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灵活定义的恐怖主义:口袋罪下的宗教定罪与穆斯林话语权丧失
网络转帖
作者:马瑞林
被灵活定义的恐怖主义:口袋罪下的宗教定罪与穆斯林话语权丧失
摘要:
在反恐名义被无限泛化的大背景下,“恐怖主义”与“宗教极端”成为随处可套的政治口袋罪。本文结合诸多真实案例,剖析官方如何将正常的宗教习俗、留须戴巾、甚至私下诵经定性为安全威胁,呼吁社会看清话语权垄断对弱势族群权利的严重侵害。

北京中国樽被一架轻型飞机撞击以后,人们几乎立刻就知道,官方最终会给出一个怎样的结论。 随后公布的调查通报,与人们预料的几乎完全一致:驾驶员的成长经历、工作状况、家庭关系、失眠焦虑以及日记内容,最后简单定性为一起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公共安全事件。
几年来,中国不断发生驾车冲撞人群、持刀无差别袭击、校园袭击等重大公共伤亡事件。每一次事件发生以后,人们都会看官方完全相似的表述:精神异常、个人原因、情绪失控、报复社会……于是,一场原本足以引发整个社会反思的公共暴力事件,最后都停留在一份简短的情况通报里。

与政府稍有不同的是,由于缺乏真正的定义权和讨论空间,民间对此则犬儒而冷漠。有人调侃,有人玩梗,有人幸灾乐祸,有人把这些无差别的恐怖袭击戏称为“献忠”,有人计算伤亡人数,有人讨论作案方式。悲剧很快变成了一种网络消费品。

官方负责迅速降温,民间负责迅速消费;前者让事件退出公共讨论,后者让事件退出公共记忆,真正的讨论没有发生,真正的反思更是很难出现。
然而,当镜头转向另一类对象时,整个话语体系突然发生了变化。
穆斯林妇女戴的头巾,穆斯林男性留的胡须,清真寺的穹顶和宣礼塔,正常的斋戒,宗教书籍,宗教课程……这些原本属于宗教生活和文化传统的内容,却不断被纳入“反恐”“去极端化”“国家安全”等叙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甚至把“穿戴蒙面罩袍”“非正常蓄须”“泛化清真概念”等行为列入所谓“极端化”的主要表现,并建立起教育转化、行为矫正等一整套制度。

如果把这两类现象放在一起,一个问题便越来越难以回避:今天的中国,到底什么才叫恐怖主义?
按照人们通常的理解,恐怖主义首先应该是一种行为。它针对无辜平民实施暴力,制造恐慌,破坏社会安全。判断它,首先应该看一个人做了什么,而不是他属于什么民族、信仰什么宗教、穿什么衣服。

