课,对安拉的虔诚得到了加强。
天课的建立与实践
天课是唯一被学者长期认定具有双重功能的支柱,即作为顺从安拉的行为,也是积极影响人类生活的手段。 正如毛拉·阿里·卡里(卒于伊斯兰历1014年)所言,他将天课描述为“通往伊斯兰教的桥梁”。
安拉期望穆斯林共同努力,确保天课在为信仰和信士提供支持、稳定和安全方面发挥最大影响,这是合乎逻辑的。 个人对安拉的义务可以通过准确且及时的缴纳来实现。 但天课在社会层面建立、坚持和维护对安拉从属关系的程度,取决于分配这一集体资源的方式。
将天课分配给贫困者和有需要者至关重要,这不仅是为了向信士提供满足基本需求所需的物质资源,也是为了培养对穆斯林社区的归属感,以及维持健康和可持续从属状态的能力。 在一次礼拜中,先知穆罕默德 ﷺ 向安拉祈求免受“不信道和贫困”的困扰(《伊本·希班圣训集》)。 在另一种情况下,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贫困可能导致不信道(《塔巴拉尼圣训集》和《拜哈基圣训集》)。 古典哈乃斐派法学家伊玛目卡萨尼(卒于伊斯兰历587年)说:“天课加强了弱者,使无能者获得能力,并提升他们以建立认主独一和对安拉的崇拜。”
然而,重要的是要认识到,贫困者和有需要者只是八类天课受助人中的两类。 天课的主要目标只有通过将天课分配给所有这八类人才能实现,而不是仅仅关注其中两类或仅仅关注准确缴纳天课本身。 伊玛目塔巴拉尼(卒于伊斯兰历310年)解释说,这八类人可以概括为履行两项基本职能:1)满足穆斯林的需求,2)帮助和加强伊斯兰教。 正是安拉给出的这些类别的结合,才实现了天课的总体目标,即促进对安拉的虔诚和崇拜。
有效天课的条件
在穆斯林作为少数群体的国家,天课的价值巨大——仅在英国,穆斯林社区的潜在天课价值估计在5亿英镑至15亿英镑之间。 (通过正式机制在全球范围内征收的天课价值至少有数百亿美元——包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卡塔尔、沙特阿拉伯和也门等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其正式天课管理机构每年至少征收57亿美元。) 如果这一金额还包括通过非正式机制缴纳的天课,那么全球缴纳的金额可能达到数千亿美元。)
为了释放这一敏感、庞大且有组织的资金来源的变革力量,穆斯林迫切需要重新构思缴纳、征收和分配天课的方式。 有三个条件,每一个对于确保天课的有效分配都是必要且相互关联的:1)资金归集,2)这些资金的本地化重点,3)平衡分配。
资金归集
有效分配天课的第一个条件是归集那些具有共同社会、文化和政治利益的天课缴纳者的资源,这可能比每个人自己决定天课去向更能为穆斯林带来长期的战略利益。
天课是一项公共事务而非私人事务,应委托给一个值得信赖的机构或组织,该机构能够代表社区的共同利益,并基于对社区挑战和机遇的全面视角做出决策。
天课的集中化在《古兰经》中已有论述。 《古兰经》提到了“天课管理者”(《古兰经》第9章第60节):“赈款只归于贫民、赤贫、管理赈款者、心被团结者、无力赎身者、负债者、为主道工作者、途中穷困者。这是安拉的定制。安拉是全知的,是至睿的。”这指的是中央机构中负责在社区内征收和分配天课的工作人员。 在讨论征收天课时,安拉以单数命令动词向先知穆罕默德(ﷺ)发出指令,而不是像其他地方那样使用复数命令。 “你当从他们的财产中征收赈款,你借此使他们纯洁,并使他们增进福分。你应当为他们祈祷,你的祈祷确是他们的安宁。安拉是全聪的,是全知的。”(《古兰经》第9章第103节)单数命令动词指向了一个集中的天课征收和分配制度。
