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法也适用于非穆斯林吗?一文读懂权利、责任与公共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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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does-that-apply-to-non-muslims-too
原文标题:Does That Apply to Non-Muslims, Too?
作者:Anonymous Guest Author
作者简介:原文页面未提供作者简介

副标题:穆斯林与非穆斯林指南:从道德义务到社会关系的真实边界
摘要:本文讨论伊斯兰规范在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间的适用边界。作者说明,不同对象、不同责任和不同社会关系需要分清,才能避免把教法、道德和公共生活混在一起。



图:这是否也适用于非穆斯林?

引言

穆斯林在阅读《古兰经》和圣训时,常会问到一个问题:其中所包含的教诲是否适用于非穆斯林? 有时文本会提到“穆斯林”或“信士”,但这是否意味着它仅适用于穆斯林?

某些宗教规则确实仅限于穆斯林,例如葬礼仪式、婚姻和饮食法规,但这些差异在伊斯兰法律传统中都有明确的界定。 本研究将表明,其他关于慈善、仁慈和善行的普遍劝诫同样适用于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因为穆斯林应当对整个人类群体保持尊重和良好的礼仪。 《古兰经》和圣训中有许多迹象表明,我们大部分的道德范式适用于绝大多数人类,只有那些最严重的破坏正义者除外。

本文旨在强调伊斯兰教中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家庭成员及邻居的地位。 本文将解释古典伊斯兰时期存在的各种针对非穆斯林的保护契约,这些契约如何赋予非穆斯林与穆斯林同等的法律保护,以及这些契约如何类比于当今的“公民身份”概念。 最后,本文将分析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一些言论,他在这些言论中使用了针对穆斯林的排他性语言,但学者们基于各种原因将其理解为也涵盖了非穆斯林。

伊斯兰教中的非穆斯林家庭成员

关心血缘关系是穆斯林最重要的道德优先事项之一,尤其是对待自己的父母。 无论我们的亲属是否为穆斯林,这一点都是成立的。 我们的家庭成员仅仅因为与我们亲近,就有权得到善待,无论他们的个人宗教信仰如何。 这对我们的父母来说尤其如此。 安拉在《古兰经》中反复命令我们要善待父母,并特别强调了对母亲的孝敬。

安拉说:

“我曾命人善待父母。”(《古兰经》29:8) “他母亲辛苦地怀他,又辛苦地生他。他受胎和断乳的时期,共为三十个月。”(《古兰经》46:15) “你应当感谢我和你的父母;惟我是最后的归宿。”(《古兰经》31:14) “如果他们强迫你以你所不知道的(事物)配我,那么你不要服从他们,但在今世中要以礼相待他们。”(《古兰经》31:15)



这段经文专门讨论了父母不接受伊斯兰教的情况。 即使他们因为我们是穆斯林而“强迫”(jāhadā)我们,我们仍然有义务善待他们! 只要他们的要求不涉及任何罪恶之事,我们就必须服从他们的合理请求。 显然,这一义务并不否定子女在面对父母暴力攻击时进行自卫的权利,但除此之外的任何情况都必须予以包容。 伊本·凯西尔(卒于1373年)指出,父母对伊斯兰教的非暴力反对“并不妨碍你在今世以礼相待他们,意即以最好的方式对待他们两人”。 安拉关于善待父母的命令在非常广泛的意义上适用于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父母,仅在极端暴力和迫害的情况下才例外。

伊斯兰传统将家庭关系称为 ṣilat al-raḥim,字面意思是“连接子宫”。 子宫具有巨大的象征意义和宇宙意义,作为将家庭凝聚在一起的联合实体。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

“安拉创造了万物,当他完成创造时,子宫说:‘在此处,我向你寻求庇护,免受那些断绝我关系之人的伤害。’ 安拉说:‘你难道不高兴吗?我将善待那些善待你的人,并断绝那些断绝你关系的人。’ 子宫说:‘是的,我的主。’ 安拉说:‘那么,你将得到它。’”



