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门匾额楹联欣赏(101-150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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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门匾额楹联欣赏(101-150幅)
摘要:本文围绕“教门匾额楹联欣赏(101-150幅)”整理原文要点,保留原文段落与图片顺序,适合关注穆斯林生活、伊斯兰文化和中文伊斯兰文章的读者阅读,也方便搜索清真寺、教门匾额楹联欣赏等相关内容。
101.淮安河下寺“思无邪”
道光十年孟秋谷旦
淮安府知府田锐书
田锐是山西太原回民,清乾隆二十八年武进士田永桐之子,官至淮安府知府、扬州府知府,著有诗集《一溉亭诗钞》。

102.盐城寺阿文波斯文小儿锦匾
民国十七年桂月谷旦竣工
阿卜杜拉·杨履吉敬立

103.高邮寺“清真寺”
持间直隶州署高邮州知敬修
清同治二年仲冬重建

104.扬州仙鹤寺“至诚无息”
大清光绪四年岁次戊寅仲夏月谷旦
记名提督江南淮扬镇总兵尚勇巴图鲁朱淮森敬立

105.扬州仙鹤寺“圣教全真”
光绪三年岁次丁丑口春月谷旦
钦加总镇衔管带两江督标新兵后营前安徽潜山营游击便先即补协镇朱淮俊题

106.扬州仙鹤寺“奉天命遵圣言”
乾隆辛亥孟夏上浣
穆民三畏堂敬立

107.扬州仙鹤寺“天堂咫尺”
丁酉年十月(清乾隆四十二年)
杨恩培书

108.南京净觉寺“惟精惟一”
大清光绪十六年岁次庚寅孟夏月吉旦
提督江西九江镇

109.南京净觉寺“正心诚意”
民国十一年六月
南京回教联合会会长暨会员敬立

110.南京六合南门寺
怀清履洁若来世
归真返璞也如斯
民国十年小阳月吉日
耕读堂王建立

111.南京竹镇寺“清真寺”
光绪辛丑年秋七月立
朱墩公建

112.南京刘智墓“吾道枢纽”
岁次辛丑仲夏(光绪二十七年)
江宁金彭寿撰书

113.南京刘智墓“典型在往”
岁次丁未(光绪三十三年)公修重刊
净觉寺刘德坤拜撰

114.上海松江古寺阿文匾
辛未岁张云升复整
重建清慎寺
大明嘉靖岁次乙未夏五月吉日
立碑年代是明嘉靖乙未 (1535年) 。张云升复整年代是“辛未”。查明嘉靖没有“辛未”。因此整修清真寺可能为明正德六年 (1511年)。
碑文中将寺院名称写为“清慎寺”,为独见。

115.上海松江古寺
清则能明重清修表清心直探原于清穆
真乃无妄养真性培真学惟返本乎真诚
道光二十四年岁次甲辰桂月 谷旦
同治六年岁次丁卯菊月金阊度阿李滤淦衰男曜奎重修
赐进士出身 御前侍卫 署理江南提标左营游府 宁后营中军守备 阙中马富敬题


116.上海松江古寺“开天古教”
丁卯年
马松亭书
马松亭(1895—1992年)与王静斋、哈德成和达浦生并称为中国现代四大阿訇。

117.浙江丽水寺
允敬允诚道本一中罗万象
无声无臭礼原二气贯三才
光绪十有二年岁次丙戌秋月 谷旦
掌教西蜀马焕章立

118.浙江丽水寺“雍正圣谕”
龙飞大清光绪十有二年岁次丙戌仲秋月中浣 吉旦
本寺掌教马焕章谨监立

119.浙江丽水寺捐资匾
宣统三年岁次辛亥巧月 吉立

120.泉州清净寺“万殊一本”
清嘉庆二十三年岁次戊寅孟陬
福建全省陆路军门
漳州总镇 马建纪 敬立
马建纪是四川回民,清嘉庆年间在福建任职期间曾重修清净寺和灵山圣墓,并在灵山风动石上题刻。

121.泉州清净寺“认主独一”
中华民国十一年八月敬
厦门关监督唐柯三沐盥书

122.泉州清净寺“三畏四箴”
中华民国十三年六月下浣谷旦
二等嘉禾章 山东济南道道尹 前任厦门关监督 唐柯三敬书
原匾毁于1960-70年代,现为复制匾。

123.福州寺“显扬圣教”
民国十年十月谷旦
厦门关监督唐柯三敬立
1919年唐柯三任厦门海关总监后,为复兴福建教门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对福州寺、厦门寺和泉州清净寺捐助了很多资金,并鼓励福建本地念经人的后代回归教门,进寺服务。

124.肇庆城西寺“主恩常念”
道光戊戌岁仲夏吉旦
护理两广督標前营参将事李显扬敬刊

125.肇庆城西寺
何须色相昭彰五拜中严然如在
漫道典型迂远卅卷内自有真传
嘉庆甲戌年吉月谷旦
副总府刘琥浣手敬书

126.肇庆城东寺“独一”
乾隆岁次乙未孟秋谷旦

127.广州怀圣寺“君恩万古”
康熙岁次戊寅二月吉旦
钦授御前侍卫赐进士出身加一级改日新敬书

128.广州怀圣寺“正心诚意”
康熙岁次戊寅二月谷旦
赐进士第翰林院庶吉士铁范金敬书

129.广州怀圣寺“洪慈普世”
龙飞康熙岁次戊寅仲春吉旦
特用户部广东清吏司主政加三级杨国琳立

130.广州怀圣寺“至诚无息”
大清康熙六十年岁次辛丑孟秋吉旦
协镇广东春江开平兼辖那扶恩平等处地方副总兵纪录一次颜光旿敬立

131.广州怀圣寺“追前启后”
乾隆十九年岁次甲戌孟夏吉旦立
侍卫贵州提督中军署平远协镇都督府李现祥敬题

132.广州怀圣寺“均沾回赐”
道光二十六年孟冬吉日
值事众人仝立

133.广州怀圣寺“主恩重叠”
同治六年岁次丁卯仲春吉旦
钦加协镇衔 换赏花翎 署理广东 广州协镇都督府保应熊立

134.广州怀圣寺“恩光同被”
光绪二十六年岁次寅子仲冬吉旦
钦命二品顶戴 赏戴花翎 特旨使才存记 署理广东分巡高廉钦兵备道 前先补用杨枢,以及赏换花翎 四品顶戴 委管大关各口税务事 正红旗汉军防御 加二级纪录二次杨勋敬立

135.广州怀圣寺“化雨慈云”
光绪三十一年岁次乙已孟夏中浣吉日
恭颂马老阿洪大人志喜
光塔寺众官绅 香耆 值事 众人等仝拜题
杨增敬书

136.广州怀圣寺“继往开来”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国庆纪念日
第一届委员暨各教末仝敬立

137.广州怀圣寺“圣道南矣”
中华民国二十年冬季吉日立
先贤斡葛思大人奉圣命传道中国,迹寄广州,建塔以垂不朽,今千有余岁。凡我穆民,世遵古制,恪守天经大义,诚然道行南国,没世不能忘也。
番邑杨梦龄率男佑芳桂芳群芳拾芳荫芳联芳奇芳 孙秉彝秉常秉仁秉枢秉权秉韬秉钧敬书。

138.广州怀圣寺“恩授无疆”
光绪岁次丁未孟冬吉旦
教末袁宏模仝弟宏权率子昌镇敬立

139.广州先贤古墓阿文匾
宣统元年仲秋贵月
怀圣寺 同协堂众人

140.广州先贤古墓阿文匾
宣统二年岁次庚戌孟冬吉旦
光塔和义堂众人仝立

141.广州先贤古墓“守我清真”
中华民国四年六月吉旦
吾回教自宛喝士先贤东来,迄今千数百年,世守教规,罔敢或越。近顷青年子弟误解信教自由之说,婚姻饮食渐有弁髦教规者,余惧人心之日坏,而圣教之就湮也。谨拟此四字书之于额,为同人勖。尚望慎遵经训,恪守先型,庶不为默族之罪人,则吾教幸甚。
三等嘉禾勋章 陆军少将 广东省水上警察厅厅长 皖北蔡春恒谨识

142.广州先贤古墓“正觉西宗”
嘉庆十年岁次乙丑孟夏吉旦
钦加提督衔 继勇巴图鲁 镇守广东高廉罗水陆等处地方总镇府 带功加三等军功纪录二十二次 世袭壮烈许文谟立

143.广州先贤古墓“阐扬是赖”
中华民国二年三月吉日
马伯年等人敬立
马永宽敬书

144.广州先贤古墓“开天古教”
民国甲子年仲春上浣
教末仝人敬立

145.广州先贤古墓“法垂元妙”
光绪辛巳荷月
庆余堂沙敬立

146.广州先贤古墓
传经首揭之徵 复却归真 括前古一百四十部之奥旨
阐化亲承陶淑 丰功峻德 继往圣十二万四千之后尘
钦命广西右江镇总兵官张成熏沐敬题
嘉庆己巳春仲谷旦


147.广州先贤古墓“高风仰止”
雍正元年长至日敬立

148.广州先贤古墓
阐圣教于南邦 脉脉相传 三十册恪遵谟训
树贤声于东粤 亭亭独立 千百年共仰仪型
光绪甲午年夏月建
赐殿前署广东陆路提督铿僧额巴图鲁蔡金章敬题
149.广州先贤古墓“长瞻远行”
光绪乙未孟秋吉日
怀圣寺掌教徐应忠暨耋感堂马世魁等人仝敬立

150.广州先贤古墓
承圣训于西华 五十世心源远绍
奉天经于东土 百千年道统长留
嘉庆十一年岁次丙寅春仲谷旦
赐进士出身 文林郎 前翰林院庶吉士 加一级桂林胡长庆薰沐拜撰并书

教门匾额楹联欣赏(1-50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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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门匾额楹联欣赏(101-150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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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淮安河下寺“思无邪”
道光十年孟秋谷旦
淮安府知府田锐书
田锐是山西太原回民,清乾隆二十八年武进士田永桐之子,官至淮安府知府、扬州府知府,著有诗集《一溉亭诗钞》。

102.盐城寺阿文波斯文小儿锦匾
民国十七年桂月谷旦竣工
阿卜杜拉·杨履吉敬立

103.高邮寺“清真寺”
持间直隶州署高邮州知敬修
清同治二年仲冬重建

104.扬州仙鹤寺“至诚无息”
大清光绪四年岁次戊寅仲夏月谷旦
记名提督江南淮扬镇总兵尚勇巴图鲁朱淮森敬立

105.扬州仙鹤寺“圣教全真”
光绪三年岁次丁丑口春月谷旦
钦加总镇衔管带两江督标新兵后营前安徽潜山营游击便先即补协镇朱淮俊题

106.扬州仙鹤寺“奉天命遵圣言”
乾隆辛亥孟夏上浣
穆民三畏堂敬立

107.扬州仙鹤寺“天堂咫尺”
丁酉年十月(清乾隆四十二年)
杨恩培书

108.南京净觉寺“惟精惟一”
大清光绪十六年岁次庚寅孟夏月吉旦
提督江西九江镇

109.南京净觉寺“正心诚意”
民国十一年六月
南京回教联合会会长暨会员敬立

110.南京六合南门寺
怀清履洁若来世
归真返璞也如斯
民国十年小阳月吉日
耕读堂王建立

111.南京竹镇寺“清真寺”
光绪辛丑年秋七月立
朱墩公建

112.南京刘智墓“吾道枢纽”
岁次辛丑仲夏(光绪二十七年)
江宁金彭寿撰书

113.南京刘智墓“典型在往”
岁次丁未(光绪三十三年)公修重刊
净觉寺刘德坤拜撰

114.上海松江古寺阿文匾
辛未岁张云升复整
重建清慎寺
大明嘉靖岁次乙未夏五月吉日
立碑年代是明嘉靖乙未 (1535年) 。张云升复整年代是“辛未”。查明嘉靖没有“辛未”。因此整修清真寺可能为明正德六年 (1511年)。
碑文中将寺院名称写为“清慎寺”,为独见。

115.上海松江古寺
清则能明重清修表清心直探原于清穆
真乃无妄养真性培真学惟返本乎真诚
道光二十四年岁次甲辰桂月 谷旦
同治六年岁次丁卯菊月金阊度阿李滤淦衰男曜奎重修
赐进士出身 御前侍卫 署理江南提标左营游府 宁后营中军守备 阙中马富敬题


116.上海松江古寺“开天古教”
丁卯年
马松亭书
马松亭(1895—1992年)与王静斋、哈德成和达浦生并称为中国现代四大阿訇。

117.浙江丽水寺
允敬允诚道本一中罗万象
无声无臭礼原二气贯三才
光绪十有二年岁次丙戌秋月 谷旦
掌教西蜀马焕章立

118.浙江丽水寺“雍正圣谕”
龙飞大清光绪十有二年岁次丙戌仲秋月中浣 吉旦
本寺掌教马焕章谨监立

119.浙江丽水寺捐资匾
宣统三年岁次辛亥巧月 吉立

120.泉州清净寺“万殊一本”
清嘉庆二十三年岁次戊寅孟陬
福建全省陆路军门
漳州总镇 马建纪 敬立
马建纪是四川回民,清嘉庆年间在福建任职期间曾重修清净寺和灵山圣墓,并在灵山风动石上题刻。

121.泉州清净寺“认主独一”
中华民国十一年八月敬
厦门关监督唐柯三沐盥书

122.泉州清净寺“三畏四箴”
中华民国十三年六月下浣谷旦
二等嘉禾章 山东济南道道尹 前任厦门关监督 唐柯三敬书
原匾毁于1960-70年代,现为复制匾。

123.福州寺“显扬圣教”
民国十年十月谷旦
厦门关监督唐柯三敬立
1919年唐柯三任厦门海关总监后,为复兴福建教门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对福州寺、厦门寺和泉州清净寺捐助了很多资金,并鼓励福建本地念经人的后代回归教门,进寺服务。

124.肇庆城西寺“主恩常念”
道光戊戌岁仲夏吉旦
护理两广督標前营参将事李显扬敬刊

125.肇庆城西寺
何须色相昭彰五拜中严然如在
漫道典型迂远卅卷内自有真传
嘉庆甲戌年吉月谷旦
副总府刘琥浣手敬书

126.肇庆城东寺“独一”
乾隆岁次乙未孟秋谷旦

127.广州怀圣寺“君恩万古”
康熙岁次戊寅二月吉旦
钦授御前侍卫赐进士出身加一级改日新敬书

128.广州怀圣寺“正心诚意”
康熙岁次戊寅二月谷旦
赐进士第翰林院庶吉士铁范金敬书

129.广州怀圣寺“洪慈普世”
龙飞康熙岁次戊寅仲春吉旦
特用户部广东清吏司主政加三级杨国琳立

130.广州怀圣寺“至诚无息”
大清康熙六十年岁次辛丑孟秋吉旦
协镇广东春江开平兼辖那扶恩平等处地方副总兵纪录一次颜光旿敬立

131.广州怀圣寺“追前启后”
乾隆十九年岁次甲戌孟夏吉旦立
侍卫贵州提督中军署平远协镇都督府李现祥敬题

132.广州怀圣寺“均沾回赐”
道光二十六年孟冬吉日
值事众人仝立

133.广州怀圣寺“主恩重叠”
同治六年岁次丁卯仲春吉旦
钦加协镇衔 换赏花翎 署理广东 广州协镇都督府保应熊立

134.广州怀圣寺“恩光同被”
光绪二十六年岁次寅子仲冬吉旦
钦命二品顶戴 赏戴花翎 特旨使才存记 署理广东分巡高廉钦兵备道 前先补用杨枢,以及赏换花翎 四品顶戴 委管大关各口税务事 正红旗汉军防御 加二级纪录二次杨勋敬立

135.广州怀圣寺“化雨慈云”
光绪三十一年岁次乙已孟夏中浣吉日
恭颂马老阿洪大人志喜
光塔寺众官绅 香耆 值事 众人等仝拜题
杨增敬书

136.广州怀圣寺“继往开来”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国庆纪念日
第一届委员暨各教末仝敬立

137.广州怀圣寺“圣道南矣”
中华民国二十年冬季吉日立
先贤斡葛思大人奉圣命传道中国,迹寄广州,建塔以垂不朽,今千有余岁。凡我穆民,世遵古制,恪守天经大义,诚然道行南国,没世不能忘也。
番邑杨梦龄率男佑芳桂芳群芳拾芳荫芳联芳奇芳 孙秉彝秉常秉仁秉枢秉权秉韬秉钧敬书。

138.广州怀圣寺“恩授无疆”
光绪岁次丁未孟冬吉旦
教末袁宏模仝弟宏权率子昌镇敬立

139.广州先贤古墓阿文匾
宣统元年仲秋贵月
怀圣寺 同协堂众人

140.广州先贤古墓阿文匾
宣统二年岁次庚戌孟冬吉旦
光塔和义堂众人仝立

141.广州先贤古墓“守我清真”
中华民国四年六月吉旦
吾回教自宛喝士先贤东来,迄今千数百年,世守教规,罔敢或越。近顷青年子弟误解信教自由之说,婚姻饮食渐有弁髦教规者,余惧人心之日坏,而圣教之就湮也。谨拟此四字书之于额,为同人勖。尚望慎遵经训,恪守先型,庶不为默族之罪人,则吾教幸甚。
三等嘉禾勋章 陆军少将 广东省水上警察厅厅长 皖北蔡春恒谨识

142.广州先贤古墓“正觉西宗”
嘉庆十年岁次乙丑孟夏吉旦
钦加提督衔 继勇巴图鲁 镇守广东高廉罗水陆等处地方总镇府 带功加三等军功纪录二十二次 世袭壮烈许文谟立

143.广州先贤古墓“阐扬是赖”
中华民国二年三月吉日
马伯年等人敬立
马永宽敬书

144.广州先贤古墓“开天古教”
民国甲子年仲春上浣
教末仝人敬立

145.广州先贤古墓“法垂元妙”
光绪辛巳荷月
庆余堂沙敬立

146.广州先贤古墓
传经首揭之徵 复却归真 括前古一百四十部之奥旨
阐化亲承陶淑 丰功峻德 继往圣十二万四千之后尘
钦命广西右江镇总兵官张成熏沐敬题
嘉庆己巳春仲谷旦


147.广州先贤古墓“高风仰止”
雍正元年长至日敬立

148.广州先贤古墓
阐圣教于南邦 脉脉相传 三十册恪遵谟训
树贤声于东粤 亭亭独立 千百年共仰仪型
光绪甲午年夏月建
赐殿前署广东陆路提督铿僧额巴图鲁蔡金章敬题
149.广州先贤古墓“长瞻远行”
光绪乙未孟秋吉日
怀圣寺掌教徐应忠暨耋感堂马世魁等人仝敬立

150.广州先贤古墓
承圣训于西华 五十世心源远绍
奉天经于东土 百千年道统长留
嘉庆十一年岁次丙寅春仲谷旦
赐进士出身 文林郎 前翰林院庶吉士 加一级桂林胡长庆薰沐拜撰并书

教门匾额楹联欣赏(1-50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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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真美食地图(第5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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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真美食地图(第57期)
摘要:本文围绕“北京清真美食地图(第57期)”整理原文要点,保留原文段落与图片顺序,适合关注穆斯林生活、伊斯兰文化和中文伊斯兰文章的读者阅读,也方便搜索北京清真美食地图、中国清真美食等相关内容。
本期打卡的餐厅信息如下:
1、万禾肥牛
2、满朋轩
3、爱自己清真串串火锅
4、西庭秀色·祥云小镇店
5、Flame & Feast 巴铁牛排
6、伊兰力源手作汉堡
7、徕客比欢乐披萨
8、乡寓民宿清真餐厅
1、万禾清真肥牛

隆福寺美食街开的肥牛火锅店,他家用的是甘肃张掖的牛肉,店面两千平米,包间多,服务好,主要卖的就是牛肉。

团购的肥牛套餐只要200块钱,俩人都没吃完,他家的肉品质是真不错。

这是套餐里带的辽参,同时还有很多蔬菜,主食是面条。


可以选择单人小锅,尝试不同锅底,我喜欢这个酸菜锅底。蘸料可以自由组合,我会调成云南酸辣的口味。

地址:东城区隆福寺前街1号南坊A座三层
2、满朋轩

南门涮肉旗下新开的高端清真菜馆,就在国贸商城北区4层。

南门涮肉的正版品牌就是天坛那个南门涮肉,其他的南门都是山寨蹭热度。国贸还有一个南门小馆,也是南门旗下的品牌,做京味小炒,价格亲民。

他们家环境布置得特别好,空间也大,满朋轩就更适合商务宴请。

记得停车一定要停到北区,从北2电梯上4楼,不然容易迷路。

餐前送的小咸菜,这几样都挺好吃。

听服务员介绍他家厨师刀工聊得时,提到了这道菜叫捞汁凤尾西芹,我比较好奇,就加了这道菜,西芹端上来的时候是没有浇汁的,看起来是很漂亮,口感也很脆嫩。

他家菜系是融合菜,以京菜和粤菜为主,我就特意选了粤菜,这道叫荷香陈皮湛江鸡,鸡肉是脱了骨的。

这道菜叫瑶柱虾干鲜腐竹煮苹果丝瓜,菜名里就把食材都介绍了,这道菜非常清淡,服务员会帮我们分好,而且这个汤还能续。

脆皮烧鸡,本来想吃脆皮乳鸽,可惜当天有大客户把乳鸽都吃完了,这个烧鸡的皮也一样酥脆。

马友咸鱼茄子煲,这道菜的咸鱼确实有点咸。

开胃芥蓝笋,这道菜是咸口的,芥蓝切成这个形状,筷子夹不起来,服务员表示会改进外观考虑周到。

经理送的京味甜点,有豌豆糕和艾窝窝,个头小巧,一口一个。
3、爱自己清真串串火锅

大兴机场生活区附近新开的一家有贵州酸汤的串串锅。

店门口的温馨提示,看得出来老板心思细腻,在门口等位的时候跟老板聊天得知他是成都人。

八毛一根签子,吃完了数签子结账,可以团购套餐,人均消费不过70

周末晚上来还得排队,地方不大,店里不到十张桌子。

虽然老板推荐吃清油锅,麻辣的,但我还是特意选了贵州酸汤锅。

他家的串串种类特别多,而且是调过味的,不用蘸料也好吃。

地址:大兴区榆垡镇康泰街1号楼2层
4、西庭·秀色(祥云小镇店)

西庭秀色在顺义祥云小镇开的分店是他们在北京最大最奢华的一家店了。

餐厅分上下两层,一层门口还有露天花园,夏天坐在院子里非常惬意。

二楼有好几个包厢,每个包厢风格各异,还有专门抽雪茄的房间。

大的包厢可以容纳三四十人,特别适合开趴体,办生日宴。

平时路过,到店喝咖啡品下午茶也是不错的体验,他们家算是做得比较正宗的土耳其料理店了,菜品的色彩搭配也令人赏心悦目。

地址:顺义区安泰大街中粮祥云小镇北区11号楼107底商
5、Flame & Feast 巴铁牛排

顺义新开的一家巴铁牛排馆,招牌就是烤牛排,兼卖汉堡炸鸡。

小店分两层,新装修的环境很干净,服务也比较热情。

在卫生间发现挂了一幅法老的画像,对巴铁来说有一些隐喻。

这是一款法式炸鸡,口味偏甜咸,我还是喜欢咸口的炸鸡。

汉堡也比较普通,这家汉堡不如牛街的汉堡好吃。

但是他家的牛排味道不错,因为价格便宜,能吃到这种品质的牛排觉得还挺实惠,服务员会问我要几成熟,我喜欢7分熟,建议来他家就只吃牛排。
地址:顺义区胜利街道怡馨家园
6、伊兰力源手作汉堡

牛街伊兰力源牛羊肉店新增了一个窗口卖手作汉堡,老板的儿子美国留学回来,想把原汁原味的美式汉堡带到北京,再用自家的牛肉。


就是这个帅哥,亲自下厨,肉饼现煎。他们目前只有两款汉堡,分单双层,小伙的手艺不错,这个汉堡的形制和我在美国吃过的基本一样,连包装纸都一样。

7、徕客比欢乐披萨

徕客比是老店重开,我在2018年以前就吃过他家在政法大学附近的店,那时候老板还是单身,云南人,今年老板又重新开张,还娶了一个维吾尔媳妇,我们到店的时候刚好碰见他们。

比较令人遗憾的是,这个店就开到月底就不干了,以前附近经常有留学生光顾,现在周边留学生少了很多,生意难以为继。

他家的菜品性价比很高,我18年来打卡的时候就留下了深刻印象,我们这次来了四个人,点了一份四人套餐才200块钱,居然都没吃完,因为实在是太实惠了。

他家的披萨和烤肉饭,都很好吃,在北京的清真西式快餐里属于优秀的。

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吃到这么实惠的西餐店,希望老板还能振作起来。




可能你们看到这条信息的时候这个店已经关了,就留个纪念吧。
8、乡寓民宿清真餐厅

怀柔又开了一个清真农家乐,怀柔目前至少有三家清真的民宿,这家民宿离慕田峪长城不远。

这家的环境算比较好的,门口有小桥流水。

我们提前预定了餐食,老板是通州回民,很会做饭。


因为有小朋友,我特意跟老板说菜少放盐,口味清淡点,不然按照通州回民的传统口味,菜品肯定会咸。

他家的菜整体就是家常口味,我的建议是选京味传统菜最稳妥,不踩雷,但是川菜别点了,毕竟厨师是哪的人,他做哪的菜就更顺手。





来怀柔一定要吃的是烤虹鳟鱼,虹鳟鱼是冷水鱼,肉质细嫩,少刺。


上图的辣子鸡和下图的水煮牛肉都属于超纲菜品,不推荐,其他的都可以。我们10个人吃饭,人均50。



地址:怀柔区雁柄镇莲花池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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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哈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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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特色清真餐饮指南(含最全外国餐厅)】(一)(注:爆肚歪已关闭、杨记牛肉饼已关闭、清真麻辣烫已关闭、园榭涮肉馆已关闭、大丰收鱼庄已关闭、红柳树烤羊蝎子已关闭、味道新疆餐厅已关闭、 沙市城堡餐厅已关闭、巴当餐厅已关闭、巴克利里海西餐厅已关闭、傃可泰泰国-马来西亚餐厅已关闭、芝士分子披萨已关闭);
【北京特色清真餐饮指南(含最全外国餐厅)】(二)(注:一千一夜餐厅蓝色港湾店已关闭、海天一色中餐厅已关闭、常营海鲜烧烤已关闭);
【北京特色清真餐饮指南(含最全外国餐厅)】(三)(注:常记炙子烤肉已关闭、一丁山豆己私房菜已关闭);
北京特色清真餐饮指南(四)(注:主推炸酱面、云南菜,血站大盘鸡已关闭、伊斯兰·兰火锅已关闭、星月阁穆斯林餐厅已关闭);
北京特色清真餐饮指南(五)(注:主推云南菜、单县羊汤)
北京特色清真餐饮指南(六)(注:主推重庆火锅、摩洛哥餐厅已关闭、伊菁兰食府已关闭、味道海鲜小馆已关闭、老马羊蝎子锅贴更名为小海螺海鲜烧烤);
北京特色清真餐饮指南(七)(注:主推土耳其烤肉、中式茶室(已关闭)、伊锦园已关闭、老队员已关闭);
北京特色清真餐饮指南(八)(主推灌汤包、芳城顺涮肉已关闭、父亲新派西域美食已关闭);
北京特色清真餐饮指南(九)(注:主推牛头宴、青海火锅已关闭、哈里美小厨已关闭、美思咖啡已关闭、壹捞百味蘸料火锅已更名为花溪鼎新派清真火锅);
北京特色清真餐饮指南(十)(注:主推淮南牛肉汤、西式快餐、泡馍、章鱼小丸子、云南菜);
北京特色清真餐饮指南(十一)(注:主推川味火锅、麻辣香锅、海鲜自助、河南水煎包);
北京特色清真餐饮指南(十二)(注:主推河南烩面、胡辣汤、二姐地锅炖已关闭、HI HELLO西式板烧饭已关闭);
北京特色清真美食地图(十三)(注:主推淮扬菜、京东肉饼);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十四)(注:主推牛板筋火锅、巴勒斯坦餐厅,日料和彩食堂已关闭);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十五)(注:主推呼市清真菜、印巴自助餐)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十六)(注:主推小楼饭庄)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十七)(注:鳗说·鳗鱼饭已关闭;老银川已关闭)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十八)(注:主推滩里高汤羊肉火锅,许一碗烩面(已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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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真美食地图(二十)(注:济安斋蟹黄面已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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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真美食地图(22)(注:主推醺季、兰玖拾柒)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23)(注:主推 土耳其qubbe 餐厅)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24)(注:主推牛不比,陇香茴(已关闭))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25)(注:安徽板面、小龙虾已关闭)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26期)(注:重庆鸡公煲已关闭)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27期)(注:主推叙利亚咖啡馆)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28)(注:主推齐齐哈尔烤肉)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29)(注:主推淮南牛肉汤和河南胡辣汤,重庆火锅店已)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30)(注:主推马家稍美、Taiba Shawarma、锦云轩兰州牛肉面)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31)(注:主推亮嚯兰州翻花烧烤、河南解丰包子铺)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32)(注:主推穆禄马来餐厅、红小炉重庆火锅)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33)(注:主推鸡柳大人、静怡农舍)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34)(注:主推悦景日料自助、北邮民族餐厅螺蛳粉)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35)
(注:主推醺季青年路院子)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36) (注:主推samosa巴基斯坦自助餐)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37) (注:主推拾象日式烤肉自助)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第38期)(注:主推阿锤记·臭味炸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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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真美食地图(第57期)
摘要:本文围绕“北京清真美食地图(第57期)”整理原文要点,保留原文段落与图片顺序,适合关注穆斯林生活、伊斯兰文化和中文伊斯兰文章的读者阅读,也方便搜索北京清真美食地图、中国清真美食等相关内容。
本期打卡的餐厅信息如下:
1、万禾肥牛
2、满朋轩
3、爱自己清真串串火锅
4、西庭秀色·祥云小镇店
5、Flame & Feast 巴铁牛排
6、伊兰力源手作汉堡
7、徕客比欢乐披萨
8、乡寓民宿清真餐厅
1、万禾清真肥牛

隆福寺美食街开的肥牛火锅店,他家用的是甘肃张掖的牛肉,店面两千平米,包间多,服务好,主要卖的就是牛肉。

团购的肥牛套餐只要200块钱,俩人都没吃完,他家的肉品质是真不错。

这是套餐里带的辽参,同时还有很多蔬菜,主食是面条。


可以选择单人小锅,尝试不同锅底,我喜欢这个酸菜锅底。蘸料可以自由组合,我会调成云南酸辣的口味。

地址:东城区隆福寺前街1号南坊A座三层
2、满朋轩

南门涮肉旗下新开的高端清真菜馆,就在国贸商城北区4层。

南门涮肉的正版品牌就是天坛那个南门涮肉,其他的南门都是山寨蹭热度。国贸还有一个南门小馆,也是南门旗下的品牌,做京味小炒,价格亲民。

他们家环境布置得特别好,空间也大,满朋轩就更适合商务宴请。

记得停车一定要停到北区,从北2电梯上4楼,不然容易迷路。

餐前送的小咸菜,这几样都挺好吃。

听服务员介绍他家厨师刀工聊得时,提到了这道菜叫捞汁凤尾西芹,我比较好奇,就加了这道菜,西芹端上来的时候是没有浇汁的,看起来是很漂亮,口感也很脆嫩。

他家菜系是融合菜,以京菜和粤菜为主,我就特意选了粤菜,这道叫荷香陈皮湛江鸡,鸡肉是脱了骨的。

这道菜叫瑶柱虾干鲜腐竹煮苹果丝瓜,菜名里就把食材都介绍了,这道菜非常清淡,服务员会帮我们分好,而且这个汤还能续。

脆皮烧鸡,本来想吃脆皮乳鸽,可惜当天有大客户把乳鸽都吃完了,这个烧鸡的皮也一样酥脆。

马友咸鱼茄子煲,这道菜的咸鱼确实有点咸。

开胃芥蓝笋,这道菜是咸口的,芥蓝切成这个形状,筷子夹不起来,服务员表示会改进外观考虑周到。

经理送的京味甜点,有豌豆糕和艾窝窝,个头小巧,一口一个。
3、爱自己清真串串火锅

大兴机场生活区附近新开的一家有贵州酸汤的串串锅。

店门口的温馨提示,看得出来老板心思细腻,在门口等位的时候跟老板聊天得知他是成都人。

八毛一根签子,吃完了数签子结账,可以团购套餐,人均消费不过70

周末晚上来还得排队,地方不大,店里不到十张桌子。

虽然老板推荐吃清油锅,麻辣的,但我还是特意选了贵州酸汤锅。

他家的串串种类特别多,而且是调过味的,不用蘸料也好吃。

地址:大兴区榆垡镇康泰街1号楼2层
4、西庭·秀色(祥云小镇店)

西庭秀色在顺义祥云小镇开的分店是他们在北京最大最奢华的一家店了。

餐厅分上下两层,一层门口还有露天花园,夏天坐在院子里非常惬意。

二楼有好几个包厢,每个包厢风格各异,还有专门抽雪茄的房间。

大的包厢可以容纳三四十人,特别适合开趴体,办生日宴。

平时路过,到店喝咖啡品下午茶也是不错的体验,他们家算是做得比较正宗的土耳其料理店了,菜品的色彩搭配也令人赏心悦目。

地址:顺义区安泰大街中粮祥云小镇北区11号楼107底商
5、Flame & Feast 巴铁牛排

顺义新开的一家巴铁牛排馆,招牌就是烤牛排,兼卖汉堡炸鸡。

小店分两层,新装修的环境很干净,服务也比较热情。

在卫生间发现挂了一幅法老的画像,对巴铁来说有一些隐喻。

这是一款法式炸鸡,口味偏甜咸,我还是喜欢咸口的炸鸡。

汉堡也比较普通,这家汉堡不如牛街的汉堡好吃。

但是他家的牛排味道不错,因为价格便宜,能吃到这种品质的牛排觉得还挺实惠,服务员会问我要几成熟,我喜欢7分熟,建议来他家就只吃牛排。
地址:顺义区胜利街道怡馨家园
6、伊兰力源手作汉堡

牛街伊兰力源牛羊肉店新增了一个窗口卖手作汉堡,老板的儿子美国留学回来,想把原汁原味的美式汉堡带到北京,再用自家的牛肉。


就是这个帅哥,亲自下厨,肉饼现煎。他们目前只有两款汉堡,分单双层,小伙的手艺不错,这个汉堡的形制和我在美国吃过的基本一样,连包装纸都一样。

7、徕客比欢乐披萨

徕客比是老店重开,我在2018年以前就吃过他家在政法大学附近的店,那时候老板还是单身,云南人,今年老板又重新开张,还娶了一个维吾尔媳妇,我们到店的时候刚好碰见他们。

比较令人遗憾的是,这个店就开到月底就不干了,以前附近经常有留学生光顾,现在周边留学生少了很多,生意难以为继。

他家的菜品性价比很高,我18年来打卡的时候就留下了深刻印象,我们这次来了四个人,点了一份四人套餐才200块钱,居然都没吃完,因为实在是太实惠了。

他家的披萨和烤肉饭,都很好吃,在北京的清真西式快餐里属于优秀的。

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吃到这么实惠的西餐店,希望老板还能振作起来。




可能你们看到这条信息的时候这个店已经关了,就留个纪念吧。
8、乡寓民宿清真餐厅

怀柔又开了一个清真农家乐,怀柔目前至少有三家清真的民宿,这家民宿离慕田峪长城不远。

这家的环境算比较好的,门口有小桥流水。

我们提前预定了餐食,老板是通州回民,很会做饭。


因为有小朋友,我特意跟老板说菜少放盐,口味清淡点,不然按照通州回民的传统口味,菜品肯定会咸。

他家的菜整体就是家常口味,我的建议是选京味传统菜最稳妥,不踩雷,但是川菜别点了,毕竟厨师是哪的人,他做哪的菜就更顺手。





来怀柔一定要吃的是烤虹鳟鱼,虹鳟鱼是冷水鱼,肉质细嫩,少刺。


上图的辣子鸡和下图的水煮牛肉都属于超纲菜品,不推荐,其他的都可以。我们10个人吃饭,人均50。



地址:怀柔区雁柄镇莲花池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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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真美食地图(十六)(注:主推小楼饭庄)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十七)(注:鳗说·鳗鱼饭已关闭;老银川已关闭)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十八)(注:主推滩里高汤羊肉火锅,许一碗烩面(已关闭))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十九)(注: 鲁米的秘密已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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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真美食地图(24)(注:主推牛不比,陇香茴(已关闭))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25)(注:安徽板面、小龙虾已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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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真美食地图(32)(注:主推穆禄马来餐厅、红小炉重庆火锅)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33)(注:主推鸡柳大人、静怡农舍)
北京清真美食地图(34)(注:主推悦景日料自助、北邮民族餐厅螺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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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主义与伊斯兰信仰指南:穆斯林如何看待现代意识形态与性别公正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adakah-feminisme-masalahnya-mengapa-ideologi-ideologi-tidak-sesuai-dengan-islam
原文标题:Adakah Feminisme Masalahnya? Mengapa Ideologi-Ideologi Tidak Sesuai Dengan Islam
作者:Dr. Tesneem Alkiek
作者简介:Tesneem Alkiek 博士:Tesneem 在密歇根大学获得了早期基督教和伊斯兰研究的本科学位。随后,她在乔治城大学完成了伊斯兰研究博士学位,专注于伊斯兰法。Tesneem 目前担任拓展学习主任,她与团队合作,为社区创建课程和其他资源,以便让社区能够参与 Yaqeen 的研究。她同时也是罗格斯大学卡姆登分校哲学与宗教系的讲师。
副标题:穆斯林女性、社区空间与信仰原则的完整始末
摘要:本文指出,穆斯林必须认真面对女性在清真寺、家庭和社会中遭遇的不公,但解决之道不应是让世俗意识形态取代启示原则。作者强调,回到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榜样,才能同时维护信仰、尊严与公正。

图:女权主义是问题所在吗? 为什么各种意识形态与伊斯兰教不相容
[泰斯尼姆:] 当我听到谢赫的话语传入耳中时,我的思绪已经飘到了我们每周一次的伊斯兰学习课程上,“……这就是为什么女性不需要背诵《古兰经》的原因。” 他刚才说了什么? 那一年我刚好背诵完《古兰经》,所以我挺直了身子坐在椅子上。 “我的妹妹曾经背诵过《古兰经》,”他补充道,“但她忙于照顾刚出生的婴儿,以至于根本没时间复习,现在她已经全部忘记了。” “因此,女性最好不要背诵,因为她们在抚养孩子时无法保持记忆。” 我无法掩饰我的震惊,立即反驳说,我知道许多背诵过《古兰经》的男性,由于各种原因,也同样没有记住它。 但那次会面一直萦绕在我心头:他怎么能阻止女性同时追求两项最伟大的功课——背诵《古兰经》和抚养孩子呢? 在那一刻,他夺走了给予我灵感、力量和宁静的东西——我投入的时间和我为背诵《古兰经》所付出的努力——这让我感到无比虚弱。
我们不能否认,伊斯兰社会在性别问题上存在困境。 一方面,穆斯林对他们所看到的性别不公正现象——无论大小——感到沮丧。 另一方面,许多穆斯林男性(以及一些女性)对他们所认为的伊斯兰女权主义运动中日益增长的部分感到不安,这些部分谴责所有男性为性别歧视者,并将所有机构(包括宗教)视为纯粹的厌女症。
什么是女权主义?
19世纪末,“女权主义”(féminisme)一词在法国出现,并迅速传播到其他欧洲国家,最终于1910年传到美国。 法语中的原始词汇揭示了该概念的根源:femme,意为“女性”;-isme,意为社会或政治意识形态。 然而,从一开始,女权主义这个标签就不容易被大多数女性接受,因为她们不同意其含义。 因此,自成立以来,何为女权主义一直处于不断流变的状态,随着文化和政治的功能而改变。 然而,该意识形态的某些方面保持了相对一致:女权主义通常旨在挑战与性别相关的期望和差距。 尽管如此,这场运动的各个部分仍在不断发展,一些分支代表了“成为女性”这一含义的革命性变化。 有时它涉及要求女性享有平等的职业机会;有时则涉及拒绝根植于宗教范式中的性别态度。
特别是在美国,主流白人女权主义的历史通常以“浪潮”的形式来描述。 第一波女权主义涉及女性选举权运动;它由著名人物伊丽莎白·凯迪·斯坦顿和苏珊·B·安东尼在1848年的塞内卡福尔斯会议上发起。 这一浪潮出现在工业化背景下,重点是女性的平等就业机会。 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第二波女权主义与战后运动和民权运动紧密相关。 最后,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女权主义进入了第三波,这与许多其他运动一样,涉及后殖民问题。 当然,纵观历史,世界各地的女性一直在为自己和家人而战,无论她们是否被贴上“女权主义者”的标签。
女权主义本质上在不断演变。 今天,许多不同的运动、事业和团体都声称拥有该术语及其价值观,正如其他社会正义理念一样,它在应用中变得交叉。 现在,任何女权主义者都会根据自己的经验对该术语有自己的理解。 一些女权主义者反对性侵犯和不公平的工资;另一些人则全面批评该运动的“白人至上”和阶级特权,同时要求在其中夺回她们独特的空间。 曾经被定义为关于性别和平等的运动,现在不得不与这两个术语中的不同概念,以及它们与种族、阶级、宗教、国籍、战争、帝国主义等方面的交叉点进行斗争。 因此,女权主义既由其历史定义,也由对该历史的批判所定义。
特别是伊斯兰女权主义运动的批评者认为,这种意识形态引导其追随者走上一条滑坡,始于对性别压迫的担忧,暗示对宗教的压迫,并最终因认为宗教机构和教义是父权制和厌女症的,而完全拒绝信仰。 这些论点大多依赖于这样一个事实:女权主义计划的一些基本方面与一般宗教并不冲突,甚至可能与伊斯兰教不相容(例如,将所有性别差异归结为社会决定因素,或“全盘”拒绝任何不同的性别角色)。 因此,女权主义的反对者认为,一些持有这种意识形态的人可能会离开伊斯兰教,或者可能容易受到伊斯兰教虚假观念的影响。 在本文中,我们阐述了我们所看到的问题,并评估了基于我们传统的最有效的前进道路。
问题所在
那么,为什么一些穆斯林女权主义者会离开伊斯兰教? 虽然这个问题没有唯一的答案,但一个有用的第一步或许是提出一个不同的问题:“为什么穆斯林女性正在离开伊斯兰空间?” 2014年的“Unmosqued”研究调查了全国各地的清真寺,旨在评估当今在美国维持一个成功的穆斯林社区所面临的挑战。 主要发现是,穆斯林女性受这些挑战的影响最为严重。 当时,清真寺报告称,在周五礼拜等活动中,女性十年的平均出席率为18%,而男性出席率为77%。 当然,虽然这部分原因在于男性必须参加礼拜而女性则非强制,但数据也表明,总体而言,清真寺对女性来说并不是最友好的地方。 尽管许多清真寺设有针对女性的项目,但只有4%的清真寺将这些项目和活动放在优先位置,仅有3%的清真寺优先考虑女性团体和协会。 我们知道,从历史上看,女性在清真寺领导层中的代表性总体上是极低的,在活动、讲座和其他平台上的女性发声机会也同样匮乏。 物理空间的问题也非常突出:许多清真寺缺乏足够的女性空间,女性经常不得不面对狭窄、不卫生,且有时无法进入的礼拜空间。
在这些礼拜场所之外,穆斯林女性和所有女性一样,在家庭和社会中面临着挑战,包括家庭暴力和性骚扰。 在某些情况下,施暴者利用宗教来为他们的行为辩护和背书——这个问题并非伊斯兰所独有。
最后,穆斯林女性承受着所有穆斯林——尤其是那些外表显眼的穆斯林——所面临的严峻现实,即日益严重的伊斯兰恐惧症。 ISPU 2017年关于美国穆斯林的研究发现,在特朗普时代之后,穆斯林女性最容易遭受仇恨犯罪和明显的伊斯兰恐惧症,且她们也是最倾向于举报这些行为的群体。
因此,我们的责任在于建立一个社区,提供更多为穆斯林女性量身定制的空间,并致力于赋权她们,使她们能够发挥全部潜力并做出有意义的贡献。 为了实现这一点,一些穆斯林女性尽管面临这些挑战,仍在继续利用自身的主动性去追求卓越、成功、代表她们的信仰,并在社区中发挥领导作用。 但通常情况下,她们会转向其他空间,这些空间认真对待她们的担忧——包括在她们自己的社区中缺乏支持、资源以及实质和象征意义上的空间——并将这些担忧置于更广泛的女性主义对抗父权制的斗争背景中。 这里经常引起关注的未必是意识形态本身,而是其解决穆斯林女性所面临的某些不公正现象的目标,而这些目标在许多伊斯兰空间的议程中并未得到体现。
那么我们应该做什么?
一些穆斯林正在推广一种伊斯兰女性主义,强调女性从西方社会文化规范中解放出来的观念,并将这些规范视为普世真理,以此来质疑与性别相关的《古兰经》和圣训教导的有效性。 他们主张穆斯林拥抱所有被贴上“女性主义”标签的事物,并全心全意地投身于这种意识形态,以解决与性别相关的社会挑战。 与此同时,其他穆斯林则将女性主义视为对伊斯兰完整性的外来威胁,认为它是一种毒药,通过强迫穆斯林改变宗教传统以采纳自由主义的西方理想和规范,从而逐渐摧毁伊斯兰的所有核心价值观。 他们中的一些人将全部精力投入到抵制女性主义上,却忽视了最初推动女性走向女性主义的根本问题。
当然,教育自己了解女性主义的意识形态根源及其与信仰的潜在冲突(无论是在其起源还是逻辑终点上)是非常重要的。 这是鼓励我们在行动主义中保持警惕,并在批评中进行自我反思的一部分。 同时,将女性主义视为女性离开信仰的主要原因,至少在两个方面存在问题:1) 这涉及处理我们所看到的穆斯林女性疏离感的症状,而非其根本原因;2) 这冒着将那些已经感到在穆斯林社区中没有立足之地的人进一步推开的风险。
更紧迫的是,首先要解决少数穆斯林男女转向世俗女性主义的原因。 与其接受我们社区中那些并非植根于伊斯兰的性别规范,并因此而纵容各种形式的性别歧视(无论大小),我们应该专注于创造一个赋权穆斯林女性的环境,并承认她们在伊斯兰传统中的核心地位——无论是在历史上、当下还是未来。 在列举女性主义为何不适合、也不可能适合伊斯兰的所有理由之前,我们需要加倍努力去理解伊斯兰处理性别问题的方法,并在我们的家庭、清真寺、组织和社区中加以实施。 与其指责那些将穆斯林从信仰中拉走的女性主义“妖魔”,我们首先应该为自己未能以符合先知穆罕默德 ﷺ 教导的方式行事而承担责任。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榜样是什么?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教导,尽管其美丽而完美,却经常被滥用来助长对女性的负面对待。 经常,周五的讲道和晚间讲座充斥着脱离语境的圣训,这些圣训描绘了女性的卑微形象,并阻止女性充分参与她们自己的社群。 以所谓的宣布女性“nāqiṣāt ʿaql wa-dīn”(理性与宗教的缺陷)的圣训为例。 很容易就数不清有多少次,这则圣训被用来严厉指责听众,提醒他们男性在任何情况下都更优越,更适合领导。 然而,经常被忽略的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这句话的特定语境,它实际上并非关于性别话题的讲道,而是关于功修。 他在开斋节那天,在礼拜后对男女穆斯林讲话。 他转向男性,呼吁他们为安拉(至圣至尊)而怜悯他人。 然后他转向女性,以一种鼓励的方式,提醒她们也要增加自己的功修,并提到她们在经期等情况下,不必承担礼拜和斋戒的责任。 因此,通过建议她们增加功修,先知穆罕默德 ﷺ 指出了她们可以借此更接近安拉(至圣至尊)的其他途径。 当时在场的见证者立刻明白了这番话背后的意图。 Zaynab b. Abu Muawiyah 在开斋节礼拜后立即跑回家,急于遵从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建议,用她的财富施舍。 这则圣训的重要语境表明,先知穆罕默德 ﷺ 并没有对女性相对于男性的相对价值或能力做出任何本体论的陈述,也没有描绘某种宇宙性别等级制度,认为男性地位高于女性;相反,他是在特定情境下,针对女性在其他领域责任减少以及对男性有巨大影响力这一事实,建议她们在功修方面领先。
现在想象一下,一位普通的伊玛目或宗教导师带领他的会众,认为女性也能成为学者和社群的领导者。 想象一下,你的大多数清真寺或组织领导层不仅持有这种看法,而且通过由男性和女性组成,并平等评价所有成员的声音和关切来积极实践它。 我们离这个现实还很远。 “父权制”的呼喊常常代表着女性的沮丧,她们的关切没有得到认真对待,也没有被视为对她们自己社会的重要性。 发动一场反对女权主义的战争,可能会无意中助长我们社群中那些试图否定和压制女性的人,他们将女性提出的每一个抱怨都归咎于女权主义。
当先知穆罕默德 ﷺ 收到女性教友的投诉时,他会认真倾听并严肃对待。 例如,有一个关于 Khawla bint Tha'labah(愿主喜悦她)的故事,她抱怨丈夫对她的不当行为。 对她投诉的回应来自安拉自己,被保存在《古兰经》中,作为永恒的榜样:“安拉已听到那个女人关于她丈夫的事与你(先知)争辩,并向安拉诉苦的话:安拉已听到你们俩的谈话。” [《古兰经》58:1] 在这节经文及其后续经文中,安拉(至圣至尊)树立了最佳榜样,他不仅承认了 Khawla(愿主喜悦她)的关切,而且通过整整一章《古兰经》以她的名字命名来确认她并提供解决方案。
事实是,伊斯兰女性在历史上一直是学者和各领域启蒙的领导者。 从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妻子 Aisha(愿主喜悦她),她纠正了圣门弟子在圣训和法学方面的错误,到与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一起战斗的 Nusayba bint Kaab(愿主喜悦她),再到她那个时代发现了最复杂的数学方程的 Sutayta al-Mahamli,以及保护了她王国的 Zaria 女王 Amina,伊斯兰女性在服务她们的社群方面树立了无与伦比的榜样。 然而,即使在如此丰富的历史中,我们也成功地抹去了对她们贡献的记忆,并根据我们自己对女性边缘化角色的期望重写了她们的故事。 我们有责任重燃这种精神,并激励我们年轻和年长的女性,赋予她们力量和动力,使她们能够充分发挥潜力,服务他人,侍奉造物主。
接下来可以怎么做?
也许“女权主义”标签下有很多观点会让穆斯林感到困扰——有些观点可能与伊斯兰教对立。 但实际上,许多世俗思想在走向极端时,显然与伊斯兰教和道德信条相悖。 我们避免这些思想争斗的唯一方法是超越它们的标签,评估其概念本身,并从我们传统的坚实基础上接近它们。 如果我们对伊斯兰教及其来源和方法论有信心,我们就能应对这些教条。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复杂的理论来坚持什么是好的,并摒弃那些不符合我们宗教的东西。
然而,我们必须承认,并非所有穆斯林——甚至不是大多数穆斯林——都拥有这个坚实的基础。 因此,我们需要集中精力培训伊玛目和社群领袖,为那些在宗教信仰上挣扎的人提供一个空间,让他们能够进行批判性思考和提问。 我们必须为所有人——尤其是那些边缘化群体,如女性、青少年、穆阿莱夫(新归信者)等——建立一个平台,让他们能够表达对伊斯兰教的疑虑和困惑,而不是通过指责他们受西方意识形态影响来排斥他们的担忧。 如果这些担忧源于我们作为人类自身的不完美和缺陷,以及未能达到先知的理想,我们需要正视并解决这些问题。 只要我们不这样做,那些无法在自己的清真寺和社区中表达意见的人,必然会转向其他能为他们提供答案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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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Estelle Freedman, 《不回头:女性主义的历史与女性的未来》(纽约:兰登书屋出版集团,2002年),第18页。
• 同上,第17页。
• 同上,第20页。
• Mary Kassian, 《女性主义的错误》(惠顿:好消息出版社,2005年),第11页。
• Charlotte Krolokke 和 Anne Scott Sorensen,“女性主义的三波浪潮:从妇女参政论者到女孩”,载于《性别传播理论与分析:从沉默到表现》,(千橡市:Sage出版社,2006年),第 1 - 25页。
• 关于交叉性,请参阅 Kimberle Crenshaw,“去边缘化种族与性别的交叉:对反歧视原则、女性主义理论和反种族主义政治的黑人女性主义批判”,《芝加哥大学法律论坛》1989:1,第8页。可从以下网址获取:http://chicagounbound.uchicago ... ss1/8
• 参见,例如:https://muslimskeptic.com/2017 ... slam/
• http://www.unmosquedfilm.com/the-facts/
• Dalia Mogahed 和 Youssef Chouhoud,“2017年美国穆斯林民调:十字路口的穆斯林”,社会政策与理解研究所,https://www.ispu.org/american-muslim-poll-2017/.
• 这段圣训将在Yaqeen即将出版的刊物中进行更详细的讨论。
• 针对这段圣训被用于宣扬厌女修辞的方式,当代学者萨勒曼·奥达(Shaykh Salman al-`Awdah)评论道:“宗教的减少(nuqṣān al-dīn)并不涉及宗教虔诚度(tadayyun)的减少,因为事实上有很多女性在虔诚度上超过了男性。相反,它意味着义务的减轻(takhfīf al-taklīf),因为女性在经期期间不礼拜也不封斋。”(2016年1月11日,IslamToday.net,http://www.islamtoday.net/alba ... 8.htm ).
• 安达卢西亚法学家伊本·哈兹姆(Ibn Hazm,卒于回历456年)解释了将这段圣训视为本体论描述的错误,他指出,任何提出这种主张的男性,显然是在承认自己在智慧和宗教上不如玛利亚姆(Maryam)、阿伊莎(Aisha)、法蒂玛(Fatima)、穆萨(Musa)的母亲以及萨拉(Sarah)等受人尊敬的伊斯兰人物。他解释说,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陈述指的是礼拜和斋戒的减少,以及见证的减少,而非对女性的批评。请参阅《教派与学说辨析》(Kitab al-fasl fi al-milal wa-al-ahwa' wa-al-nihal),第4卷,第104页,在线访问:http://www.islamport.com/w/aqd/Web/2595/552.htm 收起阅读 »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adakah-feminisme-masalahnya-mengapa-ideologi-ideologi-tidak-sesuai-dengan-islam
原文标题:Adakah Feminisme Masalahnya? Mengapa Ideologi-Ideologi Tidak Sesuai Dengan Islam
作者:Dr. Tesneem Alkiek
作者简介:Tesneem Alkiek 博士:Tesneem 在密歇根大学获得了早期基督教和伊斯兰研究的本科学位。随后,她在乔治城大学完成了伊斯兰研究博士学位,专注于伊斯兰法。Tesneem 目前担任拓展学习主任,她与团队合作,为社区创建课程和其他资源,以便让社区能够参与 Yaqeen 的研究。她同时也是罗格斯大学卡姆登分校哲学与宗教系的讲师。
副标题:穆斯林女性、社区空间与信仰原则的完整始末
摘要:本文指出,穆斯林必须认真面对女性在清真寺、家庭和社会中遭遇的不公,但解决之道不应是让世俗意识形态取代启示原则。作者强调,回到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榜样,才能同时维护信仰、尊严与公正。

图:女权主义是问题所在吗? 为什么各种意识形态与伊斯兰教不相容
[泰斯尼姆:] 当我听到谢赫的话语传入耳中时,我的思绪已经飘到了我们每周一次的伊斯兰学习课程上,“……这就是为什么女性不需要背诵《古兰经》的原因。” 他刚才说了什么? 那一年我刚好背诵完《古兰经》,所以我挺直了身子坐在椅子上。 “我的妹妹曾经背诵过《古兰经》,”他补充道,“但她忙于照顾刚出生的婴儿,以至于根本没时间复习,现在她已经全部忘记了。” “因此,女性最好不要背诵,因为她们在抚养孩子时无法保持记忆。” 我无法掩饰我的震惊,立即反驳说,我知道许多背诵过《古兰经》的男性,由于各种原因,也同样没有记住它。 但那次会面一直萦绕在我心头:他怎么能阻止女性同时追求两项最伟大的功课——背诵《古兰经》和抚养孩子呢? 在那一刻,他夺走了给予我灵感、力量和宁静的东西——我投入的时间和我为背诵《古兰经》所付出的努力——这让我感到无比虚弱。
我们不能否认,伊斯兰社会在性别问题上存在困境。 一方面,穆斯林对他们所看到的性别不公正现象——无论大小——感到沮丧。 另一方面,许多穆斯林男性(以及一些女性)对他们所认为的伊斯兰女权主义运动中日益增长的部分感到不安,这些部分谴责所有男性为性别歧视者,并将所有机构(包括宗教)视为纯粹的厌女症。
什么是女权主义?
19世纪末,“女权主义”(féminisme)一词在法国出现,并迅速传播到其他欧洲国家,最终于1910年传到美国。 法语中的原始词汇揭示了该概念的根源:femme,意为“女性”;-isme,意为社会或政治意识形态。 然而,从一开始,女权主义这个标签就不容易被大多数女性接受,因为她们不同意其含义。 因此,自成立以来,何为女权主义一直处于不断流变的状态,随着文化和政治的功能而改变。 然而,该意识形态的某些方面保持了相对一致:女权主义通常旨在挑战与性别相关的期望和差距。 尽管如此,这场运动的各个部分仍在不断发展,一些分支代表了“成为女性”这一含义的革命性变化。 有时它涉及要求女性享有平等的职业机会;有时则涉及拒绝根植于宗教范式中的性别态度。
特别是在美国,主流白人女权主义的历史通常以“浪潮”的形式来描述。 第一波女权主义涉及女性选举权运动;它由著名人物伊丽莎白·凯迪·斯坦顿和苏珊·B·安东尼在1848年的塞内卡福尔斯会议上发起。 这一浪潮出现在工业化背景下,重点是女性的平等就业机会。 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第二波女权主义与战后运动和民权运动紧密相关。 最后,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女权主义进入了第三波,这与许多其他运动一样,涉及后殖民问题。 当然,纵观历史,世界各地的女性一直在为自己和家人而战,无论她们是否被贴上“女权主义者”的标签。
女权主义本质上在不断演变。 今天,许多不同的运动、事业和团体都声称拥有该术语及其价值观,正如其他社会正义理念一样,它在应用中变得交叉。 现在,任何女权主义者都会根据自己的经验对该术语有自己的理解。 一些女权主义者反对性侵犯和不公平的工资;另一些人则全面批评该运动的“白人至上”和阶级特权,同时要求在其中夺回她们独特的空间。 曾经被定义为关于性别和平等的运动,现在不得不与这两个术语中的不同概念,以及它们与种族、阶级、宗教、国籍、战争、帝国主义等方面的交叉点进行斗争。 因此,女权主义既由其历史定义,也由对该历史的批判所定义。
特别是伊斯兰女权主义运动的批评者认为,这种意识形态引导其追随者走上一条滑坡,始于对性别压迫的担忧,暗示对宗教的压迫,并最终因认为宗教机构和教义是父权制和厌女症的,而完全拒绝信仰。 这些论点大多依赖于这样一个事实:女权主义计划的一些基本方面与一般宗教并不冲突,甚至可能与伊斯兰教不相容(例如,将所有性别差异归结为社会决定因素,或“全盘”拒绝任何不同的性别角色)。 因此,女权主义的反对者认为,一些持有这种意识形态的人可能会离开伊斯兰教,或者可能容易受到伊斯兰教虚假观念的影响。 在本文中,我们阐述了我们所看到的问题,并评估了基于我们传统的最有效的前进道路。
问题所在
那么,为什么一些穆斯林女权主义者会离开伊斯兰教? 虽然这个问题没有唯一的答案,但一个有用的第一步或许是提出一个不同的问题:“为什么穆斯林女性正在离开伊斯兰空间?” 2014年的“Unmosqued”研究调查了全国各地的清真寺,旨在评估当今在美国维持一个成功的穆斯林社区所面临的挑战。 主要发现是,穆斯林女性受这些挑战的影响最为严重。 当时,清真寺报告称,在周五礼拜等活动中,女性十年的平均出席率为18%,而男性出席率为77%。 当然,虽然这部分原因在于男性必须参加礼拜而女性则非强制,但数据也表明,总体而言,清真寺对女性来说并不是最友好的地方。 尽管许多清真寺设有针对女性的项目,但只有4%的清真寺将这些项目和活动放在优先位置,仅有3%的清真寺优先考虑女性团体和协会。 我们知道,从历史上看,女性在清真寺领导层中的代表性总体上是极低的,在活动、讲座和其他平台上的女性发声机会也同样匮乏。 物理空间的问题也非常突出:许多清真寺缺乏足够的女性空间,女性经常不得不面对狭窄、不卫生,且有时无法进入的礼拜空间。
在这些礼拜场所之外,穆斯林女性和所有女性一样,在家庭和社会中面临着挑战,包括家庭暴力和性骚扰。 在某些情况下,施暴者利用宗教来为他们的行为辩护和背书——这个问题并非伊斯兰所独有。
最后,穆斯林女性承受着所有穆斯林——尤其是那些外表显眼的穆斯林——所面临的严峻现实,即日益严重的伊斯兰恐惧症。 ISPU 2017年关于美国穆斯林的研究发现,在特朗普时代之后,穆斯林女性最容易遭受仇恨犯罪和明显的伊斯兰恐惧症,且她们也是最倾向于举报这些行为的群体。
因此,我们的责任在于建立一个社区,提供更多为穆斯林女性量身定制的空间,并致力于赋权她们,使她们能够发挥全部潜力并做出有意义的贡献。 为了实现这一点,一些穆斯林女性尽管面临这些挑战,仍在继续利用自身的主动性去追求卓越、成功、代表她们的信仰,并在社区中发挥领导作用。 但通常情况下,她们会转向其他空间,这些空间认真对待她们的担忧——包括在她们自己的社区中缺乏支持、资源以及实质和象征意义上的空间——并将这些担忧置于更广泛的女性主义对抗父权制的斗争背景中。 这里经常引起关注的未必是意识形态本身,而是其解决穆斯林女性所面临的某些不公正现象的目标,而这些目标在许多伊斯兰空间的议程中并未得到体现。
那么我们应该做什么?
一些穆斯林正在推广一种伊斯兰女性主义,强调女性从西方社会文化规范中解放出来的观念,并将这些规范视为普世真理,以此来质疑与性别相关的《古兰经》和圣训教导的有效性。 他们主张穆斯林拥抱所有被贴上“女性主义”标签的事物,并全心全意地投身于这种意识形态,以解决与性别相关的社会挑战。 与此同时,其他穆斯林则将女性主义视为对伊斯兰完整性的外来威胁,认为它是一种毒药,通过强迫穆斯林改变宗教传统以采纳自由主义的西方理想和规范,从而逐渐摧毁伊斯兰的所有核心价值观。 他们中的一些人将全部精力投入到抵制女性主义上,却忽视了最初推动女性走向女性主义的根本问题。
当然,教育自己了解女性主义的意识形态根源及其与信仰的潜在冲突(无论是在其起源还是逻辑终点上)是非常重要的。 这是鼓励我们在行动主义中保持警惕,并在批评中进行自我反思的一部分。 同时,将女性主义视为女性离开信仰的主要原因,至少在两个方面存在问题:1) 这涉及处理我们所看到的穆斯林女性疏离感的症状,而非其根本原因;2) 这冒着将那些已经感到在穆斯林社区中没有立足之地的人进一步推开的风险。
更紧迫的是,首先要解决少数穆斯林男女转向世俗女性主义的原因。 与其接受我们社区中那些并非植根于伊斯兰的性别规范,并因此而纵容各种形式的性别歧视(无论大小),我们应该专注于创造一个赋权穆斯林女性的环境,并承认她们在伊斯兰传统中的核心地位——无论是在历史上、当下还是未来。 在列举女性主义为何不适合、也不可能适合伊斯兰的所有理由之前,我们需要加倍努力去理解伊斯兰处理性别问题的方法,并在我们的家庭、清真寺、组织和社区中加以实施。 与其指责那些将穆斯林从信仰中拉走的女性主义“妖魔”,我们首先应该为自己未能以符合先知穆罕默德 ﷺ 教导的方式行事而承担责任。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榜样是什么?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教导,尽管其美丽而完美,却经常被滥用来助长对女性的负面对待。 经常,周五的讲道和晚间讲座充斥着脱离语境的圣训,这些圣训描绘了女性的卑微形象,并阻止女性充分参与她们自己的社群。 以所谓的宣布女性“nāqiṣāt ʿaql wa-dīn”(理性与宗教的缺陷)的圣训为例。 很容易就数不清有多少次,这则圣训被用来严厉指责听众,提醒他们男性在任何情况下都更优越,更适合领导。 然而,经常被忽略的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这句话的特定语境,它实际上并非关于性别话题的讲道,而是关于功修。 他在开斋节那天,在礼拜后对男女穆斯林讲话。 他转向男性,呼吁他们为安拉(至圣至尊)而怜悯他人。 然后他转向女性,以一种鼓励的方式,提醒她们也要增加自己的功修,并提到她们在经期等情况下,不必承担礼拜和斋戒的责任。 因此,通过建议她们增加功修,先知穆罕默德 ﷺ 指出了她们可以借此更接近安拉(至圣至尊)的其他途径。 当时在场的见证者立刻明白了这番话背后的意图。 Zaynab b. Abu Muawiyah 在开斋节礼拜后立即跑回家,急于遵从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建议,用她的财富施舍。 这则圣训的重要语境表明,先知穆罕默德 ﷺ 并没有对女性相对于男性的相对价值或能力做出任何本体论的陈述,也没有描绘某种宇宙性别等级制度,认为男性地位高于女性;相反,他是在特定情境下,针对女性在其他领域责任减少以及对男性有巨大影响力这一事实,建议她们在功修方面领先。
现在想象一下,一位普通的伊玛目或宗教导师带领他的会众,认为女性也能成为学者和社群的领导者。 想象一下,你的大多数清真寺或组织领导层不仅持有这种看法,而且通过由男性和女性组成,并平等评价所有成员的声音和关切来积极实践它。 我们离这个现实还很远。 “父权制”的呼喊常常代表着女性的沮丧,她们的关切没有得到认真对待,也没有被视为对她们自己社会的重要性。 发动一场反对女权主义的战争,可能会无意中助长我们社群中那些试图否定和压制女性的人,他们将女性提出的每一个抱怨都归咎于女权主义。
当先知穆罕默德 ﷺ 收到女性教友的投诉时,他会认真倾听并严肃对待。 例如,有一个关于 Khawla bint Tha'labah(愿主喜悦她)的故事,她抱怨丈夫对她的不当行为。 对她投诉的回应来自安拉自己,被保存在《古兰经》中,作为永恒的榜样:“安拉已听到那个女人关于她丈夫的事与你(先知)争辩,并向安拉诉苦的话:安拉已听到你们俩的谈话。” [《古兰经》58:1] 在这节经文及其后续经文中,安拉(至圣至尊)树立了最佳榜样,他不仅承认了 Khawla(愿主喜悦她)的关切,而且通过整整一章《古兰经》以她的名字命名来确认她并提供解决方案。
事实是,伊斯兰女性在历史上一直是学者和各领域启蒙的领导者。 从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妻子 Aisha(愿主喜悦她),她纠正了圣门弟子在圣训和法学方面的错误,到与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一起战斗的 Nusayba bint Kaab(愿主喜悦她),再到她那个时代发现了最复杂的数学方程的 Sutayta al-Mahamli,以及保护了她王国的 Zaria 女王 Amina,伊斯兰女性在服务她们的社群方面树立了无与伦比的榜样。 然而,即使在如此丰富的历史中,我们也成功地抹去了对她们贡献的记忆,并根据我们自己对女性边缘化角色的期望重写了她们的故事。 我们有责任重燃这种精神,并激励我们年轻和年长的女性,赋予她们力量和动力,使她们能够充分发挥潜力,服务他人,侍奉造物主。
接下来可以怎么做?
也许“女权主义”标签下有很多观点会让穆斯林感到困扰——有些观点可能与伊斯兰教对立。 但实际上,许多世俗思想在走向极端时,显然与伊斯兰教和道德信条相悖。 我们避免这些思想争斗的唯一方法是超越它们的标签,评估其概念本身,并从我们传统的坚实基础上接近它们。 如果我们对伊斯兰教及其来源和方法论有信心,我们就能应对这些教条。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复杂的理论来坚持什么是好的,并摒弃那些不符合我们宗教的东西。
然而,我们必须承认,并非所有穆斯林——甚至不是大多数穆斯林——都拥有这个坚实的基础。 因此,我们需要集中精力培训伊玛目和社群领袖,为那些在宗教信仰上挣扎的人提供一个空间,让他们能够进行批判性思考和提问。 我们必须为所有人——尤其是那些边缘化群体,如女性、青少年、穆阿莱夫(新归信者)等——建立一个平台,让他们能够表达对伊斯兰教的疑虑和困惑,而不是通过指责他们受西方意识形态影响来排斥他们的担忧。 如果这些担忧源于我们作为人类自身的不完美和缺陷,以及未能达到先知的理想,我们需要正视并解决这些问题。 只要我们不这样做,那些无法在自己的清真寺和社区中表达意见的人,必然会转向其他能为他们提供答案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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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Estelle Freedman, 《不回头:女性主义的历史与女性的未来》(纽约:兰登书屋出版集团,2002年),第18页。
• 同上,第17页。
• 同上,第20页。
• Mary Kassian, 《女性主义的错误》(惠顿:好消息出版社,2005年),第11页。
• Charlotte Krolokke 和 Anne Scott Sorensen,“女性主义的三波浪潮:从妇女参政论者到女孩”,载于《性别传播理论与分析:从沉默到表现》,(千橡市:Sage出版社,2006年),第 1 - 25页。
• 关于交叉性,请参阅 Kimberle Crenshaw,“去边缘化种族与性别的交叉:对反歧视原则、女性主义理论和反种族主义政治的黑人女性主义批判”,《芝加哥大学法律论坛》1989:1,第8页。可从以下网址获取:http://chicagounbound.uchicago ... ss1/8
• 参见,例如:https://muslimskeptic.com/2017 ... slam/
• http://www.unmosquedfilm.com/the-facts/
• Dalia Mogahed 和 Youssef Chouhoud,“2017年美国穆斯林民调:十字路口的穆斯林”,社会政策与理解研究所,https://www.ispu.org/american-muslim-poll-2017/.
• 这段圣训将在Yaqeen即将出版的刊物中进行更详细的讨论。
• 针对这段圣训被用于宣扬厌女修辞的方式,当代学者萨勒曼·奥达(Shaykh Salman al-`Awdah)评论道:“宗教的减少(nuqṣān al-dīn)并不涉及宗教虔诚度(tadayyun)的减少,因为事实上有很多女性在虔诚度上超过了男性。相反,它意味着义务的减轻(takhfīf al-taklīf),因为女性在经期期间不礼拜也不封斋。”(2016年1月11日,IslamToday.net,http://www.islamtoday.net/alba ... 8.htm ).
• 安达卢西亚法学家伊本·哈兹姆(Ibn Hazm,卒于回历456年)解释了将这段圣训视为本体论描述的错误,他指出,任何提出这种主张的男性,显然是在承认自己在智慧和宗教上不如玛利亚姆(Maryam)、阿伊莎(Aisha)、法蒂玛(Fatima)、穆萨(Musa)的母亲以及萨拉(Sarah)等受人尊敬的伊斯兰人物。他解释说,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陈述指的是礼拜和斋戒的减少,以及见证的减少,而非对女性的批评。请参阅《教派与学说辨析》(Kitab al-fasl fi al-milal wa-al-ahwa' wa-al-nihal),第4卷,第104页,在线访问:http://www.islamport.com/w/aqd/Web/2595/552.htm 收起阅读 »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成就对穆斯林信仰有什么影响?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pencapaian-pencapaian-rasulullah-%EF%B7%BA-siri-bukti-bukti-kenabian
原文标题:Pencapaian-pencapaian Rasulullah ﷺ: Siri Bukti-Bukti Kenabian
作者:Sh. Mohammad Elshinawy
作者简介:Sh.穆罕默德·埃尔希纳维:穆罕默德·埃尔希纳维拥有米什卡大学伊斯兰研究学士学位,以及纽约布鲁克林学院(纽约市)英语文学学士学位。除了雅钦研究所外,他还担任宾夕法尼亚州艾尔利恩顿的IECPA宗教主任,以及阿尔-马格里布学院、米什卡U和遗产IOHS的讲师。他翻译了数十本书籍和研究论文为英文,著有《最后的先知:穆罕默德先知身份的证据》,并合著了《星辰跪拜:对《约瑟章》的沉思》和《仁慈的先知》。
副标题:先知身份证据系列的历史脉络是什么?
摘要:本文梳理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历史成就,并说明这些成就如何成为先知身份的证据。作者从个人品格、社会改革、宗教使命和文明影响等角度说明,先知 ﷺ 的成功并非偶然,而是与启示使命、道德领导和历史成果紧密相连。

图: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成就:证据与启示的系列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成就
“你们将从他们的成果中认识他们。” 在本文中,我们继续我们的旅程,通过研究穆罕默德 ﷺ 的成就来建立证据与启示。 这个人究竟做了什么? 他的领导产生了什么样的果实? 他的成就是否代表了他的非凡才能和美德,还是只是他的追随者们的夸张赞美?
必须首先指出,穆罕默德 ﷺ 的成就不仅限于成为同时代和未来超过一个千年中人们最喜欢的人,实际上可能就是这样。 他也不局限于在广阔地区短暂的政治统治,因为有人可能会认为他与君士坦丁、亚历山大大帝或成吉思汗相当。 他也不局限于一个持续数百年的宗教启示事件,因此没有人会通过基督教关于钉十字架的故事来承认他。 他也不完全局限于令人敬畏的生活方式、存在主义的智慧和高尚,正如人们赞誉佛陀和孔子那样。 不,穆罕默德 ﷺ 有所不同——某种东西使得遇见他的人感到非常敬畏。 那是什么? 事实是,没有单一的因素可以维持他的遗产,而是一系列非凡的成就统一在一个人身上。 这就是为什么从几个世纪以前开始,就有很多人被这种特质所吸引,他们不禁要问:这是真的吗? 这样的人是否真的存在于传说之外? 是否存在这样一个人物,他存在于传说之外? 是否存在对此的解释? 我是否真的能站在敬畏之前?
约翰·威廉·德雷珀(卒于 1882年),一位英国-美国科学家、医生、哲学家和历史学家,他写道,
在Justinian去世后的第四年,公元569年,在阿拉伯半岛的麦加出生了一个男孩,他在所有人类中,对人类的影响最大……为了成为许多国家的宗教领袖,为了指导三分之一的信徒的日常生活,这可能允许他被称为安拉使者。”
在这里不需要任何信仰的飞跃,至少在接受他的先知地位方面不是这样。” 声称一个人的好运完全归因于他个人的所有成就,尤其是穆罕默德ﷺ,只能从一个人那里得到启发,这个人不了解现实或被偏见所误导。” 考虑一下这个盲目的阿拉伯男孩,出生在一个无知且动荡的土地上,远离艺术、哲学、政治、战争和周围先进帝国的教育。” 考虑一下这个男孩——以一种非凡的方式——以一种非常响亮、影响深远且持久的方式前进。” 他的宗教传播的速度,他的全球性召唤至今仍在进行,这个个体的积极影响——并且始终如一——在人类历史上是无与伦比的;而且德雷珀无疑是西方非伊斯兰历史学家中承认这一点的人之一。”
就像Alphonse de Lamartine(卒于 1869年),一位法国历史学家明确指出,
如果一个目标的伟大、方法的缺乏和令人敬畏的结果是人类的三个智慧标准,那么谁有勇气将历史上的一位伟大人物与穆罕默德相比较?” 著名的人物创造了武器、法律和帝国。” 如果有的话,他们建立的只是物质力量,这种力量经常在他们眼前被摧毁。” 这个人不仅动员了军队、法律、帝国、人民和王朝,而且动员了当时沉寂的世界上三分之一的亿万人;而且,他还动员了祭坛、神、宗教、思想、信仰和灵魂。” 《古兰经》是一部基础之书,每一个成为法律的字母,他创造了将来自不同语言和不同民族的每个人结合在一起的宗教公民身份。 他赋予我们这个持久的穆斯林民族特征,即对虚假神灵的仇恨和对唯一非物质的安拉的虔诚。 对天堂忽视的报复性爱国主义塑造了穆罕默德信徒的美德:将三分之一的地球纳入他的信仰,这是他的奇迹。” 在众多神灵的疲惫之中宣布的造物主统一理念,本身就是奇迹,如果他的话语摧毁了所有古老的异教神庙,并点燃了世界三分之一的热情。” 他的生活、他的禁欲、他的立场反对他国家的僵化信仰,他的勇气无视各种异教徒的愤怒;他在麦加坚持了十三年的坚定,接受了他的人民的仇恨和几乎成为他同胞的牺牲品:所有这些,最终,无尽的传教,对抗任何可能的敌人,他对胜利的信心和他在困难中的平静,在胜利中的耐心,他的志向,完全致力于一个理念,并努力建立一个帝国;不断的祈祷,与安拉的神秘对话,他的耐心和他在去世后的成功;所有这些都证明这不是一个骗局,而是坚定的信念,赋予他力量去恢复一个教条。” 这个教条是有层次的,造物主的统一和信仰;前者告诉什么是安拉,后者说什么是非安拉;用剑推翻虚假神灵的人,用言语开始理念的人。” 哲学家、传教士、先知、立法者、英雄、思想征服者、理性教条的恢复者、无形象崇拜、建立二十个真实帝国和一个精神王国的人;这就是穆罕默德。” 关于所有衡量人类伟大之处,我们可以问:是否有人比他更伟大?
无与伦比的爱
历史上是否有人像先知穆罕默德ﷺ那样被爱过? 许多人嘲笑,或者可能不为人知,这个男人的自尊和模仿已经为现在的第二千年所获得。” 其他人可能意识到这一点,然后很快认为这种令人敬畏的崇拜分享已经被人类历史上的其他人所实现。” 但更批判性的审查讲述着另一个故事。”
在他的一生中,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同伴们发誓为了保护他而牺牲生命和身体。 例如,当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乌呼得战役中晕倒时,他的同伴们为了救他而表现出非凡的英勇。 阿布·杜贾纳(ra)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上空飞翔时,允许箭矢落在他的身后。 阿纳斯(ra) 纳达尔(ra)跳向敌人,身上遭受了超过九十处刀伤、箭伤和矛伤,最终在牺牲时被发现身上有这些伤口。 阿布·塔利哈(ra)在找不到任何东西时,用裸露的胸膛保护先知穆罕默德 ﷺ 免受伤害,并在先知苏醒后向他祈祷,“不要看,啊,使者!” [我宁愿] 我的脖子被你砍断!” 塔拉哈(ra) ‘Ubaydillah(ra)将先知穆罕默德 ﷺ 抬到一块大石头上,然后回去击退进攻,接着又回来把先知穆罕默德 ﷺ 带到更安全的地方。 努赛巴(ra) 卡布(ra)是一位勇敢的女性,她从男子手中夺过剑,攻击了乌呼得战役中的强大英雄,以至于她在手臂上被剑刺伤,伤口后来蔓延,最终她牺牲了。 当所有人安全返回时,他们表达对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爱意的行动已经永远留在历史中。” 回到麦地那后,一个来自本·迪纳部落的妇女得知她的丈夫、父亲和兄弟在乌呼得战役中被杀害。 他回答说,\"发生了什么,先知穆罕默德ﷺ?\ 他们回答说,\"您平安,正如您所希望的那样。\ 他说,\"让我看看你;我必须亲自看看。\ 当他最终看到时,他说,\"除了[失去]你之外,任何悲剧都不重要,亲爱的先知。\ 这一天发生的事情,这里并没有全部记录下来,只是一个反映围绕先知穆罕默德ﷺ在二十三年统治期间所环绕的爱心和慈爱的微观宇宙。
在乌乌德之后几年,'Urwa b. 马斯乌德作为库赖希部落的使者到来,试图与穆罕默德ﷺ达成协议。 在伊斯兰教徒中度过三天后,他返回麦加,向库赖希人传达了以下信息:\
亲爱的库赖希人,我曾访问过波斯国王卓罗斯,罗马皇帝,以及阿比西尼亚国王。\ 但是,为了安拉,我从未见过像穆罕默德ﷺ那样在人民中受到尊敬的国王。\ 除非他们急于捕捉从他身上滴下的水滴,或者他们取走他的一根头发,否则他从不洗澡。\ 每次他说话,他们都会立刻降低声音,没有人敢直视他,因为对他的尊敬。\ 他已经给你们提出了良好的条件,所以接受它们吧,因为我从未看到他们离开他。\ 现在做出你的决定吧。\
先知穆罕默德ﷺ去世几十年后,我们发现像'Amr b. 'ṣ (ra)这样的同伴,他躺在他的床上,回忆起他在伊斯兰教之前的生平,回忆起他从先知ﷺ的敌人转变为最伟大的追随者之一。 在回忆的过程中,他说,\
对我来说,除了先知穆罕默德ﷺ之外,没有更好的东西,在我的眼中,没有比他更高贵的东西。\ 我无法直视他,因为对他的尊敬,因此,如果我被要求描述他的面容,我将无法描绘它,因为我从未完全见过他。\
比先知穆罕默德ﷺ活得更久的朋友,带着同样的热情和渴望;一个永恒的世代,没有听到他的名字不会心跳加速,他们的眼睛充满泪水,渴望在后世与他相聚。\ Bilāl b. Rabāḥ (ra)是一位来自埃塞俄比亚的自由奴,是先知穆罕默德ﷺ下最早接受伊斯兰教的人之一,因为反对他的主人并接受穆罕默德的宗教而遭受了难以想象的折磨。\ 他成为伊斯兰历史上的第一位宣礼员(祈祷召唤者)。\ 不用说,对穆罕默德ﷺ的爱在比尔拉尔身上流淌,没有他,只有团结才能治愈的悲伤持续存在。\ 九年之后,当比尔拉尔(ra)在达姆斯伊克家中床上安详地躺着时,他听到妻子说,\"哦,我的痛苦!\ 哦,我的比尔拉尔!\ 他回答说,\"哦,我的快乐!\ 明天我将与我所爱的人见面:穆罕默德和他的同伴!\
自那时起,有成千上万的人继承了末世先知ﷺ的爱,在成为世界历史上真理、正义和贡献的象征的旅途中。\ 其中有一些是开拓者,他们深入探讨了神圣真理的观点,进行了真实和智力上的奇迹,并达到了他们所爱戴的先知穆罕默德ﷺ的足迹的高度,他们是不偏不倚的。\ 无数的学者,文学天才,无私的利他主义者,成功的政治家,以及高尚的将军们相信穆罕默德ﷺ是通往真正卓越的大门,在所有努力中都是必不可少的,是作为人类灯塔的必需品。\ 今天,几乎有三分之一的地球人——不论从哪个角度——都在以体现他们对穆罕默德ﷺ的尊敬的方式来生活。 当然,伊斯兰教徒绝对不崇拜穆罕默德,只崇拜造物主,但他们把穆罕默德看作是世俗信仰的标志,是善良的典范,因此也是他们通往造物主喜悦的途径。
在伊斯兰世界的各个角落,人们都有这样的习惯,在提到先知穆罕默德的名字后,会说‘愿安拉赐予他和平与祝福’。 因此,在周五的聚礼祷告中,当伊玛目在讲道中提到使者名字时,会响起缓慢而集体的祈祷声,为穆罕默德祈祷。 在这种情况下,穆罕默德成为了伊斯兰教徒仪式关注的焦点。 记住穆罕默德并尊敬他的圣行,是地球上那些把注意力转向安拉的人们的焦点。
今天,伊斯兰男性与他们的创造者之间的联系已经使得‘穆罕默德’这个名字在只有125名穆斯林居住的伦敦成为了最受欢迎的婴儿名字。 一代又一代的忠实追随者持续不断地探索他的每一句话,坚定地追求他所能做的每一件事,并模仿他的生活方式,甚至包括他在祈祷时的手指动作。 历史上有多少人物曾经获得如此多的追随者,他们的崇拜被转化为行动,持续了十五个世纪之久?
David George Hogarth (m.) (1927),一位英国学者和考古学家,他说:
无论是否认真,他的日常行为已经为今天数亿人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没有人被认为在人类世界的任何一部分都被视为完美的人,能够如此迅速地被模仿。 基督教创始人的行为并没有控制他们的追随者的日常生活。 更不用说,没有哪个宗教创始人的离去像穆斯林使者那样留下如此多的遗产。
有趣的是,穆罕默德的名字在事情发生之前就已经预示了这种现象。 穆罕默德的字面意思是‘常被赞美者’,没有哪个人类比他受到更多的赞美和认可。 即使没有社交媒体的机会,没有Twitter或Facebook或Instagram或WhatsApp的账户,穆罕默德ﷺ今天已经在世界上拥有16亿的追随者。 考虑到这样一个人物,在1400年后,他去世的每一刻,全世界都在赞美他,这不是令人惊讶的吗? 在伊斯兰教徒的每一次全球性的呼唤祷告(阿扎恩)中,紧随其后的是个人祷告(萨勒),赞美穆罕默德,并为他作证,这在白天和夜晚都是响彻云霄的。 如果有人不为人们如此强烈地、情感上持续地依恋穆罕默德,以及他们在他被威胁时如何如此热情地为他辩护而感到惊讶,那会怎样呢?
甚至造物主自己通过他的话语预言了这种情况,‘我们确实提高了你的声誉。’ 这些经文是在麦加的早期年份被降示的,当时伊斯兰教徒只有少数人,他们对伊斯兰教未来的走向并不确定,但考虑到穆罕默德ﷺ被全世界数亿人提及和纪念,现在这些经文得到了实现,这是非常不寻常的。
世界最伟大的成功故事
让我们暂时放下对他的教义的赞美,让我们简要地看看他的生活和‘世俗’成就,这些成就引起了全世界学者的关注。
正如著名作家凯伦·阿姆斯特朗所说;
伊斯兰是一种成功的宗教。 与基督教不同,至少在西方,它的主要形象是一个在可怕、可耻、无力的死亡中死去的人…… 穆罕默德不是一个明显的失败。 他是一位在政治和宗教上都极具魅力的成功者,伊斯兰教也因此变得更加强大和稳固。
迈克尔·哈特,一位当代美国历史学家,在《历史最有影响力人物排名》一书中,简要地描述了这一成功故事如下:
我选择穆罕默德作为世界最有影响力人物的榜首,可能会让一些读者感到惊讶,也可能被另一些人质疑,但他确实是历史上在宗教和世俗领域都取得巨大成功的人。 从卑微的出身,穆罕默德创立并宣布了世界上最大的宗教之一,并成为一位非常有效的政治领袖。 今天,在他去世后的十三个世纪,他的影响力依然强大且广泛。 本书中提到的多数人,都出生并成长在文化中心、文化高度发达的国家或政治非常重要的国家。 然而,穆罕默德出生于公元570年,在阿拉伯半岛的麦加,当时它是一个偏远的世界角落,远离商业、艺术和学术中心。 六岁时,他成为孤儿,在简朴的环境中长大。 伊斯兰传统告诉我们,他是个文盲。 当他25岁时,他的经济状况有所改善,因为他娶了一位女商人,也是一位寡妇。 然而,当他40岁时,几乎没有迹象表明他是个非凡的人。
当时的多数阿拉伯人都是多神教徒,信仰众多神灵。 然而,在麦加,有一些犹太人和基督徒;毫无疑问,穆罕默德最初是从他们那里了解到唯一安拉的。 当他40岁时,穆罕默德确信这位唯一安拉确实在对他说话,并选择他来传播真正的信仰。 在接下来的三年里,穆罕默德只向他的同伴和追随者秘密宣讲。 然后,大约在公元613年,他开始在大众中传教。 随着他逐渐聚集信徒,麦加当局认为他是个危险的麻烦制造者。 公元622年,由于担心自己的安全,穆罕默德逃到了麦地那(位于麦加北方200英里处的一个城镇),在那里他被提供了一个具有一定权力的职位。
这次逃亡被称为希吉拉,是先知生活的转折点。 在麦加,他只有少数追随者。 在麦地那,他拥有更多的追随者,不久后,他的影响力使他成为了一位真正的独裁者。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随着穆罕默德的追随者迅速增长,麦加和麦地那之间发生了一系列战斗。 这场战斗在公元630年以穆罕默德的胜利告终,他作为征服者回到了麦加。 在他生命的最后两年半里,他见证了阿拉伯部落迅速转向新的信仰。 当穆罕默德于公元632年去世时,他已经成为整个阿拉伯半岛南部的有效统治者。 贝都因人以其勇敢著称。 但他们的数量很少;由于双方的分裂和有害的战争,他们不是与北部的农业地区更大的王国军队的对手。 然而,在穆罕默德的首次统一下,以及他们对真正安拉的强大信仰的鼓舞下,这些小型的阿拉伯军队现在开始了人类历史上最令人惊叹的征服系列之一。
正如拉马丁之前所说,不仅仅是一系列的征服和世界性的成功使穆罕默德独一无二。 因此,他是一种并不十分成功的途径,当他实现目标时,并不重视物质利益,而且尽管取得了所有这些成就,他的目标依然坚定不移,这标志着他的伟大。
博斯沃思·史密斯(卒于 1908年),一位校长牧师和作家,他说,
在历史上具有独特命运的穆罕默德是三个国家的创始人,一个帝国和一个宗教…… 国家元首和教会领袖;他是一位集凯撒和教皇于一身的人;但他是一位没有教皇实践、没有军队、没有卫兵、没有警察、没有固定收入的教皇,没有军队,没有站立着的军队,没有卫兵,没有警察,没有固定收入。 如果真有一个人真正受造物主统治,那就是穆罕默德,因为他拥有所有权力而不需要他们的支持。 他并不重视权力象征的服饰。 他个人生活的简朴与他的人生观相一致。
史密斯最后的观点是,由于一些原因,穆罕默德的影响从未发生,以前从未发生过的影响从未发生。 这是一个成功的事实,他赢得了对许多世界的控制,同时又不允许自己被这些世界所控制。 伊斯兰教徒相信,只有安拉才能将这两种现象结合在一个人的身上,他以物质和精神上的成功来加强他的先知地位。 正如爱德华·吉本所说,
穆罕默德生活中最大的成就是纯粹的精神力量…… 这不是他的传播,而是他宗教的正当性,这种纯洁而完美的效果在麦加和麦地那被印度、非洲和土耳其的宣言者保留了两千年,来自《古兰经》……
同样,在圣雄甘地(卒于1948年)在监狱中阅读先知的传记时,他能够确切地了解先知ﷺ背后的秘密,以克服无法克服的可能性,并达到如此高的成就。 他说,
我想了解一个今天仍然在无数人心目中引起争议的人的最好生活…… 我更加确信,不是剑赢得了伊斯兰在那个时代的地位,而是在生活中。 这是先知ﷺ的坚定简朴,对誓言的坚定关注,对同伴和追随者的强烈奉献,他的真诚,他的敬畏,他对安拉的绝对信仰,以及他对使命的信仰。 所有这些,而不是剑,将一切带到他们面前,克服所有障碍。
恢复安拉的统一
先知ﷺ取得了罕见的成就,为世界提供了对安拉身份、统一和完美的完美清晰,这种清晰与人类本性和理性相一致,因此成为伊斯兰的特征。 他提出了简单而直观的神学,向大众解释他们的创造者,以及他们走向他的道路,这种方式必然像火焰一样迅速传播到世界各地。 这是一个独特的建议,它深入触及人性,有效地使他们摆脱了一些最阻碍他们的倾向——比如所有文化都保持的盲目服从,以及对许多文明中已经发生的人的尊重。 穆罕默德ﷺ向一个脆弱的世界展示了他以前已经失去的庇护所;直接通往至高无上、仁慈的安拉。 他ﷺ不休息,直到他们知道,只有通过安拉,一个人才能得到满足和安宁,只有通过他,才能正确地设定他们的道德指南。 对于那些理解干扰只存在于以安拉为中心的生活之外的人来说,穆罕默德ﷺ的这一成就的不可估量的价值得以实现。 在人类生活中恢复安拉的统一带来了秩序和生活的意义,因为它没有忽视生活作为一个不那么吸引人的目的地。 对于那些在我们这个时代看不到正宗神学用处的他们来说,可能一个好的开始是考虑在充满混乱的现代世界中,通过‘精神智慧’带来的新吸引力,同时伊斯兰国家的谋杀和自杀率较低(也参见:自杀与伊斯兰;NCBI)。
阿方索·德·拉马丁对此评论说,
从未有人出于自愿或非自愿地为自己设定更高的目标,因为这些目标是不合逻辑的:削弱置于造物主与造物之间的信仰,将造物主给予人类,将人类给予造物主,在混乱中恢复理性与神性的纯洁性。 在先知预言后的不到两百年里,伊斯兰教通过传教和武力,统治了阿拉伯世界的三个世界,征服了波斯、花剌子模、印度西部、叙利亚、埃及、阿比西尼亚以及已知的非洲大陆的大部分,大多数地中海岛屿、西班牙以及高卢的一部分,从未有人像这样在短时间内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
爱德华·吉本补充说,
穆斯林一致地抵制了减少信仰和顺从对象的诱惑,使之符合人类的理性和想象力。‘我信仰唯一的造物主和先知穆罕默德’是伊斯兰教中简单而熟悉的信仰宣言。 某个神祇的形象从未被任何可见的偶像所玷污;先知的荣誉从未超越人类善良的尺度,他的教诲已经阻止了他的追随者在信仰和宗教的界限内表达感激之情。
这种最纯洁的一神论观念被灌输给先知穆罕默德的追随者:与安拉的真正关系,没有任何中介和人类的干预。 这种严格的一神论将所有男性和女性置于安拉面前的同等地位,并给予他们相同的接近安拉的机会。 这有助于塑造伊斯兰教的平等主义特性,提供了一个社会故事,其中人类的纯洁性不是由他们的财富或社会阶层来证明的,而是由他们的敬畏和真理来证明的。
此外,您所携带的神学,无论是解释还是吸收其他宗教和关于造物主的竞争性神学,都将它们统一在连贯的一神论世界观中。 这是伊斯兰教具有很大吸引力的解释力量:能够回答关于造物主和创造的存在的所有问题。 对于精神上的祈求,他也成为在人们心中持续存在的动力源泉。 至于先知穆罕默德ﷺ最大的奇迹,就是《古兰经》,它是安拉对人类的言语,任何人都可以直接阅读,直到世界末日。
人权革命
在正确处理人与造物主的关系之后,深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自然而然的下一步。 先知穆罕默德ﷺ的这一成就不仅支持了诸如善良、同情和宽容等美德的人际交往,而且还参与了制定完善的游戏规则,以确保这些抽象概念能够实现。 他ﷺ与所有人交往,不考虑他们的差异,消除他们的偏见,并在他的告别演讲中说,'啊,人类,你们的造物主是唯一的,你们的父亲也是唯一的。' 你们都来自亚当,亚当来自尘土。 在安拉看来,最尊贵的人是对安拉最敬畏的人。 伊斯兰强调全人类的兄弟情谊,这种兄弟情谊承认每个人的尊严,并要求消除基于种族、肤色或阶级的任何形式的歧视。 此外,伊斯兰建立的全球兄弟情谊是基于人类之间的合作,以提升整个社会和人类。
人类因社会分类而遭受了许多苦难。 其中一部分基于血统(民族主义),另一部分基于经济地位(社会经济阶级),还有一部分基于肤色(种族优越)。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种差异导致了激烈的辩论,但同时也引发了仇恨、冲突和大规模的屠杀。 伊斯兰教来到那些遭受封建歧视之苦的人们中间,改变了那个社会,使其成为了一个和谐社会的典范,在那里,所有人从歧视的枷锁中解放出来,‘优越’只基于敬畏——这是只有安拉才能决定的,所有人都可以为之竞争。
阿诺德·汤因比(m. ),伦敦大学国际历史研究教授,在其著作《文明审判》中说道,
伊斯兰民族之间意识的毁灭是伊斯兰道德的非凡成就之一,在当代世界,正如所发生的那样,需要哀悼以培养这种伊斯兰美德。
有人认为,先知ﷺ所做的事情比消除狭隘和种族主义更为出色;相反,他认为应该尊重种族和语言多样性。
马尔克·夏巴兹,即马尔科姆·X,在1964年的《麦加来信》中承认了这一点,
美国需要理解伊斯兰教,因为这是一种消除其社会民族问题的宗教。 在我游历伊斯兰世界的旅程中,我已经遇到过、交谈过,甚至与那些在美国会被视为白人的人一起吃过饭——但伊斯兰教已经从他们的思想中消除了这种白人优越感。 我从未见过所有肤色的人真诚地、真正地实践兄弟情谊,而不考虑他们的肤色。
当然,先知ﷺ在建立社会公正时摧毁的不仅仅是种族主义,还有残酷的阶级主义。 当一个人认为我们现代时代的政治哲学中存在许多人权,而一个允许资本主义驱动的战争发生的法庭并不令人惊讶时,历史学家对穆罕默德道德成就的钦佩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然,真诚地、真正地支持人权的有识之士无处不在,但谁在当今世界的权力机构中,以穆罕默德ﷺ的道德一致性在权力的高度上行动呢? 他不会在坚持日益增长的大资产阶级利益的同时赞美普遍的人道主义,也不会成为对经济问题不满的煽动者的推动者。 相反,他的传教中有一种纯粹的公平性,这证明了富人的财富和有权者的权力,如果这种财富不是剥削或积累的结果,如果这种权力没有转化为统治或威权主义。 他支持受苦的人,贬低富人的心态,将他们融入被称为美好兄弟情谊的中间。 先知ﷺ归真后,经过几代人,我们可以找到一种充满公正与和平的文明,为富人、穷人、穆斯林和非穆斯林提供,这与选择残酷的跨国公司和粗俗的资本主义实践的所谓人权截然不同。 通过这样的决定,例如,“在汗水干涸之前支付工人的工资”,以及“的确,安拉将惩罚那些在今世折磨人类的人”,先知ﷺ消除了当时广泛存在的公正不公。
阿布·达尔(ra),先知ﷺ的一位同伴,因为与他的工人穿着相同的衣服,以至于无法与他们区分。 当被问及此事时,他解释说先知ﷺ曾说过,“我的仆人是你们的天使,安拉将他们置于你们的权力之下。” 任何处于他权力之下的人,都必须给他吃他吃的食物,穿他穿的衣服,不要超出他的能力来负担他。 如果你使他负担过重,那么帮助他。” 甚至传记作家报告说,另一位阿布·达尔(ra)的同伴对他说,‘我的骆驼,不要在安拉面前指控我,因为我从未让你承担超过你所能承受的!’ ‘尔瓦·本’ 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作为被尊敬的另一位同伴的侄子,在被任命为大马士革总督后宣布说:“啊,也门的人民! 这就是我的骆驼。” 如果我从你们的土地上带着比这更多的事物离开,那么我就是一个小偷。”
详细描述先知穆罕默德ﷺ所确立的各种人权以及他在生前揭露的可怕情况超出了本文的范围。” 对妇女的勇气和尊重以及对非穆斯林公正,不包括对动物和环境的权利,必须推迟到另一个地方进行讨论。” 但是,为了赞美这些成就,尽管它们与今天享受超过一个世纪的“人权理论”标准有所不同,我推荐的一本好书是《信仰文明:伊斯兰历史之旅》,作者穆斯塔法·阿西巴伊博士。”
培养典范一代
在二十三年间,先知穆罕默德ﷺ成功地塑造了一代人,人类从未见过,也永远不会再次见到。” 这是世界上最偏远的地方之一,拥有广阔的沙海,贫穷,大部分文盲,几乎只是放牧者。” 在二十年的时间里,他们不知如何改变了世界。” 但是,如何呢?” 他们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继先知之后,这个星球上最明智的一神论者的忠实仆人。” 这不仅使他们成为了最虔诚的崇拜者,而且也在最前线为人类做出了贡献。” 在夜晚,他们会站立在祈祷中表达对安拉的渴望,泪水在安拉降示的启示中流淌。” 在白天,他们会为了比自身更伟大的目标而生活,通过施舍、教育或作为骑士骑马解放人类,摆脱残酷的政权。” 他们把正义带给各国,正如以赛亚所说,并在几个世纪里带来了成千上万的苦行僧、改革者和伟大思想家的潜力。” 在伊斯兰全球社区中,出现了一种文明,其中善良和纯洁是规范,而酒精从未泛滥。” 直到今天,正如世界卫生组织估计,酒精每年导致250万人死亡,伊斯兰国家在预防酒精方面的效果非常明显。”
伊斯兰文明的独特之处在于正义和公平,平衡和适度,多样性,进步和追求美丽。” 在海上航行的探险家们努力将这种善良出口到他们的祖国,许多诚实的人声称,从那时起,世界就不再一样了。”
亚当·斯密(m。) 1790年),18世纪英国经济学家,是西方自由市场体系的倡导者,承认,“
哈里发帝国似乎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享受科学发展所需和平水平的国家。” 它处于高贵而显赫的王子们的保护之下,古希腊的哲学和天文学得以恢复和建立在中东;这样的平静,他们的政府轻、公正、宗教,渗透到他们广阔的帝国中,重新激发了人类的求知欲,以探索自然的基本原理。”
威廉·德雷珀,在为早期穆罕默德辩护时说,“
我必须否认欧洲文学系统地被用来改变我们的科学观点,以追随穆罕默德。” 事实上,他们再也无法隐藏了。” 基于宗教拒绝和国家仇恨的不公正不能长期存在。”
但是,即使把文明的好处归功于先知的生活,也似乎只是暂时停止了。” 历史是否曾经认识过有能力从国家根除酒精的人? 先知穆罕默德ﷺ在他的一生中,所属的族群是尊贵的,其成就与葡萄酒有关。 是否有人曾禁止过一夫多妻制、男性世袭法以及十年内杀害女性的习俗? 今天印度的所有法律都在反对杀害女婴,但这种做法在严格统治超过一个世纪后仍未停止。 是否曾经有过一个时代,系统性种族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中被彻底消灭? 许多与先知穆罕默德ﷺ同时代的人,原本是阿拉伯的种族至上主义者,最终成为了接受非阿拉伯人和前奴隶的人。 不公正的历史学家会反驳说,这些成就是各自令人敬畏的,但这一成就以及更多已被其信徒所认可和接受。”
总结
在此,我们列举了安拉赐予先知穆罕默德ﷺ的一些独特成就。” 他开始改变在他指导下的人,使他们从最激烈、最无节制的社群转变为最好的社群。随后,在几乎一个千年里,尤其是在早期,伊斯兰文明在精神和道德之间、科学竞争和进步思想之间培育了完美的平衡。”
最终,我们认识到,当今伊斯兰国家的无能——在某些方面——削弱了我们欣赏伊斯兰文明辉煌的能力。” 这有助于我们记住,在400至500年前,伊斯兰世界经历了巨大的衰落,这是由于伊斯兰教徒偏离了真正的伊斯兰教理解和实践。” 但是,只要伊斯兰教徒尊重他们的宗教,真诚地、宗教地对待它,这种衰落就不会发生。” 这是一个明显的现实,伊斯兰教徒必须继续在坚持伊斯兰教和先知穆罕默德ﷺ的指导下前进,而不是像其他民族那样,在他们停止信仰后才开始发展。” 同样,大多数现代世界反对“教会和国家”的结合,因为他们感觉到宗教是他们不进步的原因。” 许多人认为宗教的复兴是回归衰落和腐败的必要条件。” 然而,在我们的经验中,宗教和精神力量是推动早期伊斯兰教徒在所有领域取得优势的推动力。” 明智的历史观察者,尤其是穆斯林,必须做出这种区分。” 这不仅会引发许多现代文化上的疑问,导致我们全面继承宗教,而且还会帮助人们理解为什么讨论伊斯兰教的贡献对于某些人来说是徒劳的——因为他们以完全不同的范式开始对话。” 但是,对于那些从穆罕默德是安拉使者这一信念开始的人来说,这些成就显然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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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玛太福音 7:16,KJV
• 参见:欧洲知识发展史,约翰·威廉·德雷珀,1863年
• 参见:土耳其历史,阿尔丰斯·德·拉马丁
• 参考:瓦基迪,阿尔-马加齐·瓦西尔
• 参考:萨希赫·布哈里(2529)和伊本·希沙姆的《西拉》(2/312)
• 穆斯林传教士(711)
• 参考:伊本·阿比·达尼亚的《穆罕默德和穆罕默德教》(294)和伊本·阿斯卡尔克的《历史》(10/475)
• 布朗,乔纳森·AC,《穆罕默德:非常简短的介绍》,牛津大学出版社(2011年)
• 霍加斯,大卫·H,《阿拉伯》,首次出版于1923年
• 阿什-沙拉赫(94):4
• 录音:比尔·莫耶斯采访卡伦·阿姆斯特朗,PBS,2002年3月
• 参考:博斯沃思·史密斯,《穆罕默德和穆罕默德教》
• 参考:爱德华·吉本和西蒙·奥克利,《撒拉森帝国史》,伦敦(1870年),第92页
• 甘地,圣雄。 “我的狱中经历。” 《青年印度》(1924年9月11日):第304页
• 参考:阿尔丰斯·德·拉马丁的《土耳其史》
• 参考:爱德华·吉本和西蒙·奥克利的《撒拉森帝国史》,伦敦(1870年),第92页
• 章节引用:苏莱曼的苏拉 [49:13]
• Toynbee, Arnold, 《文明审判》,牛津大学出版社(纽约,1948年),第205页
• 马尔科姆·X,《麦加来信》,[ http://www.malcolm-x.org/docs/let_mecca.htm ]
• 《伊本·马哲圣训实录》(2443)
• 《穆斯林圣训实录》(2613)
• 《布哈里圣训实录》(30)和《穆斯林圣训实录》(1661)
• 参考:《完美手册》(20/34)
• 参考:《圣经·马太福音》第12章第18节,KJV版
• 参考:《天文学史》;亚当·斯密的《论文集》,(伦敦,1869年),第353页
• 参考:《欧洲知识发展史》,约翰·威廉·德雷珀,1863年
• 参考:Plan India,“BAIG报告:2009年印度女童状况”,第21页 收起阅读 »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pencapaian-pencapaian-rasulullah-%EF%B7%BA-siri-bukti-bukti-kenabian
原文标题:Pencapaian-pencapaian Rasulullah ﷺ: Siri Bukti-Bukti Kenabian
作者:Sh. Mohammad Elshinawy
作者简介:Sh.穆罕默德·埃尔希纳维:穆罕默德·埃尔希纳维拥有米什卡大学伊斯兰研究学士学位,以及纽约布鲁克林学院(纽约市)英语文学学士学位。除了雅钦研究所外,他还担任宾夕法尼亚州艾尔利恩顿的IECPA宗教主任,以及阿尔-马格里布学院、米什卡U和遗产IOHS的讲师。他翻译了数十本书籍和研究论文为英文,著有《最后的先知:穆罕默德先知身份的证据》,并合著了《星辰跪拜:对《约瑟章》的沉思》和《仁慈的先知》。
副标题:先知身份证据系列的历史脉络是什么?
摘要:本文梳理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历史成就,并说明这些成就如何成为先知身份的证据。作者从个人品格、社会改革、宗教使命和文明影响等角度说明,先知 ﷺ 的成功并非偶然,而是与启示使命、道德领导和历史成果紧密相连。

图: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成就:证据与启示的系列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成就
“你们将从他们的成果中认识他们。” 在本文中,我们继续我们的旅程,通过研究穆罕默德 ﷺ 的成就来建立证据与启示。 这个人究竟做了什么? 他的领导产生了什么样的果实? 他的成就是否代表了他的非凡才能和美德,还是只是他的追随者们的夸张赞美?
必须首先指出,穆罕默德 ﷺ 的成就不仅限于成为同时代和未来超过一个千年中人们最喜欢的人,实际上可能就是这样。 他也不局限于在广阔地区短暂的政治统治,因为有人可能会认为他与君士坦丁、亚历山大大帝或成吉思汗相当。 他也不局限于一个持续数百年的宗教启示事件,因此没有人会通过基督教关于钉十字架的故事来承认他。 他也不完全局限于令人敬畏的生活方式、存在主义的智慧和高尚,正如人们赞誉佛陀和孔子那样。 不,穆罕默德 ﷺ 有所不同——某种东西使得遇见他的人感到非常敬畏。 那是什么? 事实是,没有单一的因素可以维持他的遗产,而是一系列非凡的成就统一在一个人身上。 这就是为什么从几个世纪以前开始,就有很多人被这种特质所吸引,他们不禁要问:这是真的吗? 这样的人是否真的存在于传说之外? 是否存在这样一个人物,他存在于传说之外? 是否存在对此的解释? 我是否真的能站在敬畏之前?
约翰·威廉·德雷珀(卒于 1882年),一位英国-美国科学家、医生、哲学家和历史学家,他写道,
在Justinian去世后的第四年,公元569年,在阿拉伯半岛的麦加出生了一个男孩,他在所有人类中,对人类的影响最大……为了成为许多国家的宗教领袖,为了指导三分之一的信徒的日常生活,这可能允许他被称为安拉使者。”
在这里不需要任何信仰的飞跃,至少在接受他的先知地位方面不是这样。” 声称一个人的好运完全归因于他个人的所有成就,尤其是穆罕默德ﷺ,只能从一个人那里得到启发,这个人不了解现实或被偏见所误导。” 考虑一下这个盲目的阿拉伯男孩,出生在一个无知且动荡的土地上,远离艺术、哲学、政治、战争和周围先进帝国的教育。” 考虑一下这个男孩——以一种非凡的方式——以一种非常响亮、影响深远且持久的方式前进。” 他的宗教传播的速度,他的全球性召唤至今仍在进行,这个个体的积极影响——并且始终如一——在人类历史上是无与伦比的;而且德雷珀无疑是西方非伊斯兰历史学家中承认这一点的人之一。”
就像Alphonse de Lamartine(卒于 1869年),一位法国历史学家明确指出,
如果一个目标的伟大、方法的缺乏和令人敬畏的结果是人类的三个智慧标准,那么谁有勇气将历史上的一位伟大人物与穆罕默德相比较?” 著名的人物创造了武器、法律和帝国。” 如果有的话,他们建立的只是物质力量,这种力量经常在他们眼前被摧毁。” 这个人不仅动员了军队、法律、帝国、人民和王朝,而且动员了当时沉寂的世界上三分之一的亿万人;而且,他还动员了祭坛、神、宗教、思想、信仰和灵魂。” 《古兰经》是一部基础之书,每一个成为法律的字母,他创造了将来自不同语言和不同民族的每个人结合在一起的宗教公民身份。 他赋予我们这个持久的穆斯林民族特征,即对虚假神灵的仇恨和对唯一非物质的安拉的虔诚。 对天堂忽视的报复性爱国主义塑造了穆罕默德信徒的美德:将三分之一的地球纳入他的信仰,这是他的奇迹。” 在众多神灵的疲惫之中宣布的造物主统一理念,本身就是奇迹,如果他的话语摧毁了所有古老的异教神庙,并点燃了世界三分之一的热情。” 他的生活、他的禁欲、他的立场反对他国家的僵化信仰,他的勇气无视各种异教徒的愤怒;他在麦加坚持了十三年的坚定,接受了他的人民的仇恨和几乎成为他同胞的牺牲品:所有这些,最终,无尽的传教,对抗任何可能的敌人,他对胜利的信心和他在困难中的平静,在胜利中的耐心,他的志向,完全致力于一个理念,并努力建立一个帝国;不断的祈祷,与安拉的神秘对话,他的耐心和他在去世后的成功;所有这些都证明这不是一个骗局,而是坚定的信念,赋予他力量去恢复一个教条。” 这个教条是有层次的,造物主的统一和信仰;前者告诉什么是安拉,后者说什么是非安拉;用剑推翻虚假神灵的人,用言语开始理念的人。” 哲学家、传教士、先知、立法者、英雄、思想征服者、理性教条的恢复者、无形象崇拜、建立二十个真实帝国和一个精神王国的人;这就是穆罕默德。” 关于所有衡量人类伟大之处,我们可以问:是否有人比他更伟大?
无与伦比的爱
历史上是否有人像先知穆罕默德ﷺ那样被爱过? 许多人嘲笑,或者可能不为人知,这个男人的自尊和模仿已经为现在的第二千年所获得。” 其他人可能意识到这一点,然后很快认为这种令人敬畏的崇拜分享已经被人类历史上的其他人所实现。” 但更批判性的审查讲述着另一个故事。”
在他的一生中,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同伴们发誓为了保护他而牺牲生命和身体。 例如,当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乌呼得战役中晕倒时,他的同伴们为了救他而表现出非凡的英勇。 阿布·杜贾纳(ra)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上空飞翔时,允许箭矢落在他的身后。 阿纳斯(ra) 纳达尔(ra)跳向敌人,身上遭受了超过九十处刀伤、箭伤和矛伤,最终在牺牲时被发现身上有这些伤口。 阿布·塔利哈(ra)在找不到任何东西时,用裸露的胸膛保护先知穆罕默德 ﷺ 免受伤害,并在先知苏醒后向他祈祷,“不要看,啊,使者!” [我宁愿] 我的脖子被你砍断!” 塔拉哈(ra) ‘Ubaydillah(ra)将先知穆罕默德 ﷺ 抬到一块大石头上,然后回去击退进攻,接着又回来把先知穆罕默德 ﷺ 带到更安全的地方。 努赛巴(ra) 卡布(ra)是一位勇敢的女性,她从男子手中夺过剑,攻击了乌呼得战役中的强大英雄,以至于她在手臂上被剑刺伤,伤口后来蔓延,最终她牺牲了。 当所有人安全返回时,他们表达对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爱意的行动已经永远留在历史中。” 回到麦地那后,一个来自本·迪纳部落的妇女得知她的丈夫、父亲和兄弟在乌呼得战役中被杀害。 他回答说,\"发生了什么,先知穆罕默德ﷺ?\ 他们回答说,\"您平安,正如您所希望的那样。\ 他说,\"让我看看你;我必须亲自看看。\ 当他最终看到时,他说,\"除了[失去]你之外,任何悲剧都不重要,亲爱的先知。\ 这一天发生的事情,这里并没有全部记录下来,只是一个反映围绕先知穆罕默德ﷺ在二十三年统治期间所环绕的爱心和慈爱的微观宇宙。
在乌乌德之后几年,'Urwa b. 马斯乌德作为库赖希部落的使者到来,试图与穆罕默德ﷺ达成协议。 在伊斯兰教徒中度过三天后,他返回麦加,向库赖希人传达了以下信息:\
亲爱的库赖希人,我曾访问过波斯国王卓罗斯,罗马皇帝,以及阿比西尼亚国王。\ 但是,为了安拉,我从未见过像穆罕默德ﷺ那样在人民中受到尊敬的国王。\ 除非他们急于捕捉从他身上滴下的水滴,或者他们取走他的一根头发,否则他从不洗澡。\ 每次他说话,他们都会立刻降低声音,没有人敢直视他,因为对他的尊敬。\ 他已经给你们提出了良好的条件,所以接受它们吧,因为我从未看到他们离开他。\ 现在做出你的决定吧。\
先知穆罕默德ﷺ去世几十年后,我们发现像'Amr b. 'ṣ (ra)这样的同伴,他躺在他的床上,回忆起他在伊斯兰教之前的生平,回忆起他从先知ﷺ的敌人转变为最伟大的追随者之一。 在回忆的过程中,他说,\
对我来说,除了先知穆罕默德ﷺ之外,没有更好的东西,在我的眼中,没有比他更高贵的东西。\ 我无法直视他,因为对他的尊敬,因此,如果我被要求描述他的面容,我将无法描绘它,因为我从未完全见过他。\
比先知穆罕默德ﷺ活得更久的朋友,带着同样的热情和渴望;一个永恒的世代,没有听到他的名字不会心跳加速,他们的眼睛充满泪水,渴望在后世与他相聚。\ Bilāl b. Rabāḥ (ra)是一位来自埃塞俄比亚的自由奴,是先知穆罕默德ﷺ下最早接受伊斯兰教的人之一,因为反对他的主人并接受穆罕默德的宗教而遭受了难以想象的折磨。\ 他成为伊斯兰历史上的第一位宣礼员(祈祷召唤者)。\ 不用说,对穆罕默德ﷺ的爱在比尔拉尔身上流淌,没有他,只有团结才能治愈的悲伤持续存在。\ 九年之后,当比尔拉尔(ra)在达姆斯伊克家中床上安详地躺着时,他听到妻子说,\"哦,我的痛苦!\ 哦,我的比尔拉尔!\ 他回答说,\"哦,我的快乐!\ 明天我将与我所爱的人见面:穆罕默德和他的同伴!\
自那时起,有成千上万的人继承了末世先知ﷺ的爱,在成为世界历史上真理、正义和贡献的象征的旅途中。\ 其中有一些是开拓者,他们深入探讨了神圣真理的观点,进行了真实和智力上的奇迹,并达到了他们所爱戴的先知穆罕默德ﷺ的足迹的高度,他们是不偏不倚的。\ 无数的学者,文学天才,无私的利他主义者,成功的政治家,以及高尚的将军们相信穆罕默德ﷺ是通往真正卓越的大门,在所有努力中都是必不可少的,是作为人类灯塔的必需品。\ 今天,几乎有三分之一的地球人——不论从哪个角度——都在以体现他们对穆罕默德ﷺ的尊敬的方式来生活。 当然,伊斯兰教徒绝对不崇拜穆罕默德,只崇拜造物主,但他们把穆罕默德看作是世俗信仰的标志,是善良的典范,因此也是他们通往造物主喜悦的途径。
在伊斯兰世界的各个角落,人们都有这样的习惯,在提到先知穆罕默德的名字后,会说‘愿安拉赐予他和平与祝福’。 因此,在周五的聚礼祷告中,当伊玛目在讲道中提到使者名字时,会响起缓慢而集体的祈祷声,为穆罕默德祈祷。 在这种情况下,穆罕默德成为了伊斯兰教徒仪式关注的焦点。 记住穆罕默德并尊敬他的圣行,是地球上那些把注意力转向安拉的人们的焦点。
今天,伊斯兰男性与他们的创造者之间的联系已经使得‘穆罕默德’这个名字在只有125名穆斯林居住的伦敦成为了最受欢迎的婴儿名字。 一代又一代的忠实追随者持续不断地探索他的每一句话,坚定地追求他所能做的每一件事,并模仿他的生活方式,甚至包括他在祈祷时的手指动作。 历史上有多少人物曾经获得如此多的追随者,他们的崇拜被转化为行动,持续了十五个世纪之久?
David George Hogarth (m.) (1927),一位英国学者和考古学家,他说:
无论是否认真,他的日常行为已经为今天数亿人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没有人被认为在人类世界的任何一部分都被视为完美的人,能够如此迅速地被模仿。 基督教创始人的行为并没有控制他们的追随者的日常生活。 更不用说,没有哪个宗教创始人的离去像穆斯林使者那样留下如此多的遗产。
有趣的是,穆罕默德的名字在事情发生之前就已经预示了这种现象。 穆罕默德的字面意思是‘常被赞美者’,没有哪个人类比他受到更多的赞美和认可。 即使没有社交媒体的机会,没有Twitter或Facebook或Instagram或WhatsApp的账户,穆罕默德ﷺ今天已经在世界上拥有16亿的追随者。 考虑到这样一个人物,在1400年后,他去世的每一刻,全世界都在赞美他,这不是令人惊讶的吗? 在伊斯兰教徒的每一次全球性的呼唤祷告(阿扎恩)中,紧随其后的是个人祷告(萨勒),赞美穆罕默德,并为他作证,这在白天和夜晚都是响彻云霄的。 如果有人不为人们如此强烈地、情感上持续地依恋穆罕默德,以及他们在他被威胁时如何如此热情地为他辩护而感到惊讶,那会怎样呢?
甚至造物主自己通过他的话语预言了这种情况,‘我们确实提高了你的声誉。’ 这些经文是在麦加的早期年份被降示的,当时伊斯兰教徒只有少数人,他们对伊斯兰教未来的走向并不确定,但考虑到穆罕默德ﷺ被全世界数亿人提及和纪念,现在这些经文得到了实现,这是非常不寻常的。
世界最伟大的成功故事
让我们暂时放下对他的教义的赞美,让我们简要地看看他的生活和‘世俗’成就,这些成就引起了全世界学者的关注。
正如著名作家凯伦·阿姆斯特朗所说;
伊斯兰是一种成功的宗教。 与基督教不同,至少在西方,它的主要形象是一个在可怕、可耻、无力的死亡中死去的人…… 穆罕默德不是一个明显的失败。 他是一位在政治和宗教上都极具魅力的成功者,伊斯兰教也因此变得更加强大和稳固。
迈克尔·哈特,一位当代美国历史学家,在《历史最有影响力人物排名》一书中,简要地描述了这一成功故事如下:
我选择穆罕默德作为世界最有影响力人物的榜首,可能会让一些读者感到惊讶,也可能被另一些人质疑,但他确实是历史上在宗教和世俗领域都取得巨大成功的人。 从卑微的出身,穆罕默德创立并宣布了世界上最大的宗教之一,并成为一位非常有效的政治领袖。 今天,在他去世后的十三个世纪,他的影响力依然强大且广泛。 本书中提到的多数人,都出生并成长在文化中心、文化高度发达的国家或政治非常重要的国家。 然而,穆罕默德出生于公元570年,在阿拉伯半岛的麦加,当时它是一个偏远的世界角落,远离商业、艺术和学术中心。 六岁时,他成为孤儿,在简朴的环境中长大。 伊斯兰传统告诉我们,他是个文盲。 当他25岁时,他的经济状况有所改善,因为他娶了一位女商人,也是一位寡妇。 然而,当他40岁时,几乎没有迹象表明他是个非凡的人。
当时的多数阿拉伯人都是多神教徒,信仰众多神灵。 然而,在麦加,有一些犹太人和基督徒;毫无疑问,穆罕默德最初是从他们那里了解到唯一安拉的。 当他40岁时,穆罕默德确信这位唯一安拉确实在对他说话,并选择他来传播真正的信仰。 在接下来的三年里,穆罕默德只向他的同伴和追随者秘密宣讲。 然后,大约在公元613年,他开始在大众中传教。 随着他逐渐聚集信徒,麦加当局认为他是个危险的麻烦制造者。 公元622年,由于担心自己的安全,穆罕默德逃到了麦地那(位于麦加北方200英里处的一个城镇),在那里他被提供了一个具有一定权力的职位。
这次逃亡被称为希吉拉,是先知生活的转折点。 在麦加,他只有少数追随者。 在麦地那,他拥有更多的追随者,不久后,他的影响力使他成为了一位真正的独裁者。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随着穆罕默德的追随者迅速增长,麦加和麦地那之间发生了一系列战斗。 这场战斗在公元630年以穆罕默德的胜利告终,他作为征服者回到了麦加。 在他生命的最后两年半里,他见证了阿拉伯部落迅速转向新的信仰。 当穆罕默德于公元632年去世时,他已经成为整个阿拉伯半岛南部的有效统治者。 贝都因人以其勇敢著称。 但他们的数量很少;由于双方的分裂和有害的战争,他们不是与北部的农业地区更大的王国军队的对手。 然而,在穆罕默德的首次统一下,以及他们对真正安拉的强大信仰的鼓舞下,这些小型的阿拉伯军队现在开始了人类历史上最令人惊叹的征服系列之一。
正如拉马丁之前所说,不仅仅是一系列的征服和世界性的成功使穆罕默德独一无二。 因此,他是一种并不十分成功的途径,当他实现目标时,并不重视物质利益,而且尽管取得了所有这些成就,他的目标依然坚定不移,这标志着他的伟大。
博斯沃思·史密斯(卒于 1908年),一位校长牧师和作家,他说,
在历史上具有独特命运的穆罕默德是三个国家的创始人,一个帝国和一个宗教…… 国家元首和教会领袖;他是一位集凯撒和教皇于一身的人;但他是一位没有教皇实践、没有军队、没有卫兵、没有警察、没有固定收入的教皇,没有军队,没有站立着的军队,没有卫兵,没有警察,没有固定收入。 如果真有一个人真正受造物主统治,那就是穆罕默德,因为他拥有所有权力而不需要他们的支持。 他并不重视权力象征的服饰。 他个人生活的简朴与他的人生观相一致。
史密斯最后的观点是,由于一些原因,穆罕默德的影响从未发生,以前从未发生过的影响从未发生。 这是一个成功的事实,他赢得了对许多世界的控制,同时又不允许自己被这些世界所控制。 伊斯兰教徒相信,只有安拉才能将这两种现象结合在一个人的身上,他以物质和精神上的成功来加强他的先知地位。 正如爱德华·吉本所说,
穆罕默德生活中最大的成就是纯粹的精神力量…… 这不是他的传播,而是他宗教的正当性,这种纯洁而完美的效果在麦加和麦地那被印度、非洲和土耳其的宣言者保留了两千年,来自《古兰经》……
同样,在圣雄甘地(卒于1948年)在监狱中阅读先知的传记时,他能够确切地了解先知ﷺ背后的秘密,以克服无法克服的可能性,并达到如此高的成就。 他说,
我想了解一个今天仍然在无数人心目中引起争议的人的最好生活…… 我更加确信,不是剑赢得了伊斯兰在那个时代的地位,而是在生活中。 这是先知ﷺ的坚定简朴,对誓言的坚定关注,对同伴和追随者的强烈奉献,他的真诚,他的敬畏,他对安拉的绝对信仰,以及他对使命的信仰。 所有这些,而不是剑,将一切带到他们面前,克服所有障碍。
恢复安拉的统一
先知ﷺ取得了罕见的成就,为世界提供了对安拉身份、统一和完美的完美清晰,这种清晰与人类本性和理性相一致,因此成为伊斯兰的特征。 他提出了简单而直观的神学,向大众解释他们的创造者,以及他们走向他的道路,这种方式必然像火焰一样迅速传播到世界各地。 这是一个独特的建议,它深入触及人性,有效地使他们摆脱了一些最阻碍他们的倾向——比如所有文化都保持的盲目服从,以及对许多文明中已经发生的人的尊重。 穆罕默德ﷺ向一个脆弱的世界展示了他以前已经失去的庇护所;直接通往至高无上、仁慈的安拉。 他ﷺ不休息,直到他们知道,只有通过安拉,一个人才能得到满足和安宁,只有通过他,才能正确地设定他们的道德指南。 对于那些理解干扰只存在于以安拉为中心的生活之外的人来说,穆罕默德ﷺ的这一成就的不可估量的价值得以实现。 在人类生活中恢复安拉的统一带来了秩序和生活的意义,因为它没有忽视生活作为一个不那么吸引人的目的地。 对于那些在我们这个时代看不到正宗神学用处的他们来说,可能一个好的开始是考虑在充满混乱的现代世界中,通过‘精神智慧’带来的新吸引力,同时伊斯兰国家的谋杀和自杀率较低(也参见:自杀与伊斯兰;NCBI)。
阿方索·德·拉马丁对此评论说,
从未有人出于自愿或非自愿地为自己设定更高的目标,因为这些目标是不合逻辑的:削弱置于造物主与造物之间的信仰,将造物主给予人类,将人类给予造物主,在混乱中恢复理性与神性的纯洁性。 在先知预言后的不到两百年里,伊斯兰教通过传教和武力,统治了阿拉伯世界的三个世界,征服了波斯、花剌子模、印度西部、叙利亚、埃及、阿比西尼亚以及已知的非洲大陆的大部分,大多数地中海岛屿、西班牙以及高卢的一部分,从未有人像这样在短时间内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
爱德华·吉本补充说,
穆斯林一致地抵制了减少信仰和顺从对象的诱惑,使之符合人类的理性和想象力。‘我信仰唯一的造物主和先知穆罕默德’是伊斯兰教中简单而熟悉的信仰宣言。 某个神祇的形象从未被任何可见的偶像所玷污;先知的荣誉从未超越人类善良的尺度,他的教诲已经阻止了他的追随者在信仰和宗教的界限内表达感激之情。
这种最纯洁的一神论观念被灌输给先知穆罕默德的追随者:与安拉的真正关系,没有任何中介和人类的干预。 这种严格的一神论将所有男性和女性置于安拉面前的同等地位,并给予他们相同的接近安拉的机会。 这有助于塑造伊斯兰教的平等主义特性,提供了一个社会故事,其中人类的纯洁性不是由他们的财富或社会阶层来证明的,而是由他们的敬畏和真理来证明的。
此外,您所携带的神学,无论是解释还是吸收其他宗教和关于造物主的竞争性神学,都将它们统一在连贯的一神论世界观中。 这是伊斯兰教具有很大吸引力的解释力量:能够回答关于造物主和创造的存在的所有问题。 对于精神上的祈求,他也成为在人们心中持续存在的动力源泉。 至于先知穆罕默德ﷺ最大的奇迹,就是《古兰经》,它是安拉对人类的言语,任何人都可以直接阅读,直到世界末日。
人权革命
在正确处理人与造物主的关系之后,深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自然而然的下一步。 先知穆罕默德ﷺ的这一成就不仅支持了诸如善良、同情和宽容等美德的人际交往,而且还参与了制定完善的游戏规则,以确保这些抽象概念能够实现。 他ﷺ与所有人交往,不考虑他们的差异,消除他们的偏见,并在他的告别演讲中说,'啊,人类,你们的造物主是唯一的,你们的父亲也是唯一的。' 你们都来自亚当,亚当来自尘土。 在安拉看来,最尊贵的人是对安拉最敬畏的人。 伊斯兰强调全人类的兄弟情谊,这种兄弟情谊承认每个人的尊严,并要求消除基于种族、肤色或阶级的任何形式的歧视。 此外,伊斯兰建立的全球兄弟情谊是基于人类之间的合作,以提升整个社会和人类。
人类因社会分类而遭受了许多苦难。 其中一部分基于血统(民族主义),另一部分基于经济地位(社会经济阶级),还有一部分基于肤色(种族优越)。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种差异导致了激烈的辩论,但同时也引发了仇恨、冲突和大规模的屠杀。 伊斯兰教来到那些遭受封建歧视之苦的人们中间,改变了那个社会,使其成为了一个和谐社会的典范,在那里,所有人从歧视的枷锁中解放出来,‘优越’只基于敬畏——这是只有安拉才能决定的,所有人都可以为之竞争。
阿诺德·汤因比(m. ),伦敦大学国际历史研究教授,在其著作《文明审判》中说道,
伊斯兰民族之间意识的毁灭是伊斯兰道德的非凡成就之一,在当代世界,正如所发生的那样,需要哀悼以培养这种伊斯兰美德。
有人认为,先知ﷺ所做的事情比消除狭隘和种族主义更为出色;相反,他认为应该尊重种族和语言多样性。
马尔克·夏巴兹,即马尔科姆·X,在1964年的《麦加来信》中承认了这一点,
美国需要理解伊斯兰教,因为这是一种消除其社会民族问题的宗教。 在我游历伊斯兰世界的旅程中,我已经遇到过、交谈过,甚至与那些在美国会被视为白人的人一起吃过饭——但伊斯兰教已经从他们的思想中消除了这种白人优越感。 我从未见过所有肤色的人真诚地、真正地实践兄弟情谊,而不考虑他们的肤色。
当然,先知ﷺ在建立社会公正时摧毁的不仅仅是种族主义,还有残酷的阶级主义。 当一个人认为我们现代时代的政治哲学中存在许多人权,而一个允许资本主义驱动的战争发生的法庭并不令人惊讶时,历史学家对穆罕默德道德成就的钦佩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然,真诚地、真正地支持人权的有识之士无处不在,但谁在当今世界的权力机构中,以穆罕默德ﷺ的道德一致性在权力的高度上行动呢? 他不会在坚持日益增长的大资产阶级利益的同时赞美普遍的人道主义,也不会成为对经济问题不满的煽动者的推动者。 相反,他的传教中有一种纯粹的公平性,这证明了富人的财富和有权者的权力,如果这种财富不是剥削或积累的结果,如果这种权力没有转化为统治或威权主义。 他支持受苦的人,贬低富人的心态,将他们融入被称为美好兄弟情谊的中间。 先知ﷺ归真后,经过几代人,我们可以找到一种充满公正与和平的文明,为富人、穷人、穆斯林和非穆斯林提供,这与选择残酷的跨国公司和粗俗的资本主义实践的所谓人权截然不同。 通过这样的决定,例如,“在汗水干涸之前支付工人的工资”,以及“的确,安拉将惩罚那些在今世折磨人类的人”,先知ﷺ消除了当时广泛存在的公正不公。
阿布·达尔(ra),先知ﷺ的一位同伴,因为与他的工人穿着相同的衣服,以至于无法与他们区分。 当被问及此事时,他解释说先知ﷺ曾说过,“我的仆人是你们的天使,安拉将他们置于你们的权力之下。” 任何处于他权力之下的人,都必须给他吃他吃的食物,穿他穿的衣服,不要超出他的能力来负担他。 如果你使他负担过重,那么帮助他。” 甚至传记作家报告说,另一位阿布·达尔(ra)的同伴对他说,‘我的骆驼,不要在安拉面前指控我,因为我从未让你承担超过你所能承受的!’ ‘尔瓦·本’ 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作为被尊敬的另一位同伴的侄子,在被任命为大马士革总督后宣布说:“啊,也门的人民! 这就是我的骆驼。” 如果我从你们的土地上带着比这更多的事物离开,那么我就是一个小偷。”
详细描述先知穆罕默德ﷺ所确立的各种人权以及他在生前揭露的可怕情况超出了本文的范围。” 对妇女的勇气和尊重以及对非穆斯林公正,不包括对动物和环境的权利,必须推迟到另一个地方进行讨论。” 但是,为了赞美这些成就,尽管它们与今天享受超过一个世纪的“人权理论”标准有所不同,我推荐的一本好书是《信仰文明:伊斯兰历史之旅》,作者穆斯塔法·阿西巴伊博士。”
培养典范一代
在二十三年间,先知穆罕默德ﷺ成功地塑造了一代人,人类从未见过,也永远不会再次见到。” 这是世界上最偏远的地方之一,拥有广阔的沙海,贫穷,大部分文盲,几乎只是放牧者。” 在二十年的时间里,他们不知如何改变了世界。” 但是,如何呢?” 他们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继先知之后,这个星球上最明智的一神论者的忠实仆人。” 这不仅使他们成为了最虔诚的崇拜者,而且也在最前线为人类做出了贡献。” 在夜晚,他们会站立在祈祷中表达对安拉的渴望,泪水在安拉降示的启示中流淌。” 在白天,他们会为了比自身更伟大的目标而生活,通过施舍、教育或作为骑士骑马解放人类,摆脱残酷的政权。” 他们把正义带给各国,正如以赛亚所说,并在几个世纪里带来了成千上万的苦行僧、改革者和伟大思想家的潜力。” 在伊斯兰全球社区中,出现了一种文明,其中善良和纯洁是规范,而酒精从未泛滥。” 直到今天,正如世界卫生组织估计,酒精每年导致250万人死亡,伊斯兰国家在预防酒精方面的效果非常明显。”
伊斯兰文明的独特之处在于正义和公平,平衡和适度,多样性,进步和追求美丽。” 在海上航行的探险家们努力将这种善良出口到他们的祖国,许多诚实的人声称,从那时起,世界就不再一样了。”
亚当·斯密(m。) 1790年),18世纪英国经济学家,是西方自由市场体系的倡导者,承认,“
哈里发帝国似乎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享受科学发展所需和平水平的国家。” 它处于高贵而显赫的王子们的保护之下,古希腊的哲学和天文学得以恢复和建立在中东;这样的平静,他们的政府轻、公正、宗教,渗透到他们广阔的帝国中,重新激发了人类的求知欲,以探索自然的基本原理。”
威廉·德雷珀,在为早期穆罕默德辩护时说,“
我必须否认欧洲文学系统地被用来改变我们的科学观点,以追随穆罕默德。” 事实上,他们再也无法隐藏了。” 基于宗教拒绝和国家仇恨的不公正不能长期存在。”
但是,即使把文明的好处归功于先知的生活,也似乎只是暂时停止了。” 历史是否曾经认识过有能力从国家根除酒精的人? 先知穆罕默德ﷺ在他的一生中,所属的族群是尊贵的,其成就与葡萄酒有关。 是否有人曾禁止过一夫多妻制、男性世袭法以及十年内杀害女性的习俗? 今天印度的所有法律都在反对杀害女婴,但这种做法在严格统治超过一个世纪后仍未停止。 是否曾经有过一个时代,系统性种族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中被彻底消灭? 许多与先知穆罕默德ﷺ同时代的人,原本是阿拉伯的种族至上主义者,最终成为了接受非阿拉伯人和前奴隶的人。 不公正的历史学家会反驳说,这些成就是各自令人敬畏的,但这一成就以及更多已被其信徒所认可和接受。”
总结
在此,我们列举了安拉赐予先知穆罕默德ﷺ的一些独特成就。” 他开始改变在他指导下的人,使他们从最激烈、最无节制的社群转变为最好的社群。随后,在几乎一个千年里,尤其是在早期,伊斯兰文明在精神和道德之间、科学竞争和进步思想之间培育了完美的平衡。”
最终,我们认识到,当今伊斯兰国家的无能——在某些方面——削弱了我们欣赏伊斯兰文明辉煌的能力。” 这有助于我们记住,在400至500年前,伊斯兰世界经历了巨大的衰落,这是由于伊斯兰教徒偏离了真正的伊斯兰教理解和实践。” 但是,只要伊斯兰教徒尊重他们的宗教,真诚地、宗教地对待它,这种衰落就不会发生。” 这是一个明显的现实,伊斯兰教徒必须继续在坚持伊斯兰教和先知穆罕默德ﷺ的指导下前进,而不是像其他民族那样,在他们停止信仰后才开始发展。” 同样,大多数现代世界反对“教会和国家”的结合,因为他们感觉到宗教是他们不进步的原因。” 许多人认为宗教的复兴是回归衰落和腐败的必要条件。” 然而,在我们的经验中,宗教和精神力量是推动早期伊斯兰教徒在所有领域取得优势的推动力。” 明智的历史观察者,尤其是穆斯林,必须做出这种区分。” 这不仅会引发许多现代文化上的疑问,导致我们全面继承宗教,而且还会帮助人们理解为什么讨论伊斯兰教的贡献对于某些人来说是徒劳的——因为他们以完全不同的范式开始对话。” 但是,对于那些从穆罕默德是安拉使者这一信念开始的人来说,这些成就显然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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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玛太福音 7:16,KJV
• 参见:欧洲知识发展史,约翰·威廉·德雷珀,1863年
• 参见:土耳其历史,阿尔丰斯·德·拉马丁
• 参考:瓦基迪,阿尔-马加齐·瓦西尔
• 参考:萨希赫·布哈里(2529)和伊本·希沙姆的《西拉》(2/312)
• 穆斯林传教士(711)
• 参考:伊本·阿比·达尼亚的《穆罕默德和穆罕默德教》(294)和伊本·阿斯卡尔克的《历史》(10/475)
• 布朗,乔纳森·AC,《穆罕默德:非常简短的介绍》,牛津大学出版社(2011年)
• 霍加斯,大卫·H,《阿拉伯》,首次出版于1923年
• 阿什-沙拉赫(94):4
• 录音:比尔·莫耶斯采访卡伦·阿姆斯特朗,PBS,200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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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爱德华·吉本和西蒙·奥克利,《撒拉森帝国史》,伦敦(1870年),第92页
• 甘地,圣雄。 “我的狱中经历。” 《青年印度》(1924年9月11日):第304页
• 参考:阿尔丰斯·德·拉马丁的《土耳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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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节引用:苏莱曼的苏拉 [49:13]
• Toynbee, Arnold, 《文明审判》,牛津大学出版社(纽约,1948年),第205页
• 马尔科姆·X,《麦加来信》,[ http://www.malcolm-x.org/docs/let_mecca.htm ]
• 《伊本·马哲圣训实录》(2443)
• 《穆斯林圣训实录》(2613)
• 《布哈里圣训实录》(30)和《穆斯林圣训实录》(1661)
• 参考:《完美手册》(20/34)
• 参考:《圣经·马太福音》第12章第18节,KJV版
• 参考:《天文学史》;亚当·斯密的《论文集》,(伦敦,1869年),第353页
• 参考:《欧洲知识发展史》,约翰·威廉·德雷珀,1863年
• 参考:Plan India,“BAIG报告:2009年印度女童状况”,第21页 收起阅读 »
失落的沉思艺术一文读懂:伊斯兰灵性心理学如何训练内心与思考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kehilangan-seni-renungan-siri-psikologi-spiritual
原文标题:Kehilangan Seni Renungan: Siri Psikologi Spiritual
作者:Dr. Zohair Abdul-Rahman
作者简介:Zohair Abdul-Rahman博士:Zohair Abdul-Rahman是雅钦研究所系统神学部门的高级研究员。他居住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在那里他是一名医生,并在多个清真寺担任志愿者伊玛目,为成人和青年发表演讲和讲道。他是一位知识学生,在过去18年里,他以兼职形式在国内外跟随几位老师学习伊斯兰科学。他在信仰(神学)和圣训(先知言论)领域获得了证书。他在伊斯兰神学、伊斯兰灵性、伊斯兰心理学和精神健康方面发表了作品。他目前正在攻读伊斯兰神学博士学位。
副标题:5个层次显示:思想、动机与行动如何塑造穆斯林灵性成长
摘要:本文指出,伊斯兰灵性心理学不仅关注行为,也关注人的思想、内心对话、动机和行动。作者通过《古兰经》术语、经典学者的分析和现代心理学对比,说明沉思如何帮助穆斯林认识自我、净化内心,并建立更清醒的信仰生活。

