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_Wala wal_B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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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忠诚与背离?一文读懂伊斯兰信仰边界与为主而爱(下篇)

穆斯林教育malik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0 次浏览 • 2026-06-03 18:56 • 来自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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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love-and-hate-for-gods-sake-revisiting-the-doctrine-of-al-wala-wal-bara
原文标题:Love and Hate for 造物主’s Sake: Revisiting the Doctrine of al-Wala’ wal-Bara’
作者:Dr. Hatem al-Haj
作者简介:哈特姆·哈吉博士(Dr. Hatem al-Haj):黎巴嫩吉南大学比较法学博士、儿科医生、米什卡大学伊斯兰研究学院院长,以及美国穆斯林法学家协会(AMJA)常任教法委员会成员。

副标题:一文读懂伊斯兰信仰边界:从忠诚、疏离到对他人的公平善待
摘要:本文重新解释 al-wala wal-bara 这一信仰概念。作者说明,为造物主而爱与恨并不等于盲目敌意,而是要求穆斯林在忠于信仰原则的同时,保持公平、仁慈和道德责任。



图:为造物主而爱与恨:重审“忠诚与背离”(al-Wala’ wal-Bara’)教义(续)

以色列犹太人沙哈克·以色列(Shahak Israel)写道:

我曾亲眼目睹一位极度虔诚的犹太人拒绝在安息日使用他的电话,为一名恰好在他耶路撒冷社区晕倒的非犹太人呼叫救护车。 我没有简单地将此事公之于众,而是要求与耶路撒冷拉比法庭的成员会面,该法庭由以色列政府提名的拉比组成。 我问他们,这种行为是否符合他们对犹太教的解释。 他们回答说,该犹太人的行为是正确的,甚至是虔诚的,并向我推荐了本世纪编写的一部权威塔木德法律汇编中的一段话来支持他们的说法。

顶级拉比引用《塔木德》并声称,巴勒斯坦的穆斯林像所有外邦人一样,“生来只是……为了服务以色列人民”。 同一位“受人尊敬的哈拉卡学者”还说:“对外邦人来说,就像任何其他人一样——他们需要死亡,但[造物主]会给他们长寿。” 为什么? 想象一下,如果一个人的驴死了,他们就会损失钱财。 已故的拉比梅尔·卡哈纳(Meir Kahane)在以色列拉比中并非个例;事实上,他的意识形态与许多其他类似性质的观点一样,至今仍在盛行。 另一方面,穆斯林极端分子的反应性言论有时可能非常激进,但很少像前者那样傲慢。那些在各自群体内直面此类极端主义的犹太人和穆斯林,他们的开放与勇气应当受到尊重。

中东冲突不仅毒害了该地区穆斯林与犹太人之间的关系,也影响了世界各地的许多地方。 它还波及了一些西方基督徒,特别是基督教犹太复国主义者,他们使用最具冒犯性和攻击性的语言来攻击伊斯兰教、穆斯林,以及最令人痛心的是,攻击先知穆罕默德 ﷺ。 尽管像“非尼哈祭司”(Phineas Priests)、“基督教身份”(Christian Identity)或“造物主军队”(Army of 造物主)这类狂热的基督教团体在西方实施的身体暴力行为可能较少且程度较轻——这或许是因为他们依赖东方国家的政府来代为行事——但他们的伊斯兰恐惧症言论却得到了许多主流教会信徒的拥护。

因此,穆斯林对非穆斯林“他者”的情感和认知不可避免地被持续不断的军事、政治和文化入侵所激化,这些入侵被广泛视为后殖民时代的统治追求。 穆斯林在东方和西方所面临的现实,远不止于十字军东征和殖民主义带来的痛苦集体记忆与压迫性遗产,他们还要应对许多激进的非穆斯林,这些人仅仅因为穆斯林的信仰就不断希望并实施伤害。 其中最厚颜无耻的例子之一,就是西方对以色列占领并种族灭绝一个以穆斯林为主的国家所给予的盲目支持。 这是当代穆斯林悲痛的主要原因,也是他们对那些实施和支持这场种族灭绝的人感到愤怒和仇恨的驱动力。

现代和后现代的世俗意识形态威胁着伊斯兰的生活方式,这进一步加剧了这种日益增长的危险感。 因此,后殖民时代的穆斯林陷入了困境,他们试图在不丢失宗教信仰的前提下,找到通往现代化的桥梁。 尽管这种对传统宗教的威胁(无论真实与否)所引发的焦虑并非穆斯林所独有,但考虑到伊斯兰恐惧症(伪装成全球反恐战争)的急剧上升,以及我们作为西方少数群体被排除在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力杠杆之外,我们的焦虑程度理所当然地更高。 人类也拥有多重身份,其中宗教身份是我们生活中最具影响力的身份之一。 当这种身份受到威胁时,往往会导致其过度膨胀,有时甚至是以牺牲他人为代价。

尽管广大穆斯林群体面临着清晰且不可否认的侵略,但若要免除穆斯林的所有过错,那将是完全不理性的。 战败的国家往往存在许多社会和智识上的弊病,这些弊病既是战败的原因,也是战败的结果。 我们有穆斯林传教士和活动家传播关于“忠诚与脱离”(al-walaʾ wal-baraʾ)的错误信仰,也有世俗穆斯林为了避免看起来像“叛徒”,而有时不公正地抨击西方的霸权和帝国主义。 我们有暴政政权,它们声称自己是激进“伊斯兰主义者”与西方之间的缓冲地带,以此证明其存在的合理性,这使得穆斯林对西方的怨恨以及西方对伊斯兰主义浪潮的恐惧得以持续存在。 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我们对自身历史及其他国家历史进行选择性解读的背景下——这种选择性偏见在民族独立斗争的某些阶段或许还可以原谅,但现在已不再适用。

在衰落时期,充满激情、夸大其词的言论变得更加普遍。 安拉的使者 ﷺ 曾谴责通过诉诸修辞手段来美化虚假的行为。 他曾因此斥责某人并说道:“你是在像[不信道的]贝都因人那样押韵吗?”

少做多说已成为我们当代现实的标志,言语和行动通常成反比。 在正义的世代过去之后,我们穆斯林大众(ummah)的精神衰落使得虚伪和作秀变得猖獗。 在这样的氛围下,不同群体之间的关系难免会受到损害。 一场真正的伊斯兰复兴将带来和解,而不是进一步的激化。 不断地将责任推卸给他人是一种心理和社会障碍,也是智识怯懦和逻辑混乱的标志。 这也是人们逃避内省和自我清算的最简单方式。

《古兰经》在许多经文中教导我们并非如此,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保护自己。” “如果你们遵循正道,那么,迷误者绝不能伤害你们。” “你们全体都要归于安拉,他将把你们的行为告诉你们。” “凡你们所遭遇的灾难,都是由于你们亲手所做的;他饶恕了你们许多罪过。”

当人们未能对启示进行累积性的互文解读时;当学术观点被误认为是绝对真理时;当意识形态鼓吹者通过传播片面事实来非人化其敌人时;以及当人们在缺乏足够知识或不了解自身所处社会政治背景的情况下试图捍卫伊斯兰时,这种氛围就为对“忠诚与背离”(al-walaʾ wal-baraʾ)的极端解读提供了温床。 因此,对这些概念进行符合经典、尊重传统且兼顾当代现实的诚实阐述,不仅是可取的,更是绝对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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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使用“西方/西方人/欧罗巴”和“东方/东方人/亚洲”这些术语在多个方面都存在问题,包括其地理上的不准确性。 然而,我在本文中使用它们,是因为“西方”是描述某种文明最常用的术语,并且在当今时代有一个可理解的指代对象——其支持者和反对者都知晓并理解这一概念。 尽管在某些圈子里,“欧洲中心主义”等其他术语可能在政治上更正确,但它们也并非无懈可击。 例如,“西方”生活方式的支持者并不认为俄罗斯是一个西方国家,而“欧洲中心主义”理论家则对其欧洲属性表示认同。

• 艾哈迈德·伊本·法里斯·卡兹维尼(Aḥmad ibn Fāris al-Qazwīnī),《语言标准词典》(Mu ʾ jam maqāyīs al-lugha),由阿卜杜勒·萨拉姆·M. 哈伦(ʿAbd al-Salām M. Hārūn)编辑 (Dār al-Fikr出版社,1979年),第6卷,第141页。 另见W. E. 莱恩(W. E. Lane)的《阿拉伯语-英语词典》(无出版地,1863–93年)。

• 卡兹维尼,《语言标准词典》,第1卷,第236页。

• 本系列的下一篇文章将详细涵盖构成并阐明“忠诚与背离”的经典依据。

• 插入此内容的原因将在下一节“穆斯林能真正爱非穆斯林吗?”中变得显而易见。

• 《古兰经》58:22。

• 《古兰经》5:57。

• 《布哈里圣训实录》(Ṣaḥīḥ a l-Bukhārī),第5979段(卷 78,圣训10)。

• 《布哈里圣训实录》,第6009段(卷 78,圣训40),公认圣训。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Sunan Abī Dāwūd),第4681段。 被阿尔巴尼(al-Albānī)评为“沙希”(严格真实)。

• 《古兰经》49:13。

• 《古兰经》30:22。

• 美国穆斯林群体是美国种族最多样化的宗教团体之一。参见:迈克尔·利普卡(Michael Lipka),“美国种族最多样化和最单一的宗教团体”,皮尤研究中心,2015年7月27日,https://www.pewresearch.org/sh ... oups/ 以及“美国穆斯林是谁?”,ISPU,https://www.ispu.org/wp-conten ... s.pdf。

• 关于此主题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奥斯曼·乌马吉(Osman Umarji),“加沙的崛起:激发穆斯林乌玛的集体意识与宗教信仰”,雅琴伊斯兰研究中心,2024年1月8日,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osity;奥斯曼·乌马吉与优素福·舒胡德(Youssef Chouhoud),“美国穆斯林与2024年大选:为什么美国穆斯林正在重新思考政治联盟”,雅琴伊斯兰研究中心,2024年10月4日,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ances;以及优素福·舒胡德与奥斯曼·乌马吉,“加沙对美国穆斯林选民到底有多重要?”,雅琴伊斯兰研究中心,2024年10月31日,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oters。

• 参见阿里夫·艾哈迈德(Arif Ahmed)编辑,《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剑桥批判指南(剑桥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4页,Kindle版;另见迈克尔·A. 彼得斯(Michael A. Peters),“语言游戏哲学:作为理性和方法的语言游戏”,《教育哲学与理论》,2020年9月21日,http://doi.org/10.1080/00131857.2020.1821190。

• 参见塞缪尔·奥斯本(Samuel Osborne),“文本分析显示,《圣经》中的‘暴力’比《古兰经》更常见”,《独立报》,2016年2月9日,https://www.independent.co.uk/ ... .html。

• 《利未记》 20:23。

• 《诗篇》 5:5。

• 《何西阿书》9:15。

• 尼克·比比尔(Nick Bibile),“造物主爱每个人吗?耶稣为每个人而死吗?”,Sounddoctrine.net,访问于2021年4月23日,http://www.sounddoctrine.net/N ... e.htm。转载于Facebook:加里·拉夫(Gary Ruff),“造物主爱每个人吗?耶稣为每个人而死吗?作者:尼克·比比尔”,Facebook,2016年7月30日,https://www.facebook.com/group ... 7943/。本文引用的内容为清晰起见略有编辑。

• 如《马太福音》 5:45。

• 《艾哈迈德穆斯奈德圣训集》(Musnad Aḥmad),第17452段,被阿尔纳乌特(al-Arnāʾūṭ)评为“哈桑”(相当真实)。

• 卡尔·L. W. 格林(Carl L. W. Grimm)、约瑟夫·H. 塞耶(Joseph H. Thayer)和克里斯蒂安·G. 威尔克(Christian G. Wilke),《新约希腊语-英语词典:格林与威尔克的〈新约词汇〉》(哈珀出版社,1887年),第4页。

• 艾哈迈德·伊本·阿卜杜勒·哈利姆·伊本·泰米叶(Aḥmad ibn ‘Abd al-Ḥalīm ibn Taymiyya),《对篡改基督宗教者的正确回答》(al-Jawāb al-ṣaḥīḥ li man baddala dīn al-Masīḥ),第2版(Dār al-‘Āṣima出版社,1419/1999年),第5卷,第86页。

• “无条件的爱”这一术语最近被基督徒广泛使用,尽管它在《圣经》中并未出现,也从未被教会教父们使用过。 这就是为什么它至今仍是一个有争议的术语。

• 虽然帝国扩张可能产生了一些积极影响,但它们无法洗刷扩张主义者所犯下的不公。 所有伟大的文明在不同程度上都有其罪孽,我们都必须承认这一点。

• 卡门·梅里克(Carmen Merrick),《憎恨邪恶:理解邪恶在人际仇恨中的作用》(博士论文,阿肯色大学,2019年),第1页。

• 梅里克,《憎恨邪恶》,第1页。

• 伊本·泰米叶,《法塔瓦全集》(Majmū‘ al-fatāwā),第2版,阿卜杜勒·拉赫曼·本·卡西姆·纳吉迪编(伊本·泰米叶图书馆,出版日期不详),8:431。

• 伊本·盖伊姆,《法学家的启示》(I‘lām al-muwaqqi‘īn)(科学书籍出版社,1991年),3:11。

• 梅里克,《憎恨邪恶》,第1页。

• 伊本·泰米叶,《法塔瓦全集》,15:436。

• 《古兰经》26:216。

• 《古兰经》10:41。

• 《古兰经》26:168。

• 参见阿布·伯克尔·阿卜杜勒·拉扎克·本·哈马姆·萨纳尼所著《穆桑纳夫》(Muṣannaf ʿAbd al-Razzāq)中的“侮辱罪人章”(达尔·塔西尔出版社,1437年),10:232。 虽然阿布·基拉巴没有见过阿布·达尔达,但他见过他的妻子(愿安拉喜悦他们)。 该传述链条虽然断裂,但该报告被广泛接受:其含义与前述经文相符,且至少得到了第二代学者赞同性的转述。

• 阿布·努埃姆·艾哈迈德·本·阿卜杜拉·阿斯巴哈尼,《圣徒装饰与纯洁者阶层》(Ḥilyat al-awliyāʾ wa ṭabaqāt al-aṣfiyāʾ),2:271。译文改编自阿布·阿米娜·伊莱亚斯,“易卜拉欣论爱:憎恨罪恶,怜悯罪人”,《每日圣训在线》,2021年7月11日,https://www.abuaminaelias.com/ ... -sin/。

• 《古兰经》9:3。

• 《古兰经》60:4。

• 《布哈里圣训实录》,第283段(第5卷,圣训35)。 (接上文)

• 《布哈里圣训实录》,第6810段(第86卷,圣训39)。 (接上文)

• 梅里克,《憎恨邪恶》,第1页。

• 《布哈里圣训实录》,第7189段(第93卷,圣训51)。 (接上文)

• 穆罕默德·本·阿比·伯克尔·本·盖伊姆·贾兹亚,《行者阶梯》(Madārij al-sālikīn),穆罕默德·巴格达迪编(阿拉伯书籍出版社,1416/1996年),1:437。

• 伊本·泰米叶,《圣行之道》(Minhāj al-sunna al-nabawiyya),穆罕默德·拉沙德·萨利姆编(伊玛目穆罕默德·本·沙特大学,1406/1986年),5:237。

• 《古兰经》3:128。

• 伊本·泰米叶,《法塔瓦全集》,28:209。

• 《古兰经》28:56。

• 《汇编》(Majma’ al-zawā’id)。 海萨米评论道:“这是‘穆尔萨勒’圣训(即传述链中的追随者省略了圣门弟子的名字),其传述者是可信的。” 扎哈比指出:“该圣训通过不同路径以‘穆尔萨勒’形式传述。 这些路径相互印证,使得该报告可以接受。”

• 《古兰经》30:21。

• 库尔图比,《古兰经律例汇编》(al-Jāmi‘ li aḥkām al-Qur’ān),3:69。

• 阿里·本·穆罕默德·布斯蒂,《智慧之题诗》(Qaṣīdat ‘unwān al-ḥikam)(伊斯兰出版局,1984年),36。

• 伊本·泰米叶,《法塔瓦全集》,28:132。

• 汤姆·奎金,“理解基地组织的意识形态以进行反叙事工作”,《恐怖主义视角》第3卷,第2期(2009年8月):22–23(略有改编),https://www.jstor.org/stable/26298403。

• 穆罕默德·本·阿里,“现代萨拉菲主义中的伊斯兰‘忠诚与脱离’教义”(博士论文,埃克塞特大学,2012年),22。

• “萨拉菲”(Salafī)是“萨拉夫”(salaf,意为先辈、前人)的形容词。 在伊斯兰话语中,“萨拉夫”通常指虔诚的先辈:即伊斯兰教最早的几代正义追随者。 今天,自称为萨拉菲的人通过这一称谓宣称,萨拉夫的道路是所有宗教事务中应遵循的榜样。

• 参见,例如:萨宾·达米尔-盖尔斯多夫、米拉·门兹费尔德和亚斯米娜·赫迪德,“德国萨拉菲日常生活对‘忠诚与脱离’的解读”,《宗教》第10卷,第2期(2019年):124,https://doi.org/10.3390/rel10020124;以及乌里亚·沙维特,“关于‘忠诚与脱离’的论战:一个伊斯兰概念的结晶与反驳”,《南亚与中东研究杂志》第36卷,第3期(2013年春季):24–49,https://doi.org/10.1353/jsa.2013.0010。

• 至少,已故谢赫穆罕默德·拉希德·里达的萨拉菲主义——它对当代穆斯林话语产生了广泛影响——并不支持这一概念的极端化,事实上,它比许多其他萨拉菲和非萨拉菲派别对宗教“他者”更为和解。 关于著名的纳吉迪汉巴里派学者萨尔曼·奥达(Salman Alodeh)已故的萨拉菲主义,也可以这么说。

• “伊尔贾”(Irjā’)是一个将“相信信息的真实性”视为信仰唯一条件的观念;“瓦拉亚”(walāya)是“瓦拉”(walā’)的另一种形态变化;“巴拉”(barā’a)是“巴拉”(barā’)的另一种形态变化;“沙哈达”(shahāda)是指断言某人在后世归宿的实践。

• 阿卜杜拉·本·艾哈迈德·谢巴尼(‘Abdullāh ibn Aḥmad al-Shaybānī),《圣行》(al-Sunna),穆罕默德·本·赛义德·卡塔尼(Muḥammad ibn Sa‘īd al-Qaḥṭānī)编(Dār Ibn al-Qayyim出版社,1986年),第1卷,第327页。

• 伊本·侯赛因·穆罕默德·本·阿比·雅拉(Ibn al-Ḥusayn Muḥammad ibn Abī Ya‘lā),《罕百里学派传记》(Ṭabaqāt al-Ḥanābila),穆罕默德·哈米德·法基(Muḥammad Ḥāmid al-Fiqi)编(al-Sunna al-Muḥammadiyya出版社,出版年份不详),第1卷,第35页。

• 谢巴尼,《圣行》,第1卷,第318页。

• 在前现代伊斯兰文献中——特别是在法学(尤其是关于人际交往的章节)、伊斯兰政治、苏丹律法、监察制度、司法以及管理被保护民(ahl al-dhimmah)的法规等学科中——人们可以发现关于实践性“巴拉”(即行为上的否认或脱离)的大量讨论。 愿造物主怜悯伊玛目安萨里,他说:“至于对不信道者和作恶者的憎恨、对他们的不赞同以及厌恶他们——《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传述中对此的证据多得不胜枚举。” (阿布·哈米德·安萨里,《宗教科学复兴》,第4卷,Dār al-Maʿrifah出版社 [1982年],第352页。)

• 早期穆斯林将东罗马人或拜占庭人称为“罗马人”。 在本系列论文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上下文明确指出,否则“罗马人”均指此意。

• 理查德·布利特(Richard Bulliet),《伊斯兰-基督教文明的案例》(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2页,Kindle版。

• 例外情况是坚持摩西律法的真正一神论基督徒群体。关于穆斯林与犹太人之间历史关系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雅琴伊斯兰研究中心(Yaqeen Institute for Islamic Research)于2017年3月28日发布的《伊斯兰教是反犹太主义的吗?分析关于犹太人、敌基督(Dajjal)和末世预言的圣训》,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phecy,以及奥瓦米尔·安朱姆(Ovamir Anjum)于2021年2月4日发布的《麦地那“宪法”:翻译、注释及今日意义》,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today。

• 约西·古尔维茨(Yossi Gurvitz),《有影响力的拉比教导以色列准士兵:种族灭绝是一种宗教义务》,《蒙多韦斯》(Mondoweiss),2018年4月17日,https://mondoweiss.net/2018/04 ... cide/。

• 以色列·沙哈克(Israel Shahak),《犹太历史,犹太宗教:三千年的重负》(Pluto Press出版社,2008年),第1页,Kindle版。

• 拉扎尔·伯曼(Lazar Berman)等人,《奥瓦迪亚·约瑟夫最具争议的5条引言》,《以色列时报》,2013年10月9日,https://www.timesofisrael.com/ ... ions/。

• 伯曼等人,《奥瓦迪亚·约瑟夫最具争议的引言》。

• 约瑟夫·费德曼(Josef Federman)和约瑟夫·克劳斯(Joseph Krauss),《激进拉比的追随者在以色列新一轮暴力冲突中崛起》,美联社(AP News),2021年5月13日,https://apnews.com/article/mid ... 900df。

• 参见约翰·皮尔格(John Pilger),《巴勒斯坦依然是核心问题》,johnpilger.com,访问于2021年4月24日,http://johnpilger.com/videos/p ... issue。

• 关于这一现象的详细阐述,请参阅阿敏·马洛夫(Amin Maalouf)的《身份的本质:暴力与归属的需要》,由 芭芭拉·布雷(Barbara Bray)翻译(Arcade出版社,2001年)。

• “伊斯兰主义者”(Islamist)一词被许多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使用和误用,在不同语境下具有不同含义。 有些人用它指代一种复兴主义意识形态,旨在通过伊斯兰价值观改革穆斯林社区。 另一些人则意指通过行使国家权力、基层政治行动或军事叛乱来“伊斯兰化社会”。 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所有伊斯兰主义者都认为:(1) 应允许伊斯兰教影响穆斯林社区的集体良知,不应将其从公共空间中剔除;(2) 应允许伊斯兰教在穆斯林社区之间带来更多团结,尽管对于这种团结的本质并无统一理解;(3) 伊斯兰教是一种传教宗教,它不仅能为穆斯林社会,也能为世界提供一些东西,作为一种替代性宗教,或者至少作为一种鼓舞人心(或具有挑战性)的论点或世界观。

• 《穆斯林圣训实录》,第1682a段(第 28卷,第52条圣训)。

• 《古兰经》5:105。

• 《古兰经》42:30。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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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love-and-hate-for-gods-sake-revisiting-the-doctrine-of-al-wala-wal-bara
原文标题:Love and Hate for 造物主’s Sake: Revisiting the Doctrine of al-Wala’ wal-Bara’
作者:Dr. Hatem al-Haj
作者简介:哈特姆·哈吉博士(Dr. Hatem al-Haj):黎巴嫩吉南大学比较法学博士、儿科医生、米什卡大学伊斯兰研究学院院长,以及美国穆斯林法学家协会(AMJA)常任教法委员会成员。

副标题:一文读懂伊斯兰信仰边界:从忠诚、疏离到对他人的公平善待
摘要:本文重新解释 al-wala wal-bara 这一信仰概念。作者说明,为造物主而爱与恨并不等于盲目敌意,而是要求穆斯林在忠于信仰原则的同时,保持公平、仁慈和道德责任。



图:为造物主而爱与恨:重审“忠诚与背离”(al-Wala’ wal-Bara’)教义(续)

以色列犹太人沙哈克·以色列(Shahak Israel)写道:

我曾亲眼目睹一位极度虔诚的犹太人拒绝在安息日使用他的电话,为一名恰好在他耶路撒冷社区晕倒的非犹太人呼叫救护车。 我没有简单地将此事公之于众,而是要求与耶路撒冷拉比法庭的成员会面,该法庭由以色列政府提名的拉比组成。 我问他们,这种行为是否符合他们对犹太教的解释。 他们回答说,该犹太人的行为是正确的,甚至是虔诚的,并向我推荐了本世纪编写的一部权威塔木德法律汇编中的一段话来支持他们的说法。



顶级拉比引用《塔木德》并声称,巴勒斯坦的穆斯林像所有外邦人一样,“生来只是……为了服务以色列人民”。 同一位“受人尊敬的哈拉卡学者”还说:“对外邦人来说,就像任何其他人一样——他们需要死亡,但[造物主]会给他们长寿。” 为什么? 想象一下,如果一个人的驴死了,他们就会损失钱财。 已故的拉比梅尔·卡哈纳(Meir Kahane)在以色列拉比中并非个例;事实上,他的意识形态与许多其他类似性质的观点一样,至今仍在盛行。 另一方面,穆斯林极端分子的反应性言论有时可能非常激进,但很少像前者那样傲慢。那些在各自群体内直面此类极端主义的犹太人和穆斯林,他们的开放与勇气应当受到尊重。

中东冲突不仅毒害了该地区穆斯林与犹太人之间的关系,也影响了世界各地的许多地方。 它还波及了一些西方基督徒,特别是基督教犹太复国主义者,他们使用最具冒犯性和攻击性的语言来攻击伊斯兰教、穆斯林,以及最令人痛心的是,攻击先知穆罕默德 ﷺ。 尽管像“非尼哈祭司”(Phineas Priests)、“基督教身份”(Christian Identity)或“造物主军队”(Army of 造物主)这类狂热的基督教团体在西方实施的身体暴力行为可能较少且程度较轻——这或许是因为他们依赖东方国家的政府来代为行事——但他们的伊斯兰恐惧症言论却得到了许多主流教会信徒的拥护。

因此,穆斯林对非穆斯林“他者”的情感和认知不可避免地被持续不断的军事、政治和文化入侵所激化,这些入侵被广泛视为后殖民时代的统治追求。 穆斯林在东方和西方所面临的现实,远不止于十字军东征和殖民主义带来的痛苦集体记忆与压迫性遗产,他们还要应对许多激进的非穆斯林,这些人仅仅因为穆斯林的信仰就不断希望并实施伤害。 其中最厚颜无耻的例子之一,就是西方对以色列占领并种族灭绝一个以穆斯林为主的国家所给予的盲目支持。 这是当代穆斯林悲痛的主要原因,也是他们对那些实施和支持这场种族灭绝的人感到愤怒和仇恨的驱动力。

现代和后现代的世俗意识形态威胁着伊斯兰的生活方式,这进一步加剧了这种日益增长的危险感。 因此,后殖民时代的穆斯林陷入了困境,他们试图在不丢失宗教信仰的前提下,找到通往现代化的桥梁。 尽管这种对传统宗教的威胁(无论真实与否)所引发的焦虑并非穆斯林所独有,但考虑到伊斯兰恐惧症(伪装成全球反恐战争)的急剧上升,以及我们作为西方少数群体被排除在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力杠杆之外,我们的焦虑程度理所当然地更高。 人类也拥有多重身份,其中宗教身份是我们生活中最具影响力的身份之一。 当这种身份受到威胁时,往往会导致其过度膨胀,有时甚至是以牺牲他人为代价。

尽管广大穆斯林群体面临着清晰且不可否认的侵略,但若要免除穆斯林的所有过错,那将是完全不理性的。 战败的国家往往存在许多社会和智识上的弊病,这些弊病既是战败的原因,也是战败的结果。 我们有穆斯林传教士和活动家传播关于“忠诚与脱离”(al-walaʾ wal-baraʾ)的错误信仰,也有世俗穆斯林为了避免看起来像“叛徒”,而有时不公正地抨击西方的霸权和帝国主义。 我们有暴政政权,它们声称自己是激进“伊斯兰主义者”与西方之间的缓冲地带,以此证明其存在的合理性,这使得穆斯林对西方的怨恨以及西方对伊斯兰主义浪潮的恐惧得以持续存在。 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我们对自身历史及其他国家历史进行选择性解读的背景下——这种选择性偏见在民族独立斗争的某些阶段或许还可以原谅,但现在已不再适用。

在衰落时期,充满激情、夸大其词的言论变得更加普遍。 安拉的使者 ﷺ 曾谴责通过诉诸修辞手段来美化虚假的行为。 他曾因此斥责某人并说道:“你是在像[不信道的]贝都因人那样押韵吗?”

