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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穆斯林需要乌理玛?向学者学习伊斯兰知识的重要性(下篇)

穆斯林教育malik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70 次浏览 • 2026-06-02 07:29 • 来自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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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why-we-need-ulama-the-importance-of-seeking-islamic-knowledge-from-scholars
原文标题:Why We Need Ulama: The Importance of Seeking Islamic Knowledge From Scholars
作者:Dr. Usaama al-Azami
作者简介:乌萨马·阿扎米博士(Dr. Usaama al-Azami):乌萨马·阿扎米博士是牛津大学当代伊斯兰研究系的系讲师。他于2002年开始正式研习伊斯兰学。随后,他进入牛津大学就读,并于2008年获得了阿拉伯语和伊斯兰研究学士学位。自2005年起,他定期参加萨拉姆学院(Al-Salam Institute)穆罕默德·阿克拉姆·纳德维谢赫(Shaykh Mohammad Akram Nadwi)的课程,并从他那里传授了许多经典著作,包括马尔吉纳尼的《导引》(Hidaya)和《布哈里圣训实录》(Sahih of al-Bukhari)。多年来,乌萨马博士曾跟随多位学者学习,并获得了他们的伊贾扎(ijazat,即学术授权)。这些学者包括:艾哈迈德·阿里·拉杰普里(Ahmad ‘Ali Lajpuri)、阿卜杜勒·拉赫曼·卡塔尼(‘Abd al-Rahman al-Kattani)、优素福·卡拉达维(Yusuf al-Qaradawi)、尤努斯·琼普里(Yunus Jaunpuri)、穆罕默德·拉比(Muhammad Rabi’)、阿卜杜勒·瓦哈卜·图赖里(‘Abd-Wahhab al-Turayri)、阿卜杜拉·朱代(‘Abd-Allah al-Judai’,未获授权)、穆罕默德·雅库比(Muhammad al-Yaqoubi)、穆罕默德·本·阿卜杜拉·拉希德(Muhammad ibn ‘Abd-Allah Al Rashid)、尼扎姆·雅库比(Nizam Ya‘qubi)、吉哈德·布朗(Jihad Brown,未获授权)以及齐亚德·图克拉(Ziyad al-Tukla)。2010年至2015年间,乌萨马博士在普林斯顿大学近东研究系任职,在那里他获得了硕士学位,随后又获得了当代伊斯兰政治思想的博士学位。他著有《伊斯兰教与阿拉伯革命:民主与专制之间的乌理玛》(牛津大学出版社,2022年)一书。

副标题:伊斯兰知识指南:从学者传承、信仰安全到正确求知
摘要:本文解释穆斯林为什么需要乌理玛,以及为什么寻求伊斯兰知识不能脱离可靠学者。作者说明,学者传承能保护理解、纠正误读,并帮助穆斯林在复杂时代保持信仰清晰。



图:为什么我们需要乌理玛(学者):向学者寻求伊斯兰知识的重要性

结论

在本文中,我旨在阐明乌理玛在促进穆斯林乌玛(umma)充满活力的精神生活中应发挥的作用。 我试图回答一系列关于乌理玛在当今时代是否仍具有现实意义的关切。 我希望我已经证明,对这些关切的回答是毫无疑问的肯定。 乌理玛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继承者,为穆斯林如何最好地遵循《古兰经》和圣行(Sunnah)提供指导。 穆斯林历来认识到乌理玛为何以及如何在其社区中发挥这种至关重要的社会和精神作用。 然而,这种理解受到了近几个世纪以来伊斯兰文明基础设施系统性崩溃的挑战。 这种乌玛的状况为关于乌理玛现实意义的质疑提供了关键的背景。

穆斯林作为一个共同体,必须认识到建立直接服务于乌理玛培养和发展的机构的重要性。 重建曾经服务于此目的的伊斯兰基础设施,是恢复乌理玛权威的关键。 同样的基础设施也必须致力于培养女性乌理玛,她们能带来独特的视角,并像《古兰经》中提到的麦尔彦(愿主赐她平安)和法老的妻子那样,成为乌玛学习和虔诚的榜样。 还需要认识到,乌理玛也是会犯错的人类,没有任何穆斯林可以免除在安拉面前的个人责任。

我希望上述反思已经传达了现代穆斯林为了开始纠正其精神状况,必须共同参与的艰难平衡行为。 他们既需要尊重乌理玛作为指引的灯塔,同时也要意识到他们作为一个社会阶层目前的软弱,以及作为个体可能存在的人性弱点。 此外,尽管穆斯林社区已经花费了几代人的时间来削弱乌理玛的社会价值,但仍需向这些“先知的继承者”表达尊重。 现代穆斯林不应继续长期系统性地忽视伊斯兰学术,而应将伊斯兰教视为一种话语框架,以一种符合先知穆罕默德 ﷺ 作为全人类后续时代指南所接收的神圣启示的方式,来理解周围的世界。 换句话说,我们需要为我们的时代开启宗教科学的新复兴。 这是一项穆斯林群体未能履行的紧迫集体义务,在履行之前,全球穆斯林群体可能处于有罪状态。 唯一的问题是,穆斯林群体是否愿意给予这项重要任务应有的关注。

• 伊本·盖伊姆(Ibn al-Qayyim)在此教法判例中讨论了这则圣训:https://www.islamweb.net/ar/fatwa/288472/شرح-حديث-صاحب-الشجة. 原文请参阅:伊本·盖伊姆,《伊拉姆·穆瓦基因》(Iʿlām al-muwaqqiʿīn ʿan Rabb al-ʿĀlamīn),马什胡尔·阿勒·萨勒曼(Mashhūr Āl Salmān)编(吉达:达尔·伊本·贾兹出版社,1423年),第3卷,第529页。

• 参见阿布·达伍德(Abū Dāwūd)的《圣训集》(al-Sunan),“洁净之书”(Kitāb al-ṭahāra),“关于伤者行土净的章节”(Bāb fī al-majrūḥ yatayammam),https://sunnah.com/abudawud:336.。根据当代圣训学者纳西尔·丁·阿尔巴尼(Nāṣir al-Dīn al-Albānī,卒于1420/1999年),我所引用的这段传述是“哈桑”(ḥasan),即可靠的。

• 乔纳森·布朗(Jonathan Brown)论证了所谓的“唯古兰经”运动在不参考古兰经以外来源的情况下解读《古兰经》的现代尝试,说明了这些努力注定无法成功。 参见乔纳森·A·C·布朗(Jonathan A. C. Brown)著,《误读穆罕默德:解读先知遗产的挑战与选择》(Misquoting Muhammad: The Challenges and Choices of Interpreting the Prophet’s Legacy)(牛津:Oneworld出版社,2014年),第200–206页。

• 库尔图比(Qurṭubī),《古兰经判例汇编》(al-Jāmiʿ li-aḥkām al-Qurʾān),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穆赫辛·图尔基(ʿAbdullāh ibn ʿAbd al-Muḥsin al-Turkī)等编(贝鲁特:Risāla出版社,1427/2006年),第14卷,第179页,https://archive.org/details/wa ... ater.。

• 参见布朗(Brown)著,《误读穆罕默德》,第200–206页。

• 这两句匿名对联有时被学者引用,以强调字母“bāʾ”的多种含义:

تعد لصوقا واستعن بتسبب وبدل صحابا قابلوك بالاستعلا وزد بعضهم إن جاوز الظرف غاية يمينا تحز للبا معانيها كلا (译文:它表示粘附、寻求帮助、原因、替代、陪伴,并可表示对立、高处;若加上某些学者的观点,它还可表示超越、容器、终点、誓言,你将掌握“bāʾ”的所有含义。)

关于从这些对联中得出的十四种含义的讨论,请参见:https://borsacenter.mosw3a.com/f6/%2A-فـوائد-حـرف-البـاء-%2A-9454.html。

————————————

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具有影响力的五世纪/十一世纪学者阿布·哈米德·加扎利(Abū Ḥāmid al-Ghazzālī),是伊斯兰历史上众多警告学术界这一陷阱的学者之一。

• 参见:“常见问题:美国的法官”,美国法律体系促进研究所,丹佛大学,2014年6月12日,https://iaals.du.edu/publicati ... tates。

• “美国律师协会新数据显示美国律师人数增加,自2008年以来增长了15%”,美国律师协会,2018年5月11日,https://www.americanbar.org/ne ... eals/。

• 例如,参见非穆斯林学者瓦埃勒·哈拉克(Wael Hallaq)的《不可能的国家:伊斯兰、政治与现代性的道德困境》(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2013年)和诺亚·费尔德曼(Noah Feldman)的《伊斯兰国家的衰落与崛起》(普林斯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2008年)。

• 关于这位伟大职衔(nisba)的来源,弗兰克·格里费尔(Frank Griffel)认为,历史上对于它究竟是源自“羊毛纺织工”(ghazzāl)还是源自地名(Ghazāla)一直存在争议。 他写道:“这一时期最有才华的阿拉伯历史学家——伊本·哈利坎(Ibn Khallikān)、扎哈比(al-Dhahabī)和萨法迪(al-Ṣafadī)——都认为这个问题无法定论,因此保持中立。” 参见他的文章《是加扎利(al-Ghazālī)还是加扎利(al-Ghazzālī)?》 《关于大马士革阿尤布王朝和马穆鲁克历史学家之间的一场激烈辩论》。 我要感谢一位匿名审稿人引导我关注这一引用资源。

• 我修改了肯尼斯·霍纳坎普(Kenneth Honerkamp)的译文。 参见加扎利(Ghazālī)与肯尼斯·李·霍纳坎普(Kenneth Lee Honerkamp)合著,《知识之书:〈宗教科学的复兴〉第一卷》(路易斯维尔:Fons Vitae出版社,2015年),第54页。 原文请参阅:加扎利(Ghazzālī),《宗教科学的复兴》(Iḥyāʼ ʻulūm al-dīn)(吉达:达尔·明哈吉出版社,2011年),第1卷,第81–82页。

• 我曾在其他地方讨论过依赖“伊贾扎”(ijaza,即授权证书)来评估学者可靠性的局限性。关于该讨论,请参见:乌萨马·阿扎米(Usaama al-Azami),“传统伊斯兰、意识形态、移民穆斯林与不满文化:评阿卜杜勒·哈基姆·穆拉德(Abdal Hakim Murad)的《旅行回家:欧洲伊斯兰论文集》”,《穆斯林事务》(Muslim Matters),2021年5月2日,网址:https://muslimmatters.org/2021 ... rad/.。

• 《古兰经》33:21。

• 《古兰经》17:94–95。

• 参见“关于在不了解发布者的情况下从电子网站获取教法判例的裁决”(Ḥukm akhdh al-fatwā min al-mawāqiʿ al-iliktrūniyya maʿa ʿadam al-ʿilm bi-l-muftīn fī-hā),Islamweb.net,2013年1月1日,https://www.islamweb.net/ar/fatwa/195005/حكم-أخذ-الفتوى-من-المواقع-الإلكترونية-مع-عدم-العلم-بالمفتين-فيها-ومدى-أهليتهم-للفتوى。

• 这段话由当代毛里塔尼亚学者穆罕默德·哈桑·乌尔德·达多(Muḥammad al-Ḥasan Wuld al-Dadaw,生于1383/1963年)在他对朱韦尼(al-Juwaynī)的《法理学原理》(al-Waraqāt fī uṣūl al-fiqh)的口头注释中引用。关于这些讲座的转录版本,请参见 https://ketabonline.com/ar/boo ... 72594。经过非详尽的搜索,我未能在他著作中找到这段确切的引文。

• 不幸的是,确实存在一些伊斯兰学者支持法国的反头巾立法,或支持中东的威权政权以镇压伊斯兰导向的民主运动的案例。 我在我的著作《伊斯兰与阿拉伯革命:民主与专制之间的乌理玛》(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2022年)中讨论了其中一些例子。

• 参见伊本·盖伊姆·贾兹亚(Ibn Qayyim al-Jawziyya)的《伊拉姆·穆瓦基因·安·拉布·阿拉敏》(Iʿlām al-muwaqqiʿīn ‘an Rabb al-ʿĀlamīn,意为“代行者通告:来自众世界之主”)(利雅得:达尔·伊本·贾兹出版社,1423[2002–2003]),第2卷,第18页,https://archive.org/details/IL ... eater 。

• 参见布哈里(al-Bukhari)的《贾米·萨希》(al-Jami‘ al-Sahih,意为“圣训实录”),“知识篇”(kitab al-‘ilm),“知识中的羞耻章”(bab al-haya’ fi al-‘ilm)。该传述在《布哈里圣训实录》中以“悬挂式”(mu‘allaq,即未提供完整传述链)形式出现,但在其他文献中则以被视为可靠的完整传述链形式记录。关于《穆斯林圣训实录》中的一个例子,请参见 https://sunnah.com/muslim:332c 。

• 即使在夫妻双方都工作的情况下——这在新自由主义社会中已日益普遍——伊斯兰教法中丈夫承担家庭经济责任的义务,依然以一种往往与当代西方规范和/或愿景不符的方式确立了性别角色的基调。 这并不是说夫妻双方不能在实践中重新协商如何履行这些伊斯兰教法义务,也不是说在忠于经典来源的前提下,对这些规范的解读没有回旋余地。事实上,过去一千四百年来伊斯兰学者对夫妻义务的各种解读,正反映了这种灵活性。 关于这种多样性的绝佳例证,请参见玛丽恩·霍姆斯·卡茨(Marion Holmes Katz)的《妻子与工作:前现代时期的伊斯兰法律与伦理》(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2022年)。 然而,从《古兰经》和圣行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男性供养家庭的义务是伊斯兰婚姻的基石。 几十年来中产阶级工资受到系统性压制,导致这一义务在许多情况下难以实现,这说明当穆斯林处于弱势,无法根据自身价值观制定政策和社会习俗时,在这样的文明背景下,伊斯兰规范可能难以维持。 这在原则上并不会削弱先知教导的规范性。 但这确实凸显了在不利条件下灵活实践伊斯兰教法的必要性,以及在现实条件阻碍了通过正常社会实践形成相关主体性的背景下,自觉培养符合伊斯兰教法意识的重要性。

• 关于将该传述归于早期权威的说明,请参见 https://al-maktaba.org/book/31615/19878 。

• 萨米·A·阿尤布(Samy A. Ayoub),《法律、帝国与苏丹:奥斯曼帝国权威与晚期哈乃斐法学》(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22页。 阿尤布借鉴了雷杰普·申图尔克(Recep Şentürk)的研究成果。 参见申图尔克,《现代伊斯兰中传统与新权威形式之间》,载于大卫·马歇尔(David Marshall)编,《传统与现代性:基督教与穆斯林的视角》(华盛顿特区:乔治城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45–56页,第45页。

• 伊本·盖伊姆·贾兹亚,《伊拉姆·穆瓦基因·安·拉布·阿拉敏》(Iʿlām al-muwaqqiʿīn ʿan Rabb al-ʿālamīn),马舒尔·阿尔·萨尔曼(Mashhūr Āl Salmān)与阿布·奥马尔·艾哈迈德(Abū ʿUmar Aḥmad)编辑(达曼:达尔·伊本·贾兹出版社,1423年),第2卷,第16页。

• 关于此问题的讨论,请参见奥瓦米尔·安朱姆(Ovamir Anjum)的《谁想要哈里发国?》,Yaqeen研究所,2019年10月19日,网址: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hate.

• 乔纳森·布朗(Jonathan Brown),《关注重点:阿联酋峰会的问题》,MuslimMatters,2018年12月17日,https://muslimmatters.org/2018 ... mmit/ 。

• 遗憾的是,这种情况在多个实例中都发生过。 我在书中记录了一个案例。

• 阿扎米(Al-Azami),《伊斯兰与阿拉伯革命》。

• 圣行若要被视为圣行,必须经过可靠的传述,而这正是专家们就个别传述进行合法辩论的领域。

• 这是对“由于存在多种解读,伊斯兰教法无法被认知”这一陈词滥调的重要反驳。 这是一种转移视线的干扰项。 任何构成法律文化或文明基础的体系,都会发展出解决争端的机制,以应对因意见分歧而导致的棘手社会问题。 这就是为什么基于伊斯兰教法的法治体系会设立法院,正如法律格言所言:“法官的裁决消除了意见分歧。” 所谓伊斯兰教法不确定性的主张,自然更适用于那些完全建立在后启蒙时代欧洲偶然的、社会建构实践基础上的体系。

• 我使用“伊斯兰视角”这一短语是为了使句子表达更流畅。 当然,并非所有问题都只有一个伊斯兰视角。 事实上,除了对信仰核心要素的普遍理解外,对于特定问题通常存在多种伊斯兰视角,正如上面讨论如何进行小净(wuḍūʾ)时所指出的那样。

• “精神虐待”一词在公共话语中有着多种用法。在西方主流语境中,它有时暗示宗教传统和宗教人物特别容易发生此类虐待,尽管上述例子以及其中一些案例在“我也是”(#MeToo)运动背景下被强调的事实表明,社会中存在更广泛的趋势,而该术语正是这些趋势在宗教层面的对应说法。像拉尼亚·阿瓦德(Rania Awaad)博士和谢赫·拉米·恩苏尔(Rami Nsour)这样的伊斯兰学者,正是以我在此所引用的那种更为审慎的含义来使用该术语的。相关讨论请参阅:拉米·恩苏尔(Rami Nsour),《我对精神虐待的反思》,《伊斯兰信仰与实践杂志》第4卷第1期(2022年),网址:https://journals.iupui.edu/ind ... 6552.

• 这段圣训出现在多个权威圣训集中,包括提尔米齐(al-Tirmidhī)、艾布·达伍德(Abū Dāwūd)、伊本·马哲(Ibn Mājah)以及艾哈迈德(Aḥmad)的《穆斯奈德》(Musnad)。关于该圣训在这些来源中的全面归属及对其可靠性的讨论,请参阅艾哈迈德·伊本·罕百里(Aḥmad ibn Ḥanbal)的《穆斯奈德》第36卷第46-48页,https://archive.org/details/mu ... eater。《穆斯奈德》的现代编辑们认为该圣训属于“哈桑·利盖伊里希”(ḥasan li-ghayrihī,即因他证而成为优良的),这是因为其部分传述版本存在一些微弱之处,但这些不足最终并未削弱其在宗教实践中的合法应用。关于安纳威(al-Nawawī)所著《 ریاض الصالحین》( ریاض الصالحین,意为《圣洁者花园》)中保存的传述,请参阅 https://sunnah.com/riyadussalihin:1388。另外,顺便说明,我在翻译中未使用性别包容性语言,这是因为阿拉伯语本身具有不可避免的性别特征。为了避免时代错误,我在翻译本文及其他前现代文本时,均未采用性别包容性语言。

• 若要阅读安纳威(al-Nawawi)所著《 ریاض الصالحین》( ریاض الصالحین,意为《圣洁者花园》)中的完整传述,该传述引自《穆斯林圣训实录》(Sahih Muslim),表明了其真实性,请参阅 https://sunnah.com/riyadussalihin:1617。

• 《古兰经》第66章第11-12节。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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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why-we-need-ulama-the-importance-of-seeking-islamic-knowledge-from-scholars
原文标题:Why We Need Ulama: The Importance of Seeking Islamic Knowledge From Scholars
作者:Dr. Usaama al-Azami
作者简介:乌萨马·阿扎米博士(Dr. Usaama al-Azami):乌萨马·阿扎米博士是牛津大学当代伊斯兰研究系的系讲师。他于2002年开始正式研习伊斯兰学。随后,他进入牛津大学就读,并于2008年获得了阿拉伯语和伊斯兰研究学士学位。自2005年起,他定期参加萨拉姆学院(Al-Salam Institute)穆罕默德·阿克拉姆·纳德维谢赫(Shaykh Mohammad Akram Nadwi)的课程,并从他那里传授了许多经典著作,包括马尔吉纳尼的《导引》(Hidaya)和《布哈里圣训实录》(Sahih of al-Bukhari)。多年来,乌萨马博士曾跟随多位学者学习,并获得了他们的伊贾扎(ijazat,即学术授权)。这些学者包括:艾哈迈德·阿里·拉杰普里(Ahmad ‘Ali Lajpuri)、阿卜杜勒·拉赫曼·卡塔尼(‘Abd al-Rahman al-Kattani)、优素福·卡拉达维(Yusuf al-Qaradawi)、尤努斯·琼普里(Yunus Jaunpuri)、穆罕默德·拉比(Muhammad Rabi’)、阿卜杜勒·瓦哈卜·图赖里(‘Abd-Wahhab al-Turayri)、阿卜杜拉·朱代(‘Abd-Allah al-Judai’,未获授权)、穆罕默德·雅库比(Muhammad al-Yaqoubi)、穆罕默德·本·阿卜杜拉·拉希德(Muhammad ibn ‘Abd-Allah Al Rashid)、尼扎姆·雅库比(Nizam Ya‘qubi)、吉哈德·布朗(Jihad Brown,未获授权)以及齐亚德·图克拉(Ziyad al-Tukla)。2010年至2015年间,乌萨马博士在普林斯顿大学近东研究系任职,在那里他获得了硕士学位,随后又获得了当代伊斯兰政治思想的博士学位。他著有《伊斯兰教与阿拉伯革命:民主与专制之间的乌理玛》(牛津大学出版社,2022年)一书。

副标题:伊斯兰知识指南:从学者传承、信仰安全到正确求知
摘要:本文解释穆斯林为什么需要乌理玛,以及为什么寻求伊斯兰知识不能脱离可靠学者。作者说明,学者传承能保护理解、纠正误读,并帮助穆斯林在复杂时代保持信仰清晰。



图:为什么我们需要乌理玛(学者):向学者寻求伊斯兰知识的重要性

结论

在本文中,我旨在阐明乌理玛在促进穆斯林乌玛(umma)充满活力的精神生活中应发挥的作用。 我试图回答一系列关于乌理玛在当今时代是否仍具有现实意义的关切。 我希望我已经证明,对这些关切的回答是毫无疑问的肯定。 乌理玛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继承者,为穆斯林如何最好地遵循《古兰经》和圣行(Sunnah)提供指导。 穆斯林历来认识到乌理玛为何以及如何在其社区中发挥这种至关重要的社会和精神作用。 然而,这种理解受到了近几个世纪以来伊斯兰文明基础设施系统性崩溃的挑战。 这种乌玛的状况为关于乌理玛现实意义的质疑提供了关键的背景。

穆斯林作为一个共同体,必须认识到建立直接服务于乌理玛培养和发展的机构的重要性。 重建曾经服务于此目的的伊斯兰基础设施,是恢复乌理玛权威的关键。 同样的基础设施也必须致力于培养女性乌理玛,她们能带来独特的视角,并像《古兰经》中提到的麦尔彦(愿主赐她平安)和法老的妻子那样,成为乌玛学习和虔诚的榜样。 还需要认识到,乌理玛也是会犯错的人类,没有任何穆斯林可以免除在安拉面前的个人责任。

我希望上述反思已经传达了现代穆斯林为了开始纠正其精神状况,必须共同参与的艰难平衡行为。 他们既需要尊重乌理玛作为指引的灯塔,同时也要意识到他们作为一个社会阶层目前的软弱,以及作为个体可能存在的人性弱点。 此外,尽管穆斯林社区已经花费了几代人的时间来削弱乌理玛的社会价值,但仍需向这些“先知的继承者”表达尊重。 现代穆斯林不应继续长期系统性地忽视伊斯兰学术,而应将伊斯兰教视为一种话语框架,以一种符合先知穆罕默德 ﷺ 作为全人类后续时代指南所接收的神圣启示的方式,来理解周围的世界。 换句话说,我们需要为我们的时代开启宗教科学的新复兴。 这是一项穆斯林群体未能履行的紧迫集体义务,在履行之前,全球穆斯林群体可能处于有罪状态。 唯一的问题是,穆斯林群体是否愿意给予这项重要任务应有的关注。

• 伊本·盖伊姆(Ibn al-Qayyim)在此教法判例中讨论了这则圣训:https://www.islamweb.net/ar/fatwa/288472/شرح-حديث-صاحب-الشجة. 原文请参阅:伊本·盖伊姆,《伊拉姆·穆瓦基因》(Iʿlām al-muwaqqiʿīn ʿan Rabb al-ʿĀlamīn),马什胡尔·阿勒·萨勒曼(Mashhūr Āl Salmān)编(吉达:达尔·伊本·贾兹出版社,1423年),第3卷,第529页。

• 参见阿布·达伍德(Abū Dāwūd)的《圣训集》(al-Sunan),“洁净之书”(Kitāb al-ṭahāra),“关于伤者行土净的章节”(Bāb fī al-majrūḥ yatayammam),https://sunnah.com/abudawud:336.。根据当代圣训学者纳西尔·丁·阿尔巴尼(Nāṣir al-Dīn al-Albānī,卒于1420/1999年),我所引用的这段传述是“哈桑”(ḥasan),即可靠的。

• 乔纳森·布朗(Jonathan Brown)论证了所谓的“唯古兰经”运动在不参考古兰经以外来源的情况下解读《古兰经》的现代尝试,说明了这些努力注定无法成功。 参见乔纳森·A·C·布朗(Jonathan A. C. Brown)著,《误读穆罕默德:解读先知遗产的挑战与选择》(Misquoting Muhammad: The Challenges and Choices of Interpreting the Prophet’s Legacy)(牛津:Oneworld出版社,2014年),第200–206页。

• 库尔图比(Qurṭubī),《古兰经判例汇编》(al-Jāmiʿ li-aḥkām al-Qurʾān),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穆赫辛·图尔基(ʿAbdullāh ibn ʿAbd al-Muḥsin al-Turkī)等编(贝鲁特:Risāla出版社,1427/2006年),第14卷,第179页,https://archive.org/details/wa ... ater.

• 参见布朗(Brown)著,《误读穆罕默德》,第200–206页。

• 这两句匿名对联有时被学者引用,以强调字母“bāʾ”的多种含义:

تعد لصوقا واستعن بتسبب وبدل صحابا قابلوك بالاستعلا وزد بعضهم إن جاوز الظرف غاية يمينا تحز للبا معانيها كلا (译文:它表示粘附、寻求帮助、原因、替代、陪伴,并可表示对立、高处;若加上某些学者的观点,它还可表示超越、容器、终点、誓言,你将掌握“bāʾ”的所有含义。)

关于从这些对联中得出的十四种含义的讨论,请参见:https://borsacenter.mosw3a.com/f6/%2A-فـوائد-حـرف-البـاء-%2A-9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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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具有影响力的五世纪/十一世纪学者阿布·哈米德·加扎利(Abū Ḥāmid al-Ghazzālī),是伊斯兰历史上众多警告学术界这一陷阱的学者之一。

• 参见:“常见问题:美国的法官”,美国法律体系促进研究所,丹佛大学,2014年6月12日,https://iaals.du.edu/publicati ... tates

• “美国律师协会新数据显示美国律师人数增加,自2008年以来增长了15%”,美国律师协会,2018年5月11日,https://www.americanbar.org/ne ... eals/

• 例如,参见非穆斯林学者瓦埃勒·哈拉克(Wael Hallaq)的《不可能的国家:伊斯兰、政治与现代性的道德困境》(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2013年)和诺亚·费尔德曼(Noah Feldman)的《伊斯兰国家的衰落与崛起》(普林斯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2008年)。

• 关于这位伟大职衔(nisba)的来源,弗兰克·格里费尔(Frank Griffel)认为,历史上对于它究竟是源自“羊毛纺织工”(ghazzāl)还是源自地名(Ghazāla)一直存在争议。 他写道:“这一时期最有才华的阿拉伯历史学家——伊本·哈利坎(Ibn Khallikān)、扎哈比(al-Dhahabī)和萨法迪(al-Ṣafadī)——都认为这个问题无法定论,因此保持中立。” 参见他的文章《是加扎利(al-Ghazālī)还是加扎利(al-Ghazzālī)?》 《关于大马士革阿尤布王朝和马穆鲁克历史学家之间的一场激烈辩论》。 我要感谢一位匿名审稿人引导我关注这一引用资源。

• 我修改了肯尼斯·霍纳坎普(Kenneth Honerkamp)的译文。 参见加扎利(Ghazālī)与肯尼斯·李·霍纳坎普(Kenneth Lee Honerkamp)合著,《知识之书:〈宗教科学的复兴〉第一卷》(路易斯维尔:Fons Vitae出版社,2015年),第54页。 原文请参阅:加扎利(Ghazzālī),《宗教科学的复兴》(Iḥyāʼ ʻulūm al-dīn)(吉达:达尔·明哈吉出版社,2011年),第1卷,第81–82页。

• 我曾在其他地方讨论过依赖“伊贾扎”(ijaza,即授权证书)来评估学者可靠性的局限性。关于该讨论,请参见:乌萨马·阿扎米(Usaama al-Azami),“传统伊斯兰、意识形态、移民穆斯林与不满文化:评阿卜杜勒·哈基姆·穆拉德(Abdal Hakim Murad)的《旅行回家:欧洲伊斯兰论文集》”,《穆斯林事务》(Muslim Matters),2021年5月2日,网址:https://muslimmatters.org/2021 ... rad/.

• 《古兰经》33:21。

• 《古兰经》17:94–95。

• 参见“关于在不了解发布者的情况下从电子网站获取教法判例的裁决”(Ḥukm akhdh al-fatwā min al-mawāqiʿ al-iliktrūniyya maʿa ʿadam al-ʿilm bi-l-muftīn fī-hā),Islamweb.net,2013年1月1日,https://www.islamweb.net/ar/fatwa/195005/حكم-أخذ-الفتوى-من-المواقع-الإلكترونية-مع-عدم-العلم-بالمفتين-فيها-ومدى-أهليتهم-للفتوى。

• 这段话由当代毛里塔尼亚学者穆罕默德·哈桑·乌尔德·达多(Muḥammad al-Ḥasan Wuld al-Dadaw,生于1383/1963年)在他对朱韦尼(al-Juwaynī)的《法理学原理》(al-Waraqāt fī uṣūl al-fiqh)的口头注释中引用。关于这些讲座的转录版本,请参见 https://ketabonline.com/ar/boo ... 72594。经过非详尽的搜索,我未能在他著作中找到这段确切的引文。

• 不幸的是,确实存在一些伊斯兰学者支持法国的反头巾立法,或支持中东的威权政权以镇压伊斯兰导向的民主运动的案例。 我在我的著作《伊斯兰与阿拉伯革命:民主与专制之间的乌理玛》(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2022年)中讨论了其中一些例子。

• 参见伊本·盖伊姆·贾兹亚(Ibn Qayyim al-Jawziyya)的《伊拉姆·穆瓦基因·安·拉布·阿拉敏》(Iʿlām al-muwaqqiʿīn ‘an Rabb al-ʿĀlamīn,意为“代行者通告:来自众世界之主”)(利雅得:达尔·伊本·贾兹出版社,1423[2002–2003]),第2卷,第18页,https://archive.org/details/IL ... eater

• 参见布哈里(al-Bukhari)的《贾米·萨希》(al-Jami‘ al-Sahih,意为“圣训实录”),“知识篇”(kitab al-‘ilm),“知识中的羞耻章”(bab al-haya’ fi al-‘ilm)。该传述在《布哈里圣训实录》中以“悬挂式”(mu‘allaq,即未提供完整传述链)形式出现,但在其他文献中则以被视为可靠的完整传述链形式记录。关于《穆斯林圣训实录》中的一个例子,请参见 https://sunnah.com/muslim:332c

• 即使在夫妻双方都工作的情况下——这在新自由主义社会中已日益普遍——伊斯兰教法中丈夫承担家庭经济责任的义务,依然以一种往往与当代西方规范和/或愿景不符的方式确立了性别角色的基调。 这并不是说夫妻双方不能在实践中重新协商如何履行这些伊斯兰教法义务,也不是说在忠于经典来源的前提下,对这些规范的解读没有回旋余地。事实上,过去一千四百年来伊斯兰学者对夫妻义务的各种解读,正反映了这种灵活性。 关于这种多样性的绝佳例证,请参见玛丽恩·霍姆斯·卡茨(Marion Holmes Katz)的《妻子与工作:前现代时期的伊斯兰法律与伦理》(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2022年)。 然而,从《古兰经》和圣行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男性供养家庭的义务是伊斯兰婚姻的基石。 几十年来中产阶级工资受到系统性压制,导致这一义务在许多情况下难以实现,这说明当穆斯林处于弱势,无法根据自身价值观制定政策和社会习俗时,在这样的文明背景下,伊斯兰规范可能难以维持。 这在原则上并不会削弱先知教导的规范性。 但这确实凸显了在不利条件下灵活实践伊斯兰教法的必要性,以及在现实条件阻碍了通过正常社会实践形成相关主体性的背景下,自觉培养符合伊斯兰教法意识的重要性。

• 关于将该传述归于早期权威的说明,请参见 https://al-maktaba.org/book/31615/19878

• 萨米·A·阿尤布(Samy A. Ayoub),《法律、帝国与苏丹:奥斯曼帝国权威与晚期哈乃斐法学》(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22页。 阿尤布借鉴了雷杰普·申图尔克(Recep Şentürk)的研究成果。 参见申图尔克,《现代伊斯兰中传统与新权威形式之间》,载于大卫·马歇尔(David Marshall)编,《传统与现代性:基督教与穆斯林的视角》(华盛顿特区:乔治城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45–56页,第45页。

• 伊本·盖伊姆·贾兹亚,《伊拉姆·穆瓦基因·安·拉布·阿拉敏》(Iʿlām al-muwaqqiʿīn ʿan Rabb al-ʿālamīn),马舒尔·阿尔·萨尔曼(Mashhūr Āl Salmān)与阿布·奥马尔·艾哈迈德(Abū ʿUmar Aḥmad)编辑(达曼:达尔·伊本·贾兹出版社,1423年),第2卷,第16页。

• 关于此问题的讨论,请参见奥瓦米尔·安朱姆(Ovamir Anjum)的《谁想要哈里发国?》,Yaqeen研究所,2019年10月19日,网址: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hate.

• 乔纳森·布朗(Jonathan Brown),《关注重点:阿联酋峰会的问题》,MuslimMatters,2018年12月17日,https://muslimmatters.org/2018 ... mmit/

• 遗憾的是,这种情况在多个实例中都发生过。 我在书中记录了一个案例。

• 阿扎米(Al-Azami),《伊斯兰与阿拉伯革命》。

• 圣行若要被视为圣行,必须经过可靠的传述,而这正是专家们就个别传述进行合法辩论的领域。

• 这是对“由于存在多种解读,伊斯兰教法无法被认知”这一陈词滥调的重要反驳。 这是一种转移视线的干扰项。 任何构成法律文化或文明基础的体系,都会发展出解决争端的机制,以应对因意见分歧而导致的棘手社会问题。 这就是为什么基于伊斯兰教法的法治体系会设立法院,正如法律格言所言:“法官的裁决消除了意见分歧。” 所谓伊斯兰教法不确定性的主张,自然更适用于那些完全建立在后启蒙时代欧洲偶然的、社会建构实践基础上的体系。

• 我使用“伊斯兰视角”这一短语是为了使句子表达更流畅。 当然,并非所有问题都只有一个伊斯兰视角。 事实上,除了对信仰核心要素的普遍理解外,对于特定问题通常存在多种伊斯兰视角,正如上面讨论如何进行小净(wuḍūʾ)时所指出的那样。

• “精神虐待”一词在公共话语中有着多种用法。在西方主流语境中,它有时暗示宗教传统和宗教人物特别容易发生此类虐待,尽管上述例子以及其中一些案例在“我也是”(#MeToo)运动背景下被强调的事实表明,社会中存在更广泛的趋势,而该术语正是这些趋势在宗教层面的对应说法。像拉尼亚·阿瓦德(Rania Awaad)博士和谢赫·拉米·恩苏尔(Rami Nsour)这样的伊斯兰学者,正是以我在此所引用的那种更为审慎的含义来使用该术语的。相关讨论请参阅:拉米·恩苏尔(Rami Nsour),《我对精神虐待的反思》,《伊斯兰信仰与实践杂志》第4卷第1期(2022年),网址:https://journals.iupui.edu/ind ... 6552.