图:失去你的回忆:精神心理系列
引言
现代心理学涉及认知、影响和人类行为的研究。 这三个现象代表了人类经验的基本组成部分。 这些现象也与伊斯兰教自我净化(tazkiyyat an-nafs 或 tasawwuf)的信息密切相关。 这个过程在《古兰经》中被描述为成功的顶峰:“确实,让那些使自身——原本纯洁——更加纯洁的人(通过信仰和善行)高兴吧”;以及,“确实,让那些——在得到警告后——努力净化自身的人(通过虔诚和善行)高兴吧。”
伊斯兰代表一个旨在改变认知、情感和行为,最终将人们引向有意义和满足的生活的系统。 因此,将大部分研究奉献给自我净化主题的古典学者已经发展了关于人类心理的深入理论。 在之前的文章《伊斯兰精神与心理健康》中,我们已经提出,有必要基于《古兰经》中的术语构建人类心理模型,并从伊斯兰传统中发展它。 这样的努力在临床上相关,为从业者提供适合经历精神疾病的穆斯林客户的灵性范式。 此外,发展伊斯兰心理学框架将展示伊斯兰传统中关于人类心理和灵性的广度和深度,使他人能够深入理解和评价其对21世纪人类的贡献。
本系列文章试图构建一个涵盖人类认知、元认知、意识、动机、情感和行为,并侧重于对心理灵性成长和建立信念的实践意义的伊斯兰精神心理学模型。 由于将现代心理学概念读入伊斯兰传统存在风险,我们将使用经典资源中的《古兰经》词汇和术语作为我们讨论的起点。 接下来,我们将与现代观点进行比较和对比,无论是融合还是区分,以使21世纪的读者对理解有更清晰的认识。
这些文章根据伊斯兰传统中经常提到的《Marā’iṭib al-Qasd(动机阶段)》模型进行推荐。 该模型提供了一个全面的工作框架,用于人类行为,从思想开始,继续到动机,并以行动结束。 以下解释了5个步骤的顺序:
- Al-Haajis:一种迅速进入意识并迅速消失的短暂思考;- Al-Khaatir:进入思想并某人选择去思考的思考;- Hadith an-Nafs:内在对话,其中深入讨论思想;- Al-Hamm:行动的动机,其中思考过程已经对某人的动机或情绪状态产生了影响;以及- Al-’Azm:坚定地执行行动。 尽管一个人可能仍然处于Al-Hamm的状态,但当他们达到‘Al-’Azm的点时,它已经变成了一个坚定的决定,不再需要任何考虑。 当前文章专注于前三个阶段。 它研究了《古兰经》中提到的自觉思想和各种协商的出现。 第一章关注思考的重要性;第二章探讨思考的基础;第三章解释元认知和沉思的概念;第四章展示了著名学者伊本·凯伊姆(m. 751 AH)开发的用于道德和精神成长的实际反思实践。 751年(回历)。
第一章:思考的重要性
我们的思想是我们与精神维度最内在的媒介。 这是因为我们的思想存在于物理世界之外。 尽管我们可以观察到一个人正在思考,但我们不能在物理上遵循其真正的思维内容。 除了安拉,没有人能像我们一样了解我们的思维。 思维的内省,带来意义和内容。 因此,尽管脑电图(EEG)可以测量与思维相关的神经元活动,但我们无法看到其重要内容。 从这个角度来看,思维是一个超越物质世界界限的形而上学过程。 思维本身在意义上并没有区别,也就是说,它们的内容不由粒子或原子组成。
《古兰经》非常强调思维中的精神活动,这并不奇怪。 《古兰经》中有超过750处提到,它教导人类思考、沉思、反思、倾听和观察。 所有这些过程之间的共同因素是思维中产生的自觉思维。 对于那些大多数已经失去了心中丰富经验的人,这是一场悲剧。 尽管21世纪见证了知识和技术的进步,但世界对其作出了相应的反应,并且思维已经从中心退到了边缘。
干扰时代
在技术迅速发展的现代,我们投入了大量时间学习如何使用最新的数字系统来提高我们生活中所有方面的生产力。 在工作中,雇主高度重视技术效率。 那些无法与持续不断的数字波浪竞争的人,在越来越小的就业市场上变得不具有竞争力,因为他们必须整合新的系统来提高工作效率。 我们的社会生活也因为社交媒体和网络工具的创新而发生了变化,这些工具几乎消除了与朋友和家人沟通的障碍。 我们的思维总是被我们拥有的所有新设备所干扰,我们正在努力与更新和不断变化竞争。
《分心成瘾》一书的作者Alex Pang解释说,我们的在线生活就像真正的劳动:'如果你觉得你的在线生活就像工作,那可能是因为它确实是。' 他解释说,美国人的平均每月在线时间为60小时。 这意味着他们集体花费了近三个月的全职工作时间。 在这项在线工作中,我们花费了20天在社交网络上,38天在博客、YouTube和新闻网站上,以及32天来阅读电子邮件。 如果我们看看一天内设备的使用情况,我们会发现美国人的平均每天发送和接收110条消息,检查他们的手机34次,独立访问Facebook 5次,以及花费30分钟来点赞。
持续不断地与技术、屏幕和设备结合不仅以悖论的方式干扰我们实现目标的效率,而且对心灵也有显著的影响。 意识哲学家Clark和Chalmers在1998年提出了关于心灵连续性的理论,这一理论基于最新的发现而得到了更深入的理解。 这一理论表明,人类经常在外部环境中使用工具进行通常在心理内部发生的过程。 一个明显的例子是记忆。 在过去,计算机记忆已经被使用,在我们这个时代,它已经变成了应用在电话、计算机记忆、平板电脑以及我们电脑上的应用,这使得我们能够比以前更容易地访问和存储新技术中的更多内存。 一个经典的例子是记忆电话号码的变化。 Kaspersky Lab在欧洲进行了一项调查,发现60%的成年人能够记住他们在10岁时家里的电话号码,但无法记住他们孩子或员工的电话号码。 三分之一的参与者无法记住他们伴侣的电话号码。 我们曾经一度将重要的电话号码记忆在心中,但现在我们已经将这个过程转化为一种外部记忆。
心智的连续性不仅限于记忆,还包括像规划这样的执行功能。 谷歌会自动发送消息给你,建议你离开家去乘坐你的航班。 还有应用会将你预先选择的餐饮参考与餐厅菜单结合起来,以推荐最合适的食物选择。
由于这种前所未有的外部信息源,我们已经失去了一个隐藏在其中的无价财富。 当我们忙于工作、屏幕和设备时,它们已经干扰了我们内心强大的创造力、视野和自我意识。 现代科学已经发现了我们心智和灵魂深处的效用和潜力。 特别是,有许多关于远东传统冥想实践的研究。 这些实践被发现对情绪、心理和身体上的干扰有深远而积极的影响,包括抑郁、药物滥用、酒精滥用和高血压等心血管疾病。 在更基本的层面上,科学已经表明思维对我们的生物学功能有深远的影响。 被称为‘安慰剂效应’的常见现象,仅仅通过一个人相信他们将被治愈而获得的疗效,是一个深刻的思维例子,它对我们的健康产生了影响。 关于安慰剂效应的发现表明,它在各种病理生理学和心病理学状况下无处不在,并产生效果。 相反,众所周知,压力,部分基于我们生活中的认知框架,对各种生物学系统,包括激素控制、心血管疾病和免疫系统功能,有显著的负面影响。
第二部分:思维的基础
恐惧
Ibn al-Qayyim将我们集体意识中的这种泛滥的思考称为‘恐惧’,根据之前定义的haajis和hadith al-nafs的类别。 当代心理学家Malik el-Badri博士将恐惧定义为‘内在对话’或‘隐藏对话’,可能瞬间即逝。 这是持续的对话中的思考,描述了我们对生活的现实视角。 恐惧似乎与Aaron Beck,认知疗法创始人所描述的‘自动思维’相同。 自动思维指的是没有意识努力出现的心理活动,是对某种刺激的反应。 与我们的恐惧内容似乎相关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我们天生的个性。 从伊斯兰的角度来看,恐惧可以被视为我们潜意识中相互竞争的力量。 这些力量作为我们的一部分内在存在,或者作为独立的代理人(安拉、天使或恶魔)而存在。
无意识
无意识的主题非常复杂,已经在心理学领域通过认知和心理动力学视角进行了探讨。 弗洛伊德是第一位探讨潜意识(或无意识)对意识思维、动机、欲望和梦境影响的西方知识分子。 值得注意的是,弗洛伊德关于无意识防御机制的某些观点,已被伊斯兰神学家预见性地提出。 例如,伊本·哈兹姆(m。 456 AH)描述了因导致各种有意识行为而被禁止的性冲动被压抑到家庭成员中的情况。
尽管弗洛伊德对无意识的理解主要关注暴力和性欲,但他的追随者卡尔·荣格提出了自己的无意识理论,该理论将复杂的宗教信仰体系纳入所谓的“集体无意识”。 这两位心理学家都试图发现存在于每个人身上的无意识心理结构。 人类心智并非物质实体,这使得对其的研究超越了经验科学方法的界限。 因此,它并未受到这两位西方世界人物的过多关注。 然而,最近,认知和社会心理学家开始探讨无意识在决定态度、信仰和偏见中的作用。 研究重点已从描述无意识结构的组成部分转向解释其功能。
正如所述,无意识是人类的基本维度,本质上属于未知领域(ghaib)。 因此,任何希望更好地理解心智的穆斯林都需要探索启示的视角。 至少有一个圣训强调,无意识心智部分可以影响我们的有意识思维和动机。
阿布·胡莱勒传述,使者ﷺ曾说:“的确,安拉宽恕了我的教民在他们心中产生的(haddathat)想法,只要他们没有付诸行动或表达出来。”
责任仅适用于我们意识选择范围内的现象。 《古兰经》告诉我们,
安拉不会因任何人的能力之外的事情而惩罚他。
因此,我们不对我们意愿范围之外的心理现象负责。 这个圣训暗示存在一个无意识结构,它决定了我们的有意识思维,而这是我们无法控制的。 我们将探讨圣训中暗示的无意识结构,并对其各个组成部分进行解释。
无意识成分
妄念
对意识影响最显著的因素之一被称为妄念(bisikan)。 伊斯兰传统在以下背景下讨论这一现象:(1)恶魔的诱惑,(2)自我的诱惑,和(3)天使的启示。
恶魔的诱惑
恶魔的诱惑进一步扩展到现实世界和隐秘世界的邪恶诱惑。 这两种恶魔诱惑的分类在《古兰经》的最后一章中都有提及。
你说(啊,穆罕默德):“我寻求(安拉)保护所有人免受恶魔和人类中那些诱惑者(pembisik dan penghasut)的诱惑,那些在黑暗中抛掷诱惑和煽动的人,那些来自精灵和人类的人。”
显然,精灵的诱惑属于无意识领域,但人类的思维以及它被认为无意识的方式是怎样的呢? 人类的诱惑也包括任何可以扩展到直接对话之外的人类交流,包括书籍、媒体和图像。 尽管其他人之前的建议处于意识领域,但一旦它被纳入我们的记忆系统,它就变得无意识了。 这种建议可以在我们面对生活中相关事物时,随时激发我们的情绪和欲望。 伊本·凯伊姆写道:“接下来,思维将被转移到或保存在记忆中,记忆将把它转变为一种知识和动机,这种知识和动机将在现实生活中采取行动。”
因此,外部因素可能在不经意间影响我们的意识思考。 伊本·贾兹里(m.” 597 AH)明确阐述了这些外部因素是如何获得我们无意识状态的接触的,“
恶魔会根据其存在的空间进入人类。” 这个空间根据智慧、愚昧或无知的不同阶段而提升。 明白吧,心就像一座有墙的堡垒。 在这堵墙上有门。 通过这些门,堡垒有被攻破的潜力。 某种智慧就存在于这座堡垒中,天使们包围着它。 堡垒的这一边是欲望和欲望所在的地方。 恶魔们可以轻易地进入这个区域。 因此,堡垒与外界的人们开始了战争。 恶魔总是寻找堡垒中的空隙,以便某人放下他的武器,这样他就可以摧毁墙壁。
内心的诱惑可以通过提高自我意识来干扰。 通过摆脱干扰并获得对安拉的知识和意识,一个人可以改变他所有的无意识动态。 个人与恶魔之间的斗争是无意识和意识的主要维度,以至于伊本·凯伊姆也对此进行了讨论。 他解释说,我们每天都会进入战场,“
当他进入战场时,他会部署他的军队并拿起他的武器。“ 他对他的理智(‘aql)和他的指导(huda)的愿望和期望。“ 获得胜利的唯一方式是通过安拉的帮助。“
恶魔利用个人的欲望和愿望作为对他人的武器。“ 如果他被克服,那么:。“
他原本与恶魔在一起,就像他的敌人的囚犯一样……安拉赐予他的和提升他的地位已经变成了敌人的财产,并被用来毁灭他。“
Nafs u (自我)的低语。“
《古兰经》中提到了来自Nafs的诱惑,“
确实,我们创造了人类,我们也知道他们心中的低语……“
Nafs的低语内容由一个人的愿望、指导和性格之间的相互作用决定。“ 人类无限的愿望是为了体验快乐。“ 伊本·凯伊姆将快乐分为三种,与三种普遍愿望相对应。“ 第一种快乐包括满足生存和发展的需求,如饮食和繁殖。“ 第二种快乐是攀登权力和领导地位的等级以获得力量。 最后一种快乐是通过意识到安拉的存在并培养美德来实现的。 没有一种类别代表带来罪恶的欲望。 伊本·泰米叶(公元728年)描述快乐的本质,“体验与自身相协调的事物是快乐的方式。” Ibn Taymiyyah (m.) 因此,我们对于快乐的愿望从这个角度来看是积极的。 然而,《古兰经》将以下愿望描述为阻碍个人成长的负面品质:
这些人(伪信者)是安拉已经腐蚀了他们心灵的人,也是被自己的私欲所左右的人。
他们这样做,不是出于理智,而是出于私欲和自己的欲望。 尽管如此,他们确实已经得到了他们主人的迹象。
伊本·凯伊姆区分了真正的快乐与赞美的快乐,他专注于他们最终的结果。 他解释说,最终导致痛苦的快乐是徒劳的。 因此,过度满足欲望或压迫他人以追求最终快乐将导致此生及来世的痛苦。 真正的永恒快乐只能在有意义和令人满足的与安拉的联系中找到。
欲望可以根据其与人类积极品质(如理智和指导)或消极品质(如欲望和诱惑)的整合而激励人们向善或作恶。 《古兰经》将欲望分为三类:
阶段1:Nafs Ammara bis-Soo’
“人的欲望确实强烈驱使他作恶,除非他的主赐予他恩典(这样他就从欲望的诱惑中得救了)。”
阶段 2: 罪恶的自我
我以‘罪恶的自我’(即你们死后将被唤醒)起誓!
阶段 3: 满足的自我
“(在阐明不重视后世的人的后果后,安拉说,那些信仰并做好事的人将被以下话语迎接:)‘啊,那些心灵始终平静的人,他们因信仰和善良而坚定不移!’ 回到你的安拉那里,带着满足的心情(接受所有的恩赐)并且渴望(在安拉面前)!”
从欲望中产生的思想是按照其光谱来的。 发展不足的欲望容易受到邪恶思想的影响,更倾向于超越自然欲望。“ 被唤醒的欲望将使用他们的启示和理性来抑制他们的欲望,并克服恶魔的诱惑。“
本文的第二部分,愿安拉允许,将更详细地解释自我及其在我们构建动机、情感和思想中的作用。“
天使的启示
阿卜杜拉·本·马斯乌德传述,先知ﷺ曾说,‘你们中没有人,除非他有一个精灵伙伴和一个天使伙伴。’
天使的启示是向人类心灵灌输向善的倾向,正如其他传述所描述的那样,“
阿卜杜拉传述,先知ﷺ曾说,‘恶魔拥有亚当的一部分,天使也拥有亚当的一部分。’ 恶魔引导人类做坏事并否认真理,而天使则鼓励人类做善事并信仰真理。’
启示(灵感)和直觉(洞察力)”
启示指的是来自安拉的直接灵感。“ 这一现象的著名例子包括摩西和他母亲的故事,“
我们启示穆萨的母亲:安慰她吧;如果你们害怕法老的迫害,就把她放在箱子里,然后把她放入海中;不要感到害怕,也不要悲伤;我们必将她归还给你们,并使她成为我们的使者之一。”
灵感常常被体验为直觉,并被称为firaasa(直觉)。 先知ﷺ将直觉描述为造物主的光芒,
警惕那些有信仰者的直觉,因为他们用造物主的光芒来看待。
《古兰经》中也提到了直觉的概念,
确实,这种痛苦的报应,对那些了解、观察并思考它的人来说,包含着迹象。
伊本·阿巴斯和《古兰经》的其他一些解释者表示,这里所说的mutawassimeen是指mutafarriseen,即那些经历直觉的人。
伊本·凯伊姆通过解释先知鲁特的经历来阐述直觉与故事之间的关系,他说,‘当一个人观察那些违反前人命令的国家时,他就会被赋予直觉…’
伊本·凯伊姆将直觉定义为‘造物主注入信徒心中的光芒,使他能够区分真理与谬误。’ 他还引用了其他学者,他们描述了与获得关于不可见现实的知识相关的直觉维度。 他进一步解释说,直觉现象是在一个人的意识中出现的信仰、思考或想法,它消除了任何与之相悖的东西。 区分直觉与其他思考的一种方式是‘直觉是首先出现的思考,没有与之同时存在的反对思考。’ 如果有反对思考存在,那么这被视为普通思考。”
直觉可能包括对未来的预测以及对无法通过经验或直观验证的人的考虑。” 最后一个概念在关于朱奈德·巴格达迪的故事中得到了解释:
曾经有一次,朱奈德正在宣讲公开演讲,一位年轻的基督徒男子伪装成穆斯林前来提问。 他说,‘啊,谢赫,先知的话‘警惕信士的心,因为他是用安拉的光来看的’是什么意思?’ 朱奈德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对他说,‘拥抱伊斯兰吧,伊斯兰的时代已经来临。’ 那位年轻人立刻接受了伊斯兰。
伊本·凯伊姆也描述了与信仰无关的各种直觉,这些直觉可以通过其他重要特征为所有人所获得。 例如,他解释说,医生的行为是基于他们的知识和经验。 也有非穆斯林的人能够根据他们解读象征的能力来解梦。 他还指出,科学理论在获得准确预测方面是有用的。 他将这些称为‘自然的直觉’(al-firaasa al-khalqiyyah),基于自然事件之间的关系。 伊本·凯伊姆指出,这种类型的直觉并不能帮助人们理解更深层次的真理,这些真理将给他们在这两个世界中带来益处。 对更深层次真理的了解需要一种特殊的直觉,这是安拉的光辉赐予的恩典。
伊玛目·嘎扎利(m。 505 AH)将直觉概念化为来自‘心灵之窗’的源泉,这扇窗户打开了通往未知世界的通道。 另一扇窗户代表了我们的正常物理感官。 如果一个人专注于自己的灵魂而非物质世界,那么他们从灵界得到的回应将会不同。 他解释说,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真实的视觉体验发生在梦境中,因为身体与现实世界分离时,这种体验才会发生。
在睡眠状态下,当感官通道关闭时,这扇窗户就会打开,人类会接收到来自灵界的痕迹,有时甚至能预见到未来。 他的心灵随后就像一面镜子,反映出《古兰经》‘al-Lawhu ‘l-Mahfuz’中所描述的景象。 然而,即使在睡眠中,世俗的思考也会使这面镜子变得模糊,导致接收到的印象不清晰。
我们可以看到伊本·凯伊姆关于心脏的描述,其中它被比作玻璃和镜子。 阿尔-加扎利伊玛目解释说,在清醒状态下,一个人仍然可以通过心灵的光辉看到那些不可见之窗,‘一个人越能净化自己,摆脱私欲,全心全意地专注于安拉,他就越能意识到这样的直觉。’ 那些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的人没有权利否认它的真实性。”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直觉为来自安拉的光芒,它包含了隐藏现实的含义。” 这束光芒与纯洁的心灵互动,向其投射出准确的感知图像。” 这种光芒的质量远超过他拥有的其他思想、观念或知识,因为它来自安拉。” 因此,它超越了与之相关的其他思想,并始终留在心中。”
总结
我们已经讨论了影响我们思想中随时发生的意识流的不透明成分的结构要素。” 我们的意识思想不断变化和形成,这是由于不透明成分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 重要的是要注意,我们并不提倡关于从无意识中产生的思想的决定论观点。” 一个人可以有意克服无意识的影响。” 例如,人格的转化可以通过提高我们的欲望,使我们更接近‘nafs mutma'inn’来帮助我们改变我们的担忧。” 请求安拉的庇护并加强我们心灵的防御可以帮助我们对抗恶魔的诱惑。” 拥有那些通过言语和行为给予我们灵感的伙伴,可以在我们面对困难时,用积极的想法充实我们的记忆。” 发展我们的性格和理智可以帮助我们在正确地结合我们的愿望。” 个人卫生和处于良好的环境中可以提高来自天使的积极力量。” 最后,净化灵魂的过程将带来更深的直觉。”
第3部分:思维过程
从思维过程的角度来看,《古兰经》使用了多种术语,它们共享关于沉思的一般含义,但各自又包含关于思维复杂性的微妙差异。” 一些《古兰经》的阐释者已经解释了30个不同的术语,如思维(tafakkur)、反思(tadabbur)和记忆(tadhakkur),这些是获取《古兰经》和自然界中安拉迹象的含义所必需的重要过程。”
本文部分涉及被称为元认知的概念——或‘关于思维的思考’——在近年来变得流行。” 关于思维的思考是一种更高级的思维形式,它决定了我们如何解释周围的环境。” 我们在特定情况下选择的认知策略涉及元认知的选择,这将决定我们可以从中抽象出的知识和信息的质量和数量。 这些知识单元随后被用来构建概念框架,通过理解任何即将到来的信息。 因此,《古兰经》为我们提供了获取世界意义和真理所需的元认知指南,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概念框架,使我们能够以真实的方式看待世界。
记忆成分
伊本·凯伊姆在其著作《幸福之门》中讨论了关于不同思维类型的有趣讨论。 他解释了《古兰经》中用于表示沉思的术语。 本部分将专注于他对沉思(思考)、记念(记忆)、注意(意识)和沉思(思考)的讨论。 前两个过程描述了通过有意识的选择(而不是无意识的自动选择)出现的初步思维;后两个过程解释了初步思维(无论是自动的还是有意识的)如何导致新的观点和知识。
沉思
“沉思:将某物带入一个人的认知空间。”
这是《古兰经》主要引用的思考形式。 思想是这些术语中最普遍的,它包括将思想带入意识的过程。 沉思与恐惧不同,因为它是一个更自觉的过程,个人选择将他们的思维导向和集中。 在这种情况下,带入意识的初步思维来自环境或通过我们环境的自由创造性过程。 因此,大部分的恐惧涉及被动的过程,而思考则是一个主动的过程。
Tadhakkur
“Tadhakkur:当一个人因安拉的知识而受到干扰或他看不到它时,他应该意识到需要关注的知识:‘确实,敬畏者,当被恶魔的诱惑所触及时,他们会回忆(安拉的教育),因此他们会看到(正确的道路)。’ (古兰经 阿拉菲特 42:11)。”
当一个人受到恶魔的诱惑或自己的欲望影响时,他们非常需要这种思考方法。 Tadhakkar涉及将曾经获得的知识作为自我保护,对抗恶魔的幻想和抑制他们欲望的能力。 当一个人被来自不感恩、物质主义和他人侮辱的嫉妒所控制时,他必须记住关于安拉定命的知识。 通过记住安拉只赐福给那些他喜悦的人,一个人就会理解对别人的嫉妒实际上是在挑战安拉定命的合理性。 通过这样的反思,一个人可以理解自己心中的疾病,以及他所接受的祝福的感激之情。 当一个人被无法满足的欲望和寻求快乐的心所控制时,他必须记住他没有遵守造物主的命令、他的力量、他的尊贵和荣耀。 在《耐心者的伊德》中,伊本·凯伊姆向那些被欲望所困扰的人建议,向他们的意识提出20种不同的思考方式。 简而言之,我们只引用其中的三种。”
• 记住安拉赐予你的众多祝福,以及你的不遵从将会在你和这些祝福之间建立障碍。
• 记住,通过满足暂时的欲望和追求短暂的快乐,你将失去现世和来世的善行。 信仰、慈悯和财富都将因它而减少。
• 记住,安拉已经承诺,会用更好的东西来替代你为了他的利益而放弃的东西。 这是一场非常宝贵的斗争。
如果有人能从内心深处唤起这些被遗忘的财富,他就能以极低的价格重新购买几乎被卖掉的灵魂。 记住这个智慧,可以让一个人摆脱恶魔的幻想,从真实的角度看待世界,走向安拉的道路。 他看到阻碍这条道路的一切都是挑战,而一切帮助这条道路的都是礼物。
沉思与思考
沉思与思考共同构建了一个系统,这个系统能够通过知识丰富人的心灵。 思考是这样一个过程,心灵总是根据新的经验重新评估已经学到的知识,以获得深入和坚实的基础(理解)。 知道“安拉至大,能做他已规定的一切”([ash-Shūrā 42:11])的人,会意识到——无论他在这个拥挤的世界中感到多么孤独,或者他如何被周围人的负面情绪和悲观主义所征服——安拉的旨意超越了一切。“他们的眼睛被他们的罪恶所遮蔽,因为他们所做的是不义和罪恶。” 当一个人带着这种思考面对斗争或困难,并在获得帮助和成功时,他将深刻地认识到安拉在他生活中的角色。” 因此,未来的预测变得更加容易,因为他的心灵在记住安拉时感到平静。” 如果一个人在面临新的情况时没有将他对安拉的知识融入思考中,最终他将失去这种知识,它将不再影响他的心灵。” 这种知识将在他的心中“硬化”,使他无法在关键时刻获得:他们的眼睛被他们的罪恶所遮蔽,因为他们所做的是不义和罪恶。”
通过真诚的建议、动机和与安拉迹象的灵感相遇,这种硬化被削弱,以便之前获得的知识能够在我们的意识中自由地飞翔。” 伊本·凯伊姆说:“(思考)直到心灵不失去它的知识,因此它不会消失。”
思考的功能被描述为“提高一个人的知识,并使心灵达到之前不存在的东西。” 伊本·阿尔·卡伊姆解释说:“思考构建心灵,思考保持它。” 思考与思考是知识的种子。” 雨来了,滋润了他们(思考)并提醒他们(思考)是他们的疫苗。”
敬畏(I’tibaar)”
敬畏:从‘uboor这个词发展而来,意味着路径。 这是因为一个人通过这种思考从原始思维转向新的意识(ma'rifah)。 这就是敬畏的目标。” 这是一个构建过程,其中现有的思维被综合起来,产生更深入和更高级的实现。”
确实,先知的故事包含了给有思想的人带来敬畏的教训。 ([Surah Yusuf 11])”
确实,这样的事情包含了给敬畏安拉的人带来的教训。 (《纳兹iat》第26节)
‘确实,在那个事件中,有一个教训可以给那些思想狭隘的人。’ (《阿里·伊姆兰》第13节;《诺尔》第44节)。
这是基于现有思维模式制定的一种次要过程。 在《古兰经》中,这个过程与反思故事有关。 从已知故事中提取深刻榜样的过程被称为i'tibaar 。 通过i'tibaar这座桥梁,从原始故事到深刻意识的变化涉及互动过程。 这使一个人能够达到可以用于自己生活的叙事榜样,尽管与原始故事有明显的差异。 例如,当我们阅读关于玛利亚和宰卡利亚的故事,他们虽然相信这是不可能的,却仍然梦想着孩子,我们学习克服自己的信念,通过安拉的力量充分实现我们的潜力。” 当我们阅读关于恶魔堕入黑暗的故事时,我们获得了关于恶魔或恶魔病可能侵袭我们心灵和思想的了解。” 当我们阅读关于亚当赎罪的故事时,我们得到了对未来更美好生活的希望和改变自己变得更好的灵感。”
Tadabbur
“Tadabbur:之所以被称为如此,因为它专注于adbaar(目的)。” 这是原始逻辑思维的结果。 这被用作对以下话语的引用:
‘他们这样做,是因为他们不能理解所传授的教诲吗?’ ‘或者是因为他们祖先未曾经历过的东西降临到他们身上?’ (《穆民》第68节)。
‘他们(应该)这样做,不愿意思考《古兰经》的内容吗?’ (《妇女》第82节)。
Tadabbur是遵循逻辑的终点或起点。” 在实践层面,Tadabbur《古兰经》是一个过程,读者通过阅读经文,确定其对他们生活的含义。 当我们真正相信‘我的慈悯覆盖一切’(《阿拉菲亚特》第156节)并在困难中反思时,我们必须得出结论,我们所经历的痛苦、苦难和困难都包裹在安拉的全能慈悯之中。” 正如伊本·凯伊姆所说:‘通过安拉的全智,他使带来痛苦的快乐,痛苦带来快乐。’ 因此,由于失去所爱之人、失望、经济困难、社会排斥或忧郁而经历的痛苦,都包含在全能的慈悯和天意的智慧之中。” 这是信徒在经历强烈风暴时坚定信念,从未失去希望的信仰。” 他已经反思了《古兰经》中关于安拉对仆人的恩典、祝福和爱的经文,并没有得出其他结论,‘因此,你们要坚定信念,因为确实,每一种困难都伴随着容易,(再次强调):确实,每一种困难都伴随着容易。’ (《伊恩希拉》第5-6节)。
对行为的思考
人类能够阻止或与他们在思想中产生的本能或思维相对抗。 此外,他们可以参与元认知,以改变或融合他们的思维,形成知识体系。 一个意识思维成为知识,然后由伊本·凯伊姆描述的行为被描述为有五个相关认知步骤:‘因此,有五个步骤: fikr(思维),产生‘ilm(知识),产生haal(范式或概念建筑),产生iraada(动机),产生‘aml(行动)。’
发展伊本·凯伊姆模型
思想、学问和状态
第一步是(1)思想,这涉及到将新信息或新思维带入某人的心中。 如果某人回想起新信息以指导其决策,那么他参与了思考,这成为(2)学问。 如果这些信息不能帮助某人在精神、智力和道德旅程中前进,那么它还没有达到(1)思想的持久知识水平。 因此,知识被定义为它对某人生活产生利益的能力。 一些知识从我们所思考的事物中发展而来,成为知识推理。 这种知识构建的模式由我们的逻辑和思维以及我们的性格决定。 例如,一个句子中的单词根据语法规则组合起来,以产生有意义的句子。 然而,内容的选取源于我们的性格和价值观。 如果某人珍视真理,那么他的话语总是真诚的。 如果某人自私,那么构建的句子将被用来操纵他人。 在这个类比中,单词代表知识,语法代表理性,而句子本身代表特定知识的结构。 因此,知识的多样性通过基于理性的推理连接起来,就像单词通过基于语法的推理连接起来一样。 最终产品是知识结构。 这代表公理、公设、起点和基础,我们据此解释关于我们自己和周围环境的信息。 这些信息变为知识,并添加到现有的知识结构中,以构建新的基础或加强现有的基础。 根据我们的语言类比,代表我们知识结构的句子再次组合,以产生段落。 这些段落组合起来形成引言,然后组合成完整的书籍。 从我们的知识结构产生的整体结构是(3)行为(概念构建)。
心作为透镜
心灵的概念建筑是心灵的透镜,其中处理环境。 这个透镜在《古兰经》中被提及,
“安拉照亮了天和地。” 安拉启示的《古兰经》是包含一盏灯的‘米斯卡特’;这盏灯在玻璃杯中(qandil),玻璃杯本身(明亮如星)像明亮的星星;这盏灯用从有益的树(即)橄榄树中提取的油点亮……”
正如伊本·凯伊姆所解释的,玻璃代表心,灯代表照亮灵魂的信仰之光。 使用玻璃作为心之象征的原因之一是其透明性。 伊本·凯伊姆说,‘由于它的透明性,(信徒)看到了真理和目标。’
当物理世界的光反射出创造中的迹象并被心灵看到时,光被分解并散布,产生图像。 图像的清晰度和深度基于概念建筑的复杂性。 更复杂的建筑来自更丰富、更广泛的知识结构,与良好的智慧和性格相结合。 这个图像代表了从安拉的力量标志中描绘出的意义。
三个意义级别
这个意义可以被归类为三个级别。 第一个意义是从这些标志的经验特征中出现的。 它需要通过感官来感知。 与之相关的信息存在于信息(说明)领域。 例如,可以通过描述其外观、形状、颜色和成分来科学地解释特定岩石的形成。 这意味着它已经从信息形式的标志中出现了。 这可以被认为是(1)思想。
第二个意义是从对标志的理性讨论中产生的,被称为(2)科学。 需要认知过程来获取与某些自然现象的起源或目的(智慧)相关的意义,这些现象被嵌入更广泛的背景中。 例如,在上一个例子中,描述导致岩石形成的地质过程,以及在该地理区域生态系统中的当前作用,将满足第二个意义的所有条件。 第二个意义已经产生了历史上巨大的技术进步,尤其是在近几个世纪。
第三个和最后一个意义来自多种认知过程,以及《古兰经》中描述的心理-精神状态。 干扰和欲望阻碍了一个人去识别这个层次的意义。 《古兰经》一致地解释了只有通过沉思、提醒、思考、倾听和观察才能被虔诚、有信仰、有知识和有理性的人看到的安拉迹象。 在这个层次上起作用的认知过程被称为Qiyaas bil-Awlaa(高级类比)。 这在《古兰经》中被提到,“对于安拉来说,最高的是属性。” 因此,完全依赖于字面和逻辑思考将使一个人无法理解这个层次的意义。 Qiyaas bil-Awlaa涉及从自然界中获取价值(道德、智力和精神),并承认它们在神(知识)上的本体论和认识论依赖。 所获取的价值是体现在现实中的有限的安拉之名和属性。 从观察岩石的形成中产生的美丽、庄严和敬畏,以及在这些价值中在神学上的基础,是最高层次意义的洞察。
处理第三个层次的意义
所有意义的处理主要通过(3)之前解释的haal hati(心灵状态)。 特别是,第三个层次的意义需要更复杂的概念构建,这尚未被探索。 一些人的心灵变得如此黑暗,以至于他们对于这个层次的意义视而不见。 伊本·卡伊姆说,‘如果这种污染变得更加严重,变得黑暗和完全覆盖心灵,那么心灵的品质和反思性感知将完全消失,以至于它将不再接受真理或拒绝错误。’
《古兰经》经常描绘那些无法看到安拉力量标志中出现的光的人的心理-精神状态。 实际上,这种现实最初在《古兰经》的第三页就被明确指出。
确实,对于不信仰的人(那些不会信仰的人),无论你警告他们或你不警告他们,他们都不会信仰。 (由于他们的固执),安拉封闭了他们的心灵和听觉,以及他们的视觉;并且为他们准备了极大的刑罚。”
状态给予愿望以灵感
如果概念性的建筑源于知识、思考和良好品格,它将激发心灵,导致精神层面的现象体验。 在看到安拉全能的迹象中,人们的心灵被引导向信赖(依赖安拉)、坚忍(耐心和忍耐)、感恩、敬畏、爱慕和希望。 人们通过安拉全能的迹象体验这些精神层面。 在这个层面上,我们的愿望(愿望、意愿、选择和决定)显现出来。 一个人的愿望和愿望导致(5)行为和行动。
概括
伊本·凯伊姆从关于思想和行为之间关系的理论中得出结论。
思想是一切美好事物的起点和关键。 这个框架必须解释思考的意义和价值观,以及它是最崇高的行动,有益的行动,以至于心灵会说,‘思考一小时比一年的礼拜更好。’ 思想是将一个人从死亡和睡眠的干扰带到护理和生活的状态的东西。 从他所厌恶的到他所爱的,从世俗的依赖到世俗的自由,从这个世界的监狱到下一个世界的自由,从罪恶的束缚到知识的进步,从欲望的疾病到转向安拉的治疗,从盲目、跛行和喧嚣到视觉、听觉和深刻理解安拉的祝福,从怀疑的疾病到确信的安宁。
那么,不参与思考的人的状态是怎样的? 伊本·凯伊姆将心灵比作一块土地。 它要么能从你的思想种子中生长,要么你最大的敌人可以占领这块土地并播种它所希望的东西:
恶魔发现心灵是空虚和荒芜的,因此它播种了会导致欲望、知识和禁止的欲望的恶魔思想种子。 这随后会导致(被禁止和破坏性的)行为。 但是,如果心灵被关于一个人在生活中的目标的好思想和有益的思想所占据,思考责任和未来的生活,永恒的喜悦和痛苦的惩罚,那么就没有空间让一个人的欲望发展。
第4部分:伊斯兰思维系统
前面的部分集中在期望的思维过程上。 最后一部分将集中在期望的思维内容上。 伊本·凯伊姆提到需要积极培养的四个思维类别:
- 我们最爱的目标; - 通向这个目标的道路; - 导致惩罚的危险; - 导致这些危险的途径。 中性的思维不存在。 生活被概念化为通向特定目的的道路。 如果一个人在旅途中任何时候都不向他们的目的地前进,他们被认为有“浪费的时间。” 因此,人类总是处于失去的状态,除非他们积极追求他们的最终目标。 这在《古兰经》中被美妙地描绘出来。
“为了时间!” 事实上,人类处于危险之中,除非他们是信士和行善者,他们用真理的话语和忍耐的话语传达信息。” (时日章:1-3)
因此,如果某人的思想不符合上述任何四个类别,他们被认为是没有价值的思想。 这种思想会吸引人类内心存在的罪恶。 它将人引向失败。 世界和世界之后的关键成功在于确保一个人的意识被积极的思维所充满,最终产生积极的行动。
伊本·凯伊姆解释说,当一个人在追求某个目标、某个人或特定目标时,他必须想象他们喜欢什么。 这种动机与对最终目标的热爱保持一致。
这种爱通过四个思维类别得到加强。 第一个积极的思维类别是思考最重要的或最喜欢的目标。 伊本·凯伊姆将这种思维分为两类:(1)沉思其真正的美丽;以及(2)沉思从中获得的益处。
对人类慈爱的至高无上者是安拉,超越者,和平之源,真理。 思考他那些美好的品质会激发出包容和增强动机的爱心。 通过思考美丽、完美、平静、和平、爱心、同情和幸福,通过遍布全球的一切,将建立爱的基础。 然后,你必须记住,创造你、你的身体、你的灵魂、你的智慧,并赋予你礼物——生命的本身的是安拉。 爱和它的守护是通过父母的爱和照顾传承下来的。 安拉使你从生活中的困难中解脱出来,并帮助你实现你的目标。 最重要的是,安拉使你从这个世界的黑暗中走出,进入他的光芒之下。
人随后从思考他们的主要目标转变为思考如何实现这个目标。 如果一个人总是思考安拉,他们想要与他建立联系。 这种思考随后将集中于哪些因素有助于或阻碍一个人向安拉的精神攀登。 因为人的基本行为是由动机驱动的环境所决定的,因此反思这些动机和目标的结果是极其重要的。 在这里,伊本·凯伊姆提出了另外三个思维类别。 他还增加了子类别以使其更加具体。 这个系统如下所示:
- 思考我们最喜爱的目标 - 思考其美丽和特性 - 思考其行为、美德和显示其尊严的建议 - 通向这一目标的途径 - 思考被爱者所喜爱的特性。 一个人进行性格审查和思考,- 这个品质是否被安拉喜爱? - 我是否拥有这个品质? - 如果我没有,我如何获得它? 如果我有,我如何保持它? - 思考我们最不希望的结果 - 思考它们的恶劣 - 思考由此产生的痛苦和伤害 - 通向最恶劣结果的道路,导致我们受到惩罚 - 思考被爱者所厌恶的特性。 一个人进行性格审查和思考,- 这个品质是否被安拉厌恶? - 如果这个品质被厌恶,我是否拥有它或没有? - 如果我没有,我如何保持它并确保我摆脱它? 如果我拥有它,我如何摆脱这个品质? 当伊本·凯伊姆总结时,他解释说,第一个类别增加了一个人对安拉的爱,而其余的类别使个体更受安拉喜爱。 他还将其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 关于安拉独一和特性的知识 - 通向安拉的道路 - 避免安拉的道路 - 这种思维过程包含在《奉至仁至慈的安拉》章中。 前四节是对安拉的名字和特性的颂扬,只崇拜安拉。 这些经文讲述着通往安拉的道路,第七条经文则讲述着避开安拉的道路。
摘要
在这个动荡的时代,集中我们的注意力去寻找心灵的秘密是至关重要的。 思想和意识的经验是非常精神的,能够开启我们内心深处许多隐藏宝藏的钥匙。 它们代表了宇宙中最大的奇迹之一。 它们是我们生活和目标的基础。 它们是我们自然情感的建筑块。 通过反思、记忆和反思,我们可以从知识和理解中构建起我们内心广阔而宏伟的结构。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的概念建筑艺术与物理世界的建筑景观相似。 建筑和道路允许城市的居民穿越物理世界的界限。 同样,我们的概念建筑艺术也允许我们穿越形而上学的世界意义。 知识的建筑和思考过程(思考、思考、敬畏和思考)是连接它们的途径。 集体而言,它们可以在我们心中产生灿烂的文化,增强我们在这个世界中的经历。
伊斯兰传统为人类心理学的领域提供了许多益处。 本文专注于认知和元认知,探讨其构成、过程和目标。 本系列的第二篇文章将专注于动机、行为和人格转变,完成伊斯兰精神心理学的入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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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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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kehilangan-seni-renungan-siri-psikologi-spiritual
原文标题:Kehilangan Seni Renungan: Siri Psikologi Spiritual
作者:Dr. Zohair Abdul-Rahman
作者简介:Zohair Abdul-Rahman博士:Zohair Abdul-Rahman是雅钦研究所系统神学部门的高级研究员。他居住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在那里他是一名医生,并在多个清真寺担任志愿者伊玛目,为成人和青年发表演讲和讲道。他是一位知识学生,在过去18年里,他以兼职形式在国内外跟随几位老师学习伊斯兰科学。他在信仰(神学)和圣训(先知言论)领域获得了证书。他在伊斯兰神学、伊斯兰灵性、伊斯兰心理学和精神健康方面发表了作品。他目前正在攻读伊斯兰神学博士学位。
副标题:5个层次显示:思想、动机与行动如何塑造穆斯林灵性成长
摘要:本文指出,伊斯兰灵性心理学不仅关注行为,也关注人的思想、内心对话、动机和行动。作者通过《古兰经》术语、经典学者的分析和现代心理学对比,说明沉思如何帮助穆斯林认识自我、净化内心,并建立更清醒的信仰生活。

图:失去你的回忆:精神心理系列
引言
现代心理学涉及认知、影响和人类行为的研究。 这三个现象代表了人类经验的基本组成部分。 这些现象也与伊斯兰教自我净化(tazkiyyat an-nafs 或 tasawwuf)的信息密切相关。 这个过程在《古兰经》中被描述为成功的顶峰:“确实,让那些使自身——原本纯洁——更加纯洁的人(通过信仰和善行)高兴吧”;以及,“确实,让那些——在得到警告后——努力净化自身的人(通过虔诚和善行)高兴吧。”
伊斯兰代表一个旨在改变认知、情感和行为,最终将人们引向有意义和满足的生活的系统。 因此,将大部分研究奉献给自我净化主题的古典学者已经发展了关于人类心理的深入理论。 在之前的文章《伊斯兰精神与心理健康》中,我们已经提出,有必要基于《古兰经》中的术语构建人类心理模型,并从伊斯兰传统中发展它。 这样的努力在临床上相关,为从业者提供适合经历精神疾病的穆斯林客户的灵性范式。 此外,发展伊斯兰心理学框架将展示伊斯兰传统中关于人类心理和灵性的广度和深度,使他人能够深入理解和评价其对21世纪人类的贡献。
本系列文章试图构建一个涵盖人类认知、元认知、意识、动机、情感和行为,并侧重于对心理灵性成长和建立信念的实践意义的伊斯兰精神心理学模型。 由于将现代心理学概念读入伊斯兰传统存在风险,我们将使用经典资源中的《古兰经》词汇和术语作为我们讨论的起点。 接下来,我们将与现代观点进行比较和对比,无论是融合还是区分,以使21世纪的读者对理解有更清晰的认识。
这些文章根据伊斯兰传统中经常提到的《Marā’iṭib al-Qasd(动机阶段)》模型进行推荐。 该模型提供了一个全面的工作框架,用于人类行为,从思想开始,继续到动机,并以行动结束。 以下解释了5个步骤的顺序:
- Al-Haajis:一种迅速进入意识并迅速消失的短暂思考;- Al-Khaatir:进入思想并某人选择去思考的思考;- Hadith an-Nafs:内在对话,其中深入讨论思想;- Al-Hamm:行动的动机,其中思考过程已经对某人的动机或情绪状态产生了影响;以及- Al-’Azm:坚定地执行行动。 尽管一个人可能仍然处于Al-Hamm的状态,但当他们达到‘Al-’Azm的点时,它已经变成了一个坚定的决定,不再需要任何考虑。 当前文章专注于前三个阶段。 它研究了《古兰经》中提到的自觉思想和各种协商的出现。 第一章关注思考的重要性;第二章探讨思考的基础;第三章解释元认知和沉思的概念;第四章展示了著名学者伊本·凯伊姆(m. 751 AH)开发的用于道德和精神成长的实际反思实践。 751年(回历)。
第一章:思考的重要性
我们的思想是我们与精神维度最内在的媒介。 这是因为我们的思想存在于物理世界之外。 尽管我们可以观察到一个人正在思考,但我们不能在物理上遵循其真正的思维内容。 除了安拉,没有人能像我们一样了解我们的思维。 思维的内省,带来意义和内容。 因此,尽管脑电图(EEG)可以测量与思维相关的神经元活动,但我们无法看到其重要内容。 从这个角度来看,思维是一个超越物质世界界限的形而上学过程。 思维本身在意义上并没有区别,也就是说,它们的内容不由粒子或原子组成。
《古兰经》非常强调思维中的精神活动,这并不奇怪。 《古兰经》中有超过750处提到,它教导人类思考、沉思、反思、倾听和观察。 所有这些过程之间的共同因素是思维中产生的自觉思维。 对于那些大多数已经失去了心中丰富经验的人,这是一场悲剧。 尽管21世纪见证了知识和技术的进步,但世界对其作出了相应的反应,并且思维已经从中心退到了边缘。
干扰时代
在技术迅速发展的现代,我们投入了大量时间学习如何使用最新的数字系统来提高我们生活中所有方面的生产力。 在工作中,雇主高度重视技术效率。 那些无法与持续不断的数字波浪竞争的人,在越来越小的就业市场上变得不具有竞争力,因为他们必须整合新的系统来提高工作效率。 我们的社会生活也因为社交媒体和网络工具的创新而发生了变化,这些工具几乎消除了与朋友和家人沟通的障碍。 我们的思维总是被我们拥有的所有新设备所干扰,我们正在努力与更新和不断变化竞争。
《分心成瘾》一书的作者Alex Pang解释说,我们的在线生活就像真正的劳动:'如果你觉得你的在线生活就像工作,那可能是因为它确实是。' 他解释说,美国人的平均每月在线时间为60小时。 这意味着他们集体花费了近三个月的全职工作时间。 在这项在线工作中,我们花费了20天在社交网络上,38天在博客、YouTube和新闻网站上,以及32天来阅读电子邮件。 如果我们看看一天内设备的使用情况,我们会发现美国人的平均每天发送和接收110条消息,检查他们的手机34次,独立访问Facebook 5次,以及花费30分钟来点赞。
持续不断地与技术、屏幕和设备结合不仅以悖论的方式干扰我们实现目标的效率,而且对心灵也有显著的影响。 意识哲学家Clark和Chalmers在1998年提出了关于心灵连续性的理论,这一理论基于最新的发现而得到了更深入的理解。 这一理论表明,人类经常在外部环境中使用工具进行通常在心理内部发生的过程。 一个明显的例子是记忆。 在过去,计算机记忆已经被使用,在我们这个时代,它已经变成了应用在电话、计算机记忆、平板电脑以及我们电脑上的应用,这使得我们能够比以前更容易地访问和存储新技术中的更多内存。 一个经典的例子是记忆电话号码的变化。 Kaspersky Lab在欧洲进行了一项调查,发现60%的成年人能够记住他们在10岁时家里的电话号码,但无法记住他们孩子或员工的电话号码。 三分之一的参与者无法记住他们伴侣的电话号码。 我们曾经一度将重要的电话号码记忆在心中,但现在我们已经将这个过程转化为一种外部记忆。
心智的连续性不仅限于记忆,还包括像规划这样的执行功能。 谷歌会自动发送消息给你,建议你离开家去乘坐你的航班。 还有应用会将你预先选择的餐饮参考与餐厅菜单结合起来,以推荐最合适的食物选择。
由于这种前所未有的外部信息源,我们已经失去了一个隐藏在其中的无价财富。 当我们忙于工作、屏幕和设备时,它们已经干扰了我们内心强大的创造力、视野和自我意识。 现代科学已经发现了我们心智和灵魂深处的效用和潜力。 特别是,有许多关于远东传统冥想实践的研究。 这些实践被发现对情绪、心理和身体上的干扰有深远而积极的影响,包括抑郁、药物滥用、酒精滥用和高血压等心血管疾病。 在更基本的层面上,科学已经表明思维对我们的生物学功能有深远的影响。 被称为‘安慰剂效应’的常见现象,仅仅通过一个人相信他们将被治愈而获得的疗效,是一个深刻的思维例子,它对我们的健康产生了影响。 关于安慰剂效应的发现表明,它在各种病理生理学和心病理学状况下无处不在,并产生效果。 相反,众所周知,压力,部分基于我们生活中的认知框架,对各种生物学系统,包括激素控制、心血管疾病和免疫系统功能,有显著的负面影响。
第二部分:思维的基础
恐惧
Ibn al-Qayyim将我们集体意识中的这种泛滥的思考称为‘恐惧’,根据之前定义的haajis和hadith al-nafs的类别。 当代心理学家Malik el-Badri博士将恐惧定义为‘内在对话’或‘隐藏对话’,可能瞬间即逝。 这是持续的对话中的思考,描述了我们对生活的现实视角。 恐惧似乎与Aaron Beck,认知疗法创始人所描述的‘自动思维’相同。 自动思维指的是没有意识努力出现的心理活动,是对某种刺激的反应。 与我们的恐惧内容似乎相关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我们天生的个性。 从伊斯兰的角度来看,恐惧可以被视为我们潜意识中相互竞争的力量。 这些力量作为我们的一部分内在存在,或者作为独立的代理人(安拉、天使或恶魔)而存在。
无意识
无意识的主题非常复杂,已经在心理学领域通过认知和心理动力学视角进行了探讨。 弗洛伊德是第一位探讨潜意识(或无意识)对意识思维、动机、欲望和梦境影响的西方知识分子。 值得注意的是,弗洛伊德关于无意识防御机制的某些观点,已被伊斯兰神学家预见性地提出。 例如,伊本·哈兹姆(m。 456 AH)描述了因导致各种有意识行为而被禁止的性冲动被压抑到家庭成员中的情况。
尽管弗洛伊德对无意识的理解主要关注暴力和性欲,但他的追随者卡尔·荣格提出了自己的无意识理论,该理论将复杂的宗教信仰体系纳入所谓的“集体无意识”。 这两位心理学家都试图发现存在于每个人身上的无意识心理结构。 人类心智并非物质实体,这使得对其的研究超越了经验科学方法的界限。 因此,它并未受到这两位西方世界人物的过多关注。 然而,最近,认知和社会心理学家开始探讨无意识在决定态度、信仰和偏见中的作用。 研究重点已从描述无意识结构的组成部分转向解释其功能。
正如所述,无意识是人类的基本维度,本质上属于未知领域(ghaib)。 因此,任何希望更好地理解心智的穆斯林都需要探索启示的视角。 至少有一个圣训强调,无意识心智部分可以影响我们的有意识思维和动机。
阿布·胡莱勒传述,使者ﷺ曾说:“的确,安拉宽恕了我的教民在他们心中产生的(haddathat)想法,只要他们没有付诸行动或表达出来。”
责任仅适用于我们意识选择范围内的现象。 《古兰经》告诉我们,
安拉不会因任何人的能力之外的事情而惩罚他。
因此,我们不对我们意愿范围之外的心理现象负责。 这个圣训暗示存在一个无意识结构,它决定了我们的有意识思维,而这是我们无法控制的。 我们将探讨圣训中暗示的无意识结构,并对其各个组成部分进行解释。
无意识成分
妄念
对意识影响最显著的因素之一被称为妄念(bisikan)。 伊斯兰传统在以下背景下讨论这一现象:(1)恶魔的诱惑,(2)自我的诱惑,和(3)天使的启示。
恶魔的诱惑
恶魔的诱惑进一步扩展到现实世界和隐秘世界的邪恶诱惑。 这两种恶魔诱惑的分类在《古兰经》的最后一章中都有提及。
你说(啊,穆罕默德):“我寻求(安拉)保护所有人免受恶魔和人类中那些诱惑者(pembisik dan penghasut)的诱惑,那些在黑暗中抛掷诱惑和煽动的人,那些来自精灵和人类的人。”
显然,精灵的诱惑属于无意识领域,但人类的思维以及它被认为无意识的方式是怎样的呢? 人类的诱惑也包括任何可以扩展到直接对话之外的人类交流,包括书籍、媒体和图像。 尽管其他人之前的建议处于意识领域,但一旦它被纳入我们的记忆系统,它就变得无意识了。 这种建议可以在我们面对生活中相关事物时,随时激发我们的情绪和欲望。 伊本·凯伊姆写道:“接下来,思维将被转移到或保存在记忆中,记忆将把它转变为一种知识和动机,这种知识和动机将在现实生活中采取行动。”
因此,外部因素可能在不经意间影响我们的意识思考。 伊本·贾兹里(m.” 597 AH)明确阐述了这些外部因素是如何获得我们无意识状态的接触的,“
恶魔会根据其存在的空间进入人类。” 这个空间根据智慧、愚昧或无知的不同阶段而提升。 明白吧,心就像一座有墙的堡垒。 在这堵墙上有门。 通过这些门,堡垒有被攻破的潜力。 某种智慧就存在于这座堡垒中,天使们包围着它。 堡垒的这一边是欲望和欲望所在的地方。 恶魔们可以轻易地进入这个区域。 因此,堡垒与外界的人们开始了战争。 恶魔总是寻找堡垒中的空隙,以便某人放下他的武器,这样他就可以摧毁墙壁。
内心的诱惑可以通过提高自我意识来干扰。 通过摆脱干扰并获得对安拉的知识和意识,一个人可以改变他所有的无意识动态。 个人与恶魔之间的斗争是无意识和意识的主要维度,以至于伊本·凯伊姆也对此进行了讨论。 他解释说,我们每天都会进入战场,“
当他进入战场时,他会部署他的军队并拿起他的武器。“ 他对他的理智(‘aql)和他的指导(huda)的愿望和期望。“ 获得胜利的唯一方式是通过安拉的帮助。“
恶魔利用个人的欲望和愿望作为对他人的武器。“ 如果他被克服,那么:。“
他原本与恶魔在一起,就像他的敌人的囚犯一样……安拉赐予他的和提升他的地位已经变成了敌人的财产,并被用来毁灭他。“
Nafs u (自我)的低语。“
《古兰经》中提到了来自Nafs的诱惑,“
确实,我们创造了人类,我们也知道他们心中的低语……“
Nafs的低语内容由一个人的愿望、指导和性格之间的相互作用决定。“ 人类无限的愿望是为了体验快乐。“ 伊本·凯伊姆将快乐分为三种,与三种普遍愿望相对应。“ 第一种快乐包括满足生存和发展的需求,如饮食和繁殖。“ 第二种快乐是攀登权力和领导地位的等级以获得力量。 最后一种快乐是通过意识到安拉的存在并培养美德来实现的。 没有一种类别代表带来罪恶的欲望。 伊本·泰米叶(公元728年)描述快乐的本质,“体验与自身相协调的事物是快乐的方式。” Ibn Taymiyyah (m.) 因此,我们对于快乐的愿望从这个角度来看是积极的。 然而,《古兰经》将以下愿望描述为阻碍个人成长的负面品质:
这些人(伪信者)是安拉已经腐蚀了他们心灵的人,也是被自己的私欲所左右的人。
他们这样做,不是出于理智,而是出于私欲和自己的欲望。 尽管如此,他们确实已经得到了他们主人的迹象。
伊本·凯伊姆区分了真正的快乐与赞美的快乐,他专注于他们最终的结果。 他解释说,最终导致痛苦的快乐是徒劳的。 因此,过度满足欲望或压迫他人以追求最终快乐将导致此生及来世的痛苦。 真正的永恒快乐只能在有意义和令人满足的与安拉的联系中找到。
欲望可以根据其与人类积极品质(如理智和指导)或消极品质(如欲望和诱惑)的整合而激励人们向善或作恶。 《古兰经》将欲望分为三类:
阶段1:Nafs Ammara bis-Soo’
“人的欲望确实强烈驱使他作恶,除非他的主赐予他恩典(这样他就从欲望的诱惑中得救了)。”
阶段 2: 罪恶的自我
我以‘罪恶的自我’(即你们死后将被唤醒)起誓!
阶段 3: 满足的自我
“(在阐明不重视后世的人的后果后,安拉说,那些信仰并做好事的人将被以下话语迎接:)‘啊,那些心灵始终平静的人,他们因信仰和善良而坚定不移!’ 回到你的安拉那里,带着满足的心情(接受所有的恩赐)并且渴望(在安拉面前)!”
从欲望中产生的思想是按照其光谱来的。 发展不足的欲望容易受到邪恶思想的影响,更倾向于超越自然欲望。“ 被唤醒的欲望将使用他们的启示和理性来抑制他们的欲望,并克服恶魔的诱惑。“
本文的第二部分,愿安拉允许,将更详细地解释自我及其在我们构建动机、情感和思想中的作用。“
天使的启示
阿卜杜拉·本·马斯乌德传述,先知ﷺ曾说,‘你们中没有人,除非他有一个精灵伙伴和一个天使伙伴。’
天使的启示是向人类心灵灌输向善的倾向,正如其他传述所描述的那样,“
阿卜杜拉传述,先知ﷺ曾说,‘恶魔拥有亚当的一部分,天使也拥有亚当的一部分。’ 恶魔引导人类做坏事并否认真理,而天使则鼓励人类做善事并信仰真理。’
启示(灵感)和直觉(洞察力)”
启示指的是来自安拉的直接灵感。“ 这一现象的著名例子包括摩西和他母亲的故事,“
我们启示穆萨的母亲:安慰她吧;如果你们害怕法老的迫害,就把她放在箱子里,然后把她放入海中;不要感到害怕,也不要悲伤;我们必将她归还给你们,并使她成为我们的使者之一。”
灵感常常被体验为直觉,并被称为firaasa(直觉)。 先知ﷺ将直觉描述为造物主的光芒,
警惕那些有信仰者的直觉,因为他们用造物主的光芒来看待。
《古兰经》中也提到了直觉的概念,
确实,这种痛苦的报应,对那些了解、观察并思考它的人来说,包含着迹象。
伊本·阿巴斯和《古兰经》的其他一些解释者表示,这里所说的mutawassimeen是指mutafarriseen,即那些经历直觉的人。
伊本·凯伊姆通过解释先知鲁特的经历来阐述直觉与故事之间的关系,他说,‘当一个人观察那些违反前人命令的国家时,他就会被赋予直觉…’
伊本·凯伊姆将直觉定义为‘造物主注入信徒心中的光芒,使他能够区分真理与谬误。’ 他还引用了其他学者,他们描述了与获得关于不可见现实的知识相关的直觉维度。 他进一步解释说,直觉现象是在一个人的意识中出现的信仰、思考或想法,它消除了任何与之相悖的东西。 区分直觉与其他思考的一种方式是‘直觉是首先出现的思考,没有与之同时存在的反对思考。’ 如果有反对思考存在,那么这被视为普通思考。”
直觉可能包括对未来的预测以及对无法通过经验或直观验证的人的考虑。” 最后一个概念在关于朱奈德·巴格达迪的故事中得到了解释:
曾经有一次,朱奈德正在宣讲公开演讲,一位年轻的基督徒男子伪装成穆斯林前来提问。 他说,‘啊,谢赫,先知的话‘警惕信士的心,因为他是用安拉的光来看的’是什么意思?’ 朱奈德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对他说,‘拥抱伊斯兰吧,伊斯兰的时代已经来临。’ 那位年轻人立刻接受了伊斯兰。
伊本·凯伊姆也描述了与信仰无关的各种直觉,这些直觉可以通过其他重要特征为所有人所获得。 例如,他解释说,医生的行为是基于他们的知识和经验。 也有非穆斯林的人能够根据他们解读象征的能力来解梦。 他还指出,科学理论在获得准确预测方面是有用的。 他将这些称为‘自然的直觉’(al-firaasa al-khalqiyyah),基于自然事件之间的关系。 伊本·凯伊姆指出,这种类型的直觉并不能帮助人们理解更深层次的真理,这些真理将给他们在这两个世界中带来益处。 对更深层次真理的了解需要一种特殊的直觉,这是安拉的光辉赐予的恩典。
伊玛目·嘎扎利(m。 505 AH)将直觉概念化为来自‘心灵之窗’的源泉,这扇窗户打开了通往未知世界的通道。 另一扇窗户代表了我们的正常物理感官。 如果一个人专注于自己的灵魂而非物质世界,那么他们从灵界得到的回应将会不同。 他解释说,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真实的视觉体验发生在梦境中,因为身体与现实世界分离时,这种体验才会发生。
在睡眠状态下,当感官通道关闭时,这扇窗户就会打开,人类会接收到来自灵界的痕迹,有时甚至能预见到未来。 他的心灵随后就像一面镜子,反映出《古兰经》‘al-Lawhu ‘l-Mahfuz’中所描述的景象。 然而,即使在睡眠中,世俗的思考也会使这面镜子变得模糊,导致接收到的印象不清晰。
我们可以看到伊本·凯伊姆关于心脏的描述,其中它被比作玻璃和镜子。 阿尔-加扎利伊玛目解释说,在清醒状态下,一个人仍然可以通过心灵的光辉看到那些不可见之窗,‘一个人越能净化自己,摆脱私欲,全心全意地专注于安拉,他就越能意识到这样的直觉。’ 那些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的人没有权利否认它的真实性。”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直觉为来自安拉的光芒,它包含了隐藏现实的含义。” 这束光芒与纯洁的心灵互动,向其投射出准确的感知图像。” 这种光芒的质量远超过他拥有的其他思想、观念或知识,因为它来自安拉。” 因此,它超越了与之相关的其他思想,并始终留在心中。”
总结
我们已经讨论了影响我们思想中随时发生的意识流的不透明成分的结构要素。” 我们的意识思想不断变化和形成,这是由于不透明成分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 重要的是要注意,我们并不提倡关于从无意识中产生的思想的决定论观点。” 一个人可以有意克服无意识的影响。” 例如,人格的转化可以通过提高我们的欲望,使我们更接近‘nafs mutma'inn’来帮助我们改变我们的担忧。” 请求安拉的庇护并加强我们心灵的防御可以帮助我们对抗恶魔的诱惑。” 拥有那些通过言语和行为给予我们灵感的伙伴,可以在我们面对困难时,用积极的想法充实我们的记忆。” 发展我们的性格和理智可以帮助我们在正确地结合我们的愿望。” 个人卫生和处于良好的环境中可以提高来自天使的积极力量。” 最后,净化灵魂的过程将带来更深的直觉。”
第3部分:思维过程
从思维过程的角度来看,《古兰经》使用了多种术语,它们共享关于沉思的一般含义,但各自又包含关于思维复杂性的微妙差异。” 一些《古兰经》的阐释者已经解释了30个不同的术语,如思维(tafakkur)、反思(tadabbur)和记忆(tadhakkur),这些是获取《古兰经》和自然界中安拉迹象的含义所必需的重要过程。”
本文部分涉及被称为元认知的概念——或‘关于思维的思考’——在近年来变得流行。” 关于思维的思考是一种更高级的思维形式,它决定了我们如何解释周围的环境。” 我们在特定情况下选择的认知策略涉及元认知的选择,这将决定我们可以从中抽象出的知识和信息的质量和数量。 这些知识单元随后被用来构建概念框架,通过理解任何即将到来的信息。 因此,《古兰经》为我们提供了获取世界意义和真理所需的元认知指南,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概念框架,使我们能够以真实的方式看待世界。
记忆成分
伊本·凯伊姆在其著作《幸福之门》中讨论了关于不同思维类型的有趣讨论。 他解释了《古兰经》中用于表示沉思的术语。 本部分将专注于他对沉思(思考)、记念(记忆)、注意(意识)和沉思(思考)的讨论。 前两个过程描述了通过有意识的选择(而不是无意识的自动选择)出现的初步思维;后两个过程解释了初步思维(无论是自动的还是有意识的)如何导致新的观点和知识。
沉思
“沉思:将某物带入一个人的认知空间。”
这是《古兰经》主要引用的思考形式。 思想是这些术语中最普遍的,它包括将思想带入意识的过程。 沉思与恐惧不同,因为它是一个更自觉的过程,个人选择将他们的思维导向和集中。 在这种情况下,带入意识的初步思维来自环境或通过我们环境的自由创造性过程。 因此,大部分的恐惧涉及被动的过程,而思考则是一个主动的过程。
Tadhakkur
“Tadhakkur:当一个人因安拉的知识而受到干扰或他看不到它时,他应该意识到需要关注的知识:‘确实,敬畏者,当被恶魔的诱惑所触及时,他们会回忆(安拉的教育),因此他们会看到(正确的道路)。’ (古兰经 阿拉菲特 42:11)。”
当一个人受到恶魔的诱惑或自己的欲望影响时,他们非常需要这种思考方法。 Tadhakkar涉及将曾经获得的知识作为自我保护,对抗恶魔的幻想和抑制他们欲望的能力。 当一个人被来自不感恩、物质主义和他人侮辱的嫉妒所控制时,他必须记住关于安拉定命的知识。 通过记住安拉只赐福给那些他喜悦的人,一个人就会理解对别人的嫉妒实际上是在挑战安拉定命的合理性。 通过这样的反思,一个人可以理解自己心中的疾病,以及他所接受的祝福的感激之情。 当一个人被无法满足的欲望和寻求快乐的心所控制时,他必须记住他没有遵守造物主的命令、他的力量、他的尊贵和荣耀。 在《耐心者的伊德》中,伊本·凯伊姆向那些被欲望所困扰的人建议,向他们的意识提出20种不同的思考方式。 简而言之,我们只引用其中的三种。”
• 记住安拉赐予你的众多祝福,以及你的不遵从将会在你和这些祝福之间建立障碍。
• 记住,通过满足暂时的欲望和追求短暂的快乐,你将失去现世和来世的善行。 信仰、慈悯和财富都将因它而减少。
• 记住,安拉已经承诺,会用更好的东西来替代你为了他的利益而放弃的东西。 这是一场非常宝贵的斗争。
如果有人能从内心深处唤起这些被遗忘的财富,他就能以极低的价格重新购买几乎被卖掉的灵魂。 记住这个智慧,可以让一个人摆脱恶魔的幻想,从真实的角度看待世界,走向安拉的道路。 他看到阻碍这条道路的一切都是挑战,而一切帮助这条道路的都是礼物。
沉思与思考
沉思与思考共同构建了一个系统,这个系统能够通过知识丰富人的心灵。 思考是这样一个过程,心灵总是根据新的经验重新评估已经学到的知识,以获得深入和坚实的基础(理解)。 知道“安拉至大,能做他已规定的一切”([ash-Shūrā 42:11])的人,会意识到——无论他在这个拥挤的世界中感到多么孤独,或者他如何被周围人的负面情绪和悲观主义所征服——安拉的旨意超越了一切。“他们的眼睛被他们的罪恶所遮蔽,因为他们所做的是不义和罪恶。” 当一个人带着这种思考面对斗争或困难,并在获得帮助和成功时,他将深刻地认识到安拉在他生活中的角色。” 因此,未来的预测变得更加容易,因为他的心灵在记住安拉时感到平静。” 如果一个人在面临新的情况时没有将他对安拉的知识融入思考中,最终他将失去这种知识,它将不再影响他的心灵。” 这种知识将在他的心中“硬化”,使他无法在关键时刻获得:他们的眼睛被他们的罪恶所遮蔽,因为他们所做的是不义和罪恶。”
通过真诚的建议、动机和与安拉迹象的灵感相遇,这种硬化被削弱,以便之前获得的知识能够在我们的意识中自由地飞翔。” 伊本·凯伊姆说:“(思考)直到心灵不失去它的知识,因此它不会消失。”
思考的功能被描述为“提高一个人的知识,并使心灵达到之前不存在的东西。” 伊本·阿尔·卡伊姆解释说:“思考构建心灵,思考保持它。” 思考与思考是知识的种子。” 雨来了,滋润了他们(思考)并提醒他们(思考)是他们的疫苗。”
敬畏(I’tibaar)”
敬畏:从‘uboor这个词发展而来,意味着路径。 这是因为一个人通过这种思考从原始思维转向新的意识(ma'rifah)。 这就是敬畏的目标。” 这是一个构建过程,其中现有的思维被综合起来,产生更深入和更高级的实现。”
确实,先知的故事包含了给有思想的人带来敬畏的教训。 ([Surah Yusuf 11])”
确实,这样的事情包含了给敬畏安拉的人带来的教训。 (《纳兹iat》第26节)
‘确实,在那个事件中,有一个教训可以给那些思想狭隘的人。’ (《阿里·伊姆兰》第13节;《诺尔》第44节)。
这是基于现有思维模式制定的一种次要过程。 在《古兰经》中,这个过程与反思故事有关。 从已知故事中提取深刻榜样的过程被称为i'tibaar 。 通过i'tibaar这座桥梁,从原始故事到深刻意识的变化涉及互动过程。 这使一个人能够达到可以用于自己生活的叙事榜样,尽管与原始故事有明显的差异。 例如,当我们阅读关于玛利亚和宰卡利亚的故事,他们虽然相信这是不可能的,却仍然梦想着孩子,我们学习克服自己的信念,通过安拉的力量充分实现我们的潜力。” 当我们阅读关于恶魔堕入黑暗的故事时,我们获得了关于恶魔或恶魔病可能侵袭我们心灵和思想的了解。” 当我们阅读关于亚当赎罪的故事时,我们得到了对未来更美好生活的希望和改变自己变得更好的灵感。”
Tadabbur
“Tadabbur:之所以被称为如此,因为它专注于adbaar(目的)。” 这是原始逻辑思维的结果。 这被用作对以下话语的引用:
‘他们这样做,是因为他们不能理解所传授的教诲吗?’ ‘或者是因为他们祖先未曾经历过的东西降临到他们身上?’ (《穆民》第68节)。
‘他们(应该)这样做,不愿意思考《古兰经》的内容吗?’ (《妇女》第82节)。
Tadabbur是遵循逻辑的终点或起点。” 在实践层面,Tadabbur《古兰经》是一个过程,读者通过阅读经文,确定其对他们生活的含义。 当我们真正相信‘我的慈悯覆盖一切’(《阿拉菲亚特》第156节)并在困难中反思时,我们必须得出结论,我们所经历的痛苦、苦难和困难都包裹在安拉的全能慈悯之中。” 正如伊本·凯伊姆所说:‘通过安拉的全智,他使带来痛苦的快乐,痛苦带来快乐。’ 因此,由于失去所爱之人、失望、经济困难、社会排斥或忧郁而经历的痛苦,都包含在全能的慈悯和天意的智慧之中。” 这是信徒在经历强烈风暴时坚定信念,从未失去希望的信仰。” 他已经反思了《古兰经》中关于安拉对仆人的恩典、祝福和爱的经文,并没有得出其他结论,‘因此,你们要坚定信念,因为确实,每一种困难都伴随着容易,(再次强调):确实,每一种困难都伴随着容易。’ (《伊恩希拉》第5-6节)。
对行为的思考
人类能够阻止或与他们在思想中产生的本能或思维相对抗。 此外,他们可以参与元认知,以改变或融合他们的思维,形成知识体系。 一个意识思维成为知识,然后由伊本·凯伊姆描述的行为被描述为有五个相关认知步骤:‘因此,有五个步骤: fikr(思维),产生‘ilm(知识),产生haal(范式或概念建筑),产生iraada(动机),产生‘aml(行动)。’
发展伊本·凯伊姆模型
思想、学问和状态
第一步是(1)思想,这涉及到将新信息或新思维带入某人的心中。 如果某人回想起新信息以指导其决策,那么他参与了思考,这成为(2)学问。 如果这些信息不能帮助某人在精神、智力和道德旅程中前进,那么它还没有达到(1)思想的持久知识水平。 因此,知识被定义为它对某人生活产生利益的能力。 一些知识从我们所思考的事物中发展而来,成为知识推理。 这种知识构建的模式由我们的逻辑和思维以及我们的性格决定。 例如,一个句子中的单词根据语法规则组合起来,以产生有意义的句子。 然而,内容的选取源于我们的性格和价值观。 如果某人珍视真理,那么他的话语总是真诚的。 如果某人自私,那么构建的句子将被用来操纵他人。 在这个类比中,单词代表知识,语法代表理性,而句子本身代表特定知识的结构。 因此,知识的多样性通过基于理性的推理连接起来,就像单词通过基于语法的推理连接起来一样。 最终产品是知识结构。 这代表公理、公设、起点和基础,我们据此解释关于我们自己和周围环境的信息。 这些信息变为知识,并添加到现有的知识结构中,以构建新的基础或加强现有的基础。 根据我们的语言类比,代表我们知识结构的句子再次组合,以产生段落。 这些段落组合起来形成引言,然后组合成完整的书籍。 从我们的知识结构产生的整体结构是(3)行为(概念构建)。
心作为透镜
心灵的概念建筑是心灵的透镜,其中处理环境。 这个透镜在《古兰经》中被提及,
“安拉照亮了天和地。” 安拉启示的《古兰经》是包含一盏灯的‘米斯卡特’;这盏灯在玻璃杯中(qandil),玻璃杯本身(明亮如星)像明亮的星星;这盏灯用从有益的树(即)橄榄树中提取的油点亮……”
正如伊本·凯伊姆所解释的,玻璃代表心,灯代表照亮灵魂的信仰之光。 使用玻璃作为心之象征的原因之一是其透明性。 伊本·凯伊姆说,‘由于它的透明性,(信徒)看到了真理和目标。’
当物理世界的光反射出创造中的迹象并被心灵看到时,光被分解并散布,产生图像。 图像的清晰度和深度基于概念建筑的复杂性。 更复杂的建筑来自更丰富、更广泛的知识结构,与良好的智慧和性格相结合。 这个图像代表了从安拉的力量标志中描绘出的意义。
三个意义级别
这个意义可以被归类为三个级别。 第一个意义是从这些标志的经验特征中出现的。 它需要通过感官来感知。 与之相关的信息存在于信息(说明)领域。 例如,可以通过描述其外观、形状、颜色和成分来科学地解释特定岩石的形成。 这意味着它已经从信息形式的标志中出现了。 这可以被认为是(1)思想。
第二个意义是从对标志的理性讨论中产生的,被称为(2)科学。 需要认知过程来获取与某些自然现象的起源或目的(智慧)相关的意义,这些现象被嵌入更广泛的背景中。 例如,在上一个例子中,描述导致岩石形成的地质过程,以及在该地理区域生态系统中的当前作用,将满足第二个意义的所有条件。 第二个意义已经产生了历史上巨大的技术进步,尤其是在近几个世纪。
第三个和最后一个意义来自多种认知过程,以及《古兰经》中描述的心理-精神状态。 干扰和欲望阻碍了一个人去识别这个层次的意义。 《古兰经》一致地解释了只有通过沉思、提醒、思考、倾听和观察才能被虔诚、有信仰、有知识和有理性的人看到的安拉迹象。 在这个层次上起作用的认知过程被称为Qiyaas bil-Awlaa(高级类比)。 这在《古兰经》中被提到,“对于安拉来说,最高的是属性。” 因此,完全依赖于字面和逻辑思考将使一个人无法理解这个层次的意义。 Qiyaas bil-Awlaa涉及从自然界中获取价值(道德、智力和精神),并承认它们在神(知识)上的本体论和认识论依赖。 所获取的价值是体现在现实中的有限的安拉之名和属性。 从观察岩石的形成中产生的美丽、庄严和敬畏,以及在这些价值中在神学上的基础,是最高层次意义的洞察。
处理第三个层次的意义
所有意义的处理主要通过(3)之前解释的haal hati(心灵状态)。 特别是,第三个层次的意义需要更复杂的概念构建,这尚未被探索。 一些人的心灵变得如此黑暗,以至于他们对于这个层次的意义视而不见。 伊本·卡伊姆说,‘如果这种污染变得更加严重,变得黑暗和完全覆盖心灵,那么心灵的品质和反思性感知将完全消失,以至于它将不再接受真理或拒绝错误。’
《古兰经》经常描绘那些无法看到安拉力量标志中出现的光的人的心理-精神状态。 实际上,这种现实最初在《古兰经》的第三页就被明确指出。
确实,对于不信仰的人(那些不会信仰的人),无论你警告他们或你不警告他们,他们都不会信仰。 (由于他们的固执),安拉封闭了他们的心灵和听觉,以及他们的视觉;并且为他们准备了极大的刑罚。”
状态给予愿望以灵感
如果概念性的建筑源于知识、思考和良好品格,它将激发心灵,导致精神层面的现象体验。 在看到安拉全能的迹象中,人们的心灵被引导向信赖(依赖安拉)、坚忍(耐心和忍耐)、感恩、敬畏、爱慕和希望。 人们通过安拉全能的迹象体验这些精神层面。 在这个层面上,我们的愿望(愿望、意愿、选择和决定)显现出来。 一个人的愿望和愿望导致(5)行为和行动。
概括
伊本·凯伊姆从关于思想和行为之间关系的理论中得出结论。
思想是一切美好事物的起点和关键。 这个框架必须解释思考的意义和价值观,以及它是最崇高的行动,有益的行动,以至于心灵会说,‘思考一小时比一年的礼拜更好。’ 思想是将一个人从死亡和睡眠的干扰带到护理和生活的状态的东西。 从他所厌恶的到他所爱的,从世俗的依赖到世俗的自由,从这个世界的监狱到下一个世界的自由,从罪恶的束缚到知识的进步,从欲望的疾病到转向安拉的治疗,从盲目、跛行和喧嚣到视觉、听觉和深刻理解安拉的祝福,从怀疑的疾病到确信的安宁。
那么,不参与思考的人的状态是怎样的? 伊本·凯伊姆将心灵比作一块土地。 它要么能从你的思想种子中生长,要么你最大的敌人可以占领这块土地并播种它所希望的东西:
恶魔发现心灵是空虚和荒芜的,因此它播种了会导致欲望、知识和禁止的欲望的恶魔思想种子。 这随后会导致(被禁止和破坏性的)行为。 但是,如果心灵被关于一个人在生活中的目标的好思想和有益的思想所占据,思考责任和未来的生活,永恒的喜悦和痛苦的惩罚,那么就没有空间让一个人的欲望发展。
第4部分:伊斯兰思维系统
前面的部分集中在期望的思维过程上。 最后一部分将集中在期望的思维内容上。 伊本·凯伊姆提到需要积极培养的四个思维类别:
- 我们最爱的目标; - 通向这个目标的道路; - 导致惩罚的危险; - 导致这些危险的途径。 中性的思维不存在。 生活被概念化为通向特定目的的道路。 如果一个人在旅途中任何时候都不向他们的目的地前进,他们被认为有“浪费的时间。” 因此,人类总是处于失去的状态,除非他们积极追求他们的最终目标。 这在《古兰经》中被美妙地描绘出来。
“为了时间!” 事实上,人类处于危险之中,除非他们是信士和行善者,他们用真理的话语和忍耐的话语传达信息。” (时日章:1-3)
因此,如果某人的思想不符合上述任何四个类别,他们被认为是没有价值的思想。 这种思想会吸引人类内心存在的罪恶。 它将人引向失败。 世界和世界之后的关键成功在于确保一个人的意识被积极的思维所充满,最终产生积极的行动。
伊本·凯伊姆解释说,当一个人在追求某个目标、某个人或特定目标时,他必须想象他们喜欢什么。 这种动机与对最终目标的热爱保持一致。
这种爱通过四个思维类别得到加强。 第一个积极的思维类别是思考最重要的或最喜欢的目标。 伊本·凯伊姆将这种思维分为两类:(1)沉思其真正的美丽;以及(2)沉思从中获得的益处。
对人类慈爱的至高无上者是安拉,超越者,和平之源,真理。 思考他那些美好的品质会激发出包容和增强动机的爱心。 通过思考美丽、完美、平静、和平、爱心、同情和幸福,通过遍布全球的一切,将建立爱的基础。 然后,你必须记住,创造你、你的身体、你的灵魂、你的智慧,并赋予你礼物——生命的本身的是安拉。 爱和它的守护是通过父母的爱和照顾传承下来的。 安拉使你从生活中的困难中解脱出来,并帮助你实现你的目标。 最重要的是,安拉使你从这个世界的黑暗中走出,进入他的光芒之下。
人随后从思考他们的主要目标转变为思考如何实现这个目标。 如果一个人总是思考安拉,他们想要与他建立联系。 这种思考随后将集中于哪些因素有助于或阻碍一个人向安拉的精神攀登。 因为人的基本行为是由动机驱动的环境所决定的,因此反思这些动机和目标的结果是极其重要的。 在这里,伊本·凯伊姆提出了另外三个思维类别。 他还增加了子类别以使其更加具体。 这个系统如下所示:
- 思考我们最喜爱的目标 - 思考其美丽和特性 - 思考其行为、美德和显示其尊严的建议 - 通向这一目标的途径 - 思考被爱者所喜爱的特性。 一个人进行性格审查和思考,- 这个品质是否被安拉喜爱? - 我是否拥有这个品质? - 如果我没有,我如何获得它? 如果我有,我如何保持它? - 思考我们最不希望的结果 - 思考它们的恶劣 - 思考由此产生的痛苦和伤害 - 通向最恶劣结果的道路,导致我们受到惩罚 - 思考被爱者所厌恶的特性。 一个人进行性格审查和思考,- 这个品质是否被安拉厌恶? - 如果这个品质被厌恶,我是否拥有它或没有? - 如果我没有,我如何保持它并确保我摆脱它? 如果我拥有它,我如何摆脱这个品质? 当伊本·凯伊姆总结时,他解释说,第一个类别增加了一个人对安拉的爱,而其余的类别使个体更受安拉喜爱。 他还将其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 关于安拉独一和特性的知识 - 通向安拉的道路 - 避免安拉的道路 - 这种思维过程包含在《奉至仁至慈的安拉》章中。 前四节是对安拉的名字和特性的颂扬,只崇拜安拉。 这些经文讲述着通往安拉的道路,第七条经文则讲述着避开安拉的道路。
摘要
在这个动荡的时代,集中我们的注意力去寻找心灵的秘密是至关重要的。 思想和意识的经验是非常精神的,能够开启我们内心深处许多隐藏宝藏的钥匙。 它们代表了宇宙中最大的奇迹之一。 它们是我们生活和目标的基础。 它们是我们自然情感的建筑块。 通过反思、记忆和反思,我们可以从知识和理解中构建起我们内心广阔而宏伟的结构。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的概念建筑艺术与物理世界的建筑景观相似。 建筑和道路允许城市的居民穿越物理世界的界限。 同样,我们的概念建筑艺术也允许我们穿越形而上学的世界意义。 知识的建筑和思考过程(思考、思考、敬畏和思考)是连接它们的途径。 集体而言,它们可以在我们心中产生灿烂的文化,增强我们在这个世界中的经历。
伊斯兰传统为人类心理学的领域提供了许多益处。 本文专注于认知和元认知,探讨其构成、过程和目标。 本系列的第二篇文章将专注于动机、行为和人格转变,完成伊斯兰精神心理学的入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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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本·凯伊姆,《达尔·萨阿达》,第531页 收起阅读 »
为什么世俗时代会让穆斯林在确定与不确定之间摇摆?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islam-dan-zaman-sekular-antara-kepastian-dan-tidak
原文标题:Islam dan Zaman Sekular: Antara Kepastian dan Tidak
作者:Dr. Khalil Abdurrashid
作者简介:哈利勒·阿卜杜拉希德博士:哈利勒·阿卜杜拉希德是哈佛大学首位全职穆斯林大学牧师,哈佛神学院穆斯林研究讲师,以及哈佛肯尼迪政府学院公共政策讲师。 他为哈佛大学的所有穆斯林学生服务,监督哈佛大学牧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并担任哈佛大学宗教、精神和伦理生活委员会的成员。 他在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出生并长大,在南方卫理公会大学获得了美国伊斯兰自由研究博士学位,并在纽约市哥伦比亚大学获得了伊斯兰法和中东研究文学硕士以及伊斯兰法和中东研究哲学硕士学位。 他在佐治亚州立大学获得了社会工作学士学位,并在佐治亚州担任了数年社会工作者。 随后,他通过学术和传统方式学习伊斯兰教,这使他前往海外,在中东和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学习了多年。 在伊斯坦布尔期间,哈利勒博士在马尔马拉大学攻读比较伊斯兰法硕士学位,并获得了两项伊斯兰学高级神学院博士许可(ijaza)。 他曾在纽约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多门关于伊斯兰教和伊斯兰法的课程,并在佐治亚州立大学教授阿拉伯语。 他是纽约市哥伦比亚大学和巴纳德学院的首位带薪穆斯林大学牧师,并担任纽约市警察局局长的顾问。 他还在纽约市担任了数年伊玛目,并在北达拉斯的一个主要伊斯兰中心担任了数年驻地学者。 他与妻子共同创立了位于达拉斯的美国伊斯兰神学院,并在南方卫理公会大学的自由研究研究生项目中担任伊斯兰研究讲师。 他通过指导、项目、讲座、跨信仰工作以及在神学院和肯尼迪政府学院开设的课程,为哈佛大学的整个穆斯林社区服务。
副标题:关于世俗时间、信仰确定性与现代怀疑的5个误解
摘要:本文讨论世俗时代如何改变人们理解时间、确定性和信仰的方式。作者指出,现代社会常把宗教推向私人领域,并用不稳定的世俗框架解释人生意义;穆斯林需要重新理解启示、时间和确信之间的关系,才能在不确定中守住信仰方向。

图:伊斯兰与世俗时代:介于确定与不确定之间
现代性诞生于暴力之中。 它产生了民族国家、民族主义,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种“主义”,这些“主义”充当着新的偶像或英雄,争夺着人们的忠诚。 自由主义、女权主义、马克思主义、个人主义、无神论、不可知论、极端主义、共产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极权主义、种族主义——所有这些相互竞争的意识形态都试图回答“成为人意味着什么”以及“我们应该如何生活”的问题。 人类对满足感的追求部分体现在那些相互竞争的“主义”中,这些“主义”是旧世界(也被称为前现代世界)被新的现代世界取代时所产生的分裂的结果。 在西方,对“成为人意味着什么”的答案的探索始于17世纪中叶,伴随着希腊-基督教对人、灵魂、世界和造物主的理解的形成。 乔治·马卡里雄辩而有价值地阐述了其背景:
随后,当古希腊思想与教父基督教融合时,以灵魂为基础的人类观成为西方信仰的主导观念之一。 在基督教中,灵魂是“宇宙的纽带”,是连接自然、人类和造物主的统一环节,也是人类最宝贵的特质。 然而,到了17世纪中叶,这种相同的信仰却被视为腐败、无休止的纷争、暴力和大规模残忍行为的丰富来源。 几十年来,基督教团体为了灵魂及其救赎的相互竞争的主张而彼此开战……尽管灵魂和思想曾被理解为同义词,但一些思想家现在提出了一种激进的观点。 如果思想不是人们所认为的灵魂,而是一个躯体呢? 如果思想的物质存在于人类的物质之中呢? 这个客体,即思想,仍将是人类主观性的主体。 蒙造物主赐福,它仍将是物质的,因此它会生病和死亡……当现代诞生了具身心智理论时,其影响是极其深远的。 如果不是灵魂而是具身心智让男人和女人像他们那样思考、选择和行动,那么旧有的信仰就是错误的。 关于真理与幻象、无辜与有罪、健康与疾病、统治者以及个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和角色的错误观念都必须改变。
上述最后一段是我想要开始的地方,因为启蒙运动所提出的具身心智理论不仅导致了灵魂和整个超验世界的脱离,也导致了对真理和所有其他事物的确定性的丧失。 怀疑和不确定性的氛围盛行,结果人类进入了一个被称为“世俗时代”的新纪元。 因此,世俗主义是现代性和启蒙运动的第一个产物。
理解世俗时代
如果我们仔细理解世俗时代是什么,那么我相信我们就能更进一步地理解,为什么前现代的穆斯林尽管对宇宙和物质资源的了解比我们少,但他们对自己的信仰和宗教却有更多的确定性,这使他们能够建立并留下深远的文明遗产;以及为什么,尽管我们现在拥有更多的知识和资源,我们却面临着对自己和信仰缺乏确定性的问题,因此对我们的社区和整个文明的贡献也较少。
大多数人对世俗性有不同的理解。 在欧洲,“世俗”一词表示国家对宗教和宗教机构的控制。 然而,在美国,世俗仅指政教分离。 但这无助于我们理解世俗的真正含义。 当我们说自己生活在世俗时代或世俗时期时,这意味着什么? 查尔斯·泰勒的回答有助于解答这个问题。 他指出了我们所处的世俗时代由三个组成部分构成。 第一个组成部分是,我们的公共空间已被剥夺了任何及所有对终极或超验现实的提及。 这给穆斯林特别是所有信徒带来了严重后果。 在前现代社会中,伊斯兰文明包含着公共空间,在这些空间中,追求超越即时人类满足的实现是常态;有意义的生活存在于有利于道德和精神生活的社会、经济、政治和知识状态中,而不仅仅是受年度和季度审查的理论。 在这些社会中,人们积极并持续地参与巩固道德和精神世界观的确定性,这种世界观体现在各种具体表现形式中,如艺术、建筑、服装、图案、文学、诗歌,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在音乐中。 积极参照造物主和超验领域的生活作为一种没有真正替代方案的生活框架或状态而存在。 世俗主义已将造物主以及任何对他或终极现实的提及从所有公共空间中驱逐出去。 正如泰勒所指出的,
尽管所有前现代社会的政治组织都以某种方式与某种信仰、对造物主的服从或对终极现实的某种理解相关联、基于此并以此为保障,但现代西方国家摆脱了这种关联……或者从另一方面来看,由于我们在各种活动领域——经济、政治、文化、教育、专业、娱乐——中运作,我们遵循的规范和原则,我们进行的讨论,通常不涉及造物主或宗教信仰;我们所做的考量是每个领域“理性”的内在部分——经济中的最大利润,政治领域中对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等等。
空间甚至时间都被剥夺了神圣性,而这种神圣性在数千年来一直作为对来世的提醒。 因此,世俗时代是一个人类不再寻求此世之外或人类境况之外满足的时代。 人文主义本身就是寻求意义和目标的场所。 所有的驱动力和快乐都被简化为《古兰经》中关于自我及其欲望、私欲和贪婪的概念。
第二个世俗组成部分是信徒对造物主的信仰和宗教实践的整体下降。 这种现象是第一个组成部分的后果。 信仰本身在“理性”的意义上受到审视,结果它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中与不信相结合。 这并不意味着前现代穆斯林社会中没有不信者。 这意味着过去伊斯兰社会中的不信根本不正常。 我在这里使用“不信”并非指信仰的多样性,而是指对造物主或终极现实概念的拒绝。 即使在西欧,直到17世纪才出现无神论的概念。 在前现代欧洲,一个人不相信造物主是不可想象的。 在世俗时代,对造物主的信仰和不信不仅同样可以想象,而且同样被接受。 在不信造物主的社会中,大众接受信仰的不确定性现在已成为常态。 世俗时代为“何为人类”提供了许多可行的选择,以至于穆斯林自己也接受了这些选择,并且不再质疑它们。 我们对各种思想的涉猎使我们陷入了怀疑。 信仰中如此多的确定(确信)替代方案已不再是现实。 即使确定性存在,我们也会怀疑它,因为大多数人都不确定,并且似乎很乐意生活在怀疑之中。 随之而来的是世俗时代的三个组成部分:新的信仰条件。
最终的材料是这种怀疑的存在,它来到家中筑巢。 世俗主义使人身处怀疑成为常态的环境中,并且由于其常态化,它变得可以接受和无碍。 作为穆斯林,从先知穆罕默德 ﷺ 从麦加迁徙到麦地那,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我们一直生活在一个对造物主的信仰从未受到挑战的社会中。 现在,地球上很少有地方是这种情况。 信仰更高的力量只是众多可能性之一。 这种现象被称为“新星效应”。 由于世俗时代导致正统信仰与不信造物主之间的两极对立趋于平等,因此出现了各种其他选择来填补这一空白。
我喜欢用去杂货店买谷物的类比来描述这件事。 过去,只有两到三种品牌的谷物可供选择。 如今,在所有杂货店里,谷物的选择非常多,甚至所有商店现在都有一整条过道专门摆放谷物品牌。 当你走在那条过道上进行选择时,如此多的(如果你考虑到家庭装和小包装,则有数百种)选择足以让你在那条过道的尽头感到困惑和迷茫几分钟,甚至让你打消购买的念头而离开。 我们的祖先会惊讶地发现,在世俗时代,连早餐这样简单的事情也变得极其复杂。 那些无形的事物变得如此复杂,以至于我们被条件反射地拒绝简单的顺从和接受神圣的权威。 新星效应促使我们根据面前的各种替代方案去探索新事物,因此我们选择的准确性背后的确定性程度降低了。
寻求“何为人类”意义中的确定性
那么,这对生活在世俗时代的穆斯林意味着什么呢? 首先,这意味着我们生活在没有持续的社会提醒或提及造物主的情况下。 其次,我们生活在信仰和不信造物主被视为同等竞争者的社会条件下,这不仅影响我们,也影响后代。 第三,新星效应意味着有更多替代生活方式的选择,它们声称能为人类提供令人满意的生活。 关于“何为人类”以及如何恰当生活的问题的答案变成了“以上全部或任意一项”,而不仅仅是“选项a、b或c”。 我们作为穆斯林,生活在与前人不同的环境中。 前现代与现代之间的区别不仅在于我们提出的问题,还在于我们提问的方式和条件。 我们像我们的前辈一样提出道德问题,但我们提出的道德问题类型不同,因为引发这些问题的条件促使我们在答案产生之前就对答案产生怀疑。
然而,对于这种明显的困境,存在一个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是忽略选择,并寻求确定性本身。 在《古兰经》的第一次启示中,我们被告知人类作为学习者的典范状态——这是摆脱怀疑的先决条件。 安拉在《古兰经》中说:“他教人以他所不知道的。”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舍弃让你怀疑的事物,转向不让你怀疑的事物。” 怀疑,在阿拉伯语中称为“syak”,是伊斯兰教中距离确定性两步之遥的阶段。 当一个人摆脱怀疑时,他将进入信任(zann)的阶段。 这是一个敏感的领域,因为信任可能正确也可能不正确地呈现。 鉴于信任强度的增加,它变成了确信(ghalabat zann)。 一些学者将确信在数学上描述为对一个人信仰的有效性有75-98%的把握。 当一个人达到99%时,确定性(yaqeen)就已实现。
《古兰经》中以三种不同方式提及确定性。 第一种是基于知识和学习的确定性。 这在《古兰经》中被称为“ilm al-yaqeen”。 学习涉及对事物的精确概念化和准确判断。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确保我们正确理解和定义相应的结构,这通常是任何亚里士多德逻辑课程中的一个主要方面。 正确概念化概念的能力使我们能够确定精确的定义,这反过来又提高了我们说话和提出主张的能力,从而正确地进行推理。 这对于认知和理解至关重要。 我们生活在一个新星效应产生了如此多不确定性和怀疑的时代,以至于许多人不再理解和讨论。 从根本上说,我们已经成为一个不再“知道”的社会。 世俗时代阻碍了我们进行不同的思考。 因此,达到确定性成为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
第二种确定性形式是基于观察的,在《古兰经》中被称为“ayn al-yaqeen”。 这种确定性水平源于目睹现象所产生的高度确信。 大多数感官输入是视觉的。 所目睹的现象将确信集中在其有效性或真实性上。 然而,如果我们每天目睹的环境和现象,例如建筑结构、社交媒体,甚至艺术,都没有神圣的参照,那么我们只能在物质现象中获得自身的确定性。 此外,问题在于对现实的理解已经退化,因为在世俗时代,我们现在变得如此多疑,以至于即使我们目睹事物,我们也会对其进行审视,直到我们对目睹事物本身失去信心。 因此,没有固定和控制的怀疑。 这又回到了世俗时代将对造物主和超验领域的提及从公共领域中移除所造成的损害。 它不利于基于惊人事件的确定性。
《古兰经》中第三种确定性形式是“haqq ul-yaqeen”。 这指的是因个人经历而产生的确定性。 我们的经历与前人截然不同。 世俗时代改变了我们的精神依赖,在许多情况下也改变了我们独特而自然的体验。 我们去看恐怖电影是为了感受恐惧,因为我们渴望恐怖电影的虚假性。 但那些相信附身和精灵的人不需要看关于超自然活动的电影。 我们挣扎着,甚至去寻求最简单的体验,而这对于早期的前现代人来说是日常现象。 我们与精神体验分离并脱节,并用理性化来取代它们。 更糟糕的是,我们已经接受了这些条件,以阻止自己体验世俗生活之外的事物。 我们完全满足于日常生活,但没有体验到精神的深度。 世俗时代是一个人类自给自足的时代,由经常变化的标准所定义,这已经足够了。 这意味着体验对象发生了变化。 世俗时代不再希望人们参与精神的、超验的、深刻的体验。 当下体验的目的就是人类自身。 这是个人主义的激进版本。 我不仅关心我自己,而且只有我、我和我自己的三位一体才能满足我。 这是伊斯兰末世论体系的最终颠覆:我奖励自己,我惩罚自己。 生活本质上是关于我提升到令自己愉悦的更高层次,并在自己身上寻找慰藉——我之外的一切都不再重要。 自给自足的人性不仅是世俗时代的一种选择,而且是一种广泛且可以说是主导的选择。 任何超越人类的目标或目的都变得非常难以概念化。 这使得目标从确定性转向不确定性,因为自我容易受到不稳定性的影响。
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古兰经》中所有三种确定性形式都被侵蚀的时代,这引出了以下问题:在世俗时代,我们如何才能重新找回《古兰经》中所阐述的确定性及其形式? 在世俗时代,某些体验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是什么?
伊斯兰与确定性之墙
《古兰经》中提到了二十七次“确定性”。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古兰经》中被召唤:“你当崇拜你的造物主,直到你得到确信(al-yaqeen)。” 根据《古兰经》注释学者们的说法,本节经文中“确定性”一词指代两件事。 第一个迹象是死亡。 死亡是关于何为人类的最终答案。 无论我们建造什么,无论我们做什么,我们都必须普遍面对死亡,并且我们每个人都将消逝。 因此,最初的含义是成为一个始终如一的信徒,在面对他人的死亡以及直到我们自己消逝的过程中,坚守你的原则、实践和信仰。
本节经文中的第二个指示是确定性本身。 这意味着伊斯兰教中每日持续的仪式性崇拜的作用是促进和巩固各种形式的确定性。 首先,我们必须学习如何进行仪式性崇拜,什么使其有效,什么使其无效,我们如何提高仪式性崇拜的质量,等等。 我们还应该学习我们崇拜的是谁以及为什么崇拜;造物主与世界究竟有何不同,以及最后的启示对此有何论述。 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确定性。 然后我们必须实践我们所学到的,并观察他人的实践。 这将使我们见证自己和他人的信仰程度,这将激励我们,从而促进确定性以见证伟大的事件。
结论
世俗时代已将焦点从未来转向今生。 阿尔-阿塔斯对这一变化进行了非常好的分析,正如他所解释的:
“世俗”一词源自拉丁语 saeculum,它传达了具有时间和地点双重含义的意义;时间指的是“现在”或“当下”的感觉,地点指的是“世界”或“世俗”。 因此,saeculum 意为“这个时代”或“当下”,而这个时代或当下指的是这个世界上的事件,它也意味着“当代事件”。 世俗化被定义为人类首先从宗教中解放出来,然后从形而上学对理性和语言的控制中解放出来。 世俗化不仅涵盖了生活的政治和社会方面,而且不可避免地涵盖了文化方面,因为它标志着文化结构符号的宗教决定性丧失。
这最后一段话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值得深思。 世俗主义对文化的影响意味着它影响了构成善恶判断的价值观的变化;它影响了身份和符号;语言本身也受到影响,以及我们对性别角色甚至性别本身的理解。 然而,除了所有这些之外,最严重的是对意识本身的影响。 美国穆斯林对“成为穆斯林”的理解与他们的前辈有所不同。 所有这一切都根植于一个事实,即存在着导致信仰状况发生变化的巨大转变。 公共空间、信仰和实践的衰落,以及实践信仰的新条件,都促使我们转向人文主义,以推动当前各种选择,这些选择正在慢慢侵蚀我们内心对信仰和宗教的信任感,从而由我们自己来决定我们的价值观。
我们用来决定相信什么或做什么的原则必须停止,因为它们常常被认为是我们自己创造的原则。 一旦启蒙运动超越了它们是由更高力量强加给我们的观念,而科学革命表明它们不能被忽视世界的结构,世界现在被视为一个沉默而无目的的规范,那么我们自己必须成为它们的来源这一结论似乎是不可避免的。 任何思想和行动原则的力量都是我们赋予自己的力量。 因为我们依赖自己,我们再次怀疑,确定性变得更加遥远。
确定性是通过学习获得的知识来实现的,而不是通过只言片语、流言蜚语和花言巧语。 确定性通过正确的宗教实践得到增强,而不是通过不合时宜的、不被接受的独特姿态。 确定性通过真正深刻的、反思性的、超验的体验达到顶峰,而不是通过社交媒体上与他人的偶发性接触和虚构的结果。 确定性的形式和确保确定性本身的努力必须持续下去,直到我们的确定性满足我们存在最终的确定性——它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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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塔斯,赛义德·穆罕默德·纳吉布,《伊斯兰与世俗主义》,IBFIM,吉隆坡,2014年,第17页。
• 拉莫尔,查尔斯,《道德的自主性》,剑桥大学出版社,纽约,2008年,第 1页。 收起阅读 »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islam-dan-zaman-sekular-antara-kepastian-dan-tidak
原文标题:Islam dan Zaman Sekular: Antara Kepastian dan Tidak
作者:Dr. Khalil Abdurrashid
作者简介:哈利勒·阿卜杜拉希德博士:哈利勒·阿卜杜拉希德是哈佛大学首位全职穆斯林大学牧师,哈佛神学院穆斯林研究讲师,以及哈佛肯尼迪政府学院公共政策讲师。 他为哈佛大学的所有穆斯林学生服务,监督哈佛大学牧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并担任哈佛大学宗教、精神和伦理生活委员会的成员。 他在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出生并长大,在南方卫理公会大学获得了美国伊斯兰自由研究博士学位,并在纽约市哥伦比亚大学获得了伊斯兰法和中东研究文学硕士以及伊斯兰法和中东研究哲学硕士学位。 他在佐治亚州立大学获得了社会工作学士学位,并在佐治亚州担任了数年社会工作者。 随后,他通过学术和传统方式学习伊斯兰教,这使他前往海外,在中东和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学习了多年。 在伊斯坦布尔期间,哈利勒博士在马尔马拉大学攻读比较伊斯兰法硕士学位,并获得了两项伊斯兰学高级神学院博士许可(ijaza)。 他曾在纽约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多门关于伊斯兰教和伊斯兰法的课程,并在佐治亚州立大学教授阿拉伯语。 他是纽约市哥伦比亚大学和巴纳德学院的首位带薪穆斯林大学牧师,并担任纽约市警察局局长的顾问。 他还在纽约市担任了数年伊玛目,并在北达拉斯的一个主要伊斯兰中心担任了数年驻地学者。 他与妻子共同创立了位于达拉斯的美国伊斯兰神学院,并在南方卫理公会大学的自由研究研究生项目中担任伊斯兰研究讲师。 他通过指导、项目、讲座、跨信仰工作以及在神学院和肯尼迪政府学院开设的课程,为哈佛大学的整个穆斯林社区服务。
副标题:关于世俗时间、信仰确定性与现代怀疑的5个误解
摘要:本文讨论世俗时代如何改变人们理解时间、确定性和信仰的方式。作者指出,现代社会常把宗教推向私人领域,并用不稳定的世俗框架解释人生意义;穆斯林需要重新理解启示、时间和确信之间的关系,才能在不确定中守住信仰方向。

图:伊斯兰与世俗时代:介于确定与不确定之间
现代性诞生于暴力之中。 它产生了民族国家、民族主义,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种“主义”,这些“主义”充当着新的偶像或英雄,争夺着人们的忠诚。 自由主义、女权主义、马克思主义、个人主义、无神论、不可知论、极端主义、共产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极权主义、种族主义——所有这些相互竞争的意识形态都试图回答“成为人意味着什么”以及“我们应该如何生活”的问题。 人类对满足感的追求部分体现在那些相互竞争的“主义”中,这些“主义”是旧世界(也被称为前现代世界)被新的现代世界取代时所产生的分裂的结果。 在西方,对“成为人意味着什么”的答案的探索始于17世纪中叶,伴随着希腊-基督教对人、灵魂、世界和造物主的理解的形成。 乔治·马卡里雄辩而有价值地阐述了其背景:
随后,当古希腊思想与教父基督教融合时,以灵魂为基础的人类观成为西方信仰的主导观念之一。 在基督教中,灵魂是“宇宙的纽带”,是连接自然、人类和造物主的统一环节,也是人类最宝贵的特质。 然而,到了17世纪中叶,这种相同的信仰却被视为腐败、无休止的纷争、暴力和大规模残忍行为的丰富来源。 几十年来,基督教团体为了灵魂及其救赎的相互竞争的主张而彼此开战……尽管灵魂和思想曾被理解为同义词,但一些思想家现在提出了一种激进的观点。 如果思想不是人们所认为的灵魂,而是一个躯体呢? 如果思想的物质存在于人类的物质之中呢? 这个客体,即思想,仍将是人类主观性的主体。 蒙造物主赐福,它仍将是物质的,因此它会生病和死亡……当现代诞生了具身心智理论时,其影响是极其深远的。 如果不是灵魂而是具身心智让男人和女人像他们那样思考、选择和行动,那么旧有的信仰就是错误的。 关于真理与幻象、无辜与有罪、健康与疾病、统治者以及个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和角色的错误观念都必须改变。
上述最后一段是我想要开始的地方,因为启蒙运动所提出的具身心智理论不仅导致了灵魂和整个超验世界的脱离,也导致了对真理和所有其他事物的确定性的丧失。 怀疑和不确定性的氛围盛行,结果人类进入了一个被称为“世俗时代”的新纪元。 因此,世俗主义是现代性和启蒙运动的第一个产物。
理解世俗时代
如果我们仔细理解世俗时代是什么,那么我相信我们就能更进一步地理解,为什么前现代的穆斯林尽管对宇宙和物质资源的了解比我们少,但他们对自己的信仰和宗教却有更多的确定性,这使他们能够建立并留下深远的文明遗产;以及为什么,尽管我们现在拥有更多的知识和资源,我们却面临着对自己和信仰缺乏确定性的问题,因此对我们的社区和整个文明的贡献也较少。
大多数人对世俗性有不同的理解。 在欧洲,“世俗”一词表示国家对宗教和宗教机构的控制。 然而,在美国,世俗仅指政教分离。 但这无助于我们理解世俗的真正含义。 当我们说自己生活在世俗时代或世俗时期时,这意味着什么? 查尔斯·泰勒的回答有助于解答这个问题。 他指出了我们所处的世俗时代由三个组成部分构成。 第一个组成部分是,我们的公共空间已被剥夺了任何及所有对终极或超验现实的提及。 这给穆斯林特别是所有信徒带来了严重后果。 在前现代社会中,伊斯兰文明包含着公共空间,在这些空间中,追求超越即时人类满足的实现是常态;有意义的生活存在于有利于道德和精神生活的社会、经济、政治和知识状态中,而不仅仅是受年度和季度审查的理论。 在这些社会中,人们积极并持续地参与巩固道德和精神世界观的确定性,这种世界观体现在各种具体表现形式中,如艺术、建筑、服装、图案、文学、诗歌,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在音乐中。 积极参照造物主和超验领域的生活作为一种没有真正替代方案的生活框架或状态而存在。 世俗主义已将造物主以及任何对他或终极现实的提及从所有公共空间中驱逐出去。 正如泰勒所指出的,
尽管所有前现代社会的政治组织都以某种方式与某种信仰、对造物主的服从或对终极现实的某种理解相关联、基于此并以此为保障,但现代西方国家摆脱了这种关联……或者从另一方面来看,由于我们在各种活动领域——经济、政治、文化、教育、专业、娱乐——中运作,我们遵循的规范和原则,我们进行的讨论,通常不涉及造物主或宗教信仰;我们所做的考量是每个领域“理性”的内在部分——经济中的最大利润,政治领域中对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等等。
空间甚至时间都被剥夺了神圣性,而这种神圣性在数千年来一直作为对来世的提醒。 因此,世俗时代是一个人类不再寻求此世之外或人类境况之外满足的时代。 人文主义本身就是寻求意义和目标的场所。 所有的驱动力和快乐都被简化为《古兰经》中关于自我及其欲望、私欲和贪婪的概念。
第二个世俗组成部分是信徒对造物主的信仰和宗教实践的整体下降。 这种现象是第一个组成部分的后果。 信仰本身在“理性”的意义上受到审视,结果它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中与不信相结合。 这并不意味着前现代穆斯林社会中没有不信者。 这意味着过去伊斯兰社会中的不信根本不正常。 我在这里使用“不信”并非指信仰的多样性,而是指对造物主或终极现实概念的拒绝。 即使在西欧,直到17世纪才出现无神论的概念。 在前现代欧洲,一个人不相信造物主是不可想象的。 在世俗时代,对造物主的信仰和不信不仅同样可以想象,而且同样被接受。 在不信造物主的社会中,大众接受信仰的不确定性现在已成为常态。 世俗时代为“何为人类”提供了许多可行的选择,以至于穆斯林自己也接受了这些选择,并且不再质疑它们。 我们对各种思想的涉猎使我们陷入了怀疑。 信仰中如此多的确定(确信)替代方案已不再是现实。 即使确定性存在,我们也会怀疑它,因为大多数人都不确定,并且似乎很乐意生活在怀疑之中。 随之而来的是世俗时代的三个组成部分:新的信仰条件。
最终的材料是这种怀疑的存在,它来到家中筑巢。 世俗主义使人身处怀疑成为常态的环境中,并且由于其常态化,它变得可以接受和无碍。 作为穆斯林,从先知穆罕默德 ﷺ 从麦加迁徙到麦地那,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我们一直生活在一个对造物主的信仰从未受到挑战的社会中。 现在,地球上很少有地方是这种情况。 信仰更高的力量只是众多可能性之一。 这种现象被称为“新星效应”。 由于世俗时代导致正统信仰与不信造物主之间的两极对立趋于平等,因此出现了各种其他选择来填补这一空白。
我喜欢用去杂货店买谷物的类比来描述这件事。 过去,只有两到三种品牌的谷物可供选择。 如今,在所有杂货店里,谷物的选择非常多,甚至所有商店现在都有一整条过道专门摆放谷物品牌。 当你走在那条过道上进行选择时,如此多的(如果你考虑到家庭装和小包装,则有数百种)选择足以让你在那条过道的尽头感到困惑和迷茫几分钟,甚至让你打消购买的念头而离开。 我们的祖先会惊讶地发现,在世俗时代,连早餐这样简单的事情也变得极其复杂。 那些无形的事物变得如此复杂,以至于我们被条件反射地拒绝简单的顺从和接受神圣的权威。 新星效应促使我们根据面前的各种替代方案去探索新事物,因此我们选择的准确性背后的确定性程度降低了。
寻求“何为人类”意义中的确定性
那么,这对生活在世俗时代的穆斯林意味着什么呢? 首先,这意味着我们生活在没有持续的社会提醒或提及造物主的情况下。 其次,我们生活在信仰和不信造物主被视为同等竞争者的社会条件下,这不仅影响我们,也影响后代。 第三,新星效应意味着有更多替代生活方式的选择,它们声称能为人类提供令人满意的生活。 关于“何为人类”以及如何恰当生活的问题的答案变成了“以上全部或任意一项”,而不仅仅是“选项a、b或c”。 我们作为穆斯林,生活在与前人不同的环境中。 前现代与现代之间的区别不仅在于我们提出的问题,还在于我们提问的方式和条件。 我们像我们的前辈一样提出道德问题,但我们提出的道德问题类型不同,因为引发这些问题的条件促使我们在答案产生之前就对答案产生怀疑。
然而,对于这种明显的困境,存在一个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是忽略选择,并寻求确定性本身。 在《古兰经》的第一次启示中,我们被告知人类作为学习者的典范状态——这是摆脱怀疑的先决条件。 安拉在《古兰经》中说:“他教人以他所不知道的。”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舍弃让你怀疑的事物,转向不让你怀疑的事物。” 怀疑,在阿拉伯语中称为“syak”,是伊斯兰教中距离确定性两步之遥的阶段。 当一个人摆脱怀疑时,他将进入信任(zann)的阶段。 这是一个敏感的领域,因为信任可能正确也可能不正确地呈现。 鉴于信任强度的增加,它变成了确信(ghalabat zann)。 一些学者将确信在数学上描述为对一个人信仰的有效性有75-98%的把握。 当一个人达到99%时,确定性(yaqeen)就已实现。
《古兰经》中以三种不同方式提及确定性。 第一种是基于知识和学习的确定性。 这在《古兰经》中被称为“ilm al-yaqeen”。 学习涉及对事物的精确概念化和准确判断。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确保我们正确理解和定义相应的结构,这通常是任何亚里士多德逻辑课程中的一个主要方面。 正确概念化概念的能力使我们能够确定精确的定义,这反过来又提高了我们说话和提出主张的能力,从而正确地进行推理。 这对于认知和理解至关重要。 我们生活在一个新星效应产生了如此多不确定性和怀疑的时代,以至于许多人不再理解和讨论。 从根本上说,我们已经成为一个不再“知道”的社会。 世俗时代阻碍了我们进行不同的思考。 因此,达到确定性成为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
第二种确定性形式是基于观察的,在《古兰经》中被称为“ayn al-yaqeen”。 这种确定性水平源于目睹现象所产生的高度确信。 大多数感官输入是视觉的。 所目睹的现象将确信集中在其有效性或真实性上。 然而,如果我们每天目睹的环境和现象,例如建筑结构、社交媒体,甚至艺术,都没有神圣的参照,那么我们只能在物质现象中获得自身的确定性。 此外,问题在于对现实的理解已经退化,因为在世俗时代,我们现在变得如此多疑,以至于即使我们目睹事物,我们也会对其进行审视,直到我们对目睹事物本身失去信心。 因此,没有固定和控制的怀疑。 这又回到了世俗时代将对造物主和超验领域的提及从公共领域中移除所造成的损害。 它不利于基于惊人事件的确定性。
《古兰经》中第三种确定性形式是“haqq ul-yaqeen”。 这指的是因个人经历而产生的确定性。 我们的经历与前人截然不同。 世俗时代改变了我们的精神依赖,在许多情况下也改变了我们独特而自然的体验。 我们去看恐怖电影是为了感受恐惧,因为我们渴望恐怖电影的虚假性。 但那些相信附身和精灵的人不需要看关于超自然活动的电影。 我们挣扎着,甚至去寻求最简单的体验,而这对于早期的前现代人来说是日常现象。 我们与精神体验分离并脱节,并用理性化来取代它们。 更糟糕的是,我们已经接受了这些条件,以阻止自己体验世俗生活之外的事物。 我们完全满足于日常生活,但没有体验到精神的深度。 世俗时代是一个人类自给自足的时代,由经常变化的标准所定义,这已经足够了。 这意味着体验对象发生了变化。 世俗时代不再希望人们参与精神的、超验的、深刻的体验。 当下体验的目的就是人类自身。 这是个人主义的激进版本。 我不仅关心我自己,而且只有我、我和我自己的三位一体才能满足我。 这是伊斯兰末世论体系的最终颠覆:我奖励自己,我惩罚自己。 生活本质上是关于我提升到令自己愉悦的更高层次,并在自己身上寻找慰藉——我之外的一切都不再重要。 自给自足的人性不仅是世俗时代的一种选择,而且是一种广泛且可以说是主导的选择。 任何超越人类的目标或目的都变得非常难以概念化。 这使得目标从确定性转向不确定性,因为自我容易受到不稳定性的影响。
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古兰经》中所有三种确定性形式都被侵蚀的时代,这引出了以下问题:在世俗时代,我们如何才能重新找回《古兰经》中所阐述的确定性及其形式? 在世俗时代,某些体验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是什么?
伊斯兰与确定性之墙
《古兰经》中提到了二十七次“确定性”。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古兰经》中被召唤:“你当崇拜你的造物主,直到你得到确信(al-yaqeen)。” 根据《古兰经》注释学者们的说法,本节经文中“确定性”一词指代两件事。 第一个迹象是死亡。 死亡是关于何为人类的最终答案。 无论我们建造什么,无论我们做什么,我们都必须普遍面对死亡,并且我们每个人都将消逝。 因此,最初的含义是成为一个始终如一的信徒,在面对他人的死亡以及直到我们自己消逝的过程中,坚守你的原则、实践和信仰。
本节经文中的第二个指示是确定性本身。 这意味着伊斯兰教中每日持续的仪式性崇拜的作用是促进和巩固各种形式的确定性。 首先,我们必须学习如何进行仪式性崇拜,什么使其有效,什么使其无效,我们如何提高仪式性崇拜的质量,等等。 我们还应该学习我们崇拜的是谁以及为什么崇拜;造物主与世界究竟有何不同,以及最后的启示对此有何论述。 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确定性。 然后我们必须实践我们所学到的,并观察他人的实践。 这将使我们见证自己和他人的信仰程度,这将激励我们,从而促进确定性以见证伟大的事件。
结论
世俗时代已将焦点从未来转向今生。 阿尔-阿塔斯对这一变化进行了非常好的分析,正如他所解释的:
“世俗”一词源自拉丁语 saeculum,它传达了具有时间和地点双重含义的意义;时间指的是“现在”或“当下”的感觉,地点指的是“世界”或“世俗”。 因此,saeculum 意为“这个时代”或“当下”,而这个时代或当下指的是这个世界上的事件,它也意味着“当代事件”。 世俗化被定义为人类首先从宗教中解放出来,然后从形而上学对理性和语言的控制中解放出来。 世俗化不仅涵盖了生活的政治和社会方面,而且不可避免地涵盖了文化方面,因为它标志着文化结构符号的宗教决定性丧失。
这最后一段话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值得深思。 世俗主义对文化的影响意味着它影响了构成善恶判断的价值观的变化;它影响了身份和符号;语言本身也受到影响,以及我们对性别角色甚至性别本身的理解。 然而,除了所有这些之外,最严重的是对意识本身的影响。 美国穆斯林对“成为穆斯林”的理解与他们的前辈有所不同。 所有这一切都根植于一个事实,即存在着导致信仰状况发生变化的巨大转变。 公共空间、信仰和实践的衰落,以及实践信仰的新条件,都促使我们转向人文主义,以推动当前各种选择,这些选择正在慢慢侵蚀我们内心对信仰和宗教的信任感,从而由我们自己来决定我们的价值观。
我们用来决定相信什么或做什么的原则必须停止,因为它们常常被认为是我们自己创造的原则。 一旦启蒙运动超越了它们是由更高力量强加给我们的观念,而科学革命表明它们不能被忽视世界的结构,世界现在被视为一个沉默而无目的的规范,那么我们自己必须成为它们的来源这一结论似乎是不可避免的。 任何思想和行动原则的力量都是我们赋予自己的力量。 因为我们依赖自己,我们再次怀疑,确定性变得更加遥远。
确定性是通过学习获得的知识来实现的,而不是通过只言片语、流言蜚语和花言巧语。 确定性通过正确的宗教实践得到增强,而不是通过不合时宜的、不被接受的独特姿态。 确定性通过真正深刻的、反思性的、超验的体验达到顶峰,而不是通过社交媒体上与他人的偶发性接触和虚构的结果。 确定性的形式和确保确定性本身的努力必须持续下去,直到我们的确定性满足我们存在最终的确定性——它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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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马卡里,乔治,《灵魂机器:现代心灵的发明》,纽约,W.W。 诺顿公司,2015年,第 xii-xiii页。
• 泰勒,查尔斯,《世俗时代》,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 1-2页。
• 同上,第 302页。
• 《古兰经》96:5。
• 纳瓦维,《四十圣训全集》,伦敦,1998年,圣训第11段。
• 《古兰经》102:5。
• 《古兰经》102:.7。
• 《古兰经》56:95。
• 《古兰经》15:99。
• 请参阅《塔巴里古兰经注》和《浩瀚之海》(伊本·阿吉巴)中的这两种观点。
• 伊本·贾里尔·塔巴里,《古兰经义理总集》,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第7卷,1971年,第 554页。
• 伊本·阿吉巴,《浩瀚之海》,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2005年,第3卷,第 414页。
• 阿塔斯,赛义德·穆罕默德·纳吉布,《伊斯兰与世俗主义》,IBFIM,吉隆坡,2014年,第17页。
• 拉莫尔,查尔斯,《道德的自主性》,剑桥大学出版社,纽约,2008年,第 1页。 收起阅读 »
超人类主义趋势将如何改变穆斯林对生命、死亡与永生的理解?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dunyada-olumsuzluk-islami-gozle-trans-humanizme-bakis
原文标题:Dünyada Ölümsüzlük? İslami Gözle Trans Hümanizme Bakış
作者:Tamim Mobayed
作者简介:塔米姆·莫巴耶德:塔米姆·莫巴耶德拥有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心理学理学学士和理学硕士学位,目前是卡塔尔哈马德·本·哈利法大学伊斯兰思想与应用伦理学文学硕士研究生,同时也是其母校(北爱尔兰)儿童心理学哲学硕士研究生。
副标题:伊斯兰教与超人类主义:对人类增强和永生的理解有何区别?
摘要:本文从伊斯兰视角探讨超人类主义,该思潮旨在通过生物技术干预改善人类生活质量和寿命,甚至追求永生。文章追溯了超人类主义思想的历史渊源,并指出其与伊斯兰教义在人类本质、生命与永生等核心议题上存在根本性冲突。穆斯林面临的挑战是如何调和科技进步与信仰原则,尤其是在追求永生这一超人类主义核心目标上。