子宫(al-raḥim)也是安拉慈悯(raḥmah)的一种表达,因为它们源自相同的语言词根。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子宫的名字源自至仁主(al-Raḥmān)。 谁维护它,安拉就维护谁。 谁断绝它,安拉就断绝谁。” 也就是说,安拉将继续引导和奖赏那些履行对家庭义务并善待家人的穆斯林,但他会抛弃那些抛弃家庭的人。 正如该词的词源所暗示的那样,家庭关系是信士生活中慈悯的焦点;当这种慈悯凝聚在最亲近的圈子时,它会向外辐射,从而对社区和整个人类产生积极影响。

一如既往,在实践这一教导方面,没有比先知穆罕默德 ﷺ 本人更好的榜样了。 我们从他的传记中得知,他的许多古莱什亲属反对他,有时甚至诉诸暴力,而他家族中的其他成员则接受了伊斯兰教。 当然,他捍卫了自己、他的社区以及他们信奉伊斯兰教的权利,但他仍然维护了他那些不信道的亲属的权利,即使他们伤害了他。 安拉说:“你说:我不为传达使命而向你们索取任何报酬,只求你们亲爱亲属。”(《古兰经》42:23)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向他们传教时,不要求任何金钱或世俗的报酬,但他仍然希望他们对他表现出亲情。 正如泰伯里(卒于923年)所记载,一些早期穆斯林将这节经文解释为: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伊斯兰教方面不要求他们任何回报,“只要求你们在我们的亲属关系中对我表现出亲情,并维护我们之间的家庭纽带”。 即使他们犯下了不信道和偶像崇拜的罪行,他们之间仍应保持亲情。 这表明,宗教差异本身绝不会妨碍穆斯林向其非穆斯林家庭成员表达自然的爱。

当古莱什人巩固了他们对伊斯兰教的顽固反对,甚至采取抵制、折磨或驱逐最脆弱的穆斯林等手段时,先知穆罕默德 ﷺ 仍然承认他们作为家庭成员的权利。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公开宣布:“我父亲的亲属不是我的盟友。 确实,只有安拉和正义的信士才是我的盟友。 然而,他们拥有血缘纽带,我将维护他们的家庭关系。” 有一次在麦地那,先知穆罕默德 ﷺ 送给欧麦尔·本·哈塔卜(愿安拉喜悦他)一件丝绸长袍作为礼物,欧麦尔随后将其送给了他在麦加的同父异母兄弟,当时那人还是个偶像崇拜者。 脑威(卒于1277年)提到了这一传统的几段传述,并总结道:“所有这些都是维护与不信道亲属的关系并善待他们,以及向不信道者赠送礼物的许可证据。” 因此,即使是恰好居住在敌对土地(如当时的麦加)上的非穆斯林亲属,也应该得到善待。

有一节关于家庭和爱的经文经常被误译或断章取义,以使伊斯兰教看起来像是一种充满仇恨或反家庭的宗教。 安拉说:

“你不会发现信仰安拉和末日的人,会亲爱那些反对安拉及其使者的人,即使他们是他们的父亲、儿子、兄弟或亲属。”(《古兰经》58:22)



伊斯兰教的反对者将“亲爱”(wadd)翻译为“爱”,然后将这节经文与《新约》中“爱你的敌人”的段落进行对比。 这是误导性的,因为动词 wadd 的意思是“亲情”,而不是那种希望他人好或像对待自己一样对待他人的“爱”。 很难有人会争辩说,对一个暴力的压迫者表现出温暖或亲情是值得称赞的。 伊斯兰教第二代伟大学者卡塔达·本·迪阿马·萨杜西(卒于735年)解释说,这里的“反对安拉及其使者的人”是指“表现出敌意的人”。 这些人是古莱什的成员,他们曾迫害先知穆罕默德 ﷺ 和他的同伴,直到他们别无选择,只能逃往麦地那。 在他们犯下如此令人发指的邪恶行为时对他们表现出亲情,只会助长他们的气焰。 尽管如此,先知穆罕默德 ﷺ 仍对和解抱有希望,最终他以宽恕所有人而闻名,他们中的许多人后来也自由地皈依了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中的非穆斯林邻居

伊斯兰教强烈鼓励善待邻居,无论他们是穆斯林还是非穆斯林。 在家庭成员之后,邻居是穆斯林最重要的关系。 事实上,许多古典穆斯林学者如蒙兹里(卒于1258年)会在其著作中专门开辟章节,讨论邻居的“权利”及其善待之道。

