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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土耳其的维吾尔人困境(2025年人权观察组织报告)

人权history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14 次浏览 • 2025-11-15 03:04 • 来自相关话题

 
维吾尔族是居住在中国西北部的1160万突厥语民族。自2017年以来,中国政府对他们实施了严重的人权侵犯,人权观察组织和独立的法律专家认为这构成了危害人类罪。有数十万维吾尔人生活在海外,估计有5万人把土耳其称为家。由于民族和文化渊源,土耳其长期以来一直是维吾尔人的安全港,包括通过优惠的移民政策,允许维吾尔人成为长期居民和公民。
但是,自2022年以来,随着土耳其与中国关系的升温,以及土耳其采取日益严格的反移民政策,对于没有土耳其公民身份的维吾尔人来说,土耳其的安全性降低了。土耳其当局武断地给维吾尔人和其他移民贴上了“限制代码”,将他们标记为“公共安全威胁”,通常没有合理的理由,也没有证据表明他们构成任何威胁。此类代码(通常是“G87”代码)的分配可能导致一系列负面且往往是毁灭性的后果:拒绝给予公民身份、国际保护或其他赋予居留权的身份,实际上使他们成为“非正常移民”,有些人最终会收到驱逐出境的决定。当这些人被警察或移民官员拦下或因任何原因与他们接触时,他们可能会被送往拘留中心。

如果被送回中国,尤其是从土耳其这种被中国政府视为“敏感”的国家遣返,维吾尔人可能会面临拘留、审讯、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土耳其政府声称从未直接将维吾尔人驱逐到中国。但至少有一起已报告的事件发生在2018年5月,据报道土耳其当局当时直接将至少三名维吾尔人驱逐到中国。也有间接遣返至中国的报道:2019年6月,土耳其当局将一名维吾尔族妇女和她的两个幼女驱逐到塔吉克斯坦,之后据报道塔吉克斯坦当局将她们遣送回了中国。
此外,人权观察组织发现媒体报道称,2018年1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有33名维吾尔人在土耳其的拘留中心被拘留。实际数字可能更高: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土耳其非政府组织表示,仅在2024年,他们就记录了土耳其当局在拘留中心关押了100多名维吾尔人。

在拘留中心,土耳其移民当局曾对维吾尔被拘留者施压,有时是强迫他们签署“自愿回国”表格。这已成为土耳其影响其他移民群体(包括叙利亚人和阿富汗人)的普遍做法。人权观察组织采访的维吾尔人中,至少有三人表示他们签署了此类表格。其中一人于2019年被驱逐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该国自2008年起与中国签订了引渡条约。此人后来前往了其他几个国家,最终才得以安全。在此期间,他受到中国政府特工的骚扰,被当地移民当局拘留了两次,并且收留国政府受到中国政府的压力,要求将其遣返。另一位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2019年土耳其警察将他带到伊斯坦布尔阿塔图尔克机场准备驱逐出境,但他通过在机场制造事端得以阻止了这次尝试。
近年来土耳其对移民的镇压,伴随着维吾尔人在当地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优惠待遇的显著削弱。这些优惠待遇包括维吾尔人有资格在不满足所有要求的情况下申请长期居留许可,并随后通过专门针对突厥族裔的途径申请土耳其公民身份。

如前所述,维吾尔人正越来越多地遭受“限制代码”的标记,这种标记被附加到警务和移民数据库中的个人居留或护照记录上,实际上使先前授予的特权失效。限制代码的分配与土耳其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的实施有关,但目前如何以及为何分配这些代码尚不清楚,实际上它们的使用范围似乎远远超出了该法的初衷。根据人权观察组织采访的维吾尔人和律师以及审查的法庭文件,在具体案例中,这种做法往往缺乏合理理由、确凿证据,或与不当行为没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同样,当局以构成“公共安全威胁”为由,在未提供支持证据的情况下,立即取消了维吾尔人的居留许可或拒绝了他们的居留或公民身份申请。

邻居的一个简单投诉、卷入刑事案件(即使后来被判无罪)都可能导致应用限制代码的决定。土耳其当局还会根据其他政府提供的情报来设置这些代码。在某些情况下,中国政府向土耳其当局提交了一份名单,其中包括被北京方面贴上“恐怖分子”标签的人,而这个词被混用于新疆地区和平的维吾尔身份表达或维权行动。名单上的人最终被贴上了限制代码。
一位了解情况的土耳其官员表示,移民系统使用限制代码给维吾尔人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并“将人们的生活推向了一个完全未知境地”。
为人权观察组织的这份报告,我们总共进行了20次访谈,其中13次与维吾尔人进行,这13人中有两人是土耳其维吾尔公民社会团体的代表;6次与在土耳其处理维吾尔人案件的移民律师进行;1次与一位了解情况的土耳其政府官员进行。

在人权观察组织采访的13名维吾尔人中,有9人因限制代码至少一次被关进拘留中心。有5人目前在土耳其没有合法身份,并表示害怕出门,因为土耳其警察或移民官员正在严厉打击非正常移民。其中两名受访者被认定为“有条件难民”,这是一种在土耳其提供的准难民身份,为他们提供国际保护,但当局仍取消了他们的身份,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当局裁定两人现在都面临被驱逐出境的命运。

人权观察组织审查了土耳其内政部负责该国移民和国际保护事务的机构——移民管理局(PMM)发布的12份驱逐出境决定和4份拒绝维吾尔人居留许可的决定,以及人口和公民事务总局发布的3份拒绝公民身份申请的决定。所有这些文件,日期介于2018年至2025年之间,都使用了宽泛的措辞,没有提供任何具体的解释、引用或评估,无法让人评估决定的合理性。

根据土耳其法律,个人可以对这些驱逐出境决定提出上诉,但一位多次提出此类上诉的律师表示,“法官看到限制代码时,通常会为了安全起见做出不利的裁决。”
人权观察组织审查了2024年和2025年发布的五份关于被视为威胁公共秩序和安全的维吾尔人的驱逐令的法院裁决。在每起案件中,法院裁决都支持驱逐令,但没有说明这些个人做了什么构成了所谓的对公共安全和秩序的威胁。令人担忧的是,法院裁定不驱回原则不适用于维吾尔人,称他们没有证明维吾尔人如果被送往中国将面临受虐待和酷刑的风险。
受访者还报告了在拘留中心遭受的虐待和恶劣条件。其中四人曾被脱衣搜查。

2017年,土耳其政府与中国签署了一项引渡协议,但土耳其议会尚未批准该协议。如果该引渡协议生效,将对土耳其的维吾尔人构成重大且额外的威胁。
土耳其政府有义务尊重国际法不驱回原则,该原则禁止国家将任何人送回他们将面临真正的迫害、酷刑或其他严重虐待、生命威胁或其他类似严重人权侵犯风险的地方。不驱回原则被土耳其加入的三项人权条约——《欧洲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以及1951年《难民公约》和习惯国际法所禁止。该禁令已纳入土耳其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

鉴于维吾尔人遭受的普遍和系统性迫害,人权观察组织认为,居住在中国的维吾尔人有充分理由担心一旦被强行遣返就会遭受迫害。
人权观察组织敦促土耳其和所有其他政府初步承认他们为难民。因此,土耳其政府应立即停止所有驱逐行动并暂停影响维吾尔人的驱逐决定,包括驱逐到第三国,因为在那里发生连锁驱逐导致不驱回的风险更高。

中国政府应停止在新疆实施的危害人类罪,并停止对海外维吾尔人的一切形式的跨国镇压。
其他国家政府在评估申请从土耳其重新安置或经过土耳其后申请庇护的维吾尔人案件时,不应将土耳其视为安全国家。即使他们在土耳其可能持有居留许可或国际保护身份,情况也是如此,因为这些身份不再安全。

方法
为人权观察组织的这份报告,我们总共进行了20次访谈,其中13次与维吾尔人进行。所有接受采访的13名维吾尔人均在2014年之后离开中国,并曾或目前以各种居留身份居住在土耳其。其中9人仍留在土耳其,有4人于2019年至2025年期间离开了土耳其。
由于中国政府对该社区的高度监视,对维吾尔人进行访谈具有挑战性。另有五名维吾尔人最初同意向人权观察组织分享他们的经历,但后来因担心遭到中国政府报复而撤回同意或停止回应。他们的案例未纳入本报告的任何部分。
人权观察组织于2025年3月至7月期间,通过线上和面对面方式,使用维吾尔语和土耳其语进行了访谈。所有受访者均被告知访谈的目的和自愿性质。他们被告知可以拒绝回答任何问题,提供不记录在案的回答,并可随时结束访谈。本报告中引用的引语基于访谈期间所做的书面记录。人权观察组织没有向受访者提供任何报酬、服务或其他个人利益。
人权观察组织为撰写本报告,审查了土耳其政府的相关政策和文件,例如驱逐决定、案件记录、通函命令、官方文件以及五份与维吾尔人相关的法院裁决。人权观察组织还审查了2018年1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被关押在拘留中心的33名维吾尔人的公开案件。
人权观察组织于2025年9月23日和2025年10月27日致函土耳其当局,询问有关维吾尔人在土耳其境况的信息,但在撰写本报告时未收到回复。信函副本附于本报告附录中。
为保护机密性,人权观察组织对所有受访者的身份进行了匿名处理,并只提供了最少的访谈信息。
 
基本背景
 
中国政府在新疆犯下的危害人类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或XUAR)位于中国西北部,是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和其他以穆斯林为主的人口居住地。这些突厥语民族的语言和文化与中国占多数的汉族有所不同。一些维吾尔人将该地区称为“东突厥斯坦”。
自2近平主席于2012年底上任以来,中国政府加快了在全国范围内的镇压,并积极推行针对少数民族的同化政策。[1]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在新疆对维吾尔人实施压制性政策。[2]但自2016年底以来,中国政府作为其“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的一部分,大幅升级了这些侵犯人权的行为。[3]这些侵犯行为包括任意拘留和监禁、酷刑、强迫失踪、大规模监视、文化和宗教迫害、家庭分离以及强迫劳动。[4]研究人员还记录了性暴力和侵犯生殖权利的行为。[5]
中国政府强迫几乎所有维吾尔人交出护照,并以其他方式控制他们的行动,使他们极难逃离虐待。[6]它为这些政策和更广泛的镇压辩护,称其是打击恐怖主义所必需的,利用过去归咎于维吾尔人实施的暴力事件,建立了一个影响数百万人的控制和压制制度,并将维吾尔人的和平活动(例如手机中存储有《古兰经》诵读)与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混为一谈。[7]
人权观察组织在2021年的一份报告中得出结论,此类侵犯行为构成危害人类罪,即作为针对任何平民人口的广泛或系统性攻击的一部分而故意实施的严重特定罪行——例如谋杀、酷刑和强奸。[8]
在这场镇压开始近十年后,估计仍有50万人(其中包括许多杰出的维吾尔知识分子和文化人物)被关押在新疆的监狱中,服着长期而任意的刑期。[9]中国政府继续在新疆维持高水平的压制和监视,并严格控制维吾尔人的言论和行为。[10]
关于中国政府对维吾尔人施暴的国际报道促使全球对此类待遇进行广泛谴责。2021年,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欧盟对对这些侵犯行为负有责任的中国和新疆政府官员实施了有针对性的制裁,同时美国还颁布了《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UFLPA),以阻止沾染强迫劳动的产品流入美国。[11]但穆斯林多数国家和伊斯兰合作组织大多保持沉默。[12]
2022年8月,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HCHR)发布了一份重要报告,结论是中国政府在新疆的暴行“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这促使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进行了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投票来讨论该报告。[13]然而,由于中国的国际影响力,它勉强躲过了这种审查。[14]在该报告发布两周年之际,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福尔克尔·图尔克表示,在新疆,“许多有问题的法律和政策仍然存在”。[15]
中国当局否认这些侵犯行为。他们试图通过宣传和虚假信息在全球范围内操纵有关这些侵犯行为的话语权,并消除追究他们责任的国际压力。[16]他们还驳斥了人权高专办的报告是“非法的和无效的”,并继续拒绝其所有建议。[17]

中国政府对维吾尔人的跨国镇压
海外的维吾尔人也无法免受中国政府的镇压。中国政府严密监视和恐吓散居海外的人们,拘留和监禁流亡异见人士的家人,并强迫一些维吾尔人回国。
中国政府对维吾尔人的“跨国镇压”是一种长期做法,但自2016年底以来,其严重程度显著升级。作为“严厉打击专项行动”的一部分,新疆当局加强了对有外国关系的人的审查。[18]维吾尔人如果去过一份“26个敏感国家”名单中的国家(其中主要是土耳其、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穆斯林多数国家),或在那里有家人,或以其他方式与那里的人交流,都受到过审讯、拘留,并在许多情况下被任意监禁。[19]

中国政府试图强迫逃离中国或居住在海外的维吾尔人回国,在那里他们很可能面临严重伤害。它经常指控维吾尔人,尤其是那些政治活跃人士,如世界维吾尔大会前主席多里坤·艾沙,为“恐怖分子”,并寻求其他政府的合作来逮捕他们,包括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系统。[20]

中国政府也成功地在没有发出引渡令或通过正式双边法律渠道的情况下,强行遣返了维吾尔人,而是利用其对收留国政府的政治或财政影响力。跨国镇压的实际行动,包括拘留、逮捕或引渡,往往是通过中国与收留国安全部门合作完成的。允许这些引渡的政府违反了国际法对不驱回的保护。[21]

在泰国发生过特别臭名昭著的大规模强行驱回事件。2014年,泰国当局以违反移民法规为由起诉了数百名维吾尔人(其中许多人是为了逃避日益加剧的镇压而逃离的),并将他们关押在拘留中心。2015年,虽然泰国当局释放了大约170名被拘留的维吾尔妇女和儿童到土耳其,但他们也强行将100多名维吾尔男子遣返中国。[22]剩下的数十名维吾尔人被无限期拘留,直到2025年2月,泰国强行将另外40名维吾尔男子遣送回中国。[23]

然而,其他国家也发生过类似事件。值得注意的是,自2017年以来,埃及当局任意逮捕了数十名维吾尔人,允许中国官员在开罗审讯他们,并将其中许多人驱逐到中国。[24]在马来西亚、柬埔寨、摩洛哥、沙特阿拉伯和塔吉克斯坦,也有记录在案的任意逮捕、拘留和驱逐出境案件,这些通常是应中国政府的要求进行的。[25]
维吾尔人在土耳其-中国关系中的位置

估计有5万维吾尔人居住在土耳其,使其成为继中亚各国之后世界上最大的维吾尔海外侨民群体之一。[26]在双边和国际层面,土耳其历来对维吾尔地区的人权侵犯表示担忧。
十多年前,在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演变为民族冲突之后,政府对维吾尔人进行了镇压,土耳其总统雷杰普·塔伊普·埃尔多安是世界上少数几个挑战中国政府的领导人之一。埃尔多安称乌鲁木齐“7·5”暴力事件是“种族灭绝”。[27]

同样,2019年,土耳其外交部发表声明,对维吾尔地区的拘留营表示担忧。[28]2020年,土耳其在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敦促中国尊重和保障维吾尔人的文化和宗教身份。[29]2021年,土耳其与其他42个国家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签署了一份联合声明,对中国在维吾尔地区的镇压表示担忧并呼吁其停止镇压。[30]2022年9月,土耳其还在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关于维吾尔地区的报告发布后发表声明,指出:
我们对维吾尔土耳其人生活富裕安宁以及他们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保护的期望和关注,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的双边接触以及在国际平台,特别是联合国,都得到了强调。[31]
在中国政府的“严厉打击专项行动”之后,2022年12月,土耳其前外交部长梅夫吕特·恰武什奥卢公开批评中国政府阻止土耳其访问维吾尔地区长达五年。[32]
土耳其还接收了逃离中国但未能离开东南亚的寻求庇护者和难民,包括2015年7月从泰国获释的170多名妇女和儿童。

事实上,土耳其长期以来一直对维吾尔人保持优惠的移民政策,他们在土耳其通常被称为“维吾尔土耳其人”,并且该政策的某些方面仍然存在。[33]例如,自2017年以来,维吾尔人能够以其他移民所没有的方式,通过移民管理局(PMM)申请长期居留许可。[34]由于对维吾尔人的优惠政策,他们无需满足其他群体面临的某些要求即可获得长期居留许可的资格,例如必须在土耳其居住至少八年。获得长期居留许可后,维吾尔人可以申请土耳其公民身份。

长期居留许可为维吾尔人在获得公民身份之前提供了最安全的移民身份,而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和有条件难民身份是最不安全的。没有有效护照或签证抵达的维吾尔人通常会获得人道主义居留许可。
根据土耳其政府截至2021年12月的统计数据,有17,997名维吾尔人持有长期居留许可,6,787人已入籍土耳其公民,另有2,000人的公民身份申请正在等待审批。[35]此后没有公布其他关于维吾尔人移民身份的统计数据。没有关于持有其他许可或有条件难民身份的维吾尔人的可用数据。[36]

然而,自2022年以来,土耳其政府对其对维吾尔人困境的关注似乎明显有所收敛。这可能是由于多种因素,包括中国政府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与土耳其不断增长的贸易和投资,以及中国政府通过其统战工作部的宣传和影响行动。[37]
在中国政府允许土耳其驻北京大使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2023年7月和2024年4月)两次访问新疆后,中国官方媒体援引土耳其大使的话,赞扬新疆的“快速经济发展”和享受“发展权规定的经济和社会权利”,而没有提及任何侵犯人权的行为。[38]2024年6月,在土耳其外交部长哈坎·菲丹访问中国和新疆期间,中国官方电视台中央电视台报道称,这位外长评论了安卡拉对中国领土完整和其“一个中国”政策的坚定承诺。[39]

土耳其亲政府报纸开始刊登赞扬中国共产党成就的报道,这些报道更像是广告而非客观报道。与此同时,土耳其国有媒体的记者参加了中国政府资助的新疆媒体考察团,助长了中国政府对该地区暴行的粉饰,而亲政府和反政府媒体都对报道中国政府在新疆的侵犯行为进行自我审查。[40]
与此同时,据报道,中国政府继续在土耳其进行间谍活动,目标是维吾尔团体和土耳其官员。[41]

中国政府还胁迫在土耳其的维吾尔人与国家代理人(包括中国领事馆和大使馆)合作,通过对他们国内的家人施压,要求他们提供有关其他维吾尔人的信息。[42]
土耳其当局也一再阻止维吾尔人组织抗议中国政府的活动,并以对“国家安全构成风险”为由拒绝了一些组织者的公民身份申请。[43]
土耳其的反移民政策
 
土耳其是世界上最大的难民接收国之一。截至2025年8月,有超过250万叙利亚人拥有临时保护身份,这是为2011年后抵达土耳其的叙利亚国民、难民和无国籍人士提供的特殊身份。此外,截至2023年8月,有超过29万人来自其他非欧洲国家,拥有某种形式的有条件难民身份。[44]除了庞大的叙利亚人口外,土耳其政府将大多数来自非欧洲国家的人视为非正常移民,并严格限制他们申请国际保护的途径,经常驱逐大批人,并在边境进行大规模的即时推回。[45]
在2023年5月的选举活动中,反对派政客越来越多地利用仇外情绪。政府当局非法将叙利亚男子和一些男孩驱逐到土耳其占领的叙利亚北部地区。他们通过常用的做法,即胁迫他们签署自愿回国表格来进行。2023年5月的一项宪法法院裁决认定,以自愿遣返为幌子的强行遣返违反了多项人权。[46]
根据移民管理局的年度报告,土耳其在2024年驱逐了142,536人,比2023年的130,611人、2022年的120,484人和2021年的46,845人显著增加。[47]
 
被黑色印章标记:“限制代码”
 
土耳其当局武断地对维吾尔人施加限制代码
近年来,土耳其当局对一些维吾尔人,尤其是那些移民身份不太安全的维吾尔人,分配了限制代码。限制代码是土耳其警务和移民系统中的字母和数字组合。当局可以向在土耳其的任何被认为违反移民相关规定或土耳其法律,或更普遍地因未指明的原因被认为不受欢迎的外国人分配此类代码。[48]像维吾尔人这样的移民和难民经常被分配G87代码,将其标记为对一般公共安全的威胁。

法律框架
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9条规定,移民管理局(PMM)“可以对因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原因而反对进入土耳其的外国人实施入境禁令。”2019年12月6日的法律修正案使得可以对已居住在土耳其的外国人实施入境禁令(这意味着任何被施加此类禁令的人在离开土耳其后将被拒绝再次入境)。[49]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法律的第54(2)条允许土耳其当局对那些正在寻求或已经获得国际保护身份的人发出遣返决定,如果他们被认为对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构成威胁,这违反了他们受国际保护的权利。[50]
尽管这两条都没有提到“限制代码”一词,但当局在发布这些代码时经常将其作为原始法律来源引用。此外,移民管理局发布了一项关于如何行使发布入境禁令和向外国人分配“限制代码”的权力的法规和通函。[51]根据人权观察组织获得的该通函副本,G类别适用于在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方面被认为不宜进入土耳其的外国人。
通函的附件提供了可能触发G代码指定的广泛原因清单,赋予了当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例如,如果根据一项投诉应用了限制代码,而该投诉根据土耳其法律也构成刑事犯罪,则即使该人被判无罪或调查被撤销,该代码也不会被删除。事实上,在人权观察组织审查的一个案件中,一名个人试图撤销驱逐令,法院裁定驱逐决定是合法的,尽管该个人被判所指控的罪行无罪。法院引用了移民管理局允许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通函作为其裁决的理由。
被指定限制代码可能导致一系列负面后果,从取消居留和/或国际保护身份,到遭受行政移民拘留和驱逐出境,以及被禁止再次进入土耳其。然而,证据表明,宽泛的标准和授予的自由裁量权导致G代码被应用于那些根本不对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构成任何威胁的人。对于居住在土耳其的外国国民来说,成为投诉的对象可能意味着他们的身份立即变为非正常,如果他们在例行检查中被拦下,他们可能会被送往拘留中心并被驱逐出境。
尽管限制代码的指定对各种权利具有深远影响,但移民管理局的通函并未在线发布或以其他方式公开获取。人权观察组织与之交谈的一些从事移民法的律师表示,他们没有或无法获得该通函的副本。[52]

外国情报在发布限制代码中的作用

如上所述,移民和难民经常被分配G87代码。[53]在这些情况下,移民管理局根据其他机构(通常是安全总局和国家情报局)的建议施加限制代码,这些机构会考虑来自其他政府的情报等信息。
土耳其当局可能根据其他政府提供的情报来设置这些限制代码,这为中国等专制政府提供了一个可乘之机,它们将反恐运动武器化以进行镇压。根据一位在土耳其代表难民(包括维吾尔人)的律师的说法:
在土耳其拥有大量人口和异见人士的国家正在利用和剥削这些做法。他们向土耳其当局发送“恐怖分子”名单,并给批评他们的人打上“代码”。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和中国等国家正在这样做。[54]

有一些证据表明,中国政府已将他们指控为恐怖分子的维吾尔人姓名发送给土耳其当局,寻求将他们遣返。[55]伊德里斯·哈桑就是其中之一。哈桑因被分配G87代码而多次被土耳其警方逮捕,有一次被拘留了长达一年多。[56]后来他才发现,中国政府也以“属于恐怖组织”为由将他列入了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在土耳其,国际刑警组织的通知通常会导致G87限制代码,而无需相关当局进行调查。[57]后来,在国际社会的强烈抗议下,国际刑警组织取消了该通知,因为哈桑在逃离土耳其后于2021年在摩洛哥被捕并面临被驱逐到中国。[58]哈桑于2025年3月获准前往美国,并于2025年9月在加拿大与家人团聚。[59]
另一位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他也被中国政府指控为“恐怖分子”。因为他是土耳其公民,他被审讯后获释。[60]
2016年未遂政变之后,土耳其政府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当局广泛使用其公共安全和反恐权力,但通常是以滥用和非法的方式。[61]虽然紧急状态于2018年结束,但这些权力的滥用仍在继续。在土耳其,对居住的移民常规性地不透明和武断地指定G87代码就是这种滥用的一个例子。根据土耳其非政府组织MAZLUMDER(被压迫者人权与团结协会)的一份报告,官员现在将“带有G87或G89等与安全相关的限制代码的个人视为‘恐怖分子’”。[62]
律师们报告说,土耳其法院在被要求撤销代码指定时,越来越多地根据警方记录和移民管理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做出裁决,而没有审查有效司法审查所必需的要素,例如确凿证据、客观条件或合理理由。

一位了解该国维吾尔人情况的土耳其政府官员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反移民政策和中国政府日益增大的压力相结合,意味着维吾尔人像其他移民一样被分配限制代码,尽管维吾尔人面临的已知风险。这位官员说,“通过法院移除这些代码变得非常困难。”[63]他强调,这种做法给该国广大维吾尔人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并“将人们的生活推向了一个完全未知境地”。

G87代码的实际应用
移民管理局决策过程的缺乏透明度意味着G87代码的分配通常是武断的,缺乏正当程序,没有关于潜在不当行为的任何确凿证据。根据对维吾尔人、代表他们的律师以及对涉及维吾尔人的五份法院裁决的审查,往往很难知道为什么维吾尔人会获得该代码。
在人权观察组织审查的五起涉及被分配G87代码的个人的驱逐令的法院案件中,法院裁定驱逐决定是合法的,尽管这些决定是基于一般性的、抽象的陈述。裁决未能解释法院接受个人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断言的依据,而是服从于他们声称来自国家主权权利的国家当局的广泛自由裁量权。
此外,法院裁决未能对国际公认的维吾尔人在中国的处境做出任何评估。法官们以“解释和支持文件不足”为由,无视维吾尔人关于如果被驱逐到中国将面临风险的说法。在这五起案件中,法院都裁定该个人不受不驱回原则的保护。
人权观察组织审查的法院裁决或拒绝居留许可的移民管理局决定都没有包含针对维吾尔人采取行动的具体理由。接受采访的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在某些情况下,他们推断出可能导致他们获得G87代码的原因。例如,有些人被指控违反移民法规。一名于2016年持有效旅行证件与家人来到土耳其的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他可能因为警察未能识别其移民文件的有效性而获得了G87代码:

2019年初,我在一个警察检查站被拦下,并被送往拘留中心。当时,我带着我的居留申请证明(Müraacat),但警察不承认它是有效的居留许可。我在拘留中心待了一年。后来,我发现我有一个G87代码。我不知道是在被拘留之前就有了这个代码,还是因为我的拘留才给我加的。直到今天,这仍然不清楚。[64]
另一位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他可能是在违反移民法规之后,以及在土耳其当局收到关于他的匿名投诉之后获得了G87代码。土耳其当局取消了他的有条件难民保护身份,导致了驱逐令:

我于2016年持有效的中国护照来到土耳其。我最初申请了短期旅游许可。2017年,我试图非法穿越土耳其边境,导致我在各种拘留中心被拘留了数月。[然而],我没有被起诉,也没有被认定有罪,我被无条件释放了……
之后,我向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UNHCR)申请了难民身份……我收到了有条件难民卡,不久之后,我被传唤到移民局,后来因匿名投诉我经营地下枪支店而被拘留。[65]

我真的以为这是个笑话,因为我当时和我的家人生活在受保护之下……我被拘留了一个多月,并被带到法院,法院判我无罪并裁定我应被无条件释放。
在我被释放之前,移民当局取消了我的难民署保护,并给我颁发了有效期为两年的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然而,移民局最近拒绝了我的续期请求,并告诉我我有一个驱逐决定和G87限制代码。[66]

虽然宪法法院驳回了该男子对该驱逐决定的上诉,但他向行政法院上诉拒绝其居留许可申请的决定是成功的。结果,移民管理局给他颁发了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然而,该律师表示担心,由于现有的驱逐决定和G87代码,他将来在需要续签许可时可能会面临进一步的问题。
另一位代表维吾尔人的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武断性是那些被分配限制代码导致其居留许可被取消的维吾尔人中非常普遍的经历,他说:“我的许多客户不知道土耳其当局收到了关于他们的什么原因或负面信息导致了限制代码。”[67]

另一位律师对“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威胁”的模糊定义提出了类似的担忧:
这个术语基本上意味着移民当局或情报部门对申请持负面看法。然而,这些当局没有提供他们得出这个结论的具体证据。这种做法破坏了无罪推定原则。[68]
另一位律师表达了类似的担忧:
“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的含义在土耳其法律中是开放解释的……当外国人卷入任何司法程序时,无论决定的结果或所指控行为的严重性如何,都有一个名为GÖKSEM的部门决定该行为是否需要驱逐出境。[69]

那位律师随后举了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子,说明移民很容易被分配G87代码;即使在涉及其他人的司法调查中被点名,也足以构成限制代码的原因:
在某些情况下,与可疑人员通过电话的人可能会被分配代码。例如,有一名维吾尔人因涉嫌“恐怖主义”而被拘留,但后来因缺乏证据被无条件释放。然而,在调查期间,所有与该人通过电话的人都获得了G87代码,因为调查与恐怖主义有关。该人被释放了,但在那些获得G87代码的人中,有人正面临严重的移民身份问题。[70]
另一位律师也表示,将在“司法程序中出现姓名的外国人”置于行政移民拘留是土耳其的普遍做法。[71]

一位维吾尔受访者分享了另一个同样引人注目的案例,一个与邻居的简单误解导致了移民拘留和驱逐决定。根据这位受访者的说法:
警察来到我家,告诉我有人投诉我。在初步审讯之后,他们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我带到拘留中心三个多月。即使那位邻居撤回了他们的投诉,也改变不了任何事情。我被释放了,但条件是我必须在三个月内离开该国,在此期间我必须向警察和移民局报到。现在,因为我没有任何法律文件,我甚至害怕出门,连买菜这种简单的事情都不敢,因为我不想再次被关进拘留中心。[72]