少做多说已成为我们当代现实的标志,言语和行动通常成反比。 在正义的世代过去之后,我们穆斯林大众(ummah)的精神衰落使得虚伪和作秀变得猖獗。 在这样的氛围下,不同群体之间的关系难免会受到损害。 一场真正的伊斯兰复兴将带来和解,而不是进一步的激化。 不断地将责任推卸给他人是一种心理和社会障碍,也是智识怯懦和逻辑混乱的标志。 这也是人们逃避内省和自我清算的最简单方式。

《古兰经》在许多经文中教导我们并非如此,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保护自己。” “如果你们遵循正道,那么,迷误者绝不能伤害你们。” “你们全体都要归于安拉,他将把你们的行为告诉你们。” “凡你们所遭遇的灾难,都是由于你们亲手所做的;他饶恕了你们许多罪过。”



当人们未能对启示进行累积性的互文解读时;当学术观点被误认为是绝对真理时;当意识形态鼓吹者通过传播片面事实来非人化其敌人时;以及当人们在缺乏足够知识或不了解自身所处社会政治背景的情况下试图捍卫伊斯兰时,这种氛围就为对“忠诚与背离”(al-walaʾ wal-baraʾ)的极端解读提供了温床。 因此,对这些概念进行符合经典、尊重传统且兼顾当代现实的诚实阐述,不仅是可取的,更是绝对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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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使用“西方/西方人/欧罗巴”和“东方/东方人/亚洲”这些术语在多个方面都存在问题,包括其地理上的不准确性。 然而,我在本文中使用它们,是因为“西方”是描述某种文明最常用的术语,并且在当今时代有一个可理解的指代对象——其支持者和反对者都知晓并理解这一概念。 尽管在某些圈子里,“欧洲中心主义”等其他术语可能在政治上更正确,但它们也并非无懈可击。 例如,“西方”生活方式的支持者并不认为俄罗斯是一个西方国家,而“欧洲中心主义”理论家则对其欧洲属性表示认同。

• 艾哈迈德·伊本·法里斯·卡兹维尼(Aḥmad ibn Fāris al-Qazwīnī),《语言标准词典》(Mu ʾ jam maqāyīs al-lugha),由阿卜杜勒·萨拉姆·M. 哈伦(ʿAbd al-Salām M. Hārūn)编辑 (Dār al-Fikr出版社,1979年),第6卷,第141页。 另见W. E. 莱恩(W. E. Lane)的《阿拉伯语-英语词典》(无出版地,1863–93年)。

• 卡兹维尼,《语言标准词典》,第1卷,第236页。

• 本系列的下一篇文章将详细涵盖构成并阐明“忠诚与背离”的经典依据。

• 插入此内容的原因将在下一节“穆斯林能真正爱非穆斯林吗?”中变得显而易见。

• 《古兰经》58:22。

• 《古兰经》5:57。

• 《布哈里圣训实录》(Ṣaḥīḥ a l-Bukhārī),第5979段(卷 78,圣训10)。

• 《布哈里圣训实录》,第6009段(卷 78,圣训40),公认圣训。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Sunan Abī Dāwūd),第4681段。 被阿尔巴尼(al-Albānī)评为“沙希”(严格真实)。

• 《古兰经》49:13。

• 《古兰经》30:22。

• 美国穆斯林群体是美国种族最多样化的宗教团体之一。参见:迈克尔·利普卡(Michael Lipka),“美国种族最多样化和最单一的宗教团体”,皮尤研究中心,2015年7月27日,https://www.pewresearch.org/sh ... oups/ 以及“美国穆斯林是谁?”,ISPU,https://www.ispu.org/wp-conten ... s.pdf

• 关于此主题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奥斯曼·乌马吉(Osman Umarji),“加沙的崛起:激发穆斯林乌玛的集体意识与宗教信仰”,雅琴伊斯兰研究中心,2024年1月8日,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osity;奥斯曼·乌马吉与优素福·舒胡德(Youssef Chouhoud),“美国穆斯林与2024年大选:为什么美国穆斯林正在重新思考政治联盟”,雅琴伊斯兰研究中心,2024年10月4日,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ances;以及优素福·舒胡德与奥斯曼·乌马吉,“加沙对美国穆斯林选民到底有多重要?”,雅琴伊斯兰研究中心,2024年10月31日,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oters

• 参见阿里夫·艾哈迈德(Arif Ahmed)编辑,《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剑桥批判指南(剑桥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4页,Kindle版;另见迈克尔·A. 彼得斯(Michael A. Peters),“语言游戏哲学:作为理性和方法的语言游戏”,《教育哲学与理论》,2020年9月21日,http://doi.org/10.1080/00131857.2020.1821190

• 参见塞缪尔·奥斯本(Samuel Osborne),“文本分析显示,《圣经》中的‘暴力’比《古兰经》更常见”,《独立报》,2016年2月9日,https://www.independent.co.uk/ ... .html

• 《利未记》 20:23。

• 《诗篇》 5:5。

• 《何西阿书》9:15。

• 尼克·比比尔(Nick Bibile),“造物主爱每个人吗?耶稣为每个人而死吗?”,Sounddoctrine.net,访问于2021年4月23日,http://www.sounddoctrine.net/N ... e.htm。转载于Facebook:加里·拉夫(Gary Ruff),“造物主爱每个人吗?耶稣为每个人而死吗?作者:尼克·比比尔”,Facebook,2016年7月30日,https://www.facebook.com/group ... 7943/。本文引用的内容为清晰起见略有编辑。

• 如《马太福音》 5:45。

• 《艾哈迈德穆斯奈德圣训集》(Musnad Aḥmad),第17452段,被阿尔纳乌特(al-Arnāʾūṭ)评为“哈桑”(相当真实)。

• 卡尔·L. W. 格林(Carl L. W. Grimm)、约瑟夫·H. 塞耶(Joseph H. Thayer)和克里斯蒂安·G. 威尔克(Christian G. Wilke),《新约希腊语-英语词典:格林与威尔克的〈新约词汇〉》(哈珀出版社,1887年),第4页。

• 艾哈迈德·伊本·阿卜杜勒·哈利姆·伊本·泰米叶(Aḥmad ibn ‘Abd al-Ḥalīm ibn Taymiyya),《对篡改基督宗教者的正确回答》(al-Jawāb al-ṣaḥīḥ li man baddala dīn al-Masīḥ),第2版(Dār al-‘Āṣima出版社,1419/1999年),第5卷,第86页。

• “无条件的爱”这一术语最近被基督徒广泛使用,尽管它在《圣经》中并未出现,也从未被教会教父们使用过。 这就是为什么它至今仍是一个有争议的术语。

• 虽然帝国扩张可能产生了一些积极影响,但它们无法洗刷扩张主义者所犯下的不公。 所有伟大的文明在不同程度上都有其罪孽,我们都必须承认这一点。

• 卡门·梅里克(Carmen Merrick),《憎恨邪恶:理解邪恶在人际仇恨中的作用》(博士论文,阿肯色大学,2019年),第1页。

• 梅里克,《憎恨邪恶》,第1页。

• 伊本·泰米叶,《法塔瓦全集》(Majmū‘ al-fatāwā),第2版,阿卜杜勒·拉赫曼·本·卡西姆·纳吉迪编(伊本·泰米叶图书馆,出版日期不详),8:431。

• 伊本·盖伊姆,《法学家的启示》(I‘lām al-muwaqqi‘īn)(科学书籍出版社,1991年),3:11。

• 梅里克,《憎恨邪恶》,第1页。

• 伊本·泰米叶,《法塔瓦全集》,15:436。

• 《古兰经》26:216。

• 《古兰经》10:41。

• 《古兰经》26:168。

• 参见阿布·伯克尔·阿卜杜勒·拉扎克·本·哈马姆·萨纳尼所著《穆桑纳夫》(Muṣannaf ʿAbd al-Razzāq)中的“侮辱罪人章”(达尔·塔西尔出版社,1437年),10:232。 虽然阿布·基拉巴没有见过阿布·达尔达,但他见过他的妻子(愿安拉喜悦他们)。 该传述链条虽然断裂,但该报告被广泛接受:其含义与前述经文相符,且至少得到了第二代学者赞同性的转述。

• 阿布·努埃姆·艾哈迈德·本·阿卜杜拉·阿斯巴哈尼,《圣徒装饰与纯洁者阶层》(Ḥilyat al-awliyāʾ wa ṭabaqāt al-aṣfiyāʾ),2:271。译文改编自阿布·阿米娜·伊莱亚斯,“易卜拉欣论爱:憎恨罪恶,怜悯罪人”,《每日圣训在线》,2021年7月11日,https://www.abuaminaelias.com/ ... -sin/

• 《古兰经》9:3。

• 《古兰经》60:4。

• 《布哈里圣训实录》,第283段(第5卷,圣训35)。 (接上文)

• 《布哈里圣训实录》,第6810段(第86卷,圣训39)。 (接上文)

• 梅里克,《憎恨邪恶》,第1页。

• 《布哈里圣训实录》,第7189段(第93卷,圣训51)。 (接上文)

• 穆罕默德·本·阿比·伯克尔·本·盖伊姆·贾兹亚,《行者阶梯》(Madārij al-sālikīn),穆罕默德·巴格达迪编(阿拉伯书籍出版社,1416/1996年),1:437。

• 伊本·泰米叶,《圣行之道》(Minhāj al-sunna al-nabawiyya),穆罕默德·拉沙德·萨利姆编(伊玛目穆罕默德·本·沙特大学,1406/1986年),5:237。

• 《古兰经》3:128。

• 伊本·泰米叶,《法塔瓦全集》,28:209。

• 《古兰经》28:56。

• 《汇编》(Majma’ al-zawā’id)。 海萨米评论道:“这是‘穆尔萨勒’圣训(即传述链中的追随者省略了圣门弟子的名字),其传述者是可信的。” 扎哈比指出:“该圣训通过不同路径以‘穆尔萨勒’形式传述。 这些路径相互印证,使得该报告可以接受。”

• 《古兰经》30:21。

• 库尔图比,《古兰经律例汇编》(al-Jāmi‘ li aḥkām al-Qur’ān),3:69。

• 阿里·本·穆罕默德·布斯蒂,《智慧之题诗》(Qaṣīdat ‘unwān al-ḥikam)(伊斯兰出版局,1984年),36。

• 伊本·泰米叶,《法塔瓦全集》,28:132。

• 汤姆·奎金,“理解基地组织的意识形态以进行反叙事工作”,《恐怖主义视角》第3卷,第2期(2009年8月):22–23(略有改编),https://www.jstor.org/stable/26298403

• 穆罕默德·本·阿里,“现代萨拉菲主义中的伊斯兰‘忠诚与脱离’教义”(博士论文,埃克塞特大学,2012年),22。

• “萨拉菲”(Salafī)是“萨拉夫”(salaf,意为先辈、前人)的形容词。 在伊斯兰话语中,“萨拉夫”通常指虔诚的先辈:即伊斯兰教最早的几代正义追随者。 今天,自称为萨拉菲的人通过这一称谓宣称,萨拉夫的道路是所有宗教事务中应遵循的榜样。

• 参见,例如:萨宾·达米尔-盖尔斯多夫、米拉·门兹费尔德和亚斯米娜·赫迪德,“德国萨拉菲日常生活对‘忠诚与脱离’的解读”,《宗教》第10卷,第2期(2019年):124,https://doi.org/10.3390/rel10020124;以及乌里亚·沙维特,“关于‘忠诚与脱离’的论战:一个伊斯兰概念的结晶与反驳”,《南亚与中东研究杂志》第36卷,第3期(2013年春季):24–49,https://doi.org/10.1353/jsa.2013.0010

• 至少,已故谢赫穆罕默德·拉希德·里达的萨拉菲主义——它对当代穆斯林话语产生了广泛影响——并不支持这一概念的极端化,事实上,它比许多其他萨拉菲和非萨拉菲派别对宗教“他者”更为和解。 关于著名的纳吉迪汉巴里派学者萨尔曼·奥达(Salman Alodeh)已故的萨拉菲主义,也可以这么说。

• “伊尔贾”(Irjā’)是一个将“相信信息的真实性”视为信仰唯一条件的观念;“瓦拉亚”(walāya)是“瓦拉”(walā’)的另一种形态变化;“巴拉”(barā’a)是“巴拉”(barā’)的另一种形态变化;“沙哈达”(shahāda)是指断言某人在后世归宿的实践。

• 阿卜杜拉·本·艾哈迈德·谢巴尼(‘Abdullāh ibn Aḥmad al-Shaybānī),《圣行》(al-Sunna),穆罕默德·本·赛义德·卡塔尼(Muḥammad ibn Sa‘īd al-Qaḥṭānī)编(Dār Ibn al-Qayyim出版社,1986年),第1卷,第327页。

• 伊本·侯赛因·穆罕默德·本·阿比·雅拉(Ibn al-Ḥusayn Muḥammad ibn Abī Ya‘lā),《罕百里学派传记》(Ṭabaqāt al-Ḥanābila),穆罕默德·哈米德·法基(Muḥammad Ḥāmid al-Fiqi)编(al-Sunna al-Muḥammadiyya出版社,出版年份不详),第1卷,第35页。

• 谢巴尼,《圣行》,第1卷,第318页。

• 在前现代伊斯兰文献中——特别是在法学(尤其是关于人际交往的章节)、伊斯兰政治、苏丹律法、监察制度、司法以及管理被保护民(ahl al-dhimmah)的法规等学科中——人们可以发现关于实践性“巴拉”(即行为上的否认或脱离)的大量讨论。 愿造物主怜悯伊玛目安萨里,他说:“至于对不信道者和作恶者的憎恨、对他们的不赞同以及厌恶他们——《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传述中对此的证据多得不胜枚举。” (阿布·哈米德·安萨里,《宗教科学复兴》,第4卷,Dār al-Maʿrifah出版社 [1982年],第352页。)

• 早期穆斯林将东罗马人或拜占庭人称为“罗马人”。 在本系列论文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上下文明确指出,否则“罗马人”均指此意。

• 理查德·布利特(Richard Bulliet),《伊斯兰-基督教文明的案例》(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2页,Kindle版。

• 例外情况是坚持摩西律法的真正一神论基督徒群体。关于穆斯林与犹太人之间历史关系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雅琴伊斯兰研究中心(Yaqeen Institute for Islamic Research)于2017年3月28日发布的《伊斯兰教是反犹太主义的吗?分析关于犹太人、敌基督(Dajjal)和末世预言的圣训》,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phecy,以及奥瓦米尔·安朱姆(Ovamir Anjum)于2021年2月4日发布的《麦地那“宪法”:翻译、注释及今日意义》,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today

• 约西·古尔维茨(Yossi Gurvitz),《有影响力的拉比教导以色列准士兵:种族灭绝是一种宗教义务》,《蒙多韦斯》(Mondoweiss),2018年4月17日,https://mondoweiss.net/2018/04 ... cide/

• 以色列·沙哈克(Israel Shahak),《犹太历史,犹太宗教:三千年的重负》(Pluto Press出版社,2008年),第1页,Kindle版。

• 拉扎尔·伯曼(Lazar Berman)等人,《奥瓦迪亚·约瑟夫最具争议的5条引言》,《以色列时报》,2013年10月9日,https://www.timesofisrael.com/ ... ions/

• 伯曼等人,《奥瓦迪亚·约瑟夫最具争议的引言》。

• 约瑟夫·费德曼(Josef Federman)和约瑟夫·克劳斯(Joseph Krauss),《激进拉比的追随者在以色列新一轮暴力冲突中崛起》,美联社(AP News),2021年5月13日,https://apnews.com/article/mid ... 900df

• 参见约翰·皮尔格(John Pilger),《巴勒斯坦依然是核心问题》,johnpilger.com,访问于2021年4月24日,http://johnpilger.com/videos/p ... issue

• 关于这一现象的详细阐述,请参阅阿敏·马洛夫(Amin Maalouf)的《身份的本质:暴力与归属的需要》,由 芭芭拉·布雷(Barbara Bray)翻译(Arcade出版社,2001年)。

• “伊斯兰主义者”(Islamist)一词被许多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使用和误用,在不同语境下具有不同含义。 有些人用它指代一种复兴主义意识形态,旨在通过伊斯兰价值观改革穆斯林社区。 另一些人则意指通过行使国家权力、基层政治行动或军事叛乱来“伊斯兰化社会”。 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所有伊斯兰主义者都认为:(1) 应允许伊斯兰教影响穆斯林社区的集体良知,不应将其从公共空间中剔除;(2) 应允许伊斯兰教在穆斯林社区之间带来更多团结,尽管对于这种团结的本质并无统一理解;(3) 伊斯兰教是一种传教宗教,它不仅能为穆斯林社会,也能为世界提供一些东西,作为一种替代性宗教,或者至少作为一种鼓舞人心(或具有挑战性)的论点或世界观。

• 《穆斯林圣训实录》,第1682a段(第 28卷,第52条圣训)。

• 《古兰经》5:105。

• 《古兰经》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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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忠诚与背离?一文读懂伊斯兰信仰边界与为主而爱(上篇)

穆斯林教育malik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8 次浏览 • 2026-06-03 18:56 • 来自相关话题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love-and-hate-for-gods-sake-revisiting-the-doctrine-of-al-wala-wal-bara
原文标题:Love and Hate for 造物主’s Sake: Revisiting the Doctrine of al-Wala’ wal-Bara’
作者:Dr. Hatem al-Haj
作者简介:哈特姆·哈吉博士(Dr. Hatem al-Haj):黎巴嫩吉南大学比较法学博士、儿科医生、米什卡大学伊斯兰研究学院院长,以及美国穆斯林法学家协会(AMJA)常任教法委员会成员。

副标题:一文读懂伊斯兰信仰边界:从忠诚、疏离到对他人的公平善待
摘要:本文重新解释 al-wala wal-bara 这一信仰概念。作者说明,为造物主而爱与恨并不等于盲目敌意,而是要求穆斯林在忠于信仰原则的同时,保持公平、仁慈和道德责任。



图:为造物主而爱与恨:重审“忠诚与背离”(al-Wala’ wal-Bara’)教义

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

如何妥善协调对造物主的承诺与对人类的慈悲,是当今世界最迫切的需求之一。 众所周知,穆斯林与“他者”(包括其他神学倾向的信徒)之间的关系,已成为许多人——尤其是来自西方世界的人——面临的一大考验,甚至可能削弱他们信仰的甘甜,乃至将他们推离信仰。

伊斯兰教义中的“忠诚与背离”(al-walaʾ wal-baraʾ,常被译为忠诚与背离)如果定义准确,便有能力化解这一冲突。 它在服从造物主与慈爱人类之间达成的平衡,证明了伊斯兰教内在平衡的道德哲学。 本文是探讨“忠诚与背离”系列文章的第一篇,首先阐述了伊斯兰教在启示经典和学术传统中确立的“爱”与“恨”的伦理精神。 后续文章将详细探讨这一概念应如何指导我们在个人和全球范围内对待及理解“他者”的行为。 我祈祷这项工作能有助于阐明伊斯兰伦理框架的连贯性,以及它平衡不同美德的独特方式。

“忠诚与背离”应如何定义?

Walaʾ(或 al-walaʾ)通常被译为忠诚或效忠。 其核心在于与某人或某事物的亲近(靠近)。 它蕴含着支持、友谊和爱。 Baraʾ(或 al-baraʾ)通常被译为背离或疏离。 它与 bariʾ(清白于某事)和 baraʾa(康复,如从疾病中恢复)词根相同。 这种词源学有助于我们理解该术语的部分含义。 本质上,al-baraʾ 是指将自己与不被期望的人或事物分离开来。 它并不必然意味着敌意或厌恶。 基于爱与恨是忠诚与背离的基础这一观点,al-walaʾ wal-baraʾ 有时(宽泛地)被译为“爱与恨”。 在伊斯兰教语境下,al-walaʾ wal-baraʾ 的概念可以理解为:对取悦安拉的事物保持忠诚(为主而爱),并对触怒安拉的事物保持疏离(为主而恨)。 造物主处于存在与我们意识的中心,因此,爱他所爱、恨他所恨——追求那些反映他神圣属性的事物,避开那些不符合的事物,是自然而然的。 认主独一(tawhid)的一个完整方面就是去自我中心化。 如果造物主是终极真理和终极至善,那么即使是我们的情感也应时刻念及他,并符合他的意愿。

《古兰经》中确立了 al-walaʾ wal-baraʾ 术语的不同衍生形式,以及为主而爱与恨的概念。 在这方面最著名的两段经文是:

“你不会发现信仰安拉和末日的人,会去爱那些敌对安拉及其使者的人,即使他们是他们的父亲、儿子、兄弟或亲族。”

“信道的人们啊!不要以那些在你们之前曾受天经者和不信道者为盟友,他们把你们的宗教当作笑柄和游戏。” “如果你们是真正的信士,就当敬畏安拉。”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训也体现了 al-walaʾ wal-baraʾ。 先知 ﷺ 指导道:“要善待你的(多神教)母亲。”在另一个场合,他肯定道:“善待任何有生命之物都有报酬。”先知 ﷺ 还说:“凡为主而爱、为主而恨、为主而给予、为主而拒绝的人,其信仰已臻于完美。”

al-walaʾ wal-baraʾ 的原始定义将虔诚作为信徒忠诚的首要对象,而非种族、民族、亲缘、国籍、语言、阶级或政治。 它宣示了善良是最终的区分标准。

安拉说:

“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了你们,并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部落,以便你们互相认识。” “在安拉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 “安拉确是全知的,确是彻知的。”

至于肤色和语言,它们仅仅是主之伟大的迹象。 安拉说:“天地之创造,以及你们语言和肤色的差异,都是他的迹象。 对于有知识的人,此中确有许多迹象。”

本质上,al-walaʾ wal-baraʾ 在不否定其他人类联系(如亲缘或国籍)的同时,削弱了所有部落偏见,并将它们无缝地编织成一个和谐的世界观。 它通过确立伊斯兰教作为最高贵的联系来源来实现这一点,但这种联系并非游离于造物主普遍的慈悯和人类共同的阿丹(亚当)起源这一宏大框架之外。 正因如此,那些将宗教置于首位的穆斯林,不会因种族或政治意识形态等因素而产生严重分歧,更不用说像支持哪支运动队这种琐碎小事了。 加沙发生的种族灭绝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这不仅唤醒了穆斯林乌玛(穆斯林共同体)的集体意识,还促使美国和英国的穆斯林群体在投票习惯上转向关注乌玛的共同利益。 正如后文将要讨论的,忠诚与脱离(al-walaʾ wal-baraʾ)的教义甚至有助于消除宗教偏见,因为它将人类意识视为一种超越性的自我,同时也是一系列意向性行为的集合。 它呼吁每一位穆斯林与善良结盟,无论善良的践行者是谁,因为我们对造物主的终极忠诚,意味着我们对善良的终极忠诚。

“忠诚与脱离”(al-walaʾ 和 al-baraʾ)这两个术语各有二十多种用法。 它们的多义性,以及在人际关系各个领域中潜在的广泛应用,使得对其进行消歧和语境化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不必成为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那样的语言哲学家也能明白,语言的意义很大程度上源于其语境用法,因此,将一个表达方式置于不属于它的“语言游戏”中使用,必然会导致误解。 如果即使在同一种语言中,理解一个词的本意也需要语境,那么在从一种语言,乃至一种世界观翻译到另一种时,语境就显得更加重要了。 这不仅使得向非穆斯林传达“忠诚与脱离”的概念变得复杂,即使对穆斯林而言也是如此,除非我们有意识地去接触并重建先知穆罕默德 ﷺ 和前贤们的世界观。 因此,仔细分析相关的经典和历史记载,对于正确理解我们的传统至关重要,尽管这一传统博大精深且形式多样。 此外,鉴于伊智提哈德(独立判断)的不断更新,我们应当预料到,与信仰问题不同,关于不同神学倾向和宗教信仰者之间如何进行适当交往的教法裁决,会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忠诚与脱离”的概念是伊斯兰教所独有的吗?

为了造物主而爱与恨的观念,在其他宗教传统中并不陌生。 例如,虽然一些基督徒声称无条件的爱是他们宗教的精神内核,但不同背景的基督教牧师却收集了数百条《圣经》经文,暗示事实并非如此。 在网上简单搜索一下“造物主爱每一个人吗?” 就足以证明这一点,以下是一些例子:

“你们不可随从我从你们面前赶出的国民的习俗,因为他们行了这一切事,所以我厌恶他们。”

“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恶的。” “他们一切的恶事都在吉甲,我在那里恨恶他们;因他们所行的恶,我必从我家中赶出他们,不再爱他们;他们的首领都是悖逆的。”

许多基督教牧师劝诫信众,要努力使自己的情感与造物主的喜悦和愤怒、他的爱与他的恨保持一致。 在一篇名为《造物主爱每一个人吗?》的文章中, 尼克·比比尔牧师写道:

如果我们告诉不信者造物主深爱着他们,那就不需要忏悔了,因为无论如何造物主都爱他们! 但他们说:“造物主爱罪人,但恨罪恶。” 如果耶稣为每一个人而死,那么为什么还有许多人要下地狱呢? 为什么耶稣的死不能拯救地狱里的每一个人? 是他没能完成使命,还是他来是为了将他的人民从罪恶中拯救出来? (《马太福音》 1:21)

《约翰福音》3:36 [说:]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造物主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有人说,造物主爱罪人但恨罪恶。 经文中并没有这样说,相反,经文所说的恰恰相反。 《诗篇》 7:11 [说:] “造物主是公义的审判者,又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造物主。”

显然,尽管引用了不同的经典来源,比比尔牧师提出的概念与许多穆斯林传教士提出的概念在语义上几乎没有区别。

这种相似性的另一个具体例子可以在先知耶稣(愿主安宁)广受赞誉的教导中找到:“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人祈祷。” 这一教导与伊斯兰教宽恕压迫者的伦理产生了强烈共鸣,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说:“与断绝你的人和解,给予剥夺你的人,宽恕亏待你的人。” 两位先知都没有宣扬无条件地爱罪人。 基督徒必须审视耶稣(愿主安宁)是如何“爱”法利赛人和欺诈的兑换银钱者,以及他在第二次降临时将如何“爱他们”。 福音书作者使用的希腊语词汇 agape(爱/善意),与 eros(浪漫之爱)或 philia(友爱)等其他类型的爱是有区别的。 换句话说,那种留给罪人的爱,是出于善意和祈祷,而非无条件的接纳。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完美体现了这种爱,当塔伊夫的异教徒唆使孩子嘲弄并用石头砸他,导致他的鞋子里灌满了鲜血,并将他驱逐出城时,他依然为这些人祈祷。 当他在吴侯德山战役后,面对那些让他受伤、打掉他牙齿、杀害他挚爱的叔叔和同伴的古莱什异教徒时,他再次为他们祈祷,体现了这种爱。

然而,一些基督徒未能区分爱的多个维度,从而在《新约》的造物主与《旧约》的造物主之间制造了张力。 耶稣(愿主安宁)本应是一位伟大的造物主使者,他来是为了提醒我们律法的精神和道德基础,并维护律法,但现在他却被塑造成了律法的否定者。 这种温和版的马吉安主义——认为福音书中“仁慈的造物主”与《旧约》中“恶意的创造者”造物主不同——是对一神论造物主的概念、他的神性以及他的使者的冒犯。 马吉安主义的错误在于无法调和《旧约》的严苛与《新约》的美好。 两者都源于同一个神圣源头,该源头在历史上根据不同时代、不同人群的性情和需求,以不同的形式显现。 然而,在最终的启示中,这些品质达到了完美的平衡,适用于所有民族和所有时代。 派遣摩西的威严造物主,与派遣耶稣的美丽造物主,以及派遣穆罕默德的完美造物主,是同一位造物主。 强调造物主的一种神圣属性,或先知的一种高尚品格,并不否定其他属性或品格。 正确的调和是建立平衡、完整的神圣观念的必要条件,而伊斯兰教对造物主属性及其使者的理解,正是提供了这样一种观念。

有人可能会问,将“无条件的爱”作为核心道德价值,是否会鼓励人们变得更加仁慈? 这看起来极不可能。 在基督教历史上,宣扬绝对的爱之伦理并没有带来和平与富足的乌托邦。 相反,它压制了大众,却助长了暴君。 它没能阻止帝国战争、民族战争或宗教战争。 它也没能阻止宗教裁判所、十字军和殖民者所犯下的暴行。 爱亚当的所有后代,是任何相信人类源于亚当的信徒所应具备的、令人钦佩的道德原则。 然而,声称我们必须不加区分地爱善人和恶人,甚至在罪犯实施侵略行为时也要爱他们,这是一种苍白、空洞的修辞,无法被证实或具体化。 这种修辞代表了一种不可原谅的失败,因为它未能为培养人类友爱提供连贯且可行的策略。

仁慈的造物主怎么会认可仇恨呢?

阿拉伯语术语 bughḍ/baghḍāʾ 在经典中用于传达“否认/排斥”的概念,通常被翻译为“仇恨”。 尽管“厌恶”可能是一个在政治上更正确的词,但考虑到在现代西方,所有的“仇恨”都被视为邪恶和不道德的,“仇恨”似乎是 bughḍ 最好的不完美译法。 这引起了一些人的惊恐,因为仇恨本身就是一个令人厌恶的概念——它并非一种拥有起来会让人感到愉悦的心理状态。 事实上,我们往往认为仇恨的行为本身就是邪恶的。 此外,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经典在许多段落中似乎都呼应了这种对“仇恨”的蔑视。 鉴于社会和经典中对仇恨明显的排斥,至善者(即造物主)怎么会认可它呢?

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虽然有些行为确实具有内在的品质,使其成为 hasan(美好)或 qabih(丑陋),但造物主的行为和命令是出于我们可能无法完全理解的智慧。 这是逊尼派神学中更强有力、更居中的立场。 造物主意欲并命令那些本身美好且明智的事物;在那些原本内在为 qabih(丑陋)的行为被规定时,命令中必然包含着更深层的智慧,有时这种智慧远超我们的理解。 例如,当造物主命令易卜拉欣宰杀他的儿子(愿主安宁)以考验他们的顺从时,就是这种情况。

伊本·盖伊姆伊玛目写道:

沙里亚法基于智慧以及对人类福祉的追求,涵盖了这短暂的一生和来世。 它是完全公正、明智、有益且仁慈的。 任何偏离公正走向不公、偏离仁慈走向其反面、偏离智慧走向愚蠢、偏离人类福祉走向伤害的事物,都不属于沙里亚法,即使它是通过误解被纳入其中的。

每当我们解读关于看似 qabih(丑陋)行为的命令时,我们作为穆斯林,必须努力使我们的情感与造物主的意愿和喜悦保持一致。 造物主可能会为了某种唯有他能完全洞悉的智慧,而定下他所厌恶之事,但我们有义务接受他所选择的判决(创造性意志)以及他的命令(立法性意志)。 在所有可能的世界中,那些令人厌恶的命令之所以存在,是为了某种我们或许只能窥见一斑的神圣智慧。

通过这些窥见,我们或许能开始理解,厌恶是抵御邪恶及其作恶者的一道屏障。 研究表明,“厌恶是一种针对感知到的邪恶所产生的保护性情绪反应”。 当我们厌恶某种邪恶时,我们便立即在自身与该邪恶之间建立了一道屏障——这道屏障阻止我们参与其中、占有它、接近它或与它同流合污。

伊玛目伊本·泰米叶说:

履行诫命源于意志、欲望和爱的力量,而规避禁令则源于厌恶、愤怒和反感的力量。 倡导善行基于爱与倾向,而禁止恶行则基于厌恶与反感。 鼓励善行与劝阻恶行亦是如此。 人们因(受害者)愤怒的威慑力而不敢(实施)压迫;由此,正义与公平得以在秩序和分配中确立。

归根结底,正是厌恶激发了规避行为;通过厌恶造物主所厌恶的事物,我们更有可能与之保持距离。 鉴于造物主作为“至睿者”(al-Hakim)的卓越智慧,以及我们对他的全然信赖,凡是他所厌恶的,都被视为对人类有害或邪恶的。 因此,我们对邪恶的厌恶不仅象征着我们对安拉的爱,其本身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的行为。 因此,对于个人或社会而言,没有什么比对邪恶和罪行保持中立、不置可否的态度更具破坏性了。 若没有这种厌恶感所提供的保护层,穆斯林就有可能进一步暴露在欲望和诱惑的危险之中。

我们应该厌恶罪行但爱罪人吗?

培养对邪恶的厌恶而不陷入其更具破坏性的倾向,取决于两大支柱:(1)美德的修养;(2)针对关于厌恶及其对象是什么、为什么以及如何等问题,给出恰当且详尽的阐释。 本系列旨在剖析第二个支柱,本文将首先探讨我们基于神圣动机的爱与厌恶的恰当对象,并拆解我们在理解和应用这些概念时可能存在的任何偏见。

穆斯林应该厌恶邪恶还是厌恶作恶者? 是厌恶罪行还是罪人? 是厌恶不信还是不信者? 当我们被告知要宽恕并为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祈祷时,我们是否被要求去爱那些冒犯我们的人?