纵观历史,天课的征收和分配一直是一项政府管理职能。 正是伊斯兰政府负责征收所有天课收入并进行分配。
古典法学家,特别是伊本·阿比丁(卒于伊斯兰历1252年)讨论了这样一个问题:穆斯林作为少数群体生活时,应该有一个代表他们并以统一和集中的方式处理其宗教事务的中央机构。
当代印度大学者毛拉·萨吉德·努马尼在最近的一次公开演讲中热情地讨论了天课集中化的重要性,阐述了让每个天课缴纳者单独决定其天课支出去向所固有的问题。 他预计,如果这种做法持续下去,天课的预期目标将永远无法按照《古兰经》的训诫和命令实现。
本地化重点
天课应该主要集中在本地,在天课缴纳者所处的环境中带来改变,而不是在世界各地进行分配。
穆斯林居住的地方是他们最有责任代表安拉的意愿并继续先知使命的地方。 这是他们最了解需求和文化的地方。 在这种背景下,他们需要寻找社区内的贫困者和有需要者,这些人拥有天课的首要权利,他们的贫困削弱了他们的宗教信仰,也削弱了整个穆斯林社区整体。 除了天课之外,穆斯林完全有自由以他们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将自己的钱花在各种本地和国际项目上。
在宗教的基本来源中,对天课的本地分配有强烈的强调:
先知穆罕默德(ﷺ)派遣穆阿兹(愿安拉喜悦他)前往也门时说:“你当邀请他们见证万物非主,唯有安拉,且我是安拉的使者。如果他们服从了,就告诉他们安拉规定他们每天昼夜礼拜五次。如果他们服从了,就告诉他们安拉规定他们从财产中缴纳赈款,从他们的富人中征收,并返还给他们的穷人。”(《布哈里圣训实录》)
据奥恩·本·阿比·朱海法传述,他父亲说:“先知(ﷺ)的赈款征收员来到我们这里,从我们的富人那里征收赈款,并将其分发给我们的穷人,我当时是一个孤儿,他给了我一头小母骆驼。” (《提尔米济圣训集》)
据说一名贝都因阿拉伯人问了先知穆罕默德 ﷺ 几个问题。 其中之一是:“以派遣你的安拉起誓,是安拉命令你从我们的富人那里征收赈款并分发给我们的穷人吗?”先知穆罕默德 ﷺ 回答说:“是的”。 (《拜哈基圣训集》)
阿布·乌拜达告诉我们,欧麦尔(愿安拉喜悦他)在给继任者的遗嘱中写道:“…… 我嘱咐你从他们富人的剩余财产中征收,并返还
给他们的穷人。” (《钱财之书》)
赛义德·本·穆赛耶布说,欧麦尔(愿主喜悦之)曾派遣穆阿兹去班努基拉布部落或班努萨德部落征收天课,他将天课分发给当地人,直到分完为止,甚至连他出门时背在肩上的坐垫都拿出来分掉了。(《钱财之书》)
伊姆兰·本·侯赛因(愿主喜悦之)是一位圣门弟子,他在倭马亚王朝时期被任命为天课征收官。 当他完成任务回来时,有人问他:“钱财在哪里?”他说:“难道你派我去就是为了钱吗?我们从先知穆罕默德 ﷺ 时代征收的地方征收,并将其分发到我们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时代分发的地方。”(《艾布·达伍德圣训集》)
塔乌斯被任命为也门某地区的天课征收官。 当统治者询问他的账目时,他回答说:“我从富人那里征收,并分发给了有需要的人。”(《钱财之书》)
法尔格德·萨布希说:“我带着天课来到麦加,赛义德·本·朱拜尔对我说:‘在你自己所在的土地上分发它吧。’ (《钱财之书》)
苏富扬叙述道:“我将天课从雷伊运往库法,但欧麦尔·本·阿卜杜勒·阿齐兹(愿主怜悯之)下令将其运回雷伊。” (《钱财之书》)
艾布·欧拜德说:“今天的学者们一致认为,根据所有这些传述,每个城镇或水源地的居民,只要当地有一个或更多有需要的人,他们就更有权获得当地的施舍,即使这会用尽所有的天课,直到征收官空手而归,正如欧麦尔·本·阿卜杜勒·阿齐兹所做的那样,也正如赛义德·本·朱拜尔所提到的那样。” (《钱财之书》)