一位代表维吾尔人的律师解释了即使在法庭上,上诉限制代码的决定也几乎不可能:
当我们对限制代码提出上诉时,我们通常会要求相关当局提供他们的评估、理由和证据。换句话说,我们(首先)要求当局提供一份官方文件,证明该代码(对该人)存在,然后才能用来在法庭上对该决定提出上诉。然而,几乎不可能获得这些文件,这使我们更难处理此类案件。[73]
另一位律师对上诉行政决定(例如驱逐决定)的难度表示了类似的担忧:
该系统的问题始于简单的怀疑就触发行政部门发出驱逐决定,之后移民或难民几乎不可能对该决定提出上诉。它还可能导致长期行政拘留。[74]
虽然个人有权向行政法院上诉其武断分配的限制代码,但一位多次提出此类上诉的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法官看到此类代码时,通常会为了安全起见做出不利的裁决。”[75]律师在某些情况下成功地提出了此类上诉,但通常没有成功。在最近的2025年案件中,尽管宪法法院裁定撤销了遣返决定,当局仍驱逐了土库曼活动家阿里舍尔·萨哈托夫和阿卜杜拉·奥鲁索夫。[76]

维吾尔人获得居留许可的困难日益增加

大约从2023年初开始,维吾尔人、伊斯坦布尔维吾尔组织代表以及代表维吾尔人的律师报告称,没有土耳其公民身份的维吾尔人获得居留许可的难度越来越大,被拘留在拘留中心的风险也越来越高。他们表示,土耳其当局武断地取消了维吾尔人的居留许可,或拒绝了他们的居留或公民身份申请,通常是基于该个人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而没有为指控提供支持证据。一位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现在维吾尔人甚至得不到人道主义(居留)许可。”[77]
如上所述,人权观察组织审查了移民管理局拒绝维吾尔人居留许可的四份决定,其中三份涉及长期居留许可,一份涉及人道主义居留许可。
在两份长期居留拒绝决定中,移民管理局引用“未能满足移民政策委员会设定的条件”作为拒绝长期居留许可申请的理由。而在另一份决定中,当局还补充了“对该个人有驱逐令”作为拒绝理由之一。虽然该个人被告知有权对该决定提出上诉,但该决定本身并未具体说明哪些条件未得到满足,也没有提供关于该个人不知道存在的驱逐令的任何信息,包括其签发日期或构成其基础的事实或事件。因此,该个人无法获得明确的上诉理由。
移民管理局拒绝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的决定同样不透明。它在没有具体事实、理由或评估的情况下拒绝了申请,只是抽象地说明“申请人没有满足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46条规定的条件”,尽管申请人表面上确实属于应给予人道主义许可的类别。[78]
人权观察组织还审查了人口和公民事务总局发布的三份拒绝维吾尔人公民身份申请的决定。拒绝理由声称存在“公共秩序障碍”和“国家安全”问题,引用了第5901号《土耳其公民法》第12条。

一位代表维吾尔人的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维吾尔人在移民系统中的不稳定性日益增加:
有很多案例是政府取消了维吾尔人的长期居留许可,转而给了他们人道主义居留许可。这个决定是武断的。我的一些客户的人道主义居留许可也被取消或拒绝续签。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能会被关在这些中心长达一年。然后他们将在没有合法身份的情况下被释放。然后,几天后,另一次警察检查可能会导致他们再次被拘留。对于那些没有适当文件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可怕的恶性循环。土耳其对维吾尔人来说正日益成为一个不宜居住的地方。[79]
一位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仅仅被关押在拘留中心就足以成为当局取消居留许可的理由:
当局也可以拒绝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申请……因为(申请人)有被行政拘留的记录,无论理由是否有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及其家人的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80]
一位驻土耳其的维吾尔非政府组织代表,他本人在申请居留许可时也遇到过困难,他告诉人权观察组织:
根据我们记录的,仅在2024年,土耳其当局就将100多名维吾尔人送往拘留中心。这些人通常没有长期居留许可,而是持有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当他们去续签人道主义居留权时,许多人开始遇到问题,在没有有效许可的情况下,他们最终被拘留。没有人有关于这些事件的明确统计数据。[81]

一名维吾尔人说,他不能在土耳其申请居留许可,因为他被关押在拘留中心,尽管法院判他导致他被拘留的罪行无罪。他离开了土耳其,现在正在一个欧洲国家寻求庇护。他告诉人权观察组织:
2024年,土耳其警察拘留了我,声称我与ISIS(伊拉克和叙利亚伊斯兰国)有联系,但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我在拘留中心待了一个月,因为被发现无罪而获释。然而,当局取消了我的居留许可,并拒绝了我的重新申请。我没有任何犯罪记录,我要求如果他们继续怀疑,就进行调查,否则……他们应该续签我的居留许可。我的律师告诉我(他知道)我是无辜的,但他无法在移民系统方面帮助我。我有一本有效的中国护照,所以我决定冒险离开并找到安全的地方——因为我(很快)可能会再次被行政移民拘留或被驱逐到第三国,正如移民官员告诉我的那样。我知道许多维吾尔人处于类似情况,他们生活在对土耳其的恐惧之中。[82]

一位居留许可申请被当局拒绝的维吾尔人分享了类似的武断拘留和屡次未能续签居留许可的故事:
我被当作有罪的人对待。我在拘留中心待了一年……我多次尝试续签我的居留许可,但都失败了。移民局告诉我,在我最新的居留许可申请被拒绝后,我有10天的时间离开该国。然后,我决定离开该国。我拿着我的中国护照,所以订了一张飞往第三国的航班,这将是我前往欧洲安全地点的途径。土耳其当局在机场拘留了我,并给我施加了两年入境禁令。
我的妻子和孩子仍然在土耳其。他们有长期居留许可,并已申请土耳其公民身份。他们的公民身份申请被无故拒绝,我不知道如何才能与他们团聚。[83]
另一位在土耳其没有有效居留许可的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他是如何生活在恐惧之中的:
我刚到土耳其时申请了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后来土耳其当局开始给予维吾尔人这种例外时,我又申请了长期居留许可。但我的申请被拒绝了,所以我重新申请了人道主义居留许可。一年前,移民当局要求我每月报到一次,并告诉我我有一个(限制)代码。但我不知道这是关于什么的。他们没有向我提供任何相关文件。它不透明且不合理。我至少两次被武断拘留和审讯,每次两个小时,因为我的居留许可有问题——我有一个驱逐决定。现在我生活在恐惧之中,即使白天出门,我也不觉得安全,因为警察可以拦下我,把我带到拘留中心。我知道很多人都有这样的问题。[84]

那些没有有效护照来到土耳其的维吾尔人现在甚至难以获得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其中一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当他试图了解为什么得不到许可时,一名移民官员威胁他并说:“如果你继续吵闹,我就把你关起来。”[85]
一位一直在处理此类案件的律师强调,土耳其当局可能因为中国而对处理维吾尔人的国际保护犹豫不决:
人道主义居留许可是个政治问题。政府不想因为中国而给予维吾尔人国际保护(作为有条件难民);因此,他们发放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当这些被拒绝时,维吾尔人就没有其他途径了。有时,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的拒绝可能导致一个“代码”,而不是反过来,官员认为它可能会因为一个“原因”而被拒绝,而没有证据支持。[86]
人权观察组织采访的所有维吾尔人都表示,土耳其当局没有提供导致他们被施加限制代码或拒绝其居留或公民身份申请的理由的证据。他们使用了“公共安全威胁”这个模糊的术语,但没有解释他们构成了什么威胁以及基于什么。所有接受采访的律师都表示,上诉这些限制代码,或居留许可的取消或拒绝变得极其困难。
一位从事移民和难民权利工作并代表一些维吾尔人的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多种因素结合在一起使某些维吾尔人特别脆弱:
归根结底,这与土耳其的安全、移民和难民政策有关。这些案件涉及各种因素,例如来自中国的情报信息,例如国际刑警组织的通知,以及个人因素,例如在没有有效护照的情况下抵达土耳其。有时当局可以以模糊的(声称他们)“危及公共安全”为由拒绝人们的居留许可或公民身份申请,而没有对这些案件进行适当的调查。[87]
人权观察组织致函土耳其当局,除其他问题外,要求提供自2018年以来居留许可申请被撤销或续签被拒绝的维吾尔人数量的数据,但在撰写本报告时未收到回复。
不再受保护:“我被当作罪犯对待”
 

拘留中心的条件
根据土耳其法律,一个人可以被拘留长达六个月的移民拘留(一种非刑事或行政拘留),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延长最多额外六个月。[88]
本报告的所有受访者,包括经常访问关押此类被拘留者(土耳其语为Geri Gönderme Merkezi)的拘留中心的律师,都对中心的恶劣条件和对被拘留者的虐待表示担忧。一位律师说,“不幸的是,在拘留中心存在酷刑和虐待,我看到有人头骨或四肢骨折。”[89]另一位律师说:“存在虐待。即使作为律师,我们也要排长队才能见到我们的客户。我们会议的持续时间是武断的。这些设施没有标准。”[90]
2022年,人权观察组织记录了土耳其拘留中心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条件和虐待。[91]前被拘留者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他们经常从一个拘留中心转移到另一个拘留中心,有时甚至在转移到另一个中心后又返回到同一个中心。这似乎是由于中心过度拥挤造成的,但这些频繁的转移加剧了焦虑,使被拘留者极难与寻求提供法律、物质或精神支持的律师或外界人士建立和保持联系。最近的访谈表明情况基本没有改变。
人权观察组织采访了土耳其当局在2017年至2025年不同时期送往拘留中心的维吾尔人。其中一些受访者在此期间经历了多次拘留,包括最近在2025年初。
一名在各种拘留中心度过了数月的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
条件非常差。有一次,设施连续九天没有提供合适的食物。在一个拘留中心,我在水泥地上睡了一个星期,和另外两个人共用一条毯子。一个狭小的牢房里有20个人,那里没有任何卫生可言。我目睹了有人感染了虱子。[92]

另一名维吾尔人向人权观察组织描述了他与土耳其警察的初次互动:
在警察局的初步审讯中,我受到了非常恶劣的对待。他们反复问我为什么在土耳其。我回答说我逃离了中国的压迫,来寻求保护。我告诉他们,我把你们视为我的兄弟。他们大喊着回答:“我们这里不欢迎你。滚开。你这狗屎。肮脏的混蛋。滚回你来的地方。”
该男子随后在各种拘留中心被关押了两个月,并描述了他遭受的一些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后来我被转移到一个拘留中心,那里的官员在其他警察和女警察面前对我进行了脱衣搜查,侮辱了我。官员强迫我脱掉所有的衣服,包括内衣。[93]
人权观察组织采访的其他三人表示,官员在拘留中心对他们进行了脱衣搜查。
土耳其法律没有为进行脱衣搜查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特别是对因行政原因(包括移民原因)被拘留的人进行脱衣搜查。[94]如果没有符合国际人权规范的明确法律依据,对土耳其拘留中心的移民进行任何形式的搜查都是非法的,脱衣搜查违反了禁止不人道和有辱人格待遇的规定。
 
土耳其的驱逐风险
 
土耳其当局声称从未将任何维吾尔人驱逐到中国。尽管在2018年和2019年否认,但至少有六人,包括两名儿童,可能已被从土耳其驱逐到中国。据报道,2018年5月,土耳其当局直接将至少三名维吾尔人——布尔汗·克里木、穆罕默德·阿里和托赫蒂·阿迪尔江驱逐到中国。[95]2019年6月,土耳其当局将津尼古尔·图尔逊和她的两个幼女希拉尔·谢希努尔和巴努·阿卜杜拉驱逐到塔吉克斯坦,之后塔吉克斯坦当局将她们遣送回了中国。[96]她在土耳其的姐姐说,津尼古尔从此再无音讯。[97]
此外,人权观察组织对土耳其和维吾尔消息来源的审查发现,有新闻文章和社交媒体帖子描述了2018年1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总共有33名维吾尔人在土耳其拘留中心被拘留。人权观察组织无法追踪这些人中是否有人最终被遣返。当地非政府组织和律师的估计表明,为驱逐目的而被拘留的实际人数可能要高得多。
所有接受采访的人,包括律师,都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土耳其移民当局向被拘留者施压,要求他们签署“自愿回国”表格。人权观察组织与之交谈的维吾尔人中,至少有三人签署了该表格,其中一人被驱逐到与中国签订了引渡条约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第二名维吾尔人分享了他2019年差点被驱逐到中国的经历;这没有发生,因为他在机场大声喧哗,但这仍然让人质疑土耳其当局声称没有人被驱逐到中国的说法:

当时是凌晨4点,官员们把我带上了车。他们没有告诉我他们要把我带到哪里。我问他们,他们回答说:“我们正把你送到中国。”他们把我带到机场,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国际出发。我惊慌失措,求他们不要驱逐我。我告诉他们,“现在就杀了我,也不要送我去中国。”我的手被铐着,但在(护照检查)处他们解开了手铐。后来,我继续反抗,引起了许多其他人的注意。然后,官员们与其他人进行了沟通,将我转移到国内出发处;然后我被送往土耳其的另一个拘留中心。[98]
根据人权观察组织进行的访谈,移民官员经常向外国人施压,无论其保护身份如何,要求他们签署“自愿回国”表格。一位处理移民和难民非法驱逐案件的律师说:“99%被驱逐的人,无论他们是否是维吾尔人,都是在压力下签署的;所有这些(驱逐)都是非法的。”[99]

一位在拘留中心待了一个月的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
我受到了恶劣的对待,仿佛我是个罪犯。在拘留时,官员们审讯我,要求我签署一份土耳其语和中文的文件。我无法完全理解这两种语言。拘留中心有一名翻译,但这份文件没有为我翻译。官员们告诉我签署这些文件,说这对我自己有好处。我没有律师。最终,我签了字。我不知道这是一份“自愿回国”表格。幸运的是,我的案子被公开了,所以我被释放了。但从那以后,我有一个驱逐决定和G87限制代码,这使得我在土耳其无法获得合法居留权。[100]
另一位律师向人权观察组织证实,当局强迫拘留中心的被拘留者签署自愿驱逐表格,这是违法的:
一旦人们进入拘留中心,他们通常会被要求,有时是被强迫,签署自愿驱逐表格。我见过一位维吾尔客户被要求签署此类文件。我没有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如果我没有干预,那个人可能已经登上了飞往中国的飞机。每个人都被要求签署这份表格。不识字或不理解他们正在阅读的语言的人仍然被要求签署。在这些设施工作的人员不知道这样做是非法的。在特殊情况下,不驱回原则适用,尤其是在维吾尔人的案件中。[101]

土耳其通常将维吾尔人驱逐到他们可以持中国护照免签证进入的国家,例如巴尔干地区、海湾地区、中亚国家,以及在一个案例中,驱逐到北非的一个国家。所有这些国家都与中国签订了引渡条约,这使得任何从土耳其被驱逐到第三国的维吾尔人都面临被驱逐到中国的严重风险。

人权观察组织审查了12份驱逐决定和5份与上诉相关的法院文件,其中大部分来自2023年至2025年。行政法院多次无视维吾尔人关于如果被遣返中国将遭受迫害的说法。法院裁决声称没有严重、确凿的证据表明在法庭上的个人如果被遣返中国将遭受迫害。[102]在其中一项法院裁决中,法院裁定将一名维吾尔人从土耳其驱逐到吉尔吉斯斯坦或厄瓜多尔并不违反第6454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54(1)(d)条,因为该人“对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构成威胁”。吉尔吉斯斯坦与中国签订了引渡条约。厄瓜多尔已与中国签署了一项引渡条约,正等待批准。法院没有考虑这些国家可能发生强行驱回的危险。人权观察组织证实,其中一人已安全抵达一个欧洲国家,另一人目前持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居住在伊斯坦布尔,而无法追踪其余维吾尔人的现状。

一位处理维吾尔人案件的律师也表达了类似的担忧,并告诉人权观察组织,行政法院的上诉裁决使维吾尔人面临危险:
根据第6458号法律(该法律规范不驱回),不应有关于维吾尔人的驱逐决定。然而,在实践中,当我们过去收到移民当局的驱逐决定时,法院会接受维吾尔人的上诉并表示,“将该个人驱逐到原籍国是有问题的,但他们可以自愿或被驱逐到第三国。”但最新的法院裁决说,“驱逐到原籍国——中国——没有问题。”也许当局声称没有直接驱逐到中国,但维吾尔人在土耳其的外国人身份使他们的恐惧显著增加。[103]

正如关于该国难民权利的学术文章所强调的那样,土耳其行政法院也存在不一致性。正如一位学者在确定了2014年至2021年行政法院裁决中的多重不一致性后总结的那样,“行政法院的决策仍然太像一场抽奖。”[104]
另一位律师表达了对进入拘留中心的每个人的武断决定的担忧,并强调对于那些面临被驱逐出境的维吾尔人来说,没有一个他们可以持中国护照免签证进入的安全第三国。他还指出,法院过去会考虑中国的情况,但现在考虑得越来越少,甚至可能根本不考虑:
当一名维吾尔人进入拘留中心时,过去的(导致当局区别对待这些案件)方法已经结束了。移民当局对每个人都做出了驱逐决定。这是非法的,但他们坚持这样做。过去,行政法院会推翻(涉及维吾尔人的)驱逐令。法院首次在几起此类案件中确认了移民机构的决定。我们应该记住,对于那些面临持中国护照被驱逐的维吾尔人来说,安全第三国的概念是不存在的。[105]

寻求安全
中国咄咄逼人的跨国镇压、它对土耳其当局施加的压力、中土关系的升温以及土耳其日益严格的反移民政策相结合,使维吾尔人感到他们在土耳其不再受到保护和安全。没有关于维吾尔人离开土耳其的公开统计数据,但有一些人正试图前往欧洲寻求安全,如上所述,包括为本报告采访的四名维吾尔人。
维吾尔人的另一个选择是加拿大,此前加拿大下议院于2023年2月通过了一项动议M62,旨在通过其难民和人道主义安置计划“加快1万名需要保护的维吾尔人和其他突厥穆斯林”进入该国。[106]人权观察组织为本报告采访了13名维吾尔人,其中目前在土耳其的七人中,有六人已申请了M62计划。
一位维吾尔活动家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土耳其越来越多的维吾尔人正试图在其他地方寻求安全,尤其是那些移民身份不太安全的人:
对土耳其维吾尔人的跨国镇压正在将维吾尔人推出土耳其,有时甚至包括拥有土耳其公民身份的维吾尔人。但受影响最大的是那些没有居留许可的人。在我们的小社区里,至少有两名维吾尔人被无故拘留。当局在这些案件中没有提供信息,也没有遵循正当程序。这促使他们到其他地方寻求安全。[107]

人权观察组织采访了一名“自愿”驱逐自己的维吾尔难民,他描述了为前往安全地带而进行的长期斗争。他告诉我们,在他离开土耳其后,中国政府曾向他寻求庇护的第三国政府要求将他遣返。中国当局还向他施压,要求他提供有关其他维吾尔人的信息,以及他认为是威胁性的提及他在新疆的家人:
我决定离开——自我驱逐——因为我对土耳其感到非常失望。我在离开时被施加了G87代码,禁止我五年内再次进入土耳其。土耳其当局将我驱逐到一个对持有中国护照的人不需要签证的国家。我没有钱,在那里也不认识任何人,所以我决定去另一个也与中国有免签证协议的国家。

我在那里非法居住了几年,躲藏起来,打各种零工。然而,我甚至不能开银行账户或去看医生。我最终进了监狱,在那里我受到了恶劣的对待,身体出现了健康问题。由于我是中国公民,当地警察向中国大使馆报告了我。他们在不到半年内几次来找我。幸运的是,当局拒绝了驱逐我,尽管中国政府施加了压力,因为那将违反国际法。
之后,我去了另一个国家,并在那里试图开始新的生活。我结了婚。我有了居留许可。我也变得政治活跃起来。这引起了中国政府的注意,他们也开始在这个新地方骚扰我。我申请了难民署的保护。但那里的一名工作人员私下告诉我:“你的情况很危险;中国政府正在找你。”

最后,我也决定离开那个国家,因为那个国家与中国关系密切,也因为我面临的恐吓。我冒险非法越过许多边境,到达了一个我现在居住的安全国家。即使现在,中国政府仍然联系我,询问有关其他维吾尔人的问题。即使他们威胁要(拘留)我的家人,我也拒绝为他们工作。尽管经历了这一切,我仍然坚守我的价值观。[108]
 
相关国际法

土耳其是《欧洲人权公约》(ECHR)、《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CAT)以及1951年《难民公约》的缔约国,所有这些都与本报告中发现的针对维吾尔人的侵权行为特别相关。[109]
国际法要求各国政府尊重不驱回原则,即禁止将任何人转移到他们将面临真正的迫害、酷刑或其他虐待风险或生命威胁的地方。这适用于无论是直接转移到可能发生迫害或虐待的地方,还是通过连锁驱回间接转移。不驱回原则是习惯国际法的一部分,包含在土耳其加入的上述人权条约中,并已纳入土耳其法律。
《欧洲人权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分别在第3条和第7条)都规定了绝对禁止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其中包括绝对禁止将任何人送往该个人将面临遭受此类待遇风险的国家。《禁止酷刑公约》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将一个人送往“有充分理由相信他将面临遭受酷刑危险”的地方。
作为1951年《难民公约》的缔约国,尽管土耳其对其适用范围保持地理限制,但它仍受该条约第33条规定的不驱回原则的约束。[110]
土耳其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4条反映了其不驱回义务,规定“任何人不得被遣返到可能遭受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惩罚或待遇的地方,或因其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团体的成员身份或政治见解而其生命或自由将受到威胁的地方。”[111]同一法律的第55条列出了不应发出遣返决定的人员类别,其中包括“有严重迹象相信他们将被遣返的国家遭受死刑、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的人。然而,它没有明确提及那些因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团体的成员身份或政治见解而有充分理由担心遭受迫害的人。[112]

禁止有辱人格的待遇

《欧洲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禁止酷刑公约》中对酷刑和其他不人道和有辱人格待遇的绝对禁止涵盖了当局对被剥夺自由的个人,或更普遍地对执法人员的个体所进行的一切待遇,包括拘留条件。人权观察组织被告知执法部门对维吾尔人进行的各种虐待行为,从言语侮辱到脱衣搜查和身体攻击,以及恶劣的拘留条件。
 
有辱人格的待遇

虐待必须达到最低严重程度才能违反绝对禁止,但严重程度取决于案件的所有情况,例如待遇的持续时间、其身体或精神影响,有时还有受害者的性别、年龄和健康状况。[113]然而,欧洲人权法院一再重申,执法部门对被拘留者使用任何武力,如果不是被拘留者的行为严格必要的,就会损害人的尊严,执法人员对个人的任何有损人类尊严的行为均构成对《欧洲人权公约》的侵犯。[114]

关于脱衣搜查,虽然有时可以为了确保监狱安全或防止混乱或犯罪而进行,但法院发现,与这两个目标都没有既定联系的搜查很可能违反禁止不人道和有辱人格待遇的规定。很难以任何一个理由证明对因移民原因被拘留的人进行脱衣搜查是合理的。法院还强调,如果此类搜查是合法进行的,则应始终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充分尊重人的尊严,并出于合法目的。如果搜查的方式带有有辱人格的成分,显着加剧了该程序不可避免的屈辱感,例如,强迫男性囚犯在女性官员面前脱衣服,或在嘲笑和辱骂囚犯的警卫面前进行搜查,则将构成侵犯。[115]

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对何时允许脱衣搜查以及为防止被禁止的待遇而需要采取的保障措施规定了类似的标准。[116]

拘留条件

评估因移民原因被拘留的移民的拘留条件是否合适,直接取决于他们是因移民原因被拘留,而不是因为他们正在服刑或面临刑事诉讼。国家必须确保“拘留条件与尊重人的尊严相符,并且被拘留者不会遭受超过拘留固有的不可避免的痛苦程度的痛苦或困境,并确保他们的健康和福祉得到适当保障。”[117]欧洲法院曾多次认定土耳其因移民的拘留条件而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118]

禁止任意拘留

《欧洲人权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分别在第5条和第9条)禁止对任何人进行任意逮捕或拘留。人权事务委员会在其关于任意拘留的第35号一般性意见中明确指出,拘留不仅在缺乏法律依据时是武断的,而且在不相称、不适当或不公正时;缺乏合理性和必要性要素时;或者未遵循正当程序时(例如未能尊重司法审查、获得律师或提供逮捕理由)也是武断的。[119]
《欧洲人权公约》第5(1)条要求拘留必须符合法律,这意味着它必须在国家法律中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且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欧洲人权法院还一再强调,所有拘留决定都应基于个性化的司法推理。[120]
第5(1)(f)条允许为了驱逐出境或引渡而进行拘留,但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防止任意拘留,当局有义务考虑遣返是否是现实的前景,以及为了遣返而进行的拘留是否从一开始就是,或继续是合理的。[121]

土耳其对维吾尔人进行的非刑事拘留,通常是长期拘留,似乎是武断的,未能尊重法治。就其与遣返决定相关而言,尽管存在明确的强行驱回风险,本应使遣返无法进行,但这凸显了这些拘留的武断和非法性质。

获得有效补救的权利

面临驱逐决定的人有权获得有效的补救措施来质疑该决定的合法性,包括质疑执行该决定是否可能导致强行驱回。具体而言,《欧洲人权公约》第13条要求土耳其向包括寻求国际保护的移民在内的每个人提供“对声称存在有充分理由担心真正风险遭受违反(公约)待遇的索赔进行独立和严格审查的机会,以及暂停执行被质疑措施的可能性。”[122]证据表明,土耳其的行政法院未能向面临被土耳其驱逐威胁的维吾尔人提供这种保障。 查看全部
 
维吾尔族是居住在中国西北部的1160万突厥语民族。自2017年以来,中国政府对他们实施了严重的人权侵犯,人权观察组织和独立的法律专家认为这构成了危害人类罪。有数十万维吾尔人生活在海外,估计有5万人把土耳其称为家。由于民族和文化渊源,土耳其长期以来一直是维吾尔人的安全港,包括通过优惠的移民政策,允许维吾尔人成为长期居民和公民。
但是,自2022年以来,随着土耳其与中国关系的升温,以及土耳其采取日益严格的反移民政策,对于没有土耳其公民身份的维吾尔人来说,土耳其的安全性降低了。土耳其当局武断地给维吾尔人和其他移民贴上了“限制代码”,将他们标记为“公共安全威胁”,通常没有合理的理由,也没有证据表明他们构成任何威胁。此类代码(通常是“G87”代码)的分配可能导致一系列负面且往往是毁灭性的后果:拒绝给予公民身份、国际保护或其他赋予居留权的身份,实际上使他们成为“非正常移民”,有些人最终会收到驱逐出境的决定。当这些人被警察或移民官员拦下或因任何原因与他们接触时,他们可能会被送往拘留中心。

如果被送回中国,尤其是从土耳其这种被中国政府视为“敏感”的国家遣返,维吾尔人可能会面临拘留、审讯、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土耳其政府声称从未直接将维吾尔人驱逐到中国。但至少有一起已报告的事件发生在2018年5月,据报道土耳其当局当时直接将至少三名维吾尔人驱逐到中国。也有间接遣返至中国的报道:2019年6月,土耳其当局将一名维吾尔族妇女和她的两个幼女驱逐到塔吉克斯坦,之后据报道塔吉克斯坦当局将她们遣送回了中国。
此外,人权观察组织发现媒体报道称,2018年1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有33名维吾尔人在土耳其的拘留中心被拘留。实际数字可能更高: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土耳其非政府组织表示,仅在2024年,他们就记录了土耳其当局在拘留中心关押了100多名维吾尔人。

在拘留中心,土耳其移民当局曾对维吾尔被拘留者施压,有时是强迫他们签署“自愿回国”表格。这已成为土耳其影响其他移民群体(包括叙利亚人和阿富汗人)的普遍做法。人权观察组织采访的维吾尔人中,至少有三人表示他们签署了此类表格。其中一人于2019年被驱逐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该国自2008年起与中国签订了引渡条约。此人后来前往了其他几个国家,最终才得以安全。在此期间,他受到中国政府特工的骚扰,被当地移民当局拘留了两次,并且收留国政府受到中国政府的压力,要求将其遣返。另一位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2019年土耳其警察将他带到伊斯坦布尔阿塔图尔克机场准备驱逐出境,但他通过在机场制造事端得以阻止了这次尝试。
近年来土耳其对移民的镇压,伴随着维吾尔人在当地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优惠待遇的显著削弱。这些优惠待遇包括维吾尔人有资格在不满足所有要求的情况下申请长期居留许可,并随后通过专门针对突厥族裔的途径申请土耳其公民身份。

如前所述,维吾尔人正越来越多地遭受“限制代码”的标记,这种标记被附加到警务和移民数据库中的个人居留或护照记录上,实际上使先前授予的特权失效。限制代码的分配与土耳其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的实施有关,但目前如何以及为何分配这些代码尚不清楚,实际上它们的使用范围似乎远远超出了该法的初衷。根据人权观察组织采访的维吾尔人和律师以及审查的法庭文件,在具体案例中,这种做法往往缺乏合理理由、确凿证据,或与不当行为没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同样,当局以构成“公共安全威胁”为由,在未提供支持证据的情况下,立即取消了维吾尔人的居留许可或拒绝了他们的居留或公民身份申请。

邻居的一个简单投诉、卷入刑事案件(即使后来被判无罪)都可能导致应用限制代码的决定。土耳其当局还会根据其他政府提供的情报来设置这些代码。在某些情况下,中国政府向土耳其当局提交了一份名单,其中包括被北京方面贴上“恐怖分子”标签的人,而这个词被混用于新疆地区和平的维吾尔身份表达或维权行动。名单上的人最终被贴上了限制代码。
一位了解情况的土耳其官员表示,移民系统使用限制代码给维吾尔人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并“将人们的生活推向了一个完全未知境地”。
为人权观察组织的这份报告,我们总共进行了20次访谈,其中13次与维吾尔人进行,这13人中有两人是土耳其维吾尔公民社会团体的代表;6次与在土耳其处理维吾尔人案件的移民律师进行;1次与一位了解情况的土耳其政府官员进行。