图:永生在世上? 伊斯兰视角下的超人类主义
引言
1965年,一位名叫戈登·摩尔的美国科学家对集成电路中的导体数量做出了一个相对独特的预测,他认为这将成为技术变革的整体准确的缩影。 摩尔预测,这些电路中的导体数量将每年翻一番。 这一指数增长的预测导致人们认为,电路中的导体数量将具有更强的决定性。 科学发现以及随之而来的技术进步,现在已被广泛接受,它们呈指数级增长并加速发展。
这种增长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突破界限的速度。 作家兼未来学家阿瑟·C·克拉克(Arthur C. Clarke,卒于 2008年)曾说过一句名言:“任何足够先进的技术,都与魔法无异。” 事实上,我们正处于见证几十年前只存在于科幻小说中的纳米技术干预的边缘。 超人类主义(Transhumanism)这个术语是由著名小说家兼哲学家奥尔德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的兄弟、英国生物学家朱利安·赫胥黎(Julian Huxley,卒于1975年)创造的,指的是通过生物技术干预,包括但不限于纳米技术、神经科学、药理学和基因疗法,来改善人类生活质量和寿命的过程。 超人类主义是由著名小说家兼哲学家奥尔德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的兄弟(卒于 1963年)英国生物学家朱利安·赫胥黎(Julian Huxley,卒于 1975年)创造的,指的是通过生物技术干预,包括但不限于纳米技术、神经科学、药理学和基因疗法,来改善人类生活质量和寿命的过程。 超人类主义者预示着这是人类历史上可能最伟大的篇章的开端,而反对者则警告说,所有那些显而易见的闪光点未必都是金子。
一些伊斯兰学者和非伊斯兰学者认为,超人类主义的传播是现代性给人类带来的最大挑战之一。 利用人类的发现来从根本上改变人类,正如超人类主义所提议的那样,引发了许多深刻的问题,涉及神学、哲学、生物学、心理学,当然还有伦理学。 什么是有趣的,以及什么可以被视为决定这场辩论走向的关键,这是《古兰经》中从先知阿丹(Adam)的故事中得出的重要观点之一。 先知阿丹(Adam)被魔鬼误导,以为吃禁果的一部分会让他获得永生(《古兰经》7:20);永生是超人类主义议程从根本上的一部分。 先知 阿丹(Adam)被魔鬼误导,以为吃禁果的一部分会让他获得永生(《古兰经》7:20);永生是超人类主义议程从根本上的一部分。 本文试图应对超人类主义提出的最重要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需要穆斯林进行探讨。 根本问题在于,将伊斯兰教与超人类主义相调和存在哪些内在的挑战?
超人类主义导论
超人类主义简史
瑞典哲学家尼克·博斯特罗姆(Nick Bostrom)在他的文章《超人类主义思想史》中,对超人类主义思想进行了全面的历史梳理。 以下章节将概述和讨论一些重要的历史人物,他们和许多其他学者都曾提及超人类主义思想的起源和发展。 通常被认为是现存最古老的文学作品的《吉尔伽美什史诗》,包含了一些可以被称为对寻求超人类干预的早期书面记录;史诗的主人公,乌鲁克的国王,踏上了寻找永生的征程。 对永生的追求通常被认为是超人类主义的最终目标之一。 当然,这位国王寻求的是一种魔法干预,这与超人类主义的核心——即其干预主要来源于科学和理性——有所不同。 然而,正如将在下文详细讨论的那样,一些人会认为,工具理性,尽管被超人类主义者使用,但并非一种包罗万象的理性形式。 在希腊神话中,我们也发现了超人类主义的潜在先驱。 除了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他偷了火种带给人类,从而改善了人类的生存状况并激怒了神灵,我们还发现了代达罗斯(Daedalus)这个人物。 伊卡洛斯(Icarus)的父亲代达罗斯(Daedalus)致力于寻找不依赖魔法就能增强人类能力的方法,而更倾向于工程解决方案。 伊卡洛斯(Icarus)的著名死亡,千百年来一直警示着人类在此方面的过度野心。
虽然超人类主义思想的根源可以追溯到人类的早期文献,但欧洲的启蒙时代被认为是超人类主义哲学的开端。 欧洲的启蒙时代带来了一系列思想变革,改变了人类历史的进程。 启蒙运动对科学、政治和哲学这三个知识领域的影响尤其深远,它们引发了获取和利用知识的革命。 世俗主义的兴起,以牺牲欧洲教会的权力为代价,导致了关于道德如何被定义和实践的基本转变。 太阳系以地球为中心的地心说被日心说取代,象征着在此期间欧洲思想变革的巨大规模,以及宇宙观和感知方式的普遍改变。
那个时代的科学革命无疑给社会精英阶层带来了希望,他们相信可以通过科学和理性来建设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那个时代的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爵士(Sir Francis Bacon,卒于 1626年),在他的小说《新亚特兰蒂斯》中,描绘了一个乌托邦式的岛屿,在那里,“人类的苦难通过科学知识及其技术应用的发展和完善而得以消除”。 这反映了当时许多人对科学及其潜力能够改善人类状况的乐观情绪。
当有人提醒说,这种乐观情绪出现在核弹、细菌战以及虽然不那么引人注目但同样致命的毒气和致癌物质的发现等灾难性发明之前时,这种乐观情绪或许更能被理解。 科学及其应用可能具有破坏性的事实,为人类对科学潜力的理性思考提供了一个警示。 这种潜在的矛盾反映在科学家和哲学家在超人类主义和其他前沿技术应用问题上的分歧中。
在倡导乐观主义的同时,重要的是要注意到,驱动知识分子的是人类被理性所引导的思想,而不是技术和科学本身,无论是理性主义者所说的“纯粹理性”还是经验主义者所说的科学。 启蒙时代是思想解放的时代,它使欧洲摆脱了导致战争、政治压迫和忽视科学的宗教教条主义。 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卒于 1790年)和威廉·戈德温(William Godwin,卒于 1836年)等政治哲学家相信,疾病(也许有一天,死亡)以及不平等和不公正都可以通过科学进步被根除。 因此,科学被视为理性的延伸,而理性是思想和实践中最突出的流派之一。
随着查尔斯·达尔文(Charles Darwin,1882年卒)于1859年出版《物种起源》,超人类主义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像是一个可以实现的目标。 根据该理论,当前的人类只是进化过程中的一个阶段。 那么,谁能说我们已经达到了这个过程的终点呢? 根据接受达尔文进化论的人的观点,我们不再进化的想法,似乎不如我们继续进化的想法那样可信或可能。 1923年,英国科学家J. B. S. Haldane(卒于1964年)发表了《科学与未来》一文,其中他乐观地展望了科学,特别是基因工程的进步,以及由此带来的益处。 Haldane认为,许多新的科学发展,起初因人们提出的非自然差异而被视为亵渎神明,甚至令人憎恶,并被主流观点所拒绝。 Haldane似乎预见到了这场辩论中一些重要的问题,而当他的文章成为畅销书时,这场辩论确实出现了。
其他作者也加入了这场辩论,其中有Bertrand Russel(卒于 1970年)的《伊卡洛斯:未来的科学》和Aldous Huxley的《美丽新世界》,这些作品提出了不那么乐观的预测。 后者描绘了一个反乌托邦的未来,其中性欲和毒品成瘾,以及自由意志、人类冲动和自由,都因生物技术和压迫性心理学实践而受到严重阻碍。 George Orwell(卒于 1950年)的《1984》虽然没有明确将生物技术描述为压迫工具,但它描绘了一种可怕的可能性,即科学和技术可能被滥用以奴役“大众”。
1927年,Huxley的生物学家弟弟Julian Huxley创造了“超人类主义”一词,并写下了《没有启示的宗教》。
人类如果愿意,可以超越自身——不是在某些方面,而是作为一个整体,作为一个个体,超越自身。 这种新的信仰需要一个名字。 也许“超人类主义”可以用来描述这种信仰;即保持人性,但又超越人性,通过探索自身来发现人类本性的新可能性。
上个世纪见证了科学技术的指数级发展,这符合摩尔定律。 超人类主义作为一门应用科学,在药理学领域已经小规模开始,而立法理由则要求我们等待对我们的存在进行更根本的改变。 虽然应用在药理学领域已经通过“改良药物”存在,但超人类主义的理论已经在学术界引起了讨论,并且已经存在于我们之中。 这似乎只是新一轮超人类主义应用浪潮的开始,而我们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
超人类主义理论导论
Bostrom仍然是哲学家中超人类主义最直言不讳的倡导者之一。 他认为超人类主义是一种能够改善我们物种状况,使我们能够进化到超人类,并最终超越人类的状况。 超人类主义的益处包括“人类健康链的根本延伸,疾病的根除,不必要痛苦的消除,以及人类智力、体力和情感能力的增强”。 根据Bostrom的说法,超人类主义者将通过“医学……经济、社会、制度设计、文化发展以及心理技能和技术”来获益。 将自然视为人类需要改进的“一项未完成的、准备不足的开端”,恰恰凸显了超人类主义的世界观与安拉的“我们确已用最好的形态创造了人”的观点有多么根本的不同。 《古兰经》95:4 这节经文,虽然不能将其解读为人类进步与伊斯兰教的竞争,但它表明了两种世界观在看待创造和人类状况方面的根本差异。 《古兰经》中有经文强调,安拉通过允许我们发展自然来使我们生活的某些方面变得更容易:“他为你们创造了牲畜,你们从中可以得到御寒的衣物和许多其他益处,你们也可以从中食用。 它们能把你们的重担驮到你们本来需要费很大力气才能到达的地区。你们的造物主确是仁爱的,确是至慈的。”(《古兰经》16:5-7)通过发展自然并以有限的优势与之建立联系来改善生活,这与伊斯兰教的世界观并不根本冲突。 然而,控制家畜与改变人类的基本构成要素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 然而,控制家畜与改变人类的基本构成要素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 然而,控制家畜与改变人类的基本构成要素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 然而,控制家畜与改变人类的基本构成要素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
人类的极限
超人类主义者认为,人类的身体和心智限制了我们的所有能力。 因此,他们提出了许多领域,可以通过超人类主义的应用来扩展人类的可能性。 Bostrom认为,我们人类的视角限制了我们对可能存在的形态的感知:“我们人类可能缺乏形成对根本上增强的人类是什么样子的真实直观理解的能力。” 他认为,我们似乎在某种程度上接受了限制,而没有质疑这些限制的必要性。 此外,Bostrom等超人类主义者认为,虽然我们对超人类主义可能是什么样子有一些想法,但当我们试图通过超人类主义的界限来评估后现代主义可能是什么样子时,我们是极其天真的。
超人类主义通常被简化为“永生”的想法。 虽然延长寿命是许多超人类主义者的核心关注点,但Bostrom详细探讨了这一目标,因为它不仅仅是单纯地想活得更久。 他认为,更长的寿命将包含更高水平的成熟和成长,从而带来一个更丰富的社会。 他用来推广这一点的例子是两位被认为是西方欧洲献给世界的最佳礼物的人物:贝多芬和莫扎特;如果他们今天还活着,并且已经活了几个世纪,他们的直觉会是什么,他们的作品又会是什么样子?
除了寿命问题,超人类主义者还强调增强人类智力。 Bostrom认为,有效的超人类主义可以提高我们所有的认知能力,包括记忆力、注意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有趣的是,他也认为我们可以更有效地进行哲学和科学思考。 他写道:“哲学研究未能达到严谨性,以及对传统重大哲学问题的普遍接受的答案,可能源于我们不够聪明,无法进行此类探究。” 他写道。 他同时提到了柏拉图的洞穴寓言,以及它如何暗示我们可能受到现有认知能力的限制。
让人联想到漫画超级英雄的形象,Bostrom还相信超人类主义有潜力增强感知能力。 也许我们可以借鉴动物的一些感知能力,比如磁场导航、敏锐的视力、更有效的嗅觉,或者感知电场和振动的能力;Bostrom还提到了提高性敏感度和反应水平的可能性。 Bostrom还提出了超人类主义的心理潜力,这让人联想到“持久的快乐”,并从增强福祉的角度进行了阐述,他写道,在这方面,我们受制于我们的遗传倾向。 此外,博斯特罗姆认为,超人类主义可以让我们有机会决定自己的意志力和性格;这样一来,戒烟等任务会变得更容易,我们也可以毫不费力地塑造自己的性格,使其“符合我们的理想”。
应用超人类主义
纳米技术、控制论、药理学和基因疗法等可应用于超人类主义实践的科学过程,尽管并非总是服务于超人类主义目标,但已在开发和应用中。
纳米技术是一个用于描述在原子、分子或大分子层面(1至100纳米范围)开发的技术的术语,已在生物工程、生物物理学和生物化学等领域中得到应用。 纳米技术在服务超人类主义并从中受益的同时,在各个领域都提供了很多可能性,从监测我们身体功能的微型植入物,到进入体内用于更有效疾病诊断的小型诊断工具。
控制论是一个用于描述人类控制功能运作的术语,它特别关注人工系统可用于改善甚至替换这些功能的方式。 因此,控制论专注于利用技术手段弥合人类生物过程之间的鸿沟。 英国工程师凯文·沃里克通过将计算机接口植入皮肤下,使他能够远程控制电子设备,从而在自己身上测试了各种控制论工具。
针对超人类主义的药理学方法已经很普遍,这或许是因为人们对长期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精神活性药物的态度有所软化。 药理学超人类主义包括使用药理物质来增强我们认知功能的一个方面。 重要的是,这包括增强通过疾病诊断无法确定的能力。 莫达非尼(Modafinil)的使用是最好的例子,这种被称为“智能药物”的药物在许多国家的使用量都在增加。 据说,由于它能提高警觉性、记忆力和思维清晰度,因此在面临多重考试和作业的学生中尤其受欢迎。
基因疗法包括用更健康的基因替换有缺陷或弱势基因的过程。 超人类主义认为这些过程将超越治疗有缺陷的基因,同时也被用于“改善”一组健康的基因,从而实现对理想性格特征的选择。 “定制婴儿”一词已经进入公众意识,人们一度认为这只是一个遥远的想法。 尽管法规仍然限制对非人类进行基因治疗,但过去二十年已经看到它们被用于“改善”某些植物物种。 当应用于人类时,它可能假设性地导致儿童发展出跳得更高、记忆力更好、身高更高等等能力。
这些发展处于不同阶段,但所有这些在其生命周期中都相对较早。 技术的进步预示着在不久的将来会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正如我们在其他科学进步中所看到的那样,我们可能只需不到一年的时间,这些实践就会变得不仅普遍,而且被视为常态。 解决这个问题对穆斯林世界至关重要。 无法满足对答案的需求或无法及时提供答案,可能会导致研究人员与普通民众之间产生隔阂。
超人类主义的宗教秩序
尽管并非所有超人类主义者都是无神论者(正如基督教超人类主义协会的存在所证明的),但大多数人似乎是无神论者,一项调查报告称,超过75%的超人类主义者是无神论者。 如果我们再次回顾启蒙时代,我们会看到当代超人类主义运动的根源,以及无神论的广泛传播,当然还有世俗主义的普及。 然而,对该科学领域所使用的语言以及其中主题的仔细审视表明,超人类主义实际上可能是一个类似于宗教运动的运动。
学者史蒂文·戈德堡(卒于 2010年)是少数几位认为超人类主义运动可以被视为宗教的学者之一。 如果我们从宪法角度审视美国公立学校学生被禁止接受特定宗教课程的问题,戈德堡问道:“超人类主义是否处理基本和终极问题?” 以及“超人类主义是一个广泛的运动吗?” 他提出,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 他接着说,尽管这与形式化的仪式或结构无关,但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超人类主义是一个类似于宗教的运动,并得出结论,声称“超人类主义的教义仅仅像化学课程的教学大纲或西方哲学研究课程”是具有误导性的。 在这一点上,戈德堡强调,由于科学可以被视为知识的一个中立分支,超人类主义更像是一种宗教而非科学分支,因为它包含着关于人类应该如何存在的观点。
法拉第科学与宗教研究所的另一位学者贝丝·辛格在撰写关于宗教和超人类主义世界观之间相似之处的文章时,指出了一些共同点,例如“无限知识的神圣存在……(充斥着我们的思想)摆脱肉体欲望和这个受限世界的束缚;一个转变或‘末日’的时刻……先知(即使他们为谷歌工作)”;她总结道:“无论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宗教思想都在那些谈论、规划和希望人工智能塑造的未来的人们的叙述中发挥作用。” 另一个可以提及的相似之处是,许多宗教,无疑包括天启宗教,以及超人类主义,都旨在实现一个以未来生活为目标的乌托邦,并试图将其带到这个世界上。
这些观点获得一定有效性的地方在于,它强调了超人类主义——正如其许多支持者所宣称的——并非一个远离宗教思想的运动。 将其视为一种替代性的宗教世界观,使我们能够将其与其他世界观进行比较。 本文的其余部分将比较超人类主义和伊斯兰世界观。
超人类主义的伊斯兰审视
尽管有些人,特别是新无神论者对此有所争议,但伊斯兰绝不是一个反对科学的宗教。 撇开伊斯兰教的思想史不谈,它赞扬了许多在科学领域开创先河的伟大先驱以及当代榜样,人们可以直接在《古兰经》的诫命中找到对知识的追求;“难道有知识的人与无知识的人是相等的吗?!” “只有有理智的人才能明白。” [《古兰经》39:9] 然而,穆斯林科学家的专业知识被视为他们信仰的延伸,因此将受到特定原则的指导。 一种虔诚和安拉意识应该围绕着他们,使他们能够提出基本问题:他们正在做什么,他们希望实现什么,他们的研究可能产生什么影响,以及最终这是否会造福于人类同胞。
无论是伊斯兰学者还是世俗学者,在指出各自的伦理价值观时,这些价值观可能会相互偏离,甚至相互矛盾;如果我们假设穆斯林从启示中推导出自己的伦理价值观,这或许并不令人惊讶。 然而,这两种世界观的不同之处不仅仅在于伦理。 穆斯林的世界观从启示中汲取教训,其中包含一个解释生命目的的叙述,同时也深入探讨了人类局限之外的意义。 由于超人类主义者不将《古兰经》作为参考点,他们以截然不同的方式看待世界是自然而然的。
因此,当谈到超人类主义时,穆斯林在许多关键点上与世俗科学家存在差异,这并不令人惊讶。 超人类主义代表着人类为创造我们存在的新现实而做出的最精心准备的尝试;这种巨大的变化在某些领域会让相信谨慎的造物主的人们相互对立,这是恰当的。
不要破坏精神平衡
与这场讨论最相关的《古兰经》经文之一,载于《至仁主章》:“他升高了天,并确立了平衡,以便你们不逾越平衡;你们当秉公维持衡量,不要亏秤。” [《古兰经》55:7-9] 尽管这些经文传统上被理解为指代正义的平衡(贾拉勒丁·苏尤蒂、伊本·凯西尔、阿布·阿拉·毛杜迪),但一些当代作家已将其惯例延伸到自然及其法则中的平衡。 - 当然,这两种含义并非相互排斥,甚至可以被视为互补。 谈到基因干预时,这节经文与超人类主义尤其相关,因为我们可能通过此类干预,无法挽回地破坏自然界中存在的微妙平衡。 我们不能仅仅因为生物保守主义者的危言耸听,就轻易驳斥这一系列论点,例如人类造成的全球变暖、动物物种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灭绝以及自然资源枯竭等我们周围失衡的影响。 尽管人们非常关注化石燃料,但我们越来越多地听到关于水和清洁空气等更重要资源即将到来的短缺,也许这离我们今天已不遥远。 这些正在发展的危机,大多数在某些阶段是由科学家未能充分考虑所有后果的科学研究引发的。 在全面了解情况之前,这些研究就被进一步推进,而到那时,危险早已被发现,许多损害也已造成。 《古兰经》说:“当有人对他们说‘不要在大地上作恶’时,他们说:‘不,我们只是改良者。’” “须知,他们确是作恶者,但他们没有意识到。” 如此命令道。 [《古兰经》2:12-13] 玩弄人类基因,是向一个无法完全理解的事物迈出巨大一步。 在这个层面上犯下的错误可能导致毁灭性的后果。 也许这些经文中,最有趣的是“不要破坏秩序”的命令。 这节经文表明,人类将达到一个能够破坏平衡的阶段;我们无疑正处于这一情景之中。
如果我们进一步思考破坏平衡的观念,可以识别出两个主要的相关主题。 其中之一与破坏平衡的负面影响有关。 用作食物的转基因生物(GDO)正变得越来越普遍。 转基因生物(GDO)的生产过程,是基于与超人类主义相同的思想原则,例如通过基因干预来改善创造物的需求。 尽管这个话题足够广泛和深入,足以纳入本文的范围,但可以说的是,转基因食品究竟是无害还是有毒,目前尚未有定论。 研究已将一系列疾病,如血液中毒、麸质紊乱、乳腺癌以及儿童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ADHD)与转基因食品联系起来。 鉴于我们尚未完全掌握转基因植物和动物的影响,深入研究对人类进行基因改造将为时过早。 在这个层面上,《古兰经》中的警告可以被视为源于保护我们的世界和我们自身的意识。
还可以进一步论证,这些《古兰经》经文超越了对破坏平衡所造成危害的警告;这些经文也可以被视为对思想责任和谦逊的呼唤。 超人类主义的整个哲学,是建立在对超人英雄主义的狂热、人类种族的“神化”以及对权力的追求基础之上的。 这包含着对未来自我的崇拜。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根本不合理的假设,即一个有限的生物有机体能够无限地征服,掌握宇宙的精髓并使其服从我们的意志。 人类在同时拥有选择这样做的自由意志的同时,也可能达到破坏平衡的顶峰。 欧洲小说中充斥着破坏这种平衡的虚构人物,从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及其考虑不周的科学尝试,到伊卡洛斯及其对更多事物的不可抑制的冲动。 在《古兰经》中提到的法老和哈曼的故事中,我们看到了类似的冲动,即追求至高无上、自夸并试图“神化”自己:
法老说:“各位显贵啊! 除了我,我不知道你们还有别的造物主。” “哈曼啊! 快为我烧砖,给我建造一座高塔。 或许我能从那里看到穆萨的造物主;但我确实认为他是一个说谎者。”他说 [《古兰经》28:38]。
先知 穆萨和法老的故事,是《古兰经》中最常被重复的故事之一。 法老可以被视为最恶劣统治者类型的典型代表:他利用权力给自己的子民带来苦难,实行歧视,活在幻想世界中,崇拜权力,并且自负。 在《古兰经》中,法老确实逾越了许多界限;因此,穆萨被命令:“去见法老,因为他已大大逾越了界限。” [《古兰经》20:24] 如此命令道。
这种特定的逾越似乎源于他妄图征服神圣力量的狂妄欲望;法老,也许在某种程度上是出于自恋的冲动,曾说:“我是你们至高无上的造物主!” [《古兰经》79:24] 他曾如此说道。 因此,我们得以深入了解这位专制统治者的内心和思想。 法老试图利用他那个时代的工匠来获取超越他所拥有的一切的权力,而古埃及人是建造大师。 在这里,我们看到一种错误的信念,即法老凭借其才智,能够征服苍穹,并认为他自己可以主宰神性。 伊斯兰叙事中法老的命运众所周知,它为那些追求“神化”自我的妄想者提供了明确的教训。
德国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尼采通过他著名的人物查拉图斯特拉之口宣称,人类必须拥抱自己的自给自足,成为一个宣告安拉之死的超人(Ubermensch)。 然而,宣告脱离安拉的独立,是会赋予人类力量,还是会将其囚禁在对伟大和征服的妄想追求中呢? 人类在相互合作的基础上,为满足彼此的需求而聚集在一起,从而形成了社会行为规范。 也许人类历史上最危险的人,就是那些认为自己不需要任何人的人。 法老在《古兰经》中的故事为这一教训提供了一个关键的记忆。
《古兰经》中的另一节经文,以恶魔的以下话语,对超人类主义的潜在危险发出了更明确的警告;
“安拉诅咒了恶魔,恶魔说:‘我必从你的仆人中取得一定的份额,我必使他们迷误,我必使他们陷入空虚的幻想,我必命令他们割裂牲畜的耳朵,我必命令他们改变安拉所创造的……’”
经文接着说:
“……谁舍弃安拉而以恶魔为友,谁就遭受了明显的损失。” [《古兰经》 4:119]
在这里,我们被警告不要损害创造的本质。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讨论:超人类主义代表着损害创造,还是修正创造? 在伊斯兰学者中,使用矫正手术和假肢来纠正缺陷通常受到鼓励,因为有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一位同伴的故事作为指导, 穆罕默德 ﷺ 在战争中鼻子被砍掉后,他获得了一个金制的鼻子。 当代学者对允许进行矫正激光眼科手术做出了积极的裁决。 矫正手术和超人类主义手术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可能在于它们的目的;外科手术试图纠正(由于生物异常、受伤、残疾或疾病而)出错的事情,而超人类主义的目标是通过给予人类出生时所拥有的更多东西——更长的寿命、更敏锐的感官等等——来改善被视为“准备不足”的创造。 他们的出发点是,即使是健康的人也被困在他们被赋予的限制之内,而超人类主义实践则提供更多。 回到转基因生物的例子,人们很容易看到这可能导致损害而不是改善。
个人对抗科学干预的吉哈德(圣战)
超人类主义世界观的关键是通过科学干预来改善人类,通过精神活性物质增强记忆,或者通过基因修正来彻底消除一个人身体或心理结构中不希望的方面。 德国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曾就此类干预提出了许多批评。 他反对将人工具化,并反对强加一种关于人“应该如何”以及侵犯自主权的构成要素的主观观念。 他曾表示,如果一个人试图改善或提升人类的某一个方面,那么另一个人遭受痛苦是自然的。 毫无疑问,哈贝马斯关于侵犯自主权和人类工具化的思想很容易在伊斯兰思想中找到一席之地。 伊斯兰教强烈强调自主权:“任何犯罪者都不会承担别人的罪过(他所承担的是自己的罪过)。” [《古兰经》 35:18] 《古兰经》更进一步:“人类啊! 你们要敬畏你们的造物主;要惧怕那一天,在那一天,父亲不能为儿子带来益处,儿子也不能从父亲那里获得任何好处。” [《古兰经》 31:33] 穆斯林被教导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要独自向安拉交代他们所做的一切。
这一研究领域强调,超人类主义干预可能与自由意志背道而驰。 自由意志是一种责任,它为选择做出对自己、周围人和整个社会有害行为的个体打开了大门。 伊斯兰教绝不反对消除不良思想和行为;为此而努力是成为穆斯林的基本方面之一。 但伊斯兰教呼吁人们通过与自己作斗争(吉哈德)来做到这一点。 拥有作恶的潜力是拥有完全自由意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这不被视为我们设计中的缺陷,正如超人类主义者所假设的那样;相反,伊斯兰教将其视为神圣设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接受我们人类的缺陷,实际上可能与我们作为人类固有的激励手段息息相关——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扮演着我们的角色,因为我们有需要满足的需求、希望、目标和渴望。
想象一个乌托邦世界,人类不需要行动或努力,他们的大脑通过电化学刺激保持内啡肽引起的愉悦状态,他们的身体经过技术改造,无需有意识地摄取营养或排泄废物,在技术上非常完善。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发现他们的生活完全没有价值或目的——为什么没有最终的目标或追求,没有需要克服的障碍,没有需要实现的愿望呢? 这真的是人类存在的最终目标吗?
尼采的“末人”们,远离困难,没有远大目标,满足于自己的小世界,像“扎根的跳蚤”一样,相信他们已经找到了幸福。 莱昂·卡斯(Leon Kass)的话更具讽刺意味:“在胜利的时刻,普罗米修斯式的人变成了满足的奶牛。”米哈里·奇克森米哈伊(Mihaly Csikszentmihalyi)普及了来自心理学视角的“心流”概念;他的论点核心是,当人们沉浸在与自身能力水平相符的挑战中时,他们最快乐。 没有挑战,这永远不可能实现。 更具轶事性的是,人们普遍听到有人描述克服障碍所获得的愉悦和清晰的价值感。
伊斯兰立场可以被描述为,人类以一种良好的状态(“我们确已把人造成最美的形态。” [《古兰经》 95:4])来到世上,然后挑战世界的现实和人类的状况;正是这种斗争导致了部分人类的“堕落”(“然后我使他降到最低的地位。” [《古兰经》 95:5])。 正如启示中所解释的,这取决于人们是否遵循安拉的指引,这使得他们能够成功:“但信道而且行善者除外;他们将获得不绝的报酬。” [《古兰经》 95:5];“凡培养自己的性灵者,必定成功。 凡戕害自己的性灵者,必定失败。” [《古兰经》 91:9-10]。
这使得伊斯兰世界观和超人类主义在构成人类本性方面产生了冲突。 人类的本性和创造并非如博斯特罗姆(Bostrom)所写的那样“准备不足”;相反,人类是带着神圣目的从神圣源头被创造出来的。 因此,每个人的任务是通过内在的斗争(吉哈德、内夫斯)而不是生物技术干预来努力争取并维护自己的福祉。 这种斗争源于人类拥有自由意志的独特地位,这与在更有限的选择范围内运作的其他创造形式不同。 穆斯林将自由意志的赐予视为神圣奥秘之一。 当天使问安拉为何要创造一个会堕落的物种时,安拉对他们说:“我确是知道你们所不知道的。”[《古兰经》 2:30]。 当读到超人类主义旨在通过生物技术或基因干预彻底消除人类的侵犯、谎言和欺骗等弊病时,人们不禁要问,在保留自由意志的同时,这要如何实现。 深入思考这个问题很困难,人们很容易联想到赫胥黎的反乌托邦世界。
彻底消除不平等
博斯特罗姆提出,超人类主义可以用来彻底消除不平等,他指出,超人类主义技术上的平等获取是该运动的重要目标之一。 超人类主义者随之而来的担忧,源于许多人认为新技术必然会带来不平等。 人们无法将一门科学与其发展的背景割裂开来。 一个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世界观所带来的偏见,很可能会被引入并灌输到其中正在发展的知识和实践中。 穆萨·弗伯在关于伊斯兰教和纳米技术的著作中,将各国之间纳米技术获取的不平等描述为导致“纳米鸿沟”。 弗伯还提到了对这类研究发展方向的担忧。 这一点尤其恰当,因为我们已经目睹了研究在医学界内部发展方向上出现的偏见的影响;影响超过10亿人的热带疾病没有得到充分研究,因为大多数患者的经济能力有限。 这使得这种疾病对制药公司来说相对无利可图,而且由于在研究领域做出重要决策的人与遭受疾病影响的人之间的心理距离,这种疾病的紧迫性也降低了。
奥尔德斯·赫胥黎曾写道:“科学本身在道德上是中立的;它在应用中变得或好或坏。”今天,我们社会中存在的任何不平等,似乎都可能自然而然地延伸到任何新的科学或技术发展中。 超人类主义发展将有助于彻底消除不平等的预测,似乎是根本错误的。 观察超人类主义实践中正在发生的事情,清楚地表明它是富人的游乐场。 那些对人体冷冻等事物感兴趣的世俗人士和女性,如果不是像埃隆·马斯克这样管理着156亿美元财富的亿万富翁,而只是需要拿出2万美元左右的款项,那么这些主要由百万富翁组成的领军人物,使得这类技术对世界大多数人口来说遥不可及。 超人类主义不仅不是不平等的消除者,反而似乎很可能包含为富人丰富发展的工具,从而导致社会中更高程度的不平等。 《古兰经》警告不要将财富局限于特定圈子而不分配给更广泛的社会;穆斯林被命令将他们的财富分发给有需要的人,“……以免财富只在你们中的富人之间流通……” [《古兰经》59:7]。
延长和丰富生命
许多超人类主义者的目标之一是追求永生。 获得永生是包括穆斯林在内最虔诚的信徒所共同追求的目标,但在今世寻求实现这一点对穆斯林的心态来说是陌生的。 伊斯兰教义明确指出:此生是人类旅程的一部分,获得成功并不需要延长生命,而是通过死亡来体现充满善行和忏悔的一生。
先知 穆罕默德 ﷺ 对他的同伴们说:
你在世上当如异乡人或过客。 当你迎来夜晚,不要期待早晨;当你迎来早晨,不要期待夜晚。 在你健康时,为生病做好准备。 在你活着时,为死亡做好准备。
描绘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这类圣训,既不意味着要完美无缺,也不意味着穆斯林必须紧紧抓住不放。 这只是为了让追求更长寿的生命变得值得,就像许多超人类主义者所做的那样,将后世的概念从等式中移除。
然而,伊斯兰教不应被视为一个否定身体的宗教。 谢赫·阿卜杜勒·哈基姆·穆拉德在超人类主义的背景下强调了这一点;基督教的元素和佛教背后的一些核心思想围绕着否定身体,而伊斯兰教则赋予身体应有的权利,并且身体的主人对身体负有责任。 身体每天至少应清洁数次,并摄入不仅是清真(允许的),而且是纯洁(良好且无杂质)的食物;应穿着整洁、芬芳、干净的衣物。 即使在死亡之后,当灵魂离开身体时,身体也会被清洗、包裹并为之祈祷。 伊斯兰教对超人类主义思想的反对,并非源于对身体或整个今世的否定。 穆斯林相信,伊斯兰教在否定身体的极端与追求身体不朽之间取得了良好的平衡。
超人类主义者声称他们正在丰富生命,而伊斯兰教的态度则认为,这种关注点是空洞的,因为它专注于延长生命而非赋予意义,专注于粗略地提升心智能力而非有机地净化,专注于提供更多感官知觉途径而非更好地利用我们已有的感官。 纳齐尔·汗博士阐述了在伊斯兰传统中已经存在的超越人类极限态度的坚实理由。 尽管由于“超人类主义”一词的哲学和意识形态负担,没有人使用这个词,但在伊斯兰教中存在一种关于提升人的心灵、思想以及感官知觉的观念,这与超人类主义发展这些能力的目的大致相同。 汗写道,提升感官能力的敌人是处于疏忽(ghafla)状态。 他引用了伟大的伊斯兰学者伊本·盖伊姆·贾乌齐亚(卒于 1350年)的话:“如果疏忽占据了一个人大部分时间,那么他心中的迟钝就会相应增长。 如果心变得迟钝,它就会停止如实地反映事物……如果迟钝在心中积累并完全使心变黑和包围,那么心的反映能力和感知就会完全丧失……人内心与身体其他部分之间的这种联系,在伊斯兰世界观中一直存在,但似乎被世俗方法完全忽视了。” 为了进一步阐述这一系列思想,汗引用了先知 穆罕默德 ﷺ 提到安拉的这句著名圣训:“我的仆人通过副功拜不断亲近我,直到我爱他。当我爱他时,我就是他听的耳朵,他看的眼睛。”(伊玛目·脑威 第38段)。 他还引用了伊玛目·肖卡尼(卒于 1250年回历)所写的以下圣训:“安拉以其神圣之光帮助仆人的能力;如此一来,引导之路必将因洞察力而清晰,世俗诱惑的魅力也将消失。”在此,我们看到了可以称之为伊斯兰超人类主义的东西,其特点是个人对安拉的顺从与他对周围世界的良好感知之间的联系。 尽管它提出个体能力可以发展,但这与世俗超人类主义所提出的发展形式不同,这种差异反映了两种世界观之间的区别。 伊斯兰的最终阶段是达到一个更好的后世,以及一个在精神和道德上更开明的人,因此,“伊斯兰超人类主义”促进了自我的发展,通过获得一个更好的地方来感知世界,从而成为实现善的便利工具。 无神论的最终阶段是在生命长度和享乐方面的最大化,因此,这种超人类主义旨在增强人类在这个世界上的体验。
讨论与结论
伊斯兰和世俗的超人类主义者都将人类视为有缺陷的存在。 穆斯林被教导,《古兰经》中对此有一个神圣的原因。 尽管人类被安拉完美地创造,但沉溺于消极思想和行为是人类的本性。 超人类主义者也指出人类的现状,作为需要干预的证据。 尽管他们在此点上达成一致,但在他们认为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的方式上存在显著差异。 伊斯兰观点的核心是个人与自己的低级自我作斗争,以克服不和谐的冲动,公正对待自己的高级自我,更重要的是,正确地生活在造物主所命令的生活方式中。 超人类主义者认为从根本上改变我们的创造以消除犯错可能性的想法,在伊斯兰思想中没有立足之地。 改进个人行为的责任直接属于个体;最终,每个个体都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与此相关,超人类主义者尚未回答的关键问题之一是,他们将如何在不牺牲自由意志的情况下努力消除邪恶。 自由意志和个人自主是伊斯兰叙事的核心。 人类犯错的事实,不应像一些超人类主义者所相信的那样,被视为“准备不足”的创造结果,而更可能是个体的错误,以及在较小程度上,容纳这些个体的社会的错误。 正如哈贝马斯等学者的著作所证明的,并非只有穆斯林对超人类主义可能导致的自由意志侵犯表达担忧。
是否有可能明确而肯定地表达“伊斯兰超人类主义”? 拒绝这种可能性将是短视的。 伊斯兰学者需要解决关于在基因层面进行干预以引导个体“更好”地行动是否被允许的问题;如果超人类主义者提供改变人类基因的可能性,从而使人们说谎的可能性更小,这会被禁止吗? 争议较小的是,一些超人类主义实践可以在伊斯兰生物医学科学中找到一席之地。 以改善记忆为例,只要这种干预不带来危害,就可以被认为是善意的。 莱昂·卡斯等哲学家假设,发展“X”能力可能会导致该能力的削弱,并指出即使是这个相对善意的例子也需要更多思考。 然而,这个例子有助于强调并非所有超人类主义实践都涉及自由意志和不可逆转的基因改变等争议性问题。
我们以另一种方式重新表述上一个问题并问道:“是否存在伊斯兰超人类主义?”有人可能会认为类似的东西已经存在。 然而,这是一种与当代世俗超人类主义分支不同的超人类主义。 现代超人类主义运动旨在通过科学干预来增强感官知觉,而伊斯兰超人类主义则呼吁信徒通过虔诚来发展和净化他们的知觉,这会带来对安拉的记念的增加。 穆斯林的超人类主义目标直接与他们对安拉的顺服相关,而非世俗科学的精通。 这种差异代表了伊斯兰超人类主义与世俗超人类主义之间的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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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dunyada-olumsuzluk-islami-gozle-trans-humanizme-bakis
原文标题:Dünyada Ölümsüzlük? İslami Gözle Trans Hümanizme Bakış
作者:Tamim Mobayed
作者简介:塔米姆·莫巴耶德:塔米姆·莫巴耶德拥有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心理学理学学士和理学硕士学位,目前是卡塔尔哈马德·本·哈利法大学伊斯兰思想与应用伦理学文学硕士研究生,同时也是其母校(北爱尔兰)儿童心理学哲学硕士研究生。
副标题:伊斯兰教与超人类主义:对人类增强和永生的理解有何区别?
摘要:本文从伊斯兰视角探讨超人类主义,该思潮旨在通过生物技术干预改善人类生活质量和寿命,甚至追求永生。文章追溯了超人类主义思想的历史渊源,并指出其与伊斯兰教义在人类本质、生命与永生等核心议题上存在根本性冲突。穆斯林面临的挑战是如何调和科技进步与信仰原则,尤其是在追求永生这一超人类主义核心目标上。

图:永生在世上? 伊斯兰视角下的超人类主义
引言
1965年,一位名叫戈登·摩尔的美国科学家对集成电路中的导体数量做出了一个相对独特的预测,他认为这将成为技术变革的整体准确的缩影。 摩尔预测,这些电路中的导体数量将每年翻一番。 这一指数增长的预测导致人们认为,电路中的导体数量将具有更强的决定性。 科学发现以及随之而来的技术进步,现在已被广泛接受,它们呈指数级增长并加速发展。
这种增长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突破界限的速度。 作家兼未来学家阿瑟·C·克拉克(Arthur C. Clarke,卒于 2008年)曾说过一句名言:“任何足够先进的技术,都与魔法无异。” 事实上,我们正处于见证几十年前只存在于科幻小说中的纳米技术干预的边缘。 超人类主义(Transhumanism)这个术语是由著名小说家兼哲学家奥尔德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的兄弟、英国生物学家朱利安·赫胥黎(Julian Huxley,卒于1975年)创造的,指的是通过生物技术干预,包括但不限于纳米技术、神经科学、药理学和基因疗法,来改善人类生活质量和寿命的过程。 超人类主义是由著名小说家兼哲学家奥尔德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的兄弟(卒于 1963年)英国生物学家朱利安·赫胥黎(Julian Huxley,卒于 1975年)创造的,指的是通过生物技术干预,包括但不限于纳米技术、神经科学、药理学和基因疗法,来改善人类生活质量和寿命的过程。 超人类主义者预示着这是人类历史上可能最伟大的篇章的开端,而反对者则警告说,所有那些显而易见的闪光点未必都是金子。
一些伊斯兰学者和非伊斯兰学者认为,超人类主义的传播是现代性给人类带来的最大挑战之一。 利用人类的发现来从根本上改变人类,正如超人类主义所提议的那样,引发了许多深刻的问题,涉及神学、哲学、生物学、心理学,当然还有伦理学。 什么是有趣的,以及什么可以被视为决定这场辩论走向的关键,这是《古兰经》中从先知阿丹(Adam)的故事中得出的重要观点之一。 先知阿丹(Adam)被魔鬼误导,以为吃禁果的一部分会让他获得永生(《古兰经》7:20);永生是超人类主义议程从根本上的一部分。 先知 阿丹(Adam)被魔鬼误导,以为吃禁果的一部分会让他获得永生(《古兰经》7:20);永生是超人类主义议程从根本上的一部分。 本文试图应对超人类主义提出的最重要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需要穆斯林进行探讨。 根本问题在于,将伊斯兰教与超人类主义相调和存在哪些内在的挑战?
超人类主义导论
超人类主义简史
瑞典哲学家尼克·博斯特罗姆(Nick Bostrom)在他的文章《超人类主义思想史》中,对超人类主义思想进行了全面的历史梳理。 以下章节将概述和讨论一些重要的历史人物,他们和许多其他学者都曾提及超人类主义思想的起源和发展。 通常被认为是现存最古老的文学作品的《吉尔伽美什史诗》,包含了一些可以被称为对寻求超人类干预的早期书面记录;史诗的主人公,乌鲁克的国王,踏上了寻找永生的征程。 对永生的追求通常被认为是超人类主义的最终目标之一。 当然,这位国王寻求的是一种魔法干预,这与超人类主义的核心——即其干预主要来源于科学和理性——有所不同。 然而,正如将在下文详细讨论的那样,一些人会认为,工具理性,尽管被超人类主义者使用,但并非一种包罗万象的理性形式。 在希腊神话中,我们也发现了超人类主义的潜在先驱。 除了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他偷了火种带给人类,从而改善了人类的生存状况并激怒了神灵,我们还发现了代达罗斯(Daedalus)这个人物。 伊卡洛斯(Icarus)的父亲代达罗斯(Daedalus)致力于寻找不依赖魔法就能增强人类能力的方法,而更倾向于工程解决方案。 伊卡洛斯(Icarus)的著名死亡,千百年来一直警示着人类在此方面的过度野心。
虽然超人类主义思想的根源可以追溯到人类的早期文献,但欧洲的启蒙时代被认为是超人类主义哲学的开端。 欧洲的启蒙时代带来了一系列思想变革,改变了人类历史的进程。 启蒙运动对科学、政治和哲学这三个知识领域的影响尤其深远,它们引发了获取和利用知识的革命。 世俗主义的兴起,以牺牲欧洲教会的权力为代价,导致了关于道德如何被定义和实践的基本转变。 太阳系以地球为中心的地心说被日心说取代,象征着在此期间欧洲思想变革的巨大规模,以及宇宙观和感知方式的普遍改变。
那个时代的科学革命无疑给社会精英阶层带来了希望,他们相信可以通过科学和理性来建设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那个时代的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爵士(Sir Francis Bacon,卒于 1626年),在他的小说《新亚特兰蒂斯》中,描绘了一个乌托邦式的岛屿,在那里,“人类的苦难通过科学知识及其技术应用的发展和完善而得以消除”。 这反映了当时许多人对科学及其潜力能够改善人类状况的乐观情绪。
当有人提醒说,这种乐观情绪出现在核弹、细菌战以及虽然不那么引人注目但同样致命的毒气和致癌物质的发现等灾难性发明之前时,这种乐观情绪或许更能被理解。 科学及其应用可能具有破坏性的事实,为人类对科学潜力的理性思考提供了一个警示。 这种潜在的矛盾反映在科学家和哲学家在超人类主义和其他前沿技术应用问题上的分歧中。
在倡导乐观主义的同时,重要的是要注意到,驱动知识分子的是人类被理性所引导的思想,而不是技术和科学本身,无论是理性主义者所说的“纯粹理性”还是经验主义者所说的科学。 启蒙时代是思想解放的时代,它使欧洲摆脱了导致战争、政治压迫和忽视科学的宗教教条主义。 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卒于 1790年)和威廉·戈德温(William Godwin,卒于 1836年)等政治哲学家相信,疾病(也许有一天,死亡)以及不平等和不公正都可以通过科学进步被根除。 因此,科学被视为理性的延伸,而理性是思想和实践中最突出的流派之一。
随着查尔斯·达尔文(Charles Darwin,1882年卒)于1859年出版《物种起源》,超人类主义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像是一个可以实现的目标。 根据该理论,当前的人类只是进化过程中的一个阶段。 那么,谁能说我们已经达到了这个过程的终点呢? 根据接受达尔文进化论的人的观点,我们不再进化的想法,似乎不如我们继续进化的想法那样可信或可能。 1923年,英国科学家J. B. S. Haldane(卒于1964年)发表了《科学与未来》一文,其中他乐观地展望了科学,特别是基因工程的进步,以及由此带来的益处。 Haldane认为,许多新的科学发展,起初因人们提出的非自然差异而被视为亵渎神明,甚至令人憎恶,并被主流观点所拒绝。 Haldane似乎预见到了这场辩论中一些重要的问题,而当他的文章成为畅销书时,这场辩论确实出现了。
其他作者也加入了这场辩论,其中有Bertrand Russel(卒于 1970年)的《伊卡洛斯:未来的科学》和Aldous Huxley的《美丽新世界》,这些作品提出了不那么乐观的预测。 后者描绘了一个反乌托邦的未来,其中性欲和毒品成瘾,以及自由意志、人类冲动和自由,都因生物技术和压迫性心理学实践而受到严重阻碍。 George Orwell(卒于 1950年)的《1984》虽然没有明确将生物技术描述为压迫工具,但它描绘了一种可怕的可能性,即科学和技术可能被滥用以奴役“大众”。
1927年,Huxley的生物学家弟弟Julian Huxley创造了“超人类主义”一词,并写下了《没有启示的宗教》。
人类如果愿意,可以超越自身——不是在某些方面,而是作为一个整体,作为一个个体,超越自身。 这种新的信仰需要一个名字。 也许“超人类主义”可以用来描述这种信仰;即保持人性,但又超越人性,通过探索自身来发现人类本性的新可能性。
上个世纪见证了科学技术的指数级发展,这符合摩尔定律。 超人类主义作为一门应用科学,在药理学领域已经小规模开始,而立法理由则要求我们等待对我们的存在进行更根本的改变。 虽然应用在药理学领域已经通过“改良药物”存在,但超人类主义的理论已经在学术界引起了讨论,并且已经存在于我们之中。 这似乎只是新一轮超人类主义应用浪潮的开始,而我们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
超人类主义理论导论
Bostrom仍然是哲学家中超人类主义最直言不讳的倡导者之一。 他认为超人类主义是一种能够改善我们物种状况,使我们能够进化到超人类,并最终超越人类的状况。 超人类主义的益处包括“人类健康链的根本延伸,疾病的根除,不必要痛苦的消除,以及人类智力、体力和情感能力的增强”。 根据Bostrom的说法,超人类主义者将通过“医学……经济、社会、制度设计、文化发展以及心理技能和技术”来获益。 将自然视为人类需要改进的“一项未完成的、准备不足的开端”,恰恰凸显了超人类主义的世界观与安拉的“我们确已用最好的形态创造了人”的观点有多么根本的不同。 《古兰经》95:4 这节经文,虽然不能将其解读为人类进步与伊斯兰教的竞争,但它表明了两种世界观在看待创造和人类状况方面的根本差异。 《古兰经》中有经文强调,安拉通过允许我们发展自然来使我们生活的某些方面变得更容易:“他为你们创造了牲畜,你们从中可以得到御寒的衣物和许多其他益处,你们也可以从中食用。 它们能把你们的重担驮到你们本来需要费很大力气才能到达的地区。你们的造物主确是仁爱的,确是至慈的。”(《古兰经》16:5-7)通过发展自然并以有限的优势与之建立联系来改善生活,这与伊斯兰教的世界观并不根本冲突。 然而,控制家畜与改变人类的基本构成要素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 然而,控制家畜与改变人类的基本构成要素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 然而,控制家畜与改变人类的基本构成要素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 然而,控制家畜与改变人类的基本构成要素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
人类的极限
超人类主义者认为,人类的身体和心智限制了我们的所有能力。 因此,他们提出了许多领域,可以通过超人类主义的应用来扩展人类的可能性。 Bostrom认为,我们人类的视角限制了我们对可能存在的形态的感知:“我们人类可能缺乏形成对根本上增强的人类是什么样子的真实直观理解的能力。” 他认为,我们似乎在某种程度上接受了限制,而没有质疑这些限制的必要性。 此外,Bostrom等超人类主义者认为,虽然我们对超人类主义可能是什么样子有一些想法,但当我们试图通过超人类主义的界限来评估后现代主义可能是什么样子时,我们是极其天真的。
超人类主义通常被简化为“永生”的想法。 虽然延长寿命是许多超人类主义者的核心关注点,但Bostrom详细探讨了这一目标,因为它不仅仅是单纯地想活得更久。 他认为,更长的寿命将包含更高水平的成熟和成长,从而带来一个更丰富的社会。 他用来推广这一点的例子是两位被认为是西方欧洲献给世界的最佳礼物的人物:贝多芬和莫扎特;如果他们今天还活着,并且已经活了几个世纪,他们的直觉会是什么,他们的作品又会是什么样子?
除了寿命问题,超人类主义者还强调增强人类智力。 Bostrom认为,有效的超人类主义可以提高我们所有的认知能力,包括记忆力、注意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有趣的是,他也认为我们可以更有效地进行哲学和科学思考。 他写道:“哲学研究未能达到严谨性,以及对传统重大哲学问题的普遍接受的答案,可能源于我们不够聪明,无法进行此类探究。” 他写道。 他同时提到了柏拉图的洞穴寓言,以及它如何暗示我们可能受到现有认知能力的限制。
让人联想到漫画超级英雄的形象,Bostrom还相信超人类主义有潜力增强感知能力。 也许我们可以借鉴动物的一些感知能力,比如磁场导航、敏锐的视力、更有效的嗅觉,或者感知电场和振动的能力;Bostrom还提到了提高性敏感度和反应水平的可能性。 Bostrom还提出了超人类主义的心理潜力,这让人联想到“持久的快乐”,并从增强福祉的角度进行了阐述,他写道,在这方面,我们受制于我们的遗传倾向。 此外,博斯特罗姆认为,超人类主义可以让我们有机会决定自己的意志力和性格;这样一来,戒烟等任务会变得更容易,我们也可以毫不费力地塑造自己的性格,使其“符合我们的理想”。
应用超人类主义
纳米技术、控制论、药理学和基因疗法等可应用于超人类主义实践的科学过程,尽管并非总是服务于超人类主义目标,但已在开发和应用中。
纳米技术是一个用于描述在原子、分子或大分子层面(1至100纳米范围)开发的技术的术语,已在生物工程、生物物理学和生物化学等领域中得到应用。 纳米技术在服务超人类主义并从中受益的同时,在各个领域都提供了很多可能性,从监测我们身体功能的微型植入物,到进入体内用于更有效疾病诊断的小型诊断工具。
控制论是一个用于描述人类控制功能运作的术语,它特别关注人工系统可用于改善甚至替换这些功能的方式。 因此,控制论专注于利用技术手段弥合人类生物过程之间的鸿沟。 英国工程师凯文·沃里克通过将计算机接口植入皮肤下,使他能够远程控制电子设备,从而在自己身上测试了各种控制论工具。
针对超人类主义的药理学方法已经很普遍,这或许是因为人们对长期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精神活性药物的态度有所软化。 药理学超人类主义包括使用药理物质来增强我们认知功能的一个方面。 重要的是,这包括增强通过疾病诊断无法确定的能力。 莫达非尼(Modafinil)的使用是最好的例子,这种被称为“智能药物”的药物在许多国家的使用量都在增加。 据说,由于它能提高警觉性、记忆力和思维清晰度,因此在面临多重考试和作业的学生中尤其受欢迎。
基因疗法包括用更健康的基因替换有缺陷或弱势基因的过程。 超人类主义认为这些过程将超越治疗有缺陷的基因,同时也被用于“改善”一组健康的基因,从而实现对理想性格特征的选择。 “定制婴儿”一词已经进入公众意识,人们一度认为这只是一个遥远的想法。 尽管法规仍然限制对非人类进行基因治疗,但过去二十年已经看到它们被用于“改善”某些植物物种。 当应用于人类时,它可能假设性地导致儿童发展出跳得更高、记忆力更好、身高更高等等能力。
这些发展处于不同阶段,但所有这些在其生命周期中都相对较早。 技术的进步预示着在不久的将来会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正如我们在其他科学进步中所看到的那样,我们可能只需不到一年的时间,这些实践就会变得不仅普遍,而且被视为常态。 解决这个问题对穆斯林世界至关重要。 无法满足对答案的需求或无法及时提供答案,可能会导致研究人员与普通民众之间产生隔阂。
超人类主义的宗教秩序
尽管并非所有超人类主义者都是无神论者(正如基督教超人类主义协会的存在所证明的),但大多数人似乎是无神论者,一项调查报告称,超过75%的超人类主义者是无神论者。 如果我们再次回顾启蒙时代,我们会看到当代超人类主义运动的根源,以及无神论的广泛传播,当然还有世俗主义的普及。 然而,对该科学领域所使用的语言以及其中主题的仔细审视表明,超人类主义实际上可能是一个类似于宗教运动的运动。
学者史蒂文·戈德堡(卒于 2010年)是少数几位认为超人类主义运动可以被视为宗教的学者之一。 如果我们从宪法角度审视美国公立学校学生被禁止接受特定宗教课程的问题,戈德堡问道:“超人类主义是否处理基本和终极问题?” 以及“超人类主义是一个广泛的运动吗?” 他提出,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 他接着说,尽管这与形式化的仪式或结构无关,但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超人类主义是一个类似于宗教的运动,并得出结论,声称“超人类主义的教义仅仅像化学课程的教学大纲或西方哲学研究课程”是具有误导性的。 在这一点上,戈德堡强调,由于科学可以被视为知识的一个中立分支,超人类主义更像是一种宗教而非科学分支,因为它包含着关于人类应该如何存在的观点。
法拉第科学与宗教研究所的另一位学者贝丝·辛格在撰写关于宗教和超人类主义世界观之间相似之处的文章时,指出了一些共同点,例如“无限知识的神圣存在……(充斥着我们的思想)摆脱肉体欲望和这个受限世界的束缚;一个转变或‘末日’的时刻……先知(即使他们为谷歌工作)”;她总结道:“无论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宗教思想都在那些谈论、规划和希望人工智能塑造的未来的人们的叙述中发挥作用。” 另一个可以提及的相似之处是,许多宗教,无疑包括天启宗教,以及超人类主义,都旨在实现一个以未来生活为目标的乌托邦,并试图将其带到这个世界上。
这些观点获得一定有效性的地方在于,它强调了超人类主义——正如其许多支持者所宣称的——并非一个远离宗教思想的运动。 将其视为一种替代性的宗教世界观,使我们能够将其与其他世界观进行比较。 本文的其余部分将比较超人类主义和伊斯兰世界观。
超人类主义的伊斯兰审视
尽管有些人,特别是新无神论者对此有所争议,但伊斯兰绝不是一个反对科学的宗教。 撇开伊斯兰教的思想史不谈,它赞扬了许多在科学领域开创先河的伟大先驱以及当代榜样,人们可以直接在《古兰经》的诫命中找到对知识的追求;“难道有知识的人与无知识的人是相等的吗?!” “只有有理智的人才能明白。” [《古兰经》39:9] 然而,穆斯林科学家的专业知识被视为他们信仰的延伸,因此将受到特定原则的指导。 一种虔诚和安拉意识应该围绕着他们,使他们能够提出基本问题:他们正在做什么,他们希望实现什么,他们的研究可能产生什么影响,以及最终这是否会造福于人类同胞。
无论是伊斯兰学者还是世俗学者,在指出各自的伦理价值观时,这些价值观可能会相互偏离,甚至相互矛盾;如果我们假设穆斯林从启示中推导出自己的伦理价值观,这或许并不令人惊讶。 然而,这两种世界观的不同之处不仅仅在于伦理。 穆斯林的世界观从启示中汲取教训,其中包含一个解释生命目的的叙述,同时也深入探讨了人类局限之外的意义。 由于超人类主义者不将《古兰经》作为参考点,他们以截然不同的方式看待世界是自然而然的。
因此,当谈到超人类主义时,穆斯林在许多关键点上与世俗科学家存在差异,这并不令人惊讶。 超人类主义代表着人类为创造我们存在的新现实而做出的最精心准备的尝试;这种巨大的变化在某些领域会让相信谨慎的造物主的人们相互对立,这是恰当的。
不要破坏精神平衡
与这场讨论最相关的《古兰经》经文之一,载于《至仁主章》:“他升高了天,并确立了平衡,以便你们不逾越平衡;你们当秉公维持衡量,不要亏秤。” [《古兰经》55:7-9] 尽管这些经文传统上被理解为指代正义的平衡(贾拉勒丁·苏尤蒂、伊本·凯西尔、阿布·阿拉·毛杜迪),但一些当代作家已将其惯例延伸到自然及其法则中的平衡。 - 当然,这两种含义并非相互排斥,甚至可以被视为互补。 谈到基因干预时,这节经文与超人类主义尤其相关,因为我们可能通过此类干预,无法挽回地破坏自然界中存在的微妙平衡。 我们不能仅仅因为生物保守主义者的危言耸听,就轻易驳斥这一系列论点,例如人类造成的全球变暖、动物物种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灭绝以及自然资源枯竭等我们周围失衡的影响。 尽管人们非常关注化石燃料,但我们越来越多地听到关于水和清洁空气等更重要资源即将到来的短缺,也许这离我们今天已不遥远。 这些正在发展的危机,大多数在某些阶段是由科学家未能充分考虑所有后果的科学研究引发的。 在全面了解情况之前,这些研究就被进一步推进,而到那时,危险早已被发现,许多损害也已造成。 《古兰经》说:“当有人对他们说‘不要在大地上作恶’时,他们说:‘不,我们只是改良者。’” “须知,他们确是作恶者,但他们没有意识到。” 如此命令道。 [《古兰经》2:12-13] 玩弄人类基因,是向一个无法完全理解的事物迈出巨大一步。 在这个层面上犯下的错误可能导致毁灭性的后果。 也许这些经文中,最有趣的是“不要破坏秩序”的命令。 这节经文表明,人类将达到一个能够破坏平衡的阶段;我们无疑正处于这一情景之中。
如果我们进一步思考破坏平衡的观念,可以识别出两个主要的相关主题。 其中之一与破坏平衡的负面影响有关。 用作食物的转基因生物(GDO)正变得越来越普遍。 转基因生物(GDO)的生产过程,是基于与超人类主义相同的思想原则,例如通过基因干预来改善创造物的需求。 尽管这个话题足够广泛和深入,足以纳入本文的范围,但可以说的是,转基因食品究竟是无害还是有毒,目前尚未有定论。 研究已将一系列疾病,如血液中毒、麸质紊乱、乳腺癌以及儿童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ADHD)与转基因食品联系起来。 鉴于我们尚未完全掌握转基因植物和动物的影响,深入研究对人类进行基因改造将为时过早。 在这个层面上,《古兰经》中的警告可以被视为源于保护我们的世界和我们自身的意识。
还可以进一步论证,这些《古兰经》经文超越了对破坏平衡所造成危害的警告;这些经文也可以被视为对思想责任和谦逊的呼唤。 超人类主义的整个哲学,是建立在对超人英雄主义的狂热、人类种族的“神化”以及对权力的追求基础之上的。 这包含着对未来自我的崇拜。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根本不合理的假设,即一个有限的生物有机体能够无限地征服,掌握宇宙的精髓并使其服从我们的意志。 人类在同时拥有选择这样做的自由意志的同时,也可能达到破坏平衡的顶峰。 欧洲小说中充斥着破坏这种平衡的虚构人物,从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及其考虑不周的科学尝试,到伊卡洛斯及其对更多事物的不可抑制的冲动。 在《古兰经》中提到的法老和哈曼的故事中,我们看到了类似的冲动,即追求至高无上、自夸并试图“神化”自己:
法老说:“各位显贵啊! 除了我,我不知道你们还有别的造物主。” “哈曼啊! 快为我烧砖,给我建造一座高塔。 或许我能从那里看到穆萨的造物主;但我确实认为他是一个说谎者。”他说 [《古兰经》28:38]。
先知 穆萨和法老的故事,是《古兰经》中最常被重复的故事之一。 法老可以被视为最恶劣统治者类型的典型代表:他利用权力给自己的子民带来苦难,实行歧视,活在幻想世界中,崇拜权力,并且自负。 在《古兰经》中,法老确实逾越了许多界限;因此,穆萨被命令:“去见法老,因为他已大大逾越了界限。” [《古兰经》20:24] 如此命令道。
这种特定的逾越似乎源于他妄图征服神圣力量的狂妄欲望;法老,也许在某种程度上是出于自恋的冲动,曾说:“我是你们至高无上的造物主!” [《古兰经》79:24] 他曾如此说道。 因此,我们得以深入了解这位专制统治者的内心和思想。 法老试图利用他那个时代的工匠来获取超越他所拥有的一切的权力,而古埃及人是建造大师。 在这里,我们看到一种错误的信念,即法老凭借其才智,能够征服苍穹,并认为他自己可以主宰神性。 伊斯兰叙事中法老的命运众所周知,它为那些追求“神化”自我的妄想者提供了明确的教训。
德国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尼采通过他著名的人物查拉图斯特拉之口宣称,人类必须拥抱自己的自给自足,成为一个宣告安拉之死的超人(Ubermensch)。 然而,宣告脱离安拉的独立,是会赋予人类力量,还是会将其囚禁在对伟大和征服的妄想追求中呢? 人类在相互合作的基础上,为满足彼此的需求而聚集在一起,从而形成了社会行为规范。 也许人类历史上最危险的人,就是那些认为自己不需要任何人的人。 法老在《古兰经》中的故事为这一教训提供了一个关键的记忆。
《古兰经》中的另一节经文,以恶魔的以下话语,对超人类主义的潜在危险发出了更明确的警告;
“安拉诅咒了恶魔,恶魔说:‘我必从你的仆人中取得一定的份额,我必使他们迷误,我必使他们陷入空虚的幻想,我必命令他们割裂牲畜的耳朵,我必命令他们改变安拉所创造的……’”
经文接着说:
“……谁舍弃安拉而以恶魔为友,谁就遭受了明显的损失。” [《古兰经》 4:119]
在这里,我们被警告不要损害创造的本质。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讨论:超人类主义代表着损害创造,还是修正创造? 在伊斯兰学者中,使用矫正手术和假肢来纠正缺陷通常受到鼓励,因为有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一位同伴的故事作为指导, 穆罕默德 ﷺ 在战争中鼻子被砍掉后,他获得了一个金制的鼻子。 当代学者对允许进行矫正激光眼科手术做出了积极的裁决。 矫正手术和超人类主义手术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可能在于它们的目的;外科手术试图纠正(由于生物异常、受伤、残疾或疾病而)出错的事情,而超人类主义的目标是通过给予人类出生时所拥有的更多东西——更长的寿命、更敏锐的感官等等——来改善被视为“准备不足”的创造。 他们的出发点是,即使是健康的人也被困在他们被赋予的限制之内,而超人类主义实践则提供更多。 回到转基因生物的例子,人们很容易看到这可能导致损害而不是改善。
个人对抗科学干预的吉哈德(圣战)
超人类主义世界观的关键是通过科学干预来改善人类,通过精神活性物质增强记忆,或者通过基因修正来彻底消除一个人身体或心理结构中不希望的方面。 德国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曾就此类干预提出了许多批评。 他反对将人工具化,并反对强加一种关于人“应该如何”以及侵犯自主权的构成要素的主观观念。 他曾表示,如果一个人试图改善或提升人类的某一个方面,那么另一个人遭受痛苦是自然的。 毫无疑问,哈贝马斯关于侵犯自主权和人类工具化的思想很容易在伊斯兰思想中找到一席之地。 伊斯兰教强烈强调自主权:“任何犯罪者都不会承担别人的罪过(他所承担的是自己的罪过)。” [《古兰经》 35:18] 《古兰经》更进一步:“人类啊! 你们要敬畏你们的造物主;要惧怕那一天,在那一天,父亲不能为儿子带来益处,儿子也不能从父亲那里获得任何好处。” [《古兰经》 31:33] 穆斯林被教导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要独自向安拉交代他们所做的一切。
这一研究领域强调,超人类主义干预可能与自由意志背道而驰。 自由意志是一种责任,它为选择做出对自己、周围人和整个社会有害行为的个体打开了大门。 伊斯兰教绝不反对消除不良思想和行为;为此而努力是成为穆斯林的基本方面之一。 但伊斯兰教呼吁人们通过与自己作斗争(吉哈德)来做到这一点。 拥有作恶的潜力是拥有完全自由意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这不被视为我们设计中的缺陷,正如超人类主义者所假设的那样;相反,伊斯兰教将其视为神圣设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接受我们人类的缺陷,实际上可能与我们作为人类固有的激励手段息息相关——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扮演着我们的角色,因为我们有需要满足的需求、希望、目标和渴望。
想象一个乌托邦世界,人类不需要行动或努力,他们的大脑通过电化学刺激保持内啡肽引起的愉悦状态,他们的身体经过技术改造,无需有意识地摄取营养或排泄废物,在技术上非常完善。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发现他们的生活完全没有价值或目的——为什么没有最终的目标或追求,没有需要克服的障碍,没有需要实现的愿望呢? 这真的是人类存在的最终目标吗?
尼采的“末人”们,远离困难,没有远大目标,满足于自己的小世界,像“扎根的跳蚤”一样,相信他们已经找到了幸福。 莱昂·卡斯(Leon Kass)的话更具讽刺意味:“在胜利的时刻,普罗米修斯式的人变成了满足的奶牛。”米哈里·奇克森米哈伊(Mihaly Csikszentmihalyi)普及了来自心理学视角的“心流”概念;他的论点核心是,当人们沉浸在与自身能力水平相符的挑战中时,他们最快乐。 没有挑战,这永远不可能实现。 更具轶事性的是,人们普遍听到有人描述克服障碍所获得的愉悦和清晰的价值感。
伊斯兰立场可以被描述为,人类以一种良好的状态(“我们确已把人造成最美的形态。” [《古兰经》 95:4])来到世上,然后挑战世界的现实和人类的状况;正是这种斗争导致了部分人类的“堕落”(“然后我使他降到最低的地位。” [《古兰经》 95:5])。 正如启示中所解释的,这取决于人们是否遵循安拉的指引,这使得他们能够成功:“但信道而且行善者除外;他们将获得不绝的报酬。” [《古兰经》 95:5];“凡培养自己的性灵者,必定成功。 凡戕害自己的性灵者,必定失败。” [《古兰经》 91:9-10]。
这使得伊斯兰世界观和超人类主义在构成人类本性方面产生了冲突。 人类的本性和创造并非如博斯特罗姆(Bostrom)所写的那样“准备不足”;相反,人类是带着神圣目的从神圣源头被创造出来的。 因此,每个人的任务是通过内在的斗争(吉哈德、内夫斯)而不是生物技术干预来努力争取并维护自己的福祉。 这种斗争源于人类拥有自由意志的独特地位,这与在更有限的选择范围内运作的其他创造形式不同。 穆斯林将自由意志的赐予视为神圣奥秘之一。 当天使问安拉为何要创造一个会堕落的物种时,安拉对他们说:“我确是知道你们所不知道的。”[《古兰经》 2:30]。 当读到超人类主义旨在通过生物技术或基因干预彻底消除人类的侵犯、谎言和欺骗等弊病时,人们不禁要问,在保留自由意志的同时,这要如何实现。 深入思考这个问题很困难,人们很容易联想到赫胥黎的反乌托邦世界。
彻底消除不平等
博斯特罗姆提出,超人类主义可以用来彻底消除不平等,他指出,超人类主义技术上的平等获取是该运动的重要目标之一。 超人类主义者随之而来的担忧,源于许多人认为新技术必然会带来不平等。 人们无法将一门科学与其发展的背景割裂开来。 一个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世界观所带来的偏见,很可能会被引入并灌输到其中正在发展的知识和实践中。 穆萨·弗伯在关于伊斯兰教和纳米技术的著作中,将各国之间纳米技术获取的不平等描述为导致“纳米鸿沟”。 弗伯还提到了对这类研究发展方向的担忧。 这一点尤其恰当,因为我们已经目睹了研究在医学界内部发展方向上出现的偏见的影响;影响超过10亿人的热带疾病没有得到充分研究,因为大多数患者的经济能力有限。 这使得这种疾病对制药公司来说相对无利可图,而且由于在研究领域做出重要决策的人与遭受疾病影响的人之间的心理距离,这种疾病的紧迫性也降低了。
奥尔德斯·赫胥黎曾写道:“科学本身在道德上是中立的;它在应用中变得或好或坏。”今天,我们社会中存在的任何不平等,似乎都可能自然而然地延伸到任何新的科学或技术发展中。 超人类主义发展将有助于彻底消除不平等的预测,似乎是根本错误的。 观察超人类主义实践中正在发生的事情,清楚地表明它是富人的游乐场。 那些对人体冷冻等事物感兴趣的世俗人士和女性,如果不是像埃隆·马斯克这样管理着156亿美元财富的亿万富翁,而只是需要拿出2万美元左右的款项,那么这些主要由百万富翁组成的领军人物,使得这类技术对世界大多数人口来说遥不可及。 超人类主义不仅不是不平等的消除者,反而似乎很可能包含为富人丰富发展的工具,从而导致社会中更高程度的不平等。 《古兰经》警告不要将财富局限于特定圈子而不分配给更广泛的社会;穆斯林被命令将他们的财富分发给有需要的人,“……以免财富只在你们中的富人之间流通……” [《古兰经》59:7]。
延长和丰富生命
许多超人类主义者的目标之一是追求永生。 获得永生是包括穆斯林在内最虔诚的信徒所共同追求的目标,但在今世寻求实现这一点对穆斯林的心态来说是陌生的。 伊斯兰教义明确指出:此生是人类旅程的一部分,获得成功并不需要延长生命,而是通过死亡来体现充满善行和忏悔的一生。
先知 穆罕默德 ﷺ 对他的同伴们说:
你在世上当如异乡人或过客。 当你迎来夜晚,不要期待早晨;当你迎来早晨,不要期待夜晚。 在你健康时,为生病做好准备。 在你活着时,为死亡做好准备。
描绘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这类圣训,既不意味着要完美无缺,也不意味着穆斯林必须紧紧抓住不放。 这只是为了让追求更长寿的生命变得值得,就像许多超人类主义者所做的那样,将后世的概念从等式中移除。
然而,伊斯兰教不应被视为一个否定身体的宗教。 谢赫·阿卜杜勒·哈基姆·穆拉德在超人类主义的背景下强调了这一点;基督教的元素和佛教背后的一些核心思想围绕着否定身体,而伊斯兰教则赋予身体应有的权利,并且身体的主人对身体负有责任。 身体每天至少应清洁数次,并摄入不仅是清真(允许的),而且是纯洁(良好且无杂质)的食物;应穿着整洁、芬芳、干净的衣物。 即使在死亡之后,当灵魂离开身体时,身体也会被清洗、包裹并为之祈祷。 伊斯兰教对超人类主义思想的反对,并非源于对身体或整个今世的否定。 穆斯林相信,伊斯兰教在否定身体的极端与追求身体不朽之间取得了良好的平衡。
超人类主义者声称他们正在丰富生命,而伊斯兰教的态度则认为,这种关注点是空洞的,因为它专注于延长生命而非赋予意义,专注于粗略地提升心智能力而非有机地净化,专注于提供更多感官知觉途径而非更好地利用我们已有的感官。 纳齐尔·汗博士阐述了在伊斯兰传统中已经存在的超越人类极限态度的坚实理由。 尽管由于“超人类主义”一词的哲学和意识形态负担,没有人使用这个词,但在伊斯兰教中存在一种关于提升人的心灵、思想以及感官知觉的观念,这与超人类主义发展这些能力的目的大致相同。 汗写道,提升感官能力的敌人是处于疏忽(ghafla)状态。 他引用了伟大的伊斯兰学者伊本·盖伊姆·贾乌齐亚(卒于 1350年)的话:“如果疏忽占据了一个人大部分时间,那么他心中的迟钝就会相应增长。 如果心变得迟钝,它就会停止如实地反映事物……如果迟钝在心中积累并完全使心变黑和包围,那么心的反映能力和感知就会完全丧失……人内心与身体其他部分之间的这种联系,在伊斯兰世界观中一直存在,但似乎被世俗方法完全忽视了。” 为了进一步阐述这一系列思想,汗引用了先知 穆罕默德 ﷺ 提到安拉的这句著名圣训:“我的仆人通过副功拜不断亲近我,直到我爱他。当我爱他时,我就是他听的耳朵,他看的眼睛。”(伊玛目·脑威 第38段)。 他还引用了伊玛目·肖卡尼(卒于 1250年回历)所写的以下圣训:“安拉以其神圣之光帮助仆人的能力;如此一来,引导之路必将因洞察力而清晰,世俗诱惑的魅力也将消失。”在此,我们看到了可以称之为伊斯兰超人类主义的东西,其特点是个人对安拉的顺从与他对周围世界的良好感知之间的联系。 尽管它提出个体能力可以发展,但这与世俗超人类主义所提出的发展形式不同,这种差异反映了两种世界观之间的区别。 伊斯兰的最终阶段是达到一个更好的后世,以及一个在精神和道德上更开明的人,因此,“伊斯兰超人类主义”促进了自我的发展,通过获得一个更好的地方来感知世界,从而成为实现善的便利工具。 无神论的最终阶段是在生命长度和享乐方面的最大化,因此,这种超人类主义旨在增强人类在这个世界上的体验。
讨论与结论
伊斯兰和世俗的超人类主义者都将人类视为有缺陷的存在。 穆斯林被教导,《古兰经》中对此有一个神圣的原因。 尽管人类被安拉完美地创造,但沉溺于消极思想和行为是人类的本性。 超人类主义者也指出人类的现状,作为需要干预的证据。 尽管他们在此点上达成一致,但在他们认为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的方式上存在显著差异。 伊斯兰观点的核心是个人与自己的低级自我作斗争,以克服不和谐的冲动,公正对待自己的高级自我,更重要的是,正确地生活在造物主所命令的生活方式中。 超人类主义者认为从根本上改变我们的创造以消除犯错可能性的想法,在伊斯兰思想中没有立足之地。 改进个人行为的责任直接属于个体;最终,每个个体都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与此相关,超人类主义者尚未回答的关键问题之一是,他们将如何在不牺牲自由意志的情况下努力消除邪恶。 自由意志和个人自主是伊斯兰叙事的核心。 人类犯错的事实,不应像一些超人类主义者所相信的那样,被视为“准备不足”的创造结果,而更可能是个体的错误,以及在较小程度上,容纳这些个体的社会的错误。 正如哈贝马斯等学者的著作所证明的,并非只有穆斯林对超人类主义可能导致的自由意志侵犯表达担忧。
是否有可能明确而肯定地表达“伊斯兰超人类主义”? 拒绝这种可能性将是短视的。 伊斯兰学者需要解决关于在基因层面进行干预以引导个体“更好”地行动是否被允许的问题;如果超人类主义者提供改变人类基因的可能性,从而使人们说谎的可能性更小,这会被禁止吗? 争议较小的是,一些超人类主义实践可以在伊斯兰生物医学科学中找到一席之地。 以改善记忆为例,只要这种干预不带来危害,就可以被认为是善意的。 莱昂·卡斯等哲学家假设,发展“X”能力可能会导致该能力的削弱,并指出即使是这个相对善意的例子也需要更多思考。 然而,这个例子有助于强调并非所有超人类主义实践都涉及自由意志和不可逆转的基因改变等争议性问题。
我们以另一种方式重新表述上一个问题并问道:“是否存在伊斯兰超人类主义?”有人可能会认为类似的东西已经存在。 然而,这是一种与当代世俗超人类主义分支不同的超人类主义。 现代超人类主义运动旨在通过科学干预来增强感官知觉,而伊斯兰超人类主义则呼吁信徒通过虔诚来发展和净化他们的知觉,这会带来对安拉的记念的增加。 穆斯林的超人类主义目标直接与他们对安拉的顺服相关,而非世俗科学的精通。 这种差异代表了伊斯兰超人类主义与世俗超人类主义之间的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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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主义与伊斯兰教完整始末:为什么现代意识形态不能替代信仰原则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feminizm-bir-problem-midir-ideolojik-akimlar-neden-islama-tercih-ediliyor
原文标题:Feminizm Bir Problem Midir? İdeolojik Akımlar Neden İslâm’a Tercih Ediliyor?
作者:Dr. Tesneem Alkiek
作者简介:特斯尼姆·阿尔基克博士(Dr. Tesneem Alkiek):特斯尼姆在密歇根大学获得了早期基督教和伊斯兰研究的本科学位。随后,她在乔治城大学完成了伊斯兰研究博士学位,专注于伊斯兰法。特斯尼姆目前担任拓展学习主任,她与团队合作,为社区开发课程及其他资源,以帮助他们深入了解雅金(Yaqeen)的研究成果。她同时也是罗格斯大学卡姆登分校哲学与宗教系的讲师。
副标题:穆斯林可以用世俗女权主义解决性别不公吗?
摘要:本文指出,穆斯林社区确实需要正视女性空间不足、家庭暴力和性别不公等问题,但世俗女权主义不能替代伊斯兰的信仰原则。作者主张回到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榜样,在传统内部恢复女性的尊严、声音和贡献。

图:女权主义是一个问题吗? 为什么意识形态潮流会被置于伊斯兰教之上?
[Tesneem]:在我们每周举办的伊斯兰研究会议上,当伊玛目所说的话传进我耳中时,我开始失去所有的专注力。 “……所以女性不应该背诵《古兰经》。” 他刚才说了什么? 那一年,我刚刚完成《古兰经》的自学背诵,所以我坐在椅子上惊呆了。 他说:“我姐妹背诵了《古兰经》”,然后继续说道,“但她忙于照顾刚出生的婴儿,没有时间复习背诵的内容,现在全都忘了。” “因此,女性最好不要背诵《古兰经》,因为她们在抚养孩子时无法保持背诵的熟练度。” 我无法掩饰我的困惑,立即回答道:我知道很多背诵了《古兰经》的男性,由于各种原因也无法保持他们的背诵。 然而,这种突如其来的冲突占据了我的思绪:他怎么能试图打击女性的积极性,让她们去做背诵《古兰经》和抚养孩子这两件可以同时进行的最美好的善行呢? 那一刻,我心中所有的灵感、力量与宁静——那些为背诵《古兰经》而投入的无尽时光与奉献——仿佛都被他夺走了,这让我感到无力。
我们无法否认穆斯林群体在性别问题上存在困境。 一方面,穆斯林在面对性别问题时,因所见到的(无论大小)不公而感到失望;另一方面,许多穆斯林男性(以及一些女性)看到穆斯林女权运动中成长起来的一部分人指责所有男性都是性别歧视者,并声称包括宗教在内的所有机构在诞生之初就带有厌女症时,感到非常愤怒。
什么是女权主义?
“女权主义”(Féminisme)一词于19世纪末在法国出现。 并迅速传播到其他欧洲国家,最终于1910年传到了美国。 法语原词揭示了该概念的起源:“femme”意为“女性”,“–isme”后缀意为一种社会或政治意识形态。 然而,从一开始,由于对其含义存在分歧,女权主义这个标签并没有被大多数女性轻易接受。 因此,自诞生以来,作为女权主义者意味着什么,一直随着文化和政治的变化而不断变动。 尽管如此,这种意识形态的某些方面保持了相对一致:总的来说,女权主义试图质疑与性别相关的期望和不平等。 无论如何,这场运动继续分化发展,形成了代表关于“身为女性”意味着什么的革命性变革的各个分支。 这场运动有时呼吁女性应享有平等的职业机会;有时则拒绝那些根植于宗教理解中、针对性别的普遍歧视态度。
在美国,尤其是主流白人女权主义的历史,通常被划分为不同的浪潮。 第一波女权主义是关于女性投票权的运动,由领军人物伊丽莎白·凯迪·斯坦顿(Elizabeth Cady Stanton)和苏珊·B·安东尼(Susan B. Anthony)在1848年的塞内卡福尔斯会议上提出。 这一浪潮出现在工业化背景下,专注于为女性争取平等的就业机会。 第二波女权主义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与战后运动及民权运动紧密相连。 最后,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女权主义进入了第三波,像许多其他运动一样,开始处理后殖民主义问题。 当然,无论是否被贴上“女权主义者”的标签,世界各地的女性在历史上一直都在为自己和家人而奋斗。
女权主义一直在自然地发展。 今天,许多不同的运动、事业和团体都声称拥有该术语及其价值,并像其他社会正义理念一样,在实践领域汇合在一起。 现在,那些自称为女权主义者的人,基于她们的经验,对这个术语有着独特的理解。 一些女权主义者站出来反对性侵犯和同工不同酬;而另一些人则因白人至上和阶级歧视而批评整个运动,同时要求在运动内部拥有属于她们的独特空间。 最初被定义为关于性别与平等的运动,现在不得不处理除了这两个术语之外的不同观点,以及种族、阶级、宗教、公民身份、战争、帝国主义以及更多与“性别与平等”相关的问题。 女权主义既由其历史的批判所定义,也由其自身历史所定义。
特别是那些批评穆斯林女权运动的人认为,该运动将追随者引向了一条滑坡:从对性别压迫的担忧开始,将其与宗教联系起来,最终因认为宗教机构和教义本质上是父权制和厌女的,而导致完全放弃信仰。 这一主张通常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女权主义方案的某些核心观点本质上与宗教不符,甚至与伊斯兰教无法调和(例如,试图用社会因素解释所有性别差异,或彻底拒绝任何性别角色)。 因此,女权主义的反对者认为,一些采纳这种意识形态的人可能会脱离或倾向于脱离穆斯林群体。 在这项研究中,我们将尝试定义我们所看到的问题,并评估在我们传统中根深蒂固的、最有效的未来发展方法。
问题
那么,为什么一些穆斯林女权主义者要离开伊斯兰教? 这个问题没有单一的答案,但作为一个有益的第一步,或许需要问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一些穆斯林女性要离开穆斯林社区?” 2014年的《Unmosqued》研究调查了全国各地的清真寺,以评估今天在美国维持一个成功的穆斯林社区所面临的挑战。 主要结论是,穆斯林女性是受这些挑战影响最严重的人群之一。 据报道,在过去十年中,女性参加周五聚礼(主麻)等各种活动的平均比例为18%,而男性为77%。 当然,这部分是因为周五聚礼对男性是强制性的,而对女性不是,但数据表明,总体而言,清真寺并不是对女性非常友好的地方。 尽管许多清真寺有针对女性的项目,但只有4%的女性将这些项目和活动放在首位,且只有3%的清真寺优先考虑女性团体和协会。 我们从历史上很大程度上知道,尽管女性在活动、会议和其他平台上的声音很响亮,但女性在清真寺内部活动中的代表性仍然处于最低水平。 清真寺现有的空间问题也对这一问题产生了重大影响:许多清真寺没有为女性预留足够的空间,女性通常不得不面对拥挤、卫生条件差或难以进入的礼拜区域。
除了这些清真寺,像所有女性一样,穆斯林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也面临着各种挑战,包括家庭暴力和性骚扰。 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虐待行为的实施者利用宗教来使他们的行为合法化并为自己开脱,这是一个并非伊斯兰教所独有的问题。
最后,穆斯林女性承担着所有穆斯林——尤其是那些外表上看起来像穆斯林的群体——所面临的冲突重担,这些冲突加剧了伊斯兰恐惧症。 根据2017年关于美国穆斯林的ISPU研究,研究发现穆斯林女性在特朗普时代更有可能遭受仇恨犯罪和明显的伊斯兰恐惧症,并且更有可能报告这些事件。
因此,我们所面临的现状是,在一个社区中,允许穆斯林女性充分发挥潜力并做出有意义贡献的空间寥寥无几。 明确地说,尽管面临这些困难,一些穆斯林女性仍在继续利用自身资源,以期取得卓越成就、代表她们的信仰并领导各自的社区。 但很多时候,由于缺乏支持、资源以及在现实和象征意义上的空间,她们不得不将自己的关切转向其他领域,并将这些问题置于反对父权制的更广泛的女权主义斗争背景下。 这里通常吸引人的不一定是意识形态本身。 重要的是能够表达那些在大多数伊斯兰空间中未被提上议程,但穆斯林女性却正在面临的不公正待遇。
那么我们该怎么做?
一些穆斯林支持一种将女性自由建立在西方社会文化规范之上的伊斯兰女权主义,他们将这些规范视为普遍真理,并据此质疑《古兰经》和圣训中关于性别的裁决的有效性。 这些人主张,穆斯林应该拥抱所有贴着“女权主义”标签的东西,并全心全意地投身于这个意识形态群体,以解决社会中与性别相关的问题。 与此同时,其他穆斯林则将女权主义视为对伊斯兰完整性的外来威胁,并将其视为一种毒药,认为它会迫使穆斯林改变宗教传统、采纳西方自由思想和西方标准,从而逐渐侵蚀所有基本的伊斯兰价值观。 这些人中的一部分人将精力完全投入到反对女权主义的问题上,却忽略了解决女性转向女权主义阵营背后的根本问题。
当然,我们有必要了解女权主义的意识形态起源,以及它在起源和逻辑目标上与信仰之间潜在的矛盾。 这种教育是我们保持谨慎反对,并鼓励自己在批评中展现良好品格的一部分。 同时,将女权主义视为女性背离宗教的主要原因,在两个方面存在问题:1) 这些说法仅表现了穆斯林女性思想疏离的症状,而非根本原因;2) 这存在着进一步疏远那些已经认为在穆斯林社区中没有自己位置的人的风险。
解决一些穆斯林男女转向世俗女权主义的原因是一个更为紧迫的问题。 我们不应接受那些根源并非来自伊斯兰的社会性别规则,也不应忽视各种大小的性别歧视,而应专注于营造一个环境,既能接纳穆斯林女性,又能承认她们在伊斯兰传统中(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核心地位。 在描绘女权主义与伊斯兰不兼容的所有原因之前,我们必须加倍努力去理解伊斯兰处理性别问题的方式,并将其应用到我们的家庭、清真寺、组织和社区中。 与其指责那些导致穆斯林远离信仰的男女女权主义“怪物”,我们首先应该因为自己没有按照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准则行事而承担责任。
什么是先知的榜样?
尽管先知的榜样是美好且完美的,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它经常被滥用来鼓励对女性的负面对待。 周五的讲道和晚间讲座中,经常穿插着断章取义的圣训,暗示女性的低劣,并阻碍女性充分参与她们的社区。 例如,让我们看看那段表面上声称女性是“nâkısâtu’l-akli ve’d-dîn”(即“理智和宗教不完整”)的圣训。 这些圣训被无数次引用,旨在提醒听众,男性在任何情况下都更优越,更适合担任领导职务。 然而,人们往往忽略了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这句话时并非在讨论性别问题,而是在谈论施舍(sadaka)的背景下提到的。 安拉的使者 ﷺ 是在节日那天,礼拜结束后向男性和女性讲道时说出这段圣训的。 先知 ﷺ 转过身对男性说,呼吁他们为了获得安拉的喜悦而进行施舍。 随后,他转向女性,为了鼓励她们,他含蓄地暗示女性在月经等特殊时期无需礼拜和斋戒,并提醒她们也可以像男性一样增加施舍。 因此,先知穆罕默德 ﷺ 通过建议她们增加捐赠,指出了她们可以接近安拉的其他机会。 他话语背后的意图,在场的见证者们立刻就明白了。 宰娜白·宾特·阿布·穆阿维叶(Zeyneb Binti Ebu Muaviye)在节日礼拜后立即回家,以遵循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建议并捐出她的财产。 这段圣训被引用的重要背景向我们表明:先知穆罕默德 ﷺ 并没有对女性相对于男性的价值或能力做出任何本体论上的陈述,也没有说男性在创造上处于比女性更高的等级;相反,他是在建议女性,在这些特殊时期,由于她们在其他领域的责任减轻,且对男性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因此应在行善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现在,想象一下,一位普通的伊玛目或宗教老师引导他的会众去思考女性有能力成为社会中的学者和领导者。 甚至想象一下,一个普通的清真寺或机构的董事会,不仅是作为一种假设,而是通过建立一个由男女组成的委员会,重视所有成员的声音并平等地对待他们的关切,在实践中落实这一点。 我们离这种现实还很遥远。 呼吁“父权制”通常代表了那些关切未被认真对待、且不认为自己是社区不可分割一部分的女性的挫败感。 与女权主义作斗争,可能会无意中动员那些试图通过将女性在社区中提出的每一项投诉都贴上女权主义标签,从而抹黑和压制女性的人。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收到女性圣门弟子的投诉时,会仔细倾听并非常认真地对待此事。 例如,让我们看看哈芙拉·宾特·萨拉巴(Havle Binti Sa’lebe)的故事,她曾抱怨丈夫对自己不公正的行为。 对她投诉的回应,直接来自安拉,并作为榜样被保存在《古兰经》中,直到审判日:“安拉确已听见为丈夫而与你争论,并向安拉诉苦的那妇人的话了。” 安拉听见你们俩的对话。 安拉确是全聪的,确是全明的。 (《古兰经》第58章第1节) 在这节经文及随后的经文中,安拉(尊大且崇高)不仅接受了哈夫拉的申诉,而且在《古兰经》以她命名的篇章中,通过在相关章节里使她的申诉合法化并提供解决方案,树立了一个非常美好的典范。
从问题的本质来看,穆斯林女性在历史上一直是学术领域的重要人物,也是各个领域中卓有成就的知识分子。 她们不仅能纠正男性同行在圣训和教法解释方面的言论,其中还包括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妻子阿伊莎(愿主喜悦她)。从与先知穆罕默德 ﷺ 并肩作战的内西贝·宾特·卡布(Nesîbe Binti K’ab),到解开当时最复杂数学方程之一的苏塔伊塔·马哈姆里(Sutayta el-Mahamli),再到守护自己王国的扎里亚女王阿米娜(Amina),穆斯林女性在服务各自社群方面树立了独一无二的榜样。 然而,尽管有着如此丰富的历史,我们还是成功地抹去了关于这些女性所做贡献的所有记忆,并通过将她们的故事改写为符合我们自身期望的叙事,使她们沦为边缘人物。 为了增强当代人的能力,并支持后来者充分发挥潜力去服务他人和安拉(愿主赐他平安与吉庆),我们有责任重现这些榜样,为无论老少的女性注入力量与动力。
接下来可以怎么做?
在“女权主义”标签下发展起来的许多思想可能会给穆斯林带来问题,甚至有些思想可能与伊斯兰教背道而驰。 但事实是,在该意识形态的极端部分,存在着大量与伊斯兰宗教和道德原则明显相悖的世俗观念。 要摆脱这些意识形态的陷阱,唯一的办法就是超越标签,直接评估思想本身,并以我们传统中可靠的资源为基础来审视它们。 如果我们信任伊斯兰教、其资源及其方法论,我们就能面对这些思想。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梳理复杂的理论,从而肯定好的部分,并剔除那些与我们宗教不符的内容。
然而,我们必须承认,别说全体穆斯林,即使是其中大多数人也不具备这种坚实的基础。 因此,我们必须致力于培训伊玛目和社区领袖,为那些在宗教问题上感到困惑的人提供可以提出批评和疑问的空间。 我们必须建立一些平台,让所有人——特别是女性、年轻人、新穆斯林以及其他被边缘化的人群——能够表达他们对伊斯兰教的疑虑和恐惧,而不是指责他们被西方意识形态洗脑,从而掩盖了他们真正的担忧。 既然这些疑虑是我们自身缺陷、作为人类的不完美以及未能践行先知穆罕默德 ﷺ 榜样的结果,我们就必须正视并消除它们。 只要我们不这样做,那些在自己的清真寺和社群中无法充分表达自我的人,无疑会转向其他途径去寻找他们想要的答案。
————————————
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埃斯特尔·弗里德曼(Estelle Freedman),《没有回头路:女性主义的历史与女性的未来》(No Turning Back: The History of Feminism and the Future of Women),纽约,兰登书屋出版集团,2002年,第2493段。 18.
• a.y, 17.
• a.y, 20.
• Mary Kassian,《女权主义的错误》,惠顿,好消息出版社,2005年,第页。 11.
• Charlotte Krolokke 和 Anne Scott Sorensen,“女权主义的三波浪潮:从妇女参政者到女孩”,载于《性别传播理论与分析:从沉默到表现》,千橡市,Sage出版社,2006年,第页。 1–25.
• 相关主题请参阅:Kimberle Crenshaw,“消除种族与性别的交叉边缘化:对反歧视原则、女权主义理论和反种族主义政治的黑人女权主义批判”,《芝加哥大学法律论坛》1989:1,第8页。参阅:http://chicagounbound.uchicago ... ss1/8
• 例如,参阅:https://muslimskeptic.com/2017 ... slam/
• http://www.unmosquedfilm.com/the-facts/
• Dalia Mogahed 和 Youssef Chouhoud,“2017年美国穆斯林民意调查:十字路口的穆斯林”,社会政策与理解研究所,https://www.ispu.org/american-muslim-poll-2017/
• 这段圣训将在Yaqeen即将发表的另一篇文章中进行更详细的讨论。
• 当代学者谢赫·萨尔曼·奥达(Sheikh Salman Awdah)批评了将这些圣训用于厌女言论的做法,他说道:“宗教上的不足(nuksânu’d-din)并不意味着虔诚度(tedeyyun)的缺失;事实上,有许多女性在虔诚度上超过了男性。这句话更多是指女性在月经期间因无需礼拜或封斋而承担的义务较轻(tahfifu’t-teklîf)。” 访问日期:2016年1月11日。http://www.islamtoday.net/alba ... 8.htm
• 安达卢西亚法学家伊本·哈兹姆(卒于回历456年)指出,任何支持这种观点的人都必须承认,当将自己与圣母玛利亚、圣妻阿伊莎、圣女法蒂玛、先知穆萨的母亲以及圣妻萨拉等受人尊敬的伊斯兰人物相比时,他在智力和宗教修养上都远逊于她们。他以此解释了将这则圣训视为本体论定义的错误性。他阐明,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话语仅仅是指在礼拜和斋戒方面义务的减轻以及在作证方面的差异,这一切并不意味着对女性的批评。引用资源:Kitabu’l-fasl fi’l-milal ve’l-ehvâ’ ve’n-nihal,第4卷,第104页,访问地址:http://www.islamport.com/w/aqd/Web/2595/552.htm 收起阅读 »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feminizm-bir-problem-midir-ideolojik-akimlar-neden-islama-tercih-ediliyor
原文标题:Feminizm Bir Problem Midir? İdeolojik Akımlar Neden İslâm’a Tercih Ediliyor?
作者:Dr. Tesneem Alkiek
作者简介:特斯尼姆·阿尔基克博士(Dr. Tesneem Alkiek):特斯尼姆在密歇根大学获得了早期基督教和伊斯兰研究的本科学位。随后,她在乔治城大学完成了伊斯兰研究博士学位,专注于伊斯兰法。特斯尼姆目前担任拓展学习主任,她与团队合作,为社区开发课程及其他资源,以帮助他们深入了解雅金(Yaqeen)的研究成果。她同时也是罗格斯大学卡姆登分校哲学与宗教系的讲师。
副标题:穆斯林可以用世俗女权主义解决性别不公吗?
摘要:本文指出,穆斯林社区确实需要正视女性空间不足、家庭暴力和性别不公等问题,但世俗女权主义不能替代伊斯兰的信仰原则。作者主张回到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榜样,在传统内部恢复女性的尊严、声音和贡献。

图:女权主义是一个问题吗? 为什么意识形态潮流会被置于伊斯兰教之上?
[Tesneem]:在我们每周举办的伊斯兰研究会议上,当伊玛目所说的话传进我耳中时,我开始失去所有的专注力。 “……所以女性不应该背诵《古兰经》。” 他刚才说了什么? 那一年,我刚刚完成《古兰经》的自学背诵,所以我坐在椅子上惊呆了。 他说:“我姐妹背诵了《古兰经》”,然后继续说道,“但她忙于照顾刚出生的婴儿,没有时间复习背诵的内容,现在全都忘了。” “因此,女性最好不要背诵《古兰经》,因为她们在抚养孩子时无法保持背诵的熟练度。” 我无法掩饰我的困惑,立即回答道:我知道很多背诵了《古兰经》的男性,由于各种原因也无法保持他们的背诵。 然而,这种突如其来的冲突占据了我的思绪:他怎么能试图打击女性的积极性,让她们去做背诵《古兰经》和抚养孩子这两件可以同时进行的最美好的善行呢? 那一刻,我心中所有的灵感、力量与宁静——那些为背诵《古兰经》而投入的无尽时光与奉献——仿佛都被他夺走了,这让我感到无力。
我们无法否认穆斯林群体在性别问题上存在困境。 一方面,穆斯林在面对性别问题时,因所见到的(无论大小)不公而感到失望;另一方面,许多穆斯林男性(以及一些女性)看到穆斯林女权运动中成长起来的一部分人指责所有男性都是性别歧视者,并声称包括宗教在内的所有机构在诞生之初就带有厌女症时,感到非常愤怒。
什么是女权主义?
“女权主义”(Féminisme)一词于19世纪末在法国出现。 并迅速传播到其他欧洲国家,最终于1910年传到了美国。 法语原词揭示了该概念的起源:“femme”意为“女性”,“–isme”后缀意为一种社会或政治意识形态。 然而,从一开始,由于对其含义存在分歧,女权主义这个标签并没有被大多数女性轻易接受。 因此,自诞生以来,作为女权主义者意味着什么,一直随着文化和政治的变化而不断变动。 尽管如此,这种意识形态的某些方面保持了相对一致:总的来说,女权主义试图质疑与性别相关的期望和不平等。 无论如何,这场运动继续分化发展,形成了代表关于“身为女性”意味着什么的革命性变革的各个分支。 这场运动有时呼吁女性应享有平等的职业机会;有时则拒绝那些根植于宗教理解中、针对性别的普遍歧视态度。
在美国,尤其是主流白人女权主义的历史,通常被划分为不同的浪潮。 第一波女权主义是关于女性投票权的运动,由领军人物伊丽莎白·凯迪·斯坦顿(Elizabeth Cady Stanton)和苏珊·B·安东尼(Susan B. Anthony)在1848年的塞内卡福尔斯会议上提出。 这一浪潮出现在工业化背景下,专注于为女性争取平等的就业机会。 第二波女权主义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与战后运动及民权运动紧密相连。 最后,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女权主义进入了第三波,像许多其他运动一样,开始处理后殖民主义问题。 当然,无论是否被贴上“女权主义者”的标签,世界各地的女性在历史上一直都在为自己和家人而奋斗。
女权主义一直在自然地发展。 今天,许多不同的运动、事业和团体都声称拥有该术语及其价值,并像其他社会正义理念一样,在实践领域汇合在一起。 现在,那些自称为女权主义者的人,基于她们的经验,对这个术语有着独特的理解。 一些女权主义者站出来反对性侵犯和同工不同酬;而另一些人则因白人至上和阶级歧视而批评整个运动,同时要求在运动内部拥有属于她们的独特空间。 最初被定义为关于性别与平等的运动,现在不得不处理除了这两个术语之外的不同观点,以及种族、阶级、宗教、公民身份、战争、帝国主义以及更多与“性别与平等”相关的问题。 女权主义既由其历史的批判所定义,也由其自身历史所定义。
特别是那些批评穆斯林女权运动的人认为,该运动将追随者引向了一条滑坡:从对性别压迫的担忧开始,将其与宗教联系起来,最终因认为宗教机构和教义本质上是父权制和厌女的,而导致完全放弃信仰。 这一主张通常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女权主义方案的某些核心观点本质上与宗教不符,甚至与伊斯兰教无法调和(例如,试图用社会因素解释所有性别差异,或彻底拒绝任何性别角色)。 因此,女权主义的反对者认为,一些采纳这种意识形态的人可能会脱离或倾向于脱离穆斯林群体。 在这项研究中,我们将尝试定义我们所看到的问题,并评估在我们传统中根深蒂固的、最有效的未来发展方法。
问题
那么,为什么一些穆斯林女权主义者要离开伊斯兰教? 这个问题没有单一的答案,但作为一个有益的第一步,或许需要问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一些穆斯林女性要离开穆斯林社区?” 2014年的《Unmosqued》研究调查了全国各地的清真寺,以评估今天在美国维持一个成功的穆斯林社区所面临的挑战。 主要结论是,穆斯林女性是受这些挑战影响最严重的人群之一。 据报道,在过去十年中,女性参加周五聚礼(主麻)等各种活动的平均比例为18%,而男性为77%。 当然,这部分是因为周五聚礼对男性是强制性的,而对女性不是,但数据表明,总体而言,清真寺并不是对女性非常友好的地方。 尽管许多清真寺有针对女性的项目,但只有4%的女性将这些项目和活动放在首位,且只有3%的清真寺优先考虑女性团体和协会。 我们从历史上很大程度上知道,尽管女性在活动、会议和其他平台上的声音很响亮,但女性在清真寺内部活动中的代表性仍然处于最低水平。 清真寺现有的空间问题也对这一问题产生了重大影响:许多清真寺没有为女性预留足够的空间,女性通常不得不面对拥挤、卫生条件差或难以进入的礼拜区域。
除了这些清真寺,像所有女性一样,穆斯林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也面临着各种挑战,包括家庭暴力和性骚扰。 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虐待行为的实施者利用宗教来使他们的行为合法化并为自己开脱,这是一个并非伊斯兰教所独有的问题。
最后,穆斯林女性承担着所有穆斯林——尤其是那些外表上看起来像穆斯林的群体——所面临的冲突重担,这些冲突加剧了伊斯兰恐惧症。 根据2017年关于美国穆斯林的ISPU研究,研究发现穆斯林女性在特朗普时代更有可能遭受仇恨犯罪和明显的伊斯兰恐惧症,并且更有可能报告这些事件。
因此,我们所面临的现状是,在一个社区中,允许穆斯林女性充分发挥潜力并做出有意义贡献的空间寥寥无几。 明确地说,尽管面临这些困难,一些穆斯林女性仍在继续利用自身资源,以期取得卓越成就、代表她们的信仰并领导各自的社区。 但很多时候,由于缺乏支持、资源以及在现实和象征意义上的空间,她们不得不将自己的关切转向其他领域,并将这些问题置于反对父权制的更广泛的女权主义斗争背景下。 这里通常吸引人的不一定是意识形态本身。 重要的是能够表达那些在大多数伊斯兰空间中未被提上议程,但穆斯林女性却正在面临的不公正待遇。
那么我们该怎么做?
一些穆斯林支持一种将女性自由建立在西方社会文化规范之上的伊斯兰女权主义,他们将这些规范视为普遍真理,并据此质疑《古兰经》和圣训中关于性别的裁决的有效性。 这些人主张,穆斯林应该拥抱所有贴着“女权主义”标签的东西,并全心全意地投身于这个意识形态群体,以解决社会中与性别相关的问题。 与此同时,其他穆斯林则将女权主义视为对伊斯兰完整性的外来威胁,并将其视为一种毒药,认为它会迫使穆斯林改变宗教传统、采纳西方自由思想和西方标准,从而逐渐侵蚀所有基本的伊斯兰价值观。 这些人中的一部分人将精力完全投入到反对女权主义的问题上,却忽略了解决女性转向女权主义阵营背后的根本问题。
当然,我们有必要了解女权主义的意识形态起源,以及它在起源和逻辑目标上与信仰之间潜在的矛盾。 这种教育是我们保持谨慎反对,并鼓励自己在批评中展现良好品格的一部分。 同时,将女权主义视为女性背离宗教的主要原因,在两个方面存在问题:1) 这些说法仅表现了穆斯林女性思想疏离的症状,而非根本原因;2) 这存在着进一步疏远那些已经认为在穆斯林社区中没有自己位置的人的风险。
解决一些穆斯林男女转向世俗女权主义的原因是一个更为紧迫的问题。 我们不应接受那些根源并非来自伊斯兰的社会性别规则,也不应忽视各种大小的性别歧视,而应专注于营造一个环境,既能接纳穆斯林女性,又能承认她们在伊斯兰传统中(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核心地位。 在描绘女权主义与伊斯兰不兼容的所有原因之前,我们必须加倍努力去理解伊斯兰处理性别问题的方式,并将其应用到我们的家庭、清真寺、组织和社区中。 与其指责那些导致穆斯林远离信仰的男女女权主义“怪物”,我们首先应该因为自己没有按照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准则行事而承担责任。
什么是先知的榜样?
尽管先知的榜样是美好且完美的,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它经常被滥用来鼓励对女性的负面对待。 周五的讲道和晚间讲座中,经常穿插着断章取义的圣训,暗示女性的低劣,并阻碍女性充分参与她们的社区。 例如,让我们看看那段表面上声称女性是“nâkısâtu’l-akli ve’d-dîn”(即“理智和宗教不完整”)的圣训。 这些圣训被无数次引用,旨在提醒听众,男性在任何情况下都更优越,更适合担任领导职务。 然而,人们往往忽略了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这句话时并非在讨论性别问题,而是在谈论施舍(sadaka)的背景下提到的。 安拉的使者 ﷺ 是在节日那天,礼拜结束后向男性和女性讲道时说出这段圣训的。 先知 ﷺ 转过身对男性说,呼吁他们为了获得安拉的喜悦而进行施舍。 随后,他转向女性,为了鼓励她们,他含蓄地暗示女性在月经等特殊时期无需礼拜和斋戒,并提醒她们也可以像男性一样增加施舍。 因此,先知穆罕默德 ﷺ 通过建议她们增加捐赠,指出了她们可以接近安拉的其他机会。 他话语背后的意图,在场的见证者们立刻就明白了。 宰娜白·宾特·阿布·穆阿维叶(Zeyneb Binti Ebu Muaviye)在节日礼拜后立即回家,以遵循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建议并捐出她的财产。 这段圣训被引用的重要背景向我们表明:先知穆罕默德 ﷺ 并没有对女性相对于男性的价值或能力做出任何本体论上的陈述,也没有说男性在创造上处于比女性更高的等级;相反,他是在建议女性,在这些特殊时期,由于她们在其他领域的责任减轻,且对男性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因此应在行善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现在,想象一下,一位普通的伊玛目或宗教老师引导他的会众去思考女性有能力成为社会中的学者和领导者。 甚至想象一下,一个普通的清真寺或机构的董事会,不仅是作为一种假设,而是通过建立一个由男女组成的委员会,重视所有成员的声音并平等地对待他们的关切,在实践中落实这一点。 我们离这种现实还很遥远。 呼吁“父权制”通常代表了那些关切未被认真对待、且不认为自己是社区不可分割一部分的女性的挫败感。 与女权主义作斗争,可能会无意中动员那些试图通过将女性在社区中提出的每一项投诉都贴上女权主义标签,从而抹黑和压制女性的人。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收到女性圣门弟子的投诉时,会仔细倾听并非常认真地对待此事。 例如,让我们看看哈芙拉·宾特·萨拉巴(Havle Binti Sa’lebe)的故事,她曾抱怨丈夫对自己不公正的行为。 对她投诉的回应,直接来自安拉,并作为榜样被保存在《古兰经》中,直到审判日:“安拉确已听见为丈夫而与你争论,并向安拉诉苦的那妇人的话了。” 安拉听见你们俩的对话。 安拉确是全聪的,确是全明的。 (《古兰经》第58章第1节) 在这节经文及随后的经文中,安拉(尊大且崇高)不仅接受了哈夫拉的申诉,而且在《古兰经》以她命名的篇章中,通过在相关章节里使她的申诉合法化并提供解决方案,树立了一个非常美好的典范。
从问题的本质来看,穆斯林女性在历史上一直是学术领域的重要人物,也是各个领域中卓有成就的知识分子。 她们不仅能纠正男性同行在圣训和教法解释方面的言论,其中还包括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妻子阿伊莎(愿主喜悦她)。从与先知穆罕默德 ﷺ 并肩作战的内西贝·宾特·卡布(Nesîbe Binti K’ab),到解开当时最复杂数学方程之一的苏塔伊塔·马哈姆里(Sutayta el-Mahamli),再到守护自己王国的扎里亚女王阿米娜(Amina),穆斯林女性在服务各自社群方面树立了独一无二的榜样。 然而,尽管有着如此丰富的历史,我们还是成功地抹去了关于这些女性所做贡献的所有记忆,并通过将她们的故事改写为符合我们自身期望的叙事,使她们沦为边缘人物。 为了增强当代人的能力,并支持后来者充分发挥潜力去服务他人和安拉(愿主赐他平安与吉庆),我们有责任重现这些榜样,为无论老少的女性注入力量与动力。
接下来可以怎么做?
在“女权主义”标签下发展起来的许多思想可能会给穆斯林带来问题,甚至有些思想可能与伊斯兰教背道而驰。 但事实是,在该意识形态的极端部分,存在着大量与伊斯兰宗教和道德原则明显相悖的世俗观念。 要摆脱这些意识形态的陷阱,唯一的办法就是超越标签,直接评估思想本身,并以我们传统中可靠的资源为基础来审视它们。 如果我们信任伊斯兰教、其资源及其方法论,我们就能面对这些思想。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梳理复杂的理论,从而肯定好的部分,并剔除那些与我们宗教不符的内容。
然而,我们必须承认,别说全体穆斯林,即使是其中大多数人也不具备这种坚实的基础。 因此,我们必须致力于培训伊玛目和社区领袖,为那些在宗教问题上感到困惑的人提供可以提出批评和疑问的空间。 我们必须建立一些平台,让所有人——特别是女性、年轻人、新穆斯林以及其他被边缘化的人群——能够表达他们对伊斯兰教的疑虑和恐惧,而不是指责他们被西方意识形态洗脑,从而掩盖了他们真正的担忧。 既然这些疑虑是我们自身缺陷、作为人类的不完美以及未能践行先知穆罕默德 ﷺ 榜样的结果,我们就必须正视并消除它们。 只要我们不这样做,那些在自己的清真寺和社群中无法充分表达自我的人,无疑会转向其他途径去寻找他们想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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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埃斯特尔·弗里德曼(Estelle Freedman),《没有回头路:女性主义的历史与女性的未来》(No Turning Back: The History of Feminism and the Future of Women),纽约,兰登书屋出版集团,2002年,第2493段。 18.
• a.y, 17.
• a.y, 20.
• Mary Kassian,《女权主义的错误》,惠顿,好消息出版社,2005年,第页。 11.
• Charlotte Krolokke 和 Anne Scott Sorensen,“女权主义的三波浪潮:从妇女参政者到女孩”,载于《性别传播理论与分析:从沉默到表现》,千橡市,Sage出版社,2006年,第页。 1–25.
• 相关主题请参阅:Kimberle Crenshaw,“消除种族与性别的交叉边缘化:对反歧视原则、女权主义理论和反种族主义政治的黑人女权主义批判”,《芝加哥大学法律论坛》1989:1,第8页。参阅:http://chicagounbound.uchicago ... ss1/8
• 例如,参阅:https://muslimskeptic.com/2017 ... slam/
• http://www.unmosquedfilm.com/the-facts/
• Dalia Mogahed 和 Youssef Chouhoud,“2017年美国穆斯林民意调查:十字路口的穆斯林”,社会政策与理解研究所,https://www.ispu.org/american-muslim-poll-2017/
• 这段圣训将在Yaqeen即将发表的另一篇文章中进行更详细的讨论。
• 当代学者谢赫·萨尔曼·奥达(Sheikh Salman Awdah)批评了将这些圣训用于厌女言论的做法,他说道:“宗教上的不足(nuksânu’d-din)并不意味着虔诚度(tedeyyun)的缺失;事实上,有许多女性在虔诚度上超过了男性。这句话更多是指女性在月经期间因无需礼拜或封斋而承担的义务较轻(tahfifu’t-teklîf)。” 访问日期:2016年1月11日。http://www.islamtoday.net/alba ... 8.htm
• 安达卢西亚法学家伊本·哈兹姆(卒于回历456年)指出,任何支持这种观点的人都必须承认,当将自己与圣母玛利亚、圣妻阿伊莎、圣女法蒂玛、先知穆萨的母亲以及圣妻萨拉等受人尊敬的伊斯兰人物相比时,他在智力和宗教修养上都远逊于她们。他以此解释了将这则圣训视为本体论定义的错误性。他阐明,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话语仅仅是指在礼拜和斋戒方面义务的减轻以及在作证方面的差异,这一切并不意味着对女性的批评。引用资源:Kitabu’l-fasl fi’l-milal ve’l-ehvâ’ ve’n-nihal,第4卷,第104页,访问地址:http://www.islamport.com/w/aqd/Web/2595/552.htm 收起阅读 »
伊斯兰教关于堕胎的历史是什么?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islam-ve-kurtaj-tartismasi
原文标题:İslam ve Kürtaj Tartışması
作者:Dr. Omar Suleiman
作者简介:奥马尔·苏莱曼博士:奥马尔·苏莱曼伊玛目是雅金伊斯兰研究所的创始人和主席,也是南卫理公会大学(SMU)研究生文科课程伊斯兰研究的兼职教授。
副标题:在伊斯兰教法中堕胎是 halal 吗?
摘要:伊斯兰教法对堕胎的立场并非简单的二元对立,而是基于对人类生命神圣性的尊重。原文指出,伊斯兰教视生命为造物主所赐,严禁无故杀害无辜。古典与当代穆斯林法学家通过分析《古兰经》与圣训,探讨了在不同条件下关于节育与堕胎的法律判决,强调生育子女是功修,并主张在维护生命尊严的前提下处理相关争议。

图:伊斯兰与堕胎之争
伊斯兰教是反对堕胎还是支持堕胎? 还是说,根据具体情况,在某些情况下支持,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反对? 这个问题的答案对当前的政治话语有什么影响?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的视角,探讨古典和当代穆斯林法学家如何根据不断发展的方法和条件,来处理有关节育和堕胎的争议。
伊斯兰教中生命的尊严
正如所有被启示的经典一样,《古兰经》也明确承认人类生命是神圣的。 无论年龄或宗教信仰如何,杀害无辜者都受到了最严厉的谴责:“凡安拉所禁杀的生命,你们都不要杀害,除非由于正义(即法律判决)。” “安拉这样嘱咐你们,以便你们明理(从而皈依伊斯兰,过上符合安拉律法的生活)。” (《古兰经》牲畜章 6:151)
据传,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一段著名的圣训中曾说:“在复生日,人们之间首先要判决的案件是关于流血冲突的。”
伊斯兰教将生育子女并为他们能成为正直的人而祈祷视为一种功修。 《古兰经》中有许多关于此主题的祈祷经文:
(易卜拉欣祈祷道:)“我的主啊!求你赏赐我一个善人(作为后代)!”
(《古兰经》列班者章 37:100)
(扎卡里亚)曾说:“我的主啊!我的骨骼衰弱,白发满头;我的主啊!我祈祷你,从未感到失望。” “我确实担心我身后亲属们的继承问题。” “我的妻子是不育的。” “求你从你那里赏赐我一个继承人(一个儿子)。” “让他继承我,也继承叶尔孤白家族。” “我的主啊!求你使他成为你所喜悦的人。”
(《古兰经》麦尔彦章 19:4-6)
仁慈的先知 ﷺ 禁止了蒙昧时代盛行的将女婴活埋的习俗,并向他的教民传达了以下经文:
当被活埋的女孩被询问时,她因何罪而被杀……
(《古兰经》黯黮章 81:8-9)
《古兰经》也提到了那些因害怕贫穷而杀害自己子女的人:
你说:“你们来吧,我来宣读你们的主所禁戒你们的事项:你们不要以任何物配主。” “你们当孝敬父母(不要怠慢他们的权利),并要意识到安拉洞察你们的一切行为,从而善待他们。” “你们不要因为贫穷(无论是在胎中还是出生后)而杀害你们的子女。” “我们供给你们,也供给他们。” “你们不要接近公开或隐秘的丑事(如通奸、同性恋和诬陷贞洁妇女等行为,并远离导致这些行为的诱因)。” “凡安拉所禁杀的生命,你们都不要杀害,除非由于正义。” “安拉这样嘱咐你们,以便你们明理(从而皈依伊斯兰,过上符合安拉律法的生活)。”
(《古兰经》牲畜章 6:151)
节育
尽管伊斯兰教视生命为神圣,禁止杀害子女,并鼓励人们通过合法途径生育,但它也承认,在不考虑个人特殊情况的情况下强迫所有人去生育是不切实际的。 换句话说,在伊斯兰教看来,有能力的人生育子女是一种恩典;但条件并不总是允许这样做。 在伊斯兰法学的基础著作中,针对这一主题,对诸如女性健康状况是否适合怀孕,或丈夫因故长期远离妻子等情况,进行了大量的分析、研究和探讨。 绝大多数早期和后期的法学家(公议)都承认,允许个人暂时推迟生育。 然而,他们绝不接受社会中那种可能导致上述鼓励生育原则失效的普遍思想和行为。
这种许可可以从先知 ﷺ 在不同时期允许十多位圣门弟子采取“体外排精”(azl)或在射精前撤出的做法中得到理解。 传述这一最著名圣训的圣门弟子是: 贾比尔·本·阿卜杜拉(愿安拉喜悦他)曾说:
“在先知 ﷺ 的时代,当《古兰经》还在降示时,我们曾采取体外排精的做法。” “如果这是被禁止的,那么《古兰经》就会禁止我们。”
尽管体外排精是被允许的,但该做法也设定了特定条件。 关于其中一些条件存在争议。 但达成共识最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必须对此达成一致。 因为结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愿望是生育子女,且双方在此事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我们的先贤们表示,夫妻之间必须就此达成共识。 因为性满足是婚姻中夫妻双方享有的平等权利。 当男性采取体外排精时,女性可能无法获得性满足。 如今,许多伊斯兰法学家认为,在遵守条件(特别是形式条件)的情况下,安全的避孕药,尤其是那些防止受精的方法,类似于伊斯兰教所允许的体外排精。 一些法学家更倾向于推荐避孕套和宫内节育器(IUD)等避孕方法,认为它们比某些对女性健康有负面副作用的口服避孕药或受精后的干预措施是更好的选择。 对于受精后的干预措施,即使是在受精后立即进行或在受精卵植入子宫壁之前进行,在一些法学家看来,这已经成为了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一些学者则认为这种阻止怀孕的方式是非法的。
堕胎
从古至今,大多数伊斯兰法学家都将胚胎的形成视为人类生命的开端。 子宫被视为一个承载着独立灵魂的敏感容器。 因此,它理应受到保护和谨慎对待。 关于此主题的一段经文如下:
离婚的妇女,当等待三次月经期。 如果她们信仰安拉和末日,她们不得隐瞒安拉在她们子宫里所创造的(月经或怀孕)。 在此期间,如果她们的丈夫想和解,他们比其他人更有权接回她们。 男方对女方享有权利,正如女方对男方也享有权利一样,这些权利应在安拉所设定的天性法则以及社会在不违背宗教前提下所认可的习俗框架内履行。 然而,男性(因其职责和责任)在女性之上高出一等。 安拉是万能的,是睿智的。
(《古兰经》黄牛章 2/228)
正如子宫所建立的联系是神圣的一样,子宫本身也是神圣的。 在一则神圣的圣训中,先知穆罕默德 ﷺ 传述了安拉所说的话:
“我是至仁主(Rahman),而它(亲属关系的名称)就是子宫(rahim)。 我从我的名字中衍生出一个名字赋予了它。 谁维系与它的联系,我也维系与他的联系。 谁切断与它的联系,我也切断与他的联系。”
此外,类似于美国关于怀孕起始时间的当代语义争论,法学家们长期以来一直在争论应该在哪个阶段划定明确的界限。 关于堕胎争论的核心问题是生命何时开始。 在接下来的段落中,我们将回顾四大教法学派或伊斯兰法律学派对此问题的看法。
所有教法学派和法学家一致认为,受精120天后,灵魂被注入胎儿体内。 这一共识的原因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传述的一则圣训,即受精120天后,天使向胎儿吹入灵魂。 然而,伊斯兰学者并不认为吹入灵魂与受精卵的形成(即创造)是同一回事。 13世纪的学者伊本·扎姆拉卡尼(卒于 伊斯兰历727年)等一些法学家根据某些圣训主张,受精后的第40天或第42天 (即受孕前月经开始后的第54天或第56天) 胚胎的创造就已经完成了。 灵魂会进入一个适合接纳它的身体。 就像当身体不再适合时,它就会离开一样…… 安拉在《古兰经》中说道:
“我确已用泥土的精华创造了人(起初,随后每个人都是通过雨水使土地适于耕种,并从中生长出矿物质、植物和动物元素,进入父母的体内而形成的)。 然后,我使他变成(来自父母的)几滴精液,作为种子安置在稳固的地方。 然后,我把那种子变成粘附在子宫壁上的粘附物。 随后,我把这粘附物变成一块像咀嚼过的肉一样的物体;接着,我把这像咀嚼过的肉一样的物体变成骨骼;然后,我给骨骼穿上肌肉。 最后,我(通过吹入灵魂)使他成为另一种创造物。 安拉是多么崇高,他是最完美的创造者,是一切恩惠和福泽的源泉!”
(《古兰经》信士章 23/12-14)
在阿拉伯语中,表示逐步连续的词“sümme”(然后),在上述经文中被用来区分胚胎的创造与发育阶段,以及“转化为另一种创造物”。 这 是从阿里(愿安拉喜悦他)那里传述的,人们普遍认为这是指吹入灵魂的阶段。 此外,上述经文指出,骨骼的形成及其被肌肉覆盖的过程,处于发育的早期阶段与吹入灵魂之间。
从那一刻起,终止妊娠被绝对禁止。 因为胚胎此时已经完全成形,成为了一个像其他人一样拥有生存权利的生命。 用伊斯兰术语来说,在此阶段之后终止妊娠被视为谋杀。 只有在医学上确定继续妊娠会损害母亲健康的情况下,才允许堕胎。 120天后,只有基于此理由才能终止妊娠。 其背后的基本逻辑是伊斯兰法律中公认的一条法律原则:“确信不因怀疑而消除。” 换句话说,潜在的生命(婴儿的生命)不应威胁到现存且确定的生命(母亲的生命)。 尽管两者在技术上都还活着,但由于母亲的生命是确定无疑的,而胎儿的存活相对更具不确定性,因此母亲的生命被视为更重要、更优先。 因此,确定的事实优于怀疑,为了避免更大的伤害,应选择接受较小的伤害。 法学家们提出了另一个支持该观点的理由:母亲是婴儿的根本。 因此,如果生存机会均等,只要胎儿是母亲的一部分且依赖于她,你就不能为了挽救枝叶而砍断树根。 当我们必须做出选择时,我们必须为了挽救树根而砍断枝叶。
四大教法学派在关于怀孕第40天的问题上, 以及第120天的问题上, 即使在各自学派内部也未能达成共识。 因此,我们将阐述每个学派内部最被广泛接受的观点。 在这一问题上,传统上最严格的是马立克学派。 他们反对任何形式的避孕手段,就像他们反对饮酒一样。 甚至有些人连性交后试图排出精液的行为也表示反对。 根据大多数哈乃斐学派学者的观点,怀孕第120天 之前进行堕胎被认为是允许的。 甚至根据一些哈乃斐学派学者的说法,即使没有丈夫的许可,女性也有权进行堕胎。 如今,许多当代教法委员会采纳了罕百里学派的观点:堕胎在第40天 之前是被允许的。 如果存在强奸案件,或者胎儿畸形等会导致出生后生活极其困难的问题,则允许在第120天 之前进行堕胎。
多数派学者认为,在受精后的最初40天内,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特别是存在合法且无可争议的理由(如强奸或在抚养孩子方面存在身体或心理上的无能)时,允许堕胎。 大多数学者像对待体外排精问题一样,不接受将担心贫困作为堕胎的理由。 马立克学派完全反对堕胎。 马立克学派法学家伊玛目伊本·朱宰(卒于 回历741年)说:“子宫一旦与精子接触,就进入了不允许任何干预的阶段。 当胎儿开始形成肢体时,其禁忌程度会进一步增加。 当胎儿被吹入灵魂时,禁忌程度会更高。 在最后这种情况下,这被视为有组织的谋杀。”
许多当代伊斯兰学者会对那些考虑在40天前堕胎的人进行宗教劝诫。 在这些劝诫中,如果母亲或受精卵没有危险,建议继续妊娠。 但是,对于那些想要堕胎的人,仍保留了选择权。 根据哈特姆·哈吉的说法,“在怀孕第40天 之前,经父母双方同意,出于正当理由(如女性担心无法抚养孩子)允许堕胎。 但我们也必须指出,始终建议避免这样做。 如果信士们托靠安拉并寻求他的帮助,安拉绝不会让他们孤立无援。 也许这个胚胎有一天会成为那对父母最心爱的孩子。”
与其他宗教团体的比较
正如伊斯兰教法学派之间对此问题存在不同观点一样,在围绕该议题的讨论中,其他宗教团体之间也存在着截然不同的看法。 在这一问题上,最严格的观点来自天主教徒。 教皇方济各在一次著名的演讲中曾说:“想到还有孩子因为堕胎而无法见到阳光,这本身就令人恐惧。” 在方济各之前,教皇若望·保禄二世。 若望·保禄二世撰写了一部名为《生命的福音》(Evangelium Vitae)的著作,阐述了生命从受孕开始就是神圣的观点。 尽管如此,几个世纪前,即使是天主教徒在这个问题上也存在一些分歧。 直到1869年,教会对于怀孕第40天之前的堕胎, 其观点与那些基于各种必要需求而允许堕胎的伊斯兰法学家相似。 此外,与在任何情况下都优先考虑母亲生命的伊斯兰视角完全相反,教会更倾向于保护胎儿的生命而非母亲的生命。 教会这一选择的基础在于以下思想:母亲已经受洗,并获得了救赎的保障。 然而,孩子尚未获得这样的机会。 联合卫理公会表示,他们“同样尊重母亲和未出生孩子生命与福祉的神圣性”。 路德宗和福音派通常认为,除防止母亲死亡或强奸、乱伦等情况外,堕胎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英国国教的总体立场也是如此,即“在强烈反对堕胎的同时,承认可能存在某些界限明确的情况,这些情况在道德上比现有的任何替代方案更可取”。
伊斯兰法学家所确定的时间表通常不存在于新教徒对堕胎的反对意见中,他们也不强调可能允许例外的特殊条件和情况。 许多反对堕胎和节育的教会,将重点放在了将堕胎作为“节育的首要手段”或为了“个人或社会便利”而进行堕胎的不道德性上。 伊斯兰学者通常在不反对避孕机制和实践的情况下,也持有同样的担忧。
尽管美国浸信会谴责堕胎,但在立法层面,他们并未采取强硬的反对立场。 相反,他们更倾向于鼓励信徒在做出堕胎决定前,通过祈祷并咨询自己的良心来进行评估。 长老会虽然总体上拒绝堕胎,但认为这不应是一个“受法律限制”的决定,而应留给家庭自行决定的私事。
犹太人的传统书籍中包含了许多在穆斯林法学家之间也曾进行过的经典讨论。 尽管改革派和保守派犹太运动公开捍卫堕胎权,但正统派犹太人在除特殊情况外反对堕胎的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 像穆斯林法学家一样,正统派犹太人也强烈拒绝因担心贫困或担心胎儿有医疗问题而提出的堕胎请求。 然而,主要的争论点在于,对母亲生命的任何威胁是否是该规则的唯一例外。 无论怀孕处于哪个阶段,犹太人和穆斯林一样,总是认为母亲的生命比胎儿的生命更有价值。 最后,正统派拉比通常也将受精后最初的40天(经典讨论中经常提及)视为可以适用例外的怀孕期。 怀孕4个月后的禁令阶段,与伊斯兰学者的观点非常相似,他们将这一禁令建立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传述的著名圣训之上,该圣训提到了天使向胎儿吹入灵魂的时间。
现实真相与道德原则
据非政府组织“计划生育”(Planned Parenthood)的律师称,他们提供的服务主要是确保低收入和无保险人群能够获得避孕药和性健康服务。 2009年,计划生育组织的堕胎护理服务仅占其医疗服务的3%。 (在总计1140万项服务中,堕胎为33.
2万例)。 无需统计数据,我们可以明确地说:避孕措施的普及自然会减少对意外怀孕的需求,从而减少堕胎。 伊斯兰法学学者总是指出,预防问题的发生比解决已存在的问题更为优先(即“塞杜·扎里亚”原则,意为堵塞邪路)。 这一原则不仅包括改变那些将边缘化群体推向痛苦抉择的不平等现象,还包括改变社会的伦理道德。
与福音派和天主教徒不同,美国浸信会虽然没有对有关堕胎的立法辩论采取官方立场,但仍在讨论谴责“导致每年大量堕胎的不负责任的性行为和暴力行为”的重要性。 尽管如此,他们明确谴责针对计划生育中心和堕胎诊所的袭击,并理解那些在困难条件下工作的人们的悲伤和痛苦。 虽然贫困和性伦理问题超出了本文的范围,但它们在这一讨论中也具有一定的影响。
结论
在伊斯兰道德观中,生命是神圣的,因此必须被视为珍贵并加以促进。 生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共同且平等的权利,因此,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事前或事后被剥夺这一权利。 在选择安全方法的前提下,节育是允许的。 在卵子受精后,未经父母双方同意,终止妊娠是不允许的。 胎儿达到第40天后, 根据大多数学者的观点,除非有伊斯兰法所认可的紧急需求,否则不得进行堕胎。 当胎儿达到第120天时, 所有学者一致认为,除为了挽救母亲生命外,任何原因都不得终止妊娠。 否则,这将被视为非法堕胎,并杀害了一个已经拥有灵魂的未出生的人。 学者们还认为,如果胎儿已经死亡,无论怀孕天数多少,堕胎都是允许的。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认为灵魂已经不存在了。
最后,上述提到的“正当理由”和“紧急需求”等许多问题,传统上是由最顶尖的专家学者来确定的。 这些术语之间的区别非常细微。 因此,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为了实现自己所谓的“需求”或“正当理由”而随意曲解这些术语,并按自己的意愿使用。 因此,为了确定何时可以进行堕胎,应始终针对具体案例咨询伊斯兰教法专家。 伊斯兰学者的职责是根据夫妻双方的特质,以及每个人独特的个人情况,提供基于伊斯兰法的专家意见。 这就是教法准则(kaide)与教法判例(fetva,即特殊许可)之间的区别。
至于围绕这一问题的政治言论…… 我们既不接受绝对禁止节育和堕胎的观点,也不接受堕胎是母亲不可剥夺之权利的观点。 安拉创造的所有人类和其他生物,都拥有安拉赋予他们的权利。 在可能的情况下,所有这些权利都应得到保护。 在权利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优先顺序应根据《古兰经》和圣行的视角来确定。 穆斯林应当努力全面理解上述特征所涉及的议题。
————————————
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布哈里圣训集,赔偿篇(Diyât),第1段
• 引用资源:Zadü'l- Meâd,第七版,Risale出版社,贝鲁特,黎巴嫩,1985年,第5卷,第142-145页。
• 布哈里圣训集,婚姻篇(Nikah),第97段;穆斯林圣训集,婚姻篇(Nikah),第164段。
•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一段关于体外排精(azil)的圣训中,将其称为“隐秘的杀婴行为”,因此一些法学家主张,不应因担心贫困而采取体外排精。 因为这正是蒙昧时代阿拉伯人杀害女婴习俗的根本原因。 其他法学家则对允许体外排精的传述与此传述进行了调和,并表示:该传述并非禁止体外排精,只是试图劝阻人们不要这样做。 因为体外排精意味着隐晦地轻视了子女作为恩赐的属性。
• 许多医生认为,使用新型宫内节育器(IUD)后的受精率远低于过去,因此,阻止受精的争论在这一方法中已不再相关。
• 20世纪60年代,美国妇产科教育与研究医院重新定义了怀孕的开始,即受精卵在子宫内完成着床,这与此前认为受精即怀孕开始的普遍观点相反。 受精与着床之间大约有两周的时间间隔,这种术语的重新定义目前已成为相关法律争论的一部分。 对于接受新定义的人来说,阻止着床意味着避孕,而其他人则认为阻止着床等同于杀害一个生命。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天课篇,第46段;提尔米济圣训集,善行与联络篇,第9段;艾哈迈德·本·罕百里圣训集,第1卷/第194页;伊本·希班圣训集,第2033段;布哈里圣训集,《礼仪单行本》(el-Edebu'l- Müfred),第53段。 (注:此条目为上一条目的延续)
• 医生计算怀孕周数时,通常从末次月经(即受孕前两周)开始计算。 因此,医生所说的怀孕第134天, 在伊斯兰教法准则中被视为第120天。 (注:此条目为上一条目的延续)
• 引用资源:伊本·泽姆莱卡尼(İbn-i Zemlekânî),《明证揭示》(el-Burhanu'l- Kâşif),第275页。
• 引用资源:伊本·凯西尔经注(Tefsir-i İbn-i Kesîr),信士章(23)第14节 经文注释。
• 学者们一致认为,女性拥有生育权,因此不能强迫女性终止妊娠。 大多数学者认为丈夫也拥有同样的权利,因此女性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得堕胎。 引用资源:卡萨尼(el-Kâsânî),《工艺之奇》(Bedâiu's- Sanâi'),第2卷,第334页;巴吉(el-Bâcî),《穆宛塔圣训注释》(el-Muntaqâ Şerhi'l- Muvattâ),第4卷,第134页;伊本·哈杰尔(İbn-i Hacer),《布哈里圣训注释》(Fethu'l- Bârî),第9卷,第308页;伊本·胡拜拉(İbn-i Hubeyra),《阐释》(el-İfsâh),第2卷,第141页。
• 伊本·朱兹(İbn-i Cuzzey),《法学准则》(el-Kavânîni'l- Fıkhıyye),第141页。
• 因家庭问题导致的堕胎(摘自 www.drhatemalhaj.com)。
• 教皇方济各谴责堕胎“恐怖主义”。(2014年1月14日)。2017年2月10日摘自 http://www.bbc.co.uk/news/world-europe-25723422.
• 若望·保禄二世,梵蒂冈,《生命的福音》(Evangelium Vitae),1995年3月25日,2013年3月19日,。
• 约翰斯通(Johnstone, Brian V.),2005年3月,《早期堕胎:轻罪还是大罪?》 《爱尔兰神学季刊》,第70页。
• 同上。
• 通讯部(Communications, U. M.),《社会原则:培育社区》,2017年2月10日摘自 http://www.umc.org/what-we-bel ... nity.
• 生命图书馆 – 堕胎,2017年2月10日摘自 http://www.lcms.org/page.aspx?pid=849.
• 每个社区中的基督徒存在,2017年2月12日摘自 https://www.churchofengland.or ... .asp.
• 美国浸信会关于堕胎与地方教会事工的决议,12/87,访问地址:http://www.abc-usa.org/wp-cont ... h.pdf
• 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2017年2月9日摘自 http://www.lds.org/ldsorg/v/in ... RCRD.
• 美国浸信会关于堕胎与地方教会事工的决议,12/87,访问地址:http://www.abc-usa.org/wp-cont ... .pdf.
• 23, 2. F.,2016年4月5日,《堕胎问题》,2017年2月4日摘自 http://www.presbyterianmission ... s-2/.
• 正统犹太人如何看待堕胎及其原因?,2000年8月25日,访问日期:2017年1月17日,访问地址:http://www.slate.com/articles/ ... .html
• 同上。
• 科尔曼(Coleman, C.),2011年1月15日,《关于计划生育的五个迷思》,2016年12月17日摘自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 ... 3ad8.
• 同上。
• 美国浸信会关于堕胎与地方教会事工的决议,12/87,访问地址:http://www.abc-usa.org/wp-cont ... h.pdf 收起阅读 »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islam-ve-kurtaj-tartismasi
原文标题:İslam ve Kürtaj Tartışması
作者:Dr. Omar Suleiman
作者简介:奥马尔·苏莱曼博士:奥马尔·苏莱曼伊玛目是雅金伊斯兰研究所的创始人和主席,也是南卫理公会大学(SMU)研究生文科课程伊斯兰研究的兼职教授。
副标题:在伊斯兰教法中堕胎是 halal 吗?
摘要:伊斯兰教法对堕胎的立场并非简单的二元对立,而是基于对人类生命神圣性的尊重。原文指出,伊斯兰教视生命为造物主所赐,严禁无故杀害无辜。古典与当代穆斯林法学家通过分析《古兰经》与圣训,探讨了在不同条件下关于节育与堕胎的法律判决,强调生育子女是功修,并主张在维护生命尊严的前提下处理相关争议。