• 这段圣训出现在多个权威圣训集中,包括提尔米齐(al-Tirmidhī)、艾布·达伍德(Abū Dāwūd)、伊本·马哲(Ibn Mājah)以及艾哈迈德(Aḥmad)的《穆斯奈德》(Musnad)。关于该圣训在这些来源中的全面归属及对其可靠性的讨论,请参阅艾哈迈德·伊本·罕百里(Aḥmad ibn Ḥanbal)的《穆斯奈德》第36卷第46-48页,https://archive.org/details/mu ... eater。《穆斯奈德》的现代编辑们认为该圣训属于“哈桑·利盖伊里希”(ḥasan li-ghayrihī,即因他证而成为优良的),这是因为其部分传述版本存在一些微弱之处,但这些不足最终并未削弱其在宗教实践中的合法应用。关于安纳威(al-Nawawī)所著《 ریاض الصالحین》( ریاض الصالحین,意为《圣洁者花园》)中保存的传述,请参阅 https://sunnah.com/riyadussalihin:1388。另外,顺便说明,我在翻译中未使用性别包容性语言,这是因为阿拉伯语本身具有不可避免的性别特征。为了避免时代错误,我在翻译本文及其他前现代文本时,均未采用性别包容性语言。

• 若要阅读安纳威(al-Nawawi)所著《 ریاض الصالحین》( ریاض الصالحین,意为《圣洁者花园》)中的完整传述,该传述引自《穆斯林圣训实录》(Sahih Muslim),表明了其真实性,请参阅 https://sunnah.com/riyadussalihin:1617

• 《古兰经》第66章第11-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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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穆斯林需要乌理玛?向学者学习伊斯兰知识的重要性(上篇)

穆斯林教育malik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87 次浏览 • 2026-06-02 07:29 • 来自相关话题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why-we-need-ulama-the-importance-of-seeking-islamic-knowledge-from-scholars
原文标题:Why We Need Ulama: The Importance of Seeking Islamic Knowledge From Scholars
作者:Dr. Usaama al-Azami
作者简介:乌萨马·阿扎米博士(Dr. Usaama al-Azami):乌萨马·阿扎米博士是牛津大学当代伊斯兰研究系的系讲师。他于2002年开始正式研习伊斯兰学。随后,他进入牛津大学就读,并于2008年获得了阿拉伯语和伊斯兰研究学士学位。自2005年起,他定期参加萨拉姆学院(Al-Salam Institute)穆罕默德·阿克拉姆·纳德维谢赫(Shaykh Mohammad Akram Nadwi)的课程,并从他那里传授了许多经典著作,包括马尔吉纳尼的《导引》(Hidaya)和《布哈里圣训实录》(Sahih of al-Bukhari)。多年来,乌萨马博士曾跟随多位学者学习,并获得了他们的伊贾扎(ijazat,即学术授权)。这些学者包括:艾哈迈德·阿里·拉杰普里(Ahmad ‘Ali Lajpuri)、阿卜杜勒·拉赫曼·卡塔尼(‘Abd al-Rahman al-Kattani)、优素福·卡拉达维(Yusuf al-Qaradawi)、尤努斯·琼普里(Yunus Jaunpuri)、穆罕默德·拉比(Muhammad Rabi’)、阿卜杜勒·瓦哈卜·图赖里(‘Abd-Wahhab al-Turayri)、阿卜杜拉·朱代(‘Abd-Allah al-Judai’,未获授权)、穆罕默德·雅库比(Muhammad al-Yaqoubi)、穆罕默德·本·阿卜杜拉·拉希德(Muhammad ibn ‘Abd-Allah Al Rashid)、尼扎姆·雅库比(Nizam Ya‘qubi)、吉哈德·布朗(Jihad Brown,未获授权)以及齐亚德·图克拉(Ziyad al-Tukla)。2010年至2015年间,乌萨马博士在普林斯顿大学近东研究系任职,在那里他获得了硕士学位,随后又获得了当代伊斯兰政治思想的博士学位。他著有《伊斯兰教与阿拉伯革命:民主与专制之间的乌理玛》(牛津大学出版社,2022年)一书。

副标题:伊斯兰知识指南:从学者传承、信仰安全到正确求知
摘要:本文解释穆斯林为什么需要乌理玛,以及为什么寻求伊斯兰知识不能脱离可靠学者。作者说明,学者传承能保护理解、纠正误读,并帮助穆斯林在复杂时代保持信仰清晰。



图:为什么我们需要乌理玛(学者):向学者寻求伊斯兰知识的重要性

作者致谢

我要向整个Yaqeen团队表达我的感激之情,感谢他们从本文最初构思到最终发表过程中所付出的辛勤努力。 在这个鼓舞人心的组织中,有许多了不起的人在工作,其中许多人我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在深夜的祈祷中,我衷心地为他们祈祷。 特别要感谢Julio Rivera、Ayesha Bakali、Ovamir Anjum、Ahmed Elbenni、Nameera Akhtar,以及我的匿名审稿人和幕后制作团队的其他成员。 Jazakum Allah khayran wa-baraka fikum(愿安拉回赐你们,并赐予你们吉庆)!

引言

为什么穆斯林需要向学者请教? 如果造物主已经通过先知穆罕默德 ﷺ 以《古兰经》和圣训的形式启示了指引,且现代科技让我们能轻易获取这些指引来源,那么为什么我们与造物主的关系必须由这些会犯错的凡人来作为中介呢? 穆斯林能否依靠书籍或网站来对宗教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 他们能否直接思考《古兰经》和圣训(先知的言行)? 如果事实证明我们有时必须依赖学者的专业知识,我们该如何判断一位学者是否可靠? 如果我们所尊崇的道德楷模学者被发现恰恰相反,那该怎么办? 如果穆斯林非常尊崇他们的学者,但随后一些知名学者在个人或政治交往中表现出严重的道德缺陷,这难道不会引发严重的信仰危机或宗教幻灭吗? 女性的情况又如何——她们能成为学者吗?如果可以,为什么她们的人数似乎如此之少?

这些是我在本文中探讨的部分问题。 我的目的不仅是阐明依赖权威伊斯兰学术的必要性,还要说明这种对宗教权威的认可,并不意味着穆斯林在遇到疑问时可以免除行使自身道德判断的责任。 每个时代的穆斯林都认识到学术的重要性,它解释了近十五个世纪前在阿拉伯背景下首次启示的《古兰经》和圣训,应如何应用于后续时代的穆斯林。

然而,欧洲伴随工业革命和殖民主义而来的社会文化转型,将一小部分人口的思想全球化了,在此过程中,乌理玛(ʿulamāʾ)在当今许多人眼中变得无关紧要。 这种观点转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有些人沉浸在世俗意识形态中,不理解为什么穆斯林需要坚守他们的传统。 他们想知道,为什么穆斯林不能简单地拥抱世俗主义,并将他们的文化遗产视为过去的事物,仅供偶尔获取灵感? 另一些对造物主的启示保持更深承诺的人可能会问:“如果我能通过谷歌触手可及地获得无误的《古兰经》和圣训,为什么我还需要关注会犯错的乌理玛?” 还有人认为,除了那些获得正式授权(ijāza,即传授伊斯兰知识的许可)作为权威链条(sanad,即传承链)一部分的人之外,没有人能真正了解伊斯兰教:“这些人才是真正的乌理玛,”他们宣称,“除了他们之外,任何人不得解释《古兰经》和圣训。”

本文反思了乌理玛在当今及过去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 它考虑了这一角色在穆斯林少数群体和多数群体背景下的表现。 在探讨这一主题时,我将引用《古兰经》、圣训以及过去学者的著作。 像这样简短的文章无法详尽地讨论这些议题——这些议题值得许多作者撰写多篇文章来探讨。 但我希望在文章结尾,读者能够认识到采取一种平衡方法的迫切需要,这种方法既尊重学术权威,又不免除普通穆斯林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的道德责任。 在整篇文章中,我将思考在许多人主张世俗公共领域的现代世界中,学术在现代穆斯林生活中应发挥什么作用。

文章最后将指出,培养满足我们需求的学者的集体义务在现代西方,甚至可以说在当今世界的大部分地区,根本没有得到履行。 这要求我们认识到,培养学者不仅仅是学者们的工作,而是整个穆斯林乌玛(共同体)的责任。 我们的学者经常未能有力地阐明伊斯兰教在现代世界中应发挥的作用,这实际上是所有穆斯林的失败,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并努力扭转这一局面。

为什么我们需要乌理玛?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责备他的一些同伴,因为他们在旅行时建议一名受伤的人在遗精后进行大净(ghusl)。 那个人曾询问是否可以用土净(tayammum)代替完整的大净,但他的同伴坚持要求他进行大净。 他照做了,随后便去世了,推测是因为感染或暴露在恶劣环境中——圣训中并未明确说明。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对那些坚持让他洗澡的人感到非常愤怒,他斥责他们说:“他们杀了他。 愿造物主惩罚他们!” 这种严厉的斥责并不能否定先知仁慈的本性。 事实上,这种斥责的罕见性恰恰凸显了那些被他批评的人所犯下的罪行之严重。

正如伊本·盖伊姆·贾兹亚所指出的,这是先知对“一群在无知的情况下发布教法判例的人”所作出的严厉祈祷,这导致了提问者的死亡。 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发布教法判例的严肃性,这一观念在伊斯兰学术传统中被反复传达。 圣训的其余部分报告了先知针对这些旅行者所面临的各种情况给出的建议。 在谴责了那些在毫无知识的情况下发布教法判例的人之后,先知穆罕默德 ﷺ 补充道:“当他们不知道的时候,难道他们不能问吗? 无知的解药就是提问。”

作为一种生活实践,伊斯兰教植根于《古兰经》和圣行。 《古兰经》是一部内涵丰富的启示,若不求助于先知的圣行,就无法理解其许多精微之处,而且两者都包含可以以多种方式解读的文本。 对于任何被社区所珍视的文本来说,情况都是如此。 以《美国宪法》为例。 它只有4543个单词,篇幅比这篇文章短得多。 然而,美国已经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司法基础设施,以及无数的法律机构,从律师事务所到学校,旨在培养法律学者和从业者,以解释和执行该文件所规定的准则——这份文件统治着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同样,《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教导也一直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文明之一的指南,该文明在过去一千年的大部分时间里,作为精神、知识、经济和地缘政治的超级大国而繁荣发展。

什么是乌理玛(ʿulamāʾ,即学者)?

在这种背景下,显而易见的是,需要发展学术专长,以正确理解《古兰经》和圣行应如何引导穆斯林乌玛(穆斯林群体)度过其世俗生活。 虽然学术专长的必要性在高级政治和知识辩论层面似乎显而易见,但人们可能会问,普通穆斯林是如何或应该如何受到乌理玛对《古兰经》和圣行中所保存的神圣启示的深思熟虑的影响。 在这里,宪法类比也可能有一些用处。 影响所有公民的更广泛的法律结构,是建立在《美国宪法》以及该国50个州各自的地方宪法基础之上的。 这些法律直接塑造了人们的生活。 每个人都认识到遵守法律的必要性。 这不仅是因为不遵守法律的后果可能很严重,而且我们通常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事情。 再一次,这需要了解法律是什么,而这通常是通过使用法律学者所产生的资源来完成的。

本质上,考虑到人类社会存在的相互依存性,如果没有一定程度的专业化,人类社会就不可能繁荣发展。 这使得人们能够在个人领域发展出他人没有机会发展的专业知识。 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依赖于专家,无论是医学、工程、经济学还是其他领域。 当然,这对学者来说也是如此。 学者们需要依靠专家来获取他们生存所需的资源,无论是为他们接种疫苗的医生、设计他们房屋和汽车的工程师,还是管理他们所居住城镇和城市的公务员。 正如我们都需要这些专家来提供我们过上充实生活所需的便利设施一样,普通穆斯林也需要乌理玛来获取《古兰经》和圣行的智慧。 如果人类事务需要专业知识,那么乌理玛可以被视为关于神圣启示的专家,这些启示指导我们应该如何生活。

需要明确的是,鼓励普通穆斯林加深对宗教(dīn)的理解,其中一些人确实应该追求在伊斯兰科学(ʿulūm Sharʿiyya)或沙里亚科学方面的专业化;这种专业知识在西方的穆斯林中尤为缺乏。 然而,那些没有在这些科学领域进行专业化研究的人必须听从专家的意见。 同样,穆斯林可以从亲自阅读《古兰经》和圣行的文本中受益,我们生活在一个这些文本变得触手可及的时代。 然而,如果穆斯林在如何理解这些文本方面遇到任何困惑,他们需要乌理玛来澄清。 在这方面,乌理玛经常引用《古兰经》第16章第43节(Sūrat al-Naḥl 16:43)的经文:“如果你们不知道,就去问知识的人。” 正如安达卢西亚经注学家库尔图比(卒于671/1273年)所指出的,学者们一致认为这节经文指的是普通大众(al-ʿāmma)有必要追随他们的学者(ʿulamāʾ)。

世界上绝大多数穆斯林在没有翻译辅助的情况下,无法理解《古兰经》和圣训的语言。 这些翻译工作最终由具备足够资格的学者承担,他们能够理解公元7世纪阿拉伯地区的阿拉伯语,并将其含义传达给生活在启示时代近一千五百年后的读者和听众。 正如乔纳森·A·C·布朗在其杰作《误读穆罕默德》(Misquoting Muhammad)中所论证的那样,若没有学者(ʿulamāʾ)的诠释努力,试图理解《古兰经》的尝试注定会失败。 为了理解《古兰经》强有力的语言,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门弟子有时会求助于前伊斯兰时期的诗歌,这些诗歌能够权威地阐明《古兰经》中一些优雅文学用词的含义。 布朗指出,某些现代主义穆斯林试图边缘化《古兰经》以外的宗教权威来源(如圣训),这种做法是自相矛盾的,因为他们自己在确定神圣文本中某些词汇的含义时,显然也需要求助于阿拉伯语词典编纂者在《古兰经》之外的学术成果。

诠释单个字母

这种情况甚至细化到《古兰经》中的单个字母。 仅举一例,我们可以看看《古兰经》中关于小净(wuḍūʾ)的经文,即《筵席章》(al-Māʾida)5:6,其中包含一个通常被翻译为“擦拭你们的头”的短语。 这种翻译掩盖了原文阿拉伯语中的一个复杂问题,即如何理解阿拉伯语短语 wa’msaḥū bi -ruʾūsikum 中的字母 bāʾ。 这一个字母已成为大量讨论的焦点,导致学者们对于需要擦拭头部的范围产生了多种不同意见。 语法学家指出,字母 bāʾ 有十四种不同的含义。 因此,法学家们对于经文中要求的“擦拭”是指擦拭整个头部,还是仅擦拭一部分,存在分歧。 如果是擦拭整个头部,那么漏掉一根头发是否会导致擦拭无效? 另一方面,如果只是擦拭一部分,那么只擦拭一根头发是否有效? 法学家们在这两个极端之间采取了一系列立场。 现在将这个问题扩展到《古兰经》其余约6000节经文,再扩展到归于先知穆罕默德 ﷺ 名下的数万条圣训报告,人们就能理解得出正确诠释——即真正体现神圣意图的诠释——是多么具有挑战性。

对于一些读者来说,这样的辩论在最糟糕的意义上可能显得“学术化”了。 造物主大概并不希望人类在他神圣文本中这些细枝末节的争论上浪费精力。 过去确实有一些学者谈到过无意义的学究作风所带来的危险,其中许多可能源于自负的争强好胜。

然而,上述这类诠释上的分歧对于相关学者而言,似乎并非微不足道或无关紧要。 对于许多逊尼派(Ahl al-Sunna)认为以特定方式正确理解的经文,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但过去和现在的误导者可能希望将其歪曲到其他方向。 安拉 ﷻ 作为全知的造物主,完全了解语言的本质,也深知为人类诠释《古兰经》这类文本的必要性。 如果我们觉得有必要质疑伊斯兰法学家对这些“无关紧要”细节的关注,我们最好认识到,现代国家花费巨资建立庞大的机构来从事法律解释工作。

例如,在美国,司法部门是联邦政府三个平等分支之一。 当联邦和州司法系统合在一起考虑时,它们拥有约32,000名法官。 这些数字与美国执业律师的数量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根据美国律师协会最近的一项调查,该国约有130万名执业律师。 更不用说庞大的辅助基础设施,包括律师助理和其他非法律专业人员,这些机构的正常运作依赖于他们的法律素养。 这还不包括维持源源不断的新律师培训,以及为法律知识分子提供空间,让他们在诉讼和提供昂贵法律服务的高压环境之外思考复杂问题的必要教育和研究基础设施。 这数十万人的工作就是解释成文法,以便参考上述文本告知客户或诉讼当事人他们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这是因为任何体系中的法律都基于语言,而当涉及治理、社会组织和争端解决等复杂问题时,语言本身就是模棱两可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许多现代人(甚至包括一些现代穆斯林)认为在宗教实践上无需咨询宗教专家,而在世俗法律上却应咨询专家,这种观念反映了世俗主义已被视为现代法律文化的主导规范。 对于非穆斯林而言,他们在法律问题上往往没有任何宗教参考可言,因此这种看法似乎完全合理。 然而,穆斯林若有此想法,则反映出他们即使在无意中,也已经吸收了一种与他们自认为所属的伊斯兰法律文化相抵触的法律文化。 这是因为伊斯兰教在其几乎整个历史进程中,都被伊斯兰学者理解为以某种方式强制要求特定的行为,这些行为在英语中可以合理地被称为法律。

尽管现代法律的用法通常与国家紧密相连,且人们普遍预期违反法律会导致世俗制裁,但通常所说的伊斯兰法并不总是按照这些假设运作。 它的许多禁令(例如禁止背后诽谤)并没有基于经文的制裁措施。 它们实际上是基于形而上学承诺的道德准则,即对后世惩罚的敬畏。 如果一个人相信造物主通过《古兰经》中的言语启示了法律,并要求穆斯林按照该法律生活,且在后世会有相应的奖惩,那么即使大多数法律缺乏具体的现世惩罚形式,这些也是遵守造物主在启示中所定规范的有力理由。 正如许多学者所观察到的,伊斯兰法实际上催生了一套极其持久且有效的制度,这些制度在几个世纪里帮助管理了穆斯林社会,并带来了显著的繁荣和文化繁荣。

乌理玛(ʿulamāʾ)的历史角色

在伊斯兰历史进程中,乌理玛在为构成穆斯林社会的主要机构提供法律、精神和规范基础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他们的劳动被这些社会高度重视也就不足为奇了,尽管有时会产生意想不到的问题后果。 一个例子可以在伊斯兰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学者之一,阿布·哈米德·加扎里(卒于公元505年/1111年)的评论中找到。 对于当代穆斯林来说,极其讽刺的是,在伊斯兰文明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精神著作之一《宗教科学复兴》(Iḥyāʾ ʿUlūm al-Dīn)中,加扎里在开篇就抱怨说,穆斯林因为伊斯兰法学(fiqh)变得如此显赫,而放弃了医学研究。 加扎里对这一问题的讨论见于《宗教科学复兴》四十“书”中的第一卷。 在“知识之书”中,他写道:

有多少地区的唯一医生是非穆斯林,而他的证词在涉及法学(fiqh)裁决的其他医生面前甚至不被采纳。 然而,我们看到没有人去学习医学,却看到他们争论法学研究,特别是在有争议的问题和辩论上,而该地区却充斥着忙于裁决并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学家。 我真希望知道,宗教法学家们怎么能认可这种对“集体义务”(farḍ kifāya)的投入,而这些义务本已有他人承担,同时他们却放弃了另一项没有任何穆斯林承担的集体义务 [即医学研究]。

除了医学无法帮助人们获得管理金融捐赠(awqāf)、遗产继承(waṣāyā)和控制孤儿财产的权力,或者无法获得司法或政府职位,以及无法超越同侪并获得战胜敌人的力量之外,还有其他原因吗?

加扎里对穆斯林社区缺乏医学研究的哀叹,既说明了他那个时代乌理玛的社会地位,也反映了今天穆斯林所处的截然不同的境遇。 在当代穆斯林世界以及西方的穆斯林中,穆斯林普遍被社会化(甚至可以说被洗脑)为认为医学是他们能选择的最显赫的职业道路之一。 这通常是我们最优秀、最聪明的人的首选。 它通常能确保财务安全,如果不是富足的话。 而在我们这个时代,追求伊斯兰学术通常会导致截然相反的结果。 目前,一名来自穆斯林世界或西方伊斯兰神学院的典型毕业生,几乎无法获得社会声望,反而面临着巨大的财务不安全感。 这是为什么呢?

答案是结构性的——我们作为社会如何选择安排优先事项,并激励某些职业选择,同时抑制其他选择。 我们希望人们比现在更多地去做什么;我们又在劝阻人们做什么? 通常情况下,一个社会会推动那些它认为富有成效且有助于实现其目标的领域。 现代社会通过提供更高的薪水并鼓励从业者之间的竞争,为年轻人激励出了一系列职业道路。 在北美、欧洲大部分地区以及大多数穆斯林国家,医学无疑是这些领域之一。 乍一看,医学似乎是在任何社会背景下都能获得高薪和声望的领域。 毕竟,哪个社会没有病人呢? 人们通常会不惜一切代价从疾病中康复,因为疾病可能会严重损害他们的生活质量,甚至终结他们的生命。

然而,安萨里(Ghazzālī)在《伊赫亚》(Iḥyāʾ)中一段略显题外话的评论表明,当时的穆斯林社会非常富裕,他们完全可以将医疗需求外包给非穆斯林,同时仍有大量资源去激励大多数最优秀、最聪明的人去学习伊斯兰法。 然而,安萨里的抱怨并非针对这种状况导致的健康风险——他所写的内容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将这一重要技能外包给非穆斯林在当时的穆斯林社会中造成了任何重大的健康问题。 相反,他的抱怨涉及更深层的问题——这是他毕生工作的核心——即他担心乌理玛(ʿulamāʾ,学者们)失去了为安拉 ﷺ 工作的心态,转而追求世俗利益。 这恰恰是一个相对强大且自信的伊斯兰社会可能面临的问题。 这样的社会陷入了一种精神颓废,削弱了社区道德向导在后世的成功,从而也威胁到了其作为道德典范的有效性。 换句话说,安萨里认为他的社会正在经历一场道德危机,这是正确的。

然而,现代穆斯林正在经历一种不同的、可以说更为尖锐的道德危机。 这种危机主要并非源于乌理玛因追求今世(dunyā)而腐化,尽管贫困本身也会滋生某种腐败。 相反,它源于乌理玛因失去社会地位及随之而来的道德权威而受到腐蚀。 正如我们从安萨里上述段落中所见,在伊斯兰历五世纪(即公元十一世纪),作为一名法学家意味着处于社会秩序的顶端。 伊斯兰法学家不仅担任司法和政府职务,还就各类金融问题提供咨询。 安萨里只是顺带提到了那些使乌理玛获得显赫社会角色的部分事务。 在伊斯兰社会中,法律研究处于教育等级制度的顶端是有充分理由的——伊斯兰规范、伦理和法律构成了前现代伊斯兰社会的基石。 伊斯兰教以现代西方世俗和自由价值观影响公共生活的方式,渗透到了公共生活的方方面面。 乌理玛在历史上所扮演的角色,在殖民时期被强加给穆斯林世界的以欧洲为中心、世俗化的现代性观念所侵蚀。

穆斯林与现代“文化革命”

曾经繁荣的伊斯兰社会衰落为现代穆斯林世界大片地区所见的破败状态,反映了一场历经数百年的复杂转型。 这种转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建立现代民族国家来实现这些地区的世俗化。 这是通过一场痛苦的断裂实现的,其中包括殖民征服、向殖民大国大规模转移财富,以及通常基于种族主义自由殖民意识形态的残酷镇压,这种意识形态将“教化”野蛮的非欧洲民族视为西方帝国主义的使命。 过去约250年间,穆斯林社会多样化且大多去中心化的法律秩序被连根拔起,而这些秩序通常是以伊斯兰精神为基础的。 这一时期所带来的变化不仅影响了穆斯林社会的社会、政治和法律实践,还导致许多穆斯林精英采纳了殖民统治者带给他们的价值观。

到了我们这个时代,即伊斯兰历十五世纪中叶/公元二十一世纪初,这些价值观已在许多穆斯林心中深深内化(有人可能会说是沉淀),以至于其他看待世界的方式——例如伊斯兰教法在组织穆斯林社会中发挥核心作用的方式——看起来显得不自然、做作、“中世纪”、倒退,以及被贴上了一系列其他极具问题的标签。 世俗主义已成为我们这个时代不言而喻的规范,以至于许多人对社会组织的替代愿景感到排斥。 从穆斯林的视角来看,这极其讽刺,原因至少有二。 首先,作为西方思想基础的智识反思中心——大学,正日益认识到当代西方思想具有相当大的偶然性。 笛卡尔为知识基础所建立的确定性,以及启蒙运动所推崇的理性至上论(这促进了自由殖民主义计划),如今已让位于一个深度分裂的学术界和更广泛的社会,后者正日益被身份政治和文化战争所吞噬。

这种趋势似乎在人文学术领域尤为明显,导致了一系列互不相通的思想流派的兴起。 当然,仍有一些学者对当代西方思想的整体连贯性持乐观态度。 那些依然致力于启蒙运动的人,尚未意识到这一计划的智识狭隘性——它在今天仅作为一种由野蛮武力和智识诡辩共同支撑的新殖民主义事业而苟延残喘;然而,充斥在后现代景观中的相对主义替代方案,似乎太容易陷入逻辑不连贯,且对更广泛的社会而言,关键在于它们导致了意义的丧失。 或者,更宽容地说,意义被深深地寄托在那些思想体系所承认的“社会建构身份”上,而这些身份的基础,不过是过去几十年里由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这类自称虚无主义者的诱人思想所产生的论述。

我们该去哪里、如何寻找可靠的学者?

这种背景进一步凸显了在许多人感到极其困惑的时代,寻求神圣指引的必要性。 如果我们认识到学术权威至关重要,那么随之而来的自然问题就是:我们去哪里寻找可靠的学者,普通人又该如何判断这种可靠性? 通信技术的普及,尤其是互联网的出现,使这个问题变得既简单又复杂。 对于普通大众来说,网上充斥着大量自称学者的人,他们的作品随处可见。 正如任何专业知识领域一样,伊斯兰教的可靠学者往往是那些被其他学者公认为具有权威性的人。 这是一种声誉机制。 然而,这可能会加剧问题,因为这些“其他学者”本身也需要得到他人的认可。 归根结底,任何专业领域内的可靠学者都会有某些显著的标志。 例如,如果他们毕业于穆斯林占多数国家的主要伊斯兰神学院——如爱资哈尔大学(al-Azhar)及其各分校、德奥班德(Deoband)、利雅得的伊玛目穆罕默德·本·沙特大学(al-Imām Muḥammad ibn Saʿūd University)、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麦地那大学(Madīna University)、纳德瓦学者协会(Nadwat al-ʿUlamāʾ)、印尼的寄宿学校体系(Pesantren)、卡鲁因大学(Qarawiyyin)、萨哈兰普尔(Saharanpur)等——那么可以预期他们对伊斯兰学术传统有很好的把握。 但除了这些学习中心外,西方伊斯兰机构也日益兴起,随着它们的成熟,有望培养出与穆斯林世界同等水平的学者。 假以时日,学者或许无需在西方之外求学也能被公认为严肃的学者(ʿālim)或法学家(mufti),尽管在我看来,我们目前尚未达到这一阶段。

拥有这种正规训练水平是评估一个人是否为伊斯兰学者的极其重要的方面,但这还远远不够。 正如伟大的印度学者阿布·哈桑·阿里·纳德维(Abū al-Ḥasan ʿAlī al-Nadwī,卒于1420/1999年)过去常对纳德瓦学者协会的毕业生所说的那样:“你们现在拥有了成为学者(ʿulamāʾ)的工具。” 其言下之意是,如果这些毕业生能将一生奉献给学术研究和虔诚的敬拜,他们就有望达到那个阶层。 这是伊斯兰学术中需要牢记的一个重要维度,特别是考虑到现代伊斯兰学习中心与哈佛或牛津等世界领先的教育机构相比,相对较为薄弱。 在爱资哈尔大学等机构的现代化课程中,典型的毕业生通常会完成最后三年的高中教育(thānawiyya),这提供了对伊斯兰教法科学的严格入门,随后是四年制的“学士学位”,专注于更细分的伊斯兰学科。

在西方机构中,我们通常不会将学士学位持有者称为学者,但伊斯兰学院的毕业生往往被称为学者(ʿālim)或伊斯兰学者。 这应该让我们深思。 现实情况是,真正的伊斯兰学术源于一生的研究和经验,因此,虽然我们应该期望学者毕业于主要的宗教学习机构,但我们也应该有更高的期待。 例如,在西方,博士学位通常是学者的标志,这一标准也正日益被穆斯林世界所采纳。 再一次强调,这些都是惯例,它们各有利弊。 例如,西方大学的伊斯兰研究博士学位绝不代表一个人就是学者(ʿālim),因为西方大学的伊斯兰研究绝大多数仍以世俗视角进行教学——通常是从思想史的角度来探讨。 相比之下,谈及穆斯林世界的伊斯兰学术,西方学术界拥有广泛的深造教学与研究基础设施,以及博士后职业机会,这使得成千上万的学者能够定期涌现。而穆斯林世界由于经济限制,以及社会和政府层面的漠视(如果不是疏忽的话),恰恰缺乏这些条件。 这些问题远非本文所能解决,但当代穆斯林确实需要对此进行更深刻的反思。

尽管存在上述挑战,但如果伊斯兰学者既在伊斯兰学院接受过培训,又在更世俗的机构获得了伊斯兰研究博士学位,他们往往能同时得到两个体系的认可。 在西方公共领域中,许多著名的乌理玛(ʿulamāʾ)都具备这种学术背景。

乌理玛不仅是神圣指引的权威诠释者,其重要性的另一个维度不在于他们的法学造诣,而在于他们作为一种特定生活方式的践行者和维护者所拥有的权威。 伊斯兰学者确实应当是先知知识的继承者,但同时也应当履行其他一些先知性的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真正的学者应当秉持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树立的最高行为准则。 需要明确的是,健全的逊尼派伊斯兰教义排除了声称继承先知任何直接获取启示能力的可能。 这种观点近乎亵渎。 但乌理玛被期望在个人行为中恪守伊斯兰规范。 《古兰经》将先知 ﷺ 描述为所有穆斯林的榜样:“造物主的使者,对于你们中希望(会见)造物主和末日,并多多记念造物主的人,确实是最好的榜样。”

造物主将先知 ﷺ 指定为榜样,这无疑反映了造物主认可人类需要来自同类的引导者。 安拉在《古兰经》其他地方说:

当引导降临这些人时,阻碍他们信仰的唯一原因就是他们说:“造物主怎么能派遣一个凡人作为使者呢?” 你说:“如果大地上有天使安然行走,我们定会从天降下一位天使作为使者。”

无论是为了获取知识还是为了获得道德榜样,亲身接触学者都是最理想的方式。 然而,如果不幸无法接触到此类学者,但懂阿拉伯语的话,网上有非常棒的教法判例(fatwa)库,阿拉伯语读者(甚至部分英语读者)可以使用。 其中最丰富的一个网站(Islamweb.net)也针对普通人是否可以接受在线网站的教法判例给出了回答。 其答案不出所料是肯定的。 然而,该教法判例强调了核实任何教法判例来源的重要性,并因此提到了 Islamweb.net 的“关于我们”页面,该页面显示该机构由卡塔尔宗教基金与伊斯兰事务部资助。 鉴于中东大部分地区政治言论自由相对受限,此类网站的卡塔尔背景意味着,在讨论涉及卡塔尔的教法判例时,人们可能需要保持谨慎。 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埃及官方教法判例发布机构——埃及教法判例署(Dār al-Iftāʾ)所发布的教法判例,特别是在涉及针对国家政治反对派的判例时。 在这方面,值得引用伊本·泰米叶(卒于公元728/1328年)的话,据报道他曾宣称:“每个人都有份参与伊智提哈德(ijtihād,独立法学判断),而普通人(ʿāmmī)的伊智提哈德就是选择追随谁。” 例如,在沙特王储穆罕默德·本·萨勒曼的铁腕统治下, 沙特教法机构在政治敏感问题上的声明必须非常谨慎地解读。 我认为,即使是那些可能与西方伊斯兰恐惧症政权或穆斯林世界威权政权结盟的西方学者,情况也是如此。

女性学者(ʿālimāt)在哪里?

理论上,伊斯兰学术并非男性的专属领域。 但在实践中,这是穆斯林社区需要重新评估其优先事项的另一个领域。 相对于男性乌理玛,女性学者(ʿālimāt)的数量非常少。 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是由于前面讨论过的问题——伊斯兰学术缺乏社会声望。 另一个原因是缺乏针对女性乌理玛的培训机会。 从轶事来看,这种匮乏似乎非常普遍。 我认识许多曾在穆斯林占多数地区和西方的女子伊斯兰学院学习或任教的学者,她们都感叹这些机构的教学质量与她们在西方大学所受的培训质量相比差距甚远。 这些学者认为,这些机构显然无意培养严肃的学者。 这种情况自然需要改变。 穆斯林乌玛(穆斯林社群)重视培养女性学者,使她们能够承担起作为男女榜样的重要职责,这是有充分理由的。 当然,寻求知识是一项普遍义务,先知的妻子、信士之母阿伊莎(愿安拉喜悦她)就是一位著名的学者、法学家和穆夫提(有权发布教法判例的学者)。 事实上,著名的大马士革罕百里派法学家伊本·盖伊姆·贾兹亚(卒于公元751/1350年)只是众多称赞她为多产教法判例发布者的学者之一。

她在伊斯兰历史上也并非个例。 正如我的老师谢赫·穆罕默德·阿克拉姆·纳德维在他那部40卷本的女性圣训学者百科全书中展示的那样,在整个伊斯兰历史上,有成千上万的女性担任过圣训学者。 就我们而言,我们的母亲阿伊莎曾称赞麦地那的女性,因为她们渴望深入理解自己的宗教。 正如《布哈里圣训实录》所记载,她说:“辅士们的女性真是太优秀了:她们的羞涩并没有阻碍她们深入理解自己的宗教(dīn)。” 在当今时代,女性有机会在许多领域接受高等教育,但她们很少有机会在高级水平上学习伊斯兰教法科学。 如前所述,这很可能是因为整个乌玛内部的教法培训基础设施薄弱,因此迫切需要加强男女两性的基础设施建设。 希望这能开始改善从伊斯兰学院毕业的女性教法专家严重短缺的局面。

当然,培养女性学者还有许多其他好处,并非所有好处都能在本文中一一探讨。 例如,女性伊斯兰学者很可能会成为母亲,她们必然会成为自己所抚养子女的教育者。 虽然男性也有教育子女的责任,特别是在子女长大后,但父亲在伊斯兰法律上承担的供养家庭的经济责任,意味着他们直接参与教育的频率和程度通常不如母亲。 因此,从纯粹的数量上看,伊斯兰教育机构可以说应该优先考虑女性的机会,而不是男性。 虽然并非所有母亲都需要被培养成为权威的乌理玛(学者),但在穆斯林乌玛强盛时期,一直以来的做法都是为女性提供机会,使她们能够与那些毕生致力于此项事业的乌理玛并肩成为女学者(ʿālimāt)。 再一次强调,我们需要投入巨大的努力来改变我们社区内部盛行的做法。 鉴于我们作为一个乌玛对伊斯兰教育普遍存在的忽视,这种重新定位需要在各个层面全面展开。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期待出现能够满足乌玛需求的学者,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

如果乌理玛犯了错怎么办?