马立克学派、沙斐仪学派和罕百里学派的法学家都认为,除非有盈余或处于紧急情况,否则天课应在当地分配。
哈乃斐学派认为,在当地有需求的情况下,将天课发送到国外是不被提倡的。
当代西方学者证实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了阐述——例如,谢赫·哈姆扎·优素福解释了为什么“天课应从家门口开始”。 同样,英格丽德·马特森博士也强调了天课在增强社区凝聚力方面的作用。
分配的平衡
虽然天课确实是给穷人的,但它不仅仅是给穷人的。 安拉在《古兰经》中提到了八类人,天课的分配应反映当时的需要:“赈款只归于贫民、赤贫、管理赈款者、心被团结者、无力赎身者、负债者、为主道工作者、途中穷困者。这是安拉的定制。安拉是全知的,是至睿的。”(《古兰经》第9章第60节)
上述经文阐明了八类有资格接受天课的人,具体定义如下:
1) 贫民
• 2) 赤贫者
• 3) 天课管理人员
4) 心被团结者
5) 无力赎身者(奴隶)
• 6) 负债者
7) 为主道工作者
8) 途中穷困者
这些类别旨在实现以下目标,并强调了忽视在任何这些领域支出所带来的问题:
- 贫民 - 缓解贫困:替代方案是持续的绝望、社会失调、信仰薄弱,以及完全否认造物主的可能性。 - 赤贫者 - 经济赋权;替代方案是持续的财务困境和集体资源的匮乏,这将导致天课缴纳者减少。 - 天课管理人员 - 有效地征收和管理天课,以惠及其他七类人。 替代方案是征收额减少和分配混乱。 - 心被团结者 - 通过外交、公共关系和社会凝聚力来团结人心。 替代方案是社会和政治资本低下、敌意以及缺乏影响力。 - 无力赎身者 - 获得自由,提供基本的权利和平等机会。替代方案是不平等和人力资源的浪费。 - 负债者 - 消除因债务造成的沉重财务负担。 替代方案是债务人的心理健康受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紧张关系,以及如果缺乏对坏账的缓冲,借贷行为将受到抑制。 - 为主道工作者 - 支持安拉的事业,通过支持社区中那些贡献时间代表伊斯兰和穆斯林进行宣教的人,以及支持学术研究来提供内部和外部保护,使学者们能够成长、以适当的方式引导民众,并应对当代的教义和思想挑战。替代方案是面对外部挑战时的软弱、社区内部的道德沦丧以及宗教知识的匮乏。 - 途中穷困者 - 用于紧急情况,处理暂时的困境。 替代方案是如果无法处理滞留或遭遇紧急情况的移民,社区内部及社区之间会出现社会紧张。 除非天课在所有这八类人中进行分配,否则天课的总体目标永远无法实现。其中五类处理个人需求(第1、2、5、6和8类),两类处理穆斯林和伊斯兰的集体需求(第4和7类),另一类则具备适当的管理能力(第3类)。 正如之前提到的,伊玛目塔巴拉尼(卒于回历310年)表示,这八类人可以被视为满足两个基本功能之一:满足穆斯林的需求和加强伊斯兰。伊玛目伊本·泰米叶(卒于回历728年)将天课的受益类别分为两部分:直接处理穆斯林个人需求的类别,以及专注于社区集体需求的类别。 它们在下图中有所体现:
天课的受益类别代表了影响社会结构的问题:这些类别解决了阻碍个人或社会顺从安拉的根本问题,每一类都解决了个人和/或社会生活中削弱其践行伊斯兰能力的局限性。 安拉以他的知识和智慧,告诉穆斯林要分配天课,以应对各种挑战,这些挑战可能会成为人们以可持续方式纪念、感谢和侍奉他的障碍。 正如安拉的所有教导一样,这仅仅是为了我们的利益,无论是在今世还是后世。只有通过在这些神圣指定的类别中进行平衡分配,才能创造一个有助于对安拉虔诚和崇拜的环境。