在大多数情况下,《古兰经》和先知关于“断绝关系”(disavowal)的引用,其目标都是罪行本身,而非罪人。

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被安拉告知:

如果他们违抗你,那么就说:“我确实与你们所做的事无关。”

如果他们否认你(穆罕默德啊),那么就说:“我有我的行为,你们有你们的行为。 你们与我的行为无关,我也与你们的行为无关。”

正如鲁特(愿主安之)对他的族人所说:“我确实是厌恶你们行为的人。” 阿布·基拉巴(愿主喜悦之)传述,阿布·达尔达(愿主喜悦之)路过一个犯了罪的人。 (有些人)正在侮辱那个人,于是(阿布·达尔达)说:“如果他掉进井里,你们难道不会把他拉上来吗?” 他们说:“会。” 他说:“那么,不要侮辱你的兄弟,并感谢安拉保护了你(免于犯罪)。” 他们说:“你不厌恶他吗?” 他说:“我只厌恶他的行为,如果他停止了,他就是我的兄弟。”

阿布·努埃姆在《圣徒传》(Ḥilyat al-awliyā’)中也记载,易卜拉欣·本·阿德汉(愿主喜悦之)说:

我路过一些城市,看到两位游历大地的苦行者。 其中一人对另一人说:“兄弟啊,那些爱安拉的人从他们的挚爱那里继承了什么?” 另一人说:“他们继承了来自至尊安拉之光的洞察力,以及对那些违抗他的人的同情心。” 我说:“他怎么能对那些反对他们挚爱的人有同情心呢?” 他看着我说:“他厌恶他们的(罪恶)行为,并对他们怀有同情,希望通过劝诫使他们放弃(罪恶)行为;他也感到同情,担心他们的身体会在火狱中被焚烧。” “信士并非真正的信士,除非他为他人所爱好的,正如他为自己所爱好的一样。”

在这些记载所阐述的道德立场——即厌恶罪行而非罪人——中,有两个《古兰经》经文是显著的例外。 第一段是在朝觐的背景下启示的:“这是安拉及其使者在盛大朝觐之日向世人宣告:安拉与不信者断绝关系,他的使者亦然。” 第二段记录了易卜拉欣针对其族人的暴政和顽固不信所作的回应:“我们确实与你们,以及你们除安拉之外所崇拜的一切断绝关系。”

为了安拉而爱与恨的本质,正如预期的那样,是一项非常复杂的课题。在翻译过程中,不仅是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更重要的是从一种世界观到另一种世界观,其含义和清晰度往往会丢失(或被扭曲)。 例如,考虑我们如何定义人类意识,以及这一定义对我们应当憎恨的对象所产生的影响。

一方面,有些人认为所有人类的思想和感知都源于一个超验且统一的自我。 为了证明这一点,艾布·胡莱勒说:“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麦地那的一条街道上遇见了我,当时我正处于‘朱努卜’(junub,即大净不洁状态)。 于是,我悄悄溜走,去进行[礼仪性的]沐浴。 当我回来时,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艾布·胡莱勒啊,你去哪儿了?’ 我回答说:‘我当时处于不洁状态,所以不喜欢坐在您的身边。’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惊叹道:‘苏布哈纳安拉(Subhan Allah,赞美安拉超绝万物)! 信士永远不会变得不洁。’ ” 换句话说,即使艾布·胡莱勒当时处于礼仪上的不洁状态,先知穆罕默德 ﷺ 也在向他指出,真正重要的是他内心深处那个超验自我的状态。

另一方面,有些人认为我们是由一系列特质组成的集合或连续体,这些特质通过我们的每一个意图行为而不断更新。 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说:“行非法性行为者,在行非法性行为时并非信士;偷窃者在偷窃时并非信士;饮酒者在饮酒时并非信士。 然而,此后[悔过之门]是敞开的。”

这两种关于人类意识的观念在各自的层面上都是正确的。 行为与执行行为的个人之间显然存在区别,因此,并非每一个实践了某种“异端”(innovation)的人都会被称为“异端者”。 此外,个人可能会因为无知、错误或遗忘而被原谅。 然而,行为不能完全与其行为者脱节。 不能说一个人应该憎恨偷窃,却喜爱小偷。

作为穆斯林,无论他人做什么,我们都必须祈愿每个人都能获得救赎。 然而,不加限定且相互排斥地使用“爱”与“恨”这两个词是不连贯且无法实现的。 伊本·泰米叶伊玛目写道,一个人可以同时被爱和被恨——在某些方面被爱,在另一些方面被恨。 我们不能要求一位父亲去爱那个强奸并烧死他十岁女儿的人,正如我们不能要求自己去爱那些杀人犯、骗子或小偷,当这些描述正是他们的本质特征时。 我们可能仍然喜爱罪犯身上的其他特质,我们也可能仍然希望他们能够悔过并获得引导。 然而,说我们爱杀人犯和强奸犯,在道德上是令人厌恶的。 如果憎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我们免受邪恶和作恶者的伤害,那么将邪恶行为与其作恶者剥离开来,是无法实现这种保护的。 毕竟,在现实中,不存在独立于作恶者之外的邪恶。 即使是柏拉图式的实在论者也不会那样说;对柏拉图而言,邪恶是善的缺失。 因此,在我们要爱或恨谁或什么事物之间维持绝对的二元对立是谬误的。 这一点也延伸到了罪人的身份上,因为穆斯林不能将自己的否定仅限于非穆斯林所犯的罪行。 当哈立德·本·瓦利德犯错时,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主啊,我向您声明,我与哈立德所做之事无关。”他重复了两次。

那么,为什么我们对憎恨某人的可能性感到如此不安呢? 答案在于当代将“恨”与“伤害”混为一谈的倾向。 当人们听到“为了造物主而恨”这句话时,他们通常将其解读为伤害他人的命令。 然而,恨与爱一样,是一个微妙且细致的概念,也必须在其正确的宗教生态系统中去理解。

当我们考虑到伊斯兰文献中关于憎恨自身的大量讨论时,憎恨的多维本质就变得显而易见了——这一观点揭示了将“恨”等同于“伤害”是毫无根据的。 安拉所规定的自我憎恨,是那些希望自己和人类变得更好的爱者们的憎恨。 在《修行者阶梯》(Madārij al-sālikīn)一书中,伊本·盖伊姆引用了一位虔诚先贤的话:“除非你为了安拉而憎恨所有人,然后转向自身并最深切地憎恨自己,否则你不会有真正的理解。” 伊本·盖伊姆解释说,这种对自我和他人的憎恨,源于我们认识到安拉完美的仁慈与我们人类自身的邪恶之间的巨大差距。 在提醒自己他那广博且包容一切的慈悯时,我们激励自己为自身的救赎和他人的救赎而努力。

同样,对罪人的(宗教性)憎恨,仅仅是那些希望人类变得更好的爱者们的表达。 想象一个为了买毒品而偷窃的青少年。 他的母亲在痛苦和愤怒中,可能确实痛恨他的行为,甚至因为他伤害自己和家人而痛恨他,但这种恨意源于她对他的爱,以及她希望看到他平安、健康、免受伤害的愿望。 这位母亲对她那犯错儿子的恨,绝非等同于伤害,而是一位只渴望心爱孩子幸福的慈母所怀有的恨。 正如伊本·泰米叶(愿安拉慈悯他)所写:“惩罚他人罪行的人,必须出于对他们的善意和怜悯,就像父母管教孩子、医生治疗病人一样,因为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过:‘我对你们就像父母一样。’ ” 当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为那些杀害和压迫信士的阿拉伯部落祈祷,请求安拉毁灭他们时,安拉启示他:“这件事(是毁灭他们、宽恕他们还是惩罚他们)的决定权不在你,而在安拉,因为他们确实是作恶者。”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停止了针对压迫者的祈祷,但继续为受压迫者祈祷。

伊斯兰教中的宗教仇恨是一个微妙的概念,它并不符合世俗道德和社会中那种非黑即白的意识形态二元论。 “忠诚与脱离”(Al-walaʾ wal-baraʾ)意味着通过以不同程度、非排他性的方式去爱安拉所爱的事物,并以不同程度、非排他性的方式去恨安拉所恨的事物,以此来崇拜安拉。 这是一种对罪人的恨,并非针对他们本人,因为我们依然希望他们获得引导,而是针对他们所代表和体现的罪行。 这也是一种为爱留有共存空间的恨。 一个正直的人会厌恶流言蜚语和搬弄是非的人,但他会厌恶那个对他极其仁慈和体贴的、爱说闲话的母亲吗? 将人类视为行为与信念的矛盾集合体来看,答案并非非黑即白。 儿子会因为母亲丑陋的习惯而恨她,但也会因为她美好的品德而爱她,并且会继续希望她一切安好。 这就是“根据穆斯林所表现出的善行程度去爱他,根据他所表现出的恶行程度去恨他”这一原则的含义。

忠诚与脱离本质上是站在善的一方反对恶,站在真理的一方反对虚假。 虽然将行为与行为人分开并不总是可能的,但我们对两者的优先考量取决于具体情况——例如个人的情感或精神状态、与虚假的距离等等。 对于那些无法理解这些细微差别的人,强调厌恶行为而非行为人总是明智的。 当被要求在爱与恨的默认选项之间做出选择时,答案很明确:默认选项应该是对人类大家庭的爱。

穆斯林能真正爱非穆斯林吗?

鉴于我们应该对罪行和罪人怀有的恨意,以及《古兰经》中明确要求与那些沉溺于不信的人保持距离的教导,人们可能会得出结论:虽然我们可能希望非穆斯林一切安好,但我们对他们的爱永远无法超越单纯的善意,从而升华为真正的友谊。 然而,当我们审视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传记并思考人性时,我们会发现这种结论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事实上,爱非穆斯林的家人和朋友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往往是值得提倡的。

先知对非穆斯林的爱,没有比他对叔叔阿布·塔利布的爱表现得更明显的了。 安拉对他的使者 ﷺ 说:“你(穆罕默德)确实无法引导你所爱的人……”大多数经注学者认为,“你所爱的人”指的是阿布·塔利布。 即使不是特指阿布·塔利布,这节经文也清楚地表明,先知 ﷺ 所爱的人中确实存在尚未获得引导的人。 无论如何,先知对阿布·塔利布的爱是毋庸置疑的。 阿布·塔利布以无人能及的方式关怀并支持着先知 ﷺ。 他在先知最艰难的考验中给予了他保护和援助。 因此,先知 ﷺ 对阿布·塔利布的爱远超单纯希望他安好的愿望,这是非常自然的。 他对叔叔的爱如此深沉,以至于他也爱所有阿布·塔利布所爱的人。 先知 ﷺ 对阿布·塔利布的儿子阿基勒(他很晚才接受伊斯兰教)说:“阿布·亚齐德啊,我因两件事而爱你:我们之间的亲缘关系,以及因为我叔叔(阿布·塔利布)爱你。”

伊斯兰教的婚姻观,特别是与有经人(信奉天启宗教的女性)通婚的合法性,进一步证明了爱非穆斯林是允许的。 安拉在谈到婚姻时说:“他的迹象之一是:他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以便你们在她们那里获得安宁;他在你们之间安置了爱与怜悯。” 如果要求一个男人因为妻子不是穆斯林就不去爱她,那将是完全不切实际的。 此外,这也与上述经文所描绘的婚姻本质相矛盾。 配偶之间产生深厚的爱、情感和怜悯是如此自然且顺理成章,以至于伊本·阿拔斯(Ibn ʿAbbās)禁止与属于战争之地(dar al-ḥarb)的女性结婚,即使她们是信奉天经的人。

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认为,爱那些仁慈的人是无法抗拒的。 在布斯蒂(al-Busti)著名的颂诗《努尼耶》(al-Nūnīya)中,他的第一条建议是:

أَحْسِنْ إلى النَّاسِ تَسْتَعبِدْ قلوبَهم فطالما استعبدَ الإنسانَ إِحسانُ(善待他人,你将俘获他们的心,因为仁慈长久以来一直俘获着人心。) 因为人类的精神总是被仁慈的枷锁所征服。

这种强烈的情感不应受到宗教的谴责,因为宗教不会强加给灵魂其无法承受的负担,更不用说这是一个教导感恩的宗教。 伊本·泰米叶(愿安拉慈悯他)说:“本能的激情,即自然的爱与恨,其本身并不可责,只有在(违背神圣指引)付诸行动时才应受责。”

那么,当我们考虑爱非穆斯林群体时,情况又如何呢? 例如,穆斯林可以爱基督徒吗? 这里的困境在于,我们对这一群体进行分类的基准,正如对所有其他宗教群体一样,是基于一种与伊斯兰信仰本质相抵触的信条或实践。 说穆斯林特别爱“基督徒”,意味着我们爱他们是因为他们信仰三位一体——穆斯林认为这是对基督遗产的背叛——或者是因为他们不相信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使命,而这种不信,事实上是穆斯林认为值得上述宗教性厌恶的。

尽管如此,我们绝非不爱那些自认为是基督徒的个人,更正确且语义上更恰当的回答是,我们爱我们的人类大家庭、我们的邻居和我们的同胞,包括那些信仰其他宗教的人。 我们爱并珍视那些支持我们事业并与我们团结一致的非穆斯林的善意。 我们爱那些对我们表现出关怀和体贴的非穆斯林邻居。 正如我们所见,只要这种爱的表现保持在安拉设定的界限内,培养对任何善良之人的自然之爱是完全允许的。

人类的偏见如何影响我们对“忠诚与脱离”(al-wala’ wal-bara’)的解读?

为了个人利益而歪曲事实和撒谎,是损害我们道德和精神完整性的众多恶行之一。 自私谎言的受害者是我们声称拥护的超越性真理和价值观,最终受害的是我们声称珍视的宗教。 伊斯兰教是一个平衡的宗教,它充分认识到这个世界相互竞争的价值观,并提供了最完美的平衡作为回应。 伊斯兰教一方面平衡地关注真理、正义和公正,另一方面关注同理心、和平与文明,这使得它在两个方向上都能有所作为。 只关注单一价值观的人往往会对该特定价值观表现出坚定不移的执着。 在这种背景下,不幸的是,“忠诚与脱离”的概念也未能幸免于我们有缺陷和带有偏见的解读。

一方面,人们有理由担心对“忠诚与脱离”进行曲解和政治化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 像ISIS这样的组织的存在,严酷地提醒着我们极端人类偏见所造成的破坏。 此外,虽然ISIS可能处于极端的一端——利用“忠诚与脱离”来为可怕的暴力辩护——但将问题的讨论局限于单一群体(特别是那一个)是一种逃避任何可能引起我们不安的自我反省的简单方法。 事实上,“忠诚与脱离”在许多方面被误解和滥用,偏离了对这一概念的全面理解和实践。 这些由预设的、毫无根据的自我与他人观念所驱动的扭曲,正在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

“忠诚与脱离”已被许多穆斯林含蓄地或明确地武器化,用来针对宗教上的“他者”,无论是非穆斯林,还是在神学、意识形态或政治立场上与自己不同的穆斯林。 沙文主义式的自以为是和严重的自我反省缺失,导致了这些误解。 讽刺的是,这个作为全人类慈悯而降示的宗教,正被强行用于服务于狭隘、不宽容,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敌意。 这种现象无处不在,远不止于任何单一群体的行为。 统一的穆斯林共同体(ummah)这一概念——尽管基础稳固——却被歪曲了,将造物主的宗教简化为一种政治或民族认同。

这就是狂热与理性之间的反比关系。 一些教派、学术流派(madhahib)、苏菲教团(turuq)以及各种运动的追随者所表现出的邪教式狂热,继续损害着穆斯林的思维,并降低了我们共同体成员之间的文明对话水平。 许多学术努力已变成不虔诚的偏见确认追求,而非对真理的探索。 思维被训练去忽视证据、颠覆证据或规避证据。 它对一些最广为人知和显而易见的逻辑谬误变得麻木不仁。 因此,我们为了虚荣的胜利,摧毁了自己最宝贵的思维能力。

除了穆斯林自身之外,另一个阻碍对这一主题进行公开、客观讨论的力量,是主流媒体制造的恐慌。 其宣传机器有效地将“忠诚与脱离”(al-walāʾ wal-barāʾ)刻画为穆斯林恐怖分子的标志。 结果,这一概念被错误地局限于某一个特定群体。

请看汤姆·奎金(Tom Quiggin)关于基地组织意识形态的这段摘录:

“忠诚与脱离”(基地组织的观点):基地组织利用“忠诚与脱离”这一术语,营造了一种“我们对他们”的氛围。 “忠诚”(Al-Wala’)意为“他们所效忠的对象”,或者简单地说,是“他们的朋友”。 “脱离”(Al-Bara’)指的是他们所憎恨的对象,即他们的敌人。 这一概念成了他们将人划分为朋友和敌人的工具。 他们憎恨的人就是敌人,而他们喜欢或认同的人就是朋友。 他们的敌人包括非穆斯林,也包括许多穆斯林。

“忠诚与脱离”(伊斯兰学者的观点):在伊斯兰教或人类社会中,都不存在、也不应该存在“我们对他们”的心态。 所有人类都是造物主的创造物,因此我们必须彼此尊重。 这意味着一个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的社会。 伊斯兰教必须被视为对宇宙的一种慈悯(rahmah)。

奎金显然不是一个仇视伊斯兰教的人。 他试图证明基地组织的观点与主流伊斯兰学术界有多么背道而驰,而他所引用的正是后者。 然而,他在此处引用的学者对“忠诚与脱离”这一概念的否定,充满了前后矛盾和遗漏。

一些当代学者认为,“‘忠诚与脱离’的概念在萨拉菲世界之外相对不为人知”,并且对“传统”学者来说尤其陌生。 “忠诚与脱离”是萨拉菲派杜撰的这一论点得到了许多研究者的支持,虽然他们中的许多人出于好意,但这种说法充其量是还原论。 本文无意为许多萨拉菲派兜售那种缺乏细微差别、有时甚至是扭曲的“忠诚与脱离”形式开脱。 然而,任何暗示该概念仅属于他们、由他们发明,或者所有萨拉菲派对该概念都有统一理解的说法,都是站不住脚的。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萨拉菲派通常具备的认知清晰度以及他们对经典文献的强调,一旦提供了适当的澄清和语境化,或许反而能最有效地纠正对这一教义的误解。

将“忠诚与脱离”错误地归咎于极端萨拉菲派,在穆斯林社区内培养了一种偏执情绪。 现在,即使是最温和的“忠诚与脱离”表述,也被视为有与我们中间最激进分子产生关联的风险。 一些学者出于担心冒犯非穆斯林或因意识形态关联而产生负罪感,似乎在回避接触“忠诚与脱离”,或者完全否定它。 更进一步说,由于他们对文明、国家安全和世界和平的关切值得称赞,一些穆斯林希望看到“忠诚与脱离”这一整个概念不仅被改革,而且被废除。 反过来,我们社区中最热情的成员,尤其是年轻人,开始无视许多学者的忠告,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学者对该教义的传统理解感到羞愧。 归根结底,尽管初衷良好,但引用几段关于对他人公正和仁慈的《古兰经》经文或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训,并不能让那些更难解释的文本消失。 每当我们为了排斥其他传统而只解释其中一部分时,我们就在编织一种无法解决潜在不一致经文含义的叙事。 除非我们将所有相关报告协调一致,否则我们将无法形成一种连贯的综合观点,既能真实反映传统,又能与这些年轻人所偏好的认知世界观产生共鸣,最重要的是,能与真理保持一致。

鉴于与“忠诚与脱离”相关的人类偏见无处不在,人们几乎无法就此主题进行理性的讨论。 人们随时准备根据最薄弱的依据来归类和谴责对话者,甚至仅仅是因为对方作品的前言或标题涉及该主题。 无论你处于光谱的哪个位置,你都可能被指责为既松懈又极端。 尽管如此,我们不能也不应该完全回避讨论,因为我们不仅有义务坦诚地传达真理,而且保持沉默也会带来巨大的损害。 在扭曲解读的背景下重复“忠诚与脱离”这样的短语会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正如将其断然否定为非伊斯兰教(这是一种典型的钟摆效应)也会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一样。 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失去中正,将导致许多人走向这一端或那一端的极端。 因此,优先考虑宗教不仅仅是重新排列我们的偏见;而是要清除这些偏见,并代之以一种符合造物主意愿的、连贯的原始归属感来源。

最后,认识到“忠诚与脱离”(al-walaʾ wal-baraʾ)这一短语源于偏见,或许也具有启发意义——它最初由哈瓦利吉派(Kharijites)提出,并被用来针对他们的穆斯林同胞。 在狂热和分裂思想的驱使下,哈瓦利吉派将这一概念武器化,以破坏社区的和平与秩序。 因此,逊尼派学者最初认为这是一种应受谴责的异端创新。

萨拉马·伊本·库海尔(Salama ibn Kuhayl)传述道:

我曾与一群“塔比因”(tabiʿin,意为:追随者,即第二代穆斯林)在一起, 其中包括阿布·巴赫塔里(Abu al-Bakhtari)、迈萨拉(Maysara)、阿布·萨利赫(Abu Salih)、达哈克·米什拉基(Ḍaḥḥāk al-Mishraqī)和布凯尔·塔伊(Bukayr al-Ṭāʾī)。他们一致认为,“伊尔贾”(irjāʾ,推迟论)、“瓦拉亚”(walāya,忠诚)、“巴拉亚”(barāʾa,脱离)以及“沙哈达”(shahāda,见证)都是异端创新。

同样,据传伊玛目艾哈迈德(愿主喜悦之)曾说:“‘瓦拉亚’是异端创新,‘巴拉亚’也是异端创新;那些说‘我们与某人结盟,与某人脱离关系’的人, 这种说法是一种异端创新,所以要警惕它。” 这些是来自“塔比因”和逊尼派伊玛目的可靠传述,类似的言论在一些圣门弟子中也能追溯到,尽管确定性较低,例如阿布·赛义德·胡德里(愿主喜悦之)和阿里(愿主喜悦之)。

鉴于此,为什么逊尼派学者还要试图修复这个术语,而不是将其彻底废弃呢? 绝大多数情况下,这是因为“忠诚与脱离”的各种衍生含义,以及为了造物主而爱与恨的概念,在《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言语中都有确立。 因此,它们被视为不可辩驳的伊斯兰真理。

殖民主义、冲突和犹太复国主义是如何影响跨宗教对“他者”的认知的?

十字军东征和殖民主义的历史,连同它们在当今中东、非洲和南亚留下的遗产与表现,在我们对“忠诚与脱离”的情感与理性认知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正如所讨论的那样,我们都容易产生偏见。 我们中的一些人可能没有意识到,跨宗教紧张关系在多大程度上源于历史和政治——源于哈里发国与基督教世界之间的对峙,甚至源于迦太基与罗马之间的冲突——而不是源于经文和神学。 毕竟,穆斯林曾为罗马人战胜多神教的波斯人而欢欣鼓舞,尽管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存在重大的神学分歧(《古兰经》30:3–5),因为拜占庭人作为“有经人”,崇拜的是与穆斯林相同的亚伯拉罕的造物主。 他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比波斯人更接近穆斯林,最重要的是,他们与神圣的计划更为契合,而原始《福音》正是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这些“比例”进行公正的重新审视可能会发现,在穆斯林关于“他者”的论述中,人们所发现并持续发现的某些偏见或敌意,其主要原因并非他人坚持各自的信仰,而是他们对伊斯兰教及其人民的敌对行为。 哥伦比亚大学中东研究所前所长理查德·布利特(Richard Bulliet)指出:“一些穆斯林群体所表现出的那些令人反感的限制和不宽容态度,在某些基督教和犹太教群体中,甚至在某些后宗教时代的西方世俗主义者中,几乎都能找到对应的例子。”

中东地区的当代冲突破坏了跨宗教关系,而这些关系在历史上本没有西方那么紧张。 穆斯林和犹太人并非总是和睦相处,但在他们共同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他们的关系远好于基督徒与犹太人之间的关系。 穆斯林从未对犹太民族发动过十字军东征、宗教裁判所或大屠杀。 事实上,众所周知,在整个中世纪,犹太人在安达卢西亚、埃及和伊拉克的境遇远好于他们在欧洲的境遇。 毕竟,从神学角度来看,地球上没有哪种宗教比犹太教更接近伊斯兰教。 然而,今天许多有影响力的拉比在教导以色列军队的准士兵时,将犹太复国主义与犹太教混为一谈,声称对巴勒斯坦人的种族灭绝是《圣经》诫命之一。 查看全部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love-and-hate-for-gods-sake-revisiting-the-doctrine-of-al-wala-wal-bara
原文标题:Love and Hate for 造物主’s Sake: Revisiting the Doctrine of al-Wala’ wal-Bara’
作者:Dr. Hatem al-Haj
作者简介:哈特姆·哈吉博士(Dr. Hatem al-Haj):黎巴嫩吉南大学比较法学博士、儿科医生、米什卡大学伊斯兰研究学院院长,以及美国穆斯林法学家协会(AMJA)常任教法委员会成员。

副标题:一文读懂伊斯兰信仰边界:从忠诚、疏离到对他人的公平善待
摘要:本文重新解释 al-wala wal-bara 这一信仰概念。作者说明,为造物主而爱与恨并不等于盲目敌意,而是要求穆斯林在忠于信仰原则的同时,保持公平、仁慈和道德责任。



图:为造物主而爱与恨:重审“忠诚与背离”(al-Wala’ wal-Bara’)教义

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

如何妥善协调对造物主的承诺与对人类的慈悲,是当今世界最迫切的需求之一。 众所周知,穆斯林与“他者”(包括其他神学倾向的信徒)之间的关系,已成为许多人——尤其是来自西方世界的人——面临的一大考验,甚至可能削弱他们信仰的甘甜,乃至将他们推离信仰。

伊斯兰教义中的“忠诚与背离”(al-walaʾ wal-baraʾ,常被译为忠诚与背离)如果定义准确,便有能力化解这一冲突。 它在服从造物主与慈爱人类之间达成的平衡,证明了伊斯兰教内在平衡的道德哲学。 本文是探讨“忠诚与背离”系列文章的第一篇,首先阐述了伊斯兰教在启示经典和学术传统中确立的“爱”与“恨”的伦理精神。 后续文章将详细探讨这一概念应如何指导我们在个人和全球范围内对待及理解“他者”的行为。 我祈祷这项工作能有助于阐明伊斯兰伦理框架的连贯性,以及它平衡不同美德的独特方式。

“忠诚与背离”应如何定义?

Walaʾ(或 al-walaʾ)通常被译为忠诚或效忠。 其核心在于与某人或某事物的亲近(靠近)。 它蕴含着支持、友谊和爱。 Baraʾ(或 al-baraʾ)通常被译为背离或疏离。 它与 bariʾ(清白于某事)和 baraʾa(康复,如从疾病中恢复)词根相同。 这种词源学有助于我们理解该术语的部分含义。 本质上,al-baraʾ 是指将自己与不被期望的人或事物分离开来。 它并不必然意味着敌意或厌恶。 基于爱与恨是忠诚与背离的基础这一观点,al-walaʾ wal-baraʾ 有时(宽泛地)被译为“爱与恨”。 在伊斯兰教语境下,al-walaʾ wal-baraʾ 的概念可以理解为:对取悦安拉的事物保持忠诚(为主而爱),并对触怒安拉的事物保持疏离(为主而恨)。 造物主处于存在与我们意识的中心,因此,爱他所爱、恨他所恨——追求那些反映他神圣属性的事物,避开那些不符合的事物,是自然而然的。 认主独一(tawhid)的一个完整方面就是去自我中心化。 如果造物主是终极真理和终极至善,那么即使是我们的情感也应时刻念及他,并符合他的意愿。

《古兰经》中确立了 al-walaʾ wal-baraʾ 术语的不同衍生形式,以及为主而爱与恨的概念。 在这方面最著名的两段经文是:

“你不会发现信仰安拉和末日的人,会去爱那些敌对安拉及其使者的人,即使他们是他们的父亲、儿子、兄弟或亲族。”



“信道的人们啊!不要以那些在你们之前曾受天经者和不信道者为盟友,他们把你们的宗教当作笑柄和游戏。” “如果你们是真正的信士,就当敬畏安拉。”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训也体现了 al-walaʾ wal-baraʾ。 先知 ﷺ 指导道:“要善待你的(多神教)母亲。”在另一个场合,他肯定道:“善待任何有生命之物都有报酬。”先知 ﷺ 还说:“凡为主而爱、为主而恨、为主而给予、为主而拒绝的人,其信仰已臻于完美。”

al-walaʾ wal-baraʾ 的原始定义将虔诚作为信徒忠诚的首要对象,而非种族、民族、亲缘、国籍、语言、阶级或政治。 它宣示了善良是最终的区分标准。

安拉说:

“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了你们,并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部落,以便你们互相认识。” “在安拉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 “安拉确是全知的,确是彻知的。”



至于肤色和语言,它们仅仅是主之伟大的迹象。 安拉说:“天地之创造,以及你们语言和肤色的差异,都是他的迹象。 对于有知识的人,此中确有许多迹象。”

本质上,al-walaʾ wal-baraʾ 在不否定其他人类联系(如亲缘或国籍)的同时,削弱了所有部落偏见,并将它们无缝地编织成一个和谐的世界观。 它通过确立伊斯兰教作为最高贵的联系来源来实现这一点,但这种联系并非游离于造物主普遍的慈悯和人类共同的阿丹(亚当)起源这一宏大框架之外。 正因如此,那些将宗教置于首位的穆斯林,不会因种族或政治意识形态等因素而产生严重分歧,更不用说像支持哪支运动队这种琐碎小事了。 加沙发生的种族灭绝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这不仅唤醒了穆斯林乌玛(穆斯林共同体)的集体意识,还促使美国和英国的穆斯林群体在投票习惯上转向关注乌玛的共同利益。 正如后文将要讨论的,忠诚与脱离(al-walaʾ wal-baraʾ)的教义甚至有助于消除宗教偏见,因为它将人类意识视为一种超越性的自我,同时也是一系列意向性行为的集合。 它呼吁每一位穆斯林与善良结盟,无论善良的践行者是谁,因为我们对造物主的终极忠诚,意味着我们对善良的终极忠诚。

“忠诚与脱离”(al-walaʾ 和 al-baraʾ)这两个术语各有二十多种用法。 它们的多义性,以及在人际关系各个领域中潜在的广泛应用,使得对其进行消歧和语境化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不必成为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那样的语言哲学家也能明白,语言的意义很大程度上源于其语境用法,因此,将一个表达方式置于不属于它的“语言游戏”中使用,必然会导致误解。 如果即使在同一种语言中,理解一个词的本意也需要语境,那么在从一种语言,乃至一种世界观翻译到另一种时,语境就显得更加重要了。 这不仅使得向非穆斯林传达“忠诚与脱离”的概念变得复杂,即使对穆斯林而言也是如此,除非我们有意识地去接触并重建先知穆罕默德 ﷺ 和前贤们的世界观。 因此,仔细分析相关的经典和历史记载,对于正确理解我们的传统至关重要,尽管这一传统博大精深且形式多样。 此外,鉴于伊智提哈德(独立判断)的不断更新,我们应当预料到,与信仰问题不同,关于不同神学倾向和宗教信仰者之间如何进行适当交往的教法裁决,会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忠诚与脱离”的概念是伊斯兰教所独有的吗?