图:伊斯兰与堕胎之争
伊斯兰教是反对堕胎还是支持堕胎? 还是说,根据具体情况,在某些情况下支持,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反对? 这个问题的答案对当前的政治话语有什么影响?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的视角,探讨古典和当代穆斯林法学家如何根据不断发展的方法和条件,来处理有关节育和堕胎的争议。
伊斯兰教中生命的尊严
正如所有被启示的经典一样,《古兰经》也明确承认人类生命是神圣的。 无论年龄或宗教信仰如何,杀害无辜者都受到了最严厉的谴责:“凡安拉所禁杀的生命,你们都不要杀害,除非由于正义(即法律判决)。” “安拉这样嘱咐你们,以便你们明理(从而皈依伊斯兰,过上符合安拉律法的生活)。” (《古兰经》牲畜章 6:151)
据传,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一段著名的圣训中曾说:“在复生日,人们之间首先要判决的案件是关于流血冲突的。”
伊斯兰教将生育子女并为他们能成为正直的人而祈祷视为一种功修。 《古兰经》中有许多关于此主题的祈祷经文:
(易卜拉欣祈祷道:)“我的主啊!求你赏赐我一个善人(作为后代)!”
(《古兰经》列班者章 37:100)
(扎卡里亚)曾说:“我的主啊!我的骨骼衰弱,白发满头;我的主啊!我祈祷你,从未感到失望。” “我确实担心我身后亲属们的继承问题。” “我的妻子是不育的。” “求你从你那里赏赐我一个继承人(一个儿子)。” “让他继承我,也继承叶尔孤白家族。” “我的主啊!求你使他成为你所喜悦的人。”
(《古兰经》麦尔彦章 19:4-6)
仁慈的先知 ﷺ 禁止了蒙昧时代盛行的将女婴活埋的习俗,并向他的教民传达了以下经文:
当被活埋的女孩被询问时,她因何罪而被杀……
(《古兰经》黯黮章 81:8-9)
《古兰经》也提到了那些因害怕贫穷而杀害自己子女的人:
你说:“你们来吧,我来宣读你们的主所禁戒你们的事项:你们不要以任何物配主。” “你们当孝敬父母(不要怠慢他们的权利),并要意识到安拉洞察你们的一切行为,从而善待他们。” “你们不要因为贫穷(无论是在胎中还是出生后)而杀害你们的子女。” “我们供给你们,也供给他们。” “你们不要接近公开或隐秘的丑事(如通奸、同性恋和诬陷贞洁妇女等行为,并远离导致这些行为的诱因)。” “凡安拉所禁杀的生命,你们都不要杀害,除非由于正义。” “安拉这样嘱咐你们,以便你们明理(从而皈依伊斯兰,过上符合安拉律法的生活)。”
(《古兰经》牲畜章 6:151)
节育
尽管伊斯兰教视生命为神圣,禁止杀害子女,并鼓励人们通过合法途径生育,但它也承认,在不考虑个人特殊情况的情况下强迫所有人去生育是不切实际的。 换句话说,在伊斯兰教看来,有能力的人生育子女是一种恩典;但条件并不总是允许这样做。 在伊斯兰法学的基础著作中,针对这一主题,对诸如女性健康状况是否适合怀孕,或丈夫因故长期远离妻子等情况,进行了大量的分析、研究和探讨。 绝大多数早期和后期的法学家(公议)都承认,允许个人暂时推迟生育。 然而,他们绝不接受社会中那种可能导致上述鼓励生育原则失效的普遍思想和行为。
这种许可可以从先知 ﷺ 在不同时期允许十多位圣门弟子采取“体外排精”(azl)或在射精前撤出的做法中得到理解。 传述这一最著名圣训的圣门弟子是: 贾比尔·本·阿卜杜拉(愿安拉喜悦他)曾说:
“在先知 ﷺ 的时代,当《古兰经》还在降示时,我们曾采取体外排精的做法。” “如果这是被禁止的,那么《古兰经》就会禁止我们。”
尽管体外排精是被允许的,但该做法也设定了特定条件。 关于其中一些条件存在争议。 但达成共识最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必须对此达成一致。 因为结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愿望是生育子女,且双方在此事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我们的先贤们表示,夫妻之间必须就此达成共识。 因为性满足是婚姻中夫妻双方享有的平等权利。 当男性采取体外排精时,女性可能无法获得性满足。 如今,许多伊斯兰法学家认为,在遵守条件(特别是形式条件)的情况下,安全的避孕药,尤其是那些防止受精的方法,类似于伊斯兰教所允许的体外排精。 一些法学家更倾向于推荐避孕套和宫内节育器(IUD)等避孕方法,认为它们比某些对女性健康有负面副作用的口服避孕药或受精后的干预措施是更好的选择。 对于受精后的干预措施,即使是在受精后立即进行或在受精卵植入子宫壁之前进行,在一些法学家看来,这已经成为了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一些学者则认为这种阻止怀孕的方式是非法的。
堕胎
从古至今,大多数伊斯兰法学家都将胚胎的形成视为人类生命的开端。 子宫被视为一个承载着独立灵魂的敏感容器。 因此,它理应受到保护和谨慎对待。 关于此主题的一段经文如下:
离婚的妇女,当等待三次月经期。 如果她们信仰安拉和末日,她们不得隐瞒安拉在她们子宫里所创造的(月经或怀孕)。 在此期间,如果她们的丈夫想和解,他们比其他人更有权接回她们。 男方对女方享有权利,正如女方对男方也享有权利一样,这些权利应在安拉所设定的天性法则以及社会在不违背宗教前提下所认可的习俗框架内履行。 然而,男性(因其职责和责任)在女性之上高出一等。 安拉是万能的,是睿智的。
(《古兰经》黄牛章 2/228)
正如子宫所建立的联系是神圣的一样,子宫本身也是神圣的。 在一则神圣的圣训中,先知穆罕默德 ﷺ 传述了安拉所说的话:
“我是至仁主(Rahman),而它(亲属关系的名称)就是子宫(rahim)。 我从我的名字中衍生出一个名字赋予了它。 谁维系与它的联系,我也维系与他的联系。 谁切断与它的联系,我也切断与他的联系。”
此外,类似于美国关于怀孕起始时间的当代语义争论,法学家们长期以来一直在争论应该在哪个阶段划定明确的界限。 关于堕胎争论的核心问题是生命何时开始。 在接下来的段落中,我们将回顾四大教法学派或伊斯兰法律学派对此问题的看法。
所有教法学派和法学家一致认为,受精120天后,灵魂被注入胎儿体内。 这一共识的原因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传述的一则圣训,即受精120天后,天使向胎儿吹入灵魂。 然而,伊斯兰学者并不认为吹入灵魂与受精卵的形成(即创造)是同一回事。 13世纪的学者伊本·扎姆拉卡尼(卒于 伊斯兰历727年)等一些法学家根据某些圣训主张,受精后的第40天或第42天 (即受孕前月经开始后的第54天或第56天) 胚胎的创造就已经完成了。 灵魂会进入一个适合接纳它的身体。 就像当身体不再适合时,它就会离开一样…… 安拉在《古兰经》中说道:
“我确已用泥土的精华创造了人(起初,随后每个人都是通过雨水使土地适于耕种,并从中生长出矿物质、植物和动物元素,进入父母的体内而形成的)。 然后,我使他变成(来自父母的)几滴精液,作为种子安置在稳固的地方。 然后,我把那种子变成粘附在子宫壁上的粘附物。 随后,我把这粘附物变成一块像咀嚼过的肉一样的物体;接着,我把这像咀嚼过的肉一样的物体变成骨骼;然后,我给骨骼穿上肌肉。 最后,我(通过吹入灵魂)使他成为另一种创造物。 安拉是多么崇高,他是最完美的创造者,是一切恩惠和福泽的源泉!”
(《古兰经》信士章 23/12-14)
在阿拉伯语中,表示逐步连续的词“sümme”(然后),在上述经文中被用来区分胚胎的创造与发育阶段,以及“转化为另一种创造物”。 这 是从阿里(愿安拉喜悦他)那里传述的,人们普遍认为这是指吹入灵魂的阶段。 此外,上述经文指出,骨骼的形成及其被肌肉覆盖的过程,处于发育的早期阶段与吹入灵魂之间。
从那一刻起,终止妊娠被绝对禁止。 因为胚胎此时已经完全成形,成为了一个像其他人一样拥有生存权利的生命。 用伊斯兰术语来说,在此阶段之后终止妊娠被视为谋杀。 只有在医学上确定继续妊娠会损害母亲健康的情况下,才允许堕胎。 120天后,只有基于此理由才能终止妊娠。 其背后的基本逻辑是伊斯兰法律中公认的一条法律原则:“确信不因怀疑而消除。” 换句话说,潜在的生命(婴儿的生命)不应威胁到现存且确定的生命(母亲的生命)。 尽管两者在技术上都还活着,但由于母亲的生命是确定无疑的,而胎儿的存活相对更具不确定性,因此母亲的生命被视为更重要、更优先。 因此,确定的事实优于怀疑,为了避免更大的伤害,应选择接受较小的伤害。 法学家们提出了另一个支持该观点的理由:母亲是婴儿的根本。 因此,如果生存机会均等,只要胎儿是母亲的一部分且依赖于她,你就不能为了挽救枝叶而砍断树根。 当我们必须做出选择时,我们必须为了挽救树根而砍断枝叶。
四大教法学派在关于怀孕第40天的问题上, 以及第120天的问题上, 即使在各自学派内部也未能达成共识。 因此,我们将阐述每个学派内部最被广泛接受的观点。 在这一问题上,传统上最严格的是马立克学派。 他们反对任何形式的避孕手段,就像他们反对饮酒一样。 甚至有些人连性交后试图排出精液的行为也表示反对。 根据大多数哈乃斐学派学者的观点,怀孕第120天 之前进行堕胎被认为是允许的。 甚至根据一些哈乃斐学派学者的说法,即使没有丈夫的许可,女性也有权进行堕胎。 如今,许多当代教法委员会采纳了罕百里学派的观点:堕胎在第40天 之前是被允许的。 如果存在强奸案件,或者胎儿畸形等会导致出生后生活极其困难的问题,则允许在第120天 之前进行堕胎。
多数派学者认为,在受精后的最初40天内,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特别是存在合法且无可争议的理由(如强奸或在抚养孩子方面存在身体或心理上的无能)时,允许堕胎。 大多数学者像对待体外排精问题一样,不接受将担心贫困作为堕胎的理由。 马立克学派完全反对堕胎。 马立克学派法学家伊玛目伊本·朱宰(卒于 回历741年)说:“子宫一旦与精子接触,就进入了不允许任何干预的阶段。 当胎儿开始形成肢体时,其禁忌程度会进一步增加。 当胎儿被吹入灵魂时,禁忌程度会更高。 在最后这种情况下,这被视为有组织的谋杀。”
许多当代伊斯兰学者会对那些考虑在40天前堕胎的人进行宗教劝诫。 在这些劝诫中,如果母亲或受精卵没有危险,建议继续妊娠。 但是,对于那些想要堕胎的人,仍保留了选择权。 根据哈特姆·哈吉的说法,“在怀孕第40天 之前,经父母双方同意,出于正当理由(如女性担心无法抚养孩子)允许堕胎。 但我们也必须指出,始终建议避免这样做。 如果信士们托靠安拉并寻求他的帮助,安拉绝不会让他们孤立无援。 也许这个胚胎有一天会成为那对父母最心爱的孩子。”
与其他宗教团体的比较
正如伊斯兰教法学派之间对此问题存在不同观点一样,在围绕该议题的讨论中,其他宗教团体之间也存在着截然不同的看法。 在这一问题上,最严格的观点来自天主教徒。 教皇方济各在一次著名的演讲中曾说:“想到还有孩子因为堕胎而无法见到阳光,这本身就令人恐惧。” 在方济各之前,教皇若望·保禄二世。 若望·保禄二世撰写了一部名为《生命的福音》(Evangelium Vitae)的著作,阐述了生命从受孕开始就是神圣的观点。 尽管如此,几个世纪前,即使是天主教徒在这个问题上也存在一些分歧。 直到1869年,教会对于怀孕第40天之前的堕胎, 其观点与那些基于各种必要需求而允许堕胎的伊斯兰法学家相似。 此外,与在任何情况下都优先考虑母亲生命的伊斯兰视角完全相反,教会更倾向于保护胎儿的生命而非母亲的生命。 教会这一选择的基础在于以下思想:母亲已经受洗,并获得了救赎的保障。 然而,孩子尚未获得这样的机会。 联合卫理公会表示,他们“同样尊重母亲和未出生孩子生命与福祉的神圣性”。 路德宗和福音派通常认为,除防止母亲死亡或强奸、乱伦等情况外,堕胎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英国国教的总体立场也是如此,即“在强烈反对堕胎的同时,承认可能存在某些界限明确的情况,这些情况在道德上比现有的任何替代方案更可取”。
伊斯兰法学家所确定的时间表通常不存在于新教徒对堕胎的反对意见中,他们也不强调可能允许例外的特殊条件和情况。 许多反对堕胎和节育的教会,将重点放在了将堕胎作为“节育的首要手段”或为了“个人或社会便利”而进行堕胎的不道德性上。 伊斯兰学者通常在不反对避孕机制和实践的情况下,也持有同样的担忧。
尽管美国浸信会谴责堕胎,但在立法层面,他们并未采取强硬的反对立场。 相反,他们更倾向于鼓励信徒在做出堕胎决定前,通过祈祷并咨询自己的良心来进行评估。 长老会虽然总体上拒绝堕胎,但认为这不应是一个“受法律限制”的决定,而应留给家庭自行决定的私事。
犹太人的传统书籍中包含了许多在穆斯林法学家之间也曾进行过的经典讨论。 尽管改革派和保守派犹太运动公开捍卫堕胎权,但正统派犹太人在除特殊情况外反对堕胎的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 像穆斯林法学家一样,正统派犹太人也强烈拒绝因担心贫困或担心胎儿有医疗问题而提出的堕胎请求。 然而,主要的争论点在于,对母亲生命的任何威胁是否是该规则的唯一例外。 无论怀孕处于哪个阶段,犹太人和穆斯林一样,总是认为母亲的生命比胎儿的生命更有价值。 最后,正统派拉比通常也将受精后最初的40天(经典讨论中经常提及)视为可以适用例外的怀孕期。 怀孕4个月后的禁令阶段,与伊斯兰学者的观点非常相似,他们将这一禁令建立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传述的著名圣训之上,该圣训提到了天使向胎儿吹入灵魂的时间。
现实真相与道德原则
据非政府组织“计划生育”(Planned Parenthood)的律师称,他们提供的服务主要是确保低收入和无保险人群能够获得避孕药和性健康服务。 2009年,计划生育组织的堕胎护理服务仅占其医疗服务的3%。 (在总计1140万项服务中,堕胎为33.
2万例)。 无需统计数据,我们可以明确地说:避孕措施的普及自然会减少对意外怀孕的需求,从而减少堕胎。 伊斯兰法学学者总是指出,预防问题的发生比解决已存在的问题更为优先(即“塞杜·扎里亚”原则,意为堵塞邪路)。 这一原则不仅包括改变那些将边缘化群体推向痛苦抉择的不平等现象,还包括改变社会的伦理道德。
与福音派和天主教徒不同,美国浸信会虽然没有对有关堕胎的立法辩论采取官方立场,但仍在讨论谴责“导致每年大量堕胎的不负责任的性行为和暴力行为”的重要性。 尽管如此,他们明确谴责针对计划生育中心和堕胎诊所的袭击,并理解那些在困难条件下工作的人们的悲伤和痛苦。 虽然贫困和性伦理问题超出了本文的范围,但它们在这一讨论中也具有一定的影响。
结论
在伊斯兰道德观中,生命是神圣的,因此必须被视为珍贵并加以促进。 生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共同且平等的权利,因此,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事前或事后被剥夺这一权利。 在选择安全方法的前提下,节育是允许的。 在卵子受精后,未经父母双方同意,终止妊娠是不允许的。 胎儿达到第40天后, 根据大多数学者的观点,除非有伊斯兰法所认可的紧急需求,否则不得进行堕胎。 当胎儿达到第120天时, 所有学者一致认为,除为了挽救母亲生命外,任何原因都不得终止妊娠。 否则,这将被视为非法堕胎,并杀害了一个已经拥有灵魂的未出生的人。 学者们还认为,如果胎儿已经死亡,无论怀孕天数多少,堕胎都是允许的。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认为灵魂已经不存在了。
最后,上述提到的“正当理由”和“紧急需求”等许多问题,传统上是由最顶尖的专家学者来确定的。 这些术语之间的区别非常细微。 因此,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为了实现自己所谓的“需求”或“正当理由”而随意曲解这些术语,并按自己的意愿使用。 因此,为了确定何时可以进行堕胎,应始终针对具体案例咨询伊斯兰教法专家。 伊斯兰学者的职责是根据夫妻双方的特质,以及每个人独特的个人情况,提供基于伊斯兰法的专家意见。 这就是教法准则(kaide)与教法判例(fetva,即特殊许可)之间的区别。
至于围绕这一问题的政治言论…… 我们既不接受绝对禁止节育和堕胎的观点,也不接受堕胎是母亲不可剥夺之权利的观点。 安拉创造的所有人类和其他生物,都拥有安拉赋予他们的权利。 在可能的情况下,所有这些权利都应得到保护。 在权利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优先顺序应根据《古兰经》和圣行的视角来确定。 穆斯林应当努力全面理解上述特征所涉及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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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布哈里圣训集,赔偿篇(Diyât),第1段
• 引用资源:Zadü'l- Meâd,第七版,Risale出版社,贝鲁特,黎巴嫩,1985年,第5卷,第142-145页。
• 布哈里圣训集,婚姻篇(Nikah),第97段;穆斯林圣训集,婚姻篇(Nikah),第164段。
•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一段关于体外排精(azil)的圣训中,将其称为“隐秘的杀婴行为”,因此一些法学家主张,不应因担心贫困而采取体外排精。 因为这正是蒙昧时代阿拉伯人杀害女婴习俗的根本原因。 其他法学家则对允许体外排精的传述与此传述进行了调和,并表示:该传述并非禁止体外排精,只是试图劝阻人们不要这样做。 因为体外排精意味着隐晦地轻视了子女作为恩赐的属性。
• 许多医生认为,使用新型宫内节育器(IUD)后的受精率远低于过去,因此,阻止受精的争论在这一方法中已不再相关。
• 20世纪60年代,美国妇产科教育与研究医院重新定义了怀孕的开始,即受精卵在子宫内完成着床,这与此前认为受精即怀孕开始的普遍观点相反。 受精与着床之间大约有两周的时间间隔,这种术语的重新定义目前已成为相关法律争论的一部分。 对于接受新定义的人来说,阻止着床意味着避孕,而其他人则认为阻止着床等同于杀害一个生命。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天课篇,第46段;提尔米济圣训集,善行与联络篇,第9段;艾哈迈德·本·罕百里圣训集,第1卷/第194页;伊本·希班圣训集,第2033段;布哈里圣训集,《礼仪单行本》(el-Edebu'l- Müfred),第53段。 (注:此条目为上一条目的延续)
• 医生计算怀孕周数时,通常从末次月经(即受孕前两周)开始计算。 因此,医生所说的怀孕第134天, 在伊斯兰教法准则中被视为第120天。 (注:此条目为上一条目的延续)
• 引用资源:伊本·泽姆莱卡尼(İbn-i Zemlekânî),《明证揭示》(el-Burhanu'l- Kâşif),第275页。
• 引用资源:伊本·凯西尔经注(Tefsir-i İbn-i Kesîr),信士章(23)第14节 经文注释。
• 学者们一致认为,女性拥有生育权,因此不能强迫女性终止妊娠。 大多数学者认为丈夫也拥有同样的权利,因此女性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得堕胎。 引用资源:卡萨尼(el-Kâsânî),《工艺之奇》(Bedâiu's- Sanâi'),第2卷,第334页;巴吉(el-Bâcî),《穆宛塔圣训注释》(el-Muntaqâ Şerhi'l- Muvattâ),第4卷,第134页;伊本·哈杰尔(İbn-i Hacer),《布哈里圣训注释》(Fethu'l- Bârî),第9卷,第308页;伊本·胡拜拉(İbn-i Hubeyra),《阐释》(el-İfsâh),第2卷,第1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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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部(Communications, U. M.),《社会原则:培育社区》,2017年2月10日摘自 http://www.umc.org/what-we-bel ... 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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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统犹太人如何看待堕胎及其原因?,2000年8月25日,访问日期:2017年1月17日,访问地址:http://www.slate.com/articles/ ...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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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尔曼(Coleman, C.),2011年1月15日,《关于计划生育的五个迷思》,2016年12月17日摘自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 ... 3ad8.
• 同上。
• 美国浸信会关于堕胎与地方教会事工的决议,12/87,访问地址:http://www.abc-usa.org/wp-cont ... h.pdf 收起阅读 »
原文数据显示:穆斯林社区必须正视家庭暴力与荣誉谋杀问题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islam-ve-kadina-yonelik-siddet-musluman-toplulugundaki-aile-ici-siddet-ve-namus-cinayetlerine-elestirel-bir-bakis
原文标题:İslam Ve Kadına Yönelik Şiddet: Müslüman Topluluğundaki Aile İçi Şiddet ve Namus Cinayetlerine Eleştirel Bir Bakış
作者:Dr. Tesneem Alkiek、Dr. Omar Suleiman、Dr. Jonathan Brown
作者简介:Tesneem Alkiek 博士:Tesneem 在密歇根大学获得了早期基督教和伊斯兰研究的本科学位。随后,她在乔治城大学完成了伊斯兰研究博士学位,专注于伊斯兰法。Tesneem 目前担任拓展学习主任,她与团队合作,为社区创建课程和其他资源,以参与 Yaqeen 的研究。她同时也是罗格斯大学卡姆登分校哲学与宗教系的讲师。Omar Suleiman 博士:Omar Suleiman 伊玛目是 Yaqeen 伊斯兰研究所的创始人和主席,也是南卫理公会大学(SMU)研究生文科课程的伊斯兰研究兼职教授。Jonathan Brown 博士:Jonathan 是乔治城大学伊斯兰文明教授兼系主任。他是《牛津伊斯兰与法律百科全书》的主编,并著有多部书籍,包括《误读穆罕默德:解读先知遗产的挑战与选择》。
副标题:穆斯林社区家庭暴力与荣誉谋杀问题指南:伊斯兰如何保护女性尊严
摘要:本文聚焦穆斯林社区中的家庭暴力与荣誉谋杀问题,指出伊斯兰教并不是荣誉谋杀的根源,反而应成为解决不公、保护女性尊严的重要力量。作者也提醒,不能把“荣誉谋杀”当成攻击穆斯林群体或合理化歧视政策的工具。

图:伊斯兰教与针对女性的暴力:对穆斯林社区家庭暴力和荣誉谋杀的批判性视角
本研究在“第12届 针对女性犯罪会议”上发表。
目录:
1. 前言:达莉亚·莫加赫德(Dalia Mogahed)
2. 关于家庭暴力的伊斯兰视角:塔斯尼姆·阿尔基克(Tesneem Alkiek)
3. 第12届 针对女性犯罪会议上的报告:奥马尔·苏莱曼(Omar Suleiman)
• 伊斯兰教并非荣誉谋杀问题的根源,恰恰相反,它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乔纳森·布朗(Jonathan Brown)
前言:达莉亚·莫加赫德(Dalia Mogahed)
在2001年11月17日的广播讲话中,时任第一夫人芭芭拉·布什试图通过将反恐战争描述为“为女性权利和尊严而战”,来为阿富汗战争争取支持。
唐纳德·特朗普总统限制6个穆斯林占多数国家公民入境美国的政府令中,包含了一项要求记录美国境内所谓“荣誉谋杀”的条款。 批评该法令的人权倡导者认为,“荣誉谋杀”这一概念是一种阴险且隐晦的攻击,它暗示穆斯林天生倾向于对女性施暴,而非从普遍意义上处理家庭暴力问题,因此该概念被用作所谓“穆斯林禁令”的辩护理由。
从表面上看,这两个例子似乎都是为了保护穆斯林女性免受其自身文化伤害的善意举措,但实际上,这些例子与那些最终伤害了许多相关女性的政策和行动息息相关。 此外,关于这一议题的所有论调都缺乏原创性和创新性。
诋毁穆斯林文化,特别是将穆斯林描绘成倾向于厌女症和针对女性暴力的人,是西方列强几个世纪以来一直采用的策略,旨在为针对穆斯林的暴行,甚至是国家针对穆斯林女性发动的战争式暴行进行辩护。 例如,英法两国长期以来一直利用“女性解放”作为借口,为暴力殖民和经济剥削北非及中东地区进行辩护。 为了给针对穆斯林男女的暴力和歧视行为正名,在西方舆论中反复炒作穆斯林针对女性的暴力言论,不幸的是,这已成为政治意识形态轻易欺骗公众的便捷工具。 最近的民意调查显示,公众对穆斯林的负面看法普遍存在,特别是在对待女性的方式上。
只在穆斯林施暴时才批评针对女性的暴力,是将这种暴力归因于文化基础,而不是将其视为一个普遍的人类问题。 这种态度表现得非常明显:当穆斯林实施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时,被称为“荣誉谋杀”,而西方民主国家主流文化中发生的类似针对女性的袭击,则被称为“家庭暴力”。
考虑到美国境内因家庭暴力被杀害的女性人数,与所谓的“荣誉谋杀”数量相比,这种不一致性就更加显而易见了。 联合国估计,全球每年发生约5000起所谓的“荣誉谋杀”。 这些罪行并不局限于穆斯林社区,在不同的文化和宗教群体中也同样存在。 根据司法部的统计数据,这与2007年美国有超过1600名女性被其伴侣杀害的数据相比,显得微不足道。 尽管这些数字包含了由亲属或因控制欲而采取行动的伴侣所实施的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但这类事件极少被归入同一类别进行研究。 综上所述,当对比这些事件时,很明显针对女性的暴力问题绝非穆斯林特有的问题。
为了对抗伊斯兰恐惧症以及被非法利用来服务于帝国主义的女权主义的深远影响,我们现在正在穆斯林社区内探讨针对女性的暴力这一极其重要的问题。
在美国,我担任研究主管的社会政策与理解研究所(The Institute for Social Policy and Understanding)对穆斯林、犹太人、天主教徒、新教徒以及无宗教信仰的美国人进行了一项调查。 我们发现,穆斯林、两个基督教群体(天主教徒和新教徒)、无宗教信仰者以及普通大众,在报告各自社区内家庭暴力事件的可能性上是相等的。 尽管跨宗教社区中近一半的事件仍未被报告,但这些群体向执法部门报告袭击事件的可能性也是一样的。
穆斯林之所以引人注目,并非因为家庭暴力频繁发生,而是因为受害者倾向于向社区和宗教领袖寻求支持,大多数穆斯林受害者表示,受害者会将事件报告给宗教或社区领袖。 由此可见,穆斯林受害者相信她们的行为在信仰传统中是可以被理解的,因此希望得到伊玛目的支持。
这些数据为未来的方法提供了建议。 首先,那些致力于终结针对女性暴力的人,必须将此问题视为一个普遍的人类问题。 不应将其仅仅视为某个特定社区特有的问题。 其次,当这个问题在穆斯林社区出现时,宗教领袖可以甚至应该成为解决方案的一部分。 我们需要支持像“和平家庭项目”(The Peaceful Families Project)这样的组织,他们致力于培训伊玛目,教导他们如何有效处理社区内的家庭暴力问题。 最后,当知识分子和政客为了证明那些最终伤害了他们假装关心的女性的“反穆斯林政策”是正当的,而滥用或歪曲针对女性的暴力问题时,解决这一问题就会变得更加困难。
关于家庭暴力的伊斯兰理解:塔斯尼姆·阿尔基克(Tesneem AlKiek)
三分之一的女性一生中曾遭受过伴侣的虐待。 这一惊人的统计数据适用于所有种族、宗教和民族。 那么,宗教在允许或禁止家庭暴力方面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 举例来说,施暴者利用对宗教文本的错误解读来获利,并滥用圣典来为他们对他人在身心上造成的伤害进行辩护。 另一方面,宗教社区和宗教领袖可以满足对基础资源的需求,以提高人们对家庭暴力危害性和非法性的认识,并为受害者提供支持。
朝着这个方向迈出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是回归圣典本身,以证明那些声称此类行为是被允许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对伊斯兰学术领域中关于婚姻关系中虐待行为的简单研究表明,家庭暴力被明确拒绝,而关于《古兰经》经文允许暴力的错误解读已被摒弃。 当代学者明确指出,一个人在情感或身体上伤害其配偶是绝对非法的(Haram)。 本文将概述这些观点和解释,旨在确定伊斯兰教中家庭暴力的非法性。
伊斯兰法概览
在深入探讨伊斯兰教中关于禁止家庭暴力的细节之前,先回顾一下并理解在穆斯林社区中建立法律和法规的总体框架是非常重要的。 在没有民族国家和现代国家概念的前现代时期,社会既通过伊斯兰法律进行管理,也通过社会自治进行管理。 尽管统治者和王国在伊斯兰历史的早期阶段就已经出现,但社区主要还是自行处理事务,统治者对法律如何直接实施的影响微乎其微。 因此,城市街区或任何村庄里的每一个社区,都服从于一位法学学者,该学者根据其法学方法论最终决定社区的规则。
下一个问题是:那么这些学者是如何推导法律并做出裁决的呢? 伊斯兰法律有两个主要来源:古兰经,即安拉启示的圣书;以及安拉的使者,先知穆罕默德 ﷺ。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行(Sunnah)。 《古兰经》中大约有五百条左右的律法经文。 这些律法经文指导学者们确定安拉对于人类信仰和行为的意图。 除了《古兰经》,我们还有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榜样,人们相信他最深刻地理解了安拉在《古兰经》中显现的意志,并在他自己的日常生活中据此行事。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榜样。 然而,尽管有这两个坚实的来源,这两部文本的语言在某些地方变得模糊,因此这两个来源在某些方面变得可以解读。 结果,研究人员不得不开发各种诠释学(关于解释的方法)方法来理解隐喻或同义表达。
学者们利用这种推理和文本语境化的方法确定了法律规则。 与旨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控制和纪律的现代法律目标不同,伊斯兰法律的目的是促进每个人在生活及其与他人互动中的安宁。 因此,在穆斯林社区中建立的基本动力是,学者们制定了鼓励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做正确之事的准则。 而国家则有权惩罚那些越过这些界限的人。
宗教资源
为了理解《古兰经》,学者们开发了两种基本的注释模型。 第一种形式包括从文本上解释《古兰经》,换句话说,就是用《古兰经》中的经文来解释其他经文。 第二种方法包括根据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行来解释《古兰经》, 他被阿伊莎(愿安拉喜悦她)描述为“行走的古兰经”。 现在,利用这两种诠释学方法,我们可以查阅我们的引用资源,以了解伊斯兰教如何一贯谴责家庭暴力。
在《古兰经》中,处理夫妻之间理想关系的经文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他的一种迹象是:他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以便你们依恋她们,并且使你们互相爱慕,互相怜悯。” “对于能思维的民众,此中确有许多迹象。” (《古兰经》罗马章 30:21)。 安拉在另一条经文中命令男人们“当与她们和睦相处”(《古兰经》妇女章 4:19),而在另一条经文中,他告诫男人们要敬畏安拉,不要考虑伤害妻子或侵犯她们的权利(《古兰经》黄牛章 2:231)。 甚至还有经文将夫妻定义为彼此的衣裳(《古兰经》黄牛章 2:187),并提醒信道的男女互为保护者(《古兰经》忏悔章 9:71),表达了婚姻的互补性。 这些经文为夫妻之间的爱、怜悯和结合设定了标准和模式。
至于每一位信士都应效仿的先知模式,据阿伊莎(愿安拉喜悦她)圣母传述: “安拉的使者 ﷺ 从未打过奴隶或妇女,也从未用手打过任何东西。” (同上) 还有传述称,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说: “高尚的人会以高尚和尊重的方式对待妇女,只有卑劣的人才会虐待妇女。” 在另一段圣训或不同的传述中,描述了先知 ﷺ 的一位同伴的情况。 一位同伴问先知 ﷺ:“您对我们的妻子有什么建议?” 先知 ﷺ 回答道:“你们吃什么,就给她们吃什么;你们穿什么,就给她们穿什么。” “不要打她们,也不要辱骂她们。”先知 ﷺ 在一段圣训中还说:“你们中有人能像打奴隶一样打妻子,然后晚上又和她同床共枕吗?” 以此强调伤害妻子的人的行为是多么荒谬。
还有许多其他传述显示了先知穆罕默德 ﷺ 对家庭暴力的厌恶。 一段圣训中提到了这样一件事:一个名叫瓦利德·本·乌格巴(Velid Bin Ukbe)的男人的妻子向先知 ﷺ 投诉她的丈夫说:“安拉的使者啊!瓦利德打了我。” (同上) (同上) 先知 ﷺ 回答那个女人说:“告诉他:先知已将我置于他的庇护之下。” 没过多久,那个女人又来到先知 ﷺ 面前说:“他除了继续打我,什么也没做。” 随后,先知 ﷺ 撕下他衣服的一角 [作为将该女子置于其庇护之下的标志],并说:“告诉他:毫无疑问,安拉的使者已将我置于他的庇护之下。” 没过多久,那个女人又来了,说:“他除了继续打我,什么也没做。” 于是,先知 ﷺ 举起双手祈祷道:“主啊!” “我将瓦利德交托给你,因为他两次违抗我。”
在另一个例子中,先知 ﷺ 支持了他的邻居哈比芭·宾特·萨赫勒(Habibe Binti Sehl),她遭受了丈夫萨比特·本·盖伊斯(Sabit Bin Kays)的家庭暴力,先知帮助她与虐待她的丈夫离婚。 当萨比特打了哈比芭后,哈比芭来到先知 ﷺ 的门口,在向他讲述了情况后说:“萨比特和我不能再维持婚姻了。” 先知 ﷺ 召见了萨比特·本·盖伊斯,在哈比芭同意的情况下,将全部聘礼退还给了盖伊斯,并裁定两人离婚,确保哈比芭能安全地回到父母家中。 除了这些行为,先知穆罕默德 ﷺ 还采取了预防措施,以确保妇女不会嫁给伤害妻子的男人。 (同上) 在另一段传述中,讲述了先知 ﷺ 与法蒂玛·宾特·盖伊斯(Fatımâ Binti Kays)会面,询问她是否准备好结婚。 她收到了穆阿维叶(Muaviye)、阿布·贾姆(Ebû Cahm)和乌萨马·本·扎伊德(Üsâme Bin Zeyd)的求婚。 为了帮助她做出正确的决定,先知 ﷺ 对她说:“穆阿维叶是一个没有钱的穷人(他无法完全满足你的需求)。” “阿布·贾姆则有打女人的习惯。[因此] 我建议你嫁给乌萨马。”
“存在争议的”经文
尽管先知 ﷺ 的品格中对针对妇女的攻击性行为充满厌恶,但仍有人试图根据《古兰经》中某条经文(妇女章 4:34)的一种解释,来判定家庭暴力是可以实施的。 总之,由于对这节经文的误读,引发了关于伊斯兰教中丈夫虐待妻子问题的争议。 根据这节经文,如果丈夫担心妻子表现出顽固或挑衅行为,他应遵循一个三阶段的流程来解决问题。 第一阶段,他应当劝诫她,并纠正她的错误。 如果这种态度不能改善情况,那么丈夫必须在床上“冷落”她,以表达对她行为的不满。 如果这也不奏效,作为最后手段,经文中的“darabe”(击打)一词被解释为一种象征性的身体管教行为(即击打)。 这一多阶段流程很可能是为了防止最初的愤怒升级,通过确保丈夫完全冷静下来,避免他因冲动而伤害妻子。
许多第一次阅读这节经文的读者,往往会因为表面上似乎允许丈夫殴打妻子而感到失望。 因此,学者们试图劝阻普通人不要尝试从《古兰经》中自行寻找法律答案。 因为理解这节经文需要专业的解读以及对上下文背景的把握。 事实上,大多数伊斯兰教派都一致认为,只有在结合其他《古兰经》经文、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训,以及精通学问的杰出学者的解释和法律实践的情况下,才能正确理解《古兰经》的经文。 各教派的学者不仅确定了这节经文的理解方式,还明确了如果丈夫以任何方式(例如身体或精神上)虐待妻子,可能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事实上,大多数学者都认同先知穆罕默德 ﷺ 对家庭暴力的厌恶,并采取了预防措施来限制《古兰经》妇女章(Nisa)第34节中“darabe”一词或身体管教的字面含义。 (接上句) 根据早期麦加学派著名法学家阿塔·伊本·阿比·拉巴赫(Atâ İbn-i Ebî Rabah,卒于公元732年)的观点,darabe一词并不单纯意味着殴打。 (接上句) 相反,这是一种反映一个人愤怒的象征性动作。 他明确表示:“丈夫不会打他的妻子。” “他只是简单地表达了他对妻子的愤怒。”早期伊朗著名学者、布哈里和穆斯林(这两位是收集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圣训最著名的圣训学家)的老师达里米(Dârimî,卒于公元869年),在“禁止殴打妇女”的标题下,专门设立了一个章节,收录了反对家庭暴力的圣训。 (接上句) 甚至有些学者走得更远,质疑那些被认为允许丈夫殴打妻子的传述的真实性。 被公认为圣训学权威的伊本·哈杰尔(Ibn-i Hacer)主张,尽管经文有字面含义,但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实践足以证明,丈夫殴打妻子是一种应受谴责的行为。 甚至在十九世纪,叙利亚法学家伊本·阿比丁(Ibn-i Abidin)也解释说,任何在妻子身上留下痕迹的殴打,都可能导致丈夫受到身体惩罚。
当代学者
二十世纪初,学者们继续主张对家庭暴力采取更严厉的立场。 例如,摩洛哥法学家迈赫迪·瓦扎尼(Mehdi Wazzânî,卒于1923年)在他的法学著作中,除了阐述丈夫的界限和反应外,在定义对妇女造成伤害的多种形式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 (接上句) 除了关注身体虐待外,瓦扎尼还考虑了丈夫可能对妻子造成的宗教和性伤害,并允许法官在妇女提出申诉时介入夫妻关系。 如果她身上有殴打留下的痕迹,或者能提供两名证人,丈夫将被判虐待妻子罪,并根据虐待的严重程度受到警告或监禁处罚。 同时,妇女也被赋予了离婚并获得全部聘金的权利。 有趣的是,瓦扎尼驳回了伊本·哈里斯(Ibn Haris)的观点,因为后者认为女性证人的价值较低,这与大多数学者的意见相左,属于偏激观点。 相反,他支持桑胡里(Sanhuri,卒于公元1606年)的观点,即即使妻子顽固到不被严重殴打就不改变行为,殴打她也是不被允许的。 (接上句) 瓦扎尼的法律贡献值得关注,因为他试图在禁止家庭暴力的法律规范传统内进行工作。
同样,近代学者伊拉克的阿卜杜勒-卡里姆·扎伊丹(Abdulkerim Zeydan,卒于公元2014年)主张,一个人伤害妻子是绝对被禁止(哈拉姆)的。 (接上句) 因为丈夫伤害妻子,违背了他以仁慈对待妻子的义务。 他还补充说:伤害他人是一种不义(Zulm)。 而不义是安拉所禁止和厌恶的行为。 他随后进一步解释道:“如果伤害他人是禁止的,那么丈夫伤害妻子更是严重的禁止。” “因为法律赋予了丈夫照顾妻子并以怜悯对待她的责任。” 随后,他继续引用《古兰经》中禁止丈夫伤害妻子的经文,特别是考虑到许多丈夫试图利用离婚过程来发泄对妻子的愤怒或挫败感。 扎伊丹还声明,以离婚威胁进行情感勒索的丈夫也是在伤害妻子。 根据扎伊丹的说法,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传述的禁止对妻子进行言语虐待和公开羞辱的圣训所言,“禁止伤害妻子的规定涵盖了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
法庭记录
早期现代突尼斯学者伊本·阿舒尔(Ibn-i Âşur,卒于1973年)将《古兰经》妇女章第34节视为当局(即国家)的法律指南,并认为由于愤怒时难以自我控制,针对顽固妻子的措施实际上不应由丈夫自行决定。 (接上句) (接上句) 事实上,纵观历史,家庭暴力案件已被移交给拥有司法权的学术权威或法庭官员,由他们实施限制措施以保护妇女。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学术界对妇女在各种伊斯兰法庭系统中的作用的关注日益增加。 这些记录和分析大多证明,穆斯林妇女在向当局报告她们的关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且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处理。 例如,朱迪思·塔克(Judith Tucker)的《法律之家》(In the House of the Law)一书,是研究奥斯曼帝国统治下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十七、十八世纪法学家法律意见的开创性著作,旨在通过这些意见理解当时的社会性别动态。 她的努力反映了伊斯兰法学者中的一种流行趋势,即试图证明伊斯兰法足够灵活,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塔克得出的结论是,尽管伊斯兰法具有内在的父权制色彩,但法学家和法庭仍试图促进社区福利,并在涉及身体和情感伤害时保护妇女的权利。
例如,根据十七世纪阿勒颇奥斯曼帝国法院的记录,法庭曾多次做出有利于遭受暴力的女性的裁决。 在一宗纠纷中,一位名叫法蒂玛的原告在法庭上陈述,她的丈夫长期虐待她,有一次甚至将她打得流血,这一指控得到了五名证人的证实。 法院做出了不利于虐待妻子的丈夫的判决,并下令对其进行惩罚。 在另一个类似的例子中,有人询问杰出的奥斯曼法学家埃布苏德·埃芬迪,对于伤害妻子的男人该如何处置,他指出法官应尽一切可能阻止这种伤害。
结论
中世纪杰出的学者伊本·卡伊姆(卒于1350年)曾说: “宗教的本质是公正、仁慈、安宁与智慧。因此,任何与此相悖,导致不公、压迫、苦难或荒谬的事物,绝不可能是宗教的一部分。” “无论为了证明这一点而做出何种解释,事实都不会改变。” 在探讨和理解伊斯兰教的婚姻模式时,必须采取一种整体性的方法,即全面研读《古兰经》、圣训及学术资源。 这种全面的方法使我们能够与绝大多数学者保持一致,他们拒绝接受任何导致伤害的身体惩戒,并实际上要求男性对虐待妻子的越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正如十二世纪学者伊本·贾兹所言:“如果威胁殴打某人都不起作用,那么真的去打他们也无法让他们停止。”
家庭暴力问题最终超出了宗教法律的范畴,其根源在于施暴者个人的修养问题。 因此,作为个人和宗教团体,我们有必要为遭受暴力的受害者提供安全保障,并教育我们的成员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及其被禁止的性质。 事实证明,这些呼吁变革和提高意识的行动是卓有成效的。 在费城,一个穆斯林社区会对被判犯有家庭暴力罪的人进行曝光,并拒绝承认他们此后的婚姻。 其他一些组织和穆斯林领袖也承诺反对家庭暴力,并致力于建立避难所和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以直接帮助家庭暴力受害者。 如今,凭借这些积累的知识,新一代穆斯林肩负着扩大这些活动、确保家庭暴力绝不被容忍,从而捍卫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价值观的重任。 (接上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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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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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丽·福琼、萨尔玛·阿布吉代里和马克·德拉奇,《宗教与家庭暴力评论》,URL_TOKEN,2010年。
• 瓦埃勒·哈拉克,《伊斯兰法导论》,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8页。
• 哈拉克,第16页。
• 哈拉克,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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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伊纳布·阿尔瓦尼,《家庭暴力:伊斯兰视角》,URL_TOKEN,2012年。
• 穆斯林,《圣训实录》,
• 穆斯林,《圣训实录》,
• 引自苏尤蒂;纳齐尔·汗,《关于家庭暴力的关键文本》(一篇关于家庭暴力的文章),加拿大曼尼托巴,2015年10月10日。
• 阿布·达伍德;汗,《关键文本》。
• 乔纳森·布朗,《误读穆罕默德》,伦敦,Oneworld出版社,2014年,第2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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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朗,第2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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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朗,第276页。
• 埃莉斯·塞梅吉安,“家庭暴力:奥斯曼帝国”条目,《女性与伊斯兰文化百科全书》,编辑:苏阿德·约瑟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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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瓦扎尼,第3卷,第4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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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本·阿舒尔,第44页。
• 朱迪思·塔克,《在法律的屋檐下:奥斯曼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的性别与伊斯兰法》,伯克利,加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4页。
• 莫娜·西迪基,《在法律的屋檐下:奥斯曼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的性别与伊斯兰法》(朱迪思·塔克著)书评,美国法律史学会,2001年,第476页。
• 塔克,第65-66页。
• 塞梅吉安,“家庭暴力”。
• 伊本·卡伊姆,《教法判例通告》,纳齐尔,《关键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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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尔玛·阿布吉代里,《穆斯林社区家庭暴力视角》,URL_TOKEN,2010年。 收起阅读 »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islam-ve-kadina-yonelik-siddet-musluman-toplulugundaki-aile-ici-siddet-ve-namus-cinayetlerine-elestirel-bir-bakis
原文标题:İslam Ve Kadına Yönelik Şiddet: Müslüman Topluluğundaki Aile İçi Şiddet ve Namus Cinayetlerine Eleştirel Bir Bakış
作者:Dr. Tesneem Alkiek、Dr. Omar Suleiman、Dr. Jonathan Brown
作者简介:Tesneem Alkiek 博士:Tesneem 在密歇根大学获得了早期基督教和伊斯兰研究的本科学位。随后,她在乔治城大学完成了伊斯兰研究博士学位,专注于伊斯兰法。Tesneem 目前担任拓展学习主任,她与团队合作,为社区创建课程和其他资源,以参与 Yaqeen 的研究。她同时也是罗格斯大学卡姆登分校哲学与宗教系的讲师。Omar Suleiman 博士:Omar Suleiman 伊玛目是 Yaqeen 伊斯兰研究所的创始人和主席,也是南卫理公会大学(SMU)研究生文科课程的伊斯兰研究兼职教授。Jonathan Brown 博士:Jonathan 是乔治城大学伊斯兰文明教授兼系主任。他是《牛津伊斯兰与法律百科全书》的主编,并著有多部书籍,包括《误读穆罕默德:解读先知遗产的挑战与选择》。
副标题:穆斯林社区家庭暴力与荣誉谋杀问题指南:伊斯兰如何保护女性尊严
摘要:本文聚焦穆斯林社区中的家庭暴力与荣誉谋杀问题,指出伊斯兰教并不是荣誉谋杀的根源,反而应成为解决不公、保护女性尊严的重要力量。作者也提醒,不能把“荣誉谋杀”当成攻击穆斯林群体或合理化歧视政策的工具。

图:伊斯兰教与针对女性的暴力:对穆斯林社区家庭暴力和荣誉谋杀的批判性视角
本研究在“第12届 针对女性犯罪会议”上发表。
目录:
1. 前言:达莉亚·莫加赫德(Dalia Mogahed)
2. 关于家庭暴力的伊斯兰视角:塔斯尼姆·阿尔基克(Tesneem Alkiek)
3. 第12届 针对女性犯罪会议上的报告:奥马尔·苏莱曼(Omar Suleiman)
• 伊斯兰教并非荣誉谋杀问题的根源,恰恰相反,它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乔纳森·布朗(Jonathan Brown)
前言:达莉亚·莫加赫德(Dalia Mogahed)
在2001年11月17日的广播讲话中,时任第一夫人芭芭拉·布什试图通过将反恐战争描述为“为女性权利和尊严而战”,来为阿富汗战争争取支持。
唐纳德·特朗普总统限制6个穆斯林占多数国家公民入境美国的政府令中,包含了一项要求记录美国境内所谓“荣誉谋杀”的条款。 批评该法令的人权倡导者认为,“荣誉谋杀”这一概念是一种阴险且隐晦的攻击,它暗示穆斯林天生倾向于对女性施暴,而非从普遍意义上处理家庭暴力问题,因此该概念被用作所谓“穆斯林禁令”的辩护理由。
从表面上看,这两个例子似乎都是为了保护穆斯林女性免受其自身文化伤害的善意举措,但实际上,这些例子与那些最终伤害了许多相关女性的政策和行动息息相关。 此外,关于这一议题的所有论调都缺乏原创性和创新性。
诋毁穆斯林文化,特别是将穆斯林描绘成倾向于厌女症和针对女性暴力的人,是西方列强几个世纪以来一直采用的策略,旨在为针对穆斯林的暴行,甚至是国家针对穆斯林女性发动的战争式暴行进行辩护。 例如,英法两国长期以来一直利用“女性解放”作为借口,为暴力殖民和经济剥削北非及中东地区进行辩护。 为了给针对穆斯林男女的暴力和歧视行为正名,在西方舆论中反复炒作穆斯林针对女性的暴力言论,不幸的是,这已成为政治意识形态轻易欺骗公众的便捷工具。 最近的民意调查显示,公众对穆斯林的负面看法普遍存在,特别是在对待女性的方式上。
只在穆斯林施暴时才批评针对女性的暴力,是将这种暴力归因于文化基础,而不是将其视为一个普遍的人类问题。 这种态度表现得非常明显:当穆斯林实施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时,被称为“荣誉谋杀”,而西方民主国家主流文化中发生的类似针对女性的袭击,则被称为“家庭暴力”。
考虑到美国境内因家庭暴力被杀害的女性人数,与所谓的“荣誉谋杀”数量相比,这种不一致性就更加显而易见了。 联合国估计,全球每年发生约5000起所谓的“荣誉谋杀”。 这些罪行并不局限于穆斯林社区,在不同的文化和宗教群体中也同样存在。 根据司法部的统计数据,这与2007年美国有超过1600名女性被其伴侣杀害的数据相比,显得微不足道。 尽管这些数字包含了由亲属或因控制欲而采取行动的伴侣所实施的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但这类事件极少被归入同一类别进行研究。 综上所述,当对比这些事件时,很明显针对女性的暴力问题绝非穆斯林特有的问题。
为了对抗伊斯兰恐惧症以及被非法利用来服务于帝国主义的女权主义的深远影响,我们现在正在穆斯林社区内探讨针对女性的暴力这一极其重要的问题。
在美国,我担任研究主管的社会政策与理解研究所(The Institute for Social Policy and Understanding)对穆斯林、犹太人、天主教徒、新教徒以及无宗教信仰的美国人进行了一项调查。 我们发现,穆斯林、两个基督教群体(天主教徒和新教徒)、无宗教信仰者以及普通大众,在报告各自社区内家庭暴力事件的可能性上是相等的。 尽管跨宗教社区中近一半的事件仍未被报告,但这些群体向执法部门报告袭击事件的可能性也是一样的。
穆斯林之所以引人注目,并非因为家庭暴力频繁发生,而是因为受害者倾向于向社区和宗教领袖寻求支持,大多数穆斯林受害者表示,受害者会将事件报告给宗教或社区领袖。 由此可见,穆斯林受害者相信她们的行为在信仰传统中是可以被理解的,因此希望得到伊玛目的支持。
这些数据为未来的方法提供了建议。 首先,那些致力于终结针对女性暴力的人,必须将此问题视为一个普遍的人类问题。 不应将其仅仅视为某个特定社区特有的问题。 其次,当这个问题在穆斯林社区出现时,宗教领袖可以甚至应该成为解决方案的一部分。 我们需要支持像“和平家庭项目”(The Peaceful Families Project)这样的组织,他们致力于培训伊玛目,教导他们如何有效处理社区内的家庭暴力问题。 最后,当知识分子和政客为了证明那些最终伤害了他们假装关心的女性的“反穆斯林政策”是正当的,而滥用或歪曲针对女性的暴力问题时,解决这一问题就会变得更加困难。
关于家庭暴力的伊斯兰理解:塔斯尼姆·阿尔基克(Tesneem AlKiek)
三分之一的女性一生中曾遭受过伴侣的虐待。 这一惊人的统计数据适用于所有种族、宗教和民族。 那么,宗教在允许或禁止家庭暴力方面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 举例来说,施暴者利用对宗教文本的错误解读来获利,并滥用圣典来为他们对他人在身心上造成的伤害进行辩护。 另一方面,宗教社区和宗教领袖可以满足对基础资源的需求,以提高人们对家庭暴力危害性和非法性的认识,并为受害者提供支持。
朝着这个方向迈出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是回归圣典本身,以证明那些声称此类行为是被允许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对伊斯兰学术领域中关于婚姻关系中虐待行为的简单研究表明,家庭暴力被明确拒绝,而关于《古兰经》经文允许暴力的错误解读已被摒弃。 当代学者明确指出,一个人在情感或身体上伤害其配偶是绝对非法的(Haram)。 本文将概述这些观点和解释,旨在确定伊斯兰教中家庭暴力的非法性。
伊斯兰法概览
在深入探讨伊斯兰教中关于禁止家庭暴力的细节之前,先回顾一下并理解在穆斯林社区中建立法律和法规的总体框架是非常重要的。 在没有民族国家和现代国家概念的前现代时期,社会既通过伊斯兰法律进行管理,也通过社会自治进行管理。 尽管统治者和王国在伊斯兰历史的早期阶段就已经出现,但社区主要还是自行处理事务,统治者对法律如何直接实施的影响微乎其微。 因此,城市街区或任何村庄里的每一个社区,都服从于一位法学学者,该学者根据其法学方法论最终决定社区的规则。
下一个问题是:那么这些学者是如何推导法律并做出裁决的呢? 伊斯兰法律有两个主要来源:古兰经,即安拉启示的圣书;以及安拉的使者,先知穆罕默德 ﷺ。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行(Sunnah)。 《古兰经》中大约有五百条左右的律法经文。 这些律法经文指导学者们确定安拉对于人类信仰和行为的意图。 除了《古兰经》,我们还有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榜样,人们相信他最深刻地理解了安拉在《古兰经》中显现的意志,并在他自己的日常生活中据此行事。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榜样。 然而,尽管有这两个坚实的来源,这两部文本的语言在某些地方变得模糊,因此这两个来源在某些方面变得可以解读。 结果,研究人员不得不开发各种诠释学(关于解释的方法)方法来理解隐喻或同义表达。
学者们利用这种推理和文本语境化的方法确定了法律规则。 与旨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控制和纪律的现代法律目标不同,伊斯兰法律的目的是促进每个人在生活及其与他人互动中的安宁。 因此,在穆斯林社区中建立的基本动力是,学者们制定了鼓励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做正确之事的准则。 而国家则有权惩罚那些越过这些界限的人。
宗教资源
为了理解《古兰经》,学者们开发了两种基本的注释模型。 第一种形式包括从文本上解释《古兰经》,换句话说,就是用《古兰经》中的经文来解释其他经文。 第二种方法包括根据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行来解释《古兰经》, 他被阿伊莎(愿安拉喜悦她)描述为“行走的古兰经”。 现在,利用这两种诠释学方法,我们可以查阅我们的引用资源,以了解伊斯兰教如何一贯谴责家庭暴力。
在《古兰经》中,处理夫妻之间理想关系的经文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他的一种迹象是:他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以便你们依恋她们,并且使你们互相爱慕,互相怜悯。” “对于能思维的民众,此中确有许多迹象。” (《古兰经》罗马章 30:21)。 安拉在另一条经文中命令男人们“当与她们和睦相处”(《古兰经》妇女章 4:19),而在另一条经文中,他告诫男人们要敬畏安拉,不要考虑伤害妻子或侵犯她们的权利(《古兰经》黄牛章 2:231)。 甚至还有经文将夫妻定义为彼此的衣裳(《古兰经》黄牛章 2:187),并提醒信道的男女互为保护者(《古兰经》忏悔章 9:71),表达了婚姻的互补性。 这些经文为夫妻之间的爱、怜悯和结合设定了标准和模式。
至于每一位信士都应效仿的先知模式,据阿伊莎(愿安拉喜悦她)圣母传述: “安拉的使者 ﷺ 从未打过奴隶或妇女,也从未用手打过任何东西。” (同上) 还有传述称,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说: “高尚的人会以高尚和尊重的方式对待妇女,只有卑劣的人才会虐待妇女。” 在另一段圣训或不同的传述中,描述了先知 ﷺ 的一位同伴的情况。 一位同伴问先知 ﷺ:“您对我们的妻子有什么建议?” 先知 ﷺ 回答道:“你们吃什么,就给她们吃什么;你们穿什么,就给她们穿什么。” “不要打她们,也不要辱骂她们。”先知 ﷺ 在一段圣训中还说:“你们中有人能像打奴隶一样打妻子,然后晚上又和她同床共枕吗?” 以此强调伤害妻子的人的行为是多么荒谬。
还有许多其他传述显示了先知穆罕默德 ﷺ 对家庭暴力的厌恶。 一段圣训中提到了这样一件事:一个名叫瓦利德·本·乌格巴(Velid Bin Ukbe)的男人的妻子向先知 ﷺ 投诉她的丈夫说:“安拉的使者啊!瓦利德打了我。” (同上) (同上) 先知 ﷺ 回答那个女人说:“告诉他:先知已将我置于他的庇护之下。” 没过多久,那个女人又来到先知 ﷺ 面前说:“他除了继续打我,什么也没做。” 随后,先知 ﷺ 撕下他衣服的一角 [作为将该女子置于其庇护之下的标志],并说:“告诉他:毫无疑问,安拉的使者已将我置于他的庇护之下。” 没过多久,那个女人又来了,说:“他除了继续打我,什么也没做。” 于是,先知 ﷺ 举起双手祈祷道:“主啊!” “我将瓦利德交托给你,因为他两次违抗我。”
在另一个例子中,先知 ﷺ 支持了他的邻居哈比芭·宾特·萨赫勒(Habibe Binti Sehl),她遭受了丈夫萨比特·本·盖伊斯(Sabit Bin Kays)的家庭暴力,先知帮助她与虐待她的丈夫离婚。 当萨比特打了哈比芭后,哈比芭来到先知 ﷺ 的门口,在向他讲述了情况后说:“萨比特和我不能再维持婚姻了。” 先知 ﷺ 召见了萨比特·本·盖伊斯,在哈比芭同意的情况下,将全部聘礼退还给了盖伊斯,并裁定两人离婚,确保哈比芭能安全地回到父母家中。 除了这些行为,先知穆罕默德 ﷺ 还采取了预防措施,以确保妇女不会嫁给伤害妻子的男人。 (同上) 在另一段传述中,讲述了先知 ﷺ 与法蒂玛·宾特·盖伊斯(Fatımâ Binti Kays)会面,询问她是否准备好结婚。 她收到了穆阿维叶(Muaviye)、阿布·贾姆(Ebû Cahm)和乌萨马·本·扎伊德(Üsâme Bin Zeyd)的求婚。 为了帮助她做出正确的决定,先知 ﷺ 对她说:“穆阿维叶是一个没有钱的穷人(他无法完全满足你的需求)。” “阿布·贾姆则有打女人的习惯。[因此] 我建议你嫁给乌萨马。”
“存在争议的”经文
尽管先知 ﷺ 的品格中对针对妇女的攻击性行为充满厌恶,但仍有人试图根据《古兰经》中某条经文(妇女章 4:34)的一种解释,来判定家庭暴力是可以实施的。 总之,由于对这节经文的误读,引发了关于伊斯兰教中丈夫虐待妻子问题的争议。 根据这节经文,如果丈夫担心妻子表现出顽固或挑衅行为,他应遵循一个三阶段的流程来解决问题。 第一阶段,他应当劝诫她,并纠正她的错误。 如果这种态度不能改善情况,那么丈夫必须在床上“冷落”她,以表达对她行为的不满。 如果这也不奏效,作为最后手段,经文中的“darabe”(击打)一词被解释为一种象征性的身体管教行为(即击打)。 这一多阶段流程很可能是为了防止最初的愤怒升级,通过确保丈夫完全冷静下来,避免他因冲动而伤害妻子。
许多第一次阅读这节经文的读者,往往会因为表面上似乎允许丈夫殴打妻子而感到失望。 因此,学者们试图劝阻普通人不要尝试从《古兰经》中自行寻找法律答案。 因为理解这节经文需要专业的解读以及对上下文背景的把握。 事实上,大多数伊斯兰教派都一致认为,只有在结合其他《古兰经》经文、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训,以及精通学问的杰出学者的解释和法律实践的情况下,才能正确理解《古兰经》的经文。 各教派的学者不仅确定了这节经文的理解方式,还明确了如果丈夫以任何方式(例如身体或精神上)虐待妻子,可能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事实上,大多数学者都认同先知穆罕默德 ﷺ 对家庭暴力的厌恶,并采取了预防措施来限制《古兰经》妇女章(Nisa)第34节中“darabe”一词或身体管教的字面含义。 (接上句) 根据早期麦加学派著名法学家阿塔·伊本·阿比·拉巴赫(Atâ İbn-i Ebî Rabah,卒于公元732年)的观点,darabe一词并不单纯意味着殴打。 (接上句) 相反,这是一种反映一个人愤怒的象征性动作。 他明确表示:“丈夫不会打他的妻子。” “他只是简单地表达了他对妻子的愤怒。”早期伊朗著名学者、布哈里和穆斯林(这两位是收集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圣训最著名的圣训学家)的老师达里米(Dârimî,卒于公元869年),在“禁止殴打妇女”的标题下,专门设立了一个章节,收录了反对家庭暴力的圣训。 (接上句) 甚至有些学者走得更远,质疑那些被认为允许丈夫殴打妻子的传述的真实性。 被公认为圣训学权威的伊本·哈杰尔(Ibn-i Hacer)主张,尽管经文有字面含义,但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实践足以证明,丈夫殴打妻子是一种应受谴责的行为。 甚至在十九世纪,叙利亚法学家伊本·阿比丁(Ibn-i Abidin)也解释说,任何在妻子身上留下痕迹的殴打,都可能导致丈夫受到身体惩罚。
当代学者
二十世纪初,学者们继续主张对家庭暴力采取更严厉的立场。 例如,摩洛哥法学家迈赫迪·瓦扎尼(Mehdi Wazzânî,卒于1923年)在他的法学著作中,除了阐述丈夫的界限和反应外,在定义对妇女造成伤害的多种形式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 (接上句) 除了关注身体虐待外,瓦扎尼还考虑了丈夫可能对妻子造成的宗教和性伤害,并允许法官在妇女提出申诉时介入夫妻关系。 如果她身上有殴打留下的痕迹,或者能提供两名证人,丈夫将被判虐待妻子罪,并根据虐待的严重程度受到警告或监禁处罚。 同时,妇女也被赋予了离婚并获得全部聘金的权利。 有趣的是,瓦扎尼驳回了伊本·哈里斯(Ibn Haris)的观点,因为后者认为女性证人的价值较低,这与大多数学者的意见相左,属于偏激观点。 相反,他支持桑胡里(Sanhuri,卒于公元1606年)的观点,即即使妻子顽固到不被严重殴打就不改变行为,殴打她也是不被允许的。 (接上句) 瓦扎尼的法律贡献值得关注,因为他试图在禁止家庭暴力的法律规范传统内进行工作。
同样,近代学者伊拉克的阿卜杜勒-卡里姆·扎伊丹(Abdulkerim Zeydan,卒于公元2014年)主张,一个人伤害妻子是绝对被禁止(哈拉姆)的。 (接上句) 因为丈夫伤害妻子,违背了他以仁慈对待妻子的义务。 他还补充说:伤害他人是一种不义(Zulm)。 而不义是安拉所禁止和厌恶的行为。 他随后进一步解释道:“如果伤害他人是禁止的,那么丈夫伤害妻子更是严重的禁止。” “因为法律赋予了丈夫照顾妻子并以怜悯对待她的责任。” 随后,他继续引用《古兰经》中禁止丈夫伤害妻子的经文,特别是考虑到许多丈夫试图利用离婚过程来发泄对妻子的愤怒或挫败感。 扎伊丹还声明,以离婚威胁进行情感勒索的丈夫也是在伤害妻子。 根据扎伊丹的说法,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传述的禁止对妻子进行言语虐待和公开羞辱的圣训所言,“禁止伤害妻子的规定涵盖了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
法庭记录
早期现代突尼斯学者伊本·阿舒尔(Ibn-i Âşur,卒于1973年)将《古兰经》妇女章第34节视为当局(即国家)的法律指南,并认为由于愤怒时难以自我控制,针对顽固妻子的措施实际上不应由丈夫自行决定。 (接上句) (接上句) 事实上,纵观历史,家庭暴力案件已被移交给拥有司法权的学术权威或法庭官员,由他们实施限制措施以保护妇女。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学术界对妇女在各种伊斯兰法庭系统中的作用的关注日益增加。 这些记录和分析大多证明,穆斯林妇女在向当局报告她们的关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且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处理。 例如,朱迪思·塔克(Judith Tucker)的《法律之家》(In the House of the Law)一书,是研究奥斯曼帝国统治下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十七、十八世纪法学家法律意见的开创性著作,旨在通过这些意见理解当时的社会性别动态。 她的努力反映了伊斯兰法学者中的一种流行趋势,即试图证明伊斯兰法足够灵活,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塔克得出的结论是,尽管伊斯兰法具有内在的父权制色彩,但法学家和法庭仍试图促进社区福利,并在涉及身体和情感伤害时保护妇女的权利。
例如,根据十七世纪阿勒颇奥斯曼帝国法院的记录,法庭曾多次做出有利于遭受暴力的女性的裁决。 在一宗纠纷中,一位名叫法蒂玛的原告在法庭上陈述,她的丈夫长期虐待她,有一次甚至将她打得流血,这一指控得到了五名证人的证实。 法院做出了不利于虐待妻子的丈夫的判决,并下令对其进行惩罚。 在另一个类似的例子中,有人询问杰出的奥斯曼法学家埃布苏德·埃芬迪,对于伤害妻子的男人该如何处置,他指出法官应尽一切可能阻止这种伤害。
结论
中世纪杰出的学者伊本·卡伊姆(卒于1350年)曾说: “宗教的本质是公正、仁慈、安宁与智慧。因此,任何与此相悖,导致不公、压迫、苦难或荒谬的事物,绝不可能是宗教的一部分。” “无论为了证明这一点而做出何种解释,事实都不会改变。” 在探讨和理解伊斯兰教的婚姻模式时,必须采取一种整体性的方法,即全面研读《古兰经》、圣训及学术资源。 这种全面的方法使我们能够与绝大多数学者保持一致,他们拒绝接受任何导致伤害的身体惩戒,并实际上要求男性对虐待妻子的越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正如十二世纪学者伊本·贾兹所言:“如果威胁殴打某人都不起作用,那么真的去打他们也无法让他们停止。”
家庭暴力问题最终超出了宗教法律的范畴,其根源在于施暴者个人的修养问题。 因此,作为个人和宗教团体,我们有必要为遭受暴力的受害者提供安全保障,并教育我们的成员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及其被禁止的性质。 事实证明,这些呼吁变革和提高意识的行动是卓有成效的。 在费城,一个穆斯林社区会对被判犯有家庭暴力罪的人进行曝光,并拒绝承认他们此后的婚姻。 其他一些组织和穆斯林领袖也承诺反对家庭暴力,并致力于建立避难所和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以直接帮助家庭暴力受害者。 如今,凭借这些积累的知识,新一代穆斯林肩负着扩大这些活动、确保家庭暴力绝不被容忍,从而捍卫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价值观的重任。 (接上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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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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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尔玛·阿布吉代里,《穆斯林社区家庭暴力视角》,URL_TOKEN,2010年。 收起阅读 »
关于伊斯兰灵性与精神福祉的7个常见误解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islam-maneviyati-ve-ruhani-refah
原文标题:İslam Maneviyatı ve Ruhani Refah
作者:Dr. Zohair Abdul-Rahman
作者简介:祖海尔·阿卜杜勒-拉赫曼博士(Dr. Zohair Abdul-Rahman):祖海尔·阿卜杜勒-拉赫曼是雅金研究所(Yaqeen Institute)系统神学系的高级研究员。他居住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在那里担任医生,并在多家清真寺担任志愿伊玛目,为成年人和青年发表胡特巴(讲道)和演讲。他是一位求知者,在过去18年里,他以兼职方式在国内外多位老师的指导下学习伊斯兰科学。他获得了阿基达(神学)和圣训(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言行录)领域的伊贾扎(认证)。他发表过关于伊斯兰神学、伊斯兰灵性、伊斯兰心理学和心理健康的文章。目前,他正在攻读伊斯兰神学博士学位。
副标题:伊斯兰灵性对情感与精神福祉有什么影响?
摘要:本文旨在揭示伊斯兰失落的灵性遗产,并探讨其与现代心理健康讨论的相关性。文章指出,尽管现代科学对东方灵性传统(如佛教)的研究日益增多,但伊斯兰灵性传统在提升福祉方面的潜力却鲜有问津。文章将分析灵性在情感与精神福祉中的作用,并探讨先知穆罕默德 ﷺ 预示的崇拜行为如何缓解焦虑和抑郁。

图:伊斯兰灵性与精神福祉
引言
现代科学近来对佛教、儒教、道教和印度教等古老东方传统中所蕴含的智慧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 在相对较新的积极心理学领域,这些东方传统中的许多内容正被用于提升整体福祉。 佛教的正念冥想实践,就是直接取自东方并应用于现代心理干预的一个绝佳例子。 浏览一下相关文献,就会发现大量研究探讨了其神经生物学效应和疗愈益处。 这些研究中令人鼓舞的结果,促使正念冥想被纳入针对各种身心疾病的治疗方案中。
然而,在世界各大宗教哲学中,伊斯兰教内的灵性传统在对福祉的潜在影响方面,可能是研究最少的。 在现代,伊斯兰神学往往倾向于仅从教条角度进行讨论,强调政治、仪式和法律教义,却忽视了其深层的灵性和道德维度。 然而,从历史角度来看,许多穆斯林学者毕生致力于研究人类福祉与发展中的灵性和心理疑难。 本文旨在揭示这一失落遗产的一部分,以展示其与现代心理健康讨论的相关性。 本章分为两部分:(i)灵性在情感与精神福祉中的作用;(ii)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为缓解焦虑和抑郁症状所预示的崇拜行为的心理-灵性分析。
灵性在情感与精神福祉中的作用
著名的安达卢西亚伊斯兰学者伊本·哈兹姆(卒于回历456年)曾说:“我曾在人类中寻找一个消除焦虑的共同目标。 我没有找到比这更能战胜焦虑情绪的东西了 [tardü’l hemm,即消除忧虑]。
对情感平衡和消除焦虑的追求确实是普遍的,并且一直延续至今。 尽管过去几个世纪取得了巨大的科学进步和医学发展,但心理健康水平似乎仍在下降。 在美国,抑郁症发病率在1988年至2008年间急剧上升。 在此期间,社会对抗抑郁药物的使用量增加了400%。 在1950年至2000年间,青少年(15-24岁)的自杀企图率增加了三倍。 对于中年人群,从1999年到2016年,自杀企图率上升了40%。
令人惊讶的是,富裕国家的自杀企图率远高于贫困国家。 一项涵盖132个国家近14万人的跨文化研究显示,尽管富裕地区报告的幸福感较高,但与较贫困国家相比,人们对生活意义的感知比例却较低。 尼日尔共和国和多哥共和国等贫困国家的民众,在报告了极低幸福感的同时,却报告了极高的生活目标感。 这表明,幸福感并不能解释自杀企图率的不平衡。
这表明了这一点。 能够解释各国之间差异的关键因素,是人口在生活中实现意义和目标的能力。
将意义从世界中剥离,是灵性的基本特征之一。 因此,这些研究指出,具有巨大价值的灵性能够调节情感失衡。 提升一个人的灵性比经济收益更为重要。 人们通常认为,通过娱乐、财富和世俗财产获得的短暂幸福状态,能够使他们摆脱忧愁 [焦虑]。 伊本·哈兹姆评论道:
“当你对[这个世界]的所有事务进行深思时,你就会迷失。 你的沉思必然会引导你认识到,在这个世俗生活中,一切都是暂时的。 因此,一个人必须承认,真正的目标仅仅是为[永恒的]后世而努力。 这是因为,你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梦想和意图,最终都可能导致忧愁 [悲伤]——无论是你的野心被剥夺,还是你不得不放弃目标 [这两条路都会让你陷入忧愁]。 除了为安拉而努力之外,无法逃避这两种结局。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就能在今生和永恒中获得幸福。 与人类的焦虑相比,他们的焦虑要少得多。 他们也会受到朋友和敌人的尊重,那时他们就意味着永远在天堂里了。”
伊本·哈兹姆指出,这个世界的短暂本质必然会将人推向存在主义危机。 寻找意义是通往解脱的道路。 这是一种围绕发现生命价值所在而展开的灵性努力。
灵性智力与驾驭生活事件的能力
有些人倾向于完全从生物学角度来思考精神疾病和情感状态。 虽然我们的情感和思维确实存在生物学成分,但它们并非仅仅是生物学成分。 现代心理学已经承认,人类思维的一个基本维度包含灵性。 事实上,作为灵性心理学的领军人物,研究员罗伯特·埃蒙斯博士提出,灵性应被视为人类智力的一种独立类型。 灵性智力本质上是一个人驾驭周围世界并发现意义和重要性的能力。 在伊斯兰神学中,这一过程包括思考世间存在的安拉的迹象(ayat),并获取关于我们应如何行动、思考和感受的信息。 例如,当一个人目睹秋季树木的变化时,会将其视为安拉的一种迹象。 这可能提醒他们这个世界的世俗本质,并激励他们为生命中更崇高的目标而奋斗。 或者,不同的色彩或许能激发他们认识到人类多样性的美。 一个拥有高灵性智力的人,在生活中会不断从周围发生的事件中提取积极的意义和价值。 这滋养了灵感、乐观、感恩和坚韧等积极的灵性状态。
灵性智力水平较低的人,要么从周围世界中提取错误的意义,要么完全无法接受安拉的迹象。 这会滋养愤怒、嫉妒、傲慢和自负等状态。 《古兰经》通过一个拥有两个果园的人的故事,为我们提供了这一现实的完美例证。 在描述了这些果园的美丽本质后,《古兰经》讲述了此人因灵性智力低下而从《古兰经》中得出的错误想法:
“我不认为复活时刻会到来。 即使我被带到我的主面前,我毫无疑问地认为,在那里我找不到比这更好的东西了。”
随着果园里的岁月流逝,此人未能察觉到在季节更替、持续的死亡与重生循环中显现的安拉的迹象。 这本应引导他意识到自己生命的世俗本质以及他所拥有之物的脆弱性。 此外,死亡与重生的循环本应是后世现实的迹象。 此人那位拥有高灵性智力的诚实同伴,解释了应该从这一迹象中得出什么:
“当你进入你的果园时,为什么不念:‘一切皆由安拉所定(Mâshallah)!’ 如果你说:‘力量唯有安拉所独有!’
在临床心理学和精神病学领域,许多从业者也开始承认灵性的作用,将其视为预防和治疗精神疾病的重要任务。 在《家庭医学杂志》的一篇文章中,作者建议:“……由于精神问题在适当的情况下会对健康和行为产生积极影响,因此在患者护理过程中应予以考虑,我们建议将医疗模式扩展为生物-心理-社会-灵性模式。” 他们得出了这一结论。 一项针对多项研究(代表了临床证据的最高水平之一)的系统性综述显示,青春期灵性和宗教信仰水平的提高与更好的心理健康状况相关。 正如我们所见,灵性和对意义的追求在提供最佳心理健康护理方面显得至关重要。
精神状态和内在力量同时也具有非常强大的保护和治愈特性。 伊本·盖伊姆·贾兹亚(逝于 伊斯兰历751年)解释道:
过去永远无法通过悲伤来改变或修正,相反,它只能通过满足、感恩、忍耐、对天命坚定不移的信仰,以及口头上承认一切皆由安拉的判决而发生来改变或修正。[qaddarAllāhu wa mā shā wa fa’l](安拉已定,他所意欲的,他必行之)
在积极心理学领域,有大量文献将自我调节和感恩与较低的精神疾病发病率联系起来。 自我调节是一种意志力,它使人们能够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长远利益行事,尽管这可能会消耗他们的精力和短期快乐。 这种结构似乎在伊斯兰灵性传统中表现为“忍耐”(Sabr)。 伊本·盖伊姆·贾兹亚指出,从语言学上讲,忍耐具有三个含义:(1)抑制力,(2)忍受力,(3)建设性。 他解释说,忍耐是一种意志力,使人们能够以对自己有益的方式行事。 关于感恩(
Shukr/感恩
灵性是治愈和保护心灵的重要组成部分。 伊斯兰灵性传统包含多种多样的实践和信仰,可以对其进行分析以获取治愈益处。 与其提供全面的概述,我们选择专注于一种针对焦虑和
抑郁症状的处方实践:一种旨在消除焦虑和抑郁的特定祈祷(礼拜)。
针对焦虑和抑郁症状的先知性祈祷之心理-灵性分析
اللَّهُمَّ إِنِّي عَبْدُكَ، ابْنُ عَبْدِكَ، ابْنُ أَمَتِكَ، نَاصِیَتِي بِیَدِكَ، مَاضٍ فِيَّ حُكْمُكَ، عَدْلٌ فِيَّ قَضَاؤُكَ، أَسْأَلُكَ بِكُلِّ اسْمٍ هُوَ(主啊!我确实是你的仆人,是你仆人的儿子,是你婢女的儿子,我的额发掌握在你的手中,你对我的判决必将执行,你对我的裁决是公正的,我以你所有的名字祈求你)
لَكَ سَمَّیْتَ بِهِ نَفْسَكَ، أَوْ أَنْزَلْتَهُ فِي كِتَابِكَ، أَوْ عَلَّمْتَهُ أَحَدًا مِنْ خَلْقِكَ، أَوِ اسْتَأْثَرْتَ بِهِ فِي عِلْمِ الْغَیْبِ عِنْدَكَ، أَنْ(即你为自己命名的,或你在经典中降示的,或你传授给你创造物中某人的,或你保留在你的幽玄知识中的名字,祈求你)
تَجْعَلَ الْقُرْآنَ رَبِیعَ قَلْبِي، وَنُورَ صَدْرِي، وَجَلَاءَ حُزْنِي، وَذَهَابَ هَمِّي(使《古兰经》成为我心灵的春天,我胸怀的光明,我忧愁的消除者,我烦恼的驱散者)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愿主福安之) 曾这样教导:
无论谁遭受悲伤和焦虑,都应该用这些话祈祷:‘主啊! 我是你的仆人。 我是你男女仆人的后代。 我的额发(控制权)掌握在你的手中。 你对我的判决必将执行。 你对我的裁决是公正的。 我以你所有的名字祈求你——无论是你为自己命名的,还是你在经典中降示的,或是你传授给你创造物中某人的,亦或是你保留在你的幽玄知识中的——祈求你使《古兰经》成为我心灵的春天,我忧愁的消除者,我烦恼的驱散者。’
在深入分析这种祈祷之前,我们想澄清关键术语的使用。当我们提到焦虑和抑郁等状态时,我们并非在临床意义上指代精神疾病或焦虑症。 除非符合特定的临床标准,否则焦虑和抑郁不被视为精神疾病的征兆。 事实上,焦虑和抑郁的情绪往往可以作为对严峻生活环境的情感反应而发挥作用。
此外,必须澄清的是,我们并不认为这种先知性祈祷中所包含的心理-灵性治疗应该取代现代医学治疗。 我们无意贬低治疗的生物学因素。 这种微妙的平衡,早在现代精神病学出现前几个世纪,就被伊斯兰学者伊本·盖伊姆·贾兹亚惊人地理解了:
第二类心脏疾病基于焦虑、悲伤、抑郁和愤怒等情绪状态。 这类疾病可以通过治愈其原因或使用对抗该原因的药物来自然治愈…… 其原因在于心脏因伤害身体的事物而受损,反之亦然。
尽管有这种放弃,但考虑到大脑的神经可塑性,认为感知和灵性治疗的结果通常会导致思想、态度和情感的剧烈变化,从而产生可能减少对大规模药物干预需求的神经化学变化,这种想法并非毫无价值。
作为心理治疗的祈祷
与通常将礼拜简化为纯粹的魔法咒语或愿望清单的其他观点不同,祈祷要深刻得多。 事实上,《古兰经》中许多最强大的祈祷甚至不包含对安拉的任何请求。 相反,它们是在面对审判和灾难时表达真理的陈述。 例如,先知 阿尤布(愿他平安) 在遭受严重疾病和贫困时,他呼喊道:“我遭遇了苦难。 但你是至仁慈的。”
在伊斯兰神学中,祈祷代表了一种工具,通过承认带来秩序的真理,帮助个人应对生活中遇到的混乱。 这是一种作为应对信徒生活中出现事件的手段,
通过寻找强化其核心信仰结构的意义来实现的方法。
临床心理学承认改变精神疾病患者信仰结构在治疗上的重要性。 心理治疗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被称为认知行为疗法(CBT)。 这是一种旨在改变消极信仰和行为,同时鼓励积极信仰和行为的治疗方法:“(它)本质上是一个协作且个性化的项目,旨在帮助个人识别无用的思想和行为,并获得或重新学习更健康的技能和习惯。”
分析
祈祷可以分为四个部分。 我们将探讨每个部分中深刻的灵性议题,并研究其与灵性福祉的关系。
– 主啊! 我是你的仆人。 我是你男女仆人的后代。
涵盖整体福祉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拥有强烈的自我意识感。 祈祷始于个人获得关于其在世界上基本角色的真实自我意识和理解。 人类在与他人的关系中理解自己。 我们深陷于复杂的社会网络中,并根据我们与之互动的人扮演不同的角色。 与朋友在一起时,我们与父母在一起时的行为和思考方式是不同的。 根据情况,我们呈现出不同形式的“我们”。 将一个人的个性与所处的社会环境进行准确匹配的过程,被称为自我监控。 这需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真实的“你”是谁?是“朋友面前的你”、“工作中的你”,还是“家庭中的你”? 这需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这段祈祷提醒我们,真实的“你”是“作为安拉仆人的‘你’”。 这个“你”并非一个独立的身份,
而是一种应该影响并指导你所有其他形式的个性。
我们必须记住,基于社会环境而产生的个性变化,并不一定是一件坏事。 在世界上扮演不同的角色,通常能帮助我们实现想要达成的目标。 我们扮演员工的角色,从而完成日常工作并赚取收入。 我们扮演朋友的角色,这会带来积极的互动、快乐、愉悦和乐趣。 我们扮演父亲的角色,这样我们才能教育我们的孩子。 如果你像对待员工一样对待你的儿子,那在育儿方面就会失败。 如果你像对待父亲一样对待你的朋友,那这段友谊就会失败。 为了获得成功,明确我们在人际关系和生活中打算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至关重要。
当我们不知道在生活中该扮演什么角色时,会发生什么? 这通常会导致焦虑的产生。 当一个人对未来感到焦虑时,原因在于他不知道该如何行动以满足自己的需求。 他们所有的表现形式都不起作用。 他们不确定自己应该扮演什么角色。 如前所述,在这段指引我们认识自我的祈祷中,贯穿我们所有角色的核心角色,就是作为安拉的仆人。 当我们以安拉仆人的身份在世间行事时,对于在任何生活境遇中该如何回应,我们都会变得清晰明了。 当我们遭受不公时,作为至仁至慈的宽恕者(El-Gaffâr)的仆人,我们以宽恕来回应。 当出现暴行时,作为至公至正者(El-Muksit)的仆人,我们传播正义。 当无知的人对我们无礼时,作为至仁至慈者(Er-Rahmân)的仆人,我们以和平的话语来回应。 当我们不确定未来会发生什么时,作为至尊代理者(El-Vekîl)的仆人,我们投靠那掌控万物的主。
安拉仆人的伊斯兰概念
人们可能会认为仆从和顺从这些观念过于谦卑或有损尊严。 然而,在伊斯兰神学中,对安拉的仆从和顺从是最具赋能作用的观念。 这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真正自由的源泉,
构成了我们从枷锁中解脱的基础。 当我们向安拉奉献我们的仆从身份时,我们便宣告了对世间其他一切事物的独立与自由。 通过这样做,我们承认了自己对那些可能给我们带来巨大悲伤的事物拥有独立性和自由。 我们极其看重的关系、我们呵护备至的爱人、我们拥有的财产、我们通过努力获得的职业、我们赢得的尊重;这一切都可能在瞬间失去。 《古兰经》用一个优美的故事阐述了这一事实,
“你们应当知道:今世生活,只是游戏、娱乐、点缀、夸耀,以及互相争胜财产和子嗣。”(《古兰经》57:20) “就像雨水,它所滋生的植物,使农夫感到欣喜,随后枯萎,你见它变黄,继而变成碎片……”(《古兰经》57:20)
正如《古兰经》所指出的,我们在生活中所依附的一切,最终都会离我们而去。 一旦它们“枯萎”了,我们可能会发现自己仿佛被困在了时间里。 我们的自我意识与这个世界联系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当它逐渐消失时,我们可能会迷失自我。 对安拉的依附,意味着我们生命中最根本、最核心的联系。 当我们全身心投入并顺从于安拉时,我们便能对失去的事物感到知足,并将自己从心理奴役中解放出来。
伊斯兰灵性领域的现代思想家纳齐尔·汗博士(Dr. Nazir Khan)解释说,现代社会中存在着多种形式的心理奴役,
当然,在现代美容文化中,在目睹自我价值因对容貌的过度关注而令人担忧地下降之前,美化外表似乎是一种健康的表达自由……社会中愿意为了改变自己而动刀的人数比例惊人,这在某些人看来可能代表了身体自由,但同时也可能揭示了一种令人担忧的心理奴役。
我们应该渴望和追求的,是摆脱那种将我们的思想从童年时期就开始进行程序化设定和条件反射的文化与营销浪潮。
心理奴役也表现为对娱乐、幻觉和幻想的沉迷。 二十年前,一位作家指出,一个普通的美国孩子在6岁之前,看电视的时间比他一生中与父亲交谈的时间还要多。
礼拜的神经生理学
有趣的是,研究发现,随着一个人将意志顺从于安拉,由此带来的自由和放松对我们大脑的生物学机制有着深远的影响。 目前已有针对礼拜(Namaz)和记主(Zikr)的神经生理学影响进行研究的初步成果。 研究人员通过对进行这两种行为的穆斯林进行脑部扫描,发现随着大脑血流量的测量,这些行为与额叶活动的减少有关。 前额叶皮层被认为参与了涉及意志力和决策制定的执行功能。 作者提出,伊斯兰实践中对安拉的顺从行为,可能是这项研究中发现的额叶活动减少的基础。
这项研究最引人注目的特点之一,是对比了在自动状态下、缺乏敬畏(精神专注)的礼拜,与在专注状态下、怀着敬畏进行的礼拜。 在自动状态下进行的礼拜,对改变大脑活动模式的影响微乎其微,与日常活动无异。 只有当个体在专注、聚焦的状态下进行礼拜,将对安拉的顺从和托靠(Tevekkül)感内化时,才证明了这种深层的神经生理学变化,即额叶功能减退(大脑额叶活动减少),以及基底神经节(涉及大脑奖励系统)和前扣带回活动的增加。 关于后者,研究人员评论道:“前扣带回,
与情绪调节、学习和记忆有关,在减少焦虑和烦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并能增强情绪和社会意识。” 评论道。
放射性核素脑成像(使用锝-99m exametazime)提供了伊斯兰礼拜(Namaz)期间五分钟内局部脑血流的精确图像。 左侧显示的是在没有敬畏(精神专注)的情况下,自动背诵式的礼拜;右侧显示的是在怀着敬畏进行礼拜时的大脑活动。 额叶皮层的活动减少,而前扣带回和基底神经节的活动增加。 图片来源:Newberg et al. 2015年。
由于记主(Zikr)和礼拜(Namaz)所产生的托靠感与额叶功能减退有关,这在我们关于心理健康的讨论中具有重要意义。 Arne Dietrich在2006年提出的暂时性前额叶功能减退假说认为,前额叶区域活动的减少,可能对焦虑、强迫症(OCD)和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等特定精神疾病具有疗愈作用。
(接上句)能够产生一种疗愈效果。
前额叶皮层与认知和情绪反应有关。 因此,该区域的过度活跃会导致焦虑水平升高,并与过度警觉和清醒状态相关联。 该理论认为,前额叶区域活动的减少可以缓解相关症状。 同样的模型也可用于解释抑郁症和强迫症。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传述的这段祈祷词,以极其强烈的顺从主题作为开篇,令人印象深刻。 巴德尔丁·阿伊尼(Bedreddin el-Ayni,卒于伊斯兰历855年)在对这段祈祷词的解释中,针对其对“托靠”(tevekkül)的独特强调评论道:
这是通过托靠、谦卑和对安拉的崇拜,所达到的灵性认知的极致。 其原因在于,它不仅仅简单地陈述“我是你的仆人”,而是通过“我是你男女仆人的后代”这一表述进行了更深层的强调。 这显示了对托靠安拉和崇拜安拉的极致强调。 因为仅仅作为仆人,与作为仆人且其父亲也是仆人的人,其含义是不一样的。
在灵性层面,托靠(tevekkül)能产生强烈的放松感和对安拉的信赖感。 在生物学层面,这与前额叶区域血流量的减少有关,导致个人暂时停止了试图控制和引导周围环境的意志。 关于礼拜的神经学研究也显示,这与尾状核血流量的增加有关。 该区域是大脑奖励系统的一部分。 这可以与信士在将意志交付给安拉时所感受到的喜悦联系起来。 因此,礼拜本身,正如关于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以下传述中所指出的那样, 可以代表一种强有力的治疗形式:
胡宰法·本·耶曼曾说:“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遇到令人苦恼的情况时,会进行礼拜。”
礼拜是一种允许人类以完全的托靠进入神圣临在,并在灵性上脱离尘世的修行。 礼拜的形式本身包含了对尘世的超脱和对安拉的顺从,正如《古兰经》中所述: “我们只崇拜你,只求你佑助。”(إِيَّاكَ نَعْبُدُ وَإِيَّاكَ نَسْتَعِينُ) (接上句)包含了对尘世的超脱和对安拉的顺从。 这包含了一种为了寻求指引之光以走出黑暗的崇拜;“求你引导我们走上正道。” 伊本·盖伊姆·贾兹亚在其著作《礼拜的奥秘》(Asraar as-Salah)中,解释了礼拜姿势如何对我们的灵魂产生物理层面的影响。 这是一个使语言、肢体和灵魂达到完美和谐的系统。 鞠躬和叩头是我们对安拉顺从和托靠的身体表现。 站立(Kiyam)代表了当我们转向他时,从安拉那里获得的力量。 这种通过身心托靠而产生的和谐,减轻了心智的压力,使人们能够真诚地认识到人生的目标以及与存在本身的完整联系。 当一个人在造物主面前站立时,他可以真正地将自己视为造物主仆人的一员,并感受到与整个创造界的相互联系。
本质上,顺从这一主题贯穿了伊斯兰灵性传统的整个信仰和行为体系。 这是“伊斯兰”一词的语言学含义,也是崇拜的基础。 在心理健康背景下,这一强大的概念具有保护和疗愈作用。
1 – 我的前额(我的掌控权)掌握在你的手中。 你对我的判决是有效的。 你对我的定夺是公正的。
在延续上一节关于顺从的主题时,祈祷的这一部分提醒我们神圣天命(kader)的概念。 在伊斯兰教中,天命是一个强大的概念,它使人能够摆脱所犯的错误和遭遇的灾难,真正地继续生活下去。 祈祷中的这一表述提醒人们,生活中发生的一切都是安拉的定夺。 无论安拉的定夺是什么,他绝对是明智的、公正的和仁慈的。 阿伊尼(Al-Ayni)解释道:“关于我的判决,绝对是公正的,因为公正正是您的属性。” 他这样解释道。 关于先知的一段传述也指出了这一事实,
舒海卜(Shuhayb)传述,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信士的情况真是令人惊奇! 因为他的一切事务对他而言都是好事。 这种情况只属于信士,而不属于其他人:如果他遇到令他满意的事,他会感恩,这是好事;如果他遇到伤害,他会忍耐,这也是好事。” 他这样教导道。
如果我们知道我们的痛苦并非徒劳,且这一切都是安拉生命计划的一部分,我们就会感到宽慰。 这种对神圣天命的重要信仰,使我们有能力将意识从那些只会增加生活压力的挑衅性问题中转移出来,例如“为什么是我?”、“我做了什么才落得如此下场?” 等问题。 相反,我们接受是那位以智慧和公正进行裁决的主宰做出了决定,因此,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情都有其意义和目的。 我们将意识转向探索以下问题的答案:“我能从中学习到什么?”、“我该如何利用这一点来提升自己?” 我们正在改变方向。
在困境中寻找意义的能力,是一种在严峻考验期间防止抑郁情绪和焦虑的基本素质。 奥斯威辛集中营的幸存者维克多·弗兰克尔(Viktor Frankl)在他的著作《活出意义来》(Man’s Search for Meaning)中,
总结了他帮助自己和他人应对所经历的恐怖的、以意义为基础的心理治疗方法。
对真理的领悟和美德的培养,是一个人坚持面对困境并在其中寻找意义所使用的方法。 关于面对困境时保持坚韧的伊斯兰传述,捕捉到了这一事实。 尤努斯先知(愿主安宁)在黑夜中被抛入茫茫大海时呼喊道:“除您之外,绝无应受崇拜的。” “我赞美您超绝万物。” “我因违抗您而成了不义之人。” 易卜拉欣先知(愿主安宁)被投入火中时呼喊道:“安拉足以护佑我。” “他是最好的监护者。” 阿丹先知(愿主安宁)被逐出天堂时呼喊道:“我们的主啊!” “我们亏待了自己。” “如果您不宽恕我们,不慈悯我们,我们必将成为亏折的人!” 他这样呼喊道。
有趣的是,在这些可怕的情况下,这些祈祷中没有任何一个是关于祈求物质利益的。 在所有这些非凡的情况下,先知们都能在灾难面前洞察真理。 正如尤努斯先知(愿主安宁)的 故事中所见,这是对如果不托靠安拉,生命就是混乱且毫无意义的认知。 对安拉完美的认知,正如我们在易卜拉欣先知(愿主安宁)的 巨大勇气中所见证的那样,在最极端的软弱时刻被唤醒。 而我们在安拉面前的贫乏与匮乏,正如阿丹先知(愿主安宁)的 坠落与升华的故事中所体现的那样,在我们最严重的失败中得到了体现。 通过对真理的这些构想和表达,我们正从黑暗走向光明,迈向救赎。
——我祈求你,以你为自己所取的一切名字,以你在经典中降示的名字,以你传授给你仆人中某人的名字,或以你留在你那里的隐秘知识中专属于你的名字,向你祈祷。积极心理学的领军人物查尔斯·斯奈德(Charles Snyder)在关于希望的研究中,将希望定义为:“源于目标动机与实现目标路径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种成就感。” 这一定义本质上指出,希望包含着能动性思维以及掌握实现目标的路径。 目标动机表达了一个人相信自己能够影响未来的信念,而实现目标的路径则表达了一个人相信自己拥有实现目标的资源。 在祈祷的前几部分中,我们通过安拉的大能寻求了能动性思维的力量。 我们将自己的意志和理解力交付给了安拉的定夺。 在这一部分,我们开始意识到那些能够让我们改变现状的实现目标的路径。 安拉的名字和属性代表了我们所有问题的解决方案。 每当我们克服了因过去所作所为而产生的悲伤和良心谴责时,我们就会意识到安拉是“艾勒-加法尔”(至恕者)。 当我们无法为家人提供住所、濒临失去家园时,我们向“艾勒-拉扎克”(给养者)呼求。 当我们遭遇灾难后无法理清生活时,我们意识到自己背后有“艾勒-卡迪尔”(全能者)作为支撑力量。 当我们感到身处绝境的最底层时,我们绝不会对“艾勒-拉赫曼”(至仁者)的慈悯失去希望。
乐观的思维方式与更高水平的学术成就、身体健康及心理健康密切相关。 这使得人们在困难时刻能够以一种强大的工具继续生活。 伊斯兰神学中最强大的精神状态之一,就是对安拉慈悯的“raja”(希望)。 伊本·盖伊姆·贾兹亚(Ibn Qayyim al-Jawziyya)——这位信仰者的楷模——将其描述为:“对安拉的敬畏与希望,就像一只习惯飞翔的鸟的两翼。”
希望使一个人能够超越现状,为更美好的未来而生活。 因此,当我们陷入极度困难的境地,在与生活的抗争中感到孤独时,我们意识到除了安拉,我们别无依靠。
祈祷的这一部分强调了安拉的名字和属性,这些名字和属性能够唤起强烈的敬畏感。 当这些名字的各种认知和存在层面的含义被阐述时,会引导一个人去思考安拉的伟大。 这种强烈的敬畏感在心理健康中也发挥着积极作用。 乔纳森·海特(Jonathan Haidt)博士研究了敬畏的重要性及其真实性,并将其定义为一种包含两步概念过程的状态。 第一步是体验无限。 无限是指任何超越我们自我或个人正常经验水平的、被体验到或被构想出的事物。 第二步是适应。 如果一个人体验到的无限超出了其现有心理结构的处理能力,理智就会进行适应。 人们会对自己的心理结构进行调整,从而容纳那些此前从未被认知或体验过的真理。 在困难时期,现有的知识结构往往是不够的。 体验敬畏感,能通过传授可用于解决当前危机的新知识,使人获得重生与启迪。
这与我们之前关于在困难中领悟真理的讨论有关。 当人们通过思考安拉在生活中的显现来祈求安拉的名字和属性时,他们的内心会向着所体验到的敬畏感而扩展。 这种扩展赋予了他们智慧与洞见,帮助他们走过从挣扎到幸福的旅程。
——我祈求你,使《古兰经》成为我心灵的春天,成为消除我忧愁与烦恼的媒介。由于我们的内心曾充满悲伤与苦闷,我们正试图通过《古兰经》的光芒来消除这些情绪。 《古兰经》是安拉的
降示给人类的指引圣书。 借着这道指引之光,我们生活中的一切事物都变得清晰明了。
我降示这部经典,是为了向你解释万事万物,并作为对归信安拉者的指引、慈悯与喜讯。
通过这道光芒,我们战胜了苦难的黑暗,剩下的只有信仰的亮光。
艾里弗-拉姆-拉。 这是一部我降示给你的经典,旨在让你奉主之命,将人们从黑暗引向光明,引向那位全能、受赞颂的安拉的道路。
与这部指引之书建立定期的联系,能使我们不协调的思维模式转化为一种充满乐观、希望与意义的概念性世界观。 《古兰经》中包含着许多引起大众共鸣的叙事,其中涉及了难以想象的灾难与挑战。 其中包含着关于安拉大能与慈悯的有力表达,这些表达赋予了人们韧性与希望。 此外,书中还有关于后世的生动描述,帮助我们意识到今世与后世相比是短暂且微不足道的。 《古兰经》就像是我们落水后可以紧紧抓住的绳索。
祈祷前几部分所产生的积极精神与情感状态,旨在通过与《古兰经》的联系得以延续。 在困难时期,顺从、信任与希望的情感可以通过《古兰经》的经文在我们的头脑中扎根。 我们的信仰结构也是由《古兰经》的阐释所构建的。 这指导着我们如何看待世界以及在生活中如何行事。 《古兰经》复苏我们的心灵,赋予我们智慧,并消除我们的忧伤。
结论
伊斯兰神学将困难与苦难视为建立对安拉绝对依赖、顺从于他、学习真理以及培养美德的机会。 对我们而言,认识到我们传统中蕴含的深刻心理洞见,并获取人人皆可受益的永恒指引之精髓,至关重要。 伊斯兰精神文学中充满了专注于构建伊斯兰人格的著作。 本报告主要集中于对一段圣训的阐述。 我们建议未来的研究应聚焦于以下课题:(1) 从精神与心理健康角度对《古兰经》、圣训及先知传记(Siyer)传统进行更全面的研究;(2) 对心理健康、人类心理学及古典伊斯兰神学所提供的人格理论进行批判性审视;(3) 探讨伊斯兰崇拜、伊斯兰神学与各种心理-精神状态及心理福祉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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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islam-maneviyati-ve-ruhani-refah
原文标题:İslam Maneviyatı ve Ruhani Refah
作者:Dr. Zohair Abdul-Rahman
作者简介:祖海尔·阿卜杜勒-拉赫曼博士(Dr. Zohair Abdul-Rahman):祖海尔·阿卜杜勒-拉赫曼是雅金研究所(Yaqeen Institute)系统神学系的高级研究员。他居住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在那里担任医生,并在多家清真寺担任志愿伊玛目,为成年人和青年发表胡特巴(讲道)和演讲。他是一位求知者,在过去18年里,他以兼职方式在国内外多位老师的指导下学习伊斯兰科学。他获得了阿基达(神学)和圣训(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言行录)领域的伊贾扎(认证)。他发表过关于伊斯兰神学、伊斯兰灵性、伊斯兰心理学和心理健康的文章。目前,他正在攻读伊斯兰神学博士学位。
副标题:伊斯兰灵性对情感与精神福祉有什么影响?
摘要:本文旨在揭示伊斯兰失落的灵性遗产,并探讨其与现代心理健康讨论的相关性。文章指出,尽管现代科学对东方灵性传统(如佛教)的研究日益增多,但伊斯兰灵性传统在提升福祉方面的潜力却鲜有问津。文章将分析灵性在情感与精神福祉中的作用,并探讨先知穆罕默德 ﷺ 预示的崇拜行为如何缓解焦虑和抑郁。

图:伊斯兰灵性与精神福祉
引言
现代科学近来对佛教、儒教、道教和印度教等古老东方传统中所蕴含的智慧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 在相对较新的积极心理学领域,这些东方传统中的许多内容正被用于提升整体福祉。 佛教的正念冥想实践,就是直接取自东方并应用于现代心理干预的一个绝佳例子。 浏览一下相关文献,就会发现大量研究探讨了其神经生物学效应和疗愈益处。 这些研究中令人鼓舞的结果,促使正念冥想被纳入针对各种身心疾病的治疗方案中。
然而,在世界各大宗教哲学中,伊斯兰教内的灵性传统在对福祉的潜在影响方面,可能是研究最少的。 在现代,伊斯兰神学往往倾向于仅从教条角度进行讨论,强调政治、仪式和法律教义,却忽视了其深层的灵性和道德维度。 然而,从历史角度来看,许多穆斯林学者毕生致力于研究人类福祉与发展中的灵性和心理疑难。 本文旨在揭示这一失落遗产的一部分,以展示其与现代心理健康讨论的相关性。 本章分为两部分:(i)灵性在情感与精神福祉中的作用;(ii)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为缓解焦虑和抑郁症状所预示的崇拜行为的心理-灵性分析。
灵性在情感与精神福祉中的作用
著名的安达卢西亚伊斯兰学者伊本·哈兹姆(卒于回历456年)曾说:“我曾在人类中寻找一个消除焦虑的共同目标。 我没有找到比这更能战胜焦虑情绪的东西了 [tardü’l hemm,即消除忧虑]。
对情感平衡和消除焦虑的追求确实是普遍的,并且一直延续至今。 尽管过去几个世纪取得了巨大的科学进步和医学发展,但心理健康水平似乎仍在下降。 在美国,抑郁症发病率在1988年至2008年间急剧上升。 在此期间,社会对抗抑郁药物的使用量增加了400%。 在1950年至2000年间,青少年(15-24岁)的自杀企图率增加了三倍。 对于中年人群,从1999年到2016年,自杀企图率上升了40%。
令人惊讶的是,富裕国家的自杀企图率远高于贫困国家。 一项涵盖132个国家近14万人的跨文化研究显示,尽管富裕地区报告的幸福感较高,但与较贫困国家相比,人们对生活意义的感知比例却较低。 尼日尔共和国和多哥共和国等贫困国家的民众,在报告了极低幸福感的同时,却报告了极高的生活目标感。 这表明,幸福感并不能解释自杀企图率的不平衡。
这表明了这一点。 能够解释各国之间差异的关键因素,是人口在生活中实现意义和目标的能力。
将意义从世界中剥离,是灵性的基本特征之一。 因此,这些研究指出,具有巨大价值的灵性能够调节情感失衡。 提升一个人的灵性比经济收益更为重要。 人们通常认为,通过娱乐、财富和世俗财产获得的短暂幸福状态,能够使他们摆脱忧愁 [焦虑]。 伊本·哈兹姆评论道:
“当你对[这个世界]的所有事务进行深思时,你就会迷失。 你的沉思必然会引导你认识到,在这个世俗生活中,一切都是暂时的。 因此,一个人必须承认,真正的目标仅仅是为[永恒的]后世而努力。 这是因为,你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梦想和意图,最终都可能导致忧愁 [悲伤]——无论是你的野心被剥夺,还是你不得不放弃目标 [这两条路都会让你陷入忧愁]。 除了为安拉而努力之外,无法逃避这两种结局。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就能在今生和永恒中获得幸福。 与人类的焦虑相比,他们的焦虑要少得多。 他们也会受到朋友和敌人的尊重,那时他们就意味着永远在天堂里了。”
伊本·哈兹姆指出,这个世界的短暂本质必然会将人推向存在主义危机。 寻找意义是通往解脱的道路。 这是一种围绕发现生命价值所在而展开的灵性努力。
灵性智力与驾驭生活事件的能力
有些人倾向于完全从生物学角度来思考精神疾病和情感状态。 虽然我们的情感和思维确实存在生物学成分,但它们并非仅仅是生物学成分。 现代心理学已经承认,人类思维的一个基本维度包含灵性。 事实上,作为灵性心理学的领军人物,研究员罗伯特·埃蒙斯博士提出,灵性应被视为人类智力的一种独立类型。 灵性智力本质上是一个人驾驭周围世界并发现意义和重要性的能力。 在伊斯兰神学中,这一过程包括思考世间存在的安拉的迹象(ayat),并获取关于我们应如何行动、思考和感受的信息。 例如,当一个人目睹秋季树木的变化时,会将其视为安拉的一种迹象。 这可能提醒他们这个世界的世俗本质,并激励他们为生命中更崇高的目标而奋斗。 或者,不同的色彩或许能激发他们认识到人类多样性的美。 一个拥有高灵性智力的人,在生活中会不断从周围发生的事件中提取积极的意义和价值。 这滋养了灵感、乐观、感恩和坚韧等积极的灵性状态。
灵性智力水平较低的人,要么从周围世界中提取错误的意义,要么完全无法接受安拉的迹象。 这会滋养愤怒、嫉妒、傲慢和自负等状态。 《古兰经》通过一个拥有两个果园的人的故事,为我们提供了这一现实的完美例证。 在描述了这些果园的美丽本质后,《古兰经》讲述了此人因灵性智力低下而从《古兰经》中得出的错误想法:
“我不认为复活时刻会到来。 即使我被带到我的主面前,我毫无疑问地认为,在那里我找不到比这更好的东西了。”
随着果园里的岁月流逝,此人未能察觉到在季节更替、持续的死亡与重生循环中显现的安拉的迹象。 这本应引导他意识到自己生命的世俗本质以及他所拥有之物的脆弱性。 此外,死亡与重生的循环本应是后世现实的迹象。 此人那位拥有高灵性智力的诚实同伴,解释了应该从这一迹象中得出什么:
“当你进入你的果园时,为什么不念:‘一切皆由安拉所定(Mâshallah)!’ 如果你说:‘力量唯有安拉所独有!’
在临床心理学和精神病学领域,许多从业者也开始承认灵性的作用,将其视为预防和治疗精神疾病的重要任务。 在《家庭医学杂志》的一篇文章中,作者建议:“……由于精神问题在适当的情况下会对健康和行为产生积极影响,因此在患者护理过程中应予以考虑,我们建议将医疗模式扩展为生物-心理-社会-灵性模式。” 他们得出了这一结论。 一项针对多项研究(代表了临床证据的最高水平之一)的系统性综述显示,青春期灵性和宗教信仰水平的提高与更好的心理健康状况相关。 正如我们所见,灵性和对意义的追求在提供最佳心理健康护理方面显得至关重要。
精神状态和内在力量同时也具有非常强大的保护和治愈特性。 伊本·盖伊姆·贾兹亚(逝于 伊斯兰历751年)解释道:
过去永远无法通过悲伤来改变或修正,相反,它只能通过满足、感恩、忍耐、对天命坚定不移的信仰,以及口头上承认一切皆由安拉的判决而发生来改变或修正。[qaddarAllāhu wa mā shā wa fa’l](安拉已定,他所意欲的,他必行之)
在积极心理学领域,有大量文献将自我调节和感恩与较低的精神疾病发病率联系起来。 自我调节是一种意志力,它使人们能够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长远利益行事,尽管这可能会消耗他们的精力和短期快乐。 这种结构似乎在伊斯兰灵性传统中表现为“忍耐”(Sabr)。 伊本·盖伊姆·贾兹亚指出,从语言学上讲,忍耐具有三个含义:(1)抑制力,(2)忍受力,(3)建设性。 他解释说,忍耐是一种意志力,使人们能够以对自己有益的方式行事。 关于感恩(
Shukr/感恩
灵性是治愈和保护心灵的重要组成部分。 伊斯兰灵性传统包含多种多样的实践和信仰,可以对其进行分析以获取治愈益处。 与其提供全面的概述,我们选择专注于一种针对焦虑和
抑郁症状的处方实践:一种旨在消除焦虑和抑郁的特定祈祷(礼拜)。
针对焦虑和抑郁症状的先知性祈祷之心理-灵性分析
اللَّهُمَّ إِنِّي عَبْدُكَ، ابْنُ عَبْدِكَ، ابْنُ أَمَتِكَ، نَاصِیَتِي بِیَدِكَ، مَاضٍ فِيَّ حُكْمُكَ، عَدْلٌ فِيَّ قَضَاؤُكَ، أَسْأَلُكَ بِكُلِّ اسْمٍ هُوَ(主啊!我确实是你的仆人,是你仆人的儿子,是你婢女的儿子,我的额发掌握在你的手中,你对我的判决必将执行,你对我的裁决是公正的,我以你所有的名字祈求你)
لَكَ سَمَّیْتَ بِهِ نَفْسَكَ، أَوْ أَنْزَلْتَهُ فِي كِتَابِكَ، أَوْ عَلَّمْتَهُ أَحَدًا مِنْ خَلْقِكَ، أَوِ اسْتَأْثَرْتَ بِهِ فِي عِلْمِ الْغَیْبِ عِنْدَكَ، أَنْ(即你为自己命名的,或你在经典中降示的,或你传授给你创造物中某人的,或你保留在你的幽玄知识中的名字,祈求你)
تَجْعَلَ الْقُرْآنَ رَبِیعَ قَلْبِي، وَنُورَ صَدْرِي، وَجَلَاءَ حُزْنِي، وَذَهَابَ هَمِّي(使《古兰经》成为我心灵的春天,我胸怀的光明,我忧愁的消除者,我烦恼的驱散者)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愿主福安之) 曾这样教导:
无论谁遭受悲伤和焦虑,都应该用这些话祈祷:‘主啊! 我是你的仆人。 我是你男女仆人的后代。 我的额发(控制权)掌握在你的手中。 你对我的判决必将执行。 你对我的裁决是公正的。 我以你所有的名字祈求你——无论是你为自己命名的,还是你在经典中降示的,或是你传授给你创造物中某人的,亦或是你保留在你的幽玄知识中的——祈求你使《古兰经》成为我心灵的春天,我忧愁的消除者,我烦恼的驱散者。’
在深入分析这种祈祷之前,我们想澄清关键术语的使用。当我们提到焦虑和抑郁等状态时,我们并非在临床意义上指代精神疾病或焦虑症。 除非符合特定的临床标准,否则焦虑和抑郁不被视为精神疾病的征兆。 事实上,焦虑和抑郁的情绪往往可以作为对严峻生活环境的情感反应而发挥作用。
此外,必须澄清的是,我们并不认为这种先知性祈祷中所包含的心理-灵性治疗应该取代现代医学治疗。 我们无意贬低治疗的生物学因素。 这种微妙的平衡,早在现代精神病学出现前几个世纪,就被伊斯兰学者伊本·盖伊姆·贾兹亚惊人地理解了:
第二类心脏疾病基于焦虑、悲伤、抑郁和愤怒等情绪状态。 这类疾病可以通过治愈其原因或使用对抗该原因的药物来自然治愈…… 其原因在于心脏因伤害身体的事物而受损,反之亦然。
尽管有这种放弃,但考虑到大脑的神经可塑性,认为感知和灵性治疗的结果通常会导致思想、态度和情感的剧烈变化,从而产生可能减少对大规模药物干预需求的神经化学变化,这种想法并非毫无价值。
作为心理治疗的祈祷
与通常将礼拜简化为纯粹的魔法咒语或愿望清单的其他观点不同,祈祷要深刻得多。 事实上,《古兰经》中许多最强大的祈祷甚至不包含对安拉的任何请求。 相反,它们是在面对审判和灾难时表达真理的陈述。 例如,先知 阿尤布(愿他平安) 在遭受严重疾病和贫困时,他呼喊道:“我遭遇了苦难。 但你是至仁慈的。”
在伊斯兰神学中,祈祷代表了一种工具,通过承认带来秩序的真理,帮助个人应对生活中遇到的混乱。 这是一种作为应对信徒生活中出现事件的手段,
通过寻找强化其核心信仰结构的意义来实现的方法。
临床心理学承认改变精神疾病患者信仰结构在治疗上的重要性。 心理治疗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被称为认知行为疗法(CBT)。 这是一种旨在改变消极信仰和行为,同时鼓励积极信仰和行为的治疗方法:“(它)本质上是一个协作且个性化的项目,旨在帮助个人识别无用的思想和行为,并获得或重新学习更健康的技能和习惯。”
分析
祈祷可以分为四个部分。 我们将探讨每个部分中深刻的灵性议题,并研究其与灵性福祉的关系。
– 主啊! 我是你的仆人。 我是你男女仆人的后代。
涵盖整体福祉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拥有强烈的自我意识感。 祈祷始于个人获得关于其在世界上基本角色的真实自我意识和理解。 人类在与他人的关系中理解自己。 我们深陷于复杂的社会网络中,并根据我们与之互动的人扮演不同的角色。 与朋友在一起时,我们与父母在一起时的行为和思考方式是不同的。 根据情况,我们呈现出不同形式的“我们”。 将一个人的个性与所处的社会环境进行准确匹配的过程,被称为自我监控。 这需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真实的“你”是谁?是“朋友面前的你”、“工作中的你”,还是“家庭中的你”? 这需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这段祈祷提醒我们,真实的“你”是“作为安拉仆人的‘你’”。 这个“你”并非一个独立的身份,
而是一种应该影响并指导你所有其他形式的个性。
我们必须记住,基于社会环境而产生的个性变化,并不一定是一件坏事。 在世界上扮演不同的角色,通常能帮助我们实现想要达成的目标。 我们扮演员工的角色,从而完成日常工作并赚取收入。 我们扮演朋友的角色,这会带来积极的互动、快乐、愉悦和乐趣。 我们扮演父亲的角色,这样我们才能教育我们的孩子。 如果你像对待员工一样对待你的儿子,那在育儿方面就会失败。 如果你像对待父亲一样对待你的朋友,那这段友谊就会失败。 为了获得成功,明确我们在人际关系和生活中打算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至关重要。
当我们不知道在生活中该扮演什么角色时,会发生什么? 这通常会导致焦虑的产生。 当一个人对未来感到焦虑时,原因在于他不知道该如何行动以满足自己的需求。 他们所有的表现形式都不起作用。 他们不确定自己应该扮演什么角色。 如前所述,在这段指引我们认识自我的祈祷中,贯穿我们所有角色的核心角色,就是作为安拉的仆人。 当我们以安拉仆人的身份在世间行事时,对于在任何生活境遇中该如何回应,我们都会变得清晰明了。 当我们遭受不公时,作为至仁至慈的宽恕者(El-Gaffâr)的仆人,我们以宽恕来回应。 当出现暴行时,作为至公至正者(El-Muksit)的仆人,我们传播正义。 当无知的人对我们无礼时,作为至仁至慈者(Er-Rahmân)的仆人,我们以和平的话语来回应。 当我们不确定未来会发生什么时,作为至尊代理者(El-Vekîl)的仆人,我们投靠那掌控万物的主。
安拉仆人的伊斯兰概念
人们可能会认为仆从和顺从这些观念过于谦卑或有损尊严。 然而,在伊斯兰神学中,对安拉的仆从和顺从是最具赋能作用的观念。 这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真正自由的源泉,
构成了我们从枷锁中解脱的基础。 当我们向安拉奉献我们的仆从身份时,我们便宣告了对世间其他一切事物的独立与自由。 通过这样做,我们承认了自己对那些可能给我们带来巨大悲伤的事物拥有独立性和自由。 我们极其看重的关系、我们呵护备至的爱人、我们拥有的财产、我们通过努力获得的职业、我们赢得的尊重;这一切都可能在瞬间失去。 《古兰经》用一个优美的故事阐述了这一事实,
“你们应当知道:今世生活,只是游戏、娱乐、点缀、夸耀,以及互相争胜财产和子嗣。”(《古兰经》57:20) “就像雨水,它所滋生的植物,使农夫感到欣喜,随后枯萎,你见它变黄,继而变成碎片……”(《古兰经》57:20)
正如《古兰经》所指出的,我们在生活中所依附的一切,最终都会离我们而去。 一旦它们“枯萎”了,我们可能会发现自己仿佛被困在了时间里。 我们的自我意识与这个世界联系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当它逐渐消失时,我们可能会迷失自我。 对安拉的依附,意味着我们生命中最根本、最核心的联系。 当我们全身心投入并顺从于安拉时,我们便能对失去的事物感到知足,并将自己从心理奴役中解放出来。
伊斯兰灵性领域的现代思想家纳齐尔·汗博士(Dr. Nazir Khan)解释说,现代社会中存在着多种形式的心理奴役,
当然,在现代美容文化中,在目睹自我价值因对容貌的过度关注而令人担忧地下降之前,美化外表似乎是一种健康的表达自由……社会中愿意为了改变自己而动刀的人数比例惊人,这在某些人看来可能代表了身体自由,但同时也可能揭示了一种令人担忧的心理奴役。
我们应该渴望和追求的,是摆脱那种将我们的思想从童年时期就开始进行程序化设定和条件反射的文化与营销浪潮。
心理奴役也表现为对娱乐、幻觉和幻想的沉迷。 二十年前,一位作家指出,一个普通的美国孩子在6岁之前,看电视的时间比他一生中与父亲交谈的时间还要多。
礼拜的神经生理学
有趣的是,研究发现,随着一个人将意志顺从于安拉,由此带来的自由和放松对我们大脑的生物学机制有着深远的影响。 目前已有针对礼拜(Namaz)和记主(Zikr)的神经生理学影响进行研究的初步成果。 研究人员通过对进行这两种行为的穆斯林进行脑部扫描,发现随着大脑血流量的测量,这些行为与额叶活动的减少有关。 前额叶皮层被认为参与了涉及意志力和决策制定的执行功能。 作者提出,伊斯兰实践中对安拉的顺从行为,可能是这项研究中发现的额叶活动减少的基础。
这项研究最引人注目的特点之一,是对比了在自动状态下、缺乏敬畏(精神专注)的礼拜,与在专注状态下、怀着敬畏进行的礼拜。 在自动状态下进行的礼拜,对改变大脑活动模式的影响微乎其微,与日常活动无异。 只有当个体在专注、聚焦的状态下进行礼拜,将对安拉的顺从和托靠(Tevekkül)感内化时,才证明了这种深层的神经生理学变化,即额叶功能减退(大脑额叶活动减少),以及基底神经节(涉及大脑奖励系统)和前扣带回活动的增加。 关于后者,研究人员评论道:“前扣带回,
与情绪调节、学习和记忆有关,在减少焦虑和烦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并能增强情绪和社会意识。” 评论道。
放射性核素脑成像(使用锝-99m exametazime)提供了伊斯兰礼拜(Namaz)期间五分钟内局部脑血流的精确图像。 左侧显示的是在没有敬畏(精神专注)的情况下,自动背诵式的礼拜;右侧显示的是在怀着敬畏进行礼拜时的大脑活动。 额叶皮层的活动减少,而前扣带回和基底神经节的活动增加。 图片来源:Newberg et al. 2015年。
由于记主(Zikr)和礼拜(Namaz)所产生的托靠感与额叶功能减退有关,这在我们关于心理健康的讨论中具有重要意义。 Arne Dietrich在2006年提出的暂时性前额叶功能减退假说认为,前额叶区域活动的减少,可能对焦虑、强迫症(OCD)和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等特定精神疾病具有疗愈作用。
(接上句)能够产生一种疗愈效果。
前额叶皮层与认知和情绪反应有关。 因此,该区域的过度活跃会导致焦虑水平升高,并与过度警觉和清醒状态相关联。 该理论认为,前额叶区域活动的减少可以缓解相关症状。 同样的模型也可用于解释抑郁症和强迫症。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传述的这段祈祷词,以极其强烈的顺从主题作为开篇,令人印象深刻。 巴德尔丁·阿伊尼(Bedreddin el-Ayni,卒于伊斯兰历855年)在对这段祈祷词的解释中,针对其对“托靠”(tevekkül)的独特强调评论道:
这是通过托靠、谦卑和对安拉的崇拜,所达到的灵性认知的极致。 其原因在于,它不仅仅简单地陈述“我是你的仆人”,而是通过“我是你男女仆人的后代”这一表述进行了更深层的强调。 这显示了对托靠安拉和崇拜安拉的极致强调。 因为仅仅作为仆人,与作为仆人且其父亲也是仆人的人,其含义是不一样的。
在灵性层面,托靠(tevekkül)能产生强烈的放松感和对安拉的信赖感。 在生物学层面,这与前额叶区域血流量的减少有关,导致个人暂时停止了试图控制和引导周围环境的意志。 关于礼拜的神经学研究也显示,这与尾状核血流量的增加有关。 该区域是大脑奖励系统的一部分。 这可以与信士在将意志交付给安拉时所感受到的喜悦联系起来。 因此,礼拜本身,正如关于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以下传述中所指出的那样, 可以代表一种强有力的治疗形式:
胡宰法·本·耶曼曾说:“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遇到令人苦恼的情况时,会进行礼拜。”
礼拜是一种允许人类以完全的托靠进入神圣临在,并在灵性上脱离尘世的修行。 礼拜的形式本身包含了对尘世的超脱和对安拉的顺从,正如《古兰经》中所述: “我们只崇拜你,只求你佑助。”(إِيَّاكَ نَعْبُدُ وَإِيَّاكَ نَسْتَعِينُ) (接上句)包含了对尘世的超脱和对安拉的顺从。 这包含了一种为了寻求指引之光以走出黑暗的崇拜;“求你引导我们走上正道。” 伊本·盖伊姆·贾兹亚在其著作《礼拜的奥秘》(Asraar as-Salah)中,解释了礼拜姿势如何对我们的灵魂产生物理层面的影响。 这是一个使语言、肢体和灵魂达到完美和谐的系统。 鞠躬和叩头是我们对安拉顺从和托靠的身体表现。 站立(Kiyam)代表了当我们转向他时,从安拉那里获得的力量。 这种通过身心托靠而产生的和谐,减轻了心智的压力,使人们能够真诚地认识到人生的目标以及与存在本身的完整联系。 当一个人在造物主面前站立时,他可以真正地将自己视为造物主仆人的一员,并感受到与整个创造界的相互联系。
本质上,顺从这一主题贯穿了伊斯兰灵性传统的整个信仰和行为体系。 这是“伊斯兰”一词的语言学含义,也是崇拜的基础。 在心理健康背景下,这一强大的概念具有保护和疗愈作用。
1 – 我的前额(我的掌控权)掌握在你的手中。 你对我的判决是有效的。 你对我的定夺是公正的。
在延续上一节关于顺从的主题时,祈祷的这一部分提醒我们神圣天命(kader)的概念。 在伊斯兰教中,天命是一个强大的概念,它使人能够摆脱所犯的错误和遭遇的灾难,真正地继续生活下去。 祈祷中的这一表述提醒人们,生活中发生的一切都是安拉的定夺。 无论安拉的定夺是什么,他绝对是明智的、公正的和仁慈的。 阿伊尼(Al-Ayni)解释道:“关于我的判决,绝对是公正的,因为公正正是您的属性。” 他这样解释道。 关于先知的一段传述也指出了这一事实,
舒海卜(Shuhayb)传述,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信士的情况真是令人惊奇! 因为他的一切事务对他而言都是好事。 这种情况只属于信士,而不属于其他人:如果他遇到令他满意的事,他会感恩,这是好事;如果他遇到伤害,他会忍耐,这也是好事。” 他这样教导道。
如果我们知道我们的痛苦并非徒劳,且这一切都是安拉生命计划的一部分,我们就会感到宽慰。 这种对神圣天命的重要信仰,使我们有能力将意识从那些只会增加生活压力的挑衅性问题中转移出来,例如“为什么是我?”、“我做了什么才落得如此下场?” 等问题。 相反,我们接受是那位以智慧和公正进行裁决的主宰做出了决定,因此,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情都有其意义和目的。 我们将意识转向探索以下问题的答案:“我能从中学习到什么?”、“我该如何利用这一点来提升自己?” 我们正在改变方向。
在困境中寻找意义的能力,是一种在严峻考验期间防止抑郁情绪和焦虑的基本素质。 奥斯威辛集中营的幸存者维克多·弗兰克尔(Viktor Frankl)在他的著作《活出意义来》(Man’s Search for Meaning)中,
总结了他帮助自己和他人应对所经历的恐怖的、以意义为基础的心理治疗方法。
对真理的领悟和美德的培养,是一个人坚持面对困境并在其中寻找意义所使用的方法。 关于面对困境时保持坚韧的伊斯兰传述,捕捉到了这一事实。 尤努斯先知(愿主安宁)在黑夜中被抛入茫茫大海时呼喊道:“除您之外,绝无应受崇拜的。” “我赞美您超绝万物。” “我因违抗您而成了不义之人。” 易卜拉欣先知(愿主安宁)被投入火中时呼喊道:“安拉足以护佑我。” “他是最好的监护者。” 阿丹先知(愿主安宁)被逐出天堂时呼喊道:“我们的主啊!” “我们亏待了自己。” “如果您不宽恕我们,不慈悯我们,我们必将成为亏折的人!” 他这样呼喊道。
有趣的是,在这些可怕的情况下,这些祈祷中没有任何一个是关于祈求物质利益的。 在所有这些非凡的情况下,先知们都能在灾难面前洞察真理。 正如尤努斯先知(愿主安宁)的 故事中所见,这是对如果不托靠安拉,生命就是混乱且毫无意义的认知。 对安拉完美的认知,正如我们在易卜拉欣先知(愿主安宁)的 巨大勇气中所见证的那样,在最极端的软弱时刻被唤醒。 而我们在安拉面前的贫乏与匮乏,正如阿丹先知(愿主安宁)的 坠落与升华的故事中所体现的那样,在我们最严重的失败中得到了体现。 通过对真理的这些构想和表达,我们正从黑暗走向光明,迈向救赎。
——我祈求你,以你为自己所取的一切名字,以你在经典中降示的名字,以你传授给你仆人中某人的名字,或以你留在你那里的隐秘知识中专属于你的名字,向你祈祷。积极心理学的领军人物查尔斯·斯奈德(Charles Snyder)在关于希望的研究中,将希望定义为:“源于目标动机与实现目标路径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种成就感。” 这一定义本质上指出,希望包含着能动性思维以及掌握实现目标的路径。 目标动机表达了一个人相信自己能够影响未来的信念,而实现目标的路径则表达了一个人相信自己拥有实现目标的资源。 在祈祷的前几部分中,我们通过安拉的大能寻求了能动性思维的力量。 我们将自己的意志和理解力交付给了安拉的定夺。 在这一部分,我们开始意识到那些能够让我们改变现状的实现目标的路径。 安拉的名字和属性代表了我们所有问题的解决方案。 每当我们克服了因过去所作所为而产生的悲伤和良心谴责时,我们就会意识到安拉是“艾勒-加法尔”(至恕者)。 当我们无法为家人提供住所、濒临失去家园时,我们向“艾勒-拉扎克”(给养者)呼求。 当我们遭遇灾难后无法理清生活时,我们意识到自己背后有“艾勒-卡迪尔”(全能者)作为支撑力量。 当我们感到身处绝境的最底层时,我们绝不会对“艾勒-拉赫曼”(至仁者)的慈悯失去希望。
乐观的思维方式与更高水平的学术成就、身体健康及心理健康密切相关。 这使得人们在困难时刻能够以一种强大的工具继续生活。 伊斯兰神学中最强大的精神状态之一,就是对安拉慈悯的“raja”(希望)。 伊本·盖伊姆·贾兹亚(Ibn Qayyim al-Jawziyya)——这位信仰者的楷模——将其描述为:“对安拉的敬畏与希望,就像一只习惯飞翔的鸟的两翼。”
希望使一个人能够超越现状,为更美好的未来而生活。 因此,当我们陷入极度困难的境地,在与生活的抗争中感到孤独时,我们意识到除了安拉,我们别无依靠。
祈祷的这一部分强调了安拉的名字和属性,这些名字和属性能够唤起强烈的敬畏感。 当这些名字的各种认知和存在层面的含义被阐述时,会引导一个人去思考安拉的伟大。 这种强烈的敬畏感在心理健康中也发挥着积极作用。 乔纳森·海特(Jonathan Haidt)博士研究了敬畏的重要性及其真实性,并将其定义为一种包含两步概念过程的状态。 第一步是体验无限。 无限是指任何超越我们自我或个人正常经验水平的、被体验到或被构想出的事物。 第二步是适应。 如果一个人体验到的无限超出了其现有心理结构的处理能力,理智就会进行适应。 人们会对自己的心理结构进行调整,从而容纳那些此前从未被认知或体验过的真理。 在困难时期,现有的知识结构往往是不够的。 体验敬畏感,能通过传授可用于解决当前危机的新知识,使人获得重生与启迪。
这与我们之前关于在困难中领悟真理的讨论有关。 当人们通过思考安拉在生活中的显现来祈求安拉的名字和属性时,他们的内心会向着所体验到的敬畏感而扩展。 这种扩展赋予了他们智慧与洞见,帮助他们走过从挣扎到幸福的旅程。
——我祈求你,使《古兰经》成为我心灵的春天,成为消除我忧愁与烦恼的媒介。由于我们的内心曾充满悲伤与苦闷,我们正试图通过《古兰经》的光芒来消除这些情绪。 《古兰经》是安拉的
降示给人类的指引圣书。 借着这道指引之光,我们生活中的一切事物都变得清晰明了。
我降示这部经典,是为了向你解释万事万物,并作为对归信安拉者的指引、慈悯与喜讯。
通过这道光芒,我们战胜了苦难的黑暗,剩下的只有信仰的亮光。
艾里弗-拉姆-拉。 这是一部我降示给你的经典,旨在让你奉主之命,将人们从黑暗引向光明,引向那位全能、受赞颂的安拉的道路。
与这部指引之书建立定期的联系,能使我们不协调的思维模式转化为一种充满乐观、希望与意义的概念性世界观。 《古兰经》中包含着许多引起大众共鸣的叙事,其中涉及了难以想象的灾难与挑战。 其中包含着关于安拉大能与慈悯的有力表达,这些表达赋予了人们韧性与希望。 此外,书中还有关于后世的生动描述,帮助我们意识到今世与后世相比是短暂且微不足道的。 《古兰经》就像是我们落水后可以紧紧抓住的绳索。
祈祷前几部分所产生的积极精神与情感状态,旨在通过与《古兰经》的联系得以延续。 在困难时期,顺从、信任与希望的情感可以通过《古兰经》的经文在我们的头脑中扎根。 我们的信仰结构也是由《古兰经》的阐释所构建的。 这指导着我们如何看待世界以及在生活中如何行事。 《古兰经》复苏我们的心灵,赋予我们智慧,并消除我们的忧伤。
结论
伊斯兰神学将困难与苦难视为建立对安拉绝对依赖、顺从于他、学习真理以及培养美德的机会。 对我们而言,认识到我们传统中蕴含的深刻心理洞见,并获取人人皆可受益的永恒指引之精髓,至关重要。 伊斯兰精神文学中充满了专注于构建伊斯兰人格的著作。 本报告主要集中于对一段圣训的阐述。 我们建议未来的研究应聚焦于以下课题:(1) 从精神与心理健康角度对《古兰经》、圣训及先知传记(Siyer)传统进行更全面的研究;(2) 对心理健康、人类心理学及古典伊斯兰神学所提供的人格理论进行批判性审视;(3) 探讨伊斯兰崇拜、伊斯兰神学与各种心理-精神状态及心理福祉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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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哈德 vs 现代正义战争理论:两者有什么区别?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bir-savunma-sistemi-olarak-cihad-kuranda-ve-sunnette-adil-savas-teoris
原文标题:Bir Savunma Sistemi Olarak Cihad: Kur’an’da ve Sünnette Adil Savaş Teoris
作者:Anonymous Guest Author
作者简介:原文页面未提供作者简介
副标题:伊斯兰教中的吉哈德与国际法中的正义战争理论一文读懂
摘要:吉哈德在伊斯兰教中本质上是一种防御体系,其核心原则与现代国际法中的正义战争理论高度一致。本文指出,古兰经与圣训赋予穆斯林自卫权利,同时严格限制战争目的为维护安全与人权。伊斯兰合作组织(OIC)成员国通过签署《联合国宪章》,确认了伊斯兰教义与现代国际和平规范在战争规则上的兼容性,驳斥了关于伊斯兰教本质上具有扩张性的误解。