此外,分配必须具有特定的背景和条件。 任何决定不在特定领域支出,都必须是一个基于周围环境、充分分析资助特定目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审慎决定。 只有当现实背景和周围环境表明某一类别几乎不需要或不需要资助时,才不应将天课用于该类别,或者这是基于认为某些类别应优先于其他类别的决策过程的结果。 这是扎卡特(天课)使用决策中固有的“伊智提哈德”(独立判断)和“舒拉”(协商)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扎卡特的支出具有意义和价值,这需要在总体目标范围内,尽可能多地吸收各种文本变量和周围环境因素。
案例研究:英国
英国穆斯林的扎卡特潜力总额每年至少为5亿英镑。 然而,目前支付的扎卡特中有98%被送往了国外。 “社会流动性委员会”报告称,50%的穆斯林家庭生活在贫困中,而总人口的这一比例为18%。 研究还发现,“年轻穆斯林在从教育到就业的每一个阶段都被排斥、歧视或遭遇失败。” 近一半的英国人认为伊斯兰教与英国的生活方式不相容。 代表穆斯林的全国性组织资金不足,因此无法有效运作。 自2011年以来,国家扎卡特基金会(National Zakat Foundation)一直遵循资金汇集和扎卡特本地化分配的原则,向英国的贫困个人分发扎卡特。 自2018年初起,国家扎卡特基金会引入了平衡原则,将400万英镑扎卡特预算中的15%分配给集体需求,以实现更好的总体愿景,支持宗教奖学金和扫盲工作,并协助主要机构提供有效的代表性。 随着英国越来越多的扎卡特缴纳者履行其义务,通过这一努力,未来有望实现:生活在贫困中的穆斯林能够供养自己和家人;人们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看法变得积极——或者至少不那么消极;穆斯林对自己的信仰有健全且相关的理解;社区组织变得更加活跃和有影响力。
结论
有效扎卡特的三大特征——汇集资金、本地化重点以及跨支出类别的分配平衡——是相互关联且协同增效的。
只要现状持续——即基于个人偏好支付扎卡特而不与他人协调,随意而非本地化地发放扎卡特,以及仅将扎卡特导向八类支出中的一两类——无论个人意愿多么高尚,支持穆斯林和支持每个社区伊斯兰教所需的关键努力,很可能仍将保持低效。 我们越能确保扎卡特的使用反映这些特征,就越能释放其变革力量,扎卡特也就越能真正成为我们社会中对安拉保持虔诚和崇拜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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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引用资源:皮尤研究中心 (2017) 报告:欧洲穆斯林人口增长
• 引用资源:传自阿卜杜拉·本·欧麦尔,布哈里与穆斯林圣训集。
• 引用资源:《马法提赫·菲·沙尔·马萨比赫》(Al-Mafatih fi Sharh al-Masabih)意为:将这五项支柱作为伊斯兰教的根基,而这五项之外的教法规定则为其分支。伊斯兰教好比一座宫殿,这五项支柱如同宫殿的支柱,其余的教法规定如同宫殿的墙壁、屋顶以及装饰。谁守护了这五项支柱及其他教法规定,他的伊斯兰宫殿就是完整、完美且装饰精美的;谁若不守护这五项支柱及其他教法规定,他的伊斯兰宫殿将失去屋顶和墙壁。至于放弃其中一项支柱的人,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圣训中讨论,安拉意欲如此。(《马法提赫·菲·沙尔·马萨比赫》第1卷,第56页)