在人权观察组织采访的13名维吾尔人中,有9人因限制代码至少一次被关进拘留中心。有5人目前在土耳其没有合法身份,并表示害怕出门,因为土耳其警察或移民官员正在严厉打击非正常移民。其中两名受访者被认定为“有条件难民”,这是一种在土耳其提供的准难民身份,为他们提供国际保护,但当局仍取消了他们的身份,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当局裁定两人现在都面临被驱逐出境的命运。

人权观察组织审查了土耳其内政部负责该国移民和国际保护事务的机构——移民管理局(PMM)发布的12份驱逐出境决定和4份拒绝维吾尔人居留许可的决定,以及人口和公民事务总局发布的3份拒绝公民身份申请的决定。所有这些文件,日期介于2018年至2025年之间,都使用了宽泛的措辞,没有提供任何具体的解释、引用或评估,无法让人评估决定的合理性。

根据土耳其法律,个人可以对这些驱逐出境决定提出上诉,但一位多次提出此类上诉的律师表示,“法官看到限制代码时,通常会为了安全起见做出不利的裁决。”
人权观察组织审查了2024年和2025年发布的五份关于被视为威胁公共秩序和安全的维吾尔人的驱逐令的法院裁决。在每起案件中,法院裁决都支持驱逐令,但没有说明这些个人做了什么构成了所谓的对公共安全和秩序的威胁。令人担忧的是,法院裁定不驱回原则不适用于维吾尔人,称他们没有证明维吾尔人如果被送往中国将面临受虐待和酷刑的风险。
受访者还报告了在拘留中心遭受的虐待和恶劣条件。其中四人曾被脱衣搜查。

2017年,土耳其政府与中国签署了一项引渡协议,但土耳其议会尚未批准该协议。如果该引渡协议生效,将对土耳其的维吾尔人构成重大且额外的威胁。
土耳其政府有义务尊重国际法不驱回原则,该原则禁止国家将任何人送回他们将面临真正的迫害、酷刑或其他严重虐待、生命威胁或其他类似严重人权侵犯风险的地方。不驱回原则被土耳其加入的三项人权条约——《欧洲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以及1951年《难民公约》和习惯国际法所禁止。该禁令已纳入土耳其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

鉴于维吾尔人遭受的普遍和系统性迫害,人权观察组织认为,居住在中国的维吾尔人有充分理由担心一旦被强行遣返就会遭受迫害。
人权观察组织敦促土耳其和所有其他政府初步承认他们为难民。因此,土耳其政府应立即停止所有驱逐行动并暂停影响维吾尔人的驱逐决定,包括驱逐到第三国,因为在那里发生连锁驱逐导致不驱回的风险更高。

中国政府应停止在新疆实施的危害人类罪,并停止对海外维吾尔人的一切形式的跨国镇压。
其他国家政府在评估申请从土耳其重新安置或经过土耳其后申请庇护的维吾尔人案件时,不应将土耳其视为安全国家。即使他们在土耳其可能持有居留许可或国际保护身份,情况也是如此,因为这些身份不再安全。

方法
为人权观察组织的这份报告,我们总共进行了20次访谈,其中13次与维吾尔人进行。所有接受采访的13名维吾尔人均在2014年之后离开中国,并曾或目前以各种居留身份居住在土耳其。其中9人仍留在土耳其,有4人于2019年至2025年期间离开了土耳其。
由于中国政府对该社区的高度监视,对维吾尔人进行访谈具有挑战性。另有五名维吾尔人最初同意向人权观察组织分享他们的经历,但后来因担心遭到中国政府报复而撤回同意或停止回应。他们的案例未纳入本报告的任何部分。
人权观察组织于2025年3月至7月期间,通过线上和面对面方式,使用维吾尔语和土耳其语进行了访谈。所有受访者均被告知访谈的目的和自愿性质。他们被告知可以拒绝回答任何问题,提供不记录在案的回答,并可随时结束访谈。本报告中引用的引语基于访谈期间所做的书面记录。人权观察组织没有向受访者提供任何报酬、服务或其他个人利益。
人权观察组织为撰写本报告,审查了土耳其政府的相关政策和文件,例如驱逐决定、案件记录、通函命令、官方文件以及五份与维吾尔人相关的法院裁决。人权观察组织还审查了2018年1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被关押在拘留中心的33名维吾尔人的公开案件。
人权观察组织于2025年9月23日和2025年10月27日致函土耳其当局,询问有关维吾尔人在土耳其境况的信息,但在撰写本报告时未收到回复。信函副本附于本报告附录中。
为保护机密性,人权观察组织对所有受访者的身份进行了匿名处理,并只提供了最少的访谈信息。
 
基本背景
 
中国政府在新疆犯下的危害人类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或XUAR)位于中国西北部,是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和其他以穆斯林为主的人口居住地。这些突厥语民族的语言和文化与中国占多数的汉族有所不同。一些维吾尔人将该地区称为“东突厥斯坦”。
自2近平主席于2012年底上任以来,中国政府加快了在全国范围内的镇压,并积极推行针对少数民族的同化政策。[1]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在新疆对维吾尔人实施压制性政策。[2]但自2016年底以来,中国政府作为其“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的一部分,大幅升级了这些侵犯人权的行为。[3]这些侵犯行为包括任意拘留和监禁、酷刑、强迫失踪、大规模监视、文化和宗教迫害、家庭分离以及强迫劳动。[4]研究人员还记录了性暴力和侵犯生殖权利的行为。[5]
中国政府强迫几乎所有维吾尔人交出护照,并以其他方式控制他们的行动,使他们极难逃离虐待。[6]它为这些政策和更广泛的镇压辩护,称其是打击恐怖主义所必需的,利用过去归咎于维吾尔人实施的暴力事件,建立了一个影响数百万人的控制和压制制度,并将维吾尔人的和平活动(例如手机中存储有《古兰经》诵读)与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混为一谈。[7]
人权观察组织在2021年的一份报告中得出结论,此类侵犯行为构成危害人类罪,即作为针对任何平民人口的广泛或系统性攻击的一部分而故意实施的严重特定罪行——例如谋杀、酷刑和强奸。[8]
在这场镇压开始近十年后,估计仍有50万人(其中包括许多杰出的维吾尔知识分子和文化人物)被关押在新疆的监狱中,服着长期而任意的刑期。[9]中国政府继续在新疆维持高水平的压制和监视,并严格控制维吾尔人的言论和行为。[10]
关于中国政府对维吾尔人施暴的国际报道促使全球对此类待遇进行广泛谴责。2021年,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欧盟对对这些侵犯行为负有责任的中国和新疆政府官员实施了有针对性的制裁,同时美国还颁布了《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UFLPA),以阻止沾染强迫劳动的产品流入美国。[11]但穆斯林多数国家和伊斯兰合作组织大多保持沉默。[12]
2022年8月,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HCHR)发布了一份重要报告,结论是中国政府在新疆的暴行“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这促使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进行了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投票来讨论该报告。[13]然而,由于中国的国际影响力,它勉强躲过了这种审查。[14]在该报告发布两周年之际,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福尔克尔·图尔克表示,在新疆,“许多有问题的法律和政策仍然存在”。[15]
中国当局否认这些侵犯行为。他们试图通过宣传和虚假信息在全球范围内操纵有关这些侵犯行为的话语权,并消除追究他们责任的国际压力。[16]他们还驳斥了人权高专办的报告是“非法的和无效的”,并继续拒绝其所有建议。[17]

中国政府对维吾尔人的跨国镇压
海外的维吾尔人也无法免受中国政府的镇压。中国政府严密监视和恐吓散居海外的人们,拘留和监禁流亡异见人士的家人,并强迫一些维吾尔人回国。
中国政府对维吾尔人的“跨国镇压”是一种长期做法,但自2016年底以来,其严重程度显著升级。作为“严厉打击专项行动”的一部分,新疆当局加强了对有外国关系的人的审查。[18]维吾尔人如果去过一份“26个敏感国家”名单中的国家(其中主要是土耳其、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穆斯林多数国家),或在那里有家人,或以其他方式与那里的人交流,都受到过审讯、拘留,并在许多情况下被任意监禁。[19]

中国政府试图强迫逃离中国或居住在海外的维吾尔人回国,在那里他们很可能面临严重伤害。它经常指控维吾尔人,尤其是那些政治活跃人士,如世界维吾尔大会前主席多里坤·艾沙,为“恐怖分子”,并寻求其他政府的合作来逮捕他们,包括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系统。[20]

中国政府也成功地在没有发出引渡令或通过正式双边法律渠道的情况下,强行遣返了维吾尔人,而是利用其对收留国政府的政治或财政影响力。跨国镇压的实际行动,包括拘留、逮捕或引渡,往往是通过中国与收留国安全部门合作完成的。允许这些引渡的政府违反了国际法对不驱回的保护。[21]

在泰国发生过特别臭名昭著的大规模强行驱回事件。2014年,泰国当局以违反移民法规为由起诉了数百名维吾尔人(其中许多人是为了逃避日益加剧的镇压而逃离的),并将他们关押在拘留中心。2015年,虽然泰国当局释放了大约170名被拘留的维吾尔妇女和儿童到土耳其,但他们也强行将100多名维吾尔男子遣返中国。[22]剩下的数十名维吾尔人被无限期拘留,直到2025年2月,泰国强行将另外40名维吾尔男子遣送回中国。[23]

然而,其他国家也发生过类似事件。值得注意的是,自2017年以来,埃及当局任意逮捕了数十名维吾尔人,允许中国官员在开罗审讯他们,并将其中许多人驱逐到中国。[24]在马来西亚、柬埔寨、摩洛哥、沙特阿拉伯和塔吉克斯坦,也有记录在案的任意逮捕、拘留和驱逐出境案件,这些通常是应中国政府的要求进行的。[25]
维吾尔人在土耳其-中国关系中的位置

估计有5万维吾尔人居住在土耳其,使其成为继中亚各国之后世界上最大的维吾尔海外侨民群体之一。[26]在双边和国际层面,土耳其历来对维吾尔地区的人权侵犯表示担忧。
十多年前,在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演变为民族冲突之后,政府对维吾尔人进行了镇压,土耳其总统雷杰普·塔伊普·埃尔多安是世界上少数几个挑战中国政府的领导人之一。埃尔多安称乌鲁木齐“7·5”暴力事件是“种族灭绝”。[27]

同样,2019年,土耳其外交部发表声明,对维吾尔地区的拘留营表示担忧。[28]2020年,土耳其在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敦促中国尊重和保障维吾尔人的文化和宗教身份。[29]2021年,土耳其与其他42个国家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签署了一份联合声明,对中国在维吾尔地区的镇压表示担忧并呼吁其停止镇压。[30]2022年9月,土耳其还在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关于维吾尔地区的报告发布后发表声明,指出:
我们对维吾尔土耳其人生活富裕安宁以及他们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保护的期望和关注,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的双边接触以及在国际平台,特别是联合国,都得到了强调。[31]
在中国政府的“严厉打击专项行动”之后,2022年12月,土耳其前外交部长梅夫吕特·恰武什奥卢公开批评中国政府阻止土耳其访问维吾尔地区长达五年。[32]
土耳其还接收了逃离中国但未能离开东南亚的寻求庇护者和难民,包括2015年7月从泰国获释的170多名妇女和儿童。

事实上,土耳其长期以来一直对维吾尔人保持优惠的移民政策,他们在土耳其通常被称为“维吾尔土耳其人”,并且该政策的某些方面仍然存在。[33]例如,自2017年以来,维吾尔人能够以其他移民所没有的方式,通过移民管理局(PMM)申请长期居留许可。[34]由于对维吾尔人的优惠政策,他们无需满足其他群体面临的某些要求即可获得长期居留许可的资格,例如必须在土耳其居住至少八年。获得长期居留许可后,维吾尔人可以申请土耳其公民身份。

长期居留许可为维吾尔人在获得公民身份之前提供了最安全的移民身份,而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和有条件难民身份是最不安全的。没有有效护照或签证抵达的维吾尔人通常会获得人道主义居留许可。
根据土耳其政府截至2021年12月的统计数据,有17,997名维吾尔人持有长期居留许可,6,787人已入籍土耳其公民,另有2,000人的公民身份申请正在等待审批。[35]此后没有公布其他关于维吾尔人移民身份的统计数据。没有关于持有其他许可或有条件难民身份的维吾尔人的可用数据。[36]

然而,自2022年以来,土耳其政府对其对维吾尔人困境的关注似乎明显有所收敛。这可能是由于多种因素,包括中国政府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与土耳其不断增长的贸易和投资,以及中国政府通过其统战工作部的宣传和影响行动。[37]
在中国政府允许土耳其驻北京大使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2023年7月和2024年4月)两次访问新疆后,中国官方媒体援引土耳其大使的话,赞扬新疆的“快速经济发展”和享受“发展权规定的经济和社会权利”,而没有提及任何侵犯人权的行为。[38]2024年6月,在土耳其外交部长哈坎·菲丹访问中国和新疆期间,中国官方电视台中央电视台报道称,这位外长评论了安卡拉对中国领土完整和其“一个中国”政策的坚定承诺。[39]

土耳其亲政府报纸开始刊登赞扬中国共产党成就的报道,这些报道更像是广告而非客观报道。与此同时,土耳其国有媒体的记者参加了中国政府资助的新疆媒体考察团,助长了中国政府对该地区暴行的粉饰,而亲政府和反政府媒体都对报道中国政府在新疆的侵犯行为进行自我审查。[40]
与此同时,据报道,中国政府继续在土耳其进行间谍活动,目标是维吾尔团体和土耳其官员。[41]

中国政府还胁迫在土耳其的维吾尔人与国家代理人(包括中国领事馆和大使馆)合作,通过对他们国内的家人施压,要求他们提供有关其他维吾尔人的信息。[42]
土耳其当局也一再阻止维吾尔人组织抗议中国政府的活动,并以对“国家安全构成风险”为由拒绝了一些组织者的公民身份申请。[43]
土耳其的反移民政策
 
土耳其是世界上最大的难民接收国之一。截至2025年8月,有超过250万叙利亚人拥有临时保护身份,这是为2011年后抵达土耳其的叙利亚国民、难民和无国籍人士提供的特殊身份。此外,截至2023年8月,有超过29万人来自其他非欧洲国家,拥有某种形式的有条件难民身份。[44]除了庞大的叙利亚人口外,土耳其政府将大多数来自非欧洲国家的人视为非正常移民,并严格限制他们申请国际保护的途径,经常驱逐大批人,并在边境进行大规模的即时推回。[45]
在2023年5月的选举活动中,反对派政客越来越多地利用仇外情绪。政府当局非法将叙利亚男子和一些男孩驱逐到土耳其占领的叙利亚北部地区。他们通过常用的做法,即胁迫他们签署自愿回国表格来进行。2023年5月的一项宪法法院裁决认定,以自愿遣返为幌子的强行遣返违反了多项人权。[46]
根据移民管理局的年度报告,土耳其在2024年驱逐了142,536人,比2023年的130,611人、2022年的120,484人和2021年的46,845人显著增加。[47]
 
被黑色印章标记:“限制代码”
 
土耳其当局武断地对维吾尔人施加限制代码
近年来,土耳其当局对一些维吾尔人,尤其是那些移民身份不太安全的维吾尔人,分配了限制代码。限制代码是土耳其警务和移民系统中的字母和数字组合。当局可以向在土耳其的任何被认为违反移民相关规定或土耳其法律,或更普遍地因未指明的原因被认为不受欢迎的外国人分配此类代码。[48]像维吾尔人这样的移民和难民经常被分配G87代码,将其标记为对一般公共安全的威胁。

法律框架
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9条规定,移民管理局(PMM)“可以对因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原因而反对进入土耳其的外国人实施入境禁令。”2019年12月6日的法律修正案使得可以对已居住在土耳其的外国人实施入境禁令(这意味着任何被施加此类禁令的人在离开土耳其后将被拒绝再次入境)。[49]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法律的第54(2)条允许土耳其当局对那些正在寻求或已经获得国际保护身份的人发出遣返决定,如果他们被认为对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构成威胁,这违反了他们受国际保护的权利。[50]
尽管这两条都没有提到“限制代码”一词,但当局在发布这些代码时经常将其作为原始法律来源引用。此外,移民管理局发布了一项关于如何行使发布入境禁令和向外国人分配“限制代码”的权力的法规和通函。[51]根据人权观察组织获得的该通函副本,G类别适用于在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方面被认为不宜进入土耳其的外国人。
通函的附件提供了可能触发G代码指定的广泛原因清单,赋予了当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例如,如果根据一项投诉应用了限制代码,而该投诉根据土耳其法律也构成刑事犯罪,则即使该人被判无罪或调查被撤销,该代码也不会被删除。事实上,在人权观察组织审查的一个案件中,一名个人试图撤销驱逐令,法院裁定驱逐决定是合法的,尽管该个人被判所指控的罪行无罪。法院引用了移民管理局允许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通函作为其裁决的理由。
被指定限制代码可能导致一系列负面后果,从取消居留和/或国际保护身份,到遭受行政移民拘留和驱逐出境,以及被禁止再次进入土耳其。然而,证据表明,宽泛的标准和授予的自由裁量权导致G代码被应用于那些根本不对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构成任何威胁的人。对于居住在土耳其的外国国民来说,成为投诉的对象可能意味着他们的身份立即变为非正常,如果他们在例行检查中被拦下,他们可能会被送往拘留中心并被驱逐出境。
尽管限制代码的指定对各种权利具有深远影响,但移民管理局的通函并未在线发布或以其他方式公开获取。人权观察组织与之交谈的一些从事移民法的律师表示,他们没有或无法获得该通函的副本。[52]

外国情报在发布限制代码中的作用

如上所述,移民和难民经常被分配G87代码。[53]在这些情况下,移民管理局根据其他机构(通常是安全总局和国家情报局)的建议施加限制代码,这些机构会考虑来自其他政府的情报等信息。
土耳其当局可能根据其他政府提供的情报来设置这些限制代码,这为中国等专制政府提供了一个可乘之机,它们将反恐运动武器化以进行镇压。根据一位在土耳其代表难民(包括维吾尔人)的律师的说法:
在土耳其拥有大量人口和异见人士的国家正在利用和剥削这些做法。他们向土耳其当局发送“恐怖分子”名单,并给批评他们的人打上“代码”。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和中国等国家正在这样做。[54]

有一些证据表明,中国政府已将他们指控为恐怖分子的维吾尔人姓名发送给土耳其当局,寻求将他们遣返。[55]伊德里斯·哈桑就是其中之一。哈桑因被分配G87代码而多次被土耳其警方逮捕,有一次被拘留了长达一年多。[56]后来他才发现,中国政府也以“属于恐怖组织”为由将他列入了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在土耳其,国际刑警组织的通知通常会导致G87限制代码,而无需相关当局进行调查。[57]后来,在国际社会的强烈抗议下,国际刑警组织取消了该通知,因为哈桑在逃离土耳其后于2021年在摩洛哥被捕并面临被驱逐到中国。[58]哈桑于2025年3月获准前往美国,并于2025年9月在加拿大与家人团聚。[59]
另一位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他也被中国政府指控为“恐怖分子”。因为他是土耳其公民,他被审讯后获释。[60]
2016年未遂政变之后,土耳其政府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当局广泛使用其公共安全和反恐权力,但通常是以滥用和非法的方式。[61]虽然紧急状态于2018年结束,但这些权力的滥用仍在继续。在土耳其,对居住的移民常规性地不透明和武断地指定G87代码就是这种滥用的一个例子。根据土耳其非政府组织MAZLUMDER(被压迫者人权与团结协会)的一份报告,官员现在将“带有G87或G89等与安全相关的限制代码的个人视为‘恐怖分子’”。[62]
律师们报告说,土耳其法院在被要求撤销代码指定时,越来越多地根据警方记录和移民管理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做出裁决,而没有审查有效司法审查所必需的要素,例如确凿证据、客观条件或合理理由。

一位了解该国维吾尔人情况的土耳其政府官员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反移民政策和中国政府日益增大的压力相结合,意味着维吾尔人像其他移民一样被分配限制代码,尽管维吾尔人面临的已知风险。这位官员说,“通过法院移除这些代码变得非常困难。”[63]他强调,这种做法给该国广大维吾尔人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并“将人们的生活推向了一个完全未知境地”。

G87代码的实际应用
移民管理局决策过程的缺乏透明度意味着G87代码的分配通常是武断的,缺乏正当程序,没有关于潜在不当行为的任何确凿证据。根据对维吾尔人、代表他们的律师以及对涉及维吾尔人的五份法院裁决的审查,往往很难知道为什么维吾尔人会获得该代码。
在人权观察组织审查的五起涉及被分配G87代码的个人的驱逐令的法院案件中,法院裁定驱逐决定是合法的,尽管这些决定是基于一般性的、抽象的陈述。裁决未能解释法院接受个人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断言的依据,而是服从于他们声称来自国家主权权利的国家当局的广泛自由裁量权。
此外,法院裁决未能对国际公认的维吾尔人在中国的处境做出任何评估。法官们以“解释和支持文件不足”为由,无视维吾尔人关于如果被驱逐到中国将面临风险的说法。在这五起案件中,法院都裁定该个人不受不驱回原则的保护。
人权观察组织审查的法院裁决或拒绝居留许可的移民管理局决定都没有包含针对维吾尔人采取行动的具体理由。接受采访的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在某些情况下,他们推断出可能导致他们获得G87代码的原因。例如,有些人被指控违反移民法规。一名于2016年持有效旅行证件与家人来到土耳其的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他可能因为警察未能识别其移民文件的有效性而获得了G87代码:

2019年初,我在一个警察检查站被拦下,并被送往拘留中心。当时,我带着我的居留申请证明(Müraacat),但警察不承认它是有效的居留许可。我在拘留中心待了一年。后来,我发现我有一个G87代码。我不知道是在被拘留之前就有了这个代码,还是因为我的拘留才给我加的。直到今天,这仍然不清楚。[64]
另一位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他可能是在违反移民法规之后,以及在土耳其当局收到关于他的匿名投诉之后获得了G87代码。土耳其当局取消了他的有条件难民保护身份,导致了驱逐令:

我于2016年持有效的中国护照来到土耳其。我最初申请了短期旅游许可。2017年,我试图非法穿越土耳其边境,导致我在各种拘留中心被拘留了数月。[然而],我没有被起诉,也没有被认定有罪,我被无条件释放了……
之后,我向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UNHCR)申请了难民身份……我收到了有条件难民卡,不久之后,我被传唤到移民局,后来因匿名投诉我经营地下枪支店而被拘留。[65]

我真的以为这是个笑话,因为我当时和我的家人生活在受保护之下……我被拘留了一个多月,并被带到法院,法院判我无罪并裁定我应被无条件释放。
在我被释放之前,移民当局取消了我的难民署保护,并给我颁发了有效期为两年的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然而,移民局最近拒绝了我的续期请求,并告诉我我有一个驱逐决定和G87限制代码。[66]

虽然宪法法院驳回了该男子对该驱逐决定的上诉,但他向行政法院上诉拒绝其居留许可申请的决定是成功的。结果,移民管理局给他颁发了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然而,该律师表示担心,由于现有的驱逐决定和G87代码,他将来在需要续签许可时可能会面临进一步的问题。
另一位代表维吾尔人的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武断性是那些被分配限制代码导致其居留许可被取消的维吾尔人中非常普遍的经历,他说:“我的许多客户不知道土耳其当局收到了关于他们的什么原因或负面信息导致了限制代码。”[67]

另一位律师对“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威胁”的模糊定义提出了类似的担忧:
这个术语基本上意味着移民当局或情报部门对申请持负面看法。然而,这些当局没有提供他们得出这个结论的具体证据。这种做法破坏了无罪推定原则。[68]
另一位律师表达了类似的担忧:
“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的含义在土耳其法律中是开放解释的……当外国人卷入任何司法程序时,无论决定的结果或所指控行为的严重性如何,都有一个名为GÖKSEM的部门决定该行为是否需要驱逐出境。[69]

那位律师随后举了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子,说明移民很容易被分配G87代码;即使在涉及其他人的司法调查中被点名,也足以构成限制代码的原因:
在某些情况下,与可疑人员通过电话的人可能会被分配代码。例如,有一名维吾尔人因涉嫌“恐怖主义”而被拘留,但后来因缺乏证据被无条件释放。然而,在调查期间,所有与该人通过电话的人都获得了G87代码,因为调查与恐怖主义有关。该人被释放了,但在那些获得G87代码的人中,有人正面临严重的移民身份问题。[70]
另一位律师也表示,将在“司法程序中出现姓名的外国人”置于行政移民拘留是土耳其的普遍做法。[71]

一位维吾尔受访者分享了另一个同样引人注目的案例,一个与邻居的简单误解导致了移民拘留和驱逐决定。根据这位受访者的说法:
警察来到我家,告诉我有人投诉我。在初步审讯之后,他们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我带到拘留中心三个多月。即使那位邻居撤回了他们的投诉,也改变不了任何事情。我被释放了,但条件是我必须在三个月内离开该国,在此期间我必须向警察和移民局报到。现在,因为我没有任何法律文件,我甚至害怕出门,连买菜这种简单的事情都不敢,因为我不想再次被关进拘留中心。[72]

一位代表维吾尔人的律师解释了即使在法庭上,上诉限制代码的决定也几乎不可能:
当我们对限制代码提出上诉时,我们通常会要求相关当局提供他们的评估、理由和证据。换句话说,我们(首先)要求当局提供一份官方文件,证明该代码(对该人)存在,然后才能用来在法庭上对该决定提出上诉。然而,几乎不可能获得这些文件,这使我们更难处理此类案件。[73]
另一位律师对上诉行政决定(例如驱逐决定)的难度表示了类似的担忧:
该系统的问题始于简单的怀疑就触发行政部门发出驱逐决定,之后移民或难民几乎不可能对该决定提出上诉。它还可能导致长期行政拘留。[74]
虽然个人有权向行政法院上诉其武断分配的限制代码,但一位多次提出此类上诉的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法官看到此类代码时,通常会为了安全起见做出不利的裁决。”[75]律师在某些情况下成功地提出了此类上诉,但通常没有成功。在最近的2025年案件中,尽管宪法法院裁定撤销了遣返决定,当局仍驱逐了土库曼活动家阿里舍尔·萨哈托夫和阿卜杜拉·奥鲁索夫。[76]

维吾尔人获得居留许可的困难日益增加

大约从2023年初开始,维吾尔人、伊斯坦布尔维吾尔组织代表以及代表维吾尔人的律师报告称,没有土耳其公民身份的维吾尔人获得居留许可的难度越来越大,被拘留在拘留中心的风险也越来越高。他们表示,土耳其当局武断地取消了维吾尔人的居留许可,或拒绝了他们的居留或公民身份申请,通常是基于该个人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而没有为指控提供支持证据。一位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现在维吾尔人甚至得不到人道主义(居留)许可。”[77]
如上所述,人权观察组织审查了移民管理局拒绝维吾尔人居留许可的四份决定,其中三份涉及长期居留许可,一份涉及人道主义居留许可。
在两份长期居留拒绝决定中,移民管理局引用“未能满足移民政策委员会设定的条件”作为拒绝长期居留许可申请的理由。而在另一份决定中,当局还补充了“对该个人有驱逐令”作为拒绝理由之一。虽然该个人被告知有权对该决定提出上诉,但该决定本身并未具体说明哪些条件未得到满足,也没有提供关于该个人不知道存在的驱逐令的任何信息,包括其签发日期或构成其基础的事实或事件。因此,该个人无法获得明确的上诉理由。
移民管理局拒绝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的决定同样不透明。它在没有具体事实、理由或评估的情况下拒绝了申请,只是抽象地说明“申请人没有满足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46条规定的条件”,尽管申请人表面上确实属于应给予人道主义许可的类别。[78]
人权观察组织还审查了人口和公民事务总局发布的三份拒绝维吾尔人公民身份申请的决定。拒绝理由声称存在“公共秩序障碍”和“国家安全”问题,引用了第5901号《土耳其公民法》第12条。

一位代表维吾尔人的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维吾尔人在移民系统中的不稳定性日益增加:
有很多案例是政府取消了维吾尔人的长期居留许可,转而给了他们人道主义居留许可。这个决定是武断的。我的一些客户的人道主义居留许可也被取消或拒绝续签。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能会被关在这些中心长达一年。然后他们将在没有合法身份的情况下被释放。然后,几天后,另一次警察检查可能会导致他们再次被拘留。对于那些没有适当文件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可怕的恶性循环。土耳其对维吾尔人来说正日益成为一个不宜居住的地方。[79]
一位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仅仅被关押在拘留中心就足以成为当局取消居留许可的理由:
当局也可以拒绝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申请……因为(申请人)有被行政拘留的记录,无论理由是否有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及其家人的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80]
一位驻土耳其的维吾尔非政府组织代表,他本人在申请居留许可时也遇到过困难,他告诉人权观察组织:
根据我们记录的,仅在2024年,土耳其当局就将100多名维吾尔人送往拘留中心。这些人通常没有长期居留许可,而是持有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当他们去续签人道主义居留权时,许多人开始遇到问题,在没有有效许可的情况下,他们最终被拘留。没有人有关于这些事件的明确统计数据。[81]

一名维吾尔人说,他不能在土耳其申请居留许可,因为他被关押在拘留中心,尽管法院判他导致他被拘留的罪行无罪。他离开了土耳其,现在正在一个欧洲国家寻求庇护。他告诉人权观察组织:
2024年,土耳其警察拘留了我,声称我与ISIS(伊拉克和叙利亚伊斯兰国)有联系,但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我在拘留中心待了一个月,因为被发现无罪而获释。然而,当局取消了我的居留许可,并拒绝了我的重新申请。我没有任何犯罪记录,我要求如果他们继续怀疑,就进行调查,否则……他们应该续签我的居留许可。我的律师告诉我(他知道)我是无辜的,但他无法在移民系统方面帮助我。我有一本有效的中国护照,所以我决定冒险离开并找到安全的地方——因为我(很快)可能会再次被行政移民拘留或被驱逐到第三国,正如移民官员告诉我的那样。我知道许多维吾尔人处于类似情况,他们生活在对土耳其的恐惧之中。[82]