安拉说:

“你们当崇拜安拉,不要以任何物配他,当善待父母、亲属、孤儿、贫民、近邻、远邻、同伴、旅客和你们的奴仆。”(《古兰经》4:36) “安拉确是不喜爱傲慢的自夸者。”(《古兰经》4:36)



在这节经文中,安拉命令对社会中几乎每一种人都要普遍地行善(iḥsān),包括家庭成员以及“近邻”和“远邻”。 一些学者理解,这种邻居之间的区别指的不是物理距离,而是宗教上的差异。 近邻是穆斯林,而远邻是非穆斯林。 古尔图比(卒于1273年)解释了这节经文的含义,写道:

“我说:基于这一关于邻居的指示,无论是对穆斯林还是不信道者,都以推荐的方式予以命令。 这是正确的观点。 善行包含同情的意思,也包含良好的陪伴、避免伤害和防御他人伤害的意思。”



同伴和正义的前辈们理解,先知穆罕默德 ﷺ 关于善待邻居的许多命令适用于穆斯林和非穆斯林。 穆贾希德·本·贾布尔(卒于722年)报告说,他与同伴阿卜杜拉·本·阿穆尔(愿安拉喜悦他)在一起,当时他的仆人正在准备一只烤羊。 阿卜杜拉说:“你给我们的犹太邻居分了一些吗? 我听安拉的使者 ﷺ 说:‘吉卜利里不断地嘱咐我关于邻居的事,以至于我以为他会让他们成为我的继承人。’” 传述此传统的提尔米吉进一步指出,其他同伴也报告了类似的观点,包括阿伊莎、伊本·阿巴斯、阿纳斯、阿布·胡莱拉、乌格巴·本·阿米尔和阿布·乌马马,愿安拉喜悦他们。

因此,一般的规则是,任何与我们为邻的人——即同意在附近和平生活的人——至少必须免受我们的伤害,如果不能对他们表现出仁慈和慈善的话。 这一规则唯一的例外是禁止对压迫者或作恶者表现出仁慈,因为正如加扎利(卒于1111年)正确指出的那样,“对压迫者的仁慈就是对受压迫者的邪恶”。 慈善不能以牺牲正义为代价。 我们应该善待生活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无论是穆斯林还是非穆斯林,只要这种善行不会助长他们的某种不当行为,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的权利。 确实,安拉可能会用邪恶的邻居来考验我们的耐心和慈悯。 他们的不良品行应尽可能予以包容,但当邻居侵犯了个人在生命、财产和安全方面的合法权利时,法律允许的报复是一个选择。

在法律术语中,古典穆斯林学者发展并编纂了邻里规则,明确给予穆斯林及其非穆斯林邻居相同的保护权利。

非穆斯林保护契约

伤害一个没有伤害任何人的人,是对安拉的严重冒犯。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邻居不免于其邪恶的人,不得进入天堂。” 这里警告穆斯林,如果他们无正当理由伤害邻居,将被逐出天堂。 无故伤害无辜者不仅在本质上是不道德的,而且还会破坏他们的社区与穆斯林社区之间可能存在的和平关系。 此外,伤害和平的非穆斯林会引发报复,从而间接损害穆斯林所享有的安全与稳定。

在此基础上,学者们将非穆斯林分为三个受法律保护的阶层:

- 齐米(Dhimmī):居住在穆斯林土地上并向穆斯林当局纳税的非穆斯林。 - 穆阿希德(Muʿāhid):居住在与穆斯林保持和平条约的国家中的非穆斯林。 - 穆斯塔明(Mustaʾmin):获得许可进入穆斯林土地的非穆斯林。 在每种情况下,非穆斯林都与穆斯林社区达成互不伤害的协议,无论他们是作为穆斯林国家的公民、外国公民,还是持签证进入穆斯林国家的客人。 可以说,他们通过法律成为了邻居。 这些和平的非穆斯林享有类似于穆斯林公民的某些法律和道德保护。 这些受保护类别之外的例外是敌方战斗人员(ḥarbī)。