与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不同,没有任何学者能指望在犯错时收到纠正他们的启示。 因此,穆斯林对乌理玛的期望必须以这种现实主义态度来调节。 这必须至少在三个层面上付诸实践。 首先,尽管乌理玛理应受到极大的尊重,但穆斯林绝不能将他们捧上神坛,认为他们不会犯错或无需纠正。 其次,当我们的乌理玛犯了明显的错误,但已表现出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时,穆斯林必须宽容这些凡人学者的过失。 第三,我们必须认识到,乌理玛之间对于伊斯兰教在特定情况下要求什么可能会有分歧,因此一个人认为的错误,可能仅仅反映了另一位学者的审慎判断。

我们社区最早的乌理玛敏锐地意识到,他们是会犯错的人类,而不是受神圣保护免于错误的先知。 据多位早期穆斯林传述,包括伟大的麦地那伊玛目和法学派创始人马利克·本·阿纳斯(卒于公元189/795年)所言:“除了先知(ﷺ)之外,我们可以接受或拒绝任何人的言论。” 换句话说,虽然我们无条件地接受先知穆罕默德 ﷺ 教导我们的一切,因为他是造物主的使者,但这种无条件的接受并不适用于其他人。 所有其他观点都应根据其是否符合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教导来评估其是否正确。 如果出现一位行使学术判断(ijtihād)并得出有问题结论的学者——例如,主张穆斯林可以无条件地饮酒或食用猪肉——他们的追随者不得追随他们,因为此类裁决在《古兰经》中已被明确禁止,属于宗教常识(maʿlūm min al-dīn bi’l-ḍarūra)。

在当今时代,这一点变得尤为重要,因为伊斯兰宗教权威机构已经弱化,特别是在殖民主义之后和合法的伊斯兰哈里发制度崩溃之后。 这一过程在某些背景下表现得十分剧烈,在另一些背景下则较为缓慢,但我们都能意识到,在当代大多数穆斯林社会中,乌理玛(学者群体)已不再拥有太大的社会或政治权威。 与历史现实相比,这标志着他们地位的巨大转变,因为在过去,乌理玛甚至有能力决定统治者(包括哈里发)的废立。 即使是在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为公元1517/伊斯兰教历923年至公元1924/伊斯兰教历1341年)这一哈里发制度的最近一次迭代中, 乌理玛也曾多次行使权力,废黜哈里发并以更合适的人选取而代之。 在当今任何穆斯林政体中,这都是不可想象的。 这种权威程度在伊斯兰学术界从早期开始就一直得到认可,并延续了数个世纪,正如伊本·盖伊姆·贾兹亚(Ibn Qayyim al-Jawziyya)的以下论述所体现的那样:

正确的立场是,只有当统治者(umarāʾ)发布的命令符合学术(ʿilm)时,才应服从他们。 因此,服从他们(的义务)源于服从学者(ʿulamaʾ)的义务。 因为服从仅限于那些已知是正当的(maʿrūf)以及学术(ʿilm)所要求的事项。 正如服从乌理玛源于服从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一样,服从统治者也同样源于服从乌理玛。 由于伊斯兰教的实践只能通过两类人才能完全实现:学者和统治者;又由于所有人都是他们的追随者,世俗的繁荣只有通过这两类人的繁荣才能实现,而世俗的腐败也源于他们的腐败。 正如阿卜杜拉·伊本·穆巴拉克(卒于伊斯兰教历181年/公元797年)和其他先贤(salaf)所言:有两类人,如果他们繁荣,民众就会繁荣;如果他们堕落,民众就会堕落。 有人问他:“他们是谁?” 他回答说:“统治者和乌理玛。”

为什么这种权威地位如此重要? 正如我们所处的时代所表明的那样,边缘化乌理玛,实际上就是将伊斯兰教作为社会规范力量的整体移除过程的一部分。 诚然,在当今大部分穆斯林世界,人们仍能发现一些相对活跃的乌理玛机构,它们一直在培育伊斯兰科学(al-ʿulūm al-Sharʿiyya)方面的学术研究。 但如果没有结构性基础来支撑一个由政治权力支持、甚至构成这种权力基础的伊斯兰社会文化矩阵,这些现象依然脆弱,很容易被连根拔起,正如我们这个时代霸权式的世俗规范所要求的那样。 这就是为什么作为逊尼派伊斯兰教长期以来的共识,政治当局有义务维护伊斯兰规范。

在许多穆斯林国家,乌理玛机构因民族国家的兴起而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像埃及、沙特阿拉伯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这样的国家,提供了非常显著的例子,说明政府如何成功地将其大部分乌理玛阶层置于国家控制之下。 在这种背景下,正如乔纳森·A·C·布朗(Jonathan A. C. Brown)所建议的那样,人们在看待乌理玛在政治问题上的声明时应极其谨慎,因为这些声明很可能因其政治从属地位而受到损害。 这并不是说这些学者关于如何进行礼拜的教法判令(fatwas)需要被拒绝。 在这种情况下,普通平民通常可以认为他们是在忠实地传达教法(fiqh)裁决。 然而,当问题变得更加政治化时,例如他们支持独裁者的压迫,或者他们为与以色列关系正常化提供合法性,而以色列正处于殖民占领之中,并不时向巴勒斯坦基本手无寸铁的人民投掷导弹,那么在这些领域,应避免将此类乌理玛作为指导来源。

人们可能会问,部分乌理玛的这种行为是否削弱了乌理玛作为一个整体的信誉。 本文的前半部分已经确立,乌理玛对于获得对我们宗教(dīn)的正确理解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在像今天这样的“穆斯林共同体”(ummatic)转型时期。 毫无疑问,一些人会对政治上妥协的乌理玛的出现感到失望。 人类对听到负面报道的群体感到怀疑是很自然的,而且不幸的是,当人们对所报道的群体缺乏直接经验时,将这种报道普遍化也是人类的通病。 事实上,可以说这就是伊斯兰恐惧症在全球运作的方式。

然而,正如我在一本书中所主张的那样,该书审视了过去十年左右一些乌理玛参与阿拉伯革命及其后果的政治方式,虽然今天确实有一些乌理玛因与压迫政权的勾结而受到损害,但将绝大多数乌理玛一概而论是没有意义的。 大多数人要么因为反对的风险而远离充满争议的政治领域,要么公开批评那些与威权政权同流合污的极少数乌理玛的问题立场。 这并不是说,各国给予这些有时被称为“苏丹的乌理玛(学者)”以显赫地位,本身不是一个问题。 这种情况需要通过政治改革进程来纠正,即通过正当的伊斯兰手段,将这些国家转变为拥有负责任政府的国家——在这一进程中,杰出的乌理玛在历史上本应发挥关键作用。

无误的来源,易错的人类

与易错人类的观点(无论他们是否博学)形成对比的是,穆斯林承认《古兰经》和圣训是无误的指导来源。这意味着,尽管穆斯林无法对《古兰经》中每一节经文和每一段圣训的所有解释可能性都拥有绝对无误的知识,但他们可以了解这些来源所要求的信仰和实践的大致轮廓。 更广泛地说,逊尼派一致认为,任何在四大教法学派中被视为主流的观点,都可以毫无争议地合法遵循。 在解释的细节上,例如安拉在《古兰经》中意指哪种擦拭头部的方式,甚至他是否只意指一种解释,我们都无法声称绝对确定。 我们所能声称的,仅仅是围绕更普遍事实的确定性。 例如,在刚才提到的案例中,根据乌理玛的说法,我们可以确定《古兰经》第5章第6节要求我们在小净(wuḍūʾ)期间以某种方式擦拭头部,尽管我们无法给出比这更具体的细节。

从历史上看,刚才提到的信仰和实践的大致轮廓,已经构成了伊斯兰文明项目的基础。 其他文明项目,如西方文明,同样以其在事业细节上的巨大分歧为特征。 我们每天都能看到这些分歧在社会、政治和文化争议中上演。 例如,它们在大学里被无休止地辩论和分析。 然而,当需要面对生存性的政治或意识形态威胁时,这些分歧往往会被搁置一旁。

乌理玛本应是普通穆斯林在对特定问题的“伊斯兰视角”感到困惑时的权威参考点,但这并不否定乌理玛本身也是易错人类的事实。 鉴于人类在涉及精神事务时往往倾向于对他人给予绝对信任,这一点值得反复强调。 乌理玛和其他任何领域的专家一样,都是会犯错的。 财务顾问或工程师的专业知识,并不能排除他们犯错的可能性,即使是重大错误。 医生或律师可能会因为健忘,或者尽管他们宣誓不伤害他人或维护法律,却未能怀着最好的初衷行事。 毕竟,他们也是人类,因此必须建立问责和纠正错误的机制。 例如,对于医疗或受托人疏忽,现代法律体系中有允许赔偿的法规。 而在现在有时被称为“精神虐待”的案例中,这种机制往往不那么容易获得。 在缺乏此类补救机制的情况下,需要保持警惕,穆斯林社区有义务找到方法,在尊重宗教专家与认识到他们有时也会因人性而软弱之间取得平衡。

另一方面,在现代世界的许多社区中,问题不在于过度崇拜,而在于根本没有崇拜。 穆斯林迫切需要认真对待宗教培训,给予其社会认可和声望,从而吸引有才华的人才,使他们能够发展出我们在地方、国家和跨国社区中所需的专业水平。 正如已经强调的那样,现代穆斯林严重忽视了他们的宗教义务,即在我们的社区中发展那种能够帮助解决人们在当代一系列问题上所提出疑问的宗教专业知识。 需要通过共同的努力来建立强大的机构,以产生解决我们作为一个社区所面临的各类问题所需的学术知识。 社区的每一位成员在这一过程中都发挥着作用。

这需要承认并尊重伊斯兰知识,将其视为一项事业,未来的学者能够并愿意为之投入他们的教育和随后的职业生涯。 在我们的社区中,那些致力于伊斯兰学习的人往往被看不起,被视为在更具声望的领域无法取得成功的失败者。 这反过来又导致了一个恶性循环:未来乌理玛的教育成了能力较弱学生的领地,而最有才华的人最终进入了医学和法律等“世俗”领域。 考虑到地方差异,这些趋势在整个穆斯林大众(umma)范围内都是真实的,过去几代人所带来的后果包括:许多穆斯林对自身宗教传统的承诺减弱,以及出现了一个往往无法承担穆斯林大众所面临挑战的乌理玛阶层。

“先知的继承者”

如果不提及先知穆罕默德 ﷺ 关于追求神圣知识的熠熠生辉的圣训,就几乎无法讨论乌理玛(ʿulamāʾ)的作用。 这则圣训被收录在多部圣训集中,也见于叶海亚·本·沙拉夫·纳瓦维(卒于伊斯兰教历676年/公元1277年)广受欢迎的《 ریاض الصالحين》(正义者花园)中。它构成了我们理解乌理玛身份及其所肩负的巨大道德重任的核心支柱。 根据这则传述,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

“凡踏上求知之路的人,安拉都会为他开辟一条通往天堂的坦途。” “确实,天使们会垂下翅膀,以示对求知者的赞许。” “天地间的万物,甚至深海中的鱼儿,都会为他祈求宽恕。” “学者相对于崇拜者的优越性,就像月亮相对于众星的优越性一样。” “确实,学者是先知的继承者,先知们留下的不是金币或银币,而是知识。” “因此,谁获得了知识,谁就确实获得了丰厚的份额。”

这则圣训大体上传达了追求神圣知识的巨大美德,以及那些出于正确动机而求知者的高尚地位。 动机至关重要,这一点在另一则圣训中得到了惊人的阐释,它对那些出于世俗目的而追求我们宗教(dīn)神圣知识的人发出了严厉的警告。 在《 ریاض الصالحين》(正义者花园)中收录的另一则较长的圣训里,先知穆罕默德 ﷺ 描述了复生日的一个场景。 他说:

“一个曾经获取并传授知识、诵读《古兰经》的人将被带到面前。” “安拉将提醒他所赐予的恩典,那人也会承认这些恩典。” “然后安拉会问他:‘你做了什么来表达对这些恩典的感激?’” “那人会回答:‘我为了您的缘故获取知识并传授它,还诵读了《古兰经》。’” “安拉会对他说:‘你撒谎了。’ ‘你获取知识是为了让人们称你为学者,你诵读《古兰经》是为了让人们称你为诵经者,而他们确实已经这样称呼你了。’” “随后命令下达,他被脸朝下拖行并投入火狱。”

先知继承者的角色显然不可掉以轻心。 怀着正确的意图,求知是最美德的行为;但若意图偏离,人可能会注定坠入火狱——愿安拉 ﷻ 保护我们。 尽管存在这一关键现实,乌理玛对于正确理解伊斯兰教仍然不可或缺。 查看全部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why-we-need-ulama-the-importance-of-seeking-islamic-knowledge-from-scholars
原文标题:Why We Need Ulama: The Importance of Seeking Islamic Knowledge From Scholars
作者:Dr. Usaama al-Azami
作者简介:乌萨马·阿扎米博士(Dr. Usaama al-Azami):乌萨马·阿扎米博士是牛津大学当代伊斯兰研究系的系讲师。他于2002年开始正式研习伊斯兰学。随后,他进入牛津大学就读,并于2008年获得了阿拉伯语和伊斯兰研究学士学位。自2005年起,他定期参加萨拉姆学院(Al-Salam Institute)穆罕默德·阿克拉姆·纳德维谢赫(Shaykh Mohammad Akram Nadwi)的课程,并从他那里传授了许多经典著作,包括马尔吉纳尼的《导引》(Hidaya)和《布哈里圣训实录》(Sahih of al-Bukhari)。多年来,乌萨马博士曾跟随多位学者学习,并获得了他们的伊贾扎(ijazat,即学术授权)。这些学者包括:艾哈迈德·阿里·拉杰普里(Ahmad ‘Ali Lajpuri)、阿卜杜勒·拉赫曼·卡塔尼(‘Abd al-Rahman al-Kattani)、优素福·卡拉达维(Yusuf al-Qaradawi)、尤努斯·琼普里(Yunus Jaunpuri)、穆罕默德·拉比(Muhammad Rabi’)、阿卜杜勒·瓦哈卜·图赖里(‘Abd-Wahhab al-Turayri)、阿卜杜拉·朱代(‘Abd-Allah al-Judai’,未获授权)、穆罕默德·雅库比(Muhammad al-Yaqoubi)、穆罕默德·本·阿卜杜拉·拉希德(Muhammad ibn ‘Abd-Allah Al Rashid)、尼扎姆·雅库比(Nizam Ya‘qubi)、吉哈德·布朗(Jihad Brown,未获授权)以及齐亚德·图克拉(Ziyad al-Tukla)。2010年至2015年间,乌萨马博士在普林斯顿大学近东研究系任职,在那里他获得了硕士学位,随后又获得了当代伊斯兰政治思想的博士学位。他著有《伊斯兰教与阿拉伯革命:民主与专制之间的乌理玛》(牛津大学出版社,2022年)一书。

副标题:伊斯兰知识指南:从学者传承、信仰安全到正确求知
摘要:本文解释穆斯林为什么需要乌理玛,以及为什么寻求伊斯兰知识不能脱离可靠学者。作者说明,学者传承能保护理解、纠正误读,并帮助穆斯林在复杂时代保持信仰清晰。



图:为什么我们需要乌理玛(学者):向学者寻求伊斯兰知识的重要性

作者致谢

我要向整个Yaqeen团队表达我的感激之情,感谢他们从本文最初构思到最终发表过程中所付出的辛勤努力。 在这个鼓舞人心的组织中,有许多了不起的人在工作,其中许多人我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在深夜的祈祷中,我衷心地为他们祈祷。 特别要感谢Julio Rivera、Ayesha Bakali、Ovamir Anjum、Ahmed Elbenni、Nameera Akhtar,以及我的匿名审稿人和幕后制作团队的其他成员。 Jazakum Allah khayran wa-baraka fikum(愿安拉回赐你们,并赐予你们吉庆)!

引言

为什么穆斯林需要向学者请教? 如果造物主已经通过先知穆罕默德 ﷺ 以《古兰经》和圣训的形式启示了指引,且现代科技让我们能轻易获取这些指引来源,那么为什么我们与造物主的关系必须由这些会犯错的凡人来作为中介呢? 穆斯林能否依靠书籍或网站来对宗教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 他们能否直接思考《古兰经》和圣训(先知的言行)? 如果事实证明我们有时必须依赖学者的专业知识,我们该如何判断一位学者是否可靠? 如果我们所尊崇的道德楷模学者被发现恰恰相反,那该怎么办? 如果穆斯林非常尊崇他们的学者,但随后一些知名学者在个人或政治交往中表现出严重的道德缺陷,这难道不会引发严重的信仰危机或宗教幻灭吗? 女性的情况又如何——她们能成为学者吗?如果可以,为什么她们的人数似乎如此之少?

这些是我在本文中探讨的部分问题。 我的目的不仅是阐明依赖权威伊斯兰学术的必要性,还要说明这种对宗教权威的认可,并不意味着穆斯林在遇到疑问时可以免除行使自身道德判断的责任。 每个时代的穆斯林都认识到学术的重要性,它解释了近十五个世纪前在阿拉伯背景下首次启示的《古兰经》和圣训,应如何应用于后续时代的穆斯林。

然而,欧洲伴随工业革命和殖民主义而来的社会文化转型,将一小部分人口的思想全球化了,在此过程中,乌理玛(ʿulamāʾ)在当今许多人眼中变得无关紧要。 这种观点转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有些人沉浸在世俗意识形态中,不理解为什么穆斯林需要坚守他们的传统。 他们想知道,为什么穆斯林不能简单地拥抱世俗主义,并将他们的文化遗产视为过去的事物,仅供偶尔获取灵感? 另一些对造物主的启示保持更深承诺的人可能会问:“如果我能通过谷歌触手可及地获得无误的《古兰经》和圣训,为什么我还需要关注会犯错的乌理玛?” 还有人认为,除了那些获得正式授权(ijāza,即传授伊斯兰知识的许可)作为权威链条(sanad,即传承链)一部分的人之外,没有人能真正了解伊斯兰教:“这些人才是真正的乌理玛,”他们宣称,“除了他们之外,任何人不得解释《古兰经》和圣训。”

本文反思了乌理玛在当今及过去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 它考虑了这一角色在穆斯林少数群体和多数群体背景下的表现。 在探讨这一主题时,我将引用《古兰经》、圣训以及过去学者的著作。 像这样简短的文章无法详尽地讨论这些议题——这些议题值得许多作者撰写多篇文章来探讨。 但我希望在文章结尾,读者能够认识到采取一种平衡方法的迫切需要,这种方法既尊重学术权威,又不免除普通穆斯林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的道德责任。 在整篇文章中,我将思考在许多人主张世俗公共领域的现代世界中,学术在现代穆斯林生活中应发挥什么作用。

文章最后将指出,培养满足我们需求的学者的集体义务在现代西方,甚至可以说在当今世界的大部分地区,根本没有得到履行。 这要求我们认识到,培养学者不仅仅是学者们的工作,而是整个穆斯林乌玛(共同体)的责任。 我们的学者经常未能有力地阐明伊斯兰教在现代世界中应发挥的作用,这实际上是所有穆斯林的失败,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并努力扭转这一局面。

为什么我们需要乌理玛?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责备他的一些同伴,因为他们在旅行时建议一名受伤的人在遗精后进行大净(ghusl)。 那个人曾询问是否可以用土净(tayammum)代替完整的大净,但他的同伴坚持要求他进行大净。 他照做了,随后便去世了,推测是因为感染或暴露在恶劣环境中——圣训中并未明确说明。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对那些坚持让他洗澡的人感到非常愤怒,他斥责他们说:“他们杀了他。 愿造物主惩罚他们!” 这种严厉的斥责并不能否定先知仁慈的本性。 事实上,这种斥责的罕见性恰恰凸显了那些被他批评的人所犯下的罪行之严重。

正如伊本·盖伊姆·贾兹亚所指出的,这是先知对“一群在无知的情况下发布教法判例的人”所作出的严厉祈祷,这导致了提问者的死亡。 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发布教法判例的严肃性,这一观念在伊斯兰学术传统中被反复传达。 圣训的其余部分报告了先知针对这些旅行者所面临的各种情况给出的建议。 在谴责了那些在毫无知识的情况下发布教法判例的人之后,先知穆罕默德 ﷺ 补充道:“当他们不知道的时候,难道他们不能问吗? 无知的解药就是提问。”

作为一种生活实践,伊斯兰教植根于《古兰经》和圣行。 《古兰经》是一部内涵丰富的启示,若不求助于先知的圣行,就无法理解其许多精微之处,而且两者都包含可以以多种方式解读的文本。 对于任何被社区所珍视的文本来说,情况都是如此。 以《美国宪法》为例。 它只有4543个单词,篇幅比这篇文章短得多。 然而,美国已经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司法基础设施,以及无数的法律机构,从律师事务所到学校,旨在培养法律学者和从业者,以解释和执行该文件所规定的准则——这份文件统治着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同样,《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教导也一直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文明之一的指南,该文明在过去一千年的大部分时间里,作为精神、知识、经济和地缘政治的超级大国而繁荣发展。

什么是乌理玛(ʿulamāʾ,即学者)?

在这种背景下,显而易见的是,需要发展学术专长,以正确理解《古兰经》和圣行应如何引导穆斯林乌玛(穆斯林群体)度过其世俗生活。 虽然学术专长的必要性在高级政治和知识辩论层面似乎显而易见,但人们可能会问,普通穆斯林是如何或应该如何受到乌理玛对《古兰经》和圣行中所保存的神圣启示的深思熟虑的影响。 在这里,宪法类比也可能有一些用处。 影响所有公民的更广泛的法律结构,是建立在《美国宪法》以及该国50个州各自的地方宪法基础之上的。 这些法律直接塑造了人们的生活。 每个人都认识到遵守法律的必要性。 这不仅是因为不遵守法律的后果可能很严重,而且我们通常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事情。 再一次,这需要了解法律是什么,而这通常是通过使用法律学者所产生的资源来完成的。

本质上,考虑到人类社会存在的相互依存性,如果没有一定程度的专业化,人类社会就不可能繁荣发展。 这使得人们能够在个人领域发展出他人没有机会发展的专业知识。 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依赖于专家,无论是医学、工程、经济学还是其他领域。 当然,这对学者来说也是如此。 学者们需要依靠专家来获取他们生存所需的资源,无论是为他们接种疫苗的医生、设计他们房屋和汽车的工程师,还是管理他们所居住城镇和城市的公务员。 正如我们都需要这些专家来提供我们过上充实生活所需的便利设施一样,普通穆斯林也需要乌理玛来获取《古兰经》和圣行的智慧。 如果人类事务需要专业知识,那么乌理玛可以被视为关于神圣启示的专家,这些启示指导我们应该如何生活。

需要明确的是,鼓励普通穆斯林加深对宗教(dīn)的理解,其中一些人确实应该追求在伊斯兰科学(ʿulūm Sharʿiyya)或沙里亚科学方面的专业化;这种专业知识在西方的穆斯林中尤为缺乏。 然而,那些没有在这些科学领域进行专业化研究的人必须听从专家的意见。 同样,穆斯林可以从亲自阅读《古兰经》和圣行的文本中受益,我们生活在一个这些文本变得触手可及的时代。 然而,如果穆斯林在如何理解这些文本方面遇到任何困惑,他们需要乌理玛来澄清。 在这方面,乌理玛经常引用《古兰经》第16章第43节(Sūrat al-Naḥl 16:43)的经文:“如果你们不知道,就去问知识的人。” 正如安达卢西亚经注学家库尔图比(卒于671/1273年)所指出的,学者们一致认为这节经文指的是普通大众(al-ʿāmma)有必要追随他们的学者(ʿulamāʾ)。

世界上绝大多数穆斯林在没有翻译辅助的情况下,无法理解《古兰经》和圣训的语言。 这些翻译工作最终由具备足够资格的学者承担,他们能够理解公元7世纪阿拉伯地区的阿拉伯语,并将其含义传达给生活在启示时代近一千五百年后的读者和听众。 正如乔纳森·A·C·布朗在其杰作《误读穆罕默德》(Misquoting Muhammad)中所论证的那样,若没有学者(ʿulamāʾ)的诠释努力,试图理解《古兰经》的尝试注定会失败。 为了理解《古兰经》强有力的语言,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门弟子有时会求助于前伊斯兰时期的诗歌,这些诗歌能够权威地阐明《古兰经》中一些优雅文学用词的含义。 布朗指出,某些现代主义穆斯林试图边缘化《古兰经》以外的宗教权威来源(如圣训),这种做法是自相矛盾的,因为他们自己在确定神圣文本中某些词汇的含义时,显然也需要求助于阿拉伯语词典编纂者在《古兰经》之外的学术成果。

诠释单个字母

这种情况甚至细化到《古兰经》中的单个字母。 仅举一例,我们可以看看《古兰经》中关于小净(wuḍūʾ)的经文,即《筵席章》(al-Māʾida)5:6,其中包含一个通常被翻译为“擦拭你们的头”的短语。 这种翻译掩盖了原文阿拉伯语中的一个复杂问题,即如何理解阿拉伯语短语 wa’msaḥū bi -ruʾūsikum 中的字母 bāʾ。 这一个字母已成为大量讨论的焦点,导致学者们对于需要擦拭头部的范围产生了多种不同意见。 语法学家指出,字母 bāʾ 有十四种不同的含义。 因此,法学家们对于经文中要求的“擦拭”是指擦拭整个头部,还是仅擦拭一部分,存在分歧。 如果是擦拭整个头部,那么漏掉一根头发是否会导致擦拭无效? 另一方面,如果只是擦拭一部分,那么只擦拭一根头发是否有效? 法学家们在这两个极端之间采取了一系列立场。 现在将这个问题扩展到《古兰经》其余约6000节经文,再扩展到归于先知穆罕默德 ﷺ 名下的数万条圣训报告,人们就能理解得出正确诠释——即真正体现神圣意图的诠释——是多么具有挑战性。

对于一些读者来说,这样的辩论在最糟糕的意义上可能显得“学术化”了。 造物主大概并不希望人类在他神圣文本中这些细枝末节的争论上浪费精力。 过去确实有一些学者谈到过无意义的学究作风所带来的危险,其中许多可能源于自负的争强好胜。

然而,上述这类诠释上的分歧对于相关学者而言,似乎并非微不足道或无关紧要。 对于许多逊尼派(Ahl al-Sunna)认为以特定方式正确理解的经文,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但过去和现在的误导者可能希望将其歪曲到其他方向。 安拉 ﷻ 作为全知的造物主,完全了解语言的本质,也深知为人类诠释《古兰经》这类文本的必要性。 如果我们觉得有必要质疑伊斯兰法学家对这些“无关紧要”细节的关注,我们最好认识到,现代国家花费巨资建立庞大的机构来从事法律解释工作。

例如,在美国,司法部门是联邦政府三个平等分支之一。 当联邦和州司法系统合在一起考虑时,它们拥有约32,000名法官。 这些数字与美国执业律师的数量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根据美国律师协会最近的一项调查,该国约有130万名执业律师。 更不用说庞大的辅助基础设施,包括律师助理和其他非法律专业人员,这些机构的正常运作依赖于他们的法律素养。 这还不包括维持源源不断的新律师培训,以及为法律知识分子提供空间,让他们在诉讼和提供昂贵法律服务的高压环境之外思考复杂问题的必要教育和研究基础设施。 这数十万人的工作就是解释成文法,以便参考上述文本告知客户或诉讼当事人他们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这是因为任何体系中的法律都基于语言,而当涉及治理、社会组织和争端解决等复杂问题时,语言本身就是模棱两可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许多现代人(甚至包括一些现代穆斯林)认为在宗教实践上无需咨询宗教专家,而在世俗法律上却应咨询专家,这种观念反映了世俗主义已被视为现代法律文化的主导规范。 对于非穆斯林而言,他们在法律问题上往往没有任何宗教参考可言,因此这种看法似乎完全合理。 然而,穆斯林若有此想法,则反映出他们即使在无意中,也已经吸收了一种与他们自认为所属的伊斯兰法律文化相抵触的法律文化。 这是因为伊斯兰教在其几乎整个历史进程中,都被伊斯兰学者理解为以某种方式强制要求特定的行为,这些行为在英语中可以合理地被称为法律。

尽管现代法律的用法通常与国家紧密相连,且人们普遍预期违反法律会导致世俗制裁,但通常所说的伊斯兰法并不总是按照这些假设运作。 它的许多禁令(例如禁止背后诽谤)并没有基于经文的制裁措施。 它们实际上是基于形而上学承诺的道德准则,即对后世惩罚的敬畏。 如果一个人相信造物主通过《古兰经》中的言语启示了法律,并要求穆斯林按照该法律生活,且在后世会有相应的奖惩,那么即使大多数法律缺乏具体的现世惩罚形式,这些也是遵守造物主在启示中所定规范的有力理由。 正如许多学者所观察到的,伊斯兰法实际上催生了一套极其持久且有效的制度,这些制度在几个世纪里帮助管理了穆斯林社会,并带来了显著的繁荣和文化繁荣。

乌理玛(ʿulamāʾ)的历史角色

在伊斯兰历史进程中,乌理玛在为构成穆斯林社会的主要机构提供法律、精神和规范基础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他们的劳动被这些社会高度重视也就不足为奇了,尽管有时会产生意想不到的问题后果。 一个例子可以在伊斯兰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学者之一,阿布·哈米德·加扎里(卒于公元505年/1111年)的评论中找到。 对于当代穆斯林来说,极其讽刺的是,在伊斯兰文明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精神著作之一《宗教科学复兴》(Iḥyāʾ ʿUlūm al-Dīn)中,加扎里在开篇就抱怨说,穆斯林因为伊斯兰法学(fiqh)变得如此显赫,而放弃了医学研究。 加扎里对这一问题的讨论见于《宗教科学复兴》四十“书”中的第一卷。 在“知识之书”中,他写道:

有多少地区的唯一医生是非穆斯林,而他的证词在涉及法学(fiqh)裁决的其他医生面前甚至不被采纳。 然而,我们看到没有人去学习医学,却看到他们争论法学研究,特别是在有争议的问题和辩论上,而该地区却充斥着忙于裁决并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学家。 我真希望知道,宗教法学家们怎么能认可这种对“集体义务”(farḍ kifāya)的投入,而这些义务本已有他人承担,同时他们却放弃了另一项没有任何穆斯林承担的集体义务 [即医学研究]。



除了医学无法帮助人们获得管理金融捐赠(awqāf)、遗产继承(waṣāyā)和控制孤儿财产的权力,或者无法获得司法或政府职位,以及无法超越同侪并获得战胜敌人的力量之外,还有其他原因吗?



加扎里对穆斯林社区缺乏医学研究的哀叹,既说明了他那个时代乌理玛的社会地位,也反映了今天穆斯林所处的截然不同的境遇。 在当代穆斯林世界以及西方的穆斯林中,穆斯林普遍被社会化(甚至可以说被洗脑)为认为医学是他们能选择的最显赫的职业道路之一。 这通常是我们最优秀、最聪明的人的首选。 它通常能确保财务安全,如果不是富足的话。 而在我们这个时代,追求伊斯兰学术通常会导致截然相反的结果。 目前,一名来自穆斯林世界或西方伊斯兰神学院的典型毕业生,几乎无法获得社会声望,反而面临着巨大的财务不安全感。 这是为什么呢?

答案是结构性的——我们作为社会如何选择安排优先事项,并激励某些职业选择,同时抑制其他选择。 我们希望人们比现在更多地去做什么;我们又在劝阻人们做什么? 通常情况下,一个社会会推动那些它认为富有成效且有助于实现其目标的领域。 现代社会通过提供更高的薪水并鼓励从业者之间的竞争,为年轻人激励出了一系列职业道路。 在北美、欧洲大部分地区以及大多数穆斯林国家,医学无疑是这些领域之一。 乍一看,医学似乎是在任何社会背景下都能获得高薪和声望的领域。 毕竟,哪个社会没有病人呢? 人们通常会不惜一切代价从疾病中康复,因为疾病可能会严重损害他们的生活质量,甚至终结他们的生命。

然而,安萨里(Ghazzālī)在《伊赫亚》(Iḥyāʾ)中一段略显题外话的评论表明,当时的穆斯林社会非常富裕,他们完全可以将医疗需求外包给非穆斯林,同时仍有大量资源去激励大多数最优秀、最聪明的人去学习伊斯兰法。 然而,安萨里的抱怨并非针对这种状况导致的健康风险——他所写的内容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将这一重要技能外包给非穆斯林在当时的穆斯林社会中造成了任何重大的健康问题。 相反,他的抱怨涉及更深层的问题——这是他毕生工作的核心——即他担心乌理玛(ʿulamāʾ,学者们)失去了为安拉 ﷺ 工作的心态,转而追求世俗利益。 这恰恰是一个相对强大且自信的伊斯兰社会可能面临的问题。 这样的社会陷入了一种精神颓废,削弱了社区道德向导在后世的成功,从而也威胁到了其作为道德典范的有效性。 换句话说,安萨里认为他的社会正在经历一场道德危机,这是正确的。

然而,现代穆斯林正在经历一种不同的、可以说更为尖锐的道德危机。 这种危机主要并非源于乌理玛因追求今世(dunyā)而腐化,尽管贫困本身也会滋生某种腐败。 相反,它源于乌理玛因失去社会地位及随之而来的道德权威而受到腐蚀。 正如我们从安萨里上述段落中所见,在伊斯兰历五世纪(即公元十一世纪),作为一名法学家意味着处于社会秩序的顶端。 伊斯兰法学家不仅担任司法和政府职务,还就各类金融问题提供咨询。 安萨里只是顺带提到了那些使乌理玛获得显赫社会角色的部分事务。 在伊斯兰社会中,法律研究处于教育等级制度的顶端是有充分理由的——伊斯兰规范、伦理和法律构成了前现代伊斯兰社会的基石。 伊斯兰教以现代西方世俗和自由价值观影响公共生活的方式,渗透到了公共生活的方方面面。 乌理玛在历史上所扮演的角色,在殖民时期被强加给穆斯林世界的以欧洲为中心、世俗化的现代性观念所侵蚀。

穆斯林与现代“文化革命”

曾经繁荣的伊斯兰社会衰落为现代穆斯林世界大片地区所见的破败状态,反映了一场历经数百年的复杂转型。 这种转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建立现代民族国家来实现这些地区的世俗化。 这是通过一场痛苦的断裂实现的,其中包括殖民征服、向殖民大国大规模转移财富,以及通常基于种族主义自由殖民意识形态的残酷镇压,这种意识形态将“教化”野蛮的非欧洲民族视为西方帝国主义的使命。 过去约250年间,穆斯林社会多样化且大多去中心化的法律秩序被连根拔起,而这些秩序通常是以伊斯兰精神为基础的。 这一时期所带来的变化不仅影响了穆斯林社会的社会、政治和法律实践,还导致许多穆斯林精英采纳了殖民统治者带给他们的价值观。

到了我们这个时代,即伊斯兰历十五世纪中叶/公元二十一世纪初,这些价值观已在许多穆斯林心中深深内化(有人可能会说是沉淀),以至于其他看待世界的方式——例如伊斯兰教法在组织穆斯林社会中发挥核心作用的方式——看起来显得不自然、做作、“中世纪”、倒退,以及被贴上了一系列其他极具问题的标签。 世俗主义已成为我们这个时代不言而喻的规范,以至于许多人对社会组织的替代愿景感到排斥。 从穆斯林的视角来看,这极其讽刺,原因至少有二。 首先,作为西方思想基础的智识反思中心——大学,正日益认识到当代西方思想具有相当大的偶然性。 笛卡尔为知识基础所建立的确定性,以及启蒙运动所推崇的理性至上论(这促进了自由殖民主义计划),如今已让位于一个深度分裂的学术界和更广泛的社会,后者正日益被身份政治和文化战争所吞噬。

这种趋势似乎在人文学术领域尤为明显,导致了一系列互不相通的思想流派的兴起。 当然,仍有一些学者对当代西方思想的整体连贯性持乐观态度。 那些依然致力于启蒙运动的人,尚未意识到这一计划的智识狭隘性——它在今天仅作为一种由野蛮武力和智识诡辩共同支撑的新殖民主义事业而苟延残喘;然而,充斥在后现代景观中的相对主义替代方案,似乎太容易陷入逻辑不连贯,且对更广泛的社会而言,关键在于它们导致了意义的丧失。 或者,更宽容地说,意义被深深地寄托在那些思想体系所承认的“社会建构身份”上,而这些身份的基础,不过是过去几十年里由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这类自称虚无主义者的诱人思想所产生的论述。

我们该去哪里、如何寻找可靠的学者?