一位居留许可申请被当局拒绝的维吾尔人分享了类似的武断拘留和屡次未能续签居留许可的故事:
我被当作有罪的人对待。我在拘留中心待了一年……我多次尝试续签我的居留许可,但都失败了。移民局告诉我,在我最新的居留许可申请被拒绝后,我有10天的时间离开该国。然后,我决定离开该国。我拿着我的中国护照,所以订了一张飞往第三国的航班,这将是我前往欧洲安全地点的途径。土耳其当局在机场拘留了我,并给我施加了两年入境禁令。
我的妻子和孩子仍然在土耳其。他们有长期居留许可,并已申请土耳其公民身份。他们的公民身份申请被无故拒绝,我不知道如何才能与他们团聚。[83]
另一位在土耳其没有有效居留许可的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他是如何生活在恐惧之中的:
我刚到土耳其时申请了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后来土耳其当局开始给予维吾尔人这种例外时,我又申请了长期居留许可。但我的申请被拒绝了,所以我重新申请了人道主义居留许可。一年前,移民当局要求我每月报到一次,并告诉我我有一个(限制)代码。但我不知道这是关于什么的。他们没有向我提供任何相关文件。它不透明且不合理。我至少两次被武断拘留和审讯,每次两个小时,因为我的居留许可有问题——我有一个驱逐决定。现在我生活在恐惧之中,即使白天出门,我也不觉得安全,因为警察可以拦下我,把我带到拘留中心。我知道很多人都有这样的问题。[84]

那些没有有效护照来到土耳其的维吾尔人现在甚至难以获得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其中一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当他试图了解为什么得不到许可时,一名移民官员威胁他并说:“如果你继续吵闹,我就把你关起来。”[85]
一位一直在处理此类案件的律师强调,土耳其当局可能因为中国而对处理维吾尔人的国际保护犹豫不决:
人道主义居留许可是个政治问题。政府不想因为中国而给予维吾尔人国际保护(作为有条件难民);因此,他们发放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当这些被拒绝时,维吾尔人就没有其他途径了。有时,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的拒绝可能导致一个“代码”,而不是反过来,官员认为它可能会因为一个“原因”而被拒绝,而没有证据支持。[86]
人权观察组织采访的所有维吾尔人都表示,土耳其当局没有提供导致他们被施加限制代码或拒绝其居留或公民身份申请的理由的证据。他们使用了“公共安全威胁”这个模糊的术语,但没有解释他们构成了什么威胁以及基于什么。所有接受采访的律师都表示,上诉这些限制代码,或居留许可的取消或拒绝变得极其困难。
一位从事移民和难民权利工作并代表一些维吾尔人的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多种因素结合在一起使某些维吾尔人特别脆弱:
归根结底,这与土耳其的安全、移民和难民政策有关。这些案件涉及各种因素,例如来自中国的情报信息,例如国际刑警组织的通知,以及个人因素,例如在没有有效护照的情况下抵达土耳其。有时当局可以以模糊的(声称他们)“危及公共安全”为由拒绝人们的居留许可或公民身份申请,而没有对这些案件进行适当的调查。[87]
人权观察组织致函土耳其当局,除其他问题外,要求提供自2018年以来居留许可申请被撤销或续签被拒绝的维吾尔人数量的数据,但在撰写本报告时未收到回复。
不再受保护:“我被当作罪犯对待”
 

拘留中心的条件
根据土耳其法律,一个人可以被拘留长达六个月的移民拘留(一种非刑事或行政拘留),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延长最多额外六个月。[88]
本报告的所有受访者,包括经常访问关押此类被拘留者(土耳其语为Geri Gönderme Merkezi)的拘留中心的律师,都对中心的恶劣条件和对被拘留者的虐待表示担忧。一位律师说,“不幸的是,在拘留中心存在酷刑和虐待,我看到有人头骨或四肢骨折。”[89]另一位律师说:“存在虐待。即使作为律师,我们也要排长队才能见到我们的客户。我们会议的持续时间是武断的。这些设施没有标准。”[90]
2022年,人权观察组织记录了土耳其拘留中心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条件和虐待。[91]前被拘留者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他们经常从一个拘留中心转移到另一个拘留中心,有时甚至在转移到另一个中心后又返回到同一个中心。这似乎是由于中心过度拥挤造成的,但这些频繁的转移加剧了焦虑,使被拘留者极难与寻求提供法律、物质或精神支持的律师或外界人士建立和保持联系。最近的访谈表明情况基本没有改变。
人权观察组织采访了土耳其当局在2017年至2025年不同时期送往拘留中心的维吾尔人。其中一些受访者在此期间经历了多次拘留,包括最近在2025年初。
一名在各种拘留中心度过了数月的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
条件非常差。有一次,设施连续九天没有提供合适的食物。在一个拘留中心,我在水泥地上睡了一个星期,和另外两个人共用一条毯子。一个狭小的牢房里有20个人,那里没有任何卫生可言。我目睹了有人感染了虱子。[92]

另一名维吾尔人向人权观察组织描述了他与土耳其警察的初次互动:
在警察局的初步审讯中,我受到了非常恶劣的对待。他们反复问我为什么在土耳其。我回答说我逃离了中国的压迫,来寻求保护。我告诉他们,我把你们视为我的兄弟。他们大喊着回答:“我们这里不欢迎你。滚开。你这狗屎。肮脏的混蛋。滚回你来的地方。”
该男子随后在各种拘留中心被关押了两个月,并描述了他遭受的一些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后来我被转移到一个拘留中心,那里的官员在其他警察和女警察面前对我进行了脱衣搜查,侮辱了我。官员强迫我脱掉所有的衣服,包括内衣。[93]
人权观察组织采访的其他三人表示,官员在拘留中心对他们进行了脱衣搜查。
土耳其法律没有为进行脱衣搜查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特别是对因行政原因(包括移民原因)被拘留的人进行脱衣搜查。[94]如果没有符合国际人权规范的明确法律依据,对土耳其拘留中心的移民进行任何形式的搜查都是非法的,脱衣搜查违反了禁止不人道和有辱人格待遇的规定。
 
土耳其的驱逐风险
 
土耳其当局声称从未将任何维吾尔人驱逐到中国。尽管在2018年和2019年否认,但至少有六人,包括两名儿童,可能已被从土耳其驱逐到中国。据报道,2018年5月,土耳其当局直接将至少三名维吾尔人——布尔汗·克里木、穆罕默德·阿里和托赫蒂·阿迪尔江驱逐到中国。[95]2019年6月,土耳其当局将津尼古尔·图尔逊和她的两个幼女希拉尔·谢希努尔和巴努·阿卜杜拉驱逐到塔吉克斯坦,之后塔吉克斯坦当局将她们遣送回了中国。[96]她在土耳其的姐姐说,津尼古尔从此再无音讯。[97]
此外,人权观察组织对土耳其和维吾尔消息来源的审查发现,有新闻文章和社交媒体帖子描述了2018年1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总共有33名维吾尔人在土耳其拘留中心被拘留。人权观察组织无法追踪这些人中是否有人最终被遣返。当地非政府组织和律师的估计表明,为驱逐目的而被拘留的实际人数可能要高得多。
所有接受采访的人,包括律师,都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土耳其移民当局向被拘留者施压,要求他们签署“自愿回国”表格。人权观察组织与之交谈的维吾尔人中,至少有三人签署了该表格,其中一人被驱逐到与中国签订了引渡条约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第二名维吾尔人分享了他2019年差点被驱逐到中国的经历;这没有发生,因为他在机场大声喧哗,但这仍然让人质疑土耳其当局声称没有人被驱逐到中国的说法:

当时是凌晨4点,官员们把我带上了车。他们没有告诉我他们要把我带到哪里。我问他们,他们回答说:“我们正把你送到中国。”他们把我带到机场,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国际出发。我惊慌失措,求他们不要驱逐我。我告诉他们,“现在就杀了我,也不要送我去中国。”我的手被铐着,但在(护照检查)处他们解开了手铐。后来,我继续反抗,引起了许多其他人的注意。然后,官员们与其他人进行了沟通,将我转移到国内出发处;然后我被送往土耳其的另一个拘留中心。[98]
根据人权观察组织进行的访谈,移民官员经常向外国人施压,无论其保护身份如何,要求他们签署“自愿回国”表格。一位处理移民和难民非法驱逐案件的律师说:“99%被驱逐的人,无论他们是否是维吾尔人,都是在压力下签署的;所有这些(驱逐)都是非法的。”[99]

一位在拘留中心待了一个月的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
我受到了恶劣的对待,仿佛我是个罪犯。在拘留时,官员们审讯我,要求我签署一份土耳其语和中文的文件。我无法完全理解这两种语言。拘留中心有一名翻译,但这份文件没有为我翻译。官员们告诉我签署这些文件,说这对我自己有好处。我没有律师。最终,我签了字。我不知道这是一份“自愿回国”表格。幸运的是,我的案子被公开了,所以我被释放了。但从那以后,我有一个驱逐决定和G87限制代码,这使得我在土耳其无法获得合法居留权。[100]
另一位律师向人权观察组织证实,当局强迫拘留中心的被拘留者签署自愿驱逐表格,这是违法的:
一旦人们进入拘留中心,他们通常会被要求,有时是被强迫,签署自愿驱逐表格。我见过一位维吾尔客户被要求签署此类文件。我没有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如果我没有干预,那个人可能已经登上了飞往中国的飞机。每个人都被要求签署这份表格。不识字或不理解他们正在阅读的语言的人仍然被要求签署。在这些设施工作的人员不知道这样做是非法的。在特殊情况下,不驱回原则适用,尤其是在维吾尔人的案件中。[101]

土耳其通常将维吾尔人驱逐到他们可以持中国护照免签证进入的国家,例如巴尔干地区、海湾地区、中亚国家,以及在一个案例中,驱逐到北非的一个国家。所有这些国家都与中国签订了引渡条约,这使得任何从土耳其被驱逐到第三国的维吾尔人都面临被驱逐到中国的严重风险。

人权观察组织审查了12份驱逐决定和5份与上诉相关的法院文件,其中大部分来自2023年至2025年。行政法院多次无视维吾尔人关于如果被遣返中国将遭受迫害的说法。法院裁决声称没有严重、确凿的证据表明在法庭上的个人如果被遣返中国将遭受迫害。[102]在其中一项法院裁决中,法院裁定将一名维吾尔人从土耳其驱逐到吉尔吉斯斯坦或厄瓜多尔并不违反第6454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54(1)(d)条,因为该人“对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构成威胁”。吉尔吉斯斯坦与中国签订了引渡条约。厄瓜多尔已与中国签署了一项引渡条约,正等待批准。法院没有考虑这些国家可能发生强行驱回的危险。人权观察组织证实,其中一人已安全抵达一个欧洲国家,另一人目前持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居住在伊斯坦布尔,而无法追踪其余维吾尔人的现状。

一位处理维吾尔人案件的律师也表达了类似的担忧,并告诉人权观察组织,行政法院的上诉裁决使维吾尔人面临危险:
根据第6458号法律(该法律规范不驱回),不应有关于维吾尔人的驱逐决定。然而,在实践中,当我们过去收到移民当局的驱逐决定时,法院会接受维吾尔人的上诉并表示,“将该个人驱逐到原籍国是有问题的,但他们可以自愿或被驱逐到第三国。”但最新的法院裁决说,“驱逐到原籍国——中国——没有问题。”也许当局声称没有直接驱逐到中国,但维吾尔人在土耳其的外国人身份使他们的恐惧显著增加。[103]

正如关于该国难民权利的学术文章所强调的那样,土耳其行政法院也存在不一致性。正如一位学者在确定了2014年至2021年行政法院裁决中的多重不一致性后总结的那样,“行政法院的决策仍然太像一场抽奖。”[104]
另一位律师表达了对进入拘留中心的每个人的武断决定的担忧,并强调对于那些面临被驱逐出境的维吾尔人来说,没有一个他们可以持中国护照免签证进入的安全第三国。他还指出,法院过去会考虑中国的情况,但现在考虑得越来越少,甚至可能根本不考虑:
当一名维吾尔人进入拘留中心时,过去的(导致当局区别对待这些案件)方法已经结束了。移民当局对每个人都做出了驱逐决定。这是非法的,但他们坚持这样做。过去,行政法院会推翻(涉及维吾尔人的)驱逐令。法院首次在几起此类案件中确认了移民机构的决定。我们应该记住,对于那些面临持中国护照被驱逐的维吾尔人来说,安全第三国的概念是不存在的。[105]

寻求安全
中国咄咄逼人的跨国镇压、它对土耳其当局施加的压力、中土关系的升温以及土耳其日益严格的反移民政策相结合,使维吾尔人感到他们在土耳其不再受到保护和安全。没有关于维吾尔人离开土耳其的公开统计数据,但有一些人正试图前往欧洲寻求安全,如上所述,包括为本报告采访的四名维吾尔人。
维吾尔人的另一个选择是加拿大,此前加拿大下议院于2023年2月通过了一项动议M62,旨在通过其难民和人道主义安置计划“加快1万名需要保护的维吾尔人和其他突厥穆斯林”进入该国。[106]人权观察组织为本报告采访了13名维吾尔人,其中目前在土耳其的七人中,有六人已申请了M62计划。
一位维吾尔活动家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土耳其越来越多的维吾尔人正试图在其他地方寻求安全,尤其是那些移民身份不太安全的人:
对土耳其维吾尔人的跨国镇压正在将维吾尔人推出土耳其,有时甚至包括拥有土耳其公民身份的维吾尔人。但受影响最大的是那些没有居留许可的人。在我们的小社区里,至少有两名维吾尔人被无故拘留。当局在这些案件中没有提供信息,也没有遵循正当程序。这促使他们到其他地方寻求安全。[107]

人权观察组织采访了一名“自愿”驱逐自己的维吾尔难民,他描述了为前往安全地带而进行的长期斗争。他告诉我们,在他离开土耳其后,中国政府曾向他寻求庇护的第三国政府要求将他遣返。中国当局还向他施压,要求他提供有关其他维吾尔人的信息,以及他认为是威胁性的提及他在新疆的家人:
我决定离开——自我驱逐——因为我对土耳其感到非常失望。我在离开时被施加了G87代码,禁止我五年内再次进入土耳其。土耳其当局将我驱逐到一个对持有中国护照的人不需要签证的国家。我没有钱,在那里也不认识任何人,所以我决定去另一个也与中国有免签证协议的国家。

我在那里非法居住了几年,躲藏起来,打各种零工。然而,我甚至不能开银行账户或去看医生。我最终进了监狱,在那里我受到了恶劣的对待,身体出现了健康问题。由于我是中国公民,当地警察向中国大使馆报告了我。他们在不到半年内几次来找我。幸运的是,当局拒绝了驱逐我,尽管中国政府施加了压力,因为那将违反国际法。
之后,我去了另一个国家,并在那里试图开始新的生活。我结了婚。我有了居留许可。我也变得政治活跃起来。这引起了中国政府的注意,他们也开始在这个新地方骚扰我。我申请了难民署的保护。但那里的一名工作人员私下告诉我:“你的情况很危险;中国政府正在找你。”

最后,我也决定离开那个国家,因为那个国家与中国关系密切,也因为我面临的恐吓。我冒险非法越过许多边境,到达了一个我现在居住的安全国家。即使现在,中国政府仍然联系我,询问有关其他维吾尔人的问题。即使他们威胁要(拘留)我的家人,我也拒绝为他们工作。尽管经历了这一切,我仍然坚守我的价值观。[108]
 
相关国际法

土耳其是《欧洲人权公约》(ECHR)、《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CAT)以及1951年《难民公约》的缔约国,所有这些都与本报告中发现的针对维吾尔人的侵权行为特别相关。[109]
国际法要求各国政府尊重不驱回原则,即禁止将任何人转移到他们将面临真正的迫害、酷刑或其他虐待风险或生命威胁的地方。这适用于无论是直接转移到可能发生迫害或虐待的地方,还是通过连锁驱回间接转移。不驱回原则是习惯国际法的一部分,包含在土耳其加入的上述人权条约中,并已纳入土耳其法律。
《欧洲人权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分别在第3条和第7条)都规定了绝对禁止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其中包括绝对禁止将任何人送往该个人将面临遭受此类待遇风险的国家。《禁止酷刑公约》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将一个人送往“有充分理由相信他将面临遭受酷刑危险”的地方。
作为1951年《难民公约》的缔约国,尽管土耳其对其适用范围保持地理限制,但它仍受该条约第33条规定的不驱回原则的约束。[110]
土耳其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4条反映了其不驱回义务,规定“任何人不得被遣返到可能遭受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惩罚或待遇的地方,或因其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团体的成员身份或政治见解而其生命或自由将受到威胁的地方。”[111]同一法律的第55条列出了不应发出遣返决定的人员类别,其中包括“有严重迹象相信他们将被遣返的国家遭受死刑、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的人。然而,它没有明确提及那些因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团体的成员身份或政治见解而有充分理由担心遭受迫害的人。[112]

禁止有辱人格的待遇

《欧洲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禁止酷刑公约》中对酷刑和其他不人道和有辱人格待遇的绝对禁止涵盖了当局对被剥夺自由的个人,或更普遍地对执法人员的个体所进行的一切待遇,包括拘留条件。人权观察组织被告知执法部门对维吾尔人进行的各种虐待行为,从言语侮辱到脱衣搜查和身体攻击,以及恶劣的拘留条件。
 
有辱人格的待遇

虐待必须达到最低严重程度才能违反绝对禁止,但严重程度取决于案件的所有情况,例如待遇的持续时间、其身体或精神影响,有时还有受害者的性别、年龄和健康状况。[113]然而,欧洲人权法院一再重申,执法部门对被拘留者使用任何武力,如果不是被拘留者的行为严格必要的,就会损害人的尊严,执法人员对个人的任何有损人类尊严的行为均构成对《欧洲人权公约》的侵犯。[114]

关于脱衣搜查,虽然有时可以为了确保监狱安全或防止混乱或犯罪而进行,但法院发现,与这两个目标都没有既定联系的搜查很可能违反禁止不人道和有辱人格待遇的规定。很难以任何一个理由证明对因移民原因被拘留的人进行脱衣搜查是合理的。法院还强调,如果此类搜查是合法进行的,则应始终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充分尊重人的尊严,并出于合法目的。如果搜查的方式带有有辱人格的成分,显着加剧了该程序不可避免的屈辱感,例如,强迫男性囚犯在女性官员面前脱衣服,或在嘲笑和辱骂囚犯的警卫面前进行搜查,则将构成侵犯。[115]

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对何时允许脱衣搜查以及为防止被禁止的待遇而需要采取的保障措施规定了类似的标准。[116]

拘留条件

评估因移民原因被拘留的移民的拘留条件是否合适,直接取决于他们是因移民原因被拘留,而不是因为他们正在服刑或面临刑事诉讼。国家必须确保“拘留条件与尊重人的尊严相符,并且被拘留者不会遭受超过拘留固有的不可避免的痛苦程度的痛苦或困境,并确保他们的健康和福祉得到适当保障。”[117]欧洲法院曾多次认定土耳其因移民的拘留条件而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118]

禁止任意拘留

《欧洲人权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分别在第5条和第9条)禁止对任何人进行任意逮捕或拘留。人权事务委员会在其关于任意拘留的第35号一般性意见中明确指出,拘留不仅在缺乏法律依据时是武断的,而且在不相称、不适当或不公正时;缺乏合理性和必要性要素时;或者未遵循正当程序时(例如未能尊重司法审查、获得律师或提供逮捕理由)也是武断的。[119]
《欧洲人权公约》第5(1)条要求拘留必须符合法律,这意味着它必须在国家法律中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且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欧洲人权法院还一再强调,所有拘留决定都应基于个性化的司法推理。[120]
第5(1)(f)条允许为了驱逐出境或引渡而进行拘留,但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防止任意拘留,当局有义务考虑遣返是否是现实的前景,以及为了遣返而进行的拘留是否从一开始就是,或继续是合理的。[121]

土耳其对维吾尔人进行的非刑事拘留,通常是长期拘留,似乎是武断的,未能尊重法治。就其与遣返决定相关而言,尽管存在明确的强行驱回风险,本应使遣返无法进行,但这凸显了这些拘留的武断和非法性质。

获得有效补救的权利

面临驱逐决定的人有权获得有效的补救措施来质疑该决定的合法性,包括质疑执行该决定是否可能导致强行驱回。具体而言,《欧洲人权公约》第13条要求土耳其向包括寻求国际保护的移民在内的每个人提供“对声称存在有充分理由担心真正风险遭受违反(公约)待遇的索赔进行独立和严格审查的机会,以及暂停执行被质疑措施的可能性。”[122]证据表明,土耳其的行政法院未能向面临被土耳其驱逐威胁的维吾尔人提供这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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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 伊斯坦布尔圣索菲亚清真寺老照片

清真寺信息Nyasia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90 次浏览 • 2023-05-16 07:23 • 来自相关话题

 
1920年, 伊斯坦布尔圣索菲亚清真寺老照片
 
 
 
1920年, 伊斯坦布尔圣索菲亚清真寺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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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闻曝光|借人道救援幌子盗运土耳其文物

评论jhb97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28 次浏览 • 2023-02-22 00:48 • 来自相关话题

今天是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
也是伊历1444年7月29日星期一

土叙大地震中,各国率先积极救援的事迹,至今依旧在感动着整个稳麦。可以说,各种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谱写了一曲又一曲!感动世界各国人民。
然而,在救援土耳其国际队伍中,却有一支奇葩救援队,在看到土耳其遭遇大地震后,马上就急不可待地就飞往地震灾区哈塔伊,然而,在救援刚三天后,这支救援队便又急急忙忙地以面临人身安全为由,提出要马上离开土耳其返回,


土耳其也没有办法,虽然当时正是营救幸存者的关键时刻,但是人家是来人道主义救援的,非要返回,你也不能硬拦不是!只能放行。
于是,这支所谓的人道救援队就返回锡安占领下的巴勒斯坦土地上,没错,就是来自锡安主义占领实体的人道救援队。
这些原本也没啥可说的,毕竟是人道主义救援土叙大地震嘛!能来就不错了,救援三天也是够高尚,够高光的时刻!
然而今天在真宰大能的意欲下,全球社交媒体和网络上却爆出一个惊天奇葩的大瓜!


原来,这支所谓的人道救援队伍中,其救援队长是一个锡安主义特殊人才,他之所以参加这次人道主义救灾行动,并不是去营救被废墟掩埋的幸存者,而是去偷盗一部其历史可追溯到公元二世纪讨拉特卷轴古卷。
这个希伯来文卷轴古卷原本珍藏在安塔基亚的一座犹太会堂内,大地震袭来,犹太会堂遭到部分损毁,但是这部被视为土耳其珍贵文物的《讨拉特》的卷轴古卷却完好无损,在被他发现后,他未上报和交还给土耳其政府当局,而是被这位以人道救援为幌子的锡安定居民私下隐匿私藏起来,理由嘛,当然是为了“保护”!

于是一个大胆又无耻的偷窃走私计划就出现了!这位锡安主义特殊人才,伴随着踊跃加入对土叙大地震的救援队为幌子和掩饰,在成功偷盗得手这部《以斯帖纪》卷轴古卷后,马上安排三天后锡安主义人道搜救队离开土耳其,原因是队员在土耳其面临人身安全。
就这样,这位偷盗者就堂而皇之地将这份珍贵文物盗运出了土耳其国境。
这真可谓是借助土叙大地震,以人道主义救援为幌子,趁火打劫打劫的最高境界——披着人道主义的高光,安全地将这份珍贵文物盗运到了到了锡安主义占领手中。
这就很好地解释,为何这支人道救援队刚到灾区三天,正是救灾抗震救援,营救幸存者的关键时刻,锡安主义救援队却突然以人身安全为由,要离开土耳其。因为,这份珍贵的卷轴古卷已经到手,不希望再夜长梦多。
然而,冥冥中的天道却要揭露这伙锡安主义定居民的阴谋(他们如不是团伙作案,又怎么就会在短短三天后,便集体以人身安全为由,要全体逃离土耳其的呢!)


今天的全球热搜之一,便是这位恬不知耻的锡安定居,人道救援土的救助队长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晒出这份偷盗来到土耳其卷轴古卷,见证锡安分子恬不知耻的道德底线的全球丑闻。
这样也好,让那些受蒙蔽的人,乡愿的人,呆萌天真的人都好好看清楚,锡安定居民的道德底线!
最新的好消息是,迫于在土耳其的犹太团体的压力和国际舆论的压力,锡安占领当局已经表示要把这本卷轴古卷原物送还土耳其!
是的,这已经不是锡安主义分子第一次偷窃他人财物了,对于巴勒斯坦人来说,1948年,锡安主义便连哄带骗地偷了巴勒斯坦。从此,偷窃便已经根深蒂固地烙在这些锡安定居民的脑海中,融入在他们的血液中!


如果说,在世界各国面前这伙锡安定居民还要伪装一下,那他们在那些被占领铁蹄踩踏下的巴勒斯坦民众来说,早就撕下了伪装的面具!
如今,在这个弱势的稳麦面前,锡安主义侵略者对古都斯和阿克萨远寺,早已经是公开地垂涎欲滴,更无需再大费周章地来伪装什么了,每天他们的任务便是直接扮演一匹匹恶狼,开启明火执仗的抢劫和掠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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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
也是伊历1444年7月29日星期一

土叙大地震中,各国率先积极救援的事迹,至今依旧在感动着整个稳麦。可以说,各种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谱写了一曲又一曲!感动世界各国人民。
然而,在救援土耳其国际队伍中,却有一支奇葩救援队,在看到土耳其遭遇大地震后,马上就急不可待地就飞往地震灾区哈塔伊,然而,在救援刚三天后,这支救援队便又急急忙忙地以面临人身安全为由,提出要马上离开土耳其返回,


土耳其也没有办法,虽然当时正是营救幸存者的关键时刻,但是人家是来人道主义救援的,非要返回,你也不能硬拦不是!只能放行。
于是,这支所谓的人道救援队就返回锡安占领下的巴勒斯坦土地上,没错,就是来自锡安主义占领实体的人道救援队。
这些原本也没啥可说的,毕竟是人道主义救援土叙大地震嘛!能来就不错了,救援三天也是够高尚,够高光的时刻!
然而今天在真宰大能的意欲下,全球社交媒体和网络上却爆出一个惊天奇葩的大瓜!


原来,这支所谓的人道救援队伍中,其救援队长是一个锡安主义特殊人才,他之所以参加这次人道主义救灾行动,并不是去营救被废墟掩埋的幸存者,而是去偷盗一部其历史可追溯到公元二世纪讨拉特卷轴古卷。
这个希伯来文卷轴古卷原本珍藏在安塔基亚的一座犹太会堂内,大地震袭来,犹太会堂遭到部分损毁,但是这部被视为土耳其珍贵文物的《讨拉特》的卷轴古卷却完好无损,在被他发现后,他未上报和交还给土耳其政府当局,而是被这位以人道救援为幌子的锡安定居民私下隐匿私藏起来,理由嘛,当然是为了“保护”!

于是一个大胆又无耻的偷窃走私计划就出现了!这位锡安主义特殊人才,伴随着踊跃加入对土叙大地震的救援队为幌子和掩饰,在成功偷盗得手这部《以斯帖纪》卷轴古卷后,马上安排三天后锡安主义人道搜救队离开土耳其,原因是队员在土耳其面临人身安全。
就这样,这位偷盗者就堂而皇之地将这份珍贵文物盗运出了土耳其国境。
这真可谓是借助土叙大地震,以人道主义救援为幌子,趁火打劫打劫的最高境界——披着人道主义的高光,安全地将这份珍贵文物盗运到了到了锡安主义占领手中。
这就很好地解释,为何这支人道救援队刚到灾区三天,正是救灾抗震救援,营救幸存者的关键时刻,锡安主义救援队却突然以人身安全为由,要离开土耳其。因为,这份珍贵的卷轴古卷已经到手,不希望再夜长梦多。
然而,冥冥中的天道却要揭露这伙锡安主义定居民的阴谋(他们如不是团伙作案,又怎么就会在短短三天后,便集体以人身安全为由,要全体逃离土耳其的呢!)


今天的全球热搜之一,便是这位恬不知耻的锡安定居,人道救援土的救助队长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晒出这份偷盗来到土耳其卷轴古卷,见证锡安分子恬不知耻的道德底线的全球丑闻。
这样也好,让那些受蒙蔽的人,乡愿的人,呆萌天真的人都好好看清楚,锡安定居民的道德底线!
最新的好消息是,迫于在土耳其的犹太团体的压力和国际舆论的压力,锡安占领当局已经表示要把这本卷轴古卷原物送还土耳其!
是的,这已经不是锡安主义分子第一次偷窃他人财物了,对于巴勒斯坦人来说,1948年,锡安主义便连哄带骗地偷了巴勒斯坦。从此,偷窃便已经根深蒂固地烙在这些锡安定居民的脑海中,融入在他们的血液中!