恐怖主义,开始被重新定义。 中国不断发生重大公共暴力事件,它们造成了大量普通民众伤亡,也制造了真实的社会恐慌,然而,恐怖袭击事件却不断被个体化。而面对没有造成公共伤害的宗教文化,信徒身份却不断被安全化。
如果只是把这一切仅仅理解成双重标准,恐怕还不足以解释它为什么能够长期存在。真正发生变化的,并不是几个案件,也不是几项政策,而是一种更深层的变化:定义权开始越来越集中,不仅文明、美、宗教可以被重新定义,连“恐怖主义”这种本应以行为为标准进行界定的概念,也开始按照政治需要被灵活定义。于是,判断危险,越来越不是看一个人做了什么,而是看他是谁;越来越不是依据行为,而是依据身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所体现的治理思路:一种宗教首先被解释成安全问题,一种民族文化首先被解释成治理对象,于是,头巾不再只是头巾,胡须不再只是胡须,长袍不再只是长袍,清真寺也不再只是清真寺,它们首先变成了需要治理的对象,然后,变立即成需要改造的对象。
这里,我甚至想到了一个带着几分讽刺意味的词:中国特色恐怖主义定义。同样是“恐怖主义”。一套定义面对行为,另一套定义面对身份;这种根据对象不同而不断变化的定义方式,本身恐怕才是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地方。前者不断缩小,后者不断放大。它们并彼此矛盾,而是共同服务于同一套定义体系。
恐怖主义被灵活定义以后,首先被伤害的,并不是某一个民族,而是整个社会判断危险的能力 一个社会真正的安全,从来不是建立在不断制造一个共同敌人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能够准确辨认危险的能力之上。危险本来应该按照行为来判断,而不是按照身份来判断;恐怖主义本来应该根据暴力行为来定义,而不是根据宗教、民族、服饰或者文化来定义。造成了公共伤亡的暴力恐怖事件,被解释成个人事件,迅速退出公共讨论;而一种并没有制造公共伤害的文化,却因为不断被赋予政治意义,成为全民共同警惕的对象。
当这种顺序被颠倒以后,发生变化的,就已经不仅仅是几个法律概念,而是越来越多原本具有普遍意义的概念,都开始失去自己的定义,由权力重新赋予新的含义。
很多人以为,文化灭绝始于推土机,始于铁丝网,始于强制拆除,始于禁止一种语言、禁止一种服饰、禁止一种信仰。其实,它往往开始得更早,它开始于重新定义。
当文明可以被重新定义,宗教可以被重新定义,民族可以被重新定义,美可以被重新定义,爱国可以被重新定义,今天,连恐怖主义都可以被灵活定义的时候,真正受到侵蚀的,就已经不仅仅是某一种文化。受到侵蚀的,是文化自己解释自己的能力。
一个民族可以失去一座建筑,可以失去一种服饰,甚至可以失去一种语言;可一旦它失去了定义自己的权利,它失去的,就不再只是文化的外壳,而是文化赖以存在的生命力。
一个社会真正的危险,并不是恐怖主义被重新定义,而是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习惯由权力替自己定义什么是文明、什么是美、什么是爱国、什么是民族、什么是真相,最后,也包括什么才是真正的危险。
作者:马瑞林
被灵活定义的恐怖主义:口袋罪下的宗教定罪与穆斯林话语权丧失
摘要:
在反恐名义被无限泛化的大背景下,“恐怖主义”与“宗教极端”成为随处可套的政治口袋罪。本文结合诸多真实案例,剖析官方如何将正常的宗教习俗、留须戴巾、甚至私下诵经定性为安全威胁,呼吁社会看清话语权垄断对弱势族群权利的严重侵害。

北京中国樽被一架轻型飞机撞击以后,人们几乎立刻就知道,官方最终会给出一个怎样的结论。 随后公布的调查通报,与人们预料的几乎完全一致:驾驶员的成长经历、工作状况、家庭关系、失眠焦虑以及日记内容,最后简单定性为一起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公共安全事件。
几年来,中国不断发生驾车冲撞人群、持刀无差别袭击、校园袭击等重大公共伤亡事件。每一次事件发生以后,人们都会看官方完全相似的表述:精神异常、个人原因、情绪失控、报复社会……于是,一场原本足以引发整个社会反思的公共暴力事件,最后都停留在一份简短的情况通报里。

与政府稍有不同的是,由于缺乏真正的定义权和讨论空间,民间对此则犬儒而冷漠。有人调侃,有人玩梗,有人幸灾乐祸,有人把这些无差别的恐怖袭击戏称为“献忠”,有人计算伤亡人数,有人讨论作案方式。悲剧很快变成了一种网络消费品。

官方负责迅速降温,民间负责迅速消费;前者让事件退出公共讨论,后者让事件退出公共记忆,真正的讨论没有发生,真正的反思更是很难出现。
然而,当镜头转向另一类对象时,整个话语体系突然发生了变化。
穆斯林妇女戴的头巾,穆斯林男性留的胡须,清真寺的穹顶和宣礼塔,正常的斋戒,宗教书籍,宗教课程……这些原本属于宗教生活和文化传统的内容,却不断被纳入“反恐”“去极端化”“国家安全”等叙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甚至把“穿戴蒙面罩袍”“非正常蓄须”“泛化清真概念”等行为列入所谓“极端化”的主要表现,并建立起教育转化、行为矫正等一整套制度。