这种背景进一步凸显了在许多人感到极其困惑的时代,寻求神圣指引的必要性。 如果我们认识到学术权威至关重要,那么随之而来的自然问题就是:我们去哪里寻找可靠的学者,普通人又该如何判断这种可靠性? 通信技术的普及,尤其是互联网的出现,使这个问题变得既简单又复杂。 对于普通大众来说,网上充斥着大量自称学者的人,他们的作品随处可见。 正如任何专业知识领域一样,伊斯兰教的可靠学者往往是那些被其他学者公认为具有权威性的人。 这是一种声誉机制。 然而,这可能会加剧问题,因为这些“其他学者”本身也需要得到他人的认可。 归根结底,任何专业领域内的可靠学者都会有某些显著的标志。 例如,如果他们毕业于穆斯林占多数国家的主要伊斯兰神学院——如爱资哈尔大学(al-Azhar)及其各分校、德奥班德(Deoband)、利雅得的伊玛目穆罕默德·本·沙特大学(al-Imām Muḥammad ibn Saʿūd University)、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麦地那大学(Madīna University)、纳德瓦学者协会(Nadwat al-ʿUlamāʾ)、印尼的寄宿学校体系(Pesantren)、卡鲁因大学(Qarawiyyin)、萨哈兰普尔(Saharanpur)等——那么可以预期他们对伊斯兰学术传统有很好的把握。 但除了这些学习中心外,西方伊斯兰机构也日益兴起,随着它们的成熟,有望培养出与穆斯林世界同等水平的学者。 假以时日,学者或许无需在西方之外求学也能被公认为严肃的学者(ʿālim)或法学家(mufti),尽管在我看来,我们目前尚未达到这一阶段。

拥有这种正规训练水平是评估一个人是否为伊斯兰学者的极其重要的方面,但这还远远不够。 正如伟大的印度学者阿布·哈桑·阿里·纳德维(Abū al-Ḥasan ʿAlī al-Nadwī,卒于1420/1999年)过去常对纳德瓦学者协会的毕业生所说的那样:“你们现在拥有了成为学者(ʿulamāʾ)的工具。” 其言下之意是,如果这些毕业生能将一生奉献给学术研究和虔诚的敬拜,他们就有望达到那个阶层。 这是伊斯兰学术中需要牢记的一个重要维度,特别是考虑到现代伊斯兰学习中心与哈佛或牛津等世界领先的教育机构相比,相对较为薄弱。 在爱资哈尔大学等机构的现代化课程中,典型的毕业生通常会完成最后三年的高中教育(thānawiyya),这提供了对伊斯兰教法科学的严格入门,随后是四年制的“学士学位”,专注于更细分的伊斯兰学科。

在西方机构中,我们通常不会将学士学位持有者称为学者,但伊斯兰学院的毕业生往往被称为学者(ʿālim)或伊斯兰学者。 这应该让我们深思。 现实情况是,真正的伊斯兰学术源于一生的研究和经验,因此,虽然我们应该期望学者毕业于主要的宗教学习机构,但我们也应该有更高的期待。 例如,在西方,博士学位通常是学者的标志,这一标准也正日益被穆斯林世界所采纳。 再一次强调,这些都是惯例,它们各有利弊。 例如,西方大学的伊斯兰研究博士学位绝不代表一个人就是学者(ʿālim),因为西方大学的伊斯兰研究绝大多数仍以世俗视角进行教学——通常是从思想史的角度来探讨。 相比之下,谈及穆斯林世界的伊斯兰学术,西方学术界拥有广泛的深造教学与研究基础设施,以及博士后职业机会,这使得成千上万的学者能够定期涌现。而穆斯林世界由于经济限制,以及社会和政府层面的漠视(如果不是疏忽的话),恰恰缺乏这些条件。 这些问题远非本文所能解决,但当代穆斯林确实需要对此进行更深刻的反思。

尽管存在上述挑战,但如果伊斯兰学者既在伊斯兰学院接受过培训,又在更世俗的机构获得了伊斯兰研究博士学位,他们往往能同时得到两个体系的认可。 在西方公共领域中,许多著名的乌理玛(ʿulamāʾ)都具备这种学术背景。

乌理玛不仅是神圣指引的权威诠释者,其重要性的另一个维度不在于他们的法学造诣,而在于他们作为一种特定生活方式的践行者和维护者所拥有的权威。 伊斯兰学者确实应当是先知知识的继承者,但同时也应当履行其他一些先知性的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真正的学者应当秉持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树立的最高行为准则。 需要明确的是,健全的逊尼派伊斯兰教义排除了声称继承先知任何直接获取启示能力的可能。 这种观点近乎亵渎。 但乌理玛被期望在个人行为中恪守伊斯兰规范。 《古兰经》将先知 ﷺ 描述为所有穆斯林的榜样:“造物主的使者,对于你们中希望(会见)造物主和末日,并多多记念造物主的人,确实是最好的榜样。”

造物主将先知 ﷺ 指定为榜样,这无疑反映了造物主认可人类需要来自同类的引导者。 安拉在《古兰经》其他地方说:

当引导降临这些人时,阻碍他们信仰的唯一原因就是他们说:“造物主怎么能派遣一个凡人作为使者呢?” 你说:“如果大地上有天使安然行走,我们定会从天降下一位天使作为使者。”



无论是为了获取知识还是为了获得道德榜样,亲身接触学者都是最理想的方式。 然而,如果不幸无法接触到此类学者,但懂阿拉伯语的话,网上有非常棒的教法判例(fatwa)库,阿拉伯语读者(甚至部分英语读者)可以使用。 其中最丰富的一个网站(Islamweb.net)也针对普通人是否可以接受在线网站的教法判例给出了回答。 其答案不出所料是肯定的。 然而,该教法判例强调了核实任何教法判例来源的重要性,并因此提到了 Islamweb.net 的“关于我们”页面,该页面显示该机构由卡塔尔宗教基金与伊斯兰事务部资助。 鉴于中东大部分地区政治言论自由相对受限,此类网站的卡塔尔背景意味着,在讨论涉及卡塔尔的教法判例时,人们可能需要保持谨慎。 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埃及官方教法判例发布机构——埃及教法判例署(Dār al-Iftāʾ)所发布的教法判例,特别是在涉及针对国家政治反对派的判例时。 在这方面,值得引用伊本·泰米叶(卒于公元728/1328年)的话,据报道他曾宣称:“每个人都有份参与伊智提哈德(ijtihād,独立法学判断),而普通人(ʿāmmī)的伊智提哈德就是选择追随谁。” 例如,在沙特王储穆罕默德·本·萨勒曼的铁腕统治下, 沙特教法机构在政治敏感问题上的声明必须非常谨慎地解读。 我认为,即使是那些可能与西方伊斯兰恐惧症政权或穆斯林世界威权政权结盟的西方学者,情况也是如此。

女性学者(ʿālimāt)在哪里?

理论上,伊斯兰学术并非男性的专属领域。 但在实践中,这是穆斯林社区需要重新评估其优先事项的另一个领域。 相对于男性乌理玛,女性学者(ʿālimāt)的数量非常少。 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是由于前面讨论过的问题——伊斯兰学术缺乏社会声望。 另一个原因是缺乏针对女性乌理玛的培训机会。 从轶事来看,这种匮乏似乎非常普遍。 我认识许多曾在穆斯林占多数地区和西方的女子伊斯兰学院学习或任教的学者,她们都感叹这些机构的教学质量与她们在西方大学所受的培训质量相比差距甚远。 这些学者认为,这些机构显然无意培养严肃的学者。 这种情况自然需要改变。 穆斯林乌玛(穆斯林社群)重视培养女性学者,使她们能够承担起作为男女榜样的重要职责,这是有充分理由的。 当然,寻求知识是一项普遍义务,先知的妻子、信士之母阿伊莎(愿安拉喜悦她)就是一位著名的学者、法学家和穆夫提(有权发布教法判例的学者)。 事实上,著名的大马士革罕百里派法学家伊本·盖伊姆·贾兹亚(卒于公元751/1350年)只是众多称赞她为多产教法判例发布者的学者之一。

她在伊斯兰历史上也并非个例。 正如我的老师谢赫·穆罕默德·阿克拉姆·纳德维在他那部40卷本的女性圣训学者百科全书中展示的那样,在整个伊斯兰历史上,有成千上万的女性担任过圣训学者。 就我们而言,我们的母亲阿伊莎曾称赞麦地那的女性,因为她们渴望深入理解自己的宗教。 正如《布哈里圣训实录》所记载,她说:“辅士们的女性真是太优秀了:她们的羞涩并没有阻碍她们深入理解自己的宗教(dīn)。” 在当今时代,女性有机会在许多领域接受高等教育,但她们很少有机会在高级水平上学习伊斯兰教法科学。 如前所述,这很可能是因为整个乌玛内部的教法培训基础设施薄弱,因此迫切需要加强男女两性的基础设施建设。 希望这能开始改善从伊斯兰学院毕业的女性教法专家严重短缺的局面。

当然,培养女性学者还有许多其他好处,并非所有好处都能在本文中一一探讨。 例如,女性伊斯兰学者很可能会成为母亲,她们必然会成为自己所抚养子女的教育者。 虽然男性也有教育子女的责任,特别是在子女长大后,但父亲在伊斯兰法律上承担的供养家庭的经济责任,意味着他们直接参与教育的频率和程度通常不如母亲。 因此,从纯粹的数量上看,伊斯兰教育机构可以说应该优先考虑女性的机会,而不是男性。 虽然并非所有母亲都需要被培养成为权威的乌理玛(学者),但在穆斯林乌玛强盛时期,一直以来的做法都是为女性提供机会,使她们能够与那些毕生致力于此项事业的乌理玛并肩成为女学者(ʿālimāt)。 再一次强调,我们需要投入巨大的努力来改变我们社区内部盛行的做法。 鉴于我们作为一个乌玛对伊斯兰教育普遍存在的忽视,这种重新定位需要在各个层面全面展开。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期待出现能够满足乌玛需求的学者,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

如果乌理玛犯了错怎么办?

与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不同,没有任何学者能指望在犯错时收到纠正他们的启示。 因此,穆斯林对乌理玛的期望必须以这种现实主义态度来调节。 这必须至少在三个层面上付诸实践。 首先,尽管乌理玛理应受到极大的尊重,但穆斯林绝不能将他们捧上神坛,认为他们不会犯错或无需纠正。 其次,当我们的乌理玛犯了明显的错误,但已表现出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时,穆斯林必须宽容这些凡人学者的过失。 第三,我们必须认识到,乌理玛之间对于伊斯兰教在特定情况下要求什么可能会有分歧,因此一个人认为的错误,可能仅仅反映了另一位学者的审慎判断。

我们社区最早的乌理玛敏锐地意识到,他们是会犯错的人类,而不是受神圣保护免于错误的先知。 据多位早期穆斯林传述,包括伟大的麦地那伊玛目和法学派创始人马利克·本·阿纳斯(卒于公元189/795年)所言:“除了先知(ﷺ)之外,我们可以接受或拒绝任何人的言论。” 换句话说,虽然我们无条件地接受先知穆罕默德 ﷺ 教导我们的一切,因为他是造物主的使者,但这种无条件的接受并不适用于其他人。 所有其他观点都应根据其是否符合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教导来评估其是否正确。 如果出现一位行使学术判断(ijtihād)并得出有问题结论的学者——例如,主张穆斯林可以无条件地饮酒或食用猪肉——他们的追随者不得追随他们,因为此类裁决在《古兰经》中已被明确禁止,属于宗教常识(maʿlūm min al-dīn bi’l-ḍarūra)。

在当今时代,这一点变得尤为重要,因为伊斯兰宗教权威机构已经弱化,特别是在殖民主义之后和合法的伊斯兰哈里发制度崩溃之后。 这一过程在某些背景下表现得十分剧烈,在另一些背景下则较为缓慢,但我们都能意识到,在当代大多数穆斯林社会中,乌理玛(学者群体)已不再拥有太大的社会或政治权威。 与历史现实相比,这标志着他们地位的巨大转变,因为在过去,乌理玛甚至有能力决定统治者(包括哈里发)的废立。 即使是在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为公元1517/伊斯兰教历923年至公元1924/伊斯兰教历1341年)这一哈里发制度的最近一次迭代中, 乌理玛也曾多次行使权力,废黜哈里发并以更合适的人选取而代之。 在当今任何穆斯林政体中,这都是不可想象的。 这种权威程度在伊斯兰学术界从早期开始就一直得到认可,并延续了数个世纪,正如伊本·盖伊姆·贾兹亚(Ibn Qayyim al-Jawziyya)的以下论述所体现的那样:

正确的立场是,只有当统治者(umarāʾ)发布的命令符合学术(ʿilm)时,才应服从他们。 因此,服从他们(的义务)源于服从学者(ʿulamaʾ)的义务。 因为服从仅限于那些已知是正当的(maʿrūf)以及学术(ʿilm)所要求的事项。 正如服从乌理玛源于服从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一样,服从统治者也同样源于服从乌理玛。 由于伊斯兰教的实践只能通过两类人才能完全实现:学者和统治者;又由于所有人都是他们的追随者,世俗的繁荣只有通过这两类人的繁荣才能实现,而世俗的腐败也源于他们的腐败。 正如阿卜杜拉·伊本·穆巴拉克(卒于伊斯兰教历181年/公元797年)和其他先贤(salaf)所言:有两类人,如果他们繁荣,民众就会繁荣;如果他们堕落,民众就会堕落。 有人问他:“他们是谁?” 他回答说:“统治者和乌理玛。”



为什么这种权威地位如此重要? 正如我们所处的时代所表明的那样,边缘化乌理玛,实际上就是将伊斯兰教作为社会规范力量的整体移除过程的一部分。 诚然,在当今大部分穆斯林世界,人们仍能发现一些相对活跃的乌理玛机构,它们一直在培育伊斯兰科学(al-ʿulūm al-Sharʿiyya)方面的学术研究。 但如果没有结构性基础来支撑一个由政治权力支持、甚至构成这种权力基础的伊斯兰社会文化矩阵,这些现象依然脆弱,很容易被连根拔起,正如我们这个时代霸权式的世俗规范所要求的那样。 这就是为什么作为逊尼派伊斯兰教长期以来的共识,政治当局有义务维护伊斯兰规范。

在许多穆斯林国家,乌理玛机构因民族国家的兴起而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像埃及、沙特阿拉伯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这样的国家,提供了非常显著的例子,说明政府如何成功地将其大部分乌理玛阶层置于国家控制之下。 在这种背景下,正如乔纳森·A·C·布朗(Jonathan A. C. Brown)所建议的那样,人们在看待乌理玛在政治问题上的声明时应极其谨慎,因为这些声明很可能因其政治从属地位而受到损害。 这并不是说这些学者关于如何进行礼拜的教法判令(fatwas)需要被拒绝。 在这种情况下,普通平民通常可以认为他们是在忠实地传达教法(fiqh)裁决。 然而,当问题变得更加政治化时,例如他们支持独裁者的压迫,或者他们为与以色列关系正常化提供合法性,而以色列正处于殖民占领之中,并不时向巴勒斯坦基本手无寸铁的人民投掷导弹,那么在这些领域,应避免将此类乌理玛作为指导来源。

人们可能会问,部分乌理玛的这种行为是否削弱了乌理玛作为一个整体的信誉。 本文的前半部分已经确立,乌理玛对于获得对我们宗教(dīn)的正确理解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在像今天这样的“穆斯林共同体”(ummatic)转型时期。 毫无疑问,一些人会对政治上妥协的乌理玛的出现感到失望。 人类对听到负面报道的群体感到怀疑是很自然的,而且不幸的是,当人们对所报道的群体缺乏直接经验时,将这种报道普遍化也是人类的通病。 事实上,可以说这就是伊斯兰恐惧症在全球运作的方式。

然而,正如我在一本书中所主张的那样,该书审视了过去十年左右一些乌理玛参与阿拉伯革命及其后果的政治方式,虽然今天确实有一些乌理玛因与压迫政权的勾结而受到损害,但将绝大多数乌理玛一概而论是没有意义的。 大多数人要么因为反对的风险而远离充满争议的政治领域,要么公开批评那些与威权政权同流合污的极少数乌理玛的问题立场。 这并不是说,各国给予这些有时被称为“苏丹的乌理玛(学者)”以显赫地位,本身不是一个问题。 这种情况需要通过政治改革进程来纠正,即通过正当的伊斯兰手段,将这些国家转变为拥有负责任政府的国家——在这一进程中,杰出的乌理玛在历史上本应发挥关键作用。

无误的来源,易错的人类

与易错人类的观点(无论他们是否博学)形成对比的是,穆斯林承认《古兰经》和圣训是无误的指导来源。这意味着,尽管穆斯林无法对《古兰经》中每一节经文和每一段圣训的所有解释可能性都拥有绝对无误的知识,但他们可以了解这些来源所要求的信仰和实践的大致轮廓。 更广泛地说,逊尼派一致认为,任何在四大教法学派中被视为主流的观点,都可以毫无争议地合法遵循。 在解释的细节上,例如安拉在《古兰经》中意指哪种擦拭头部的方式,甚至他是否只意指一种解释,我们都无法声称绝对确定。 我们所能声称的,仅仅是围绕更普遍事实的确定性。 例如,在刚才提到的案例中,根据乌理玛的说法,我们可以确定《古兰经》第5章第6节要求我们在小净(wuḍūʾ)期间以某种方式擦拭头部,尽管我们无法给出比这更具体的细节。

从历史上看,刚才提到的信仰和实践的大致轮廓,已经构成了伊斯兰文明项目的基础。 其他文明项目,如西方文明,同样以其在事业细节上的巨大分歧为特征。 我们每天都能看到这些分歧在社会、政治和文化争议中上演。 例如,它们在大学里被无休止地辩论和分析。 然而,当需要面对生存性的政治或意识形态威胁时,这些分歧往往会被搁置一旁。

乌理玛本应是普通穆斯林在对特定问题的“伊斯兰视角”感到困惑时的权威参考点,但这并不否定乌理玛本身也是易错人类的事实。 鉴于人类在涉及精神事务时往往倾向于对他人给予绝对信任,这一点值得反复强调。 乌理玛和其他任何领域的专家一样,都是会犯错的。 财务顾问或工程师的专业知识,并不能排除他们犯错的可能性,即使是重大错误。 医生或律师可能会因为健忘,或者尽管他们宣誓不伤害他人或维护法律,却未能怀着最好的初衷行事。 毕竟,他们也是人类,因此必须建立问责和纠正错误的机制。 例如,对于医疗或受托人疏忽,现代法律体系中有允许赔偿的法规。 而在现在有时被称为“精神虐待”的案例中,这种机制往往不那么容易获得。 在缺乏此类补救机制的情况下,需要保持警惕,穆斯林社区有义务找到方法,在尊重宗教专家与认识到他们有时也会因人性而软弱之间取得平衡。

另一方面,在现代世界的许多社区中,问题不在于过度崇拜,而在于根本没有崇拜。 穆斯林迫切需要认真对待宗教培训,给予其社会认可和声望,从而吸引有才华的人才,使他们能够发展出我们在地方、国家和跨国社区中所需的专业水平。 正如已经强调的那样,现代穆斯林严重忽视了他们的宗教义务,即在我们的社区中发展那种能够帮助解决人们在当代一系列问题上所提出疑问的宗教专业知识。 需要通过共同的努力来建立强大的机构,以产生解决我们作为一个社区所面临的各类问题所需的学术知识。 社区的每一位成员在这一过程中都发挥着作用。

这需要承认并尊重伊斯兰知识,将其视为一项事业,未来的学者能够并愿意为之投入他们的教育和随后的职业生涯。 在我们的社区中,那些致力于伊斯兰学习的人往往被看不起,被视为在更具声望的领域无法取得成功的失败者。 这反过来又导致了一个恶性循环:未来乌理玛的教育成了能力较弱学生的领地,而最有才华的人最终进入了医学和法律等“世俗”领域。 考虑到地方差异,这些趋势在整个穆斯林大众(umma)范围内都是真实的,过去几代人所带来的后果包括:许多穆斯林对自身宗教传统的承诺减弱,以及出现了一个往往无法承担穆斯林大众所面临挑战的乌理玛阶层。

“先知的继承者”

如果不提及先知穆罕默德 ﷺ 关于追求神圣知识的熠熠生辉的圣训,就几乎无法讨论乌理玛(ʿulamāʾ)的作用。 这则圣训被收录在多部圣训集中,也见于叶海亚·本·沙拉夫·纳瓦维(卒于伊斯兰教历676年/公元1277年)广受欢迎的《 ریاض الصالحين》(正义者花园)中。它构成了我们理解乌理玛身份及其所肩负的巨大道德重任的核心支柱。 根据这则传述,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

“凡踏上求知之路的人,安拉都会为他开辟一条通往天堂的坦途。” “确实,天使们会垂下翅膀,以示对求知者的赞许。” “天地间的万物,甚至深海中的鱼儿,都会为他祈求宽恕。” “学者相对于崇拜者的优越性,就像月亮相对于众星的优越性一样。” “确实,学者是先知的继承者,先知们留下的不是金币或银币,而是知识。” “因此,谁获得了知识,谁就确实获得了丰厚的份额。”



这则圣训大体上传达了追求神圣知识的巨大美德,以及那些出于正确动机而求知者的高尚地位。 动机至关重要,这一点在另一则圣训中得到了惊人的阐释,它对那些出于世俗目的而追求我们宗教(dīn)神圣知识的人发出了严厉的警告。 在《 ریاض الصالحين》(正义者花园)中收录的另一则较长的圣训里,先知穆罕默德 ﷺ 描述了复生日的一个场景。 他说:

“一个曾经获取并传授知识、诵读《古兰经》的人将被带到面前。” “安拉将提醒他所赐予的恩典,那人也会承认这些恩典。” “然后安拉会问他:‘你做了什么来表达对这些恩典的感激?’” “那人会回答:‘我为了您的缘故获取知识并传授它,还诵读了《古兰经》。’” “安拉会对他说:‘你撒谎了。’ ‘你获取知识是为了让人们称你为学者,你诵读《古兰经》是为了让人们称你为诵经者,而他们确实已经这样称呼你了。’” “随后命令下达,他被脸朝下拖行并投入火狱。”



先知继承者的角色显然不可掉以轻心。 怀着正确的意图,求知是最美德的行为;但若意图偏离,人可能会注定坠入火狱——愿安拉 ﷻ 保护我们。 尽管存在这一关键现实,乌理玛对于正确理解伊斯兰教仍然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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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知、辩论与分歧的礼仪:苏布基论学术探究的伦理

穆斯林教育malik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83 次浏览 • 2026-05-12 22:19 • 来自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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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blog/the-ethics-of-scholarly-inquiry-al-subki-on-method-debate-and-disagreement

求知、辩论与分歧的礼仪:苏布基论学术探究的伦理



图:学术探究的伦理:Al-Subkī 论方法、辩论和分歧

著名沙斐仪派学者塔基·阿尔丁·苏布基(Taqī al-Dīn al-Subkī,卒于 1977 年)在其关于塔拉维赫祈祷作为一种既定先知实践的地位(包括表演方式和 Rakʿa 的数量)的论文的结论中指出。756/1355)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变。他摆脱了法律论证,采取了一种更具反思性的方式:对知识本身的追求进行沉思。在此过程中,他从法理学辩论转向为学生和新手法学家提供关于研究伦理和学术探究的正确行为的深思熟虑的建议。

苏布基的建议源于具体的法律争议,但引起的共鸣却远远超出了争议。关于 tarāwīh 的争议绝不仅仅是技术性的;它们往往反映了关于权威、先例和学术分歧的合法范围的更广泛的公共辩论。他的言论提醒我们,方法的完整性与我们得出的结论一样重要。这段话体现了苏布基著作中反复出现的一个担忧:道德纪律在学术辩论中的中心地位以及对抗性过度扩张的危险,即使一个人的法律立场是有充分根据的。

斋月期间,关于灵修实践的争论继续在社区中产生分歧,我提供了这个译本,它在今天和苏布基的时代一样具有现实意义。翻译试图保留他的说教语气,同时用易于理解的英语呈现他的方法论词汇。技术术语尽可能进行翻译而不是音译,同时保留原始概念框架。



图:al-Subkī 论文的手稿图像(Süleymaniye 图书馆,Laleli 01098-001)

来自 al-Subkī 论文的手稿图像(苏莱曼图书馆,Laleli 01098-001)

Al-Subkī 的文字:

知识的学生啊,要知道,如果你想研究一个学术问题,首先要净化你对至高造物主的意图。为了真理而追求真理;清除你心中的一切,并怀疑自己是否怀有任何隐藏的偏见或倾向,可能会阻止你接受这件事的真相。

一旦你的意图明确了,事情已经清楚了,你就尽你最大的努力去寻找证据并审视学者的立场。将你面前的每一个观点与知识标准进行权衡,将其置于批判性审查的严酷考验中,并深入研究其正确的理解。不要仅仅因为某个立场存在困难而拒绝它,直到你尽可能多地收集该学者对该问题的处理方式,理解他的意图,根据他自己的方法论原则进行审查,然后根据其他学者的原则,最后根据伊斯兰法的原则权衡所有这些。在整个过程中,始终追求公平,专注于真理,无论它在哪里——无论它支持你还是反对你。

如果你心中升起某种意义,而你说:“这是正确的”,不要急于断言它。相反,重新审视你的推理并仔细考虑它的结果。使用科学工具对其进行测试:安拉伯语、传播的知识以及理性探究和智力原则的既定标准。然后祈祷:

造物主啊,天地的创造者,看不见和看不见的事物的全知者,你在你的仆人之间对他们的分歧进行审判。求您的许可,引导我了解他们分歧的真相。确实,您会引导您所愿意的人走上正路。

如果你这样做了,我希望神会用真理来启发你,并在你的心中注入一盏明灯,使你能够认识到什么是正确的。

一旦你明白了真理,并且你的心在其中找到了安息,就感谢至高的造物主所赐予你的一切。

对那些没有得出与你相同结论的学者保持适当的学术礼仪(adab),不要将其归因于他们的任何缺陷。你说:“主啊,请增加我的知识。“无论从一开始还是最后,你的询问都不要为了争论而反驳对手或在争论中获胜。让你的调查只是为了你自己的指导,或者是为了那些可能遇到你的话的人的利益——一个不熟悉这个问题和你的人——这样你就会落入先知(愿主福安之)的说法:“安拉引导你一个人比红骆驼对你更好。”

至于你和另一个人在辩论中可能会发生什么,你的目的是通过写作或扩展分析来反驳他,不要把你的希望寄托在这个结果上。相反,要充分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大多数人来说,一旦他们表达了立场——尤其是在观众面前——并寻求胜利,他们就不会收回它,即使所有证据都摆在他们面前。

我们在这一期中看到了这一点:当权威的文本被背诵、证据被摆在他面前时,一个人固执地想占上风,但表面上他却变得更加顽固。那么,一个人为什么要和这样的人浪费时间呢?相反,一个人应该关注自己。

愿至高无上的造物主赐予我们一个美好的结局。我们祈求他——他是慷慨者中最慷慨的——为了今世和后世的利益;祈求他祝福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愿他、他的家人和他的同伴获得平安与祝福;他通过今世和来世的知识使我们受益;愿他将这一点赐给我们、我们的父母、我们的孩子、爱我们的人以及所有穆斯林。

引用资源

1 Taqī al-Dīn al-Subkī,Ḍawʾ al-maṣābīh fī ṣalat al-tarāwīḥ,编辑。艾哈迈德·哈桑(Jamʿiyyat Dār al-Birr,2022),298-300.2“传播的知识”(naqliyyāt)一词是指基于收到的报告(例如《古兰经》、《圣训》和早期学者的陈述)的学科,与理性或思辨科学不同。

3 《穆斯林圣训实录》,第770段。

4 《古兰经》20:114.

5 《穆斯林圣训实录》,第2406. 红骆驼(ḥumr al-naʿam)是早期伊斯兰安拉伯最珍贵的财产之一,代表着最高形式的财富。先知的比较强调,引导一个人走向真理比任何物质收益都具有更大的价值。

6 tarawīh 祈祷的法律地位和裁决。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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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知、辩论与分歧的礼仪:苏布基论学术探究的伦理



图:学术探究的伦理:Al-Subkī 论方法、辩论和分歧

著名沙斐仪派学者塔基·阿尔丁·苏布基(Taqī al-Dīn al-Subkī,卒于 1977 年)在其关于塔拉维赫祈祷作为一种既定先知实践的地位(包括表演方式和 Rakʿa 的数量)的论文的结论中指出。756/1355)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变。他摆脱了法律论证,采取了一种更具反思性的方式:对知识本身的追求进行沉思。在此过程中,他从法理学辩论转向为学生和新手法学家提供关于研究伦理和学术探究的正确行为的深思熟虑的建议。

苏布基的建议源于具体的法律争议,但引起的共鸣却远远超出了争议。关于 tarāwīh 的争议绝不仅仅是技术性的;它们往往反映了关于权威、先例和学术分歧的合法范围的更广泛的公共辩论。他的言论提醒我们,方法的完整性与我们得出的结论一样重要。这段话体现了苏布基著作中反复出现的一个担忧:道德纪律在学术辩论中的中心地位以及对抗性过度扩张的危险,即使一个人的法律立场是有充分根据的。

斋月期间,关于灵修实践的争论继续在社区中产生分歧,我提供了这个译本,它在今天和苏布基的时代一样具有现实意义。翻译试图保留他的说教语气,同时用易于理解的英语呈现他的方法论词汇。技术术语尽可能进行翻译而不是音译,同时保留原始概念框架。



图:al-Subkī 论文的手稿图像(Süleymaniye 图书馆,Laleli 01098-001)

来自 al-Subkī 论文的手稿图像(苏莱曼图书馆,Laleli 01098-001)

Al-Subkī 的文字:

知识的学生啊,要知道,如果你想研究一个学术问题,首先要净化你对至高造物主的意图。为了真理而追求真理;清除你心中的一切,并怀疑自己是否怀有任何隐藏的偏见或倾向,可能会阻止你接受这件事的真相。

一旦你的意图明确了,事情已经清楚了,你就尽你最大的努力去寻找证据并审视学者的立场。将你面前的每一个观点与知识标准进行权衡,将其置于批判性审查的严酷考验中,并深入研究其正确的理解。不要仅仅因为某个立场存在困难而拒绝它,直到你尽可能多地收集该学者对该问题的处理方式,理解他的意图,根据他自己的方法论原则进行审查,然后根据其他学者的原则,最后根据伊斯兰法的原则权衡所有这些。在整个过程中,始终追求公平,专注于真理,无论它在哪里——无论它支持你还是反对你。

如果你心中升起某种意义,而你说:“这是正确的”,不要急于断言它。相反,重新审视你的推理并仔细考虑它的结果。使用科学工具对其进行测试:安拉伯语、传播的知识以及理性探究和智力原则的既定标准。然后祈祷:

造物主啊,天地的创造者,看不见和看不见的事物的全知者,你在你的仆人之间对他们的分歧进行审判。求您的许可,引导我了解他们分歧的真相。确实,您会引导您所愿意的人走上正路。



如果你这样做了,我希望神会用真理来启发你,并在你的心中注入一盏明灯,使你能够认识到什么是正确的。

一旦你明白了真理,并且你的心在其中找到了安息,就感谢至高的造物主所赐予你的一切。

对那些没有得出与你相同结论的学者保持适当的学术礼仪(adab),不要将其归因于他们的任何缺陷。你说:“主啊,请增加我的知识。“无论从一开始还是最后,你的询问都不要为了争论而反驳对手或在争论中获胜。让你的调查只是为了你自己的指导,或者是为了那些可能遇到你的话的人的利益——一个不熟悉这个问题和你的人——这样你就会落入先知(愿主福安之)的说法:“安拉引导你一个人比红骆驼对你更好。”

至于你和另一个人在辩论中可能会发生什么,你的目的是通过写作或扩展分析来反驳他,不要把你的希望寄托在这个结果上。相反,要充分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大多数人来说,一旦他们表达了立场——尤其是在观众面前——并寻求胜利,他们就不会收回它,即使所有证据都摆在他们面前。

我们在这一期中看到了这一点:当权威的文本被背诵、证据被摆在他面前时,一个人固执地想占上风,但表面上他却变得更加顽固。那么,一个人为什么要和这样的人浪费时间呢?相反,一个人应该关注自己。

愿至高无上的造物主赐予我们一个美好的结局。我们祈求他——他是慷慨者中最慷慨的——为了今世和后世的利益;祈求他祝福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愿他、他的家人和他的同伴获得平安与祝福;他通过今世和来世的知识使我们受益;愿他将这一点赐给我们、我们的父母、我们的孩子、爱我们的人以及所有穆斯林。

引用资源

1 Taqī al-Dīn al-Subkī,Ḍawʾ al-maṣābīh fī ṣalat al-tarāwīḥ,编辑。艾哈迈德·哈桑(Jamʿiyyat Dār al-Birr,2022),298-300.2“传播的知识”(naqliyyāt)一词是指基于收到的报告(例如《古兰经》、《圣训》和早期学者的陈述)的学科,与理性或思辨科学不同。

3 《穆斯林圣训实录》,第770段。

4 《古兰经》20:114.