如果说,在世界各国面前这伙锡安定居民还要伪装一下,那他们在那些被占领铁蹄踩踏下的巴勒斯坦民众来说,早就撕下了伪装的面具!
如今,在这个弱势的稳麦面前,锡安主义侵略者对古都斯和阿克萨远寺,早已经是公开地垂涎欲滴,更无需再大费周章地来伪装什么了,每天他们的任务便是直接扮演一匹匹恶狼,开启明火执仗的抢劫和掠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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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吾尔穆斯林正前往土耳其南部帮助地震灾民

新闻ismail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00 次浏览 • 2023-02-11 20:05 • 来自相关话题

维吾尔穆斯林正前往土耳其南部帮助地震灾民。一个遭受种族灭绝的民族帮助一个接纳他们进入自己国家的民族。
 
维吾尔穆斯林正前往土耳其南部帮助地震灾民。一个遭受种族灭绝的民族帮助一个接纳他们进入自己国家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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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和日本的救灾队伍于周二上午抵达土耳其,协助抗震救灾。

新闻ismail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05 次浏览 • 2023-02-11 20:02 • 来自相关话题

马来西亚和日本的救灾队伍于周二上午抵达土耳其,协助抗震救灾。
 
马来西亚和日本的救灾队伍于周二上午抵达土耳其,协助抗震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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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土耳其的维吾尔人困境(2025年人权观察组织报告)

人权history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14 次浏览 • 2025-11-15 03:04 • 来自相关话题

 
维吾尔族是居住在中国西北部的1160万突厥语民族。自2017年以来,中国政府对他们实施了严重的人权侵犯,人权观察组织和独立的法律专家认为这构成了危害人类罪。有数十万维吾尔人生活在海外,估计有5万人把土耳其称为家。由于民族和文化渊源,土耳其长期以来一直是维吾尔人的安全港,包括通过优惠的移民政策,允许维吾尔人成为长期居民和公民。
但是,自2022年以来,随着土耳其与中国关系的升温,以及土耳其采取日益严格的反移民政策,对于没有土耳其公民身份的维吾尔人来说,土耳其的安全性降低了。土耳其当局武断地给维吾尔人和其他移民贴上了“限制代码”,将他们标记为“公共安全威胁”,通常没有合理的理由,也没有证据表明他们构成任何威胁。此类代码(通常是“G87”代码)的分配可能导致一系列负面且往往是毁灭性的后果:拒绝给予公民身份、国际保护或其他赋予居留权的身份,实际上使他们成为“非正常移民”,有些人最终会收到驱逐出境的决定。当这些人被警察或移民官员拦下或因任何原因与他们接触时,他们可能会被送往拘留中心。

如果被送回中国,尤其是从土耳其这种被中国政府视为“敏感”的国家遣返,维吾尔人可能会面临拘留、审讯、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土耳其政府声称从未直接将维吾尔人驱逐到中国。但至少有一起已报告的事件发生在2018年5月,据报道土耳其当局当时直接将至少三名维吾尔人驱逐到中国。也有间接遣返至中国的报道:2019年6月,土耳其当局将一名维吾尔族妇女和她的两个幼女驱逐到塔吉克斯坦,之后据报道塔吉克斯坦当局将她们遣送回了中国。
此外,人权观察组织发现媒体报道称,2018年1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有33名维吾尔人在土耳其的拘留中心被拘留。实际数字可能更高: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土耳其非政府组织表示,仅在2024年,他们就记录了土耳其当局在拘留中心关押了100多名维吾尔人。

在拘留中心,土耳其移民当局曾对维吾尔被拘留者施压,有时是强迫他们签署“自愿回国”表格。这已成为土耳其影响其他移民群体(包括叙利亚人和阿富汗人)的普遍做法。人权观察组织采访的维吾尔人中,至少有三人表示他们签署了此类表格。其中一人于2019年被驱逐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该国自2008年起与中国签订了引渡条约。此人后来前往了其他几个国家,最终才得以安全。在此期间,他受到中国政府特工的骚扰,被当地移民当局拘留了两次,并且收留国政府受到中国政府的压力,要求将其遣返。另一位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2019年土耳其警察将他带到伊斯坦布尔阿塔图尔克机场准备驱逐出境,但他通过在机场制造事端得以阻止了这次尝试。
近年来土耳其对移民的镇压,伴随着维吾尔人在当地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优惠待遇的显著削弱。这些优惠待遇包括维吾尔人有资格在不满足所有要求的情况下申请长期居留许可,并随后通过专门针对突厥族裔的途径申请土耳其公民身份。

如前所述,维吾尔人正越来越多地遭受“限制代码”的标记,这种标记被附加到警务和移民数据库中的个人居留或护照记录上,实际上使先前授予的特权失效。限制代码的分配与土耳其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的实施有关,但目前如何以及为何分配这些代码尚不清楚,实际上它们的使用范围似乎远远超出了该法的初衷。根据人权观察组织采访的维吾尔人和律师以及审查的法庭文件,在具体案例中,这种做法往往缺乏合理理由、确凿证据,或与不当行为没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同样,当局以构成“公共安全威胁”为由,在未提供支持证据的情况下,立即取消了维吾尔人的居留许可或拒绝了他们的居留或公民身份申请。

邻居的一个简单投诉、卷入刑事案件(即使后来被判无罪)都可能导致应用限制代码的决定。土耳其当局还会根据其他政府提供的情报来设置这些代码。在某些情况下,中国政府向土耳其当局提交了一份名单,其中包括被北京方面贴上“恐怖分子”标签的人,而这个词被混用于新疆地区和平的维吾尔身份表达或维权行动。名单上的人最终被贴上了限制代码。
一位了解情况的土耳其官员表示,移民系统使用限制代码给维吾尔人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并“将人们的生活推向了一个完全未知境地”。
为人权观察组织的这份报告,我们总共进行了20次访谈,其中13次与维吾尔人进行,这13人中有两人是土耳其维吾尔公民社会团体的代表;6次与在土耳其处理维吾尔人案件的移民律师进行;1次与一位了解情况的土耳其政府官员进行。

在人权观察组织采访的13名维吾尔人中,有9人因限制代码至少一次被关进拘留中心。有5人目前在土耳其没有合法身份,并表示害怕出门,因为土耳其警察或移民官员正在严厉打击非正常移民。其中两名受访者被认定为“有条件难民”,这是一种在土耳其提供的准难民身份,为他们提供国际保护,但当局仍取消了他们的身份,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当局裁定两人现在都面临被驱逐出境的命运。

人权观察组织审查了土耳其内政部负责该国移民和国际保护事务的机构——移民管理局(PMM)发布的12份驱逐出境决定和4份拒绝维吾尔人居留许可的决定,以及人口和公民事务总局发布的3份拒绝公民身份申请的决定。所有这些文件,日期介于2018年至2025年之间,都使用了宽泛的措辞,没有提供任何具体的解释、引用或评估,无法让人评估决定的合理性。

根据土耳其法律,个人可以对这些驱逐出境决定提出上诉,但一位多次提出此类上诉的律师表示,“法官看到限制代码时,通常会为了安全起见做出不利的裁决。”
人权观察组织审查了2024年和2025年发布的五份关于被视为威胁公共秩序和安全的维吾尔人的驱逐令的法院裁决。在每起案件中,法院裁决都支持驱逐令,但没有说明这些个人做了什么构成了所谓的对公共安全和秩序的威胁。令人担忧的是,法院裁定不驱回原则不适用于维吾尔人,称他们没有证明维吾尔人如果被送往中国将面临受虐待和酷刑的风险。
受访者还报告了在拘留中心遭受的虐待和恶劣条件。其中四人曾被脱衣搜查。

2017年,土耳其政府与中国签署了一项引渡协议,但土耳其议会尚未批准该协议。如果该引渡协议生效,将对土耳其的维吾尔人构成重大且额外的威胁。
土耳其政府有义务尊重国际法不驱回原则,该原则禁止国家将任何人送回他们将面临真正的迫害、酷刑或其他严重虐待、生命威胁或其他类似严重人权侵犯风险的地方。不驱回原则被土耳其加入的三项人权条约——《欧洲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以及1951年《难民公约》和习惯国际法所禁止。该禁令已纳入土耳其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

鉴于维吾尔人遭受的普遍和系统性迫害,人权观察组织认为,居住在中国的维吾尔人有充分理由担心一旦被强行遣返就会遭受迫害。
人权观察组织敦促土耳其和所有其他政府初步承认他们为难民。因此,土耳其政府应立即停止所有驱逐行动并暂停影响维吾尔人的驱逐决定,包括驱逐到第三国,因为在那里发生连锁驱逐导致不驱回的风险更高。

中国政府应停止在新疆实施的危害人类罪,并停止对海外维吾尔人的一切形式的跨国镇压。
其他国家政府在评估申请从土耳其重新安置或经过土耳其后申请庇护的维吾尔人案件时,不应将土耳其视为安全国家。即使他们在土耳其可能持有居留许可或国际保护身份,情况也是如此,因为这些身份不再安全。

方法
为人权观察组织的这份报告,我们总共进行了20次访谈,其中13次与维吾尔人进行。所有接受采访的13名维吾尔人均在2014年之后离开中国,并曾或目前以各种居留身份居住在土耳其。其中9人仍留在土耳其,有4人于2019年至2025年期间离开了土耳其。
由于中国政府对该社区的高度监视,对维吾尔人进行访谈具有挑战性。另有五名维吾尔人最初同意向人权观察组织分享他们的经历,但后来因担心遭到中国政府报复而撤回同意或停止回应。他们的案例未纳入本报告的任何部分。
人权观察组织于2025年3月至7月期间,通过线上和面对面方式,使用维吾尔语和土耳其语进行了访谈。所有受访者均被告知访谈的目的和自愿性质。他们被告知可以拒绝回答任何问题,提供不记录在案的回答,并可随时结束访谈。本报告中引用的引语基于访谈期间所做的书面记录。人权观察组织没有向受访者提供任何报酬、服务或其他个人利益。
人权观察组织为撰写本报告,审查了土耳其政府的相关政策和文件,例如驱逐决定、案件记录、通函命令、官方文件以及五份与维吾尔人相关的法院裁决。人权观察组织还审查了2018年1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被关押在拘留中心的33名维吾尔人的公开案件。
人权观察组织于2025年9月23日和2025年10月27日致函土耳其当局,询问有关维吾尔人在土耳其境况的信息,但在撰写本报告时未收到回复。信函副本附于本报告附录中。
为保护机密性,人权观察组织对所有受访者的身份进行了匿名处理,并只提供了最少的访谈信息。
 
基本背景
 
中国政府在新疆犯下的危害人类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或XUAR)位于中国西北部,是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和其他以穆斯林为主的人口居住地。这些突厥语民族的语言和文化与中国占多数的汉族有所不同。一些维吾尔人将该地区称为“东突厥斯坦”。
自2近平主席于2012年底上任以来,中国政府加快了在全国范围内的镇压,并积极推行针对少数民族的同化政策。[1]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在新疆对维吾尔人实施压制性政策。[2]但自2016年底以来,中国政府作为其“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的一部分,大幅升级了这些侵犯人权的行为。[3]这些侵犯行为包括任意拘留和监禁、酷刑、强迫失踪、大规模监视、文化和宗教迫害、家庭分离以及强迫劳动。[4]研究人员还记录了性暴力和侵犯生殖权利的行为。[5]
中国政府强迫几乎所有维吾尔人交出护照,并以其他方式控制他们的行动,使他们极难逃离虐待。[6]它为这些政策和更广泛的镇压辩护,称其是打击恐怖主义所必需的,利用过去归咎于维吾尔人实施的暴力事件,建立了一个影响数百万人的控制和压制制度,并将维吾尔人的和平活动(例如手机中存储有《古兰经》诵读)与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混为一谈。[7]
人权观察组织在2021年的一份报告中得出结论,此类侵犯行为构成危害人类罪,即作为针对任何平民人口的广泛或系统性攻击的一部分而故意实施的严重特定罪行——例如谋杀、酷刑和强奸。[8]
在这场镇压开始近十年后,估计仍有50万人(其中包括许多杰出的维吾尔知识分子和文化人物)被关押在新疆的监狱中,服着长期而任意的刑期。[9]中国政府继续在新疆维持高水平的压制和监视,并严格控制维吾尔人的言论和行为。[10]
关于中国政府对维吾尔人施暴的国际报道促使全球对此类待遇进行广泛谴责。2021年,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欧盟对对这些侵犯行为负有责任的中国和新疆政府官员实施了有针对性的制裁,同时美国还颁布了《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UFLPA),以阻止沾染强迫劳动的产品流入美国。[11]但穆斯林多数国家和伊斯兰合作组织大多保持沉默。[12]
2022年8月,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HCHR)发布了一份重要报告,结论是中国政府在新疆的暴行“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这促使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进行了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投票来讨论该报告。[13]然而,由于中国的国际影响力,它勉强躲过了这种审查。[14]在该报告发布两周年之际,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福尔克尔·图尔克表示,在新疆,“许多有问题的法律和政策仍然存在”。[15]
中国当局否认这些侵犯行为。他们试图通过宣传和虚假信息在全球范围内操纵有关这些侵犯行为的话语权,并消除追究他们责任的国际压力。[16]他们还驳斥了人权高专办的报告是“非法的和无效的”,并继续拒绝其所有建议。[17]

中国政府对维吾尔人的跨国镇压
海外的维吾尔人也无法免受中国政府的镇压。中国政府严密监视和恐吓散居海外的人们,拘留和监禁流亡异见人士的家人,并强迫一些维吾尔人回国。
中国政府对维吾尔人的“跨国镇压”是一种长期做法,但自2016年底以来,其严重程度显著升级。作为“严厉打击专项行动”的一部分,新疆当局加强了对有外国关系的人的审查。[18]维吾尔人如果去过一份“26个敏感国家”名单中的国家(其中主要是土耳其、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穆斯林多数国家),或在那里有家人,或以其他方式与那里的人交流,都受到过审讯、拘留,并在许多情况下被任意监禁。[19]

中国政府试图强迫逃离中国或居住在海外的维吾尔人回国,在那里他们很可能面临严重伤害。它经常指控维吾尔人,尤其是那些政治活跃人士,如世界维吾尔大会前主席多里坤·艾沙,为“恐怖分子”,并寻求其他政府的合作来逮捕他们,包括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系统。[20]

中国政府也成功地在没有发出引渡令或通过正式双边法律渠道的情况下,强行遣返了维吾尔人,而是利用其对收留国政府的政治或财政影响力。跨国镇压的实际行动,包括拘留、逮捕或引渡,往往是通过中国与收留国安全部门合作完成的。允许这些引渡的政府违反了国际法对不驱回的保护。[21]

在泰国发生过特别臭名昭著的大规模强行驱回事件。2014年,泰国当局以违反移民法规为由起诉了数百名维吾尔人(其中许多人是为了逃避日益加剧的镇压而逃离的),并将他们关押在拘留中心。2015年,虽然泰国当局释放了大约170名被拘留的维吾尔妇女和儿童到土耳其,但他们也强行将100多名维吾尔男子遣返中国。[22]剩下的数十名维吾尔人被无限期拘留,直到2025年2月,泰国强行将另外40名维吾尔男子遣送回中国。[23]

然而,其他国家也发生过类似事件。值得注意的是,自2017年以来,埃及当局任意逮捕了数十名维吾尔人,允许中国官员在开罗审讯他们,并将其中许多人驱逐到中国。[24]在马来西亚、柬埔寨、摩洛哥、沙特阿拉伯和塔吉克斯坦,也有记录在案的任意逮捕、拘留和驱逐出境案件,这些通常是应中国政府的要求进行的。[25]
维吾尔人在土耳其-中国关系中的位置

估计有5万维吾尔人居住在土耳其,使其成为继中亚各国之后世界上最大的维吾尔海外侨民群体之一。[26]在双边和国际层面,土耳其历来对维吾尔地区的人权侵犯表示担忧。
十多年前,在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演变为民族冲突之后,政府对维吾尔人进行了镇压,土耳其总统雷杰普·塔伊普·埃尔多安是世界上少数几个挑战中国政府的领导人之一。埃尔多安称乌鲁木齐“7·5”暴力事件是“种族灭绝”。[27]

同样,2019年,土耳其外交部发表声明,对维吾尔地区的拘留营表示担忧。[28]2020年,土耳其在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敦促中国尊重和保障维吾尔人的文化和宗教身份。[29]2021年,土耳其与其他42个国家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签署了一份联合声明,对中国在维吾尔地区的镇压表示担忧并呼吁其停止镇压。[30]2022年9月,土耳其还在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关于维吾尔地区的报告发布后发表声明,指出:
我们对维吾尔土耳其人生活富裕安宁以及他们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保护的期望和关注,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的双边接触以及在国际平台,特别是联合国,都得到了强调。[31]
在中国政府的“严厉打击专项行动”之后,2022年12月,土耳其前外交部长梅夫吕特·恰武什奥卢公开批评中国政府阻止土耳其访问维吾尔地区长达五年。[32]
土耳其还接收了逃离中国但未能离开东南亚的寻求庇护者和难民,包括2015年7月从泰国获释的170多名妇女和儿童。

事实上,土耳其长期以来一直对维吾尔人保持优惠的移民政策,他们在土耳其通常被称为“维吾尔土耳其人”,并且该政策的某些方面仍然存在。[33]例如,自2017年以来,维吾尔人能够以其他移民所没有的方式,通过移民管理局(PMM)申请长期居留许可。[34]由于对维吾尔人的优惠政策,他们无需满足其他群体面临的某些要求即可获得长期居留许可的资格,例如必须在土耳其居住至少八年。获得长期居留许可后,维吾尔人可以申请土耳其公民身份。

长期居留许可为维吾尔人在获得公民身份之前提供了最安全的移民身份,而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和有条件难民身份是最不安全的。没有有效护照或签证抵达的维吾尔人通常会获得人道主义居留许可。
根据土耳其政府截至2021年12月的统计数据,有17,997名维吾尔人持有长期居留许可,6,787人已入籍土耳其公民,另有2,000人的公民身份申请正在等待审批。[35]此后没有公布其他关于维吾尔人移民身份的统计数据。没有关于持有其他许可或有条件难民身份的维吾尔人的可用数据。[36]

然而,自2022年以来,土耳其政府对其对维吾尔人困境的关注似乎明显有所收敛。这可能是由于多种因素,包括中国政府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与土耳其不断增长的贸易和投资,以及中国政府通过其统战工作部的宣传和影响行动。[37]
在中国政府允许土耳其驻北京大使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2023年7月和2024年4月)两次访问新疆后,中国官方媒体援引土耳其大使的话,赞扬新疆的“快速经济发展”和享受“发展权规定的经济和社会权利”,而没有提及任何侵犯人权的行为。[38]2024年6月,在土耳其外交部长哈坎·菲丹访问中国和新疆期间,中国官方电视台中央电视台报道称,这位外长评论了安卡拉对中国领土完整和其“一个中国”政策的坚定承诺。[39]

土耳其亲政府报纸开始刊登赞扬中国共产党成就的报道,这些报道更像是广告而非客观报道。与此同时,土耳其国有媒体的记者参加了中国政府资助的新疆媒体考察团,助长了中国政府对该地区暴行的粉饰,而亲政府和反政府媒体都对报道中国政府在新疆的侵犯行为进行自我审查。[40]
与此同时,据报道,中国政府继续在土耳其进行间谍活动,目标是维吾尔团体和土耳其官员。[41]

中国政府还胁迫在土耳其的维吾尔人与国家代理人(包括中国领事馆和大使馆)合作,通过对他们国内的家人施压,要求他们提供有关其他维吾尔人的信息。[42]
土耳其当局也一再阻止维吾尔人组织抗议中国政府的活动,并以对“国家安全构成风险”为由拒绝了一些组织者的公民身份申请。[43]
土耳其的反移民政策
 
土耳其是世界上最大的难民接收国之一。截至2025年8月,有超过250万叙利亚人拥有临时保护身份,这是为2011年后抵达土耳其的叙利亚国民、难民和无国籍人士提供的特殊身份。此外,截至2023年8月,有超过29万人来自其他非欧洲国家,拥有某种形式的有条件难民身份。[44]除了庞大的叙利亚人口外,土耳其政府将大多数来自非欧洲国家的人视为非正常移民,并严格限制他们申请国际保护的途径,经常驱逐大批人,并在边境进行大规模的即时推回。[45]
在2023年5月的选举活动中,反对派政客越来越多地利用仇外情绪。政府当局非法将叙利亚男子和一些男孩驱逐到土耳其占领的叙利亚北部地区。他们通过常用的做法,即胁迫他们签署自愿回国表格来进行。2023年5月的一项宪法法院裁决认定,以自愿遣返为幌子的强行遣返违反了多项人权。[46]
根据移民管理局的年度报告,土耳其在2024年驱逐了142,536人,比2023年的130,611人、2022年的120,484人和2021年的46,845人显著增加。[47]
 
被黑色印章标记:“限制代码”
 
土耳其当局武断地对维吾尔人施加限制代码
近年来,土耳其当局对一些维吾尔人,尤其是那些移民身份不太安全的维吾尔人,分配了限制代码。限制代码是土耳其警务和移民系统中的字母和数字组合。当局可以向在土耳其的任何被认为违反移民相关规定或土耳其法律,或更普遍地因未指明的原因被认为不受欢迎的外国人分配此类代码。[48]像维吾尔人这样的移民和难民经常被分配G87代码,将其标记为对一般公共安全的威胁。

法律框架
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9条规定,移民管理局(PMM)“可以对因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原因而反对进入土耳其的外国人实施入境禁令。”2019年12月6日的法律修正案使得可以对已居住在土耳其的外国人实施入境禁令(这意味着任何被施加此类禁令的人在离开土耳其后将被拒绝再次入境)。[49]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法律的第54(2)条允许土耳其当局对那些正在寻求或已经获得国际保护身份的人发出遣返决定,如果他们被认为对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构成威胁,这违反了他们受国际保护的权利。[50]
尽管这两条都没有提到“限制代码”一词,但当局在发布这些代码时经常将其作为原始法律来源引用。此外,移民管理局发布了一项关于如何行使发布入境禁令和向外国人分配“限制代码”的权力的法规和通函。[51]根据人权观察组织获得的该通函副本,G类别适用于在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方面被认为不宜进入土耳其的外国人。
通函的附件提供了可能触发G代码指定的广泛原因清单,赋予了当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例如,如果根据一项投诉应用了限制代码,而该投诉根据土耳其法律也构成刑事犯罪,则即使该人被判无罪或调查被撤销,该代码也不会被删除。事实上,在人权观察组织审查的一个案件中,一名个人试图撤销驱逐令,法院裁定驱逐决定是合法的,尽管该个人被判所指控的罪行无罪。法院引用了移民管理局允许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通函作为其裁决的理由。
被指定限制代码可能导致一系列负面后果,从取消居留和/或国际保护身份,到遭受行政移民拘留和驱逐出境,以及被禁止再次进入土耳其。然而,证据表明,宽泛的标准和授予的自由裁量权导致G代码被应用于那些根本不对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构成任何威胁的人。对于居住在土耳其的外国国民来说,成为投诉的对象可能意味着他们的身份立即变为非正常,如果他们在例行检查中被拦下,他们可能会被送往拘留中心并被驱逐出境。
尽管限制代码的指定对各种权利具有深远影响,但移民管理局的通函并未在线发布或以其他方式公开获取。人权观察组织与之交谈的一些从事移民法的律师表示,他们没有或无法获得该通函的副本。[52]

外国情报在发布限制代码中的作用

如上所述,移民和难民经常被分配G87代码。[53]在这些情况下,移民管理局根据其他机构(通常是安全总局和国家情报局)的建议施加限制代码,这些机构会考虑来自其他政府的情报等信息。
土耳其当局可能根据其他政府提供的情报来设置这些限制代码,这为中国等专制政府提供了一个可乘之机,它们将反恐运动武器化以进行镇压。根据一位在土耳其代表难民(包括维吾尔人)的律师的说法:
在土耳其拥有大量人口和异见人士的国家正在利用和剥削这些做法。他们向土耳其当局发送“恐怖分子”名单,并给批评他们的人打上“代码”。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和中国等国家正在这样做。[54]

有一些证据表明,中国政府已将他们指控为恐怖分子的维吾尔人姓名发送给土耳其当局,寻求将他们遣返。[55]伊德里斯·哈桑就是其中之一。哈桑因被分配G87代码而多次被土耳其警方逮捕,有一次被拘留了长达一年多。[56]后来他才发现,中国政府也以“属于恐怖组织”为由将他列入了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在土耳其,国际刑警组织的通知通常会导致G87限制代码,而无需相关当局进行调查。[57]后来,在国际社会的强烈抗议下,国际刑警组织取消了该通知,因为哈桑在逃离土耳其后于2021年在摩洛哥被捕并面临被驱逐到中国。[58]哈桑于2025年3月获准前往美国,并于2025年9月在加拿大与家人团聚。[59]
另一位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他也被中国政府指控为“恐怖分子”。因为他是土耳其公民,他被审讯后获释。[60]
2016年未遂政变之后,土耳其政府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当局广泛使用其公共安全和反恐权力,但通常是以滥用和非法的方式。[61]虽然紧急状态于2018年结束,但这些权力的滥用仍在继续。在土耳其,对居住的移民常规性地不透明和武断地指定G87代码就是这种滥用的一个例子。根据土耳其非政府组织MAZLUMDER(被压迫者人权与团结协会)的一份报告,官员现在将“带有G87或G89等与安全相关的限制代码的个人视为‘恐怖分子’”。[62]
律师们报告说,土耳其法院在被要求撤销代码指定时,越来越多地根据警方记录和移民管理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做出裁决,而没有审查有效司法审查所必需的要素,例如确凿证据、客观条件或合理理由。

一位了解该国维吾尔人情况的土耳其政府官员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反移民政策和中国政府日益增大的压力相结合,意味着维吾尔人像其他移民一样被分配限制代码,尽管维吾尔人面临的已知风险。这位官员说,“通过法院移除这些代码变得非常困难。”[63]他强调,这种做法给该国广大维吾尔人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并“将人们的生活推向了一个完全未知境地”。

G87代码的实际应用
移民管理局决策过程的缺乏透明度意味着G87代码的分配通常是武断的,缺乏正当程序,没有关于潜在不当行为的任何确凿证据。根据对维吾尔人、代表他们的律师以及对涉及维吾尔人的五份法院裁决的审查,往往很难知道为什么维吾尔人会获得该代码。
在人权观察组织审查的五起涉及被分配G87代码的个人的驱逐令的法院案件中,法院裁定驱逐决定是合法的,尽管这些决定是基于一般性的、抽象的陈述。裁决未能解释法院接受个人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断言的依据,而是服从于他们声称来自国家主权权利的国家当局的广泛自由裁量权。
此外,法院裁决未能对国际公认的维吾尔人在中国的处境做出任何评估。法官们以“解释和支持文件不足”为由,无视维吾尔人关于如果被驱逐到中国将面临风险的说法。在这五起案件中,法院都裁定该个人不受不驱回原则的保护。
人权观察组织审查的法院裁决或拒绝居留许可的移民管理局决定都没有包含针对维吾尔人采取行动的具体理由。接受采访的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在某些情况下,他们推断出可能导致他们获得G87代码的原因。例如,有些人被指控违反移民法规。一名于2016年持有效旅行证件与家人来到土耳其的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他可能因为警察未能识别其移民文件的有效性而获得了G87代码:

2019年初,我在一个警察检查站被拦下,并被送往拘留中心。当时,我带着我的居留申请证明(Müraacat),但警察不承认它是有效的居留许可。我在拘留中心待了一年。后来,我发现我有一个G87代码。我不知道是在被拘留之前就有了这个代码,还是因为我的拘留才给我加的。直到今天,这仍然不清楚。[64]
另一位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他可能是在违反移民法规之后,以及在土耳其当局收到关于他的匿名投诉之后获得了G87代码。土耳其当局取消了他的有条件难民保护身份,导致了驱逐令:

我于2016年持有效的中国护照来到土耳其。我最初申请了短期旅游许可。2017年,我试图非法穿越土耳其边境,导致我在各种拘留中心被拘留了数月。[然而],我没有被起诉,也没有被认定有罪,我被无条件释放了……
之后,我向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UNHCR)申请了难民身份……我收到了有条件难民卡,不久之后,我被传唤到移民局,后来因匿名投诉我经营地下枪支店而被拘留。[65]

我真的以为这是个笑话,因为我当时和我的家人生活在受保护之下……我被拘留了一个多月,并被带到法院,法院判我无罪并裁定我应被无条件释放。
在我被释放之前,移民当局取消了我的难民署保护,并给我颁发了有效期为两年的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然而,移民局最近拒绝了我的续期请求,并告诉我我有一个驱逐决定和G87限制代码。[66]

虽然宪法法院驳回了该男子对该驱逐决定的上诉,但他向行政法院上诉拒绝其居留许可申请的决定是成功的。结果,移民管理局给他颁发了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然而,该律师表示担心,由于现有的驱逐决定和G87代码,他将来在需要续签许可时可能会面临进一步的问题。
另一位代表维吾尔人的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武断性是那些被分配限制代码导致其居留许可被取消的维吾尔人中非常普遍的经历,他说:“我的许多客户不知道土耳其当局收到了关于他们的什么原因或负面信息导致了限制代码。”[67]

另一位律师对“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威胁”的模糊定义提出了类似的担忧:
这个术语基本上意味着移民当局或情报部门对申请持负面看法。然而,这些当局没有提供他们得出这个结论的具体证据。这种做法破坏了无罪推定原则。[68]
另一位律师表达了类似的担忧:
“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的含义在土耳其法律中是开放解释的……当外国人卷入任何司法程序时,无论决定的结果或所指控行为的严重性如何,都有一个名为GÖKSEM的部门决定该行为是否需要驱逐出境。[69]

那位律师随后举了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子,说明移民很容易被分配G87代码;即使在涉及其他人的司法调查中被点名,也足以构成限制代码的原因:
在某些情况下,与可疑人员通过电话的人可能会被分配代码。例如,有一名维吾尔人因涉嫌“恐怖主义”而被拘留,但后来因缺乏证据被无条件释放。然而,在调查期间,所有与该人通过电话的人都获得了G87代码,因为调查与恐怖主义有关。该人被释放了,但在那些获得G87代码的人中,有人正面临严重的移民身份问题。[70]
另一位律师也表示,将在“司法程序中出现姓名的外国人”置于行政移民拘留是土耳其的普遍做法。[71]

一位维吾尔受访者分享了另一个同样引人注目的案例,一个与邻居的简单误解导致了移民拘留和驱逐决定。根据这位受访者的说法:
警察来到我家,告诉我有人投诉我。在初步审讯之后,他们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我带到拘留中心三个多月。即使那位邻居撤回了他们的投诉,也改变不了任何事情。我被释放了,但条件是我必须在三个月内离开该国,在此期间我必须向警察和移民局报到。现在,因为我没有任何法律文件,我甚至害怕出门,连买菜这种简单的事情都不敢,因为我不想再次被关进拘留中心。[72]