• 引用资源:伊本·拉贾布《学问与智慧之集》(Jami' 'Ulum wa al-Hikam):“须知这五大支柱是相互关联的。”(《学问与智慧之集》)
• 引用资源:穆哈拉布说:这五项是伊斯兰教的支柱,是其稳固的基础,依靠它们,生命和财产得到保护。(伊本·巴塔尔《布哈里圣训实录注释》)。《穆杰塔巴》(Al-Mujtaba)——《扎希拉特·阿勒·乌格巴》(Dhakhirat 'Uqba)中,谢赫伊兹丁·本·阿卜杜勒·萨拉姆(愿安拉怜悯他)在其《阿马利》(Amali)中提到:关于这则圣训存在一个疑问;因为如果伊斯兰教是指“作证词”,那么它建立在作证词之上,因为它是信仰的条件,且具备实现这五项的条件;如果是指“信仰”,情况也一样,因为它是条件;如果是指“顺从”,顺从即服从,服从即执行被命令的事项,而被命令的事项正是这五项,而非仅限于此,因此这就导致了将事物建立在自身之上。 他说:回答是,这是指语言学意义上的普遍谦卑,而非教法意义上执行义务的谦卑,因此不会导致将事物建立在自身之上。 这段话的意思是:语言学意义上的谦卑源于这些行为,作为仆人的顺从和接近安拉的行为是被接受的。(《扎希拉特·阿勒·乌格巴·菲·沙尔·穆杰塔巴》)
• 引用资源:伊本·哈杰尔《法特赫·巴里》(Fath al-Bari)——贝鲁特——马阿里夫出版社
• 引用资源:伊玛目·艾尼《乌姆达特·卡里》('Umdat al-Qari):“信仰是崇拜的根基,因此必须优先;然后是礼拜,因为它是宗教的支柱;然后是扎卡特,因为它是礼拜的伴侣。”(《乌姆达特·卡里》)
• 引用资源:毛拉·阿里·卡里《米尔卡特·马法提赫》(Mirqat al-Mafatih):“意指伊斯兰教建立其上的五项。之所以特别提及这两项(礼拜和扎卡特),是因为它们是身体崇拜和财产崇拜的母体,是它们的基础,也是其他崇拜的标志。因此,礼拜是宗教的支柱,扎卡特是伊斯兰教的桥梁,它们在《古兰经》中经常被并列提及,或者是因为它们对灵魂而言地位重大,且需要反复履行。”(《米尔卡特·马法提赫》)
• 引用资源:沙阿·瓦利·安拉《胡贾图拉·巴利加》(Hujjat Allah al-Baligha)第2卷第60页:须知扎卡特所考虑的根本在于两项利益:第一项利益关乎灵魂的修养,即它能消除吝啬。吝啬是最丑陋的品德,对后世有害。吝啬的人死后,心仍挂念着钱财,并因此受苦。通过扎卡特进行锻炼并消除灵魂中的吝啬,对他是有益的。在对安拉的谦卑之后,对后世最有益的品德是慷慨。正如谦卑使灵魂准备好仰望造物主的威严,慷慨也使灵魂摆脱卑劣的世俗状态。这是因为慷慨的本质是战胜兽性的所有权欲,使所有权服从于高尚的品德。提醒人们这一点的方法包括:在需要时施舍钱财、宽恕伤害自己的人、在逆境中保持耐心,通过对后世的确信使世俗的痛苦变得轻微。先知穆罕默德 ﷺ 命令了所有这些,并对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施舍钱财——设定了界限。在《古兰经》的许多地方,它与礼拜和信仰并列。安拉说,关于火狱的人:{我们未曾礼拜,也未曾赈济贫民,我们曾与妄言者一起妄言。} 此外,当贫民面临严重需求时,安拉的安排是通过启发某人的心去施舍来解决他的困境。通过这种方式,施舍者的心会因启发而开阔,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并准备好接受安拉的慈悯,这对修养灵魂非常有益。在教法中,针对大众的普遍启发是继针对个人的具体启发之后的益处。此外,健全的性情天生具有同类相怜的特质,这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大多数品德所依赖的品质。