5 《穆斯林圣训实录》,第2406. 红骆驼(ḥumr al-naʿam)是早期伊斯兰安拉伯最珍贵的财产之一,代表着最高形式的财富。先知的比较强调,引导一个人走向真理比任何物质收益都具有更大的价值。

6 tarawīh 祈祷的法律地位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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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穆斯林需要乌理玛?向学者学习伊斯兰知识的重要性(下篇)

穆斯林教育malik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70 次浏览 • 2026-06-02 07:29 • 来自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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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why-we-need-ulama-the-importance-of-seeking-islamic-knowledge-from-scholars
原文标题:Why We Need Ulama: The Importance of Seeking Islamic Knowledge From Scholars
作者:Dr. Usaama al-Azami
作者简介:乌萨马·阿扎米博士(Dr. Usaama al-Azami):乌萨马·阿扎米博士是牛津大学当代伊斯兰研究系的系讲师。他于2002年开始正式研习伊斯兰学。随后,他进入牛津大学就读,并于2008年获得了阿拉伯语和伊斯兰研究学士学位。自2005年起,他定期参加萨拉姆学院(Al-Salam Institute)穆罕默德·阿克拉姆·纳德维谢赫(Shaykh Mohammad Akram Nadwi)的课程,并从他那里传授了许多经典著作,包括马尔吉纳尼的《导引》(Hidaya)和《布哈里圣训实录》(Sahih of al-Bukhari)。多年来,乌萨马博士曾跟随多位学者学习,并获得了他们的伊贾扎(ijazat,即学术授权)。这些学者包括:艾哈迈德·阿里·拉杰普里(Ahmad ‘Ali Lajpuri)、阿卜杜勒·拉赫曼·卡塔尼(‘Abd al-Rahman al-Kattani)、优素福·卡拉达维(Yusuf al-Qaradawi)、尤努斯·琼普里(Yunus Jaunpuri)、穆罕默德·拉比(Muhammad Rabi’)、阿卜杜勒·瓦哈卜·图赖里(‘Abd-Wahhab al-Turayri)、阿卜杜拉·朱代(‘Abd-Allah al-Judai’,未获授权)、穆罕默德·雅库比(Muhammad al-Yaqoubi)、穆罕默德·本·阿卜杜拉·拉希德(Muhammad ibn ‘Abd-Allah Al Rashid)、尼扎姆·雅库比(Nizam Ya‘qubi)、吉哈德·布朗(Jihad Brown,未获授权)以及齐亚德·图克拉(Ziyad al-Tukla)。2010年至2015年间,乌萨马博士在普林斯顿大学近东研究系任职,在那里他获得了硕士学位,随后又获得了当代伊斯兰政治思想的博士学位。他著有《伊斯兰教与阿拉伯革命:民主与专制之间的乌理玛》(牛津大学出版社,2022年)一书。

副标题:伊斯兰知识指南:从学者传承、信仰安全到正确求知
摘要:本文解释穆斯林为什么需要乌理玛,以及为什么寻求伊斯兰知识不能脱离可靠学者。作者说明,学者传承能保护理解、纠正误读,并帮助穆斯林在复杂时代保持信仰清晰。



图:为什么我们需要乌理玛(学者):向学者寻求伊斯兰知识的重要性

结论

在本文中,我旨在阐明乌理玛在促进穆斯林乌玛(umma)充满活力的精神生活中应发挥的作用。 我试图回答一系列关于乌理玛在当今时代是否仍具有现实意义的关切。 我希望我已经证明,对这些关切的回答是毫无疑问的肯定。 乌理玛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继承者,为穆斯林如何最好地遵循《古兰经》和圣行(Sunnah)提供指导。 穆斯林历来认识到乌理玛为何以及如何在其社区中发挥这种至关重要的社会和精神作用。 然而,这种理解受到了近几个世纪以来伊斯兰文明基础设施系统性崩溃的挑战。 这种乌玛的状况为关于乌理玛现实意义的质疑提供了关键的背景。

穆斯林作为一个共同体,必须认识到建立直接服务于乌理玛培养和发展的机构的重要性。 重建曾经服务于此目的的伊斯兰基础设施,是恢复乌理玛权威的关键。 同样的基础设施也必须致力于培养女性乌理玛,她们能带来独特的视角,并像《古兰经》中提到的麦尔彦(愿主赐她平安)和法老的妻子那样,成为乌玛学习和虔诚的榜样。 还需要认识到,乌理玛也是会犯错的人类,没有任何穆斯林可以免除在安拉面前的个人责任。

我希望上述反思已经传达了现代穆斯林为了开始纠正其精神状况,必须共同参与的艰难平衡行为。 他们既需要尊重乌理玛作为指引的灯塔,同时也要意识到他们作为一个社会阶层目前的软弱,以及作为个体可能存在的人性弱点。 此外,尽管穆斯林社区已经花费了几代人的时间来削弱乌理玛的社会价值,但仍需向这些“先知的继承者”表达尊重。 现代穆斯林不应继续长期系统性地忽视伊斯兰学术,而应将伊斯兰教视为一种话语框架,以一种符合先知穆罕默德 ﷺ 作为全人类后续时代指南所接收的神圣启示的方式,来理解周围的世界。 换句话说,我们需要为我们的时代开启宗教科学的新复兴。 这是一项穆斯林群体未能履行的紧迫集体义务,在履行之前,全球穆斯林群体可能处于有罪状态。 唯一的问题是,穆斯林群体是否愿意给予这项重要任务应有的关注。

• 伊本·盖伊姆(Ibn al-Qayyim)在此教法判例中讨论了这则圣训:https://www.islamweb.net/ar/fatwa/288472/شرح-حديث-صاحب-الشجة. 原文请参阅:伊本·盖伊姆,《伊拉姆·穆瓦基因》(Iʿlām al-muwaqqiʿīn ʿan Rabb al-ʿĀlamīn),马什胡尔·阿勒·萨勒曼(Mashhūr Āl Salmān)编(吉达:达尔·伊本·贾兹出版社,1423年),第3卷,第529页。

• 参见阿布·达伍德(Abū Dāwūd)的《圣训集》(al-Sunan),“洁净之书”(Kitāb al-ṭahāra),“关于伤者行土净的章节”(Bāb fī al-majrūḥ yatayammam),https://sunnah.com/abudawud:336.。根据当代圣训学者纳西尔·丁·阿尔巴尼(Nāṣir al-Dīn al-Albānī,卒于1420/1999年),我所引用的这段传述是“哈桑”(ḥasan),即可靠的。

• 乔纳森·布朗(Jonathan Brown)论证了所谓的“唯古兰经”运动在不参考古兰经以外来源的情况下解读《古兰经》的现代尝试,说明了这些努力注定无法成功。 参见乔纳森·A·C·布朗(Jonathan A. C. Brown)著,《误读穆罕默德:解读先知遗产的挑战与选择》(Misquoting Muhammad: The Challenges and Choices of Interpreting the Prophet’s Legacy)(牛津:Oneworld出版社,2014年),第200–206页。

• 库尔图比(Qurṭubī),《古兰经判例汇编》(al-Jāmiʿ li-aḥkām al-Qurʾān),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穆赫辛·图尔基(ʿAbdullāh ibn ʿAbd al-Muḥsin al-Turkī)等编(贝鲁特:Risāla出版社,1427/2006年),第14卷,第179页,https://archive.org/details/wa ... ater.。

• 参见布朗(Brown)著,《误读穆罕默德》,第200–206页。

• 这两句匿名对联有时被学者引用,以强调字母“bāʾ”的多种含义:

تعد لصوقا واستعن بتسبب وبدل صحابا قابلوك بالاستعلا وزد بعضهم إن جاوز الظرف غاية يمينا تحز للبا معانيها كلا (译文:它表示粘附、寻求帮助、原因、替代、陪伴,并可表示对立、高处;若加上某些学者的观点,它还可表示超越、容器、终点、誓言,你将掌握“bāʾ”的所有含义。)

关于从这些对联中得出的十四种含义的讨论,请参见:https://borsacenter.mosw3a.com/f6/%2A-فـوائد-حـرف-البـاء-%2A-9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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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具有影响力的五世纪/十一世纪学者阿布·哈米德·加扎利(Abū Ḥāmid al-Ghazzālī),是伊斯兰历史上众多警告学术界这一陷阱的学者之一。

• 参见:“常见问题:美国的法官”,美国法律体系促进研究所,丹佛大学,2014年6月12日,https://iaals.du.edu/publicati ... tates。

• “美国律师协会新数据显示美国律师人数增加,自2008年以来增长了15%”,美国律师协会,2018年5月11日,https://www.americanbar.org/ne ... eals/。

• 例如,参见非穆斯林学者瓦埃勒·哈拉克(Wael Hallaq)的《不可能的国家:伊斯兰、政治与现代性的道德困境》(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2013年)和诺亚·费尔德曼(Noah Feldman)的《伊斯兰国家的衰落与崛起》(普林斯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2008年)。

• 关于这位伟大职衔(nisba)的来源,弗兰克·格里费尔(Frank Griffel)认为,历史上对于它究竟是源自“羊毛纺织工”(ghazzāl)还是源自地名(Ghazāla)一直存在争议。 他写道:“这一时期最有才华的阿拉伯历史学家——伊本·哈利坎(Ibn Khallikān)、扎哈比(al-Dhahabī)和萨法迪(al-Ṣafadī)——都认为这个问题无法定论,因此保持中立。” 参见他的文章《是加扎利(al-Ghazālī)还是加扎利(al-Ghazzālī)?》 《关于大马士革阿尤布王朝和马穆鲁克历史学家之间的一场激烈辩论》。 我要感谢一位匿名审稿人引导我关注这一引用资源。

• 我修改了肯尼斯·霍纳坎普(Kenneth Honerkamp)的译文。 参见加扎利(Ghazālī)与肯尼斯·李·霍纳坎普(Kenneth Lee Honerkamp)合著,《知识之书:〈宗教科学的复兴〉第一卷》(路易斯维尔:Fons Vitae出版社,2015年),第54页。 原文请参阅:加扎利(Ghazzālī),《宗教科学的复兴》(Iḥyāʼ ʻulūm al-dīn)(吉达:达尔·明哈吉出版社,2011年),第1卷,第81–82页。

• 我曾在其他地方讨论过依赖“伊贾扎”(ijaza,即授权证书)来评估学者可靠性的局限性。关于该讨论,请参见:乌萨马·阿扎米(Usaama al-Azami),“传统伊斯兰、意识形态、移民穆斯林与不满文化:评阿卜杜勒·哈基姆·穆拉德(Abdal Hakim Murad)的《旅行回家:欧洲伊斯兰论文集》”,《穆斯林事务》(Muslim Matters),2021年5月2日,网址:https://muslimmatters.org/2021 ... rad/.。

• 《古兰经》33:21。

• 《古兰经》17:94–95。

• 参见“关于在不了解发布者的情况下从电子网站获取教法判例的裁决”(Ḥukm akhdh al-fatwā min al-mawāqiʿ al-iliktrūniyya maʿa ʿadam al-ʿilm bi-l-muftīn fī-hā),Islamweb.net,2013年1月1日,https://www.islamweb.net/ar/fatwa/195005/حكم-أخذ-الفتوى-من-المواقع-الإلكترونية-مع-عدم-العلم-بالمفتين-فيها-ومدى-أهليتهم-للفتوى。

• 这段话由当代毛里塔尼亚学者穆罕默德·哈桑·乌尔德·达多(Muḥammad al-Ḥasan Wuld al-Dadaw,生于1383/1963年)在他对朱韦尼(al-Juwaynī)的《法理学原理》(al-Waraqāt fī uṣūl al-fiqh)的口头注释中引用。关于这些讲座的转录版本,请参见 https://ketabonline.com/ar/boo ... 72594。经过非详尽的搜索,我未能在他著作中找到这段确切的引文。

• 不幸的是,确实存在一些伊斯兰学者支持法国的反头巾立法,或支持中东的威权政权以镇压伊斯兰导向的民主运动的案例。 我在我的著作《伊斯兰与阿拉伯革命:民主与专制之间的乌理玛》(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2022年)中讨论了其中一些例子。

• 参见伊本·盖伊姆·贾兹亚(Ibn Qayyim al-Jawziyya)的《伊拉姆·穆瓦基因·安·拉布·阿拉敏》(Iʿlām al-muwaqqiʿīn ‘an Rabb al-ʿĀlamīn,意为“代行者通告:来自众世界之主”)(利雅得:达尔·伊本·贾兹出版社,1423[2002–2003]),第2卷,第18页,https://archive.org/details/IL ... eater 。

• 参见布哈里(al-Bukhari)的《贾米·萨希》(al-Jami‘ al-Sahih,意为“圣训实录”),“知识篇”(kitab al-‘ilm),“知识中的羞耻章”(bab al-haya’ fi al-‘ilm)。该传述在《布哈里圣训实录》中以“悬挂式”(mu‘allaq,即未提供完整传述链)形式出现,但在其他文献中则以被视为可靠的完整传述链形式记录。关于《穆斯林圣训实录》中的一个例子,请参见 https://sunnah.com/muslim:332c 。

• 即使在夫妻双方都工作的情况下——这在新自由主义社会中已日益普遍——伊斯兰教法中丈夫承担家庭经济责任的义务,依然以一种往往与当代西方规范和/或愿景不符的方式确立了性别角色的基调。 这并不是说夫妻双方不能在实践中重新协商如何履行这些伊斯兰教法义务,也不是说在忠于经典来源的前提下,对这些规范的解读没有回旋余地。事实上,过去一千四百年来伊斯兰学者对夫妻义务的各种解读,正反映了这种灵活性。 关于这种多样性的绝佳例证,请参见玛丽恩·霍姆斯·卡茨(Marion Holmes Katz)的《妻子与工作:前现代时期的伊斯兰法律与伦理》(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2022年)。 然而,从《古兰经》和圣行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男性供养家庭的义务是伊斯兰婚姻的基石。 几十年来中产阶级工资受到系统性压制,导致这一义务在许多情况下难以实现,这说明当穆斯林处于弱势,无法根据自身价值观制定政策和社会习俗时,在这样的文明背景下,伊斯兰规范可能难以维持。 这在原则上并不会削弱先知教导的规范性。 但这确实凸显了在不利条件下灵活实践伊斯兰教法的必要性,以及在现实条件阻碍了通过正常社会实践形成相关主体性的背景下,自觉培养符合伊斯兰教法意识的重要性。

• 关于将该传述归于早期权威的说明,请参见 https://al-maktaba.org/book/31615/19878 。

• 萨米·A·阿尤布(Samy A. Ayoub),《法律、帝国与苏丹:奥斯曼帝国权威与晚期哈乃斐法学》(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22页。 阿尤布借鉴了雷杰普·申图尔克(Recep Şentürk)的研究成果。 参见申图尔克,《现代伊斯兰中传统与新权威形式之间》,载于大卫·马歇尔(David Marshall)编,《传统与现代性:基督教与穆斯林的视角》(华盛顿特区:乔治城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45–56页,第45页。

• 伊本·盖伊姆·贾兹亚,《伊拉姆·穆瓦基因·安·拉布·阿拉敏》(Iʿlām al-muwaqqiʿīn ʿan Rabb al-ʿālamīn),马舒尔·阿尔·萨尔曼(Mashhūr Āl Salmān)与阿布·奥马尔·艾哈迈德(Abū ʿUmar Aḥmad)编辑(达曼:达尔·伊本·贾兹出版社,1423年),第2卷,第16页。

• 关于此问题的讨论,请参见奥瓦米尔·安朱姆(Ovamir Anjum)的《谁想要哈里发国?》,Yaqeen研究所,2019年10月19日,网址: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hate.

• 乔纳森·布朗(Jonathan Brown),《关注重点:阿联酋峰会的问题》,MuslimMatters,2018年12月17日,https://muslimmatters.org/2018 ... mmit/ 。

• 遗憾的是,这种情况在多个实例中都发生过。 我在书中记录了一个案例。

• 阿扎米(Al-Azami),《伊斯兰与阿拉伯革命》。

• 圣行若要被视为圣行,必须经过可靠的传述,而这正是专家们就个别传述进行合法辩论的领域。

• 这是对“由于存在多种解读,伊斯兰教法无法被认知”这一陈词滥调的重要反驳。 这是一种转移视线的干扰项。 任何构成法律文化或文明基础的体系,都会发展出解决争端的机制,以应对因意见分歧而导致的棘手社会问题。 这就是为什么基于伊斯兰教法的法治体系会设立法院,正如法律格言所言:“法官的裁决消除了意见分歧。” 所谓伊斯兰教法不确定性的主张,自然更适用于那些完全建立在后启蒙时代欧洲偶然的、社会建构实践基础上的体系。

• 我使用“伊斯兰视角”这一短语是为了使句子表达更流畅。 当然,并非所有问题都只有一个伊斯兰视角。 事实上,除了对信仰核心要素的普遍理解外,对于特定问题通常存在多种伊斯兰视角,正如上面讨论如何进行小净(wuḍūʾ)时所指出的那样。

• “精神虐待”一词在公共话语中有着多种用法。在西方主流语境中,它有时暗示宗教传统和宗教人物特别容易发生此类虐待,尽管上述例子以及其中一些案例在“我也是”(#MeToo)运动背景下被强调的事实表明,社会中存在更广泛的趋势,而该术语正是这些趋势在宗教层面的对应说法。像拉尼亚·阿瓦德(Rania Awaad)博士和谢赫·拉米·恩苏尔(Rami Nsour)这样的伊斯兰学者,正是以我在此所引用的那种更为审慎的含义来使用该术语的。相关讨论请参阅:拉米·恩苏尔(Rami Nsour),《我对精神虐待的反思》,《伊斯兰信仰与实践杂志》第4卷第1期(2022年),网址:https://journals.iupui.edu/ind ... 6552.

• 这段圣训出现在多个权威圣训集中,包括提尔米齐(al-Tirmidhī)、艾布·达伍德(Abū Dāwūd)、伊本·马哲(Ibn Mājah)以及艾哈迈德(Aḥmad)的《穆斯奈德》(Musnad)。关于该圣训在这些来源中的全面归属及对其可靠性的讨论,请参阅艾哈迈德·伊本·罕百里(Aḥmad ibn Ḥanbal)的《穆斯奈德》第36卷第46-48页,https://archive.org/details/mu ... eater。《穆斯奈德》的现代编辑们认为该圣训属于“哈桑·利盖伊里希”(ḥasan li-ghayrihī,即因他证而成为优良的),这是因为其部分传述版本存在一些微弱之处,但这些不足最终并未削弱其在宗教实践中的合法应用。关于安纳威(al-Nawawī)所著《 ریاض الصالحین》( ریاض الصالحین,意为《圣洁者花园》)中保存的传述,请参阅 https://sunnah.com/riyadussalihin:1388。另外,顺便说明,我在翻译中未使用性别包容性语言,这是因为阿拉伯语本身具有不可避免的性别特征。为了避免时代错误,我在翻译本文及其他前现代文本时,均未采用性别包容性语言。

• 若要阅读安纳威(al-Nawawi)所著《 ریاض الصالحین》( ریاض الصالحین,意为《圣洁者花园》)中的完整传述,该传述引自《穆斯林圣训实录》(Sahih Muslim),表明了其真实性,请参阅 https://sunnah.com/riyadussalihin:1617。

• 《古兰经》第66章第11-12节。 查看全部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why-we-need-ulama-the-importance-of-seeking-islamic-knowledge-from-scholars
原文标题:Why We Need Ulama: The Importance of Seeking Islamic Knowledge From Scholars
作者:Dr. Usaama al-Azami
作者简介:乌萨马·阿扎米博士(Dr. Usaama al-Azami):乌萨马·阿扎米博士是牛津大学当代伊斯兰研究系的系讲师。他于2002年开始正式研习伊斯兰学。随后,他进入牛津大学就读,并于2008年获得了阿拉伯语和伊斯兰研究学士学位。自2005年起,他定期参加萨拉姆学院(Al-Salam Institute)穆罕默德·阿克拉姆·纳德维谢赫(Shaykh Mohammad Akram Nadwi)的课程,并从他那里传授了许多经典著作,包括马尔吉纳尼的《导引》(Hidaya)和《布哈里圣训实录》(Sahih of al-Bukhari)。多年来,乌萨马博士曾跟随多位学者学习,并获得了他们的伊贾扎(ijazat,即学术授权)。这些学者包括:艾哈迈德·阿里·拉杰普里(Ahmad ‘Ali Lajpuri)、阿卜杜勒·拉赫曼·卡塔尼(‘Abd al-Rahman al-Kattani)、优素福·卡拉达维(Yusuf al-Qaradawi)、尤努斯·琼普里(Yunus Jaunpuri)、穆罕默德·拉比(Muhammad Rabi’)、阿卜杜勒·瓦哈卜·图赖里(‘Abd-Wahhab al-Turayri)、阿卜杜拉·朱代(‘Abd-Allah al-Judai’,未获授权)、穆罕默德·雅库比(Muhammad al-Yaqoubi)、穆罕默德·本·阿卜杜拉·拉希德(Muhammad ibn ‘Abd-Allah Al Rashid)、尼扎姆·雅库比(Nizam Ya‘qubi)、吉哈德·布朗(Jihad Brown,未获授权)以及齐亚德·图克拉(Ziyad al-Tukla)。2010年至2015年间,乌萨马博士在普林斯顿大学近东研究系任职,在那里他获得了硕士学位,随后又获得了当代伊斯兰政治思想的博士学位。他著有《伊斯兰教与阿拉伯革命:民主与专制之间的乌理玛》(牛津大学出版社,2022年)一书。

副标题:伊斯兰知识指南:从学者传承、信仰安全到正确求知
摘要:本文解释穆斯林为什么需要乌理玛,以及为什么寻求伊斯兰知识不能脱离可靠学者。作者说明,学者传承能保护理解、纠正误读,并帮助穆斯林在复杂时代保持信仰清晰。



图:为什么我们需要乌理玛(学者):向学者寻求伊斯兰知识的重要性

结论

在本文中,我旨在阐明乌理玛在促进穆斯林乌玛(umma)充满活力的精神生活中应发挥的作用。 我试图回答一系列关于乌理玛在当今时代是否仍具有现实意义的关切。 我希望我已经证明,对这些关切的回答是毫无疑问的肯定。 乌理玛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继承者,为穆斯林如何最好地遵循《古兰经》和圣行(Sunnah)提供指导。 穆斯林历来认识到乌理玛为何以及如何在其社区中发挥这种至关重要的社会和精神作用。 然而,这种理解受到了近几个世纪以来伊斯兰文明基础设施系统性崩溃的挑战。 这种乌玛的状况为关于乌理玛现实意义的质疑提供了关键的背景。

穆斯林作为一个共同体,必须认识到建立直接服务于乌理玛培养和发展的机构的重要性。 重建曾经服务于此目的的伊斯兰基础设施,是恢复乌理玛权威的关键。 同样的基础设施也必须致力于培养女性乌理玛,她们能带来独特的视角,并像《古兰经》中提到的麦尔彦(愿主赐她平安)和法老的妻子那样,成为乌玛学习和虔诚的榜样。 还需要认识到,乌理玛也是会犯错的人类,没有任何穆斯林可以免除在安拉面前的个人责任。

我希望上述反思已经传达了现代穆斯林为了开始纠正其精神状况,必须共同参与的艰难平衡行为。 他们既需要尊重乌理玛作为指引的灯塔,同时也要意识到他们作为一个社会阶层目前的软弱,以及作为个体可能存在的人性弱点。 此外,尽管穆斯林社区已经花费了几代人的时间来削弱乌理玛的社会价值,但仍需向这些“先知的继承者”表达尊重。 现代穆斯林不应继续长期系统性地忽视伊斯兰学术,而应将伊斯兰教视为一种话语框架,以一种符合先知穆罕默德 ﷺ 作为全人类后续时代指南所接收的神圣启示的方式,来理解周围的世界。 换句话说,我们需要为我们的时代开启宗教科学的新复兴。 这是一项穆斯林群体未能履行的紧迫集体义务,在履行之前,全球穆斯林群体可能处于有罪状态。 唯一的问题是,穆斯林群体是否愿意给予这项重要任务应有的关注。

• 伊本·盖伊姆(Ibn al-Qayyim)在此教法判例中讨论了这则圣训:https://www.islamweb.net/ar/fatwa/288472/شرح-حديث-صاحب-الشجة. 原文请参阅:伊本·盖伊姆,《伊拉姆·穆瓦基因》(Iʿlām al-muwaqqiʿīn ʿan Rabb al-ʿĀlamīn),马什胡尔·阿勒·萨勒曼(Mashhūr Āl Salmān)编(吉达:达尔·伊本·贾兹出版社,1423年),第3卷,第529页。

• 参见阿布·达伍德(Abū Dāwūd)的《圣训集》(al-Sunan),“洁净之书”(Kitāb al-ṭahāra),“关于伤者行土净的章节”(Bāb fī al-majrūḥ yatayammam),https://sunnah.com/abudawud:336.。根据当代圣训学者纳西尔·丁·阿尔巴尼(Nāṣir al-Dīn al-Albānī,卒于1420/1999年),我所引用的这段传述是“哈桑”(ḥasan),即可靠的。

• 乔纳森·布朗(Jonathan Brown)论证了所谓的“唯古兰经”运动在不参考古兰经以外来源的情况下解读《古兰经》的现代尝试,说明了这些努力注定无法成功。 参见乔纳森·A·C·布朗(Jonathan A. C. Brown)著,《误读穆罕默德:解读先知遗产的挑战与选择》(Misquoting Muhammad: The Challenges and Choices of Interpreting the Prophet’s Legacy)(牛津:Oneworld出版社,2014年),第200–206页。

• 库尔图比(Qurṭubī),《古兰经判例汇编》(al-Jāmiʿ li-aḥkām al-Qurʾān),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穆赫辛·图尔基(ʿAbdullāh ibn ʿAbd al-Muḥsin al-Turkī)等编(贝鲁特:Risāla出版社,1427/2006年),第14卷,第179页,https://archive.org/details/wa ... ater.

• 参见布朗(Brown)著,《误读穆罕默德》,第200–206页。

• 这两句匿名对联有时被学者引用,以强调字母“bāʾ”的多种含义:

تعد لصوقا واستعن بتسبب وبدل صحابا قابلوك بالاستعلا وزد بعضهم إن جاوز الظرف غاية يمينا تحز للبا معانيها كلا (译文:它表示粘附、寻求帮助、原因、替代、陪伴,并可表示对立、高处;若加上某些学者的观点,它还可表示超越、容器、终点、誓言,你将掌握“bāʾ”的所有含义。)

关于从这些对联中得出的十四种含义的讨论,请参见:https://borsacenter.mosw3a.com/f6/%2A-فـوائد-حـرف-البـاء-%2A-9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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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具有影响力的五世纪/十一世纪学者阿布·哈米德·加扎利(Abū Ḥāmid al-Ghazzālī),是伊斯兰历史上众多警告学术界这一陷阱的学者之一。

• 参见:“常见问题:美国的法官”,美国法律体系促进研究所,丹佛大学,2014年6月12日,https://iaals.du.edu/publicati ... tates

• “美国律师协会新数据显示美国律师人数增加,自2008年以来增长了15%”,美国律师协会,2018年5月11日,https://www.americanbar.org/ne ... eals/

• 例如,参见非穆斯林学者瓦埃勒·哈拉克(Wael Hallaq)的《不可能的国家:伊斯兰、政治与现代性的道德困境》(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2013年)和诺亚·费尔德曼(Noah Feldman)的《伊斯兰国家的衰落与崛起》(普林斯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2008年)。

• 关于这位伟大职衔(nisba)的来源,弗兰克·格里费尔(Frank Griffel)认为,历史上对于它究竟是源自“羊毛纺织工”(ghazzāl)还是源自地名(Ghazāla)一直存在争议。 他写道:“这一时期最有才华的阿拉伯历史学家——伊本·哈利坎(Ibn Khallikān)、扎哈比(al-Dhahabī)和萨法迪(al-Ṣafadī)——都认为这个问题无法定论,因此保持中立。” 参见他的文章《是加扎利(al-Ghazālī)还是加扎利(al-Ghazzālī)?》 《关于大马士革阿尤布王朝和马穆鲁克历史学家之间的一场激烈辩论》。 我要感谢一位匿名审稿人引导我关注这一引用资源。

• 我修改了肯尼斯·霍纳坎普(Kenneth Honerkamp)的译文。 参见加扎利(Ghazālī)与肯尼斯·李·霍纳坎普(Kenneth Lee Honerkamp)合著,《知识之书:〈宗教科学的复兴〉第一卷》(路易斯维尔:Fons Vitae出版社,2015年),第54页。 原文请参阅:加扎利(Ghazzālī),《宗教科学的复兴》(Iḥyāʼ ʻulūm al-dīn)(吉达:达尔·明哈吉出版社,2011年),第1卷,第81–82页。

• 我曾在其他地方讨论过依赖“伊贾扎”(ijaza,即授权证书)来评估学者可靠性的局限性。关于该讨论,请参见:乌萨马·阿扎米(Usaama al-Azami),“传统伊斯兰、意识形态、移民穆斯林与不满文化:评阿卜杜勒·哈基姆·穆拉德(Abdal Hakim Murad)的《旅行回家:欧洲伊斯兰论文集》”,《穆斯林事务》(Muslim Matters),2021年5月2日,网址:https://muslimmatters.org/2021 ... rad/.

• 《古兰经》33:21。

• 《古兰经》17:94–95。

• 参见“关于在不了解发布者的情况下从电子网站获取教法判例的裁决”(Ḥukm akhdh al-fatwā min al-mawāqiʿ al-iliktrūniyya maʿa ʿadam al-ʿilm bi-l-muftīn fī-hā),Islamweb.net,2013年1月1日,https://www.islamweb.net/ar/fatwa/195005/حكم-أخذ-الفتوى-من-المواقع-الإلكترونية-مع-عدم-العلم-بالمفتين-فيها-ومدى-أهليتهم-للفتوى。

• 这段话由当代毛里塔尼亚学者穆罕默德·哈桑·乌尔德·达多(Muḥammad al-Ḥasan Wuld al-Dadaw,生于1383/1963年)在他对朱韦尼(al-Juwaynī)的《法理学原理》(al-Waraqāt fī uṣūl al-fiqh)的口头注释中引用。关于这些讲座的转录版本,请参见 https://ketabonline.com/ar/boo ... 72594。经过非详尽的搜索,我未能在他著作中找到这段确切的引文。

• 不幸的是,确实存在一些伊斯兰学者支持法国的反头巾立法,或支持中东的威权政权以镇压伊斯兰导向的民主运动的案例。 我在我的著作《伊斯兰与阿拉伯革命:民主与专制之间的乌理玛》(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2022年)中讨论了其中一些例子。

• 参见伊本·盖伊姆·贾兹亚(Ibn Qayyim al-Jawziyya)的《伊拉姆·穆瓦基因·安·拉布·阿拉敏》(Iʿlām al-muwaqqiʿīn ‘an Rabb al-ʿĀlamīn,意为“代行者通告:来自众世界之主”)(利雅得:达尔·伊本·贾兹出版社,1423[2002–2003]),第2卷,第18页,https://archive.org/details/IL ... eater

• 参见布哈里(al-Bukhari)的《贾米·萨希》(al-Jami‘ al-Sahih,意为“圣训实录”),“知识篇”(kitab al-‘ilm),“知识中的羞耻章”(bab al-haya’ fi al-‘ilm)。该传述在《布哈里圣训实录》中以“悬挂式”(mu‘allaq,即未提供完整传述链)形式出现,但在其他文献中则以被视为可靠的完整传述链形式记录。关于《穆斯林圣训实录》中的一个例子,请参见 https://sunnah.com/muslim:332c

• 即使在夫妻双方都工作的情况下——这在新自由主义社会中已日益普遍——伊斯兰教法中丈夫承担家庭经济责任的义务,依然以一种往往与当代西方规范和/或愿景不符的方式确立了性别角色的基调。 这并不是说夫妻双方不能在实践中重新协商如何履行这些伊斯兰教法义务,也不是说在忠于经典来源的前提下,对这些规范的解读没有回旋余地。事实上,过去一千四百年来伊斯兰学者对夫妻义务的各种解读,正反映了这种灵活性。 关于这种多样性的绝佳例证,请参见玛丽恩·霍姆斯·卡茨(Marion Holmes Katz)的《妻子与工作:前现代时期的伊斯兰法律与伦理》(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2022年)。 然而,从《古兰经》和圣行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男性供养家庭的义务是伊斯兰婚姻的基石。 几十年来中产阶级工资受到系统性压制,导致这一义务在许多情况下难以实现,这说明当穆斯林处于弱势,无法根据自身价值观制定政策和社会习俗时,在这样的文明背景下,伊斯兰规范可能难以维持。 这在原则上并不会削弱先知教导的规范性。 但这确实凸显了在不利条件下灵活实践伊斯兰教法的必要性,以及在现实条件阻碍了通过正常社会实践形成相关主体性的背景下,自觉培养符合伊斯兰教法意识的重要性。

• 关于将该传述归于早期权威的说明,请参见 https://al-maktaba.org/book/31615/19878

• 萨米·A·阿尤布(Samy A. Ayoub),《法律、帝国与苏丹:奥斯曼帝国权威与晚期哈乃斐法学》(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22页。 阿尤布借鉴了雷杰普·申图尔克(Recep Şentürk)的研究成果。 参见申图尔克,《现代伊斯兰中传统与新权威形式之间》,载于大卫·马歇尔(David Marshall)编,《传统与现代性:基督教与穆斯林的视角》(华盛顿特区:乔治城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45–56页,第45页。

• 伊本·盖伊姆·贾兹亚,《伊拉姆·穆瓦基因·安·拉布·阿拉敏》(Iʿlām al-muwaqqiʿīn ʿan Rabb al-ʿālamīn),马舒尔·阿尔·萨尔曼(Mashhūr Āl Salmān)与阿布·奥马尔·艾哈迈德(Abū ʿUmar Aḥmad)编辑(达曼:达尔·伊本·贾兹出版社,1423年),第2卷,第16页。

• 关于此问题的讨论,请参见奥瓦米尔·安朱姆(Ovamir Anjum)的《谁想要哈里发国?》,Yaqeen研究所,2019年10月19日,网址: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hate.

• 乔纳森·布朗(Jonathan Brown),《关注重点:阿联酋峰会的问题》,MuslimMatters,2018年12月17日,https://muslimmatters.org/2018 ... mmit/

• 遗憾的是,这种情况在多个实例中都发生过。 我在书中记录了一个案例。

• 阿扎米(Al-Azami),《伊斯兰与阿拉伯革命》。

• 圣行若要被视为圣行,必须经过可靠的传述,而这正是专家们就个别传述进行合法辩论的领域。

• 这是对“由于存在多种解读,伊斯兰教法无法被认知”这一陈词滥调的重要反驳。 这是一种转移视线的干扰项。 任何构成法律文化或文明基础的体系,都会发展出解决争端的机制,以应对因意见分歧而导致的棘手社会问题。 这就是为什么基于伊斯兰教法的法治体系会设立法院,正如法律格言所言:“法官的裁决消除了意见分歧。” 所谓伊斯兰教法不确定性的主张,自然更适用于那些完全建立在后启蒙时代欧洲偶然的、社会建构实践基础上的体系。

• 我使用“伊斯兰视角”这一短语是为了使句子表达更流畅。 当然,并非所有问题都只有一个伊斯兰视角。 事实上,除了对信仰核心要素的普遍理解外,对于特定问题通常存在多种伊斯兰视角,正如上面讨论如何进行小净(wuḍūʾ)时所指出的那样。

• “精神虐待”一词在公共话语中有着多种用法。在西方主流语境中,它有时暗示宗教传统和宗教人物特别容易发生此类虐待,尽管上述例子以及其中一些案例在“我也是”(#MeToo)运动背景下被强调的事实表明,社会中存在更广泛的趋势,而该术语正是这些趋势在宗教层面的对应说法。像拉尼亚·阿瓦德(Rania Awaad)博士和谢赫·拉米·恩苏尔(Rami Nsour)这样的伊斯兰学者,正是以我在此所引用的那种更为审慎的含义来使用该术语的。相关讨论请参阅:拉米·恩苏尔(Rami Nsour),《我对精神虐待的反思》,《伊斯兰信仰与实践杂志》第4卷第1期(2022年),网址:https://journals.iupui.edu/ind ... 6552.