先知穆罕默德 ﷺ 以最严厉的措辞警告穆斯林不要违反这一神圣契约,他说:“谁杀害了一个受条约保护的人(muʿāhid),谁就闻不到天堂的芬芳。 确实,它的芬芳在四十年的路程外就能闻到。” 在另一段传述中,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谁无正当理由杀害了一个受条约保护的人,安拉已禁止他进入天堂。”在另一段传述中,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谁亏待了一个受条约保护的人,侵犯了他的权利,强加给他无法承受的工作,或未经他同意拿走他的东西,我将在复活日成为他的控告者。”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有许多传达这一含义的真实传述,以至于学者们认为它们是广为流传的(mutawātir),意味着无可争议的真实。 根据马立克派学者穆罕默德·本·优素福·马瓦格(卒于1492年)的说法,“禁止亏待他们 [即受条约保护者] 的先知传统已被一致报告。”

非穆斯林并不一定需要获得国家当局的正式法律保护。 伤害任何无害之人,尤其是通过欺骗手段,在伊斯兰教中是禁止的行为。 伊本·泰米叶(卒于1328年)陈述了这一运作原则:“默认规则(aṣl)是,人类(Ādamī)的生命是不可侵犯的,除非有正义的权利。” 伊本·库达马(卒于1223年)表示赞同,写道:“对于一个被错误杀害的人,必须为他的被杀提供赎罪,就像他是一个穆斯林一样。” 米斯瓦尔·本·马赫拉马(愿安拉喜悦他)报告说,在蒙昧时期,穆吉拉(愿安拉喜悦他)陪伴了一些人,杀死了他们,并拿走了他们的财富。 后来,他皈依了伊斯兰教。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至于你的伊斯兰教,我们已经接受了。 至于财产,那是背信弃义得来的财富,我们不需要它。” 阿齐马巴迪(卒于1911年)评论这一传统时写道:“一个有益的观点是,在安全的情况下,通过欺骗手段夺取不信道者的财富是不合法的。 确实,只有针对战士或战斗人员这样做才是合法的。” 穆吉拉(Al-Mughīrah)对偶像崇拜者所犯的过错发生在伊斯兰法律体系建立之前,但先知穆罕默德 ﷺ 仍谴责了他的行为。 人们可能会好奇,为什么穆吉拉没有受到惩罚。 可以肯定的是,他已经彻底为自己的过错忏悔了。 注释者从其他来源指出,该罪行发生在通往埃及的路上,远离麦地那的司法管辖区。 此外,此事发生在很久以前,因此出于实际原因,法律起诉可能已无法进行。 无论如何,这里的关键点在于,穆斯林不应认为如果对方的伊斯兰法律地位不明确,他们就可以在街上随意杀害或伤害普通人。 所有人类默认都享有受保护的豁免权,除非他们被判有罪,否则法律不得剥夺这种权利。

排他性的语言,包容性的含义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有几段圣训提到“穆斯林”或“信士”应受到保护或应获得善待。 一些穆斯林可能会误以为他的话限制了其教导的范围,但对其话语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就会发现,他所使用的排他性语言往往隐含着包容性的含义。 毕竟,先知穆罕默德 ﷺ 将大部分时间用于向纯穆斯林听众讲道,因此他的措辞往往反映了他们特定的需求。

隐含包容性最明显且被广泛接受的例子,是那些提到“男人”或在语法上使用阳性复数形式的文本。 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否则这些文本默认也适用于女性。 在一则圣训中,奥斯曼·本·阿凡(愿主喜悦之)传述,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若一名穆斯林男子以完美的方式进行小净,然后进行礼拜,安拉必将赦免他在此次礼拜与下一次礼拜之间所犯的过错。” 通过另一条传述链,奥斯曼传述了措辞相似的另一则圣训:“无论谁像我这样进行小净,并礼两拜,且不让思绪游离,他之前的罪过都将被赦免。” 虽然第一则传述称奖赏是给“穆斯林男子”的,但第二则称其适用于“无论谁”这样做。 在第一种情况下,先知穆罕默德 ﷺ 可能只是在对一群男性说话,并相应地调整了他的语言。 尽管如此,学者们理解,当先知穆罕默德 ﷺ 谈论男性时,通常也包括女性。 哈姆德·本·穆罕默德·哈塔比(卒于998年)评论道:“如果称呼是以男性语法形式传达的,那么它也同样适用于女性,除非是那些通过证据确立了特定对象的特定主题。” 换句话说,当先知穆罕默德 ﷺ 谈论男性时,除非有证据表明不适用,否则总是包括女性。 在分析那些看似仅针对穆斯林,但实际上也隐含了受保护的非穆斯林群体的文本时,可以发现类似的逻辑。