谁失去了它,就存在必须弥补的缺陷。此外,施舍可以抵消罪恶,增加福分,正如我们之前所解释的那样。 第二项利益关乎城市(社会),即它必然会聚集弱势群体和有需要的人。这些变故会轮流发生在不同人身上。如果他们之间没有赈济贫民和有需要者的传统,他们就会灭亡,死于饥饿。此外,城市的秩序依赖于能够维持保卫者和管理者生计的资金。由于他们为城市做了有益的工作,无暇赚取维持生计的费用,因此他们的生计必须由城市承担。共同支出对某些人来说并不容易,或者某些人无力承担,因此向民众征收钱财成为一种传统。 由于没有比将这两项利益结合起来更简单、更符合利益的做法,教法将两者合二为一。 (《胡贾图拉·巴利加》第2卷,第60-61页,达尔·吉尔出版社)
• 引用资源:卡萨尼《巴达伊·萨纳伊》(Bada'i' al-Sana'i')第2卷第3页:至于理性依据,有几个方面:其中之一是,支付扎卡特属于帮助弱者、救济受难者、使无能者有能力,并增强他们履行安拉所规定的认主独一和崇拜义务的能力。实现所规定义务的手段本身也是一种规定。
• 引用资源:伊玛目·塔巴里《塔巴里经注》(Tafsir al-Tabari)第14卷第316页:阿布·贾法尔说:在我看来,关于此事的正确说法是:安拉将施舍置于两个意义之中:其一,填补穆斯林的匮乏;其二,援助和加强伊斯兰教。 凡是属于援助伊斯兰教及其事业的,无论富人还是穷人都可以获得,因为它不是因为需要而给予的,而是作为对宗教的援助而给予的。 这就像给予那些为安拉之道而奋斗的人一样,无论他是富人还是穷人,给予他是为了战争,而不是为了填补他的匮乏。 同样,对于那些需要安抚心灵的人,即使他们是富人,也会给予他们,这是为了通过给予他们来改善伊斯兰教的事务,并寻求加强和支持它。 (《古兰经注》第14卷,第316页,里萨拉基金会出版社)
• 引用资源:斯特莱克·C. (2015) 信仰法则:人道主义融资与扎卡特。全球人道主义援助 - IBB/NZF调查,英国国家扎卡特基金会数据。
• 引用资源:斯特莱克·C. (2015) 信仰法则:人道主义融资与扎卡特。 . 全球人道主义援助
• 引用资源:卡拉达维《扎卡特法学》(Fiqh al-Zakat)
• 引用资源:伊本·阿比丁《伊本·阿比丁注释》(Hashiyat Ibn 'Abidin)第5卷第368页:至于在非穆斯林统治者统治下的土地,穆斯林可以举行主麻日礼拜和节日礼拜,法官可以通过穆斯林的同意成为法官,他们必须从自己人中寻求一位穆斯林统治者。米斯金在其注释中将其归于原著,在《法苏莱恩之集》(Jami' al-Fusulayn)中也有类似记载。 关于在被非穆斯林占领的土地上任命法官的裁决:在《法特赫》(Al-Fath)中提到:如果没有苏丹,也没有可以从中获得授权的人,正如在某些被非穆斯林占领的穆斯林土地上(如现在的科尔多瓦),穆斯林必须就他们中的一人达成一致,并任命他为统治者,然后任命法官,由他来裁决他们之间的纠纷。同样,他们应任命一位伊玛目带领他们进行主麻日礼拜。 这就是令人心安的观点,应当采纳。此处所指的“这”是指《法特赫》中提到的,即从非穆斯林那里获得法官授权是不正确的,这与之前提到的《塔塔尔哈尼亚》(Tattarkhaniyya)的观点相反。但是,如果非穆斯林为他们任命了一位法官,而穆斯林对此表示满意,那么他的任命毫无疑问是有效的。此外,显而易见的是,那些不在苏丹统治下,而是由他们自己的一位独立统治者通过武力或协议进行统治的土地,该统治者在苏丹的职权范围内,因此他任命法官是有效的。 (《伊本·阿比丁注释》第5卷,第368页,赛义德出版社)