• 这段圣训出现在多个权威圣训集中,包括提尔米齐(al-Tirmidhī)、艾布·达伍德(Abū Dāwūd)、伊本·马哲(Ibn Mājah)以及艾哈迈德(Aḥmad)的《穆斯奈德》(Musnad)。关于该圣训在这些来源中的全面归属及对其可靠性的讨论,请参阅艾哈迈德·伊本·罕百里(Aḥmad ibn Ḥanbal)的《穆斯奈德》第36卷第46-48页,https://archive.org/details/mu ... eater。《穆斯奈德》的现代编辑们认为该圣训属于“哈桑·利盖伊里希”(ḥasan li-ghayrihī,即因他证而成为优良的),这是因为其部分传述版本存在一些微弱之处,但这些不足最终并未削弱其在宗教实践中的合法应用。关于安纳威(al-Nawawī)所著《 ریاض الصالحین》( ریاض الصالحین,意为《圣洁者花园》)中保存的传述,请参阅 https://sunnah.com/riyadussalihin:1388。另外,顺便说明,我在翻译中未使用性别包容性语言,这是因为阿拉伯语本身具有不可避免的性别特征。为了避免时代错误,我在翻译本文及其他前现代文本时,均未采用性别包容性语言。

• 若要阅读安纳威(al-Nawawi)所著《 ریاض الصالحین》( ریاض الصالحین,意为《圣洁者花园》)中的完整传述,该传述引自《穆斯林圣训实录》(Sahih Muslim),表明了其真实性,请参阅 https://sunnah.com/riyadussalihin:1617

• 《古兰经》第66章第11-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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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穆斯林需要乌理玛?向学者学习伊斯兰知识的重要性(上篇)

穆斯林教育malik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87 次浏览 • 2026-06-02 07:29 • 来自相关话题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why-we-need-ulama-the-importance-of-seeking-islamic-knowledge-from-scholars
原文标题:Why We Need Ulama: The Importance of Seeking Islamic Knowledge From Scholars
作者:Dr. Usaama al-Azami
作者简介:乌萨马·阿扎米博士(Dr. Usaama al-Azami):乌萨马·阿扎米博士是牛津大学当代伊斯兰研究系的系讲师。他于2002年开始正式研习伊斯兰学。随后,他进入牛津大学就读,并于2008年获得了阿拉伯语和伊斯兰研究学士学位。自2005年起,他定期参加萨拉姆学院(Al-Salam Institute)穆罕默德·阿克拉姆·纳德维谢赫(Shaykh Mohammad Akram Nadwi)的课程,并从他那里传授了许多经典著作,包括马尔吉纳尼的《导引》(Hidaya)和《布哈里圣训实录》(Sahih of al-Bukhari)。多年来,乌萨马博士曾跟随多位学者学习,并获得了他们的伊贾扎(ijazat,即学术授权)。这些学者包括:艾哈迈德·阿里·拉杰普里(Ahmad ‘Ali Lajpuri)、阿卜杜勒·拉赫曼·卡塔尼(‘Abd al-Rahman al-Kattani)、优素福·卡拉达维(Yusuf al-Qaradawi)、尤努斯·琼普里(Yunus Jaunpuri)、穆罕默德·拉比(Muhammad Rabi’)、阿卜杜勒·瓦哈卜·图赖里(‘Abd-Wahhab al-Turayri)、阿卜杜拉·朱代(‘Abd-Allah al-Judai’,未获授权)、穆罕默德·雅库比(Muhammad al-Yaqoubi)、穆罕默德·本·阿卜杜拉·拉希德(Muhammad ibn ‘Abd-Allah Al Rashid)、尼扎姆·雅库比(Nizam Ya‘qubi)、吉哈德·布朗(Jihad Brown,未获授权)以及齐亚德·图克拉(Ziyad al-Tukla)。2010年至2015年间,乌萨马博士在普林斯顿大学近东研究系任职,在那里他获得了硕士学位,随后又获得了当代伊斯兰政治思想的博士学位。他著有《伊斯兰教与阿拉伯革命:民主与专制之间的乌理玛》(牛津大学出版社,2022年)一书。

副标题:伊斯兰知识指南:从学者传承、信仰安全到正确求知
摘要:本文解释穆斯林为什么需要乌理玛,以及为什么寻求伊斯兰知识不能脱离可靠学者。作者说明,学者传承能保护理解、纠正误读,并帮助穆斯林在复杂时代保持信仰清晰。



图:为什么我们需要乌理玛(学者):向学者寻求伊斯兰知识的重要性

作者致谢

我要向整个Yaqeen团队表达我的感激之情,感谢他们从本文最初构思到最终发表过程中所付出的辛勤努力。 在这个鼓舞人心的组织中,有许多了不起的人在工作,其中许多人我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在深夜的祈祷中,我衷心地为他们祈祷。 特别要感谢Julio Rivera、Ayesha Bakali、Ovamir Anjum、Ahmed Elbenni、Nameera Akhtar,以及我的匿名审稿人和幕后制作团队的其他成员。 Jazakum Allah khayran wa-baraka fikum(愿安拉回赐你们,并赐予你们吉庆)!

引言

为什么穆斯林需要向学者请教? 如果造物主已经通过先知穆罕默德 ﷺ 以《古兰经》和圣训的形式启示了指引,且现代科技让我们能轻易获取这些指引来源,那么为什么我们与造物主的关系必须由这些会犯错的凡人来作为中介呢? 穆斯林能否依靠书籍或网站来对宗教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 他们能否直接思考《古兰经》和圣训(先知的言行)? 如果事实证明我们有时必须依赖学者的专业知识,我们该如何判断一位学者是否可靠? 如果我们所尊崇的道德楷模学者被发现恰恰相反,那该怎么办? 如果穆斯林非常尊崇他们的学者,但随后一些知名学者在个人或政治交往中表现出严重的道德缺陷,这难道不会引发严重的信仰危机或宗教幻灭吗? 女性的情况又如何——她们能成为学者吗?如果可以,为什么她们的人数似乎如此之少?

这些是我在本文中探讨的部分问题。 我的目的不仅是阐明依赖权威伊斯兰学术的必要性,还要说明这种对宗教权威的认可,并不意味着穆斯林在遇到疑问时可以免除行使自身道德判断的责任。 每个时代的穆斯林都认识到学术的重要性,它解释了近十五个世纪前在阿拉伯背景下首次启示的《古兰经》和圣训,应如何应用于后续时代的穆斯林。

然而,欧洲伴随工业革命和殖民主义而来的社会文化转型,将一小部分人口的思想全球化了,在此过程中,乌理玛(ʿulamāʾ)在当今许多人眼中变得无关紧要。 这种观点转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有些人沉浸在世俗意识形态中,不理解为什么穆斯林需要坚守他们的传统。 他们想知道,为什么穆斯林不能简单地拥抱世俗主义,并将他们的文化遗产视为过去的事物,仅供偶尔获取灵感? 另一些对造物主的启示保持更深承诺的人可能会问:“如果我能通过谷歌触手可及地获得无误的《古兰经》和圣训,为什么我还需要关注会犯错的乌理玛?” 还有人认为,除了那些获得正式授权(ijāza,即传授伊斯兰知识的许可)作为权威链条(sanad,即传承链)一部分的人之外,没有人能真正了解伊斯兰教:“这些人才是真正的乌理玛,”他们宣称,“除了他们之外,任何人不得解释《古兰经》和圣训。”

本文反思了乌理玛在当今及过去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 它考虑了这一角色在穆斯林少数群体和多数群体背景下的表现。 在探讨这一主题时,我将引用《古兰经》、圣训以及过去学者的著作。 像这样简短的文章无法详尽地讨论这些议题——这些议题值得许多作者撰写多篇文章来探讨。 但我希望在文章结尾,读者能够认识到采取一种平衡方法的迫切需要,这种方法既尊重学术权威,又不免除普通穆斯林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的道德责任。 在整篇文章中,我将思考在许多人主张世俗公共领域的现代世界中,学术在现代穆斯林生活中应发挥什么作用。

文章最后将指出,培养满足我们需求的学者的集体义务在现代西方,甚至可以说在当今世界的大部分地区,根本没有得到履行。 这要求我们认识到,培养学者不仅仅是学者们的工作,而是整个穆斯林乌玛(共同体)的责任。 我们的学者经常未能有力地阐明伊斯兰教在现代世界中应发挥的作用,这实际上是所有穆斯林的失败,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并努力扭转这一局面。

为什么我们需要乌理玛?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责备他的一些同伴,因为他们在旅行时建议一名受伤的人在遗精后进行大净(ghusl)。 那个人曾询问是否可以用土净(tayammum)代替完整的大净,但他的同伴坚持要求他进行大净。 他照做了,随后便去世了,推测是因为感染或暴露在恶劣环境中——圣训中并未明确说明。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对那些坚持让他洗澡的人感到非常愤怒,他斥责他们说:“他们杀了他。 愿造物主惩罚他们!” 这种严厉的斥责并不能否定先知仁慈的本性。 事实上,这种斥责的罕见性恰恰凸显了那些被他批评的人所犯下的罪行之严重。

正如伊本·盖伊姆·贾兹亚所指出的,这是先知对“一群在无知的情况下发布教法判例的人”所作出的严厉祈祷,这导致了提问者的死亡。 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发布教法判例的严肃性,这一观念在伊斯兰学术传统中被反复传达。 圣训的其余部分报告了先知针对这些旅行者所面临的各种情况给出的建议。 在谴责了那些在毫无知识的情况下发布教法判例的人之后,先知穆罕默德 ﷺ 补充道:“当他们不知道的时候,难道他们不能问吗? 无知的解药就是提问。”

作为一种生活实践,伊斯兰教植根于《古兰经》和圣行。 《古兰经》是一部内涵丰富的启示,若不求助于先知的圣行,就无法理解其许多精微之处,而且两者都包含可以以多种方式解读的文本。 对于任何被社区所珍视的文本来说,情况都是如此。 以《美国宪法》为例。 它只有4543个单词,篇幅比这篇文章短得多。 然而,美国已经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司法基础设施,以及无数的法律机构,从律师事务所到学校,旨在培养法律学者和从业者,以解释和执行该文件所规定的准则——这份文件统治着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同样,《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教导也一直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文明之一的指南,该文明在过去一千年的大部分时间里,作为精神、知识、经济和地缘政治的超级大国而繁荣发展。

什么是乌理玛(ʿulamāʾ,即学者)?

在这种背景下,显而易见的是,需要发展学术专长,以正确理解《古兰经》和圣行应如何引导穆斯林乌玛(穆斯林群体)度过其世俗生活。 虽然学术专长的必要性在高级政治和知识辩论层面似乎显而易见,但人们可能会问,普通穆斯林是如何或应该如何受到乌理玛对《古兰经》和圣行中所保存的神圣启示的深思熟虑的影响。 在这里,宪法类比也可能有一些用处。 影响所有公民的更广泛的法律结构,是建立在《美国宪法》以及该国50个州各自的地方宪法基础之上的。 这些法律直接塑造了人们的生活。 每个人都认识到遵守法律的必要性。 这不仅是因为不遵守法律的后果可能很严重,而且我们通常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事情。 再一次,这需要了解法律是什么,而这通常是通过使用法律学者所产生的资源来完成的。

本质上,考虑到人类社会存在的相互依存性,如果没有一定程度的专业化,人类社会就不可能繁荣发展。 这使得人们能够在个人领域发展出他人没有机会发展的专业知识。 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依赖于专家,无论是医学、工程、经济学还是其他领域。 当然,这对学者来说也是如此。 学者们需要依靠专家来获取他们生存所需的资源,无论是为他们接种疫苗的医生、设计他们房屋和汽车的工程师,还是管理他们所居住城镇和城市的公务员。 正如我们都需要这些专家来提供我们过上充实生活所需的便利设施一样,普通穆斯林也需要乌理玛来获取《古兰经》和圣行的智慧。 如果人类事务需要专业知识,那么乌理玛可以被视为关于神圣启示的专家,这些启示指导我们应该如何生活。

需要明确的是,鼓励普通穆斯林加深对宗教(dīn)的理解,其中一些人确实应该追求在伊斯兰科学(ʿulūm Sharʿiyya)或沙里亚科学方面的专业化;这种专业知识在西方的穆斯林中尤为缺乏。 然而,那些没有在这些科学领域进行专业化研究的人必须听从专家的意见。 同样,穆斯林可以从亲自阅读《古兰经》和圣行的文本中受益,我们生活在一个这些文本变得触手可及的时代。 然而,如果穆斯林在如何理解这些文本方面遇到任何困惑,他们需要乌理玛来澄清。 在这方面,乌理玛经常引用《古兰经》第16章第43节(Sūrat al-Naḥl 16:43)的经文:“如果你们不知道,就去问知识的人。” 正如安达卢西亚经注学家库尔图比(卒于671/1273年)所指出的,学者们一致认为这节经文指的是普通大众(al-ʿāmma)有必要追随他们的学者(ʿulamāʾ)。

世界上绝大多数穆斯林在没有翻译辅助的情况下,无法理解《古兰经》和圣训的语言。 这些翻译工作最终由具备足够资格的学者承担,他们能够理解公元7世纪阿拉伯地区的阿拉伯语,并将其含义传达给生活在启示时代近一千五百年后的读者和听众。 正如乔纳森·A·C·布朗在其杰作《误读穆罕默德》(Misquoting Muhammad)中所论证的那样,若没有学者(ʿulamāʾ)的诠释努力,试图理解《古兰经》的尝试注定会失败。 为了理解《古兰经》强有力的语言,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门弟子有时会求助于前伊斯兰时期的诗歌,这些诗歌能够权威地阐明《古兰经》中一些优雅文学用词的含义。 布朗指出,某些现代主义穆斯林试图边缘化《古兰经》以外的宗教权威来源(如圣训),这种做法是自相矛盾的,因为他们自己在确定神圣文本中某些词汇的含义时,显然也需要求助于阿拉伯语词典编纂者在《古兰经》之外的学术成果。

诠释单个字母

这种情况甚至细化到《古兰经》中的单个字母。 仅举一例,我们可以看看《古兰经》中关于小净(wuḍūʾ)的经文,即《筵席章》(al-Māʾida)5:6,其中包含一个通常被翻译为“擦拭你们的头”的短语。 这种翻译掩盖了原文阿拉伯语中的一个复杂问题,即如何理解阿拉伯语短语 wa’msaḥū bi -ruʾūsikum 中的字母 bāʾ。 这一个字母已成为大量讨论的焦点,导致学者们对于需要擦拭头部的范围产生了多种不同意见。 语法学家指出,字母 bāʾ 有十四种不同的含义。 因此,法学家们对于经文中要求的“擦拭”是指擦拭整个头部,还是仅擦拭一部分,存在分歧。 如果是擦拭整个头部,那么漏掉一根头发是否会导致擦拭无效? 另一方面,如果只是擦拭一部分,那么只擦拭一根头发是否有效? 法学家们在这两个极端之间采取了一系列立场。 现在将这个问题扩展到《古兰经》其余约6000节经文,再扩展到归于先知穆罕默德 ﷺ 名下的数万条圣训报告,人们就能理解得出正确诠释——即真正体现神圣意图的诠释——是多么具有挑战性。

对于一些读者来说,这样的辩论在最糟糕的意义上可能显得“学术化”了。 造物主大概并不希望人类在他神圣文本中这些细枝末节的争论上浪费精力。 过去确实有一些学者谈到过无意义的学究作风所带来的危险,其中许多可能源于自负的争强好胜。

然而,上述这类诠释上的分歧对于相关学者而言,似乎并非微不足道或无关紧要。 对于许多逊尼派(Ahl al-Sunna)认为以特定方式正确理解的经文,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但过去和现在的误导者可能希望将其歪曲到其他方向。 安拉 ﷻ 作为全知的造物主,完全了解语言的本质,也深知为人类诠释《古兰经》这类文本的必要性。 如果我们觉得有必要质疑伊斯兰法学家对这些“无关紧要”细节的关注,我们最好认识到,现代国家花费巨资建立庞大的机构来从事法律解释工作。

例如,在美国,司法部门是联邦政府三个平等分支之一。 当联邦和州司法系统合在一起考虑时,它们拥有约32,000名法官。 这些数字与美国执业律师的数量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根据美国律师协会最近的一项调查,该国约有130万名执业律师。 更不用说庞大的辅助基础设施,包括律师助理和其他非法律专业人员,这些机构的正常运作依赖于他们的法律素养。 这还不包括维持源源不断的新律师培训,以及为法律知识分子提供空间,让他们在诉讼和提供昂贵法律服务的高压环境之外思考复杂问题的必要教育和研究基础设施。 这数十万人的工作就是解释成文法,以便参考上述文本告知客户或诉讼当事人他们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这是因为任何体系中的法律都基于语言,而当涉及治理、社会组织和争端解决等复杂问题时,语言本身就是模棱两可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许多现代人(甚至包括一些现代穆斯林)认为在宗教实践上无需咨询宗教专家,而在世俗法律上却应咨询专家,这种观念反映了世俗主义已被视为现代法律文化的主导规范。 对于非穆斯林而言,他们在法律问题上往往没有任何宗教参考可言,因此这种看法似乎完全合理。 然而,穆斯林若有此想法,则反映出他们即使在无意中,也已经吸收了一种与他们自认为所属的伊斯兰法律文化相抵触的法律文化。 这是因为伊斯兰教在其几乎整个历史进程中,都被伊斯兰学者理解为以某种方式强制要求特定的行为,这些行为在英语中可以合理地被称为法律。

尽管现代法律的用法通常与国家紧密相连,且人们普遍预期违反法律会导致世俗制裁,但通常所说的伊斯兰法并不总是按照这些假设运作。 它的许多禁令(例如禁止背后诽谤)并没有基于经文的制裁措施。 它们实际上是基于形而上学承诺的道德准则,即对后世惩罚的敬畏。 如果一个人相信造物主通过《古兰经》中的言语启示了法律,并要求穆斯林按照该法律生活,且在后世会有相应的奖惩,那么即使大多数法律缺乏具体的现世惩罚形式,这些也是遵守造物主在启示中所定规范的有力理由。 正如许多学者所观察到的,伊斯兰法实际上催生了一套极其持久且有效的制度,这些制度在几个世纪里帮助管理了穆斯林社会,并带来了显著的繁荣和文化繁荣。

乌理玛(ʿulamāʾ)的历史角色

在伊斯兰历史进程中,乌理玛在为构成穆斯林社会的主要机构提供法律、精神和规范基础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他们的劳动被这些社会高度重视也就不足为奇了,尽管有时会产生意想不到的问题后果。 一个例子可以在伊斯兰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学者之一,阿布·哈米德·加扎里(卒于公元505年/1111年)的评论中找到。 对于当代穆斯林来说,极其讽刺的是,在伊斯兰文明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精神著作之一《宗教科学复兴》(Iḥyāʾ ʿUlūm al-Dīn)中,加扎里在开篇就抱怨说,穆斯林因为伊斯兰法学(fiqh)变得如此显赫,而放弃了医学研究。 加扎里对这一问题的讨论见于《宗教科学复兴》四十“书”中的第一卷。 在“知识之书”中,他写道:

有多少地区的唯一医生是非穆斯林,而他的证词在涉及法学(fiqh)裁决的其他医生面前甚至不被采纳。 然而,我们看到没有人去学习医学,却看到他们争论法学研究,特别是在有争议的问题和辩论上,而该地区却充斥着忙于裁决并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学家。 我真希望知道,宗教法学家们怎么能认可这种对“集体义务”(farḍ kifāya)的投入,而这些义务本已有他人承担,同时他们却放弃了另一项没有任何穆斯林承担的集体义务 [即医学研究]。

除了医学无法帮助人们获得管理金融捐赠(awqāf)、遗产继承(waṣāyā)和控制孤儿财产的权力,或者无法获得司法或政府职位,以及无法超越同侪并获得战胜敌人的力量之外,还有其他原因吗?

加扎里对穆斯林社区缺乏医学研究的哀叹,既说明了他那个时代乌理玛的社会地位,也反映了今天穆斯林所处的截然不同的境遇。 在当代穆斯林世界以及西方的穆斯林中,穆斯林普遍被社会化(甚至可以说被洗脑)为认为医学是他们能选择的最显赫的职业道路之一。 这通常是我们最优秀、最聪明的人的首选。 它通常能确保财务安全,如果不是富足的话。 而在我们这个时代,追求伊斯兰学术通常会导致截然相反的结果。 目前,一名来自穆斯林世界或西方伊斯兰神学院的典型毕业生,几乎无法获得社会声望,反而面临着巨大的财务不安全感。 这是为什么呢?

答案是结构性的——我们作为社会如何选择安排优先事项,并激励某些职业选择,同时抑制其他选择。 我们希望人们比现在更多地去做什么;我们又在劝阻人们做什么? 通常情况下,一个社会会推动那些它认为富有成效且有助于实现其目标的领域。 现代社会通过提供更高的薪水并鼓励从业者之间的竞争,为年轻人激励出了一系列职业道路。 在北美、欧洲大部分地区以及大多数穆斯林国家,医学无疑是这些领域之一。 乍一看,医学似乎是在任何社会背景下都能获得高薪和声望的领域。 毕竟,哪个社会没有病人呢? 人们通常会不惜一切代价从疾病中康复,因为疾病可能会严重损害他们的生活质量,甚至终结他们的生命。

然而,安萨里(Ghazzālī)在《伊赫亚》(Iḥyāʾ)中一段略显题外话的评论表明,当时的穆斯林社会非常富裕,他们完全可以将医疗需求外包给非穆斯林,同时仍有大量资源去激励大多数最优秀、最聪明的人去学习伊斯兰法。 然而,安萨里的抱怨并非针对这种状况导致的健康风险——他所写的内容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将这一重要技能外包给非穆斯林在当时的穆斯林社会中造成了任何重大的健康问题。 相反,他的抱怨涉及更深层的问题——这是他毕生工作的核心——即他担心乌理玛(ʿulamāʾ,学者们)失去了为安拉 ﷺ 工作的心态,转而追求世俗利益。 这恰恰是一个相对强大且自信的伊斯兰社会可能面临的问题。 这样的社会陷入了一种精神颓废,削弱了社区道德向导在后世的成功,从而也威胁到了其作为道德典范的有效性。 换句话说,安萨里认为他的社会正在经历一场道德危机,这是正确的。

然而,现代穆斯林正在经历一种不同的、可以说更为尖锐的道德危机。 这种危机主要并非源于乌理玛因追求今世(dunyā)而腐化,尽管贫困本身也会滋生某种腐败。 相反,它源于乌理玛因失去社会地位及随之而来的道德权威而受到腐蚀。 正如我们从安萨里上述段落中所见,在伊斯兰历五世纪(即公元十一世纪),作为一名法学家意味着处于社会秩序的顶端。 伊斯兰法学家不仅担任司法和政府职务,还就各类金融问题提供咨询。 安萨里只是顺带提到了那些使乌理玛获得显赫社会角色的部分事务。 在伊斯兰社会中,法律研究处于教育等级制度的顶端是有充分理由的——伊斯兰规范、伦理和法律构成了前现代伊斯兰社会的基石。 伊斯兰教以现代西方世俗和自由价值观影响公共生活的方式,渗透到了公共生活的方方面面。 乌理玛在历史上所扮演的角色,在殖民时期被强加给穆斯林世界的以欧洲为中心、世俗化的现代性观念所侵蚀。

穆斯林与现代“文化革命”

曾经繁荣的伊斯兰社会衰落为现代穆斯林世界大片地区所见的破败状态,反映了一场历经数百年的复杂转型。 这种转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建立现代民族国家来实现这些地区的世俗化。 这是通过一场痛苦的断裂实现的,其中包括殖民征服、向殖民大国大规模转移财富,以及通常基于种族主义自由殖民意识形态的残酷镇压,这种意识形态将“教化”野蛮的非欧洲民族视为西方帝国主义的使命。 过去约250年间,穆斯林社会多样化且大多去中心化的法律秩序被连根拔起,而这些秩序通常是以伊斯兰精神为基础的。 这一时期所带来的变化不仅影响了穆斯林社会的社会、政治和法律实践,还导致许多穆斯林精英采纳了殖民统治者带给他们的价值观。

到了我们这个时代,即伊斯兰历十五世纪中叶/公元二十一世纪初,这些价值观已在许多穆斯林心中深深内化(有人可能会说是沉淀),以至于其他看待世界的方式——例如伊斯兰教法在组织穆斯林社会中发挥核心作用的方式——看起来显得不自然、做作、“中世纪”、倒退,以及被贴上了一系列其他极具问题的标签。 世俗主义已成为我们这个时代不言而喻的规范,以至于许多人对社会组织的替代愿景感到排斥。 从穆斯林的视角来看,这极其讽刺,原因至少有二。 首先,作为西方思想基础的智识反思中心——大学,正日益认识到当代西方思想具有相当大的偶然性。 笛卡尔为知识基础所建立的确定性,以及启蒙运动所推崇的理性至上论(这促进了自由殖民主义计划),如今已让位于一个深度分裂的学术界和更广泛的社会,后者正日益被身份政治和文化战争所吞噬。

这种趋势似乎在人文学术领域尤为明显,导致了一系列互不相通的思想流派的兴起。 当然,仍有一些学者对当代西方思想的整体连贯性持乐观态度。 那些依然致力于启蒙运动的人,尚未意识到这一计划的智识狭隘性——它在今天仅作为一种由野蛮武力和智识诡辩共同支撑的新殖民主义事业而苟延残喘;然而,充斥在后现代景观中的相对主义替代方案,似乎太容易陷入逻辑不连贯,且对更广泛的社会而言,关键在于它们导致了意义的丧失。 或者,更宽容地说,意义被深深地寄托在那些思想体系所承认的“社会建构身份”上,而这些身份的基础,不过是过去几十年里由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这类自称虚无主义者的诱人思想所产生的论述。

我们该去哪里、如何寻找可靠的学者?

这种背景进一步凸显了在许多人感到极其困惑的时代,寻求神圣指引的必要性。 如果我们认识到学术权威至关重要,那么随之而来的自然问题就是:我们去哪里寻找可靠的学者,普通人又该如何判断这种可靠性? 通信技术的普及,尤其是互联网的出现,使这个问题变得既简单又复杂。 对于普通大众来说,网上充斥着大量自称学者的人,他们的作品随处可见。 正如任何专业知识领域一样,伊斯兰教的可靠学者往往是那些被其他学者公认为具有权威性的人。 这是一种声誉机制。 然而,这可能会加剧问题,因为这些“其他学者”本身也需要得到他人的认可。 归根结底,任何专业领域内的可靠学者都会有某些显著的标志。 例如,如果他们毕业于穆斯林占多数国家的主要伊斯兰神学院——如爱资哈尔大学(al-Azhar)及其各分校、德奥班德(Deoband)、利雅得的伊玛目穆罕默德·本·沙特大学(al-Imām Muḥammad ibn Saʿūd University)、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麦地那大学(Madīna University)、纳德瓦学者协会(Nadwat al-ʿUlamāʾ)、印尼的寄宿学校体系(Pesantren)、卡鲁因大学(Qarawiyyin)、萨哈兰普尔(Saharanpur)等——那么可以预期他们对伊斯兰学术传统有很好的把握。 但除了这些学习中心外,西方伊斯兰机构也日益兴起,随着它们的成熟,有望培养出与穆斯林世界同等水平的学者。 假以时日,学者或许无需在西方之外求学也能被公认为严肃的学者(ʿālim)或法学家(mufti),尽管在我看来,我们目前尚未达到这一阶段。

拥有这种正规训练水平是评估一个人是否为伊斯兰学者的极其重要的方面,但这还远远不够。 正如伟大的印度学者阿布·哈桑·阿里·纳德维(Abū al-Ḥasan ʿAlī al-Nadwī,卒于1420/1999年)过去常对纳德瓦学者协会的毕业生所说的那样:“你们现在拥有了成为学者(ʿulamāʾ)的工具。” 其言下之意是,如果这些毕业生能将一生奉献给学术研究和虔诚的敬拜,他们就有望达到那个阶层。 这是伊斯兰学术中需要牢记的一个重要维度,特别是考虑到现代伊斯兰学习中心与哈佛或牛津等世界领先的教育机构相比,相对较为薄弱。 在爱资哈尔大学等机构的现代化课程中,典型的毕业生通常会完成最后三年的高中教育(thānawiyya),这提供了对伊斯兰教法科学的严格入门,随后是四年制的“学士学位”,专注于更细分的伊斯兰学科。

在西方机构中,我们通常不会将学士学位持有者称为学者,但伊斯兰学院的毕业生往往被称为学者(ʿālim)或伊斯兰学者。 这应该让我们深思。 现实情况是,真正的伊斯兰学术源于一生的研究和经验,因此,虽然我们应该期望学者毕业于主要的宗教学习机构,但我们也应该有更高的期待。 例如,在西方,博士学位通常是学者的标志,这一标准也正日益被穆斯林世界所采纳。 再一次强调,这些都是惯例,它们各有利弊。 例如,西方大学的伊斯兰研究博士学位绝不代表一个人就是学者(ʿālim),因为西方大学的伊斯兰研究绝大多数仍以世俗视角进行教学——通常是从思想史的角度来探讨。 相比之下,谈及穆斯林世界的伊斯兰学术,西方学术界拥有广泛的深造教学与研究基础设施,以及博士后职业机会,这使得成千上万的学者能够定期涌现。而穆斯林世界由于经济限制,以及社会和政府层面的漠视(如果不是疏忽的话),恰恰缺乏这些条件。 这些问题远非本文所能解决,但当代穆斯林确实需要对此进行更深刻的反思。

尽管存在上述挑战,但如果伊斯兰学者既在伊斯兰学院接受过培训,又在更世俗的机构获得了伊斯兰研究博士学位,他们往往能同时得到两个体系的认可。 在西方公共领域中,许多著名的乌理玛(ʿulamāʾ)都具备这种学术背景。

乌理玛不仅是神圣指引的权威诠释者,其重要性的另一个维度不在于他们的法学造诣,而在于他们作为一种特定生活方式的践行者和维护者所拥有的权威。 伊斯兰学者确实应当是先知知识的继承者,但同时也应当履行其他一些先知性的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真正的学者应当秉持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树立的最高行为准则。 需要明确的是,健全的逊尼派伊斯兰教义排除了声称继承先知任何直接获取启示能力的可能。 这种观点近乎亵渎。 但乌理玛被期望在个人行为中恪守伊斯兰规范。 《古兰经》将先知 ﷺ 描述为所有穆斯林的榜样:“造物主的使者,对于你们中希望(会见)造物主和末日,并多多记念造物主的人,确实是最好的榜样。”

造物主将先知 ﷺ 指定为榜样,这无疑反映了造物主认可人类需要来自同类的引导者。 安拉在《古兰经》其他地方说:

当引导降临这些人时,阻碍他们信仰的唯一原因就是他们说:“造物主怎么能派遣一个凡人作为使者呢?” 你说:“如果大地上有天使安然行走,我们定会从天降下一位天使作为使者。”

无论是为了获取知识还是为了获得道德榜样,亲身接触学者都是最理想的方式。 然而,如果不幸无法接触到此类学者,但懂阿拉伯语的话,网上有非常棒的教法判例(fatwa)库,阿拉伯语读者(甚至部分英语读者)可以使用。 其中最丰富的一个网站(Islamweb.net)也针对普通人是否可以接受在线网站的教法判例给出了回答。 其答案不出所料是肯定的。 然而,该教法判例强调了核实任何教法判例来源的重要性,并因此提到了 Islamweb.net 的“关于我们”页面,该页面显示该机构由卡塔尔宗教基金与伊斯兰事务部资助。 鉴于中东大部分地区政治言论自由相对受限,此类网站的卡塔尔背景意味着,在讨论涉及卡塔尔的教法判例时,人们可能需要保持谨慎。 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埃及官方教法判例发布机构——埃及教法判例署(Dār al-Iftāʾ)所发布的教法判例,特别是在涉及针对国家政治反对派的判例时。 在这方面,值得引用伊本·泰米叶(卒于公元728/1328年)的话,据报道他曾宣称:“每个人都有份参与伊智提哈德(ijtihād,独立法学判断),而普通人(ʿāmmī)的伊智提哈德就是选择追随谁。” 例如,在沙特王储穆罕默德·本·萨勒曼的铁腕统治下, 沙特教法机构在政治敏感问题上的声明必须非常谨慎地解读。 我认为,即使是那些可能与西方伊斯兰恐惧症政权或穆斯林世界威权政权结盟的西方学者,情况也是如此。

女性学者(ʿālimāt)在哪里?

理论上,伊斯兰学术并非男性的专属领域。 但在实践中,这是穆斯林社区需要重新评估其优先事项的另一个领域。 相对于男性乌理玛,女性学者(ʿālimāt)的数量非常少。 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是由于前面讨论过的问题——伊斯兰学术缺乏社会声望。 另一个原因是缺乏针对女性乌理玛的培训机会。 从轶事来看,这种匮乏似乎非常普遍。 我认识许多曾在穆斯林占多数地区和西方的女子伊斯兰学院学习或任教的学者,她们都感叹这些机构的教学质量与她们在西方大学所受的培训质量相比差距甚远。 这些学者认为,这些机构显然无意培养严肃的学者。 这种情况自然需要改变。 穆斯林乌玛(穆斯林社群)重视培养女性学者,使她们能够承担起作为男女榜样的重要职责,这是有充分理由的。 当然,寻求知识是一项普遍义务,先知的妻子、信士之母阿伊莎(愿安拉喜悦她)就是一位著名的学者、法学家和穆夫提(有权发布教法判例的学者)。 事实上,著名的大马士革罕百里派法学家伊本·盖伊姆·贾兹亚(卒于公元751/1350年)只是众多称赞她为多产教法判例发布者的学者之一。

她在伊斯兰历史上也并非个例。 正如我的老师谢赫·穆罕默德·阿克拉姆·纳德维在他那部40卷本的女性圣训学者百科全书中展示的那样,在整个伊斯兰历史上,有成千上万的女性担任过圣训学者。 就我们而言,我们的母亲阿伊莎曾称赞麦地那的女性,因为她们渴望深入理解自己的宗教。 正如《布哈里圣训实录》所记载,她说:“辅士们的女性真是太优秀了:她们的羞涩并没有阻碍她们深入理解自己的宗教(dīn)。” 在当今时代,女性有机会在许多领域接受高等教育,但她们很少有机会在高级水平上学习伊斯兰教法科学。 如前所述,这很可能是因为整个乌玛内部的教法培训基础设施薄弱,因此迫切需要加强男女两性的基础设施建设。 希望这能开始改善从伊斯兰学院毕业的女性教法专家严重短缺的局面。

当然,培养女性学者还有许多其他好处,并非所有好处都能在本文中一一探讨。 例如,女性伊斯兰学者很可能会成为母亲,她们必然会成为自己所抚养子女的教育者。 虽然男性也有教育子女的责任,特别是在子女长大后,但父亲在伊斯兰法律上承担的供养家庭的经济责任,意味着他们直接参与教育的频率和程度通常不如母亲。 因此,从纯粹的数量上看,伊斯兰教育机构可以说应该优先考虑女性的机会,而不是男性。 虽然并非所有母亲都需要被培养成为权威的乌理玛(学者),但在穆斯林乌玛强盛时期,一直以来的做法都是为女性提供机会,使她们能够与那些毕生致力于此项事业的乌理玛并肩成为女学者(ʿālimāt)。 再一次强调,我们需要投入巨大的努力来改变我们社区内部盛行的做法。 鉴于我们作为一个乌玛对伊斯兰教育普遍存在的忽视,这种重新定位需要在各个层面全面展开。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期待出现能够满足乌玛需求的学者,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

如果乌理玛犯了错怎么办?