作为一项全面的道德原则,穆斯林应该像爱自己一样为非穆斯林祈求美好;也就是说,穆斯林总体上应该对非穆斯林怀有善意。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你们中没有人真正拥有信仰,直到他为他的兄弟祈求他为自己所祈求的。” 虽然这则圣训使用了“兄弟”一词,通常被解释为穆斯林兄弟姐妹,但其他版本使用了更广泛的语言:“你们中没有人真正拥有信仰,直到他为世人祈求他为自己所祈求的,并且直到他只为了安拉而爱一个人。” 另一则传述使用了“邻居”一词,这包括了穆斯林和非穆斯林。 “兄弟”一词可以作为“邻居”或一般“世人”的代称,甚至可以指人类的兄弟情谊,因为每个人凭借亚当和夏娃,与世界上其他每个人都有共同的纽带。 伊本·哈杰尔·海塔米(卒于1566年)提出了这种解释,他写道:“显而易见,这里的‘兄弟’一词是在一般意义上使用的,因为每个穆斯林都应该希望非信徒获得伊斯兰及其带来的美德。”

有更多证据表明,先知穆罕默德 ﷺ 将“兄弟”和“世人”作为同义词使用。 有一次,先知穆罕默德 ﷺ 被问到:“谁的伊斯兰实践最好?”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回答说:“穆斯林免受其舌头和手伤害的人。” 另一位圣门弟子回忆说,先知穆罕默德 ﷺ 回答同一个问题时说:“世人免受其舌头和手伤害的人。” 正如我们所见,第一则圣训中使用了“穆斯林”一词,暗示它适用于一般人;即穆斯林的邻居以及与穆斯林和平相处的人。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很可能根据情况改变了他的话语,有时专门对一群穆斯林说话,有时在混合群体面前公开演讲。 事实上,先知穆罕默德 ﷺ 多次被问到同一个问题,他给出了略有不同的答案。 正如纳瓦维所记录的,对这一现象的一种学术解释是:“答案是根据各种情况和个人情况适当地给出的。” 记住这一点,当我们阅读先知话语中使用的“穆斯林”、“信士”和“兄弟”等表达时,可能他当时恰好是在对一群穆斯林说话;即便如此,这些圣训中所包含的一般道德教训,往往同样适用于与穆斯林和平共处的非穆斯林邻居。

学者们明确将受保护的非穆斯林包括在内的一个问题是禁止背谈。 安拉说:“你们不要互相窥探,也不要互相背谈。” “难道你们中有人喜欢吃他已死兄弟的肉吗?” “你们会厌恶它的,所以要敬畏安拉。” “安拉确是至恕的,至慈的。” 经文提到了“兄弟”,但这一原则延伸到了穆斯林圈子之外。 如果非穆斯林与穆斯林有和平关系,他们的生命、财产和名誉被认为与穆斯林的一样神圣。 伊本·哈杰尔·海塔米写道:“至于受保护的非穆斯林(Dhimmī),在禁止伤害方面,他就像穆斯林一样,因为神圣的法律使他的名誉、生命和财产不可侵犯……正确的观点是,禁止背谈受保护的非穆斯林。” 扎卡里亚·安萨里(卒于1520年)认为,与其背谈这样的非穆斯林,不如向他们表现出善意是一种义务:“如果非信徒处于保护之下,背谈他是被禁止的……相反,向他人提供真诚的建议并警告他们远离邪恶是一种义务。” 伊本·胡马姆(卒于1457年)甚至斥责了他那个时代破坏这些规则的穆斯林中的捣乱者:“在受保护的非穆斯林的教法裁决及其权利中已经确立……禁止伤害他,禁止背谈他,就像禁止背谈穆斯林一样,这与那些在市场上无理且怀有敌意地掌掴或侮辱他的愚人所做的不同。” 伊本·阿比丁(卒于1836年)在评论哈斯卡菲的话时,也肯定了这一原则:

如果一个人成为受保护的非穆斯林……那么禁止伤害他,禁止背谈他,就像对待穆斯林一样,因为有保护契约。 他有权获得我们的财富(通过慈善或福利),如果禁止背谈穆斯林,那么也禁止背谈他。 甚至有学者说,亏待受保护的非穆斯林后果更严重。



诅咒受保护的非穆斯林也被视为一种罪过,甚至可能受到当局的惩罚。 布胡提(卒于1051年)写道:“任何指名道姓诅咒受保护的非穆斯林的人都应受到管教,因为他的名誉是不可侵犯且禁止(伤害)的。” 根据哈斯卡菲记录的一项法律意见,用侮辱性的名字称呼非穆斯林是不正当的,也可能受到惩罚:“侮辱受保护的非穆斯林的穆斯林会受到酌情惩罚,因为他犯了罪。” 斥责非穆斯林,即使看起来有正当理由,也可能会使他们远离正道,并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相反,安拉命令我们以最好的方式与非穆斯林分享伊斯兰:“以智慧和美好的劝诫,召唤人们走上你主的道路。” 另一个需要考虑的重要点是,破坏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和平实际上是对穆斯林的间接攻击,因为它会招致报复,正如安拉所说:“你们不要辱骂他们舍安拉而祈祷的对象,以免他们因无知而敌意地辱骂安拉。”

一些学者将对非穆斯林的保护延伸到了他们的经济活动中,因此像对待穆斯林一样,不允许削弱他们的交易。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一个人不得破坏他兄弟的交易。” 同样,这里的“兄弟”一词既是邻居的代称,也是受保护的非穆斯林的代称。 爱资哈尔学者苏莱曼·本·奥马尔·贾迈勒(卒于1790年)评论这则圣训时写道:“非穆斯林公民(dhimmī)、签订和平条约的非穆斯林(mu’āhid)以及获得豁免权的非穆斯林(musta’min),在这方面都像穆斯林一样,不包括战斗人员和叛教者。” 只有危险的非穆斯林群体,如敌军士兵或叛乱分子,由于他们的暴力活动,才不享有这种基本保护。

非穆斯林的保护契约不仅是一种不受伤害的消极权利,还包括一种积极的福利权利。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如果一个人吃饱了,而身边的邻居却饿着肚子,那他不是信士。” 加扎利断言,帮助有需要的非穆斯林邻居是我们的义务:“一个人必须温柔、慷慨,并以良好的品行行事……哈桑认为用你宰杀的动物喂养犹太和基督徒邻居没有什么不妥。” 正如哈拉伊提所暗示的那样,他记录了哈桑·巴士里(卒于728年)的原始声明,认为给予非穆斯林邻居东西没有什么不妥,这表明了坚持睦邻友好(ḥusn al-mujāwaratihi)的积极命令。 为了说明这一点,第二位正统哈里发奥马尔·本·哈塔卜(愿主喜悦之)发现一位年长的犹太人正在乞讨,以便支付税款。 奥马尔说:“指安拉发誓,我们对他不公平,我们自己吃饱了,却在他年老时抛弃了他!” “‘慈善只给穷人和有需要的人。’” “穷人是穆斯林,而这个人是有需要的人中的一员,来自有经人。” 奥马尔随后免除了该男子的税款,并从国库中给予他慈善救济。 这个故事表明,穆斯林应该在人类层面上对非穆斯林怀有基本的同情心和共情,无论他们的个人宗教信仰如何,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命令我们的那样:“怜悯大地上的人,天上的主宰就会怜悯你们。”

结论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他的一生中与不同的群体交谈,将一般术语和特定术语作为同义词使用,以向当时的听众阐明他的信息。 有时他会为穆斯林说话,有时则对混合群体或全人类说话。 如果真实归属于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陈述使用了“兄弟”或“穆斯林”等排他性语言,这并不意味着将规则仅限于穆斯林。 相反,受保护的非穆斯林在许多重要方面与穆斯林在道德和法律上是平等的。 我们之间确实存在的真正差异,例如在宗教葬礼仪式、婚姻、饮食法等方面,是基于《古兰经》和圣行的明确证据而确定的。