图:作为防御体系的吉哈德:古兰经与圣训中的正义战争理论
吉哈德在伊斯兰教中的基本含义,与现代国际规范中非暴力的原则是一致的。 《古兰经》和圣训赋予了穆斯林自卫的权利,但同时也对战争的目的作出了限制,即战争必须是为了维护安全、获取自由以及保护人权。
بِسْمِ اللَّهِ الرَّحْمَنِ الرَّحِيمِ (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
国际正义战争理论在1945年《联合国宪章》签署及1949年《日内瓦公约》制定后变得更加明确。 该公约的第二条规定如下:
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
本文使用了“开战正义”(jus ad bellum)这一概念,即国家在穷尽所有解决问题的手段后,若别无他法,方可诉诸战争。 然而,该公约并没有否定国家在遭受攻击时进行自卫的权利,正如第51条所述: (接上文)
本宪章不得认为系对任何会员国受武力攻击时之自然单独或集体自卫权利之限制,直至安全理事会已采取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必要办法为止。
该公约于1945年得到了一些穆斯林国家的批准,其中包括埃及、沙特阿拉伯、伊朗、伊拉克、叙利亚和土耳其。 此后,其他穆斯林国家也陆续加入,直至1969年,57个穆斯林国家联合成立了伊斯兰合作组织(OIC)(原名为伊斯兰会议组织)。 伊斯兰合作组织的成员国承诺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规则。 这一承诺同时也包含了在国际舞台上出现分歧时,对正义战争理论的恪守。
该公约的批准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因为它为几乎所有宗教团体和哲学思想在战争规则方面确立了共同的人道主义价值观。 当时,穆斯林人口占多数的国家及其民众,并未感到公约规则与伊斯兰教中作为正义战争对立面的“吉哈德”概念之间存在任何冲突。
然而,西方社会中一些反伊斯兰的群体,未能理解传统伊斯兰教与现代价值观之间的这种重要联系。 由于长期存在的偏见,西方的一些东方学学者声称伊斯兰教本质上是建立在扩张政策之上的,并反对将战争视为最后手段。 这种错误的认知,正如东方学家通过解读宗教文本和法律论据所做的那样,也得到了当今极端分子的支持。 结果,生活在西方社会的普通穆斯林公民被视为外来者,并被认为是一个不依附于任何国家的破坏性政治运动的成员。 这种负面偏见导致了仇恨犯罪和国家支持的歧视政策。
“一些学者将伊斯兰教描绘成一种不把战争视为最后手段的侵略性宗教。”
相反,作为伊斯兰教根本文本的《古兰经》和圣训,从多个方面阐述了正义战争的规则。 在安拉的许可下,我们的分析将表明,这些基本规则是由先知穆罕默德 ﷺ 亲自制定的,并贯穿于整个伊斯兰历史直至今日。 (接上文)
《古兰经》与圣训中的正义战争
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接上文) 在麦加接受了第一次启示,并在那里向麦加人传达了13年的伊斯兰信息,直到由于当地人的不容忍行为,他不得不与信徒们一起迁徙到叶斯里卜(后来被称为麦地那)。 尽管他们已经离开了麦加,但以古莱什部落首领为首的麦加人,仍誓言要消灭这个新成立的宗教团体。
在此背景下,关于战争的第一批启示降临了:
被进攻的信士们,已获得作战的许可,因为他们受了压迫。 因为他们遭受了迫害。 安拉当然有能力赐予他们胜利。 那些仅仅因为说“我们的主是安拉!” 而无辜地被驱逐出家园的信士们。 如果安拉不以一部分人抵御另一部分人,那么修道院、教堂、犹太会堂以及常被提及安拉之名的清真寺必将被摧毁。 凡是援助安拉宗教的人,安拉也必将援助他。 安拉确实是至强、万能的。
根据古典注释家库尔图比(卒于1273年)的观点,这是关于战争所降示的第一节经文。 这节经文允许个人和国家在保护自身权利方面采取行动。 更进一步说,经文中提到的“修道院、教堂、犹太会堂”等词汇表明,自我防卫并非伊斯兰教独有的权利,而是一项涵盖其他宗教和哲学思想的普遍原则。 正义战争的基本目的不是消灭其他宗教,而是击退侵略并保护人权。
“正义战争的存在不是为了消灭宗教,而是为了保护人权。”
麦地那时期早期降示的另一节经文加强了这一原则:
你们当为主道而与进攻你们的人作战。 但不要过分(侵略)。 安拉确实不喜爱过分者。
“安拉不喜爱过分者。”
一些权威学者认为,这是关于战争所降示的第一节经文。 在这两节经文中,战争都被限制在防御目的之内。 “不要过分”一词既涵盖了正义的战争,也包含了保护平民和非敌对人员的战争法(战争中的正义)。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 侄子,同时也是最早期的《古兰经》注释家之一的阿卜杜拉·伊本·阿拔斯,将此经文解释为禁止对和平人士进行侵略的准则:
不要杀害妇女、儿童、老人,或者那些以和平方式来到你们面前并表示不想作战的人。 如果你们这样做,就是过分了。
“不要杀害妇女、儿童、老人,或者那些以和平方式来到你们面前并表示不想作战的人”
倭马亚王朝哈里发欧麦尔·本·阿卜杜勒·阿齐兹(卒于720年)将这些受保护的人解释为我们今天所称的“平民”:
不要通过杀害妇女、儿童和不与你们作战的人来过分。
古典注释家拜达维(卒于1286年)将发动敌对行动解释为一种被禁止的过分行为,此外还包括其他错误行为:
不要通过发动战争、攻击受和平协议保护的人群、攻击那些尚未收到伊斯兰教邀请的人,或者残害、杀害任何被明确禁止杀害的人来过分。
先知 ﷺ 在许多场合指出,最恶劣的罪人是那些挑起敌对行动的人:
在安拉看来,最残暴的人是杀害那些不与他作战的人。
“在安拉看来,最残暴的人是杀害那些不与他作战的人”
更进一步说,先知 ﷺ 告诫并禁止穆斯林渴望与敌人作战:
不要渴望在战争中与敌人相遇,但如果真的相遇了,请保持坚忍。
与那些禁止侵略的言论不同,这里探讨的是深入内心的原则;穆斯林甚至不被允许考虑对敌人进行激烈的报复。
在此背景下,先知穆罕默德 ﷺ 将穆斯林军队的指挥官视为“盾牌”而非利剑:
指挥官确实是在保护他所统领的人免受战争之苦。 如果他命令敬畏安拉并保持公正,他将因此获得奖赏。 如果他下达了其他命令,那么后果将由他自己承担。
这种防御性的形象对于向穆斯林阐明伊斯兰教中正规军的真正目的至关重要。 吉哈德本质上是一种防御机制,而非征服手段。
“吉哈德本质上是一种防御机制,而非征服手段”
在正义战争理论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战争如何被合法化:即在何种挑衅下,战争才被视为一种适当的回应?
根据古典法学家伊本·泰米耶(卒于1328年)的观点,吉哈德是对军事侵略的回应,而非基于宗教差异。 在伊斯兰教的基本文献中,没有任何地方允许攻击或杀害平民,也不允许占领非敌对群体的土地。 他还强调,这是大多数穆斯林学者的共识:
“吉哈德是对军事侵略的回应,而非基于宗教敌意”——伊本·泰米耶
没有任何经文命令安拉的信徒去攻击那些不参战的压迫者。 相反,正如圣训中明确记载的那样,大多数学者公认的观点是,只有在非穆斯林宣战时,才与他们作战。
事实上,下一节经文明确指出,伊斯兰教中的战争只能用于消除暴力。 如果侵略者停止战斗,那么就没有理由继续战争了:
“你们当与他们战斗,直到迫害消除,宗教只归安拉。”(《古兰经》2:193) “如果他们停止(不信和侵略),那么除了对作恶者外,不得有敌意。”(《古兰经》2:193)
根据伊本·哈杰尔·海塔米(卒于1566年)的观点,像扎马赫沙里(卒于1144年)这样的学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吉哈德的必要性的。 如果伊斯兰教和穆斯林身份能够在不选择战争的情况下得到保护,那么非暴力手段将是首选。
在实践中,早期的穆斯林并没有攻击他们和平的邻居。 穆斯林与阿比西尼亚人(今埃塞俄比亚)之间的友好关系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迁徙到麦地那之前,一些穆斯林在阿比西尼亚获得了庇护。 这种慷慨并没有被遗忘。 最终,先知穆罕默德 ﷺ 指示穆斯林与他们建立友好关系,这种友好关系得以延续:
“在实践中,早期的穆斯林并没有攻击他们和平的邻居。”
只要阿比西尼亚人和突厥人不干涉你们,你们也不要干涉他们。
在西方被称为阿威罗伊的古典法学家伊本·鲁世德(卒于1198年)曾提到,麦地那的居民从未攻击过阿比西尼亚人和突厥人:
马利克曾被问及这一说法的真实性。 他没有说这是正确的,但他说道:“人们一直没有攻击他们”。
有几节经文指出,和平是伊斯兰教的核心价值观。 在一节经文中,“和平”一词被用作伊斯兰教的同义词:
“信道的人们啊!” “你们当全体进入和平(伊斯兰)之中,不要追随恶魔的脚步。”(《古兰经》2:208) “因为他确实是你们明目张胆的敌人。”(《古兰经》2:208)
许多人将这节经文中的“和平”一词与伊斯兰教等同起来。 译者阿卜杜勒·哈利姆将此处的“和平”翻译为“和平”。 换句话说,伊斯兰教从字面上意味着一种和平的状态。
“换句话说,伊斯兰教从字面上意味着一种和平的状态。”
和平本身就是安拉的属性之一。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命令穆斯林在每次祈祷后为和平祈祷。
“安拉啊!” “你是和平,和平源于你。” “你是至仁至慈的,你是全能的!”
正如阿卜杜拉·伊本·萨拉姆(卒于630年)所言,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麦地那发表的第一次演讲中,就命令穆斯林传播和平: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我见到了前来拜访先知的人,当我看着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脸时,我发现他的脸看起来不像是一个会撒谎的人。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道:人们啊! 传播和平,救济饥饿的人,在人们熟睡的深夜起来礼拜。 如果你们这样做,你们就会进入天堂。
其他经文命令穆斯林接受对方提出的和平建议。 如果敌人提议和平,那么由于不再有任何合理的敌对理由,战争也就失去了意义:
“除非是那些与你们有盟约的部族,或者那些来到你们这里,因胸中感到压抑而既不想与你们作战,也不想与他们自己族人作战的人。”(《古兰经》4:90) “如果安拉意欲,他会使他们凌驾于你们之上,他们也会与你们作战。”(《古兰经》4:90) “如果他们远离你们,不与你们作战,并向你们提出和平,那么安拉就不允许你们攻击他们。”(《古兰经》4:90)
另一节经文这样写道:
“如果他们倾向和平,你也当倾向和平,并信赖安拉。”(《古兰经》8:61) “因为安拉确是全听的,全知的。”(《古兰经》8:61)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告诉后来成为第四任哈里发的阿里(卒于661年), 无论何时,都要尽可能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在我之后确实会有动荡和分歧。” “如果可以,请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它们。”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同伴阿马尔·本·亚西尔(卒于657年)曾说,世界和平的信息是伊斯兰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谁具备以下三种品质,谁就被视为真正的信士:对他人公正,向全世界传播和平,以及即使在自己贫困时也能施舍。”
换句话说,伊斯兰教的基石建立在正义、和平与互助之上。
“换句话说,伊斯兰教的基石建立在正义、和平与互助之上。”
那些将伊斯兰教描绘成采取侵略和扩张政策的宗教的人,对上述经文和言论无言以对。 他们对所有这些论点的标准回应是诉诸“废止论”,即引用所谓的“利剑经文”,声称这些经文废除了之前提到的所有和平原则。 包括阿布·贾法尔·纳哈斯(卒于949年)、伊本·贾兹(卒于1201年)和苏尤蒂在内的许多古典法学家都拒绝了这一观点。
根据伊本·鲁世德的说法,只有极少数法学家认为,除非穆斯林太弱而无法作战,否则禁止与非穆斯林讲和。 相反,大多数学者认为,关于和平的经文限制了战争经文的适用范围。
其中,伊玛目·马利克、伊玛目·沙菲尔和艾布·哈尼法认为,如果伊玛目认为符合穆斯林利益,就可以批准签署和平协议。 那些认为和平经文限制了战争经文的人认为,如果伊玛目批准,就可以达成和平。 他们用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 胡代比耶的行为来支持他们的观点,因为当时达成的协议并非基于强制。
那些认为其判决已被废除的人的主要依据是教导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关系的《忏悔章》中的经文。 然而,当对这一章进行批判性和情境化分析时,就会发现公正战争的规定仍然有效。
最常被引用的“剑经”命令穆斯林保卫自己,对抗那些破坏协议的敌人。
“禁月过后,你们在何处发现那些以物配主的人,就在何处杀戮他们,俘虏他们,围攻他们,在他们的一切要道上侦候他们。” “如果他们悔过,谨守拜功,完纳天课,就任凭他们走入歧途吧。” “安拉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
“杀戮他们,俘虏他们”这些词语通常被单独引用,而不考虑其前后经文,或者忽略了阐述安拉慈悯的经文。
“通常‘杀戮他们,俘虏他们’这些词语被单独引用,而不考虑其前后经文。”
然而,邀请人们皈依伊斯兰教并非下达此命令的原因。 接下来的经文为那些愿意的敌人提供了庇护和安全通行权,无论他们是否接受伊斯兰教:
“如果以物配主中的一人向你求庇护,你就庇护他,直到他能听见安拉的言语,然后使他达到他所安稳的地方。” “这是因为他们是不知道伊斯兰教真谛的民众。” “就是这样!” “因为他们是不了解的民众。”
下一节经文清楚地阐明了何时可以使用战斗的命令:
“他们与安拉和他的使者之间,怎能有盟约呢?但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在禁寺旁边曾与你们立约,只要他们遵守盟约,你们也应当遵守盟约。” “(不可能,因为他们总是背信弃义,违背诺言)。” “唯有在禁寺旁边与你们立约的人,只要他们对你们遵守信义,你们也应当对他们遵守信义。安拉确是喜爱敬畏者的。” “安拉确是喜爱敬畏者的。” “难道你们不作战,去消灭那些背约的、曾把你们驱逐出境的民众吗?他们是首先挑衅你们的。” “难道你们怕他们吗?安拉是更值得你们敬畏的,如果你们是信士。” “他们用嘴巴表示服从,但他们的心却否认。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是违背安拉的道义的。” “他们以安拉的迹象去换取微小的代价,从而阻止人们走安拉的大道。” “他们所行的确是恶劣的!” “他们对于信士,既不顾情义,也不顾契约,这些人确是过分的。” “这些人确是过分的!” “如果他们悔过,谨守拜功,完纳天课,就便为你们的教胞。” “我为具有的民众,阐明我的迹象。” “如果他们毁约,并在你们的宗教上加以攻击,你们就应作战,以打击这些不信道的首领。” “因为他们没有契约,他们不遵守誓言。” “难道你们不作战,去消灭那些背约的、曾把你们驱逐出境的民众吗?他们是首先挑衅你们的。” “难道你们不作战,去消灭那些背约的、曾把你们驱逐出境的民众吗?他们是首先挑衅你们的。” “难道你们怕他们吗?安拉是更值得你们敬畏的,如果你们是信士。” “安拉是更值得你们敬畏的,如果你们是信士。”
“安拉确是喜爱敬畏者的。”
指出,挑衅方既不尊重和平协议,也不尊重传统的阿拉伯荣誉。 那些声称这些言论和经文的规定已被废除的人,只能通过忽视大局来维持自己的观点。 M.A.S. 阿卜杜勒·哈利姆解释了这种观点的错误之处如下:
一些非穆斯林群体声称,包含“杀戮那些以物配主的人”这句话的经文代表了伊斯兰教对战争的普遍看法。 许多人,包括一些穆斯林,接受了这种观点,并声称“宗教绝无强迫”(2:256)的经文,甚至更进一步说“安拉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的经文已被废除。
一些非穆斯林群体声称,包含“杀戮那些以物配主的人”这句话的经文代表了伊斯兰教对战争的普遍看法。
这些牵强的解释,只选取了句子和经文的一部分,歪曲了其含义和背景,认为与这类以物配主者作战有许多原因:他们不断违背诺言,帮助他人对抗穆斯林,阻止他人皈依伊斯兰教,将他们赶出圣寺甚至家园。 本节至少八次提到非穆斯林对穆斯林的不公正待遇。
更重要的是,与《古兰经》其他地方对战争的限制相一致,这些“剑经”将那些不违背诺言、在与穆斯林关系中保持和平的以物配主者排除在战争之外。 它命令保护那些寻求安全的人,并确保他们获得安全。 《忏悔章》第5节 之前的这些事实,都被那些只选取经文的一部分并将其作为证据来支持伊斯兰教是暴力宗教的理论的人所忽视。
许多法学家和学者不接受“剑经”废除了和平经文的说法。 即使是那些声称优先考虑和平的经文已被废除的人,也没有声称这些经文已被完全废除。
根据古典法学家伊本·拉贾卜(卒于1393年)的说法,“废除”一词在早期权威那里并没有被用来表示废除。 相反,后来降示的经文澄清、解释了早期经文中提出的普遍规则,有时还制定了例外规则:
他们用来表示“废除”的词语,实际上被解释为澄清和明确。 事实上,走在正道上的先驱者们就是这样使用这个词的。
在《忏悔章》的例子中,它之前的几节经文劝导穆斯林要宽恕,并教导他们要忍受所遭受的苦难。 然而,当压迫达到无法忍受的程度时,这些“剑经”就降示了,它们没有成为战斗的普遍规则,而是成为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宽恕不再适用的规则。
“经文劝导穆斯林要宽恕,并教导他们要忍受所遭受的苦难。”
对证明文本的回应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看到,伊斯兰文献中有许多证据支持正义战争原则。 如果空间允许,这里可以向读者提供更多证据。
穆斯林反对者和极端穆斯林试图驳斥这一点,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同意那些被他们误解为“废除”的经文的规定已被废除。 法学家们的言论、古兰经文和文化传统,往往因脱离了语境而被断章取义,用以支持那些并不属实的论点。
“法学家们的言论、古兰经文和文化传统,往往因脱离了语境而被断章取义,用以支持那些并不属实的论点。”
表面上看,似乎有一段古兰经文命令信徒去攻打犹太人和基督徒,仅仅因为他们没有皈依伊斯兰教。
“当攻打那些曾受天经的人,却不信安拉和末日,也不遵行安拉及其使者所禁止的,也不奉行真教的人,直到他们甘愿交纳丁税,并服服帖帖。”(《古兰经》9:29)
解读《古兰经》的重要原则之一,是在试图理解其含义时,必须充分理解“降示背景”(nüzul sebebi),并据此进行诠释。 换句话说,我们需要非常透彻地理解历史事件和当时的处境。
“我们需要非常透彻地理解历史事件和当时的处境。”
据塔巴里(卒于公元923年)记载,这段经文是在塔布克战役之前降示的。 塔布克战役的起因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一位使者被罗马敌人杀害,而这起事件也引发了之前的穆塔战役。 (接上句)一位使者被罗马敌人杀害。
据古典法学家伊本·盖伊姆(卒于公元1350年)所述,是罗马人采取了最初的军事行动,从而导致了穆塔和塔布克的冲突:
战争的根本原因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派遣哈里斯·本·乌迈尔·阿兹迪(Ḥārith ibn Umair al-Azdī)携带信件前往叙利亚,送给罗马国王或巴士拉的统治者。 (接上句)携带信件前往叙利亚,送给罗马国王或巴士拉的统治者。 哈里斯·本·乌迈尔·阿兹迪将信件呈交给沙赫拉比勒·本·阿姆鲁·加萨尼(Sharḥabīl ibn ‘Amr al-Ghassaānī),对方却将使者捆绑起来,扼住其喉咙将其杀害。 在此之前,先知穆罕默德 ﷺ 派遣的使者从未被杀害过。 (接上句)从未被杀害过。
这一事件表明,在当时与罗马人实现和平是不可能的。 因此,《忏悔章》(Tevbe)第29节经文的降示,与此前经文的命令是相一致的。 (接上句)经文的降示,与此前经文的命令是相一致的。
许多学者一致认为,不信仰伊斯兰教本身并不是发动战争的理由。 伊本·盖伊姆这样表达了他们的观点:
战争不能以对抗不信者为目的而发动。 只有在发生战争且必须进行反击时,才能发动战争。 因此,妇女、儿童、修士、盲人和老人等不参与战争的人,是不能被杀害的。 相反,我们只与那些向我们宣战的人作战。 这就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处理与他人及其他民族关系时所遵循的道路。 (接上句)在处理与他人及其他民族关系时所遵循的道路。 他与那些向他宣战的人作战,直到他们接受伊斯兰教、提出和平协议,或者同意通过缴纳赎金来接受其管辖。
“战争不能以对抗不信者为目的而发动。 只有在发生战争且必须进行反击时,才能发动战争。”
在此框架下,《忏悔章》第29节经文绝对不能被那些将伊斯兰教描绘为暴力宗教的人用作证据。 (接上句)绝对不能被那些将伊斯兰教描绘为暴力宗教的人用作证据。
另一种将伊斯兰教视为提倡暴力并将其置于首位的观点如下:
“我受命与人们作战,直到他们承认除安拉外别无安拉。”
与上述情况类似,如果不看背景,仅照字面意思理解这段话,可能会得出非常错误的结论。 在这一言论的另一个版本中,恰恰相反,存在着对作战对象进行限制的情况。 这些人究竟是谁? 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为什么要说这句话? (接上句)为什么要说这句话?
据阿纳斯·本·马利克(卒于公元709年)传述,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下令与多神教徒作战。 (接上句)下令与多神教徒作战。 但他将犹太人、基督徒和受过天经的人排除在外。 据古典注释家伊本·凯西尔(卒于公元1373年)所述,《忏悔章》第五节经文中提到的多神教徒,正如我们在此所言,是指那些破坏和平的人。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一词并不涵盖所有人类。
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下令与多神教徒作战。 (接上句)下令与多神教徒作战。 但他将犹太人、基督徒和受过天经的人排除在外。
学者奈萨仪(卒于公元915年)将这一言论作为禁止流血事件的一个例子。 这里提到的需要作战的“人们”,实际上是指那些制造动乱、阻碍他人凭自由意志皈依伊斯兰教的人。 这一观点在伊本·泰米叶阐述其对该言论的看法时得到了支持:
在这节经文的含义中,安拉命令我们与那些持续作战的人进行战斗。 安拉并未命令我们与那些安拉命令我们要和平共处、且与我们保持和平的人作战。
贾比尔(卒于公元697年)称,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说出这句话后,诵读了以下经文: (接上句)诵读了以下经文:
“就是这样……” “你继续劝导人们吧!” “你的职责仅仅是劝导并让他们思考。” “你绝不是强迫他们的人。”
像赛义德·本·扎伊德(卒于公元671年)这样的早期穆斯林同伴,将此视为禁止在宗教中强迫他人的命令:
“你不是强迫他们入教的人。”
“你不是强迫他们入教的人。”
这些经文进一步缓和了语气,并驳斥了伊斯兰教旨在强迫人们的观点。 伊本·盖伊姆驳斥了关于先知穆罕默德 ﷺ 强迫任何人皈依伊斯兰教的指控: (接上句)驳斥了关于先知穆罕默德 ﷺ 强迫任何人皈依伊斯兰教的指控:
先知穆罕默德 ﷺ 从未强迫任何人皈依伊斯兰教。 (接上句)从未强迫任何人皈依伊斯兰教。 他只与那些持续作战并怀有敌意的人作战。 对于那些与他签订和平协议或提议签订协议的人,正如安拉所命令的那样,他没有继续作战,也从未强迫他们入教:宗教绝无强迫。 正道与迷误已经分明了。(2:256) (2:256)。
因此,与“人们”作战的命令针对的是特定的人和情况。 它绝没有使通过强迫来邀请和强迫他人皈依伊斯兰教变得合法。 关于“直到见证伊斯兰教的统一才与他们作战”的言论,除了揭示结束敌对状态的必要性等其他原因外,其目的是为了说明皈依伊斯兰教是立即停止战争的一个理由。
最后,我们需要理解古典伊斯兰理论的结构及其运作的背景。 在古代世界,战争是普遍的规则和常态,和平则是例外。 英国政治学家托马斯·霍布斯(卒于公元1679年)曾说,如果没有法律权威来实施和平,人类将处于一种每个人都与他人对立的战争状态。 换句话说,每个民族在自然状态下都处于彼此战争的状态。
事实是,如果没有《联合国宪章》,当今所有的民族国家都将处于彼此战争的状态。 二战后出生的人们已经看到了该协议的成果,即民族国家之间相对处于和平状态。 如果不是因为这项协议,争斗和冲突可能会成为国际准则。
法学家沙斐仪(卒于820年)在这一社会背景下探讨了他自己的战争理论。 在他看来,其他民族天生对穆斯林怀有敌意,这种情况在签署和平条约之前不会改变。 伊本·鲁世德曾说:
沙斐仪将“在他们信仰或缴纳吉兹亚(人丁税)之前进行战斗”视为基本思想,并认为这一观点受到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侯代比亚之年的行为和态度的限制。
根据沙斐仪的理论,其他民族被定性为敌对状态,但随着穆斯林政府被授权签署和平条约,这种情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谢尔曼·杰克逊博士解释了早期这种法律思想的来源:
每个穆斯林国家寻求建立帝国秩序的努力决定了其政策,而伊斯兰法律著作继续表达“战争状态”的逻辑,即只有穆斯林才能允许穆斯林保持穆斯林身份。 他们继续将吉哈德视为不仅是保障穆斯林自由与安全的手段,而且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唯一途径。 因为即使是和平条约,也是某人通过真实或想象的剑来接受要求的结果。 换句话说,吉哈德的目的是在一个让穆斯林时刻处于恐惧之中的世界里,为他们提供安全和自由的可能性。
这当然并不意味着沙斐仪及其支持者法学家们拥护敌对状态或不支持和平。 相反,沙斐仪的言论中包含着对暴力的规避:
“最有利的准则是敬畏安拉,最有害的则是侵略。”
相反,旧世界的现实迫使穆斯林法学家构建了一个法律框架,准确地描述了他们所处的战争状态。 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关于吉哈德的章节也始终伴随着关于和平条约的法学研究。 尽管一些法学家对和平条约设定了时间限制,但像马利克·本·阿纳斯(卒于795年)这样的人则允许签署没有期限的条约。 战争状态从未被视为永久的,甚至从未被视为理想的状态。
“战争状态从未被视为永久的,甚至从未被视为理想的状态。”
换句话说,早期法学家著作中对吉哈德的定义,表现出一种以他们所处的战争状态为中心,而非以他们理想的国家结构为中心的态度。 反穆斯林者和吉哈德主义者的根本问题在于,他们脱离了古典法学文献的社会和历史背景,直接将其中的句子照搬并应用到今天。
结论
伊斯兰教中对待吉哈德的方式,绝对符合国际上反对暴力的准则。
“伊斯兰教中对待吉哈德的方式,绝对符合国际上反对暴力的准则。”
《古兰经》和圣训允许穆斯林保护自己免受暴力侵害,并将战斗限制在旨在维护安全、自由和人权的目的范围内。 对这一问题的澄清,将有助于消除认为伊斯兰教是一种威胁西方并包含暴力的政治意识形态的错误观念,同时也将减少生活在西方国家的穆斯林所遭受的歧视、怀疑和敌意。
成功来自安拉,安拉是最知晓一切的。
“成功来自安拉,安拉是最知晓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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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库尔图比,《古兰经判例汇编》22:39,第12卷,第68页。
• 7 《黄牛章》2:190。
• 8 塔巴里,《塔巴里经注》2:190,第3卷,第561页。
• 9 同上,第3卷,第563页(作者译)。
• 10 同上,第3卷,第562页(作者译)。
• 11 拜达维,《启示之光》2:190,第1卷,第128页(作者译)。
• 《艾哈迈德圣训集》第16376段(15943),第26卷,第298页(作者译);据阿布·伯克尔·海赛米《汇编》第11731段,第7卷,第174页,此为“萨希”(可靠)圣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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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bir-savunma-sistemi-olarak-cihad-kuranda-ve-sunnette-adil-savas-teoris
原文标题:Bir Savunma Sistemi Olarak Cihad: Kur’an’da ve Sünnette Adil Savaş Teoris
作者:Anonymous Guest Author
作者简介:原文页面未提供作者简介
副标题:伊斯兰教中的吉哈德与国际法中的正义战争理论一文读懂
摘要:吉哈德在伊斯兰教中本质上是一种防御体系,其核心原则与现代国际法中的正义战争理论高度一致。本文指出,古兰经与圣训赋予穆斯林自卫权利,同时严格限制战争目的为维护安全与人权。伊斯兰合作组织(OIC)成员国通过签署《联合国宪章》,确认了伊斯兰教义与现代国际和平规范在战争规则上的兼容性,驳斥了关于伊斯兰教本质上具有扩张性的误解。

图:作为防御体系的吉哈德:古兰经与圣训中的正义战争理论
吉哈德在伊斯兰教中的基本含义,与现代国际规范中非暴力的原则是一致的。 《古兰经》和圣训赋予了穆斯林自卫的权利,但同时也对战争的目的作出了限制,即战争必须是为了维护安全、获取自由以及保护人权。
بِسْمِ اللَّهِ الرَّحْمَنِ الرَّحِيمِ (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
国际正义战争理论在1945年《联合国宪章》签署及1949年《日内瓦公约》制定后变得更加明确。 该公约的第二条规定如下:
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
本文使用了“开战正义”(jus ad bellum)这一概念,即国家在穷尽所有解决问题的手段后,若别无他法,方可诉诸战争。 然而,该公约并没有否定国家在遭受攻击时进行自卫的权利,正如第51条所述: (接上文)
本宪章不得认为系对任何会员国受武力攻击时之自然单独或集体自卫权利之限制,直至安全理事会已采取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必要办法为止。
该公约于1945年得到了一些穆斯林国家的批准,其中包括埃及、沙特阿拉伯、伊朗、伊拉克、叙利亚和土耳其。 此后,其他穆斯林国家也陆续加入,直至1969年,57个穆斯林国家联合成立了伊斯兰合作组织(OIC)(原名为伊斯兰会议组织)。 伊斯兰合作组织的成员国承诺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规则。 这一承诺同时也包含了在国际舞台上出现分歧时,对正义战争理论的恪守。
该公约的批准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因为它为几乎所有宗教团体和哲学思想在战争规则方面确立了共同的人道主义价值观。 当时,穆斯林人口占多数的国家及其民众,并未感到公约规则与伊斯兰教中作为正义战争对立面的“吉哈德”概念之间存在任何冲突。
然而,西方社会中一些反伊斯兰的群体,未能理解传统伊斯兰教与现代价值观之间的这种重要联系。 由于长期存在的偏见,西方的一些东方学学者声称伊斯兰教本质上是建立在扩张政策之上的,并反对将战争视为最后手段。 这种错误的认知,正如东方学家通过解读宗教文本和法律论据所做的那样,也得到了当今极端分子的支持。 结果,生活在西方社会的普通穆斯林公民被视为外来者,并被认为是一个不依附于任何国家的破坏性政治运动的成员。 这种负面偏见导致了仇恨犯罪和国家支持的歧视政策。
“一些学者将伊斯兰教描绘成一种不把战争视为最后手段的侵略性宗教。”
相反,作为伊斯兰教根本文本的《古兰经》和圣训,从多个方面阐述了正义战争的规则。 在安拉的许可下,我们的分析将表明,这些基本规则是由先知穆罕默德 ﷺ 亲自制定的,并贯穿于整个伊斯兰历史直至今日。 (接上文)
《古兰经》与圣训中的正义战争
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接上文) 在麦加接受了第一次启示,并在那里向麦加人传达了13年的伊斯兰信息,直到由于当地人的不容忍行为,他不得不与信徒们一起迁徙到叶斯里卜(后来被称为麦地那)。 尽管他们已经离开了麦加,但以古莱什部落首领为首的麦加人,仍誓言要消灭这个新成立的宗教团体。
在此背景下,关于战争的第一批启示降临了:
被进攻的信士们,已获得作战的许可,因为他们受了压迫。 因为他们遭受了迫害。 安拉当然有能力赐予他们胜利。 那些仅仅因为说“我们的主是安拉!” 而无辜地被驱逐出家园的信士们。 如果安拉不以一部分人抵御另一部分人,那么修道院、教堂、犹太会堂以及常被提及安拉之名的清真寺必将被摧毁。 凡是援助安拉宗教的人,安拉也必将援助他。 安拉确实是至强、万能的。
根据古典注释家库尔图比(卒于1273年)的观点,这是关于战争所降示的第一节经文。 这节经文允许个人和国家在保护自身权利方面采取行动。 更进一步说,经文中提到的“修道院、教堂、犹太会堂”等词汇表明,自我防卫并非伊斯兰教独有的权利,而是一项涵盖其他宗教和哲学思想的普遍原则。 正义战争的基本目的不是消灭其他宗教,而是击退侵略并保护人权。
“正义战争的存在不是为了消灭宗教,而是为了保护人权。”
麦地那时期早期降示的另一节经文加强了这一原则:
你们当为主道而与进攻你们的人作战。 但不要过分(侵略)。 安拉确实不喜爱过分者。
“安拉不喜爱过分者。”
一些权威学者认为,这是关于战争所降示的第一节经文。 在这两节经文中,战争都被限制在防御目的之内。 “不要过分”一词既涵盖了正义的战争,也包含了保护平民和非敌对人员的战争法(战争中的正义)。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 侄子,同时也是最早期的《古兰经》注释家之一的阿卜杜拉·伊本·阿拔斯,将此经文解释为禁止对和平人士进行侵略的准则:
不要杀害妇女、儿童、老人,或者那些以和平方式来到你们面前并表示不想作战的人。 如果你们这样做,就是过分了。
“不要杀害妇女、儿童、老人,或者那些以和平方式来到你们面前并表示不想作战的人”
倭马亚王朝哈里发欧麦尔·本·阿卜杜勒·阿齐兹(卒于720年)将这些受保护的人解释为我们今天所称的“平民”:
不要通过杀害妇女、儿童和不与你们作战的人来过分。
古典注释家拜达维(卒于1286年)将发动敌对行动解释为一种被禁止的过分行为,此外还包括其他错误行为:
不要通过发动战争、攻击受和平协议保护的人群、攻击那些尚未收到伊斯兰教邀请的人,或者残害、杀害任何被明确禁止杀害的人来过分。
先知 ﷺ 在许多场合指出,最恶劣的罪人是那些挑起敌对行动的人:
在安拉看来,最残暴的人是杀害那些不与他作战的人。
“在安拉看来,最残暴的人是杀害那些不与他作战的人”
更进一步说,先知 ﷺ 告诫并禁止穆斯林渴望与敌人作战:
不要渴望在战争中与敌人相遇,但如果真的相遇了,请保持坚忍。
与那些禁止侵略的言论不同,这里探讨的是深入内心的原则;穆斯林甚至不被允许考虑对敌人进行激烈的报复。
在此背景下,先知穆罕默德 ﷺ 将穆斯林军队的指挥官视为“盾牌”而非利剑:
指挥官确实是在保护他所统领的人免受战争之苦。 如果他命令敬畏安拉并保持公正,他将因此获得奖赏。 如果他下达了其他命令,那么后果将由他自己承担。
这种防御性的形象对于向穆斯林阐明伊斯兰教中正规军的真正目的至关重要。 吉哈德本质上是一种防御机制,而非征服手段。
“吉哈德本质上是一种防御机制,而非征服手段”
在正义战争理论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战争如何被合法化:即在何种挑衅下,战争才被视为一种适当的回应?
根据古典法学家伊本·泰米耶(卒于1328年)的观点,吉哈德是对军事侵略的回应,而非基于宗教差异。 在伊斯兰教的基本文献中,没有任何地方允许攻击或杀害平民,也不允许占领非敌对群体的土地。 他还强调,这是大多数穆斯林学者的共识:
“吉哈德是对军事侵略的回应,而非基于宗教敌意”——伊本·泰米耶
没有任何经文命令安拉的信徒去攻击那些不参战的压迫者。 相反,正如圣训中明确记载的那样,大多数学者公认的观点是,只有在非穆斯林宣战时,才与他们作战。
事实上,下一节经文明确指出,伊斯兰教中的战争只能用于消除暴力。 如果侵略者停止战斗,那么就没有理由继续战争了:
“你们当与他们战斗,直到迫害消除,宗教只归安拉。”(《古兰经》2:193) “如果他们停止(不信和侵略),那么除了对作恶者外,不得有敌意。”(《古兰经》2:193)
根据伊本·哈杰尔·海塔米(卒于1566年)的观点,像扎马赫沙里(卒于1144年)这样的学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吉哈德的必要性的。 如果伊斯兰教和穆斯林身份能够在不选择战争的情况下得到保护,那么非暴力手段将是首选。
在实践中,早期的穆斯林并没有攻击他们和平的邻居。 穆斯林与阿比西尼亚人(今埃塞俄比亚)之间的友好关系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迁徙到麦地那之前,一些穆斯林在阿比西尼亚获得了庇护。 这种慷慨并没有被遗忘。 最终,先知穆罕默德 ﷺ 指示穆斯林与他们建立友好关系,这种友好关系得以延续:
“在实践中,早期的穆斯林并没有攻击他们和平的邻居。”
只要阿比西尼亚人和突厥人不干涉你们,你们也不要干涉他们。
在西方被称为阿威罗伊的古典法学家伊本·鲁世德(卒于1198年)曾提到,麦地那的居民从未攻击过阿比西尼亚人和突厥人:
马利克曾被问及这一说法的真实性。 他没有说这是正确的,但他说道:“人们一直没有攻击他们”。
有几节经文指出,和平是伊斯兰教的核心价值观。 在一节经文中,“和平”一词被用作伊斯兰教的同义词:
“信道的人们啊!” “你们当全体进入和平(伊斯兰)之中,不要追随恶魔的脚步。”(《古兰经》2:208) “因为他确实是你们明目张胆的敌人。”(《古兰经》2:208)
许多人将这节经文中的“和平”一词与伊斯兰教等同起来。 译者阿卜杜勒·哈利姆将此处的“和平”翻译为“和平”。 换句话说,伊斯兰教从字面上意味着一种和平的状态。
“换句话说,伊斯兰教从字面上意味着一种和平的状态。”
和平本身就是安拉的属性之一。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命令穆斯林在每次祈祷后为和平祈祷。
“安拉啊!” “你是和平,和平源于你。” “你是至仁至慈的,你是全能的!”
正如阿卜杜拉·伊本·萨拉姆(卒于630年)所言,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麦地那发表的第一次演讲中,就命令穆斯林传播和平: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我见到了前来拜访先知的人,当我看着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脸时,我发现他的脸看起来不像是一个会撒谎的人。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道:人们啊! 传播和平,救济饥饿的人,在人们熟睡的深夜起来礼拜。 如果你们这样做,你们就会进入天堂。
其他经文命令穆斯林接受对方提出的和平建议。 如果敌人提议和平,那么由于不再有任何合理的敌对理由,战争也就失去了意义:
“除非是那些与你们有盟约的部族,或者那些来到你们这里,因胸中感到压抑而既不想与你们作战,也不想与他们自己族人作战的人。”(《古兰经》4:90) “如果安拉意欲,他会使他们凌驾于你们之上,他们也会与你们作战。”(《古兰经》4:90) “如果他们远离你们,不与你们作战,并向你们提出和平,那么安拉就不允许你们攻击他们。”(《古兰经》4:90)
另一节经文这样写道:
“如果他们倾向和平,你也当倾向和平,并信赖安拉。”(《古兰经》8:61) “因为安拉确是全听的,全知的。”(《古兰经》8:61)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告诉后来成为第四任哈里发的阿里(卒于661年), 无论何时,都要尽可能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在我之后确实会有动荡和分歧。” “如果可以,请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它们。”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同伴阿马尔·本·亚西尔(卒于657年)曾说,世界和平的信息是伊斯兰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谁具备以下三种品质,谁就被视为真正的信士:对他人公正,向全世界传播和平,以及即使在自己贫困时也能施舍。”
换句话说,伊斯兰教的基石建立在正义、和平与互助之上。
“换句话说,伊斯兰教的基石建立在正义、和平与互助之上。”
那些将伊斯兰教描绘成采取侵略和扩张政策的宗教的人,对上述经文和言论无言以对。 他们对所有这些论点的标准回应是诉诸“废止论”,即引用所谓的“利剑经文”,声称这些经文废除了之前提到的所有和平原则。 包括阿布·贾法尔·纳哈斯(卒于949年)、伊本·贾兹(卒于1201年)和苏尤蒂在内的许多古典法学家都拒绝了这一观点。
根据伊本·鲁世德的说法,只有极少数法学家认为,除非穆斯林太弱而无法作战,否则禁止与非穆斯林讲和。 相反,大多数学者认为,关于和平的经文限制了战争经文的适用范围。
其中,伊玛目·马利克、伊玛目·沙菲尔和艾布·哈尼法认为,如果伊玛目认为符合穆斯林利益,就可以批准签署和平协议。 那些认为和平经文限制了战争经文的人认为,如果伊玛目批准,就可以达成和平。 他们用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 胡代比耶的行为来支持他们的观点,因为当时达成的协议并非基于强制。
那些认为其判决已被废除的人的主要依据是教导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关系的《忏悔章》中的经文。 然而,当对这一章进行批判性和情境化分析时,就会发现公正战争的规定仍然有效。
最常被引用的“剑经”命令穆斯林保卫自己,对抗那些破坏协议的敌人。
“禁月过后,你们在何处发现那些以物配主的人,就在何处杀戮他们,俘虏他们,围攻他们,在他们的一切要道上侦候他们。” “如果他们悔过,谨守拜功,完纳天课,就任凭他们走入歧途吧。” “安拉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
“杀戮他们,俘虏他们”这些词语通常被单独引用,而不考虑其前后经文,或者忽略了阐述安拉慈悯的经文。
“通常‘杀戮他们,俘虏他们’这些词语被单独引用,而不考虑其前后经文。”
然而,邀请人们皈依伊斯兰教并非下达此命令的原因。 接下来的经文为那些愿意的敌人提供了庇护和安全通行权,无论他们是否接受伊斯兰教:
“如果以物配主中的一人向你求庇护,你就庇护他,直到他能听见安拉的言语,然后使他达到他所安稳的地方。” “这是因为他们是不知道伊斯兰教真谛的民众。” “就是这样!” “因为他们是不了解的民众。”
下一节经文清楚地阐明了何时可以使用战斗的命令:
“他们与安拉和他的使者之间,怎能有盟约呢?但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在禁寺旁边曾与你们立约,只要他们遵守盟约,你们也应当遵守盟约。” “(不可能,因为他们总是背信弃义,违背诺言)。” “唯有在禁寺旁边与你们立约的人,只要他们对你们遵守信义,你们也应当对他们遵守信义。安拉确是喜爱敬畏者的。” “安拉确是喜爱敬畏者的。” “难道你们不作战,去消灭那些背约的、曾把你们驱逐出境的民众吗?他们是首先挑衅你们的。” “难道你们怕他们吗?安拉是更值得你们敬畏的,如果你们是信士。” “他们用嘴巴表示服从,但他们的心却否认。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是违背安拉的道义的。” “他们以安拉的迹象去换取微小的代价,从而阻止人们走安拉的大道。” “他们所行的确是恶劣的!” “他们对于信士,既不顾情义,也不顾契约,这些人确是过分的。” “这些人确是过分的!” “如果他们悔过,谨守拜功,完纳天课,就便为你们的教胞。” “我为具有的民众,阐明我的迹象。” “如果他们毁约,并在你们的宗教上加以攻击,你们就应作战,以打击这些不信道的首领。” “因为他们没有契约,他们不遵守誓言。” “难道你们不作战,去消灭那些背约的、曾把你们驱逐出境的民众吗?他们是首先挑衅你们的。” “难道你们不作战,去消灭那些背约的、曾把你们驱逐出境的民众吗?他们是首先挑衅你们的。” “难道你们怕他们吗?安拉是更值得你们敬畏的,如果你们是信士。” “安拉是更值得你们敬畏的,如果你们是信士。”
“安拉确是喜爱敬畏者的。”
指出,挑衅方既不尊重和平协议,也不尊重传统的阿拉伯荣誉。 那些声称这些言论和经文的规定已被废除的人,只能通过忽视大局来维持自己的观点。 M.A.S. 阿卜杜勒·哈利姆解释了这种观点的错误之处如下:
一些非穆斯林群体声称,包含“杀戮那些以物配主的人”这句话的经文代表了伊斯兰教对战争的普遍看法。 许多人,包括一些穆斯林,接受了这种观点,并声称“宗教绝无强迫”(2:256)的经文,甚至更进一步说“安拉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的经文已被废除。
一些非穆斯林群体声称,包含“杀戮那些以物配主的人”这句话的经文代表了伊斯兰教对战争的普遍看法。
这些牵强的解释,只选取了句子和经文的一部分,歪曲了其含义和背景,认为与这类以物配主者作战有许多原因:他们不断违背诺言,帮助他人对抗穆斯林,阻止他人皈依伊斯兰教,将他们赶出圣寺甚至家园。 本节至少八次提到非穆斯林对穆斯林的不公正待遇。
更重要的是,与《古兰经》其他地方对战争的限制相一致,这些“剑经”将那些不违背诺言、在与穆斯林关系中保持和平的以物配主者排除在战争之外。 它命令保护那些寻求安全的人,并确保他们获得安全。 《忏悔章》第5节 之前的这些事实,都被那些只选取经文的一部分并将其作为证据来支持伊斯兰教是暴力宗教的理论的人所忽视。
许多法学家和学者不接受“剑经”废除了和平经文的说法。 即使是那些声称优先考虑和平的经文已被废除的人,也没有声称这些经文已被完全废除。
根据古典法学家伊本·拉贾卜(卒于1393年)的说法,“废除”一词在早期权威那里并没有被用来表示废除。 相反,后来降示的经文澄清、解释了早期经文中提出的普遍规则,有时还制定了例外规则:
他们用来表示“废除”的词语,实际上被解释为澄清和明确。 事实上,走在正道上的先驱者们就是这样使用这个词的。
在《忏悔章》的例子中,它之前的几节经文劝导穆斯林要宽恕,并教导他们要忍受所遭受的苦难。 然而,当压迫达到无法忍受的程度时,这些“剑经”就降示了,它们没有成为战斗的普遍规则,而是成为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宽恕不再适用的规则。
“经文劝导穆斯林要宽恕,并教导他们要忍受所遭受的苦难。”
对证明文本的回应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看到,伊斯兰文献中有许多证据支持正义战争原则。 如果空间允许,这里可以向读者提供更多证据。
穆斯林反对者和极端穆斯林试图驳斥这一点,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同意那些被他们误解为“废除”的经文的规定已被废除。 法学家们的言论、古兰经文和文化传统,往往因脱离了语境而被断章取义,用以支持那些并不属实的论点。
“法学家们的言论、古兰经文和文化传统,往往因脱离了语境而被断章取义,用以支持那些并不属实的论点。”
表面上看,似乎有一段古兰经文命令信徒去攻打犹太人和基督徒,仅仅因为他们没有皈依伊斯兰教。
“当攻打那些曾受天经的人,却不信安拉和末日,也不遵行安拉及其使者所禁止的,也不奉行真教的人,直到他们甘愿交纳丁税,并服服帖帖。”(《古兰经》9:29)
解读《古兰经》的重要原则之一,是在试图理解其含义时,必须充分理解“降示背景”(nüzul sebebi),并据此进行诠释。 换句话说,我们需要非常透彻地理解历史事件和当时的处境。
“我们需要非常透彻地理解历史事件和当时的处境。”
据塔巴里(卒于公元923年)记载,这段经文是在塔布克战役之前降示的。 塔布克战役的起因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一位使者被罗马敌人杀害,而这起事件也引发了之前的穆塔战役。 (接上句)一位使者被罗马敌人杀害。
据古典法学家伊本·盖伊姆(卒于公元1350年)所述,是罗马人采取了最初的军事行动,从而导致了穆塔和塔布克的冲突:
战争的根本原因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派遣哈里斯·本·乌迈尔·阿兹迪(Ḥārith ibn Umair al-Azdī)携带信件前往叙利亚,送给罗马国王或巴士拉的统治者。 (接上句)携带信件前往叙利亚,送给罗马国王或巴士拉的统治者。 哈里斯·本·乌迈尔·阿兹迪将信件呈交给沙赫拉比勒·本·阿姆鲁·加萨尼(Sharḥabīl ibn ‘Amr al-Ghassaānī),对方却将使者捆绑起来,扼住其喉咙将其杀害。 在此之前,先知穆罕默德 ﷺ 派遣的使者从未被杀害过。 (接上句)从未被杀害过。
这一事件表明,在当时与罗马人实现和平是不可能的。 因此,《忏悔章》(Tevbe)第29节经文的降示,与此前经文的命令是相一致的。 (接上句)经文的降示,与此前经文的命令是相一致的。
许多学者一致认为,不信仰伊斯兰教本身并不是发动战争的理由。 伊本·盖伊姆这样表达了他们的观点:
战争不能以对抗不信者为目的而发动。 只有在发生战争且必须进行反击时,才能发动战争。 因此,妇女、儿童、修士、盲人和老人等不参与战争的人,是不能被杀害的。 相反,我们只与那些向我们宣战的人作战。 这就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处理与他人及其他民族关系时所遵循的道路。 (接上句)在处理与他人及其他民族关系时所遵循的道路。 他与那些向他宣战的人作战,直到他们接受伊斯兰教、提出和平协议,或者同意通过缴纳赎金来接受其管辖。
“战争不能以对抗不信者为目的而发动。 只有在发生战争且必须进行反击时,才能发动战争。”
在此框架下,《忏悔章》第29节经文绝对不能被那些将伊斯兰教描绘为暴力宗教的人用作证据。 (接上句)绝对不能被那些将伊斯兰教描绘为暴力宗教的人用作证据。
另一种将伊斯兰教视为提倡暴力并将其置于首位的观点如下:
“我受命与人们作战,直到他们承认除安拉外别无安拉。”
与上述情况类似,如果不看背景,仅照字面意思理解这段话,可能会得出非常错误的结论。 在这一言论的另一个版本中,恰恰相反,存在着对作战对象进行限制的情况。 这些人究竟是谁? 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为什么要说这句话? (接上句)为什么要说这句话?
据阿纳斯·本·马利克(卒于公元709年)传述,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下令与多神教徒作战。 (接上句)下令与多神教徒作战。 但他将犹太人、基督徒和受过天经的人排除在外。 据古典注释家伊本·凯西尔(卒于公元1373年)所述,《忏悔章》第五节经文中提到的多神教徒,正如我们在此所言,是指那些破坏和平的人。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一词并不涵盖所有人类。
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下令与多神教徒作战。 (接上句)下令与多神教徒作战。 但他将犹太人、基督徒和受过天经的人排除在外。
学者奈萨仪(卒于公元915年)将这一言论作为禁止流血事件的一个例子。 这里提到的需要作战的“人们”,实际上是指那些制造动乱、阻碍他人凭自由意志皈依伊斯兰教的人。 这一观点在伊本·泰米叶阐述其对该言论的看法时得到了支持:
在这节经文的含义中,安拉命令我们与那些持续作战的人进行战斗。 安拉并未命令我们与那些安拉命令我们要和平共处、且与我们保持和平的人作战。
贾比尔(卒于公元697年)称,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说出这句话后,诵读了以下经文: (接上句)诵读了以下经文:
“就是这样……” “你继续劝导人们吧!” “你的职责仅仅是劝导并让他们思考。” “你绝不是强迫他们的人。”
像赛义德·本·扎伊德(卒于公元671年)这样的早期穆斯林同伴,将此视为禁止在宗教中强迫他人的命令:
“你不是强迫他们入教的人。”
“你不是强迫他们入教的人。”
这些经文进一步缓和了语气,并驳斥了伊斯兰教旨在强迫人们的观点。 伊本·盖伊姆驳斥了关于先知穆罕默德 ﷺ 强迫任何人皈依伊斯兰教的指控: (接上句)驳斥了关于先知穆罕默德 ﷺ 强迫任何人皈依伊斯兰教的指控:
先知穆罕默德 ﷺ 从未强迫任何人皈依伊斯兰教。 (接上句)从未强迫任何人皈依伊斯兰教。 他只与那些持续作战并怀有敌意的人作战。 对于那些与他签订和平协议或提议签订协议的人,正如安拉所命令的那样,他没有继续作战,也从未强迫他们入教:宗教绝无强迫。 正道与迷误已经分明了。(2:256) (2:256)。
因此,与“人们”作战的命令针对的是特定的人和情况。 它绝没有使通过强迫来邀请和强迫他人皈依伊斯兰教变得合法。 关于“直到见证伊斯兰教的统一才与他们作战”的言论,除了揭示结束敌对状态的必要性等其他原因外,其目的是为了说明皈依伊斯兰教是立即停止战争的一个理由。
最后,我们需要理解古典伊斯兰理论的结构及其运作的背景。 在古代世界,战争是普遍的规则和常态,和平则是例外。 英国政治学家托马斯·霍布斯(卒于公元1679年)曾说,如果没有法律权威来实施和平,人类将处于一种每个人都与他人对立的战争状态。 换句话说,每个民族在自然状态下都处于彼此战争的状态。
事实是,如果没有《联合国宪章》,当今所有的民族国家都将处于彼此战争的状态。 二战后出生的人们已经看到了该协议的成果,即民族国家之间相对处于和平状态。 如果不是因为这项协议,争斗和冲突可能会成为国际准则。
法学家沙斐仪(卒于820年)在这一社会背景下探讨了他自己的战争理论。 在他看来,其他民族天生对穆斯林怀有敌意,这种情况在签署和平条约之前不会改变。 伊本·鲁世德曾说:
沙斐仪将“在他们信仰或缴纳吉兹亚(人丁税)之前进行战斗”视为基本思想,并认为这一观点受到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侯代比亚之年的行为和态度的限制。
根据沙斐仪的理论,其他民族被定性为敌对状态,但随着穆斯林政府被授权签署和平条约,这种情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谢尔曼·杰克逊博士解释了早期这种法律思想的来源:
每个穆斯林国家寻求建立帝国秩序的努力决定了其政策,而伊斯兰法律著作继续表达“战争状态”的逻辑,即只有穆斯林才能允许穆斯林保持穆斯林身份。 他们继续将吉哈德视为不仅是保障穆斯林自由与安全的手段,而且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唯一途径。 因为即使是和平条约,也是某人通过真实或想象的剑来接受要求的结果。 换句话说,吉哈德的目的是在一个让穆斯林时刻处于恐惧之中的世界里,为他们提供安全和自由的可能性。
这当然并不意味着沙斐仪及其支持者法学家们拥护敌对状态或不支持和平。 相反,沙斐仪的言论中包含着对暴力的规避:
“最有利的准则是敬畏安拉,最有害的则是侵略。”
相反,旧世界的现实迫使穆斯林法学家构建了一个法律框架,准确地描述了他们所处的战争状态。 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关于吉哈德的章节也始终伴随着关于和平条约的法学研究。 尽管一些法学家对和平条约设定了时间限制,但像马利克·本·阿纳斯(卒于795年)这样的人则允许签署没有期限的条约。 战争状态从未被视为永久的,甚至从未被视为理想的状态。
“战争状态从未被视为永久的,甚至从未被视为理想的状态。”
换句话说,早期法学家著作中对吉哈德的定义,表现出一种以他们所处的战争状态为中心,而非以他们理想的国家结构为中心的态度。 反穆斯林者和吉哈德主义者的根本问题在于,他们脱离了古典法学文献的社会和历史背景,直接将其中的句子照搬并应用到今天。
结论
伊斯兰教中对待吉哈德的方式,绝对符合国际上反对暴力的准则。
“伊斯兰教中对待吉哈德的方式,绝对符合国际上反对暴力的准则。”
《古兰经》和圣训允许穆斯林保护自己免受暴力侵害,并将战斗限制在旨在维护安全、自由和人权的目的范围内。 对这一问题的澄清,将有助于消除认为伊斯兰教是一种威胁西方并包含暴力的政治意识形态的错误观念,同时也将减少生活在西方国家的穆斯林所遭受的歧视、怀疑和敌意。
成功来自安拉,安拉是最知晓一切的。
“成功来自安拉,安拉是最知晓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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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朝觐章》22:39-40;(《古兰经》的所有译文均取自 M.A.S. 阿卜杜勒·哈利姆所著的《古兰经:英译本及阿拉伯语对照》)。
• 6 库尔图比,《古兰经判例汇编》22:39,第12卷,第68页。
• 7 《黄牛章》2:190。
• 8 塔巴里,《塔巴里经注》2:190,第3卷,第561页。
• 9 同上,第3卷,第563页(作者译)。
• 10 同上,第3卷,第562页(作者译)。
• 11 拜达维,《启示之光》2:190,第1卷,第128页(作者译)。
• 《艾哈迈德圣训集》第16376段(15943),第26卷,第298页(作者译);据阿布·伯克尔·海赛米《汇编》第11731段,第7卷,第174页,此为“萨希”(可靠)圣训。
• 《布哈里圣训实录》第3026段(2863),第4卷,第63页(作者译)。
• 《穆斯林圣训实录》第1841段,第3卷,第1471页(作者译)。
• 伊本·泰米叶,《预言之书》,第1卷,第570页(作者译)。
• 《黄牛章》2:193
• 海赛米,《需求者的珍宝》,第9卷,第211页(作者译)。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第4309段(4302),第4卷,第114页(作者译);据阿尔巴尼《小圣训集》第3384段,第1卷,第638页,此为“哈桑”(良好)圣训。
• 伊本·鲁世德,《杰出法学家入门》,第1卷,第4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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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巴里,《塔巴里经注》2:208,第3卷,第5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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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尔米吉圣训集》第2485段,第4卷,第233页(作者译);据提尔米吉,此为“萨希”(可靠)圣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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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利品章》8:61。
• 《艾哈迈德圣训集》第695段(697),第2卷,第106页(作者译);据艾哈迈德·沙基尔《艾哈迈德圣训集》第695段,第1卷,第649页,此为“萨希”(可靠)圣训。
• 《布哈里圣训实录》第28段,第1卷,第15页(作者译)。
• 叶海亚·布兰金希普,哈立德。 《剑之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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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尔图比,《古兰经判例汇编》8:61,第8卷,第41页。 收起阅读 »
穆斯林可以践行先知易卜拉欣的遗产吗?宗教功修与现代社会的契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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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hz-ibrahimin-as-mirasini-yasamak-ibadetlerin-modern-caga-uygunlugu
原文标题:Hz. İbrahim'in (as) Mirasını Yaşamak: İbadetlerin Modern Çağa Uygunluğu
作者:Sh. Ibrahim Hindy、Dr. Nazir Khan
作者简介:谢赫·易卜拉欣·欣迪(Sh. Ibrahim Hindy):易卜拉欣伊玛目在多伦多出生长大,早年就对学习伊斯兰教充满热情,并致力于鼓励年轻人与伊斯兰教建立联系。易卜拉欣伊玛目自幼便活跃于穆斯林社区,从18岁起就开始在加拿大一些最大的清真寺担任常驻哈提卜(讲经人)。纳齐尔·汗博士(Dr. Nazir Khan):纳齐尔·汗博士(医学博士、加拿大皇家内科医师学会院士)是一位医学博士、临床神经科学家、伊斯兰神学家及古兰经科学专家。他是麦克马斯特大学的助理教授,也是诺丁汉大学伊斯兰神学专业的博士候选人。他在青年时期背诵了整部《古兰经》,获得了《古兰经》全部十种诵读法(ijāzāt,即伊贾扎证书)的主要和次要传述路径的认证,并获得了六部圣训集以及多部伊斯兰神学著作的认证。他多年来一直担任志愿伊玛目,同时也是曼尼托巴伊斯兰协会教法委员会的顾问。医学院毕业后,他在曼尼托巴大学完成了放射诊断学的住院医师培训,并在卡尔加里大学完成了神经放射学的专科培训,获得了双重委员会认证。他在医学科学和伊斯兰神学方面的专业知识,使他能够独特地应对有关信仰、理性和科学的当代挑战性问题。他是雅金研究所(Yaqeen Institute)的高级研究员,并曾担任雅金研究所加拿大分部的创始主席。
副标题:为什么朝觐仪式在当今时代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摘要:本文探讨了朝觐仪式在现代社会的意义,反驳了仪式无用论的观点。通过跨学科分析,揭示了朝觐仪式如巡游、奔走、射石等象征性动作的深层含义和益处,强调仪式是人类的本能需求,并在社会、政治等领域以不同形式演变存在,而非被摒弃。

图:Hz. 践行先知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的遗产:宗教功修与现代社会的契合度
每年,来自世界各地的穆斯林纷至沓来,在麦加履行朝觐功课(在宰牲节期间访问麦加),相关画面持续吸引着全球的目光。 数百万朝觐者在一年中的同一季节,汇聚在地球的同一个地点,履行相同的功课,并在执行过程中保持同步动作,这不仅令世人感到惊叹与困惑,也在人们心中激起了对朝觐的强烈好奇。 人们经常问自己:“为什么朝觐如此重要?” 以及“在履行朝觐时进行的巡游(Tawaf)、奔走(Sa'y)、射石(Ramy al-Jamarat)和阿拉法特山驻留(Waqfa)等宗教仪式和功课,在当今这个时代究竟有何意义?” 人们不断提出此类问题,并寻求合理的答案。
撰写本文的目的,首先是探讨朝觐功课中各项动作与行为的多种益处,进而尝试全面理解这些象征性动作所表达的深意,并向您阐明这些仪式的重要性。 在本次研究中,我们将开启一段学术之旅,穿梭于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神学、法学(教法学)、经注学,以及最重要的伊斯兰苏菲主义与灵性领域之间,对这一课题进行深入且全面的剖析。
仪式是如何产生的?
从现代性的视角来看,宗教传统(即宗教功修)或这些功修中的象征性动作——就伊斯兰教而言,即“伊斯兰仪式”(Sha'a'ir al-Islamiyya)——被视为从科学落后、黑暗的旧时代遗留下来的无意义痕迹,是现代社会在工业化启蒙下所摒弃的对象。 为什么这些仪式被认为是无意义的? 因为在当今的现代社会,对许多人而言,最大的美德就是物质收益。 人类唯一愿意为之奋斗、挥洒汗水的“神圣之物”,就是金钱与财富。 从这种视角来看,仪式被视为违背理性、完全多余、没有实际物质回报,且其目的完全可以通过经济和技术发展更好地实现的无用行为。
正如凯瑟琳·贝尔(Catherine Bell)所言:“随着现代化的加剧,传统与仪式的重要性日益减弱,这一普遍观点自19世纪 中叶以来,已成为被所有人接受的社会学现实。” 在这种带有偏见的视角下,仪式在本体论上被认为是违背理性的。 若审视希尔布拉克(Schilbrack)对此的论述,会发现他持类似观点:“原始思维和尚未成熟的头脑,为了克服恐惧并为难以理解的情况寻找合理化解释,需要依赖习俗、传统和象征性仪式;而我们随着理性的成熟和现代科学的发展,能够更好地评估事物与现象,因此放弃了这些仪式的实践。”
任何接受唯物主义教育、不承认形而上学领域、只用五官观察世界的个体,都会认为仪式违背理性,因为它们与物理世界中可研究的事物无关。 仪式被视为不合理的另一个原因是它们不重视物质利益。 将金钱、时间和精力等资源投入到没有物质回报的领域,被认为是一种不合理且过时的做法。
然而,学者们已开始将这种观点视为一种简化论的叙事方式,用以表达价值判断与仪式之间的关系。 自20世纪中叶以来,越来越多的社会学家开始关注仪式在人类生活各个领域的基本功能,并反驳了由世俗化引发的这一论点。 人们开始接受这样一种观点:仪式是一种本能需求,随着人类的变化,它们并不会消失,只会发生演变。
尽管实践的仪式各不相同,但每个社会中都必然存在仪式。 在工业化社会中,许多人虽然不再定期去礼拜场所或忽视了宗教功修,但这并不意味着仪式被完全摒弃。 事实是:当传统仪式退出社会舞台时,它们被政治、体育、音乐、医疗、学术等新型仪式所取代。
事实上,仪式已经深入每个社会的灵魂,不仅在宗教实践中,在社会、政治甚至许多日常琐事中都能看到它们的体现。 例如,想想所有社会中最常见的仪式之一——握手? 握手意味着什么?它象征着什么? 这可能是一种非常古老的传统和仪式,最初是为了表明手中没有隐藏武器。 此外,这一动作还象征着礼貌、善待、尊重、荣誉、信任、非冲突以及和平等双向的认可。 我们思考的许多问题和感受到的许多情绪,无需通过冗长的语言表达,而是通过一个简单的动作来象征。
我们几乎随处可见仪式和象征性动作:例如,在集会、游行、庆典、节日、庆祝活动、加冕仪式、开幕式等场合…… 在日常生活的正常流程中,婚礼和葬礼也必然伴随着象征性的仪式。 不举行葬礼和婚礼等仪式,会被视为完全否定了这些人生重大事件的重要性。 看看互赠礼物、赞美、吊唁、家中待客、探亲访友(保持血缘联系)、周末休息而仅在工作日工作、给孩子唱摇篮曲或念童谣等事件,我们可以轻松地说,仪式在几乎所有的社会活动中都继续发挥着显著作用。
仪式之所以重要并继续处于人类生活的核心,根本原因在于它们能够超越口头交流,表达更深层的含义。 仪式允许人们分享共同的理解和共同的价值标准。 同样,仪式提供了一种极其多功能的交流方式,有助于双方共同认可特定事件、存在或关系的意义。 正如贝尔所言:“社会科学实践理论家们研究仪式,并非将其视为解释权威的工具,而是研究它如何作为一种工具,在权威与服从之间建立联系。”
借鉴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研究成果的希尔布拉克,将仪式比作一种社会的“集结号”,它能激发社会的活力,并触动人们内心深处的冲动。 从这个意义上讲,仪式可以比作抗议活动。 也就是说,仪式本身通过聚集和吟唱的方式,可以再次唤醒或更新参与者内心深处的情感与感受。
正因如此,仪式将继续作为我们社会生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存在。 设定人生目标、让生活变得更有意义、改变或激发深层情感的能力,是一种植根于人类本性之中、无法被磨灭的力量。
精神领域的仪式:崇拜功课
对于参与者而言,构建赋予生命意义的目标,并唤醒和激发他们内心深处情感的最强有力仪式,就是与灵性相关的仪式,即我们被命令去履行的崇拜功课。 我们试图通过崇拜功课来解释那些难以用言语表达的状态。 通过崇拜功课,我们有机会将许多难以言表的处境、复杂的情感以及与美德相关的概念,转化为浓缩的瞬间动作来表达。 那些超越了人类历史积累的知识、超出了我们口头交流界限的状态,只能通过精神实践和宗教崇拜功课来获得,也只能通过这些方式来表达。
回到将仪式解释为非理性、违背常理的现代定义,我们可以很轻松地指出:这种狭隘的认知,是因为那些对超验世界视而不见的人,无法领会所行之事的精神意义,从而无法看透崇拜功课中物理动作和常规行为背后的本质。 《古兰经》在讲述宰牲这一崇拜功课时,谈到的正是这个问题:“它们的肉和血,都达不到安拉那里。” “但你们的敬畏,却能达到他那里。” 宰牲放血的行为,并非旨在接近安拉的精神操练的核心,它仅仅是象征性形式的外壳。 真正重要的问题是,一个人将自己所喜爱的财富为安拉而施舍,将自己的一部分时间奉献给他,并凭借身体力行为安拉而努力,以此表达对神圣意志的顺从。 崇拜功课的形式,是内心深处情感和思想的外在投射。 事实上,安拉将崇拜功课描述为我们灵性的标志:“凡尊重安拉的标识者,这确是心中敬畏的表现。”
相反,即使履行了同样的动作,如果缺乏作为崇拜功课不可或缺部分的敬畏与谦卑,且没有纯洁的意图,这些行为在安拉那里无法获得被认可的崇拜地位。 因为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两段不同的圣训中分别说道:“谁若不放弃虚妄的言语和行为,安拉并不需要他放弃饮食”;另一段则说:“有些封斋的人,他们从斋戒中得到的唯一收获就是饥饿。” “还有些彻夜礼拜的人,他们得到的唯一收获就是失眠。” 先知如此教导。
仪式和崇拜功课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它们具有持续重复的特性。 但事物的持续重复并不会削弱其意义和重要性。 人们难道不是多次对伴侣说“我爱你”吗? 无论这种赞美被重复多少次,都不会使爱变得廉价,也不会降低其重要性。 恰恰相反,这句话重复得越多,夫妻之间的爱与情谊就越深厚。 同样,我们表达对安拉之爱的言辞、我们的崇拜功课、祈祷、以及“赞美安拉”(Elhamdulillah)和“超绝安拉”(Subhanallah)等赞词也是如此。 这些崇拜功课即使持续重复,也不会失去其重要性。 这些谨慎且自觉履行的崇拜功课,能够增强我们的灵性,使我们能够振翅飞向人类完美的巅峰,并在认知安拉与热爱安拉的地平线上升起。
尽管超出了人类理智的理解能力,但显而易见,崇拜功课是为了确保所有人两世的幸福并提升其精神等级等非常合理的目而被命令的。 另一方面,穆斯林被禁止以崇拜的名义去执行那些违背理智、不合逻辑的仪式。 换句话说,禁止以不符合天性且宗教未曾命令的行为来进行崇拜。 例如,正如在先知时代发生的一起事件中所见,荒谬的仪式引起了那些对安拉为宇宙持续运行所创造的自然法则持有迷信观念的人的注意。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告诉他的圣门弟子,月食和日食与任何人的出生或死亡无关。 那些实行精神上不合理的仪式的人,声称这些未经宗教证据证实的仪式是由神圣来源所命令的。 (例如,请参阅《古兰经》牲畜章第138节,其中解释了多神教阿拉伯人因迷信习俗而禁止特定动物的仪式。) 以及筵席章第103节。 (请参阅这些经文。) 安拉在第二节经文的结尾处说:“他们中大多数人不运用理智”,以此指出崇拜功课在本质上不应违背理智和逻辑。
伊斯兰教中崇拜功课的目标
伊斯兰仪式,或者用更恰当的术语来说“崇拜功课”,在穆斯林教义学家和法学家眼中一直是一个重要课题。 然而,大多数伊斯兰学者更关注崇拜功课的功能性,而非其目的。 法学家专注于崇拜功课的分类及形式上的正确履行,而教义学家则主要研究这些功课与信仰基础之间的关系。 这并不意味着崇拜功课的基本目的不重要或没有价值。 这更可能是因为关于该主题没有太多争议,所以它看起来像是一种无声的共识。 尽管承认关于此主题的文献相对匮乏,但一些关于净化心灵和苏菲主义的著作,仍努力强调了每一种与崇拜功课相关实践背后的根本因素。
事实上,当我们考虑到朝觐中的一些标识和仪式,特别是想到履行朝觐主命在信士心中唤起的精神愉悦时,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引导我们履行伊斯兰崇拜功课的真正目的之重要性。
“崇拜”(ibadet)这一概念,与意为仆人或奴隶的“abd”一词源自同一个词根。 根据《阿拉伯语词典》(Lisanu'l-Arab),“abd”一词与谦卑和服从的概念有关,并与古阿拉伯语表达“et-Tariku'l-Ma'bed”相关,即奴隶经常行走而变得平坦的道路。
由于这里提到的联系,伊斯兰学者根据这些含义解释了所有源自“a-b-d”词根的“奴役”(ubudiyet)和“崇拜”(ibadet)概念。 总之我们可以说:如果安拉愿意,他本可以使用其他词汇来描述虔诚和忠诚。 但他依然选择了源自“a-b-d”词根的词汇来解释他与信士之间的关系。
伊本·泰米叶(卒于回历728年)在解释这一问题时指出: 遵循特定形式和常规履行的崇拜功课,是一个人表达对安拉之爱并履行这种爱之要求的具体体现。 此外,它也展示了个人对神圣本体的礼貌、尊重和服从。 根据这一含义,仆人是指热爱安拉的谦卑之人。 解读这些解释的伊本·盖伊姆(卒于回历751年)说道: 常规和形式化的崇拜功课,是爱的最高境界。 用通俗的话说,“爱使他像一个没有意志的物品一样成为了奴隶。” 这就是真正的爱,即这种神圣的爱。
正如上述两种定义所见,伊斯兰学者们揭示了崇拜行为与激发人类内心深处情感、使其符合造物主创造目的之间的联系。 这意味着:如果形式上的崇拜无法激发人类内心的情感(如对安拉的爱、对安拉的认知、敬畏等),那么这些崇拜就不能算作圆满完成。
事实上,正如阿布·希拉勒·阿斯卡里(卒于回历390年)所言: “任何不能引领人达到认知境界的行为,都不能被视为崇拜。” 也就是说,在没有情感纽带的情况下进行的、缺乏真诚与纯粹的崇拜,不过是剥离了灵性与灵魂的仪式。 因此,礼拜、斋戒、缴纳天课或朝觐等所有伊斯兰崇拜行为,都必须深入信徒的心灵,并激发其内在的灵性情感。 但我认为还有一点值得铭记:即使我们在崇拜中未能完全达到真诚,或者缺乏敬畏与谦卑,我们也不应放弃,而应继续尽我们所能去达到这一境界。
事实上,崇拜行为也像仪式一样具有象征意义。 当法学学者们在每日五次礼拜的身体姿势和动作问题上产生分歧时,如果该问题没有明确的教法依据,他们通常会选择那些最能象征对安拉顺从的姿势和动作。
事实上,正如说“苏布哈纳安拉”(Subhanallah,赞美安拉超绝万物)是我们舌头的言语赞颂一样,礼拜也是我们身体以肢体语言进行的同样赞颂。 当我们叩头时,我们通过肢体语言表达了对安拉神圣主权及其独一性的承认。 正如我们通过念诵清真言,用言语宣告安拉是唯一的造物主一样。
朝觐: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遗产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朝觐: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遗产)
在《古兰经》中关于朝觐天命的经文中,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被赋予了核心地位,并多次被提及。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在《古兰经》中关于朝觐天命的经文中,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被赋予了核心地位,并多次被提及。) 正如经文所述,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在安拉的指引下前往麦加,被派往安拉的房屋,即克尔白。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正如经文所述,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在安拉的指引下前往麦加,被派往安拉的房屋,即克尔白。) 此外,他与作为麦加阿拉伯人祖先的儿子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一起,受命建造了克尔白的围墙。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此外,他与作为麦加阿拉伯人祖先的儿子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一起,受命建造了克尔白的围墙。)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此外,他与作为麦加阿拉伯人祖先的儿子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一起,受命建造了克尔白的围墙。) 在圣训集中,朝觐的仪式被明确提及为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圣行所传承下来的实践(易卜拉欣的遗产)。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在圣训集中,朝觐的仪式被明确提及为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圣行所传承下来的实践(易卜拉欣的遗产)。)
如果不了解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生平,就绝对不可能完全理解和领悟朝觐中的巡游、驻留等仪式。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如果不了解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生平,就绝对不可能完全理解和领悟朝觐中的巡游、驻留等仪式。) 通过这些仪式,朝觐者可以将自己与共同的历史联系起来,并与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及其家人的遗产相连。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通过这些仪式,朝觐者可以将自己与共同的历史联系起来,并与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及其家人的遗产相连。)
或许正因如此,即使是那些背弃了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留下的正统信仰、转而崇拜偶像的蒙昧时代阿拉伯多神教徒,也依然保留了朝觐这一崇拜,尽管他们对其进行了篡改。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或许正因如此,即使是那些背弃了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留下的正统信仰、转而崇拜偶像的蒙昧时代阿拉伯多神教徒,也依然保留了朝觐这一崇拜,尽管他们对其进行了篡改。) 因为尽管他们的执行方式与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使命背道而驰,但这一崇拜依然是连接多神教徒与其祖先先知易卜拉欣和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之间的一条极其强有力的纽带。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因为尽管他们的执行方式与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使命背道而驰,但这一崇拜依然是连接多神教徒与其祖先先知易卜拉欣和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之间的一条极其强有力的纽带。)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因为尽管他们的执行方式与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使命背道而驰,但这一崇拜依然是连接多神教徒与其祖先先知易卜拉欣和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之间的一条极其强有力的纽带。)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因为尽管他们的执行方式与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使命背道而驰,但这一崇拜依然是连接多神教徒与其祖先先知易卜拉欣和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之间的一条极其强有力的纽带。)
事实上,朝觐天命中仪式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就是铭记共同的历史和传统,以及与共同的群体产生认同感的能力。 目睹朝觐仪式并执行这些仪式的信徒们,超越了他们所处时代的狭隘框架,想象自己与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一起投石驱魔,与哈杰尔圣母一起在萨法和麦尔卧之间奔走,与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一起建造克尔白的支柱,仿佛与千百年来环绕安拉房屋巡游的亿万信徒兄弟肩并肩、手挽手地进行崇拜,尽情体验这种灵性氛围,并将这一共同遗产据为己有。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目睹朝觐仪式并执行这些仪式的信徒们,超越了他们所处时代的狭隘框架,想象自己与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一起投石驱魔,与哈杰尔圣母一起在萨法和麦尔卧之间奔走,与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一起建造克尔白的支柱,仿佛与千百年来环绕安拉房屋巡游的亿万信徒兄弟肩并肩、手挽手地进行崇拜,尽情体验这种灵性氛围,并将这一共同遗产据为己有。)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目睹朝觐仪式并执行这些仪式的信徒们,超越了他们所处时代的狭隘框架,想象自己与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一起投石驱魔,与哈杰尔圣母一起在萨法和麦尔卧之间奔走,与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一起建造克尔白的支柱,仿佛与千百年来环绕安拉房屋巡游的亿万信徒兄弟肩并肩、手挽手地进行崇拜,尽情体验这种灵性氛围,并将这一共同遗产据为己有。)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目睹朝觐仪式并执行这些仪式的信徒们,超越了他们所处时代的狭隘框架,想象自己与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一起投石驱魔,与哈杰尔圣母一起在萨法和麦尔卧之间奔走,与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一起建造克尔白的支柱,仿佛与千百年来环绕安拉房屋巡游的亿万信徒兄弟肩并肩、手挽手地进行崇拜,尽情体验这种灵性氛围,并将这一共同遗产据为己有。)
在《古兰经》中关于朝觐的经文所引述的故事中,有一部分讲述了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是第一个受命邀请他人履行朝觐天命的人。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在《古兰经》中关于朝觐的经文所引述的故事中,有一部分讲述了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是第一个受命邀请他人履行朝觐天命的人。) 然而,在《古兰经》中,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也被呈现为一位除了近亲家属外几乎没有追随者的先知。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然而,在《古兰经》中,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也被呈现为一位除了近亲家属外几乎没有追随者的先知。) 《古兰经》在提及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孤独时,将他定义为“一个人的民族”。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古兰经》在提及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孤独时,将他定义为“一个人的民族”。)
尽管如此,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朝觐呼唤在世世代代和几个世纪中得到了回应,来自世界各个角落的数百万人一直在努力追随他的足迹。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尽管如此,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朝觐呼唤在世世代代和几个世纪中得到了回应,来自世界各个角落的数百万人一直在努力追随他的足迹。) 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在麦加这样贫瘠荒凉的地方向人们发出的邀请,在几个世纪后依然得到数百万人的响应,这是希望、乐观和对安拉信赖的体现,也是证明在安拉的许可和意愿下,即使在最绝望的情况下,一切事务也能变得容易的明证。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在麦加这样贫瘠荒凉的地方向人们发出的邀请,在几个世纪后依然得到数百万人的响应,这是希望、乐观和对安拉信赖的体现,也是证明在安拉的许可和意愿下,即使在最绝望的情况下,一切事务也能变得容易的明证。)
朝觐同时也象征着一种超越种族起源、更具包容性的民族和更宏大群体的归属感。 从过去到现在,来自不同种族、民族和年龄,男女老少,成千上万的人以相同的目标同步履行朝觐,提供了体验一种无法通过其他任何方式获得的强大兄弟情谊和友谊的机会。
关于这一点,最引人注目的表述之一来自马尔科姆·X(Malcolm X)的见证。他曾因美国种族主义行为而以反白人观点闻名,但在经历朝觐后,他彻底放弃了这种言论。 他不断谈论麦加对他的改变,并通过他从朝觐期间寄出的信件,描述了朝觐对人类性格的转化作用:
“这里有成千上万来自世界各地、各种肤色的朝觐者,从蓝眼睛金发的白人到黑皮肤的非洲人。 但基于我们在美国的经历,我们共同履行了一种崇拜,它象征着一种我曾认为在白人与非白人之间绝对不可能存在的团结与兄弟情谊。”
“在圣地度过的十一天里,在崇拜同一个安拉时,我与那些有着深蓝色眼睛、金黄色头发、皮肤如雪般洁白的信徒兄弟们同吃一盘饭,同饮一杯水,在同一个地方、同一块地毯上睡觉。在‘白人’穆斯林的言谈、态度和行为中,我感受到了与尼日利亚、苏丹和加纳的非洲黑珍珠穆斯林之间同样的真诚。是的,我明白了:我们确实是平等的兄弟。”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在圣地度过的十一天里,在崇拜同一个安拉时,我与那些有着深蓝色眼睛、金黄色头发、皮肤如雪般洁白的信徒兄弟们同吃一盘饭,同饮一杯水,在同一个地方、同一块地毯上睡觉。在‘白人’穆斯林的言谈、态度和行为中,我感受到了与尼日利亚、苏丹和加纳的非洲黑珍珠穆斯林之间同样的真诚。是的,我明白了:我们确实是平等的兄弟。”)
这一见证非常生动地描绘了朝觐是如何深入人心、触动灵魂和情感,并为积极影响信徒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这些崇拜行为将我们从短期、简单的目标中解救出来,引导我们走向更崇高的目标,同时也让我们从狭小的世界飞向更广阔的天地,并使我们成为一个极其光荣和尊贵的传统——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遗产的共同继承者。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这些崇拜行为将我们从短期、简单的目标中解救出来,引导我们走向更崇高的目标,同时也让我们从狭小的世界飞向更广阔的天地,并使我们成为一个极其光荣和尊贵的传统——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遗产的共同继承者。)
朝觐仪式中的象征意义
正如我们之前所提到的,伊斯兰教中的崇拜并非没有目的。 相反,崇拜的设立是为了帮助信徒扬帆起航,迈向爱与认知的地平线,并在心灵的翡翠峰峦上漫步。 朝觐的仪式也具有同样的目标。
事实上,《古兰经》指出,朝觐的目标是“引导心灵(即情感和欲望)”。 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 易卜拉欣(愿主安宁)在祈祷中所提到的这一情况,最终以安拉应允了他关于朝觐的祈祷而告终。
“我们的主啊! 我把我的部分后代安置在你的神圣殿堂旁,在那片寸草不生的山谷里。 我们的主啊! 我这样做是为了让他们能虔诚地礼拜。 主啊! 请让一部分人的心倾向他们,并赐予他们各种果实作为给养,以便他们能感谢你。”
这一点在《古兰经》提到宰牲功课时再次得到了强调:“它们的肉和血都达不到安拉,但你们的敬畏却能达到他。”
因此,当审视朝觐的仪式和功课时,可以发现每一项实践中都蕴含着特定的精神目标。 我们理解到,许多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深意,在朝觐的每一个阶段都通过某些实践被象征化和具体化了。这些由象征性动作构成的仪式和功课,即崇拜行为,使朝觐者适应了一种精神氛围,并将他们与历史传统以及从过去延续至今的群体联系在一起。
环游(Tavaf)中的象征意义
“Tavaf”一词在词典中意为“环绕”。作为宗教术语,它指在朝觐或副朝(在朝觐季节之外的时间执行朝觐仪式)期间,围绕克尔白行走七圈。 事实上,当我们提到朝觐时,脑海中浮现出的第一个画面,就是数百万人在克尔白周围环游的照片。 环游是朝觐最重要的仪式和功课之一。
克尔白是地球上为崇拜安拉而建造的第一座房屋,也是唯一一座为了赞颂创造我们的造物主之名而建立的神圣殿堂。 《古兰经》将克尔白描述为“人们的聚集地”(为了获得回赐而聚集的地方)或“房屋”(安拉的房屋)。 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身处克尔白禁地并将自己托付给其氛围的信士,会得到极大的精神滋养;他仿佛浴火重生,在释放压力后进入一种形而上的升华状态,更新自己的信仰,并以极大的热情享受崇拜的乐趣…… 从而尽可能地加强他与安拉的联系。
必须记住,克尔白建造所用的砖块、灰泥等材料,或是克尔白的覆盖物,本身并不具备任何神圣性。 或许是因为误以为穆斯林是这样想的,许多非穆斯林对穆斯林崇拜克尔白持有错误的看法。 然而,重要的是克尔白所发挥的功能及其所包含的意义:克尔白是穆斯林的朝向,即礼拜时面朝的方向。 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传教的最初几年,穆斯林的朝向是耶路撒冷的阿克萨清真寺。 安拉通过降示的一段经文,将朝向从阿克萨清真寺改为克尔白,以此提醒我们,礼拜时所朝的方向或物质建筑本身并非神圣不可侵犯的。 相反,它们被视为神圣的原因,是因为安拉赋予了它们神圣性,并赋予了它们这样的使命:
“行善(和义举)并非将你们的脸转向东方或西方。” 真正的行善是:信仰安拉、后世、天使、经典和先知,并为了取悦安拉而将自己喜爱的财产施舍给亲属、孤儿、贫民、路人、乞讨者以及为赎身而努力的奴隶和俘虏;谨守礼拜,缴纳天课,履行诺言,特别是在困苦、疾病和战争激烈时能够坚忍的人的行为。 这些人就是信仰真诚的人,也是敬畏安拉、远离罪恶的人!
同样,在环游期间亲吻黑石(Hacerü'l-Esved),是一种象征忏悔和懊悔的行为。 或许正因如此,圣门弟子欧麦尔(愿主喜悦之)曾亲吻黑石并说道: “我以安拉起誓,你不过是一块石头。 如果我没有亲眼看见先知穆罕默德 ﷺ 亲吻你,我绝不会亲吻你。”
只要克尔白处于崇拜的中心,环游就会提醒我们,安拉应当处于我们生活的中心。 这项功课向信士们灌输了面对安拉时应有的谦卑和顺从,表达了他们将安拉置于生活中心的意愿和渴望,此外,它还象征着宇宙中的万物,无论是否意识到,都在按照安拉的意志运行。
奔走(Sa'y)中的象征意义
奔走是在萨法山和麦尔卧山之间往返行走的崇拜仪式。 这项功课是圣门弟子…… 哈贾尔(愿主喜悦她) 与她的儿子先知伊斯玛仪(愿主赐他平安) 象征着他们所经历的往事。 根据安拉的命令,他们两人被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赐他平安)遗弃在了一片荒芜贫瘠的土地上。 先知 哈贾尔多次呼唤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赐他平安),想问他为何将自己和幼小的孩子遗弃在这空旷的沙漠中。直到她问出“这是安拉命令你的吗?”之前,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赐他平安)都没有回答她。
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赐他平安)回答“是的”时,我们的母亲哈贾尔 以完全顺从的态度回应道:“既然如此,安拉绝不会抛弃我们。”
先知 哈贾尔开始照顾她幼小的孩子,当婴儿因饥饿啼哭时,她在萨法和麦尔瓦两山之间奔走往返,寻找能满足需求的东西或任何能帮助他们的人。 她在两山之间整整奔走了七次。 突然,她在儿子脚边看到了天使吉卜利勒(忠实的灵)。 先知 伊斯玛仪(愿主赐他平安)用脚后跟跺地,地面涌出了一股泉水,后来被称为渗渗泉。 随后,属于朱尔胡姆部落的族群来到了这片区域。 为了使用渗渗泉水,他们礼貌地征得了先知 哈贾尔的同意,并在此定居下来。 麦加城就是这样形成的。
上述解释说明了作为朝觐组成部分之一的“赛伊”(奔走)功课是如何产生的。 先知 哈贾尔的故事如果不了解,就绝对无法完全领会朝觐的意义。 她的故事首先构成了对安拉无限信任、顺从和依附的最完美典范之一。 因为她是一位母亲,她欣然接受了与尚未断奶的孩子一起被独自留在荒凉沙漠中的命运。 一个对安拉没有完全托靠的人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
先知 哈贾尔在麦尔瓦和萨法之间奔走的经历,至今仍被朝觐者所效仿,它提醒我们自身的无助以及我们对安拉的需要。 伊斯兰学者中的一位所说的这句话是多么有意义:
“请把这一点牢牢刻在脑海里:一个船只沉没、自己只能抓住一块木板在波涛中挣扎的人,他对安拉的需要,并不比你们对安拉的需要更多。” 赛伊功课是一个象征,它向我们的内心强调了一个事实:如果没有安拉持续的支持和援助,我们可能会陷入比身处狂风大浪的海中或荒凉沙漠中孤身一人更糟糕的境地。
先知 哈贾尔榜样中另一个引人注目的点是,她那永不磨灭的乐观精神,无论发生什么,绝不对安拉失去希望,以及她对安拉绝不会违背诺言的坚定信念。 在麦尔威和萨法之间进行“赛伊”(奔走)的朝觐者们,尽管身处艰难困苦的奋斗之中,但他们 理解了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妻子哈哲尔那不可动摇的意志和乐观精神。 这种艰苦的奔走提醒朝觐者,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绝不能放弃,必须为寻求解决之道而努力。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 哈哲尔非常清楚,她必须去寻找安拉所定夺的给养,并为此付出努力。
关于“赛伊”功课及其象征意义,还有一个更有趣的细节。 从某种角度来看,这项功课也象征着伊斯兰教发源地——麦加最初建立的故事中最根本的事件。 因为,与朝觐有关的所有其他仪式和功课,都是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 哈哲尔在沙漠中进行“赛伊”之后才发生的事件的象征。 关于这些仪式和功课,最引人注目的点之一就是我们所效仿的主角。 借此机会,我们缅怀那位原本是埃及奴隶的女性,即没有任何地位、名望或财富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 哈哲尔所拥有的信仰和笃信。 她对安拉的顺从令众世界的主感到如此满意,以至于安拉将她的这些行为变成了一种将被全世界所有信士永远效仿的功课。 她是一位正直且坚定的女性,数十亿男性被命令追随她的足迹。 关于此事,在一段圣训的结尾,圣训传述者艾布·胡莱勒(愿安拉喜悦他)转向听众并评价道:“噢,天堂之水(即渗渗泉)的孩子们! 这就是你们的母亲。”
“赛伊”功课代表着一种非常丰富的传统。 这确实是一个非凡的现象:几千年来,男男女女通过效仿一位出身平凡的女性的行为,借由“赛伊”功课反复向世人展示:人类的美德在于对安拉的精神依恋以及为安拉所做的物质牺牲。
阿拉法特的象征
阿拉法特是麦加正东方的一座山脉的名字,其周边平原也包含在内。 阿拉法特日是伊斯兰历中都尔黑哲月的第九天。 在阿拉法特日,朝觐者们聚集在阿拉法特山顶及其周边平原,等待直到日落,以完成被称为“瓦克法”(驻留)的功课,并祈求安拉的宽恕与赦免。
朝觐中的每一项功课都必须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完成。 在阿拉法特完成的“瓦克法”是唯一一项让所有朝觐者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以同一动作聚集在一起的仪式。 正如
安拉的使者(愿安拉赐他平安与吉庆)曾说:“朝觐就是阿拉法特。” 也就是说,朝觐中最非凡的功课就是阿拉法特的“瓦克法”。
阿拉法特日在伊斯兰传统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首先,安拉在阿拉法特日降示了《古兰经》筵席章(Maide)第五节经文,表达了伊斯兰教的完美以及启迪人类的律法已臻完善。 其次,这一天也被认为是被称为“盟约之日”(elest bezmi)的日子。 安拉在灵魂界从每个人那里取了誓约,让他们承诺信仰并顺从他。 这一事件在《古兰经》中表述如下:
“当时,你的主从阿丹的子孙的背脊中取出他们的后裔,并使他们为自己作证,(问他们说):‘难道我不是你们的主吗?’ 他们回答说: ‘是的,我们作证!’ 以免你们在复活日说:‘我们确实对此一无所知。’ ”
最后,阿拉法特日被称为宽恕之日和安拉喜悦之日。 据传,先知(愿安拉赐他平安与吉庆)曾说:“安拉从火狱中释放仆人最多的日子,就是阿拉法特日。” 在另一段传述中,他说:“安拉向天使们自豪地讲述来到阿拉法特的仆人们,并说:‘看看我的仆人们! 他们在清晨时分,放下一切,跨越深谷,带着满头尘土来到我面前。 你们作证,我已宽恕了他们。’”
阿拉法特日不仅被称为盟约之日,它还通过提及人类在今生之前的生活,同时加强了信士们对后世和复活的思考。
为了描述死后复活的日子,人们使用了不同的名称,如清算日(yevmu'l-hisab)、灾难日(yevmun akim)、悔恨日(yevmu'l-hasre)等。 有趣的是,关于世界末日的许多名称与阿拉法特日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与阿拉法特日相似的名称包括复活日(yevmu'l-kıyame)、出离日(yevmu'l-huruc)和相聚日(yevmu't-telak)。
当朝觐者看到许多人在同一个地方、同一时间,在无助中聚集在一起以期获得安拉的恩典时,他们不由自主地会在脑海中浮现出复活之日的情景。 如果仔细观察戒衣,就会立刻明白,这些衣服不过是简单的白布,类似于包裹死者的殓布。 想到在阿拉法特日执行的所有这些功课,就不可能不联想到复活日。 所有这些都在提醒朝觐者,他们将因在世间的所作所为,而在安拉面前进行那场伟大的清算。
宰牲的象征
宰牲是指在朝觐季节的宰牲节期间,为了向安拉献祭而宰杀特定牲畜的行为。 宰牲节是全世界所有穆斯林庆祝的两个节日之一。 先知(愿安拉赐他平安与吉庆)教导说,宰杀牲畜时应以最快、最迅速的方式,在不折磨、不惊吓牲畜的情况下,以人道的方式进行。 宰牲既是宣告对安拉的感恩与忠诚,也是对他人的慷慨表现,因为宰杀的肉会被分发给穷人和有需要的人。
伊斯兰教所关注的人道主义利益,在宰牲节这一天得到了强调。 当穆斯林与家人庆祝这些日子时,他们正如安拉在《古兰经》中关于朝觐的经文所指示的那样,与他人分享节日的喜悦:“让他们来见证他们所受的(精神、社会、经济)利益。 并在规定的日子里,记念安拉之名,宰杀他赐予他们的牲畜。 你们可以吃这些牲畜的肉,也可以分给困苦者和贫民吃。” 这种对人道主义利益的强调,在几节经文后再次被提及:“当宰牲时,你们自己吃,也分给那些乞求者和羞于开口的贫民吃。 我这样使它们服从你们,以便你们感谢。” 本着服务全人类的思想,宰牲的肉不分宗教信仰,分发给所有有需要的人。 先知(愿安拉赐他平安与吉庆)曾教导说:“要向任何宗教的人施舍。”
这项功课的起源与先知 易卜拉欣(愿他平安)一生中最重要的转折点之一有关,即他接到安拉命令要宰杀儿子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 所有将易卜拉欣(愿他平安)视为精神之父的宗教传统所公认的事件。 尽管如此,关于它仍存在许多争议。 像克里斯托弗·希钦斯(Christopher Hitchens)这类新无神论运动的作家,为了证明宗教教义的错误,严重歪曲了这段故事,并为了让人们对宗教产生反感,提出了以下令人困惑的问题:一位造物主怎么可能命令一位父亲去杀害自己的亲生儿子? 什么样的父亲能接受这样的行为? 又是什么样的宗教,会因为相信其所崇拜的造物主下达了这样的指令,就将一个同意杀害自己儿子的人视为受人尊敬的人?
为了在心中正确理解这段故事,并能向他人准确传达其中的启示,同时看清这些问题为何曲解了事件本身,我们必须认真对待这些质疑和反对意见。 毫无疑问,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经受了极其严峻的顺从与忠诚的考验。 为了获得安拉的喜悦,他抛弃了家园和所有财产,在除了对安拉的信仰之外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祈祷道:“我的主啊,求你赐予我一个贤良的后代。” 他这样祈祷。 安拉回应了他的祈祷,并回答说:“于是,我们向他报喜,赐予他一个温和、忍耐的儿子。” 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对于日益成长、能够跟随在父亲身后的 易斯马仪(愿主安宁)有着怎样的深厚感情,我们大家都能想象得到。 就在儿子长到这个最可爱的年纪时,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接到了一个极其艰难的命令,即牺牲他最心爱的事物。
当我们仔细审视这个问题时,关于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牺牲精神的伊斯兰叙事中,有几个基本特征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这些特征解释了为何关于故事伦理内容的怀疑是错误的。 伊斯兰信仰的基本原则解释了为什么在这个故事中,做道德上正确的事与做安拉所意愿的事之间并不存在矛盾:根据伊斯兰信仰的基本原则,安拉是至仁至慈的,他不亏待任何人,不伤害任何人,也不希望任何人受苦。“因为确凿无疑的是:安拉绝不希望亏待任何人或任何生命。”
批评这段故事的人所无法理解的深刻现实是:真诚且发自内心爱着易斯马仪(愿主安宁)的 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坚信安拉对易斯马仪(愿主安宁) 的爱,绝对远超他作为父亲对自己儿子易斯马仪(愿主安宁) 的爱。 事实上,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言,安拉对人类的慈悯,远胜于母亲对孩子的慈爱。
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深信服从安拉的命令绝不会带来伤害,即便他不知道事情会如何发生,他也坚信结局终将是美好的。 这是故事的认识论层面,也是评价该故事的批评者们所忽略的。 事实上,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作为先知,他确信牺牲儿子的命令来自安拉,也确信安拉的命令永远是道德且良善的,因此他知道服从安拉的命令绝不会导致恶果。然而,批评者们忽视了这一事实,从而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他不是那些声称安拉与自己对话的普通人之一。 他是那位能够从族人投入的火坑中安然无恙走出来的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愿主安宁) 他是亲眼见证了死鸟复活奇迹的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愿主安宁) 他是为了成为展现出无与伦比忍耐力的人,而见证了天地奥秘的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愿主安宁)
我认为还有一点值得指出:根据《古兰经》中的记载,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走近他的儿子,并就此事与他商量:“我的儿啊,”他说,“(在过去几个夜晚)我梦见我必须牺牲你。 你觉得如何,考虑一下吧!” 儿子毫不犹豫地回答说:“父亲啊,照着你所受的命令去做吧。” “如果安拉意欲,你会发现我是(在顺从安拉命令方面)坚忍的人。” 也就是说,先知 易斯马仪(愿主福安之), 并非在对这件事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被动接受,相反,他是在完全知情的情况下,出于自己的意愿和真诚,欣然接受了被献祭的命运。 可以看出,古兰经中对这段故事的叙述没有任何隐瞒或强迫的成分。 这个故事充满了父子二人怀着强烈的责任感,顺从安拉意志的美好品质。 古兰经对此表述如下:“当他们俩都顺从安拉的命令时。” 易卜拉欣把孩子侧卧在地上。我们呼唤道:“易卜拉欣啊!你确实已经证实了(你在梦中所受命令的)忠诚;(你现在不必献祭你的儿子了)。” 我们就是这样报酬那些行善且如同亲眼见到安拉一般的人。”
丹麦存在主义哲学家索伦·克尔凯郭尔(卒于 1855年),对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的故事中,
信仰与道德之间表面上的矛盾深受触动。 克尔凯郭尔认为,这个故事完美地体现了经得起考验的信仰,但他感到许多基督徒未能充分领会这个故事的价值。 因此,他将自己的哲学著作《恐惧与战栗》献给了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的牺牲,重点关注了他在准备献祭爱子时所经历的心理焦虑。 尽管他的著作中存在一些有争议的解读,但其核心思想是,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绝没有任何想要实施谋杀这种违背道德行为的意愿。
更确切地说,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虽然被要求的行为看起来违背道德,但他深知安拉绝不会命令真正违背道德的事,因此他坚信最终的结果在道德上是好的。 因此,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 因为坚信安拉不会让先知易斯马仪(愿主福安之)蒙受损失,从而进入了一种(克尔凯郭尔称之为“道德的宗教性悬置”)的精神境界。 克尔凯郭尔由此区分了那种通过盲目服从而心安理得地执行非道德行为的做法,与那种需要维护个人道德关怀的真实信仰。 但他最终相信,服从确知来自安拉的命令,终将产生美好的结果。
著名经注学家伊玛目·沙瓦卡尼(卒于 伊斯兰历1250年)对此有一个有趣的解读:
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将先知 易斯马仪(愿主福安之)放倒准备献祭时,从山那边传来一个声音对他说:“易卜拉欣啊! 你已经履行了梦境的要求。” 因此,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即使没有完成那个命令,也因为他在该事上的坚定决心,被视为已经完成了那次牺牲。 因为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已经尽了他所能做的一切。 此外,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和先知 伊斯梅尔(愿主福安之)履行了赋予他们的目标(即并非具体执行宰杀或被宰杀的行为),展现了牺牲精神和对安拉的完全顺从。
简而言之,根据这种叙述,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所做的,并不像新无神论者所讽刺的那样,意味着“我通过杀掉我的孩子在做一件好事。 因为安拉是这样命令的”。 这更像是说:“安拉要求我做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 但如果我遵循这条道路,我信任安拉,因为我知道安拉不会抛弃我和我的儿子,并会保护我们免受一切伤害。 安拉会看到我们的忠诚与顺从,并引导我们走向更美好的结果”。 这种信任方式在某种意义上类似于“信任倒(trust fall)”练习。 参与此练习的人会将双手交叉在胸前,背对着朋友。 他们信任朋友会接住自己,于是像一根倒下的柱子一样向后倒去,膝盖和腰部保持笔直。 做这件事的人知道摔倒是不好的,他们并不想撞到地面或伤害自己。 尽管如此,为了展示彼此间绝对的信任,他们在落地并受伤之前,表达了对朋友会接住自己的信念。
因此,从正确的角度来看,这个故事象征着真实灵性和完全顺从的最闪亮、最强有力的证明之一。 尽管安拉并不要求我们宰杀自己的孩子,但生活确实让我们面临许多艰难的选择。 在这些情况下,为了选择正确的事并做出积极的改变,我们需要做出许多牺牲,甚至有时需要甘愿承受痛苦。 为了这个目标,我们可能不得不失去财产、家人,有时甚至更多。 真正的信仰并不意味着为了盲目服从某些人的不合理命令,而放弃个人的道德价值观或伦理准则。 相反,真正的信仰意味着当我们有机会赢得安拉的喜悦并帮助他的受造物时,我们准备好离开那些我们喜爱和内心眷恋的事物,并准备好牺牲我们所珍视的东西。 因为我们知道,安拉迟早会帮助每一个试图在他的道路上行善的人。
投石驱魔仪式中的象征意义
“Cemarat”一词是“cemre”(意为小石子)的复数,在宗教术语中,它是指在朝觐期间投向象征魔鬼的石柱的石子,或者是位于麦加附近米纳(Mina)的三个特定地点,即投掷这些石子的地方。 朝觐者在朝觐期间会访问这三个地点,并将石子投向这三根石柱。
根据一种传述,投石驱魔仪式象征着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为了执行安拉的命令, 在前往宰杀其子伊斯梅尔(愿主福安之)的途中所发生的事件。 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在确信宰杀 伊斯梅尔(愿主福安之)是安拉的命令后,在前往儿子那里的路上,三次遇到了试图劝阻他的魔鬼。 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通过向魔鬼投石,回应了所有这些干扰。 尽管一些朝觐者经常误解,认为在投石仪式中他们是在物理上投掷魔鬼,但实际上,这项功课是提醒人们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行为的象征性实践。 这项功课提醒朝觐者,在世俗生活中,必须意识到那些试图让我们远离安拉和正直的内在与外在的邪恶。 它还让我们感受到,我们的信仰和诚意将始终受到外部因素的考验,因此,专注于赢得安拉喜悦的信士们必须为这场斗争做好准备。
结论
作为人类,我们努力在道德和精神上提升自己,并在面对艰难的考验和灾难时,努力将我们内在潜藏的人性从潜能转化为现实。 通过功课的象征性语言,我们发现了一个赋予生活意义的维度,它通过告诉我们是谁、从哪里来以及为何被创造,从而触动我们的灵魂。 是的,最伟大的旅程是我们向着安拉的精神之旅,旨在达到对安拉的认知(Marifetullah),提升爱的境界,以“伊赫桑”(Ihsan,即如见安拉般崇拜)的意识生活,并在这世俗生活中时刻感受到他的同在。 而我们为履行朝觐功课所进行的物理旅程,则包含了许多提醒我们在与主及彼此的关系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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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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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资源:《古兰经》朝觐章 22:37。
• 引用资源:《古兰经》指出克尔白的柱子是由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和先知 伊斯梅尔(愿主福安之)共同升起的(黄牛章 2:127)。 然而,学者们对于它是否在极早期就已建成存在分歧。 伊本·阿拔斯的一则传述指出,地基在此之前就已经存在。 此外,先知穆罕默德 ﷺ 指出,克尔白与耶路撒冷圣殿(Beytü'l- Makdis)的建造时间相隔40年。 (布哈里圣训集,《众先知篇》,第10段)。 然而,这段时间与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和先知 苏莱曼(愿主福安之)之间数千年的时间跨度相矛盾。 基于这一点,伊本·贾兹(卒于 回历597年)认为,两者最初都是由先知 阿丹(愿主福安之)建造的,相隔40年。 伊本·哈杰尔·阿斯卡拉尼(卒于 回历852年)也指出了这一结论,并列举了一些证据和论点,支持克尔白最初是由先知 阿丹(愿主福安之)建造的。 他引用了卡塔达·本·迪阿麦(卒于 回历117年)的一则传述。 据传,“安拉在先知阿丹(愿主安宁)降临人间时建造了克尔白。” (续上句) 先知阿丹(愿主安宁) 当先知阿丹(愿主安宁)思念天使及其声音时,安拉至高者说:“阿丹啊! 我已为你定下一座房屋,人们将环绕它进行巡礼(塔瓦夫)。 就像环绕我的宝座所进行的巡礼一样。 因此,你前往那里吧。” (引用资源: 伊本·哈杰尔,《布哈里圣训实录注》,开罗,Daru'r- Rayani't- Turas出版社,1987年,第6卷,第467、470-471页)
• 黄牛章 2/125。
• 黄牛章 2/177
• 黑石(Haceru'l- Esved)指向克尔白的东角,据传它是从天堂降至人间的石头,因人类的罪孽而变黑(提尔米济,《圣训集》,朝觐篇,49)。 根据伊本·阿巴斯传述的一段弱圣训:“黑石是安拉在人间的象征,如同他的右手。 谁向它致敬并亲吻它,就如同向安拉致敬并亲吻了他”(伊本·阿迪,《全集》,第1卷,第336页)。 伊本·库泰巴·达伊努里解释道:“这仅仅是一个比喻。 其基础在于:谁向国王致敬,就会亲吻他的手。 黑石也是比喻性地被比作手。” (伊本·库泰巴,《圣训矛盾解析》,开罗,Daru İbn-i Affan出版社,第 406页)。 此外,他还提到了先知 阿伊莎(愿主喜悦之)的一段传述。 当安拉从人类那里获取最初的誓约时,他将此誓约安置在黑石之中。 (Ceale zalike fi'l- Haceri'l- Esved,意为:他将此置于黑石之中)。 因此,一个人亲吻黑石,其与安拉所立契约的象征意义是重大的。 每一次亲吻,你都在重申与安拉的盟约,并向世界宣告这一点。
• 穆斯林,《圣训实录》,朝觐篇,273。
• 布哈里,《圣训实录》,先知篇,9。
• 同上。
• 布哈里,《圣训实录》,先知篇,8;婚姻篇,13。 这段传述强调了先知 哈杰尔对于穆罕默德 ﷺ 圣裔(穆斯林群体)的重要性。 关于这一表述有不同的解读。 一种解读认为,安拉通过渗渗泉回应了先知 哈杰尔的祈祷,从而促成了这个群体的诞生。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朝觐仪式篇,69。
• 高处章 7/172。
• 穆斯林,《圣训实录》,朝觐篇,436。
• 圣门弟子,《中正平衡》,第4卷,第381页。
• 萨德章 38/16。
• 朝觐章 22/55。
• 黄牛章 2/85。
• 卡夫章 50/42。
• 信士章 40/15。
• 关于宰牲的教法规定,各教法学派之间存在分歧。 根据哈乃斐学派,宰牲是当然(Wajib);根据马立克、沙斐仪和罕百里学派,则是圣行(Sunnah)。 此外,沙斐仪学派认为每个人都应宰牲,哈乃斐学派认为仅限定居者,而马立克学派则认为当年未去朝觐的人应宰牲。
• 另一个节日是斋月结束时庆祝的开斋节。
• 使者(愿主福安之)曾说:“宰杀时,应磨快刀刃,并使用尽可能减少动物痛苦的良好方法。” 穆斯林,《圣训实录》,狩猎篇,57。
• 朝觐章 22/28。
• 朝觐章 22/36。
• 伊本·库达马·马格迪西(卒于 回历620年),《穆尼》,利雅得,Dar-u Alemi'l- Kutub出版社,1999年,第13卷,第381页。
• 伊本·阿比·谢巴,《穆萨奈夫圣训集》,10494。
• 大多数学者根据《古兰经》中的暗示,认为被宰献的人是先知 易斯马仪(愿主安宁)。 伊本·泰米叶(卒于 回历728年)也持此观点。 参见 《法塔瓦全集》,Daru'l- Vefa出版社,2001年,第4卷,第204页。 然而,伊本·贾里尔·塔巴里(卒于 回历320年)和古尔图比(卒于 回历671年)则认为被宰献的是先知 易斯哈格。 参见 《列班者章》第101-102节 经文的注释。
• 列班者章 37/101-102。
• 仪姆兰的家属章 3/108。
• 布哈里,《圣训实录》,礼仪篇,18。
• 古尔图比在《列班者章》第102节的注释中提到,这个梦连续三晚出现。 (续上句) 正如《布哈里圣训实录》中所见,在伊斯兰教中,先知的梦是启示的一部分。 (参见 伊本·哈杰尔·阿斯卡拉尼,《布哈里圣训实录注》,6581。 《布哈里圣训实录注》6581)。
• 大多数反对意见背后的认识论假设是:在他们的思维中,声称安拉命令自己做某事的人要么是骗子,要么是疯子。 因为他们不承认有任何神明会向人类下达命令。 尽管如此,如果安拉命令的行为看起来违背道德,我们应该持有怎样的思维方式? 根据艾什阿里学派的信仰,安拉所命令的,就是善的。 也就是说,命令本身定义了什么是道德。 根据罕百里-赛莱菲、马图里迪和穆尔太齐赖学派,基本的道德原则符合理性和逻辑。 因此,安拉的命令与通过理性推导出的基本道德原则是一致的。 如果我们无法通过理性得出同样的结论,那意味着我们的审视和研究尚不完整。 如果有人为了证明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是正当的,而声称这些行为是安拉的命令,《古兰经》为我们提供了正确的回答:“安拉绝不命令丑事”(高处章 7/28)。
• 众先知章 21/69。
• 黄牛章 2/260。
• 牲畜章 6/75。
• 列班者章 37/102。 《古兰经》注释家马哈茂德·阿卢西(卒于 回历1270年)指出,先知 易斯马仪没有自称坚忍,而是说“如果安拉意欲,我将是坚忍的”,这体现了他的谦逊。
• 列班者章 37/103-105。
• 阿拉斯泰尔·汉纳,《克尔凯郭尔〈恐惧与战栗〉分析:批判性模型》,丹尼尔·康威编,剑桥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3页。
• 肖卡尼,《全能者的恩赐》,贝鲁特,Daru'l- Marife出版社,2007年,第 1246页。 关于此问题,穆尔太齐赖学派与艾什阿里学派之间存在信仰上的争论。 拉齐(卒于 回历606年)在《幽玄之钥》注释中,于《列班者章》第102节的注释里对此进行了转述。 (续上句) 根据穆尔太齐赖学派,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安宁)并未被命令真正宰杀儿子,而只是被命令迈出这一步。 因此,即使他没有宰杀先知 易斯马仪(愿主安宁),他也已经履行了梦中得到的命令。 而根据艾什阿里学派,安拉命令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安宁)在真实意义上宰杀他的儿子。
• 关于这个故事,新无神论者所提出的批评在逻辑上还有另一个令人震惊的层面。 如果承认人类与动物并无本质区别,仅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动物,那么既然杀人被视为恶行,为什么杀害动物却被认为是正当的呢? 如果人类的生命在本质上与动物的生命没有区别,那么是什么赋予了人类消耗动物生命的权利呢? 对于穆斯林而言,这种权利仅仅源于造物主的许可。 动物不得为了娱乐而被杀害。 此外,我们必须以人道的方式宰杀供食用的动物。 因此,在宰杀任何动物之前,必须诵读“泰斯米”(即诵念安拉之名),以使其符合清真标准。
• 引用资源:艾哈迈德·本·罕百里,《穆斯奈德圣训集》,第1卷,第297页。 纳赛尔丁·阿尔巴尼声称这条圣训是“弱圣训”,艾哈迈德·沙基尔也对此表示认同。 有些人虽然无法提供关于这一崇拜行为来源的信息,却声称这条圣训是弱的,并断言没有关于投石驱魔仪式的可靠来源。 收起阅读 »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hz-ibrahimin-as-mirasini-yasamak-ibadetlerin-modern-caga-uygunlugu
原文标题:Hz. İbrahim'in (as) Mirasını Yaşamak: İbadetlerin Modern Çağa Uygunluğu
作者:Sh. Ibrahim Hindy、Dr. Nazir Khan
作者简介:谢赫·易卜拉欣·欣迪(Sh. Ibrahim Hindy):易卜拉欣伊玛目在多伦多出生长大,早年就对学习伊斯兰教充满热情,并致力于鼓励年轻人与伊斯兰教建立联系。易卜拉欣伊玛目自幼便活跃于穆斯林社区,从18岁起就开始在加拿大一些最大的清真寺担任常驻哈提卜(讲经人)。纳齐尔·汗博士(Dr. Nazir Khan):纳齐尔·汗博士(医学博士、加拿大皇家内科医师学会院士)是一位医学博士、临床神经科学家、伊斯兰神学家及古兰经科学专家。他是麦克马斯特大学的助理教授,也是诺丁汉大学伊斯兰神学专业的博士候选人。他在青年时期背诵了整部《古兰经》,获得了《古兰经》全部十种诵读法(ijāzāt,即伊贾扎证书)的主要和次要传述路径的认证,并获得了六部圣训集以及多部伊斯兰神学著作的认证。他多年来一直担任志愿伊玛目,同时也是曼尼托巴伊斯兰协会教法委员会的顾问。医学院毕业后,他在曼尼托巴大学完成了放射诊断学的住院医师培训,并在卡尔加里大学完成了神经放射学的专科培训,获得了双重委员会认证。他在医学科学和伊斯兰神学方面的专业知识,使他能够独特地应对有关信仰、理性和科学的当代挑战性问题。他是雅金研究所(Yaqeen Institute)的高级研究员,并曾担任雅金研究所加拿大分部的创始主席。
副标题:为什么朝觐仪式在当今时代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摘要:本文探讨了朝觐仪式在现代社会的意义,反驳了仪式无用论的观点。通过跨学科分析,揭示了朝觐仪式如巡游、奔走、射石等象征性动作的深层含义和益处,强调仪式是人类的本能需求,并在社会、政治等领域以不同形式演变存在,而非被摒弃。