与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不同,没有任何学者能指望在犯错时收到纠正他们的启示。 因此,穆斯林对乌理玛的期望必须以这种现实主义态度来调节。 这必须至少在三个层面上付诸实践。 首先,尽管乌理玛理应受到极大的尊重,但穆斯林绝不能将他们捧上神坛,认为他们不会犯错或无需纠正。 其次,当我们的乌理玛犯了明显的错误,但已表现出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时,穆斯林必须宽容这些凡人学者的过失。 第三,我们必须认识到,乌理玛之间对于伊斯兰教在特定情况下要求什么可能会有分歧,因此一个人认为的错误,可能仅仅反映了另一位学者的审慎判断。

我们社区最早的乌理玛敏锐地意识到,他们是会犯错的人类,而不是受神圣保护免于错误的先知。 据多位早期穆斯林传述,包括伟大的麦地那伊玛目和法学派创始人马利克·本·阿纳斯(卒于公元189/795年)所言:“除了先知(ﷺ)之外,我们可以接受或拒绝任何人的言论。” 换句话说,虽然我们无条件地接受先知穆罕默德 ﷺ 教导我们的一切,因为他是造物主的使者,但这种无条件的接受并不适用于其他人。 所有其他观点都应根据其是否符合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教导来评估其是否正确。 如果出现一位行使学术判断(ijtihād)并得出有问题结论的学者——例如,主张穆斯林可以无条件地饮酒或食用猪肉——他们的追随者不得追随他们,因为此类裁决在《古兰经》中已被明确禁止,属于宗教常识(maʿlūm min al-dīn bi’l-ḍarūra)。

在当今时代,这一点变得尤为重要,因为伊斯兰宗教权威机构已经弱化,特别是在殖民主义之后和合法的伊斯兰哈里发制度崩溃之后。 这一过程在某些背景下表现得十分剧烈,在另一些背景下则较为缓慢,但我们都能意识到,在当代大多数穆斯林社会中,乌理玛(学者群体)已不再拥有太大的社会或政治权威。 与历史现实相比,这标志着他们地位的巨大转变,因为在过去,乌理玛甚至有能力决定统治者(包括哈里发)的废立。 即使是在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为公元1517/伊斯兰教历923年至公元1924/伊斯兰教历1341年)这一哈里发制度的最近一次迭代中, 乌理玛也曾多次行使权力,废黜哈里发并以更合适的人选取而代之。 在当今任何穆斯林政体中,这都是不可想象的。 这种权威程度在伊斯兰学术界从早期开始就一直得到认可,并延续了数个世纪,正如伊本·盖伊姆·贾兹亚(Ibn Qayyim al-Jawziyya)的以下论述所体现的那样:

正确的立场是,只有当统治者(umarāʾ)发布的命令符合学术(ʿilm)时,才应服从他们。 因此,服从他们(的义务)源于服从学者(ʿulamaʾ)的义务。 因为服从仅限于那些已知是正当的(maʿrūf)以及学术(ʿilm)所要求的事项。 正如服从乌理玛源于服从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一样,服从统治者也同样源于服从乌理玛。 由于伊斯兰教的实践只能通过两类人才能完全实现:学者和统治者;又由于所有人都是他们的追随者,世俗的繁荣只有通过这两类人的繁荣才能实现,而世俗的腐败也源于他们的腐败。 正如阿卜杜拉·伊本·穆巴拉克(卒于伊斯兰教历181年/公元797年)和其他先贤(salaf)所言:有两类人,如果他们繁荣,民众就会繁荣;如果他们堕落,民众就会堕落。 有人问他:“他们是谁?” 他回答说:“统治者和乌理玛。”

为什么这种权威地位如此重要? 正如我们所处的时代所表明的那样,边缘化乌理玛,实际上就是将伊斯兰教作为社会规范力量的整体移除过程的一部分。 诚然,在当今大部分穆斯林世界,人们仍能发现一些相对活跃的乌理玛机构,它们一直在培育伊斯兰科学(al-ʿulūm al-Sharʿiyya)方面的学术研究。 但如果没有结构性基础来支撑一个由政治权力支持、甚至构成这种权力基础的伊斯兰社会文化矩阵,这些现象依然脆弱,很容易被连根拔起,正如我们这个时代霸权式的世俗规范所要求的那样。 这就是为什么作为逊尼派伊斯兰教长期以来的共识,政治当局有义务维护伊斯兰规范。

在许多穆斯林国家,乌理玛机构因民族国家的兴起而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像埃及、沙特阿拉伯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这样的国家,提供了非常显著的例子,说明政府如何成功地将其大部分乌理玛阶层置于国家控制之下。 在这种背景下,正如乔纳森·A·C·布朗(Jonathan A. C. Brown)所建议的那样,人们在看待乌理玛在政治问题上的声明时应极其谨慎,因为这些声明很可能因其政治从属地位而受到损害。 这并不是说这些学者关于如何进行礼拜的教法判令(fatwas)需要被拒绝。 在这种情况下,普通平民通常可以认为他们是在忠实地传达教法(fiqh)裁决。 然而,当问题变得更加政治化时,例如他们支持独裁者的压迫,或者他们为与以色列关系正常化提供合法性,而以色列正处于殖民占领之中,并不时向巴勒斯坦基本手无寸铁的人民投掷导弹,那么在这些领域,应避免将此类乌理玛作为指导来源。

人们可能会问,部分乌理玛的这种行为是否削弱了乌理玛作为一个整体的信誉。 本文的前半部分已经确立,乌理玛对于获得对我们宗教(dīn)的正确理解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在像今天这样的“穆斯林共同体”(ummatic)转型时期。 毫无疑问,一些人会对政治上妥协的乌理玛的出现感到失望。 人类对听到负面报道的群体感到怀疑是很自然的,而且不幸的是,当人们对所报道的群体缺乏直接经验时,将这种报道普遍化也是人类的通病。 事实上,可以说这就是伊斯兰恐惧症在全球运作的方式。

然而,正如我在一本书中所主张的那样,该书审视了过去十年左右一些乌理玛参与阿拉伯革命及其后果的政治方式,虽然今天确实有一些乌理玛因与压迫政权的勾结而受到损害,但将绝大多数乌理玛一概而论是没有意义的。 大多数人要么因为反对的风险而远离充满争议的政治领域,要么公开批评那些与威权政权同流合污的极少数乌理玛的问题立场。 这并不是说,各国给予这些有时被称为“苏丹的乌理玛(学者)”以显赫地位,本身不是一个问题。 这种情况需要通过政治改革进程来纠正,即通过正当的伊斯兰手段,将这些国家转变为拥有负责任政府的国家——在这一进程中,杰出的乌理玛在历史上本应发挥关键作用。

无误的来源,易错的人类

与易错人类的观点(无论他们是否博学)形成对比的是,穆斯林承认《古兰经》和圣训是无误的指导来源。这意味着,尽管穆斯林无法对《古兰经》中每一节经文和每一段圣训的所有解释可能性都拥有绝对无误的知识,但他们可以了解这些来源所要求的信仰和实践的大致轮廓。 更广泛地说,逊尼派一致认为,任何在四大教法学派中被视为主流的观点,都可以毫无争议地合法遵循。 在解释的细节上,例如安拉在《古兰经》中意指哪种擦拭头部的方式,甚至他是否只意指一种解释,我们都无法声称绝对确定。 我们所能声称的,仅仅是围绕更普遍事实的确定性。 例如,在刚才提到的案例中,根据乌理玛的说法,我们可以确定《古兰经》第5章第6节要求我们在小净(wuḍūʾ)期间以某种方式擦拭头部,尽管我们无法给出比这更具体的细节。

从历史上看,刚才提到的信仰和实践的大致轮廓,已经构成了伊斯兰文明项目的基础。 其他文明项目,如西方文明,同样以其在事业细节上的巨大分歧为特征。 我们每天都能看到这些分歧在社会、政治和文化争议中上演。 例如,它们在大学里被无休止地辩论和分析。 然而,当需要面对生存性的政治或意识形态威胁时,这些分歧往往会被搁置一旁。

乌理玛本应是普通穆斯林在对特定问题的“伊斯兰视角”感到困惑时的权威参考点,但这并不否定乌理玛本身也是易错人类的事实。 鉴于人类在涉及精神事务时往往倾向于对他人给予绝对信任,这一点值得反复强调。 乌理玛和其他任何领域的专家一样,都是会犯错的。 财务顾问或工程师的专业知识,并不能排除他们犯错的可能性,即使是重大错误。 医生或律师可能会因为健忘,或者尽管他们宣誓不伤害他人或维护法律,却未能怀着最好的初衷行事。 毕竟,他们也是人类,因此必须建立问责和纠正错误的机制。 例如,对于医疗或受托人疏忽,现代法律体系中有允许赔偿的法规。 而在现在有时被称为“精神虐待”的案例中,这种机制往往不那么容易获得。 在缺乏此类补救机制的情况下,需要保持警惕,穆斯林社区有义务找到方法,在尊重宗教专家与认识到他们有时也会因人性而软弱之间取得平衡。

另一方面,在现代世界的许多社区中,问题不在于过度崇拜,而在于根本没有崇拜。 穆斯林迫切需要认真对待宗教培训,给予其社会认可和声望,从而吸引有才华的人才,使他们能够发展出我们在地方、国家和跨国社区中所需的专业水平。 正如已经强调的那样,现代穆斯林严重忽视了他们的宗教义务,即在我们的社区中发展那种能够帮助解决人们在当代一系列问题上所提出疑问的宗教专业知识。 需要通过共同的努力来建立强大的机构,以产生解决我们作为一个社区所面临的各类问题所需的学术知识。 社区的每一位成员在这一过程中都发挥着作用。

这需要承认并尊重伊斯兰知识,将其视为一项事业,未来的学者能够并愿意为之投入他们的教育和随后的职业生涯。 在我们的社区中,那些致力于伊斯兰学习的人往往被看不起,被视为在更具声望的领域无法取得成功的失败者。 这反过来又导致了一个恶性循环:未来乌理玛的教育成了能力较弱学生的领地,而最有才华的人最终进入了医学和法律等“世俗”领域。 考虑到地方差异,这些趋势在整个穆斯林大众(umma)范围内都是真实的,过去几代人所带来的后果包括:许多穆斯林对自身宗教传统的承诺减弱,以及出现了一个往往无法承担穆斯林大众所面临挑战的乌理玛阶层。

“先知的继承者”

如果不提及先知穆罕默德 ﷺ 关于追求神圣知识的熠熠生辉的圣训,就几乎无法讨论乌理玛(ʿulamāʾ)的作用。 这则圣训被收录在多部圣训集中,也见于叶海亚·本·沙拉夫·纳瓦维(卒于伊斯兰教历676年/公元1277年)广受欢迎的《 ریاض الصالحين》(正义者花园)中。它构成了我们理解乌理玛身份及其所肩负的巨大道德重任的核心支柱。 根据这则传述,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

“凡踏上求知之路的人,安拉都会为他开辟一条通往天堂的坦途。” “确实,天使们会垂下翅膀,以示对求知者的赞许。” “天地间的万物,甚至深海中的鱼儿,都会为他祈求宽恕。” “学者相对于崇拜者的优越性,就像月亮相对于众星的优越性一样。” “确实,学者是先知的继承者,先知们留下的不是金币或银币,而是知识。” “因此,谁获得了知识,谁就确实获得了丰厚的份额。”

这则圣训大体上传达了追求神圣知识的巨大美德,以及那些出于正确动机而求知者的高尚地位。 动机至关重要,这一点在另一则圣训中得到了惊人的阐释,它对那些出于世俗目的而追求我们宗教(dīn)神圣知识的人发出了严厉的警告。 在《 ریاض الصالحين》(正义者花园)中收录的另一则较长的圣训里,先知穆罕默德 ﷺ 描述了复生日的一个场景。 他说:

“一个曾经获取并传授知识、诵读《古兰经》的人将被带到面前。” “安拉将提醒他所赐予的恩典,那人也会承认这些恩典。” “然后安拉会问他:‘你做了什么来表达对这些恩典的感激?’” “那人会回答:‘我为了您的缘故获取知识并传授它,还诵读了《古兰经》。’” “安拉会对他说:‘你撒谎了。’ ‘你获取知识是为了让人们称你为学者,你诵读《古兰经》是为了让人们称你为诵经者,而他们确实已经这样称呼你了。’” “随后命令下达,他被脸朝下拖行并投入火狱。”

先知继承者的角色显然不可掉以轻心。 怀着正确的意图,求知是最美德的行为;但若意图偏离,人可能会注定坠入火狱——愿安拉 ﷻ 保护我们。 尽管存在这一关键现实,乌理玛对于正确理解伊斯兰教仍然不可或缺。 查看全部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why-we-need-ulama-the-importance-of-seeking-islamic-knowledge-from-scholars
原文标题:Why We Need Ulama: The Importance of Seeking Islamic Knowledge From Scholars
作者:Dr. Usaama al-Azami
作者简介:乌萨马·阿扎米博士(Dr. Usaama al-Azami):乌萨马·阿扎米博士是牛津大学当代伊斯兰研究系的系讲师。他于2002年开始正式研习伊斯兰学。随后,他进入牛津大学就读,并于2008年获得了阿拉伯语和伊斯兰研究学士学位。自2005年起,他定期参加萨拉姆学院(Al-Salam Institute)穆罕默德·阿克拉姆·纳德维谢赫(Shaykh Mohammad Akram Nadwi)的课程,并从他那里传授了许多经典著作,包括马尔吉纳尼的《导引》(Hidaya)和《布哈里圣训实录》(Sahih of al-Bukhari)。多年来,乌萨马博士曾跟随多位学者学习,并获得了他们的伊贾扎(ijazat,即学术授权)。这些学者包括:艾哈迈德·阿里·拉杰普里(Ahmad ‘Ali Lajpuri)、阿卜杜勒·拉赫曼·卡塔尼(‘Abd al-Rahman al-Kattani)、优素福·卡拉达维(Yusuf al-Qaradawi)、尤努斯·琼普里(Yunus Jaunpuri)、穆罕默德·拉比(Muhammad Rabi’)、阿卜杜勒·瓦哈卜·图赖里(‘Abd-Wahhab al-Turayri)、阿卜杜拉·朱代(‘Abd-Allah al-Judai’,未获授权)、穆罕默德·雅库比(Muhammad al-Yaqoubi)、穆罕默德·本·阿卜杜拉·拉希德(Muhammad ibn ‘Abd-Allah Al Rashid)、尼扎姆·雅库比(Nizam Ya‘qubi)、吉哈德·布朗(Jihad Brown,未获授权)以及齐亚德·图克拉(Ziyad al-Tukla)。2010年至2015年间,乌萨马博士在普林斯顿大学近东研究系任职,在那里他获得了硕士学位,随后又获得了当代伊斯兰政治思想的博士学位。他著有《伊斯兰教与阿拉伯革命:民主与专制之间的乌理玛》(牛津大学出版社,2022年)一书。

副标题:伊斯兰知识指南:从学者传承、信仰安全到正确求知
摘要:本文解释穆斯林为什么需要乌理玛,以及为什么寻求伊斯兰知识不能脱离可靠学者。作者说明,学者传承能保护理解、纠正误读,并帮助穆斯林在复杂时代保持信仰清晰。



图:为什么我们需要乌理玛(学者):向学者寻求伊斯兰知识的重要性

作者致谢

我要向整个Yaqeen团队表达我的感激之情,感谢他们从本文最初构思到最终发表过程中所付出的辛勤努力。 在这个鼓舞人心的组织中,有许多了不起的人在工作,其中许多人我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在深夜的祈祷中,我衷心地为他们祈祷。 特别要感谢Julio Rivera、Ayesha Bakali、Ovamir Anjum、Ahmed Elbenni、Nameera Akhtar,以及我的匿名审稿人和幕后制作团队的其他成员。 Jazakum Allah khayran wa-baraka fikum(愿安拉回赐你们,并赐予你们吉庆)!

引言

为什么穆斯林需要向学者请教? 如果造物主已经通过先知穆罕默德 ﷺ 以《古兰经》和圣训的形式启示了指引,且现代科技让我们能轻易获取这些指引来源,那么为什么我们与造物主的关系必须由这些会犯错的凡人来作为中介呢? 穆斯林能否依靠书籍或网站来对宗教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 他们能否直接思考《古兰经》和圣训(先知的言行)? 如果事实证明我们有时必须依赖学者的专业知识,我们该如何判断一位学者是否可靠? 如果我们所尊崇的道德楷模学者被发现恰恰相反,那该怎么办? 如果穆斯林非常尊崇他们的学者,但随后一些知名学者在个人或政治交往中表现出严重的道德缺陷,这难道不会引发严重的信仰危机或宗教幻灭吗? 女性的情况又如何——她们能成为学者吗?如果可以,为什么她们的人数似乎如此之少?

这些是我在本文中探讨的部分问题。 我的目的不仅是阐明依赖权威伊斯兰学术的必要性,还要说明这种对宗教权威的认可,并不意味着穆斯林在遇到疑问时可以免除行使自身道德判断的责任。 每个时代的穆斯林都认识到学术的重要性,它解释了近十五个世纪前在阿拉伯背景下首次启示的《古兰经》和圣训,应如何应用于后续时代的穆斯林。

然而,欧洲伴随工业革命和殖民主义而来的社会文化转型,将一小部分人口的思想全球化了,在此过程中,乌理玛(ʿulamāʾ)在当今许多人眼中变得无关紧要。 这种观点转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有些人沉浸在世俗意识形态中,不理解为什么穆斯林需要坚守他们的传统。 他们想知道,为什么穆斯林不能简单地拥抱世俗主义,并将他们的文化遗产视为过去的事物,仅供偶尔获取灵感? 另一些对造物主的启示保持更深承诺的人可能会问:“如果我能通过谷歌触手可及地获得无误的《古兰经》和圣训,为什么我还需要关注会犯错的乌理玛?” 还有人认为,除了那些获得正式授权(ijāza,即传授伊斯兰知识的许可)作为权威链条(sanad,即传承链)一部分的人之外,没有人能真正了解伊斯兰教:“这些人才是真正的乌理玛,”他们宣称,“除了他们之外,任何人不得解释《古兰经》和圣训。”

本文反思了乌理玛在当今及过去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 它考虑了这一角色在穆斯林少数群体和多数群体背景下的表现。 在探讨这一主题时,我将引用《古兰经》、圣训以及过去学者的著作。 像这样简短的文章无法详尽地讨论这些议题——这些议题值得许多作者撰写多篇文章来探讨。 但我希望在文章结尾,读者能够认识到采取一种平衡方法的迫切需要,这种方法既尊重学术权威,又不免除普通穆斯林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的道德责任。 在整篇文章中,我将思考在许多人主张世俗公共领域的现代世界中,学术在现代穆斯林生活中应发挥什么作用。

文章最后将指出,培养满足我们需求的学者的集体义务在现代西方,甚至可以说在当今世界的大部分地区,根本没有得到履行。 这要求我们认识到,培养学者不仅仅是学者们的工作,而是整个穆斯林乌玛(共同体)的责任。 我们的学者经常未能有力地阐明伊斯兰教在现代世界中应发挥的作用,这实际上是所有穆斯林的失败,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并努力扭转这一局面。

为什么我们需要乌理玛?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责备他的一些同伴,因为他们在旅行时建议一名受伤的人在遗精后进行大净(ghusl)。 那个人曾询问是否可以用土净(tayammum)代替完整的大净,但他的同伴坚持要求他进行大净。 他照做了,随后便去世了,推测是因为感染或暴露在恶劣环境中——圣训中并未明确说明。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对那些坚持让他洗澡的人感到非常愤怒,他斥责他们说:“他们杀了他。 愿造物主惩罚他们!” 这种严厉的斥责并不能否定先知仁慈的本性。 事实上,这种斥责的罕见性恰恰凸显了那些被他批评的人所犯下的罪行之严重。

正如伊本·盖伊姆·贾兹亚所指出的,这是先知对“一群在无知的情况下发布教法判例的人”所作出的严厉祈祷,这导致了提问者的死亡。 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发布教法判例的严肃性,这一观念在伊斯兰学术传统中被反复传达。 圣训的其余部分报告了先知针对这些旅行者所面临的各种情况给出的建议。 在谴责了那些在毫无知识的情况下发布教法判例的人之后,先知穆罕默德 ﷺ 补充道:“当他们不知道的时候,难道他们不能问吗? 无知的解药就是提问。”

作为一种生活实践,伊斯兰教植根于《古兰经》和圣行。 《古兰经》是一部内涵丰富的启示,若不求助于先知的圣行,就无法理解其许多精微之处,而且两者都包含可以以多种方式解读的文本。 对于任何被社区所珍视的文本来说,情况都是如此。 以《美国宪法》为例。 它只有4543个单词,篇幅比这篇文章短得多。 然而,美国已经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司法基础设施,以及无数的法律机构,从律师事务所到学校,旨在培养法律学者和从业者,以解释和执行该文件所规定的准则——这份文件统治着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同样,《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教导也一直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文明之一的指南,该文明在过去一千年的大部分时间里,作为精神、知识、经济和地缘政治的超级大国而繁荣发展。

什么是乌理玛(ʿulamāʾ,即学者)?

在这种背景下,显而易见的是,需要发展学术专长,以正确理解《古兰经》和圣行应如何引导穆斯林乌玛(穆斯林群体)度过其世俗生活。 虽然学术专长的必要性在高级政治和知识辩论层面似乎显而易见,但人们可能会问,普通穆斯林是如何或应该如何受到乌理玛对《古兰经》和圣行中所保存的神圣启示的深思熟虑的影响。 在这里,宪法类比也可能有一些用处。 影响所有公民的更广泛的法律结构,是建立在《美国宪法》以及该国50个州各自的地方宪法基础之上的。 这些法律直接塑造了人们的生活。 每个人都认识到遵守法律的必要性。 这不仅是因为不遵守法律的后果可能很严重,而且我们通常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事情。 再一次,这需要了解法律是什么,而这通常是通过使用法律学者所产生的资源来完成的。

本质上,考虑到人类社会存在的相互依存性,如果没有一定程度的专业化,人类社会就不可能繁荣发展。 这使得人们能够在个人领域发展出他人没有机会发展的专业知识。 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依赖于专家,无论是医学、工程、经济学还是其他领域。 当然,这对学者来说也是如此。 学者们需要依靠专家来获取他们生存所需的资源,无论是为他们接种疫苗的医生、设计他们房屋和汽车的工程师,还是管理他们所居住城镇和城市的公务员。 正如我们都需要这些专家来提供我们过上充实生活所需的便利设施一样,普通穆斯林也需要乌理玛来获取《古兰经》和圣行的智慧。 如果人类事务需要专业知识,那么乌理玛可以被视为关于神圣启示的专家,这些启示指导我们应该如何生活。

需要明确的是,鼓励普通穆斯林加深对宗教(dīn)的理解,其中一些人确实应该追求在伊斯兰科学(ʿulūm Sharʿiyya)或沙里亚科学方面的专业化;这种专业知识在西方的穆斯林中尤为缺乏。 然而,那些没有在这些科学领域进行专业化研究的人必须听从专家的意见。 同样,穆斯林可以从亲自阅读《古兰经》和圣行的文本中受益,我们生活在一个这些文本变得触手可及的时代。 然而,如果穆斯林在如何理解这些文本方面遇到任何困惑,他们需要乌理玛来澄清。 在这方面,乌理玛经常引用《古兰经》第16章第43节(Sūrat al-Naḥl 16:43)的经文:“如果你们不知道,就去问知识的人。” 正如安达卢西亚经注学家库尔图比(卒于671/1273年)所指出的,学者们一致认为这节经文指的是普通大众(al-ʿāmma)有必要追随他们的学者(ʿulamāʾ)。

世界上绝大多数穆斯林在没有翻译辅助的情况下,无法理解《古兰经》和圣训的语言。 这些翻译工作最终由具备足够资格的学者承担,他们能够理解公元7世纪阿拉伯地区的阿拉伯语,并将其含义传达给生活在启示时代近一千五百年后的读者和听众。 正如乔纳森·A·C·布朗在其杰作《误读穆罕默德》(Misquoting Muhammad)中所论证的那样,若没有学者(ʿulamāʾ)的诠释努力,试图理解《古兰经》的尝试注定会失败。 为了理解《古兰经》强有力的语言,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门弟子有时会求助于前伊斯兰时期的诗歌,这些诗歌能够权威地阐明《古兰经》中一些优雅文学用词的含义。 布朗指出,某些现代主义穆斯林试图边缘化《古兰经》以外的宗教权威来源(如圣训),这种做法是自相矛盾的,因为他们自己在确定神圣文本中某些词汇的含义时,显然也需要求助于阿拉伯语词典编纂者在《古兰经》之外的学术成果。

诠释单个字母

这种情况甚至细化到《古兰经》中的单个字母。 仅举一例,我们可以看看《古兰经》中关于小净(wuḍūʾ)的经文,即《筵席章》(al-Māʾida)5:6,其中包含一个通常被翻译为“擦拭你们的头”的短语。 这种翻译掩盖了原文阿拉伯语中的一个复杂问题,即如何理解阿拉伯语短语 wa’msaḥū bi -ruʾūsikum 中的字母 bāʾ。 这一个字母已成为大量讨论的焦点,导致学者们对于需要擦拭头部的范围产生了多种不同意见。 语法学家指出,字母 bāʾ 有十四种不同的含义。 因此,法学家们对于经文中要求的“擦拭”是指擦拭整个头部,还是仅擦拭一部分,存在分歧。 如果是擦拭整个头部,那么漏掉一根头发是否会导致擦拭无效? 另一方面,如果只是擦拭一部分,那么只擦拭一根头发是否有效? 法学家们在这两个极端之间采取了一系列立场。 现在将这个问题扩展到《古兰经》其余约6000节经文,再扩展到归于先知穆罕默德 ﷺ 名下的数万条圣训报告,人们就能理解得出正确诠释——即真正体现神圣意图的诠释——是多么具有挑战性。

对于一些读者来说,这样的辩论在最糟糕的意义上可能显得“学术化”了。 造物主大概并不希望人类在他神圣文本中这些细枝末节的争论上浪费精力。 过去确实有一些学者谈到过无意义的学究作风所带来的危险,其中许多可能源于自负的争强好胜。

然而,上述这类诠释上的分歧对于相关学者而言,似乎并非微不足道或无关紧要。 对于许多逊尼派(Ahl al-Sunna)认为以特定方式正确理解的经文,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但过去和现在的误导者可能希望将其歪曲到其他方向。 安拉 ﷻ 作为全知的造物主,完全了解语言的本质,也深知为人类诠释《古兰经》这类文本的必要性。 如果我们觉得有必要质疑伊斯兰法学家对这些“无关紧要”细节的关注,我们最好认识到,现代国家花费巨资建立庞大的机构来从事法律解释工作。

例如,在美国,司法部门是联邦政府三个平等分支之一。 当联邦和州司法系统合在一起考虑时,它们拥有约32,000名法官。 这些数字与美国执业律师的数量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根据美国律师协会最近的一项调查,该国约有130万名执业律师。 更不用说庞大的辅助基础设施,包括律师助理和其他非法律专业人员,这些机构的正常运作依赖于他们的法律素养。 这还不包括维持源源不断的新律师培训,以及为法律知识分子提供空间,让他们在诉讼和提供昂贵法律服务的高压环境之外思考复杂问题的必要教育和研究基础设施。 这数十万人的工作就是解释成文法,以便参考上述文本告知客户或诉讼当事人他们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这是因为任何体系中的法律都基于语言,而当涉及治理、社会组织和争端解决等复杂问题时,语言本身就是模棱两可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许多现代人(甚至包括一些现代穆斯林)认为在宗教实践上无需咨询宗教专家,而在世俗法律上却应咨询专家,这种观念反映了世俗主义已被视为现代法律文化的主导规范。 对于非穆斯林而言,他们在法律问题上往往没有任何宗教参考可言,因此这种看法似乎完全合理。 然而,穆斯林若有此想法,则反映出他们即使在无意中,也已经吸收了一种与他们自认为所属的伊斯兰法律文化相抵触的法律文化。 这是因为伊斯兰教在其几乎整个历史进程中,都被伊斯兰学者理解为以某种方式强制要求特定的行为,这些行为在英语中可以合理地被称为法律。

尽管现代法律的用法通常与国家紧密相连,且人们普遍预期违反法律会导致世俗制裁,但通常所说的伊斯兰法并不总是按照这些假设运作。 它的许多禁令(例如禁止背后诽谤)并没有基于经文的制裁措施。 它们实际上是基于形而上学承诺的道德准则,即对后世惩罚的敬畏。 如果一个人相信造物主通过《古兰经》中的言语启示了法律,并要求穆斯林按照该法律生活,且在后世会有相应的奖惩,那么即使大多数法律缺乏具体的现世惩罚形式,这些也是遵守造物主在启示中所定规范的有力理由。 正如许多学者所观察到的,伊斯兰法实际上催生了一套极其持久且有效的制度,这些制度在几个世纪里帮助管理了穆斯林社会,并带来了显著的繁荣和文化繁荣。

乌理玛(ʿulamāʾ)的历史角色

在伊斯兰历史进程中,乌理玛在为构成穆斯林社会的主要机构提供法律、精神和规范基础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他们的劳动被这些社会高度重视也就不足为奇了,尽管有时会产生意想不到的问题后果。 一个例子可以在伊斯兰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学者之一,阿布·哈米德·加扎里(卒于公元505年/1111年)的评论中找到。 对于当代穆斯林来说,极其讽刺的是,在伊斯兰文明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精神著作之一《宗教科学复兴》(Iḥyāʾ ʿUlūm al-Dīn)中,加扎里在开篇就抱怨说,穆斯林因为伊斯兰法学(fiqh)变得如此显赫,而放弃了医学研究。 加扎里对这一问题的讨论见于《宗教科学复兴》四十“书”中的第一卷。 在“知识之书”中,他写道:

有多少地区的唯一医生是非穆斯林,而他的证词在涉及法学(fiqh)裁决的其他医生面前甚至不被采纳。 然而,我们看到没有人去学习医学,却看到他们争论法学研究,特别是在有争议的问题和辩论上,而该地区却充斥着忙于裁决并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学家。 我真希望知道,宗教法学家们怎么能认可这种对“集体义务”(farḍ kifāya)的投入,而这些义务本已有他人承担,同时他们却放弃了另一项没有任何穆斯林承担的集体义务 [即医学研究]。



除了医学无法帮助人们获得管理金融捐赠(awqāf)、遗产继承(waṣāyā)和控制孤儿财产的权力,或者无法获得司法或政府职位,以及无法超越同侪并获得战胜敌人的力量之外,还有其他原因吗?



加扎里对穆斯林社区缺乏医学研究的哀叹,既说明了他那个时代乌理玛的社会地位,也反映了今天穆斯林所处的截然不同的境遇。 在当代穆斯林世界以及西方的穆斯林中,穆斯林普遍被社会化(甚至可以说被洗脑)为认为医学是他们能选择的最显赫的职业道路之一。 这通常是我们最优秀、最聪明的人的首选。 它通常能确保财务安全,如果不是富足的话。 而在我们这个时代,追求伊斯兰学术通常会导致截然相反的结果。 目前,一名来自穆斯林世界或西方伊斯兰神学院的典型毕业生,几乎无法获得社会声望,反而面临着巨大的财务不安全感。 这是为什么呢?

答案是结构性的——我们作为社会如何选择安排优先事项,并激励某些职业选择,同时抑制其他选择。 我们希望人们比现在更多地去做什么;我们又在劝阻人们做什么? 通常情况下,一个社会会推动那些它认为富有成效且有助于实现其目标的领域。 现代社会通过提供更高的薪水并鼓励从业者之间的竞争,为年轻人激励出了一系列职业道路。 在北美、欧洲大部分地区以及大多数穆斯林国家,医学无疑是这些领域之一。 乍一看,医学似乎是在任何社会背景下都能获得高薪和声望的领域。 毕竟,哪个社会没有病人呢? 人们通常会不惜一切代价从疾病中康复,因为疾病可能会严重损害他们的生活质量,甚至终结他们的生命。

然而,安萨里(Ghazzālī)在《伊赫亚》(Iḥyāʾ)中一段略显题外话的评论表明,当时的穆斯林社会非常富裕,他们完全可以将医疗需求外包给非穆斯林,同时仍有大量资源去激励大多数最优秀、最聪明的人去学习伊斯兰法。 然而,安萨里的抱怨并非针对这种状况导致的健康风险——他所写的内容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将这一重要技能外包给非穆斯林在当时的穆斯林社会中造成了任何重大的健康问题。 相反,他的抱怨涉及更深层的问题——这是他毕生工作的核心——即他担心乌理玛(ʿulamāʾ,学者们)失去了为安拉 ﷺ 工作的心态,转而追求世俗利益。 这恰恰是一个相对强大且自信的伊斯兰社会可能面临的问题。 这样的社会陷入了一种精神颓废,削弱了社区道德向导在后世的成功,从而也威胁到了其作为道德典范的有效性。 换句话说,安萨里认为他的社会正在经历一场道德危机,这是正确的。

然而,现代穆斯林正在经历一种不同的、可以说更为尖锐的道德危机。 这种危机主要并非源于乌理玛因追求今世(dunyā)而腐化,尽管贫困本身也会滋生某种腐败。 相反,它源于乌理玛因失去社会地位及随之而来的道德权威而受到腐蚀。 正如我们从安萨里上述段落中所见,在伊斯兰历五世纪(即公元十一世纪),作为一名法学家意味着处于社会秩序的顶端。 伊斯兰法学家不仅担任司法和政府职务,还就各类金融问题提供咨询。 安萨里只是顺带提到了那些使乌理玛获得显赫社会角色的部分事务。 在伊斯兰社会中,法律研究处于教育等级制度的顶端是有充分理由的——伊斯兰规范、伦理和法律构成了前现代伊斯兰社会的基石。 伊斯兰教以现代西方世俗和自由价值观影响公共生活的方式,渗透到了公共生活的方方面面。 乌理玛在历史上所扮演的角色,在殖民时期被强加给穆斯林世界的以欧洲为中心、世俗化的现代性观念所侵蚀。

穆斯林与现代“文化革命”

曾经繁荣的伊斯兰社会衰落为现代穆斯林世界大片地区所见的破败状态,反映了一场历经数百年的复杂转型。 这种转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建立现代民族国家来实现这些地区的世俗化。 这是通过一场痛苦的断裂实现的,其中包括殖民征服、向殖民大国大规模转移财富,以及通常基于种族主义自由殖民意识形态的残酷镇压,这种意识形态将“教化”野蛮的非欧洲民族视为西方帝国主义的使命。 过去约250年间,穆斯林社会多样化且大多去中心化的法律秩序被连根拔起,而这些秩序通常是以伊斯兰精神为基础的。 这一时期所带来的变化不仅影响了穆斯林社会的社会、政治和法律实践,还导致许多穆斯林精英采纳了殖民统治者带给他们的价值观。

到了我们这个时代,即伊斯兰历十五世纪中叶/公元二十一世纪初,这些价值观已在许多穆斯林心中深深内化(有人可能会说是沉淀),以至于其他看待世界的方式——例如伊斯兰教法在组织穆斯林社会中发挥核心作用的方式——看起来显得不自然、做作、“中世纪”、倒退,以及被贴上了一系列其他极具问题的标签。 世俗主义已成为我们这个时代不言而喻的规范,以至于许多人对社会组织的替代愿景感到排斥。 从穆斯林的视角来看,这极其讽刺,原因至少有二。 首先,作为西方思想基础的智识反思中心——大学,正日益认识到当代西方思想具有相当大的偶然性。 笛卡尔为知识基础所建立的确定性,以及启蒙运动所推崇的理性至上论(这促进了自由殖民主义计划),如今已让位于一个深度分裂的学术界和更广泛的社会,后者正日益被身份政治和文化战争所吞噬。

这种趋势似乎在人文学术领域尤为明显,导致了一系列互不相通的思想流派的兴起。 当然,仍有一些学者对当代西方思想的整体连贯性持乐观态度。 那些依然致力于启蒙运动的人,尚未意识到这一计划的智识狭隘性——它在今天仅作为一种由野蛮武力和智识诡辩共同支撑的新殖民主义事业而苟延残喘;然而,充斥在后现代景观中的相对主义替代方案,似乎太容易陷入逻辑不连贯,且对更广泛的社会而言,关键在于它们导致了意义的丧失。 或者,更宽容地说,意义被深深地寄托在那些思想体系所承认的“社会建构身份”上,而这些身份的基础,不过是过去几十年里由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这类自称虚无主义者的诱人思想所产生的论述。

我们该去哪里、如何寻找可靠的学者?