如果把这两类现象放在一起,一个问题便越来越难以回避:今天的中国,到底什么才叫恐怖主义?
按照人们通常的理解,恐怖主义首先应该是一种行为。它针对无辜平民实施暴力,制造恐慌,破坏社会安全。判断它,首先应该看一个人做了什么,而不是他属于什么民族、信仰什么宗教、穿什么衣服。

恐怖主义,开始被重新定义。 中国不断发生重大公共暴力事件,它们造成了大量普通民众伤亡,也制造了真实的社会恐慌,然而,恐怖袭击事件却不断被个体化。而面对没有造成公共伤害的宗教文化,信徒身份却不断被安全化。
如果只是把这一切仅仅理解成双重标准,恐怕还不足以解释它为什么能够长期存在。真正发生变化的,并不是几个案件,也不是几项政策,而是一种更深层的变化:定义权开始越来越集中,不仅文明、美、宗教可以被重新定义,连“恐怖主义”这种本应以行为为标准进行界定的概念,也开始按照政治需要被灵活定义。于是,判断危险,越来越不是看一个人做了什么,而是看他是谁;越来越不是依据行为,而是依据身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所体现的治理思路:一种宗教首先被解释成安全问题,一种民族文化首先被解释成治理对象,于是,头巾不再只是头巾,胡须不再只是胡须,长袍不再只是长袍,清真寺也不再只是清真寺,它们首先变成了需要治理的对象,然后,变立即成需要改造的对象。
这里,我甚至想到了一个带着几分讽刺意味的词:中国特色恐怖主义定义。同样是“恐怖主义”。一套定义面对行为,另一套定义面对身份;这种根据对象不同而不断变化的定义方式,本身恐怕才是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地方。前者不断缩小,后者不断放大。它们并彼此矛盾,而是共同服务于同一套定义体系。
恐怖主义被灵活定义以后,首先被伤害的,并不是某一个民族,而是整个社会判断危险的能力 一个社会真正的安全,从来不是建立在不断制造一个共同敌人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能够准确辨认危险的能力之上。危险本来应该按照行为来判断,而不是按照身份来判断;恐怖主义本来应该根据暴力行为来定义,而不是根据宗教、民族、服饰或者文化来定义。造成了公共伤亡的暴力恐怖事件,被解释成个人事件,迅速退出公共讨论;而一种并没有制造公共伤害的文化,却因为不断被赋予政治意义,成为全民共同警惕的对象。
当这种顺序被颠倒以后,发生变化的,就已经不仅仅是几个法律概念,而是越来越多原本具有普遍意义的概念,都开始失去自己的定义,由权力重新赋予新的含义。
很多人以为,文化灭绝始于推土机,始于铁丝网,始于强制拆除,始于禁止一种语言、禁止一种服饰、禁止一种信仰。其实,它往往开始得更早,它开始于重新定义。
当文明可以被重新定义,宗教可以被重新定义,民族可以被重新定义,美可以被重新定义,爱国可以被重新定义,今天,连恐怖主义都可以被灵活定义的时候,真正受到侵蚀的,就已经不仅仅是某一种文化。受到侵蚀的,是文化自己解释自己的能力。
一个民族可以失去一座建筑,可以失去一种服饰,甚至可以失去一种语言;可一旦它失去了定义自己的权利,它失去的,就不再只是文化的外壳,而是文化赖以存在的生命力。
一个社会真正的危险,并不是恐怖主义被重新定义,而是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习惯由权力替自己定义什么是文明、什么是美、什么是爱国、什么是民族、什么是真相,最后,也包括什么才是真正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