为了造物主而爱与恨的观念,在其他宗教传统中并不陌生。 例如,虽然一些基督徒声称无条件的爱是他们宗教的精神内核,但不同背景的基督教牧师却收集了数百条《圣经》经文,暗示事实并非如此。 在网上简单搜索一下“造物主爱每一个人吗?” 就足以证明这一点,以下是一些例子:

“你们不可随从我从你们面前赶出的国民的习俗,因为他们行了这一切事,所以我厌恶他们。”



“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恶的。” “他们一切的恶事都在吉甲,我在那里恨恶他们;因他们所行的恶,我必从我家中赶出他们,不再爱他们;他们的首领都是悖逆的。”



许多基督教牧师劝诫信众,要努力使自己的情感与造物主的喜悦和愤怒、他的爱与他的恨保持一致。 在一篇名为《造物主爱每一个人吗?》的文章中, 尼克·比比尔牧师写道:

如果我们告诉不信者造物主深爱着他们,那就不需要忏悔了,因为无论如何造物主都爱他们! 但他们说:“造物主爱罪人,但恨罪恶。” 如果耶稣为每一个人而死,那么为什么还有许多人要下地狱呢? 为什么耶稣的死不能拯救地狱里的每一个人? 是他没能完成使命,还是他来是为了将他的人民从罪恶中拯救出来? (《马太福音》 1:21)



《约翰福音》3:36 [说:]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造物主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有人说,造物主爱罪人但恨罪恶。 经文中并没有这样说,相反,经文所说的恰恰相反。 《诗篇》 7:11 [说:] “造物主是公义的审判者,又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造物主。”



显然,尽管引用了不同的经典来源,比比尔牧师提出的概念与许多穆斯林传教士提出的概念在语义上几乎没有区别。

这种相似性的另一个具体例子可以在先知耶稣(愿主安宁)广受赞誉的教导中找到:“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人祈祷。” 这一教导与伊斯兰教宽恕压迫者的伦理产生了强烈共鸣,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说:“与断绝你的人和解,给予剥夺你的人,宽恕亏待你的人。” 两位先知都没有宣扬无条件地爱罪人。 基督徒必须审视耶稣(愿主安宁)是如何“爱”法利赛人和欺诈的兑换银钱者,以及他在第二次降临时将如何“爱他们”。 福音书作者使用的希腊语词汇 agape(爱/善意),与 eros(浪漫之爱)或 philia(友爱)等其他类型的爱是有区别的。 换句话说,那种留给罪人的爱,是出于善意和祈祷,而非无条件的接纳。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完美体现了这种爱,当塔伊夫的异教徒唆使孩子嘲弄并用石头砸他,导致他的鞋子里灌满了鲜血,并将他驱逐出城时,他依然为这些人祈祷。 当他在吴侯德山战役后,面对那些让他受伤、打掉他牙齿、杀害他挚爱的叔叔和同伴的古莱什异教徒时,他再次为他们祈祷,体现了这种爱。

然而,一些基督徒未能区分爱的多个维度,从而在《新约》的造物主与《旧约》的造物主之间制造了张力。 耶稣(愿主安宁)本应是一位伟大的造物主使者,他来是为了提醒我们律法的精神和道德基础,并维护律法,但现在他却被塑造成了律法的否定者。 这种温和版的马吉安主义——认为福音书中“仁慈的造物主”与《旧约》中“恶意的创造者”造物主不同——是对一神论造物主的概念、他的神性以及他的使者的冒犯。 马吉安主义的错误在于无法调和《旧约》的严苛与《新约》的美好。 两者都源于同一个神圣源头,该源头在历史上根据不同时代、不同人群的性情和需求,以不同的形式显现。 然而,在最终的启示中,这些品质达到了完美的平衡,适用于所有民族和所有时代。 派遣摩西的威严造物主,与派遣耶稣的美丽造物主,以及派遣穆罕默德的完美造物主,是同一位造物主。 强调造物主的一种神圣属性,或先知的一种高尚品格,并不否定其他属性或品格。 正确的调和是建立平衡、完整的神圣观念的必要条件,而伊斯兰教对造物主属性及其使者的理解,正是提供了这样一种观念。

有人可能会问,将“无条件的爱”作为核心道德价值,是否会鼓励人们变得更加仁慈? 这看起来极不可能。 在基督教历史上,宣扬绝对的爱之伦理并没有带来和平与富足的乌托邦。 相反,它压制了大众,却助长了暴君。 它没能阻止帝国战争、民族战争或宗教战争。 它也没能阻止宗教裁判所、十字军和殖民者所犯下的暴行。 爱亚当的所有后代,是任何相信人类源于亚当的信徒所应具备的、令人钦佩的道德原则。 然而,声称我们必须不加区分地爱善人和恶人,甚至在罪犯实施侵略行为时也要爱他们,这是一种苍白、空洞的修辞,无法被证实或具体化。 这种修辞代表了一种不可原谅的失败,因为它未能为培养人类友爱提供连贯且可行的策略。

仁慈的造物主怎么会认可仇恨呢?

阿拉伯语术语 bughḍ/baghḍāʾ 在经典中用于传达“否认/排斥”的概念,通常被翻译为“仇恨”。 尽管“厌恶”可能是一个在政治上更正确的词,但考虑到在现代西方,所有的“仇恨”都被视为邪恶和不道德的,“仇恨”似乎是 bughḍ 最好的不完美译法。 这引起了一些人的惊恐,因为仇恨本身就是一个令人厌恶的概念——它并非一种拥有起来会让人感到愉悦的心理状态。 事实上,我们往往认为仇恨的行为本身就是邪恶的。 此外,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经典在许多段落中似乎都呼应了这种对“仇恨”的蔑视。 鉴于社会和经典中对仇恨明显的排斥,至善者(即造物主)怎么会认可它呢?

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虽然有些行为确实具有内在的品质,使其成为 hasan(美好)或 qabih(丑陋),但造物主的行为和命令是出于我们可能无法完全理解的智慧。 这是逊尼派神学中更强有力、更居中的立场。 造物主意欲并命令那些本身美好且明智的事物;在那些原本内在为 qabih(丑陋)的行为被规定时,命令中必然包含着更深层的智慧,有时这种智慧远超我们的理解。 例如,当造物主命令易卜拉欣宰杀他的儿子(愿主安宁)以考验他们的顺从时,就是这种情况。

伊本·盖伊姆伊玛目写道:

沙里亚法基于智慧以及对人类福祉的追求,涵盖了这短暂的一生和来世。 它是完全公正、明智、有益且仁慈的。 任何偏离公正走向不公、偏离仁慈走向其反面、偏离智慧走向愚蠢、偏离人类福祉走向伤害的事物,都不属于沙里亚法,即使它是通过误解被纳入其中的。



每当我们解读关于看似 qabih(丑陋)行为的命令时,我们作为穆斯林,必须努力使我们的情感与造物主的意愿和喜悦保持一致。 造物主可能会为了某种唯有他能完全洞悉的智慧,而定下他所厌恶之事,但我们有义务接受他所选择的判决(创造性意志)以及他的命令(立法性意志)。 在所有可能的世界中,那些令人厌恶的命令之所以存在,是为了某种我们或许只能窥见一斑的神圣智慧。

通过这些窥见,我们或许能开始理解,厌恶是抵御邪恶及其作恶者的一道屏障。 研究表明,“厌恶是一种针对感知到的邪恶所产生的保护性情绪反应”。 当我们厌恶某种邪恶时,我们便立即在自身与该邪恶之间建立了一道屏障——这道屏障阻止我们参与其中、占有它、接近它或与它同流合污。

伊玛目伊本·泰米叶说:

履行诫命源于意志、欲望和爱的力量,而规避禁令则源于厌恶、愤怒和反感的力量。 倡导善行基于爱与倾向,而禁止恶行则基于厌恶与反感。 鼓励善行与劝阻恶行亦是如此。 人们因(受害者)愤怒的威慑力而不敢(实施)压迫;由此,正义与公平得以在秩序和分配中确立。



归根结底,正是厌恶激发了规避行为;通过厌恶造物主所厌恶的事物,我们更有可能与之保持距离。 鉴于造物主作为“至睿者”(al-Hakim)的卓越智慧,以及我们对他的全然信赖,凡是他所厌恶的,都被视为对人类有害或邪恶的。 因此,我们对邪恶的厌恶不仅象征着我们对安拉的爱,其本身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的行为。 因此,对于个人或社会而言,没有什么比对邪恶和罪行保持中立、不置可否的态度更具破坏性了。 若没有这种厌恶感所提供的保护层,穆斯林就有可能进一步暴露在欲望和诱惑的危险之中。

我们应该厌恶罪行但爱罪人吗?

培养对邪恶的厌恶而不陷入其更具破坏性的倾向,取决于两大支柱:(1)美德的修养;(2)针对关于厌恶及其对象是什么、为什么以及如何等问题,给出恰当且详尽的阐释。 本系列旨在剖析第二个支柱,本文将首先探讨我们基于神圣动机的爱与厌恶的恰当对象,并拆解我们在理解和应用这些概念时可能存在的任何偏见。

穆斯林应该厌恶邪恶还是厌恶作恶者? 是厌恶罪行还是罪人? 是厌恶不信还是不信者? 当我们被告知要宽恕并为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祈祷时,我们是否被要求去爱那些冒犯我们的人?

在大多数情况下,《古兰经》和先知关于“断绝关系”(disavowal)的引用,其目标都是罪行本身,而非罪人。

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被安拉告知:

如果他们违抗你,那么就说:“我确实与你们所做的事无关。”



如果他们否认你(穆罕默德啊),那么就说:“我有我的行为,你们有你们的行为。 你们与我的行为无关,我也与你们的行为无关。”



正如鲁特(愿主安之)对他的族人所说:“我确实是厌恶你们行为的人。” 阿布·基拉巴(愿主喜悦之)传述,阿布·达尔达(愿主喜悦之)路过一个犯了罪的人。 (有些人)正在侮辱那个人,于是(阿布·达尔达)说:“如果他掉进井里,你们难道不会把他拉上来吗?” 他们说:“会。” 他说:“那么,不要侮辱你的兄弟,并感谢安拉保护了你(免于犯罪)。” 他们说:“你不厌恶他吗?” 他说:“我只厌恶他的行为,如果他停止了,他就是我的兄弟。”

阿布·努埃姆在《圣徒传》(Ḥilyat al-awliyā’)中也记载,易卜拉欣·本·阿德汉(愿主喜悦之)说:

我路过一些城市,看到两位游历大地的苦行者。 其中一人对另一人说:“兄弟啊,那些爱安拉的人从他们的挚爱那里继承了什么?” 另一人说:“他们继承了来自至尊安拉之光的洞察力,以及对那些违抗他的人的同情心。” 我说:“他怎么能对那些反对他们挚爱的人有同情心呢?” 他看着我说:“他厌恶他们的(罪恶)行为,并对他们怀有同情,希望通过劝诫使他们放弃(罪恶)行为;他也感到同情,担心他们的身体会在火狱中被焚烧。” “信士并非真正的信士,除非他为他人所爱好的,正如他为自己所爱好的一样。”



在这些记载所阐述的道德立场——即厌恶罪行而非罪人——中,有两个《古兰经》经文是显著的例外。 第一段是在朝觐的背景下启示的:“这是安拉及其使者在盛大朝觐之日向世人宣告:安拉与不信者断绝关系,他的使者亦然。” 第二段记录了易卜拉欣针对其族人的暴政和顽固不信所作的回应:“我们确实与你们,以及你们除安拉之外所崇拜的一切断绝关系。”

为了安拉而爱与恨的本质,正如预期的那样,是一项非常复杂的课题。在翻译过程中,不仅是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更重要的是从一种世界观到另一种世界观,其含义和清晰度往往会丢失(或被扭曲)。 例如,考虑我们如何定义人类意识,以及这一定义对我们应当憎恨的对象所产生的影响。

一方面,有些人认为所有人类的思想和感知都源于一个超验且统一的自我。 为了证明这一点,艾布·胡莱勒说:“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麦地那的一条街道上遇见了我,当时我正处于‘朱努卜’(junub,即大净不洁状态)。 于是,我悄悄溜走,去进行[礼仪性的]沐浴。 当我回来时,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艾布·胡莱勒啊,你去哪儿了?’ 我回答说:‘我当时处于不洁状态,所以不喜欢坐在您的身边。’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惊叹道:‘苏布哈纳安拉(Subhan Allah,赞美安拉超绝万物)! 信士永远不会变得不洁。’ ” 换句话说,即使艾布·胡莱勒当时处于礼仪上的不洁状态,先知穆罕默德 ﷺ 也在向他指出,真正重要的是他内心深处那个超验自我的状态。

另一方面,有些人认为我们是由一系列特质组成的集合或连续体,这些特质通过我们的每一个意图行为而不断更新。 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说:“行非法性行为者,在行非法性行为时并非信士;偷窃者在偷窃时并非信士;饮酒者在饮酒时并非信士。 然而,此后[悔过之门]是敞开的。”

这两种关于人类意识的观念在各自的层面上都是正确的。 行为与执行行为的个人之间显然存在区别,因此,并非每一个实践了某种“异端”(innovation)的人都会被称为“异端者”。 此外,个人可能会因为无知、错误或遗忘而被原谅。 然而,行为不能完全与其行为者脱节。 不能说一个人应该憎恨偷窃,却喜爱小偷。

作为穆斯林,无论他人做什么,我们都必须祈愿每个人都能获得救赎。 然而,不加限定且相互排斥地使用“爱”与“恨”这两个词是不连贯且无法实现的。 伊本·泰米叶伊玛目写道,一个人可以同时被爱和被恨——在某些方面被爱,在另一些方面被恨。 我们不能要求一位父亲去爱那个强奸并烧死他十岁女儿的人,正如我们不能要求自己去爱那些杀人犯、骗子或小偷,当这些描述正是他们的本质特征时。 我们可能仍然喜爱罪犯身上的其他特质,我们也可能仍然希望他们能够悔过并获得引导。 然而,说我们爱杀人犯和强奸犯,在道德上是令人厌恶的。 如果憎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我们免受邪恶和作恶者的伤害,那么将邪恶行为与其作恶者剥离开来,是无法实现这种保护的。 毕竟,在现实中,不存在独立于作恶者之外的邪恶。 即使是柏拉图式的实在论者也不会那样说;对柏拉图而言,邪恶是善的缺失。 因此,在我们要爱或恨谁或什么事物之间维持绝对的二元对立是谬误的。 这一点也延伸到了罪人的身份上,因为穆斯林不能将自己的否定仅限于非穆斯林所犯的罪行。 当哈立德·本·瓦利德犯错时,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主啊,我向您声明,我与哈立德所做之事无关。”他重复了两次。

那么,为什么我们对憎恨某人的可能性感到如此不安呢? 答案在于当代将“恨”与“伤害”混为一谈的倾向。 当人们听到“为了造物主而恨”这句话时,他们通常将其解读为伤害他人的命令。 然而,恨与爱一样,是一个微妙且细致的概念,也必须在其正确的宗教生态系统中去理解。

当我们考虑到伊斯兰文献中关于憎恨自身的大量讨论时,憎恨的多维本质就变得显而易见了——这一观点揭示了将“恨”等同于“伤害”是毫无根据的。 安拉所规定的自我憎恨,是那些希望自己和人类变得更好的爱者们的憎恨。 在《修行者阶梯》(Madārij al-sālikīn)一书中,伊本·盖伊姆引用了一位虔诚先贤的话:“除非你为了安拉而憎恨所有人,然后转向自身并最深切地憎恨自己,否则你不会有真正的理解。” 伊本·盖伊姆解释说,这种对自我和他人的憎恨,源于我们认识到安拉完美的仁慈与我们人类自身的邪恶之间的巨大差距。 在提醒自己他那广博且包容一切的慈悯时,我们激励自己为自身的救赎和他人的救赎而努力。

同样,对罪人的(宗教性)憎恨,仅仅是那些希望人类变得更好的爱者们的表达。 想象一个为了买毒品而偷窃的青少年。 他的母亲在痛苦和愤怒中,可能确实痛恨他的行为,甚至因为他伤害自己和家人而痛恨他,但这种恨意源于她对他的爱,以及她希望看到他平安、健康、免受伤害的愿望。 这位母亲对她那犯错儿子的恨,绝非等同于伤害,而是一位只渴望心爱孩子幸福的慈母所怀有的恨。 正如伊本·泰米叶(愿安拉慈悯他)所写:“惩罚他人罪行的人,必须出于对他们的善意和怜悯,就像父母管教孩子、医生治疗病人一样,因为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过:‘我对你们就像父母一样。’ ” 当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为那些杀害和压迫信士的阿拉伯部落祈祷,请求安拉毁灭他们时,安拉启示他:“这件事(是毁灭他们、宽恕他们还是惩罚他们)的决定权不在你,而在安拉,因为他们确实是作恶者。”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停止了针对压迫者的祈祷,但继续为受压迫者祈祷。

伊斯兰教中的宗教仇恨是一个微妙的概念,它并不符合世俗道德和社会中那种非黑即白的意识形态二元论。 “忠诚与脱离”(Al-walaʾ wal-baraʾ)意味着通过以不同程度、非排他性的方式去爱安拉所爱的事物,并以不同程度、非排他性的方式去恨安拉所恨的事物,以此来崇拜安拉。 这是一种对罪人的恨,并非针对他们本人,因为我们依然希望他们获得引导,而是针对他们所代表和体现的罪行。 这也是一种为爱留有共存空间的恨。 一个正直的人会厌恶流言蜚语和搬弄是非的人,但他会厌恶那个对他极其仁慈和体贴的、爱说闲话的母亲吗? 将人类视为行为与信念的矛盾集合体来看,答案并非非黑即白。 儿子会因为母亲丑陋的习惯而恨她,但也会因为她美好的品德而爱她,并且会继续希望她一切安好。 这就是“根据穆斯林所表现出的善行程度去爱他,根据他所表现出的恶行程度去恨他”这一原则的含义。

忠诚与脱离本质上是站在善的一方反对恶,站在真理的一方反对虚假。 虽然将行为与行为人分开并不总是可能的,但我们对两者的优先考量取决于具体情况——例如个人的情感或精神状态、与虚假的距离等等。 对于那些无法理解这些细微差别的人,强调厌恶行为而非行为人总是明智的。 当被要求在爱与恨的默认选项之间做出选择时,答案很明确:默认选项应该是对人类大家庭的爱。

穆斯林能真正爱非穆斯林吗?

鉴于我们应该对罪行和罪人怀有的恨意,以及《古兰经》中明确要求与那些沉溺于不信的人保持距离的教导,人们可能会得出结论:虽然我们可能希望非穆斯林一切安好,但我们对他们的爱永远无法超越单纯的善意,从而升华为真正的友谊。 然而,当我们审视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传记并思考人性时,我们会发现这种结论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事实上,爱非穆斯林的家人和朋友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往往是值得提倡的。

先知对非穆斯林的爱,没有比他对叔叔阿布·塔利布的爱表现得更明显的了。 安拉对他的使者 ﷺ 说:“你(穆罕默德)确实无法引导你所爱的人……”大多数经注学者认为,“你所爱的人”指的是阿布·塔利布。 即使不是特指阿布·塔利布,这节经文也清楚地表明,先知 ﷺ 所爱的人中确实存在尚未获得引导的人。 无论如何,先知对阿布·塔利布的爱是毋庸置疑的。 阿布·塔利布以无人能及的方式关怀并支持着先知 ﷺ。 他在先知最艰难的考验中给予了他保护和援助。 因此,先知 ﷺ 对阿布·塔利布的爱远超单纯希望他安好的愿望,这是非常自然的。 他对叔叔的爱如此深沉,以至于他也爱所有阿布·塔利布所爱的人。 先知 ﷺ 对阿布·塔利布的儿子阿基勒(他很晚才接受伊斯兰教)说:“阿布·亚齐德啊,我因两件事而爱你:我们之间的亲缘关系,以及因为我叔叔(阿布·塔利布)爱你。”

伊斯兰教的婚姻观,特别是与有经人(信奉天启宗教的女性)通婚的合法性,进一步证明了爱非穆斯林是允许的。 安拉在谈到婚姻时说:“他的迹象之一是:他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以便你们在她们那里获得安宁;他在你们之间安置了爱与怜悯。” 如果要求一个男人因为妻子不是穆斯林就不去爱她,那将是完全不切实际的。 此外,这也与上述经文所描绘的婚姻本质相矛盾。 配偶之间产生深厚的爱、情感和怜悯是如此自然且顺理成章,以至于伊本·阿拔斯(Ibn ʿAbbās)禁止与属于战争之地(dar al-ḥarb)的女性结婚,即使她们是信奉天经的人。

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认为,爱那些仁慈的人是无法抗拒的。 在布斯蒂(al-Busti)著名的颂诗《努尼耶》(al-Nūnīya)中,他的第一条建议是:

أَحْسِنْ إلى النَّاسِ تَسْتَعبِدْ قلوبَهم فطالما استعبدَ الإنسانَ إِحسانُ(善待他人,你将俘获他们的心,因为仁慈长久以来一直俘获着人心。) 因为人类的精神总是被仁慈的枷锁所征服。



这种强烈的情感不应受到宗教的谴责,因为宗教不会强加给灵魂其无法承受的负担,更不用说这是一个教导感恩的宗教。 伊本·泰米叶(愿安拉慈悯他)说:“本能的激情,即自然的爱与恨,其本身并不可责,只有在(违背神圣指引)付诸行动时才应受责。”

那么,当我们考虑爱非穆斯林群体时,情况又如何呢? 例如,穆斯林可以爱基督徒吗? 这里的困境在于,我们对这一群体进行分类的基准,正如对所有其他宗教群体一样,是基于一种与伊斯兰信仰本质相抵触的信条或实践。 说穆斯林特别爱“基督徒”,意味着我们爱他们是因为他们信仰三位一体——穆斯林认为这是对基督遗产的背叛——或者是因为他们不相信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使命,而这种不信,事实上是穆斯林认为值得上述宗教性厌恶的。

尽管如此,我们绝非不爱那些自认为是基督徒的个人,更正确且语义上更恰当的回答是,我们爱我们的人类大家庭、我们的邻居和我们的同胞,包括那些信仰其他宗教的人。 我们爱并珍视那些支持我们事业并与我们团结一致的非穆斯林的善意。 我们爱那些对我们表现出关怀和体贴的非穆斯林邻居。 正如我们所见,只要这种爱的表现保持在安拉设定的界限内,培养对任何善良之人的自然之爱是完全允许的。

人类的偏见如何影响我们对“忠诚与脱离”(al-wala’ wal-bara’)的解读?

为了个人利益而歪曲事实和撒谎,是损害我们道德和精神完整性的众多恶行之一。 自私谎言的受害者是我们声称拥护的超越性真理和价值观,最终受害的是我们声称珍视的宗教。 伊斯兰教是一个平衡的宗教,它充分认识到这个世界相互竞争的价值观,并提供了最完美的平衡作为回应。 伊斯兰教一方面平衡地关注真理、正义和公正,另一方面关注同理心、和平与文明,这使得它在两个方向上都能有所作为。 只关注单一价值观的人往往会对该特定价值观表现出坚定不移的执着。 在这种背景下,不幸的是,“忠诚与脱离”的概念也未能幸免于我们有缺陷和带有偏见的解读。

一方面,人们有理由担心对“忠诚与脱离”进行曲解和政治化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 像ISIS这样的组织的存在,严酷地提醒着我们极端人类偏见所造成的破坏。 此外,虽然ISIS可能处于极端的一端——利用“忠诚与脱离”来为可怕的暴力辩护——但将问题的讨论局限于单一群体(特别是那一个)是一种逃避任何可能引起我们不安的自我反省的简单方法。 事实上,“忠诚与脱离”在许多方面被误解和滥用,偏离了对这一概念的全面理解和实践。 这些由预设的、毫无根据的自我与他人观念所驱动的扭曲,正在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

“忠诚与脱离”已被许多穆斯林含蓄地或明确地武器化,用来针对宗教上的“他者”,无论是非穆斯林,还是在神学、意识形态或政治立场上与自己不同的穆斯林。 沙文主义式的自以为是和严重的自我反省缺失,导致了这些误解。 讽刺的是,这个作为全人类慈悯而降示的宗教,正被强行用于服务于狭隘、不宽容,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敌意。 这种现象无处不在,远不止于任何单一群体的行为。 统一的穆斯林共同体(ummah)这一概念——尽管基础稳固——却被歪曲了,将造物主的宗教简化为一种政治或民族认同。

这就是狂热与理性之间的反比关系。 一些教派、学术流派(madhahib)、苏菲教团(turuq)以及各种运动的追随者所表现出的邪教式狂热,继续损害着穆斯林的思维,并降低了我们共同体成员之间的文明对话水平。 许多学术努力已变成不虔诚的偏见确认追求,而非对真理的探索。 思维被训练去忽视证据、颠覆证据或规避证据。 它对一些最广为人知和显而易见的逻辑谬误变得麻木不仁。 因此,我们为了虚荣的胜利,摧毁了自己最宝贵的思维能力。

除了穆斯林自身之外,另一个阻碍对这一主题进行公开、客观讨论的力量,是主流媒体制造的恐慌。 其宣传机器有效地将“忠诚与脱离”(al-walāʾ wal-barāʾ)刻画为穆斯林恐怖分子的标志。 结果,这一概念被错误地局限于某一个特定群体。

请看汤姆·奎金(Tom Quiggin)关于基地组织意识形态的这段摘录:

“忠诚与脱离”(基地组织的观点):基地组织利用“忠诚与脱离”这一术语,营造了一种“我们对他们”的氛围。 “忠诚”(Al-Wala’)意为“他们所效忠的对象”,或者简单地说,是“他们的朋友”。 “脱离”(Al-Bara’)指的是他们所憎恨的对象,即他们的敌人。 这一概念成了他们将人划分为朋友和敌人的工具。 他们憎恨的人就是敌人,而他们喜欢或认同的人就是朋友。 他们的敌人包括非穆斯林,也包括许多穆斯林。



“忠诚与脱离”(伊斯兰学者的观点):在伊斯兰教或人类社会中,都不存在、也不应该存在“我们对他们”的心态。 所有人类都是造物主的创造物,因此我们必须彼此尊重。 这意味着一个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的社会。 伊斯兰教必须被视为对宇宙的一种慈悯(rahmah)。



奎金显然不是一个仇视伊斯兰教的人。 他试图证明基地组织的观点与主流伊斯兰学术界有多么背道而驰,而他所引用的正是后者。 然而,他在此处引用的学者对“忠诚与脱离”这一概念的否定,充满了前后矛盾和遗漏。

一些当代学者认为,“‘忠诚与脱离’的概念在萨拉菲世界之外相对不为人知”,并且对“传统”学者来说尤其陌生。 “忠诚与脱离”是萨拉菲派杜撰的这一论点得到了许多研究者的支持,虽然他们中的许多人出于好意,但这种说法充其量是还原论。 本文无意为许多萨拉菲派兜售那种缺乏细微差别、有时甚至是扭曲的“忠诚与脱离”形式开脱。 然而,任何暗示该概念仅属于他们、由他们发明,或者所有萨拉菲派对该概念都有统一理解的说法,都是站不住脚的。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萨拉菲派通常具备的认知清晰度以及他们对经典文献的强调,一旦提供了适当的澄清和语境化,或许反而能最有效地纠正对这一教义的误解。

将“忠诚与脱离”错误地归咎于极端萨拉菲派,在穆斯林社区内培养了一种偏执情绪。 现在,即使是最温和的“忠诚与脱离”表述,也被视为有与我们中间最激进分子产生关联的风险。 一些学者出于担心冒犯非穆斯林或因意识形态关联而产生负罪感,似乎在回避接触“忠诚与脱离”,或者完全否定它。 更进一步说,由于他们对文明、国家安全和世界和平的关切值得称赞,一些穆斯林希望看到“忠诚与脱离”这一整个概念不仅被改革,而且被废除。 反过来,我们社区中最热情的成员,尤其是年轻人,开始无视许多学者的忠告,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学者对该教义的传统理解感到羞愧。 归根结底,尽管初衷良好,但引用几段关于对他人公正和仁慈的《古兰经》经文或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训,并不能让那些更难解释的文本消失。 每当我们为了排斥其他传统而只解释其中一部分时,我们就在编织一种无法解决潜在不一致经文含义的叙事。 除非我们将所有相关报告协调一致,否则我们将无法形成一种连贯的综合观点,既能真实反映传统,又能与这些年轻人所偏好的认知世界观产生共鸣,最重要的是,能与真理保持一致。

鉴于与“忠诚与脱离”相关的人类偏见无处不在,人们几乎无法就此主题进行理性的讨论。 人们随时准备根据最薄弱的依据来归类和谴责对话者,甚至仅仅是因为对方作品的前言或标题涉及该主题。 无论你处于光谱的哪个位置,你都可能被指责为既松懈又极端。 尽管如此,我们不能也不应该完全回避讨论,因为我们不仅有义务坦诚地传达真理,而且保持沉默也会带来巨大的损害。 在扭曲解读的背景下重复“忠诚与脱离”这样的短语会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正如将其断然否定为非伊斯兰教(这是一种典型的钟摆效应)也会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一样。 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失去中正,将导致许多人走向这一端或那一端的极端。 因此,优先考虑宗教不仅仅是重新排列我们的偏见;而是要清除这些偏见,并代之以一种符合造物主意愿的、连贯的原始归属感来源。

最后,认识到“忠诚与脱离”(al-walaʾ wal-baraʾ)这一短语源于偏见,或许也具有启发意义——它最初由哈瓦利吉派(Kharijites)提出,并被用来针对他们的穆斯林同胞。 在狂热和分裂思想的驱使下,哈瓦利吉派将这一概念武器化,以破坏社区的和平与秩序。 因此,逊尼派学者最初认为这是一种应受谴责的异端创新。

萨拉马·伊本·库海尔(Salama ibn Kuhayl)传述道:

我曾与一群“塔比因”(tabiʿin,意为:追随者,即第二代穆斯林)在一起, 其中包括阿布·巴赫塔里(Abu al-Bakhtari)、迈萨拉(Maysara)、阿布·萨利赫(Abu Salih)、达哈克·米什拉基(Ḍaḥḥāk al-Mishraqī)和布凯尔·塔伊(Bukayr al-Ṭāʾī)。他们一致认为,“伊尔贾”(irjāʾ,推迟论)、“瓦拉亚”(walāya,忠诚)、“巴拉亚”(barāʾa,脱离)以及“沙哈达”(shahāda,见证)都是异端创新。



同样,据传伊玛目艾哈迈德(愿主喜悦之)曾说:“‘瓦拉亚’是异端创新,‘巴拉亚’也是异端创新;那些说‘我们与某人结盟,与某人脱离关系’的人, 这种说法是一种异端创新,所以要警惕它。” 这些是来自“塔比因”和逊尼派伊玛目的可靠传述,类似的言论在一些圣门弟子中也能追溯到,尽管确定性较低,例如阿布·赛义德·胡德里(愿主喜悦之)和阿里(愿主喜悦之)。

鉴于此,为什么逊尼派学者还要试图修复这个术语,而不是将其彻底废弃呢? 绝大多数情况下,这是因为“忠诚与脱离”的各种衍生含义,以及为了造物主而爱与恨的概念,在《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言语中都有确立。 因此,它们被视为不可辩驳的伊斯兰真理。

殖民主义、冲突和犹太复国主义是如何影响跨宗教对“他者”的认知的?