一位代表维吾尔人的律师解释了即使在法庭上,上诉限制代码的决定也几乎不可能:
当我们对限制代码提出上诉时,我们通常会要求相关当局提供他们的评估、理由和证据。换句话说,我们(首先)要求当局提供一份官方文件,证明该代码(对该人)存在,然后才能用来在法庭上对该决定提出上诉。然而,几乎不可能获得这些文件,这使我们更难处理此类案件。[73]
另一位律师对上诉行政决定(例如驱逐决定)的难度表示了类似的担忧:
该系统的问题始于简单的怀疑就触发行政部门发出驱逐决定,之后移民或难民几乎不可能对该决定提出上诉。它还可能导致长期行政拘留。[74]
虽然个人有权向行政法院上诉其武断分配的限制代码,但一位多次提出此类上诉的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法官看到此类代码时,通常会为了安全起见做出不利的裁决。”[75]律师在某些情况下成功地提出了此类上诉,但通常没有成功。在最近的2025年案件中,尽管宪法法院裁定撤销了遣返决定,当局仍驱逐了土库曼活动家阿里舍尔·萨哈托夫和阿卜杜拉·奥鲁索夫。[76]

维吾尔人获得居留许可的困难日益增加

大约从2023年初开始,维吾尔人、伊斯坦布尔维吾尔组织代表以及代表维吾尔人的律师报告称,没有土耳其公民身份的维吾尔人获得居留许可的难度越来越大,被拘留在拘留中心的风险也越来越高。他们表示,土耳其当局武断地取消了维吾尔人的居留许可,或拒绝了他们的居留或公民身份申请,通常是基于该个人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而没有为指控提供支持证据。一位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现在维吾尔人甚至得不到人道主义(居留)许可。”[77]
如上所述,人权观察组织审查了移民管理局拒绝维吾尔人居留许可的四份决定,其中三份涉及长期居留许可,一份涉及人道主义居留许可。
在两份长期居留拒绝决定中,移民管理局引用“未能满足移民政策委员会设定的条件”作为拒绝长期居留许可申请的理由。而在另一份决定中,当局还补充了“对该个人有驱逐令”作为拒绝理由之一。虽然该个人被告知有权对该决定提出上诉,但该决定本身并未具体说明哪些条件未得到满足,也没有提供关于该个人不知道存在的驱逐令的任何信息,包括其签发日期或构成其基础的事实或事件。因此,该个人无法获得明确的上诉理由。
移民管理局拒绝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的决定同样不透明。它在没有具体事实、理由或评估的情况下拒绝了申请,只是抽象地说明“申请人没有满足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46条规定的条件”,尽管申请人表面上确实属于应给予人道主义许可的类别。[78]
人权观察组织还审查了人口和公民事务总局发布的三份拒绝维吾尔人公民身份申请的决定。拒绝理由声称存在“公共秩序障碍”和“国家安全”问题,引用了第5901号《土耳其公民法》第12条。

一位代表维吾尔人的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维吾尔人在移民系统中的不稳定性日益增加:
有很多案例是政府取消了维吾尔人的长期居留许可,转而给了他们人道主义居留许可。这个决定是武断的。我的一些客户的人道主义居留许可也被取消或拒绝续签。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能会被关在这些中心长达一年。然后他们将在没有合法身份的情况下被释放。然后,几天后,另一次警察检查可能会导致他们再次被拘留。对于那些没有适当文件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可怕的恶性循环。土耳其对维吾尔人来说正日益成为一个不宜居住的地方。[79]
一位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仅仅被关押在拘留中心就足以成为当局取消居留许可的理由:
当局也可以拒绝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申请……因为(申请人)有被行政拘留的记录,无论理由是否有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及其家人的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80]
一位驻土耳其的维吾尔非政府组织代表,他本人在申请居留许可时也遇到过困难,他告诉人权观察组织:
根据我们记录的,仅在2024年,土耳其当局就将100多名维吾尔人送往拘留中心。这些人通常没有长期居留许可,而是持有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当他们去续签人道主义居留权时,许多人开始遇到问题,在没有有效许可的情况下,他们最终被拘留。没有人有关于这些事件的明确统计数据。[81]

一名维吾尔人说,他不能在土耳其申请居留许可,因为他被关押在拘留中心,尽管法院判他导致他被拘留的罪行无罪。他离开了土耳其,现在正在一个欧洲国家寻求庇护。他告诉人权观察组织:
2024年,土耳其警察拘留了我,声称我与ISIS(伊拉克和叙利亚伊斯兰国)有联系,但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我在拘留中心待了一个月,因为被发现无罪而获释。然而,当局取消了我的居留许可,并拒绝了我的重新申请。我没有任何犯罪记录,我要求如果他们继续怀疑,就进行调查,否则……他们应该续签我的居留许可。我的律师告诉我(他知道)我是无辜的,但他无法在移民系统方面帮助我。我有一本有效的中国护照,所以我决定冒险离开并找到安全的地方——因为我(很快)可能会再次被行政移民拘留或被驱逐到第三国,正如移民官员告诉我的那样。我知道许多维吾尔人处于类似情况,他们生活在对土耳其的恐惧之中。[82]

一位居留许可申请被当局拒绝的维吾尔人分享了类似的武断拘留和屡次未能续签居留许可的故事:
我被当作有罪的人对待。我在拘留中心待了一年……我多次尝试续签我的居留许可,但都失败了。移民局告诉我,在我最新的居留许可申请被拒绝后,我有10天的时间离开该国。然后,我决定离开该国。我拿着我的中国护照,所以订了一张飞往第三国的航班,这将是我前往欧洲安全地点的途径。土耳其当局在机场拘留了我,并给我施加了两年入境禁令。
我的妻子和孩子仍然在土耳其。他们有长期居留许可,并已申请土耳其公民身份。他们的公民身份申请被无故拒绝,我不知道如何才能与他们团聚。[83]
另一位在土耳其没有有效居留许可的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他是如何生活在恐惧之中的:
我刚到土耳其时申请了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后来土耳其当局开始给予维吾尔人这种例外时,我又申请了长期居留许可。但我的申请被拒绝了,所以我重新申请了人道主义居留许可。一年前,移民当局要求我每月报到一次,并告诉我我有一个(限制)代码。但我不知道这是关于什么的。他们没有向我提供任何相关文件。它不透明且不合理。我至少两次被武断拘留和审讯,每次两个小时,因为我的居留许可有问题——我有一个驱逐决定。现在我生活在恐惧之中,即使白天出门,我也不觉得安全,因为警察可以拦下我,把我带到拘留中心。我知道很多人都有这样的问题。[84]

那些没有有效护照来到土耳其的维吾尔人现在甚至难以获得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其中一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当他试图了解为什么得不到许可时,一名移民官员威胁他并说:“如果你继续吵闹,我就把你关起来。”[85]
一位一直在处理此类案件的律师强调,土耳其当局可能因为中国而对处理维吾尔人的国际保护犹豫不决:
人道主义居留许可是个政治问题。政府不想因为中国而给予维吾尔人国际保护(作为有条件难民);因此,他们发放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当这些被拒绝时,维吾尔人就没有其他途径了。有时,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的拒绝可能导致一个“代码”,而不是反过来,官员认为它可能会因为一个“原因”而被拒绝,而没有证据支持。[86]
人权观察组织采访的所有维吾尔人都表示,土耳其当局没有提供导致他们被施加限制代码或拒绝其居留或公民身份申请的理由的证据。他们使用了“公共安全威胁”这个模糊的术语,但没有解释他们构成了什么威胁以及基于什么。所有接受采访的律师都表示,上诉这些限制代码,或居留许可的取消或拒绝变得极其困难。
一位从事移民和难民权利工作并代表一些维吾尔人的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多种因素结合在一起使某些维吾尔人特别脆弱:
归根结底,这与土耳其的安全、移民和难民政策有关。这些案件涉及各种因素,例如来自中国的情报信息,例如国际刑警组织的通知,以及个人因素,例如在没有有效护照的情况下抵达土耳其。有时当局可以以模糊的(声称他们)“危及公共安全”为由拒绝人们的居留许可或公民身份申请,而没有对这些案件进行适当的调查。[87]
人权观察组织致函土耳其当局,除其他问题外,要求提供自2018年以来居留许可申请被撤销或续签被拒绝的维吾尔人数量的数据,但在撰写本报告时未收到回复。
不再受保护:“我被当作罪犯对待”
 

拘留中心的条件
根据土耳其法律,一个人可以被拘留长达六个月的移民拘留(一种非刑事或行政拘留),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延长最多额外六个月。[88]
本报告的所有受访者,包括经常访问关押此类被拘留者(土耳其语为Geri Gönderme Merkezi)的拘留中心的律师,都对中心的恶劣条件和对被拘留者的虐待表示担忧。一位律师说,“不幸的是,在拘留中心存在酷刑和虐待,我看到有人头骨或四肢骨折。”[89]另一位律师说:“存在虐待。即使作为律师,我们也要排长队才能见到我们的客户。我们会议的持续时间是武断的。这些设施没有标准。”[90]
2022年,人权观察组织记录了土耳其拘留中心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条件和虐待。[91]前被拘留者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他们经常从一个拘留中心转移到另一个拘留中心,有时甚至在转移到另一个中心后又返回到同一个中心。这似乎是由于中心过度拥挤造成的,但这些频繁的转移加剧了焦虑,使被拘留者极难与寻求提供法律、物质或精神支持的律师或外界人士建立和保持联系。最近的访谈表明情况基本没有改变。
人权观察组织采访了土耳其当局在2017年至2025年不同时期送往拘留中心的维吾尔人。其中一些受访者在此期间经历了多次拘留,包括最近在2025年初。
一名在各种拘留中心度过了数月的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
条件非常差。有一次,设施连续九天没有提供合适的食物。在一个拘留中心,我在水泥地上睡了一个星期,和另外两个人共用一条毯子。一个狭小的牢房里有20个人,那里没有任何卫生可言。我目睹了有人感染了虱子。[92]

另一名维吾尔人向人权观察组织描述了他与土耳其警察的初次互动:
在警察局的初步审讯中,我受到了非常恶劣的对待。他们反复问我为什么在土耳其。我回答说我逃离了中国的压迫,来寻求保护。我告诉他们,我把你们视为我的兄弟。他们大喊着回答:“我们这里不欢迎你。滚开。你这狗屎。肮脏的混蛋。滚回你来的地方。”
该男子随后在各种拘留中心被关押了两个月,并描述了他遭受的一些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后来我被转移到一个拘留中心,那里的官员在其他警察和女警察面前对我进行了脱衣搜查,侮辱了我。官员强迫我脱掉所有的衣服,包括内衣。[93]
人权观察组织采访的其他三人表示,官员在拘留中心对他们进行了脱衣搜查。
土耳其法律没有为进行脱衣搜查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特别是对因行政原因(包括移民原因)被拘留的人进行脱衣搜查。[94]如果没有符合国际人权规范的明确法律依据,对土耳其拘留中心的移民进行任何形式的搜查都是非法的,脱衣搜查违反了禁止不人道和有辱人格待遇的规定。
 
土耳其的驱逐风险
 
土耳其当局声称从未将任何维吾尔人驱逐到中国。尽管在2018年和2019年否认,但至少有六人,包括两名儿童,可能已被从土耳其驱逐到中国。据报道,2018年5月,土耳其当局直接将至少三名维吾尔人——布尔汗·克里木、穆罕默德·阿里和托赫蒂·阿迪尔江驱逐到中国。[95]2019年6月,土耳其当局将津尼古尔·图尔逊和她的两个幼女希拉尔·谢希努尔和巴努·阿卜杜拉驱逐到塔吉克斯坦,之后塔吉克斯坦当局将她们遣送回了中国。[96]她在土耳其的姐姐说,津尼古尔从此再无音讯。[97]
此外,人权观察组织对土耳其和维吾尔消息来源的审查发现,有新闻文章和社交媒体帖子描述了2018年1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总共有33名维吾尔人在土耳其拘留中心被拘留。人权观察组织无法追踪这些人中是否有人最终被遣返。当地非政府组织和律师的估计表明,为驱逐目的而被拘留的实际人数可能要高得多。
所有接受采访的人,包括律师,都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土耳其移民当局向被拘留者施压,要求他们签署“自愿回国”表格。人权观察组织与之交谈的维吾尔人中,至少有三人签署了该表格,其中一人被驱逐到与中国签订了引渡条约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第二名维吾尔人分享了他2019年差点被驱逐到中国的经历;这没有发生,因为他在机场大声喧哗,但这仍然让人质疑土耳其当局声称没有人被驱逐到中国的说法:

当时是凌晨4点,官员们把我带上了车。他们没有告诉我他们要把我带到哪里。我问他们,他们回答说:“我们正把你送到中国。”他们把我带到机场,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国际出发。我惊慌失措,求他们不要驱逐我。我告诉他们,“现在就杀了我,也不要送我去中国。”我的手被铐着,但在(护照检查)处他们解开了手铐。后来,我继续反抗,引起了许多其他人的注意。然后,官员们与其他人进行了沟通,将我转移到国内出发处;然后我被送往土耳其的另一个拘留中心。[98]
根据人权观察组织进行的访谈,移民官员经常向外国人施压,无论其保护身份如何,要求他们签署“自愿回国”表格。一位处理移民和难民非法驱逐案件的律师说:“99%被驱逐的人,无论他们是否是维吾尔人,都是在压力下签署的;所有这些(驱逐)都是非法的。”[99]

一位在拘留中心待了一个月的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
我受到了恶劣的对待,仿佛我是个罪犯。在拘留时,官员们审讯我,要求我签署一份土耳其语和中文的文件。我无法完全理解这两种语言。拘留中心有一名翻译,但这份文件没有为我翻译。官员们告诉我签署这些文件,说这对我自己有好处。我没有律师。最终,我签了字。我不知道这是一份“自愿回国”表格。幸运的是,我的案子被公开了,所以我被释放了。但从那以后,我有一个驱逐决定和G87限制代码,这使得我在土耳其无法获得合法居留权。[100]
另一位律师向人权观察组织证实,当局强迫拘留中心的被拘留者签署自愿驱逐表格,这是违法的:
一旦人们进入拘留中心,他们通常会被要求,有时是被强迫,签署自愿驱逐表格。我见过一位维吾尔客户被要求签署此类文件。我没有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如果我没有干预,那个人可能已经登上了飞往中国的飞机。每个人都被要求签署这份表格。不识字或不理解他们正在阅读的语言的人仍然被要求签署。在这些设施工作的人员不知道这样做是非法的。在特殊情况下,不驱回原则适用,尤其是在维吾尔人的案件中。[101]

土耳其通常将维吾尔人驱逐到他们可以持中国护照免签证进入的国家,例如巴尔干地区、海湾地区、中亚国家,以及在一个案例中,驱逐到北非的一个国家。所有这些国家都与中国签订了引渡条约,这使得任何从土耳其被驱逐到第三国的维吾尔人都面临被驱逐到中国的严重风险。

人权观察组织审查了12份驱逐决定和5份与上诉相关的法院文件,其中大部分来自2023年至2025年。行政法院多次无视维吾尔人关于如果被遣返中国将遭受迫害的说法。法院裁决声称没有严重、确凿的证据表明在法庭上的个人如果被遣返中国将遭受迫害。[102]在其中一项法院裁决中,法院裁定将一名维吾尔人从土耳其驱逐到吉尔吉斯斯坦或厄瓜多尔并不违反第6454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54(1)(d)条,因为该人“对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构成威胁”。吉尔吉斯斯坦与中国签订了引渡条约。厄瓜多尔已与中国签署了一项引渡条约,正等待批准。法院没有考虑这些国家可能发生强行驱回的危险。人权观察组织证实,其中一人已安全抵达一个欧洲国家,另一人目前持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居住在伊斯坦布尔,而无法追踪其余维吾尔人的现状。

一位处理维吾尔人案件的律师也表达了类似的担忧,并告诉人权观察组织,行政法院的上诉裁决使维吾尔人面临危险:
根据第6458号法律(该法律规范不驱回),不应有关于维吾尔人的驱逐决定。然而,在实践中,当我们过去收到移民当局的驱逐决定时,法院会接受维吾尔人的上诉并表示,“将该个人驱逐到原籍国是有问题的,但他们可以自愿或被驱逐到第三国。”但最新的法院裁决说,“驱逐到原籍国——中国——没有问题。”也许当局声称没有直接驱逐到中国,但维吾尔人在土耳其的外国人身份使他们的恐惧显著增加。[103]

正如关于该国难民权利的学术文章所强调的那样,土耳其行政法院也存在不一致性。正如一位学者在确定了2014年至2021年行政法院裁决中的多重不一致性后总结的那样,“行政法院的决策仍然太像一场抽奖。”[104]
另一位律师表达了对进入拘留中心的每个人的武断决定的担忧,并强调对于那些面临被驱逐出境的维吾尔人来说,没有一个他们可以持中国护照免签证进入的安全第三国。他还指出,法院过去会考虑中国的情况,但现在考虑得越来越少,甚至可能根本不考虑:
当一名维吾尔人进入拘留中心时,过去的(导致当局区别对待这些案件)方法已经结束了。移民当局对每个人都做出了驱逐决定。这是非法的,但他们坚持这样做。过去,行政法院会推翻(涉及维吾尔人的)驱逐令。法院首次在几起此类案件中确认了移民机构的决定。我们应该记住,对于那些面临持中国护照被驱逐的维吾尔人来说,安全第三国的概念是不存在的。[105]

寻求安全
中国咄咄逼人的跨国镇压、它对土耳其当局施加的压力、中土关系的升温以及土耳其日益严格的反移民政策相结合,使维吾尔人感到他们在土耳其不再受到保护和安全。没有关于维吾尔人离开土耳其的公开统计数据,但有一些人正试图前往欧洲寻求安全,如上所述,包括为本报告采访的四名维吾尔人。
维吾尔人的另一个选择是加拿大,此前加拿大下议院于2023年2月通过了一项动议M62,旨在通过其难民和人道主义安置计划“加快1万名需要保护的维吾尔人和其他突厥穆斯林”进入该国。[106]人权观察组织为本报告采访了13名维吾尔人,其中目前在土耳其的七人中,有六人已申请了M62计划。
一位维吾尔活动家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土耳其越来越多的维吾尔人正试图在其他地方寻求安全,尤其是那些移民身份不太安全的人:
对土耳其维吾尔人的跨国镇压正在将维吾尔人推出土耳其,有时甚至包括拥有土耳其公民身份的维吾尔人。但受影响最大的是那些没有居留许可的人。在我们的小社区里,至少有两名维吾尔人被无故拘留。当局在这些案件中没有提供信息,也没有遵循正当程序。这促使他们到其他地方寻求安全。[107]

人权观察组织采访了一名“自愿”驱逐自己的维吾尔难民,他描述了为前往安全地带而进行的长期斗争。他告诉我们,在他离开土耳其后,中国政府曾向他寻求庇护的第三国政府要求将他遣返。中国当局还向他施压,要求他提供有关其他维吾尔人的信息,以及他认为是威胁性的提及他在新疆的家人:
我决定离开——自我驱逐——因为我对土耳其感到非常失望。我在离开时被施加了G87代码,禁止我五年内再次进入土耳其。土耳其当局将我驱逐到一个对持有中国护照的人不需要签证的国家。我没有钱,在那里也不认识任何人,所以我决定去另一个也与中国有免签证协议的国家。

我在那里非法居住了几年,躲藏起来,打各种零工。然而,我甚至不能开银行账户或去看医生。我最终进了监狱,在那里我受到了恶劣的对待,身体出现了健康问题。由于我是中国公民,当地警察向中国大使馆报告了我。他们在不到半年内几次来找我。幸运的是,当局拒绝了驱逐我,尽管中国政府施加了压力,因为那将违反国际法。
之后,我去了另一个国家,并在那里试图开始新的生活。我结了婚。我有了居留许可。我也变得政治活跃起来。这引起了中国政府的注意,他们也开始在这个新地方骚扰我。我申请了难民署的保护。但那里的一名工作人员私下告诉我:“你的情况很危险;中国政府正在找你。”

最后,我也决定离开那个国家,因为那个国家与中国关系密切,也因为我面临的恐吓。我冒险非法越过许多边境,到达了一个我现在居住的安全国家。即使现在,中国政府仍然联系我,询问有关其他维吾尔人的问题。即使他们威胁要(拘留)我的家人,我也拒绝为他们工作。尽管经历了这一切,我仍然坚守我的价值观。[108]
 
相关国际法

土耳其是《欧洲人权公约》(ECHR)、《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CAT)以及1951年《难民公约》的缔约国,所有这些都与本报告中发现的针对维吾尔人的侵权行为特别相关。[109]
国际法要求各国政府尊重不驱回原则,即禁止将任何人转移到他们将面临真正的迫害、酷刑或其他虐待风险或生命威胁的地方。这适用于无论是直接转移到可能发生迫害或虐待的地方,还是通过连锁驱回间接转移。不驱回原则是习惯国际法的一部分,包含在土耳其加入的上述人权条约中,并已纳入土耳其法律。
《欧洲人权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分别在第3条和第7条)都规定了绝对禁止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其中包括绝对禁止将任何人送往该个人将面临遭受此类待遇风险的国家。《禁止酷刑公约》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将一个人送往“有充分理由相信他将面临遭受酷刑危险”的地方。
作为1951年《难民公约》的缔约国,尽管土耳其对其适用范围保持地理限制,但它仍受该条约第33条规定的不驱回原则的约束。[110]
土耳其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4条反映了其不驱回义务,规定“任何人不得被遣返到可能遭受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惩罚或待遇的地方,或因其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团体的成员身份或政治见解而其生命或自由将受到威胁的地方。”[111]同一法律的第55条列出了不应发出遣返决定的人员类别,其中包括“有严重迹象相信他们将被遣返的国家遭受死刑、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的人。然而,它没有明确提及那些因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团体的成员身份或政治见解而有充分理由担心遭受迫害的人。[112]

禁止有辱人格的待遇

《欧洲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禁止酷刑公约》中对酷刑和其他不人道和有辱人格待遇的绝对禁止涵盖了当局对被剥夺自由的个人,或更普遍地对执法人员的个体所进行的一切待遇,包括拘留条件。人权观察组织被告知执法部门对维吾尔人进行的各种虐待行为,从言语侮辱到脱衣搜查和身体攻击,以及恶劣的拘留条件。
 
有辱人格的待遇

虐待必须达到最低严重程度才能违反绝对禁止,但严重程度取决于案件的所有情况,例如待遇的持续时间、其身体或精神影响,有时还有受害者的性别、年龄和健康状况。[113]然而,欧洲人权法院一再重申,执法部门对被拘留者使用任何武力,如果不是被拘留者的行为严格必要的,就会损害人的尊严,执法人员对个人的任何有损人类尊严的行为均构成对《欧洲人权公约》的侵犯。[114]

关于脱衣搜查,虽然有时可以为了确保监狱安全或防止混乱或犯罪而进行,但法院发现,与这两个目标都没有既定联系的搜查很可能违反禁止不人道和有辱人格待遇的规定。很难以任何一个理由证明对因移民原因被拘留的人进行脱衣搜查是合理的。法院还强调,如果此类搜查是合法进行的,则应始终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充分尊重人的尊严,并出于合法目的。如果搜查的方式带有有辱人格的成分,显着加剧了该程序不可避免的屈辱感,例如,强迫男性囚犯在女性官员面前脱衣服,或在嘲笑和辱骂囚犯的警卫面前进行搜查,则将构成侵犯。[115]

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对何时允许脱衣搜查以及为防止被禁止的待遇而需要采取的保障措施规定了类似的标准。[116]

拘留条件

评估因移民原因被拘留的移民的拘留条件是否合适,直接取决于他们是因移民原因被拘留,而不是因为他们正在服刑或面临刑事诉讼。国家必须确保“拘留条件与尊重人的尊严相符,并且被拘留者不会遭受超过拘留固有的不可避免的痛苦程度的痛苦或困境,并确保他们的健康和福祉得到适当保障。”[117]欧洲法院曾多次认定土耳其因移民的拘留条件而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118]

禁止任意拘留

《欧洲人权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分别在第5条和第9条)禁止对任何人进行任意逮捕或拘留。人权事务委员会在其关于任意拘留的第35号一般性意见中明确指出,拘留不仅在缺乏法律依据时是武断的,而且在不相称、不适当或不公正时;缺乏合理性和必要性要素时;或者未遵循正当程序时(例如未能尊重司法审查、获得律师或提供逮捕理由)也是武断的。[119]
《欧洲人权公约》第5(1)条要求拘留必须符合法律,这意味着它必须在国家法律中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且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欧洲人权法院还一再强调,所有拘留决定都应基于个性化的司法推理。[120]
第5(1)(f)条允许为了驱逐出境或引渡而进行拘留,但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防止任意拘留,当局有义务考虑遣返是否是现实的前景,以及为了遣返而进行的拘留是否从一开始就是,或继续是合理的。[121]

土耳其对维吾尔人进行的非刑事拘留,通常是长期拘留,似乎是武断的,未能尊重法治。就其与遣返决定相关而言,尽管存在明确的强行驱回风险,本应使遣返无法进行,但这凸显了这些拘留的武断和非法性质。

获得有效补救的权利

面临驱逐决定的人有权获得有效的补救措施来质疑该决定的合法性,包括质疑执行该决定是否可能导致强行驱回。具体而言,《欧洲人权公约》第13条要求土耳其向包括寻求国际保护的移民在内的每个人提供“对声称存在有充分理由担心真正风险遭受违反(公约)待遇的索赔进行独立和严格审查的机会,以及暂停执行被质疑措施的可能性。”[122]证据表明,土耳其的行政法院未能向面临被土耳其驱逐威胁的维吾尔人提供这种保障。 查看全部
 
维吾尔族是居住在中国西北部的1160万突厥语民族。自2017年以来,中国政府对他们实施了严重的人权侵犯,人权观察组织和独立的法律专家认为这构成了危害人类罪。有数十万维吾尔人生活在海外,估计有5万人把土耳其称为家。由于民族和文化渊源,土耳其长期以来一直是维吾尔人的安全港,包括通过优惠的移民政策,允许维吾尔人成为长期居民和公民。
但是,自2022年以来,随着土耳其与中国关系的升温,以及土耳其采取日益严格的反移民政策,对于没有土耳其公民身份的维吾尔人来说,土耳其的安全性降低了。土耳其当局武断地给维吾尔人和其他移民贴上了“限制代码”,将他们标记为“公共安全威胁”,通常没有合理的理由,也没有证据表明他们构成任何威胁。此类代码(通常是“G87”代码)的分配可能导致一系列负面且往往是毁灭性的后果:拒绝给予公民身份、国际保护或其他赋予居留权的身份,实际上使他们成为“非正常移民”,有些人最终会收到驱逐出境的决定。当这些人被警察或移民官员拦下或因任何原因与他们接触时,他们可能会被送往拘留中心。

如果被送回中国,尤其是从土耳其这种被中国政府视为“敏感”的国家遣返,维吾尔人可能会面临拘留、审讯、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土耳其政府声称从未直接将维吾尔人驱逐到中国。但至少有一起已报告的事件发生在2018年5月,据报道土耳其当局当时直接将至少三名维吾尔人驱逐到中国。也有间接遣返至中国的报道:2019年6月,土耳其当局将一名维吾尔族妇女和她的两个幼女驱逐到塔吉克斯坦,之后据报道塔吉克斯坦当局将她们遣送回了中国。
此外,人权观察组织发现媒体报道称,2018年1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有33名维吾尔人在土耳其的拘留中心被拘留。实际数字可能更高: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土耳其非政府组织表示,仅在2024年,他们就记录了土耳其当局在拘留中心关押了100多名维吾尔人。

在拘留中心,土耳其移民当局曾对维吾尔被拘留者施压,有时是强迫他们签署“自愿回国”表格。这已成为土耳其影响其他移民群体(包括叙利亚人和阿富汗人)的普遍做法。人权观察组织采访的维吾尔人中,至少有三人表示他们签署了此类表格。其中一人于2019年被驱逐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该国自2008年起与中国签订了引渡条约。此人后来前往了其他几个国家,最终才得以安全。在此期间,他受到中国政府特工的骚扰,被当地移民当局拘留了两次,并且收留国政府受到中国政府的压力,要求将其遣返。另一位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2019年土耳其警察将他带到伊斯坦布尔阿塔图尔克机场准备驱逐出境,但他通过在机场制造事端得以阻止了这次尝试。
近年来土耳其对移民的镇压,伴随着维吾尔人在当地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优惠待遇的显著削弱。这些优惠待遇包括维吾尔人有资格在不满足所有要求的情况下申请长期居留许可,并随后通过专门针对突厥族裔的途径申请土耳其公民身份。

如前所述,维吾尔人正越来越多地遭受“限制代码”的标记,这种标记被附加到警务和移民数据库中的个人居留或护照记录上,实际上使先前授予的特权失效。限制代码的分配与土耳其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的实施有关,但目前如何以及为何分配这些代码尚不清楚,实际上它们的使用范围似乎远远超出了该法的初衷。根据人权观察组织采访的维吾尔人和律师以及审查的法庭文件,在具体案例中,这种做法往往缺乏合理理由、确凿证据,或与不当行为没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同样,当局以构成“公共安全威胁”为由,在未提供支持证据的情况下,立即取消了维吾尔人的居留许可或拒绝了他们的居留或公民身份申请。

邻居的一个简单投诉、卷入刑事案件(即使后来被判无罪)都可能导致应用限制代码的决定。土耳其当局还会根据其他政府提供的情报来设置这些代码。在某些情况下,中国政府向土耳其当局提交了一份名单,其中包括被北京方面贴上“恐怖分子”标签的人,而这个词被混用于新疆地区和平的维吾尔身份表达或维权行动。名单上的人最终被贴上了限制代码。
一位了解情况的土耳其官员表示,移民系统使用限制代码给维吾尔人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并“将人们的生活推向了一个完全未知境地”。
为人权观察组织的这份报告,我们总共进行了20次访谈,其中13次与维吾尔人进行,这13人中有两人是土耳其维吾尔公民社会团体的代表;6次与在土耳其处理维吾尔人案件的移民律师进行;1次与一位了解情况的土耳其政府官员进行。