图:Hz. 践行先知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的遗产:宗教功修与现代社会的契合度
每年,来自世界各地的穆斯林纷至沓来,在麦加履行朝觐功课(在宰牲节期间访问麦加),相关画面持续吸引着全球的目光。 数百万朝觐者在一年中的同一季节,汇聚在地球的同一个地点,履行相同的功课,并在执行过程中保持同步动作,这不仅令世人感到惊叹与困惑,也在人们心中激起了对朝觐的强烈好奇。 人们经常问自己:“为什么朝觐如此重要?” 以及“在履行朝觐时进行的巡游(Tawaf)、奔走(Sa'y)、射石(Ramy al-Jamarat)和阿拉法特山驻留(Waqfa)等宗教仪式和功课,在当今这个时代究竟有何意义?” 人们不断提出此类问题,并寻求合理的答案。
撰写本文的目的,首先是探讨朝觐功课中各项动作与行为的多种益处,进而尝试全面理解这些象征性动作所表达的深意,并向您阐明这些仪式的重要性。 在本次研究中,我们将开启一段学术之旅,穿梭于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神学、法学(教法学)、经注学,以及最重要的伊斯兰苏菲主义与灵性领域之间,对这一课题进行深入且全面的剖析。
仪式是如何产生的?
从现代性的视角来看,宗教传统(即宗教功修)或这些功修中的象征性动作——就伊斯兰教而言,即“伊斯兰仪式”(Sha'a'ir al-Islamiyya)——被视为从科学落后、黑暗的旧时代遗留下来的无意义痕迹,是现代社会在工业化启蒙下所摒弃的对象。 为什么这些仪式被认为是无意义的? 因为在当今的现代社会,对许多人而言,最大的美德就是物质收益。 人类唯一愿意为之奋斗、挥洒汗水的“神圣之物”,就是金钱与财富。 从这种视角来看,仪式被视为违背理性、完全多余、没有实际物质回报,且其目的完全可以通过经济和技术发展更好地实现的无用行为。
正如凯瑟琳·贝尔(Catherine Bell)所言:“随着现代化的加剧,传统与仪式的重要性日益减弱,这一普遍观点自19世纪 中叶以来,已成为被所有人接受的社会学现实。” 在这种带有偏见的视角下,仪式在本体论上被认为是违背理性的。 若审视希尔布拉克(Schilbrack)对此的论述,会发现他持类似观点:“原始思维和尚未成熟的头脑,为了克服恐惧并为难以理解的情况寻找合理化解释,需要依赖习俗、传统和象征性仪式;而我们随着理性的成熟和现代科学的发展,能够更好地评估事物与现象,因此放弃了这些仪式的实践。”
任何接受唯物主义教育、不承认形而上学领域、只用五官观察世界的个体,都会认为仪式违背理性,因为它们与物理世界中可研究的事物无关。 仪式被视为不合理的另一个原因是它们不重视物质利益。 将金钱、时间和精力等资源投入到没有物质回报的领域,被认为是一种不合理且过时的做法。
然而,学者们已开始将这种观点视为一种简化论的叙事方式,用以表达价值判断与仪式之间的关系。 自20世纪中叶以来,越来越多的社会学家开始关注仪式在人类生活各个领域的基本功能,并反驳了由世俗化引发的这一论点。 人们开始接受这样一种观点:仪式是一种本能需求,随着人类的变化,它们并不会消失,只会发生演变。
尽管实践的仪式各不相同,但每个社会中都必然存在仪式。 在工业化社会中,许多人虽然不再定期去礼拜场所或忽视了宗教功修,但这并不意味着仪式被完全摒弃。 事实是:当传统仪式退出社会舞台时,它们被政治、体育、音乐、医疗、学术等新型仪式所取代。
事实上,仪式已经深入每个社会的灵魂,不仅在宗教实践中,在社会、政治甚至许多日常琐事中都能看到它们的体现。 例如,想想所有社会中最常见的仪式之一——握手? 握手意味着什么?它象征着什么? 这可能是一种非常古老的传统和仪式,最初是为了表明手中没有隐藏武器。 此外,这一动作还象征着礼貌、善待、尊重、荣誉、信任、非冲突以及和平等双向的认可。 我们思考的许多问题和感受到的许多情绪,无需通过冗长的语言表达,而是通过一个简单的动作来象征。
我们几乎随处可见仪式和象征性动作:例如,在集会、游行、庆典、节日、庆祝活动、加冕仪式、开幕式等场合…… 在日常生活的正常流程中,婚礼和葬礼也必然伴随着象征性的仪式。 不举行葬礼和婚礼等仪式,会被视为完全否定了这些人生重大事件的重要性。 看看互赠礼物、赞美、吊唁、家中待客、探亲访友(保持血缘联系)、周末休息而仅在工作日工作、给孩子唱摇篮曲或念童谣等事件,我们可以轻松地说,仪式在几乎所有的社会活动中都继续发挥着显著作用。
仪式之所以重要并继续处于人类生活的核心,根本原因在于它们能够超越口头交流,表达更深层的含义。 仪式允许人们分享共同的理解和共同的价值标准。 同样,仪式提供了一种极其多功能的交流方式,有助于双方共同认可特定事件、存在或关系的意义。 正如贝尔所言:“社会科学实践理论家们研究仪式,并非将其视为解释权威的工具,而是研究它如何作为一种工具,在权威与服从之间建立联系。”
借鉴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研究成果的希尔布拉克,将仪式比作一种社会的“集结号”,它能激发社会的活力,并触动人们内心深处的冲动。 从这个意义上讲,仪式可以比作抗议活动。 也就是说,仪式本身通过聚集和吟唱的方式,可以再次唤醒或更新参与者内心深处的情感与感受。
正因如此,仪式将继续作为我们社会生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存在。 设定人生目标、让生活变得更有意义、改变或激发深层情感的能力,是一种植根于人类本性之中、无法被磨灭的力量。
精神领域的仪式:崇拜功课
对于参与者而言,构建赋予生命意义的目标,并唤醒和激发他们内心深处情感的最强有力仪式,就是与灵性相关的仪式,即我们被命令去履行的崇拜功课。 我们试图通过崇拜功课来解释那些难以用言语表达的状态。 通过崇拜功课,我们有机会将许多难以言表的处境、复杂的情感以及与美德相关的概念,转化为浓缩的瞬间动作来表达。 那些超越了人类历史积累的知识、超出了我们口头交流界限的状态,只能通过精神实践和宗教崇拜功课来获得,也只能通过这些方式来表达。
回到将仪式解释为非理性、违背常理的现代定义,我们可以很轻松地指出:这种狭隘的认知,是因为那些对超验世界视而不见的人,无法领会所行之事的精神意义,从而无法看透崇拜功课中物理动作和常规行为背后的本质。 《古兰经》在讲述宰牲这一崇拜功课时,谈到的正是这个问题:“它们的肉和血,都达不到安拉那里。” “但你们的敬畏,却能达到他那里。” 宰牲放血的行为,并非旨在接近安拉的精神操练的核心,它仅仅是象征性形式的外壳。 真正重要的问题是,一个人将自己所喜爱的财富为安拉而施舍,将自己的一部分时间奉献给他,并凭借身体力行为安拉而努力,以此表达对神圣意志的顺从。 崇拜功课的形式,是内心深处情感和思想的外在投射。 事实上,安拉将崇拜功课描述为我们灵性的标志:“凡尊重安拉的标识者,这确是心中敬畏的表现。”
相反,即使履行了同样的动作,如果缺乏作为崇拜功课不可或缺部分的敬畏与谦卑,且没有纯洁的意图,这些行为在安拉那里无法获得被认可的崇拜地位。 因为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两段不同的圣训中分别说道:“谁若不放弃虚妄的言语和行为,安拉并不需要他放弃饮食”;另一段则说:“有些封斋的人,他们从斋戒中得到的唯一收获就是饥饿。” “还有些彻夜礼拜的人,他们得到的唯一收获就是失眠。” 先知如此教导。
仪式和崇拜功课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它们具有持续重复的特性。 但事物的持续重复并不会削弱其意义和重要性。 人们难道不是多次对伴侣说“我爱你”吗? 无论这种赞美被重复多少次,都不会使爱变得廉价,也不会降低其重要性。 恰恰相反,这句话重复得越多,夫妻之间的爱与情谊就越深厚。 同样,我们表达对安拉之爱的言辞、我们的崇拜功课、祈祷、以及“赞美安拉”(Elhamdulillah)和“超绝安拉”(Subhanallah)等赞词也是如此。 这些崇拜功课即使持续重复,也不会失去其重要性。 这些谨慎且自觉履行的崇拜功课,能够增强我们的灵性,使我们能够振翅飞向人类完美的巅峰,并在认知安拉与热爱安拉的地平线上升起。
尽管超出了人类理智的理解能力,但显而易见,崇拜功课是为了确保所有人两世的幸福并提升其精神等级等非常合理的目而被命令的。 另一方面,穆斯林被禁止以崇拜的名义去执行那些违背理智、不合逻辑的仪式。 换句话说,禁止以不符合天性且宗教未曾命令的行为来进行崇拜。 例如,正如在先知时代发生的一起事件中所见,荒谬的仪式引起了那些对安拉为宇宙持续运行所创造的自然法则持有迷信观念的人的注意。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告诉他的圣门弟子,月食和日食与任何人的出生或死亡无关。 那些实行精神上不合理的仪式的人,声称这些未经宗教证据证实的仪式是由神圣来源所命令的。 (例如,请参阅《古兰经》牲畜章第138节,其中解释了多神教阿拉伯人因迷信习俗而禁止特定动物的仪式。) 以及筵席章第103节。 (请参阅这些经文。) 安拉在第二节经文的结尾处说:“他们中大多数人不运用理智”,以此指出崇拜功课在本质上不应违背理智和逻辑。
伊斯兰教中崇拜功课的目标
伊斯兰仪式,或者用更恰当的术语来说“崇拜功课”,在穆斯林教义学家和法学家眼中一直是一个重要课题。 然而,大多数伊斯兰学者更关注崇拜功课的功能性,而非其目的。 法学家专注于崇拜功课的分类及形式上的正确履行,而教义学家则主要研究这些功课与信仰基础之间的关系。 这并不意味着崇拜功课的基本目的不重要或没有价值。 这更可能是因为关于该主题没有太多争议,所以它看起来像是一种无声的共识。 尽管承认关于此主题的文献相对匮乏,但一些关于净化心灵和苏菲主义的著作,仍努力强调了每一种与崇拜功课相关实践背后的根本因素。
事实上,当我们考虑到朝觐中的一些标识和仪式,特别是想到履行朝觐主命在信士心中唤起的精神愉悦时,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引导我们履行伊斯兰崇拜功课的真正目的之重要性。
“崇拜”(ibadet)这一概念,与意为仆人或奴隶的“abd”一词源自同一个词根。 根据《阿拉伯语词典》(Lisanu'l-Arab),“abd”一词与谦卑和服从的概念有关,并与古阿拉伯语表达“et-Tariku'l-Ma'bed”相关,即奴隶经常行走而变得平坦的道路。
由于这里提到的联系,伊斯兰学者根据这些含义解释了所有源自“a-b-d”词根的“奴役”(ubudiyet)和“崇拜”(ibadet)概念。 总之我们可以说:如果安拉愿意,他本可以使用其他词汇来描述虔诚和忠诚。 但他依然选择了源自“a-b-d”词根的词汇来解释他与信士之间的关系。
伊本·泰米叶(卒于回历728年)在解释这一问题时指出: 遵循特定形式和常规履行的崇拜功课,是一个人表达对安拉之爱并履行这种爱之要求的具体体现。 此外,它也展示了个人对神圣本体的礼貌、尊重和服从。 根据这一含义,仆人是指热爱安拉的谦卑之人。 解读这些解释的伊本·盖伊姆(卒于回历751年)说道: 常规和形式化的崇拜功课,是爱的最高境界。 用通俗的话说,“爱使他像一个没有意志的物品一样成为了奴隶。” 这就是真正的爱,即这种神圣的爱。
正如上述两种定义所见,伊斯兰学者们揭示了崇拜行为与激发人类内心深处情感、使其符合造物主创造目的之间的联系。 这意味着:如果形式上的崇拜无法激发人类内心的情感(如对安拉的爱、对安拉的认知、敬畏等),那么这些崇拜就不能算作圆满完成。
事实上,正如阿布·希拉勒·阿斯卡里(卒于回历390年)所言: “任何不能引领人达到认知境界的行为,都不能被视为崇拜。” 也就是说,在没有情感纽带的情况下进行的、缺乏真诚与纯粹的崇拜,不过是剥离了灵性与灵魂的仪式。 因此,礼拜、斋戒、缴纳天课或朝觐等所有伊斯兰崇拜行为,都必须深入信徒的心灵,并激发其内在的灵性情感。 但我认为还有一点值得铭记:即使我们在崇拜中未能完全达到真诚,或者缺乏敬畏与谦卑,我们也不应放弃,而应继续尽我们所能去达到这一境界。
事实上,崇拜行为也像仪式一样具有象征意义。 当法学学者们在每日五次礼拜的身体姿势和动作问题上产生分歧时,如果该问题没有明确的教法依据,他们通常会选择那些最能象征对安拉顺从的姿势和动作。
事实上,正如说“苏布哈纳安拉”(Subhanallah,赞美安拉超绝万物)是我们舌头的言语赞颂一样,礼拜也是我们身体以肢体语言进行的同样赞颂。 当我们叩头时,我们通过肢体语言表达了对安拉神圣主权及其独一性的承认。 正如我们通过念诵清真言,用言语宣告安拉是唯一的造物主一样。
朝觐: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遗产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朝觐: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遗产)
在《古兰经》中关于朝觐天命的经文中,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被赋予了核心地位,并多次被提及。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在《古兰经》中关于朝觐天命的经文中,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被赋予了核心地位,并多次被提及。) 正如经文所述,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在安拉的指引下前往麦加,被派往安拉的房屋,即克尔白。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正如经文所述,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在安拉的指引下前往麦加,被派往安拉的房屋,即克尔白。) 此外,他与作为麦加阿拉伯人祖先的儿子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一起,受命建造了克尔白的围墙。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此外,他与作为麦加阿拉伯人祖先的儿子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一起,受命建造了克尔白的围墙。)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此外,他与作为麦加阿拉伯人祖先的儿子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一起,受命建造了克尔白的围墙。) 在圣训集中,朝觐的仪式被明确提及为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圣行所传承下来的实践(易卜拉欣的遗产)。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在圣训集中,朝觐的仪式被明确提及为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圣行所传承下来的实践(易卜拉欣的遗产)。)
如果不了解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生平,就绝对不可能完全理解和领悟朝觐中的巡游、驻留等仪式。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如果不了解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生平,就绝对不可能完全理解和领悟朝觐中的巡游、驻留等仪式。) 通过这些仪式,朝觐者可以将自己与共同的历史联系起来,并与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及其家人的遗产相连。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通过这些仪式,朝觐者可以将自己与共同的历史联系起来,并与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及其家人的遗产相连。)
或许正因如此,即使是那些背弃了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留下的正统信仰、转而崇拜偶像的蒙昧时代阿拉伯多神教徒,也依然保留了朝觐这一崇拜,尽管他们对其进行了篡改。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或许正因如此,即使是那些背弃了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留下的正统信仰、转而崇拜偶像的蒙昧时代阿拉伯多神教徒,也依然保留了朝觐这一崇拜,尽管他们对其进行了篡改。) 因为尽管他们的执行方式与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使命背道而驰,但这一崇拜依然是连接多神教徒与其祖先先知易卜拉欣和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之间的一条极其强有力的纽带。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因为尽管他们的执行方式与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使命背道而驰,但这一崇拜依然是连接多神教徒与其祖先先知易卜拉欣和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之间的一条极其强有力的纽带。)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因为尽管他们的执行方式与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使命背道而驰,但这一崇拜依然是连接多神教徒与其祖先先知易卜拉欣和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之间的一条极其强有力的纽带。)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因为尽管他们的执行方式与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使命背道而驰,但这一崇拜依然是连接多神教徒与其祖先先知易卜拉欣和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之间的一条极其强有力的纽带。)
事实上,朝觐天命中仪式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就是铭记共同的历史和传统,以及与共同的群体产生认同感的能力。 目睹朝觐仪式并执行这些仪式的信徒们,超越了他们所处时代的狭隘框架,想象自己与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一起投石驱魔,与哈杰尔圣母一起在萨法和麦尔卧之间奔走,与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一起建造克尔白的支柱,仿佛与千百年来环绕安拉房屋巡游的亿万信徒兄弟肩并肩、手挽手地进行崇拜,尽情体验这种灵性氛围,并将这一共同遗产据为己有。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目睹朝觐仪式并执行这些仪式的信徒们,超越了他们所处时代的狭隘框架,想象自己与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一起投石驱魔,与哈杰尔圣母一起在萨法和麦尔卧之间奔走,与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一起建造克尔白的支柱,仿佛与千百年来环绕安拉房屋巡游的亿万信徒兄弟肩并肩、手挽手地进行崇拜,尽情体验这种灵性氛围,并将这一共同遗产据为己有。)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目睹朝觐仪式并执行这些仪式的信徒们,超越了他们所处时代的狭隘框架,想象自己与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一起投石驱魔,与哈杰尔圣母一起在萨法和麦尔卧之间奔走,与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一起建造克尔白的支柱,仿佛与千百年来环绕安拉房屋巡游的亿万信徒兄弟肩并肩、手挽手地进行崇拜,尽情体验这种灵性氛围,并将这一共同遗产据为己有。)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目睹朝觐仪式并执行这些仪式的信徒们,超越了他们所处时代的狭隘框架,想象自己与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一起投石驱魔,与哈杰尔圣母一起在萨法和麦尔卧之间奔走,与先知伊斯玛仪(愿主安之)一起建造克尔白的支柱,仿佛与千百年来环绕安拉房屋巡游的亿万信徒兄弟肩并肩、手挽手地进行崇拜,尽情体验这种灵性氛围,并将这一共同遗产据为己有。)
在《古兰经》中关于朝觐的经文所引述的故事中,有一部分讲述了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是第一个受命邀请他人履行朝觐天命的人。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在《古兰经》中关于朝觐的经文所引述的故事中,有一部分讲述了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是第一个受命邀请他人履行朝觐天命的人。) 然而,在《古兰经》中,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也被呈现为一位除了近亲家属外几乎没有追随者的先知。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然而,在《古兰经》中,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也被呈现为一位除了近亲家属外几乎没有追随者的先知。) 《古兰经》在提及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孤独时,将他定义为“一个人的民族”。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古兰经》在提及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孤独时,将他定义为“一个人的民族”。)
尽管如此,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朝觐呼唤在世世代代和几个世纪中得到了回应,来自世界各个角落的数百万人一直在努力追随他的足迹。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尽管如此,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的朝觐呼唤在世世代代和几个世纪中得到了回应,来自世界各个角落的数百万人一直在努力追随他的足迹。) 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在麦加这样贫瘠荒凉的地方向人们发出的邀请,在几个世纪后依然得到数百万人的响应,这是希望、乐观和对安拉信赖的体现,也是证明在安拉的许可和意愿下,即使在最绝望的情况下,一切事务也能变得容易的明证。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在麦加这样贫瘠荒凉的地方向人们发出的邀请,在几个世纪后依然得到数百万人的响应,这是希望、乐观和对安拉信赖的体现,也是证明在安拉的许可和意愿下,即使在最绝望的情况下,一切事务也能变得容易的明证。)
朝觐同时也象征着一种超越种族起源、更具包容性的民族和更宏大群体的归属感。 从过去到现在,来自不同种族、民族和年龄,男女老少,成千上万的人以相同的目标同步履行朝觐,提供了体验一种无法通过其他任何方式获得的强大兄弟情谊和友谊的机会。
关于这一点,最引人注目的表述之一来自马尔科姆·X(Malcolm X)的见证。他曾因美国种族主义行为而以反白人观点闻名,但在经历朝觐后,他彻底放弃了这种言论。 他不断谈论麦加对他的改变,并通过他从朝觐期间寄出的信件,描述了朝觐对人类性格的转化作用:
“这里有成千上万来自世界各地、各种肤色的朝觐者,从蓝眼睛金发的白人到黑皮肤的非洲人。 但基于我们在美国的经历,我们共同履行了一种崇拜,它象征着一种我曾认为在白人与非白人之间绝对不可能存在的团结与兄弟情谊。”
“在圣地度过的十一天里,在崇拜同一个安拉时,我与那些有着深蓝色眼睛、金黄色头发、皮肤如雪般洁白的信徒兄弟们同吃一盘饭,同饮一杯水,在同一个地方、同一块地毯上睡觉。在‘白人’穆斯林的言谈、态度和行为中,我感受到了与尼日利亚、苏丹和加纳的非洲黑珍珠穆斯林之间同样的真诚。是的,我明白了:我们确实是平等的兄弟。”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在圣地度过的十一天里,在崇拜同一个安拉时,我与那些有着深蓝色眼睛、金黄色头发、皮肤如雪般洁白的信徒兄弟们同吃一盘饭,同饮一杯水,在同一个地方、同一块地毯上睡觉。在‘白人’穆斯林的言谈、态度和行为中,我感受到了与尼日利亚、苏丹和加纳的非洲黑珍珠穆斯林之间同样的真诚。是的,我明白了:我们确实是平等的兄弟。”)
这一见证非常生动地描绘了朝觐是如何深入人心、触动灵魂和情感,并为积极影响信徒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这些崇拜行为将我们从短期、简单的目标中解救出来,引导我们走向更崇高的目标,同时也让我们从狭小的世界飞向更广阔的天地,并使我们成为一个极其光荣和尊贵的传统——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遗产的共同继承者。 (注:此句与上一句合并为:这些崇拜行为将我们从短期、简单的目标中解救出来,引导我们走向更崇高的目标,同时也让我们从狭小的世界飞向更广阔的天地,并使我们成为一个极其光荣和尊贵的传统——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遗产的共同继承者。)
朝觐仪式中的象征意义
正如我们之前所提到的,伊斯兰教中的崇拜并非没有目的。 相反,崇拜的设立是为了帮助信徒扬帆起航,迈向爱与认知的地平线,并在心灵的翡翠峰峦上漫步。 朝觐的仪式也具有同样的目标。
事实上,《古兰经》指出,朝觐的目标是“引导心灵(即情感和欲望)”。 先知易卜拉欣(愿主安之) 易卜拉欣(愿主安宁)在祈祷中所提到的这一情况,最终以安拉应允了他关于朝觐的祈祷而告终。
“我们的主啊! 我把我的部分后代安置在你的神圣殿堂旁,在那片寸草不生的山谷里。 我们的主啊! 我这样做是为了让他们能虔诚地礼拜。 主啊! 请让一部分人的心倾向他们,并赐予他们各种果实作为给养,以便他们能感谢你。”
这一点在《古兰经》提到宰牲功课时再次得到了强调:“它们的肉和血都达不到安拉,但你们的敬畏却能达到他。”
因此,当审视朝觐的仪式和功课时,可以发现每一项实践中都蕴含着特定的精神目标。 我们理解到,许多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深意,在朝觐的每一个阶段都通过某些实践被象征化和具体化了。这些由象征性动作构成的仪式和功课,即崇拜行为,使朝觐者适应了一种精神氛围,并将他们与历史传统以及从过去延续至今的群体联系在一起。
环游(Tavaf)中的象征意义
“Tavaf”一词在词典中意为“环绕”。作为宗教术语,它指在朝觐或副朝(在朝觐季节之外的时间执行朝觐仪式)期间,围绕克尔白行走七圈。 事实上,当我们提到朝觐时,脑海中浮现出的第一个画面,就是数百万人在克尔白周围环游的照片。 环游是朝觐最重要的仪式和功课之一。
克尔白是地球上为崇拜安拉而建造的第一座房屋,也是唯一一座为了赞颂创造我们的造物主之名而建立的神圣殿堂。 《古兰经》将克尔白描述为“人们的聚集地”(为了获得回赐而聚集的地方)或“房屋”(安拉的房屋)。 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身处克尔白禁地并将自己托付给其氛围的信士,会得到极大的精神滋养;他仿佛浴火重生,在释放压力后进入一种形而上的升华状态,更新自己的信仰,并以极大的热情享受崇拜的乐趣…… 从而尽可能地加强他与安拉的联系。
必须记住,克尔白建造所用的砖块、灰泥等材料,或是克尔白的覆盖物,本身并不具备任何神圣性。 或许是因为误以为穆斯林是这样想的,许多非穆斯林对穆斯林崇拜克尔白持有错误的看法。 然而,重要的是克尔白所发挥的功能及其所包含的意义:克尔白是穆斯林的朝向,即礼拜时面朝的方向。 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传教的最初几年,穆斯林的朝向是耶路撒冷的阿克萨清真寺。 安拉通过降示的一段经文,将朝向从阿克萨清真寺改为克尔白,以此提醒我们,礼拜时所朝的方向或物质建筑本身并非神圣不可侵犯的。 相反,它们被视为神圣的原因,是因为安拉赋予了它们神圣性,并赋予了它们这样的使命:
“行善(和义举)并非将你们的脸转向东方或西方。” 真正的行善是:信仰安拉、后世、天使、经典和先知,并为了取悦安拉而将自己喜爱的财产施舍给亲属、孤儿、贫民、路人、乞讨者以及为赎身而努力的奴隶和俘虏;谨守礼拜,缴纳天课,履行诺言,特别是在困苦、疾病和战争激烈时能够坚忍的人的行为。 这些人就是信仰真诚的人,也是敬畏安拉、远离罪恶的人!
同样,在环游期间亲吻黑石(Hacerü'l-Esved),是一种象征忏悔和懊悔的行为。 或许正因如此,圣门弟子欧麦尔(愿主喜悦之)曾亲吻黑石并说道: “我以安拉起誓,你不过是一块石头。 如果我没有亲眼看见先知穆罕默德 ﷺ 亲吻你,我绝不会亲吻你。”
只要克尔白处于崇拜的中心,环游就会提醒我们,安拉应当处于我们生活的中心。 这项功课向信士们灌输了面对安拉时应有的谦卑和顺从,表达了他们将安拉置于生活中心的意愿和渴望,此外,它还象征着宇宙中的万物,无论是否意识到,都在按照安拉的意志运行。
奔走(Sa'y)中的象征意义
奔走是在萨法山和麦尔卧山之间往返行走的崇拜仪式。 这项功课是圣门弟子…… 哈贾尔(愿主喜悦她) 与她的儿子先知伊斯玛仪(愿主赐他平安) 象征着他们所经历的往事。 根据安拉的命令,他们两人被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赐他平安)遗弃在了一片荒芜贫瘠的土地上。 先知 哈贾尔多次呼唤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赐他平安),想问他为何将自己和幼小的孩子遗弃在这空旷的沙漠中。直到她问出“这是安拉命令你的吗?”之前,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赐他平安)都没有回答她。
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赐他平安)回答“是的”时,我们的母亲哈贾尔 以完全顺从的态度回应道:“既然如此,安拉绝不会抛弃我们。”
先知 哈贾尔开始照顾她幼小的孩子,当婴儿因饥饿啼哭时,她在萨法和麦尔瓦两山之间奔走往返,寻找能满足需求的东西或任何能帮助他们的人。 她在两山之间整整奔走了七次。 突然,她在儿子脚边看到了天使吉卜利勒(忠实的灵)。 先知 伊斯玛仪(愿主赐他平安)用脚后跟跺地,地面涌出了一股泉水,后来被称为渗渗泉。 随后,属于朱尔胡姆部落的族群来到了这片区域。 为了使用渗渗泉水,他们礼貌地征得了先知 哈贾尔的同意,并在此定居下来。 麦加城就是这样形成的。
上述解释说明了作为朝觐组成部分之一的“赛伊”(奔走)功课是如何产生的。 先知 哈贾尔的故事如果不了解,就绝对无法完全领会朝觐的意义。 她的故事首先构成了对安拉无限信任、顺从和依附的最完美典范之一。 因为她是一位母亲,她欣然接受了与尚未断奶的孩子一起被独自留在荒凉沙漠中的命运。 一个对安拉没有完全托靠的人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
先知 哈贾尔在麦尔瓦和萨法之间奔走的经历,至今仍被朝觐者所效仿,它提醒我们自身的无助以及我们对安拉的需要。 伊斯兰学者中的一位所说的这句话是多么有意义:
“请把这一点牢牢刻在脑海里:一个船只沉没、自己只能抓住一块木板在波涛中挣扎的人,他对安拉的需要,并不比你们对安拉的需要更多。” 赛伊功课是一个象征,它向我们的内心强调了一个事实:如果没有安拉持续的支持和援助,我们可能会陷入比身处狂风大浪的海中或荒凉沙漠中孤身一人更糟糕的境地。
先知 哈贾尔榜样中另一个引人注目的点是,她那永不磨灭的乐观精神,无论发生什么,绝不对安拉失去希望,以及她对安拉绝不会违背诺言的坚定信念。 在麦尔威和萨法之间进行“赛伊”(奔走)的朝觐者们,尽管身处艰难困苦的奋斗之中,但他们 理解了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妻子哈哲尔那不可动摇的意志和乐观精神。 这种艰苦的奔走提醒朝觐者,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绝不能放弃,必须为寻求解决之道而努力。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 哈哲尔非常清楚,她必须去寻找安拉所定夺的给养,并为此付出努力。
关于“赛伊”功课及其象征意义,还有一个更有趣的细节。 从某种角度来看,这项功课也象征着伊斯兰教发源地——麦加最初建立的故事中最根本的事件。 因为,与朝觐有关的所有其他仪式和功课,都是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 哈哲尔在沙漠中进行“赛伊”之后才发生的事件的象征。 关于这些仪式和功课,最引人注目的点之一就是我们所效仿的主角。 借此机会,我们缅怀那位原本是埃及奴隶的女性,即没有任何地位、名望或财富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 哈哲尔所拥有的信仰和笃信。 她对安拉的顺从令众世界的主感到如此满意,以至于安拉将她的这些行为变成了一种将被全世界所有信士永远效仿的功课。 她是一位正直且坚定的女性,数十亿男性被命令追随她的足迹。 关于此事,在一段圣训的结尾,圣训传述者艾布·胡莱勒(愿安拉喜悦他)转向听众并评价道:“噢,天堂之水(即渗渗泉)的孩子们! 这就是你们的母亲。”
“赛伊”功课代表着一种非常丰富的传统。 这确实是一个非凡的现象:几千年来,男男女女通过效仿一位出身平凡的女性的行为,借由“赛伊”功课反复向世人展示:人类的美德在于对安拉的精神依恋以及为安拉所做的物质牺牲。
阿拉法特的象征
阿拉法特是麦加正东方的一座山脉的名字,其周边平原也包含在内。 阿拉法特日是伊斯兰历中都尔黑哲月的第九天。 在阿拉法特日,朝觐者们聚集在阿拉法特山顶及其周边平原,等待直到日落,以完成被称为“瓦克法”(驻留)的功课,并祈求安拉的宽恕与赦免。
朝觐中的每一项功课都必须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完成。 在阿拉法特完成的“瓦克法”是唯一一项让所有朝觐者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以同一动作聚集在一起的仪式。 正如
安拉的使者(愿安拉赐他平安与吉庆)曾说:“朝觐就是阿拉法特。” 也就是说,朝觐中最非凡的功课就是阿拉法特的“瓦克法”。
阿拉法特日在伊斯兰传统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首先,安拉在阿拉法特日降示了《古兰经》筵席章(Maide)第五节经文,表达了伊斯兰教的完美以及启迪人类的律法已臻完善。 其次,这一天也被认为是被称为“盟约之日”(elest bezmi)的日子。 安拉在灵魂界从每个人那里取了誓约,让他们承诺信仰并顺从他。 这一事件在《古兰经》中表述如下:
“当时,你的主从阿丹的子孙的背脊中取出他们的后裔,并使他们为自己作证,(问他们说):‘难道我不是你们的主吗?’ 他们回答说: ‘是的,我们作证!’ 以免你们在复活日说:‘我们确实对此一无所知。’ ”
最后,阿拉法特日被称为宽恕之日和安拉喜悦之日。 据传,先知(愿安拉赐他平安与吉庆)曾说:“安拉从火狱中释放仆人最多的日子,就是阿拉法特日。” 在另一段传述中,他说:“安拉向天使们自豪地讲述来到阿拉法特的仆人们,并说:‘看看我的仆人们! 他们在清晨时分,放下一切,跨越深谷,带着满头尘土来到我面前。 你们作证,我已宽恕了他们。’”
阿拉法特日不仅被称为盟约之日,它还通过提及人类在今生之前的生活,同时加强了信士们对后世和复活的思考。
为了描述死后复活的日子,人们使用了不同的名称,如清算日(yevmu'l-hisab)、灾难日(yevmun akim)、悔恨日(yevmu'l-hasre)等。 有趣的是,关于世界末日的许多名称与阿拉法特日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与阿拉法特日相似的名称包括复活日(yevmu'l-kıyame)、出离日(yevmu'l-huruc)和相聚日(yevmu't-telak)。
当朝觐者看到许多人在同一个地方、同一时间,在无助中聚集在一起以期获得安拉的恩典时,他们不由自主地会在脑海中浮现出复活之日的情景。 如果仔细观察戒衣,就会立刻明白,这些衣服不过是简单的白布,类似于包裹死者的殓布。 想到在阿拉法特日执行的所有这些功课,就不可能不联想到复活日。 所有这些都在提醒朝觐者,他们将因在世间的所作所为,而在安拉面前进行那场伟大的清算。
宰牲的象征
宰牲是指在朝觐季节的宰牲节期间,为了向安拉献祭而宰杀特定牲畜的行为。 宰牲节是全世界所有穆斯林庆祝的两个节日之一。 先知(愿安拉赐他平安与吉庆)教导说,宰杀牲畜时应以最快、最迅速的方式,在不折磨、不惊吓牲畜的情况下,以人道的方式进行。 宰牲既是宣告对安拉的感恩与忠诚,也是对他人的慷慨表现,因为宰杀的肉会被分发给穷人和有需要的人。
伊斯兰教所关注的人道主义利益,在宰牲节这一天得到了强调。 当穆斯林与家人庆祝这些日子时,他们正如安拉在《古兰经》中关于朝觐的经文所指示的那样,与他人分享节日的喜悦:“让他们来见证他们所受的(精神、社会、经济)利益。 并在规定的日子里,记念安拉之名,宰杀他赐予他们的牲畜。 你们可以吃这些牲畜的肉,也可以分给困苦者和贫民吃。” 这种对人道主义利益的强调,在几节经文后再次被提及:“当宰牲时,你们自己吃,也分给那些乞求者和羞于开口的贫民吃。 我这样使它们服从你们,以便你们感谢。” 本着服务全人类的思想,宰牲的肉不分宗教信仰,分发给所有有需要的人。 先知(愿安拉赐他平安与吉庆)曾教导说:“要向任何宗教的人施舍。”
这项功课的起源与先知 易卜拉欣(愿他平安)一生中最重要的转折点之一有关,即他接到安拉命令要宰杀儿子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 所有将易卜拉欣(愿他平安)视为精神之父的宗教传统所公认的事件。 尽管如此,关于它仍存在许多争议。 像克里斯托弗·希钦斯(Christopher Hitchens)这类新无神论运动的作家,为了证明宗教教义的错误,严重歪曲了这段故事,并为了让人们对宗教产生反感,提出了以下令人困惑的问题:一位造物主怎么可能命令一位父亲去杀害自己的亲生儿子? 什么样的父亲能接受这样的行为? 又是什么样的宗教,会因为相信其所崇拜的造物主下达了这样的指令,就将一个同意杀害自己儿子的人视为受人尊敬的人?
为了在心中正确理解这段故事,并能向他人准确传达其中的启示,同时看清这些问题为何曲解了事件本身,我们必须认真对待这些质疑和反对意见。 毫无疑问,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经受了极其严峻的顺从与忠诚的考验。 为了获得安拉的喜悦,他抛弃了家园和所有财产,在除了对安拉的信仰之外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祈祷道:“我的主啊,求你赐予我一个贤良的后代。” 他这样祈祷。 安拉回应了他的祈祷,并回答说:“于是,我们向他报喜,赐予他一个温和、忍耐的儿子。” 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对于日益成长、能够跟随在父亲身后的 易斯马仪(愿主安宁)有着怎样的深厚感情,我们大家都能想象得到。 就在儿子长到这个最可爱的年纪时,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接到了一个极其艰难的命令,即牺牲他最心爱的事物。
当我们仔细审视这个问题时,关于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牺牲精神的伊斯兰叙事中,有几个基本特征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这些特征解释了为何关于故事伦理内容的怀疑是错误的。 伊斯兰信仰的基本原则解释了为什么在这个故事中,做道德上正确的事与做安拉所意愿的事之间并不存在矛盾:根据伊斯兰信仰的基本原则,安拉是至仁至慈的,他不亏待任何人,不伤害任何人,也不希望任何人受苦。“因为确凿无疑的是:安拉绝不希望亏待任何人或任何生命。”
批评这段故事的人所无法理解的深刻现实是:真诚且发自内心爱着易斯马仪(愿主安宁)的 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坚信安拉对易斯马仪(愿主安宁) 的爱,绝对远超他作为父亲对自己儿子易斯马仪(愿主安宁) 的爱。 事实上,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言,安拉对人类的慈悯,远胜于母亲对孩子的慈爱。
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深信服从安拉的命令绝不会带来伤害,即便他不知道事情会如何发生,他也坚信结局终将是美好的。 这是故事的认识论层面,也是评价该故事的批评者们所忽略的。 事实上,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作为先知,他确信牺牲儿子的命令来自安拉,也确信安拉的命令永远是道德且良善的,因此他知道服从安拉的命令绝不会导致恶果。然而,批评者们忽视了这一事实,从而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他不是那些声称安拉与自己对话的普通人之一。 他是那位能够从族人投入的火坑中安然无恙走出来的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愿主安宁) 他是亲眼见证了死鸟复活奇迹的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愿主安宁) 他是为了成为展现出无与伦比忍耐力的人,而见证了天地奥秘的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愿主安宁)
我认为还有一点值得指出:根据《古兰经》中的记载,易卜拉欣(愿主安宁) 走近他的儿子,并就此事与他商量:“我的儿啊,”他说,“(在过去几个夜晚)我梦见我必须牺牲你。 你觉得如何,考虑一下吧!” 儿子毫不犹豫地回答说:“父亲啊,照着你所受的命令去做吧。” “如果安拉意欲,你会发现我是(在顺从安拉命令方面)坚忍的人。” 也就是说,先知 易斯马仪(愿主福安之), 并非在对这件事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被动接受,相反,他是在完全知情的情况下,出于自己的意愿和真诚,欣然接受了被献祭的命运。 可以看出,古兰经中对这段故事的叙述没有任何隐瞒或强迫的成分。 这个故事充满了父子二人怀着强烈的责任感,顺从安拉意志的美好品质。 古兰经对此表述如下:“当他们俩都顺从安拉的命令时。” 易卜拉欣把孩子侧卧在地上。我们呼唤道:“易卜拉欣啊!你确实已经证实了(你在梦中所受命令的)忠诚;(你现在不必献祭你的儿子了)。” 我们就是这样报酬那些行善且如同亲眼见到安拉一般的人。”
丹麦存在主义哲学家索伦·克尔凯郭尔(卒于 1855年),对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的故事中,
信仰与道德之间表面上的矛盾深受触动。 克尔凯郭尔认为,这个故事完美地体现了经得起考验的信仰,但他感到许多基督徒未能充分领会这个故事的价值。 因此,他将自己的哲学著作《恐惧与战栗》献给了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的牺牲,重点关注了他在准备献祭爱子时所经历的心理焦虑。 尽管他的著作中存在一些有争议的解读,但其核心思想是,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绝没有任何想要实施谋杀这种违背道德行为的意愿。
更确切地说,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虽然被要求的行为看起来违背道德,但他深知安拉绝不会命令真正违背道德的事,因此他坚信最终的结果在道德上是好的。 因此,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 因为坚信安拉不会让先知易斯马仪(愿主福安之)蒙受损失,从而进入了一种(克尔凯郭尔称之为“道德的宗教性悬置”)的精神境界。 克尔凯郭尔由此区分了那种通过盲目服从而心安理得地执行非道德行为的做法,与那种需要维护个人道德关怀的真实信仰。 但他最终相信,服从确知来自安拉的命令,终将产生美好的结果。
著名经注学家伊玛目·沙瓦卡尼(卒于 伊斯兰历1250年)对此有一个有趣的解读:
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将先知 易斯马仪(愿主福安之)放倒准备献祭时,从山那边传来一个声音对他说:“易卜拉欣啊! 你已经履行了梦境的要求。” 因此,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即使没有完成那个命令,也因为他在该事上的坚定决心,被视为已经完成了那次牺牲。 因为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已经尽了他所能做的一切。 此外,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和先知 伊斯梅尔(愿主福安之)履行了赋予他们的目标(即并非具体执行宰杀或被宰杀的行为),展现了牺牲精神和对安拉的完全顺从。
简而言之,根据这种叙述,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所做的,并不像新无神论者所讽刺的那样,意味着“我通过杀掉我的孩子在做一件好事。 因为安拉是这样命令的”。 这更像是说:“安拉要求我做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 但如果我遵循这条道路,我信任安拉,因为我知道安拉不会抛弃我和我的儿子,并会保护我们免受一切伤害。 安拉会看到我们的忠诚与顺从,并引导我们走向更美好的结果”。 这种信任方式在某种意义上类似于“信任倒(trust fall)”练习。 参与此练习的人会将双手交叉在胸前,背对着朋友。 他们信任朋友会接住自己,于是像一根倒下的柱子一样向后倒去,膝盖和腰部保持笔直。 做这件事的人知道摔倒是不好的,他们并不想撞到地面或伤害自己。 尽管如此,为了展示彼此间绝对的信任,他们在落地并受伤之前,表达了对朋友会接住自己的信念。
因此,从正确的角度来看,这个故事象征着真实灵性和完全顺从的最闪亮、最强有力的证明之一。 尽管安拉并不要求我们宰杀自己的孩子,但生活确实让我们面临许多艰难的选择。 在这些情况下,为了选择正确的事并做出积极的改变,我们需要做出许多牺牲,甚至有时需要甘愿承受痛苦。 为了这个目标,我们可能不得不失去财产、家人,有时甚至更多。 真正的信仰并不意味着为了盲目服从某些人的不合理命令,而放弃个人的道德价值观或伦理准则。 相反,真正的信仰意味着当我们有机会赢得安拉的喜悦并帮助他的受造物时,我们准备好离开那些我们喜爱和内心眷恋的事物,并准备好牺牲我们所珍视的东西。 因为我们知道,安拉迟早会帮助每一个试图在他的道路上行善的人。
投石驱魔仪式中的象征意义
“Cemarat”一词是“cemre”(意为小石子)的复数,在宗教术语中,它是指在朝觐期间投向象征魔鬼的石柱的石子,或者是位于麦加附近米纳(Mina)的三个特定地点,即投掷这些石子的地方。 朝觐者在朝觐期间会访问这三个地点,并将石子投向这三根石柱。
根据一种传述,投石驱魔仪式象征着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为了执行安拉的命令, 在前往宰杀其子伊斯梅尔(愿主福安之)的途中所发生的事件。 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在确信宰杀 伊斯梅尔(愿主福安之)是安拉的命令后,在前往儿子那里的路上,三次遇到了试图劝阻他的魔鬼。 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通过向魔鬼投石,回应了所有这些干扰。 尽管一些朝觐者经常误解,认为在投石仪式中他们是在物理上投掷魔鬼,但实际上,这项功课是提醒人们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行为的象征性实践。 这项功课提醒朝觐者,在世俗生活中,必须意识到那些试图让我们远离安拉和正直的内在与外在的邪恶。 它还让我们感受到,我们的信仰和诚意将始终受到外部因素的考验,因此,专注于赢得安拉喜悦的信士们必须为这场斗争做好准备。
结论
作为人类,我们努力在道德和精神上提升自己,并在面对艰难的考验和灾难时,努力将我们内在潜藏的人性从潜能转化为现实。 通过功课的象征性语言,我们发现了一个赋予生活意义的维度,它通过告诉我们是谁、从哪里来以及为何被创造,从而触动我们的灵魂。 是的,最伟大的旅程是我们向着安拉的精神之旅,旨在达到对安拉的认知(Marifetullah),提升爱的境界,以“伊赫桑”(Ihsan,即如见安拉般崇拜)的意识生活,并在这世俗生活中时刻感受到他的同在。 而我们为履行朝觐功课所进行的物理旅程,则包含了许多提醒我们在与主及彼此的关系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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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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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资源:《古兰经》蜜蜂章 16:120。
• 引用资源:马尔科姆·X(El-Hac Malik El-Shabazz)的麦加书信,于2017年8月17日从 http://islam.uga.edu/malcomx.html 获取。
• 引用资源:《古兰经》易卜拉欣章 14:37。
• 引用资源:《古兰经》朝觐章 22:37。
• 引用资源:《古兰经》指出克尔白的柱子是由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和先知 伊斯梅尔(愿主福安之)共同升起的(黄牛章 2:127)。 然而,学者们对于它是否在极早期就已建成存在分歧。 伊本·阿拔斯的一则传述指出,地基在此之前就已经存在。 此外,先知穆罕默德 ﷺ 指出,克尔白与耶路撒冷圣殿(Beytü'l- Makdis)的建造时间相隔40年。 (布哈里圣训集,《众先知篇》,第10段)。 然而,这段时间与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福安之)和先知 苏莱曼(愿主福安之)之间数千年的时间跨度相矛盾。 基于这一点,伊本·贾兹(卒于 回历597年)认为,两者最初都是由先知 阿丹(愿主福安之)建造的,相隔40年。 伊本·哈杰尔·阿斯卡拉尼(卒于 回历852年)也指出了这一结论,并列举了一些证据和论点,支持克尔白最初是由先知 阿丹(愿主福安之)建造的。 他引用了卡塔达·本·迪阿麦(卒于 回历117年)的一则传述。 据传,“安拉在先知阿丹(愿主安宁)降临人间时建造了克尔白。” (续上句) 先知阿丹(愿主安宁) 当先知阿丹(愿主安宁)思念天使及其声音时,安拉至高者说:“阿丹啊! 我已为你定下一座房屋,人们将环绕它进行巡礼(塔瓦夫)。 就像环绕我的宝座所进行的巡礼一样。 因此,你前往那里吧。” (引用资源: 伊本·哈杰尔,《布哈里圣训实录注》,开罗,Daru'r- Rayani't- Turas出版社,1987年,第6卷,第467、470-471页)
• 黄牛章 2/125。
• 黄牛章 2/177
• 黑石(Haceru'l- Esved)指向克尔白的东角,据传它是从天堂降至人间的石头,因人类的罪孽而变黑(提尔米济,《圣训集》,朝觐篇,49)。 根据伊本·阿巴斯传述的一段弱圣训:“黑石是安拉在人间的象征,如同他的右手。 谁向它致敬并亲吻它,就如同向安拉致敬并亲吻了他”(伊本·阿迪,《全集》,第1卷,第336页)。 伊本·库泰巴·达伊努里解释道:“这仅仅是一个比喻。 其基础在于:谁向国王致敬,就会亲吻他的手。 黑石也是比喻性地被比作手。” (伊本·库泰巴,《圣训矛盾解析》,开罗,Daru İbn-i Affan出版社,第 406页)。 此外,他还提到了先知 阿伊莎(愿主喜悦之)的一段传述。 当安拉从人类那里获取最初的誓约时,他将此誓约安置在黑石之中。 (Ceale zalike fi'l- Haceri'l- Esved,意为:他将此置于黑石之中)。 因此,一个人亲吻黑石,其与安拉所立契约的象征意义是重大的。 每一次亲吻,你都在重申与安拉的盟约,并向世界宣告这一点。
• 穆斯林,《圣训实录》,朝觐篇,273。
• 布哈里,《圣训实录》,先知篇,9。
• 同上。
• 布哈里,《圣训实录》,先知篇,8;婚姻篇,13。 这段传述强调了先知 哈杰尔对于穆罕默德 ﷺ 圣裔(穆斯林群体)的重要性。 关于这一表述有不同的解读。 一种解读认为,安拉通过渗渗泉回应了先知 哈杰尔的祈祷,从而促成了这个群体的诞生。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朝觐仪式篇,69。
• 高处章 7/172。
• 穆斯林,《圣训实录》,朝觐篇,436。
• 圣门弟子,《中正平衡》,第4卷,第381页。
• 萨德章 38/16。
• 朝觐章 22/55。
• 黄牛章 2/85。
• 卡夫章 50/42。
• 信士章 40/15。
• 关于宰牲的教法规定,各教法学派之间存在分歧。 根据哈乃斐学派,宰牲是当然(Wajib);根据马立克、沙斐仪和罕百里学派,则是圣行(Sunnah)。 此外,沙斐仪学派认为每个人都应宰牲,哈乃斐学派认为仅限定居者,而马立克学派则认为当年未去朝觐的人应宰牲。
• 另一个节日是斋月结束时庆祝的开斋节。
• 使者(愿主福安之)曾说:“宰杀时,应磨快刀刃,并使用尽可能减少动物痛苦的良好方法。” 穆斯林,《圣训实录》,狩猎篇,57。
• 朝觐章 22/28。
• 朝觐章 22/36。
• 伊本·库达马·马格迪西(卒于 回历620年),《穆尼》,利雅得,Dar-u Alemi'l- Kutub出版社,1999年,第13卷,第381页。
• 伊本·阿比·谢巴,《穆萨奈夫圣训集》,10494。
• 大多数学者根据《古兰经》中的暗示,认为被宰献的人是先知 易斯马仪(愿主安宁)。 伊本·泰米叶(卒于 回历728年)也持此观点。 参见 《法塔瓦全集》,Daru'l- Vefa出版社,2001年,第4卷,第204页。 然而,伊本·贾里尔·塔巴里(卒于 回历320年)和古尔图比(卒于 回历671年)则认为被宰献的是先知 易斯哈格。 参见 《列班者章》第101-102节 经文的注释。
• 列班者章 37/101-102。
• 仪姆兰的家属章 3/108。
• 布哈里,《圣训实录》,礼仪篇,18。
• 古尔图比在《列班者章》第102节的注释中提到,这个梦连续三晚出现。 (续上句) 正如《布哈里圣训实录》中所见,在伊斯兰教中,先知的梦是启示的一部分。 (参见 伊本·哈杰尔·阿斯卡拉尼,《布哈里圣训实录注》,6581。 《布哈里圣训实录注》6581)。
• 大多数反对意见背后的认识论假设是:在他们的思维中,声称安拉命令自己做某事的人要么是骗子,要么是疯子。 因为他们不承认有任何神明会向人类下达命令。 尽管如此,如果安拉命令的行为看起来违背道德,我们应该持有怎样的思维方式? 根据艾什阿里学派的信仰,安拉所命令的,就是善的。 也就是说,命令本身定义了什么是道德。 根据罕百里-赛莱菲、马图里迪和穆尔太齐赖学派,基本的道德原则符合理性和逻辑。 因此,安拉的命令与通过理性推导出的基本道德原则是一致的。 如果我们无法通过理性得出同样的结论,那意味着我们的审视和研究尚不完整。 如果有人为了证明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是正当的,而声称这些行为是安拉的命令,《古兰经》为我们提供了正确的回答:“安拉绝不命令丑事”(高处章 7/28)。
• 众先知章 21/69。
• 黄牛章 2/260。
• 牲畜章 6/75。
• 列班者章 37/102。 《古兰经》注释家马哈茂德·阿卢西(卒于 回历1270年)指出,先知 易斯马仪没有自称坚忍,而是说“如果安拉意欲,我将是坚忍的”,这体现了他的谦逊。
• 列班者章 37/103-105。
• 阿拉斯泰尔·汉纳,《克尔凯郭尔〈恐惧与战栗〉分析:批判性模型》,丹尼尔·康威编,剑桥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3页。
• 肖卡尼,《全能者的恩赐》,贝鲁特,Daru'l- Marife出版社,2007年,第 1246页。 关于此问题,穆尔太齐赖学派与艾什阿里学派之间存在信仰上的争论。 拉齐(卒于 回历606年)在《幽玄之钥》注释中,于《列班者章》第102节的注释里对此进行了转述。 (续上句) 根据穆尔太齐赖学派,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安宁)并未被命令真正宰杀儿子,而只是被命令迈出这一步。 因此,即使他没有宰杀先知 易斯马仪(愿主安宁),他也已经履行了梦中得到的命令。 而根据艾什阿里学派,安拉命令先知 易卜拉欣(愿主安宁)在真实意义上宰杀他的儿子。
• 关于这个故事,新无神论者所提出的批评在逻辑上还有另一个令人震惊的层面。 如果承认人类与动物并无本质区别,仅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动物,那么既然杀人被视为恶行,为什么杀害动物却被认为是正当的呢? 如果人类的生命在本质上与动物的生命没有区别,那么是什么赋予了人类消耗动物生命的权利呢? 对于穆斯林而言,这种权利仅仅源于造物主的许可。 动物不得为了娱乐而被杀害。 此外,我们必须以人道的方式宰杀供食用的动物。 因此,在宰杀任何动物之前,必须诵读“泰斯米”(即诵念安拉之名),以使其符合清真标准。
• 引用资源:艾哈迈德·本·罕百里,《穆斯奈德圣训集》,第1卷,第297页。 纳赛尔丁·阿尔巴尼声称这条圣训是“弱圣训”,艾哈迈德·沙基尔也对此表示认同。 有些人虽然无法提供关于这一崇拜行为来源的信息,却声称这条圣训是弱的,并断言没有关于投石驱魔仪式的可靠来源。 收起阅读 »
穆斯林对伊斯兰教的怀疑是 halal 吗?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islamda-supheye-giden-modern-yollar
原文标题:İslam’da Şüpheye Giden Modern Yollar
作者:Dr. Youssef Chouhoud
作者简介:尤瑟夫·舒胡德博士:尤瑟夫是南加州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专业的博士生,也是该校的教务长研究员。他目前的研究兴趣包括民主化(侧重于中东地区)以及政治宽容度(重点关注西方国家的穆斯林少数群体)。尤瑟夫在理海大学获得了历史学学士学位,随后以校长奖学金获得者的身份在该校完成了政治学硕士学位。
副标题:Yaqeen学院的研究将如何改变美国穆斯林社区的信仰危机?
摘要:Yaqeen伊斯兰研究学院的一项开创性项目,旨在调查美国穆斯林社区中的怀疑动态,特别是研究穆斯林失去对伊斯兰教信仰的原因。该项目旨在提出一系列干预措施,以解决穆斯林面临的信仰威胁,并为学者和实践者提供宝贵资源。报告将探讨“怀疑”的含义、在美国穆斯林群体中的程度,以及导致信仰缺失的三个主要途径:道德与社会关切、哲学与科学关切,以及源于个人创伤的怀疑。

图:伊斯兰教中通往怀疑的现代路径
致谢:
本项目从许多人的时间与贡献中获益良多,尤其是我们专业的研究团队。 我们衷心感谢Hena Zuberi女士和Tasneem Siddiqui女士,我们与她们共同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完成了综合分析。 最后,我们很幸运能有Aamna Asif的加入,她从数据收集阶段开始直到草稿定稿,提供了不可或缺且及时的研究支持。 此外,还有许多外部评论者通过他们的观点和批评使最终成果更加完善,其中包括Nancy Khalil、Jeffrey Guhin、Besheer Mohamed,以及特别慷慨地贡献了时间和见解的Zaid Adhami。
引言
Yaqeen伊斯兰研究学院的这一开创性项目,旨在调查美国穆斯林社区中的怀疑动态。 更具体地说,它研究了美国穆斯林失去对伊斯兰教信仰的原因;这项多阶段工作的后续部分将深入探讨这些发现并进行实证研究。 通过这种系统性的评估,Yaqeen旨在提出一系列干预措施和安排,以切实解决美国穆斯林经常面临的信仰威胁。 作为同类项目中的首例(无论是部分还是整体),该项目将为学者和实践者提供宝贵的资源。
这一尝试的创新性和雄心壮志,自然也面临着无数挑战。 任何熟悉日益多元化的美国穆斯林群体的人都会承认,要就这一群体得出稳健的结论绝非易事。 这种复杂性,加上社区中普遍缺乏可靠数据(即使是在我们感兴趣研究的特定事件中),使得建立对美国穆斯林怀疑心理的全面理解变得更加困难。 因此,我们没有提供一种过度自信的叙述(这是穆斯林在受到质疑时常见的情况),而是对我们的研究目标、推论和局限性保持坦诚。
为此,本报告的目的不是寻求定论,而是为未来关于美国穆斯林社区怀疑心理的讨论提供一个参考点。 这意味着要为专家和非专业人士提供易于获取的信息。 对该主题有深入了解的人会发现我们讨论的是已知议题,但很可能会遇到能丰富其理解的新视角。 对于不熟悉该主题的读者,本报告将同时起到入门读物的作用。 从本质上讲,以下内容是处理这一密集且碎片化议题的现成框架。
这一初步提案从美国各地穆斯林机构领导人的视角,探讨了更大规模项目将引发的问题。 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强调了这样一种观点:伊玛目、宗教人士和青年导师被认为是理解美国穆斯林为何经历信仰危机的最合适人选。 正如任何方法论一样,我们下文讨论的这种方法所获得的见解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尽管存在这些关于知识哲学层面的局限,但从这些专家那里收集到的丰富见解,无疑将为围绕这一紧迫议题进行更深入的对话铺平道路。
报告分为四个部分。 本引言的其余部分概述了该项目现阶段的驱动力和目标,并详细说明了我们所采用的方法。 随后,我们将详细探讨“怀疑”一词的含义,并评估这种现象在美国穆斯林群体中的程度。 此后,我们将参与者的观察结果归纳为三个主要类别,以探讨导致信仰缺失的可能途径:1) 道德与社会关切,2) 哲学与科学关切,或 3) 源于个人创伤的怀疑。 最后,我们将重新评估本报告所做出的重要贡献,并对该项目的下一阶段进行展望,从而得出结论。
驱动力与目标
在后工业化国家中,美国在宗教信仰方面一直是一个特例。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几十年里,随着许多发达国家对宗教参与和信仰的解释持续减少,美国的宗教习俗水平和信仰状况却一直紧随发展中国家的趋势。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几十年里,随着许多发达国家对宗教参与和信仰的解释持续减少,美国的宗教习俗水平和信仰状况却一直紧随发展中国家的趋势。 然而,自21世纪初以来,美国的宗教面貌发生了剧烈变化。 世纪初以来,美国的宗教面貌发生了剧烈变化。 在此背景下,最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宗教“无归属者”(即不隶属于任何宗教的人)的迅速增加:美国人口中这一比例从2007年的16.1%上升到了2014年的22.8%。 这种趋势的部分原因在于千禧一代(即1981年至1996年出生的人)的宗教信仰程度显著降低,他们在多项宗教信仰和习俗指标上,始终比其他任何一代人表现得更为疏离。
有至少两个理由相信,这些相关趋势的影响对美国穆斯林可能尤为显著。 首先,美国绝大多数穆斯林要么是第一代移民,要么是第二代移民。 美国移民同化的典型叙事是,后续世代通过放弃或以不同方式淡化语言、服饰甚至宗教认同等文化特征,逐渐在一定程度上融入美国社会。 尽管有证据表明,第二代美国穆斯林(其中许多人在9·11袭击事件后成年)在某些方面比他们的父母更虔诚,但现在断言这一普遍发现能否长期持续,以及能否在下一代中保持下去,还为时尚早。
其次,美国的穆斯林是一个相对年轻的群体。 这一点在机构层面表现得很明显,全国绝大多数清真寺的历史不超过二三十年,且只有少数几家提供伊斯兰高等教育的选择。 更重要的是,根据人口统计数据,穆斯林是目前最年轻的宗教群体。 因此,在千禧一代和年轻美国人表现出对有组织宗教的反感时,穆斯林群体也面临着独特的脆弱性。
考虑到这一点,一个更全面的项目(在一定程度上也包括当前的研究)围绕三个指导性问题展开:
- 在美国穆斯林群体中,远离有组织宗教的总体趋势达到了什么程度? - 导致信仰缺失的最常见原因是什么? - 在个人和社区层面,有哪些可行的解决方案可以尽可能减少怀疑? ## 方法
为了深入探讨这些指导性问题的答案,我们首先将注意力集中在美国穆斯林社区的机构领导者身上。 特别是,我们与全国各地的伊玛目、宗教工作者和青年协调员进行了交谈,以更好地了解他们与那些信仰减弱或完全丧失的穆斯林之间的互动情况。 访谈平均持续约一小时,于2016年2月开始,历时四个月完成。 就我们的样本而言,纳入研究的基本标准是与一个能够与当地群体进行面对面互动的常驻机构相关联。
这一限制将受访者范围缩小到了能够满足以下条件的个人:1) 专门被指派参与美国穆斯林精神福利工作的,以及 2) 能够实际接触到特定且稳定的社区的。 我们相信,这些限制条件在确保报告纳入了最适合解决核心关切的人员的同时,也使我们能够对样本中可能包含的人员进行精确的考量。
考虑到这一标准,样本中排除了两类值得注意的潜在参与者。 首先,本研究主要排除了那些仅作为发言人或学者,但可能对该议题有所了解的人。 同样被排除在外的,还有那些互动主要在线上进行,或者并非在固定场所常驻的个人,尽管他们有时确实能与本项目关注的个体进行充分交流。
尽管如此,即使是对美国穆斯林社区这一更有限的子集进行抽样,也带来了挑战。 由于缺乏关于该人群(即服务于同教教友的机构性美国穆斯林领袖)的可靠数据,代表性样本的可能性存在争议。 因此,我们将注意力集中在现有的最佳数据上:伊赫桑·巴格比(Ihsan Bagby)关于美国清真寺的2011年报告。 我们以巴格比研究中的区域比例作为指导,同时在地理上对样本进行了分层,并兼顾了性别和种族/民族多样性的衡量标准。 最终样本包括31名参与者(27名男性和4名女性),地理分布如下:加利福尼亚州(4)、德克萨斯州(7)、中西部(6)、新英格兰地区(2)、纽约大都会区(3)、中大西洋地区(4)和南部(5)。
虽然这些深入的精英访谈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见解,让我们接触到了那些对驱动本研究的问题进行过深思熟虑,并与我们想要深入了解的经历信仰危机的个体有过互动的受访者,但该研究设计仍存在两个核心且相关联的局限性。 首先,那些与宗教领袖讨论自身对宗教深层怀疑的个体的经历,可能与那些默默退出信仰的人在系统性上有所不同。 奇怪的是,这一确切案例与我们的一位男性穆斯林教士受访者有关,他在讨论自己皈依伊斯兰教之前的心态时说:“当我还是一名对宗教有怀疑的天主教徒时,我从未想过要与天主教神父交谈。”
因此,在我们的样本中,那些与领袖交谈的人,要么仍然在某种程度上对他们的穆斯林身份投入了大量精力,要么是刚刚才与他们的信仰建立联系。 另一方面,那些对伊斯兰教不再有任何兴趣的人——无论是作为一种信仰体系还是作为一种身份——不太可能为了寻求指导和建议而转向宗教领袖。 针对这一局限性的一个缓解因素是,我们访谈中得出的知情评估,不仅来自参与者与那些处于放弃信仰转折点的个体的直接接触,也来自这些个体与家人和朋友的互动。 虽然这些二手信息不足以解决所有的设计偏差,但它们无论如何都有助于填补我们参与者视角中原本存在的许多空白。
我们内容中的第二个潜在盲点是,个体信仰危机的驱动力可能源于机构领袖本身。 在极端情况下,某些形式的虐待可能会为这种负面关系埋下伏笔。 怀疑也可能通过因权威人士的观点和行为而产生的疏离感而形成。 在这两种情况下,个体都很可能不愿意与任何宗教领袖交谈。 尽管如此,这些人仍可能通过上述同样的间接家庭和朋友渠道,在我们的数据中留下一些线索。 即便最终如此,精英层面的认知与大众层面的现实有多大程度的吻合,这是一个实验性问题,我们将在本报告结论部分概述的下一阶段项目中进行探讨。
关于归属的最后一点说明。 为了让受访者能够自由地谈论敏感话题,本报告中的几乎所有引文都已匿名化。 因此,读者可以假设本研究中的任何引文都直接来自受访的机构领袖之一。 除了为了清晰起见而偶尔进行的微小改动外,直接引文均为逐字记录。 最后,我们引用的陈述很少被单独列出(尽管无论何时记录,它们都是按原样引用的),并且在可行的情况下,我们提供了一种公平感,以说明它们在我们的样本中具有多大的代表性。
问题与背景
“怀疑”这一概念在直觉上似乎很直观,但仔细思考后,它很快变得更加模糊。 怀疑是与信仰相对立的二元状态,还是这些表征仅仅是连续体上的两个点? 质疑伊斯兰传统中某些叙述的历史性,是否等同于对强化信仰的核心原则产生怀疑? 这些问题当然值得仔细审视,但在我们的研究中,它们在很大程度上被排除在外,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受限的怀疑理解(下文将概述),这更符合我们所寻求的聚焦式研究。 此外,为了更好地帮助读者从我们的发现中获益,本章还提供了一些关于围绕这一讨论的更广泛背景的客观和主观思考。
我们所说的“怀疑”是什么意思?
在进入我们的发现之前,首先描述本研究的核心概念非常重要。 当我们提到“怀疑”时,我们指的并不是那种为了更好地理解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信仰和习俗基础而产生的好奇心。 事实上,这种对知识的追求,即使最初是由不安引起的(正如我们大多数参与者所承认的那样),反而可能导致信仰的加深。 同样,我们也不关注那些寻求如何更好地(重新)与信仰建立联系的个体案例,我们关注的是那些因为没有按照伊斯兰教的基本原则生活而感到担忧的人。 显而易见,这种“怀疑”与个人感知的不足有关,并不涵盖伊斯兰教的主要真理。
我们在访谈过程中——以及在报告的其余部分中——所指的这种怀疑,仅仅是我们促使参与者思考的那种怀疑,即让个体处于放弃伊斯兰教或彻底放弃信仰转折点的怀疑。 这种怀疑可能表现为对特定教义的公开批评,或者在那些生活中不再需要伊斯兰教的个体身上显现出来。 然而,这些陈述并不必然与改信另一种有组织的宗教的愿望挂钩。 事实上,在发生这种情况的每一次访谈中,这种情况都极为罕见。
此外,“放弃伊斯兰教”并不一定基于停止相信宗教的基本原则,而是可能受到社会力量的制约,这些力量引导个人降低其作为关键身份标识的价值。 事实上,我们在这里关注的是个体在多大程度上认为自己是非典型的,或者认为自己不再是穆斯林,而这种自我定义正是本研究的核心。 为了强调本研究的目的,我们并非要探讨某些信仰是否能引导一个人,因为从神学角度来看,这样的人已不再被视为伊斯兰社群的一员。 这本身是一个重要议题,但它需要超越我们目前的视野,进行深入且全面的神学考察。
怀疑的背景与程度
美国穆斯林所处的当前环境,为维持信仰带来了独特的挑战。 人们可能会合理地问:“难道所有的穆斯林群体在过去一千多年里,在世界各地没有面对过一系列针对其信仰的独特挑战吗?” 这种情况在某些方面确实如此,但我们仍有理由将美国穆斯林目前的处境视为一种例外。 首先,穆斯林以如此庞大的绝对数量存在,却又是一个相对较小的少数群体,这在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暂且不谈当今欧洲的情况)。 因此,美国穆斯林面对的不是在穆斯林多数环境中那种促进信仰维持的惯性或支持力量,而是必须对抗那些将他们从伊斯兰中拉离的逆风。 这种斗争在某种程度上涉及一种需求,即需要不断且刻意地向一个日益世俗化(且有时带有敌意)的社会去证明自己的信仰。
此外,我们时代条件的相互关联性,与我们所见的世界以及我们解读世界的方式并不匹配。 正如我们的一位参与者所言,在社交媒体时代和即时享乐的文化中,这个问题与其说是关于安拉和宗教的真理,不如说是关于其兼容性和实用性。
我需要安拉吗?
我能从伊斯兰中获得什么是我在其他地方无法得到的?
伊斯兰能给我带来幸福的生活吗?
另一位伊玛目用严厉的措辞强调了因媒体报道的每日轰炸而产生的信仰威胁:“在‘伊斯兰国’(DAEŞ)时期,做穆斯林没有任何值得骄傲的地方……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没有任何理由成为穆斯林。” 尽管我们的大多数参与者并没有以如此严峻的方式描述现状,但他们普遍承认,在美国做穆斯林绝非一件“容易”的事。
然而,我们必须小心,不要让现象的严重性导致我们对其频率得出草率的结论。 也就是说,我们可能都同意某个问题在出现时是非常相关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出现得足够频繁,甚至大多数时候都在出现,以至于占据了我们有限的注意力和资源。 尽管任何个人离开伊斯兰的案例都会让那些坚持信仰的人感到不安,但在美国穆斯林社群中,这类事件的普遍程度如何,仍需要更深入的调查。
为了让我们对这些信仰危机的频率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我们要求参与者说明,除了他们个人的具体经验(换句话说,基于与其他领袖的交谈以及对全国其他社区的访问)之外,他们与表达对伊斯兰怀疑的个人(或其代理人)互动的频率,以及他们对该问题的普遍看法。 考虑到前一章讨论的局限性,人们可能会预期这种面对面的互动是罕见的。 然而,我们的谈话显示,经验的分布相当广泛。 在光谱的一端,约三分之一的参与者报告说,他们几乎从未或极少与有怀疑倾向的个人进行互动。 在光谱的另一端,一位伊玛目直言不讳地表示:“充满怀疑的信仰不是例外,而是常态”,而另一位则表示,每周发生三到四次这样的接触并不罕见。 我们样本中的平均值(基于参与者的总估算和对秩序的理解)是每月与怀疑者互动约一到三次。
考虑到缺乏比较的基准,这些计算很难确定是否代表了近年来的增长。 尽管如此,大多数报告至少会定期遇到表达深层怀疑的个人的参与者也证实,自他们首次担任宗教领袖以来,这些事件的频率确实有所上升。 关于美国穆斯林社群(即参与者特定圈子之外)中,无论是经历信仰危机还是完全离开伊斯兰的个人都在增加,这一点已形成了更为稳固的共识。 一位参与者针对那些轻视情况或对此一无所知的其他领袖,使用了特别强烈的措辞:
那些说没有人向他们咨询的伊玛目们……如果没人就这些问题向他们咨询,那说明他们已经脱节了,对情况一无所知。 这是我们社群问题的一部分。
因此,在我们的访谈中,人们强烈认为这绝非一个孤立的问题。 为了描述美国穆斯林中当前的怀疑状态,少数参与者甚至使用了“流行病”这一词汇。 虽然感知与现实并不总是在同一轴线上,但我们从最了解这一现象的人那里听到的担忧频率,绝对足以证明进行更深入调查的必要性。 此外,虽然我们并不声称上述数字在统计学上具有代表性,但考虑到那些疏远者和前穆斯林不太可能与伊玛目、宗教工作者及社群领袖进行非临时性的互动,因此上述评估并未完全反映这一现象,这些数字反而可以作为该现象的真实规模被低估的证据。
通往信仰危机的路径
现在,我们回到关于美国穆斯林表达怀疑方式的发现。 自然地,导致个人怀疑其信仰真实性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 此外,考虑到关于此主题的系统性数据稀缺,一些参与者甚至对评论他们认为会变得“普遍”的情况感到犹豫。 再加上美国穆斯林在种族、民族和语言上的多样性,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可能会让人感到不知所措。 一位深入思考这些挑战的参与者这样表达:“这很复杂。” 这并不简单。 我们的社群有很多层面。 这些强调的评论表明,并没有单一的理由或典型的经历会导致一个人从信仰走向不信。
尽管我们承认美国穆斯林的信仰旅程各不相同,但在我们的访谈中出现了一系列反复出现的主题。 为了更清晰地呈现这些见解,我们将发现归纳为三个主要类别:1) 道德与社会关切,2) 哲学与科学关切,或 3) 个人创伤。 在每一个类别中,我们都深入探讨了最突出的议题,并突出了具有代表性或启发性的引文,有时还包括案例研究。 正如将要展示的那样,怀疑的产生很少完全局限于这些类别中的某一个。 尽管综合来看,这些叙述勾勒出了美国穆斯林疑虑的详细图景,但无疑是不完整的。
道德与社会关切
我们讨论的一个自然起点是:美国社会的道德与规范,在改变穆斯林与其信仰的关系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像任何其他宗教一样,伊斯兰教包含了一系列道德和伦理准则。 美国的社会文化环境,以其自身的方式,也与特定的规范性期望和价值观联系在一起,这些期望和价值观共同构成了一种伦理愿景。 考虑到这两个截然不同的系统有着迥异的起源和背景,它们之间不仅存在紧张和摩擦,还会出现冲突领域,这再自然不过了。 对于美国穆斯林来说,这些紧张和摩擦可能成为产生疑虑的驱动力。 本小节通过聚焦两个相互关联的领域来解读这些关切:伊斯兰历史中的性别角色与性,以及特定历史事件。
性别角色与性
伊斯兰教中的性别角色是一个多年来一直处于议程上的话题。 围绕这一话语核心存在着许多问题:女性可以带领男女混合的礼拜吗? 戴头巾是强制性的吗? 是否存在所谓的男性或女性“角色”? 一位参与者讲述了一位母亲对待儿子和女儿的差别待遇,是如何成为她女儿产生疑虑的源头的。
[她母亲]对待儿子和女儿的方式不同……就像这样;大儿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母亲什么也不说,但轮到女儿时,对女儿的限制、责骂和管教就多得多。 这促使她开始质疑女性在穆斯林社区中所受待遇的普遍状况。 最终,她开始指责宗教及其“压迫文化”。 这最终导致她怀疑为什么我们不能喝或吃某些东西。 现在,我会称她为信仰上的不可知论者。
另一位参与者抱怨说,关于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社区中女性的建设性对话,是如何经常被早期的“攻击性”策略所阻碍的:
一些学者在与女权主义作斗争——他们本应通过说服来争取人心,却试图赢得一场辩论……[这些女权主义者]并不是要攻击,她们只是说:‘嘿,我觉得这不公平,给我一些能缓解我担忧的解释,并表现出你对我的尊重。’
尽管正如一位伊玛目所指出的,这可能也仅仅是一方不想与另一方进行互动。
就我个人而言,我没有和女性进行过太多关于[疑虑]的谈话。 原因很简单,男性宗教人士对许多想要放弃信仰的姐妹们表现得如此不尊重……这实际上正走向女权主义的死胡同,走向放弃信仰的深渊。 这是一种反男性宗教人士综合征。
正如这些引文所指出的,当性别规范成为个人疑虑的核心时,感知与现实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 一方面,穆斯林女性可能认为主流理解中男女之间的区别,与她们个人对伊斯兰教性别平等的看法不符。 另一方面,由于文化积淀与穆斯林习俗长期交织,她们可能会误解这种脱节的深度和广度。 因此,一次负面的生活经历可能会掩盖对伊斯兰教关于这些问题的规范性准则的任何思考。 男性信仰领袖与穆斯林女性之间可能存在的自我延续的隔阂(领袖的立场从未受到质疑),可能会使关于这些话题的对话变得复杂,并加剧通往疑虑的道路。 鉴于这一动态中的所有变动因素,这绝对值得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另一个相关且持续存在的话题是性。 围绕约会和随意性关系的文化,可能会导致一些穆斯林对伊斯兰教禁止婚前性行为感到沮丧。 那么,疑虑可能源于减轻精神痛苦的渴望:“那些[约会的人]……[性活跃的人]……如果伊斯兰教是真的,对他们没有好处。 他们不希望伊斯兰教是真的,这样他们就不会因为做那些事而感到内疚。”
当代美国宗教领袖在处理异性吸引的挑战时,社会舆论和政策的最新变化迫使他们去应对一个他们不太熟悉的话题:同性恋。 毫无疑问,伊斯兰教主流禁止同性行为的立场,可能会引导那些有同性冲动的穆斯林质疑他们在信仰中的位置。 然而,宗教领袖处理同性恋的方式,其后果超出了直接受影响者的范围。
案例研究 - 道德不兼容:一位伊玛目讲述了他与一位三十出头年轻女性共进晚餐时的谈话,她自认为是穆斯林,但对伊斯兰教有重大保留意见。 她无法理解伊斯兰教对同性恋的看法,也无法将其与她与生俱来的正义和道德观相协调。 万物的造物主安拉,怎么能注定那些“生来就不同”的人,要么因为宗教原因不能结婚,要么离开伊斯兰教呢? 这就是那位女性的理解,伊玛目试图澄清并(未果)纠正这一问题。 她并没有将自己定义为同性恋,但这个问题触及了她信仰和神学的核心,因为它质疑了安拉的正义性。 事实上,这种不安,连同特定的神学和神圣正义的构建,为通往疑虑的某些路径提供了线索。
历史事件
除了对教义基础的质疑外,社会规范也可以解读美国穆斯林心中一些有争议的篇章。 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与阿伊莎的婚姻, 是最好地说明这一情况的例子。 作为伊斯兰恐惧症者的最爱目标,如果这一先知历史的重要时刻不能在正确的语境下被恰当地概念化,它可能会成为产生疑虑的切入点。 同样,伊斯兰教中的奴隶制问题,由于年轻的美国穆斯林对周围的社会不公问题日益敏感,已成为一个持续存在的话题。 正如一位对此进行深入讲解的学者所言,‘“伊斯兰教是为了废除奴隶制而来的”这种回答简直是苍白无力的’……
然而,一些历史内容对当代世界事件有着更直接的影响。 虽然对恐怖主义根源的正确评估承认政治和社会原因,但每当“激进伊斯兰”成为主要罪魁祸首时,宗教因素往往被推到前台。 恐怖行为以伊斯兰教的名义进行的丑陋本质,特别是在与自由主义和普世权利的背景相对照时,可能会引导穆斯林质疑他们的信仰本质上是否是不宽容的。 正如一位参与者所称的“人文主义批评”,当一个人“将伊斯兰教与达伊沙(DAESH)联系起来,[并]认为这构成了一个产生此类暴行的宗教相关问题”时,这种思想链条便可能由此产生。 在伊斯兰历史早期,对特定历史事件和战争的引用,被包含在这些关联以及“伊斯兰教意味着和平”这类简单的保证之中,但对于遏制由此产生的怀疑,这些做法几乎无济于事。
哲学与科学层面的考量
在我们的参与者与心存怀疑的穆斯林进行的访谈中,基于哲学或科学层面的伊斯兰教批评也显著地凸显出来。 进化论的话题在这些对话中被提及得最为频繁,因此我们首先对其进行探讨。 随后,我们强调了伊斯兰教通常被视为与科学和理性相冲突的认知,以及这种负面关系所带来的现实挫败感。
进化论
正如支持保守派同性恋观点的人可能会被指责为“不宽容”一样,那些不完全认同进化论风险的人也会被贴上“反科学”、“顽固”和“无知”的标签。 因此,美国的宗教领袖在探讨该理论的精神内涵时,必须更全面地应对与未能无条件接受进化论相关的社会污名。 一位参与者提出,将此议题设定为“零和博弈”——即“要么相信进化论,要么相信伊斯兰教”——这种做法本身,比进化论带来的任何智力挑战,都更可能对个人的信仰造成损害。
两个极端都有害。 你会有登上讲台说[相信进化论]就是亵渎的人——这简直是错误的。 进化论的概念非常宏大,与我们大多数已阐明的资源并不冲突。 另一方面,你有一种自卑情结……对科学盲目服从,并渴望接受该领域的一切事物。
尽管我们的样本中没有人忽视穆斯林在学习达尔文主义理论时所感受到的焦虑,但参与者们在评估解决该理论引发的神学难题的难度时,观点各不相同。 一位对此议题进行过深入思考的学者坦诚地谈到了他为寻找尖锐问题的令人信服的答案而进行的挣扎。
我非常真诚地说,进化论是我们思想传统中迄今为止遇到的最大问题之一……许多伊玛目说这只是一个理论,不是事实——他们说这很荒谬……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找到了解决达尔文主义的方法。 我在这些课程中所说的一点是: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但进化论是可以改变的,并且可以被纳入伊斯兰的世界观中……目前为止,这是我能相信它的唯一方式。
一位领袖确信,澄清科学知识的工具和局限性,足以暂时平息会众成员提出的担忧。 另一位伊玛目对此显得更有把握:“如果[有人]对进化论有疑问,带他去见谢赫,谢赫会解释清楚的。 结案了。” 这些不同的回应所指向的,不仅是处理该议题的最佳方式,更是关于负责处理此事的领袖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的共识缺失。
科学与宗教之间被感知的不可调和性
与宗教和科学不可调和的更广泛认知相一致——这是一种由知名公共知识分子和“新无神论者”所倡导的立场——一些参与者提到,基于科学的怀疑是如何在大学年龄段的美国穆斯林中出人意料地出现的。 一位受访者报告说,面对《古兰经》中似乎将太阳描述为静止的经文,他遇到了关于《古兰经》是否应被视为“科学上错误”的个人质疑。
案例研究 - 科学不兼容:一位参与者讲述了一位母亲的故事,她担心自己身为大学生的女儿正处于放弃伊斯兰教的边缘。 当伊玛目与该女生单独交谈时,她承认了自己作为生物医学专业学生在信仰上的挣扎。 她所学的知识与伊斯兰知识来源之间的冲突其实并不多,更多的是她在接受科学教育时所走的道路与她的宗教学习形成了鲜明对比。 更具体地说,后者是一种仪式化和文化性的混合体,使她对信仰的理解流于表面,而大学的学习却是系统且引人入胜的。 据受访者称,这个故事非常典型。 重要的是,科学体系往往比许多美国穆斯林所学的零散且肤浅的伊斯兰教思想更全面、更易懂,而不仅仅是因为科学比伊斯兰教“更可信”。
哲学层面的考量
除了科学与宗教的问题外,参与者还记录了因更深层的哲学思考而产生的怀疑。 这类担忧在穆斯林大学生中变得普遍,他们通过大学课堂和同学频繁接触到对宗教的批评。 我们之前已经提到过神学问题——即“苦难问题”,“仁慈的安拉怎么能允许苦难存在?” 等等。 ——是如何成为通往怀疑的共同路径的。 其他路径则更多地与认识论有关。 我们的参与者被其会众成员要求解释,如何证明安拉的存在以及伊斯兰教的真实性。 当“证据”没有出现时,这便成了影响质疑者信仰各个层面的怀疑源头。 在他们看来,如果没有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安拉存在,那么伊斯兰教中每天五次礼拜、远离酒精等个人宗教义务的证据又从何而来? (注:此句与上一句在原文中为连贯逻辑,已合并翻译)
个人创伤
我们通往怀疑的最后一条路径——个人创伤,或许是参与者报告的对话中最常见的一种。 这种频率有时归因于某些形式的个人创伤,这些创伤掩盖或强化了上述讨论的其他怀疑来源,使得难以确定哪种理由是主要的。 这绝不是说关于怀疑的社会和智力基础是不真诚的;而是说这些批评所提出的案例,可能是有意识或潜意识地掩盖了更深层、更隐秘的怨恨。 可以肯定的是,个人创伤本身表现出来的例子有很多。 我们探讨了以下三种情况,它们涵盖了我们在访谈中观察到的大部分多样性。
个人——长期性
一种导致怀疑的创伤类型,通常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往往是数年。 这可能表现为在家庭朋友或社区领袖控制下发生的虐待儿童、家庭暴力或骚扰。 考虑到我们对这些场景和事件中受害者身份的了解,向伊玛目倾诉此类苦难的人大多是女性,这并不令人惊讶。
很多年轻女孩来找我……她们几乎总是遭受过父亲、母亲、虐待性关系或婚姻带来的伤害,或者她们在头巾问题上有过创伤性经历——被迫戴上头巾。 那些因信仰危机来找我的女性,在面对这些思想上的质疑时,几乎总是伴随着创伤。
个人——急性
创伤也可能突然发生,例如亲近的家庭成员去世、被诊断出患有严重疾病或离婚。 据我们采访的对象称,这并不是普遍的怀疑来源。 事实上,一些参与者承认,当突如其来的悲剧使人走到放弃伊斯兰教的边缘时,他们记不起任何具体事件。 甚至有一些参与者评论说,情况恰恰相反的可能性更大——这种悲伤反而成了增强个人信仰的工具。 所有这些都并没有降低急性创伤作为怀疑来源的重要性。 相反,正如之前含蓄提到的那样,这可能是急性悲伤背后隐藏的怀疑原因,尽管这一点并不容易被立即察觉,如下面的案例研究所示。
案例研究——个人创伤:一位受访者向我们讲述了一名学生的故事,该学生因自己无法解决的神学困境,被一位知名伊玛目转介给了他。 他无法调和神圣意志与自由意志,并因这种明显的矛盾得出结论:所有宗教都一定是“骗局”,安拉本人可能并不存在。 这位参与者花时间与这位年轻人进行了理性的沟通,并指出了他逻辑中的缺陷,同时察觉到事情远不止于此。 谈话后的第二天,他在晨礼时又见到了这位年轻人,他们再次开始交谈。 这一次,谈话的基调变了。 这名学生比前一天表现得不那么具有攻击性,并提出了更多问题。 在这次补充谈话后不久,这名学生在得知其兄弟因车祸去世的消息后开始哭泣。
上述案例研究强调了能够塑造任何个人怀疑实例的多重层面。 首先显而易见的问题是伊斯兰教中被感知到的神学不兼容性。 然而,在这种表面的不安之下,存在着创伤性的生活经历。 如果我们深入挖掘,超越失去挚爱的痛苦,就会发现,在宗教框架内处理悲剧的无力感可能是怀疑的根本原因。
此外,这一事件指出了我们几位受访者观察到的掩饰现象。 正如上面的故事一样,这可能表现为掩盖更根本困扰的表面抱怨。 然而,这也可能是个人通过选择谈论更“可接受”的问题,从而完全掩盖其怀疑的情况。 例如,我们采访的一些人提到,个人通常会带着看似共同的话题——例如家庭问题、睡眠困难等——来找他们,但对他们的情况进行经验丰富且富有同理心的评估后,很快就会发现问题要深得多,而且由于某种原因,他们对坦诚谈论这些问题感到不安。 这一点强调了解决怀疑的必要性,更不用说全面识别无数且有时是隐藏的怀疑层面了。
社会层面
最后一种创伤形式来自与穆斯林社区成员之间的负面互动。 也就是说,个人在清真寺或其他公共场所可能会被暗示或明确地感到自己不受欢迎,因此,这种负面经历可能会与信仰本身的缺陷联系起来。 有时,触发因素可能表现为反复且明显的歧视。
案例研究——社会评判:底特律的一位年轻黑人女性,在穆斯林家庭中长大,而她家族中的大多数人,包括她的祖母,仍然是基督徒。 这位年轻女性接受了良好的伊斯兰教育,教养良好,但据伊玛目所言,她缺乏巩固其穆斯林身份所需的伊斯兰“文化”。 此外,至关重要且缺失的是更广泛的积极社区的影响。 她在清真寺的经历一直很糟糕。 例如,她经常因为穿着而受到其他去清真寺的穆斯林的批评,感到自己不断被“评判”。 在这些经历让她对信仰失去信心时,有一天她接受了祖母的邀请,陪她去教堂。 在教堂里,她发现那里的女性向她敞开双臂,拥抱她,在牧师强调造物主的爱和人与人之间互爱时,邀请她一起用餐。 不久之后,她离开了伊斯兰教,成为了一名基督徒。
案例研究——社会种族主义:一位伊玛目讲述了一个人离开伊斯兰教的故事,他不是在几个月或几年后,而是在保持穆斯林身份约二十年后改信了其他宗教。 除了时间跨度比典型情况更长之外,这个案例值得注意的地方在于,当这个人离开伊斯兰教时,他的妻子和青春期的孩子也跟随他放弃了信仰。 在做出这个改变人生的决定后不久,此人向我们的一位受访者透露,穆斯林社区中持续存在的种族主义最终是如何在他的脑海中引发神学怀疑的。
他说,在伊斯兰教的前五年、十年里,他[对自己说]:“是的,我知道这些人是种族主义者,但安拉和他的使者就是安拉和他的使者。” 最终[导致对信仰产生深刻怀疑的确定性是]:“伊斯兰教无法改变这些人,原因也许是伊斯兰教本身没有转化作用;所以如果伊斯兰教没有转化作用,那它就是不正确的……那么这就像鱼从头开始腐烂一样。”
在社会创伤方面,尽管种族和性别是经常被提及的问题,但更广泛的代际鸿沟也可能导致这些负面互动。 这些动态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所谓的“第三空间”或“去清真寺化”运动。 最后,通过社会途径导致怀疑的因素有多种,且相互交织。
结论
这份报告是同类研究中的首例,其目标温和但意义重大:为理解和审视美国穆斯林社区的怀疑来源提供一份参考评估。 本报告通过确定美国各地穆斯林机构领导人的自觉认知,建立了一个这样的参考点。 从这项研究中得出了两个基本认识。 首先,从我们深入访谈中收集的数据表明,美国穆斯林社区的怀疑问题并非仅仅源于某种剧烈冲突(即,问题很大,但极少发生)。 更确切地说,我们的参与者似乎经常遇到那些自称为“正常”的怀疑个体,平均而言,他们非常频繁地经历这种互动。
本报告的第二个主要贡献是详细阐述了导致怀疑的一些途径。 在承认个人层面信仰危机的细微差别和特殊性的同时,我们能够确定汇总的重复主题,从而在总体层面呈现出一幅完整的怀疑图景。 通常导致怀疑的三个节点——道德与社会关切、哲学与科学关切以及个人创伤——并不一定是相互排斥的,但往往会相互重叠或相互加强。
从现有的基本框架来看,未来的研究还有几条路径。 其中一条路径是针对美国穆斯林群体中特定阶层的不同资源和怀疑表达方式进行研究。 本报告已经强调了种族、性别和年龄在某些方面是如何影响不同形式的怀疑,并使其产生不同效果的。 类似的宗教信仰转变有时会面临一系列独特的挑战,这些挑战可能会与人口统计学中的更广泛类别产生相互作用,并加剧相关影响。 因此,在得出关于美国穆斯林的总体结论时,首要目标是我们不应满足于一种适用于所有人的怀疑模式。 第二条路径,实际上也是我们正在进行的项目下一阶段的工作,将是对我们从这里提出的定性研究中整理出的一系列优先事项进行定量测试和详细准备。
更具体地说,我们计划进一步研究穆斯林领袖的认知是否与那些已经离开伊斯兰教的人以及内心存在怀疑的穆斯林的现实相符,或者他们是否将自己视为非典型的穆斯林。 精英层面的发现是否会与大众层面相吻合?或者领袖们那些被固化了的观点与实际情况之间是否存在矛盾? 通过结合大量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的混合研究方法,我们旨在将那些怀疑者、非典型穆斯林以及前穆斯林的态度和直觉,纳入我们对美国穆斯林群体中怀疑心理的理解之中,尽管这种理解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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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关于这种分歧的概述,请参阅 Peter Berger, Grace Davie 和 Effie Fokas 所著的《虔诚的美国,世俗的欧洲?:一个主题与变奏》(英国奥尔德肖:Routledge出版社,2008年)。关于美国宗教特殊地位的最新评估,请参阅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发布的《总体而言,贫穷国家对宗教的倾向更高;富裕国家较低,美国除外》,2016年4月19日,http://www.pewresearch.org/fac ... are-.
• 皮尤研究中心,《美国不断变化的宗教本质》(华盛顿特区:皮尤研究中心,2015年)。
• 同上。
• 皮尤研究中心,《穆斯林美国人:没有疏离感增长的迹象,也没有对极端主义的支持;主流且温和的伊斯兰教》(华盛顿特区:皮尤研究中心,2011年)。
• 例如,请参阅 Youssef Chouhoud 的《(穆斯林)美国的特殊性:美国年轻穆斯林群体中的宗教信仰概念化》(硕士论文,利哈伊大学,2011年);David Voas 和 Fenella Fleischmann 的《伊斯兰教向西方转移:第一代和第二代移民中的宗教变迁》,载于《社会学年度评论》第38卷,第2493段(2012年):525–45。
• 关于宗教机构的相对起步阶段,请参阅 Ihsan Bagby 的《2011年美国清真寺》,载于《2011年美国清真寺研究》(美国-伊斯兰关系理事会,2012年)。 就美国的伊斯兰高等教育选择而言,目前有四所:位于加州伯克利的扎伊图纳大学(Zaytuna College)、位于加州克莱蒙特的克莱蒙特伊斯兰女性学院、位于伊利诺伊州芝加哥的美国伊斯兰大学,以及总部位于马萨诸塞州波士顿的美国伊斯兰学院。 这些教育机构同样相对较新,每一所都是在过去十年中才形成了现在的规模。
• 皮尤研究中心,《美国不断变化的宗教本质》
• 尽管为更具怀疑色彩的“第三空间”留出了充足的空间,但这些组织往往是由实体建筑形式组成的。
• Bagby,《2011年美国清真寺》
• 区域符号对应于我们参与者所在的以下州:纽约大都会区(纽约州、新泽西州、宾夕法尼亚州);中大西洋地区(华盛顿特区、马里兰州、弗吉尼亚州);新英格兰地区(康涅狄格州、马萨诸塞州);南部地区(北卡罗来纳州、佐治亚州、佛罗里达州、田纳西州);中西部地区(伊利诺伊州、密歇根州)。
• Hemant Mehta,《Neil deGrasse Tyson 解释了他为何相信信仰与理性是不可调和的》,载于《友好的无神论者》(Friendly Atheist),2016年9月10日访问,网址:http://www.patheos.com/blogs/f ... yhe-.
• 参见《儿童性虐待统计数据》,2016年8月7日访问,网址:https://victimsofcrime.org/med ... stics ;《性暴力受害者:统计数据 | RAINN》,2016年8月7日访问,网址:https://www.rainn.org/statisti ... ence. 收起阅读 »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islamda-supheye-giden-modern-yollar
原文标题:İslam’da Şüpheye Giden Modern Yollar
作者:Dr. Youssef Chouhoud
作者简介:尤瑟夫·舒胡德博士:尤瑟夫是南加州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专业的博士生,也是该校的教务长研究员。他目前的研究兴趣包括民主化(侧重于中东地区)以及政治宽容度(重点关注西方国家的穆斯林少数群体)。尤瑟夫在理海大学获得了历史学学士学位,随后以校长奖学金获得者的身份在该校完成了政治学硕士学位。
副标题:Yaqeen学院的研究将如何改变美国穆斯林社区的信仰危机?
摘要:Yaqeen伊斯兰研究学院的一项开创性项目,旨在调查美国穆斯林社区中的怀疑动态,特别是研究穆斯林失去对伊斯兰教信仰的原因。该项目旨在提出一系列干预措施,以解决穆斯林面临的信仰威胁,并为学者和实践者提供宝贵资源。报告将探讨“怀疑”的含义、在美国穆斯林群体中的程度,以及导致信仰缺失的三个主要途径:道德与社会关切、哲学与科学关切,以及源于个人创伤的怀疑。

图:伊斯兰教中通往怀疑的现代路径
致谢:
本项目从许多人的时间与贡献中获益良多,尤其是我们专业的研究团队。 我们衷心感谢Hena Zuberi女士和Tasneem Siddiqui女士,我们与她们共同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完成了综合分析。 最后,我们很幸运能有Aamna Asif的加入,她从数据收集阶段开始直到草稿定稿,提供了不可或缺且及时的研究支持。 此外,还有许多外部评论者通过他们的观点和批评使最终成果更加完善,其中包括Nancy Khalil、Jeffrey Guhin、Besheer Mohamed,以及特别慷慨地贡献了时间和见解的Zaid Adhami。
引言
Yaqeen伊斯兰研究学院的这一开创性项目,旨在调查美国穆斯林社区中的怀疑动态。 更具体地说,它研究了美国穆斯林失去对伊斯兰教信仰的原因;这项多阶段工作的后续部分将深入探讨这些发现并进行实证研究。 通过这种系统性的评估,Yaqeen旨在提出一系列干预措施和安排,以切实解决美国穆斯林经常面临的信仰威胁。 作为同类项目中的首例(无论是部分还是整体),该项目将为学者和实践者提供宝贵的资源。
这一尝试的创新性和雄心壮志,自然也面临着无数挑战。 任何熟悉日益多元化的美国穆斯林群体的人都会承认,要就这一群体得出稳健的结论绝非易事。 这种复杂性,加上社区中普遍缺乏可靠数据(即使是在我们感兴趣研究的特定事件中),使得建立对美国穆斯林怀疑心理的全面理解变得更加困难。 因此,我们没有提供一种过度自信的叙述(这是穆斯林在受到质疑时常见的情况),而是对我们的研究目标、推论和局限性保持坦诚。
为此,本报告的目的不是寻求定论,而是为未来关于美国穆斯林社区怀疑心理的讨论提供一个参考点。 这意味着要为专家和非专业人士提供易于获取的信息。 对该主题有深入了解的人会发现我们讨论的是已知议题,但很可能会遇到能丰富其理解的新视角。 对于不熟悉该主题的读者,本报告将同时起到入门读物的作用。 从本质上讲,以下内容是处理这一密集且碎片化议题的现成框架。
这一初步提案从美国各地穆斯林机构领导人的视角,探讨了更大规模项目将引发的问题。 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强调了这样一种观点:伊玛目、宗教人士和青年导师被认为是理解美国穆斯林为何经历信仰危机的最合适人选。 正如任何方法论一样,我们下文讨论的这种方法所获得的见解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尽管存在这些关于知识哲学层面的局限,但从这些专家那里收集到的丰富见解,无疑将为围绕这一紧迫议题进行更深入的对话铺平道路。
报告分为四个部分。 本引言的其余部分概述了该项目现阶段的驱动力和目标,并详细说明了我们所采用的方法。 随后,我们将详细探讨“怀疑”一词的含义,并评估这种现象在美国穆斯林群体中的程度。 此后,我们将参与者的观察结果归纳为三个主要类别,以探讨导致信仰缺失的可能途径:1) 道德与社会关切,2) 哲学与科学关切,或 3) 源于个人创伤的怀疑。 最后,我们将重新评估本报告所做出的重要贡献,并对该项目的下一阶段进行展望,从而得出结论。
驱动力与目标
在后工业化国家中,美国在宗教信仰方面一直是一个特例。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几十年里,随着许多发达国家对宗教参与和信仰的解释持续减少,美国的宗教习俗水平和信仰状况却一直紧随发展中国家的趋势。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几十年里,随着许多发达国家对宗教参与和信仰的解释持续减少,美国的宗教习俗水平和信仰状况却一直紧随发展中国家的趋势。 然而,自21世纪初以来,美国的宗教面貌发生了剧烈变化。 世纪初以来,美国的宗教面貌发生了剧烈变化。 在此背景下,最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宗教“无归属者”(即不隶属于任何宗教的人)的迅速增加:美国人口中这一比例从2007年的16.1%上升到了2014年的22.8%。 这种趋势的部分原因在于千禧一代(即1981年至1996年出生的人)的宗教信仰程度显著降低,他们在多项宗教信仰和习俗指标上,始终比其他任何一代人表现得更为疏离。
有至少两个理由相信,这些相关趋势的影响对美国穆斯林可能尤为显著。 首先,美国绝大多数穆斯林要么是第一代移民,要么是第二代移民。 美国移民同化的典型叙事是,后续世代通过放弃或以不同方式淡化语言、服饰甚至宗教认同等文化特征,逐渐在一定程度上融入美国社会。 尽管有证据表明,第二代美国穆斯林(其中许多人在9·11袭击事件后成年)在某些方面比他们的父母更虔诚,但现在断言这一普遍发现能否长期持续,以及能否在下一代中保持下去,还为时尚早。
其次,美国的穆斯林是一个相对年轻的群体。 这一点在机构层面表现得很明显,全国绝大多数清真寺的历史不超过二三十年,且只有少数几家提供伊斯兰高等教育的选择。 更重要的是,根据人口统计数据,穆斯林是目前最年轻的宗教群体。 因此,在千禧一代和年轻美国人表现出对有组织宗教的反感时,穆斯林群体也面临着独特的脆弱性。
考虑到这一点,一个更全面的项目(在一定程度上也包括当前的研究)围绕三个指导性问题展开:
- 在美国穆斯林群体中,远离有组织宗教的总体趋势达到了什么程度? - 导致信仰缺失的最常见原因是什么? - 在个人和社区层面,有哪些可行的解决方案可以尽可能减少怀疑? ## 方法
为了深入探讨这些指导性问题的答案,我们首先将注意力集中在美国穆斯林社区的机构领导者身上。 特别是,我们与全国各地的伊玛目、宗教工作者和青年协调员进行了交谈,以更好地了解他们与那些信仰减弱或完全丧失的穆斯林之间的互动情况。 访谈平均持续约一小时,于2016年2月开始,历时四个月完成。 就我们的样本而言,纳入研究的基本标准是与一个能够与当地群体进行面对面互动的常驻机构相关联。
这一限制将受访者范围缩小到了能够满足以下条件的个人:1) 专门被指派参与美国穆斯林精神福利工作的,以及 2) 能够实际接触到特定且稳定的社区的。 我们相信,这些限制条件在确保报告纳入了最适合解决核心关切的人员的同时,也使我们能够对样本中可能包含的人员进行精确的考量。
考虑到这一标准,样本中排除了两类值得注意的潜在参与者。 首先,本研究主要排除了那些仅作为发言人或学者,但可能对该议题有所了解的人。 同样被排除在外的,还有那些互动主要在线上进行,或者并非在固定场所常驻的个人,尽管他们有时确实能与本项目关注的个体进行充分交流。
尽管如此,即使是对美国穆斯林社区这一更有限的子集进行抽样,也带来了挑战。 由于缺乏关于该人群(即服务于同教教友的机构性美国穆斯林领袖)的可靠数据,代表性样本的可能性存在争议。 因此,我们将注意力集中在现有的最佳数据上:伊赫桑·巴格比(Ihsan Bagby)关于美国清真寺的2011年报告。 我们以巴格比研究中的区域比例作为指导,同时在地理上对样本进行了分层,并兼顾了性别和种族/民族多样性的衡量标准。 最终样本包括31名参与者(27名男性和4名女性),地理分布如下:加利福尼亚州(4)、德克萨斯州(7)、中西部(6)、新英格兰地区(2)、纽约大都会区(3)、中大西洋地区(4)和南部(5)。
虽然这些深入的精英访谈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见解,让我们接触到了那些对驱动本研究的问题进行过深思熟虑,并与我们想要深入了解的经历信仰危机的个体有过互动的受访者,但该研究设计仍存在两个核心且相关联的局限性。 首先,那些与宗教领袖讨论自身对宗教深层怀疑的个体的经历,可能与那些默默退出信仰的人在系统性上有所不同。 奇怪的是,这一确切案例与我们的一位男性穆斯林教士受访者有关,他在讨论自己皈依伊斯兰教之前的心态时说:“当我还是一名对宗教有怀疑的天主教徒时,我从未想过要与天主教神父交谈。”
因此,在我们的样本中,那些与领袖交谈的人,要么仍然在某种程度上对他们的穆斯林身份投入了大量精力,要么是刚刚才与他们的信仰建立联系。 另一方面,那些对伊斯兰教不再有任何兴趣的人——无论是作为一种信仰体系还是作为一种身份——不太可能为了寻求指导和建议而转向宗教领袖。 针对这一局限性的一个缓解因素是,我们访谈中得出的知情评估,不仅来自参与者与那些处于放弃信仰转折点的个体的直接接触,也来自这些个体与家人和朋友的互动。 虽然这些二手信息不足以解决所有的设计偏差,但它们无论如何都有助于填补我们参与者视角中原本存在的许多空白。
我们内容中的第二个潜在盲点是,个体信仰危机的驱动力可能源于机构领袖本身。 在极端情况下,某些形式的虐待可能会为这种负面关系埋下伏笔。 怀疑也可能通过因权威人士的观点和行为而产生的疏离感而形成。 在这两种情况下,个体都很可能不愿意与任何宗教领袖交谈。 尽管如此,这些人仍可能通过上述同样的间接家庭和朋友渠道,在我们的数据中留下一些线索。 即便最终如此,精英层面的认知与大众层面的现实有多大程度的吻合,这是一个实验性问题,我们将在本报告结论部分概述的下一阶段项目中进行探讨。
关于归属的最后一点说明。 为了让受访者能够自由地谈论敏感话题,本报告中的几乎所有引文都已匿名化。 因此,读者可以假设本研究中的任何引文都直接来自受访的机构领袖之一。 除了为了清晰起见而偶尔进行的微小改动外,直接引文均为逐字记录。 最后,我们引用的陈述很少被单独列出(尽管无论何时记录,它们都是按原样引用的),并且在可行的情况下,我们提供了一种公平感,以说明它们在我们的样本中具有多大的代表性。
问题与背景
“怀疑”这一概念在直觉上似乎很直观,但仔细思考后,它很快变得更加模糊。 怀疑是与信仰相对立的二元状态,还是这些表征仅仅是连续体上的两个点? 质疑伊斯兰传统中某些叙述的历史性,是否等同于对强化信仰的核心原则产生怀疑? 这些问题当然值得仔细审视,但在我们的研究中,它们在很大程度上被排除在外,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受限的怀疑理解(下文将概述),这更符合我们所寻求的聚焦式研究。 此外,为了更好地帮助读者从我们的发现中获益,本章还提供了一些关于围绕这一讨论的更广泛背景的客观和主观思考。
我们所说的“怀疑”是什么意思?
在进入我们的发现之前,首先描述本研究的核心概念非常重要。 当我们提到“怀疑”时,我们指的并不是那种为了更好地理解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信仰和习俗基础而产生的好奇心。 事实上,这种对知识的追求,即使最初是由不安引起的(正如我们大多数参与者所承认的那样),反而可能导致信仰的加深。 同样,我们也不关注那些寻求如何更好地(重新)与信仰建立联系的个体案例,我们关注的是那些因为没有按照伊斯兰教的基本原则生活而感到担忧的人。 显而易见,这种“怀疑”与个人感知的不足有关,并不涵盖伊斯兰教的主要真理。
我们在访谈过程中——以及在报告的其余部分中——所指的这种怀疑,仅仅是我们促使参与者思考的那种怀疑,即让个体处于放弃伊斯兰教或彻底放弃信仰转折点的怀疑。 这种怀疑可能表现为对特定教义的公开批评,或者在那些生活中不再需要伊斯兰教的个体身上显现出来。 然而,这些陈述并不必然与改信另一种有组织的宗教的愿望挂钩。 事实上,在发生这种情况的每一次访谈中,这种情况都极为罕见。
此外,“放弃伊斯兰教”并不一定基于停止相信宗教的基本原则,而是可能受到社会力量的制约,这些力量引导个人降低其作为关键身份标识的价值。 事实上,我们在这里关注的是个体在多大程度上认为自己是非典型的,或者认为自己不再是穆斯林,而这种自我定义正是本研究的核心。 为了强调本研究的目的,我们并非要探讨某些信仰是否能引导一个人,因为从神学角度来看,这样的人已不再被视为伊斯兰社群的一员。 这本身是一个重要议题,但它需要超越我们目前的视野,进行深入且全面的神学考察。
怀疑的背景与程度
美国穆斯林所处的当前环境,为维持信仰带来了独特的挑战。 人们可能会合理地问:“难道所有的穆斯林群体在过去一千多年里,在世界各地没有面对过一系列针对其信仰的独特挑战吗?” 这种情况在某些方面确实如此,但我们仍有理由将美国穆斯林目前的处境视为一种例外。 首先,穆斯林以如此庞大的绝对数量存在,却又是一个相对较小的少数群体,这在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暂且不谈当今欧洲的情况)。 因此,美国穆斯林面对的不是在穆斯林多数环境中那种促进信仰维持的惯性或支持力量,而是必须对抗那些将他们从伊斯兰中拉离的逆风。 这种斗争在某种程度上涉及一种需求,即需要不断且刻意地向一个日益世俗化(且有时带有敌意)的社会去证明自己的信仰。
此外,我们时代条件的相互关联性,与我们所见的世界以及我们解读世界的方式并不匹配。 正如我们的一位参与者所言,在社交媒体时代和即时享乐的文化中,这个问题与其说是关于安拉和宗教的真理,不如说是关于其兼容性和实用性。
我需要安拉吗?
我能从伊斯兰中获得什么是我在其他地方无法得到的?
伊斯兰能给我带来幸福的生活吗?
另一位伊玛目用严厉的措辞强调了因媒体报道的每日轰炸而产生的信仰威胁:“在‘伊斯兰国’(DAEŞ)时期,做穆斯林没有任何值得骄傲的地方……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没有任何理由成为穆斯林。” 尽管我们的大多数参与者并没有以如此严峻的方式描述现状,但他们普遍承认,在美国做穆斯林绝非一件“容易”的事。
然而,我们必须小心,不要让现象的严重性导致我们对其频率得出草率的结论。 也就是说,我们可能都同意某个问题在出现时是非常相关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出现得足够频繁,甚至大多数时候都在出现,以至于占据了我们有限的注意力和资源。 尽管任何个人离开伊斯兰的案例都会让那些坚持信仰的人感到不安,但在美国穆斯林社群中,这类事件的普遍程度如何,仍需要更深入的调查。
为了让我们对这些信仰危机的频率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我们要求参与者说明,除了他们个人的具体经验(换句话说,基于与其他领袖的交谈以及对全国其他社区的访问)之外,他们与表达对伊斯兰怀疑的个人(或其代理人)互动的频率,以及他们对该问题的普遍看法。 考虑到前一章讨论的局限性,人们可能会预期这种面对面的互动是罕见的。 然而,我们的谈话显示,经验的分布相当广泛。 在光谱的一端,约三分之一的参与者报告说,他们几乎从未或极少与有怀疑倾向的个人进行互动。 在光谱的另一端,一位伊玛目直言不讳地表示:“充满怀疑的信仰不是例外,而是常态”,而另一位则表示,每周发生三到四次这样的接触并不罕见。 我们样本中的平均值(基于参与者的总估算和对秩序的理解)是每月与怀疑者互动约一到三次。
考虑到缺乏比较的基准,这些计算很难确定是否代表了近年来的增长。 尽管如此,大多数报告至少会定期遇到表达深层怀疑的个人的参与者也证实,自他们首次担任宗教领袖以来,这些事件的频率确实有所上升。 关于美国穆斯林社群(即参与者特定圈子之外)中,无论是经历信仰危机还是完全离开伊斯兰的个人都在增加,这一点已形成了更为稳固的共识。 一位参与者针对那些轻视情况或对此一无所知的其他领袖,使用了特别强烈的措辞:
那些说没有人向他们咨询的伊玛目们……如果没人就这些问题向他们咨询,那说明他们已经脱节了,对情况一无所知。 这是我们社群问题的一部分。
因此,在我们的访谈中,人们强烈认为这绝非一个孤立的问题。 为了描述美国穆斯林中当前的怀疑状态,少数参与者甚至使用了“流行病”这一词汇。 虽然感知与现实并不总是在同一轴线上,但我们从最了解这一现象的人那里听到的担忧频率,绝对足以证明进行更深入调查的必要性。 此外,虽然我们并不声称上述数字在统计学上具有代表性,但考虑到那些疏远者和前穆斯林不太可能与伊玛目、宗教工作者及社群领袖进行非临时性的互动,因此上述评估并未完全反映这一现象,这些数字反而可以作为该现象的真实规模被低估的证据。
通往信仰危机的路径
现在,我们回到关于美国穆斯林表达怀疑方式的发现。 自然地,导致个人怀疑其信仰真实性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 此外,考虑到关于此主题的系统性数据稀缺,一些参与者甚至对评论他们认为会变得“普遍”的情况感到犹豫。 再加上美国穆斯林在种族、民族和语言上的多样性,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可能会让人感到不知所措。 一位深入思考这些挑战的参与者这样表达:“这很复杂。” 这并不简单。 我们的社群有很多层面。 这些强调的评论表明,并没有单一的理由或典型的经历会导致一个人从信仰走向不信。
尽管我们承认美国穆斯林的信仰旅程各不相同,但在我们的访谈中出现了一系列反复出现的主题。 为了更清晰地呈现这些见解,我们将发现归纳为三个主要类别:1) 道德与社会关切,2) 哲学与科学关切,或 3) 个人创伤。 在每一个类别中,我们都深入探讨了最突出的议题,并突出了具有代表性或启发性的引文,有时还包括案例研究。 正如将要展示的那样,怀疑的产生很少完全局限于这些类别中的某一个。 尽管综合来看,这些叙述勾勒出了美国穆斯林疑虑的详细图景,但无疑是不完整的。
道德与社会关切
我们讨论的一个自然起点是:美国社会的道德与规范,在改变穆斯林与其信仰的关系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像任何其他宗教一样,伊斯兰教包含了一系列道德和伦理准则。 美国的社会文化环境,以其自身的方式,也与特定的规范性期望和价值观联系在一起,这些期望和价值观共同构成了一种伦理愿景。 考虑到这两个截然不同的系统有着迥异的起源和背景,它们之间不仅存在紧张和摩擦,还会出现冲突领域,这再自然不过了。 对于美国穆斯林来说,这些紧张和摩擦可能成为产生疑虑的驱动力。 本小节通过聚焦两个相互关联的领域来解读这些关切:伊斯兰历史中的性别角色与性,以及特定历史事件。
性别角色与性
伊斯兰教中的性别角色是一个多年来一直处于议程上的话题。 围绕这一话语核心存在着许多问题:女性可以带领男女混合的礼拜吗? 戴头巾是强制性的吗? 是否存在所谓的男性或女性“角色”? 一位参与者讲述了一位母亲对待儿子和女儿的差别待遇,是如何成为她女儿产生疑虑的源头的。
[她母亲]对待儿子和女儿的方式不同……就像这样;大儿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母亲什么也不说,但轮到女儿时,对女儿的限制、责骂和管教就多得多。 这促使她开始质疑女性在穆斯林社区中所受待遇的普遍状况。 最终,她开始指责宗教及其“压迫文化”。 这最终导致她怀疑为什么我们不能喝或吃某些东西。 现在,我会称她为信仰上的不可知论者。
另一位参与者抱怨说,关于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社区中女性的建设性对话,是如何经常被早期的“攻击性”策略所阻碍的:
一些学者在与女权主义作斗争——他们本应通过说服来争取人心,却试图赢得一场辩论……[这些女权主义者]并不是要攻击,她们只是说:‘嘿,我觉得这不公平,给我一些能缓解我担忧的解释,并表现出你对我的尊重。’
尽管正如一位伊玛目所指出的,这可能也仅仅是一方不想与另一方进行互动。
就我个人而言,我没有和女性进行过太多关于[疑虑]的谈话。 原因很简单,男性宗教人士对许多想要放弃信仰的姐妹们表现得如此不尊重……这实际上正走向女权主义的死胡同,走向放弃信仰的深渊。 这是一种反男性宗教人士综合征。
正如这些引文所指出的,当性别规范成为个人疑虑的核心时,感知与现实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 一方面,穆斯林女性可能认为主流理解中男女之间的区别,与她们个人对伊斯兰教性别平等的看法不符。 另一方面,由于文化积淀与穆斯林习俗长期交织,她们可能会误解这种脱节的深度和广度。 因此,一次负面的生活经历可能会掩盖对伊斯兰教关于这些问题的规范性准则的任何思考。 男性信仰领袖与穆斯林女性之间可能存在的自我延续的隔阂(领袖的立场从未受到质疑),可能会使关于这些话题的对话变得复杂,并加剧通往疑虑的道路。 鉴于这一动态中的所有变动因素,这绝对值得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另一个相关且持续存在的话题是性。 围绕约会和随意性关系的文化,可能会导致一些穆斯林对伊斯兰教禁止婚前性行为感到沮丧。 那么,疑虑可能源于减轻精神痛苦的渴望:“那些[约会的人]……[性活跃的人]……如果伊斯兰教是真的,对他们没有好处。 他们不希望伊斯兰教是真的,这样他们就不会因为做那些事而感到内疚。”
当代美国宗教领袖在处理异性吸引的挑战时,社会舆论和政策的最新变化迫使他们去应对一个他们不太熟悉的话题:同性恋。 毫无疑问,伊斯兰教主流禁止同性行为的立场,可能会引导那些有同性冲动的穆斯林质疑他们在信仰中的位置。 然而,宗教领袖处理同性恋的方式,其后果超出了直接受影响者的范围。
案例研究 - 道德不兼容:一位伊玛目讲述了他与一位三十出头年轻女性共进晚餐时的谈话,她自认为是穆斯林,但对伊斯兰教有重大保留意见。 她无法理解伊斯兰教对同性恋的看法,也无法将其与她与生俱来的正义和道德观相协调。 万物的造物主安拉,怎么能注定那些“生来就不同”的人,要么因为宗教原因不能结婚,要么离开伊斯兰教呢? 这就是那位女性的理解,伊玛目试图澄清并(未果)纠正这一问题。 她并没有将自己定义为同性恋,但这个问题触及了她信仰和神学的核心,因为它质疑了安拉的正义性。 事实上,这种不安,连同特定的神学和神圣正义的构建,为通往疑虑的某些路径提供了线索。
历史事件
除了对教义基础的质疑外,社会规范也可以解读美国穆斯林心中一些有争议的篇章。 先知穆罕默德 ﷺ 与阿伊莎的婚姻, 是最好地说明这一情况的例子。 作为伊斯兰恐惧症者的最爱目标,如果这一先知历史的重要时刻不能在正确的语境下被恰当地概念化,它可能会成为产生疑虑的切入点。 同样,伊斯兰教中的奴隶制问题,由于年轻的美国穆斯林对周围的社会不公问题日益敏感,已成为一个持续存在的话题。 正如一位对此进行深入讲解的学者所言,‘“伊斯兰教是为了废除奴隶制而来的”这种回答简直是苍白无力的’……
然而,一些历史内容对当代世界事件有着更直接的影响。 虽然对恐怖主义根源的正确评估承认政治和社会原因,但每当“激进伊斯兰”成为主要罪魁祸首时,宗教因素往往被推到前台。 恐怖行为以伊斯兰教的名义进行的丑陋本质,特别是在与自由主义和普世权利的背景相对照时,可能会引导穆斯林质疑他们的信仰本质上是否是不宽容的。 正如一位参与者所称的“人文主义批评”,当一个人“将伊斯兰教与达伊沙(DAESH)联系起来,[并]认为这构成了一个产生此类暴行的宗教相关问题”时,这种思想链条便可能由此产生。 在伊斯兰历史早期,对特定历史事件和战争的引用,被包含在这些关联以及“伊斯兰教意味着和平”这类简单的保证之中,但对于遏制由此产生的怀疑,这些做法几乎无济于事。
哲学与科学层面的考量
在我们的参与者与心存怀疑的穆斯林进行的访谈中,基于哲学或科学层面的伊斯兰教批评也显著地凸显出来。 进化论的话题在这些对话中被提及得最为频繁,因此我们首先对其进行探讨。 随后,我们强调了伊斯兰教通常被视为与科学和理性相冲突的认知,以及这种负面关系所带来的现实挫败感。
进化论
正如支持保守派同性恋观点的人可能会被指责为“不宽容”一样,那些不完全认同进化论风险的人也会被贴上“反科学”、“顽固”和“无知”的标签。 因此,美国的宗教领袖在探讨该理论的精神内涵时,必须更全面地应对与未能无条件接受进化论相关的社会污名。 一位参与者提出,将此议题设定为“零和博弈”——即“要么相信进化论,要么相信伊斯兰教”——这种做法本身,比进化论带来的任何智力挑战,都更可能对个人的信仰造成损害。
两个极端都有害。 你会有登上讲台说[相信进化论]就是亵渎的人——这简直是错误的。 进化论的概念非常宏大,与我们大多数已阐明的资源并不冲突。 另一方面,你有一种自卑情结……对科学盲目服从,并渴望接受该领域的一切事物。
尽管我们的样本中没有人忽视穆斯林在学习达尔文主义理论时所感受到的焦虑,但参与者们在评估解决该理论引发的神学难题的难度时,观点各不相同。 一位对此议题进行过深入思考的学者坦诚地谈到了他为寻找尖锐问题的令人信服的答案而进行的挣扎。
我非常真诚地说,进化论是我们思想传统中迄今为止遇到的最大问题之一……许多伊玛目说这只是一个理论,不是事实——他们说这很荒谬……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找到了解决达尔文主义的方法。 我在这些课程中所说的一点是: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但进化论是可以改变的,并且可以被纳入伊斯兰的世界观中……目前为止,这是我能相信它的唯一方式。
一位领袖确信,澄清科学知识的工具和局限性,足以暂时平息会众成员提出的担忧。 另一位伊玛目对此显得更有把握:“如果[有人]对进化论有疑问,带他去见谢赫,谢赫会解释清楚的。 结案了。” 这些不同的回应所指向的,不仅是处理该议题的最佳方式,更是关于负责处理此事的领袖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的共识缺失。
科学与宗教之间被感知的不可调和性
与宗教和科学不可调和的更广泛认知相一致——这是一种由知名公共知识分子和“新无神论者”所倡导的立场——一些参与者提到,基于科学的怀疑是如何在大学年龄段的美国穆斯林中出人意料地出现的。 一位受访者报告说,面对《古兰经》中似乎将太阳描述为静止的经文,他遇到了关于《古兰经》是否应被视为“科学上错误”的个人质疑。
案例研究 - 科学不兼容:一位参与者讲述了一位母亲的故事,她担心自己身为大学生的女儿正处于放弃伊斯兰教的边缘。 当伊玛目与该女生单独交谈时,她承认了自己作为生物医学专业学生在信仰上的挣扎。 她所学的知识与伊斯兰知识来源之间的冲突其实并不多,更多的是她在接受科学教育时所走的道路与她的宗教学习形成了鲜明对比。 更具体地说,后者是一种仪式化和文化性的混合体,使她对信仰的理解流于表面,而大学的学习却是系统且引人入胜的。 据受访者称,这个故事非常典型。 重要的是,科学体系往往比许多美国穆斯林所学的零散且肤浅的伊斯兰教思想更全面、更易懂,而不仅仅是因为科学比伊斯兰教“更可信”。
哲学层面的考量
除了科学与宗教的问题外,参与者还记录了因更深层的哲学思考而产生的怀疑。 这类担忧在穆斯林大学生中变得普遍,他们通过大学课堂和同学频繁接触到对宗教的批评。 我们之前已经提到过神学问题——即“苦难问题”,“仁慈的安拉怎么能允许苦难存在?” 等等。 ——是如何成为通往怀疑的共同路径的。 其他路径则更多地与认识论有关。 我们的参与者被其会众成员要求解释,如何证明安拉的存在以及伊斯兰教的真实性。 当“证据”没有出现时,这便成了影响质疑者信仰各个层面的怀疑源头。 在他们看来,如果没有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安拉存在,那么伊斯兰教中每天五次礼拜、远离酒精等个人宗教义务的证据又从何而来? (注:此句与上一句在原文中为连贯逻辑,已合并翻译)
个人创伤
我们通往怀疑的最后一条路径——个人创伤,或许是参与者报告的对话中最常见的一种。 这种频率有时归因于某些形式的个人创伤,这些创伤掩盖或强化了上述讨论的其他怀疑来源,使得难以确定哪种理由是主要的。 这绝不是说关于怀疑的社会和智力基础是不真诚的;而是说这些批评所提出的案例,可能是有意识或潜意识地掩盖了更深层、更隐秘的怨恨。 可以肯定的是,个人创伤本身表现出来的例子有很多。 我们探讨了以下三种情况,它们涵盖了我们在访谈中观察到的大部分多样性。
个人——长期性
一种导致怀疑的创伤类型,通常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往往是数年。 这可能表现为在家庭朋友或社区领袖控制下发生的虐待儿童、家庭暴力或骚扰。 考虑到我们对这些场景和事件中受害者身份的了解,向伊玛目倾诉此类苦难的人大多是女性,这并不令人惊讶。
很多年轻女孩来找我……她们几乎总是遭受过父亲、母亲、虐待性关系或婚姻带来的伤害,或者她们在头巾问题上有过创伤性经历——被迫戴上头巾。 那些因信仰危机来找我的女性,在面对这些思想上的质疑时,几乎总是伴随着创伤。
个人——急性
创伤也可能突然发生,例如亲近的家庭成员去世、被诊断出患有严重疾病或离婚。 据我们采访的对象称,这并不是普遍的怀疑来源。 事实上,一些参与者承认,当突如其来的悲剧使人走到放弃伊斯兰教的边缘时,他们记不起任何具体事件。 甚至有一些参与者评论说,情况恰恰相反的可能性更大——这种悲伤反而成了增强个人信仰的工具。 所有这些都并没有降低急性创伤作为怀疑来源的重要性。 相反,正如之前含蓄提到的那样,这可能是急性悲伤背后隐藏的怀疑原因,尽管这一点并不容易被立即察觉,如下面的案例研究所示。
案例研究——个人创伤:一位受访者向我们讲述了一名学生的故事,该学生因自己无法解决的神学困境,被一位知名伊玛目转介给了他。 他无法调和神圣意志与自由意志,并因这种明显的矛盾得出结论:所有宗教都一定是“骗局”,安拉本人可能并不存在。 这位参与者花时间与这位年轻人进行了理性的沟通,并指出了他逻辑中的缺陷,同时察觉到事情远不止于此。 谈话后的第二天,他在晨礼时又见到了这位年轻人,他们再次开始交谈。 这一次,谈话的基调变了。 这名学生比前一天表现得不那么具有攻击性,并提出了更多问题。 在这次补充谈话后不久,这名学生在得知其兄弟因车祸去世的消息后开始哭泣。
上述案例研究强调了能够塑造任何个人怀疑实例的多重层面。 首先显而易见的问题是伊斯兰教中被感知到的神学不兼容性。 然而,在这种表面的不安之下,存在着创伤性的生活经历。 如果我们深入挖掘,超越失去挚爱的痛苦,就会发现,在宗教框架内处理悲剧的无力感可能是怀疑的根本原因。
此外,这一事件指出了我们几位受访者观察到的掩饰现象。 正如上面的故事一样,这可能表现为掩盖更根本困扰的表面抱怨。 然而,这也可能是个人通过选择谈论更“可接受”的问题,从而完全掩盖其怀疑的情况。 例如,我们采访的一些人提到,个人通常会带着看似共同的话题——例如家庭问题、睡眠困难等——来找他们,但对他们的情况进行经验丰富且富有同理心的评估后,很快就会发现问题要深得多,而且由于某种原因,他们对坦诚谈论这些问题感到不安。 这一点强调了解决怀疑的必要性,更不用说全面识别无数且有时是隐藏的怀疑层面了。
社会层面
最后一种创伤形式来自与穆斯林社区成员之间的负面互动。 也就是说,个人在清真寺或其他公共场所可能会被暗示或明确地感到自己不受欢迎,因此,这种负面经历可能会与信仰本身的缺陷联系起来。 有时,触发因素可能表现为反复且明显的歧视。
案例研究——社会评判:底特律的一位年轻黑人女性,在穆斯林家庭中长大,而她家族中的大多数人,包括她的祖母,仍然是基督徒。 这位年轻女性接受了良好的伊斯兰教育,教养良好,但据伊玛目所言,她缺乏巩固其穆斯林身份所需的伊斯兰“文化”。 此外,至关重要且缺失的是更广泛的积极社区的影响。 她在清真寺的经历一直很糟糕。 例如,她经常因为穿着而受到其他去清真寺的穆斯林的批评,感到自己不断被“评判”。 在这些经历让她对信仰失去信心时,有一天她接受了祖母的邀请,陪她去教堂。 在教堂里,她发现那里的女性向她敞开双臂,拥抱她,在牧师强调造物主的爱和人与人之间互爱时,邀请她一起用餐。 不久之后,她离开了伊斯兰教,成为了一名基督徒。
案例研究——社会种族主义:一位伊玛目讲述了一个人离开伊斯兰教的故事,他不是在几个月或几年后,而是在保持穆斯林身份约二十年后改信了其他宗教。 除了时间跨度比典型情况更长之外,这个案例值得注意的地方在于,当这个人离开伊斯兰教时,他的妻子和青春期的孩子也跟随他放弃了信仰。 在做出这个改变人生的决定后不久,此人向我们的一位受访者透露,穆斯林社区中持续存在的种族主义最终是如何在他的脑海中引发神学怀疑的。
他说,在伊斯兰教的前五年、十年里,他[对自己说]:“是的,我知道这些人是种族主义者,但安拉和他的使者就是安拉和他的使者。” 最终[导致对信仰产生深刻怀疑的确定性是]:“伊斯兰教无法改变这些人,原因也许是伊斯兰教本身没有转化作用;所以如果伊斯兰教没有转化作用,那它就是不正确的……那么这就像鱼从头开始腐烂一样。”
在社会创伤方面,尽管种族和性别是经常被提及的问题,但更广泛的代际鸿沟也可能导致这些负面互动。 这些动态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所谓的“第三空间”或“去清真寺化”运动。 最后,通过社会途径导致怀疑的因素有多种,且相互交织。
结论
这份报告是同类研究中的首例,其目标温和但意义重大:为理解和审视美国穆斯林社区的怀疑来源提供一份参考评估。 本报告通过确定美国各地穆斯林机构领导人的自觉认知,建立了一个这样的参考点。 从这项研究中得出了两个基本认识。 首先,从我们深入访谈中收集的数据表明,美国穆斯林社区的怀疑问题并非仅仅源于某种剧烈冲突(即,问题很大,但极少发生)。 更确切地说,我们的参与者似乎经常遇到那些自称为“正常”的怀疑个体,平均而言,他们非常频繁地经历这种互动。
本报告的第二个主要贡献是详细阐述了导致怀疑的一些途径。 在承认个人层面信仰危机的细微差别和特殊性的同时,我们能够确定汇总的重复主题,从而在总体层面呈现出一幅完整的怀疑图景。 通常导致怀疑的三个节点——道德与社会关切、哲学与科学关切以及个人创伤——并不一定是相互排斥的,但往往会相互重叠或相互加强。
从现有的基本框架来看,未来的研究还有几条路径。 其中一条路径是针对美国穆斯林群体中特定阶层的不同资源和怀疑表达方式进行研究。 本报告已经强调了种族、性别和年龄在某些方面是如何影响不同形式的怀疑,并使其产生不同效果的。 类似的宗教信仰转变有时会面临一系列独特的挑战,这些挑战可能会与人口统计学中的更广泛类别产生相互作用,并加剧相关影响。 因此,在得出关于美国穆斯林的总体结论时,首要目标是我们不应满足于一种适用于所有人的怀疑模式。 第二条路径,实际上也是我们正在进行的项目下一阶段的工作,将是对我们从这里提出的定性研究中整理出的一系列优先事项进行定量测试和详细准备。
更具体地说,我们计划进一步研究穆斯林领袖的认知是否与那些已经离开伊斯兰教的人以及内心存在怀疑的穆斯林的现实相符,或者他们是否将自己视为非典型的穆斯林。 精英层面的发现是否会与大众层面相吻合?或者领袖们那些被固化了的观点与实际情况之间是否存在矛盾? 通过结合大量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的混合研究方法,我们旨在将那些怀疑者、非典型穆斯林以及前穆斯林的态度和直觉,纳入我们对美国穆斯林群体中怀疑心理的理解之中,尽管这种理解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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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关于这种分歧的概述,请参阅 Peter Berger, Grace Davie 和 Effie Fokas 所著的《虔诚的美国,世俗的欧洲?:一个主题与变奏》(英国奥尔德肖:Routledge出版社,2008年)。关于美国宗教特殊地位的最新评估,请参阅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发布的《总体而言,贫穷国家对宗教的倾向更高;富裕国家较低,美国除外》,2016年4月19日,http://www.pewresearch.org/fac ... are-.
• 皮尤研究中心,《美国不断变化的宗教本质》(华盛顿特区:皮尤研究中心,2015年)。
• 同上。
• 皮尤研究中心,《穆斯林美国人:没有疏离感增长的迹象,也没有对极端主义的支持;主流且温和的伊斯兰教》(华盛顿特区:皮尤研究中心,2011年)。
• 例如,请参阅 Youssef Chouhoud 的《(穆斯林)美国的特殊性:美国年轻穆斯林群体中的宗教信仰概念化》(硕士论文,利哈伊大学,2011年);David Voas 和 Fenella Fleischmann 的《伊斯兰教向西方转移:第一代和第二代移民中的宗教变迁》,载于《社会学年度评论》第38卷,第2493段(2012年):525–45。
• 关于宗教机构的相对起步阶段,请参阅 Ihsan Bagby 的《2011年美国清真寺》,载于《2011年美国清真寺研究》(美国-伊斯兰关系理事会,2012年)。 就美国的伊斯兰高等教育选择而言,目前有四所:位于加州伯克利的扎伊图纳大学(Zaytuna College)、位于加州克莱蒙特的克莱蒙特伊斯兰女性学院、位于伊利诺伊州芝加哥的美国伊斯兰大学,以及总部位于马萨诸塞州波士顿的美国伊斯兰学院。 这些教育机构同样相对较新,每一所都是在过去十年中才形成了现在的规模。
• 皮尤研究中心,《美国不断变化的宗教本质》
• 尽管为更具怀疑色彩的“第三空间”留出了充足的空间,但这些组织往往是由实体建筑形式组成的。
• Bagby,《2011年美国清真寺》
• 区域符号对应于我们参与者所在的以下州:纽约大都会区(纽约州、新泽西州、宾夕法尼亚州);中大西洋地区(华盛顿特区、马里兰州、弗吉尼亚州);新英格兰地区(康涅狄格州、马萨诸塞州);南部地区(北卡罗来纳州、佐治亚州、佛罗里达州、田纳西州);中西部地区(伊利诺伊州、密歇根州)。
• Hemant Mehta,《Neil deGrasse Tyson 解释了他为何相信信仰与理性是不可调和的》,载于《友好的无神论者》(Friendly Atheist),2016年9月10日访问,网址:http://www.patheos.com/blogs/f ... yhe-.
• 参见《儿童性虐待统计数据》,2016年8月7日访问,网址:https://victimsofcrime.org/med ... stics ;《性暴力受害者:统计数据 | RAINN》,2016年8月7日访问,网址:https://www.rainn.org/statisti ... ence. 收起阅读 »
临终关怀伊斯兰指南:理解生命、死亡与疾病的伊斯兰视角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fisi-cekmek-yasam-sonu-bakimina-iliskin-islami-perspektifler
原文标题:Fişi Çekmek: Yaşam Sonu Bakımına İlişkin İslâmî Perspektifler
作者:Maryam Sultan
作者简介:玛丽亚姆·苏丹(Maryam Sultan):玛丽亚姆·苏丹是德克萨斯州休斯顿的一名住院医师。她获得了纽约大学生物学和中东与伊斯兰研究学士学位。随后,她在西奈山医学院攻读医学学位,目前正在进行物理医学与康复领域的住院医师培训,专注于肌肉骨骼损伤和神经康复。自大学起,她便通过AlMaghrib学院、米什卡大学(Mishkah University)以及知识与发展基金会(Foundation for Knowledge and Development)进行传统的伊斯兰学习。
副标题:拔掉插头:关于临终关怀的伊斯兰视角完整始末
摘要:本文旨在为医护人员提供关于临终关怀的伊斯兰视角,强调文化胜任力的重要性。伊斯兰教视生命为崇拜安拉,死亡为通往后世的过渡,疾病则可视为获得安拉亲近的机会。文章基于伊斯兰法“避免伤害”的原则,并结合医学专家意见,为穆斯林患者提供符合其信仰的临终关怀。