十字军东征和殖民主义的历史,连同它们在当今中东、非洲和南亚留下的遗产与表现,在我们对“忠诚与脱离”的情感与理性认知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正如所讨论的那样,我们都容易产生偏见。 我们中的一些人可能没有意识到,跨宗教紧张关系在多大程度上源于历史和政治——源于哈里发国与基督教世界之间的对峙,甚至源于迦太基与罗马之间的冲突——而不是源于经文和神学。 毕竟,穆斯林曾为罗马人战胜多神教的波斯人而欢欣鼓舞,尽管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存在重大的神学分歧(《古兰经》30:3–5),因为拜占庭人作为“有经人”,崇拜的是与穆斯林相同的亚伯拉罕的造物主。 他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比波斯人更接近穆斯林,最重要的是,他们与神圣的计划更为契合,而原始《福音》正是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这些“比例”进行公正的重新审视可能会发现,在穆斯林关于“他者”的论述中,人们所发现并持续发现的某些偏见或敌意,其主要原因并非他人坚持各自的信仰,而是他们对伊斯兰教及其人民的敌对行为。 哥伦比亚大学中东研究所前所长理查德·布利特(Richard Bulliet)指出:“一些穆斯林群体所表现出的那些令人反感的限制和不宽容态度,在某些基督教和犹太教群体中,甚至在某些后宗教时代的西方世俗主义者中,几乎都能找到对应的例子。”

中东地区的当代冲突破坏了跨宗教关系,而这些关系在历史上本没有西方那么紧张。 穆斯林和犹太人并非总是和睦相处,但在他们共同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他们的关系远好于基督徒与犹太人之间的关系。 穆斯林从未对犹太民族发动过十字军东征、宗教裁判所或大屠杀。 事实上,众所周知,在整个中世纪,犹太人在安达卢西亚、埃及和伊拉克的境遇远好于他们在欧洲的境遇。 毕竟,从神学角度来看,地球上没有哪种宗教比犹太教更接近伊斯兰教。 然而,今天许多有影响力的拉比在教导以色列军队的准士兵时,将犹太复国主义与犹太教混为一谈,声称对巴勒斯坦人的种族灭绝是《圣经》诫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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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忠诚与背离?一文读懂伊斯兰信仰边界与为主而爱(下篇)

穆斯林教育malik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0 次浏览 • 2026-06-03 18:56 • 来自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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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love-and-hate-for-gods-sake-revisiting-the-doctrine-of-al-wala-wal-bara
原文标题:Love and Hate for 造物主’s Sake: Revisiting the Doctrine of al-Wala’ wal-Bara’
作者:Dr. Hatem al-Haj
作者简介:哈特姆·哈吉博士(Dr. Hatem al-Haj):黎巴嫩吉南大学比较法学博士、儿科医生、米什卡大学伊斯兰研究学院院长,以及美国穆斯林法学家协会(AMJA)常任教法委员会成员。

副标题:一文读懂伊斯兰信仰边界:从忠诚、疏离到对他人的公平善待
摘要:本文重新解释 al-wala wal-bara 这一信仰概念。作者说明,为造物主而爱与恨并不等于盲目敌意,而是要求穆斯林在忠于信仰原则的同时,保持公平、仁慈和道德责任。



图:为造物主而爱与恨:重审“忠诚与背离”(al-Wala’ wal-Bara’)教义(续)

以色列犹太人沙哈克·以色列(Shahak Israel)写道:

我曾亲眼目睹一位极度虔诚的犹太人拒绝在安息日使用他的电话,为一名恰好在他耶路撒冷社区晕倒的非犹太人呼叫救护车。 我没有简单地将此事公之于众,而是要求与耶路撒冷拉比法庭的成员会面,该法庭由以色列政府提名的拉比组成。 我问他们,这种行为是否符合他们对犹太教的解释。 他们回答说,该犹太人的行为是正确的,甚至是虔诚的,并向我推荐了本世纪编写的一部权威塔木德法律汇编中的一段话来支持他们的说法。

顶级拉比引用《塔木德》并声称,巴勒斯坦的穆斯林像所有外邦人一样,“生来只是……为了服务以色列人民”。 同一位“受人尊敬的哈拉卡学者”还说:“对外邦人来说,就像任何其他人一样——他们需要死亡,但[造物主]会给他们长寿。” 为什么? 想象一下,如果一个人的驴死了,他们就会损失钱财。 已故的拉比梅尔·卡哈纳(Meir Kahane)在以色列拉比中并非个例;事实上,他的意识形态与许多其他类似性质的观点一样,至今仍在盛行。 另一方面,穆斯林极端分子的反应性言论有时可能非常激进,但很少像前者那样傲慢。那些在各自群体内直面此类极端主义的犹太人和穆斯林,他们的开放与勇气应当受到尊重。

中东冲突不仅毒害了该地区穆斯林与犹太人之间的关系,也影响了世界各地的许多地方。 它还波及了一些西方基督徒,特别是基督教犹太复国主义者,他们使用最具冒犯性和攻击性的语言来攻击伊斯兰教、穆斯林,以及最令人痛心的是,攻击先知穆罕默德 ﷺ。 尽管像“非尼哈祭司”(Phineas Priests)、“基督教身份”(Christian Identity)或“造物主军队”(Army of 造物主)这类狂热的基督教团体在西方实施的身体暴力行为可能较少且程度较轻——这或许是因为他们依赖东方国家的政府来代为行事——但他们的伊斯兰恐惧症言论却得到了许多主流教会信徒的拥护。

因此,穆斯林对非穆斯林“他者”的情感和认知不可避免地被持续不断的军事、政治和文化入侵所激化,这些入侵被广泛视为后殖民时代的统治追求。 穆斯林在东方和西方所面临的现实,远不止于十字军东征和殖民主义带来的痛苦集体记忆与压迫性遗产,他们还要应对许多激进的非穆斯林,这些人仅仅因为穆斯林的信仰就不断希望并实施伤害。 其中最厚颜无耻的例子之一,就是西方对以色列占领并种族灭绝一个以穆斯林为主的国家所给予的盲目支持。 这是当代穆斯林悲痛的主要原因,也是他们对那些实施和支持这场种族灭绝的人感到愤怒和仇恨的驱动力。

现代和后现代的世俗意识形态威胁着伊斯兰的生活方式,这进一步加剧了这种日益增长的危险感。 因此,后殖民时代的穆斯林陷入了困境,他们试图在不丢失宗教信仰的前提下,找到通往现代化的桥梁。 尽管这种对传统宗教的威胁(无论真实与否)所引发的焦虑并非穆斯林所独有,但考虑到伊斯兰恐惧症(伪装成全球反恐战争)的急剧上升,以及我们作为西方少数群体被排除在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力杠杆之外,我们的焦虑程度理所当然地更高。 人类也拥有多重身份,其中宗教身份是我们生活中最具影响力的身份之一。 当这种身份受到威胁时,往往会导致其过度膨胀,有时甚至是以牺牲他人为代价。

尽管广大穆斯林群体面临着清晰且不可否认的侵略,但若要免除穆斯林的所有过错,那将是完全不理性的。 战败的国家往往存在许多社会和智识上的弊病,这些弊病既是战败的原因,也是战败的结果。 我们有穆斯林传教士和活动家传播关于“忠诚与脱离”(al-walaʾ wal-baraʾ)的错误信仰,也有世俗穆斯林为了避免看起来像“叛徒”,而有时不公正地抨击西方的霸权和帝国主义。 我们有暴政政权,它们声称自己是激进“伊斯兰主义者”与西方之间的缓冲地带,以此证明其存在的合理性,这使得穆斯林对西方的怨恨以及西方对伊斯兰主义浪潮的恐惧得以持续存在。 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我们对自身历史及其他国家历史进行选择性解读的背景下——这种选择性偏见在民族独立斗争的某些阶段或许还可以原谅,但现在已不再适用。

在衰落时期,充满激情、夸大其词的言论变得更加普遍。 安拉的使者 ﷺ 曾谴责通过诉诸修辞手段来美化虚假的行为。 他曾因此斥责某人并说道:“你是在像[不信道的]贝都因人那样押韵吗?”

少做多说已成为我们当代现实的标志,言语和行动通常成反比。 在正义的世代过去之后,我们穆斯林大众(ummah)的精神衰落使得虚伪和作秀变得猖獗。 在这样的氛围下,不同群体之间的关系难免会受到损害。 一场真正的伊斯兰复兴将带来和解,而不是进一步的激化。 不断地将责任推卸给他人是一种心理和社会障碍,也是智识怯懦和逻辑混乱的标志。 这也是人们逃避内省和自我清算的最简单方式。

《古兰经》在许多经文中教导我们并非如此,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保护自己。” “如果你们遵循正道,那么,迷误者绝不能伤害你们。” “你们全体都要归于安拉,他将把你们的行为告诉你们。” “凡你们所遭遇的灾难,都是由于你们亲手所做的;他饶恕了你们许多罪过。”

当人们未能对启示进行累积性的互文解读时;当学术观点被误认为是绝对真理时;当意识形态鼓吹者通过传播片面事实来非人化其敌人时;以及当人们在缺乏足够知识或不了解自身所处社会政治背景的情况下试图捍卫伊斯兰时,这种氛围就为对“忠诚与背离”(al-walaʾ wal-baraʾ)的极端解读提供了温床。 因此,对这些概念进行符合经典、尊重传统且兼顾当代现实的诚实阐述,不仅是可取的,更是绝对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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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使用“西方/西方人/欧罗巴”和“东方/东方人/亚洲”这些术语在多个方面都存在问题,包括其地理上的不准确性。 然而,我在本文中使用它们,是因为“西方”是描述某种文明最常用的术语,并且在当今时代有一个可理解的指代对象——其支持者和反对者都知晓并理解这一概念。 尽管在某些圈子里,“欧洲中心主义”等其他术语可能在政治上更正确,但它们也并非无懈可击。 例如,“西方”生活方式的支持者并不认为俄罗斯是一个西方国家,而“欧洲中心主义”理论家则对其欧洲属性表示认同。

• 艾哈迈德·伊本·法里斯·卡兹维尼(Aḥmad ibn Fāris al-Qazwīnī),《语言标准词典》(Mu ʾ jam maqāyīs al-lugha),由阿卜杜勒·萨拉姆·M. 哈伦(ʿAbd al-Salām M. Hārūn)编辑 (Dār al-Fikr出版社,1979年),第6卷,第141页。 另见W. E. 莱恩(W. E. Lane)的《阿拉伯语-英语词典》(无出版地,1863–93年)。

• 卡兹维尼,《语言标准词典》,第1卷,第236页。

• 本系列的下一篇文章将详细涵盖构成并阐明“忠诚与背离”的经典依据。

• 插入此内容的原因将在下一节“穆斯林能真正爱非穆斯林吗?”中变得显而易见。

• 《古兰经》58:22。

• 《古兰经》5:57。

• 《布哈里圣训实录》(Ṣaḥīḥ a l-Bukhārī),第5979段(卷 78,圣训10)。

• 《布哈里圣训实录》,第6009段(卷 78,圣训40),公认圣训。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Sunan Abī Dāwūd),第4681段。 被阿尔巴尼(al-Albānī)评为“沙希”(严格真实)。

• 《古兰经》49:13。

• 《古兰经》30:22。

• 美国穆斯林群体是美国种族最多样化的宗教团体之一。参见:迈克尔·利普卡(Michael Lipka),“美国种族最多样化和最单一的宗教团体”,皮尤研究中心,2015年7月27日,https://www.pewresearch.org/sh ... oups/ 以及“美国穆斯林是谁?”,ISPU,https://www.ispu.org/wp-conten ... s.pdf。

• 关于此主题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奥斯曼·乌马吉(Osman Umarji),“加沙的崛起:激发穆斯林乌玛的集体意识与宗教信仰”,雅琴伊斯兰研究中心,2024年1月8日,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osity;奥斯曼·乌马吉与优素福·舒胡德(Youssef Chouhoud),“美国穆斯林与2024年大选:为什么美国穆斯林正在重新思考政治联盟”,雅琴伊斯兰研究中心,2024年10月4日,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ances;以及优素福·舒胡德与奥斯曼·乌马吉,“加沙对美国穆斯林选民到底有多重要?”,雅琴伊斯兰研究中心,2024年10月31日,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oters。

• 参见阿里夫·艾哈迈德(Arif Ahmed)编辑,《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剑桥批判指南(剑桥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4页,Kindle版;另见迈克尔·A. 彼得斯(Michael A. Peters),“语言游戏哲学:作为理性和方法的语言游戏”,《教育哲学与理论》,2020年9月21日,http://doi.org/10.1080/00131857.2020.1821190。

• 参见塞缪尔·奥斯本(Samuel Osborne),“文本分析显示,《圣经》中的‘暴力’比《古兰经》更常见”,《独立报》,2016年2月9日,https://www.independent.co.uk/ ... .html。

• 《利未记》 20:23。

• 《诗篇》 5:5。

• 《何西阿书》9:15。

• 尼克·比比尔(Nick Bibile),“造物主爱每个人吗?耶稣为每个人而死吗?”,Sounddoctrine.net,访问于2021年4月23日,http://www.sounddoctrine.net/N ... e.htm。转载于Facebook:加里·拉夫(Gary Ruff),“造物主爱每个人吗?耶稣为每个人而死吗?作者:尼克·比比尔”,Facebook,2016年7月30日,https://www.facebook.com/group ... 7943/。本文引用的内容为清晰起见略有编辑。

• 如《马太福音》 5:45。

• 《艾哈迈德穆斯奈德圣训集》(Musnad Aḥmad),第17452段,被阿尔纳乌特(al-Arnāʾūṭ)评为“哈桑”(相当真实)。

• 卡尔·L. W. 格林(Carl L. W. Grimm)、约瑟夫·H. 塞耶(Joseph H. Thayer)和克里斯蒂安·G. 威尔克(Christian G. Wilke),《新约希腊语-英语词典:格林与威尔克的〈新约词汇〉》(哈珀出版社,1887年),第4页。

• 艾哈迈德·伊本·阿卜杜勒·哈利姆·伊本·泰米叶(Aḥmad ibn ‘Abd al-Ḥalīm ibn Taymiyya),《对篡改基督宗教者的正确回答》(al-Jawāb al-ṣaḥīḥ li man baddala dīn al-Masīḥ),第2版(Dār al-‘Āṣima出版社,1419/1999年),第5卷,第86页。

• “无条件的爱”这一术语最近被基督徒广泛使用,尽管它在《圣经》中并未出现,也从未被教会教父们使用过。 这就是为什么它至今仍是一个有争议的术语。

• 虽然帝国扩张可能产生了一些积极影响,但它们无法洗刷扩张主义者所犯下的不公。 所有伟大的文明在不同程度上都有其罪孽,我们都必须承认这一点。

• 卡门·梅里克(Carmen Merrick),《憎恨邪恶:理解邪恶在人际仇恨中的作用》(博士论文,阿肯色大学,2019年),第1页。

• 梅里克,《憎恨邪恶》,第1页。

• 伊本·泰米叶,《法塔瓦全集》(Majmū‘ al-fatāwā),第2版,阿卜杜勒·拉赫曼·本·卡西姆·纳吉迪编(伊本·泰米叶图书馆,出版日期不详),8:431。

• 伊本·盖伊姆,《法学家的启示》(I‘lām al-muwaqqi‘īn)(科学书籍出版社,1991年),3:11。

• 梅里克,《憎恨邪恶》,第1页。

• 伊本·泰米叶,《法塔瓦全集》,15:436。

• 《古兰经》26:216。

• 《古兰经》10:41。

• 《古兰经》26:168。

• 参见阿布·伯克尔·阿卜杜勒·拉扎克·本·哈马姆·萨纳尼所著《穆桑纳夫》(Muṣannaf ʿAbd al-Razzāq)中的“侮辱罪人章”(达尔·塔西尔出版社,1437年),10:232。 虽然阿布·基拉巴没有见过阿布·达尔达,但他见过他的妻子(愿安拉喜悦他们)。 该传述链条虽然断裂,但该报告被广泛接受:其含义与前述经文相符,且至少得到了第二代学者赞同性的转述。

• 阿布·努埃姆·艾哈迈德·本·阿卜杜拉·阿斯巴哈尼,《圣徒装饰与纯洁者阶层》(Ḥilyat al-awliyāʾ wa ṭabaqāt al-aṣfiyāʾ),2:271。译文改编自阿布·阿米娜·伊莱亚斯,“易卜拉欣论爱:憎恨罪恶,怜悯罪人”,《每日圣训在线》,2021年7月11日,https://www.abuaminaelias.com/ ... -sin/。

• 《古兰经》9:3。

• 《古兰经》60:4。

• 《布哈里圣训实录》,第283段(第5卷,圣训35)。 (接上文)

• 《布哈里圣训实录》,第6810段(第86卷,圣训39)。 (接上文)

• 梅里克,《憎恨邪恶》,第1页。

• 《布哈里圣训实录》,第7189段(第93卷,圣训51)。 (接上文)

• 穆罕默德·本·阿比·伯克尔·本·盖伊姆·贾兹亚,《行者阶梯》(Madārij al-sālikīn),穆罕默德·巴格达迪编(阿拉伯书籍出版社,1416/1996年),1:437。

• 伊本·泰米叶,《圣行之道》(Minhāj al-sunna al-nabawiyya),穆罕默德·拉沙德·萨利姆编(伊玛目穆罕默德·本·沙特大学,1406/1986年),5:237。

• 《古兰经》3:128。

• 伊本·泰米叶,《法塔瓦全集》,28:209。

• 《古兰经》28:56。

• 《汇编》(Majma’ al-zawā’id)。 海萨米评论道:“这是‘穆尔萨勒’圣训(即传述链中的追随者省略了圣门弟子的名字),其传述者是可信的。” 扎哈比指出:“该圣训通过不同路径以‘穆尔萨勒’形式传述。 这些路径相互印证,使得该报告可以接受。”

• 《古兰经》30:21。

• 库尔图比,《古兰经律例汇编》(al-Jāmi‘ li aḥkām al-Qur’ān),3:69。

• 阿里·本·穆罕默德·布斯蒂,《智慧之题诗》(Qaṣīdat ‘unwān al-ḥikam)(伊斯兰出版局,1984年),36。

• 伊本·泰米叶,《法塔瓦全集》,28:132。

• 汤姆·奎金,“理解基地组织的意识形态以进行反叙事工作”,《恐怖主义视角》第3卷,第2期(2009年8月):22–23(略有改编),https://www.jstor.org/stable/26298403。

• 穆罕默德·本·阿里,“现代萨拉菲主义中的伊斯兰‘忠诚与脱离’教义”(博士论文,埃克塞特大学,2012年),22。

• “萨拉菲”(Salafī)是“萨拉夫”(salaf,意为先辈、前人)的形容词。 在伊斯兰话语中,“萨拉夫”通常指虔诚的先辈:即伊斯兰教最早的几代正义追随者。 今天,自称为萨拉菲的人通过这一称谓宣称,萨拉夫的道路是所有宗教事务中应遵循的榜样。

• 参见,例如:萨宾·达米尔-盖尔斯多夫、米拉·门兹费尔德和亚斯米娜·赫迪德,“德国萨拉菲日常生活对‘忠诚与脱离’的解读”,《宗教》第10卷,第2期(2019年):124,https://doi.org/10.3390/rel10020124;以及乌里亚·沙维特,“关于‘忠诚与脱离’的论战:一个伊斯兰概念的结晶与反驳”,《南亚与中东研究杂志》第36卷,第3期(2013年春季):24–49,https://doi.org/10.1353/jsa.2013.0010。

• 至少,已故谢赫穆罕默德·拉希德·里达的萨拉菲主义——它对当代穆斯林话语产生了广泛影响——并不支持这一概念的极端化,事实上,它比许多其他萨拉菲和非萨拉菲派别对宗教“他者”更为和解。 关于著名的纳吉迪汉巴里派学者萨尔曼·奥达(Salman Alodeh)已故的萨拉菲主义,也可以这么说。

• “伊尔贾”(Irjā’)是一个将“相信信息的真实性”视为信仰唯一条件的观念;“瓦拉亚”(walāya)是“瓦拉”(walā’)的另一种形态变化;“巴拉”(barā’a)是“巴拉”(barā’)的另一种形态变化;“沙哈达”(shahāda)是指断言某人在后世归宿的实践。

• 阿卜杜拉·本·艾哈迈德·谢巴尼(‘Abdullāh ibn Aḥmad al-Shaybānī),《圣行》(al-Sunna),穆罕默德·本·赛义德·卡塔尼(Muḥammad ibn Sa‘īd al-Qaḥṭānī)编(Dār Ibn al-Qayyim出版社,1986年),第1卷,第327页。

• 伊本·侯赛因·穆罕默德·本·阿比·雅拉(Ibn al-Ḥusayn Muḥammad ibn Abī Ya‘lā),《罕百里学派传记》(Ṭabaqāt al-Ḥanābila),穆罕默德·哈米德·法基(Muḥammad Ḥāmid al-Fiqi)编(al-Sunna al-Muḥammadiyya出版社,出版年份不详),第1卷,第35页。

• 谢巴尼,《圣行》,第1卷,第318页。

• 在前现代伊斯兰文献中——特别是在法学(尤其是关于人际交往的章节)、伊斯兰政治、苏丹律法、监察制度、司法以及管理被保护民(ahl al-dhimmah)的法规等学科中——人们可以发现关于实践性“巴拉”(即行为上的否认或脱离)的大量讨论。 愿造物主怜悯伊玛目安萨里,他说:“至于对不信道者和作恶者的憎恨、对他们的不赞同以及厌恶他们——《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传述中对此的证据多得不胜枚举。” (阿布·哈米德·安萨里,《宗教科学复兴》,第4卷,Dār al-Maʿrifah出版社 [1982年],第352页。)

• 早期穆斯林将东罗马人或拜占庭人称为“罗马人”。 在本系列论文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上下文明确指出,否则“罗马人”均指此意。

• 理查德·布利特(Richard Bulliet),《伊斯兰-基督教文明的案例》(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2页,Kindle版。

• 例外情况是坚持摩西律法的真正一神论基督徒群体。关于穆斯林与犹太人之间历史关系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雅琴伊斯兰研究中心(Yaqeen Institute for Islamic Research)于2017年3月28日发布的《伊斯兰教是反犹太主义的吗?分析关于犹太人、敌基督(Dajjal)和末世预言的圣训》,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phecy,以及奥瓦米尔·安朱姆(Ovamir Anjum)于2021年2月4日发布的《麦地那“宪法”:翻译、注释及今日意义》,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today。

• 约西·古尔维茨(Yossi Gurvitz),《有影响力的拉比教导以色列准士兵:种族灭绝是一种宗教义务》,《蒙多韦斯》(Mondoweiss),2018年4月17日,https://mondoweiss.net/2018/04 ... cide/。

• 以色列·沙哈克(Israel Shahak),《犹太历史,犹太宗教:三千年的重负》(Pluto Press出版社,2008年),第1页,Kindle版。

• 拉扎尔·伯曼(Lazar Berman)等人,《奥瓦迪亚·约瑟夫最具争议的5条引言》,《以色列时报》,2013年10月9日,https://www.timesofisrael.com/ ... ions/。

• 伯曼等人,《奥瓦迪亚·约瑟夫最具争议的引言》。

• 约瑟夫·费德曼(Josef Federman)和约瑟夫·克劳斯(Joseph Krauss),《激进拉比的追随者在以色列新一轮暴力冲突中崛起》,美联社(AP News),2021年5月13日,https://apnews.com/article/mid ... 900df。

• 参见约翰·皮尔格(John Pilger),《巴勒斯坦依然是核心问题》,johnpilger.com,访问于2021年4月24日,http://johnpilger.com/videos/p ... issue。

• 关于这一现象的详细阐述,请参阅阿敏·马洛夫(Amin Maalouf)的《身份的本质:暴力与归属的需要》,由 芭芭拉·布雷(Barbara Bray)翻译(Arcade出版社,2001年)。

• “伊斯兰主义者”(Islamist)一词被许多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使用和误用,在不同语境下具有不同含义。 有些人用它指代一种复兴主义意识形态,旨在通过伊斯兰价值观改革穆斯林社区。 另一些人则意指通过行使国家权力、基层政治行动或军事叛乱来“伊斯兰化社会”。 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所有伊斯兰主义者都认为:(1) 应允许伊斯兰教影响穆斯林社区的集体良知,不应将其从公共空间中剔除;(2) 应允许伊斯兰教在穆斯林社区之间带来更多团结,尽管对于这种团结的本质并无统一理解;(3) 伊斯兰教是一种传教宗教,它不仅能为穆斯林社会,也能为世界提供一些东西,作为一种替代性宗教,或者至少作为一种鼓舞人心(或具有挑战性)的论点或世界观。

• 《穆斯林圣训实录》,第1682a段(第 28卷,第52条圣训)。

• 《古兰经》5:105。

• 《古兰经》42:30。 查看全部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love-and-hate-for-gods-sake-revisiting-the-doctrine-of-al-wala-wal-bara
原文标题:Love and Hate for 造物主’s Sake: Revisiting the Doctrine of al-Wala’ wal-Bara’
作者:Dr. Hatem al-Haj
作者简介:哈特姆·哈吉博士(Dr. Hatem al-Haj):黎巴嫩吉南大学比较法学博士、儿科医生、米什卡大学伊斯兰研究学院院长,以及美国穆斯林法学家协会(AMJA)常任教法委员会成员。

副标题:一文读懂伊斯兰信仰边界:从忠诚、疏离到对他人的公平善待
摘要:本文重新解释 al-wala wal-bara 这一信仰概念。作者说明,为造物主而爱与恨并不等于盲目敌意,而是要求穆斯林在忠于信仰原则的同时,保持公平、仁慈和道德责任。



图:为造物主而爱与恨:重审“忠诚与背离”(al-Wala’ wal-Bara’)教义(续)

以色列犹太人沙哈克·以色列(Shahak Israel)写道:

我曾亲眼目睹一位极度虔诚的犹太人拒绝在安息日使用他的电话,为一名恰好在他耶路撒冷社区晕倒的非犹太人呼叫救护车。 我没有简单地将此事公之于众,而是要求与耶路撒冷拉比法庭的成员会面,该法庭由以色列政府提名的拉比组成。 我问他们,这种行为是否符合他们对犹太教的解释。 他们回答说,该犹太人的行为是正确的,甚至是虔诚的,并向我推荐了本世纪编写的一部权威塔木德法律汇编中的一段话来支持他们的说法。



顶级拉比引用《塔木德》并声称,巴勒斯坦的穆斯林像所有外邦人一样,“生来只是……为了服务以色列人民”。 同一位“受人尊敬的哈拉卡学者”还说:“对外邦人来说,就像任何其他人一样——他们需要死亡,但[造物主]会给他们长寿。” 为什么? 想象一下,如果一个人的驴死了,他们就会损失钱财。 已故的拉比梅尔·卡哈纳(Meir Kahane)在以色列拉比中并非个例;事实上,他的意识形态与许多其他类似性质的观点一样,至今仍在盛行。 另一方面,穆斯林极端分子的反应性言论有时可能非常激进,但很少像前者那样傲慢。那些在各自群体内直面此类极端主义的犹太人和穆斯林,他们的开放与勇气应当受到尊重。

中东冲突不仅毒害了该地区穆斯林与犹太人之间的关系,也影响了世界各地的许多地方。 它还波及了一些西方基督徒,特别是基督教犹太复国主义者,他们使用最具冒犯性和攻击性的语言来攻击伊斯兰教、穆斯林,以及最令人痛心的是,攻击先知穆罕默德 ﷺ。 尽管像“非尼哈祭司”(Phineas Priests)、“基督教身份”(Christian Identity)或“造物主军队”(Army of 造物主)这类狂热的基督教团体在西方实施的身体暴力行为可能较少且程度较轻——这或许是因为他们依赖东方国家的政府来代为行事——但他们的伊斯兰恐惧症言论却得到了许多主流教会信徒的拥护。

因此,穆斯林对非穆斯林“他者”的情感和认知不可避免地被持续不断的军事、政治和文化入侵所激化,这些入侵被广泛视为后殖民时代的统治追求。 穆斯林在东方和西方所面临的现实,远不止于十字军东征和殖民主义带来的痛苦集体记忆与压迫性遗产,他们还要应对许多激进的非穆斯林,这些人仅仅因为穆斯林的信仰就不断希望并实施伤害。 其中最厚颜无耻的例子之一,就是西方对以色列占领并种族灭绝一个以穆斯林为主的国家所给予的盲目支持。 这是当代穆斯林悲痛的主要原因,也是他们对那些实施和支持这场种族灭绝的人感到愤怒和仇恨的驱动力。

现代和后现代的世俗意识形态威胁着伊斯兰的生活方式,这进一步加剧了这种日益增长的危险感。 因此,后殖民时代的穆斯林陷入了困境,他们试图在不丢失宗教信仰的前提下,找到通往现代化的桥梁。 尽管这种对传统宗教的威胁(无论真实与否)所引发的焦虑并非穆斯林所独有,但考虑到伊斯兰恐惧症(伪装成全球反恐战争)的急剧上升,以及我们作为西方少数群体被排除在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力杠杆之外,我们的焦虑程度理所当然地更高。 人类也拥有多重身份,其中宗教身份是我们生活中最具影响力的身份之一。 当这种身份受到威胁时,往往会导致其过度膨胀,有时甚至是以牺牲他人为代价。

尽管广大穆斯林群体面临着清晰且不可否认的侵略,但若要免除穆斯林的所有过错,那将是完全不理性的。 战败的国家往往存在许多社会和智识上的弊病,这些弊病既是战败的原因,也是战败的结果。 我们有穆斯林传教士和活动家传播关于“忠诚与脱离”(al-walaʾ wal-baraʾ)的错误信仰,也有世俗穆斯林为了避免看起来像“叛徒”,而有时不公正地抨击西方的霸权和帝国主义。 我们有暴政政权,它们声称自己是激进“伊斯兰主义者”与西方之间的缓冲地带,以此证明其存在的合理性,这使得穆斯林对西方的怨恨以及西方对伊斯兰主义浪潮的恐惧得以持续存在。 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我们对自身历史及其他国家历史进行选择性解读的背景下——这种选择性偏见在民族独立斗争的某些阶段或许还可以原谅,但现在已不再适用。

在衰落时期,充满激情、夸大其词的言论变得更加普遍。 安拉的使者 ﷺ 曾谴责通过诉诸修辞手段来美化虚假的行为。 他曾因此斥责某人并说道:“你是在像[不信道的]贝都因人那样押韵吗?”