在人权观察组织采访的13名维吾尔人中,有9人因限制代码至少一次被关进拘留中心。有5人目前在土耳其没有合法身份,并表示害怕出门,因为土耳其警察或移民官员正在严厉打击非正常移民。其中两名受访者被认定为“有条件难民”,这是一种在土耳其提供的准难民身份,为他们提供国际保护,但当局仍取消了他们的身份,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当局裁定两人现在都面临被驱逐出境的命运。

人权观察组织审查了土耳其内政部负责该国移民和国际保护事务的机构——移民管理局(PMM)发布的12份驱逐出境决定和4份拒绝维吾尔人居留许可的决定,以及人口和公民事务总局发布的3份拒绝公民身份申请的决定。所有这些文件,日期介于2018年至2025年之间,都使用了宽泛的措辞,没有提供任何具体的解释、引用或评估,无法让人评估决定的合理性。

根据土耳其法律,个人可以对这些驱逐出境决定提出上诉,但一位多次提出此类上诉的律师表示,“法官看到限制代码时,通常会为了安全起见做出不利的裁决。”
人权观察组织审查了2024年和2025年发布的五份关于被视为威胁公共秩序和安全的维吾尔人的驱逐令的法院裁决。在每起案件中,法院裁决都支持驱逐令,但没有说明这些个人做了什么构成了所谓的对公共安全和秩序的威胁。令人担忧的是,法院裁定不驱回原则不适用于维吾尔人,称他们没有证明维吾尔人如果被送往中国将面临受虐待和酷刑的风险。
受访者还报告了在拘留中心遭受的虐待和恶劣条件。其中四人曾被脱衣搜查。

2017年,土耳其政府与中国签署了一项引渡协议,但土耳其议会尚未批准该协议。如果该引渡协议生效,将对土耳其的维吾尔人构成重大且额外的威胁。
土耳其政府有义务尊重国际法不驱回原则,该原则禁止国家将任何人送回他们将面临真正的迫害、酷刑或其他严重虐待、生命威胁或其他类似严重人权侵犯风险的地方。不驱回原则被土耳其加入的三项人权条约——《欧洲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以及1951年《难民公约》和习惯国际法所禁止。该禁令已纳入土耳其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

鉴于维吾尔人遭受的普遍和系统性迫害,人权观察组织认为,居住在中国的维吾尔人有充分理由担心一旦被强行遣返就会遭受迫害。
人权观察组织敦促土耳其和所有其他政府初步承认他们为难民。因此,土耳其政府应立即停止所有驱逐行动并暂停影响维吾尔人的驱逐决定,包括驱逐到第三国,因为在那里发生连锁驱逐导致不驱回的风险更高。

中国政府应停止在新疆实施的危害人类罪,并停止对海外维吾尔人的一切形式的跨国镇压。
其他国家政府在评估申请从土耳其重新安置或经过土耳其后申请庇护的维吾尔人案件时,不应将土耳其视为安全国家。即使他们在土耳其可能持有居留许可或国际保护身份,情况也是如此,因为这些身份不再安全。

方法
为人权观察组织的这份报告,我们总共进行了20次访谈,其中13次与维吾尔人进行。所有接受采访的13名维吾尔人均在2014年之后离开中国,并曾或目前以各种居留身份居住在土耳其。其中9人仍留在土耳其,有4人于2019年至2025年期间离开了土耳其。
由于中国政府对该社区的高度监视,对维吾尔人进行访谈具有挑战性。另有五名维吾尔人最初同意向人权观察组织分享他们的经历,但后来因担心遭到中国政府报复而撤回同意或停止回应。他们的案例未纳入本报告的任何部分。
人权观察组织于2025年3月至7月期间,通过线上和面对面方式,使用维吾尔语和土耳其语进行了访谈。所有受访者均被告知访谈的目的和自愿性质。他们被告知可以拒绝回答任何问题,提供不记录在案的回答,并可随时结束访谈。本报告中引用的引语基于访谈期间所做的书面记录。人权观察组织没有向受访者提供任何报酬、服务或其他个人利益。
人权观察组织为撰写本报告,审查了土耳其政府的相关政策和文件,例如驱逐决定、案件记录、通函命令、官方文件以及五份与维吾尔人相关的法院裁决。人权观察组织还审查了2018年1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被关押在拘留中心的33名维吾尔人的公开案件。
人权观察组织于2025年9月23日和2025年10月27日致函土耳其当局,询问有关维吾尔人在土耳其境况的信息,但在撰写本报告时未收到回复。信函副本附于本报告附录中。
为保护机密性,人权观察组织对所有受访者的身份进行了匿名处理,并只提供了最少的访谈信息。
 
基本背景
 
中国政府在新疆犯下的危害人类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或XUAR)位于中国西北部,是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和其他以穆斯林为主的人口居住地。这些突厥语民族的语言和文化与中国占多数的汉族有所不同。一些维吾尔人将该地区称为“东突厥斯坦”。
自2近平主席于2012年底上任以来,中国政府加快了在全国范围内的镇压,并积极推行针对少数民族的同化政策。[1]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在新疆对维吾尔人实施压制性政策。[2]但自2016年底以来,中国政府作为其“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的一部分,大幅升级了这些侵犯人权的行为。[3]这些侵犯行为包括任意拘留和监禁、酷刑、强迫失踪、大规模监视、文化和宗教迫害、家庭分离以及强迫劳动。[4]研究人员还记录了性暴力和侵犯生殖权利的行为。[5]
中国政府强迫几乎所有维吾尔人交出护照,并以其他方式控制他们的行动,使他们极难逃离虐待。[6]它为这些政策和更广泛的镇压辩护,称其是打击恐怖主义所必需的,利用过去归咎于维吾尔人实施的暴力事件,建立了一个影响数百万人的控制和压制制度,并将维吾尔人的和平活动(例如手机中存储有《古兰经》诵读)与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混为一谈。[7]
人权观察组织在2021年的一份报告中得出结论,此类侵犯行为构成危害人类罪,即作为针对任何平民人口的广泛或系统性攻击的一部分而故意实施的严重特定罪行——例如谋杀、酷刑和强奸。[8]
在这场镇压开始近十年后,估计仍有50万人(其中包括许多杰出的维吾尔知识分子和文化人物)被关押在新疆的监狱中,服着长期而任意的刑期。[9]中国政府继续在新疆维持高水平的压制和监视,并严格控制维吾尔人的言论和行为。[10]
关于中国政府对维吾尔人施暴的国际报道促使全球对此类待遇进行广泛谴责。2021年,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欧盟对对这些侵犯行为负有责任的中国和新疆政府官员实施了有针对性的制裁,同时美国还颁布了《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UFLPA),以阻止沾染强迫劳动的产品流入美国。[11]但穆斯林多数国家和伊斯兰合作组织大多保持沉默。[12]
2022年8月,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HCHR)发布了一份重要报告,结论是中国政府在新疆的暴行“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这促使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进行了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投票来讨论该报告。[13]然而,由于中国的国际影响力,它勉强躲过了这种审查。[14]在该报告发布两周年之际,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福尔克尔·图尔克表示,在新疆,“许多有问题的法律和政策仍然存在”。[15]
中国当局否认这些侵犯行为。他们试图通过宣传和虚假信息在全球范围内操纵有关这些侵犯行为的话语权,并消除追究他们责任的国际压力。[16]他们还驳斥了人权高专办的报告是“非法的和无效的”,并继续拒绝其所有建议。[17]

中国政府对维吾尔人的跨国镇压
海外的维吾尔人也无法免受中国政府的镇压。中国政府严密监视和恐吓散居海外的人们,拘留和监禁流亡异见人士的家人,并强迫一些维吾尔人回国。
中国政府对维吾尔人的“跨国镇压”是一种长期做法,但自2016年底以来,其严重程度显著升级。作为“严厉打击专项行动”的一部分,新疆当局加强了对有外国关系的人的审查。[18]维吾尔人如果去过一份“26个敏感国家”名单中的国家(其中主要是土耳其、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穆斯林多数国家),或在那里有家人,或以其他方式与那里的人交流,都受到过审讯、拘留,并在许多情况下被任意监禁。[19]

中国政府试图强迫逃离中国或居住在海外的维吾尔人回国,在那里他们很可能面临严重伤害。它经常指控维吾尔人,尤其是那些政治活跃人士,如世界维吾尔大会前主席多里坤·艾沙,为“恐怖分子”,并寻求其他政府的合作来逮捕他们,包括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系统。[20]

中国政府也成功地在没有发出引渡令或通过正式双边法律渠道的情况下,强行遣返了维吾尔人,而是利用其对收留国政府的政治或财政影响力。跨国镇压的实际行动,包括拘留、逮捕或引渡,往往是通过中国与收留国安全部门合作完成的。允许这些引渡的政府违反了国际法对不驱回的保护。[21]

在泰国发生过特别臭名昭著的大规模强行驱回事件。2014年,泰国当局以违反移民法规为由起诉了数百名维吾尔人(其中许多人是为了逃避日益加剧的镇压而逃离的),并将他们关押在拘留中心。2015年,虽然泰国当局释放了大约170名被拘留的维吾尔妇女和儿童到土耳其,但他们也强行将100多名维吾尔男子遣返中国。[22]剩下的数十名维吾尔人被无限期拘留,直到2025年2月,泰国强行将另外40名维吾尔男子遣送回中国。[23]

然而,其他国家也发生过类似事件。值得注意的是,自2017年以来,埃及当局任意逮捕了数十名维吾尔人,允许中国官员在开罗审讯他们,并将其中许多人驱逐到中国。[24]在马来西亚、柬埔寨、摩洛哥、沙特阿拉伯和塔吉克斯坦,也有记录在案的任意逮捕、拘留和驱逐出境案件,这些通常是应中国政府的要求进行的。[25]
维吾尔人在土耳其-中国关系中的位置

估计有5万维吾尔人居住在土耳其,使其成为继中亚各国之后世界上最大的维吾尔海外侨民群体之一。[26]在双边和国际层面,土耳其历来对维吾尔地区的人权侵犯表示担忧。
十多年前,在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演变为民族冲突之后,政府对维吾尔人进行了镇压,土耳其总统雷杰普·塔伊普·埃尔多安是世界上少数几个挑战中国政府的领导人之一。埃尔多安称乌鲁木齐“7·5”暴力事件是“种族灭绝”。[27]

同样,2019年,土耳其外交部发表声明,对维吾尔地区的拘留营表示担忧。[28]2020年,土耳其在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敦促中国尊重和保障维吾尔人的文化和宗教身份。[29]2021年,土耳其与其他42个国家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签署了一份联合声明,对中国在维吾尔地区的镇压表示担忧并呼吁其停止镇压。[30]2022年9月,土耳其还在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关于维吾尔地区的报告发布后发表声明,指出:
我们对维吾尔土耳其人生活富裕安宁以及他们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保护的期望和关注,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的双边接触以及在国际平台,特别是联合国,都得到了强调。[31]
在中国政府的“严厉打击专项行动”之后,2022年12月,土耳其前外交部长梅夫吕特·恰武什奥卢公开批评中国政府阻止土耳其访问维吾尔地区长达五年。[32]
土耳其还接收了逃离中国但未能离开东南亚的寻求庇护者和难民,包括2015年7月从泰国获释的170多名妇女和儿童。

事实上,土耳其长期以来一直对维吾尔人保持优惠的移民政策,他们在土耳其通常被称为“维吾尔土耳其人”,并且该政策的某些方面仍然存在。[33]例如,自2017年以来,维吾尔人能够以其他移民所没有的方式,通过移民管理局(PMM)申请长期居留许可。[34]由于对维吾尔人的优惠政策,他们无需满足其他群体面临的某些要求即可获得长期居留许可的资格,例如必须在土耳其居住至少八年。获得长期居留许可后,维吾尔人可以申请土耳其公民身份。

长期居留许可为维吾尔人在获得公民身份之前提供了最安全的移民身份,而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和有条件难民身份是最不安全的。没有有效护照或签证抵达的维吾尔人通常会获得人道主义居留许可。
根据土耳其政府截至2021年12月的统计数据,有17,997名维吾尔人持有长期居留许可,6,787人已入籍土耳其公民,另有2,000人的公民身份申请正在等待审批。[35]此后没有公布其他关于维吾尔人移民身份的统计数据。没有关于持有其他许可或有条件难民身份的维吾尔人的可用数据。[36]

然而,自2022年以来,土耳其政府对其对维吾尔人困境的关注似乎明显有所收敛。这可能是由于多种因素,包括中国政府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与土耳其不断增长的贸易和投资,以及中国政府通过其统战工作部的宣传和影响行动。[37]
在中国政府允许土耳其驻北京大使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2023年7月和2024年4月)两次访问新疆后,中国官方媒体援引土耳其大使的话,赞扬新疆的“快速经济发展”和享受“发展权规定的经济和社会权利”,而没有提及任何侵犯人权的行为。[38]2024年6月,在土耳其外交部长哈坎·菲丹访问中国和新疆期间,中国官方电视台中央电视台报道称,这位外长评论了安卡拉对中国领土完整和其“一个中国”政策的坚定承诺。[39]

土耳其亲政府报纸开始刊登赞扬中国共产党成就的报道,这些报道更像是广告而非客观报道。与此同时,土耳其国有媒体的记者参加了中国政府资助的新疆媒体考察团,助长了中国政府对该地区暴行的粉饰,而亲政府和反政府媒体都对报道中国政府在新疆的侵犯行为进行自我审查。[40]
与此同时,据报道,中国政府继续在土耳其进行间谍活动,目标是维吾尔团体和土耳其官员。[41]

中国政府还胁迫在土耳其的维吾尔人与国家代理人(包括中国领事馆和大使馆)合作,通过对他们国内的家人施压,要求他们提供有关其他维吾尔人的信息。[42]
土耳其当局也一再阻止维吾尔人组织抗议中国政府的活动,并以对“国家安全构成风险”为由拒绝了一些组织者的公民身份申请。[43]
土耳其的反移民政策
 
土耳其是世界上最大的难民接收国之一。截至2025年8月,有超过250万叙利亚人拥有临时保护身份,这是为2011年后抵达土耳其的叙利亚国民、难民和无国籍人士提供的特殊身份。此外,截至2023年8月,有超过29万人来自其他非欧洲国家,拥有某种形式的有条件难民身份。[44]除了庞大的叙利亚人口外,土耳其政府将大多数来自非欧洲国家的人视为非正常移民,并严格限制他们申请国际保护的途径,经常驱逐大批人,并在边境进行大规模的即时推回。[45]
在2023年5月的选举活动中,反对派政客越来越多地利用仇外情绪。政府当局非法将叙利亚男子和一些男孩驱逐到土耳其占领的叙利亚北部地区。他们通过常用的做法,即胁迫他们签署自愿回国表格来进行。2023年5月的一项宪法法院裁决认定,以自愿遣返为幌子的强行遣返违反了多项人权。[46]
根据移民管理局的年度报告,土耳其在2024年驱逐了142,536人,比2023年的130,611人、2022年的120,484人和2021年的46,845人显著增加。[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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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当局武断地对维吾尔人施加限制代码
近年来,土耳其当局对一些维吾尔人,尤其是那些移民身份不太安全的维吾尔人,分配了限制代码。限制代码是土耳其警务和移民系统中的字母和数字组合。当局可以向在土耳其的任何被认为违反移民相关规定或土耳其法律,或更普遍地因未指明的原因被认为不受欢迎的外国人分配此类代码。[48]像维吾尔人这样的移民和难民经常被分配G87代码,将其标记为对一般公共安全的威胁。

法律框架
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9条规定,移民管理局(PMM)“可以对因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原因而反对进入土耳其的外国人实施入境禁令。”2019年12月6日的法律修正案使得可以对已居住在土耳其的外国人实施入境禁令(这意味着任何被施加此类禁令的人在离开土耳其后将被拒绝再次入境)。[49]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法律的第54(2)条允许土耳其当局对那些正在寻求或已经获得国际保护身份的人发出遣返决定,如果他们被认为对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构成威胁,这违反了他们受国际保护的权利。[50]
尽管这两条都没有提到“限制代码”一词,但当局在发布这些代码时经常将其作为原始法律来源引用。此外,移民管理局发布了一项关于如何行使发布入境禁令和向外国人分配“限制代码”的权力的法规和通函。[51]根据人权观察组织获得的该通函副本,G类别适用于在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方面被认为不宜进入土耳其的外国人。
通函的附件提供了可能触发G代码指定的广泛原因清单,赋予了当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例如,如果根据一项投诉应用了限制代码,而该投诉根据土耳其法律也构成刑事犯罪,则即使该人被判无罪或调查被撤销,该代码也不会被删除。事实上,在人权观察组织审查的一个案件中,一名个人试图撤销驱逐令,法院裁定驱逐决定是合法的,尽管该个人被判所指控的罪行无罪。法院引用了移民管理局允许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通函作为其裁决的理由。
被指定限制代码可能导致一系列负面后果,从取消居留和/或国际保护身份,到遭受行政移民拘留和驱逐出境,以及被禁止再次进入土耳其。然而,证据表明,宽泛的标准和授予的自由裁量权导致G代码被应用于那些根本不对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构成任何威胁的人。对于居住在土耳其的外国国民来说,成为投诉的对象可能意味着他们的身份立即变为非正常,如果他们在例行检查中被拦下,他们可能会被送往拘留中心并被驱逐出境。
尽管限制代码的指定对各种权利具有深远影响,但移民管理局的通函并未在线发布或以其他方式公开获取。人权观察组织与之交谈的一些从事移民法的律师表示,他们没有或无法获得该通函的副本。[52]

外国情报在发布限制代码中的作用

如上所述,移民和难民经常被分配G87代码。[53]在这些情况下,移民管理局根据其他机构(通常是安全总局和国家情报局)的建议施加限制代码,这些机构会考虑来自其他政府的情报等信息。
土耳其当局可能根据其他政府提供的情报来设置这些限制代码,这为中国等专制政府提供了一个可乘之机,它们将反恐运动武器化以进行镇压。根据一位在土耳其代表难民(包括维吾尔人)的律师的说法:
在土耳其拥有大量人口和异见人士的国家正在利用和剥削这些做法。他们向土耳其当局发送“恐怖分子”名单,并给批评他们的人打上“代码”。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和中国等国家正在这样做。[54]

有一些证据表明,中国政府已将他们指控为恐怖分子的维吾尔人姓名发送给土耳其当局,寻求将他们遣返。[55]伊德里斯·哈桑就是其中之一。哈桑因被分配G87代码而多次被土耳其警方逮捕,有一次被拘留了长达一年多。[56]后来他才发现,中国政府也以“属于恐怖组织”为由将他列入了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在土耳其,国际刑警组织的通知通常会导致G87限制代码,而无需相关当局进行调查。[57]后来,在国际社会的强烈抗议下,国际刑警组织取消了该通知,因为哈桑在逃离土耳其后于2021年在摩洛哥被捕并面临被驱逐到中国。[58]哈桑于2025年3月获准前往美国,并于2025年9月在加拿大与家人团聚。[59]
另一位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他也被中国政府指控为“恐怖分子”。因为他是土耳其公民,他被审讯后获释。[60]
2016年未遂政变之后,土耳其政府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当局广泛使用其公共安全和反恐权力,但通常是以滥用和非法的方式。[61]虽然紧急状态于2018年结束,但这些权力的滥用仍在继续。在土耳其,对居住的移民常规性地不透明和武断地指定G87代码就是这种滥用的一个例子。根据土耳其非政府组织MAZLUMDER(被压迫者人权与团结协会)的一份报告,官员现在将“带有G87或G89等与安全相关的限制代码的个人视为‘恐怖分子’”。[62]
律师们报告说,土耳其法院在被要求撤销代码指定时,越来越多地根据警方记录和移民管理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做出裁决,而没有审查有效司法审查所必需的要素,例如确凿证据、客观条件或合理理由。

一位了解该国维吾尔人情况的土耳其政府官员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反移民政策和中国政府日益增大的压力相结合,意味着维吾尔人像其他移民一样被分配限制代码,尽管维吾尔人面临的已知风险。这位官员说,“通过法院移除这些代码变得非常困难。”[63]他强调,这种做法给该国广大维吾尔人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并“将人们的生活推向了一个完全未知境地”。

G87代码的实际应用
移民管理局决策过程的缺乏透明度意味着G87代码的分配通常是武断的,缺乏正当程序,没有关于潜在不当行为的任何确凿证据。根据对维吾尔人、代表他们的律师以及对涉及维吾尔人的五份法院裁决的审查,往往很难知道为什么维吾尔人会获得该代码。
在人权观察组织审查的五起涉及被分配G87代码的个人的驱逐令的法院案件中,法院裁定驱逐决定是合法的,尽管这些决定是基于一般性的、抽象的陈述。裁决未能解释法院接受个人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断言的依据,而是服从于他们声称来自国家主权权利的国家当局的广泛自由裁量权。
此外,法院裁决未能对国际公认的维吾尔人在中国的处境做出任何评估。法官们以“解释和支持文件不足”为由,无视维吾尔人关于如果被驱逐到中国将面临风险的说法。在这五起案件中,法院都裁定该个人不受不驱回原则的保护。
人权观察组织审查的法院裁决或拒绝居留许可的移民管理局决定都没有包含针对维吾尔人采取行动的具体理由。接受采访的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在某些情况下,他们推断出可能导致他们获得G87代码的原因。例如,有些人被指控违反移民法规。一名于2016年持有效旅行证件与家人来到土耳其的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他可能因为警察未能识别其移民文件的有效性而获得了G87代码:

2019年初,我在一个警察检查站被拦下,并被送往拘留中心。当时,我带着我的居留申请证明(Müraacat),但警察不承认它是有效的居留许可。我在拘留中心待了一年。后来,我发现我有一个G87代码。我不知道是在被拘留之前就有了这个代码,还是因为我的拘留才给我加的。直到今天,这仍然不清楚。[64]
另一位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他可能是在违反移民法规之后,以及在土耳其当局收到关于他的匿名投诉之后获得了G87代码。土耳其当局取消了他的有条件难民保护身份,导致了驱逐令:

我于2016年持有效的中国护照来到土耳其。我最初申请了短期旅游许可。2017年,我试图非法穿越土耳其边境,导致我在各种拘留中心被拘留了数月。[然而],我没有被起诉,也没有被认定有罪,我被无条件释放了……
之后,我向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UNHCR)申请了难民身份……我收到了有条件难民卡,不久之后,我被传唤到移民局,后来因匿名投诉我经营地下枪支店而被拘留。[65]

我真的以为这是个笑话,因为我当时和我的家人生活在受保护之下……我被拘留了一个多月,并被带到法院,法院判我无罪并裁定我应被无条件释放。
在我被释放之前,移民当局取消了我的难民署保护,并给我颁发了有效期为两年的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然而,移民局最近拒绝了我的续期请求,并告诉我我有一个驱逐决定和G87限制代码。[66]

虽然宪法法院驳回了该男子对该驱逐决定的上诉,但他向行政法院上诉拒绝其居留许可申请的决定是成功的。结果,移民管理局给他颁发了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然而,该律师表示担心,由于现有的驱逐决定和G87代码,他将来在需要续签许可时可能会面临进一步的问题。
另一位代表维吾尔人的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武断性是那些被分配限制代码导致其居留许可被取消的维吾尔人中非常普遍的经历,他说:“我的许多客户不知道土耳其当局收到了关于他们的什么原因或负面信息导致了限制代码。”[67]

另一位律师对“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威胁”的模糊定义提出了类似的担忧:
这个术语基本上意味着移民当局或情报部门对申请持负面看法。然而,这些当局没有提供他们得出这个结论的具体证据。这种做法破坏了无罪推定原则。[68]
另一位律师表达了类似的担忧:
“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的含义在土耳其法律中是开放解释的……当外国人卷入任何司法程序时,无论决定的结果或所指控行为的严重性如何,都有一个名为GÖKSEM的部门决定该行为是否需要驱逐出境。[69]

那位律师随后举了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子,说明移民很容易被分配G87代码;即使在涉及其他人的司法调查中被点名,也足以构成限制代码的原因:
在某些情况下,与可疑人员通过电话的人可能会被分配代码。例如,有一名维吾尔人因涉嫌“恐怖主义”而被拘留,但后来因缺乏证据被无条件释放。然而,在调查期间,所有与该人通过电话的人都获得了G87代码,因为调查与恐怖主义有关。该人被释放了,但在那些获得G87代码的人中,有人正面临严重的移民身份问题。[70]
另一位律师也表示,将在“司法程序中出现姓名的外国人”置于行政移民拘留是土耳其的普遍做法。[71]

一位维吾尔受访者分享了另一个同样引人注目的案例,一个与邻居的简单误解导致了移民拘留和驱逐决定。根据这位受访者的说法:
警察来到我家,告诉我有人投诉我。在初步审讯之后,他们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我带到拘留中心三个多月。即使那位邻居撤回了他们的投诉,也改变不了任何事情。我被释放了,但条件是我必须在三个月内离开该国,在此期间我必须向警察和移民局报到。现在,因为我没有任何法律文件,我甚至害怕出门,连买菜这种简单的事情都不敢,因为我不想再次被关进拘留中心。[72]

一位代表维吾尔人的律师解释了即使在法庭上,上诉限制代码的决定也几乎不可能:
当我们对限制代码提出上诉时,我们通常会要求相关当局提供他们的评估、理由和证据。换句话说,我们(首先)要求当局提供一份官方文件,证明该代码(对该人)存在,然后才能用来在法庭上对该决定提出上诉。然而,几乎不可能获得这些文件,这使我们更难处理此类案件。[73]
另一位律师对上诉行政决定(例如驱逐决定)的难度表示了类似的担忧:
该系统的问题始于简单的怀疑就触发行政部门发出驱逐决定,之后移民或难民几乎不可能对该决定提出上诉。它还可能导致长期行政拘留。[74]
虽然个人有权向行政法院上诉其武断分配的限制代码,但一位多次提出此类上诉的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法官看到此类代码时,通常会为了安全起见做出不利的裁决。”[75]律师在某些情况下成功地提出了此类上诉,但通常没有成功。在最近的2025年案件中,尽管宪法法院裁定撤销了遣返决定,当局仍驱逐了土库曼活动家阿里舍尔·萨哈托夫和阿卜杜拉·奥鲁索夫。[76]

维吾尔人获得居留许可的困难日益增加

大约从2023年初开始,维吾尔人、伊斯坦布尔维吾尔组织代表以及代表维吾尔人的律师报告称,没有土耳其公民身份的维吾尔人获得居留许可的难度越来越大,被拘留在拘留中心的风险也越来越高。他们表示,土耳其当局武断地取消了维吾尔人的居留许可,或拒绝了他们的居留或公民身份申请,通常是基于该个人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而没有为指控提供支持证据。一位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现在维吾尔人甚至得不到人道主义(居留)许可。”[77]
如上所述,人权观察组织审查了移民管理局拒绝维吾尔人居留许可的四份决定,其中三份涉及长期居留许可,一份涉及人道主义居留许可。
在两份长期居留拒绝决定中,移民管理局引用“未能满足移民政策委员会设定的条件”作为拒绝长期居留许可申请的理由。而在另一份决定中,当局还补充了“对该个人有驱逐令”作为拒绝理由之一。虽然该个人被告知有权对该决定提出上诉,但该决定本身并未具体说明哪些条件未得到满足,也没有提供关于该个人不知道存在的驱逐令的任何信息,包括其签发日期或构成其基础的事实或事件。因此,该个人无法获得明确的上诉理由。
移民管理局拒绝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的决定同样不透明。它在没有具体事实、理由或评估的情况下拒绝了申请,只是抽象地说明“申请人没有满足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46条规定的条件”,尽管申请人表面上确实属于应给予人道主义许可的类别。[78]
人权观察组织还审查了人口和公民事务总局发布的三份拒绝维吾尔人公民身份申请的决定。拒绝理由声称存在“公共秩序障碍”和“国家安全”问题,引用了第5901号《土耳其公民法》第12条。

一位代表维吾尔人的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维吾尔人在移民系统中的不稳定性日益增加:
有很多案例是政府取消了维吾尔人的长期居留许可,转而给了他们人道主义居留许可。这个决定是武断的。我的一些客户的人道主义居留许可也被取消或拒绝续签。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能会被关在这些中心长达一年。然后他们将在没有合法身份的情况下被释放。然后,几天后,另一次警察检查可能会导致他们再次被拘留。对于那些没有适当文件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可怕的恶性循环。土耳其对维吾尔人来说正日益成为一个不宜居住的地方。[79]
一位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仅仅被关押在拘留中心就足以成为当局取消居留许可的理由:
当局也可以拒绝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申请……因为(申请人)有被行政拘留的记录,无论理由是否有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及其家人的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80]
一位驻土耳其的维吾尔非政府组织代表,他本人在申请居留许可时也遇到过困难,他告诉人权观察组织:
根据我们记录的,仅在2024年,土耳其当局就将100多名维吾尔人送往拘留中心。这些人通常没有长期居留许可,而是持有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当他们去续签人道主义居留权时,许多人开始遇到问题,在没有有效许可的情况下,他们最终被拘留。没有人有关于这些事件的明确统计数据。[81]

一名维吾尔人说,他不能在土耳其申请居留许可,因为他被关押在拘留中心,尽管法院判他导致他被拘留的罪行无罪。他离开了土耳其,现在正在一个欧洲国家寻求庇护。他告诉人权观察组织:
2024年,土耳其警察拘留了我,声称我与ISIS(伊拉克和叙利亚伊斯兰国)有联系,但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我在拘留中心待了一个月,因为被发现无罪而获释。然而,当局取消了我的居留许可,并拒绝了我的重新申请。我没有任何犯罪记录,我要求如果他们继续怀疑,就进行调查,否则……他们应该续签我的居留许可。我的律师告诉我(他知道)我是无辜的,但他无法在移民系统方面帮助我。我有一本有效的中国护照,所以我决定冒险离开并找到安全的地方——因为我(很快)可能会再次被行政移民拘留或被驱逐到第三国,正如移民官员告诉我的那样。我知道许多维吾尔人处于类似情况,他们生活在对土耳其的恐惧之中。[82]