• 引用资源:毛拉纳·萨吉德·努马尼 (2017) 扎卡特的重要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aRwCtvpQE o
• 《科威特法学百科全书》,第23卷第332页:如果一个地方的扎卡特(天课)超过了当地人的需求,那么将其转移到其他地方是公认允许的,甚至是被要求的。至于在有需求的情况下,哈乃斐学派认为,将扎卡特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是可憎的(makruh tanzihan),每个地方的施舍应当分发给当地人,因为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过:“从他们的富人中收取,再分发给他们的穷人。”(1) 这是为了维护邻里权利,且考量的标准是财产所在地,而非纳税人所在地。 哈乃斐学派排除了纳税人将扎卡特转移给其亲属的情况,因为将扎卡特送给他们体现了亲情。 他们说:应优先考虑亲缘关系更近的人。 他们还排除了以下情况:将其转移给比当地人更需要的人,或者转移给对穆斯林更有益、更虔诚、更有用的人,或者从战争之地转移到伊斯兰之地,或者转移给求学者。(2) 马立克学派、沙斐仪学派(主流观点)以及罕百里学派认为,不允许将扎卡特转移到超过缩短礼拜距离(即长途旅行距离)的地方,这是根据前述穆阿兹的圣训。据记载,欧麦尔(愿安拉喜悦他)派遣穆阿兹前往也门,穆阿兹从施舍中寄回了一些,欧麦尔对此表示反对并说:“我派你去做官不是为了让你去收税,而是派你去从人们的富人那里收取,再分发给他们的穷人。”穆阿兹回答说:“我寄给你的东西,是因为我找不到其他人来接收它。” 另有记载称,欧麦尔·本·阿卜杜勒·阿齐兹曾收到从呼罗珊运往沙姆的扎卡特,他将其退回了呼罗珊。 (《科威特法学百科全书》,第23卷,第332页,达尔萨拉西尔出版社)
• 哈姆扎·耶夫 (2016) 为什么扎卡特要从家庭开始
• 英格丽德·马特森 (2010) – 美国扎卡特:伊斯兰慈善机构在社会凝聚力中的演变角色,巴伊拉信仰与捐赠研究所。
• 塔巴里 – 《塔巴里经注》,第14卷第316页:阿布·贾法尔说:在我看来,关于此事的正确说法是:安拉将施舍设定为两种用途,一是:满足穆斯林的匮乏;二是:援助和加强伊斯兰。 凡是用于援助伊斯兰及其事业的,无论富人还是穷人都可以获得,因为这并非基于个人的匮乏而给予,而是为了援助宗教。 正如为了安拉之道而进行圣战的人所获得的那样,无论他是富人还是穷人,给予他都是为了征战,而非为了满足他的匮乏。 同样,对于那些需要安抚心灵的人,即使他们是富人,也可以给予,这是为了通过给予他们来改善伊斯兰事务,并寻求加强和支持它。 (《古兰经诠释大全》,第14卷,第316页,里萨拉基金会出版社)
• 伊本·泰米叶 – 《法塔瓦全集》 接受扎卡特的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因自身需求而接受。 如穷人和为了自身利益而负债的人。 另一类是因穆斯林的共同需求而接受:如圣战者和为了调解纠纷而负债的人。(《法塔瓦全集》,第20卷,第95页,法赫德国王综合体出版社)
• 史蒂文森·J、迪马克·S、斯泰尔·B、阿卜迪·M、克拉克森·L,谢菲尔德哈勒姆大学 (2017) - 穆斯林青年面临的社会流动性挑战 - 社会流动性委员会。
• 公民伊斯兰委员会 - 参与与公共生活。 (2017) - 《缺失的穆斯林报告:释放英国穆斯林的潜力以造福所有人》 – 引用了2013年查塔姆研究所的研究,使用了YouGov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