少做多说已成为我们当代现实的标志,言语和行动通常成反比。 在正义的世代过去之后,我们穆斯林大众(ummah)的精神衰落使得虚伪和作秀变得猖獗。 在这样的氛围下,不同群体之间的关系难免会受到损害。 一场真正的伊斯兰复兴将带来和解,而不是进一步的激化。 不断地将责任推卸给他人是一种心理和社会障碍,也是智识怯懦和逻辑混乱的标志。 这也是人们逃避内省和自我清算的最简单方式。

《古兰经》在许多经文中教导我们并非如此,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保护自己。” “如果你们遵循正道,那么,迷误者绝不能伤害你们。” “你们全体都要归于安拉,他将把你们的行为告诉你们。” “凡你们所遭遇的灾难,都是由于你们亲手所做的;他饶恕了你们许多罪过。”



当人们未能对启示进行累积性的互文解读时;当学术观点被误认为是绝对真理时;当意识形态鼓吹者通过传播片面事实来非人化其敌人时;以及当人们在缺乏足够知识或不了解自身所处社会政治背景的情况下试图捍卫伊斯兰时,这种氛围就为对“忠诚与背离”(al-walaʾ wal-baraʾ)的极端解读提供了温床。 因此,对这些概念进行符合经典、尊重传统且兼顾当代现实的诚实阐述,不仅是可取的,更是绝对必要的。

————————————

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使用“西方/西方人/欧罗巴”和“东方/东方人/亚洲”这些术语在多个方面都存在问题,包括其地理上的不准确性。 然而,我在本文中使用它们,是因为“西方”是描述某种文明最常用的术语,并且在当今时代有一个可理解的指代对象——其支持者和反对者都知晓并理解这一概念。 尽管在某些圈子里,“欧洲中心主义”等其他术语可能在政治上更正确,但它们也并非无懈可击。 例如,“西方”生活方式的支持者并不认为俄罗斯是一个西方国家,而“欧洲中心主义”理论家则对其欧洲属性表示认同。

• 艾哈迈德·伊本·法里斯·卡兹维尼(Aḥmad ibn Fāris al-Qazwīnī),《语言标准词典》(Mu ʾ jam maqāyīs al-lugha),由阿卜杜勒·萨拉姆·M. 哈伦(ʿAbd al-Salām M. Hārūn)编辑 (Dār al-Fikr出版社,1979年),第6卷,第141页。 另见W. E. 莱恩(W. E. Lane)的《阿拉伯语-英语词典》(无出版地,1863–93年)。

• 卡兹维尼,《语言标准词典》,第1卷,第236页。

• 本系列的下一篇文章将详细涵盖构成并阐明“忠诚与背离”的经典依据。

• 插入此内容的原因将在下一节“穆斯林能真正爱非穆斯林吗?”中变得显而易见。

• 《古兰经》58:22。

• 《古兰经》5:57。

• 《布哈里圣训实录》(Ṣaḥīḥ a l-Bukhārī),第5979段(卷 78,圣训10)。

• 《布哈里圣训实录》,第6009段(卷 78,圣训40),公认圣训。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Sunan Abī Dāwūd),第4681段。 被阿尔巴尼(al-Albānī)评为“沙希”(严格真实)。

• 《古兰经》49:13。

• 《古兰经》30:22。

• 美国穆斯林群体是美国种族最多样化的宗教团体之一。参见:迈克尔·利普卡(Michael Lipka),“美国种族最多样化和最单一的宗教团体”,皮尤研究中心,2015年7月27日,https://www.pewresearch.org/sh ... oups/ 以及“美国穆斯林是谁?”,ISPU,https://www.ispu.org/wp-conten ... s.pdf

• 关于此主题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奥斯曼·乌马吉(Osman Umarji),“加沙的崛起:激发穆斯林乌玛的集体意识与宗教信仰”,雅琴伊斯兰研究中心,2024年1月8日,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osity;奥斯曼·乌马吉与优素福·舒胡德(Youssef Chouhoud),“美国穆斯林与2024年大选:为什么美国穆斯林正在重新思考政治联盟”,雅琴伊斯兰研究中心,2024年10月4日,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ances;以及优素福·舒胡德与奥斯曼·乌马吉,“加沙对美国穆斯林选民到底有多重要?”,雅琴伊斯兰研究中心,2024年10月31日,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oters

• 参见阿里夫·艾哈迈德(Arif Ahmed)编辑,《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剑桥批判指南(剑桥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4页,Kindle版;另见迈克尔·A. 彼得斯(Michael A. Peters),“语言游戏哲学:作为理性和方法的语言游戏”,《教育哲学与理论》,2020年9月21日,http://doi.org/10.1080/00131857.2020.1821190

• 参见塞缪尔·奥斯本(Samuel Osborne),“文本分析显示,《圣经》中的‘暴力’比《古兰经》更常见”,《独立报》,2016年2月9日,https://www.independent.co.uk/ ... .html

• 《利未记》 20:23。

• 《诗篇》 5:5。

• 《何西阿书》9:15。

• 尼克·比比尔(Nick Bibile),“造物主爱每个人吗?耶稣为每个人而死吗?”,Sounddoctrine.net,访问于2021年4月23日,http://www.sounddoctrine.net/N ... e.htm。转载于Facebook:加里·拉夫(Gary Ruff),“造物主爱每个人吗?耶稣为每个人而死吗?作者:尼克·比比尔”,Facebook,2016年7月30日,https://www.facebook.com/group ... 7943/。本文引用的内容为清晰起见略有编辑。

• 如《马太福音》 5:45。

• 《艾哈迈德穆斯奈德圣训集》(Musnad Aḥmad),第17452段,被阿尔纳乌特(al-Arnāʾūṭ)评为“哈桑”(相当真实)。

• 卡尔·L. W. 格林(Carl L. W. Grimm)、约瑟夫·H. 塞耶(Joseph H. Thayer)和克里斯蒂安·G. 威尔克(Christian G. Wilke),《新约希腊语-英语词典:格林与威尔克的〈新约词汇〉》(哈珀出版社,1887年),第4页。

• 艾哈迈德·伊本·阿卜杜勒·哈利姆·伊本·泰米叶(Aḥmad ibn ‘Abd al-Ḥalīm ibn Taymiyya),《对篡改基督宗教者的正确回答》(al-Jawāb al-ṣaḥīḥ li man baddala dīn al-Masīḥ),第2版(Dār al-‘Āṣima出版社,1419/1999年),第5卷,第86页。

• “无条件的爱”这一术语最近被基督徒广泛使用,尽管它在《圣经》中并未出现,也从未被教会教父们使用过。 这就是为什么它至今仍是一个有争议的术语。

• 虽然帝国扩张可能产生了一些积极影响,但它们无法洗刷扩张主义者所犯下的不公。 所有伟大的文明在不同程度上都有其罪孽,我们都必须承认这一点。

• 卡门·梅里克(Carmen Merrick),《憎恨邪恶:理解邪恶在人际仇恨中的作用》(博士论文,阿肯色大学,2019年),第1页。

• 梅里克,《憎恨邪恶》,第1页。

• 伊本·泰米叶,《法塔瓦全集》(Majmū‘ al-fatāwā),第2版,阿卜杜勒·拉赫曼·本·卡西姆·纳吉迪编(伊本·泰米叶图书馆,出版日期不详),8:431。

• 伊本·盖伊姆,《法学家的启示》(I‘lām al-muwaqqi‘īn)(科学书籍出版社,1991年),3:11。

• 梅里克,《憎恨邪恶》,第1页。

• 伊本·泰米叶,《法塔瓦全集》,15:436。

• 《古兰经》26:216。

• 《古兰经》10:41。

• 《古兰经》26:168。

• 参见阿布·伯克尔·阿卜杜勒·拉扎克·本·哈马姆·萨纳尼所著《穆桑纳夫》(Muṣannaf ʿAbd al-Razzāq)中的“侮辱罪人章”(达尔·塔西尔出版社,1437年),10:232。 虽然阿布·基拉巴没有见过阿布·达尔达,但他见过他的妻子(愿安拉喜悦他们)。 该传述链条虽然断裂,但该报告被广泛接受:其含义与前述经文相符,且至少得到了第二代学者赞同性的转述。

• 阿布·努埃姆·艾哈迈德·本·阿卜杜拉·阿斯巴哈尼,《圣徒装饰与纯洁者阶层》(Ḥilyat al-awliyāʾ wa ṭabaqāt al-aṣfiyāʾ),2:271。译文改编自阿布·阿米娜·伊莱亚斯,“易卜拉欣论爱:憎恨罪恶,怜悯罪人”,《每日圣训在线》,2021年7月11日,https://www.abuaminaelias.com/ ... -sin/

• 《古兰经》9:3。

• 《古兰经》60:4。

• 《布哈里圣训实录》,第283段(第5卷,圣训35)。 (接上文)

• 《布哈里圣训实录》,第6810段(第86卷,圣训39)。 (接上文)

• 梅里克,《憎恨邪恶》,第1页。

• 《布哈里圣训实录》,第7189段(第93卷,圣训51)。 (接上文)

• 穆罕默德·本·阿比·伯克尔·本·盖伊姆·贾兹亚,《行者阶梯》(Madārij al-sālikīn),穆罕默德·巴格达迪编(阿拉伯书籍出版社,1416/1996年),1:437。

• 伊本·泰米叶,《圣行之道》(Minhāj al-sunna al-nabawiyya),穆罕默德·拉沙德·萨利姆编(伊玛目穆罕默德·本·沙特大学,1406/1986年),5:237。

• 《古兰经》3:128。

• 伊本·泰米叶,《法塔瓦全集》,28:209。

• 《古兰经》28:56。

• 《汇编》(Majma’ al-zawā’id)。 海萨米评论道:“这是‘穆尔萨勒’圣训(即传述链中的追随者省略了圣门弟子的名字),其传述者是可信的。” 扎哈比指出:“该圣训通过不同路径以‘穆尔萨勒’形式传述。 这些路径相互印证,使得该报告可以接受。”

• 《古兰经》30:21。

• 库尔图比,《古兰经律例汇编》(al-Jāmi‘ li aḥkām al-Qur’ān),3:69。

• 阿里·本·穆罕默德·布斯蒂,《智慧之题诗》(Qaṣīdat ‘unwān al-ḥikam)(伊斯兰出版局,1984年),36。

• 伊本·泰米叶,《法塔瓦全集》,28:132。

• 汤姆·奎金,“理解基地组织的意识形态以进行反叙事工作”,《恐怖主义视角》第3卷,第2期(2009年8月):22–23(略有改编),https://www.jstor.org/stable/26298403

• 穆罕默德·本·阿里,“现代萨拉菲主义中的伊斯兰‘忠诚与脱离’教义”(博士论文,埃克塞特大学,2012年),22。

• “萨拉菲”(Salafī)是“萨拉夫”(salaf,意为先辈、前人)的形容词。 在伊斯兰话语中,“萨拉夫”通常指虔诚的先辈:即伊斯兰教最早的几代正义追随者。 今天,自称为萨拉菲的人通过这一称谓宣称,萨拉夫的道路是所有宗教事务中应遵循的榜样。

• 参见,例如:萨宾·达米尔-盖尔斯多夫、米拉·门兹费尔德和亚斯米娜·赫迪德,“德国萨拉菲日常生活对‘忠诚与脱离’的解读”,《宗教》第10卷,第2期(2019年):124,https://doi.org/10.3390/rel10020124;以及乌里亚·沙维特,“关于‘忠诚与脱离’的论战:一个伊斯兰概念的结晶与反驳”,《南亚与中东研究杂志》第36卷,第3期(2013年春季):24–49,https://doi.org/10.1353/jsa.2013.0010

• 至少,已故谢赫穆罕默德·拉希德·里达的萨拉菲主义——它对当代穆斯林话语产生了广泛影响——并不支持这一概念的极端化,事实上,它比许多其他萨拉菲和非萨拉菲派别对宗教“他者”更为和解。 关于著名的纳吉迪汉巴里派学者萨尔曼·奥达(Salman Alodeh)已故的萨拉菲主义,也可以这么说。

• “伊尔贾”(Irjā’)是一个将“相信信息的真实性”视为信仰唯一条件的观念;“瓦拉亚”(walāya)是“瓦拉”(walā’)的另一种形态变化;“巴拉”(barā’a)是“巴拉”(barā’)的另一种形态变化;“沙哈达”(shahāda)是指断言某人在后世归宿的实践。

• 阿卜杜拉·本·艾哈迈德·谢巴尼(‘Abdullāh ibn Aḥmad al-Shaybānī),《圣行》(al-Sunna),穆罕默德·本·赛义德·卡塔尼(Muḥammad ibn Sa‘īd al-Qaḥṭānī)编(Dār Ibn al-Qayyim出版社,1986年),第1卷,第327页。

• 伊本·侯赛因·穆罕默德·本·阿比·雅拉(Ibn al-Ḥusayn Muḥammad ibn Abī Ya‘lā),《罕百里学派传记》(Ṭabaqāt al-Ḥanābila),穆罕默德·哈米德·法基(Muḥammad Ḥāmid al-Fiqi)编(al-Sunna al-Muḥammadiyya出版社,出版年份不详),第1卷,第35页。

• 谢巴尼,《圣行》,第1卷,第318页。

• 在前现代伊斯兰文献中——特别是在法学(尤其是关于人际交往的章节)、伊斯兰政治、苏丹律法、监察制度、司法以及管理被保护民(ahl al-dhimmah)的法规等学科中——人们可以发现关于实践性“巴拉”(即行为上的否认或脱离)的大量讨论。 愿造物主怜悯伊玛目安萨里,他说:“至于对不信道者和作恶者的憎恨、对他们的不赞同以及厌恶他们——《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传述中对此的证据多得不胜枚举。” (阿布·哈米德·安萨里,《宗教科学复兴》,第4卷,Dār al-Maʿrifah出版社 [1982年],第352页。)

• 早期穆斯林将东罗马人或拜占庭人称为“罗马人”。 在本系列论文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上下文明确指出,否则“罗马人”均指此意。

• 理查德·布利特(Richard Bulliet),《伊斯兰-基督教文明的案例》(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2页,Kindle版。

• 例外情况是坚持摩西律法的真正一神论基督徒群体。关于穆斯林与犹太人之间历史关系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雅琴伊斯兰研究中心(Yaqeen Institute for Islamic Research)于2017年3月28日发布的《伊斯兰教是反犹太主义的吗?分析关于犹太人、敌基督(Dajjal)和末世预言的圣训》,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phecy,以及奥瓦米尔·安朱姆(Ovamir Anjum)于2021年2月4日发布的《麦地那“宪法”:翻译、注释及今日意义》,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 ... today

• 约西·古尔维茨(Yossi Gurvitz),《有影响力的拉比教导以色列准士兵:种族灭绝是一种宗教义务》,《蒙多韦斯》(Mondoweiss),2018年4月17日,https://mondoweiss.net/2018/04 ... cide/

• 以色列·沙哈克(Israel Shahak),《犹太历史,犹太宗教:三千年的重负》(Pluto Press出版社,2008年),第1页,Kindle版。

• 拉扎尔·伯曼(Lazar Berman)等人,《奥瓦迪亚·约瑟夫最具争议的5条引言》,《以色列时报》,2013年10月9日,https://www.timesofisrael.com/ ... ions/

• 伯曼等人,《奥瓦迪亚·约瑟夫最具争议的引言》。

• 约瑟夫·费德曼(Josef Federman)和约瑟夫·克劳斯(Joseph Krauss),《激进拉比的追随者在以色列新一轮暴力冲突中崛起》,美联社(AP News),2021年5月13日,https://apnews.com/article/mid ... 900df

• 参见约翰·皮尔格(John Pilger),《巴勒斯坦依然是核心问题》,johnpilger.com,访问于2021年4月24日,http://johnpilger.com/videos/p ... issue

• 关于这一现象的详细阐述,请参阅阿敏·马洛夫(Amin Maalouf)的《身份的本质:暴力与归属的需要》,由 芭芭拉·布雷(Barbara Bray)翻译(Arcade出版社,2001年)。

• “伊斯兰主义者”(Islamist)一词被许多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使用和误用,在不同语境下具有不同含义。 有些人用它指代一种复兴主义意识形态,旨在通过伊斯兰价值观改革穆斯林社区。 另一些人则意指通过行使国家权力、基层政治行动或军事叛乱来“伊斯兰化社会”。 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所有伊斯兰主义者都认为:(1) 应允许伊斯兰教影响穆斯林社区的集体良知,不应将其从公共空间中剔除;(2) 应允许伊斯兰教在穆斯林社区之间带来更多团结,尽管对于这种团结的本质并无统一理解;(3) 伊斯兰教是一种传教宗教,它不仅能为穆斯林社会,也能为世界提供一些东西,作为一种替代性宗教,或者至少作为一种鼓舞人心(或具有挑战性)的论点或世界观。

• 《穆斯林圣训实录》,第1682a段(第 28卷,第52条圣训)。

• 《古兰经》5:105。

• 《古兰经》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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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忠诚与背离?一文读懂伊斯兰信仰边界与为主而爱(上篇)

穆斯林教育malik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8 次浏览 • 2026-06-03 18:56 • 来自相关话题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love-and-hate-for-gods-sake-revisiting-the-doctrine-of-al-wala-wal-bara
原文标题:Love and Hate for 造物主’s Sake: Revisiting the Doctrine of al-Wala’ wal-Bara’
作者:Dr. Hatem al-Haj
作者简介:哈特姆·哈吉博士(Dr. Hatem al-Haj):黎巴嫩吉南大学比较法学博士、儿科医生、米什卡大学伊斯兰研究学院院长,以及美国穆斯林法学家协会(AMJA)常任教法委员会成员。

副标题:一文读懂伊斯兰信仰边界:从忠诚、疏离到对他人的公平善待
摘要:本文重新解释 al-wala wal-bara 这一信仰概念。作者说明,为造物主而爱与恨并不等于盲目敌意,而是要求穆斯林在忠于信仰原则的同时,保持公平、仁慈和道德责任。



图:为造物主而爱与恨:重审“忠诚与背离”(al-Wala’ wal-Bara’)教义

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

如何妥善协调对造物主的承诺与对人类的慈悲,是当今世界最迫切的需求之一。 众所周知,穆斯林与“他者”(包括其他神学倾向的信徒)之间的关系,已成为许多人——尤其是来自西方世界的人——面临的一大考验,甚至可能削弱他们信仰的甘甜,乃至将他们推离信仰。

伊斯兰教义中的“忠诚与背离”(al-walaʾ wal-baraʾ,常被译为忠诚与背离)如果定义准确,便有能力化解这一冲突。 它在服从造物主与慈爱人类之间达成的平衡,证明了伊斯兰教内在平衡的道德哲学。 本文是探讨“忠诚与背离”系列文章的第一篇,首先阐述了伊斯兰教在启示经典和学术传统中确立的“爱”与“恨”的伦理精神。 后续文章将详细探讨这一概念应如何指导我们在个人和全球范围内对待及理解“他者”的行为。 我祈祷这项工作能有助于阐明伊斯兰伦理框架的连贯性,以及它平衡不同美德的独特方式。

“忠诚与背离”应如何定义?

Walaʾ(或 al-walaʾ)通常被译为忠诚或效忠。 其核心在于与某人或某事物的亲近(靠近)。 它蕴含着支持、友谊和爱。 Baraʾ(或 al-baraʾ)通常被译为背离或疏离。 它与 bariʾ(清白于某事)和 baraʾa(康复,如从疾病中恢复)词根相同。 这种词源学有助于我们理解该术语的部分含义。 本质上,al-baraʾ 是指将自己与不被期望的人或事物分离开来。 它并不必然意味着敌意或厌恶。 基于爱与恨是忠诚与背离的基础这一观点,al-walaʾ wal-baraʾ 有时(宽泛地)被译为“爱与恨”。 在伊斯兰教语境下,al-walaʾ wal-baraʾ 的概念可以理解为:对取悦安拉的事物保持忠诚(为主而爱),并对触怒安拉的事物保持疏离(为主而恨)。 造物主处于存在与我们意识的中心,因此,爱他所爱、恨他所恨——追求那些反映他神圣属性的事物,避开那些不符合的事物,是自然而然的。 认主独一(tawhid)的一个完整方面就是去自我中心化。 如果造物主是终极真理和终极至善,那么即使是我们的情感也应时刻念及他,并符合他的意愿。

《古兰经》中确立了 al-walaʾ wal-baraʾ 术语的不同衍生形式,以及为主而爱与恨的概念。 在这方面最著名的两段经文是:

“你不会发现信仰安拉和末日的人,会去爱那些敌对安拉及其使者的人,即使他们是他们的父亲、儿子、兄弟或亲族。”

“信道的人们啊!不要以那些在你们之前曾受天经者和不信道者为盟友,他们把你们的宗教当作笑柄和游戏。” “如果你们是真正的信士,就当敬畏安拉。”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训也体现了 al-walaʾ wal-baraʾ。 先知 ﷺ 指导道:“要善待你的(多神教)母亲。”在另一个场合,他肯定道:“善待任何有生命之物都有报酬。”先知 ﷺ 还说:“凡为主而爱、为主而恨、为主而给予、为主而拒绝的人,其信仰已臻于完美。”

al-walaʾ wal-baraʾ 的原始定义将虔诚作为信徒忠诚的首要对象,而非种族、民族、亲缘、国籍、语言、阶级或政治。 它宣示了善良是最终的区分标准。

安拉说:

“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了你们,并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部落,以便你们互相认识。” “在安拉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 “安拉确是全知的,确是彻知的。”

至于肤色和语言,它们仅仅是主之伟大的迹象。 安拉说:“天地之创造,以及你们语言和肤色的差异,都是他的迹象。 对于有知识的人,此中确有许多迹象。”

本质上,al-walaʾ wal-baraʾ 在不否定其他人类联系(如亲缘或国籍)的同时,削弱了所有部落偏见,并将它们无缝地编织成一个和谐的世界观。 它通过确立伊斯兰教作为最高贵的联系来源来实现这一点,但这种联系并非游离于造物主普遍的慈悯和人类共同的阿丹(亚当)起源这一宏大框架之外。 正因如此,那些将宗教置于首位的穆斯林,不会因种族或政治意识形态等因素而产生严重分歧,更不用说像支持哪支运动队这种琐碎小事了。 加沙发生的种族灭绝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这不仅唤醒了穆斯林乌玛(穆斯林共同体)的集体意识,还促使美国和英国的穆斯林群体在投票习惯上转向关注乌玛的共同利益。 正如后文将要讨论的,忠诚与脱离(al-walaʾ wal-baraʾ)的教义甚至有助于消除宗教偏见,因为它将人类意识视为一种超越性的自我,同时也是一系列意向性行为的集合。 它呼吁每一位穆斯林与善良结盟,无论善良的践行者是谁,因为我们对造物主的终极忠诚,意味着我们对善良的终极忠诚。

“忠诚与脱离”(al-walaʾ 和 al-baraʾ)这两个术语各有二十多种用法。 它们的多义性,以及在人际关系各个领域中潜在的广泛应用,使得对其进行消歧和语境化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不必成为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那样的语言哲学家也能明白,语言的意义很大程度上源于其语境用法,因此,将一个表达方式置于不属于它的“语言游戏”中使用,必然会导致误解。 如果即使在同一种语言中,理解一个词的本意也需要语境,那么在从一种语言,乃至一种世界观翻译到另一种时,语境就显得更加重要了。 这不仅使得向非穆斯林传达“忠诚与脱离”的概念变得复杂,即使对穆斯林而言也是如此,除非我们有意识地去接触并重建先知穆罕默德 ﷺ 和前贤们的世界观。 因此,仔细分析相关的经典和历史记载,对于正确理解我们的传统至关重要,尽管这一传统博大精深且形式多样。 此外,鉴于伊智提哈德(独立判断)的不断更新,我们应当预料到,与信仰问题不同,关于不同神学倾向和宗教信仰者之间如何进行适当交往的教法裁决,会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忠诚与脱离”的概念是伊斯兰教所独有的吗?

为了造物主而爱与恨的观念,在其他宗教传统中并不陌生。 例如,虽然一些基督徒声称无条件的爱是他们宗教的精神内核,但不同背景的基督教牧师却收集了数百条《圣经》经文,暗示事实并非如此。 在网上简单搜索一下“造物主爱每一个人吗?” 就足以证明这一点,以下是一些例子:

“你们不可随从我从你们面前赶出的国民的习俗,因为他们行了这一切事,所以我厌恶他们。”

“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恶的。” “他们一切的恶事都在吉甲,我在那里恨恶他们;因他们所行的恶,我必从我家中赶出他们,不再爱他们;他们的首领都是悖逆的。”

许多基督教牧师劝诫信众,要努力使自己的情感与造物主的喜悦和愤怒、他的爱与他的恨保持一致。 在一篇名为《造物主爱每一个人吗?》的文章中, 尼克·比比尔牧师写道:

如果我们告诉不信者造物主深爱着他们,那就不需要忏悔了,因为无论如何造物主都爱他们! 但他们说:“造物主爱罪人,但恨罪恶。” 如果耶稣为每一个人而死,那么为什么还有许多人要下地狱呢? 为什么耶稣的死不能拯救地狱里的每一个人? 是他没能完成使命,还是他来是为了将他的人民从罪恶中拯救出来? (《马太福音》 1:21)

《约翰福音》3:36 [说:]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造物主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有人说,造物主爱罪人但恨罪恶。 经文中并没有这样说,相反,经文所说的恰恰相反。 《诗篇》 7:11 [说:] “造物主是公义的审判者,又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造物主。”

显然,尽管引用了不同的经典来源,比比尔牧师提出的概念与许多穆斯林传教士提出的概念在语义上几乎没有区别。

这种相似性的另一个具体例子可以在先知耶稣(愿主安宁)广受赞誉的教导中找到:“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人祈祷。” 这一教导与伊斯兰教宽恕压迫者的伦理产生了强烈共鸣,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说:“与断绝你的人和解,给予剥夺你的人,宽恕亏待你的人。” 两位先知都没有宣扬无条件地爱罪人。 基督徒必须审视耶稣(愿主安宁)是如何“爱”法利赛人和欺诈的兑换银钱者,以及他在第二次降临时将如何“爱他们”。 福音书作者使用的希腊语词汇 agape(爱/善意),与 eros(浪漫之爱)或 philia(友爱)等其他类型的爱是有区别的。 换句话说,那种留给罪人的爱,是出于善意和祈祷,而非无条件的接纳。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完美体现了这种爱,当塔伊夫的异教徒唆使孩子嘲弄并用石头砸他,导致他的鞋子里灌满了鲜血,并将他驱逐出城时,他依然为这些人祈祷。 当他在吴侯德山战役后,面对那些让他受伤、打掉他牙齿、杀害他挚爱的叔叔和同伴的古莱什异教徒时,他再次为他们祈祷,体现了这种爱。

然而,一些基督徒未能区分爱的多个维度,从而在《新约》的造物主与《旧约》的造物主之间制造了张力。 耶稣(愿主安宁)本应是一位伟大的造物主使者,他来是为了提醒我们律法的精神和道德基础,并维护律法,但现在他却被塑造成了律法的否定者。 这种温和版的马吉安主义——认为福音书中“仁慈的造物主”与《旧约》中“恶意的创造者”造物主不同——是对一神论造物主的概念、他的神性以及他的使者的冒犯。 马吉安主义的错误在于无法调和《旧约》的严苛与《新约》的美好。 两者都源于同一个神圣源头,该源头在历史上根据不同时代、不同人群的性情和需求,以不同的形式显现。 然而,在最终的启示中,这些品质达到了完美的平衡,适用于所有民族和所有时代。 派遣摩西的威严造物主,与派遣耶稣的美丽造物主,以及派遣穆罕默德的完美造物主,是同一位造物主。 强调造物主的一种神圣属性,或先知的一种高尚品格,并不否定其他属性或品格。 正确的调和是建立平衡、完整的神圣观念的必要条件,而伊斯兰教对造物主属性及其使者的理解,正是提供了这样一种观念。

有人可能会问,将“无条件的爱”作为核心道德价值,是否会鼓励人们变得更加仁慈? 这看起来极不可能。 在基督教历史上,宣扬绝对的爱之伦理并没有带来和平与富足的乌托邦。 相反,它压制了大众,却助长了暴君。 它没能阻止帝国战争、民族战争或宗教战争。 它也没能阻止宗教裁判所、十字军和殖民者所犯下的暴行。 爱亚当的所有后代,是任何相信人类源于亚当的信徒所应具备的、令人钦佩的道德原则。 然而,声称我们必须不加区分地爱善人和恶人,甚至在罪犯实施侵略行为时也要爱他们,这是一种苍白、空洞的修辞,无法被证实或具体化。 这种修辞代表了一种不可原谅的失败,因为它未能为培养人类友爱提供连贯且可行的策略。

仁慈的造物主怎么会认可仇恨呢?

阿拉伯语术语 bughḍ/baghḍāʾ 在经典中用于传达“否认/排斥”的概念,通常被翻译为“仇恨”。 尽管“厌恶”可能是一个在政治上更正确的词,但考虑到在现代西方,所有的“仇恨”都被视为邪恶和不道德的,“仇恨”似乎是 bughḍ 最好的不完美译法。 这引起了一些人的惊恐,因为仇恨本身就是一个令人厌恶的概念——它并非一种拥有起来会让人感到愉悦的心理状态。 事实上,我们往往认为仇恨的行为本身就是邪恶的。 此外,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经典在许多段落中似乎都呼应了这种对“仇恨”的蔑视。 鉴于社会和经典中对仇恨明显的排斥,至善者(即造物主)怎么会认可它呢?

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虽然有些行为确实具有内在的品质,使其成为 hasan(美好)或 qabih(丑陋),但造物主的行为和命令是出于我们可能无法完全理解的智慧。 这是逊尼派神学中更强有力、更居中的立场。 造物主意欲并命令那些本身美好且明智的事物;在那些原本内在为 qabih(丑陋)的行为被规定时,命令中必然包含着更深层的智慧,有时这种智慧远超我们的理解。 例如,当造物主命令易卜拉欣宰杀他的儿子(愿主安宁)以考验他们的顺从时,就是这种情况。

伊本·盖伊姆伊玛目写道:

沙里亚法基于智慧以及对人类福祉的追求,涵盖了这短暂的一生和来世。 它是完全公正、明智、有益且仁慈的。 任何偏离公正走向不公、偏离仁慈走向其反面、偏离智慧走向愚蠢、偏离人类福祉走向伤害的事物,都不属于沙里亚法,即使它是通过误解被纳入其中的。

每当我们解读关于看似 qabih(丑陋)行为的命令时,我们作为穆斯林,必须努力使我们的情感与造物主的意愿和喜悦保持一致。 造物主可能会为了某种唯有他能完全洞悉的智慧,而定下他所厌恶之事,但我们有义务接受他所选择的判决(创造性意志)以及他的命令(立法性意志)。 在所有可能的世界中,那些令人厌恶的命令之所以存在,是为了某种我们或许只能窥见一斑的神圣智慧。

通过这些窥见,我们或许能开始理解,厌恶是抵御邪恶及其作恶者的一道屏障。 研究表明,“厌恶是一种针对感知到的邪恶所产生的保护性情绪反应”。 当我们厌恶某种邪恶时,我们便立即在自身与该邪恶之间建立了一道屏障——这道屏障阻止我们参与其中、占有它、接近它或与它同流合污。

伊玛目伊本·泰米叶说:

履行诫命源于意志、欲望和爱的力量,而规避禁令则源于厌恶、愤怒和反感的力量。 倡导善行基于爱与倾向,而禁止恶行则基于厌恶与反感。 鼓励善行与劝阻恶行亦是如此。 人们因(受害者)愤怒的威慑力而不敢(实施)压迫;由此,正义与公平得以在秩序和分配中确立。

归根结底,正是厌恶激发了规避行为;通过厌恶造物主所厌恶的事物,我们更有可能与之保持距离。 鉴于造物主作为“至睿者”(al-Hakim)的卓越智慧,以及我们对他的全然信赖,凡是他所厌恶的,都被视为对人类有害或邪恶的。 因此,我们对邪恶的厌恶不仅象征着我们对安拉的爱,其本身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的行为。 因此,对于个人或社会而言,没有什么比对邪恶和罪行保持中立、不置可否的态度更具破坏性了。 若没有这种厌恶感所提供的保护层,穆斯林就有可能进一步暴露在欲望和诱惑的危险之中。

我们应该厌恶罪行但爱罪人吗?

培养对邪恶的厌恶而不陷入其更具破坏性的倾向,取决于两大支柱:(1)美德的修养;(2)针对关于厌恶及其对象是什么、为什么以及如何等问题,给出恰当且详尽的阐释。 本系列旨在剖析第二个支柱,本文将首先探讨我们基于神圣动机的爱与厌恶的恰当对象,并拆解我们在理解和应用这些概念时可能存在的任何偏见。

穆斯林应该厌恶邪恶还是厌恶作恶者? 是厌恶罪行还是罪人? 是厌恶不信还是不信者? 当我们被告知要宽恕并为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祈祷时,我们是否被要求去爱那些冒犯我们的人?