一位居留许可申请被当局拒绝的维吾尔人分享了类似的武断拘留和屡次未能续签居留许可的故事:
我被当作有罪的人对待。我在拘留中心待了一年……我多次尝试续签我的居留许可,但都失败了。移民局告诉我,在我最新的居留许可申请被拒绝后,我有10天的时间离开该国。然后,我决定离开该国。我拿着我的中国护照,所以订了一张飞往第三国的航班,这将是我前往欧洲安全地点的途径。土耳其当局在机场拘留了我,并给我施加了两年入境禁令。
我的妻子和孩子仍然在土耳其。他们有长期居留许可,并已申请土耳其公民身份。他们的公民身份申请被无故拒绝,我不知道如何才能与他们团聚。[83]
另一位在土耳其没有有效居留许可的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他是如何生活在恐惧之中的:
我刚到土耳其时申请了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后来土耳其当局开始给予维吾尔人这种例外时,我又申请了长期居留许可。但我的申请被拒绝了,所以我重新申请了人道主义居留许可。一年前,移民当局要求我每月报到一次,并告诉我我有一个(限制)代码。但我不知道这是关于什么的。他们没有向我提供任何相关文件。它不透明且不合理。我至少两次被武断拘留和审讯,每次两个小时,因为我的居留许可有问题——我有一个驱逐决定。现在我生活在恐惧之中,即使白天出门,我也不觉得安全,因为警察可以拦下我,把我带到拘留中心。我知道很多人都有这样的问题。[84]

那些没有有效护照来到土耳其的维吾尔人现在甚至难以获得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其中一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当他试图了解为什么得不到许可时,一名移民官员威胁他并说:“如果你继续吵闹,我就把你关起来。”[85]
一位一直在处理此类案件的律师强调,土耳其当局可能因为中国而对处理维吾尔人的国际保护犹豫不决:
人道主义居留许可是个政治问题。政府不想因为中国而给予维吾尔人国际保护(作为有条件难民);因此,他们发放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当这些被拒绝时,维吾尔人就没有其他途径了。有时,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的拒绝可能导致一个“代码”,而不是反过来,官员认为它可能会因为一个“原因”而被拒绝,而没有证据支持。[86]
人权观察组织采访的所有维吾尔人都表示,土耳其当局没有提供导致他们被施加限制代码或拒绝其居留或公民身份申请的理由的证据。他们使用了“公共安全威胁”这个模糊的术语,但没有解释他们构成了什么威胁以及基于什么。所有接受采访的律师都表示,上诉这些限制代码,或居留许可的取消或拒绝变得极其困难。
一位从事移民和难民权利工作并代表一些维吾尔人的律师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多种因素结合在一起使某些维吾尔人特别脆弱:
归根结底,这与土耳其的安全、移民和难民政策有关。这些案件涉及各种因素,例如来自中国的情报信息,例如国际刑警组织的通知,以及个人因素,例如在没有有效护照的情况下抵达土耳其。有时当局可以以模糊的(声称他们)“危及公共安全”为由拒绝人们的居留许可或公民身份申请,而没有对这些案件进行适当的调查。[87]
人权观察组织致函土耳其当局,除其他问题外,要求提供自2018年以来居留许可申请被撤销或续签被拒绝的维吾尔人数量的数据,但在撰写本报告时未收到回复。
不再受保护:“我被当作罪犯对待”
 

拘留中心的条件
根据土耳其法律,一个人可以被拘留长达六个月的移民拘留(一种非刑事或行政拘留),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延长最多额外六个月。[88]
本报告的所有受访者,包括经常访问关押此类被拘留者(土耳其语为Geri Gönderme Merkezi)的拘留中心的律师,都对中心的恶劣条件和对被拘留者的虐待表示担忧。一位律师说,“不幸的是,在拘留中心存在酷刑和虐待,我看到有人头骨或四肢骨折。”[89]另一位律师说:“存在虐待。即使作为律师,我们也要排长队才能见到我们的客户。我们会议的持续时间是武断的。这些设施没有标准。”[90]
2022年,人权观察组织记录了土耳其拘留中心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条件和虐待。[91]前被拘留者告诉人权观察组织,他们经常从一个拘留中心转移到另一个拘留中心,有时甚至在转移到另一个中心后又返回到同一个中心。这似乎是由于中心过度拥挤造成的,但这些频繁的转移加剧了焦虑,使被拘留者极难与寻求提供法律、物质或精神支持的律师或外界人士建立和保持联系。最近的访谈表明情况基本没有改变。
人权观察组织采访了土耳其当局在2017年至2025年不同时期送往拘留中心的维吾尔人。其中一些受访者在此期间经历了多次拘留,包括最近在2025年初。
一名在各种拘留中心度过了数月的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
条件非常差。有一次,设施连续九天没有提供合适的食物。在一个拘留中心,我在水泥地上睡了一个星期,和另外两个人共用一条毯子。一个狭小的牢房里有20个人,那里没有任何卫生可言。我目睹了有人感染了虱子。[92]

另一名维吾尔人向人权观察组织描述了他与土耳其警察的初次互动:
在警察局的初步审讯中,我受到了非常恶劣的对待。他们反复问我为什么在土耳其。我回答说我逃离了中国的压迫,来寻求保护。我告诉他们,我把你们视为我的兄弟。他们大喊着回答:“我们这里不欢迎你。滚开。你这狗屎。肮脏的混蛋。滚回你来的地方。”
该男子随后在各种拘留中心被关押了两个月,并描述了他遭受的一些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后来我被转移到一个拘留中心,那里的官员在其他警察和女警察面前对我进行了脱衣搜查,侮辱了我。官员强迫我脱掉所有的衣服,包括内衣。[93]
人权观察组织采访的其他三人表示,官员在拘留中心对他们进行了脱衣搜查。
土耳其法律没有为进行脱衣搜查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特别是对因行政原因(包括移民原因)被拘留的人进行脱衣搜查。[94]如果没有符合国际人权规范的明确法律依据,对土耳其拘留中心的移民进行任何形式的搜查都是非法的,脱衣搜查违反了禁止不人道和有辱人格待遇的规定。
 
土耳其的驱逐风险
 
土耳其当局声称从未将任何维吾尔人驱逐到中国。尽管在2018年和2019年否认,但至少有六人,包括两名儿童,可能已被从土耳其驱逐到中国。据报道,2018年5月,土耳其当局直接将至少三名维吾尔人——布尔汗·克里木、穆罕默德·阿里和托赫蒂·阿迪尔江驱逐到中国。[95]2019年6月,土耳其当局将津尼古尔·图尔逊和她的两个幼女希拉尔·谢希努尔和巴努·阿卜杜拉驱逐到塔吉克斯坦,之后塔吉克斯坦当局将她们遣送回了中国。[96]她在土耳其的姐姐说,津尼古尔从此再无音讯。[97]
此外,人权观察组织对土耳其和维吾尔消息来源的审查发现,有新闻文章和社交媒体帖子描述了2018年1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总共有33名维吾尔人在土耳其拘留中心被拘留。人权观察组织无法追踪这些人中是否有人最终被遣返。当地非政府组织和律师的估计表明,为驱逐目的而被拘留的实际人数可能要高得多。
所有接受采访的人,包括律师,都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土耳其移民当局向被拘留者施压,要求他们签署“自愿回国”表格。人权观察组织与之交谈的维吾尔人中,至少有三人签署了该表格,其中一人被驱逐到与中国签订了引渡条约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第二名维吾尔人分享了他2019年差点被驱逐到中国的经历;这没有发生,因为他在机场大声喧哗,但这仍然让人质疑土耳其当局声称没有人被驱逐到中国的说法:

当时是凌晨4点,官员们把我带上了车。他们没有告诉我他们要把我带到哪里。我问他们,他们回答说:“我们正把你送到中国。”他们把我带到机场,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国际出发。我惊慌失措,求他们不要驱逐我。我告诉他们,“现在就杀了我,也不要送我去中国。”我的手被铐着,但在(护照检查)处他们解开了手铐。后来,我继续反抗,引起了许多其他人的注意。然后,官员们与其他人进行了沟通,将我转移到国内出发处;然后我被送往土耳其的另一个拘留中心。[98]
根据人权观察组织进行的访谈,移民官员经常向外国人施压,无论其保护身份如何,要求他们签署“自愿回国”表格。一位处理移民和难民非法驱逐案件的律师说:“99%被驱逐的人,无论他们是否是维吾尔人,都是在压力下签署的;所有这些(驱逐)都是非法的。”[99]

一位在拘留中心待了一个月的维吾尔人告诉人权观察组织:
我受到了恶劣的对待,仿佛我是个罪犯。在拘留时,官员们审讯我,要求我签署一份土耳其语和中文的文件。我无法完全理解这两种语言。拘留中心有一名翻译,但这份文件没有为我翻译。官员们告诉我签署这些文件,说这对我自己有好处。我没有律师。最终,我签了字。我不知道这是一份“自愿回国”表格。幸运的是,我的案子被公开了,所以我被释放了。但从那以后,我有一个驱逐决定和G87限制代码,这使得我在土耳其无法获得合法居留权。[100]
另一位律师向人权观察组织证实,当局强迫拘留中心的被拘留者签署自愿驱逐表格,这是违法的:
一旦人们进入拘留中心,他们通常会被要求,有时是被强迫,签署自愿驱逐表格。我见过一位维吾尔客户被要求签署此类文件。我没有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如果我没有干预,那个人可能已经登上了飞往中国的飞机。每个人都被要求签署这份表格。不识字或不理解他们正在阅读的语言的人仍然被要求签署。在这些设施工作的人员不知道这样做是非法的。在特殊情况下,不驱回原则适用,尤其是在维吾尔人的案件中。[101]

土耳其通常将维吾尔人驱逐到他们可以持中国护照免签证进入的国家,例如巴尔干地区、海湾地区、中亚国家,以及在一个案例中,驱逐到北非的一个国家。所有这些国家都与中国签订了引渡条约,这使得任何从土耳其被驱逐到第三国的维吾尔人都面临被驱逐到中国的严重风险。

人权观察组织审查了12份驱逐决定和5份与上诉相关的法院文件,其中大部分来自2023年至2025年。行政法院多次无视维吾尔人关于如果被遣返中国将遭受迫害的说法。法院裁决声称没有严重、确凿的证据表明在法庭上的个人如果被遣返中国将遭受迫害。[102]在其中一项法院裁决中,法院裁定将一名维吾尔人从土耳其驱逐到吉尔吉斯斯坦或厄瓜多尔并不违反第6454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54(1)(d)条,因为该人“对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构成威胁”。吉尔吉斯斯坦与中国签订了引渡条约。厄瓜多尔已与中国签署了一项引渡条约,正等待批准。法院没有考虑这些国家可能发生强行驱回的危险。人权观察组织证实,其中一人已安全抵达一个欧洲国家,另一人目前持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居住在伊斯坦布尔,而无法追踪其余维吾尔人的现状。

一位处理维吾尔人案件的律师也表达了类似的担忧,并告诉人权观察组织,行政法院的上诉裁决使维吾尔人面临危险:
根据第6458号法律(该法律规范不驱回),不应有关于维吾尔人的驱逐决定。然而,在实践中,当我们过去收到移民当局的驱逐决定时,法院会接受维吾尔人的上诉并表示,“将该个人驱逐到原籍国是有问题的,但他们可以自愿或被驱逐到第三国。”但最新的法院裁决说,“驱逐到原籍国——中国——没有问题。”也许当局声称没有直接驱逐到中国,但维吾尔人在土耳其的外国人身份使他们的恐惧显著增加。[103]

正如关于该国难民权利的学术文章所强调的那样,土耳其行政法院也存在不一致性。正如一位学者在确定了2014年至2021年行政法院裁决中的多重不一致性后总结的那样,“行政法院的决策仍然太像一场抽奖。”[104]
另一位律师表达了对进入拘留中心的每个人的武断决定的担忧,并强调对于那些面临被驱逐出境的维吾尔人来说,没有一个他们可以持中国护照免签证进入的安全第三国。他还指出,法院过去会考虑中国的情况,但现在考虑得越来越少,甚至可能根本不考虑:
当一名维吾尔人进入拘留中心时,过去的(导致当局区别对待这些案件)方法已经结束了。移民当局对每个人都做出了驱逐决定。这是非法的,但他们坚持这样做。过去,行政法院会推翻(涉及维吾尔人的)驱逐令。法院首次在几起此类案件中确认了移民机构的决定。我们应该记住,对于那些面临持中国护照被驱逐的维吾尔人来说,安全第三国的概念是不存在的。[105]

寻求安全
中国咄咄逼人的跨国镇压、它对土耳其当局施加的压力、中土关系的升温以及土耳其日益严格的反移民政策相结合,使维吾尔人感到他们在土耳其不再受到保护和安全。没有关于维吾尔人离开土耳其的公开统计数据,但有一些人正试图前往欧洲寻求安全,如上所述,包括为本报告采访的四名维吾尔人。
维吾尔人的另一个选择是加拿大,此前加拿大下议院于2023年2月通过了一项动议M62,旨在通过其难民和人道主义安置计划“加快1万名需要保护的维吾尔人和其他突厥穆斯林”进入该国。[106]人权观察组织为本报告采访了13名维吾尔人,其中目前在土耳其的七人中,有六人已申请了M62计划。
一位维吾尔活动家告诉人权观察组织,土耳其越来越多的维吾尔人正试图在其他地方寻求安全,尤其是那些移民身份不太安全的人:
对土耳其维吾尔人的跨国镇压正在将维吾尔人推出土耳其,有时甚至包括拥有土耳其公民身份的维吾尔人。但受影响最大的是那些没有居留许可的人。在我们的小社区里,至少有两名维吾尔人被无故拘留。当局在这些案件中没有提供信息,也没有遵循正当程序。这促使他们到其他地方寻求安全。[107]

人权观察组织采访了一名“自愿”驱逐自己的维吾尔难民,他描述了为前往安全地带而进行的长期斗争。他告诉我们,在他离开土耳其后,中国政府曾向他寻求庇护的第三国政府要求将他遣返。中国当局还向他施压,要求他提供有关其他维吾尔人的信息,以及他认为是威胁性的提及他在新疆的家人:
我决定离开——自我驱逐——因为我对土耳其感到非常失望。我在离开时被施加了G87代码,禁止我五年内再次进入土耳其。土耳其当局将我驱逐到一个对持有中国护照的人不需要签证的国家。我没有钱,在那里也不认识任何人,所以我决定去另一个也与中国有免签证协议的国家。

我在那里非法居住了几年,躲藏起来,打各种零工。然而,我甚至不能开银行账户或去看医生。我最终进了监狱,在那里我受到了恶劣的对待,身体出现了健康问题。由于我是中国公民,当地警察向中国大使馆报告了我。他们在不到半年内几次来找我。幸运的是,当局拒绝了驱逐我,尽管中国政府施加了压力,因为那将违反国际法。
之后,我去了另一个国家,并在那里试图开始新的生活。我结了婚。我有了居留许可。我也变得政治活跃起来。这引起了中国政府的注意,他们也开始在这个新地方骚扰我。我申请了难民署的保护。但那里的一名工作人员私下告诉我:“你的情况很危险;中国政府正在找你。”

最后,我也决定离开那个国家,因为那个国家与中国关系密切,也因为我面临的恐吓。我冒险非法越过许多边境,到达了一个我现在居住的安全国家。即使现在,中国政府仍然联系我,询问有关其他维吾尔人的问题。即使他们威胁要(拘留)我的家人,我也拒绝为他们工作。尽管经历了这一切,我仍然坚守我的价值观。[108]
 
相关国际法

土耳其是《欧洲人权公约》(ECHR)、《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CAT)以及1951年《难民公约》的缔约国,所有这些都与本报告中发现的针对维吾尔人的侵权行为特别相关。[109]
国际法要求各国政府尊重不驱回原则,即禁止将任何人转移到他们将面临真正的迫害、酷刑或其他虐待风险或生命威胁的地方。这适用于无论是直接转移到可能发生迫害或虐待的地方,还是通过连锁驱回间接转移。不驱回原则是习惯国际法的一部分,包含在土耳其加入的上述人权条约中,并已纳入土耳其法律。
《欧洲人权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分别在第3条和第7条)都规定了绝对禁止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其中包括绝对禁止将任何人送往该个人将面临遭受此类待遇风险的国家。《禁止酷刑公约》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将一个人送往“有充分理由相信他将面临遭受酷刑危险”的地方。
作为1951年《难民公约》的缔约国,尽管土耳其对其适用范围保持地理限制,但它仍受该条约第33条规定的不驱回原则的约束。[110]
土耳其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4条反映了其不驱回义务,规定“任何人不得被遣返到可能遭受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惩罚或待遇的地方,或因其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团体的成员身份或政治见解而其生命或自由将受到威胁的地方。”[111]同一法律的第55条列出了不应发出遣返决定的人员类别,其中包括“有严重迹象相信他们将被遣返的国家遭受死刑、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的人。然而,它没有明确提及那些因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团体的成员身份或政治见解而有充分理由担心遭受迫害的人。[112]

禁止有辱人格的待遇

《欧洲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禁止酷刑公约》中对酷刑和其他不人道和有辱人格待遇的绝对禁止涵盖了当局对被剥夺自由的个人,或更普遍地对执法人员的个体所进行的一切待遇,包括拘留条件。人权观察组织被告知执法部门对维吾尔人进行的各种虐待行为,从言语侮辱到脱衣搜查和身体攻击,以及恶劣的拘留条件。
 
有辱人格的待遇

虐待必须达到最低严重程度才能违反绝对禁止,但严重程度取决于案件的所有情况,例如待遇的持续时间、其身体或精神影响,有时还有受害者的性别、年龄和健康状况。[113]然而,欧洲人权法院一再重申,执法部门对被拘留者使用任何武力,如果不是被拘留者的行为严格必要的,就会损害人的尊严,执法人员对个人的任何有损人类尊严的行为均构成对《欧洲人权公约》的侵犯。[114]

关于脱衣搜查,虽然有时可以为了确保监狱安全或防止混乱或犯罪而进行,但法院发现,与这两个目标都没有既定联系的搜查很可能违反禁止不人道和有辱人格待遇的规定。很难以任何一个理由证明对因移民原因被拘留的人进行脱衣搜查是合理的。法院还强调,如果此类搜查是合法进行的,则应始终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充分尊重人的尊严,并出于合法目的。如果搜查的方式带有有辱人格的成分,显着加剧了该程序不可避免的屈辱感,例如,强迫男性囚犯在女性官员面前脱衣服,或在嘲笑和辱骂囚犯的警卫面前进行搜查,则将构成侵犯。[115]

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对何时允许脱衣搜查以及为防止被禁止的待遇而需要采取的保障措施规定了类似的标准。[116]

拘留条件

评估因移民原因被拘留的移民的拘留条件是否合适,直接取决于他们是因移民原因被拘留,而不是因为他们正在服刑或面临刑事诉讼。国家必须确保“拘留条件与尊重人的尊严相符,并且被拘留者不会遭受超过拘留固有的不可避免的痛苦程度的痛苦或困境,并确保他们的健康和福祉得到适当保障。”[117]欧洲法院曾多次认定土耳其因移民的拘留条件而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118]

禁止任意拘留

《欧洲人权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分别在第5条和第9条)禁止对任何人进行任意逮捕或拘留。人权事务委员会在其关于任意拘留的第35号一般性意见中明确指出,拘留不仅在缺乏法律依据时是武断的,而且在不相称、不适当或不公正时;缺乏合理性和必要性要素时;或者未遵循正当程序时(例如未能尊重司法审查、获得律师或提供逮捕理由)也是武断的。[119]
《欧洲人权公约》第5(1)条要求拘留必须符合法律,这意味着它必须在国家法律中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且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欧洲人权法院还一再强调,所有拘留决定都应基于个性化的司法推理。[120]
第5(1)(f)条允许为了驱逐出境或引渡而进行拘留,但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防止任意拘留,当局有义务考虑遣返是否是现实的前景,以及为了遣返而进行的拘留是否从一开始就是,或继续是合理的。[121]

土耳其对维吾尔人进行的非刑事拘留,通常是长期拘留,似乎是武断的,未能尊重法治。就其与遣返决定相关而言,尽管存在明确的强行驱回风险,本应使遣返无法进行,但这凸显了这些拘留的武断和非法性质。

获得有效补救的权利

面临驱逐决定的人有权获得有效的补救措施来质疑该决定的合法性,包括质疑执行该决定是否可能导致强行驱回。具体而言,《欧洲人权公约》第13条要求土耳其向包括寻求国际保护的移民在内的每个人提供“对声称存在有充分理由担心真正风险遭受违反(公约)待遇的索赔进行独立和严格审查的机会,以及暂停执行被质疑措施的可能性。”[122]证据表明,土耳其的行政法院未能向面临被土耳其驱逐威胁的维吾尔人提供这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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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 伊斯坦布尔圣索菲亚清真寺老照片

清真寺信息Nyasia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90 次浏览 • 2023-05-16 07:23 • 来自相关话题

 
1920年, 伊斯坦布尔圣索菲亚清真寺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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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闻曝光|借人道救援幌子盗运土耳其文物

评论jhb97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28 次浏览 • 2023-02-22 00:48 • 来自相关话题

今天是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
也是伊历1444年7月29日星期一

土叙大地震中,各国率先积极救援的事迹,至今依旧在感动着整个稳麦。可以说,各种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谱写了一曲又一曲!感动世界各国人民。
然而,在救援土耳其国际队伍中,却有一支奇葩救援队,在看到土耳其遭遇大地震后,马上就急不可待地就飞往地震灾区哈塔伊,然而,在救援刚三天后,这支救援队便又急急忙忙地以面临人身安全为由,提出要马上离开土耳其返回,


土耳其也没有办法,虽然当时正是营救幸存者的关键时刻,但是人家是来人道主义救援的,非要返回,你也不能硬拦不是!只能放行。
于是,这支所谓的人道救援队就返回锡安占领下的巴勒斯坦土地上,没错,就是来自锡安主义占领实体的人道救援队。
这些原本也没啥可说的,毕竟是人道主义救援土叙大地震嘛!能来就不错了,救援三天也是够高尚,够高光的时刻!
然而今天在真宰大能的意欲下,全球社交媒体和网络上却爆出一个惊天奇葩的大瓜!


原来,这支所谓的人道救援队伍中,其救援队长是一个锡安主义特殊人才,他之所以参加这次人道主义救灾行动,并不是去营救被废墟掩埋的幸存者,而是去偷盗一部其历史可追溯到公元二世纪讨拉特卷轴古卷。
这个希伯来文卷轴古卷原本珍藏在安塔基亚的一座犹太会堂内,大地震袭来,犹太会堂遭到部分损毁,但是这部被视为土耳其珍贵文物的《讨拉特》的卷轴古卷却完好无损,在被他发现后,他未上报和交还给土耳其政府当局,而是被这位以人道救援为幌子的锡安定居民私下隐匿私藏起来,理由嘛,当然是为了“保护”!

于是一个大胆又无耻的偷窃走私计划就出现了!这位锡安主义特殊人才,伴随着踊跃加入对土叙大地震的救援队为幌子和掩饰,在成功偷盗得手这部《以斯帖纪》卷轴古卷后,马上安排三天后锡安主义人道搜救队离开土耳其,原因是队员在土耳其面临人身安全。
就这样,这位偷盗者就堂而皇之地将这份珍贵文物盗运出了土耳其国境。
这真可谓是借助土叙大地震,以人道主义救援为幌子,趁火打劫打劫的最高境界——披着人道主义的高光,安全地将这份珍贵文物盗运到了到了锡安主义占领手中。
这就很好地解释,为何这支人道救援队刚到灾区三天,正是救灾抗震救援,营救幸存者的关键时刻,锡安主义救援队却突然以人身安全为由,要离开土耳其。因为,这份珍贵的卷轴古卷已经到手,不希望再夜长梦多。
然而,冥冥中的天道却要揭露这伙锡安主义定居民的阴谋(他们如不是团伙作案,又怎么就会在短短三天后,便集体以人身安全为由,要全体逃离土耳其的呢!)


今天的全球热搜之一,便是这位恬不知耻的锡安定居,人道救援土的救助队长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晒出这份偷盗来到土耳其卷轴古卷,见证锡安分子恬不知耻的道德底线的全球丑闻。
这样也好,让那些受蒙蔽的人,乡愿的人,呆萌天真的人都好好看清楚,锡安定居民的道德底线!
最新的好消息是,迫于在土耳其的犹太团体的压力和国际舆论的压力,锡安占领当局已经表示要把这本卷轴古卷原物送还土耳其!
是的,这已经不是锡安主义分子第一次偷窃他人财物了,对于巴勒斯坦人来说,1948年,锡安主义便连哄带骗地偷了巴勒斯坦。从此,偷窃便已经根深蒂固地烙在这些锡安定居民的脑海中,融入在他们的血液中!


如果说,在世界各国面前这伙锡安定居民还要伪装一下,那他们在那些被占领铁蹄踩踏下的巴勒斯坦民众来说,早就撕下了伪装的面具!
如今,在这个弱势的稳麦面前,锡安主义侵略者对古都斯和阿克萨远寺,早已经是公开地垂涎欲滴,更无需再大费周章地来伪装什么了,每天他们的任务便是直接扮演一匹匹恶狼,开启明火执仗的抢劫和掠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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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
也是伊历1444年7月29日星期一

土叙大地震中,各国率先积极救援的事迹,至今依旧在感动着整个稳麦。可以说,各种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谱写了一曲又一曲!感动世界各国人民。
然而,在救援土耳其国际队伍中,却有一支奇葩救援队,在看到土耳其遭遇大地震后,马上就急不可待地就飞往地震灾区哈塔伊,然而,在救援刚三天后,这支救援队便又急急忙忙地以面临人身安全为由,提出要马上离开土耳其返回,


土耳其也没有办法,虽然当时正是营救幸存者的关键时刻,但是人家是来人道主义救援的,非要返回,你也不能硬拦不是!只能放行。
于是,这支所谓的人道救援队就返回锡安占领下的巴勒斯坦土地上,没错,就是来自锡安主义占领实体的人道救援队。
这些原本也没啥可说的,毕竟是人道主义救援土叙大地震嘛!能来就不错了,救援三天也是够高尚,够高光的时刻!
然而今天在真宰大能的意欲下,全球社交媒体和网络上却爆出一个惊天奇葩的大瓜!


原来,这支所谓的人道救援队伍中,其救援队长是一个锡安主义特殊人才,他之所以参加这次人道主义救灾行动,并不是去营救被废墟掩埋的幸存者,而是去偷盗一部其历史可追溯到公元二世纪讨拉特卷轴古卷。
这个希伯来文卷轴古卷原本珍藏在安塔基亚的一座犹太会堂内,大地震袭来,犹太会堂遭到部分损毁,但是这部被视为土耳其珍贵文物的《讨拉特》的卷轴古卷却完好无损,在被他发现后,他未上报和交还给土耳其政府当局,而是被这位以人道救援为幌子的锡安定居民私下隐匿私藏起来,理由嘛,当然是为了“保护”!

于是一个大胆又无耻的偷窃走私计划就出现了!这位锡安主义特殊人才,伴随着踊跃加入对土叙大地震的救援队为幌子和掩饰,在成功偷盗得手这部《以斯帖纪》卷轴古卷后,马上安排三天后锡安主义人道搜救队离开土耳其,原因是队员在土耳其面临人身安全。
就这样,这位偷盗者就堂而皇之地将这份珍贵文物盗运出了土耳其国境。
这真可谓是借助土叙大地震,以人道主义救援为幌子,趁火打劫打劫的最高境界——披着人道主义的高光,安全地将这份珍贵文物盗运到了到了锡安主义占领手中。
这就很好地解释,为何这支人道救援队刚到灾区三天,正是救灾抗震救援,营救幸存者的关键时刻,锡安主义救援队却突然以人身安全为由,要离开土耳其。因为,这份珍贵的卷轴古卷已经到手,不希望再夜长梦多。
然而,冥冥中的天道却要揭露这伙锡安主义定居民的阴谋(他们如不是团伙作案,又怎么就会在短短三天后,便集体以人身安全为由,要全体逃离土耳其的呢!)


今天的全球热搜之一,便是这位恬不知耻的锡安定居,人道救援土的救助队长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晒出这份偷盗来到土耳其卷轴古卷,见证锡安分子恬不知耻的道德底线的全球丑闻。
这样也好,让那些受蒙蔽的人,乡愿的人,呆萌天真的人都好好看清楚,锡安定居民的道德底线!
最新的好消息是,迫于在土耳其的犹太团体的压力和国际舆论的压力,锡安占领当局已经表示要把这本卷轴古卷原物送还土耳其!
是的,这已经不是锡安主义分子第一次偷窃他人财物了,对于巴勒斯坦人来说,1948年,锡安主义便连哄带骗地偷了巴勒斯坦。从此,偷窃便已经根深蒂固地烙在这些锡安定居民的脑海中,融入在他们的血液中!


如果说,在世界各国面前这伙锡安定居民还要伪装一下,那他们在那些被占领铁蹄踩踏下的巴勒斯坦民众来说,早就撕下了伪装的面具!
如今,在这个弱势的稳麦面前,锡安主义侵略者对古都斯和阿克萨远寺,早已经是公开地垂涎欲滴,更无需再大费周章地来伪装什么了,每天他们的任务便是直接扮演一匹匹恶狼,开启明火执仗的抢劫和掠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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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吾尔穆斯林正前往土耳其南部帮助地震灾民

新闻ismail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00 次浏览 • 2023-02-11 20:05 • 来自相关话题

维吾尔穆斯林正前往土耳其南部帮助地震灾民。一个遭受种族灭绝的民族帮助一个接纳他们进入自己国家的民族。
 
维吾尔穆斯林正前往土耳其南部帮助地震灾民。一个遭受种族灭绝的民族帮助一个接纳他们进入自己国家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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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和日本的救灾队伍于周二上午抵达土耳其,协助抗震救灾。

新闻ismail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05 次浏览 • 2023-02-11 20:02 • 来自相关话题

马来西亚和日本的救灾队伍于周二上午抵达土耳其,协助抗震救灾。
 
马来西亚和日本的救灾队伍于周二上午抵达土耳其,协助抗震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