图:拔掉插头:关于临终关怀的伊斯兰视角
摘要
为了从文化层面提供最专业的以患者为中心的护理,医生必须充分理解患者的信仰和生活方式。 英语文献中关于临终关怀及支持绝症患者维持生命的伊斯兰视角的相关信息匮乏,这给美国境内穆斯林临终患者的护理服务带来了困难。 伊斯兰教法委员会的学者们在与医学专家协商后所作出的裁决,被用于指导治疗疾病以及实施支持绝症患者维持生命的措施。 这些裁决在很大程度上基于伊斯兰法中的一条普遍原则,即必须避免伤害。 本文将提供必要的信息,通过促进对伊斯兰教关于医疗和临终关怀原则的理解,为接受治疗的穆斯林患者及其医护人员的经验提供参考。
基本原则
文化胜任力
文化胜任力是研究生医学教育认证委员会(ACGME)对医学院和培训项目认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医学领域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ACGME甚至发布了一份名为《医院路线图》的指南,其中包含了关于“治疗与临终关怀”的章节。 尊重患者的文化、宗教或精神信仰以及生活方式的重要性,被视为医生在培训期间必须掌握的一项关键技能。 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不仅有助于理解他们的观点,更是提供高质量、以患者为中心护理的必要条件,因此在死亡和临终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在讨论护理目标时,医生理解患者及其家属的精神价值观,是提供符合文化背景的指导的前提。
关于医疗和临终关怀的伊斯兰视角的英文出版物非常少。 随着美国穆斯林人口的增加,这些议题在医疗干预中的重要性也自然随之上升。 伊斯兰教作为一种深入信徒生活方方面面的宗教,其对各类医学问题的看法,对于寻求提供以患者为中心的护理并给出适当建议的医生来说,是非常有用的参考信息。
伊斯兰信仰中的生命、死亡与疾病
患者的精神信仰在应对严重疾病的过程中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7年的一项研究表明,精神上的安宁和对“生命意义”的领悟,与临终姑息治疗患者较低的抑郁和焦虑水平,以及患者较高的功能感相关。 根据伊斯兰教,生命的目的是《古兰经》中所述:“我创造精灵和人类,只为让他们崇拜我。”(原文:وَمَا خَلَقْتُ الْجِنَّ وَالْإِنسَ إِلَّا لِيَعْبُدُونِ) 根据这节经文,人类生存的唯一目的就是:只崇拜安拉。 死亡被视为今世生活的终结和向后世生活的过渡。 坟墓生活被视为一个暂时的驿站,人们在此等待审判日的到来,届时将根据他们在世间的行为获得相应的报偿。 从伊斯兰角度来看,如果能对疾病带来的困难保持忍耐,疾病被视为一种获得安拉亲近并赢得他赏赐的机会。 尽管如此,正如后文所述,伊斯兰教鼓励寻求医疗治疗,并要求人们与疾病和死亡进行抗争。
伊斯兰法与医学
伊斯兰法的主要来源与辅助证据
基于伊斯兰法的医疗裁决源于两类来源:第一类是伊斯兰学者在判决和立法时一致公认的来源。 第二类则是并非所有学者、但大多数学者所公认的来源。 在关于临终关怀的裁决中,这两类来源都会被使用。
所有学者公认的来源是《古兰经》和圣训。 《古兰经》是安拉启示给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阿拉伯语圣典。 (注:此句与上句在原文中为拆分,此处保持对应) 圣训则是传自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言论、行为和默许(即通过沉默而隐含的认可)。 (注:此句与上句在原文中为拆分,此处保持对应) 大多数学者认可的来源是公议(Ijma)和类比(Qiyas)。 公议是指先知穆罕默德 ﷺ 去世后,任何时代的穆斯林法学家在某一问题上达成的一致意见。 (注:此句与上句在原文中为拆分,此处保持对应) 类比是指将已有明文(经文或圣训)规定的事项,因其相似性而应用于没有明文规定的新问题。 在伊斯兰教法裁决中,学者们存在分歧的辅助证据包括:圣门弟子言论(见过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穆斯林的个人陈述)、习俗(特定时期穆斯林不违背宗教和理性的生活习惯)、独立判断(法学家的个人见解)、公共利益(符合伊斯兰法宗旨的社会福祉)、溯源(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维持既有裁决)、堵塞邪路(禁止可能导致非法或可憎行为的途径)以及前代律法(《古兰经》和圣训中提到的伊斯兰之前的律法)。
在启示降临期间及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世时,由于现代医疗技术尚未出现,关于临终关怀的伊斯兰理解是通过运用类比方法,综合利用上述所有来源来确定的。 尽管如此,有关生命、疾病和死亡的暗示和指引已存在于明文(经文和圣训)中,并被用作评估当代问题的模型。 医生们会聚集在一起,详细阐述当前的医学问题,并与法学专家讨论各种可能裁决的后果。 在与医学专家协商时,法学家们会努力寻求最符合伊斯兰法精神的裁决。 利用这些来源得出的裁决,随后被分类为:主命/必行(强制)、非法(禁止)、嘉行(推荐)、可憎(不违法但被视为不妥)或许可(无异议且被允许)。
伊斯兰法的基本宗旨(伊斯兰法目的论)
伊斯兰法(沙里亚)的基本宗旨是保护五大核心要素:宗教、生命、后代、理智和财产。 在这五者之中,保护生命和宗教具有优先地位。 在追求这些基本要素时,为了促进生命的保护,制定了一系列例外情况。 例如,在诊断和治疗疾病所必需的情况下,允许异性(男女)之间进行通常被禁止的身体接触,就是此类例外的一个例子。 为了说明伊斯兰法的性质和沙里亚旨在保护的核心要素,最重要的普遍原则之一是:“伤害必须被消除。” 在对健康相关问题进行裁决时,这一普遍原则被非常频繁地使用。 这一普遍原则也有不同的表达方式。 我们可以列举其中两种表达方式:第一个例子:“Zarar-ı eşedd, zarar-ı ehaff ile izale olunur / 严重的损害应通过较轻的损害来消除。” 第二个例子:“Zarar-ı âmmı def için zarar-ı hâs ihtiyâr olunur / 为了防止普遍的损害,应选择特殊的损害。” 由于这些原则,在决定任何医疗干预措施时,必须评估医疗预期的结果、治疗成功的可能性以及治疗本身所带来的风险。
伊斯兰教中的医疗
经典伊斯兰文献中明确阐述了治疗疾病的功德。 关于这一主题,可以引用以下圣训:贝都因人问先知穆罕默德 ﷺ: “我们应该寻求治疗疾病的方法吗?” 他们问道。 先知 ﷺ 回答说:“是的。 去寻求治疗吧。 安拉的仆人们啊,去寻求治疗吧。 因为安拉创造了每一种疾病的治愈方法,除了一种疾病之外。” 随后周围的人问:“安拉的使者啊,那是什么疾病?” 先知 ﷺ 回答说:“衰老。”
此外,《古兰经》中有一节经文写道:“凡救活一人者,如救活全人类。” 基于这些及其他补充证据,穆斯林法学家根据疾病的性质和治疗的预期效果,将医疗研究分为不同的类别,如下所述。
生命支持干预措施
尽管伊斯兰法律文献中关于一般医疗的证据表述得非常清楚,但关于在护理病人期间维持生命所需采取的措施,其规定并不明确。 因此,在做出该领域的决策时,类比(qiyas)的使用变得非常重要。 因此,为了对这些问题做出裁决,必须充分理解此类措施,包括人工补液和人工营养(通过静脉输液、胃管等不同方式满足病人的水和食物需求)。 虽然人工营养和补液对某些患者群体有明确的益处,但对于处于疾病末期的患者,如何实施这种治疗并未明确说明。 大多数临终患者并不受饥饿或口渴的折磨。 由于大脑功能受限,处于永久性植物人状态或昏迷状态的患者,与那些具有最低限度意识并遭受痛苦、饥饿和口渴的患者不同,他们不会感到饥饿或口渴。 此外,人工营养和补液并不能改善患者的精神状态,反而会带来吸入性肺炎(呕吐物进入气管引起的肺部炎症)和高血容量(血液中液体量增加)等并发症的风险。 因此,关于对致命和非致命疾病患者是否开始或在开始后停止人工营养和补液的决定,将在下文中进行探讨。
现状
当今许多教法机构收集了《古兰经》和圣训中的证据,并利用类比方法来制定医疗相关问题的裁决。 伊斯兰会议组织(OIC,现称伊斯兰合作组织 / OIC)下属的伊斯兰教法(立法)委员会和伊斯兰世界联盟下属的伊斯兰教法(立法)委员会就是这些机构中的一部分。 这两个教法委员会均由经验丰富且杰出的学者组成,他们定期聚会并进行磋商,以针对当今世界各地所有穆斯林所面临的问题得出裁决。 如上所述,这些委员会的成员在处理医疗问题时,会要求医学专家提供信息。
裁决
医疗
根据上述基于《古兰经》和圣训证据的伊斯兰理解,寻求医疗是允许的。 事实上,寻求疾病的医疗有助于保护生命,这是伊斯兰法律的基本目标之一。 然而,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可能需要一些特殊的规定。
根据伊斯兰合作组织的伊斯兰教法委员会,必须寻求医疗的情况如下:
- 根据医生与患者协商后做出的决定,如果不进行医疗,可能会对患者和/或患者的器官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 在符合此标准的紧急情况下,无需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即可进行治疗。 在非紧急情况下,需要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 - 不进行医疗会导致患者长期残疾的情况。 - 根据医生的判断,患者的疾病可能传染给他人,并可能对自己和/或社会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 即使上述后果不会发生,如果拒绝医疗会导致身体虚弱,那么寻求医疗是值得推荐的(mendup)。
当上述条件不成立时,治疗被认为是允许的,并准许进行治疗。 然而,在认为拒绝治疗更为合适的情况下,治疗是不被允许的,也不准许进行治疗。
根据医生从患者利益出发做出的决定,如果治疗可能导致比疾病本身更有害的并发症,那么寻求医疗是令人反感的(makruh,即使不被视为非法,也被认为是不妥的)。
人工营养和补液
由于开始人工营养和/或补液是为了维持生命和保持体力的医疗程序,因此被穆斯林法学家视为一种医疗方法。 医生必须为每位患者单独权衡这些干预措施的风险和收益:对于恢复功能希望渺茫的患者,人工营养获得的净收益是否超过了因治疗可能产生的并发症而带来的潜在损失? 例如,在肠内营养(通过插入胃或肠道的管子)的情况下,已确定通过消化系统输送营养可以保护身体和免疫系统功能,并降低患者发生败血症(血液中毒)的风险。 然而,这种人工营养可能会使患者面临新的代谢、机械和感染性并发症。 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患者对治疗和疾病进程预测的个人期望。 通过肠内途径(人工营养的一种方式)喂养患者是允许的。 然而,为了防止比管饲潜在并发症更可能发生且更有害的饥饿损害,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肠内途径喂养患者是值得推荐的(mendup)或必须的(vacip)。 或者,对于疾病预后不良和/或患有无法治愈疾病的患者,肠内营养的决定取决于患者的目标。 然而,考虑到临终患者的人工营养益处,这种治疗很少会变得值得推荐(mendup)或必须(vacip)。 实施这种治疗是允许的,但当干预措施的潜在危害超过治疗的预期收益时,对这类患者启动管饲治疗是可憎的(被视为不妥的)。
不启动治疗或启动后停止治疗
人工营养和补液等维持生命的干预措施,在启动后会受到不同的评估。 以管饲为例,关于通过肠内途径提供营养是否对患者的治疗或正常营养有贡献,目前存在意见分歧。 通过预先准备好的导管输送营养,由于系统已经存在,且仅被视为口腔进食的一种替代方式,因此不被视为违规。 因此,一些专家认为继续进行肠内营养输送等同于以正常方式喂养患者。 然而,还有另一个问题需要解决:肠内营养的内容物并非普通食物。 相反,它是实验室配制的,并针对患者进行了最优化处理。 这使得一些学者将肠内营养的持续性视为一种医疗手段。 如果将其视为治疗,那么在康复希望渺茫或疾病已进入不可逆阶段的患者身上,停止人工营养被认为是允许的,并予以准许。 但是,如果肠内营养被视为一种正常的进食方式,那么停止治疗将被视为导致患者饿死,因此撤除肠内营养是违法的(哈拉姆)。 因此,停止此类肠内治疗比决定是否启动该治疗构成了更复杂的问题。 正因如此,在启动此类程序之前,与患者和/或患者的代理人或监护人进行沟通显得尤为重要。
姑息治疗
无论疾病是否达到无法治愈的程度,或是否使人丧失精力和体力,从伊斯兰教义的角度来看,患者自杀或医生为了减轻患者痛苦而结束其生命都是不被允许的。 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保护生命是伊斯兰法律的基本目标之一,且穆斯林相信安拉预先设定的固定寿命(大限)这一事实。 由于包括医生在内的人类无法百分之百确定任何患者疾病的自然进程,因此从伊斯兰教义的角度来看,以减轻痛苦为由协助患者自杀是无法辩解的。 相反,正如我们之前提到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话语,我们被鼓励寻求治疗: “你们应当寻求治疗。 因为安拉创造任何疾病的同时,也创造了它的治愈方法。” 自杀在《古兰经》的一节经文中被禁止: “你们不要自杀 [或互相残杀]。 安拉对于你们确是至慈的。”
姑息治疗为那些面对无法治愈、痛苦剧烈且药物副作用难以忍受的疾病患者,提供了一种替代自杀或安乐死的选择。 姑息治疗的目标是在不人为延长或缩短疾病进程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减少痛苦。 为克服疼痛、呼吸困难和抑郁而进行的干预,是妥善管理绝症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意识障碍
在医学上,先前健康的个体出现急性创伤性医疗状况的情况非常普遍。 尽管决定如何继续护理处于脑死亡与正常生命之间状态的患者非常困难,但必须做出决定。 在咨询主治医生的前提下,该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患者的代理人或监护人。 从伊斯兰法律的角度来看,需要回答的问题是:停止那些无法使患者恢复正常生活,但又允许其在没有特定时间限制的情况下生存的生命支持干预措施,是否是一个选项? 学者们已经解释了定义正常人类生活的特征,这些特征可以在我们做决定时提供指导。 法学家将生命定义为输入与输出的结合。 输入可以通过患者对自己和/或周围环境的感知以及对所说内容的理解来衡量。 输出则是人的意志,表现为有意义的行为或交流。 如果这两个要素都不存在,那么该人就不被认为是在过正常的人类生活。 根据古典伊斯兰理解,生命并不被划分为正常人类生活和植物(人工)生命。 因此,失去输入或输出的生命,被穆斯林法学家视为与胚胎被赋予灵魂之前的生命处于同一水平。 关于杀戮的裁决不适用于这种情况。 因为这不是已经出生的正常人类生命。
意识障碍分为三个级别:昏迷、植物人状态和微意识状态。 处于昏迷和植物人状态的患者,对自身或周围环境没有自觉意识,也没有自愿行为。 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植物人状态存在睡眠和觉醒周期,而昏迷状态则不存在。 昏迷通常持续2-4周左右,之后要么出现好转,要么演变为植物人状态或死亡。 当植物人状态持续一个月或更长时间时,被认为是“永久性”的。 非创伤性脑损伤后持续3个月,创伤性脑损伤后持续12个月的植物人状态被认为是“永久性”的。 微意识状态的特征是患者不仅对自身和/或周围环境有意识,而且存在有目的、自愿且可重复的行为。 在此,我想强调一点:由意识障碍引起的病例在不同患者之间差异很大,在达到急性阶段的创伤中,预测和定义疾病的进程非常困难。
由于缺乏输入和输出,昏迷和植物人状态几乎没有显示出正常且可持续人类生活的证据。 因此,如果三名受过专业培训的医生认定昏迷或植物人状态的患者已达到不可逆转的阶段(如永久性植物人状态),大多数法学家认为停止维持该患者生命的措施是允许的,并可以予以准许。 微意识状态被视为正常且可持续的人类生活,在评估是否停止维持生命的措施时,应将其视为普通医疗疾病的治疗。 微意识状态本身并不被视为一种预示疾病会恶化的状况。 然而,患者在微意识状态下可能面临的医疗状况(例如,严重的抗生素耐药性感染)可能会降低患者的整体康复潜力,并使维持患者生命的措施失效。 在此情况下,关于停止维持生命措施的决定也应由3名专家医生做出。 在允许(准许)停止维持生命措施的情况下,这样做并非是必须(强制)的。 在这种情况下,决定继续或停止维持生命的措施,应基于患者代理人或监护人对患者意愿的理解。 在意识障碍的情况下,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医生必须根据现有指标,向患者代理人或监护人充分说明病情的发展及对未来病程的判断,并对其进行适当的指导。
脑死亡
在有关医疗干预的伊斯兰教法讨论中,一个经常被提及的问题是:脑死亡是否等同于真正的死亡。 关于脑死亡的判定,美国神经病学学会采纳的准则要求,在意识丧失并非由可逆原因(如低血压、体温过低、电解质紊乱或药物中毒等)引起的情况下,由受过专业训练的医生进行两次独立的神经学检查。 为了进行评估,患者必须处于绝对无反应状态,包括对疼痛刺激无反应、无脑干反射以及无自主呼吸。 为确认脑死亡,可以使用辅助检查,包括脑电图(EEG,一种通过电学方法监测脑波活动的手段)、脑血管造影(通过向血管注入碘造影剂进行成像)、经颅多普勒超声(脑血管超声)以及脑核素扫描(通过向患者注射放射性物质进行成像)。 关于在确认脑死亡的患者身上停止生命支持措施的许可问题,伊斯兰世界联盟伊斯兰教法委员会在1987年做出了如下决议:
对于脑功能完全停止的患者,在由三名专家医生组成的医疗小组判定其脑功能已永久性丧失且无法恢复的前提下,关闭生命支持系统是允许的。 此类教法裁决同样适用于患者的心脏和呼吸系统仍需依靠生命支持系统维持运作的情况。 然而,在关闭所有生命支持系统后,必须确认心脏和呼吸完全停止,方可宣布法律意义上的死亡。
这一声明并不将脑死亡等同于死亡。 相反,它指出,无论是否通过人工手段维持,只要血液循环和呼吸系统功能彻底终止,即可宣布法律意义上的死亡。 此外,它还提出了一个在常规脑死亡评估中常被忽视的条件:脑死亡患者的整个大脑必须停止工作。 医生所采用的标准脑死亡测试,同样专门针对脑干功能进行,因为脑干功能被认为是代表大脑其余部分活力的关键。 类似于脑电图的上述特殊测试,有助于确定是否存在有意识的脑活动,并检测大脑血管功能以评估是否有足够的血流维持生命。这些测试能提供比常规脑死亡测试更详尽的脑部状况信息,患者家属可以提出相关要求。
预先医疗指示草案
在患者失去意识之前,趁其神志清醒时,应起草一份预先医疗指示。 在起草这份包含患者对治疗意愿的指示时,患者必须正处于严重疾病或丧失行为能力的状态。 只要符合上述准则,建议穆斯林起草预先医疗指示,因为这能在面临艰难抉择时,为患者家属的决策提供便利。
在患者心脏仍跳动的情况下,说明其是否希望进行心肺复苏(CPR,即为恢复心力衰竭患者的正常心跳或呼吸而采取的干预措施)的“拒绝心肺复苏(DNR)”指令,是预先医疗指示草案的一部分。 心肺复苏被视为一种医疗手段。 根据伊斯兰教义,对于身体机能衰竭且病情预计会恶化的患者,若其血液循环系统停止工作,则认为无需进行旨在恢复生命体征的干预。 在这种情况下,心肺复苏潜在的危害及其有限的益处,可能使其被归类为“可憎(mekruh)”的医疗行为。 与启动人工营养和补液类似,在这种情况下,复苏干预的潜在益处微乎其微。 2009年的一项研究显示,65岁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仅有18%在院内接受心肺复苏后能够出院。 2012年的一项研究表明,院外接受心肺复苏的成年人中,仅有2%至5%在事发一个月后能获得良好的功能性预后,即无神经功能障碍或仅有轻中度障碍。 因此,心肺复苏的效果与患者自身的病情密切相关,其结果取决于患者发病前的身体状况。 对于此前健康的年轻患者,由于心肺复苏成功的可能性较高,通常鼓励对其进行此类干预。
结语
患者及其家属通常会从精神或宗教角度探讨生命支持措施。 理解影响患者或其代理人决策的因素,有助于医生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发挥引导作用。 根据伊斯兰教法,为了减轻伤害,启动生命支持措施的决定,根据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其教法地位从“必须(vacip)”到“可憎(mekruh)”不等。 然而,根据伊斯兰信仰,一旦开始,要为停止此类干预寻找正当理由通常更为困难。 与病情不断恶化的绝症患者不同,对于那些依靠人工干预可以无限期维持生命但意识水平发生改变(即无法感知自身或周围环境,且缺乏任何有目的的自主活动或沟通)的患者,如果其病情被认定为不可逆,在告知代理人的前提下,可以基于以患者为中心的决策停止这些干预。 一些法学家认为脑死亡并不等同于常规死亡。 但从法律上宣布脑死亡,意味着可以停止生命支持措施,并允许患者的心脏和肺部自然停止工作。 由于伊斯兰信仰禁止安乐死,对于身患绝症的穆斯林而言,临终关怀相关的干预措施是一个重要的选择。 医生在解释病情发展以及特定干预措施的利弊方面所扮演的角色,对于确保患者、其代理人或监护人能够做出最符合患者伊斯兰信仰及预先意愿的护理决策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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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fisi-cekmek-yasam-sonu-bakimina-iliskin-islami-perspektifler
原文标题:Fişi Çekmek: Yaşam Sonu Bakımına İlişkin İslâmî Perspektifler
作者:Maryam Sultan
作者简介:玛丽亚姆·苏丹(Maryam Sultan):玛丽亚姆·苏丹是德克萨斯州休斯顿的一名住院医师。她获得了纽约大学生物学和中东与伊斯兰研究学士学位。随后,她在西奈山医学院攻读医学学位,目前正在进行物理医学与康复领域的住院医师培训,专注于肌肉骨骼损伤和神经康复。自大学起,她便通过AlMaghrib学院、米什卡大学(Mishkah University)以及知识与发展基金会(Foundation for Knowledge and Development)进行传统的伊斯兰学习。
副标题:拔掉插头:关于临终关怀的伊斯兰视角完整始末
摘要:本文旨在为医护人员提供关于临终关怀的伊斯兰视角,强调文化胜任力的重要性。伊斯兰教视生命为崇拜安拉,死亡为通往后世的过渡,疾病则可视为获得安拉亲近的机会。文章基于伊斯兰法“避免伤害”的原则,并结合医学专家意见,为穆斯林患者提供符合其信仰的临终关怀。

图:拔掉插头:关于临终关怀的伊斯兰视角
摘要
为了从文化层面提供最专业的以患者为中心的护理,医生必须充分理解患者的信仰和生活方式。 英语文献中关于临终关怀及支持绝症患者维持生命的伊斯兰视角的相关信息匮乏,这给美国境内穆斯林临终患者的护理服务带来了困难。 伊斯兰教法委员会的学者们在与医学专家协商后所作出的裁决,被用于指导治疗疾病以及实施支持绝症患者维持生命的措施。 这些裁决在很大程度上基于伊斯兰法中的一条普遍原则,即必须避免伤害。 本文将提供必要的信息,通过促进对伊斯兰教关于医疗和临终关怀原则的理解,为接受治疗的穆斯林患者及其医护人员的经验提供参考。
基本原则
文化胜任力
文化胜任力是研究生医学教育认证委员会(ACGME)对医学院和培训项目认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医学领域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ACGME甚至发布了一份名为《医院路线图》的指南,其中包含了关于“治疗与临终关怀”的章节。 尊重患者的文化、宗教或精神信仰以及生活方式的重要性,被视为医生在培训期间必须掌握的一项关键技能。 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不仅有助于理解他们的观点,更是提供高质量、以患者为中心护理的必要条件,因此在死亡和临终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在讨论护理目标时,医生理解患者及其家属的精神价值观,是提供符合文化背景的指导的前提。
关于医疗和临终关怀的伊斯兰视角的英文出版物非常少。 随着美国穆斯林人口的增加,这些议题在医疗干预中的重要性也自然随之上升。 伊斯兰教作为一种深入信徒生活方方面面的宗教,其对各类医学问题的看法,对于寻求提供以患者为中心的护理并给出适当建议的医生来说,是非常有用的参考信息。
伊斯兰信仰中的生命、死亡与疾病
患者的精神信仰在应对严重疾病的过程中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7年的一项研究表明,精神上的安宁和对“生命意义”的领悟,与临终姑息治疗患者较低的抑郁和焦虑水平,以及患者较高的功能感相关。 根据伊斯兰教,生命的目的是《古兰经》中所述:“我创造精灵和人类,只为让他们崇拜我。”(原文:وَمَا خَلَقْتُ الْجِنَّ وَالْإِنسَ إِلَّا لِيَعْبُدُونِ) 根据这节经文,人类生存的唯一目的就是:只崇拜安拉。 死亡被视为今世生活的终结和向后世生活的过渡。 坟墓生活被视为一个暂时的驿站,人们在此等待审判日的到来,届时将根据他们在世间的行为获得相应的报偿。 从伊斯兰角度来看,如果能对疾病带来的困难保持忍耐,疾病被视为一种获得安拉亲近并赢得他赏赐的机会。 尽管如此,正如后文所述,伊斯兰教鼓励寻求医疗治疗,并要求人们与疾病和死亡进行抗争。
伊斯兰法与医学
伊斯兰法的主要来源与辅助证据
基于伊斯兰法的医疗裁决源于两类来源:第一类是伊斯兰学者在判决和立法时一致公认的来源。 第二类则是并非所有学者、但大多数学者所公认的来源。 在关于临终关怀的裁决中,这两类来源都会被使用。
所有学者公认的来源是《古兰经》和圣训。 《古兰经》是安拉启示给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阿拉伯语圣典。 (注:此句与上句在原文中为拆分,此处保持对应) 圣训则是传自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言论、行为和默许(即通过沉默而隐含的认可)。 (注:此句与上句在原文中为拆分,此处保持对应) 大多数学者认可的来源是公议(Ijma)和类比(Qiyas)。 公议是指先知穆罕默德 ﷺ 去世后,任何时代的穆斯林法学家在某一问题上达成的一致意见。 (注:此句与上句在原文中为拆分,此处保持对应) 类比是指将已有明文(经文或圣训)规定的事项,因其相似性而应用于没有明文规定的新问题。 在伊斯兰教法裁决中,学者们存在分歧的辅助证据包括:圣门弟子言论(见过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穆斯林的个人陈述)、习俗(特定时期穆斯林不违背宗教和理性的生活习惯)、独立判断(法学家的个人见解)、公共利益(符合伊斯兰法宗旨的社会福祉)、溯源(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维持既有裁决)、堵塞邪路(禁止可能导致非法或可憎行为的途径)以及前代律法(《古兰经》和圣训中提到的伊斯兰之前的律法)。
在启示降临期间及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世时,由于现代医疗技术尚未出现,关于临终关怀的伊斯兰理解是通过运用类比方法,综合利用上述所有来源来确定的。 尽管如此,有关生命、疾病和死亡的暗示和指引已存在于明文(经文和圣训)中,并被用作评估当代问题的模型。 医生们会聚集在一起,详细阐述当前的医学问题,并与法学专家讨论各种可能裁决的后果。 在与医学专家协商时,法学家们会努力寻求最符合伊斯兰法精神的裁决。 利用这些来源得出的裁决,随后被分类为:主命/必行(强制)、非法(禁止)、嘉行(推荐)、可憎(不违法但被视为不妥)或许可(无异议且被允许)。
伊斯兰法的基本宗旨(伊斯兰法目的论)
伊斯兰法(沙里亚)的基本宗旨是保护五大核心要素:宗教、生命、后代、理智和财产。 在这五者之中,保护生命和宗教具有优先地位。 在追求这些基本要素时,为了促进生命的保护,制定了一系列例外情况。 例如,在诊断和治疗疾病所必需的情况下,允许异性(男女)之间进行通常被禁止的身体接触,就是此类例外的一个例子。 为了说明伊斯兰法的性质和沙里亚旨在保护的核心要素,最重要的普遍原则之一是:“伤害必须被消除。” 在对健康相关问题进行裁决时,这一普遍原则被非常频繁地使用。 这一普遍原则也有不同的表达方式。 我们可以列举其中两种表达方式:第一个例子:“Zarar-ı eşedd, zarar-ı ehaff ile izale olunur / 严重的损害应通过较轻的损害来消除。” 第二个例子:“Zarar-ı âmmı def için zarar-ı hâs ihtiyâr olunur / 为了防止普遍的损害,应选择特殊的损害。” 由于这些原则,在决定任何医疗干预措施时,必须评估医疗预期的结果、治疗成功的可能性以及治疗本身所带来的风险。
伊斯兰教中的医疗
经典伊斯兰文献中明确阐述了治疗疾病的功德。 关于这一主题,可以引用以下圣训:贝都因人问先知穆罕默德 ﷺ: “我们应该寻求治疗疾病的方法吗?” 他们问道。 先知 ﷺ 回答说:“是的。 去寻求治疗吧。 安拉的仆人们啊,去寻求治疗吧。 因为安拉创造了每一种疾病的治愈方法,除了一种疾病之外。” 随后周围的人问:“安拉的使者啊,那是什么疾病?” 先知 ﷺ 回答说:“衰老。”
此外,《古兰经》中有一节经文写道:“凡救活一人者,如救活全人类。” 基于这些及其他补充证据,穆斯林法学家根据疾病的性质和治疗的预期效果,将医疗研究分为不同的类别,如下所述。
生命支持干预措施
尽管伊斯兰法律文献中关于一般医疗的证据表述得非常清楚,但关于在护理病人期间维持生命所需采取的措施,其规定并不明确。 因此,在做出该领域的决策时,类比(qiyas)的使用变得非常重要。 因此,为了对这些问题做出裁决,必须充分理解此类措施,包括人工补液和人工营养(通过静脉输液、胃管等不同方式满足病人的水和食物需求)。 虽然人工营养和补液对某些患者群体有明确的益处,但对于处于疾病末期的患者,如何实施这种治疗并未明确说明。 大多数临终患者并不受饥饿或口渴的折磨。 由于大脑功能受限,处于永久性植物人状态或昏迷状态的患者,与那些具有最低限度意识并遭受痛苦、饥饿和口渴的患者不同,他们不会感到饥饿或口渴。 此外,人工营养和补液并不能改善患者的精神状态,反而会带来吸入性肺炎(呕吐物进入气管引起的肺部炎症)和高血容量(血液中液体量增加)等并发症的风险。 因此,关于对致命和非致命疾病患者是否开始或在开始后停止人工营养和补液的决定,将在下文中进行探讨。
现状
当今许多教法机构收集了《古兰经》和圣训中的证据,并利用类比方法来制定医疗相关问题的裁决。 伊斯兰会议组织(OIC,现称伊斯兰合作组织 / OIC)下属的伊斯兰教法(立法)委员会和伊斯兰世界联盟下属的伊斯兰教法(立法)委员会就是这些机构中的一部分。 这两个教法委员会均由经验丰富且杰出的学者组成,他们定期聚会并进行磋商,以针对当今世界各地所有穆斯林所面临的问题得出裁决。 如上所述,这些委员会的成员在处理医疗问题时,会要求医学专家提供信息。
裁决
医疗
根据上述基于《古兰经》和圣训证据的伊斯兰理解,寻求医疗是允许的。 事实上,寻求疾病的医疗有助于保护生命,这是伊斯兰法律的基本目标之一。 然而,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可能需要一些特殊的规定。
根据伊斯兰合作组织的伊斯兰教法委员会,必须寻求医疗的情况如下:
- 根据医生与患者协商后做出的决定,如果不进行医疗,可能会对患者和/或患者的器官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 在符合此标准的紧急情况下,无需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即可进行治疗。 在非紧急情况下,需要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 - 不进行医疗会导致患者长期残疾的情况。 - 根据医生的判断,患者的疾病可能传染给他人,并可能对自己和/或社会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 即使上述后果不会发生,如果拒绝医疗会导致身体虚弱,那么寻求医疗是值得推荐的(mendup)。
当上述条件不成立时,治疗被认为是允许的,并准许进行治疗。 然而,在认为拒绝治疗更为合适的情况下,治疗是不被允许的,也不准许进行治疗。
根据医生从患者利益出发做出的决定,如果治疗可能导致比疾病本身更有害的并发症,那么寻求医疗是令人反感的(makruh,即使不被视为非法,也被认为是不妥的)。
人工营养和补液
由于开始人工营养和/或补液是为了维持生命和保持体力的医疗程序,因此被穆斯林法学家视为一种医疗方法。 医生必须为每位患者单独权衡这些干预措施的风险和收益:对于恢复功能希望渺茫的患者,人工营养获得的净收益是否超过了因治疗可能产生的并发症而带来的潜在损失? 例如,在肠内营养(通过插入胃或肠道的管子)的情况下,已确定通过消化系统输送营养可以保护身体和免疫系统功能,并降低患者发生败血症(血液中毒)的风险。 然而,这种人工营养可能会使患者面临新的代谢、机械和感染性并发症。 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患者对治疗和疾病进程预测的个人期望。 通过肠内途径(人工营养的一种方式)喂养患者是允许的。 然而,为了防止比管饲潜在并发症更可能发生且更有害的饥饿损害,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肠内途径喂养患者是值得推荐的(mendup)或必须的(vacip)。 或者,对于疾病预后不良和/或患有无法治愈疾病的患者,肠内营养的决定取决于患者的目标。 然而,考虑到临终患者的人工营养益处,这种治疗很少会变得值得推荐(mendup)或必须(vacip)。 实施这种治疗是允许的,但当干预措施的潜在危害超过治疗的预期收益时,对这类患者启动管饲治疗是可憎的(被视为不妥的)。
不启动治疗或启动后停止治疗
人工营养和补液等维持生命的干预措施,在启动后会受到不同的评估。 以管饲为例,关于通过肠内途径提供营养是否对患者的治疗或正常营养有贡献,目前存在意见分歧。 通过预先准备好的导管输送营养,由于系统已经存在,且仅被视为口腔进食的一种替代方式,因此不被视为违规。 因此,一些专家认为继续进行肠内营养输送等同于以正常方式喂养患者。 然而,还有另一个问题需要解决:肠内营养的内容物并非普通食物。 相反,它是实验室配制的,并针对患者进行了最优化处理。 这使得一些学者将肠内营养的持续性视为一种医疗手段。 如果将其视为治疗,那么在康复希望渺茫或疾病已进入不可逆阶段的患者身上,停止人工营养被认为是允许的,并予以准许。 但是,如果肠内营养被视为一种正常的进食方式,那么停止治疗将被视为导致患者饿死,因此撤除肠内营养是违法的(哈拉姆)。 因此,停止此类肠内治疗比决定是否启动该治疗构成了更复杂的问题。 正因如此,在启动此类程序之前,与患者和/或患者的代理人或监护人进行沟通显得尤为重要。
姑息治疗
无论疾病是否达到无法治愈的程度,或是否使人丧失精力和体力,从伊斯兰教义的角度来看,患者自杀或医生为了减轻患者痛苦而结束其生命都是不被允许的。 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保护生命是伊斯兰法律的基本目标之一,且穆斯林相信安拉预先设定的固定寿命(大限)这一事实。 由于包括医生在内的人类无法百分之百确定任何患者疾病的自然进程,因此从伊斯兰教义的角度来看,以减轻痛苦为由协助患者自杀是无法辩解的。 相反,正如我们之前提到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话语,我们被鼓励寻求治疗: “你们应当寻求治疗。 因为安拉创造任何疾病的同时,也创造了它的治愈方法。” 自杀在《古兰经》的一节经文中被禁止: “你们不要自杀 [或互相残杀]。 安拉对于你们确是至慈的。”
姑息治疗为那些面对无法治愈、痛苦剧烈且药物副作用难以忍受的疾病患者,提供了一种替代自杀或安乐死的选择。 姑息治疗的目标是在不人为延长或缩短疾病进程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减少痛苦。 为克服疼痛、呼吸困难和抑郁而进行的干预,是妥善管理绝症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意识障碍
在医学上,先前健康的个体出现急性创伤性医疗状况的情况非常普遍。 尽管决定如何继续护理处于脑死亡与正常生命之间状态的患者非常困难,但必须做出决定。 在咨询主治医生的前提下,该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患者的代理人或监护人。 从伊斯兰法律的角度来看,需要回答的问题是:停止那些无法使患者恢复正常生活,但又允许其在没有特定时间限制的情况下生存的生命支持干预措施,是否是一个选项? 学者们已经解释了定义正常人类生活的特征,这些特征可以在我们做决定时提供指导。 法学家将生命定义为输入与输出的结合。 输入可以通过患者对自己和/或周围环境的感知以及对所说内容的理解来衡量。 输出则是人的意志,表现为有意义的行为或交流。 如果这两个要素都不存在,那么该人就不被认为是在过正常的人类生活。 根据古典伊斯兰理解,生命并不被划分为正常人类生活和植物(人工)生命。 因此,失去输入或输出的生命,被穆斯林法学家视为与胚胎被赋予灵魂之前的生命处于同一水平。 关于杀戮的裁决不适用于这种情况。 因为这不是已经出生的正常人类生命。
意识障碍分为三个级别:昏迷、植物人状态和微意识状态。 处于昏迷和植物人状态的患者,对自身或周围环境没有自觉意识,也没有自愿行为。 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植物人状态存在睡眠和觉醒周期,而昏迷状态则不存在。 昏迷通常持续2-4周左右,之后要么出现好转,要么演变为植物人状态或死亡。 当植物人状态持续一个月或更长时间时,被认为是“永久性”的。 非创伤性脑损伤后持续3个月,创伤性脑损伤后持续12个月的植物人状态被认为是“永久性”的。 微意识状态的特征是患者不仅对自身和/或周围环境有意识,而且存在有目的、自愿且可重复的行为。 在此,我想强调一点:由意识障碍引起的病例在不同患者之间差异很大,在达到急性阶段的创伤中,预测和定义疾病的进程非常困难。
由于缺乏输入和输出,昏迷和植物人状态几乎没有显示出正常且可持续人类生活的证据。 因此,如果三名受过专业培训的医生认定昏迷或植物人状态的患者已达到不可逆转的阶段(如永久性植物人状态),大多数法学家认为停止维持该患者生命的措施是允许的,并可以予以准许。 微意识状态被视为正常且可持续的人类生活,在评估是否停止维持生命的措施时,应将其视为普通医疗疾病的治疗。 微意识状态本身并不被视为一种预示疾病会恶化的状况。 然而,患者在微意识状态下可能面临的医疗状况(例如,严重的抗生素耐药性感染)可能会降低患者的整体康复潜力,并使维持患者生命的措施失效。 在此情况下,关于停止维持生命措施的决定也应由3名专家医生做出。 在允许(准许)停止维持生命措施的情况下,这样做并非是必须(强制)的。 在这种情况下,决定继续或停止维持生命的措施,应基于患者代理人或监护人对患者意愿的理解。 在意识障碍的情况下,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医生必须根据现有指标,向患者代理人或监护人充分说明病情的发展及对未来病程的判断,并对其进行适当的指导。
脑死亡
在有关医疗干预的伊斯兰教法讨论中,一个经常被提及的问题是:脑死亡是否等同于真正的死亡。 关于脑死亡的判定,美国神经病学学会采纳的准则要求,在意识丧失并非由可逆原因(如低血压、体温过低、电解质紊乱或药物中毒等)引起的情况下,由受过专业训练的医生进行两次独立的神经学检查。 为了进行评估,患者必须处于绝对无反应状态,包括对疼痛刺激无反应、无脑干反射以及无自主呼吸。 为确认脑死亡,可以使用辅助检查,包括脑电图(EEG,一种通过电学方法监测脑波活动的手段)、脑血管造影(通过向血管注入碘造影剂进行成像)、经颅多普勒超声(脑血管超声)以及脑核素扫描(通过向患者注射放射性物质进行成像)。 关于在确认脑死亡的患者身上停止生命支持措施的许可问题,伊斯兰世界联盟伊斯兰教法委员会在1987年做出了如下决议:
对于脑功能完全停止的患者,在由三名专家医生组成的医疗小组判定其脑功能已永久性丧失且无法恢复的前提下,关闭生命支持系统是允许的。 此类教法裁决同样适用于患者的心脏和呼吸系统仍需依靠生命支持系统维持运作的情况。 然而,在关闭所有生命支持系统后,必须确认心脏和呼吸完全停止,方可宣布法律意义上的死亡。
这一声明并不将脑死亡等同于死亡。 相反,它指出,无论是否通过人工手段维持,只要血液循环和呼吸系统功能彻底终止,即可宣布法律意义上的死亡。 此外,它还提出了一个在常规脑死亡评估中常被忽视的条件:脑死亡患者的整个大脑必须停止工作。 医生所采用的标准脑死亡测试,同样专门针对脑干功能进行,因为脑干功能被认为是代表大脑其余部分活力的关键。 类似于脑电图的上述特殊测试,有助于确定是否存在有意识的脑活动,并检测大脑血管功能以评估是否有足够的血流维持生命。这些测试能提供比常规脑死亡测试更详尽的脑部状况信息,患者家属可以提出相关要求。
预先医疗指示草案
在患者失去意识之前,趁其神志清醒时,应起草一份预先医疗指示。 在起草这份包含患者对治疗意愿的指示时,患者必须正处于严重疾病或丧失行为能力的状态。 只要符合上述准则,建议穆斯林起草预先医疗指示,因为这能在面临艰难抉择时,为患者家属的决策提供便利。
在患者心脏仍跳动的情况下,说明其是否希望进行心肺复苏(CPR,即为恢复心力衰竭患者的正常心跳或呼吸而采取的干预措施)的“拒绝心肺复苏(DNR)”指令,是预先医疗指示草案的一部分。 心肺复苏被视为一种医疗手段。 根据伊斯兰教义,对于身体机能衰竭且病情预计会恶化的患者,若其血液循环系统停止工作,则认为无需进行旨在恢复生命体征的干预。 在这种情况下,心肺复苏潜在的危害及其有限的益处,可能使其被归类为“可憎(mekruh)”的医疗行为。 与启动人工营养和补液类似,在这种情况下,复苏干预的潜在益处微乎其微。 2009年的一项研究显示,65岁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仅有18%在院内接受心肺复苏后能够出院。 2012年的一项研究表明,院外接受心肺复苏的成年人中,仅有2%至5%在事发一个月后能获得良好的功能性预后,即无神经功能障碍或仅有轻中度障碍。 因此,心肺复苏的效果与患者自身的病情密切相关,其结果取决于患者发病前的身体状况。 对于此前健康的年轻患者,由于心肺复苏成功的可能性较高,通常鼓励对其进行此类干预。
结语
患者及其家属通常会从精神或宗教角度探讨生命支持措施。 理解影响患者或其代理人决策的因素,有助于医生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发挥引导作用。 根据伊斯兰教法,为了减轻伤害,启动生命支持措施的决定,根据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其教法地位从“必须(vacip)”到“可憎(mekruh)”不等。 然而,根据伊斯兰信仰,一旦开始,要为停止此类干预寻找正当理由通常更为困难。 与病情不断恶化的绝症患者不同,对于那些依靠人工干预可以无限期维持生命但意识水平发生改变(即无法感知自身或周围环境,且缺乏任何有目的的自主活动或沟通)的患者,如果其病情被认定为不可逆,在告知代理人的前提下,可以基于以患者为中心的决策停止这些干预。 一些法学家认为脑死亡并不等同于常规死亡。 但从法律上宣布脑死亡,意味着可以停止生命支持措施,并允许患者的心脏和肺部自然停止工作。 由于伊斯兰信仰禁止安乐死,对于身患绝症的穆斯林而言,临终关怀相关的干预措施是一个重要的选择。 医生在解释病情发展以及特定干预措施的利弊方面所扮演的角色,对于确保患者、其代理人或监护人能够做出最符合患者伊斯兰信仰及预先意愿的护理决策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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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中前定与自由意志的协调对穆斯林信仰实践有什么影响?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islamda-kader-ile-ozgur-iradenin-bagdastirilmasi
原文标题:İslamda Kader İle Özgür İradenin Bağdaştırılması
作者:Anonymous Guest Author
作者简介:原文页面未提供作者简介
副标题:伊斯兰教关于前定与自由意志辩论的历史是什么?
摘要:本文探讨了伊斯兰教中前定(Takdir-i ilahi)与人类自由意志的协调问题。原文指出,伊斯兰教采取中庸之道,既承认安拉对宇宙的绝对统治,又强调人类需为自身行为承担道德责任。这种理解超越了人类对时空的认知局限,通过《古兰经》与圣训中关于“笔”与“受保护的记录板”等描述,阐明了安拉的全能与人类个人意志在决定命运过程中的共存关系。

图:伊斯兰教中关于前定与自由意志的协调
引言
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
前定(Takdir-i ilahi)或宿命论问题,即认为世间万物皆由造物主预先决定的思想,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困扰着神学家和哲学家。 我们该如何协调这些看似矛盾的情况:一方面安拉对整个宇宙拥有绝对的权力和统治,另一方面我们又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们所做的事情,是我们即使不想做也必须去做的吗? 还是说,我们的选择确实属于我们自己?
这个问题导致了穆斯林之间最早的教派分歧之一。 前定派(Kaderiye)主张人类意志绝对自由,安拉对人类意志没有任何控制;而宿命派(Cebriye)则主张绝对的决定论和宿命论,即安拉完全控制着人类的意志,人类的意志对其行为没有任何影响。 事实上,这两个群体都持有极端且错误的信仰理解。 如果安拉没有参与,为什么我们在祈祷中向他恳求? 如果我们对自己的行为和命运没有任何影响,为什么我们还要行善?
这个问题不仅存在于早期穆斯林之间,而且在整个历史中,因宗教和世俗原因一直被持续讨论。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两千年前就认真研究并撰写了关于这一主题的文章,因为这对于理解宇宙秩序、生命起源、人类自由和幸福至关重要。 如今,在数学、物理学、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科学等学科中,该问题作为决定论课题,被视为复杂的学术讨论对象进行研究。 毫无疑问,我们对前定的理解,在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以及更重要地,我们在世间的行为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由于这个问题引发了许多哲学上的不确定性,穆斯林对自己的信仰产生了怀疑。 那么,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伊斯兰的视角应该是怎样的呢?
《古兰经》和圣训在历史上针对这一问题提出的两种极端观点之间采取了中庸之道,并发展出一种既承认安拉对人类行为的统治,又承认人类对自己行为负责的理解。
从逻辑角度来看,这两种观点实际上是相互否定的。 换句话说,两者同时正确似乎是不可能的。 然而,我们不应忘记安拉超脱于时间和空间之外,
且不能被可见世界的规则所限制,幽玄世界的运作也不遵循宇宙中现有的规则。 相反,人类被禁锢在时间和空间的狭窄界限内,只有从这个角度才能理解事实。 而前定(Takdir-i ilahi)或命运,是一个超越时空界限的现象。 因此,能力有限的人类理智很难理解这个问题。
正因如此,安拉在解释前定现象时,使用了包含“用具体描述和图像来解释抽象含义的方法”的语言工具,特别是文学描写。 这些描述包括笔、受保护的记录板(Levh-i mahfuz)以及天使记录的功过簿。 这些描述说明了前定的本质,即无论是先写下的还是后来擦除的,一切都在安拉的控制之下。 这些描述并非虚构,也不仅仅包含隐喻意义。 相反,它们是在宇宙中有着真实对应且确实存在的真理。 尽管一切在永恒中早已决定,但安拉有能力根据我们的选择改变我们的命运。 我们对自己所做的事情负有道德责任。 安拉不仅以其全能的意志决定了一切,还考虑到了我们作为有限控制机制的个人意志,以此来决定我们最终的命运。
神圣前定的本质
神圣前定现象在伊斯兰文献中的对应概念是“卡扎”(Kaza)和“卡德尔”(Kader),前者意为“决定”,后者意为“尺度”。 这个由两个词组成的概念,指出了神圣前定的两个方面。 根据伊本·哈杰尔的观点,“学者们将万物在永恒中概括性的决定称为卡扎,将细节和具体内容称为卡德尔。”
尽管学者们对这两个概念的定义存在分歧。 我们在此采用的定义是基于《古兰经》和圣训中的两组文本。 第一组文本是表达前定不会改变且是固定的文本。 第二组文本是关于前定实现过程中出现的变化的文本。 这两组看似矛盾的文本,实际上就像是一个真理的两个侧面。 表面矛盾的原因在于,被包围的人类理智在理解作为安拉知识分支的前定问题时存在不足。 是的,被包围者无法完全包围和理解包围者。 此外,每一组文本都在一个共同的目标上达成一致,即引导我们在尊重全能意志和个人意志方面采取正确的行为。 包括神圣经典在内,所有将要发生之事的固定且不可改变的计划都存在于受保护的记录板(Levh-i Mahfuz)中。 安拉至高者说:
“这确是尊贵的《古兰经》, 记录在受保护的记录板(Levh-i Mahfuz)中。” (《古兰经》56:77-78)
这个术语表明,任何事物或记录板作为一种思维计划,都指向前定现象的存在。 虽然受保护的记录板不像我们已知的任何记录板,但它是一个我们熟悉的概念。
强调受保护的记录板这一概念,暗示了所有将要发生的事情在发生之前,安拉就已经知晓。 正如我们的主在他的崇高经典中所说:
“难道你不知道安拉知道天地间的一切吗? 这一切都记录在一本书中。 对于安拉来说,知晓一切并将其记录在书中是非常容易的。” (《古兰经》22:70)先知穆罕默德 ﷺ 也曾说:“安拉在黑暗中创造了他的受造物。 然后他将自己的光芒洒在他们身上。 谁得到了这光芒,谁就找到了正道;谁没有得到,谁就迷失了。 因此我说:‘笔已经干了,关于安拉至高者的知识。’ (提尔米济圣训集,信仰篇,18)
安拉不仅知晓将要发生什么,而且对将要发生的事情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和力量。 他既可以允许任何事情发生,也可以阻止它。 《古兰经》中说:
“天地的主权归于他。 他没有收养儿子,他在主权上没有同伴,他也不可能拥有同伴。 他创造了万物,并为万物定下了尺度、秩序和前定。”
甚至每个人的状况、寿命、行为以及在后世的最终命运,在灵魂被吹入胎儿时,都会由天使记录下来。 也就是说,我们的命运在我们出生之前就已经确定了。 先知 ﷺ 说:
你们每个人在母腹中的创造过程为期四十天,此后在同样长的时间内变成血块,再在同样长的时间内变成肉团,随后安拉派遣一位天使,并命令该天使记录四件事(关于胎儿命运的四项判决),即记录他的行为、生计、寿命,以及他是属于乐园居民还是火狱居民。 Sonra ona ruh üflenir. 你们之中有人行善,直到他与天堂之间仅剩一肘之遥,但前定先于他,于是他转而行地狱之人的行为(并进入地狱)。 同样,你们之中有人作恶,直到他与地狱之间仅剩一肘之遥,但前定先于他,于是他转而行天堂之人的行为(并进入天堂)。
我们一踏入这个世界,便与我们面前的前定一同踏上了旅程。 尽管如此,我们仍要为自己的意志和行为负责。 因为拥有绝对意志的造物主在塑造我们的前定时,会将其作为一种常规条件,考虑到我们有限的个人意志。 由于我们的前定是由安拉塑造的,获得美好前定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礼拜、祈祷和善行来归向安拉。 我们对自己并没有掌控权。 从这个意义上说,“笔已搁置,书页已干”。 Allah'ın Resulü, Efendimiz ﷺ şöyle buyurmuştur:
“你要遵守安拉的命令和禁令,这样你就能时刻感受到他的帮助与眷顾。 Bir şey isteyeceğin zaman Allah’tan iste. 当你需要寻求帮助时,要向安拉寻求帮助。 你要知道,即便所有人聚在一起想要帮助你,他们所能提供的帮助也绝不会超过安拉为你所注定的。 即便他们所有人聚在一起想要伤害你,他们所能造成的伤害也绝不会超过安拉为你所注定的。 Kalemler kaldırılmış, sahifeler kurumuştur.”
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先知穆罕默德 ﷺ 通过伊本·阿拔斯传述的这段圣训,是在告诉我们前定早已被记录在案。 Sayfalar kurutuldu. 尽管如此,先知穆罕默德 ﷺ 还是教导我们要转向安拉,并向他祈祷寻求帮助。
这里最需要理解的一点是:任何事物的发生,包括那些安拉不喜悦发生的事,都只有在安拉的许可和意愿下才有可能实现。“安拉的意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理解:造物主创造性的意愿(Kevni irade)和造物主立法性的意愿(Teşrii irade)。 造物主创造性的意愿涵盖了安拉允许发生的一切,无论是善还是恶。 而造物主立法性的意愿则与安拉要求我们去做的善行有关。
为塔哈维(Tahavi)那部广受认可且达成共识的信仰著作撰写注释的伊本·阿比·伊兹(Ibn-i Ebi'l-İzz)做出了如下解释:
逊尼派学者指出,《古兰经》中的“意志”概念有两种用法:第一种是预先决定的、宇宙性的、创造性的意志。 İkincisi de dini, hükmi ve teşrii irade. 也就是说,立法意志涵盖了安拉所喜爱和悦纳的事物,而宇宙意志则涵盖了安拉即使不喜爱但仍使其发生的一切事物。
伊斯兰教早期导致宗派主义的混乱,源于宿命论派(Qadariyya)和强迫论派(Jabriyya)未能理解这一点。
İbn-i Ebi İzz, açıklamalarına şöyle devam eder:
错误的根源在于将“意欲并创造某事”与“喜爱并悦纳某事”混为一谈。 强迫论派和宿命论派都将两者解释为同一含义,随后便产生了分歧。 贾巴里耶派(Cebriye)主张,凡是存在于世间万物,皆是出于安拉的命令与定夺,因此它们必然受到安拉的喜爱与认可。 而卡德里耶派(Kaderiye)则认为,罪恶与叛逆并非安拉所喜爱或赞同的,因此它们并非由安拉的命令与定夺所创造,而是由另一种力量所创造的。 然而,在《古兰经》与圣训中已经阐明了“意欲某事”与“喜爱某事”之间的区别,这种认知也已植根于人类的本性之中。
也就是说,贾巴里耶派认为安拉创造了善与恶,因此安拉喜爱这两者;而卡德里耶派则声称恶并非由安拉创造,即恶是由另一种力量创造的。 因此,贾巴里耶派否定了人类的道德责任,而卡德里耶派则否认了造物主的全能。
事实上,我们的选择是有意义的,它们会影响我们命运的塑造。 如果我们能使自己的意志符合造物主的立法意志,并顺从他的意志,我们的命运就会向积极的方向改变。 Mevla-yı Müteal şöyle ferman buyurur:
“安拉废除他所意欲的,确立他所意欲的。” Ana kitap O’nun yanındadır.”
“母书”一词意为“众书之母”(ümmü'l-kitap),指的是在永恒中,以永不改变的方式记录命运的“受保护的记录板”(Levh-i Mahfuz)。 然而,还有一种由天使记录个人、行为和经历的“消除与确立记录板”(levh-i mahv ve ispat),这里所写的内容会根据我们的选择和行为而发生变化。 伊本·阿拔斯在诠释这节经文时解释道:“有两部书:第一部是安拉随其意愿抹除内容的书。” “第二部是他那里的书。”前者被称为‘消除与确立之板’(Levh-i Mahv ve İspat),后者被称为‘受保护的记录板’(Levh-i Mahfuz)。 事实上,万事万物皆由天使记录,而命运每天都在实现或发生改变。 万物的主宰(愿他受尊崇)在他的尊贵经典中这样说道:
“凡在天地间的,都向他祈求;他每天都在处理事务。”
当阿布·达尔达(愿安拉喜悦他)向我们的领袖、全人类的楷模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询问这节经文时,得到了如下回答:
“在安拉的事务中,包括赦免罪过、化解困难、使一个群体兴盛而使另一个群体衰落,这些都是安拉的事务。”
Mücahid (r.a.) de bu ayeti, (愿主赐他平安)也解释了这节经文,称“给予祈求者、拯救困苦者、回应祈祷者以及治愈病人,都是他所做的事”,并补充道“化解困难、满足需求以及宽恕罪过”也是他的作为。
命运中这种明显的改变,既非源于我们的力量和能力,也绝非在安拉的知识之外发生。 恰恰相反,只有当我们顺从安拉的意愿时,我们的命运才可能向好的方向转变。
Buhari şarihi İbn-i Hacer der ki:
“Allah'ın ilmi değişmez ve değiştirilemez. 被允许改变或被改变的事物,是人们对行动者所作所为的感知方式。 因此,正如寿命长短的例子一样,变化或确认的情况便会发生。 至于安拉的知识,我们是不可能对其进行更改或确认的。
导致前定发生变化的因素包括意图、崇拜、祈祷以及善行等行为。 但是,我们的行为本身并不具备改变前定的力量。 相反,这种变化是因为我们顺应了安拉的意愿,从而获得了他所赐予的礼物。 通过这种方式,人们便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İnsanın İradesi, Fiili ve Sorumluluğu
《古兰经》和圣训明确阐述了人类的道德责任。 Allah (cc) şöyle buyurur:
“Herkesin kazandığı, yalnız kendisine aittir. Hiçbir günahkâr, başkasının günahını yüklenmez. 最终,你们终将回归并来到你们的主面前。 他会向你们揭示你们所争执之事的真相,以及事情的本质。”
Yaşamanın amacı bundan ibarettir. 除非审判是公正且有意义的,否则在审判日结束的那场大考验将毫无逻辑可言。 因此,安拉将意志留给了人类,以便他们能将其用于善行。 为了使我们的意志能够被称为“自由意志”,我们必须在做这些事时没有受到任何强迫。 我们在后世将获得的奖赏或惩罚,将是我们运用安拉赋予我们的自由意志所行之事的必然结果。 为了表达这一点,崇高的主宰如此说道:
“这只是对全世界的劝诫和警示。 想要走上正道的人会听从它。 但这件事并非取决于你们的意愿,只有当身为众世界之主的安拉意欲时,它才能完成。”
在另一段经文中,他也这样说道:
“这确实是一份劝诫和警示。 因此,谁愿意,谁就可以选择通往其主的道路。 但除非安拉意欲,否则你们无法意欲。 因为安拉是全知者,是拥有绝对判决与智慧的主。 他不仅知晓万物,也深知谁配得上他的慈悯与引导。”
罕百里学派的法学家和神学家伊本·泰米耶在他的书中记录道:
安拉意欲的一切都会发生,他不意欲的任何事都不会发生。 他引导他所意欲的人,也使他所意欲的人迷误。 拥有意志和能力的仆人们,会根据安拉赋予他们的意志和能力行事。 然而,安拉对于他意欲并允许其发生,或因不意欲而未允许其发生的事,对于他赋予某些人的引导,以及他让某些人处于其中的迷误,还有那些凭自身意志行事的仆人们的行为…… 在创造这一切时,他是根据这个民族前几代人及其领袖在关于前定与天命的信仰上所达成共识的决定,亲自创造的。 事实上,仆人们无法做安拉不意欲的事。
因此,我们凭借安拉赋予的意志所决定的事,塑造了安拉为我们预定的天命。 其核心在于,善行导致善果,恶行导致恶果。 先知穆罕默德 ﷺ(愿主赐予他最尊贵的祝福)那如珍珠般珍贵的双唇所吐露的优美言辞中,曾这样说道:
“善行能抵御罪恶。 隐秘的施舍能消除主的愤怒。 维系亲情能延年益寿。 每一件善事都是施舍。 在今世行善的人,在后世也是善人。 在今世作恶的人,在后世也是恶人。 最先进入天堂的人是善人。”
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之)也说道:
毫无疑问,善行能使面容焕发光彩,使内心充满光明,增加给养,赋予身体力量,并使万物心中产生爱与亲情。 而恶行则会使面容、坟墓和内心变得黑暗,使身体虚弱,减少给养,并使万物心中产生厌恶。
特别是维系亲情和保持家庭纽带,是安拉增加该人给养并延长其寿命的原因。 宇宙的荣耀(愿主赐予他平安与祝福)曾说道:
“谁希望给养丰盈、寿命延长,就应当维系亲情。”
伊本·欧麦尔(愿主喜悦之)曾说:
“谁敬畏安拉并维系亲情,他的寿命就会延长,给养就会丰盈,并受到亲属的爱戴。”
崇拜和祈祷是最有效的行为。 没有什么比祈祷更能阻挡天命中注定的灾难。 作为众世界的慈悯,先知 穆罕默德 ﷺ 曾说道:
“除了祈祷,没有任何东西能改变天命;除了善行,没有任何东西能延长寿命。”
在另一个地方,安拉的使者 ﷺ 也说道:
“没有一个信士在今世祈祷,只要不涉及罪恶或断绝亲情,安拉都会满足他的愿望,或为他消除某种灾祸。”
先知 ﷺ 深知塑造天命的力量仅属于安拉,因此为了免受恶劣天命的影响,他曾向安拉这样祈祷:
“安拉啊,请引导我们走上你所引导之人的道路。 安拉啊,请赐予我们安康。 请将我们列入你所亲近之人的行列。 请赐福于你所给予我们的一切。 请保护我们免受你所判决之事的恶果。 毫无疑问,你做出判决,但无人能对你做出判决。 你所爱的人绝不会蒙受屈辱。 我们的主啊,你是神圣而崇高的。”
艾布·胡莱勒 (愿主喜悦之)传述了以下圣训:
“安拉的使者 ﷺ 曾祈求安拉保护,免受负面的天命、贫困的降临、敌人的嘲讽以及严重的灾难。”
同样,圣门弟子和先贤们也传述了类似的祈祷,他们明确恳求安拉将天命中注定的恶事转变为好事。 艾布·奥斯曼·欣迪曾目睹 欧麦尔(愿主喜悦之)在环游天房时哭着这样祈祷:
“安拉啊! 如果你将我记录在天堂居民的名单中,请让我坚定地留在那里。 如果你将我记录在火狱居民的名单中,请将我从那里抹去,并记录在天堂居民的名单中。 你抹去你所意欲的,保留你所意欲的。 天经(母书)在你那里。”
伊本·麦斯欧德曾说:
“安拉啊! 如果你将我记录在火狱居民的名单中,请将我从那里抹去,并记录在天堂居民的名单中。”
沙基克·本·塞莱迈也曾说:
“安拉啊! 如果你将我们记录在火狱居民的名单中,请将我们从那里抹去,并记录在天堂居民的名单中。 如果你将我们记录在天堂居民的名单中,请让我们坚定地留在那里。 你抹去你所意欲的,保留你所意欲的。 天经(母书)在你那里。”
我们的先贤们深知,无论是好是坏,一切皆由安拉的前定所致。 在担任哈里发期间, 欧麦尔曾启程前往叙利亚。 当他接近目的地时,得知那里爆发了瘟疫。 于是他下令返回麦地那。 当艾布·乌拜达问他:“你是在逃避安拉的天命吗?”时, 欧麦尔回答道:
“艾布·乌拜达啊,真希望这话不是出自别人之口! 是的,我们正是从安拉的天命逃向安拉的另一个天命。 你说,如果你有骆驼,它们进入一个两边都有的山谷,一边肥沃,一边贫瘠,如果你在肥沃的地方放牧,难道不是在安拉的天命中放牧吗?如果在贫瘠的地方放牧,难道不也是在安拉的天命中放牧吗?”
欧麦尔 明白了一切作为的结果都是安拉的前定,因此他必须据此采取行动并遵循因果规律。 在这个事件中,他因为知道瘟疫会造成伤害,所以选择了远离。 正如那些认为系安全带不会影响安拉的前定而不系安全带的人一样,人们往往错误地解读了对安拉的托靠(Tawakkul)和对天命的顺从,将其理解为不需要遵循因果规律。 然而, 欧麦尔的这种态度向我们表明:对天命的顺从和对安拉真正的托靠,要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循因果规律。 正如伊本·哈杰尔所言,欧麦尔 他这样解读欧麦尔的态度:
“既然他那样做了,说明这就是安拉所注定的前定。” 他的前定,就是尽其所能保护自己免受伤害。 当他离开那里时,安拉将这种行为注定为他的前定。 如果他不离开而留在那里,那也将是安拉所注定的前定。 由此可见,两点至关重要:对安拉完全的托靠,以及对因果规律的完全遵循。”
对安拉的托靠实际上就应该如此。 应当怀着安拉已为行善者写下美好前定的觉知,去托靠安拉。 换句话说,如果我们为了让前定变得美好而努力,安拉就会改善我们的前定。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对欧麦尔说过这样的话:
“如果你们能真正地托靠安拉,你们就会像鸟儿一样获得给养。 它们饥肠辘辘地出去,饱腹而归。”
欧麦尔 也曾这样说:
“你们中任何人都不要懒散地躲在角落里,只祈祷安拉赐予给养。因为你们很清楚,天上不会下金银雨。”
这就是逊尼派对前定的正确理解。 我们知道这个世界是基于因果关系运行的,因此我们遵循因果规律。 但在这样做时,我们不会像崇拜因果的人那样将原因神圣化,我们知道真正的造物主是安拉。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说明一切疾病皆因安拉的许可而发生时,说“疾病没有传染性”;同时,为了说明在常规条件下遵循因果的重要性,他又说“不要把患病者与健康者混在一起”。
根据这种理解,我们有义务遵循因果规律所面对的唯一对象就是安拉。 我们希望在未来发生的每一件事,都必须以符合安拉意愿的方式实现。 因为我们知道,我们无法仅凭自己的意愿和能力去实现我们想要发生的事情。 安拉至高者说:
“除非安拉意欲,否则不要在任何事情上说:‘我明天一定会做某事。’”
需要记住的一点是:除非安拉意欲,否则行为和原因都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然而,如果我们希望前定是美好的,就必须遵循因果规律。 也就是说,遵循因果是必要条件,安拉的意愿是充分条件。 无论是在前定实现之前还是之后,信士都被建议遵循与前定相关的因果规律。 伊本·泰米叶说:
仆人在面对前定时有两种状态:前定实现之前的状态和前定实现之后的状态。 前定实现之前要做的事是:投靠安拉、托靠安拉并向他祈祷。 如果前定中写下并发生的事情不是自己行为的结果,那么要做的事就是忍耐并对此感到满足。 如果发生的事情是自己行为所导致的良好结果,那么要做的事就是感谢安拉。 如果这种情况是自己犯罪的结果,那么那时就应该向安拉祈求宽恕和赦免。
在前定发生之前,我们应当投靠安拉,向他祈祷哀求,托靠他,并为获得好的结果而进行必要的努力。 前定发生之后,则应接受它,并据此继续我们的生活。 如果发生了与我们自身行为无关的自然灾害等不幸,我们应将其视为人生考验的一部分,并在信仰上保持坚定。 如果我们获得了一种恩典,应当为此感谢安拉,并对他充满感激之情。 如果发生的事情是因为我们的罪过,应当向安拉祈求宽恕,并采取必要措施弥补错误。 信士在生活的每一个阶段都以对前定的顺从行事,并履行他们肩负的责任。
顺从地接受安拉所注定的灾难,是我们在生活中面临的最艰难的考验之一。 事实上,考验(fitne)一词的词根 fe-ta-ne 意为“将金银等贵金属从杂质和无价值的物质中分离出来,并去伪存真”。 安拉(尊大且崇高)为了在道德和精神上提升我们而考验我们。 正因如此,最艰难的考验往往降临在最好的人身上。 因此,当我们遭遇灾难时,
若来自他的美貌是恩惠,
或来自他的威严是磨难,
两者对灵魂皆是净化,
他的恩赐是好的,他的惩戒也是好的。
说着这样的话,我们应当怀着顺从的心情接受这场灾难,不要纠结于此,而应向前看,继续我们的生活。 我们不应在脑海中绝望地反复重演所经历的事件,从而沉溺于过去。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
“如果你遭遇了某事,不要说:‘要是当初我那样做了,结果就会怎样怎样。’ 不要说。 要说:‘这是安拉的前定;他随心所欲地做了。’ 要说。 因为‘要是当初我那样做了’这句话,会引发恶魔的诱惑。”
尽管我们无法完全理解,但基于我们的信仰,相信每一件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背后都有神圣的智慧,接受前定和所遭遇的灾难,是获得内心平静与安宁的途径。“要是当初”这句话,是恶魔破坏这种内心平静的方法。 脑威(Nevevi)对这段圣训的解读如下:“‘引发恶魔的工作’这句话,意味着那个人在自己的心中对前定产生了质疑,而恶魔则利用这一点来诱惑他。” 如前所述,我们不应纠结于过去。
在事情发生后顺从我们的前定,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应该从错误中吸取教训,或者不应该从错误的经历中学习。 因为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他那无价的教诲中告诉我们:
“信士不会在同一个洞里被咬两次。”
也就是说,我们不应重复同样的错误,也不应允许我们可以预防的负面经历再次发生。
总之,我们必须在这一生中做出选择。 我们可以选择崇拜创造我们的主,行善功,或者选择忽视那些反映安拉力量与能力的宇宙迹象。 无论我们选择什么,其影响都将是永恒的。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
“为了更好地理解天堂的价值并更加感恩,没有人会在不被展示如果他作恶本应在火狱中占据的位置之前进入天堂。 同样,为了更好地理解他失去了什么并感到更加悲伤,也没有人会在不被展示如果他行善本应在天堂中占据的位置之前进入火狱。”
我们每个人在天堂和火狱中都有一个预留的位置。 无论我们去往哪一边,我们都会被展示另一边的位置,要么是为了让我们充满感恩地获得奖赏,要么是为了让我们带着悔恨受到惩罚。
试想一下,你正从飞机上跳伞。 你的前定中将会有两种不可避免的选择之一。 要么打开降落伞活下来,要么失败并死去。 这两种可能性都是为你注定的。 你没有第三种选择。 也没有回到飞机安全舱内的可能。 做出选择并实现你所渴望的命运,完全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中。 正如我们正处于通往天堂或地狱的道路上一样。 我们无法永远逃避我们的命运。 我们没有机会改变这种在时间之初就已经启动的状态。 然而,通往天堂永恒幸福的道路已经铺设在我们面前。 我们以自由意志所采取的行动,将决定我们的命运。 这一行动是一个只能由我们自己做出的决定,关乎我们是否迈出旅程的第一步。
命运的奥秘
为什么命运看起来似乎与人的自由意志相矛盾? 因为我们受限于时间和空间,我们理解这些之外任何事物的能力是有限的。 由于我们受限于时间和空间,我们无法领会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造物主,其不受时空限制的行为和定夺的本质。 过去、现在和未来是我们无法超脱的阶段。 也就是说,我们是按照特定的顺序来感知它们的。 因此,我们的头脑无法理解我们在未来所做的行为,是如何在过去被定夺并记录下来的。 然而,安拉创造了时间本身,安拉超脱于时间之外。 因此,对于他来说,不存在过去、现在和未来。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你们谁也不要咒骂时间。 因为安拉就是时间本身。” 他这样说时,意指安拉是时间的创造者。 安拉定夺命运,并不意味着他在决定一件隐藏在未来、等待揭晓的事情。 他只是根据自己的意愿定夺将要发生的事情,正如古兰经文所言:“他是天地万物的创造者。 当他欲创造一件事物时,他只对它说‘有’,它就有了。”
总之,由于我们思考超越时空、超越物理因果的现实的能力有限,命运对我们来说是一个谜。 由于自由意志与命运之间存在着被误认为的表面矛盾,命运问题的本质和基础对我们来说是一个谜。 在其细节中也存在着另一种神秘。 因为我们无法理解安拉所允许发生的
灾难和罪恶背后所隐藏的智慧。
综上所述,学者们认为,命运是一个永远无法完全领悟的神圣奥秘,试图深入探讨命运问题的哲学研究会将人引向错误的理解。 塔哈维(Tahavi)认为:
“命运问题是安拉关于创造的奥秘,他甚至没有向身边的天使或先知们揭示这个奥秘。 为了寻找这个奥秘而进行深入研究、围绕这个奥秘进行争论,可能会导致失败、逐渐的否认以及陷入罪恶。 为了保护自己免受这种争论、思考和暗示性言论的影响,请保持谨慎。”
文中提到的“taammuq”一词,在这里是指陷入关于命运的哲学争论并沉溺其中。 卡德里耶派(Qadariyah)和贾巴里耶派(Jabriyah)偏离逊尼派理解的根本原因,正是这些争论中的极端和夸大。 直到今天,仍有一些哲学家、神学家和科学家将思考引向远离伊斯兰中道的不同方向。 因此,先知穆罕默德 ﷺ 禁止他的同伴们讨论命运。 当有人在某处讨论这个问题时,先知穆罕默德 ﷺ 发怒并说道:
“我命令你们这样做吗? 我是为了这个而被派遣的吗? 你们之前的民族因为讨论这个问题而灭亡了。 我命令你们不要讨论这个问题。”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还建议我们在谈论命运时要非常小心谨慎,并说:“谈论命运时,要谨慎。”
因此,根据伊玛目艾哈迈德·本·罕百里的观点,应该做的是:“接受命运,相信善恶皆来自安拉,证实关于命运的传述,并且不问为什么或缘由地信仰这些传述。”这一原则是无条件信仰而不质疑其方式的原则,这也是我们在解释安拉的尊名和属性时所使用的原则。 这一原则的另一个名称是“停滞原则”(tevkif),意味着如果有圣训文本,就按原样接受它们。 伊本·哈杰尔引用萨姆阿尼的话说:
“关于这个问题(命运)的知识途径,是暂停使用理论类比或推理来解释《古兰经》和圣训(即停滞),并结束争论。 在理论上深究文本的人,将会迷失并感到困惑。 他既无法理清自己的思绪,也无法满足自己的内心。 命运是至高安拉奥秘中的一个奥秘。”
由于安拉超出了我们大脑的理解能力,试图用我们世俗的头脑去完全理解“宝座(Kürsi)”、“安拉的手”、“安拉洞察万物”等概念是徒劳的。 虽然这些词对我们来说很熟悉,含义看起来也很简单,但深入的领悟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 同样,“笔”、“受保护的记录板(Levh-i Mahfuz)”和“行为的记录”这些表述,我们真正理解的核心是命运的存在,以及我们必须信仰它。 除此之外,我们没有机会进行任何质疑。 在这个问题上固执己见会引导我们犯错。
为了确定,理性分析和哲学思考想要大显身手。 然而,一些绝对的神圣真理超出了人类大脑的理解能力。 为了在远离盲目信仰和偏见的情况下完全理解这个问题,在涉及幽玄的真理之前,我们必须承认存在着超出我们感官感知范围、我们无法知晓和理解的广阔领域,从而认清自己的局限,远离傲慢。
结论
信仰命运是信仰的六大支柱之一。 这一支柱是争议和讨论最多的,它导致了伊斯兰早期教派的出现。 无法达成共识的问题在于:安拉的意愿与人的意愿之间,安拉的创造与人的责任之间,安拉全知且超越时空的知识与人的行为及责任之间。 无法调和命运与人的责任的卡德里耶派和贾巴里耶派,正以片面的信息相互争论。 《古兰经》和圣训遵循着远离极端和偏激的中道。 安拉是众世界的主(Rabbu'l-Alemin)。 他拥有统治众世界的权威。 他预知将要发生的一切。 他以无限的力量创造了它们。 同时,安拉通过赋予人类直到复生日为止行善的意志,对他们进行了考验。
《古兰经》和圣训通过“笔”、“受保护的记录板”和“功过簿”的文学象征,向我们讲述了命运的存在。 安拉在“受保护的记录板”中定夺了一切,这是不可更改的。 但是,根据人的意愿和行为可以改变的记录,则存在于“消除与确立记录板(Levh-i Mahv ve İspat)”中。 也就是说,如果安拉为我们定夺了不好的命运,通过向他祈祷、哀求并行善,是有可能改变它的。 我们凭借安拉赋予我们的部分意志,能够引导安拉对我们的定夺。 总之,每个人都被注定了两条通往天堂或地狱的道路,但最终选择走哪一条,则留给了人类自己的意志。 这些文学隐喻是理解复杂哲学讨论的最佳且最简单的方式。 在此背景下,学者们建议我们停止争论这些问题,并保护自己免受谈论此类话题所带来的危险。
成功来自安拉。 真理,安拉最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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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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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islamda-kader-ile-ozgur-iradenin-bagdastirilmasi
原文标题:İslamda Kader İle Özgür İradenin Bağdaştırılması
作者:Anonymous Guest Author
作者简介:原文页面未提供作者简介
副标题:伊斯兰教关于前定与自由意志辩论的历史是什么?
摘要:本文探讨了伊斯兰教中前定(Takdir-i ilahi)与人类自由意志的协调问题。原文指出,伊斯兰教采取中庸之道,既承认安拉对宇宙的绝对统治,又强调人类需为自身行为承担道德责任。这种理解超越了人类对时空的认知局限,通过《古兰经》与圣训中关于“笔”与“受保护的记录板”等描述,阐明了安拉的全能与人类个人意志在决定命运过程中的共存关系。

图:伊斯兰教中关于前定与自由意志的协调
引言
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
前定(Takdir-i ilahi)或宿命论问题,即认为世间万物皆由造物主预先决定的思想,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困扰着神学家和哲学家。 我们该如何协调这些看似矛盾的情况:一方面安拉对整个宇宙拥有绝对的权力和统治,另一方面我们又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们所做的事情,是我们即使不想做也必须去做的吗? 还是说,我们的选择确实属于我们自己?
这个问题导致了穆斯林之间最早的教派分歧之一。 前定派(Kaderiye)主张人类意志绝对自由,安拉对人类意志没有任何控制;而宿命派(Cebriye)则主张绝对的决定论和宿命论,即安拉完全控制着人类的意志,人类的意志对其行为没有任何影响。 事实上,这两个群体都持有极端且错误的信仰理解。 如果安拉没有参与,为什么我们在祈祷中向他恳求? 如果我们对自己的行为和命运没有任何影响,为什么我们还要行善?
这个问题不仅存在于早期穆斯林之间,而且在整个历史中,因宗教和世俗原因一直被持续讨论。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两千年前就认真研究并撰写了关于这一主题的文章,因为这对于理解宇宙秩序、生命起源、人类自由和幸福至关重要。 如今,在数学、物理学、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科学等学科中,该问题作为决定论课题,被视为复杂的学术讨论对象进行研究。 毫无疑问,我们对前定的理解,在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以及更重要地,我们在世间的行为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由于这个问题引发了许多哲学上的不确定性,穆斯林对自己的信仰产生了怀疑。 那么,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伊斯兰的视角应该是怎样的呢?
《古兰经》和圣训在历史上针对这一问题提出的两种极端观点之间采取了中庸之道,并发展出一种既承认安拉对人类行为的统治,又承认人类对自己行为负责的理解。
从逻辑角度来看,这两种观点实际上是相互否定的。 换句话说,两者同时正确似乎是不可能的。 然而,我们不应忘记安拉超脱于时间和空间之外,
且不能被可见世界的规则所限制,幽玄世界的运作也不遵循宇宙中现有的规则。 相反,人类被禁锢在时间和空间的狭窄界限内,只有从这个角度才能理解事实。 而前定(Takdir-i ilahi)或命运,是一个超越时空界限的现象。 因此,能力有限的人类理智很难理解这个问题。
正因如此,安拉在解释前定现象时,使用了包含“用具体描述和图像来解释抽象含义的方法”的语言工具,特别是文学描写。 这些描述包括笔、受保护的记录板(Levh-i mahfuz)以及天使记录的功过簿。 这些描述说明了前定的本质,即无论是先写下的还是后来擦除的,一切都在安拉的控制之下。 这些描述并非虚构,也不仅仅包含隐喻意义。 相反,它们是在宇宙中有着真实对应且确实存在的真理。 尽管一切在永恒中早已决定,但安拉有能力根据我们的选择改变我们的命运。 我们对自己所做的事情负有道德责任。 安拉不仅以其全能的意志决定了一切,还考虑到了我们作为有限控制机制的个人意志,以此来决定我们最终的命运。
神圣前定的本质
神圣前定现象在伊斯兰文献中的对应概念是“卡扎”(Kaza)和“卡德尔”(Kader),前者意为“决定”,后者意为“尺度”。 这个由两个词组成的概念,指出了神圣前定的两个方面。 根据伊本·哈杰尔的观点,“学者们将万物在永恒中概括性的决定称为卡扎,将细节和具体内容称为卡德尔。”
尽管学者们对这两个概念的定义存在分歧。 我们在此采用的定义是基于《古兰经》和圣训中的两组文本。 第一组文本是表达前定不会改变且是固定的文本。 第二组文本是关于前定实现过程中出现的变化的文本。 这两组看似矛盾的文本,实际上就像是一个真理的两个侧面。 表面矛盾的原因在于,被包围的人类理智在理解作为安拉知识分支的前定问题时存在不足。 是的,被包围者无法完全包围和理解包围者。 此外,每一组文本都在一个共同的目标上达成一致,即引导我们在尊重全能意志和个人意志方面采取正确的行为。 包括神圣经典在内,所有将要发生之事的固定且不可改变的计划都存在于受保护的记录板(Levh-i Mahfuz)中。 安拉至高者说:
“这确是尊贵的《古兰经》, 记录在受保护的记录板(Levh-i Mahfuz)中。” (《古兰经》56:77-78)
这个术语表明,任何事物或记录板作为一种思维计划,都指向前定现象的存在。 虽然受保护的记录板不像我们已知的任何记录板,但它是一个我们熟悉的概念。
强调受保护的记录板这一概念,暗示了所有将要发生的事情在发生之前,安拉就已经知晓。 正如我们的主在他的崇高经典中所说:
“难道你不知道安拉知道天地间的一切吗? 这一切都记录在一本书中。 对于安拉来说,知晓一切并将其记录在书中是非常容易的。” (《古兰经》22:70)先知穆罕默德 ﷺ 也曾说:“安拉在黑暗中创造了他的受造物。 然后他将自己的光芒洒在他们身上。 谁得到了这光芒,谁就找到了正道;谁没有得到,谁就迷失了。 因此我说:‘笔已经干了,关于安拉至高者的知识。’ (提尔米济圣训集,信仰篇,18)
安拉不仅知晓将要发生什么,而且对将要发生的事情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和力量。 他既可以允许任何事情发生,也可以阻止它。 《古兰经》中说:
“天地的主权归于他。 他没有收养儿子,他在主权上没有同伴,他也不可能拥有同伴。 他创造了万物,并为万物定下了尺度、秩序和前定。”
甚至每个人的状况、寿命、行为以及在后世的最终命运,在灵魂被吹入胎儿时,都会由天使记录下来。 也就是说,我们的命运在我们出生之前就已经确定了。 先知 ﷺ 说:
你们每个人在母腹中的创造过程为期四十天,此后在同样长的时间内变成血块,再在同样长的时间内变成肉团,随后安拉派遣一位天使,并命令该天使记录四件事(关于胎儿命运的四项判决),即记录他的行为、生计、寿命,以及他是属于乐园居民还是火狱居民。 Sonra ona ruh üflenir. 你们之中有人行善,直到他与天堂之间仅剩一肘之遥,但前定先于他,于是他转而行地狱之人的行为(并进入地狱)。 同样,你们之中有人作恶,直到他与地狱之间仅剩一肘之遥,但前定先于他,于是他转而行天堂之人的行为(并进入天堂)。
我们一踏入这个世界,便与我们面前的前定一同踏上了旅程。 尽管如此,我们仍要为自己的意志和行为负责。 因为拥有绝对意志的造物主在塑造我们的前定时,会将其作为一种常规条件,考虑到我们有限的个人意志。 由于我们的前定是由安拉塑造的,获得美好前定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礼拜、祈祷和善行来归向安拉。 我们对自己并没有掌控权。 从这个意义上说,“笔已搁置,书页已干”。 Allah'ın Resulü, Efendimiz ﷺ şöyle buyurmuştur:
“你要遵守安拉的命令和禁令,这样你就能时刻感受到他的帮助与眷顾。 Bir şey isteyeceğin zaman Allah’tan iste. 当你需要寻求帮助时,要向安拉寻求帮助。 你要知道,即便所有人聚在一起想要帮助你,他们所能提供的帮助也绝不会超过安拉为你所注定的。 即便他们所有人聚在一起想要伤害你,他们所能造成的伤害也绝不会超过安拉为你所注定的。 Kalemler kaldırılmış, sahifeler kurumuştur.”
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先知穆罕默德 ﷺ 通过伊本·阿拔斯传述的这段圣训,是在告诉我们前定早已被记录在案。 Sayfalar kurutuldu. 尽管如此,先知穆罕默德 ﷺ 还是教导我们要转向安拉,并向他祈祷寻求帮助。
这里最需要理解的一点是:任何事物的发生,包括那些安拉不喜悦发生的事,都只有在安拉的许可和意愿下才有可能实现。“安拉的意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理解:造物主创造性的意愿(Kevni irade)和造物主立法性的意愿(Teşrii irade)。 造物主创造性的意愿涵盖了安拉允许发生的一切,无论是善还是恶。 而造物主立法性的意愿则与安拉要求我们去做的善行有关。
为塔哈维(Tahavi)那部广受认可且达成共识的信仰著作撰写注释的伊本·阿比·伊兹(Ibn-i Ebi'l-İzz)做出了如下解释:
逊尼派学者指出,《古兰经》中的“意志”概念有两种用法:第一种是预先决定的、宇宙性的、创造性的意志。 İkincisi de dini, hükmi ve teşrii irade. 也就是说,立法意志涵盖了安拉所喜爱和悦纳的事物,而宇宙意志则涵盖了安拉即使不喜爱但仍使其发生的一切事物。
伊斯兰教早期导致宗派主义的混乱,源于宿命论派(Qadariyya)和强迫论派(Jabriyya)未能理解这一点。
İbn-i Ebi İzz, açıklamalarına şöyle devam eder:
错误的根源在于将“意欲并创造某事”与“喜爱并悦纳某事”混为一谈。 强迫论派和宿命论派都将两者解释为同一含义,随后便产生了分歧。 贾巴里耶派(Cebriye)主张,凡是存在于世间万物,皆是出于安拉的命令与定夺,因此它们必然受到安拉的喜爱与认可。 而卡德里耶派(Kaderiye)则认为,罪恶与叛逆并非安拉所喜爱或赞同的,因此它们并非由安拉的命令与定夺所创造,而是由另一种力量所创造的。 然而,在《古兰经》与圣训中已经阐明了“意欲某事”与“喜爱某事”之间的区别,这种认知也已植根于人类的本性之中。
也就是说,贾巴里耶派认为安拉创造了善与恶,因此安拉喜爱这两者;而卡德里耶派则声称恶并非由安拉创造,即恶是由另一种力量创造的。 因此,贾巴里耶派否定了人类的道德责任,而卡德里耶派则否认了造物主的全能。
事实上,我们的选择是有意义的,它们会影响我们命运的塑造。 如果我们能使自己的意志符合造物主的立法意志,并顺从他的意志,我们的命运就会向积极的方向改变。 Mevla-yı Müteal şöyle ferman buyurur:
“安拉废除他所意欲的,确立他所意欲的。” Ana kitap O’nun yanındadır.”
“母书”一词意为“众书之母”(ümmü'l-kitap),指的是在永恒中,以永不改变的方式记录命运的“受保护的记录板”(Levh-i Mahfuz)。 然而,还有一种由天使记录个人、行为和经历的“消除与确立记录板”(levh-i mahv ve ispat),这里所写的内容会根据我们的选择和行为而发生变化。 伊本·阿拔斯在诠释这节经文时解释道:“有两部书:第一部是安拉随其意愿抹除内容的书。” “第二部是他那里的书。”前者被称为‘消除与确立之板’(Levh-i Mahv ve İspat),后者被称为‘受保护的记录板’(Levh-i Mahfuz)。 事实上,万事万物皆由天使记录,而命运每天都在实现或发生改变。 万物的主宰(愿他受尊崇)在他的尊贵经典中这样说道:
“凡在天地间的,都向他祈求;他每天都在处理事务。”
当阿布·达尔达(愿安拉喜悦他)向我们的领袖、全人类的楷模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询问这节经文时,得到了如下回答:
“在安拉的事务中,包括赦免罪过、化解困难、使一个群体兴盛而使另一个群体衰落,这些都是安拉的事务。”
Mücahid (r.a.) de bu ayeti, (愿主赐他平安)也解释了这节经文,称“给予祈求者、拯救困苦者、回应祈祷者以及治愈病人,都是他所做的事”,并补充道“化解困难、满足需求以及宽恕罪过”也是他的作为。
命运中这种明显的改变,既非源于我们的力量和能力,也绝非在安拉的知识之外发生。 恰恰相反,只有当我们顺从安拉的意愿时,我们的命运才可能向好的方向转变。
Buhari şarihi İbn-i Hacer der ki:
“Allah'ın ilmi değişmez ve değiştirilemez. 被允许改变或被改变的事物,是人们对行动者所作所为的感知方式。 因此,正如寿命长短的例子一样,变化或确认的情况便会发生。 至于安拉的知识,我们是不可能对其进行更改或确认的。
导致前定发生变化的因素包括意图、崇拜、祈祷以及善行等行为。 但是,我们的行为本身并不具备改变前定的力量。 相反,这种变化是因为我们顺应了安拉的意愿,从而获得了他所赐予的礼物。 通过这种方式,人们便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İnsanın İradesi, Fiili ve Sorumluluğu
《古兰经》和圣训明确阐述了人类的道德责任。 Allah (cc) şöyle buyurur:
“Herkesin kazandığı, yalnız kendisine aittir. Hiçbir günahkâr, başkasının günahını yüklenmez. 最终,你们终将回归并来到你们的主面前。 他会向你们揭示你们所争执之事的真相,以及事情的本质。”
Yaşamanın amacı bundan ibarettir. 除非审判是公正且有意义的,否则在审判日结束的那场大考验将毫无逻辑可言。 因此,安拉将意志留给了人类,以便他们能将其用于善行。 为了使我们的意志能够被称为“自由意志”,我们必须在做这些事时没有受到任何强迫。 我们在后世将获得的奖赏或惩罚,将是我们运用安拉赋予我们的自由意志所行之事的必然结果。 为了表达这一点,崇高的主宰如此说道:
“这只是对全世界的劝诫和警示。 想要走上正道的人会听从它。 但这件事并非取决于你们的意愿,只有当身为众世界之主的安拉意欲时,它才能完成。”
在另一段经文中,他也这样说道:
“这确实是一份劝诫和警示。 因此,谁愿意,谁就可以选择通往其主的道路。 但除非安拉意欲,否则你们无法意欲。 因为安拉是全知者,是拥有绝对判决与智慧的主。 他不仅知晓万物,也深知谁配得上他的慈悯与引导。”
罕百里学派的法学家和神学家伊本·泰米耶在他的书中记录道:
安拉意欲的一切都会发生,他不意欲的任何事都不会发生。 他引导他所意欲的人,也使他所意欲的人迷误。 拥有意志和能力的仆人们,会根据安拉赋予他们的意志和能力行事。 然而,安拉对于他意欲并允许其发生,或因不意欲而未允许其发生的事,对于他赋予某些人的引导,以及他让某些人处于其中的迷误,还有那些凭自身意志行事的仆人们的行为…… 在创造这一切时,他是根据这个民族前几代人及其领袖在关于前定与天命的信仰上所达成共识的决定,亲自创造的。 事实上,仆人们无法做安拉不意欲的事。
因此,我们凭借安拉赋予的意志所决定的事,塑造了安拉为我们预定的天命。 其核心在于,善行导致善果,恶行导致恶果。 先知穆罕默德 ﷺ(愿主赐予他最尊贵的祝福)那如珍珠般珍贵的双唇所吐露的优美言辞中,曾这样说道:
“善行能抵御罪恶。 隐秘的施舍能消除主的愤怒。 维系亲情能延年益寿。 每一件善事都是施舍。 在今世行善的人,在后世也是善人。 在今世作恶的人,在后世也是恶人。 最先进入天堂的人是善人。”
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之)也说道:
毫无疑问,善行能使面容焕发光彩,使内心充满光明,增加给养,赋予身体力量,并使万物心中产生爱与亲情。 而恶行则会使面容、坟墓和内心变得黑暗,使身体虚弱,减少给养,并使万物心中产生厌恶。
特别是维系亲情和保持家庭纽带,是安拉增加该人给养并延长其寿命的原因。 宇宙的荣耀(愿主赐予他平安与祝福)曾说道:
“谁希望给养丰盈、寿命延长,就应当维系亲情。”
伊本·欧麦尔(愿主喜悦之)曾说:
“谁敬畏安拉并维系亲情,他的寿命就会延长,给养就会丰盈,并受到亲属的爱戴。”
崇拜和祈祷是最有效的行为。 没有什么比祈祷更能阻挡天命中注定的灾难。 作为众世界的慈悯,先知 穆罕默德 ﷺ 曾说道:
“除了祈祷,没有任何东西能改变天命;除了善行,没有任何东西能延长寿命。”
在另一个地方,安拉的使者 ﷺ 也说道:
“没有一个信士在今世祈祷,只要不涉及罪恶或断绝亲情,安拉都会满足他的愿望,或为他消除某种灾祸。”
先知 ﷺ 深知塑造天命的力量仅属于安拉,因此为了免受恶劣天命的影响,他曾向安拉这样祈祷:
“安拉啊,请引导我们走上你所引导之人的道路。 安拉啊,请赐予我们安康。 请将我们列入你所亲近之人的行列。 请赐福于你所给予我们的一切。 请保护我们免受你所判决之事的恶果。 毫无疑问,你做出判决,但无人能对你做出判决。 你所爱的人绝不会蒙受屈辱。 我们的主啊,你是神圣而崇高的。”
艾布·胡莱勒 (愿主喜悦之)传述了以下圣训:
“安拉的使者 ﷺ 曾祈求安拉保护,免受负面的天命、贫困的降临、敌人的嘲讽以及严重的灾难。”
同样,圣门弟子和先贤们也传述了类似的祈祷,他们明确恳求安拉将天命中注定的恶事转变为好事。 艾布·奥斯曼·欣迪曾目睹 欧麦尔(愿主喜悦之)在环游天房时哭着这样祈祷:
“安拉啊! 如果你将我记录在天堂居民的名单中,请让我坚定地留在那里。 如果你将我记录在火狱居民的名单中,请将我从那里抹去,并记录在天堂居民的名单中。 你抹去你所意欲的,保留你所意欲的。 天经(母书)在你那里。”
伊本·麦斯欧德曾说:
“安拉啊! 如果你将我记录在火狱居民的名单中,请将我从那里抹去,并记录在天堂居民的名单中。”
沙基克·本·塞莱迈也曾说:
“安拉啊! 如果你将我们记录在火狱居民的名单中,请将我们从那里抹去,并记录在天堂居民的名单中。 如果你将我们记录在天堂居民的名单中,请让我们坚定地留在那里。 你抹去你所意欲的,保留你所意欲的。 天经(母书)在你那里。”
我们的先贤们深知,无论是好是坏,一切皆由安拉的前定所致。 在担任哈里发期间, 欧麦尔曾启程前往叙利亚。 当他接近目的地时,得知那里爆发了瘟疫。 于是他下令返回麦地那。 当艾布·乌拜达问他:“你是在逃避安拉的天命吗?”时, 欧麦尔回答道:
“艾布·乌拜达啊,真希望这话不是出自别人之口! 是的,我们正是从安拉的天命逃向安拉的另一个天命。 你说,如果你有骆驼,它们进入一个两边都有的山谷,一边肥沃,一边贫瘠,如果你在肥沃的地方放牧,难道不是在安拉的天命中放牧吗?如果在贫瘠的地方放牧,难道不也是在安拉的天命中放牧吗?”
欧麦尔 明白了一切作为的结果都是安拉的前定,因此他必须据此采取行动并遵循因果规律。 在这个事件中,他因为知道瘟疫会造成伤害,所以选择了远离。 正如那些认为系安全带不会影响安拉的前定而不系安全带的人一样,人们往往错误地解读了对安拉的托靠(Tawakkul)和对天命的顺从,将其理解为不需要遵循因果规律。 然而, 欧麦尔的这种态度向我们表明:对天命的顺从和对安拉真正的托靠,要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循因果规律。 正如伊本·哈杰尔所言,欧麦尔 他这样解读欧麦尔的态度:
“既然他那样做了,说明这就是安拉所注定的前定。” 他的前定,就是尽其所能保护自己免受伤害。 当他离开那里时,安拉将这种行为注定为他的前定。 如果他不离开而留在那里,那也将是安拉所注定的前定。 由此可见,两点至关重要:对安拉完全的托靠,以及对因果规律的完全遵循。”
对安拉的托靠实际上就应该如此。 应当怀着安拉已为行善者写下美好前定的觉知,去托靠安拉。 换句话说,如果我们为了让前定变得美好而努力,安拉就会改善我们的前定。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对欧麦尔说过这样的话:
“如果你们能真正地托靠安拉,你们就会像鸟儿一样获得给养。 它们饥肠辘辘地出去,饱腹而归。”
欧麦尔 也曾这样说:
“你们中任何人都不要懒散地躲在角落里,只祈祷安拉赐予给养。因为你们很清楚,天上不会下金银雨。”
这就是逊尼派对前定的正确理解。 我们知道这个世界是基于因果关系运行的,因此我们遵循因果规律。 但在这样做时,我们不会像崇拜因果的人那样将原因神圣化,我们知道真正的造物主是安拉。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说明一切疾病皆因安拉的许可而发生时,说“疾病没有传染性”;同时,为了说明在常规条件下遵循因果的重要性,他又说“不要把患病者与健康者混在一起”。
根据这种理解,我们有义务遵循因果规律所面对的唯一对象就是安拉。 我们希望在未来发生的每一件事,都必须以符合安拉意愿的方式实现。 因为我们知道,我们无法仅凭自己的意愿和能力去实现我们想要发生的事情。 安拉至高者说:
“除非安拉意欲,否则不要在任何事情上说:‘我明天一定会做某事。’”
需要记住的一点是:除非安拉意欲,否则行为和原因都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然而,如果我们希望前定是美好的,就必须遵循因果规律。 也就是说,遵循因果是必要条件,安拉的意愿是充分条件。 无论是在前定实现之前还是之后,信士都被建议遵循与前定相关的因果规律。 伊本·泰米叶说:
仆人在面对前定时有两种状态:前定实现之前的状态和前定实现之后的状态。 前定实现之前要做的事是:投靠安拉、托靠安拉并向他祈祷。 如果前定中写下并发生的事情不是自己行为的结果,那么要做的事就是忍耐并对此感到满足。 如果发生的事情是自己行为所导致的良好结果,那么要做的事就是感谢安拉。 如果这种情况是自己犯罪的结果,那么那时就应该向安拉祈求宽恕和赦免。
在前定发生之前,我们应当投靠安拉,向他祈祷哀求,托靠他,并为获得好的结果而进行必要的努力。 前定发生之后,则应接受它,并据此继续我们的生活。 如果发生了与我们自身行为无关的自然灾害等不幸,我们应将其视为人生考验的一部分,并在信仰上保持坚定。 如果我们获得了一种恩典,应当为此感谢安拉,并对他充满感激之情。 如果发生的事情是因为我们的罪过,应当向安拉祈求宽恕,并采取必要措施弥补错误。 信士在生活的每一个阶段都以对前定的顺从行事,并履行他们肩负的责任。
顺从地接受安拉所注定的灾难,是我们在生活中面临的最艰难的考验之一。 事实上,考验(fitne)一词的词根 fe-ta-ne 意为“将金银等贵金属从杂质和无价值的物质中分离出来,并去伪存真”。 安拉(尊大且崇高)为了在道德和精神上提升我们而考验我们。 正因如此,最艰难的考验往往降临在最好的人身上。 因此,当我们遭遇灾难时,
若来自他的美貌是恩惠,
或来自他的威严是磨难,
两者对灵魂皆是净化,
他的恩赐是好的,他的惩戒也是好的。
说着这样的话,我们应当怀着顺从的心情接受这场灾难,不要纠结于此,而应向前看,继续我们的生活。 我们不应在脑海中绝望地反复重演所经历的事件,从而沉溺于过去。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
“如果你遭遇了某事,不要说:‘要是当初我那样做了,结果就会怎样怎样。’ 不要说。 要说:‘这是安拉的前定;他随心所欲地做了。’ 要说。 因为‘要是当初我那样做了’这句话,会引发恶魔的诱惑。”
尽管我们无法完全理解,但基于我们的信仰,相信每一件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背后都有神圣的智慧,接受前定和所遭遇的灾难,是获得内心平静与安宁的途径。“要是当初”这句话,是恶魔破坏这种内心平静的方法。 脑威(Nevevi)对这段圣训的解读如下:“‘引发恶魔的工作’这句话,意味着那个人在自己的心中对前定产生了质疑,而恶魔则利用这一点来诱惑他。” 如前所述,我们不应纠结于过去。
在事情发生后顺从我们的前定,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应该从错误中吸取教训,或者不应该从错误的经历中学习。 因为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他那无价的教诲中告诉我们:
“信士不会在同一个洞里被咬两次。”
也就是说,我们不应重复同样的错误,也不应允许我们可以预防的负面经历再次发生。
总之,我们必须在这一生中做出选择。 我们可以选择崇拜创造我们的主,行善功,或者选择忽视那些反映安拉力量与能力的宇宙迹象。 无论我们选择什么,其影响都将是永恒的。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
“为了更好地理解天堂的价值并更加感恩,没有人会在不被展示如果他作恶本应在火狱中占据的位置之前进入天堂。 同样,为了更好地理解他失去了什么并感到更加悲伤,也没有人会在不被展示如果他行善本应在天堂中占据的位置之前进入火狱。”
我们每个人在天堂和火狱中都有一个预留的位置。 无论我们去往哪一边,我们都会被展示另一边的位置,要么是为了让我们充满感恩地获得奖赏,要么是为了让我们带着悔恨受到惩罚。
试想一下,你正从飞机上跳伞。 你的前定中将会有两种不可避免的选择之一。 要么打开降落伞活下来,要么失败并死去。 这两种可能性都是为你注定的。 你没有第三种选择。 也没有回到飞机安全舱内的可能。 做出选择并实现你所渴望的命运,完全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中。 正如我们正处于通往天堂或地狱的道路上一样。 我们无法永远逃避我们的命运。 我们没有机会改变这种在时间之初就已经启动的状态。 然而,通往天堂永恒幸福的道路已经铺设在我们面前。 我们以自由意志所采取的行动,将决定我们的命运。 这一行动是一个只能由我们自己做出的决定,关乎我们是否迈出旅程的第一步。
命运的奥秘
为什么命运看起来似乎与人的自由意志相矛盾? 因为我们受限于时间和空间,我们理解这些之外任何事物的能力是有限的。 由于我们受限于时间和空间,我们无法领会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造物主,其不受时空限制的行为和定夺的本质。 过去、现在和未来是我们无法超脱的阶段。 也就是说,我们是按照特定的顺序来感知它们的。 因此,我们的头脑无法理解我们在未来所做的行为,是如何在过去被定夺并记录下来的。 然而,安拉创造了时间本身,安拉超脱于时间之外。 因此,对于他来说,不存在过去、现在和未来。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你们谁也不要咒骂时间。 因为安拉就是时间本身。” 他这样说时,意指安拉是时间的创造者。 安拉定夺命运,并不意味着他在决定一件隐藏在未来、等待揭晓的事情。 他只是根据自己的意愿定夺将要发生的事情,正如古兰经文所言:“他是天地万物的创造者。 当他欲创造一件事物时,他只对它说‘有’,它就有了。”
总之,由于我们思考超越时空、超越物理因果的现实的能力有限,命运对我们来说是一个谜。 由于自由意志与命运之间存在着被误认为的表面矛盾,命运问题的本质和基础对我们来说是一个谜。 在其细节中也存在着另一种神秘。 因为我们无法理解安拉所允许发生的
灾难和罪恶背后所隐藏的智慧。
综上所述,学者们认为,命运是一个永远无法完全领悟的神圣奥秘,试图深入探讨命运问题的哲学研究会将人引向错误的理解。 塔哈维(Tahavi)认为:
“命运问题是安拉关于创造的奥秘,他甚至没有向身边的天使或先知们揭示这个奥秘。 为了寻找这个奥秘而进行深入研究、围绕这个奥秘进行争论,可能会导致失败、逐渐的否认以及陷入罪恶。 为了保护自己免受这种争论、思考和暗示性言论的影响,请保持谨慎。”
文中提到的“taammuq”一词,在这里是指陷入关于命运的哲学争论并沉溺其中。 卡德里耶派(Qadariyah)和贾巴里耶派(Jabriyah)偏离逊尼派理解的根本原因,正是这些争论中的极端和夸大。 直到今天,仍有一些哲学家、神学家和科学家将思考引向远离伊斯兰中道的不同方向。 因此,先知穆罕默德 ﷺ 禁止他的同伴们讨论命运。 当有人在某处讨论这个问题时,先知穆罕默德 ﷺ 发怒并说道:
“我命令你们这样做吗? 我是为了这个而被派遣的吗? 你们之前的民族因为讨论这个问题而灭亡了。 我命令你们不要讨论这个问题。”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还建议我们在谈论命运时要非常小心谨慎,并说:“谈论命运时,要谨慎。”
因此,根据伊玛目艾哈迈德·本·罕百里的观点,应该做的是:“接受命运,相信善恶皆来自安拉,证实关于命运的传述,并且不问为什么或缘由地信仰这些传述。”这一原则是无条件信仰而不质疑其方式的原则,这也是我们在解释安拉的尊名和属性时所使用的原则。 这一原则的另一个名称是“停滞原则”(tevkif),意味着如果有圣训文本,就按原样接受它们。 伊本·哈杰尔引用萨姆阿尼的话说:
“关于这个问题(命运)的知识途径,是暂停使用理论类比或推理来解释《古兰经》和圣训(即停滞),并结束争论。 在理论上深究文本的人,将会迷失并感到困惑。 他既无法理清自己的思绪,也无法满足自己的内心。 命运是至高安拉奥秘中的一个奥秘。”
由于安拉超出了我们大脑的理解能力,试图用我们世俗的头脑去完全理解“宝座(Kürsi)”、“安拉的手”、“安拉洞察万物”等概念是徒劳的。 虽然这些词对我们来说很熟悉,含义看起来也很简单,但深入的领悟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 同样,“笔”、“受保护的记录板(Levh-i Mahfuz)”和“行为的记录”这些表述,我们真正理解的核心是命运的存在,以及我们必须信仰它。 除此之外,我们没有机会进行任何质疑。 在这个问题上固执己见会引导我们犯错。
为了确定,理性分析和哲学思考想要大显身手。 然而,一些绝对的神圣真理超出了人类大脑的理解能力。 为了在远离盲目信仰和偏见的情况下完全理解这个问题,在涉及幽玄的真理之前,我们必须承认存在着超出我们感官感知范围、我们无法知晓和理解的广阔领域,从而认清自己的局限,远离傲慢。
结论
信仰命运是信仰的六大支柱之一。 这一支柱是争议和讨论最多的,它导致了伊斯兰早期教派的出现。 无法达成共识的问题在于:安拉的意愿与人的意愿之间,安拉的创造与人的责任之间,安拉全知且超越时空的知识与人的行为及责任之间。 无法调和命运与人的责任的卡德里耶派和贾巴里耶派,正以片面的信息相互争论。 《古兰经》和圣训遵循着远离极端和偏激的中道。 安拉是众世界的主(Rabbu'l-Alemin)。 他拥有统治众世界的权威。 他预知将要发生的一切。 他以无限的力量创造了它们。 同时,安拉通过赋予人类直到复生日为止行善的意志,对他们进行了考验。
《古兰经》和圣训通过“笔”、“受保护的记录板”和“功过簿”的文学象征,向我们讲述了命运的存在。 安拉在“受保护的记录板”中定夺了一切,这是不可更改的。 但是,根据人的意愿和行为可以改变的记录,则存在于“消除与确立记录板(Levh-i Mahv ve İspat)”中。 也就是说,如果安拉为我们定夺了不好的命运,通过向他祈祷、哀求并行善,是有可能改变它的。 我们凭借安拉赋予我们的部分意志,能够引导安拉对我们的定夺。 总之,每个人都被注定了两条通往天堂或地狱的道路,但最终选择走哪一条,则留给了人类自己的意志。 这些文学隐喻是理解复杂哲学讨论的最佳且最简单的方式。 在此背景下,学者们建议我们停止争论这些问题,并保护自己免受谈论此类话题所带来的危险。
成功来自安拉。 真理,安拉最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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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约翰·达德利,《亚里士多德的偶然概念:偶然、原因、必然与决定论》,奥尔巴尼,SUNY出版社,2012年,第2页。
• 哈拉尔德·阿特曼斯帕赫与罗伯特·毕晓普。 《偶然与选择之间:关于决定论的跨学科视角》,索弗顿,Imprint Academic出版社,2002年,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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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本·哈杰尔,艾哈迈德·本·阿里·阿斯卡拉尼,《布哈里圣训实录注释》,贝鲁特,Daru'l-Marife出版社,1959年,第11卷,第4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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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尔米齐圣训集,祈祷篇,9。提尔米齐将其定为“善圣训”(Ha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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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统治下的宗教少数群体:齐米制度与历史权利一文读懂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musluman-yonetimi-altindaki-dini-azinliklar
原文标题:Müslüman Yönetimi Altındaki Dînî Azınlıklar
作者:Dr. Tesneem Alkiek
作者简介:Tesneem Alkiek 博士:Tesneem 在密歇根大学获得了早期基督教和伊斯兰研究的本科学位。随后,她在乔治城大学完成了伊斯兰研究博士学位,专注于伊斯兰法。Tesneem 目前担任拓展学习主任,她与团队合作,为社区创建课程和其他资源,以便让社区能够参与 Yaqeen 的研究。她同时也是罗格斯大学卡姆登分校哲学与宗教系的讲师。
副标题:2016年马拉喀什会议数据显示:全球学者对宗教少数群体保护的共识趋势
摘要:本文探讨了伊斯兰统治下宗教少数群体(齐米)的法律地位与历史背景。原文指出,齐米制度本质上是基于安拉及其使者 ﷺ 的神圣保护契约,旨在为非穆斯林提供法律自主权与安全保障。尽管历史上存在孤立的迫害事件,但这些行为并非源于伊斯兰法律本身,而是受政治与社会条件影响。通过《马拉喀什宣言》等文献,现代学者正致力于澄清关于宗教宽容的误解。

图:穆斯林统治下的宗教少数群体
宗教少数群体通常被描绘成受害者,他们遭受穆斯林统治者的迫害,且无法为自己辩护。 然而,这种描述绝对是不准确的。 这篇短文旨在改变我们对伊斯兰统治下宗教少数群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的理解。
引言
2016年1月,来自世界各地的学者齐聚摩洛哥马拉喀什,讨论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穆斯林占多数国家中宗教少数群体的状况。 这一问题的提出,是因为“伊斯兰国”(ISIS)以宗教差异为由,对他人的杀戮、奴役和驱逐,其行为玷污了伊斯兰教的光辉形象,令穆斯林感到羞愧,从而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最终,250名学者决定参加此次会议,以期重建宗教宽容与和平的氛围。 为此,他们参考了法律和历史文献等基础资料,特别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迁徙至麦地那后,为穆斯林与其他宗教团体之间签署的《麦地那宪章》。 这些来自120个国家、背景各异的领袖们发表了一份正式声明,即著名的《马拉喀什宣言》,谴责一切形式的偏执与不宽容,并呼吁坚持人人平等的正义、自由与平等原则,会议以此圆满结束。
关于非穆斯林少数群体的问题,在跨越数个世纪的历史和法律文献中一直被持续讨论。 现代学术界对这一课题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些学者如巴特·耶奥尔(Bat Ye'or)谴责伊斯兰教是一种煽动不宽容的压迫性宗教;而另一些学者如米尔卡·列维-鲁宾(Milka Levy-Rubin)则认为,早期穆斯林与少数群体签署的协议,远比其邻国签署的类似协议更为先进。 尽管观点迥异,但这些见解对于塑造当今世界能够包容宗教少数群体的制度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并非旨在强调所有关于宗教少数群体的法律细节,也不是为了辩护穆斯林或非穆斯林在宗教少数群体问题上的行为。 相反,它旨在通过背景化处理,提供一个关于该议题的概览。 正如本文将要展示的那样,除了影响宗教少数群体话语的政治、社会和经济条件外,还存在着不同的学术观点。 因此,要在单篇文章甚至单本书中探讨所有因素是不可能的。 尽管如此,为这场讨论提供背景将有助于从整体上更好地理解该议题,并有望满足人们对澄清某些疑虑的需求。
齐米(Zimmis)
作为引言,我们首先需要理解宗教少数群体研究中使用的基本术语。 宗教少数群体被定义为“齐米”(Zimmi)。 “齐米”一词源于“齐米群体”(Ehl-i zimme)或“受保护民”(zimmet halkı)概念的缩写,后来演变成一种与“有经人”(Ehl-i kitap)等同的表达方式。 “Zimme”一词在词典中意为“保护”,在术语上通常指安拉及其使者 ﷺ 的保护。 简而言之,这一概念本质上包含神圣的含义,或表达与安拉的力量直接相关的意义。 然而,随着古典学术的发展,该概念在一段时间后转化为一个法律技术术语,最终失去了其超越性的维度,含义也变得狭窄。 结果,“齐米群体”开始被用作法律术语,不再指代其原始含义中的神圣保护。 探讨该词的词源非常重要。 因为从本质上讲,这一概念表达了“齐米群体”的重要性——他们是穆斯林有义务以安拉及其使者 ﷺ 之名予以保护的人,同时也体现了穆斯林肩负的重大责任。 “齐米群体”的地位是通过契约授予“有经人”(许多学者认为也包括祆教徒及其他信仰者)的,作为保护的回报,他们需缴纳“吉兹亚”(cizye)税,即人头税。 总之,“齐米群体”地位的形成,源于宗教少数群体缴纳了一笔使他们免于兵役的税款。 关于这些学者们存在诸多争议的术语,还可以深入探讨更多细节及其所表达的细微差别。 但由于深入研究这些细节超出了本文的范围,为了专注于我们的主要目标,我们仅作此解释。
伊斯兰国家的实力取决于其为民众提供两项宝贵保障的能力:安全与正义。 基督徒、犹太人和其他少数群体在技术上并非伊斯兰国家的公民。 他们被视为国家保护下的“他者”。 这便产生了“齐米群体”或“受保护民”的概念。 齐米们通过几种方式受到保护:他们被赋予法律自主权,以便在不受干预的情况下进行宗教实践;在战争时期,他们的安全也得到保障,免受敌人的伤害。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历史上确实存在过这种保护受到威胁或取消,以及穆斯林统治者参与针对宗教少数群体迫害的事件。 尽管发生过一些孤立事件,但显而易见的是,基督徒在伊斯兰世界并未遭受过像罗马帝国末期那样普遍的系统性迫害。 此外,时而出现的敌对环境并非源于伊斯兰法律本身。 相反,这些事件是由于社会、政治和经济因素造成的。 因此,基督徒在历史的某些时期偶尔遭受穆斯林的迫害,几乎从来不是因为他们是基督徒或他们的信仰,而是各种与权力斗争相关的因素所导致的结果。
历史依据
《麦地那宪章》
在开始研究术语概念之前,阐明一些关于对待宗教少数群体的历史动态非常重要。 让我们从先知穆罕默德 ﷺ 迁徙至麦地那开始。 当先知穆罕默德 ﷺ 迁徙至麦地那后,他与非穆斯林签署了一份协议,在奥斯部落(Evs)和哈兹拉吉部落(Hazreç)等不同部落的穆斯林与犹太部落之间确立了基本的权利和责任。 尽管一些学者对该文件的真实性存疑,但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历史学家都承认该文件的重要性,这一点至关重要。 因为尽管该文件的原件已不复存在,但纵观历史,所有穆斯林都认可该协议所包含的条款,并履行了这些条款的要求。 因此,例如,当穆斯林学者讨论有关宗教少数群体的问题时,他们经常引用该文件,并将其视为真实有效。
该协议曾在摩洛哥举行的一次大会上进行过讨论,当时一群学者齐聚一堂,旨在探讨伊斯兰世界对待宗教少数群体的方式。 本次大会达成了以下结论:现任穆斯林领导人应承担起责任,对待当今少数群体的态度应反映出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麦地那宪章》中所确立的正义与道德。 总之,概括来说,该协议在规范不同宗教信徒之间的关系方面,起到了一个出发点的作用。 该宪章本质上允许犹太人在无需外界干预的情况下继续生活,同时也规定了他们在必要时必须协助保卫城市。 这些权利和责任并未局限于犹太人,而是适用于所有参与该协议的群体。
《奥马尔盟约》(Shurût-u Ömeriyye)
第二份在历史上显然更具影响力的文件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继任者, 奥马尔(愿主喜悦之)在其哈里发时期与叙利亚人民签订的协议,也被称为《奥马尔盟约》。所谓“争议问题”的根源可以追溯到这份协议。 该协议后来被后世学者细分为各种子课题。 然而,简而言之,该协议本质上为基督徒和犹太人提供了自治权和法律自主权,并包含在必要时应支持他们抵御国家敌人的内容。 探讨和研究这份协议的细微差别非常重要。 因为正如稍后将解释的那样,后来的穆斯林学者在构建关于宗教少数群体的法律论据时,都将此协议视为基础。 例如,伊本·泰米叶的学生伊玛目伊本·盖伊姆(愿安拉慈悯他)撰写了《异教徒的判例》(Ahkâm-u Ehli'z-Zimme)一书,这是一部近两千页的著作,是关于宗教少数群体法规最全面的研究。 在这部庞大的法律文本中,最常见的参考来源之一就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继任者, 奥马尔所签订的这份协议,伊本·盖伊姆专门用了一个章节来研究它。 此外,伊本·盖伊姆甚至大胆地表示,这份协议在民间广为人知,无需再列举其传述链或真实性证明。
现在,如果您仔细审视协议中的条款,会发现许多伊斯兰恐惧症者和东方学家将此协议视为穆斯林对非穆斯林不宽容的证据。 例如,我们来看看关于基督徒和犹太人必须与穆斯林穿着不同的观点。 这个例子被解读为源于贬低非穆斯林思想的“歧视性法律”中的众多规则之一。 但请允许我们更仔细地观察一下。
以对《奥马尔盟约》的分析而闻名的阿尔布雷希特·诺斯(Albrecht Noth)认为,这些规定旨在实现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长期共存,绝非试图迫害非穆斯林。 然而,该协议主要关注的并非迫害宗教少数群体,而是阿尔布雷希特·诺斯所称的“穆斯林的敏感性”问题。 问题的核心在于:穆斯林当时处于战争状态,战争结束后,他们作为少数群体进入了一个新的地区。 当穆斯林军队通过合法的战争进入这片新征服的土地时,根据先知穆罕默德 ﷺ 传述的圣训,当地居民被赋予了三个选择:接受伊斯兰教义成为穆斯林,通过协议投降成为齐米(受保护的非穆斯林),或者离开该国。 正如您可以预料的那样,在大多数此类情况下,当地居民选择了保留其基督徒、犹太人或琐罗亚斯德教徒的身份,条件是遵守他们自己接受的规则。 结果,穆斯林最初在人数上处于少数。 因此,他们需要采取额外的预防措施,以确保其权威不受挑战。 这种新的环境也对当时尚未完全发展的穆斯林身份构成了威胁。 因此,审视这些法规时会发现,它们是为了保护当时统治这片土地的穆斯林,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在讨论这些规则的性质时,可以采取几种分析方法。 首先,我们需要从更具背景性的角度来看待所谓的“歧视性法律”。 例如,我们来看看“ğiyâr”(服饰差异)这一术语,它是为了表达非穆斯林需要穿着不同服饰而制定的。 首先要说明的是,在那个时代,针对个人或群体制定特定的服饰法律是非常普遍的现象,用于显示一个人的社会阶层,米尔卡·列维-鲁宾(Milka Levy-Rubin)证明了这一点在整个萨珊帝国中被广泛实施。 然而,服饰法律的起源更为有趣。 基督徒和犹太人被要求佩戴一种名为“zünnar”(腰带)的著名服饰。 然而,从历史上看,被认为起源于希腊的“zünnar”对阿拉伯穆斯林来说是陌生的。 阿拉伯穆斯林很可能是在伊斯兰国家扩张后才接触到“zünnar”的。 事实上,“zünnar”是由非穆斯林向穆斯林展示的一种服饰。 因此,归根结底,《奥马尔盟约》只是要求有经人继续穿着他们一直以来穿着的服饰。 诺斯还认为,其他“ğiyâr”元素可能也涵盖了非穆斯林一直以来沿袭的习俗。 因此,诺斯主张,非穆斯林并没有被强迫穿上带有歧视色彩的衣服;相反,根据《奥马尔盟约》,有经人在服饰方面不应模仿穆斯林。 再次重申,这项法律绝对不是歧视性法律。 因为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命令穆斯林不要像非穆斯林那样穿着或行事。 因此,这项法律是一种双向的规定。 一些学者认为,建立这种身体差异的目标仅仅是为了行政目的。 有了这项规定,非穆斯林不会因为卖酒而受到惩罚,税务官也不会因为分不清谁是穆斯林而错误地向穆斯林征收吉兹亚税。
《奥马尔盟约》之所以独特,是因为它为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群体提出了更广泛的期望。 协议的核心在于促进宗教法律自主权的规定。 那么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早期的伊斯兰社会由许多交织在一起的宗教群体组成,每个群体都遵循自己的法律和宗教领袖。 这在人类历史上是非常罕见的现象。 在希腊化社会和罗马统治下,君士坦丁大帝之前的许多皇帝都曾迫害基督徒。 他们被剥夺了自主生活的机会。 而在伊斯兰国家,通过允许宗教群体坚持各自的法律体系,在这些群体之间建立了界限。 这意味着穆斯林管理者不干预这些法律体系,从而允许这些法律体系持续发展。 看待这种社会结构有两种可能的方式:你可以对自己说:“好吧,这是一个完美的系统。 虔诚的人们可以继续实践他们的宗教”,或者你可以将其理解为在齐米与穆斯林社会之间建立了明确的界限。 对于穆斯林而言,沙里亚(伊斯兰教法)涵盖了信仰和宗教法律两个方面。 因此,允许宗教少数群体自由遵守其自身的沙里亚,是《奥马尔盟约》(Şurût-u Ömeriye)中最强有力的宽容表达之一。 正如后文将要探讨的那样,许多基督徒和犹太人都承认这份契约存在积极的一面。
法律学者和社会历史学家普遍承认,法律可以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 因此,当时的基督徒和犹太社群无疑意识到了能够继续实行自身宗教法律的重要性。 一个表明穆斯林不干预公共领域的例子,在基督徒的一个教派——聂斯脱里派(Nestorian)群体中得到了证实。 7。 世纪末,乔治一世的议会允许其教会成员在基督徒法官面前使婚姻合法化。 因为在这一新决定之前的时期,该群体的婚姻只能通过民事法庭来完成。 在同一时期,穆斯林统治者也曾为聂斯脱里派任命过一些法官。 然而根据聂斯脱里派的教义,法官必须经由社区同意后选出。 因此,伊玛目阿布·哈尼法准许他们任命自己的法官。 这一例子表明,穆斯林统治者不仅没有干预其他宗教社群,反而还在努力维护这些社群的宗教自治权。
随着宗教自治权的到来,基督徒和犹太人也有了向穆斯林法庭寻求法律咨询的选择。 但这却是基督徒和犹太宗教精英们担忧的来源。 因为这威胁到了他们的司法权威。 如果教众为了寻求公正而放弃自己的法庭,转而求助于卡迪(穆斯林法官),你可以想象这种情况将如何摧毁上述精英们的社会和法律权力。 如果你们社区的人不向你们寻求宗教建议,你就无法引导他们去践行与你们宗教观点相关的事宜,也无法建立一种模范的行为文化。 因此,为了维护自身权威,宗教领袖们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以确保社区成员保持忠诚。 例如,在倭马亚王朝时期,犹太妇女如果在犹太法庭提出离婚请求,就会失去财产权。 因此,为了避免这种损失,许多妇女转而向穆斯林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于是,拉比们颁布了一项新法令,允许妇女在不丧失财产权的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 结果,更多的犹太妇女选择留在自己的社群内,并继续保持其宗教自治。
此外,还可以说,有关少数群体的规定是以宗教定义的社会为基础的。 人们将各自的宗教社群视为其“民族”身份的标志。 正如尼奥菲特·埃德尔比(Neophyte Edelby)所主张的那样:“在古代民族中,闪米特人是独特的,他们从不接受除神权政治以外的任何社会组织作为唯一的法律来源”。 长期以来,东方的社会群体仅由宗教社群构成。 特别是根据埃德尔比的观点,伊斯兰教将宗教视为民族归属。 因为安拉为每一个民族都派遣了一位先知。 如果以现代条件为基准,当我们思考古代关于少数群体的法律时,无论如何,我们都会将其视为一种宗教歧视。 但问题的实质在于:宗教是那个时代唯一的身份识别方式。 因此,这些规则并非因为某人是犹太人或基督徒而制定,而是在民族国家概念兴起之前,由于宗教现象本身就是身份的显著标志,从而被强制性地制定出来。
历史案例
让我们回到我们探讨的核心主题,即关于宗教少数群体待遇的语境化尝试。 如果我们审视那些赋予齐米(Ehl-i zimme,受保护民)或被保护民众正式地位的协议之前的时期,就会发现穆斯林当时正在与非穆斯林建立关系。 这发生在征服时期或伊斯兰国家扩张期间。 在此期间,当一座城市因非战败原因被迫向穆斯林军队投降时,他们会启动契约,并根据自己希望采取的措施提出条件。 阿尔布雷希特·诺斯(Albrecht Noth)的研究表明,这些由他们自行决定的措施中,有许多与后来《奥马尔盟约》中的规定是平行的。 换句话说,《奥马尔盟约》中被指控包含歧视的许多规定,实际上在非穆斯林投降时,就是他们为自己设定的条件。
然而,更有趣的是拜占庭和萨珊帝国这两个超级大国在伊斯兰国家之前所展现的历史先例。 回顾那个时期,很明显穆斯林征服者实际上使用了与这些帝国相同的投降协议体系。米尔卡·列维-鲁宾(Milka Levy-Rubin)在其《早期伊斯兰国家的非穆斯林》一书中,为了确定伊斯兰进程是否具有创新性,考察了拜占庭和萨珊帝国所制定的契约形式。 从这些分析中得出的结论之一是:伊斯兰文献使用了一种与伊斯兰教前近东地区已知流程相似的方法:根据该方法,当一座城市投降时,它会获得一种在罗马帝国被称为“pistis”的“安全保障”(eman)。 “安全保障”通常伴随一份文件,列明在和解或和平协议中商定的条件。 根据类似的文件,生活在拜占庭帝国的不同群体必须遵守特定的规定。 例如,犹太人不能针对基督徒作证,也被禁止担任公职。 同样,在拜占庭帝国,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之间;在萨珊帝国,琐罗亚斯德教徒与非琐罗亚斯德教徒之间,都存在公共层面的区分。 由于这些规则,例如两个群体之间的通婚遭到了强烈反对并被禁止。 此外,萨珊人对有能力的男性征收类似于吉兹亚(人头税)的税款,以换取军事保护。 在此列举这些例子,目的是证明穆斯林并没有发明一种让非穆斯林感到愤怒的新制度。 是的,这些规定有时是限制性的,但根据当时的社会政治背景和条件,它们既是正常的,在某些方面甚至更为自由。
从理论到实践
那么实际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在穆斯林社会中,存在许多针对宗教少数群体的法律内容。 但从实践来看,这些法律除了在主要的穆斯林中心或首都外,很少得到执行。 即使在执行时,也是不完整且不规范的。 例如,许多学者声称非穆斯林不能在政府部门任职。 然而,哈里发曼苏尔只是众多哈里发中的一位,他们不遵守这一规则,并且像摩西(Musa)这个犹太人的例子一样,会任命非穆斯林担任税收官员。 然而,过了很长时间,哈里发穆塔瓦基勒(Mütevekkil)重新颁布了法律,规定国家服务中不应有非穆斯林。 此前一直担任管理职务的基督徒和犹太人的经验和知识,在处理哈里发的事物方面更有用。 这种情况本身就不是对他们自己规则的威胁。 因此,尽管许多学者不赞成或持反对意见,哈里发穆塔瓦基勒(Mütevekkil)还是重新立法允许任命非穆斯林。
或者,让我们来看看阿卜杜恩·本·赛义德(Abdun Bin Said)的例子,他是一位基督教维齐尔,在巴格达拜访了伊斯梅尔·本·伊沙克(İsmail Bin İshak)法官,后者起立迎接他。 伊斯梅尔·本·伊沙克(İsmail Bin İshak)法官注意到人们不赞成他在一位基督教维齐尔面前起立,因此,当维齐尔离开后,他转向他们,并引用了《古兰经》中的一节经文:“安拉不会阻止你们善待并尽可能公正地对待那些因你们的宗教而没有与你们作战,也没有把你们赶出家园的人。” “安拉确是喜爱公正者的。”(《古兰经》第60章第8节)。 法官随后解释说:“这个人正在处理穆斯林的事物,并且是我们与哈里发之间的使者。” 因此,正如从这个例子以及许多类似的例子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的,关于宗教少数群体的规定在实践中的应用,最终取决于统治者和掌权者的意愿。
由于宗教少数群体在伊斯兰国家中的作用被留给了苏丹的最终权威,学术观点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 尽管如此,在许多情况下,统治者会任命一位首席法官或学者来处理(除其他事项外)宗教少数群体的权利问题。 有必要考虑关于这些问题的各种法学判决。 因为,无论是否在当地实际执行,该地区一位有影响力的学者的观点,无疑会塑造公众的看法和态度,从而塑造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共享的整体氛围。
古典学术
如前所述,伊本·凯伊姆·贾瓦齐(Ibn-i Kayyim el-Cevzî)的《艾赫卡姆·艾赫利·齐默》(Ahkâm-u Ehli'z-Zimme)一书是关于受保护人民决定的基本参考资料。 这本书确实是独一无二的,这是作者努力为自己的观点提供证据的结果。 为了得出结论,伊本·凯伊姆(Ibn-i Kayyim)引用了每个主题最重要的学术观点,然后继续讨论他观点的优势和劣势。 事实上,伊本·凯伊姆(Ibn Kayyim)的书以及他对许多问题的立场,也包含了马利克伊玛目(Imam Malik)、艾哈迈德伊玛目(Imam Ahmed)、艾布·哈尼法(Ebu Hanife)、沙菲伊伊玛目(Imam Şafiî)等人的观点。 事实上,这本书是由伊本·凯伊姆(Ibn-i Kayyim)对许多问题提出的重要问题的回答汇编而成,例如吉兹亚税(cizye)的确定方式、目的、征收数额以及征收对象。 除了研究吉兹亚税(cizye)问题外,这本书还探讨了与宗教少数群体关系相关的实际问题。 例如,他们的肉是否合法? 他们可以卖酒吗?
考虑到伊本·凯伊姆(Ibn-i Kayyim)作品的深度,我们发现他在这里专注于研究他在第一部分中就吉兹亚税(cizye)提出的观点,作为一种工具来确定他关于宗教少数群体的一些普遍观点。 在他最重要的讨论之一中,伊本·凯伊姆(Ibn-i Kayyim)描述了哪些人属于“有经人”(ahl al-kitab)(即潜在的齐米人,dhimmi)的范畴。 他很早就提出并辩称,根据学者们对圣训(sav)的共识,琐罗亚斯德教徒被视为“有经人”。 艾布·哈尼法伊玛目(Imam Ebu Hanife)通过允许将伊斯兰国家应予保护的人民范围扩大到包括非穆斯林,从而将齐米人(zimmi)群体扩展到包括异教徒。 此外,沙菲伊伊玛目(Imam Şafiî)的追随者声称,吉兹亚税(cizye)可以作为军事保护的税收,仅向男性战士征收,因此妇女、儿童、神职人员和残疾人免税。 因此,在朱尔詹(Cürcan)和杰尔本德(Derbend)等地,服兵役的少数群体被完全免除了缴纳吉兹亚税(cizye)。
关于吉兹亚税(cizye)的技术性差异源于对《古兰经》第九章第29节的翻译和解释: “你们要与那些未曾信道而又认为安拉和末日是真实的,并且不以安拉和他的使者所禁戒的为禁戒的,不以真实的宗教为宗教的人们战斗,直到他们乖乖地纳贡(吉兹亚税,jizyah)为止。”
在对这节经文的分析中,伊本·凯伊姆(Ibn-i Kayyim)解释说,存在许多通常相互矛盾的学术观点,这表明存在不同的视角来理解这些极其细微的术语。 关于这节经文,讨论最多的是吉兹亚税(cizye)的含义、支付方式以及它所代表的意义。 在众多的观点中,伊本·凯伊姆(Ibn-i Kayyim)提请注意他的老师伊本·泰米叶(Ibn-i Teymiye)的观点,即吉兹亚税(cizye)一词源于“惩罚”(cezâ)或赔偿。 因为吉兹亚税(cizye)可以被视为一种通过赔偿来屈服的形式,以惩罚与伊斯兰教不符的信仰,也可以被视为一种善意的姿态,作为对穆斯林保护的赔偿。 这一观点暗示,齐米人(zimmi)群体的形成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这取决于吉兹亚税(cizye)的赔偿性质:如果一个齐米人(zimmi)继续反抗穆斯林统治,那么惩罚就是这个人支付吉兹亚税(cizye)。 但是,如果一个齐米人(zimmi)接受穆斯林统治并支付吉兹亚税(cizye),那么他就会得到伊斯兰国家的保护作为奖励。 在这两种情况下,齐米人(zimmi)都必须支付吉兹亚税(cizye)。 然而,强调这种替代性视角是值得注意的。 因为它表明,支付吉兹亚税(cizye)不一定对穆斯林或非穆斯林来说是负面的。 除了这个解释,伊本·凯伊姆(Ibn-i Kayyim)还提出了一个观点:'sığar'这个词,通常被翻译为“屈辱”,可能意味着齐米人(zimmi)有义务支付吉兹亚税(cizye)并留在穆斯林社会的统治之下。 因此,一个曾经反抗政府的叛乱者,会威胁到'sığar'的概念,并因此失去他的权利和保护。 齐米人(Zimmis)是一个在忠诚回报下受到保护的群体。 因此,当这些忠诚和保护因素中的任何一个受到损害时,另一个也会失效。
关于应缴纳的吉兹亚税(cizye)的数额,伊本·凯伊姆(Ibn-i Kayyim)裁定,负责征收吉兹亚税(cizye)的学者有权决定。 因为在伊斯兰教法来源中,没有规定吉兹亚税(cizye)的具体数额。 他还补充说,支付方式不一定限于黄金或白银,而是可以通过任何物质(例如 衣物或武器)或以“对他们最方便”的方式来征收。 我强调了这些话,因为正如伊本·凯伊姆(Ibn-i Kayyim)在他的书的许多章节中所清楚表明的那样,他一再重申有必要减轻非穆斯林社群的负担。 为了支持这一观点,伊本·凯伊姆(Ibn-i Kayyim)还引用了哈兹拉特·欧麦尔(Hz. Ömer)和伊玛目·沙菲伊(Imam Şafiî)以及其他一些学者的观点,他们认为吉兹亚税(cizye)的数额应取决于纳税人的经济状况: 穷人和富人应根据其财富支付。 (也就是说,穷人应该少付)。 因此,对于无法支付吉兹亚(人头税)的人,不应施加过重的负担,此外还应为纳税人提供非现金支付的选择。 此外,吉兹亚税通常只针对有能力的成年男性(即能够上战场作战的人)征收,而不针对妇女、儿童、弱者、病患,甚至神职人员,因为他们通常无法参加战争。 这些条件与穆斯林男性必须履行的兵役,以及穆斯林男女老少都必须缴纳的天课(Zakat)形成了对比。 因此,可以认为吉兹亚税在许多方面与穆斯林必须缴纳的天课相似。
伊本·盖伊姆在他的书中专门开辟了一个章节来讨论保护齐米(受保护的非穆斯林居民)的问题,并对此进行了更深入的探讨。 为了阐明侵犯齐米权利的恶劣性,他时常引用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训和《古兰经》经文。 例如,第一个轶事是关于一个叫哈希姆的人。 当哈希姆目睹巴勒斯坦的一群人因吉兹亚税而备受压迫时,他引用了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话:“在今世折磨他人的人,在复生日必将受到惩罚。” 通过引用这段传述,伊本·盖伊姆提醒人们,受保护的民众也是人类,并警告不得以任何方式虐待他们。 在下一个例子中,伊本·盖伊姆讲述了哈里发欧麦尔(愿主喜悦之)对待曾经作为吉兹亚税征收的大量钱财的态度。 欧麦尔(愿主喜悦之)的处事方式。 面对上缴的大笔钱财,哈里发欧麦尔(愿主喜悦之) 惊呼道:“我认为你毁了这些人!” 负责收税的官员们表示事实并非如此。 他们声称,他们在收税时并没有审问民众,也没有给他们带来困扰或伤害。 欧麦尔(愿主喜悦之)。 欧麦尔(愿主喜悦之)曾这样回答他们:“赞美安拉,他没有将这份[责任]加在我的肩上或我的职责范围内。” 哈里发所经历的这一特殊情况,展现了他行为背后的公正与仁慈,也支持了伊本·盖伊姆关于应以慷慨和仁慈对待齐米(受保护的非穆斯林)的主张。 在另一个类似的轶事中他写道,当处于穆斯林统治下的叙利亚领土受到逼近的拜占庭军队威胁时,穆斯林指挥官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同伴—— 阿布·乌拜达·本·杰拉赫(愿主喜悦之)及其同僚,紧急写信给当地长官,要求根据该地区的条约退还吉兹亚(人丁税),信中写道:
“我们退还从你们那里收取的钱财。” “因为我们收到消息,有一支强大的军队正向我们推进。” “我们之间的协议要求我们保护你们,而现在我们已无力做到这一点,因此我们将所收取的全部退还给你们。” “但如果我们获胜,我们将继续遵守与你们所订立协议的原有条款。”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同伴—— 阿布·乌拜达(愿主喜悦之)下达命令后,许多基督徒称赞了穆斯林统治者,并为他们战胜拜占庭人祈祷。 因为拜占庭人会掠夺他们所有的财产。
伊本·盖伊姆分析中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他的法律裁决并不以慷慨著称。 在许多问题上,伊本·盖伊姆的法律解释都采取了最严苛的立场。 然而,他不断提醒人们必须以仁慈和怜悯行事,这与这种严苛形成了鲜明对比。 他宣称,吉兹亚的目的在于挫伤非穆斯林的傲气。 然而,不久之后,他便公开呼吁穆斯林要以尊重的态度对待非穆斯林。 其中包含着许多讽刺意味。 事实上,伊本·盖伊姆提出,尽管缴纳吉兹亚(人头税)在理论上可能带有屈辱性,但在实践中,非穆斯林始终应当受到有尊严的对待。 这起到了提醒穆斯林群体其合法性与力量的作用:安拉的名号在世间被尊崇。 但伴随着这种力量,必须以正确的方式对待安拉所创造的一切众生。 而这只有通过伊本·盖伊姆所要求的穆斯林社会应具备的正义、仁慈和礼貌等诸多品质才能实现。
结论
显而易见,宗教少数群体的权利与责任从来都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纵观历史,关于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关系的法律,一直存在着不同的学术观点。 然而,这些规定的具体表现形式,取决于苏丹在其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中所作出的决策。 伊斯兰文明早期建立的齐米(被保护民)制度,其本质上是灵活的,总体上也造就了宽容的社会。 尽管如此,如今许多学者希望超越单纯的“宽容”概念,因为少数群体公民身份的概念往往会导致歧视。 63 因此,像优素福·卡拉达维这样的杰出学者,为了在穆斯林主导的国家建立“公民法学”,迈出了重要步伐,主张穆斯林和非穆斯林通过采纳现代公民身份形式,享有平等的权利。
无论如何,在谈论历史上穆斯林社会所采用的齐米模式时,提及当今美国所设定的标准也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也有一个要求我们纳税并通过各种责任服从国家的制度。 美国公民所受到的待遇与非美国公民截然不同。 我们拥有不同的权利和责任。 作为公民,我们生活在各种特权之中,这些特权使我们能够享受到入境机场时的专用通道、申请学校和工作时的优先权,以及办理旅行签证的便利。 这些都是因为我们的公民身份而理所当然赋予我们的各种荣誉。 我们也有某种纳税形式,象征着个人本质上对国家的服从。 因此,在批判性地解读古代社会的实践之前,我们必须理解这些做法的历史背景,并指出它们与当今时代的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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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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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elby,第45页。 然而,他的观点并不排除其他归属感(例如: 民族国籍)的可能性。 例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并没有强制人们为了捍卫宗教归属感而放弃他们的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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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其他研究宗教少数群体相关规定的学者也被引用。 其中一些包括:法官阿布·优素福(卒于 回历183年),《赋税之书》(Kitabu'l-Harâc);al-Hallâl(卒于 回历311年),《宗教裁决》(Ahkâmu'l-Milel);al-Ferrâ(卒于 回历458年),《统治法则》(el-Ahkâmu's-Sultâniyye)。 此外,还引用了其他学者的观点。
• 伊本·盖伊姆,第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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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omas Walker Arnold,《伊斯兰的传播:穆斯林信仰传播史》,伦敦,Constable & Robinson Ltd.,1913年,第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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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musluman-yonetimi-altindaki-dini-azinliklar
原文标题:Müslüman Yönetimi Altındaki Dînî Azınlıklar
作者:Dr. Tesneem Alkiek
作者简介:Tesneem Alkiek 博士:Tesneem 在密歇根大学获得了早期基督教和伊斯兰研究的本科学位。随后,她在乔治城大学完成了伊斯兰研究博士学位,专注于伊斯兰法。Tesneem 目前担任拓展学习主任,她与团队合作,为社区创建课程和其他资源,以便让社区能够参与 Yaqeen 的研究。她同时也是罗格斯大学卡姆登分校哲学与宗教系的讲师。
副标题:2016年马拉喀什会议数据显示:全球学者对宗教少数群体保护的共识趋势
摘要:本文探讨了伊斯兰统治下宗教少数群体(齐米)的法律地位与历史背景。原文指出,齐米制度本质上是基于安拉及其使者 ﷺ 的神圣保护契约,旨在为非穆斯林提供法律自主权与安全保障。尽管历史上存在孤立的迫害事件,但这些行为并非源于伊斯兰法律本身,而是受政治与社会条件影响。通过《马拉喀什宣言》等文献,现代学者正致力于澄清关于宗教宽容的误解。