在大多数情况下,《古兰经》和先知关于“断绝关系”(disavowal)的引用,其目标都是罪行本身,而非罪人。

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被安拉告知:

如果他们违抗你,那么就说:“我确实与你们所做的事无关。”

如果他们否认你(穆罕默德啊),那么就说:“我有我的行为,你们有你们的行为。 你们与我的行为无关,我也与你们的行为无关。”

正如鲁特(愿主安之)对他的族人所说:“我确实是厌恶你们行为的人。” 阿布·基拉巴(愿主喜悦之)传述,阿布·达尔达(愿主喜悦之)路过一个犯了罪的人。 (有些人)正在侮辱那个人,于是(阿布·达尔达)说:“如果他掉进井里,你们难道不会把他拉上来吗?” 他们说:“会。” 他说:“那么,不要侮辱你的兄弟,并感谢安拉保护了你(免于犯罪)。” 他们说:“你不厌恶他吗?” 他说:“我只厌恶他的行为,如果他停止了,他就是我的兄弟。”

阿布·努埃姆在《圣徒传》(Ḥilyat al-awliyā’)中也记载,易卜拉欣·本·阿德汉(愿主喜悦之)说:

我路过一些城市,看到两位游历大地的苦行者。 其中一人对另一人说:“兄弟啊,那些爱安拉的人从他们的挚爱那里继承了什么?” 另一人说:“他们继承了来自至尊安拉之光的洞察力,以及对那些违抗他的人的同情心。” 我说:“他怎么能对那些反对他们挚爱的人有同情心呢?” 他看着我说:“他厌恶他们的(罪恶)行为,并对他们怀有同情,希望通过劝诫使他们放弃(罪恶)行为;他也感到同情,担心他们的身体会在火狱中被焚烧。” “信士并非真正的信士,除非他为他人所爱好的,正如他为自己所爱好的一样。”

在这些记载所阐述的道德立场——即厌恶罪行而非罪人——中,有两个《古兰经》经文是显著的例外。 第一段是在朝觐的背景下启示的:“这是安拉及其使者在盛大朝觐之日向世人宣告:安拉与不信者断绝关系,他的使者亦然。” 第二段记录了易卜拉欣针对其族人的暴政和顽固不信所作的回应:“我们确实与你们,以及你们除安拉之外所崇拜的一切断绝关系。”

为了安拉而爱与恨的本质,正如预期的那样,是一项非常复杂的课题。在翻译过程中,不仅是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更重要的是从一种世界观到另一种世界观,其含义和清晰度往往会丢失(或被扭曲)。 例如,考虑我们如何定义人类意识,以及这一定义对我们应当憎恨的对象所产生的影响。

一方面,有些人认为所有人类的思想和感知都源于一个超验且统一的自我。 为了证明这一点,艾布·胡莱勒说:“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麦地那的一条街道上遇见了我,当时我正处于‘朱努卜’(junub,即大净不洁状态)。 于是,我悄悄溜走,去进行[礼仪性的]沐浴。 当我回来时,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艾布·胡莱勒啊,你去哪儿了?’ 我回答说:‘我当时处于不洁状态,所以不喜欢坐在您的身边。’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惊叹道:‘苏布哈纳安拉(Subhan Allah,赞美安拉超绝万物)! 信士永远不会变得不洁。’ ” 换句话说,即使艾布·胡莱勒当时处于礼仪上的不洁状态,先知穆罕默德 ﷺ 也在向他指出,真正重要的是他内心深处那个超验自我的状态。

另一方面,有些人认为我们是由一系列特质组成的集合或连续体,这些特质通过我们的每一个意图行为而不断更新。 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说:“行非法性行为者,在行非法性行为时并非信士;偷窃者在偷窃时并非信士;饮酒者在饮酒时并非信士。 然而,此后[悔过之门]是敞开的。”

这两种关于人类意识的观念在各自的层面上都是正确的。 行为与执行行为的个人之间显然存在区别,因此,并非每一个实践了某种“异端”(innovation)的人都会被称为“异端者”。 此外,个人可能会因为无知、错误或遗忘而被原谅。 然而,行为不能完全与其行为者脱节。 不能说一个人应该憎恨偷窃,却喜爱小偷。

作为穆斯林,无论他人做什么,我们都必须祈愿每个人都能获得救赎。 然而,不加限定且相互排斥地使用“爱”与“恨”这两个词是不连贯且无法实现的。 伊本·泰米叶伊玛目写道,一个人可以同时被爱和被恨——在某些方面被爱,在另一些方面被恨。 我们不能要求一位父亲去爱那个强奸并烧死他十岁女儿的人,正如我们不能要求自己去爱那些杀人犯、骗子或小偷,当这些描述正是他们的本质特征时。 我们可能仍然喜爱罪犯身上的其他特质,我们也可能仍然希望他们能够悔过并获得引导。 然而,说我们爱杀人犯和强奸犯,在道德上是令人厌恶的。 如果憎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我们免受邪恶和作恶者的伤害,那么将邪恶行为与其作恶者剥离开来,是无法实现这种保护的。 毕竟,在现实中,不存在独立于作恶者之外的邪恶。 即使是柏拉图式的实在论者也不会那样说;对柏拉图而言,邪恶是善的缺失。 因此,在我们要爱或恨谁或什么事物之间维持绝对的二元对立是谬误的。 这一点也延伸到了罪人的身份上,因为穆斯林不能将自己的否定仅限于非穆斯林所犯的罪行。 当哈立德·本·瓦利德犯错时,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主啊,我向您声明,我与哈立德所做之事无关。”他重复了两次。

那么,为什么我们对憎恨某人的可能性感到如此不安呢? 答案在于当代将“恨”与“伤害”混为一谈的倾向。 当人们听到“为了造物主而恨”这句话时,他们通常将其解读为伤害他人的命令。 然而,恨与爱一样,是一个微妙且细致的概念,也必须在其正确的宗教生态系统中去理解。

当我们考虑到伊斯兰文献中关于憎恨自身的大量讨论时,憎恨的多维本质就变得显而易见了——这一观点揭示了将“恨”等同于“伤害”是毫无根据的。 安拉所规定的自我憎恨,是那些希望自己和人类变得更好的爱者们的憎恨。 在《修行者阶梯》(Madārij al-sālikīn)一书中,伊本·盖伊姆引用了一位虔诚先贤的话:“除非你为了安拉而憎恨所有人,然后转向自身并最深切地憎恨自己,否则你不会有真正的理解。” 伊本·盖伊姆解释说,这种对自我和他人的憎恨,源于我们认识到安拉完美的仁慈与我们人类自身的邪恶之间的巨大差距。 在提醒自己他那广博且包容一切的慈悯时,我们激励自己为自身的救赎和他人的救赎而努力。

同样,对罪人的(宗教性)憎恨,仅仅是那些希望人类变得更好的爱者们的表达。 想象一个为了买毒品而偷窃的青少年。 他的母亲在痛苦和愤怒中,可能确实痛恨他的行为,甚至因为他伤害自己和家人而痛恨他,但这种恨意源于她对他的爱,以及她希望看到他平安、健康、免受伤害的愿望。 这位母亲对她那犯错儿子的恨,绝非等同于伤害,而是一位只渴望心爱孩子幸福的慈母所怀有的恨。 正如伊本·泰米叶(愿安拉慈悯他)所写:“惩罚他人罪行的人,必须出于对他们的善意和怜悯,就像父母管教孩子、医生治疗病人一样,因为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过:‘我对你们就像父母一样。’ ” 当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为那些杀害和压迫信士的阿拉伯部落祈祷,请求安拉毁灭他们时,安拉启示他:“这件事(是毁灭他们、宽恕他们还是惩罚他们)的决定权不在你,而在安拉,因为他们确实是作恶者。”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停止了针对压迫者的祈祷,但继续为受压迫者祈祷。

伊斯兰教中的宗教仇恨是一个微妙的概念,它并不符合世俗道德和社会中那种非黑即白的意识形态二元论。 “忠诚与脱离”(Al-walaʾ wal-baraʾ)意味着通过以不同程度、非排他性的方式去爱安拉所爱的事物,并以不同程度、非排他性的方式去恨安拉所恨的事物,以此来崇拜安拉。 这是一种对罪人的恨,并非针对他们本人,因为我们依然希望他们获得引导,而是针对他们所代表和体现的罪行。 这也是一种为爱留有共存空间的恨。 一个正直的人会厌恶流言蜚语和搬弄是非的人,但他会厌恶那个对他极其仁慈和体贴的、爱说闲话的母亲吗? 将人类视为行为与信念的矛盾集合体来看,答案并非非黑即白。 儿子会因为母亲丑陋的习惯而恨她,但也会因为她美好的品德而爱她,并且会继续希望她一切安好。 这就是“根据穆斯林所表现出的善行程度去爱他,根据他所表现出的恶行程度去恨他”这一原则的含义。

忠诚与脱离本质上是站在善的一方反对恶,站在真理的一方反对虚假。 虽然将行为与行为人分开并不总是可能的,但我们对两者的优先考量取决于具体情况——例如个人的情感或精神状态、与虚假的距离等等。 对于那些无法理解这些细微差别的人,强调厌恶行为而非行为人总是明智的。 当被要求在爱与恨的默认选项之间做出选择时,答案很明确:默认选项应该是对人类大家庭的爱。

穆斯林能真正爱非穆斯林吗?

鉴于我们应该对罪行和罪人怀有的恨意,以及《古兰经》中明确要求与那些沉溺于不信的人保持距离的教导,人们可能会得出结论:虽然我们可能希望非穆斯林一切安好,但我们对他们的爱永远无法超越单纯的善意,从而升华为真正的友谊。 然而,当我们审视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传记并思考人性时,我们会发现这种结论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事实上,爱非穆斯林的家人和朋友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往往是值得提倡的。

先知对非穆斯林的爱,没有比他对叔叔阿布·塔利布的爱表现得更明显的了。 安拉对他的使者 ﷺ 说:“你(穆罕默德)确实无法引导你所爱的人……”大多数经注学者认为,“你所爱的人”指的是阿布·塔利布。 即使不是特指阿布·塔利布,这节经文也清楚地表明,先知 ﷺ 所爱的人中确实存在尚未获得引导的人。 无论如何,先知对阿布·塔利布的爱是毋庸置疑的。 阿布·塔利布以无人能及的方式关怀并支持着先知 ﷺ。 他在先知最艰难的考验中给予了他保护和援助。 因此,先知 ﷺ 对阿布·塔利布的爱远超单纯希望他安好的愿望,这是非常自然的。 他对叔叔的爱如此深沉,以至于他也爱所有阿布·塔利布所爱的人。 先知 ﷺ 对阿布·塔利布的儿子阿基勒(他很晚才接受伊斯兰教)说:“阿布·亚齐德啊,我因两件事而爱你:我们之间的亲缘关系,以及因为我叔叔(阿布·塔利布)爱你。”

伊斯兰教的婚姻观,特别是与有经人(信奉天启宗教的女性)通婚的合法性,进一步证明了爱非穆斯林是允许的。 安拉在谈到婚姻时说:“他的迹象之一是:他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以便你们在她们那里获得安宁;他在你们之间安置了爱与怜悯。” 如果要求一个男人因为妻子不是穆斯林就不去爱她,那将是完全不切实际的。 此外,这也与上述经文所描绘的婚姻本质相矛盾。 配偶之间产生深厚的爱、情感和怜悯是如此自然且顺理成章,以至于伊本·阿拔斯(Ibn ʿAbbās)禁止与属于战争之地(dar al-ḥarb)的女性结婚,即使她们是信奉天经的人。

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认为,爱那些仁慈的人是无法抗拒的。 在布斯蒂(al-Busti)著名的颂诗《努尼耶》(al-Nūnīya)中,他的第一条建议是:

أَحْسِنْ إلى النَّاسِ تَسْتَعبِدْ قلوبَهم فطالما استعبدَ الإنسانَ إِحسانُ(善待他人,你将俘获他们的心,因为仁慈长久以来一直俘获着人心。) 因为人类的精神总是被仁慈的枷锁所征服。

这种强烈的情感不应受到宗教的谴责,因为宗教不会强加给灵魂其无法承受的负担,更不用说这是一个教导感恩的宗教。 伊本·泰米叶(愿安拉慈悯他)说:“本能的激情,即自然的爱与恨,其本身并不可责,只有在(违背神圣指引)付诸行动时才应受责。”

那么,当我们考虑爱非穆斯林群体时,情况又如何呢? 例如,穆斯林可以爱基督徒吗? 这里的困境在于,我们对这一群体进行分类的基准,正如对所有其他宗教群体一样,是基于一种与伊斯兰信仰本质相抵触的信条或实践。 说穆斯林特别爱“基督徒”,意味着我们爱他们是因为他们信仰三位一体——穆斯林认为这是对基督遗产的背叛——或者是因为他们不相信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使命,而这种不信,事实上是穆斯林认为值得上述宗教性厌恶的。

尽管如此,我们绝非不爱那些自认为是基督徒的个人,更正确且语义上更恰当的回答是,我们爱我们的人类大家庭、我们的邻居和我们的同胞,包括那些信仰其他宗教的人。 我们爱并珍视那些支持我们事业并与我们团结一致的非穆斯林的善意。 我们爱那些对我们表现出关怀和体贴的非穆斯林邻居。 正如我们所见,只要这种爱的表现保持在安拉设定的界限内,培养对任何善良之人的自然之爱是完全允许的。

人类的偏见如何影响我们对“忠诚与脱离”(al-wala’ wal-bara’)的解读?

为了个人利益而歪曲事实和撒谎,是损害我们道德和精神完整性的众多恶行之一。 自私谎言的受害者是我们声称拥护的超越性真理和价值观,最终受害的是我们声称珍视的宗教。 伊斯兰教是一个平衡的宗教,它充分认识到这个世界相互竞争的价值观,并提供了最完美的平衡作为回应。 伊斯兰教一方面平衡地关注真理、正义和公正,另一方面关注同理心、和平与文明,这使得它在两个方向上都能有所作为。 只关注单一价值观的人往往会对该特定价值观表现出坚定不移的执着。 在这种背景下,不幸的是,“忠诚与脱离”的概念也未能幸免于我们有缺陷和带有偏见的解读。

一方面,人们有理由担心对“忠诚与脱离”进行曲解和政治化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 像ISIS这样的组织的存在,严酷地提醒着我们极端人类偏见所造成的破坏。 此外,虽然ISIS可能处于极端的一端——利用“忠诚与脱离”来为可怕的暴力辩护——但将问题的讨论局限于单一群体(特别是那一个)是一种逃避任何可能引起我们不安的自我反省的简单方法。 事实上,“忠诚与脱离”在许多方面被误解和滥用,偏离了对这一概念的全面理解和实践。 这些由预设的、毫无根据的自我与他人观念所驱动的扭曲,正在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

“忠诚与脱离”已被许多穆斯林含蓄地或明确地武器化,用来针对宗教上的“他者”,无论是非穆斯林,还是在神学、意识形态或政治立场上与自己不同的穆斯林。 沙文主义式的自以为是和严重的自我反省缺失,导致了这些误解。 讽刺的是,这个作为全人类慈悯而降示的宗教,正被强行用于服务于狭隘、不宽容,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敌意。 这种现象无处不在,远不止于任何单一群体的行为。 统一的穆斯林共同体(ummah)这一概念——尽管基础稳固——却被歪曲了,将造物主的宗教简化为一种政治或民族认同。

这就是狂热与理性之间的反比关系。 一些教派、学术流派(madhahib)、苏菲教团(turuq)以及各种运动的追随者所表现出的邪教式狂热,继续损害着穆斯林的思维,并降低了我们共同体成员之间的文明对话水平。 许多学术努力已变成不虔诚的偏见确认追求,而非对真理的探索。 思维被训练去忽视证据、颠覆证据或规避证据。 它对一些最广为人知和显而易见的逻辑谬误变得麻木不仁。 因此,我们为了虚荣的胜利,摧毁了自己最宝贵的思维能力。

除了穆斯林自身之外,另一个阻碍对这一主题进行公开、客观讨论的力量,是主流媒体制造的恐慌。 其宣传机器有效地将“忠诚与脱离”(al-walāʾ wal-barāʾ)刻画为穆斯林恐怖分子的标志。 结果,这一概念被错误地局限于某一个特定群体。

请看汤姆·奎金(Tom Quiggin)关于基地组织意识形态的这段摘录:

“忠诚与脱离”(基地组织的观点):基地组织利用“忠诚与脱离”这一术语,营造了一种“我们对他们”的氛围。 “忠诚”(Al-Wala’)意为“他们所效忠的对象”,或者简单地说,是“他们的朋友”。 “脱离”(Al-Bara’)指的是他们所憎恨的对象,即他们的敌人。 这一概念成了他们将人划分为朋友和敌人的工具。 他们憎恨的人就是敌人,而他们喜欢或认同的人就是朋友。 他们的敌人包括非穆斯林,也包括许多穆斯林。

“忠诚与脱离”(伊斯兰学者的观点):在伊斯兰教或人类社会中,都不存在、也不应该存在“我们对他们”的心态。 所有人类都是造物主的创造物,因此我们必须彼此尊重。 这意味着一个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的社会。 伊斯兰教必须被视为对宇宙的一种慈悯(rahmah)。

奎金显然不是一个仇视伊斯兰教的人。 他试图证明基地组织的观点与主流伊斯兰学术界有多么背道而驰,而他所引用的正是后者。 然而,他在此处引用的学者对“忠诚与脱离”这一概念的否定,充满了前后矛盾和遗漏。

一些当代学者认为,“‘忠诚与脱离’的概念在萨拉菲世界之外相对不为人知”,并且对“传统”学者来说尤其陌生。 “忠诚与脱离”是萨拉菲派杜撰的这一论点得到了许多研究者的支持,虽然他们中的许多人出于好意,但这种说法充其量是还原论。 本文无意为许多萨拉菲派兜售那种缺乏细微差别、有时甚至是扭曲的“忠诚与脱离”形式开脱。 然而,任何暗示该概念仅属于他们、由他们发明,或者所有萨拉菲派对该概念都有统一理解的说法,都是站不住脚的。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萨拉菲派通常具备的认知清晰度以及他们对经典文献的强调,一旦提供了适当的澄清和语境化,或许反而能最有效地纠正对这一教义的误解。

将“忠诚与脱离”错误地归咎于极端萨拉菲派,在穆斯林社区内培养了一种偏执情绪。 现在,即使是最温和的“忠诚与脱离”表述,也被视为有与我们中间最激进分子产生关联的风险。 一些学者出于担心冒犯非穆斯林或因意识形态关联而产生负罪感,似乎在回避接触“忠诚与脱离”,或者完全否定它。 更进一步说,由于他们对文明、国家安全和世界和平的关切值得称赞,一些穆斯林希望看到“忠诚与脱离”这一整个概念不仅被改革,而且被废除。 反过来,我们社区中最热情的成员,尤其是年轻人,开始无视许多学者的忠告,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学者对该教义的传统理解感到羞愧。 归根结底,尽管初衷良好,但引用几段关于对他人公正和仁慈的《古兰经》经文或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训,并不能让那些更难解释的文本消失。 每当我们为了排斥其他传统而只解释其中一部分时,我们就在编织一种无法解决潜在不一致经文含义的叙事。 除非我们将所有相关报告协调一致,否则我们将无法形成一种连贯的综合观点,既能真实反映传统,又能与这些年轻人所偏好的认知世界观产生共鸣,最重要的是,能与真理保持一致。

鉴于与“忠诚与脱离”相关的人类偏见无处不在,人们几乎无法就此主题进行理性的讨论。 人们随时准备根据最薄弱的依据来归类和谴责对话者,甚至仅仅是因为对方作品的前言或标题涉及该主题。 无论你处于光谱的哪个位置,你都可能被指责为既松懈又极端。 尽管如此,我们不能也不应该完全回避讨论,因为我们不仅有义务坦诚地传达真理,而且保持沉默也会带来巨大的损害。 在扭曲解读的背景下重复“忠诚与脱离”这样的短语会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正如将其断然否定为非伊斯兰教(这是一种典型的钟摆效应)也会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一样。 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失去中正,将导致许多人走向这一端或那一端的极端。 因此,优先考虑宗教不仅仅是重新排列我们的偏见;而是要清除这些偏见,并代之以一种符合造物主意愿的、连贯的原始归属感来源。

最后,认识到“忠诚与脱离”(al-walaʾ wal-baraʾ)这一短语源于偏见,或许也具有启发意义——它最初由哈瓦利吉派(Kharijites)提出,并被用来针对他们的穆斯林同胞。 在狂热和分裂思想的驱使下,哈瓦利吉派将这一概念武器化,以破坏社区的和平与秩序。 因此,逊尼派学者最初认为这是一种应受谴责的异端创新。

萨拉马·伊本·库海尔(Salama ibn Kuhayl)传述道:

我曾与一群“塔比因”(tabiʿin,意为:追随者,即第二代穆斯林)在一起, 其中包括阿布·巴赫塔里(Abu al-Bakhtari)、迈萨拉(Maysara)、阿布·萨利赫(Abu Salih)、达哈克·米什拉基(Ḍaḥḥāk al-Mishraqī)和布凯尔·塔伊(Bukayr al-Ṭāʾī)。他们一致认为,“伊尔贾”(irjāʾ,推迟论)、“瓦拉亚”(walāya,忠诚)、“巴拉亚”(barāʾa,脱离)以及“沙哈达”(shahāda,见证)都是异端创新。

同样,据传伊玛目艾哈迈德(愿主喜悦之)曾说:“‘瓦拉亚’是异端创新,‘巴拉亚’也是异端创新;那些说‘我们与某人结盟,与某人脱离关系’的人, 这种说法是一种异端创新,所以要警惕它。” 这些是来自“塔比因”和逊尼派伊玛目的可靠传述,类似的言论在一些圣门弟子中也能追溯到,尽管确定性较低,例如阿布·赛义德·胡德里(愿主喜悦之)和阿里(愿主喜悦之)。

鉴于此,为什么逊尼派学者还要试图修复这个术语,而不是将其彻底废弃呢? 绝大多数情况下,这是因为“忠诚与脱离”的各种衍生含义,以及为了造物主而爱与恨的概念,在《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言语中都有确立。 因此,它们被视为不可辩驳的伊斯兰真理。

殖民主义、冲突和犹太复国主义是如何影响跨宗教对“他者”的认知的?

十字军东征和殖民主义的历史,连同它们在当今中东、非洲和南亚留下的遗产与表现,在我们对“忠诚与脱离”的情感与理性认知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正如所讨论的那样,我们都容易产生偏见。 我们中的一些人可能没有意识到,跨宗教紧张关系在多大程度上源于历史和政治——源于哈里发国与基督教世界之间的对峙,甚至源于迦太基与罗马之间的冲突——而不是源于经文和神学。 毕竟,穆斯林曾为罗马人战胜多神教的波斯人而欢欣鼓舞,尽管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存在重大的神学分歧(《古兰经》30:3–5),因为拜占庭人作为“有经人”,崇拜的是与穆斯林相同的亚伯拉罕的造物主。 他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比波斯人更接近穆斯林,最重要的是,他们与神圣的计划更为契合,而原始《福音》正是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这些“比例”进行公正的重新审视可能会发现,在穆斯林关于“他者”的论述中,人们所发现并持续发现的某些偏见或敌意,其主要原因并非他人坚持各自的信仰,而是他们对伊斯兰教及其人民的敌对行为。 哥伦比亚大学中东研究所前所长理查德·布利特(Richard Bulliet)指出:“一些穆斯林群体所表现出的那些令人反感的限制和不宽容态度,在某些基督教和犹太教群体中,甚至在某些后宗教时代的西方世俗主义者中,几乎都能找到对应的例子。”

中东地区的当代冲突破坏了跨宗教关系,而这些关系在历史上本没有西方那么紧张。 穆斯林和犹太人并非总是和睦相处,但在他们共同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他们的关系远好于基督徒与犹太人之间的关系。 穆斯林从未对犹太民族发动过十字军东征、宗教裁判所或大屠杀。 事实上,众所周知,在整个中世纪,犹太人在安达卢西亚、埃及和伊拉克的境遇远好于他们在欧洲的境遇。 毕竟,从神学角度来看,地球上没有哪种宗教比犹太教更接近伊斯兰教。 然而,今天许多有影响力的拉比在教导以色列军队的准士兵时,将犹太复国主义与犹太教混为一谈,声称对巴勒斯坦人的种族灭绝是《圣经》诫命之一。 查看全部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love-and-hate-for-gods-sake-revisiting-the-doctrine-of-al-wala-wal-bara
原文标题:Love and Hate for 造物主’s Sake: Revisiting the Doctrine of al-Wala’ wal-Bara’
作者:Dr. Hatem al-Haj
作者简介:哈特姆·哈吉博士(Dr. Hatem al-Haj):黎巴嫩吉南大学比较法学博士、儿科医生、米什卡大学伊斯兰研究学院院长,以及美国穆斯林法学家协会(AMJA)常任教法委员会成员。

副标题:一文读懂伊斯兰信仰边界:从忠诚、疏离到对他人的公平善待
摘要:本文重新解释 al-wala wal-bara 这一信仰概念。作者说明,为造物主而爱与恨并不等于盲目敌意,而是要求穆斯林在忠于信仰原则的同时,保持公平、仁慈和道德责任。



图:为造物主而爱与恨:重审“忠诚与背离”(al-Wala’ wal-Bara’)教义

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

如何妥善协调对造物主的承诺与对人类的慈悲,是当今世界最迫切的需求之一。 众所周知,穆斯林与“他者”(包括其他神学倾向的信徒)之间的关系,已成为许多人——尤其是来自西方世界的人——面临的一大考验,甚至可能削弱他们信仰的甘甜,乃至将他们推离信仰。

伊斯兰教义中的“忠诚与背离”(al-walaʾ wal-baraʾ,常被译为忠诚与背离)如果定义准确,便有能力化解这一冲突。 它在服从造物主与慈爱人类之间达成的平衡,证明了伊斯兰教内在平衡的道德哲学。 本文是探讨“忠诚与背离”系列文章的第一篇,首先阐述了伊斯兰教在启示经典和学术传统中确立的“爱”与“恨”的伦理精神。 后续文章将详细探讨这一概念应如何指导我们在个人和全球范围内对待及理解“他者”的行为。 我祈祷这项工作能有助于阐明伊斯兰伦理框架的连贯性,以及它平衡不同美德的独特方式。

“忠诚与背离”应如何定义?

Walaʾ(或 al-walaʾ)通常被译为忠诚或效忠。 其核心在于与某人或某事物的亲近(靠近)。 它蕴含着支持、友谊和爱。 Baraʾ(或 al-baraʾ)通常被译为背离或疏离。 它与 bariʾ(清白于某事)和 baraʾa(康复,如从疾病中恢复)词根相同。 这种词源学有助于我们理解该术语的部分含义。 本质上,al-baraʾ 是指将自己与不被期望的人或事物分离开来。 它并不必然意味着敌意或厌恶。 基于爱与恨是忠诚与背离的基础这一观点,al-walaʾ wal-baraʾ 有时(宽泛地)被译为“爱与恨”。 在伊斯兰教语境下,al-walaʾ wal-baraʾ 的概念可以理解为:对取悦安拉的事物保持忠诚(为主而爱),并对触怒安拉的事物保持疏离(为主而恨)。 造物主处于存在与我们意识的中心,因此,爱他所爱、恨他所恨——追求那些反映他神圣属性的事物,避开那些不符合的事物,是自然而然的。 认主独一(tawhid)的一个完整方面就是去自我中心化。 如果造物主是终极真理和终极至善,那么即使是我们的情感也应时刻念及他,并符合他的意愿。

《古兰经》中确立了 al-walaʾ wal-baraʾ 术语的不同衍生形式,以及为主而爱与恨的概念。 在这方面最著名的两段经文是:

“你不会发现信仰安拉和末日的人,会去爱那些敌对安拉及其使者的人,即使他们是他们的父亲、儿子、兄弟或亲族。”



“信道的人们啊!不要以那些在你们之前曾受天经者和不信道者为盟友,他们把你们的宗教当作笑柄和游戏。” “如果你们是真正的信士,就当敬畏安拉。”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训也体现了 al-walaʾ wal-baraʾ。 先知 ﷺ 指导道:“要善待你的(多神教)母亲。”在另一个场合,他肯定道:“善待任何有生命之物都有报酬。”先知 ﷺ 还说:“凡为主而爱、为主而恨、为主而给予、为主而拒绝的人,其信仰已臻于完美。”

al-walaʾ wal-baraʾ 的原始定义将虔诚作为信徒忠诚的首要对象,而非种族、民族、亲缘、国籍、语言、阶级或政治。 它宣示了善良是最终的区分标准。

安拉说:

“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了你们,并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部落,以便你们互相认识。” “在安拉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 “安拉确是全知的,确是彻知的。”



至于肤色和语言,它们仅仅是主之伟大的迹象。 安拉说:“天地之创造,以及你们语言和肤色的差异,都是他的迹象。 对于有知识的人,此中确有许多迹象。”

本质上,al-walaʾ wal-baraʾ 在不否定其他人类联系(如亲缘或国籍)的同时,削弱了所有部落偏见,并将它们无缝地编织成一个和谐的世界观。 它通过确立伊斯兰教作为最高贵的联系来源来实现这一点,但这种联系并非游离于造物主普遍的慈悯和人类共同的阿丹(亚当)起源这一宏大框架之外。 正因如此,那些将宗教置于首位的穆斯林,不会因种族或政治意识形态等因素而产生严重分歧,更不用说像支持哪支运动队这种琐碎小事了。 加沙发生的种族灭绝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这不仅唤醒了穆斯林乌玛(穆斯林共同体)的集体意识,还促使美国和英国的穆斯林群体在投票习惯上转向关注乌玛的共同利益。 正如后文将要讨论的,忠诚与脱离(al-walaʾ wal-baraʾ)的教义甚至有助于消除宗教偏见,因为它将人类意识视为一种超越性的自我,同时也是一系列意向性行为的集合。 它呼吁每一位穆斯林与善良结盟,无论善良的践行者是谁,因为我们对造物主的终极忠诚,意味着我们对善良的终极忠诚。

“忠诚与脱离”(al-walaʾ 和 al-baraʾ)这两个术语各有二十多种用法。 它们的多义性,以及在人际关系各个领域中潜在的广泛应用,使得对其进行消歧和语境化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不必成为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那样的语言哲学家也能明白,语言的意义很大程度上源于其语境用法,因此,将一个表达方式置于不属于它的“语言游戏”中使用,必然会导致误解。 如果即使在同一种语言中,理解一个词的本意也需要语境,那么在从一种语言,乃至一种世界观翻译到另一种时,语境就显得更加重要了。 这不仅使得向非穆斯林传达“忠诚与脱离”的概念变得复杂,即使对穆斯林而言也是如此,除非我们有意识地去接触并重建先知穆罕默德 ﷺ 和前贤们的世界观。 因此,仔细分析相关的经典和历史记载,对于正确理解我们的传统至关重要,尽管这一传统博大精深且形式多样。 此外,鉴于伊智提哈德(独立判断)的不断更新,我们应当预料到,与信仰问题不同,关于不同神学倾向和宗教信仰者之间如何进行适当交往的教法裁决,会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忠诚与脱离”的概念是伊斯兰教所独有的吗?