此外,伊斯兰关于仁慈和善行的教导从未局限于穆斯林,这一点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行、他的圣门弟子的生活以及我们伟大先贤的著作中都得到了证实。 注意不要伤害无辜的人,并鼓励善待邻居,无论其宗教信仰如何,都是其他已确立的《古兰经》指令。 与为穆斯林提供的保护类似,伊斯兰教在法律和道德上也为和平的非穆斯林在人身、财产和名誉方面提供了保护。

成功来自安拉,安拉最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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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古兰经》31:14–15。

• 伊斯梅尔·本·凯西尔,《古兰经注》(贝鲁特:达尔库图布·伊尔米亚出版社,1998年),6:301,第31:15节。

• 穆斯林·本·哈贾吉·库沙伊里,《穆斯林圣训实录》([贝鲁特]:达尔伊亚·库图布·阿拉比亚出版社,1955年),4:1980,第2554段。

• 穆罕默德·本·伊萨·提尔米济,《提尔米济圣训集》(贝鲁特:达尔加尔布·伊斯兰出版社,1998年),3:388,第1924段;提尔米济在评论中将其宣布为(ṣaḥīḥ)真实可靠。

• 《古兰经》42:23。

• 阿布·贾法尔·塔巴里,《古兰经注》(贝鲁特:里萨拉基金会,2000年),21:525,第42:23节。

• 穆罕默德·本·伊斯梅尔·布哈里,《布哈里圣训实录》(贝鲁特:达尔陶克·纳贾出版社,2002年),8:6,第5990段。

• 纳瓦维澄清说,虽然伊斯兰教不允许男性穿丝绸,但它仍然是一种有益的材料,可以由女性穿着、用于其他目的和/或出售。

• 穆斯林,《穆斯林圣训实录》,3:1638,第2068段。

• 叶海亚·本·沙拉夫·纳瓦维,《纳瓦维穆斯林圣训实录注释》(贝鲁特:达尔伊亚·图拉斯·阿拉比出版社,1972年),14:39。

• 《古兰经》58:22。

• 关于伊斯兰教中为他人祈求美好的更详细解释,请参阅贾斯汀·帕罗特(Justin Parrott),《伊斯兰教中的黄金法则:伊斯兰传统中的互惠伦理》(硕士论文,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2018年),https://archive.nyu.edu/handle/2451/43458

• 塔巴里,《古兰经注》,23:258,第58:22节。

• 关于此主题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奥马尔·苏莱曼博士和谢赫·穆罕默德·埃尔希纳维,《先知穆罕默德 ﷺ 如何超越敌意和侮辱》,Yaqeen,2017年1月13日,yaqeeninstitute.org/mohammad-elshinawy/how-the-prophet-muhammad-rose-above-enmity-and-insult。

• 阿卜杜勒·阿齐姆·蒙迪里,《劝诫与警示》(贝鲁特:达尔库图布·伊尔米亚出版社,1996年),3:352。

• 《古兰经》4:36。

• 古尔图比,《古兰经教法注释》(开罗:达尔库图布·米斯里亚出版社,1964年),5:174,第4:36节。

• 提尔米济,《提尔米济圣训集》,3:397,第1943段;提尔米济在评论中将其宣布为(ḥasan)良好。

• 提尔米济,《提尔米济圣训集》,3:397,第1943段。

• 阿布·哈米德·加扎利,《宗教科学复兴》(贝鲁特:达尔马里法出版社,1980年),2:167。

• 穆斯林,《穆斯林圣训实录》,1:68,第46段。

• 穆罕默德·萨利赫·本·乌赛敏,《利雅得圣训注释》(利雅得:达尔瓦坦出版公司,2005年),2:534。 谢赫·伊本·乌赛敏写道:“这是四种神圣的血液:穆斯林的血、受保护的非穆斯林的血、签订和平条约的非穆斯林的血,以及获得豁免权的非穆斯林的血。”

• 布哈里,《布哈里圣训实录》,3:99,第3166段。

• 阿布·达伍德,《阿布·达伍德圣训集》(黎巴嫩赛达:阿斯里亚图书馆,1980年),3:83,第2760段;阿尔巴尼在评论中将其宣布为真实可靠(ṣaḥīḥ)。

• 阿布·达伍德,《阿布·达伍德圣训集》,3:170,第3052段;阿尔巴尼在评论中将其宣布为真实可靠(ṣaḥī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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