这种背景进一步凸显了在许多人感到极其困惑的时代,寻求神圣指引的必要性。 如果我们认识到学术权威至关重要,那么随之而来的自然问题就是:我们去哪里寻找可靠的学者,普通人又该如何判断这种可靠性? 通信技术的普及,尤其是互联网的出现,使这个问题变得既简单又复杂。 对于普通大众来说,网上充斥着大量自称学者的人,他们的作品随处可见。 正如任何专业知识领域一样,伊斯兰教的可靠学者往往是那些被其他学者公认为具有权威性的人。 这是一种声誉机制。 然而,这可能会加剧问题,因为这些“其他学者”本身也需要得到他人的认可。 归根结底,任何专业领域内的可靠学者都会有某些显著的标志。 例如,如果他们毕业于穆斯林占多数国家的主要伊斯兰神学院——如爱资哈尔大学(al-Azhar)及其各分校、德奥班德(Deoband)、利雅得的伊玛目穆罕默德·本·沙特大学(al-Imām Muḥammad ibn Saʿūd University)、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麦地那大学(Madīna University)、纳德瓦学者协会(Nadwat al-ʿUlamāʾ)、印尼的寄宿学校体系(Pesantren)、卡鲁因大学(Qarawiyyin)、萨哈兰普尔(Saharanpur)等——那么可以预期他们对伊斯兰学术传统有很好的把握。 但除了这些学习中心外,西方伊斯兰机构也日益兴起,随着它们的成熟,有望培养出与穆斯林世界同等水平的学者。 假以时日,学者或许无需在西方之外求学也能被公认为严肃的学者(ʿālim)或法学家(mufti),尽管在我看来,我们目前尚未达到这一阶段。

拥有这种正规训练水平是评估一个人是否为伊斯兰学者的极其重要的方面,但这还远远不够。 正如伟大的印度学者阿布·哈桑·阿里·纳德维(Abū al-Ḥasan ʿAlī al-Nadwī,卒于1420/1999年)过去常对纳德瓦学者协会的毕业生所说的那样:“你们现在拥有了成为学者(ʿulamāʾ)的工具。” 其言下之意是,如果这些毕业生能将一生奉献给学术研究和虔诚的敬拜,他们就有望达到那个阶层。 这是伊斯兰学术中需要牢记的一个重要维度,特别是考虑到现代伊斯兰学习中心与哈佛或牛津等世界领先的教育机构相比,相对较为薄弱。 在爱资哈尔大学等机构的现代化课程中,典型的毕业生通常会完成最后三年的高中教育(thānawiyya),这提供了对伊斯兰教法科学的严格入门,随后是四年制的“学士学位”,专注于更细分的伊斯兰学科。

在西方机构中,我们通常不会将学士学位持有者称为学者,但伊斯兰学院的毕业生往往被称为学者(ʿālim)或伊斯兰学者。 这应该让我们深思。 现实情况是,真正的伊斯兰学术源于一生的研究和经验,因此,虽然我们应该期望学者毕业于主要的宗教学习机构,但我们也应该有更高的期待。 例如,在西方,博士学位通常是学者的标志,这一标准也正日益被穆斯林世界所采纳。 再一次强调,这些都是惯例,它们各有利弊。 例如,西方大学的伊斯兰研究博士学位绝不代表一个人就是学者(ʿālim),因为西方大学的伊斯兰研究绝大多数仍以世俗视角进行教学——通常是从思想史的角度来探讨。 相比之下,谈及穆斯林世界的伊斯兰学术,西方学术界拥有广泛的深造教学与研究基础设施,以及博士后职业机会,这使得成千上万的学者能够定期涌现。而穆斯林世界由于经济限制,以及社会和政府层面的漠视(如果不是疏忽的话),恰恰缺乏这些条件。 这些问题远非本文所能解决,但当代穆斯林确实需要对此进行更深刻的反思。

尽管存在上述挑战,但如果伊斯兰学者既在伊斯兰学院接受过培训,又在更世俗的机构获得了伊斯兰研究博士学位,他们往往能同时得到两个体系的认可。 在西方公共领域中,许多著名的乌理玛(ʿulamāʾ)都具备这种学术背景。

乌理玛不仅是神圣指引的权威诠释者,其重要性的另一个维度不在于他们的法学造诣,而在于他们作为一种特定生活方式的践行者和维护者所拥有的权威。 伊斯兰学者确实应当是先知知识的继承者,但同时也应当履行其他一些先知性的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真正的学者应当秉持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树立的最高行为准则。 需要明确的是,健全的逊尼派伊斯兰教义排除了声称继承先知任何直接获取启示能力的可能。 这种观点近乎亵渎。 但乌理玛被期望在个人行为中恪守伊斯兰规范。 《古兰经》将先知 ﷺ 描述为所有穆斯林的榜样:“造物主的使者,对于你们中希望(会见)造物主和末日,并多多记念造物主的人,确实是最好的榜样。”

造物主将先知 ﷺ 指定为榜样,这无疑反映了造物主认可人类需要来自同类的引导者。 安拉在《古兰经》其他地方说:

当引导降临这些人时,阻碍他们信仰的唯一原因就是他们说:“造物主怎么能派遣一个凡人作为使者呢?” 你说:“如果大地上有天使安然行走,我们定会从天降下一位天使作为使者。”



无论是为了获取知识还是为了获得道德榜样,亲身接触学者都是最理想的方式。 然而,如果不幸无法接触到此类学者,但懂阿拉伯语的话,网上有非常棒的教法判例(fatwa)库,阿拉伯语读者(甚至部分英语读者)可以使用。 其中最丰富的一个网站(Islamweb.net)也针对普通人是否可以接受在线网站的教法判例给出了回答。 其答案不出所料是肯定的。 然而,该教法判例强调了核实任何教法判例来源的重要性,并因此提到了 Islamweb.net 的“关于我们”页面,该页面显示该机构由卡塔尔宗教基金与伊斯兰事务部资助。 鉴于中东大部分地区政治言论自由相对受限,此类网站的卡塔尔背景意味着,在讨论涉及卡塔尔的教法判例时,人们可能需要保持谨慎。 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埃及官方教法判例发布机构——埃及教法判例署(Dār al-Iftāʾ)所发布的教法判例,特别是在涉及针对国家政治反对派的判例时。 在这方面,值得引用伊本·泰米叶(卒于公元728/1328年)的话,据报道他曾宣称:“每个人都有份参与伊智提哈德(ijtihād,独立法学判断),而普通人(ʿāmmī)的伊智提哈德就是选择追随谁。” 例如,在沙特王储穆罕默德·本·萨勒曼的铁腕统治下, 沙特教法机构在政治敏感问题上的声明必须非常谨慎地解读。 我认为,即使是那些可能与西方伊斯兰恐惧症政权或穆斯林世界威权政权结盟的西方学者,情况也是如此。

女性学者(ʿālimāt)在哪里?

理论上,伊斯兰学术并非男性的专属领域。 但在实践中,这是穆斯林社区需要重新评估其优先事项的另一个领域。 相对于男性乌理玛,女性学者(ʿālimāt)的数量非常少。 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是由于前面讨论过的问题——伊斯兰学术缺乏社会声望。 另一个原因是缺乏针对女性乌理玛的培训机会。 从轶事来看,这种匮乏似乎非常普遍。 我认识许多曾在穆斯林占多数地区和西方的女子伊斯兰学院学习或任教的学者,她们都感叹这些机构的教学质量与她们在西方大学所受的培训质量相比差距甚远。 这些学者认为,这些机构显然无意培养严肃的学者。 这种情况自然需要改变。 穆斯林乌玛(穆斯林社群)重视培养女性学者,使她们能够承担起作为男女榜样的重要职责,这是有充分理由的。 当然,寻求知识是一项普遍义务,先知的妻子、信士之母阿伊莎(愿安拉喜悦她)就是一位著名的学者、法学家和穆夫提(有权发布教法判例的学者)。 事实上,著名的大马士革罕百里派法学家伊本·盖伊姆·贾兹亚(卒于公元751/1350年)只是众多称赞她为多产教法判例发布者的学者之一。

她在伊斯兰历史上也并非个例。 正如我的老师谢赫·穆罕默德·阿克拉姆·纳德维在他那部40卷本的女性圣训学者百科全书中展示的那样,在整个伊斯兰历史上,有成千上万的女性担任过圣训学者。 就我们而言,我们的母亲阿伊莎曾称赞麦地那的女性,因为她们渴望深入理解自己的宗教。 正如《布哈里圣训实录》所记载,她说:“辅士们的女性真是太优秀了:她们的羞涩并没有阻碍她们深入理解自己的宗教(dīn)。” 在当今时代,女性有机会在许多领域接受高等教育,但她们很少有机会在高级水平上学习伊斯兰教法科学。 如前所述,这很可能是因为整个乌玛内部的教法培训基础设施薄弱,因此迫切需要加强男女两性的基础设施建设。 希望这能开始改善从伊斯兰学院毕业的女性教法专家严重短缺的局面。

当然,培养女性学者还有许多其他好处,并非所有好处都能在本文中一一探讨。 例如,女性伊斯兰学者很可能会成为母亲,她们必然会成为自己所抚养子女的教育者。 虽然男性也有教育子女的责任,特别是在子女长大后,但父亲在伊斯兰法律上承担的供养家庭的经济责任,意味着他们直接参与教育的频率和程度通常不如母亲。 因此,从纯粹的数量上看,伊斯兰教育机构可以说应该优先考虑女性的机会,而不是男性。 虽然并非所有母亲都需要被培养成为权威的乌理玛(学者),但在穆斯林乌玛强盛时期,一直以来的做法都是为女性提供机会,使她们能够与那些毕生致力于此项事业的乌理玛并肩成为女学者(ʿālimāt)。 再一次强调,我们需要投入巨大的努力来改变我们社区内部盛行的做法。 鉴于我们作为一个乌玛对伊斯兰教育普遍存在的忽视,这种重新定位需要在各个层面全面展开。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期待出现能够满足乌玛需求的学者,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

如果乌理玛犯了错怎么办?

与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不同,没有任何学者能指望在犯错时收到纠正他们的启示。 因此,穆斯林对乌理玛的期望必须以这种现实主义态度来调节。 这必须至少在三个层面上付诸实践。 首先,尽管乌理玛理应受到极大的尊重,但穆斯林绝不能将他们捧上神坛,认为他们不会犯错或无需纠正。 其次,当我们的乌理玛犯了明显的错误,但已表现出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时,穆斯林必须宽容这些凡人学者的过失。 第三,我们必须认识到,乌理玛之间对于伊斯兰教在特定情况下要求什么可能会有分歧,因此一个人认为的错误,可能仅仅反映了另一位学者的审慎判断。

我们社区最早的乌理玛敏锐地意识到,他们是会犯错的人类,而不是受神圣保护免于错误的先知。 据多位早期穆斯林传述,包括伟大的麦地那伊玛目和法学派创始人马利克·本·阿纳斯(卒于公元189/795年)所言:“除了先知(ﷺ)之外,我们可以接受或拒绝任何人的言论。” 换句话说,虽然我们无条件地接受先知穆罕默德 ﷺ 教导我们的一切,因为他是造物主的使者,但这种无条件的接受并不适用于其他人。 所有其他观点都应根据其是否符合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教导来评估其是否正确。 如果出现一位行使学术判断(ijtihād)并得出有问题结论的学者——例如,主张穆斯林可以无条件地饮酒或食用猪肉——他们的追随者不得追随他们,因为此类裁决在《古兰经》中已被明确禁止,属于宗教常识(maʿlūm min al-dīn bi’l-ḍarūra)。

在当今时代,这一点变得尤为重要,因为伊斯兰宗教权威机构已经弱化,特别是在殖民主义之后和合法的伊斯兰哈里发制度崩溃之后。 这一过程在某些背景下表现得十分剧烈,在另一些背景下则较为缓慢,但我们都能意识到,在当代大多数穆斯林社会中,乌理玛(学者群体)已不再拥有太大的社会或政治权威。 与历史现实相比,这标志着他们地位的巨大转变,因为在过去,乌理玛甚至有能力决定统治者(包括哈里发)的废立。 即使是在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为公元1517/伊斯兰教历923年至公元1924/伊斯兰教历1341年)这一哈里发制度的最近一次迭代中, 乌理玛也曾多次行使权力,废黜哈里发并以更合适的人选取而代之。 在当今任何穆斯林政体中,这都是不可想象的。 这种权威程度在伊斯兰学术界从早期开始就一直得到认可,并延续了数个世纪,正如伊本·盖伊姆·贾兹亚(Ibn Qayyim al-Jawziyya)的以下论述所体现的那样:

正确的立场是,只有当统治者(umarāʾ)发布的命令符合学术(ʿilm)时,才应服从他们。 因此,服从他们(的义务)源于服从学者(ʿulamaʾ)的义务。 因为服从仅限于那些已知是正当的(maʿrūf)以及学术(ʿilm)所要求的事项。 正如服从乌理玛源于服从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一样,服从统治者也同样源于服从乌理玛。 由于伊斯兰教的实践只能通过两类人才能完全实现:学者和统治者;又由于所有人都是他们的追随者,世俗的繁荣只有通过这两类人的繁荣才能实现,而世俗的腐败也源于他们的腐败。 正如阿卜杜拉·伊本·穆巴拉克(卒于伊斯兰教历181年/公元797年)和其他先贤(salaf)所言:有两类人,如果他们繁荣,民众就会繁荣;如果他们堕落,民众就会堕落。 有人问他:“他们是谁?” 他回答说:“统治者和乌理玛。”



为什么这种权威地位如此重要? 正如我们所处的时代所表明的那样,边缘化乌理玛,实际上就是将伊斯兰教作为社会规范力量的整体移除过程的一部分。 诚然,在当今大部分穆斯林世界,人们仍能发现一些相对活跃的乌理玛机构,它们一直在培育伊斯兰科学(al-ʿulūm al-Sharʿiyya)方面的学术研究。 但如果没有结构性基础来支撑一个由政治权力支持、甚至构成这种权力基础的伊斯兰社会文化矩阵,这些现象依然脆弱,很容易被连根拔起,正如我们这个时代霸权式的世俗规范所要求的那样。 这就是为什么作为逊尼派伊斯兰教长期以来的共识,政治当局有义务维护伊斯兰规范。

在许多穆斯林国家,乌理玛机构因民族国家的兴起而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像埃及、沙特阿拉伯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这样的国家,提供了非常显著的例子,说明政府如何成功地将其大部分乌理玛阶层置于国家控制之下。 在这种背景下,正如乔纳森·A·C·布朗(Jonathan A. C. Brown)所建议的那样,人们在看待乌理玛在政治问题上的声明时应极其谨慎,因为这些声明很可能因其政治从属地位而受到损害。 这并不是说这些学者关于如何进行礼拜的教法判令(fatwas)需要被拒绝。 在这种情况下,普通平民通常可以认为他们是在忠实地传达教法(fiqh)裁决。 然而,当问题变得更加政治化时,例如他们支持独裁者的压迫,或者他们为与以色列关系正常化提供合法性,而以色列正处于殖民占领之中,并不时向巴勒斯坦基本手无寸铁的人民投掷导弹,那么在这些领域,应避免将此类乌理玛作为指导来源。

人们可能会问,部分乌理玛的这种行为是否削弱了乌理玛作为一个整体的信誉。 本文的前半部分已经确立,乌理玛对于获得对我们宗教(dīn)的正确理解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在像今天这样的“穆斯林共同体”(ummatic)转型时期。 毫无疑问,一些人会对政治上妥协的乌理玛的出现感到失望。 人类对听到负面报道的群体感到怀疑是很自然的,而且不幸的是,当人们对所报道的群体缺乏直接经验时,将这种报道普遍化也是人类的通病。 事实上,可以说这就是伊斯兰恐惧症在全球运作的方式。

然而,正如我在一本书中所主张的那样,该书审视了过去十年左右一些乌理玛参与阿拉伯革命及其后果的政治方式,虽然今天确实有一些乌理玛因与压迫政权的勾结而受到损害,但将绝大多数乌理玛一概而论是没有意义的。 大多数人要么因为反对的风险而远离充满争议的政治领域,要么公开批评那些与威权政权同流合污的极少数乌理玛的问题立场。 这并不是说,各国给予这些有时被称为“苏丹的乌理玛(学者)”以显赫地位,本身不是一个问题。 这种情况需要通过政治改革进程来纠正,即通过正当的伊斯兰手段,将这些国家转变为拥有负责任政府的国家——在这一进程中,杰出的乌理玛在历史上本应发挥关键作用。

无误的来源,易错的人类

与易错人类的观点(无论他们是否博学)形成对比的是,穆斯林承认《古兰经》和圣训是无误的指导来源。这意味着,尽管穆斯林无法对《古兰经》中每一节经文和每一段圣训的所有解释可能性都拥有绝对无误的知识,但他们可以了解这些来源所要求的信仰和实践的大致轮廓。 更广泛地说,逊尼派一致认为,任何在四大教法学派中被视为主流的观点,都可以毫无争议地合法遵循。 在解释的细节上,例如安拉在《古兰经》中意指哪种擦拭头部的方式,甚至他是否只意指一种解释,我们都无法声称绝对确定。 我们所能声称的,仅仅是围绕更普遍事实的确定性。 例如,在刚才提到的案例中,根据乌理玛的说法,我们可以确定《古兰经》第5章第6节要求我们在小净(wuḍūʾ)期间以某种方式擦拭头部,尽管我们无法给出比这更具体的细节。

从历史上看,刚才提到的信仰和实践的大致轮廓,已经构成了伊斯兰文明项目的基础。 其他文明项目,如西方文明,同样以其在事业细节上的巨大分歧为特征。 我们每天都能看到这些分歧在社会、政治和文化争议中上演。 例如,它们在大学里被无休止地辩论和分析。 然而,当需要面对生存性的政治或意识形态威胁时,这些分歧往往会被搁置一旁。

乌理玛本应是普通穆斯林在对特定问题的“伊斯兰视角”感到困惑时的权威参考点,但这并不否定乌理玛本身也是易错人类的事实。 鉴于人类在涉及精神事务时往往倾向于对他人给予绝对信任,这一点值得反复强调。 乌理玛和其他任何领域的专家一样,都是会犯错的。 财务顾问或工程师的专业知识,并不能排除他们犯错的可能性,即使是重大错误。 医生或律师可能会因为健忘,或者尽管他们宣誓不伤害他人或维护法律,却未能怀着最好的初衷行事。 毕竟,他们也是人类,因此必须建立问责和纠正错误的机制。 例如,对于医疗或受托人疏忽,现代法律体系中有允许赔偿的法规。 而在现在有时被称为“精神虐待”的案例中,这种机制往往不那么容易获得。 在缺乏此类补救机制的情况下,需要保持警惕,穆斯林社区有义务找到方法,在尊重宗教专家与认识到他们有时也会因人性而软弱之间取得平衡。

另一方面,在现代世界的许多社区中,问题不在于过度崇拜,而在于根本没有崇拜。 穆斯林迫切需要认真对待宗教培训,给予其社会认可和声望,从而吸引有才华的人才,使他们能够发展出我们在地方、国家和跨国社区中所需的专业水平。 正如已经强调的那样,现代穆斯林严重忽视了他们的宗教义务,即在我们的社区中发展那种能够帮助解决人们在当代一系列问题上所提出疑问的宗教专业知识。 需要通过共同的努力来建立强大的机构,以产生解决我们作为一个社区所面临的各类问题所需的学术知识。 社区的每一位成员在这一过程中都发挥着作用。

这需要承认并尊重伊斯兰知识,将其视为一项事业,未来的学者能够并愿意为之投入他们的教育和随后的职业生涯。 在我们的社区中,那些致力于伊斯兰学习的人往往被看不起,被视为在更具声望的领域无法取得成功的失败者。 这反过来又导致了一个恶性循环:未来乌理玛的教育成了能力较弱学生的领地,而最有才华的人最终进入了医学和法律等“世俗”领域。 考虑到地方差异,这些趋势在整个穆斯林大众(umma)范围内都是真实的,过去几代人所带来的后果包括:许多穆斯林对自身宗教传统的承诺减弱,以及出现了一个往往无法承担穆斯林大众所面临挑战的乌理玛阶层。

“先知的继承者”

如果不提及先知穆罕默德 ﷺ 关于追求神圣知识的熠熠生辉的圣训,就几乎无法讨论乌理玛(ʿulamāʾ)的作用。 这则圣训被收录在多部圣训集中,也见于叶海亚·本·沙拉夫·纳瓦维(卒于伊斯兰教历676年/公元1277年)广受欢迎的《 ریاض الصالحين》(正义者花园)中。它构成了我们理解乌理玛身份及其所肩负的巨大道德重任的核心支柱。 根据这则传述,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

“凡踏上求知之路的人,安拉都会为他开辟一条通往天堂的坦途。” “确实,天使们会垂下翅膀,以示对求知者的赞许。” “天地间的万物,甚至深海中的鱼儿,都会为他祈求宽恕。” “学者相对于崇拜者的优越性,就像月亮相对于众星的优越性一样。” “确实,学者是先知的继承者,先知们留下的不是金币或银币,而是知识。” “因此,谁获得了知识,谁就确实获得了丰厚的份额。”



这则圣训大体上传达了追求神圣知识的巨大美德,以及那些出于正确动机而求知者的高尚地位。 动机至关重要,这一点在另一则圣训中得到了惊人的阐释,它对那些出于世俗目的而追求我们宗教(dīn)神圣知识的人发出了严厉的警告。 在《 ریاض الصالحين》(正义者花园)中收录的另一则较长的圣训里,先知穆罕默德 ﷺ 描述了复生日的一个场景。 他说:

“一个曾经获取并传授知识、诵读《古兰经》的人将被带到面前。” “安拉将提醒他所赐予的恩典,那人也会承认这些恩典。” “然后安拉会问他:‘你做了什么来表达对这些恩典的感激?’” “那人会回答:‘我为了您的缘故获取知识并传授它,还诵读了《古兰经》。’” “安拉会对他说:‘你撒谎了。’ ‘你获取知识是为了让人们称你为学者,你诵读《古兰经》是为了让人们称你为诵经者,而他们确实已经这样称呼你了。’” “随后命令下达,他被脸朝下拖行并投入火狱。”



先知继承者的角色显然不可掉以轻心。 怀着正确的意图,求知是最美德的行为;但若意图偏离,人可能会注定坠入火狱——愿安拉 ﷻ 保护我们。 尽管存在这一关键现实,乌理玛对于正确理解伊斯兰教仍然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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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知、辩论与分歧的礼仪:苏布基论学术探究的伦理

穆斯林教育malik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83 次浏览 • 2026-05-12 22:19 • 来自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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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blog/the-ethics-of-scholarly-inquiry-al-subki-on-method-debate-and-disagreement

求知、辩论与分歧的礼仪:苏布基论学术探究的伦理



图:学术探究的伦理:Al-Subkī 论方法、辩论和分歧

著名沙斐仪派学者塔基·阿尔丁·苏布基(Taqī al-Dīn al-Subkī,卒于 1977 年)在其关于塔拉维赫祈祷作为一种既定先知实践的地位(包括表演方式和 Rakʿa 的数量)的论文的结论中指出。756/1355)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变。他摆脱了法律论证,采取了一种更具反思性的方式:对知识本身的追求进行沉思。在此过程中,他从法理学辩论转向为学生和新手法学家提供关于研究伦理和学术探究的正确行为的深思熟虑的建议。

苏布基的建议源于具体的法律争议,但引起的共鸣却远远超出了争议。关于 tarāwīh 的争议绝不仅仅是技术性的;它们往往反映了关于权威、先例和学术分歧的合法范围的更广泛的公共辩论。他的言论提醒我们,方法的完整性与我们得出的结论一样重要。这段话体现了苏布基著作中反复出现的一个担忧:道德纪律在学术辩论中的中心地位以及对抗性过度扩张的危险,即使一个人的法律立场是有充分根据的。

斋月期间,关于灵修实践的争论继续在社区中产生分歧,我提供了这个译本,它在今天和苏布基的时代一样具有现实意义。翻译试图保留他的说教语气,同时用易于理解的英语呈现他的方法论词汇。技术术语尽可能进行翻译而不是音译,同时保留原始概念框架。



图:al-Subkī 论文的手稿图像(Süleymaniye 图书馆,Laleli 01098-001)

来自 al-Subkī 论文的手稿图像(苏莱曼图书馆,Laleli 01098-001)

Al-Subkī 的文字:

知识的学生啊,要知道,如果你想研究一个学术问题,首先要净化你对至高造物主的意图。为了真理而追求真理;清除你心中的一切,并怀疑自己是否怀有任何隐藏的偏见或倾向,可能会阻止你接受这件事的真相。

一旦你的意图明确了,事情已经清楚了,你就尽你最大的努力去寻找证据并审视学者的立场。将你面前的每一个观点与知识标准进行权衡,将其置于批判性审查的严酷考验中,并深入研究其正确的理解。不要仅仅因为某个立场存在困难而拒绝它,直到你尽可能多地收集该学者对该问题的处理方式,理解他的意图,根据他自己的方法论原则进行审查,然后根据其他学者的原则,最后根据伊斯兰法的原则权衡所有这些。在整个过程中,始终追求公平,专注于真理,无论它在哪里——无论它支持你还是反对你。

如果你心中升起某种意义,而你说:“这是正确的”,不要急于断言它。相反,重新审视你的推理并仔细考虑它的结果。使用科学工具对其进行测试:安拉伯语、传播的知识以及理性探究和智力原则的既定标准。然后祈祷:

造物主啊,天地的创造者,看不见和看不见的事物的全知者,你在你的仆人之间对他们的分歧进行审判。求您的许可,引导我了解他们分歧的真相。确实,您会引导您所愿意的人走上正路。

如果你这样做了,我希望神会用真理来启发你,并在你的心中注入一盏明灯,使你能够认识到什么是正确的。

一旦你明白了真理,并且你的心在其中找到了安息,就感谢至高的造物主所赐予你的一切。

对那些没有得出与你相同结论的学者保持适当的学术礼仪(adab),不要将其归因于他们的任何缺陷。你说:“主啊,请增加我的知识。“无论从一开始还是最后,你的询问都不要为了争论而反驳对手或在争论中获胜。让你的调查只是为了你自己的指导,或者是为了那些可能遇到你的话的人的利益——一个不熟悉这个问题和你的人——这样你就会落入先知(愿主福安之)的说法:“安拉引导你一个人比红骆驼对你更好。”

至于你和另一个人在辩论中可能会发生什么,你的目的是通过写作或扩展分析来反驳他,不要把你的希望寄托在这个结果上。相反,要充分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大多数人来说,一旦他们表达了立场——尤其是在观众面前——并寻求胜利,他们就不会收回它,即使所有证据都摆在他们面前。

我们在这一期中看到了这一点:当权威的文本被背诵、证据被摆在他面前时,一个人固执地想占上风,但表面上他却变得更加顽固。那么,一个人为什么要和这样的人浪费时间呢?相反,一个人应该关注自己。

愿至高无上的造物主赐予我们一个美好的结局。我们祈求他——他是慷慨者中最慷慨的——为了今世和后世的利益;祈求他祝福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愿他、他的家人和他的同伴获得平安与祝福;他通过今世和来世的知识使我们受益;愿他将这一点赐给我们、我们的父母、我们的孩子、爱我们的人以及所有穆斯林。

引用资源

1 Taqī al-Dīn al-Subkī,Ḍawʾ al-maṣābīh fī ṣalat al-tarāwīḥ,编辑。艾哈迈德·哈桑(Jamʿiyyat Dār al-Birr,2022),298-300.2“传播的知识”(naqliyyāt)一词是指基于收到的报告(例如《古兰经》、《圣训》和早期学者的陈述)的学科,与理性或思辨科学不同。

3 《穆斯林圣训实录》,第770段。

4 《古兰经》20:114.

5 《穆斯林圣训实录》,第2406. 红骆驼(ḥumr al-naʿam)是早期伊斯兰安拉伯最珍贵的财产之一,代表着最高形式的财富。先知的比较强调,引导一个人走向真理比任何物质收益都具有更大的价值。

6 tarawīh 祈祷的法律地位和裁决。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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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知、辩论与分歧的礼仪:苏布基论学术探究的伦理



图:学术探究的伦理:Al-Subkī 论方法、辩论和分歧

著名沙斐仪派学者塔基·阿尔丁·苏布基(Taqī al-Dīn al-Subkī,卒于 1977 年)在其关于塔拉维赫祈祷作为一种既定先知实践的地位(包括表演方式和 Rakʿa 的数量)的论文的结论中指出。756/1355)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变。他摆脱了法律论证,采取了一种更具反思性的方式:对知识本身的追求进行沉思。在此过程中,他从法理学辩论转向为学生和新手法学家提供关于研究伦理和学术探究的正确行为的深思熟虑的建议。

苏布基的建议源于具体的法律争议,但引起的共鸣却远远超出了争议。关于 tarāwīh 的争议绝不仅仅是技术性的;它们往往反映了关于权威、先例和学术分歧的合法范围的更广泛的公共辩论。他的言论提醒我们,方法的完整性与我们得出的结论一样重要。这段话体现了苏布基著作中反复出现的一个担忧:道德纪律在学术辩论中的中心地位以及对抗性过度扩张的危险,即使一个人的法律立场是有充分根据的。

斋月期间,关于灵修实践的争论继续在社区中产生分歧,我提供了这个译本,它在今天和苏布基的时代一样具有现实意义。翻译试图保留他的说教语气,同时用易于理解的英语呈现他的方法论词汇。技术术语尽可能进行翻译而不是音译,同时保留原始概念框架。



图:al-Subkī 论文的手稿图像(Süleymaniye 图书馆,Laleli 01098-001)

来自 al-Subkī 论文的手稿图像(苏莱曼图书馆,Laleli 01098-001)

Al-Subkī 的文字:

知识的学生啊,要知道,如果你想研究一个学术问题,首先要净化你对至高造物主的意图。为了真理而追求真理;清除你心中的一切,并怀疑自己是否怀有任何隐藏的偏见或倾向,可能会阻止你接受这件事的真相。

一旦你的意图明确了,事情已经清楚了,你就尽你最大的努力去寻找证据并审视学者的立场。将你面前的每一个观点与知识标准进行权衡,将其置于批判性审查的严酷考验中,并深入研究其正确的理解。不要仅仅因为某个立场存在困难而拒绝它,直到你尽可能多地收集该学者对该问题的处理方式,理解他的意图,根据他自己的方法论原则进行审查,然后根据其他学者的原则,最后根据伊斯兰法的原则权衡所有这些。在整个过程中,始终追求公平,专注于真理,无论它在哪里——无论它支持你还是反对你。

如果你心中升起某种意义,而你说:“这是正确的”,不要急于断言它。相反,重新审视你的推理并仔细考虑它的结果。使用科学工具对其进行测试:安拉伯语、传播的知识以及理性探究和智力原则的既定标准。然后祈祷:

造物主啊,天地的创造者,看不见和看不见的事物的全知者,你在你的仆人之间对他们的分歧进行审判。求您的许可,引导我了解他们分歧的真相。确实,您会引导您所愿意的人走上正路。



如果你这样做了,我希望神会用真理来启发你,并在你的心中注入一盏明灯,使你能够认识到什么是正确的。

一旦你明白了真理,并且你的心在其中找到了安息,就感谢至高的造物主所赐予你的一切。

对那些没有得出与你相同结论的学者保持适当的学术礼仪(adab),不要将其归因于他们的任何缺陷。你说:“主啊,请增加我的知识。“无论从一开始还是最后,你的询问都不要为了争论而反驳对手或在争论中获胜。让你的调查只是为了你自己的指导,或者是为了那些可能遇到你的话的人的利益——一个不熟悉这个问题和你的人——这样你就会落入先知(愿主福安之)的说法:“安拉引导你一个人比红骆驼对你更好。”

至于你和另一个人在辩论中可能会发生什么,你的目的是通过写作或扩展分析来反驳他,不要把你的希望寄托在这个结果上。相反,要充分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大多数人来说,一旦他们表达了立场——尤其是在观众面前——并寻求胜利,他们就不会收回它,即使所有证据都摆在他们面前。

我们在这一期中看到了这一点:当权威的文本被背诵、证据被摆在他面前时,一个人固执地想占上风,但表面上他却变得更加顽固。那么,一个人为什么要和这样的人浪费时间呢?相反,一个人应该关注自己。

愿至高无上的造物主赐予我们一个美好的结局。我们祈求他——他是慷慨者中最慷慨的——为了今世和后世的利益;祈求他祝福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愿他、他的家人和他的同伴获得平安与祝福;他通过今世和来世的知识使我们受益;愿他将这一点赐给我们、我们的父母、我们的孩子、爱我们的人以及所有穆斯林。

引用资源

1 Taqī al-Dīn al-Subkī,Ḍawʾ al-maṣābīh fī ṣalat al-tarāwīḥ,编辑。艾哈迈德·哈桑(Jamʿiyyat Dār al-Birr,2022),298-300.2“传播的知识”(naqliyyāt)一词是指基于收到的报告(例如《古兰经》、《圣训》和早期学者的陈述)的学科,与理性或思辨科学不同。

3 《穆斯林圣训实录》,第770段。

4 《古兰经》20:114.

5 《穆斯林圣训实录》,第2406. 红骆驼(ḥumr al-naʿam)是早期伊斯兰安拉伯最珍贵的财产之一,代表着最高形式的财富。先知的比较强调,引导一个人走向真理比任何物质收益都具有更大的价值。

6 tarawīh 祈祷的法律地位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