为了造物主而爱与恨的观念,在其他宗教传统中并不陌生。 例如,虽然一些基督徒声称无条件的爱是他们宗教的精神内核,但不同背景的基督教牧师却收集了数百条《圣经》经文,暗示事实并非如此。 在网上简单搜索一下“造物主爱每一个人吗?” 就足以证明这一点,以下是一些例子:

“你们不可随从我从你们面前赶出的国民的习俗,因为他们行了这一切事,所以我厌恶他们。”



“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恶的。” “他们一切的恶事都在吉甲,我在那里恨恶他们;因他们所行的恶,我必从我家中赶出他们,不再爱他们;他们的首领都是悖逆的。”



许多基督教牧师劝诫信众,要努力使自己的情感与造物主的喜悦和愤怒、他的爱与他的恨保持一致。 在一篇名为《造物主爱每一个人吗?》的文章中, 尼克·比比尔牧师写道:

如果我们告诉不信者造物主深爱着他们,那就不需要忏悔了,因为无论如何造物主都爱他们! 但他们说:“造物主爱罪人,但恨罪恶。” 如果耶稣为每一个人而死,那么为什么还有许多人要下地狱呢? 为什么耶稣的死不能拯救地狱里的每一个人? 是他没能完成使命,还是他来是为了将他的人民从罪恶中拯救出来? (《马太福音》 1:21)



《约翰福音》3:36 [说:]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造物主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有人说,造物主爱罪人但恨罪恶。 经文中并没有这样说,相反,经文所说的恰恰相反。 《诗篇》 7:11 [说:] “造物主是公义的审判者,又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造物主。”



显然,尽管引用了不同的经典来源,比比尔牧师提出的概念与许多穆斯林传教士提出的概念在语义上几乎没有区别。

这种相似性的另一个具体例子可以在先知耶稣(愿主安宁)广受赞誉的教导中找到:“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人祈祷。” 这一教导与伊斯兰教宽恕压迫者的伦理产生了强烈共鸣,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说:“与断绝你的人和解,给予剥夺你的人,宽恕亏待你的人。” 两位先知都没有宣扬无条件地爱罪人。 基督徒必须审视耶稣(愿主安宁)是如何“爱”法利赛人和欺诈的兑换银钱者,以及他在第二次降临时将如何“爱他们”。 福音书作者使用的希腊语词汇 agape(爱/善意),与 eros(浪漫之爱)或 philia(友爱)等其他类型的爱是有区别的。 换句话说,那种留给罪人的爱,是出于善意和祈祷,而非无条件的接纳。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完美体现了这种爱,当塔伊夫的异教徒唆使孩子嘲弄并用石头砸他,导致他的鞋子里灌满了鲜血,并将他驱逐出城时,他依然为这些人祈祷。 当他在吴侯德山战役后,面对那些让他受伤、打掉他牙齿、杀害他挚爱的叔叔和同伴的古莱什异教徒时,他再次为他们祈祷,体现了这种爱。

然而,一些基督徒未能区分爱的多个维度,从而在《新约》的造物主与《旧约》的造物主之间制造了张力。 耶稣(愿主安宁)本应是一位伟大的造物主使者,他来是为了提醒我们律法的精神和道德基础,并维护律法,但现在他却被塑造成了律法的否定者。 这种温和版的马吉安主义——认为福音书中“仁慈的造物主”与《旧约》中“恶意的创造者”造物主不同——是对一神论造物主的概念、他的神性以及他的使者的冒犯。 马吉安主义的错误在于无法调和《旧约》的严苛与《新约》的美好。 两者都源于同一个神圣源头,该源头在历史上根据不同时代、不同人群的性情和需求,以不同的形式显现。 然而,在最终的启示中,这些品质达到了完美的平衡,适用于所有民族和所有时代。 派遣摩西的威严造物主,与派遣耶稣的美丽造物主,以及派遣穆罕默德的完美造物主,是同一位造物主。 强调造物主的一种神圣属性,或先知的一种高尚品格,并不否定其他属性或品格。 正确的调和是建立平衡、完整的神圣观念的必要条件,而伊斯兰教对造物主属性及其使者的理解,正是提供了这样一种观念。

有人可能会问,将“无条件的爱”作为核心道德价值,是否会鼓励人们变得更加仁慈? 这看起来极不可能。 在基督教历史上,宣扬绝对的爱之伦理并没有带来和平与富足的乌托邦。 相反,它压制了大众,却助长了暴君。 它没能阻止帝国战争、民族战争或宗教战争。 它也没能阻止宗教裁判所、十字军和殖民者所犯下的暴行。 爱亚当的所有后代,是任何相信人类源于亚当的信徒所应具备的、令人钦佩的道德原则。 然而,声称我们必须不加区分地爱善人和恶人,甚至在罪犯实施侵略行为时也要爱他们,这是一种苍白、空洞的修辞,无法被证实或具体化。 这种修辞代表了一种不可原谅的失败,因为它未能为培养人类友爱提供连贯且可行的策略。

仁慈的造物主怎么会认可仇恨呢?

阿拉伯语术语 bughḍ/baghḍāʾ 在经典中用于传达“否认/排斥”的概念,通常被翻译为“仇恨”。 尽管“厌恶”可能是一个在政治上更正确的词,但考虑到在现代西方,所有的“仇恨”都被视为邪恶和不道德的,“仇恨”似乎是 bughḍ 最好的不完美译法。 这引起了一些人的惊恐,因为仇恨本身就是一个令人厌恶的概念——它并非一种拥有起来会让人感到愉悦的心理状态。 事实上,我们往往认为仇恨的行为本身就是邪恶的。 此外,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经典在许多段落中似乎都呼应了这种对“仇恨”的蔑视。 鉴于社会和经典中对仇恨明显的排斥,至善者(即造物主)怎么会认可它呢?

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虽然有些行为确实具有内在的品质,使其成为 hasan(美好)或 qabih(丑陋),但造物主的行为和命令是出于我们可能无法完全理解的智慧。 这是逊尼派神学中更强有力、更居中的立场。 造物主意欲并命令那些本身美好且明智的事物;在那些原本内在为 qabih(丑陋)的行为被规定时,命令中必然包含着更深层的智慧,有时这种智慧远超我们的理解。 例如,当造物主命令易卜拉欣宰杀他的儿子(愿主安宁)以考验他们的顺从时,就是这种情况。

伊本·盖伊姆伊玛目写道:

沙里亚法基于智慧以及对人类福祉的追求,涵盖了这短暂的一生和来世。 它是完全公正、明智、有益且仁慈的。 任何偏离公正走向不公、偏离仁慈走向其反面、偏离智慧走向愚蠢、偏离人类福祉走向伤害的事物,都不属于沙里亚法,即使它是通过误解被纳入其中的。



每当我们解读关于看似 qabih(丑陋)行为的命令时,我们作为穆斯林,必须努力使我们的情感与造物主的意愿和喜悦保持一致。 造物主可能会为了某种唯有他能完全洞悉的智慧,而定下他所厌恶之事,但我们有义务接受他所选择的判决(创造性意志)以及他的命令(立法性意志)。 在所有可能的世界中,那些令人厌恶的命令之所以存在,是为了某种我们或许只能窥见一斑的神圣智慧。

通过这些窥见,我们或许能开始理解,厌恶是抵御邪恶及其作恶者的一道屏障。 研究表明,“厌恶是一种针对感知到的邪恶所产生的保护性情绪反应”。 当我们厌恶某种邪恶时,我们便立即在自身与该邪恶之间建立了一道屏障——这道屏障阻止我们参与其中、占有它、接近它或与它同流合污。

伊玛目伊本·泰米叶说:

履行诫命源于意志、欲望和爱的力量,而规避禁令则源于厌恶、愤怒和反感的力量。 倡导善行基于爱与倾向,而禁止恶行则基于厌恶与反感。 鼓励善行与劝阻恶行亦是如此。 人们因(受害者)愤怒的威慑力而不敢(实施)压迫;由此,正义与公平得以在秩序和分配中确立。



归根结底,正是厌恶激发了规避行为;通过厌恶造物主所厌恶的事物,我们更有可能与之保持距离。 鉴于造物主作为“至睿者”(al-Hakim)的卓越智慧,以及我们对他的全然信赖,凡是他所厌恶的,都被视为对人类有害或邪恶的。 因此,我们对邪恶的厌恶不仅象征着我们对安拉的爱,其本身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的行为。 因此,对于个人或社会而言,没有什么比对邪恶和罪行保持中立、不置可否的态度更具破坏性了。 若没有这种厌恶感所提供的保护层,穆斯林就有可能进一步暴露在欲望和诱惑的危险之中。

我们应该厌恶罪行但爱罪人吗?

培养对邪恶的厌恶而不陷入其更具破坏性的倾向,取决于两大支柱:(1)美德的修养;(2)针对关于厌恶及其对象是什么、为什么以及如何等问题,给出恰当且详尽的阐释。 本系列旨在剖析第二个支柱,本文将首先探讨我们基于神圣动机的爱与厌恶的恰当对象,并拆解我们在理解和应用这些概念时可能存在的任何偏见。

穆斯林应该厌恶邪恶还是厌恶作恶者? 是厌恶罪行还是罪人? 是厌恶不信还是不信者? 当我们被告知要宽恕并为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祈祷时,我们是否被要求去爱那些冒犯我们的人?

在大多数情况下,《古兰经》和先知关于“断绝关系”(disavowal)的引用,其目标都是罪行本身,而非罪人。

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被安拉告知:

如果他们违抗你,那么就说:“我确实与你们所做的事无关。”



如果他们否认你(穆罕默德啊),那么就说:“我有我的行为,你们有你们的行为。 你们与我的行为无关,我也与你们的行为无关。”



正如鲁特(愿主安之)对他的族人所说:“我确实是厌恶你们行为的人。” 阿布·基拉巴(愿主喜悦之)传述,阿布·达尔达(愿主喜悦之)路过一个犯了罪的人。 (有些人)正在侮辱那个人,于是(阿布·达尔达)说:“如果他掉进井里,你们难道不会把他拉上来吗?” 他们说:“会。” 他说:“那么,不要侮辱你的兄弟,并感谢安拉保护了你(免于犯罪)。” 他们说:“你不厌恶他吗?” 他说:“我只厌恶他的行为,如果他停止了,他就是我的兄弟。”

阿布·努埃姆在《圣徒传》(Ḥilyat al-awliyā’)中也记载,易卜拉欣·本·阿德汉(愿主喜悦之)说:

我路过一些城市,看到两位游历大地的苦行者。 其中一人对另一人说:“兄弟啊,那些爱安拉的人从他们的挚爱那里继承了什么?” 另一人说:“他们继承了来自至尊安拉之光的洞察力,以及对那些违抗他的人的同情心。” 我说:“他怎么能对那些反对他们挚爱的人有同情心呢?” 他看着我说:“他厌恶他们的(罪恶)行为,并对他们怀有同情,希望通过劝诫使他们放弃(罪恶)行为;他也感到同情,担心他们的身体会在火狱中被焚烧。” “信士并非真正的信士,除非他为他人所爱好的,正如他为自己所爱好的一样。”



在这些记载所阐述的道德立场——即厌恶罪行而非罪人——中,有两个《古兰经》经文是显著的例外。 第一段是在朝觐的背景下启示的:“这是安拉及其使者在盛大朝觐之日向世人宣告:安拉与不信者断绝关系,他的使者亦然。” 第二段记录了易卜拉欣针对其族人的暴政和顽固不信所作的回应:“我们确实与你们,以及你们除安拉之外所崇拜的一切断绝关系。”

为了安拉而爱与恨的本质,正如预期的那样,是一项非常复杂的课题。在翻译过程中,不仅是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更重要的是从一种世界观到另一种世界观,其含义和清晰度往往会丢失(或被扭曲)。 例如,考虑我们如何定义人类意识,以及这一定义对我们应当憎恨的对象所产生的影响。

一方面,有些人认为所有人类的思想和感知都源于一个超验且统一的自我。 为了证明这一点,艾布·胡莱勒说:“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麦地那的一条街道上遇见了我,当时我正处于‘朱努卜’(junub,即大净不洁状态)。 于是,我悄悄溜走,去进行[礼仪性的]沐浴。 当我回来时,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艾布·胡莱勒啊,你去哪儿了?’ 我回答说:‘我当时处于不洁状态,所以不喜欢坐在您的身边。’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惊叹道:‘苏布哈纳安拉(Subhan Allah,赞美安拉超绝万物)! 信士永远不会变得不洁。’ ” 换句话说,即使艾布·胡莱勒当时处于礼仪上的不洁状态,先知穆罕默德 ﷺ 也在向他指出,真正重要的是他内心深处那个超验自我的状态。

另一方面,有些人认为我们是由一系列特质组成的集合或连续体,这些特质通过我们的每一个意图行为而不断更新。 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说:“行非法性行为者,在行非法性行为时并非信士;偷窃者在偷窃时并非信士;饮酒者在饮酒时并非信士。 然而,此后[悔过之门]是敞开的。”

这两种关于人类意识的观念在各自的层面上都是正确的。 行为与执行行为的个人之间显然存在区别,因此,并非每一个实践了某种“异端”(innovation)的人都会被称为“异端者”。 此外,个人可能会因为无知、错误或遗忘而被原谅。 然而,行为不能完全与其行为者脱节。 不能说一个人应该憎恨偷窃,却喜爱小偷。

作为穆斯林,无论他人做什么,我们都必须祈愿每个人都能获得救赎。 然而,不加限定且相互排斥地使用“爱”与“恨”这两个词是不连贯且无法实现的。 伊本·泰米叶伊玛目写道,一个人可以同时被爱和被恨——在某些方面被爱,在另一些方面被恨。 我们不能要求一位父亲去爱那个强奸并烧死他十岁女儿的人,正如我们不能要求自己去爱那些杀人犯、骗子或小偷,当这些描述正是他们的本质特征时。 我们可能仍然喜爱罪犯身上的其他特质,我们也可能仍然希望他们能够悔过并获得引导。 然而,说我们爱杀人犯和强奸犯,在道德上是令人厌恶的。 如果憎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我们免受邪恶和作恶者的伤害,那么将邪恶行为与其作恶者剥离开来,是无法实现这种保护的。 毕竟,在现实中,不存在独立于作恶者之外的邪恶。 即使是柏拉图式的实在论者也不会那样说;对柏拉图而言,邪恶是善的缺失。 因此,在我们要爱或恨谁或什么事物之间维持绝对的二元对立是谬误的。 这一点也延伸到了罪人的身份上,因为穆斯林不能将自己的否定仅限于非穆斯林所犯的罪行。 当哈立德·本·瓦利德犯错时,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主啊,我向您声明,我与哈立德所做之事无关。”他重复了两次。

那么,为什么我们对憎恨某人的可能性感到如此不安呢? 答案在于当代将“恨”与“伤害”混为一谈的倾向。 当人们听到“为了造物主而恨”这句话时,他们通常将其解读为伤害他人的命令。 然而,恨与爱一样,是一个微妙且细致的概念,也必须在其正确的宗教生态系统中去理解。

当我们考虑到伊斯兰文献中关于憎恨自身的大量讨论时,憎恨的多维本质就变得显而易见了——这一观点揭示了将“恨”等同于“伤害”是毫无根据的。 安拉所规定的自我憎恨,是那些希望自己和人类变得更好的爱者们的憎恨。 在《修行者阶梯》(Madārij al-sālikīn)一书中,伊本·盖伊姆引用了一位虔诚先贤的话:“除非你为了安拉而憎恨所有人,然后转向自身并最深切地憎恨自己,否则你不会有真正的理解。” 伊本·盖伊姆解释说,这种对自我和他人的憎恨,源于我们认识到安拉完美的仁慈与我们人类自身的邪恶之间的巨大差距。 在提醒自己他那广博且包容一切的慈悯时,我们激励自己为自身的救赎和他人的救赎而努力。

同样,对罪人的(宗教性)憎恨,仅仅是那些希望人类变得更好的爱者们的表达。 想象一个为了买毒品而偷窃的青少年。 他的母亲在痛苦和愤怒中,可能确实痛恨他的行为,甚至因为他伤害自己和家人而痛恨他,但这种恨意源于她对他的爱,以及她希望看到他平安、健康、免受伤害的愿望。 这位母亲对她那犯错儿子的恨,绝非等同于伤害,而是一位只渴望心爱孩子幸福的慈母所怀有的恨。 正如伊本·泰米叶(愿安拉慈悯他)所写:“惩罚他人罪行的人,必须出于对他们的善意和怜悯,就像父母管教孩子、医生治疗病人一样,因为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过:‘我对你们就像父母一样。’ ” 当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为那些杀害和压迫信士的阿拉伯部落祈祷,请求安拉毁灭他们时,安拉启示他:“这件事(是毁灭他们、宽恕他们还是惩罚他们)的决定权不在你,而在安拉,因为他们确实是作恶者。”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停止了针对压迫者的祈祷,但继续为受压迫者祈祷。

伊斯兰教中的宗教仇恨是一个微妙的概念,它并不符合世俗道德和社会中那种非黑即白的意识形态二元论。 “忠诚与脱离”(Al-walaʾ wal-baraʾ)意味着通过以不同程度、非排他性的方式去爱安拉所爱的事物,并以不同程度、非排他性的方式去恨安拉所恨的事物,以此来崇拜安拉。 这是一种对罪人的恨,并非针对他们本人,因为我们依然希望他们获得引导,而是针对他们所代表和体现的罪行。 这也是一种为爱留有共存空间的恨。 一个正直的人会厌恶流言蜚语和搬弄是非的人,但他会厌恶那个对他极其仁慈和体贴的、爱说闲话的母亲吗? 将人类视为行为与信念的矛盾集合体来看,答案并非非黑即白。 儿子会因为母亲丑陋的习惯而恨她,但也会因为她美好的品德而爱她,并且会继续希望她一切安好。 这就是“根据穆斯林所表现出的善行程度去爱他,根据他所表现出的恶行程度去恨他”这一原则的含义。

忠诚与脱离本质上是站在善的一方反对恶,站在真理的一方反对虚假。 虽然将行为与行为人分开并不总是可能的,但我们对两者的优先考量取决于具体情况——例如个人的情感或精神状态、与虚假的距离等等。 对于那些无法理解这些细微差别的人,强调厌恶行为而非行为人总是明智的。 当被要求在爱与恨的默认选项之间做出选择时,答案很明确:默认选项应该是对人类大家庭的爱。

穆斯林能真正爱非穆斯林吗?

鉴于我们应该对罪行和罪人怀有的恨意,以及《古兰经》中明确要求与那些沉溺于不信的人保持距离的教导,人们可能会得出结论:虽然我们可能希望非穆斯林一切安好,但我们对他们的爱永远无法超越单纯的善意,从而升华为真正的友谊。 然而,当我们审视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传记并思考人性时,我们会发现这种结论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事实上,爱非穆斯林的家人和朋友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往往是值得提倡的。

先知对非穆斯林的爱,没有比他对叔叔阿布·塔利布的爱表现得更明显的了。 安拉对他的使者 ﷺ 说:“你(穆罕默德)确实无法引导你所爱的人……”大多数经注学者认为,“你所爱的人”指的是阿布·塔利布。 即使不是特指阿布·塔利布,这节经文也清楚地表明,先知 ﷺ 所爱的人中确实存在尚未获得引导的人。 无论如何,先知对阿布·塔利布的爱是毋庸置疑的。 阿布·塔利布以无人能及的方式关怀并支持着先知 ﷺ。 他在先知最艰难的考验中给予了他保护和援助。 因此,先知 ﷺ 对阿布·塔利布的爱远超单纯希望他安好的愿望,这是非常自然的。 他对叔叔的爱如此深沉,以至于他也爱所有阿布·塔利布所爱的人。 先知 ﷺ 对阿布·塔利布的儿子阿基勒(他很晚才接受伊斯兰教)说:“阿布·亚齐德啊,我因两件事而爱你:我们之间的亲缘关系,以及因为我叔叔(阿布·塔利布)爱你。”

伊斯兰教的婚姻观,特别是与有经人(信奉天启宗教的女性)通婚的合法性,进一步证明了爱非穆斯林是允许的。 安拉在谈到婚姻时说:“他的迹象之一是:他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以便你们在她们那里获得安宁;他在你们之间安置了爱与怜悯。” 如果要求一个男人因为妻子不是穆斯林就不去爱她,那将是完全不切实际的。 此外,这也与上述经文所描绘的婚姻本质相矛盾。 配偶之间产生深厚的爱、情感和怜悯是如此自然且顺理成章,以至于伊本·阿拔斯(Ibn ʿAbbās)禁止与属于战争之地(dar al-ḥarb)的女性结婚,即使她们是信奉天经的人。

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认为,爱那些仁慈的人是无法抗拒的。 在布斯蒂(al-Busti)著名的颂诗《努尼耶》(al-Nūnīya)中,他的第一条建议是:

أَحْسِنْ إلى النَّاسِ تَسْتَعبِدْ قلوبَهم فطالما استعبدَ الإنسانَ إِحسانُ(善待他人,你将俘获他们的心,因为仁慈长久以来一直俘获着人心。) 因为人类的精神总是被仁慈的枷锁所征服。



这种强烈的情感不应受到宗教的谴责,因为宗教不会强加给灵魂其无法承受的负担,更不用说这是一个教导感恩的宗教。 伊本·泰米叶(愿安拉慈悯他)说:“本能的激情,即自然的爱与恨,其本身并不可责,只有在(违背神圣指引)付诸行动时才应受责。”

那么,当我们考虑爱非穆斯林群体时,情况又如何呢? 例如,穆斯林可以爱基督徒吗? 这里的困境在于,我们对这一群体进行分类的基准,正如对所有其他宗教群体一样,是基于一种与伊斯兰信仰本质相抵触的信条或实践。 说穆斯林特别爱“基督徒”,意味着我们爱他们是因为他们信仰三位一体——穆斯林认为这是对基督遗产的背叛——或者是因为他们不相信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使命,而这种不信,事实上是穆斯林认为值得上述宗教性厌恶的。

尽管如此,我们绝非不爱那些自认为是基督徒的个人,更正确且语义上更恰当的回答是,我们爱我们的人类大家庭、我们的邻居和我们的同胞,包括那些信仰其他宗教的人。 我们爱并珍视那些支持我们事业并与我们团结一致的非穆斯林的善意。 我们爱那些对我们表现出关怀和体贴的非穆斯林邻居。 正如我们所见,只要这种爱的表现保持在安拉设定的界限内,培养对任何善良之人的自然之爱是完全允许的。

人类的偏见如何影响我们对“忠诚与脱离”(al-wala’ wal-bara’)的解读?

为了个人利益而歪曲事实和撒谎,是损害我们道德和精神完整性的众多恶行之一。 自私谎言的受害者是我们声称拥护的超越性真理和价值观,最终受害的是我们声称珍视的宗教。 伊斯兰教是一个平衡的宗教,它充分认识到这个世界相互竞争的价值观,并提供了最完美的平衡作为回应。 伊斯兰教一方面平衡地关注真理、正义和公正,另一方面关注同理心、和平与文明,这使得它在两个方向上都能有所作为。 只关注单一价值观的人往往会对该特定价值观表现出坚定不移的执着。 在这种背景下,不幸的是,“忠诚与脱离”的概念也未能幸免于我们有缺陷和带有偏见的解读。

一方面,人们有理由担心对“忠诚与脱离”进行曲解和政治化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 像ISIS这样的组织的存在,严酷地提醒着我们极端人类偏见所造成的破坏。 此外,虽然ISIS可能处于极端的一端——利用“忠诚与脱离”来为可怕的暴力辩护——但将问题的讨论局限于单一群体(特别是那一个)是一种逃避任何可能引起我们不安的自我反省的简单方法。 事实上,“忠诚与脱离”在许多方面被误解和滥用,偏离了对这一概念的全面理解和实践。 这些由预设的、毫无根据的自我与他人观念所驱动的扭曲,正在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

“忠诚与脱离”已被许多穆斯林含蓄地或明确地武器化,用来针对宗教上的“他者”,无论是非穆斯林,还是在神学、意识形态或政治立场上与自己不同的穆斯林。 沙文主义式的自以为是和严重的自我反省缺失,导致了这些误解。 讽刺的是,这个作为全人类慈悯而降示的宗教,正被强行用于服务于狭隘、不宽容,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敌意。 这种现象无处不在,远不止于任何单一群体的行为。 统一的穆斯林共同体(ummah)这一概念——尽管基础稳固——却被歪曲了,将造物主的宗教简化为一种政治或民族认同。

这就是狂热与理性之间的反比关系。 一些教派、学术流派(madhahib)、苏菲教团(turuq)以及各种运动的追随者所表现出的邪教式狂热,继续损害着穆斯林的思维,并降低了我们共同体成员之间的文明对话水平。 许多学术努力已变成不虔诚的偏见确认追求,而非对真理的探索。 思维被训练去忽视证据、颠覆证据或规避证据。 它对一些最广为人知和显而易见的逻辑谬误变得麻木不仁。 因此,我们为了虚荣的胜利,摧毁了自己最宝贵的思维能力。

除了穆斯林自身之外,另一个阻碍对这一主题进行公开、客观讨论的力量,是主流媒体制造的恐慌。 其宣传机器有效地将“忠诚与脱离”(al-walāʾ wal-barāʾ)刻画为穆斯林恐怖分子的标志。 结果,这一概念被错误地局限于某一个特定群体。

请看汤姆·奎金(Tom Quiggin)关于基地组织意识形态的这段摘录:

“忠诚与脱离”(基地组织的观点):基地组织利用“忠诚与脱离”这一术语,营造了一种“我们对他们”的氛围。 “忠诚”(Al-Wala’)意为“他们所效忠的对象”,或者简单地说,是“他们的朋友”。 “脱离”(Al-Bara’)指的是他们所憎恨的对象,即他们的敌人。 这一概念成了他们将人划分为朋友和敌人的工具。 他们憎恨的人就是敌人,而他们喜欢或认同的人就是朋友。 他们的敌人包括非穆斯林,也包括许多穆斯林。



“忠诚与脱离”(伊斯兰学者的观点):在伊斯兰教或人类社会中,都不存在、也不应该存在“我们对他们”的心态。 所有人类都是造物主的创造物,因此我们必须彼此尊重。 这意味着一个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的社会。 伊斯兰教必须被视为对宇宙的一种慈悯(rahmah)。



奎金显然不是一个仇视伊斯兰教的人。 他试图证明基地组织的观点与主流伊斯兰学术界有多么背道而驰,而他所引用的正是后者。 然而,他在此处引用的学者对“忠诚与脱离”这一概念的否定,充满了前后矛盾和遗漏。

一些当代学者认为,“‘忠诚与脱离’的概念在萨拉菲世界之外相对不为人知”,并且对“传统”学者来说尤其陌生。 “忠诚与脱离”是萨拉菲派杜撰的这一论点得到了许多研究者的支持,虽然他们中的许多人出于好意,但这种说法充其量是还原论。 本文无意为许多萨拉菲派兜售那种缺乏细微差别、有时甚至是扭曲的“忠诚与脱离”形式开脱。 然而,任何暗示该概念仅属于他们、由他们发明,或者所有萨拉菲派对该概念都有统一理解的说法,都是站不住脚的。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萨拉菲派通常具备的认知清晰度以及他们对经典文献的强调,一旦提供了适当的澄清和语境化,或许反而能最有效地纠正对这一教义的误解。

将“忠诚与脱离”错误地归咎于极端萨拉菲派,在穆斯林社区内培养了一种偏执情绪。 现在,即使是最温和的“忠诚与脱离”表述,也被视为有与我们中间最激进分子产生关联的风险。 一些学者出于担心冒犯非穆斯林或因意识形态关联而产生负罪感,似乎在回避接触“忠诚与脱离”,或者完全否定它。 更进一步说,由于他们对文明、国家安全和世界和平的关切值得称赞,一些穆斯林希望看到“忠诚与脱离”这一整个概念不仅被改革,而且被废除。 反过来,我们社区中最热情的成员,尤其是年轻人,开始无视许多学者的忠告,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学者对该教义的传统理解感到羞愧。 归根结底,尽管初衷良好,但引用几段关于对他人公正和仁慈的《古兰经》经文或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训,并不能让那些更难解释的文本消失。 每当我们为了排斥其他传统而只解释其中一部分时,我们就在编织一种无法解决潜在不一致经文含义的叙事。 除非我们将所有相关报告协调一致,否则我们将无法形成一种连贯的综合观点,既能真实反映传统,又能与这些年轻人所偏好的认知世界观产生共鸣,最重要的是,能与真理保持一致。

鉴于与“忠诚与脱离”相关的人类偏见无处不在,人们几乎无法就此主题进行理性的讨论。 人们随时准备根据最薄弱的依据来归类和谴责对话者,甚至仅仅是因为对方作品的前言或标题涉及该主题。 无论你处于光谱的哪个位置,你都可能被指责为既松懈又极端。 尽管如此,我们不能也不应该完全回避讨论,因为我们不仅有义务坦诚地传达真理,而且保持沉默也会带来巨大的损害。 在扭曲解读的背景下重复“忠诚与脱离”这样的短语会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正如将其断然否定为非伊斯兰教(这是一种典型的钟摆效应)也会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一样。 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失去中正,将导致许多人走向这一端或那一端的极端。 因此,优先考虑宗教不仅仅是重新排列我们的偏见;而是要清除这些偏见,并代之以一种符合造物主意愿的、连贯的原始归属感来源。

最后,认识到“忠诚与脱离”(al-walaʾ wal-baraʾ)这一短语源于偏见,或许也具有启发意义——它最初由哈瓦利吉派(Kharijites)提出,并被用来针对他们的穆斯林同胞。 在狂热和分裂思想的驱使下,哈瓦利吉派将这一概念武器化,以破坏社区的和平与秩序。 因此,逊尼派学者最初认为这是一种应受谴责的异端创新。

萨拉马·伊本·库海尔(Salama ibn Kuhayl)传述道:

我曾与一群“塔比因”(tabiʿin,意为:追随者,即第二代穆斯林)在一起, 其中包括阿布·巴赫塔里(Abu al-Bakhtari)、迈萨拉(Maysara)、阿布·萨利赫(Abu Salih)、达哈克·米什拉基(Ḍaḥḥāk al-Mishraqī)和布凯尔·塔伊(Bukayr al-Ṭāʾī)。他们一致认为,“伊尔贾”(irjāʾ,推迟论)、“瓦拉亚”(walāya,忠诚)、“巴拉亚”(barāʾa,脱离)以及“沙哈达”(shahāda,见证)都是异端创新。



同样,据传伊玛目艾哈迈德(愿主喜悦之)曾说:“‘瓦拉亚’是异端创新,‘巴拉亚’也是异端创新;那些说‘我们与某人结盟,与某人脱离关系’的人, 这种说法是一种异端创新,所以要警惕它。” 这些是来自“塔比因”和逊尼派伊玛目的可靠传述,类似的言论在一些圣门弟子中也能追溯到,尽管确定性较低,例如阿布·赛义德·胡德里(愿主喜悦之)和阿里(愿主喜悦之)。

鉴于此,为什么逊尼派学者还要试图修复这个术语,而不是将其彻底废弃呢? 绝大多数情况下,这是因为“忠诚与脱离”的各种衍生含义,以及为了造物主而爱与恨的概念,在《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言语中都有确立。 因此,它们被视为不可辩驳的伊斯兰真理。

殖民主义、冲突和犹太复国主义是如何影响跨宗教对“他者”的认知的?

十字军东征和殖民主义的历史,连同它们在当今中东、非洲和南亚留下的遗产与表现,在我们对“忠诚与脱离”的情感与理性认知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正如所讨论的那样,我们都容易产生偏见。 我们中的一些人可能没有意识到,跨宗教紧张关系在多大程度上源于历史和政治——源于哈里发国与基督教世界之间的对峙,甚至源于迦太基与罗马之间的冲突——而不是源于经文和神学。 毕竟,穆斯林曾为罗马人战胜多神教的波斯人而欢欣鼓舞,尽管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存在重大的神学分歧(《古兰经》30:3–5),因为拜占庭人作为“有经人”,崇拜的是与穆斯林相同的亚伯拉罕的造物主。 他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比波斯人更接近穆斯林,最重要的是,他们与神圣的计划更为契合,而原始《福音》正是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这些“比例”进行公正的重新审视可能会发现,在穆斯林关于“他者”的论述中,人们所发现并持续发现的某些偏见或敌意,其主要原因并非他人坚持各自的信仰,而是他们对伊斯兰教及其人民的敌对行为。 哥伦比亚大学中东研究所前所长理查德·布利特(Richard Bulliet)指出:“一些穆斯林群体所表现出的那些令人反感的限制和不宽容态度,在某些基督教和犹太教群体中,甚至在某些后宗教时代的西方世俗主义者中,几乎都能找到对应的例子。”

中东地区的当代冲突破坏了跨宗教关系,而这些关系在历史上本没有西方那么紧张。 穆斯林和犹太人并非总是和睦相处,但在他们共同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他们的关系远好于基督徒与犹太人之间的关系。 穆斯林从未对犹太民族发动过十字军东征、宗教裁判所或大屠杀。 事实上,众所周知,在整个中世纪,犹太人在安达卢西亚、埃及和伊拉克的境遇远好于他们在欧洲的境遇。 毕竟,从神学角度来看,地球上没有哪种宗教比犹太教更接近伊斯兰教。 然而,今天许多有影响力的拉比在教导以色列军队的准士兵时,将犹太复国主义与犹太教混为一谈,声称对巴勒斯坦人的种族灭绝是《圣经》诫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