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圣训|众传圣训的定义与条件, 众传圣训的分类, 众传圣训的地位与数量

伊玛目محمود الطحان 麦哈穆德•塔哈尼,1935年出生于叙利亚,1956---1960年在大马士革大学教法系学习;
1960---1965年在多个大清真寺担任伊玛目和演讲员;
在他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与沙特阿拉伯麦地那伊斯兰大学签约,在麦地那伊斯兰大学教授圣训术语学;
1971年获得了埃及艾资哈尔大学宗教原理系圣训专业的博士学位;
后又在沙特阿拉伯伊玛目大学七年之久,并在此期间(1977年)完成了他的著作《تيسير مصطلح الحديث 》——《简明圣训术语学》;
1982---2005年在科威特大学教法系任教,教授圣训术语学,直至古稀之年,之后便返回了故乡叙利亚。
他曾在叙利亚,埃及等地求学,沙特阿拉伯,科威特等地任教,也曾远赴德国,美国进行宣教工作,是当代伊斯兰世界德高望重,学富五车,著作等身的知名学者,求主赐予他及他的家人两世幸福,آمين. 
 
圣训学的目的,是为了鉴别圣训的可靠性,为法学家和教义学家提供可靠的立法依据。为了保证这项⼯作的科学性,圣训学家总结了⼀套全⾯分析圣训的方法,把圣训从多方位进⾏分类,并制定了严密的条件,对圣训加以取舍。根据考证的⻆度不同,圣训可以分若⼲类。
 
首先,从传述渠道的多少来分,圣训可以分为众传圣训和单传圣训。




     第⼀节 众传圣训

所谓众传圣训,顾名思义就是指由很多⼈传来的圣训,也就是说

由许多渠道传来了同样的⼀段圣训。

 所谓传述渠道,便是传述系统或圣训的来源,即甲从乙、乙从丙、丙从丁传述的线索。因此,圣训学意义上的众传圣训是,由众多的⼈传来的,从习惯和理性方面来说他们不可能串通一气进⾏伪造的,这样的圣训就叫众传圣训。


根据这⼀定义,众传圣训有四个条件:


(1)传述渠道多,即圣训收集者从较多的来源和线索收集到了这段圣训。“多”是指三以上,有⼈说必须够四个渠道,有⼈说五个渠道,或七个渠道,或⼗个渠道,或十二个渠道,或四十个渠道,或七十个渠道,折衷的说法是⼗个渠道 。也就是说最少要从⼗个渠道传来同⼀段圣训。

(2)每⼀个传述层次上都要有这样多的⼈。例如某⼀段圣训由⼗多位圣门弟子传述了,他们就是第⼀代传述⼈,到第⼆代传述⼈时,⾄少要⼗多位⼈,这样,每⼀代就是⼀个层次。众传圣训的每⼀个传述阶层都要有⼗⼈以上的⼈传述,直到被记下来。

(3)从习惯⽅⾯⽽⾔,他们不可能联合起来伪造同⼀段圣训。例如,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种传来了同样的⼀段圣训,按照惯例,这样的圣训不可能是他们串通⼀⽓共同伪造的⼀段圣训。


(4)每个⼈的消息来源⼀定是直观的。即某⼈亲⾃听到某⼈说如何如何,或亲眼⻅到某⼈做什么什么,或亲⾃触及到什么等。也就是说第⼀代传述⼈亲⾃听到或⻅到圣训所传述的内容,以后的传述⼈则是亲⾃从上⼀代传述⼈听到的,因此,推理得来的传闻不能成为众传圣训 。达到以上四个条件的圣训叫作众传圣训。
 
众传圣训的分类:

 部分学者⼜把众传圣训分为字⾯众传圣训和意义众传圣训。
 
字⾯众传圣训,是指每⼀个传述层次上有⼗⼈以上传来的圣训,其字句完全相同。如:“故意借我的名义说谎者,让他⾃备座位于⽕狱中” 。这段圣训是由六⼗⼆位圣⻔弟⼦或七⼗多位圣⻔弟⼦⽤同样的字句传来的,接着由很多⼈传了下来,字⾯没有任何出⼊。


意义众传圣训,是指许多⼈传来的圣训虽然字句不同却共同表达了同⼀个意思。例如,祈祷时升两⼿的问题,许多⼈⽤不同的字句传来了穆圣在不同的场合升⼿祈祷的圣训,虽然字句和场合不同,却共同表达了⼀个主题:祈祷时升两⼿。这两种形式的众传圣训具有同样的法律效⽤。
 
 
众传圣训的地位:

符合以上条件的众传圣训是不可怀疑的正确圣训。它所表达的意义是肯定的知识,穆斯林⼀定要执⾏这种圣训的指示 。由于不可能想象他们串通⼀⽓编造同样的圣训⽽不再需要考证它的传述系统。⽽且,只有这种圣训和《古兰经》中“明确的经⽂”才可以作伊斯兰信仰的依据。


我们前⾯已经说过,穆圣⼀⾔⼀⾏是得到真主的启示⽽发出的,完全表达了《古兰经》的精神和真主的意愿。圣训也是天启的真理,要是我们通过这样可靠的传述渠道肯定了某段圣训确是穆圣的⾔⾏,那么,就必须遵从它的指示。


众传圣训的数量:


圣训的数量数以百万计,但符合以上条件的圣训却很少。有⼈说⼏段,有⼈说⼗⼏段,或⼏⼗段,甚⾄有⼈说没有这样的圣训。⽽有⼈却认为很多,⽽且还单独编辑成册,如苏尤推的《鲜花摘集》 就是专⻔收录众传圣训的集⼦。总⽽⾔之,这类圣训是有的,但其数量相对整个圣训⽽⾔⽆疑是很少的。
0
Donate 06-08-24

0 comments

If you wanna get more accurate answers,Please Login or Regi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