图:穆斯林统治下的宗教少数群体
宗教少数群体通常被描绘成受害者,他们遭受穆斯林统治者的迫害,且无法为自己辩护。 然而,这种描述绝对是不准确的。 这篇短文旨在改变我们对伊斯兰统治下宗教少数群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的理解。
引言
2016年1月,来自世界各地的学者齐聚摩洛哥马拉喀什,讨论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穆斯林占多数国家中宗教少数群体的状况。 这一问题的提出,是因为“伊斯兰国”(ISIS)以宗教差异为由,对他人的杀戮、奴役和驱逐,其行为玷污了伊斯兰教的光辉形象,令穆斯林感到羞愧,从而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最终,250名学者决定参加此次会议,以期重建宗教宽容与和平的氛围。 为此,他们参考了法律和历史文献等基础资料,特别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迁徙至麦地那后,为穆斯林与其他宗教团体之间签署的《麦地那宪章》。 这些来自120个国家、背景各异的领袖们发表了一份正式声明,即著名的《马拉喀什宣言》,谴责一切形式的偏执与不宽容,并呼吁坚持人人平等的正义、自由与平等原则,会议以此圆满结束。
关于非穆斯林少数群体的问题,在跨越数个世纪的历史和法律文献中一直被持续讨论。 现代学术界对这一课题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些学者如巴特·耶奥尔(Bat Ye'or)谴责伊斯兰教是一种煽动不宽容的压迫性宗教;而另一些学者如米尔卡·列维-鲁宾(Milka Levy-Rubin)则认为,早期穆斯林与少数群体签署的协议,远比其邻国签署的类似协议更为先进。 尽管观点迥异,但这些见解对于塑造当今世界能够包容宗教少数群体的制度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并非旨在强调所有关于宗教少数群体的法律细节,也不是为了辩护穆斯林或非穆斯林在宗教少数群体问题上的行为。 相反,它旨在通过背景化处理,提供一个关于该议题的概览。 正如本文将要展示的那样,除了影响宗教少数群体话语的政治、社会和经济条件外,还存在着不同的学术观点。 因此,要在单篇文章甚至单本书中探讨所有因素是不可能的。 尽管如此,为这场讨论提供背景将有助于从整体上更好地理解该议题,并有望满足人们对澄清某些疑虑的需求。
齐米(Zimmis)
作为引言,我们首先需要理解宗教少数群体研究中使用的基本术语。 宗教少数群体被定义为“齐米”(Zimmi)。 “齐米”一词源于“齐米群体”(Ehl-i zimme)或“受保护民”(zimmet halkı)概念的缩写,后来演变成一种与“有经人”(Ehl-i kitap)等同的表达方式。 “Zimme”一词在词典中意为“保护”,在术语上通常指安拉及其使者 ﷺ 的保护。 简而言之,这一概念本质上包含神圣的含义,或表达与安拉的力量直接相关的意义。 然而,随着古典学术的发展,该概念在一段时间后转化为一个法律技术术语,最终失去了其超越性的维度,含义也变得狭窄。 结果,“齐米群体”开始被用作法律术语,不再指代其原始含义中的神圣保护。 探讨该词的词源非常重要。 因为从本质上讲,这一概念表达了“齐米群体”的重要性——他们是穆斯林有义务以安拉及其使者 ﷺ 之名予以保护的人,同时也体现了穆斯林肩负的重大责任。 “齐米群体”的地位是通过契约授予“有经人”(许多学者认为也包括祆教徒及其他信仰者)的,作为保护的回报,他们需缴纳“吉兹亚”(cizye)税,即人头税。 总之,“齐米群体”地位的形成,源于宗教少数群体缴纳了一笔使他们免于兵役的税款。 关于这些学者们存在诸多争议的术语,还可以深入探讨更多细节及其所表达的细微差别。 但由于深入研究这些细节超出了本文的范围,为了专注于我们的主要目标,我们仅作此解释。
伊斯兰国家的实力取决于其为民众提供两项宝贵保障的能力:安全与正义。 基督徒、犹太人和其他少数群体在技术上并非伊斯兰国家的公民。 他们被视为国家保护下的“他者”。 这便产生了“齐米群体”或“受保护民”的概念。 齐米们通过几种方式受到保护:他们被赋予法律自主权,以便在不受干预的情况下进行宗教实践;在战争时期,他们的安全也得到保障,免受敌人的伤害。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历史上确实存在过这种保护受到威胁或取消,以及穆斯林统治者参与针对宗教少数群体迫害的事件。 尽管发生过一些孤立事件,但显而易见的是,基督徒在伊斯兰世界并未遭受过像罗马帝国末期那样普遍的系统性迫害。 此外,时而出现的敌对环境并非源于伊斯兰法律本身。 相反,这些事件是由于社会、政治和经济因素造成的。 因此,基督徒在历史的某些时期偶尔遭受穆斯林的迫害,几乎从来不是因为他们是基督徒或他们的信仰,而是各种与权力斗争相关的因素所导致的结果。
历史依据
《麦地那宪章》
在开始研究术语概念之前,阐明一些关于对待宗教少数群体的历史动态非常重要。 让我们从先知穆罕默德 ﷺ 迁徙至麦地那开始。 当先知穆罕默德 ﷺ 迁徙至麦地那后,他与非穆斯林签署了一份协议,在奥斯部落(Evs)和哈兹拉吉部落(Hazreç)等不同部落的穆斯林与犹太部落之间确立了基本的权利和责任。 尽管一些学者对该文件的真实性存疑,但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历史学家都承认该文件的重要性,这一点至关重要。 因为尽管该文件的原件已不复存在,但纵观历史,所有穆斯林都认可该协议所包含的条款,并履行了这些条款的要求。 因此,例如,当穆斯林学者讨论有关宗教少数群体的问题时,他们经常引用该文件,并将其视为真实有效。
该协议曾在摩洛哥举行的一次大会上进行过讨论,当时一群学者齐聚一堂,旨在探讨伊斯兰世界对待宗教少数群体的方式。 本次大会达成了以下结论:现任穆斯林领导人应承担起责任,对待当今少数群体的态度应反映出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麦地那宪章》中所确立的正义与道德。 总之,概括来说,该协议在规范不同宗教信徒之间的关系方面,起到了一个出发点的作用。 该宪章本质上允许犹太人在无需外界干预的情况下继续生活,同时也规定了他们在必要时必须协助保卫城市。 这些权利和责任并未局限于犹太人,而是适用于所有参与该协议的群体。
《奥马尔盟约》(Shurût-u Ömeriyye)
第二份在历史上显然更具影响力的文件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继任者, 奥马尔(愿主喜悦之)在其哈里发时期与叙利亚人民签订的协议,也被称为《奥马尔盟约》。所谓“争议问题”的根源可以追溯到这份协议。 该协议后来被后世学者细分为各种子课题。 然而,简而言之,该协议本质上为基督徒和犹太人提供了自治权和法律自主权,并包含在必要时应支持他们抵御国家敌人的内容。 探讨和研究这份协议的细微差别非常重要。 因为正如稍后将解释的那样,后来的穆斯林学者在构建关于宗教少数群体的法律论据时,都将此协议视为基础。 例如,伊本·泰米叶的学生伊玛目伊本·盖伊姆(愿安拉慈悯他)撰写了《异教徒的判例》(Ahkâm-u Ehli'z-Zimme)一书,这是一部近两千页的著作,是关于宗教少数群体法规最全面的研究。 在这部庞大的法律文本中,最常见的参考来源之一就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继任者, 奥马尔所签订的这份协议,伊本·盖伊姆专门用了一个章节来研究它。 此外,伊本·盖伊姆甚至大胆地表示,这份协议在民间广为人知,无需再列举其传述链或真实性证明。
现在,如果您仔细审视协议中的条款,会发现许多伊斯兰恐惧症者和东方学家将此协议视为穆斯林对非穆斯林不宽容的证据。 例如,我们来看看关于基督徒和犹太人必须与穆斯林穿着不同的观点。 这个例子被解读为源于贬低非穆斯林思想的“歧视性法律”中的众多规则之一。 但请允许我们更仔细地观察一下。
以对《奥马尔盟约》的分析而闻名的阿尔布雷希特·诺斯(Albrecht Noth)认为,这些规定旨在实现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长期共存,绝非试图迫害非穆斯林。 然而,该协议主要关注的并非迫害宗教少数群体,而是阿尔布雷希特·诺斯所称的“穆斯林的敏感性”问题。 问题的核心在于:穆斯林当时处于战争状态,战争结束后,他们作为少数群体进入了一个新的地区。 当穆斯林军队通过合法的战争进入这片新征服的土地时,根据先知穆罕默德 ﷺ 传述的圣训,当地居民被赋予了三个选择:接受伊斯兰教义成为穆斯林,通过协议投降成为齐米(受保护的非穆斯林),或者离开该国。 正如您可以预料的那样,在大多数此类情况下,当地居民选择了保留其基督徒、犹太人或琐罗亚斯德教徒的身份,条件是遵守他们自己接受的规则。 结果,穆斯林最初在人数上处于少数。 因此,他们需要采取额外的预防措施,以确保其权威不受挑战。 这种新的环境也对当时尚未完全发展的穆斯林身份构成了威胁。 因此,审视这些法规时会发现,它们是为了保护当时统治这片土地的穆斯林,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在讨论这些规则的性质时,可以采取几种分析方法。 首先,我们需要从更具背景性的角度来看待所谓的“歧视性法律”。 例如,我们来看看“ğiyâr”(服饰差异)这一术语,它是为了表达非穆斯林需要穿着不同服饰而制定的。 首先要说明的是,在那个时代,针对个人或群体制定特定的服饰法律是非常普遍的现象,用于显示一个人的社会阶层,米尔卡·列维-鲁宾(Milka Levy-Rubin)证明了这一点在整个萨珊帝国中被广泛实施。 然而,服饰法律的起源更为有趣。 基督徒和犹太人被要求佩戴一种名为“zünnar”(腰带)的著名服饰。 然而,从历史上看,被认为起源于希腊的“zünnar”对阿拉伯穆斯林来说是陌生的。 阿拉伯穆斯林很可能是在伊斯兰国家扩张后才接触到“zünnar”的。 事实上,“zünnar”是由非穆斯林向穆斯林展示的一种服饰。 因此,归根结底,《奥马尔盟约》只是要求有经人继续穿着他们一直以来穿着的服饰。 诺斯还认为,其他“ğiyâr”元素可能也涵盖了非穆斯林一直以来沿袭的习俗。 因此,诺斯主张,非穆斯林并没有被强迫穿上带有歧视色彩的衣服;相反,根据《奥马尔盟约》,有经人在服饰方面不应模仿穆斯林。 再次重申,这项法律绝对不是歧视性法律。 因为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命令穆斯林不要像非穆斯林那样穿着或行事。 因此,这项法律是一种双向的规定。 一些学者认为,建立这种身体差异的目标仅仅是为了行政目的。 有了这项规定,非穆斯林不会因为卖酒而受到惩罚,税务官也不会因为分不清谁是穆斯林而错误地向穆斯林征收吉兹亚税。
《奥马尔盟约》之所以独特,是因为它为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群体提出了更广泛的期望。 协议的核心在于促进宗教法律自主权的规定。 那么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早期的伊斯兰社会由许多交织在一起的宗教群体组成,每个群体都遵循自己的法律和宗教领袖。 这在人类历史上是非常罕见的现象。 在希腊化社会和罗马统治下,君士坦丁大帝之前的许多皇帝都曾迫害基督徒。 他们被剥夺了自主生活的机会。 而在伊斯兰国家,通过允许宗教群体坚持各自的法律体系,在这些群体之间建立了界限。 这意味着穆斯林管理者不干预这些法律体系,从而允许这些法律体系持续发展。 看待这种社会结构有两种可能的方式:你可以对自己说:“好吧,这是一个完美的系统。 虔诚的人们可以继续实践他们的宗教”,或者你可以将其理解为在齐米与穆斯林社会之间建立了明确的界限。 对于穆斯林而言,沙里亚(伊斯兰教法)涵盖了信仰和宗教法律两个方面。 因此,允许宗教少数群体自由遵守其自身的沙里亚,是《奥马尔盟约》(Şurût-u Ömeriye)中最强有力的宽容表达之一。 正如后文将要探讨的那样,许多基督徒和犹太人都承认这份契约存在积极的一面。
法律学者和社会历史学家普遍承认,法律可以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 因此,当时的基督徒和犹太社群无疑意识到了能够继续实行自身宗教法律的重要性。 一个表明穆斯林不干预公共领域的例子,在基督徒的一个教派——聂斯脱里派(Nestorian)群体中得到了证实。 7。 世纪末,乔治一世的议会允许其教会成员在基督徒法官面前使婚姻合法化。 因为在这一新决定之前的时期,该群体的婚姻只能通过民事法庭来完成。 在同一时期,穆斯林统治者也曾为聂斯脱里派任命过一些法官。 然而根据聂斯脱里派的教义,法官必须经由社区同意后选出。 因此,伊玛目阿布·哈尼法准许他们任命自己的法官。 这一例子表明,穆斯林统治者不仅没有干预其他宗教社群,反而还在努力维护这些社群的宗教自治权。
随着宗教自治权的到来,基督徒和犹太人也有了向穆斯林法庭寻求法律咨询的选择。 但这却是基督徒和犹太宗教精英们担忧的来源。 因为这威胁到了他们的司法权威。 如果教众为了寻求公正而放弃自己的法庭,转而求助于卡迪(穆斯林法官),你可以想象这种情况将如何摧毁上述精英们的社会和法律权力。 如果你们社区的人不向你们寻求宗教建议,你就无法引导他们去践行与你们宗教观点相关的事宜,也无法建立一种模范的行为文化。 因此,为了维护自身权威,宗教领袖们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以确保社区成员保持忠诚。 例如,在倭马亚王朝时期,犹太妇女如果在犹太法庭提出离婚请求,就会失去财产权。 因此,为了避免这种损失,许多妇女转而向穆斯林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于是,拉比们颁布了一项新法令,允许妇女在不丧失财产权的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 结果,更多的犹太妇女选择留在自己的社群内,并继续保持其宗教自治。
此外,还可以说,有关少数群体的规定是以宗教定义的社会为基础的。 人们将各自的宗教社群视为其“民族”身份的标志。 正如尼奥菲特·埃德尔比(Neophyte Edelby)所主张的那样:“在古代民族中,闪米特人是独特的,他们从不接受除神权政治以外的任何社会组织作为唯一的法律来源”。 长期以来,东方的社会群体仅由宗教社群构成。 特别是根据埃德尔比的观点,伊斯兰教将宗教视为民族归属。 因为安拉为每一个民族都派遣了一位先知。 如果以现代条件为基准,当我们思考古代关于少数群体的法律时,无论如何,我们都会将其视为一种宗教歧视。 但问题的实质在于:宗教是那个时代唯一的身份识别方式。 因此,这些规则并非因为某人是犹太人或基督徒而制定,而是在民族国家概念兴起之前,由于宗教现象本身就是身份的显著标志,从而被强制性地制定出来。
历史案例
让我们回到我们探讨的核心主题,即关于宗教少数群体待遇的语境化尝试。 如果我们审视那些赋予齐米(Ehl-i zimme,受保护民)或被保护民众正式地位的协议之前的时期,就会发现穆斯林当时正在与非穆斯林建立关系。 这发生在征服时期或伊斯兰国家扩张期间。 在此期间,当一座城市因非战败原因被迫向穆斯林军队投降时,他们会启动契约,并根据自己希望采取的措施提出条件。 阿尔布雷希特·诺斯(Albrecht Noth)的研究表明,这些由他们自行决定的措施中,有许多与后来《奥马尔盟约》中的规定是平行的。 换句话说,《奥马尔盟约》中被指控包含歧视的许多规定,实际上在非穆斯林投降时,就是他们为自己设定的条件。
然而,更有趣的是拜占庭和萨珊帝国这两个超级大国在伊斯兰国家之前所展现的历史先例。 回顾那个时期,很明显穆斯林征服者实际上使用了与这些帝国相同的投降协议体系。米尔卡·列维-鲁宾(Milka Levy-Rubin)在其《早期伊斯兰国家的非穆斯林》一书中,为了确定伊斯兰进程是否具有创新性,考察了拜占庭和萨珊帝国所制定的契约形式。 从这些分析中得出的结论之一是:伊斯兰文献使用了一种与伊斯兰教前近东地区已知流程相似的方法:根据该方法,当一座城市投降时,它会获得一种在罗马帝国被称为“pistis”的“安全保障”(eman)。 “安全保障”通常伴随一份文件,列明在和解或和平协议中商定的条件。 根据类似的文件,生活在拜占庭帝国的不同群体必须遵守特定的规定。 例如,犹太人不能针对基督徒作证,也被禁止担任公职。 同样,在拜占庭帝国,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之间;在萨珊帝国,琐罗亚斯德教徒与非琐罗亚斯德教徒之间,都存在公共层面的区分。 由于这些规则,例如两个群体之间的通婚遭到了强烈反对并被禁止。 此外,萨珊人对有能力的男性征收类似于吉兹亚(人头税)的税款,以换取军事保护。 在此列举这些例子,目的是证明穆斯林并没有发明一种让非穆斯林感到愤怒的新制度。 是的,这些规定有时是限制性的,但根据当时的社会政治背景和条件,它们既是正常的,在某些方面甚至更为自由。
从理论到实践
那么实际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在穆斯林社会中,存在许多针对宗教少数群体的法律内容。 但从实践来看,这些法律除了在主要的穆斯林中心或首都外,很少得到执行。 即使在执行时,也是不完整且不规范的。 例如,许多学者声称非穆斯林不能在政府部门任职。 然而,哈里发曼苏尔只是众多哈里发中的一位,他们不遵守这一规则,并且像摩西(Musa)这个犹太人的例子一样,会任命非穆斯林担任税收官员。 然而,过了很长时间,哈里发穆塔瓦基勒(Mütevekkil)重新颁布了法律,规定国家服务中不应有非穆斯林。 此前一直担任管理职务的基督徒和犹太人的经验和知识,在处理哈里发的事物方面更有用。 这种情况本身就不是对他们自己规则的威胁。 因此,尽管许多学者不赞成或持反对意见,哈里发穆塔瓦基勒(Mütevekkil)还是重新立法允许任命非穆斯林。
或者,让我们来看看阿卜杜恩·本·赛义德(Abdun Bin Said)的例子,他是一位基督教维齐尔,在巴格达拜访了伊斯梅尔·本·伊沙克(İsmail Bin İshak)法官,后者起立迎接他。 伊斯梅尔·本·伊沙克(İsmail Bin İshak)法官注意到人们不赞成他在一位基督教维齐尔面前起立,因此,当维齐尔离开后,他转向他们,并引用了《古兰经》中的一节经文:“安拉不会阻止你们善待并尽可能公正地对待那些因你们的宗教而没有与你们作战,也没有把你们赶出家园的人。” “安拉确是喜爱公正者的。”(《古兰经》第60章第8节)。 法官随后解释说:“这个人正在处理穆斯林的事物,并且是我们与哈里发之间的使者。” 因此,正如从这个例子以及许多类似的例子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的,关于宗教少数群体的规定在实践中的应用,最终取决于统治者和掌权者的意愿。
由于宗教少数群体在伊斯兰国家中的作用被留给了苏丹的最终权威,学术观点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 尽管如此,在许多情况下,统治者会任命一位首席法官或学者来处理(除其他事项外)宗教少数群体的权利问题。 有必要考虑关于这些问题的各种法学判决。 因为,无论是否在当地实际执行,该地区一位有影响力的学者的观点,无疑会塑造公众的看法和态度,从而塑造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共享的整体氛围。
古典学术
如前所述,伊本·凯伊姆·贾瓦齐(Ibn-i Kayyim el-Cevzî)的《艾赫卡姆·艾赫利·齐默》(Ahkâm-u Ehli'z-Zimme)一书是关于受保护人民决定的基本参考资料。 这本书确实是独一无二的,这是作者努力为自己的观点提供证据的结果。 为了得出结论,伊本·凯伊姆(Ibn-i Kayyim)引用了每个主题最重要的学术观点,然后继续讨论他观点的优势和劣势。 事实上,伊本·凯伊姆(Ibn Kayyim)的书以及他对许多问题的立场,也包含了马利克伊玛目(Imam Malik)、艾哈迈德伊玛目(Imam Ahmed)、艾布·哈尼法(Ebu Hanife)、沙菲伊伊玛目(Imam Şafiî)等人的观点。 事实上,这本书是由伊本·凯伊姆(Ibn-i Kayyim)对许多问题提出的重要问题的回答汇编而成,例如吉兹亚税(cizye)的确定方式、目的、征收数额以及征收对象。 除了研究吉兹亚税(cizye)问题外,这本书还探讨了与宗教少数群体关系相关的实际问题。 例如,他们的肉是否合法? 他们可以卖酒吗?
考虑到伊本·凯伊姆(Ibn-i Kayyim)作品的深度,我们发现他在这里专注于研究他在第一部分中就吉兹亚税(cizye)提出的观点,作为一种工具来确定他关于宗教少数群体的一些普遍观点。 在他最重要的讨论之一中,伊本·凯伊姆(Ibn-i Kayyim)描述了哪些人属于“有经人”(ahl al-kitab)(即潜在的齐米人,dhimmi)的范畴。 他很早就提出并辩称,根据学者们对圣训(sav)的共识,琐罗亚斯德教徒被视为“有经人”。 艾布·哈尼法伊玛目(Imam Ebu Hanife)通过允许将伊斯兰国家应予保护的人民范围扩大到包括非穆斯林,从而将齐米人(zimmi)群体扩展到包括异教徒。 此外,沙菲伊伊玛目(Imam Şafiî)的追随者声称,吉兹亚税(cizye)可以作为军事保护的税收,仅向男性战士征收,因此妇女、儿童、神职人员和残疾人免税。 因此,在朱尔詹(Cürcan)和杰尔本德(Derbend)等地,服兵役的少数群体被完全免除了缴纳吉兹亚税(cizye)。
关于吉兹亚税(cizye)的技术性差异源于对《古兰经》第九章第29节的翻译和解释: “你们要与那些未曾信道而又认为安拉和末日是真实的,并且不以安拉和他的使者所禁戒的为禁戒的,不以真实的宗教为宗教的人们战斗,直到他们乖乖地纳贡(吉兹亚税,jizyah)为止。”
在对这节经文的分析中,伊本·凯伊姆(Ibn-i Kayyim)解释说,存在许多通常相互矛盾的学术观点,这表明存在不同的视角来理解这些极其细微的术语。 关于这节经文,讨论最多的是吉兹亚税(cizye)的含义、支付方式以及它所代表的意义。 在众多的观点中,伊本·凯伊姆(Ibn-i Kayyim)提请注意他的老师伊本·泰米叶(Ibn-i Teymiye)的观点,即吉兹亚税(cizye)一词源于“惩罚”(cezâ)或赔偿。 因为吉兹亚税(cizye)可以被视为一种通过赔偿来屈服的形式,以惩罚与伊斯兰教不符的信仰,也可以被视为一种善意的姿态,作为对穆斯林保护的赔偿。 这一观点暗示,齐米人(zimmi)群体的形成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这取决于吉兹亚税(cizye)的赔偿性质:如果一个齐米人(zimmi)继续反抗穆斯林统治,那么惩罚就是这个人支付吉兹亚税(cizye)。 但是,如果一个齐米人(zimmi)接受穆斯林统治并支付吉兹亚税(cizye),那么他就会得到伊斯兰国家的保护作为奖励。 在这两种情况下,齐米人(zimmi)都必须支付吉兹亚税(cizye)。 然而,强调这种替代性视角是值得注意的。 因为它表明,支付吉兹亚税(cizye)不一定对穆斯林或非穆斯林来说是负面的。 除了这个解释,伊本·凯伊姆(Ibn-i Kayyim)还提出了一个观点:'sığar'这个词,通常被翻译为“屈辱”,可能意味着齐米人(zimmi)有义务支付吉兹亚税(cizye)并留在穆斯林社会的统治之下。 因此,一个曾经反抗政府的叛乱者,会威胁到'sığar'的概念,并因此失去他的权利和保护。 齐米人(Zimmis)是一个在忠诚回报下受到保护的群体。 因此,当这些忠诚和保护因素中的任何一个受到损害时,另一个也会失效。
关于应缴纳的吉兹亚税(cizye)的数额,伊本·凯伊姆(Ibn-i Kayyim)裁定,负责征收吉兹亚税(cizye)的学者有权决定。 因为在伊斯兰教法来源中,没有规定吉兹亚税(cizye)的具体数额。 他还补充说,支付方式不一定限于黄金或白银,而是可以通过任何物质(例如 衣物或武器)或以“对他们最方便”的方式来征收。 我强调了这些话,因为正如伊本·凯伊姆(Ibn-i Kayyim)在他的书的许多章节中所清楚表明的那样,他一再重申有必要减轻非穆斯林社群的负担。 为了支持这一观点,伊本·凯伊姆(Ibn-i Kayyim)还引用了哈兹拉特·欧麦尔(Hz. Ömer)和伊玛目·沙菲伊(Imam Şafiî)以及其他一些学者的观点,他们认为吉兹亚税(cizye)的数额应取决于纳税人的经济状况: 穷人和富人应根据其财富支付。 (也就是说,穷人应该少付)。 因此,对于无法支付吉兹亚(人头税)的人,不应施加过重的负担,此外还应为纳税人提供非现金支付的选择。 此外,吉兹亚税通常只针对有能力的成年男性(即能够上战场作战的人)征收,而不针对妇女、儿童、弱者、病患,甚至神职人员,因为他们通常无法参加战争。 这些条件与穆斯林男性必须履行的兵役,以及穆斯林男女老少都必须缴纳的天课(Zakat)形成了对比。 因此,可以认为吉兹亚税在许多方面与穆斯林必须缴纳的天课相似。
伊本·盖伊姆在他的书中专门开辟了一个章节来讨论保护齐米(受保护的非穆斯林居民)的问题,并对此进行了更深入的探讨。 为了阐明侵犯齐米权利的恶劣性,他时常引用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训和《古兰经》经文。 例如,第一个轶事是关于一个叫哈希姆的人。 当哈希姆目睹巴勒斯坦的一群人因吉兹亚税而备受压迫时,他引用了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话:“在今世折磨他人的人,在复生日必将受到惩罚。” 通过引用这段传述,伊本·盖伊姆提醒人们,受保护的民众也是人类,并警告不得以任何方式虐待他们。 在下一个例子中,伊本·盖伊姆讲述了哈里发欧麦尔(愿主喜悦之)对待曾经作为吉兹亚税征收的大量钱财的态度。 欧麦尔(愿主喜悦之)的处事方式。 面对上缴的大笔钱财,哈里发欧麦尔(愿主喜悦之) 惊呼道:“我认为你毁了这些人!” 负责收税的官员们表示事实并非如此。 他们声称,他们在收税时并没有审问民众,也没有给他们带来困扰或伤害。 欧麦尔(愿主喜悦之)。 欧麦尔(愿主喜悦之)曾这样回答他们:“赞美安拉,他没有将这份[责任]加在我的肩上或我的职责范围内。” 哈里发所经历的这一特殊情况,展现了他行为背后的公正与仁慈,也支持了伊本·盖伊姆关于应以慷慨和仁慈对待齐米(受保护的非穆斯林)的主张。 在另一个类似的轶事中他写道,当处于穆斯林统治下的叙利亚领土受到逼近的拜占庭军队威胁时,穆斯林指挥官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同伴—— 阿布·乌拜达·本·杰拉赫(愿主喜悦之)及其同僚,紧急写信给当地长官,要求根据该地区的条约退还吉兹亚(人丁税),信中写道:
“我们退还从你们那里收取的钱财。” “因为我们收到消息,有一支强大的军队正向我们推进。” “我们之间的协议要求我们保护你们,而现在我们已无力做到这一点,因此我们将所收取的全部退还给你们。” “但如果我们获胜,我们将继续遵守与你们所订立协议的原有条款。”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同伴—— 阿布·乌拜达(愿主喜悦之)下达命令后,许多基督徒称赞了穆斯林统治者,并为他们战胜拜占庭人祈祷。 因为拜占庭人会掠夺他们所有的财产。
伊本·盖伊姆分析中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他的法律裁决并不以慷慨著称。 在许多问题上,伊本·盖伊姆的法律解释都采取了最严苛的立场。 然而,他不断提醒人们必须以仁慈和怜悯行事,这与这种严苛形成了鲜明对比。 他宣称,吉兹亚的目的在于挫伤非穆斯林的傲气。 然而,不久之后,他便公开呼吁穆斯林要以尊重的态度对待非穆斯林。 其中包含着许多讽刺意味。 事实上,伊本·盖伊姆提出,尽管缴纳吉兹亚(人头税)在理论上可能带有屈辱性,但在实践中,非穆斯林始终应当受到有尊严的对待。 这起到了提醒穆斯林群体其合法性与力量的作用:安拉的名号在世间被尊崇。 但伴随着这种力量,必须以正确的方式对待安拉所创造的一切众生。 而这只有通过伊本·盖伊姆所要求的穆斯林社会应具备的正义、仁慈和礼貌等诸多品质才能实现。
结论
显而易见,宗教少数群体的权利与责任从来都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纵观历史,关于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关系的法律,一直存在着不同的学术观点。 然而,这些规定的具体表现形式,取决于苏丹在其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中所作出的决策。 伊斯兰文明早期建立的齐米(被保护民)制度,其本质上是灵活的,总体上也造就了宽容的社会。 尽管如此,如今许多学者希望超越单纯的“宽容”概念,因为少数群体公民身份的概念往往会导致歧视。 63 因此,像优素福·卡拉达维这样的杰出学者,为了在穆斯林主导的国家建立“公民法学”,迈出了重要步伐,主张穆斯林和非穆斯林通过采纳现代公民身份形式,享有平等的权利。
无论如何,在谈论历史上穆斯林社会所采用的齐米模式时,提及当今美国所设定的标准也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也有一个要求我们纳税并通过各种责任服从国家的制度。 美国公民所受到的待遇与非美国公民截然不同。 我们拥有不同的权利和责任。 作为公民,我们生活在各种特权之中,这些特权使我们能够享受到入境机场时的专用通道、申请学校和工作时的优先权,以及办理旅行签证的便利。 这些都是因为我们的公民身份而理所当然赋予我们的各种荣誉。 我们也有某种纳税形式,象征着个人本质上对国家的服从。 因此,在批判性地解读古代社会的实践之前,我们必须理解这些做法的历史背景,并指出它们与当今时代的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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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www.marrakeshdeclaration.org
• 示例请参考:https://www.theguardian.com/wo ... 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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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elby,第45页。 然而,他的观点并不排除其他归属感(例如: 民族国籍)的可能性。 例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并没有强制人们为了捍卫宗教归属感而放弃他们的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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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本·盖伊姆,第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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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本·盖伊姆,第119页;
• 伊本·盖伊姆,第121页。
• 伊本·盖伊姆,第131页。
• 伊本·盖伊姆,第129页。
• 伊本·盖伊姆,第132-133页。
• 伊本·盖伊姆,第137页。
• 与此圣训含义相近的其他圣训包括:“凡伤害齐米(受保护的非穆斯林)的人,我将在复生日成为他的对手”(由伊玛目艾哈迈德传述)。“谁伤害了齐米,就是伤害了我。 谁伤害了我,就被视为伤害了安拉。” (由阿尔巴尼传述)。
• 伊本·盖伊姆,第139页。
• Thomas Walker Arnold,《伊斯兰的传播:穆斯林信仰传播史》,伦敦,Constable & Robinson Ltd.,1913年,第61页。
• Arnold,61。 另请参阅:J. J. Saunders,《中世纪伊斯兰史》,伦敦,Routledge,2002年,第53页。 收起阅读 »
为什么当代伊斯兰宗教话语的更新是必要的?解析宗教话语与启示文本的区别(下篇)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bugunun-dunyasinda-seriat-islami-soylemi-yenileme
原文标题:Bugünün Dünyasında Şeriat: İslami Söylemi Yenileme
作者:Dr. Hatem al-Haj
作者简介:哈特姆·哈吉博士(Dr. Hatem al-Haj):黎巴嫩吉南大学比较法学博士、儿科医生、米什卡大学伊斯兰研究学院院长,以及美国穆斯林法学家协会(AMJA)常任教法委员会成员。
副标题:关于伊斯兰教法(沙里亚)在现代世界应用的 3 个常见误解
摘要:本文指出,宗教话语作为人类对启示的理解,并非神圣不可侵犯,因此更新宗教话语不仅是社会需求,更是宗教责任。作者强调,必须区分无误的启示文本(《古兰经》与圣训)与人类的解释,并警惕那些缺乏资格、盲目屈服于现代文化的所谓“更新者”,以防误导穆斯林群体。
现行伊智提哈德(Ijtihad)理论中的灵活性
伊本·泰米叶引用早期学者的话指出:
إجماعهم حجة قاطعة واختالفهم رحمة واسعة(他们的公议是确凿的证据,他们的分歧是广阔的慈悯。)
他们[学者们]的公议是确凿的证据,而他们的分歧则是广阔的慈悯。
我们法学遗产的广博,以及不同学派和独立革新者(müceddid)之间的许多分歧,导致了一些法学学生和年轻法学学者的困惑。 然而,这正是实现革新的重要灵活性来源。 四大公认学派的许多追随者,甚至允许普通大众从一个学派转向另一个学派(tenakkul),以及从不同学派中选择专家意见(tagayyür)或合并不同学派的观点(telfik);这在当代法学委员会中,经常被那些不完全局限于自己学派的学者所采用。
关于从一个学派转向另一个学派的“tenakkul”概念,伊玛目伊本·努杰姆·哈乃斐(Ibn Nüceym el-Hanefi)写道:
即使在学派编纂完成之后,正如今天的情况一样,一个人也可以被允许追随他所认同的任何革新者。 此外,允许他从自己的学派转向其他学派,但他不应仅仅为了寻找便利(ruhsat)而这样做;如果他这样做了,他会成为悖逆者(fâsık)吗? [存在]两种观点。 注释者说,最卓越的观点是:他不是悖逆者,安拉最知晓。 在《At-tatârkhaniyah》一书的开头,[作者]写了两章关于宗教裁决的内容;第一章的摘要是:阿布·优素福认为判例只能由一位革新者给出,而穆罕默德则允许任何正确观点多于错误观点的人发布判例。 据El-İskaf传述,在一个城镇中,最博学的人没有理由逃避[发布教法判令]。
伊玛目扎卡里亚·安萨里(Imam Zekeriyyâ el-Ensârî)曾说:
如果教法学派像今天这样已经编纂成册,那么允许非穆杰泰希德(müceddid,即教法权威)的人追随他所选择的任何一位穆杰泰希德。 因此,圣门弟子们过去常常在某些时候询问某人,在另一些时候询问另一个人,所以他们可以在某些问题上追随他们(圣门弟子)中的任何一位,而无需放弃(其他人的做法)。 无论我们是否说这取决于寻找更博学的人,还是说我们允许他们选择其中任何一位,当他在关于朝向(qibla)的教法判断中,有时追随一人,有时追随另一人时,他也可以从“他自己的教法学派”转向另一个教法学派。 然而,如果这种选择导致一个人在宗教虔诚上做出妥协,那么他可能不被允许寻找这种便利(ruhsat)。 “如果他仍然从不同的教法学派中进行选择,他会成为悖逆者(fâsık)吗? 有两种观点;最权威的观点是:不会。”这与那些从未经证实的教法学派中进行选择的人不同;如果他生活在早期,毫无疑问他不会成为悖逆者,但如果他生活在后世,那么看起来他必然会成为悖逆者。
罕百里学派也赞同这一概念,甚至阿布·哈塔卜·卡卢达尼(愿安拉慈悯他)还引用了关于此事的公议(ijma)作为例证。 法官阿布·雅拉(愿安拉慈悯他)引用了许多关于艾哈迈德的传述,这些传述允许他的学生以及其他寻求教法判令的人在其他学者那里寻找特权,有时将他们引荐给阿卜杜勒-瓦哈卜·瓦拉克、伊斯哈格或阿布·萨夫尔,甚至引荐到学者们聚集讨论问题的场所。 根据阿布·雅拉(卒于公元458年)的观点, 显然这一概念并不局限于四大教法学派。
使用薄弱或未经授权的观点
正如《Marâqi as-soʽood》一书的作者在马立克学派的以下诗句中所述,即使我们将某种观点视为薄弱,有时只要满足特定条件,为了摆脱某些困难,也可以采纳它。
وكَوْنِهِ يُلْــجى إليهِ الضَّرَرُ إنْ كانَ لَمْ يَشْتَــدّ فِيهِ الخَوَرُ (若困境迫使人不得不求助于它,且其中并无严重的软弱,则可以采纳。)
وثَبَتَ العَــزْوُ وقَـدْ تَحَقَّقَا ضُرّاً مَن الضُّرُّ بِهِ تَعَلَّــــقَا (且其归属已证实,并确实存在困境,则受困者可依此行事。)
最后,因为紧急需求或必要性可能会迫使人们根据这些[薄弱的立场]行事,且他们对[穆杰泰希德]的归属已经确立,受压迫者对其需求是确信的。
人们可以为这些观点增加两个条件,这是谢哈布丁·艾哈迈德·卡拉菲从早期马立克学派学者那里引用的:
- 无论身处何地,人都不应刻意寻找便利(ruhsat)。 这可能是上述存在需求的情况的一部分。 因此,为了在每个问题上都能采取最简单的观点,一个人不应该去研究早期学者的所有教法学派。 这是绝大多数人的观点。 少数派学者允许这样做。 他们同时将其归因于奥马尔·本·阿卜杜勒-阿齐兹,他曾陈述道:
مَا أُحِبُّ أَنَّ أَصْحَابَ رَسُولِ اللَّهِ صَلَّى اللَّهُ عَلَيْهِ وَسَلَّمَ لَمْ يَخْتَلِفُوا؛ لأَنَّهُ لَوْ كَانُوا قَوْلا وَاحِدًا كَانَ النَّاسُ فِي ضِيقٍ وَإِنَّهُمْ أَئِمَّةٌ يُقْتَدَى بِهِمْ وَلَوْ أَخَذَ رَجُلٌ بِقَوْلِ أَحَدِهِمْ كَانَ فِي سَعَةٍ (我不希望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门弟子们没有分歧;因为如果他们只有一种观点,人们就会陷入困境。他们是值得效仿的领袖,如果一个人采纳了他们中任何一人的观点,他都是处于宽容之中。)
如果他们对某种观点达成了一致,人们就会受到限制,因此我不希望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 圣门弟子们没有分歧。 他们(圣门弟子)是值得效仿的领袖,如果一个人采纳了他们中任何一人的观点,他就不应被视为应受指责的人。
然而,绝大多数学者坚持认为,如果某事给个人带来了困难,他可以采纳有能力的穆杰泰希德的较简单观点,但并不意味着他可以在遇到的每一个困难中都轻易地选择最简单的观点。
- 个人不应构建一个被公议(ijma)所否定的观点(这主要适用于“拼凑教法”[telfik],即组合或混合不同的立场)。谢哈布丁·艾哈迈德·卡拉菲从穆罕默德·扎纳蒂那里引述,从一个教法学派转向另一个教法学派需满足三个条件:1) 个人不得以一种构成被公议所否定的观点的方式组合不同学派的意见;2) 从事这种拼凑的人必须相信他是在追随穆杰泰希德的德行;3) 他们不得选择从所有教法学派中寻找便利。 艾哈迈德·卡拉菲指出,不被接受的便利,即那些没有根据的,即使是由法官发布的,也可以被废除。
此外,导致合成一种被所有联合教法学派所否定的观点的拼凑行为,只应在特定情况下被禁止。 如果一个人在销售交易的某些条款中遵循一位伊玛目的教法,而在其他条款中遵循另一位,只要这些条款彼此独立,或者只要它不导致不平等或违背伊斯兰教法目的的偏差,那么该合同仍然有效。 这种普通人(‘ammi)基于一种他未从属于任何特定教法学派的更强有力的观点。 被禁止的拼凑的一个例子是,引用伊玛目马立克的话,即一个人在没有证人、没有宣布且没有向大众证明的情况下结婚。 这种婚姻是一种被所有人视为非正式的秘密关系。 另一个例子是,当一个人对自己适用一套标准,而对他人适用另一套标准时,例如他要求对邻居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当另一位邻居试图对他行使该权利时,他却拒绝承认。
显而易见,这些例子与一个普通人的情况不同,他向两位穆夫提询问关于小净(vudû)的两个不同问题,从沙斐仪派穆夫提那里得到回答说擦拭头发的任何部分就足够了,而从哈乃斐派穆夫提那里得到另一个回答说(男人)触摸女性而不产生欲望不会破坏小净。 如果此人根据沙斐仪派的观点进行小净,然后触摸了一名女性而没有产生欲望,那么根据这四个学派中的任何一个,他都保持了他的小净。 尽管如此,他的小净似乎仍然有效。 这些问题既不相互关联,也不相互排斥。 虽然十世纪后的绝大多数学者对此进行了限制,但我们没有看到七世纪之前有此说法。 同时,圣门弟子们公议的一点是,向阿布·伯克尔和奥马尔询问一个问题的人,可以在另一个问题上询问穆阿兹·本·贾巴尔、艾布·胡莱勒或其他圣门弟子。 他们并没有将其限制在与同一崇拜行为无关的问题上。 如果不允许经过整理的拼凑,许多现代共识将无法根据任何单一教法学派得到许可。 结果会导致更多的困难,而我们教法遗产的伟大之处,将失去其可操作性和灵活性的重要特征。
人们可以在此增加另一个条件,即追随薄弱观点的人,不应确切地知道该观点是有缺陷的。 伊玛目沙斐仪(愿安拉慈悯他)指出:
أجمع المسلمون على أن من استبانت له سنة رسول الله ﷺ لم يكن له أن يدعها لقول أحد من الناس (穆斯林们公议,凡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行对其显明的人,都不允许为了任何人的言论而放弃它。)
穆斯林们公议,凡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 圣行对其显明的人,无论对方是谁,都不允许为了其他任何人的言论而放弃它。
当他提到学者时,同样的事情也适用于所有确信某些立场是错误的人。 瓦比萨·伊本·马巴德(愿安拉喜悦他)说:“有一天我来到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 面前。 他问我:‘你是来询问什么是善行的吗?’ 他说。 我说:‘是的!’ ”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当时他对我说了这些话:
اسْتَفْتِ قَلْبَكَ؛ الْبِرُّ مَا اطْمَأنَّتْ إِلَيْهِ النَّفْسُ وَاطْمَأنَّ إِلَيْهِ الْقَلْبُ، وَالإِثْمُ مَا حَاكَ فِي النَّفْسِ وَتَرَدَّدَ فِي الصَّدْرِ وَإِنْ أَفْتَاكَ النَّاسُ وَأَفْتَوْكَ。意为:请教你的内心;善行是内心感到安宁、心灵感到踏实的事;而罪恶是内心感到不安、在胸中反复纠结的事,即使人们给你颁布了教法裁决,你也要听从内心。
“请教你的内心。 善行是内心感到安宁并认可去做的事。 而罪恶是让你内心感到不安,即使别人给你颁布了‘去做吧’的教法裁决,你依然感到怀疑和犹豫的事。”
关于循序渐进更新的建议
为了提升法律在采纳不断变化的现实情况时的基本效用,以下是一些灵活性空间和建议:
- 剔除毫无用处的议题,并加入其他内容,例如被视为不同知识学科的法律准则,但由于它们在落实教法规定方面具有巨大价值,必须与法理学(uṣool)重新结合。 此外,将法理学研究与立法目的(maqṣad)相结合是必要的,因为立法目的在指导整个理论体系中发挥着作用。 最后,将法理学研究与‘从法理推导分支教法’(takhreej al-furoo’ ‘ala al-uṣool)重新结合,这涉及追溯伊斯兰法中各种观点至其法理(法律理论)根源。 在此必须补充的是,更新法理学中的示例,并使用现代且相关的案例来应用这些原则,对于培养年轻的法学家处理当代问题至关重要。 - 更加重视上述讨论的理性证明来源,并纳入‘立法目的的指引’(dalâlât al-maqṣood)。 在涉及解释规则的指引(迹象、标志)章节中,有两种主要的指引:逻辑(确定的)和概念(内心感知的)。 尽管学者们一直意识到立法目的的重要性,但在指南中增加立法目的的指引可能会有所帮助。 这种增加可以简单地强调将立法目的纳入文本理解的首要重要性。 有时,那些接受并随后拒绝不同推论(mefhûmu muhâlefet)的学者,被年轻的法学家认为在自己的教法落实实践中自相矛盾;然而,这些学者这样做是非常纯粹的,因为他们对立法目的的认识使他们能够推翻之前关于此类推论的观点。 如果能明确解释这一点,将有助于年轻的法学家学习如何将立法目的的指引纳入教法落实的方法中。 - 在关于伊智提哈德(独立法律推断)的章节中,如前所述,应更加重视集体伊智提哈德,并需要让各领域的专家参与这一过程。 - 此外,还需要更加重视所谓的‘伊智提哈德的分割’(tecezzüü),即专业化的伊智提哈德。 这使得法律学者能够专注于法律的特定领域,从而在这些领域变得更加精通。 这并非一个新概念;事实上,正如汉百里学派的大法官谢哈布丁·伊本·纳贾尔·富图希(愿安拉慈悯他)所指出的,‘根据我们的同僚和多数人的意见,伊智提哈德是可以分割的,这是正确的立场。’ 这一观点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认可。 - 最后,需要重新审视那些可能阻碍伊斯兰法学发展的法理思想,例如过度引用的公决(ijma)以及必须仅遵循四大教法学派之一的必要性,同时避免排斥来自合格学者的任何替代性伊智提哈德。 革新的一些实用示例
有时我们不仅需要重新审视教法规定,还需要重新审视我们使用的特定术语,因为名称的相似并不意味着所指事物的相似。 例如,关于禁止制作任何被认为拥有灵魂的生物的 ṣoorah(被翻译为“图像”)的禁令:考虑到阿拉伯语中两个事物(绘画和照片)共用一个名称,这一禁令是否适用于照片? 很可能不适用。 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不能共享相同的教法规定。 然而,如果一个人过于倾向,可以通过类比的方式,并且仅在满足特定要求的情况下,得出禁止照片的结论。
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时代, 战争和今天一样吗? 从词汇上讲,是的。 我们必须自问,数千名士兵在战场上进行一对一的格斗,是否与现代战争所导致的这种大规模、无差别的破坏相同。 如果伊本·泰米叶曾说投石机除了在圣战的必要情况下(为了击退敌人)外不应使用,那么他会对现代战争说些什么呢? 这种差异应该是结果性的吗? 这是否应该使战争成为必须采取的最遥远、最后的手段? 早期的穆斯林是为了人类而战,还是反对人类而战? 我们确信,他们为了实现造物主的公正目的,为了将人类从暴政中解放出来,为了赋予人们崇拜他们主宰的权利而战并牺牲了生命。 如果是这样,这是否取决于许多国家允许其宗教自由问题的事实?
当先知穆罕默德 ﷺ 禁止女性独自旅行时,当时的旅行和现在的旅行一样吗? 会有结果上的差异吗? 会有,至少根据那些裁定与可靠的同伴一起旅行是可以接受的学者们来说是这样;他们一定理解禁令背后存在某种可识别的‘原因’(‘illah)。 如前所述,有时博学的学者甚至会将定义明确的智慧与教法规定联系起来。 有些人可能会使用同样的理由辩称,由于人类社会已经成熟,且女性穿着她们想要的服装外出更安全,我们也可以取消两性之间的面纱或适当的行为准则。 这将无视明确的文本,同时也无视不变的人性。 伊斯兰的贞洁准则旨在保护女性、男性和整个社会,免受因未能遵守这些准则而导致的邪恶滑坡。 还应观察到,与早期社会相比,由二十一世纪现代且‘文明’的人类组成的社会,在不忠、家庭破裂、强奸或与性相关的心理疾病方面,并没有经历更低的比例。 没有任何教育水平或文化多样性被证明可以预防这些疾病中的任何一种。
这个宗教拥有巨大的生命力,这意味着永远不会出现革新者(mujaddid)无法为新出现的挑战找到解决方案的时代。 在过去两个世纪里,全世界的生活水平和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其中一些变化对家庭动态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当今世界,如果一位女性为了家庭利益决定留在家中,而在结婚四十年后丈夫与她离婚,丈夫是否应该带着全家的积蓄离开,因为那是他‘自己’赚的钱? 女性是否应该获得这些积蓄的一半? 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结婚仅两年后呢? 这会阻止许多男性结婚吗? 在这两点之间是否有中间道路? 这种情况虽然有争议,但却是真实的,而伊斯兰教法实际上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同时也得到了安拉在《古兰经》中所述的明显结果的支持 [见下文]。
وَلِلْمُطَلَّقَاتِ مَتَاعٌ بِالْمَعْرُوفِ حَقًّا عَلَى الْمُتَّقِينَ(离婚的妇女应得到合理的赡养费,这是敬畏者应尽的义务。)
为离婚的妇女提供合理的赡养费,是那些敬畏安拉的人应尽的义务。 [黄牛章 2:241]
这一规定被称为“穆特阿”(müt’a),可译为“离异补偿”或“赡养费”。 如果我们运用这一规定,并根据婚姻时长及家庭的社会经济状况进行调整和比例分配,就能为新的困境提供合法的解决方案。
有些人可能会主张,我们世界中发生的同样变化,应当成为修改继承法(遗产法)的理由。 这与其说是“泰吉迪德”(tecdid,即革新),不如说是“塔布迪德”(tabdeed,即破坏、毁灭)的范畴。 这是启示中不可改变的法则。 这一点已明确说明。 它不依赖于人们的习俗和利益。 女性并不总是只获得男性所得的一半。 这仅在特定情况下成立。 然而,如果你在所有情况下都保持继承份额相等,那么你也必须免除男性在家庭开支及对亲属承担经济责任的义务。 有些人(不一定是穆斯林)在不同时期或阶段可能认为这可以接受,但这挑战了安拉基于性别间自然差异所设定的角色分配,这些角色是不随时代改变的。 这样的提议在十九世纪的西方人看来,以及对于当今世界上的许多人来说,都是荒谬的。
革新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必须审查我们的文献,以防止错误的不断重复和延续。 各门科学的进步,已经证明了我们的一些法学家——愿安拉慈悯他们——所做出的某些裁决是错误的。 他们竭尽所能,在各自的时代确定了他们所面临的个案中各种裁决的依据。 愿安拉代表这个穆斯林群体给予他们丰厚的报酬。 然而,虽然《古兰经》和圣行是无误的,但法学家的裁决并非无误。 由于他们那个时代的专业知识局限而导致他们犯错,这并没有什么可羞耻的。 真正可耻的是对错误的认可和重复。 例如,现代医学并不了解超过四十五周的人类妊娠病例——甚至无法就此建立理论。 这是伊斯兰法与其他学科之间交集的一个例子。 正如伊本·阿卜杜勒·巴尔所记载的那样,这是一个在启示中没有任何依据,完全基于推论和事件的问题。 这也是一个我们无权将真理局限于四大教法学派的案例。 在他们看来,妊娠的最长期限从两年到无限期不等。 一些学者不同意四大教法学派的观点,这是安拉对这个穆斯林群体的恩典,这样就不会说整个群体在这一问题上都被误导了。 哈桑·巴斯里暗示这是十个月。 伊本·哈兹姆将其限制为九个月。 根据现代医学,妊娠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个月。 诚然,正如穆罕默德·本·阿卜杜勒·哈基姆所指出的,且许多穆斯林国家通过法律所选择的那样,将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设为一年是一种审慎的做法。 基于此,与这一认定相关的许多问题的教法判例将不得不随之改变。
我们时常会有相互冲突的学术观点。 即使与多数人的观点相左,某些观点在当今时代也可能是不可或缺的。 在《古兰经》和圣训中,如果没有明确的禁令阻止我们选择采纳一种能为当代问题提供解决方案的思想,那么我们也应该这样做。 例如,过去法学家们在伊斯兰司法体系中确立主张的方法上存在分歧。 有些人将其局限于启示文本中明确说明的内容,或从启示文本中推导出的内容。 另一些人则扩大了证据范围,将任何能揭示真相并开辟正义之路的事物都纳入其中。 因此,将判决建立在“卡拉因”(karâin,即旁证/辅助证据)之上,一直是法学家们争论的话题。
如今的区别在于,全球的司法系统由于过度依赖法医学,这些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 法律专家称此类证据为“具体证据”,尽管它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为一种现代现象,但它仍然属于旁证的范畴。 问题在于:伊斯兰司法体系在法医学方面应处于什么位置? 是否应该利用它? 这种利用是否仅限于指导刑事调查人员,以及帮助法官了解犯罪的重要细节? 或者,当这些证据具备效力时,即使在缺乏伊斯兰法学中已知的传统证据(如证人证言、供词、宣誓以及拒绝宣誓)的情况下,法官也应该使用它们吗?
我相信,将可接受的具体证据进行合理的结合,完全能够证明正义。 这是伊本·盖伊姆·贾兹亚、伊本·泰米叶,以及马立克学派的伊本·法尔洪,加上哈乃斐学派的伊本·加尔斯及其他一些哈乃斐学者的观点。 使用“卡拉因”(旁证)并不等同于重新定义绝对可接受的证据,也不等同于将女性在金融事务中的证词与男性等同。 使用旁证并不违背教义,而上述那些行为则会无视明确的文本规定。 有理由相信,男女之间存在特定的差异,尽管女性在生育和哺乳等其他知识领域的证词价值与男性相同甚至更高,但在金融事务中,将两名女性的证词等同于一名男性的证词是有其原因的。
有时,我们会产生一种僵化感,以及对“远离”我们所创造之物的恐惧。 无论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愿主福安之) 还是哈里发欧麦尔 (愿主喜悦之) 都没有下令说泰拉威拜(夜间礼拜)必须集体进行,也没有规定必须是八拜或十二拜,更没有要求每晚必须诵读完一卷《古兰经》。 事实上,马立克伊玛目和沙斐仪伊玛目都认为,如果泰拉威拜在家里独自礼拜会更好。 然而今天,尽管并没有人强迫我们,我们依然固守着泰拉威拜礼拜的特定拜数和/或特定的诵读时长。
如今,在北美以及其他极北或极南地区,宵礼(yatsı)时间在夏季开始得非常晚,且考虑到我们所处的时代与圣门弟子时代之间存在诸多差异,我们是否必须遵循某种特定的形式来礼泰拉威拜(teravih),尽管这种形式既非安拉、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定,也非任何一位圣门弟子所定? 我们是否应该留出更多时间,去深入思考用当地语言诵读的内容之含义? 我们是否应该留出更多时间来进行社交,并在“仅在斋月期间参与的”礼拜者与他们当地的清真寺之间建立联系? 我相信这一切都是有保障的。 另一方面,如果有人说我们应该取消集体礼泰拉威拜,那么此人就是在呼吁停止一项自欧麦尔(愿主喜悦之)时代以来就已确立并达成共识的惯例。 欧麦尔(愿主喜悦之) 时代以来就已确立并达成共识的惯例。 再说一次,这绝非任何形式的革新(tecdid)。
有些人试图通过“泰吉德”(tecdid,即革新)来削弱沙里亚(伊斯兰教法)在引导人类方面的作用。 我们认为,在崇拜和家庭法领域之外,沙里亚已经为人类的思想和创造力留下了足够的空间;它提供指导和里程碑,仅仅是为了防止人们成为自身及他人偏见、倾向和极端行为的受害者。 然而,我们相信人类非常需要这种普遍的指导。 我们认为,沙里亚应当为企业伦理、生物伦理、环境保护等当代议题的讨论做出贡献。 这是我们所追求的“泰吉德”的一个重要方面。
伊斯兰国家在努力恢复伊斯兰教在公共领域地位的过程中,将不得不回答许多问题。 事实上,我们必须发展一种能够意识到我们所处新世界的新法学:同时,不能脱离法律的目的或启示中永恒不变的原则。 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必须重新评估。 关于禁止反抗暴君的共识(ijma)必须重新审视——至少在涉及现代推论时是这样。 如果我们接受了这一点,我们就必须询问,这是否适用于为了推翻统治者而进行的宗派驱动的努力,或者适用于民族针对民众的起义。 即使是手无寸铁的民众革命,这适用吗? 如果得到了“阿赫勒·哈勒·瓦勒·阿格德”(ahl ul-ḥall wal-’aqd,即拥有解结权的人/决策者)的支持又会怎样? 是否存在一种有效的替代方案,来终结那些已成为穆斯林多数国家标志的暴政政权?
那么我们谈论的那个往昔的哈里发国又如何呢? 它是由中央政府、联邦政府还是邦联政府组成的? 它的可信度如何? 如果伊斯兰合作组织(OIC)采取了渐进的步骤,使其变得像欧盟一样,允许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国家在愿意的情况下加入,那么它能实现这个目标吗? 穆斯林多数国家被剥夺了寻求某种形式统一的权利,而对哈里发这一真实概念的指责,仅仅是屈服于外部压力的表现。 这并不是真正符合伊斯兰教和穆斯林利益的“泰吉德”。 另一方面,期待回归阿拔斯王朝风格的哈里发国,是一种僵化的表现,这种僵化阻碍了向更合理的统一形式迈进。
在非穆斯林土地上存在大量穆斯林少数群体,这并不是一个新现象。 然而,民族国家和世俗政府是相对较新的事物。 迫切需要使这些少数群体与其所在国家之间的关系正常化并达成和谐。 这项努力是基于“伊智提哈德”(ijtihad,即独立法律推断)的“泰吉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需要一个独特且现实的解决方案,来消除宗教归属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冲突。 非穆斯林国家的穆斯林不应被视为,也不应表现得像这些国家的“特洛伊木马”或潜在叛徒。 总之,这种基于“伊智提哈德”的革新,只能由每个时代最杰出的“穆杰迪德”(mujaddid,即革新者)学者来完成。 如果这个问题留给那些尚未达到“伊智提哈德”水平的人,宗教就会陷入危险并遭受腐蚀,而非学者参与其中所造成的巨大危害更是无需多言。 这包含着最大的灾难:对安拉——至高无上、威严无比者——撒谎,并在无知的情况下谈论他。
安拉(尊大)说:
وَلَا تَقْفُ مَا لَيْسَ لَكَ بِهِ عِلْمٌ إِنَّ السَّمْعَ وَالْبَصَرَ وَالْفُؤَادَ كُلُّ أُولَٰئِكَ كَانَ عَنْهُ مَسْئُولًا(你不要追随你所不知道的事物,因为听觉、视觉和心灵,每一项都要受到审问。)
不要追随你所不知道的事物! 因为听觉、视觉和心灵,每一项都要受到审问。 [《古兰经》以色列之子章 17:36]
因此,所需要的是在“伊智提哈德”的光照下,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既要保护基本原则,又要容纳不断变化的变量。 这就是在正统哈里发时期所存在的情况,也正是这一点使得穆斯林社群能够包容波斯、罗马、纳巴泰、库尔德、科普特、柏柏尔等文化,从而引发了世界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文明、技术和文化发展。 所有这一切的发生,都没有让宗教本身受到任何腐败的玷污。 但当这种审慎的“伊智提哈德”消失时——大约是在阿拔斯王朝中期——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鸿沟开始扩大,直到穆斯林社群分裂成各个群体:不关心宗教的挥霍者;逃避生活考验、通过逃向灵性和隐居(有些人甚至转向神秘主义)来寻求满足灵魂对真理渴望的苏菲派;拘泥于文本和文献的封闭学者;以及当领导者迷失方向时也随之迷失的群众。
因此,剩下的只有——承蒙安拉的恩典——那些敬畏安拉的学者,他们坚持灵魂和宗教的经文,是这个民族生活中真正的光芒,在任何时代都不会失效,致力于净化心灵(心灵的功课)和捍卫法律。 他们是那些与被疏忽和腐败传统所破坏的伊斯兰教作斗争,复兴伊斯兰教真实教义,并确保这些教义再次引导民族生活的人。
希望上述提到的一些例子能在一定程度上阐明我所说的“泰吉德”的含义。 一些读者可能会合理地问,我在这一努力中扮演什么角色。 可以理解,基于“伊智提哈德”的“泰吉德”是“穆杰迪德”们的使命。 然而,大众总是可以参与到复兴式的“泰吉德”中来。 这也是大众的责任,他们可以建立基金会和机构来促进基于“伊智提哈德”的“泰吉德”。 如果我们还在努力建造清真寺,那么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拥有能够支持独立和原创研究机构的基金会呢?
让宗教的复兴从个人忏悔、净化心灵与意图、从纯净的源头学习宗教、承诺诚实与正直开始,最后通过明智的“伊智提哈德”让沙里亚发挥作用,为人类提供一条平衡且全面的道路,使其在今世和后世都能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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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引用资源:Garraty, J. A., & Gay, P., The Columbia History of the World(哥伦比亚世界史)。 纽约:Harper & Row,1985年,第 264页。
• 引用资源:由艾布·胡莱赖传述,被《艾布·达伍德圣训集》和《哈基姆圣训集》收录并视为“萨希”(sahih,即真实可靠)。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由穆罕默德·穆希丁·阿卜杜勒·哈米德校订。 贝鲁特:Dâr al-Fikr,4/109。
• 引用资源:伊智提哈德(Ijtihad):利用《古兰经》、圣训和其他伊斯兰科学知识,对伊斯兰法律中未明确或未具体说明的问题进行推导。
• 引用资源:麦兹海布(Mezhep,复数:麦兹海布):法律或法学思想流派。 逊尼派伊斯兰教中的四个流派是哈乃斐、沙斐仪、马立克和罕百里。
• 引用资源:Majallat al-ahkâm al-‘adliyyah(《奥斯曼民法典》),第39条。 这一点也由伊本·盖伊姆·贾兹亚、伊玛目沙提比以及其他精通法理学的学者以不同的表述指出。
• 引用资源:Raḍiya Allâhu ‘anhu:愿安拉对他喜悦。
• 引用资源:Al-mu’allafati quloobuhum [《古兰经》忏悔章 9:60],指那些希望赢得其归顺伊斯兰教之心的归信者或非穆斯林。
• 引用资源:《拜哈基圣训集》,10/116,“法官的态度及法官如何判决”章节。 麦加:Dâr al-Bâz,1414年(希吉拉历)。
• 《布哈里圣训实录》(Sahih-i Buhari),2/959,章节名“契约:关于不公正条款的协议使契约无效”,贝鲁特:Dâr Ibn Katheer wal-Yamâmah,第3页。 第1407回历年版;以及《穆斯林圣训实录》(Sahih-i Müslim),3/1343,章节名“裁决:废除错误判决与拒绝创新”。 贝鲁特:Dâr Ihyâ’ at-Turâth al-‘Arabi。
• Raḥimahu Allah(愿安拉慈悯他):愿安拉的慈悯降临于他。
• 伊玛目沙提比(İmâm Şâtıbî);《认同》(Al-muwâfaqât),由穆罕默德·阿卜杜拉·德拉兹(Muhammed Abdullah Draz)校订。 贝鲁特:Dâr al-Ma‘rifah,2/217。
• 由于本文主要探讨基于法理学的革新,我关于预期恢复的讨论将非常简短,仅作为对当前议题的二次引言。
• “教法判例(教法判令)的混乱”导致了许多奇怪且深奥的判例和教义;许多学者试图通过关闭独立法理推演(绝对法理推演)的大门,并裁定只有过去的学者才被允许进行推演,从而重新掌控局面。
• 阿卜杜勒-瓦哈卜·哈拉夫(Abdulvahap Hallaf);《法理学原理》(‘Ilm uṣool al-fiqh)第 260页。 取自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穆罕默德·胡达里(Muhammed El Hudari);《法理学原理》(Uṣool al-fiqh),第 313-314页。 取自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我决定不讨论“关闭法理推演之门”(insidâd bâb al-ijtihâd)的问题,这是许多未能妥善规范法理推演实践的穆斯林学者在公元五世纪末宣布的,旨在保护宗教并防止其受到不合格者造成的“法理推演”混乱的影响。 希望大多数当代学者能充分意识到这种观念的维护所带来的有害影响,以及它如何阻碍了伊斯兰法律和法理理论的发展。
• 穆罕默德·胡达里(Muhammed El Hudari);《法理学原理》(Uṣool al-fiqh),第 313-314页;另请参阅阿卜杜勒-瓦哈卜·哈拉夫(Abdulvahap Hallaf);《法理学原理》(‘Ilm uṣool al-fiqh)第 54-55页。
• 即,拥有关于既定共识(icma)的可靠证据,随后却拒绝了该共识议题,因此他承认他们曾就某个观点达成一致,但后来又拒绝了该观点。 伊本·泰米叶(İbn Teymiyye),《共识等级批判》(Naqd marâtib al-ijmâʽ),贝鲁特:Dâr İbn Ḥazm,回历1419年/公元1998年,第 299页。
• 共识(İcma):一致意见;法学中推导教法判例的一种方法。
• 默示共识(al-ijmâʽ al-sukooti),指当一些革新者表达了对宗教问题的看法,而其他人保持沉默时。 关于此类共识存在许多观点。 (参见 阿卜杜勒-瓦哈卜·哈拉夫(Abdulvahap Hallaf);《法理学原理》(Wah Wahool al-fıkıh),第 51页。) 取自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巴德尔丁·巴里(Bedreddin El Bali);《埃及教法判例摘要》(Mukhtaṣar al-fatâwa al-miṣriyyah),开罗:Maṭbaʽat as-Sunnah al- Muḥamadiyyah,1/61。
• 伊本·哈杰尔·海特米(İbn Hacer el Heytemi);《法学指南注释》(Tuhfat al-muhtâj fee sharḥ al-minhâj);开罗:Al-Maktabah at-Tijâriyyah al- Kubrâ,10/109。 取自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遵循四大法学派及其反对意见的裁决” (اتباع المذاهب الفقهية األربعة وحكم مخالفتها)。(n.d.)。于2017年8月14日从 http://www.dar-alifta.org/AR/V ... 3D187 获取。
• 参见伊兹丁·伊本·阿卜杜勒-萨拉姆(İzzeddin İbn Abdüsselam);《人类利益的教法规则》(Qawâ‘id al-ahkâm fi maṣâlih al-anâm),贝鲁特:Dâr al-Kutub al-‘Ilmiyyah,2/160。
• 阿布·哈塔卜·卡洛达尼(Ebu'l Hattab El Kallodhani);《法理学原理导论》(At-tamheed fi uṣool al-fiqh)。 麦加:Markaz al-Baḥth al-‘Ilmi wa Iḥyâ’ al-Turâth al-Islâmi,回历1406年/公元1985年,3/281。
• 伊本·泰米叶(İbn Teymiye);《教法判例全集》(Majmoo‘ al-fatâwâ),开罗:Maktabat İbn Teymiyye,20/10。
• 希哈布丁·艾哈迈德·卡拉菲(Şihâbüddin Ahmed el-Karafî);《法理学原理注释》(Sharḥ tanqeeḥ al-fuṣool),开罗:Sharikat aṭ-Ṭibâʽah al-Fanniyyah,1973年,第 432页。
• 伊本·哈杰尔·海特米(İbn Hacer El Heytemi);《法学指南注释》(Tuḥfat al-muḥtâj),开罗:al-Maktabah at-Tijâriyyah,1983年,1/47。
• 奈法维(En-Nefrâvi);《法学果实》(Al-fawâkih al-dawâni),贝鲁特:Dâr al-Fikr,1995年,2/356。
• 参见阿卜杜勒·拉乌夫·穆纳维(Abdul Rauf El Münavi);《神圣恩典》(Fayd al-Qadeer)(卒于 1031年),开罗:al-Maktabah al-Tijâriyyah al-Kubra,1/210。
• 穆斯塔法·扎尔卡(Mustafa az-Zarqa)著《集体法理推演与法学在解决问题中的作用》(Al-ijtihâd al-jamâʽi wa dawr al-fiqh fi ḥall al-mushkilât),Jamʽiyyat al-Dirâsât wal- Buḥooth al-Islâmiyyah,第 49页。
• 第65号决议 (7/3),伊斯兰合作组织(OIC)第六届年度会议,回历1412年/公元1992年。
• 伊本·泰米叶(İbn Teymiyye);《教法判例全集》(Majmoo‘ al-fatâwâ),8/434。
• 同上。
• 阿卜杜勒·拉赫曼·伊本·赫勒敦(Abdulrahman İbn Haldun);《伊本·赫勒敦史》(Târeekh Ibn Khaldoon),贝鲁特:Dâr al-Fikr,1988年,1/651。
• 伊本·盖伊姆·贾兹亚(İbn Kayyim El Cevziyye);《教法判令发布者指南》(I‘lâm al-muwaqqi‘een),贝鲁特:Dâr al-Kutub al-‘Ilmiyyah,1991年,3/11。
• 扎卡里亚·拉齐(Zekeriyyâ er-Râzî);《法理学精要》(Al-maḥṣool),贝鲁特:ar-Risâlah Vakfı,3/74-75。
• 希哈布丁·艾哈迈德·卡拉菲(Şihâbüddin Ahmed el-Karafî);《法理学精要注释》(Nafâ’is al-uṣool fi sharḥ al-maḥṣool),麦加:Nizâr al-Bâz,5/2073-2074。
• 阿卜杜勒·卡里姆·内姆莱(AbdulKerim En Nemle);《法理学原理精选》(Al-muhadh-dhab fi ‘ilm uṣool al-fiqh),利雅得:Maktabat ar-Rushd,1999年,5/2121。
• 曼苏尔·布胡提(Manśûr el-Buhûtî);《揭示真相》(Kash-shâf al-qinâ’),贝鲁特:Dâr al-Kutub al-‘Ilmiyyah,2/6。
• 阿里·伊本·苏莱曼·米尔达维(Ali ibn Süleyman El Mirdavi);《关于伊玛目艾哈迈德·本·罕百里学派分歧中正确意见的公正裁决》(Al-inșâf fi ma‘rifat ar-râjih min al-khilâf ’alâ madhhab al-Imâm al-Mubajjal Aḥmad ibn Ḥanbal),开罗:Dâr Ḥajar,1995年,5/91。
• 伊本·泰米叶(İbn Teymiyye);《问题汇编:关于优选法的原则》(Jâmiʽ al-masâ’il, qâ’idah fil-istiḥsân),第 195页。 取自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赛义夫丁·阿米迪(Seyfüddin Amidî);《教法判例原理》(Al-iḥkâm fi uṣool al-aḥkâm),贝鲁特:al-Maktab al-Islâmi,4/157。 取自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参见侯赛因·哈米德·哈桑(Hüseyin Hamid Hasan);《伊斯兰法中的利益理论》(Naẓariyyat al-maṣlaḥah fil-fiqh al-Islâmi),Dâr an-Nahdah al- ‘Arabiyyah,1971年,第 10页。
• 伊本·泰米叶(İbn Teymiyye);《理性与启示矛盾的驳斥》(Dar’ ta‘ârud al-‘aql wal-naql)(卒于 728/1328年)正是关于这一主题。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Sünen-i Ebu Davud),被穆罕默德·纳西鲁丁·阿尔巴尼(Muhammad Nasiruddin Al-Albani)认定为真实(sahih)。 (sunnah.com/abudawud/24/154)。
• 希哈布丁·艾哈迈德·卡拉菲(Şihâbüddin Ahmed el-Karafî);《差异》(Al-furooq),‘Alam al-Kutub,1/191。
• 《教法判令发布者指南》(I ‘lâm al-muwaqqi‘een)第3/66页。
• 《教法判例全集》(Majmoo‘ al-fatâwâ)第30/80页。 此处引用的圣训并非真实(sahih)。
• 《关于完美论述的阐述与印证》(At-taqreer wal-taḥbeer ‘ala taḥreer al-kamâl)第3/352页。
• 《清澈之海》(Al-baḥr ar-râ’iq)第6/292页。 《阐述与印证》(At-taqreer wal-taḥbeer)第3/352页。
• 扎卡里亚·安萨里(Zekeriyyâ Ensârî);《求学者指南注释》(Asna al-Maṭâlib fi Sharḥ Rawd aṭ-Ṭâlib),开罗:Dâr al-Kitâb al-Islâmi,4/286。
• 阿布·哈塔卜·卡洛达尼(Ebu'l Hattab El Kallodhani);《导论》(At-tamheed),4/334。
• 阿布·雅拉·本·法拉(Ebû Ya'lâ bin Ferrâ);《法理学原理准备》(Al-‘uddah fi uṣool al-fiqh),5/1571。 取自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阿卜杜拉·伊本·易卜拉欣·阿拉维(Abdullâh İbn İbrâhim el-Alevî);《关于提升之路的旗帜》(Nashr al-bunood ‘ala Marâqi as-So’ood),2/270-271。 取自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伊本·阿卜杜勒·巴尔(İbn Abdal Bar);《知识及其优越性汇编》(Jâmi‘ bayân al-‘ilm wa faḍlih),2/901。 取自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法理学原理注释》(Sharḥ tanqeeḥ al-fuṣool)第 432页。
• 扎尔卡希(Ez-Zerkeşî);参见《浩瀚之海》(Al-baḥr al-muḥeeṭ),8/375,Dâr al-Kutbi,1997年。 取自Shamilah [计算机软件];伊本·阿比丁(İbn Abidin);《伊本·阿比丁注释》(Hâshiyat Ibn ‘Âbideen),第2 版,贝鲁特:Dâr al-Fikr,1/48。
• 参见韦赫贝·祖海利(Vehbe Ez Zühayli);《伊斯兰法及其证据》(Al-fiqh al-Islâmi wa adillatuhu),大马士革:Dâr al-Fikr,1/106-107。
• 同上。
• 《法理学原理注释》(Sharḥ tanqeeḥ al-fuṣool)第 432
• 《I‘lâm al-muwaqqi‘een》一书,1/6。
• 参见《At-taqreer wat taḥbeer》一书,3/352。
• 一段由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门弟子艾哈迈德(Imam Ahmet)和达里米(Sünen Dârimî)以可靠的传述链记录的圣训(sunnah.com/nawawi40/27)。
• 伊本·纳贾尔·富图希(İbnü N Neccar El Fütuhi);《Sharḥ mukhtaṣar al-taḥreer》,14/74。 摘自 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Majmoo‘ al-fatâwâ》一书,24/69。
• 穆罕默德·本·艾哈迈德·库尔图比(Muhammed bin Ahmed el-Kurtubi);《Ahkâm al-Qur’ân》,开罗:Dâr al-Shaʽb出版社,1372年(希吉拉历),9/287。
• 参见穆罕默德·萨拉赫西(Muhammed es-Serahsî);《Al-mabṣoot》,贝鲁特:Dâr al-Ma‘rifah出版社,30/51;穆罕默德·本·艾哈迈德·库尔图比;《Ahkâm al-Qur’ân》,9/287;伊玛目沙斐仪(İmam-ı Şafiî);《Al-umm》,贝鲁特:Dâr al-Ma’rifah出版社,1393年(希吉拉历),5/234;《Kash-shâf al-qinâ’》一书,4/356;以及阿卜杜拉·伊本·艾哈迈德·伊本·库达马·马格迪西(Abdullâh İbn Ahmet İbn Kudame El-Makdisi);《Al-mughni》,贝鲁特:Dâr al-Fikr出版社,1405年(希吉拉历),6/260。
• 伊本·盖伊姆·贾兹耶(İbn Kayyim El Cevziyye);《Tuḥfat al-mawdood》,大马士革:Dâr al-Bayân出版社,1/267。
• 伊本·哈兹姆(İbn Hazm);《Al-muhallâ》,贝鲁特:Dâr al-Âfâq al-Jadeedah出版社,10/316。
• 《Al-muhallâ》一书,10/316;《Ahkâm al-Qur’ân》一书,9/287。
• 参见《I‘lâm al-muwaqqi‘een》和《Aṭ-ṭuruq al-ḥukmiyyah》两书。
• 参见伊玛目米尔达维(İmam Mirdavi)的《Al-inșâf》一书及其之前的著作。 开罗:Dâr Ḥajar出版社,1995年,10/233;伊本·穆夫利赫(Ibn Mufliḥ)的《al-Furoo‘》,(6/85);以及伊本·泰米叶(İbn Teymiyye)的《As-siyâsah ash-sharʽiyyah》一书,第 136页。 后两项引用资源摘自 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参见《Tabṣirat al-ḥukkâm fee uṣool al-‘aqḍiyyah wa manâhij al-aḥkâm》一书:第2。 章,关于证据的种类。
• 参见《Hâshiyat Ibn ‘Âbideen》一书,5/354。
• 这些是根据其支持力度,针对迹象(karâin)的使用及其在法理推演(ijtihad)中的应用范围而提出的。
•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门弟子 欧麦尔(愿主喜悦之)发现圣门弟子们在清真寺里三五成群地礼拜,于是他将他们召集在一起,并由乌拜带领他们礼拜。 大多数圣门弟子继续在家里礼拜。 包括伊本·欧麦尔在内的一些人认为,如果在清真寺里进行集体礼拜,那么在家里礼拜的价值反而更低。
• 我们听过最荒谬的建议之一,就是让他们在宵礼(Isha)之前就开始泰拉威(Tarawih)礼拜。
• 最早记录这一点的是伊本·穆贾希德·巴士拉(卒于希吉拉历370年)。 他遭到了许多学者的反对。 他居住在巴士拉,这座城市曾因两百年前伊本·阿什阿斯(Ibn al-Ashʽath)的战败而深受创伤,那场战败导致许多反抗倭马亚王朝的杰出学者丧生。 人们可能会问,在启示中,或者在希吉拉历四世纪,是否有任何依据支持他们就这一法令达成一致? 如果有的话,前几代所有诚实的先贤们怎么会忽略它,而它又怎么会突然变得如此清晰? 如果这种共识(ijma)是基于对公共利益的考量——这很有可能——那么正如谢尔图特(Shaltût)所指出的,单一的共识可以通过环境的再次改变而被废除。
• 字面意思:“有权势的人”。 精英阶层大致相当于今天的“人民代表”或“参议院”。 传统上,他们包括王公、学者、部落首领、军队将领以及各行各业的代表。 收起阅读 »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bugunun-dunyasinda-seriat-islami-soylemi-yenileme
原文标题:Bugünün Dünyasında Şeriat: İslami Söylemi Yenileme
作者:Dr. Hatem al-Haj
作者简介:哈特姆·哈吉博士(Dr. Hatem al-Haj):黎巴嫩吉南大学比较法学博士、儿科医生、米什卡大学伊斯兰研究学院院长,以及美国穆斯林法学家协会(AMJA)常任教法委员会成员。
副标题:关于伊斯兰教法(沙里亚)在现代世界应用的 3 个常见误解
摘要:本文指出,宗教话语作为人类对启示的理解,并非神圣不可侵犯,因此更新宗教话语不仅是社会需求,更是宗教责任。作者强调,必须区分无误的启示文本(《古兰经》与圣训)与人类的解释,并警惕那些缺乏资格、盲目屈服于现代文化的所谓“更新者”,以防误导穆斯林群体。
现行伊智提哈德(Ijtihad)理论中的灵活性
伊本·泰米叶引用早期学者的话指出:
إجماعهم حجة قاطعة واختالفهم رحمة واسعة(他们的公议是确凿的证据,他们的分歧是广阔的慈悯。)
他们[学者们]的公议是确凿的证据,而他们的分歧则是广阔的慈悯。
我们法学遗产的广博,以及不同学派和独立革新者(müceddid)之间的许多分歧,导致了一些法学学生和年轻法学学者的困惑。 然而,这正是实现革新的重要灵活性来源。 四大公认学派的许多追随者,甚至允许普通大众从一个学派转向另一个学派(tenakkul),以及从不同学派中选择专家意见(tagayyür)或合并不同学派的观点(telfik);这在当代法学委员会中,经常被那些不完全局限于自己学派的学者所采用。
关于从一个学派转向另一个学派的“tenakkul”概念,伊玛目伊本·努杰姆·哈乃斐(Ibn Nüceym el-Hanefi)写道:
即使在学派编纂完成之后,正如今天的情况一样,一个人也可以被允许追随他所认同的任何革新者。 此外,允许他从自己的学派转向其他学派,但他不应仅仅为了寻找便利(ruhsat)而这样做;如果他这样做了,他会成为悖逆者(fâsık)吗? [存在]两种观点。 注释者说,最卓越的观点是:他不是悖逆者,安拉最知晓。 在《At-tatârkhaniyah》一书的开头,[作者]写了两章关于宗教裁决的内容;第一章的摘要是:阿布·优素福认为判例只能由一位革新者给出,而穆罕默德则允许任何正确观点多于错误观点的人发布判例。 据El-İskaf传述,在一个城镇中,最博学的人没有理由逃避[发布教法判令]。
伊玛目扎卡里亚·安萨里(Imam Zekeriyyâ el-Ensârî)曾说:
如果教法学派像今天这样已经编纂成册,那么允许非穆杰泰希德(müceddid,即教法权威)的人追随他所选择的任何一位穆杰泰希德。 因此,圣门弟子们过去常常在某些时候询问某人,在另一些时候询问另一个人,所以他们可以在某些问题上追随他们(圣门弟子)中的任何一位,而无需放弃(其他人的做法)。 无论我们是否说这取决于寻找更博学的人,还是说我们允许他们选择其中任何一位,当他在关于朝向(qibla)的教法判断中,有时追随一人,有时追随另一人时,他也可以从“他自己的教法学派”转向另一个教法学派。 然而,如果这种选择导致一个人在宗教虔诚上做出妥协,那么他可能不被允许寻找这种便利(ruhsat)。 “如果他仍然从不同的教法学派中进行选择,他会成为悖逆者(fâsık)吗? 有两种观点;最权威的观点是:不会。”这与那些从未经证实的教法学派中进行选择的人不同;如果他生活在早期,毫无疑问他不会成为悖逆者,但如果他生活在后世,那么看起来他必然会成为悖逆者。
罕百里学派也赞同这一概念,甚至阿布·哈塔卜·卡卢达尼(愿安拉慈悯他)还引用了关于此事的公议(ijma)作为例证。 法官阿布·雅拉(愿安拉慈悯他)引用了许多关于艾哈迈德的传述,这些传述允许他的学生以及其他寻求教法判令的人在其他学者那里寻找特权,有时将他们引荐给阿卜杜勒-瓦哈卜·瓦拉克、伊斯哈格或阿布·萨夫尔,甚至引荐到学者们聚集讨论问题的场所。 根据阿布·雅拉(卒于公元458年)的观点, 显然这一概念并不局限于四大教法学派。
使用薄弱或未经授权的观点
正如《Marâqi as-soʽood》一书的作者在马立克学派的以下诗句中所述,即使我们将某种观点视为薄弱,有时只要满足特定条件,为了摆脱某些困难,也可以采纳它。
وكَوْنِهِ يُلْــجى إليهِ الضَّرَرُ إنْ كانَ لَمْ يَشْتَــدّ فِيهِ الخَوَرُ (若困境迫使人不得不求助于它,且其中并无严重的软弱,则可以采纳。)
وثَبَتَ العَــزْوُ وقَـدْ تَحَقَّقَا ضُرّاً مَن الضُّرُّ بِهِ تَعَلَّــــقَا (且其归属已证实,并确实存在困境,则受困者可依此行事。)
最后,因为紧急需求或必要性可能会迫使人们根据这些[薄弱的立场]行事,且他们对[穆杰泰希德]的归属已经确立,受压迫者对其需求是确信的。
人们可以为这些观点增加两个条件,这是谢哈布丁·艾哈迈德·卡拉菲从早期马立克学派学者那里引用的:
- 无论身处何地,人都不应刻意寻找便利(ruhsat)。 这可能是上述存在需求的情况的一部分。 因此,为了在每个问题上都能采取最简单的观点,一个人不应该去研究早期学者的所有教法学派。 这是绝大多数人的观点。 少数派学者允许这样做。 他们同时将其归因于奥马尔·本·阿卜杜勒-阿齐兹,他曾陈述道:
مَا أُحِبُّ أَنَّ أَصْحَابَ رَسُولِ اللَّهِ صَلَّى اللَّهُ عَلَيْهِ وَسَلَّمَ لَمْ يَخْتَلِفُوا؛ لأَنَّهُ لَوْ كَانُوا قَوْلا وَاحِدًا كَانَ النَّاسُ فِي ضِيقٍ وَإِنَّهُمْ أَئِمَّةٌ يُقْتَدَى بِهِمْ وَلَوْ أَخَذَ رَجُلٌ بِقَوْلِ أَحَدِهِمْ كَانَ فِي سَعَةٍ (我不希望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门弟子们没有分歧;因为如果他们只有一种观点,人们就会陷入困境。他们是值得效仿的领袖,如果一个人采纳了他们中任何一人的观点,他都是处于宽容之中。)
如果他们对某种观点达成了一致,人们就会受到限制,因此我不希望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 圣门弟子们没有分歧。 他们(圣门弟子)是值得效仿的领袖,如果一个人采纳了他们中任何一人的观点,他就不应被视为应受指责的人。
然而,绝大多数学者坚持认为,如果某事给个人带来了困难,他可以采纳有能力的穆杰泰希德的较简单观点,但并不意味着他可以在遇到的每一个困难中都轻易地选择最简单的观点。
- 个人不应构建一个被公议(ijma)所否定的观点(这主要适用于“拼凑教法”[telfik],即组合或混合不同的立场)。谢哈布丁·艾哈迈德·卡拉菲从穆罕默德·扎纳蒂那里引述,从一个教法学派转向另一个教法学派需满足三个条件:1) 个人不得以一种构成被公议所否定的观点的方式组合不同学派的意见;2) 从事这种拼凑的人必须相信他是在追随穆杰泰希德的德行;3) 他们不得选择从所有教法学派中寻找便利。 艾哈迈德·卡拉菲指出,不被接受的便利,即那些没有根据的,即使是由法官发布的,也可以被废除。
此外,导致合成一种被所有联合教法学派所否定的观点的拼凑行为,只应在特定情况下被禁止。 如果一个人在销售交易的某些条款中遵循一位伊玛目的教法,而在其他条款中遵循另一位,只要这些条款彼此独立,或者只要它不导致不平等或违背伊斯兰教法目的的偏差,那么该合同仍然有效。 这种普通人(‘ammi)基于一种他未从属于任何特定教法学派的更强有力的观点。 被禁止的拼凑的一个例子是,引用伊玛目马立克的话,即一个人在没有证人、没有宣布且没有向大众证明的情况下结婚。 这种婚姻是一种被所有人视为非正式的秘密关系。 另一个例子是,当一个人对自己适用一套标准,而对他人适用另一套标准时,例如他要求对邻居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当另一位邻居试图对他行使该权利时,他却拒绝承认。
显而易见,这些例子与一个普通人的情况不同,他向两位穆夫提询问关于小净(vudû)的两个不同问题,从沙斐仪派穆夫提那里得到回答说擦拭头发的任何部分就足够了,而从哈乃斐派穆夫提那里得到另一个回答说(男人)触摸女性而不产生欲望不会破坏小净。 如果此人根据沙斐仪派的观点进行小净,然后触摸了一名女性而没有产生欲望,那么根据这四个学派中的任何一个,他都保持了他的小净。 尽管如此,他的小净似乎仍然有效。 这些问题既不相互关联,也不相互排斥。 虽然十世纪后的绝大多数学者对此进行了限制,但我们没有看到七世纪之前有此说法。 同时,圣门弟子们公议的一点是,向阿布·伯克尔和奥马尔询问一个问题的人,可以在另一个问题上询问穆阿兹·本·贾巴尔、艾布·胡莱勒或其他圣门弟子。 他们并没有将其限制在与同一崇拜行为无关的问题上。 如果不允许经过整理的拼凑,许多现代共识将无法根据任何单一教法学派得到许可。 结果会导致更多的困难,而我们教法遗产的伟大之处,将失去其可操作性和灵活性的重要特征。
人们可以在此增加另一个条件,即追随薄弱观点的人,不应确切地知道该观点是有缺陷的。 伊玛目沙斐仪(愿安拉慈悯他)指出:
أجمع المسلمون على أن من استبانت له سنة رسول الله ﷺ لم يكن له أن يدعها لقول أحد من الناس (穆斯林们公议,凡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行对其显明的人,都不允许为了任何人的言论而放弃它。)
穆斯林们公议,凡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 圣行对其显明的人,无论对方是谁,都不允许为了其他任何人的言论而放弃它。
当他提到学者时,同样的事情也适用于所有确信某些立场是错误的人。 瓦比萨·伊本·马巴德(愿安拉喜悦他)说:“有一天我来到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 面前。 他问我:‘你是来询问什么是善行的吗?’ 他说。 我说:‘是的!’ ” 先知穆罕默德 ﷺ 当时他对我说了这些话:
اسْتَفْتِ قَلْبَكَ؛ الْبِرُّ مَا اطْمَأنَّتْ إِلَيْهِ النَّفْسُ وَاطْمَأنَّ إِلَيْهِ الْقَلْبُ، وَالإِثْمُ مَا حَاكَ فِي النَّفْسِ وَتَرَدَّدَ فِي الصَّدْرِ وَإِنْ أَفْتَاكَ النَّاسُ وَأَفْتَوْكَ。意为:请教你的内心;善行是内心感到安宁、心灵感到踏实的事;而罪恶是内心感到不安、在胸中反复纠结的事,即使人们给你颁布了教法裁决,你也要听从内心。
“请教你的内心。 善行是内心感到安宁并认可去做的事。 而罪恶是让你内心感到不安,即使别人给你颁布了‘去做吧’的教法裁决,你依然感到怀疑和犹豫的事。”
关于循序渐进更新的建议
为了提升法律在采纳不断变化的现实情况时的基本效用,以下是一些灵活性空间和建议:
- 剔除毫无用处的议题,并加入其他内容,例如被视为不同知识学科的法律准则,但由于它们在落实教法规定方面具有巨大价值,必须与法理学(uṣool)重新结合。 此外,将法理学研究与立法目的(maqṣad)相结合是必要的,因为立法目的在指导整个理论体系中发挥着作用。 最后,将法理学研究与‘从法理推导分支教法’(takhreej al-furoo’ ‘ala al-uṣool)重新结合,这涉及追溯伊斯兰法中各种观点至其法理(法律理论)根源。 在此必须补充的是,更新法理学中的示例,并使用现代且相关的案例来应用这些原则,对于培养年轻的法学家处理当代问题至关重要。 - 更加重视上述讨论的理性证明来源,并纳入‘立法目的的指引’(dalâlât al-maqṣood)。 在涉及解释规则的指引(迹象、标志)章节中,有两种主要的指引:逻辑(确定的)和概念(内心感知的)。 尽管学者们一直意识到立法目的的重要性,但在指南中增加立法目的的指引可能会有所帮助。 这种增加可以简单地强调将立法目的纳入文本理解的首要重要性。 有时,那些接受并随后拒绝不同推论(mefhûmu muhâlefet)的学者,被年轻的法学家认为在自己的教法落实实践中自相矛盾;然而,这些学者这样做是非常纯粹的,因为他们对立法目的的认识使他们能够推翻之前关于此类推论的观点。 如果能明确解释这一点,将有助于年轻的法学家学习如何将立法目的的指引纳入教法落实的方法中。 - 在关于伊智提哈德(独立法律推断)的章节中,如前所述,应更加重视集体伊智提哈德,并需要让各领域的专家参与这一过程。 - 此外,还需要更加重视所谓的‘伊智提哈德的分割’(tecezzüü),即专业化的伊智提哈德。 这使得法律学者能够专注于法律的特定领域,从而在这些领域变得更加精通。 这并非一个新概念;事实上,正如汉百里学派的大法官谢哈布丁·伊本·纳贾尔·富图希(愿安拉慈悯他)所指出的,‘根据我们的同僚和多数人的意见,伊智提哈德是可以分割的,这是正确的立场。’ 这一观点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认可。 - 最后,需要重新审视那些可能阻碍伊斯兰法学发展的法理思想,例如过度引用的公决(ijma)以及必须仅遵循四大教法学派之一的必要性,同时避免排斥来自合格学者的任何替代性伊智提哈德。 革新的一些实用示例
有时我们不仅需要重新审视教法规定,还需要重新审视我们使用的特定术语,因为名称的相似并不意味着所指事物的相似。 例如,关于禁止制作任何被认为拥有灵魂的生物的 ṣoorah(被翻译为“图像”)的禁令:考虑到阿拉伯语中两个事物(绘画和照片)共用一个名称,这一禁令是否适用于照片? 很可能不适用。 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不能共享相同的教法规定。 然而,如果一个人过于倾向,可以通过类比的方式,并且仅在满足特定要求的情况下,得出禁止照片的结论。
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时代, 战争和今天一样吗? 从词汇上讲,是的。 我们必须自问,数千名士兵在战场上进行一对一的格斗,是否与现代战争所导致的这种大规模、无差别的破坏相同。 如果伊本·泰米叶曾说投石机除了在圣战的必要情况下(为了击退敌人)外不应使用,那么他会对现代战争说些什么呢? 这种差异应该是结果性的吗? 这是否应该使战争成为必须采取的最遥远、最后的手段? 早期的穆斯林是为了人类而战,还是反对人类而战? 我们确信,他们为了实现造物主的公正目的,为了将人类从暴政中解放出来,为了赋予人们崇拜他们主宰的权利而战并牺牲了生命。 如果是这样,这是否取决于许多国家允许其宗教自由问题的事实?
当先知穆罕默德 ﷺ 禁止女性独自旅行时,当时的旅行和现在的旅行一样吗? 会有结果上的差异吗? 会有,至少根据那些裁定与可靠的同伴一起旅行是可以接受的学者们来说是这样;他们一定理解禁令背后存在某种可识别的‘原因’(‘illah)。 如前所述,有时博学的学者甚至会将定义明确的智慧与教法规定联系起来。 有些人可能会使用同样的理由辩称,由于人类社会已经成熟,且女性穿着她们想要的服装外出更安全,我们也可以取消两性之间的面纱或适当的行为准则。 这将无视明确的文本,同时也无视不变的人性。 伊斯兰的贞洁准则旨在保护女性、男性和整个社会,免受因未能遵守这些准则而导致的邪恶滑坡。 还应观察到,与早期社会相比,由二十一世纪现代且‘文明’的人类组成的社会,在不忠、家庭破裂、强奸或与性相关的心理疾病方面,并没有经历更低的比例。 没有任何教育水平或文化多样性被证明可以预防这些疾病中的任何一种。
这个宗教拥有巨大的生命力,这意味着永远不会出现革新者(mujaddid)无法为新出现的挑战找到解决方案的时代。 在过去两个世纪里,全世界的生活水平和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其中一些变化对家庭动态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当今世界,如果一位女性为了家庭利益决定留在家中,而在结婚四十年后丈夫与她离婚,丈夫是否应该带着全家的积蓄离开,因为那是他‘自己’赚的钱? 女性是否应该获得这些积蓄的一半? 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结婚仅两年后呢? 这会阻止许多男性结婚吗? 在这两点之间是否有中间道路? 这种情况虽然有争议,但却是真实的,而伊斯兰教法实际上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同时也得到了安拉在《古兰经》中所述的明显结果的支持 [见下文]。
وَلِلْمُطَلَّقَاتِ مَتَاعٌ بِالْمَعْرُوفِ حَقًّا عَلَى الْمُتَّقِينَ(离婚的妇女应得到合理的赡养费,这是敬畏者应尽的义务。)
为离婚的妇女提供合理的赡养费,是那些敬畏安拉的人应尽的义务。 [黄牛章 2:241]
这一规定被称为“穆特阿”(müt’a),可译为“离异补偿”或“赡养费”。 如果我们运用这一规定,并根据婚姻时长及家庭的社会经济状况进行调整和比例分配,就能为新的困境提供合法的解决方案。
有些人可能会主张,我们世界中发生的同样变化,应当成为修改继承法(遗产法)的理由。 这与其说是“泰吉迪德”(tecdid,即革新),不如说是“塔布迪德”(tabdeed,即破坏、毁灭)的范畴。 这是启示中不可改变的法则。 这一点已明确说明。 它不依赖于人们的习俗和利益。 女性并不总是只获得男性所得的一半。 这仅在特定情况下成立。 然而,如果你在所有情况下都保持继承份额相等,那么你也必须免除男性在家庭开支及对亲属承担经济责任的义务。 有些人(不一定是穆斯林)在不同时期或阶段可能认为这可以接受,但这挑战了安拉基于性别间自然差异所设定的角色分配,这些角色是不随时代改变的。 这样的提议在十九世纪的西方人看来,以及对于当今世界上的许多人来说,都是荒谬的。
革新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必须审查我们的文献,以防止错误的不断重复和延续。 各门科学的进步,已经证明了我们的一些法学家——愿安拉慈悯他们——所做出的某些裁决是错误的。 他们竭尽所能,在各自的时代确定了他们所面临的个案中各种裁决的依据。 愿安拉代表这个穆斯林群体给予他们丰厚的报酬。 然而,虽然《古兰经》和圣行是无误的,但法学家的裁决并非无误。 由于他们那个时代的专业知识局限而导致他们犯错,这并没有什么可羞耻的。 真正可耻的是对错误的认可和重复。 例如,现代医学并不了解超过四十五周的人类妊娠病例——甚至无法就此建立理论。 这是伊斯兰法与其他学科之间交集的一个例子。 正如伊本·阿卜杜勒·巴尔所记载的那样,这是一个在启示中没有任何依据,完全基于推论和事件的问题。 这也是一个我们无权将真理局限于四大教法学派的案例。 在他们看来,妊娠的最长期限从两年到无限期不等。 一些学者不同意四大教法学派的观点,这是安拉对这个穆斯林群体的恩典,这样就不会说整个群体在这一问题上都被误导了。 哈桑·巴斯里暗示这是十个月。 伊本·哈兹姆将其限制为九个月。 根据现代医学,妊娠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个月。 诚然,正如穆罕默德·本·阿卜杜勒·哈基姆所指出的,且许多穆斯林国家通过法律所选择的那样,将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设为一年是一种审慎的做法。 基于此,与这一认定相关的许多问题的教法判例将不得不随之改变。
我们时常会有相互冲突的学术观点。 即使与多数人的观点相左,某些观点在当今时代也可能是不可或缺的。 在《古兰经》和圣训中,如果没有明确的禁令阻止我们选择采纳一种能为当代问题提供解决方案的思想,那么我们也应该这样做。 例如,过去法学家们在伊斯兰司法体系中确立主张的方法上存在分歧。 有些人将其局限于启示文本中明确说明的内容,或从启示文本中推导出的内容。 另一些人则扩大了证据范围,将任何能揭示真相并开辟正义之路的事物都纳入其中。 因此,将判决建立在“卡拉因”(karâin,即旁证/辅助证据)之上,一直是法学家们争论的话题。
如今的区别在于,全球的司法系统由于过度依赖法医学,这些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 法律专家称此类证据为“具体证据”,尽管它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为一种现代现象,但它仍然属于旁证的范畴。 问题在于:伊斯兰司法体系在法医学方面应处于什么位置? 是否应该利用它? 这种利用是否仅限于指导刑事调查人员,以及帮助法官了解犯罪的重要细节? 或者,当这些证据具备效力时,即使在缺乏伊斯兰法学中已知的传统证据(如证人证言、供词、宣誓以及拒绝宣誓)的情况下,法官也应该使用它们吗?
我相信,将可接受的具体证据进行合理的结合,完全能够证明正义。 这是伊本·盖伊姆·贾兹亚、伊本·泰米叶,以及马立克学派的伊本·法尔洪,加上哈乃斐学派的伊本·加尔斯及其他一些哈乃斐学者的观点。 使用“卡拉因”(旁证)并不等同于重新定义绝对可接受的证据,也不等同于将女性在金融事务中的证词与男性等同。 使用旁证并不违背教义,而上述那些行为则会无视明确的文本规定。 有理由相信,男女之间存在特定的差异,尽管女性在生育和哺乳等其他知识领域的证词价值与男性相同甚至更高,但在金融事务中,将两名女性的证词等同于一名男性的证词是有其原因的。
有时,我们会产生一种僵化感,以及对“远离”我们所创造之物的恐惧。 无论是先知穆罕默德 ﷺ (愿主福安之) 还是哈里发欧麦尔 (愿主喜悦之) 都没有下令说泰拉威拜(夜间礼拜)必须集体进行,也没有规定必须是八拜或十二拜,更没有要求每晚必须诵读完一卷《古兰经》。 事实上,马立克伊玛目和沙斐仪伊玛目都认为,如果泰拉威拜在家里独自礼拜会更好。 然而今天,尽管并没有人强迫我们,我们依然固守着泰拉威拜礼拜的特定拜数和/或特定的诵读时长。
如今,在北美以及其他极北或极南地区,宵礼(yatsı)时间在夏季开始得非常晚,且考虑到我们所处的时代与圣门弟子时代之间存在诸多差异,我们是否必须遵循某种特定的形式来礼泰拉威拜(teravih),尽管这种形式既非安拉、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定,也非任何一位圣门弟子所定? 我们是否应该留出更多时间,去深入思考用当地语言诵读的内容之含义? 我们是否应该留出更多时间来进行社交,并在“仅在斋月期间参与的”礼拜者与他们当地的清真寺之间建立联系? 我相信这一切都是有保障的。 另一方面,如果有人说我们应该取消集体礼泰拉威拜,那么此人就是在呼吁停止一项自欧麦尔(愿主喜悦之)时代以来就已确立并达成共识的惯例。 欧麦尔(愿主喜悦之) 时代以来就已确立并达成共识的惯例。 再说一次,这绝非任何形式的革新(tecdid)。
有些人试图通过“泰吉德”(tecdid,即革新)来削弱沙里亚(伊斯兰教法)在引导人类方面的作用。 我们认为,在崇拜和家庭法领域之外,沙里亚已经为人类的思想和创造力留下了足够的空间;它提供指导和里程碑,仅仅是为了防止人们成为自身及他人偏见、倾向和极端行为的受害者。 然而,我们相信人类非常需要这种普遍的指导。 我们认为,沙里亚应当为企业伦理、生物伦理、环境保护等当代议题的讨论做出贡献。 这是我们所追求的“泰吉德”的一个重要方面。
伊斯兰国家在努力恢复伊斯兰教在公共领域地位的过程中,将不得不回答许多问题。 事实上,我们必须发展一种能够意识到我们所处新世界的新法学:同时,不能脱离法律的目的或启示中永恒不变的原则。 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必须重新评估。 关于禁止反抗暴君的共识(ijma)必须重新审视——至少在涉及现代推论时是这样。 如果我们接受了这一点,我们就必须询问,这是否适用于为了推翻统治者而进行的宗派驱动的努力,或者适用于民族针对民众的起义。 即使是手无寸铁的民众革命,这适用吗? 如果得到了“阿赫勒·哈勒·瓦勒·阿格德”(ahl ul-ḥall wal-’aqd,即拥有解结权的人/决策者)的支持又会怎样? 是否存在一种有效的替代方案,来终结那些已成为穆斯林多数国家标志的暴政政权?
那么我们谈论的那个往昔的哈里发国又如何呢? 它是由中央政府、联邦政府还是邦联政府组成的? 它的可信度如何? 如果伊斯兰合作组织(OIC)采取了渐进的步骤,使其变得像欧盟一样,允许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国家在愿意的情况下加入,那么它能实现这个目标吗? 穆斯林多数国家被剥夺了寻求某种形式统一的权利,而对哈里发这一真实概念的指责,仅仅是屈服于外部压力的表现。 这并不是真正符合伊斯兰教和穆斯林利益的“泰吉德”。 另一方面,期待回归阿拔斯王朝风格的哈里发国,是一种僵化的表现,这种僵化阻碍了向更合理的统一形式迈进。
在非穆斯林土地上存在大量穆斯林少数群体,这并不是一个新现象。 然而,民族国家和世俗政府是相对较新的事物。 迫切需要使这些少数群体与其所在国家之间的关系正常化并达成和谐。 这项努力是基于“伊智提哈德”(ijtihad,即独立法律推断)的“泰吉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需要一个独特且现实的解决方案,来消除宗教归属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冲突。 非穆斯林国家的穆斯林不应被视为,也不应表现得像这些国家的“特洛伊木马”或潜在叛徒。 总之,这种基于“伊智提哈德”的革新,只能由每个时代最杰出的“穆杰迪德”(mujaddid,即革新者)学者来完成。 如果这个问题留给那些尚未达到“伊智提哈德”水平的人,宗教就会陷入危险并遭受腐蚀,而非学者参与其中所造成的巨大危害更是无需多言。 这包含着最大的灾难:对安拉——至高无上、威严无比者——撒谎,并在无知的情况下谈论他。
安拉(尊大)说:
وَلَا تَقْفُ مَا لَيْسَ لَكَ بِهِ عِلْمٌ إِنَّ السَّمْعَ وَالْبَصَرَ وَالْفُؤَادَ كُلُّ أُولَٰئِكَ كَانَ عَنْهُ مَسْئُولًا(你不要追随你所不知道的事物,因为听觉、视觉和心灵,每一项都要受到审问。)
不要追随你所不知道的事物! 因为听觉、视觉和心灵,每一项都要受到审问。 [《古兰经》以色列之子章 17:36]
因此,所需要的是在“伊智提哈德”的光照下,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既要保护基本原则,又要容纳不断变化的变量。 这就是在正统哈里发时期所存在的情况,也正是这一点使得穆斯林社群能够包容波斯、罗马、纳巴泰、库尔德、科普特、柏柏尔等文化,从而引发了世界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文明、技术和文化发展。 所有这一切的发生,都没有让宗教本身受到任何腐败的玷污。 但当这种审慎的“伊智提哈德”消失时——大约是在阿拔斯王朝中期——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鸿沟开始扩大,直到穆斯林社群分裂成各个群体:不关心宗教的挥霍者;逃避生活考验、通过逃向灵性和隐居(有些人甚至转向神秘主义)来寻求满足灵魂对真理渴望的苏菲派;拘泥于文本和文献的封闭学者;以及当领导者迷失方向时也随之迷失的群众。
因此,剩下的只有——承蒙安拉的恩典——那些敬畏安拉的学者,他们坚持灵魂和宗教的经文,是这个民族生活中真正的光芒,在任何时代都不会失效,致力于净化心灵(心灵的功课)和捍卫法律。 他们是那些与被疏忽和腐败传统所破坏的伊斯兰教作斗争,复兴伊斯兰教真实教义,并确保这些教义再次引导民族生活的人。
希望上述提到的一些例子能在一定程度上阐明我所说的“泰吉德”的含义。 一些读者可能会合理地问,我在这一努力中扮演什么角色。 可以理解,基于“伊智提哈德”的“泰吉德”是“穆杰迪德”们的使命。 然而,大众总是可以参与到复兴式的“泰吉德”中来。 这也是大众的责任,他们可以建立基金会和机构来促进基于“伊智提哈德”的“泰吉德”。 如果我们还在努力建造清真寺,那么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拥有能够支持独立和原创研究机构的基金会呢?
让宗教的复兴从个人忏悔、净化心灵与意图、从纯净的源头学习宗教、承诺诚实与正直开始,最后通过明智的“伊智提哈德”让沙里亚发挥作用,为人类提供一条平衡且全面的道路,使其在今世和后世都能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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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文章引用的外部资源:
• 引用资源:Garraty, J. A., & Gay, P., The Columbia History of the World(哥伦比亚世界史)。 纽约:Harper & Row,1985年,第 264页。
• 引用资源:由艾布·胡莱赖传述,被《艾布·达伍德圣训集》和《哈基姆圣训集》收录并视为“萨希”(sahih,即真实可靠)。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由穆罕默德·穆希丁·阿卜杜勒·哈米德校订。 贝鲁特:Dâr al-Fikr,4/109。
• 引用资源:伊智提哈德(Ijtihad):利用《古兰经》、圣训和其他伊斯兰科学知识,对伊斯兰法律中未明确或未具体说明的问题进行推导。
• 引用资源:麦兹海布(Mezhep,复数:麦兹海布):法律或法学思想流派。 逊尼派伊斯兰教中的四个流派是哈乃斐、沙斐仪、马立克和罕百里。
• 引用资源:Majallat al-ahkâm al-‘adliyyah(《奥斯曼民法典》),第39条。 这一点也由伊本·盖伊姆·贾兹亚、伊玛目沙提比以及其他精通法理学的学者以不同的表述指出。
• 引用资源:Raḍiya Allâhu ‘anhu:愿安拉对他喜悦。
• 引用资源:Al-mu’allafati quloobuhum [《古兰经》忏悔章 9:60],指那些希望赢得其归顺伊斯兰教之心的归信者或非穆斯林。
• 引用资源:《拜哈基圣训集》,10/116,“法官的态度及法官如何判决”章节。 麦加:Dâr al-Bâz,1414年(希吉拉历)。
• 《布哈里圣训实录》(Sahih-i Buhari),2/959,章节名“契约:关于不公正条款的协议使契约无效”,贝鲁特:Dâr Ibn Katheer wal-Yamâmah,第3页。 第1407回历年版;以及《穆斯林圣训实录》(Sahih-i Müslim),3/1343,章节名“裁决:废除错误判决与拒绝创新”。 贝鲁特:Dâr Ihyâ’ at-Turâth al-‘Arabi。
• Raḥimahu Allah(愿安拉慈悯他):愿安拉的慈悯降临于他。
• 伊玛目沙提比(İmâm Şâtıbî);《认同》(Al-muwâfaqât),由穆罕默德·阿卜杜拉·德拉兹(Muhammed Abdullah Draz)校订。 贝鲁特:Dâr al-Ma‘rifah,2/217。
• 由于本文主要探讨基于法理学的革新,我关于预期恢复的讨论将非常简短,仅作为对当前议题的二次引言。
• “教法判例(教法判令)的混乱”导致了许多奇怪且深奥的判例和教义;许多学者试图通过关闭独立法理推演(绝对法理推演)的大门,并裁定只有过去的学者才被允许进行推演,从而重新掌控局面。
• 阿卜杜勒-瓦哈卜·哈拉夫(Abdulvahap Hallaf);《法理学原理》(‘Ilm uṣool al-fiqh)第 260页。 取自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穆罕默德·胡达里(Muhammed El Hudari);《法理学原理》(Uṣool al-fiqh),第 313-314页。 取自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我决定不讨论“关闭法理推演之门”(insidâd bâb al-ijtihâd)的问题,这是许多未能妥善规范法理推演实践的穆斯林学者在公元五世纪末宣布的,旨在保护宗教并防止其受到不合格者造成的“法理推演”混乱的影响。 希望大多数当代学者能充分意识到这种观念的维护所带来的有害影响,以及它如何阻碍了伊斯兰法律和法理理论的发展。
• 穆罕默德·胡达里(Muhammed El Hudari);《法理学原理》(Uṣool al-fiqh),第 313-314页;另请参阅阿卜杜勒-瓦哈卜·哈拉夫(Abdulvahap Hallaf);《法理学原理》(‘Ilm uṣool al-fiqh)第 54-55页。
• 即,拥有关于既定共识(icma)的可靠证据,随后却拒绝了该共识议题,因此他承认他们曾就某个观点达成一致,但后来又拒绝了该观点。 伊本·泰米叶(İbn Teymiyye),《共识等级批判》(Naqd marâtib al-ijmâʽ),贝鲁特:Dâr İbn Ḥazm,回历1419年/公元1998年,第 299页。
• 共识(İcma):一致意见;法学中推导教法判例的一种方法。
• 默示共识(al-ijmâʽ al-sukooti),指当一些革新者表达了对宗教问题的看法,而其他人保持沉默时。 关于此类共识存在许多观点。 (参见 阿卜杜勒-瓦哈卜·哈拉夫(Abdulvahap Hallaf);《法理学原理》(Wah Wahool al-fıkıh),第 51页。) 取自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巴德尔丁·巴里(Bedreddin El Bali);《埃及教法判例摘要》(Mukhtaṣar al-fatâwa al-miṣriyyah),开罗:Maṭbaʽat as-Sunnah al- Muḥamadiyyah,1/61。
• 伊本·哈杰尔·海特米(İbn Hacer el Heytemi);《法学指南注释》(Tuhfat al-muhtâj fee sharḥ al-minhâj);开罗:Al-Maktabah at-Tijâriyyah al- Kubrâ,10/109。 取自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遵循四大法学派及其反对意见的裁决” (اتباع المذاهب الفقهية األربعة وحكم مخالفتها)。(n.d.)。于2017年8月14日从 http://www.dar-alifta.org/AR/V ... 3D187 获取。
• 参见伊兹丁·伊本·阿卜杜勒-萨拉姆(İzzeddin İbn Abdüsselam);《人类利益的教法规则》(Qawâ‘id al-ahkâm fi maṣâlih al-anâm),贝鲁特:Dâr al-Kutub al-‘Ilmiyyah,2/160。
• 阿布·哈塔卜·卡洛达尼(Ebu'l Hattab El Kallodhani);《法理学原理导论》(At-tamheed fi uṣool al-fiqh)。 麦加:Markaz al-Baḥth al-‘Ilmi wa Iḥyâ’ al-Turâth al-Islâmi,回历1406年/公元1985年,3/281。
• 伊本·泰米叶(İbn Teymiye);《教法判例全集》(Majmoo‘ al-fatâwâ),开罗:Maktabat İbn Teymiyye,20/10。
• 希哈布丁·艾哈迈德·卡拉菲(Şihâbüddin Ahmed el-Karafî);《法理学原理注释》(Sharḥ tanqeeḥ al-fuṣool),开罗:Sharikat aṭ-Ṭibâʽah al-Fanniyyah,1973年,第 432页。
• 伊本·哈杰尔·海特米(İbn Hacer El Heytemi);《法学指南注释》(Tuḥfat al-muḥtâj),开罗:al-Maktabah at-Tijâriyyah,1983年,1/47。
• 奈法维(En-Nefrâvi);《法学果实》(Al-fawâkih al-dawâni),贝鲁特:Dâr al-Fikr,1995年,2/356。
• 参见阿卜杜勒·拉乌夫·穆纳维(Abdul Rauf El Münavi);《神圣恩典》(Fayd al-Qadeer)(卒于 1031年),开罗:al-Maktabah al-Tijâriyyah al-Kubra,1/210。
• 穆斯塔法·扎尔卡(Mustafa az-Zarqa)著《集体法理推演与法学在解决问题中的作用》(Al-ijtihâd al-jamâʽi wa dawr al-fiqh fi ḥall al-mushkilât),Jamʽiyyat al-Dirâsât wal- Buḥooth al-Islâmiyyah,第 49页。
• 第65号决议 (7/3),伊斯兰合作组织(OIC)第六届年度会议,回历1412年/公元1992年。
• 伊本·泰米叶(İbn Teymiyye);《教法判例全集》(Majmoo‘ al-fatâwâ),8/434。
• 同上。
• 阿卜杜勒·拉赫曼·伊本·赫勒敦(Abdulrahman İbn Haldun);《伊本·赫勒敦史》(Târeekh Ibn Khaldoon),贝鲁特:Dâr al-Fikr,1988年,1/651。
• 伊本·盖伊姆·贾兹亚(İbn Kayyim El Cevziyye);《教法判令发布者指南》(I‘lâm al-muwaqqi‘een),贝鲁特:Dâr al-Kutub al-‘Ilmiyyah,1991年,3/11。
• 扎卡里亚·拉齐(Zekeriyyâ er-Râzî);《法理学精要》(Al-maḥṣool),贝鲁特:ar-Risâlah Vakfı,3/74-75。
• 希哈布丁·艾哈迈德·卡拉菲(Şihâbüddin Ahmed el-Karafî);《法理学精要注释》(Nafâ’is al-uṣool fi sharḥ al-maḥṣool),麦加:Nizâr al-Bâz,5/2073-2074。
• 阿卜杜勒·卡里姆·内姆莱(AbdulKerim En Nemle);《法理学原理精选》(Al-muhadh-dhab fi ‘ilm uṣool al-fiqh),利雅得:Maktabat ar-Rushd,1999年,5/2121。
• 曼苏尔·布胡提(Manśûr el-Buhûtî);《揭示真相》(Kash-shâf al-qinâ’),贝鲁特:Dâr al-Kutub al-‘Ilmiyyah,2/6。
• 阿里·伊本·苏莱曼·米尔达维(Ali ibn Süleyman El Mirdavi);《关于伊玛目艾哈迈德·本·罕百里学派分歧中正确意见的公正裁决》(Al-inșâf fi ma‘rifat ar-râjih min al-khilâf ’alâ madhhab al-Imâm al-Mubajjal Aḥmad ibn Ḥanbal),开罗:Dâr Ḥajar,1995年,5/91。
• 伊本·泰米叶(İbn Teymiyye);《问题汇编:关于优选法的原则》(Jâmiʽ al-masâ’il, qâ’idah fil-istiḥsân),第 195页。 取自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赛义夫丁·阿米迪(Seyfüddin Amidî);《教法判例原理》(Al-iḥkâm fi uṣool al-aḥkâm),贝鲁特:al-Maktab al-Islâmi,4/157。 取自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参见侯赛因·哈米德·哈桑(Hüseyin Hamid Hasan);《伊斯兰法中的利益理论》(Naẓariyyat al-maṣlaḥah fil-fiqh al-Islâmi),Dâr an-Nahdah al- ‘Arabiyyah,1971年,第 10页。
• 伊本·泰米叶(İbn Teymiyye);《理性与启示矛盾的驳斥》(Dar’ ta‘ârud al-‘aql wal-naql)(卒于 728/1328年)正是关于这一主题。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Sünen-i Ebu Davud),被穆罕默德·纳西鲁丁·阿尔巴尼(Muhammad Nasiruddin Al-Albani)认定为真实(sahih)。 (sunnah.com/abudawud/24/154)。
• 希哈布丁·艾哈迈德·卡拉菲(Şihâbüddin Ahmed el-Karafî);《差异》(Al-furooq),‘Alam al-Kutub,1/191。
• 《教法判令发布者指南》(I ‘lâm al-muwaqqi‘een)第3/66页。
• 《教法判例全集》(Majmoo‘ al-fatâwâ)第30/80页。 此处引用的圣训并非真实(sahih)。
• 《关于完美论述的阐述与印证》(At-taqreer wal-taḥbeer ‘ala taḥreer al-kamâl)第3/352页。
• 《清澈之海》(Al-baḥr ar-râ’iq)第6/292页。 《阐述与印证》(At-taqreer wal-taḥbeer)第3/352页。
• 扎卡里亚·安萨里(Zekeriyyâ Ensârî);《求学者指南注释》(Asna al-Maṭâlib fi Sharḥ Rawd aṭ-Ṭâlib),开罗:Dâr al-Kitâb al-Islâmi,4/286。
• 阿布·哈塔卜·卡洛达尼(Ebu'l Hattab El Kallodhani);《导论》(At-tamheed),4/334。
• 阿布·雅拉·本·法拉(Ebû Ya'lâ bin Ferrâ);《法理学原理准备》(Al-‘uddah fi uṣool al-fiqh),5/1571。 取自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阿卜杜拉·伊本·易卜拉欣·阿拉维(Abdullâh İbn İbrâhim el-Alevî);《关于提升之路的旗帜》(Nashr al-bunood ‘ala Marâqi as-So’ood),2/270-271。 取自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伊本·阿卜杜勒·巴尔(İbn Abdal Bar);《知识及其优越性汇编》(Jâmi‘ bayân al-‘ilm wa faḍlih),2/901。 取自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法理学原理注释》(Sharḥ tanqeeḥ al-fuṣool)第 432页。
• 扎尔卡希(Ez-Zerkeşî);参见《浩瀚之海》(Al-baḥr al-muḥeeṭ),8/375,Dâr al-Kutbi,1997年。 取自Shamilah [计算机软件];伊本·阿比丁(İbn Abidin);《伊本·阿比丁注释》(Hâshiyat Ibn ‘Âbideen),第2 版,贝鲁特:Dâr al-Fikr,1/48。
• 参见韦赫贝·祖海利(Vehbe Ez Zühayli);《伊斯兰法及其证据》(Al-fiqh al-Islâmi wa adillatuhu),大马士革:Dâr al-Fikr,1/106-107。
• 同上。
• 《法理学原理注释》(Sharḥ tanqeeḥ al-fuṣool)第 432
• 《I‘lâm al-muwaqqi‘een》一书,1/6。
• 参见《At-taqreer wat taḥbeer》一书,3/352。
• 一段由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门弟子艾哈迈德(Imam Ahmet)和达里米(Sünen Dârimî)以可靠的传述链记录的圣训(sunnah.com/nawawi40/27)。
• 伊本·纳贾尔·富图希(İbnü N Neccar El Fütuhi);《Sharḥ mukhtaṣar al-taḥreer》,14/74。 摘自 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Majmoo‘ al-fatâwâ》一书,24/69。
• 穆罕默德·本·艾哈迈德·库尔图比(Muhammed bin Ahmed el-Kurtubi);《Ahkâm al-Qur’ân》,开罗:Dâr al-Shaʽb出版社,1372年(希吉拉历),9/287。
• 参见穆罕默德·萨拉赫西(Muhammed es-Serahsî);《Al-mabṣoot》,贝鲁特:Dâr al-Ma‘rifah出版社,30/51;穆罕默德·本·艾哈迈德·库尔图比;《Ahkâm al-Qur’ân》,9/287;伊玛目沙斐仪(İmam-ı Şafiî);《Al-umm》,贝鲁特:Dâr al-Ma’rifah出版社,1393年(希吉拉历),5/234;《Kash-shâf al-qinâ’》一书,4/356;以及阿卜杜拉·伊本·艾哈迈德·伊本·库达马·马格迪西(Abdullâh İbn Ahmet İbn Kudame El-Makdisi);《Al-mughni》,贝鲁特:Dâr al-Fikr出版社,1405年(希吉拉历),6/260。
• 伊本·盖伊姆·贾兹耶(İbn Kayyim El Cevziyye);《Tuḥfat al-mawdood》,大马士革:Dâr al-Bayân出版社,1/267。
• 伊本·哈兹姆(İbn Hazm);《Al-muhallâ》,贝鲁特:Dâr al-Âfâq al-Jadeedah出版社,10/316。
• 《Al-muhallâ》一书,10/316;《Ahkâm al-Qur’ân》一书,9/287。
• 参见《I‘lâm al-muwaqqi‘een》和《Aṭ-ṭuruq al-ḥukmiyyah》两书。
• 参见伊玛目米尔达维(İmam Mirdavi)的《Al-inșâf》一书及其之前的著作。 开罗:Dâr Ḥajar出版社,1995年,10/233;伊本·穆夫利赫(Ibn Mufliḥ)的《al-Furoo‘》,(6/85);以及伊本·泰米叶(İbn Teymiyye)的《As-siyâsah ash-sharʽiyyah》一书,第 136页。 后两项引用资源摘自 Shamilah [计算机软件]。
• 参见《Tabṣirat al-ḥukkâm fee uṣool al-‘aqḍiyyah wa manâhij al-aḥkâm》一书:第2。 章,关于证据的种类。
• 参见《Hâshiyat Ibn ‘Âbideen》一书,5/354。
• 这些是根据其支持力度,针对迹象(karâin)的使用及其在法理推演(ijtihad)中的应用范围而提出的。
•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圣门弟子 欧麦尔(愿主喜悦之)发现圣门弟子们在清真寺里三五成群地礼拜,于是他将他们召集在一起,并由乌拜带领他们礼拜。 大多数圣门弟子继续在家里礼拜。 包括伊本·欧麦尔在内的一些人认为,如果在清真寺里进行集体礼拜,那么在家里礼拜的价值反而更低。
• 我们听过最荒谬的建议之一,就是让他们在宵礼(Isha)之前就开始泰拉威(Tarawih)礼拜。
• 最早记录这一点的是伊本·穆贾希德·巴士拉(卒于希吉拉历370年)。 他遭到了许多学者的反对。 他居住在巴士拉,这座城市曾因两百年前伊本·阿什阿斯(Ibn al-Ashʽath)的战败而深受创伤,那场战败导致许多反抗倭马亚王朝的杰出学者丧生。 人们可能会问,在启示中,或者在希吉拉历四世纪,是否有任何依据支持他们就这一法令达成一致? 如果有的话,前几代所有诚实的先贤们怎么会忽略它,而它又怎么会突然变得如此清晰? 如果这种共识(ijma)是基于对公共利益的考量——这很有可能——那么正如谢尔图特(Shaltût)所指出的,单一的共识可以通过环境的再次改变而被废除。
• 字面意思:“有权势的人”。 精英阶层大致相当于今天的“人民代表”或“参议院”。 传统上,他们包括王公、学者、部落首领、军队将领以及各行各业的代表。 收起阅读 »
为什么当代伊斯兰宗教话语的更新是必要的?解析宗教话语与启示文本的区别(上篇)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bugunun-dunyasinda-seriat-islami-soylemi-yenileme
原文标题:Bugünün Dünyasında Şeriat: İslami Söylemi Yenileme
作者:Dr. Hatem al-Haj
作者简介:哈特姆·哈吉博士(Dr. Hatem al-Haj):黎巴嫩吉南大学比较法学博士、儿科医生、米什卡大学伊斯兰研究学院院长,以及美国穆斯林法学家协会(AMJA)常任教法委员会成员。
副标题:关于伊斯兰教法(沙里亚)在现代世界应用的 3 个常见误解
摘要:本文指出,宗教话语作为人类对启示的理解,并非神圣不可侵犯,因此更新宗教话语不仅是社会需求,更是宗教责任。作者强调,必须区分无误的启示文本(《古兰经》与圣训)与人类的解释,并警惕那些缺乏资格、盲目屈服于现代文化的所谓“更新者”,以防误导穆斯林群体。

图:当代世界的沙里亚:更新伊斯兰话语
引言
由于穆斯林地区近来动荡不安,伊斯兰宗教话语的更新(tecdit)已成为关注焦点。 尽管更新的概念是合法的,但暗示(极少明说)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所遭受的许多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宗教话语,这是不公平的。
如果深入研究,就会发现这种观点故意忽视了无数导致这些损害的因素,这些损害部分源于自身,部分则是他人强加给穆斯林的。 然而,声称当代宗教话语完全没有任何过错也是不合理的。
首先,请允许我在此指出,对于任何相信先知穆罕默德 ﷺ 收到了来自安拉启示的穆斯林来说, 所期望的仅仅是顺从这一启示,并承认其无误性。 毕竟,安拉超越了一切错误。 然而,作为讨论对象的宗教话语是人类的产物,不应将其与启示本身混为一谈,也不应将其视为神圣不可侵犯。 无误性仅属于启示的明文(《古兰经》和圣训)以及善意的明确学术共识。 我们对文本的理解可能偏离了其本意。 例如,对我们某些宗教教义的误解,可能会导致治理不善,并助长绝大多数穆斯林国家的高腐败率。 然而,如果有人声称伊斯兰教本身应对此负责,那么简单的回答是:他们并不比成功建立廉洁治理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 圣门弟子们更优秀。 事实上,《哥伦比亚世界史》(Columbia History of the World)一书指出, 欧麦尔建立的行政体系优于穆斯林统治之前统治该地区的罗马帝国官僚机构。
此外,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言,宗教话语的更新不仅是社会需求,也是一种宗教责任:
إِنَّ اللَّهَ تَعَالَى يَبْعَثُ لِهَذِهِ الأُمَّةِ عَلَى رَأْسِ كُلِّ مِائَةِ سَنَةٍ مَنْ يُجَدِّدُ لَهَا دِينَهَا(安拉确实会在每个世纪之初,为这个民族派遣一位更新其宗教的人。)
毫无疑问,安拉会在每个世纪之初为这个民族派遣一位更新其宗教的人。
大多数人承认更新是必要的。 然而,许多人对于更新的构成以及究竟应该更新哪一部分或哪些部分存在分歧。 有些人只要更新仅限于宣教技巧,就能接受更新的概念。 一旦涉及宗教内容,许多“保守派”穆斯林就会感到不安。 对一些人来说,这是源于对未知的恐惧。 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我们的民族正遭受着巨大的软弱和分裂,这滋生了防御心态和不信任感。 然而,我们对更新呼声的某些恐惧可能是合理的。 毕竟,许多寻求宗教更新的人完全不具备相应的资格。 他们拒绝了大部分既定的圣训,完全无视积累的传统,并轻视启示文本的明确推论。 他们急于评判伊斯兰教的伟大法律学家,声称这些法律学家是其文化的产物,被偏见蒙蔽了双眼。 同时,向“保守派”穆斯林提议的大部分更新,看起来像是对主流现代文化的无条件、纯粹的屈服,这使得神圣的命令受到人类不断变化的思想和社会结构的影响。 然而,我们对参与这种更新讨论的犹豫不决,导致的问题是其他人可能会篡夺更新的大旗。 那些对民族现状感到失望并渴望变革的人,可能会被误导去追随那些不合格的“更新者”。
本文讨论了与宗教更新相关的特定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更新概念的有效性和范围
更新主要涉及恢复与适应。
2. 我们是否需要更新推论的降示方法(即法学原理学)?
a. 可能阻碍宗教话语更新的根本性教法推演(ijtihad)
i. 共识(Ijma)过度声明的问题
ii. 如果能够证实存在脱离四大教法学派共识之外的立场,
b. 法学基础严密体系中灵活性的存在
i. 宗教革新中目的(Maqasid)的作用
ii. 人类智慧的作用
c. 法律理论内渐进式革新的建议
3. 有意与无意革新的应用实例
“泰吉德”(Tecdid,即革新)概念的有效性与范畴
如前所述,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阐明,安拉会在每个世纪之初为穆斯林群体派遣一位“能够革新其宗教事务的革新者(Mujaddid)”。 因此,呼吁革新的人不应受到指责,因为在这一语境下,首先提出这一术语的正是安拉的使者 ﷺ 本人。 相反,讨论应围绕这种革新的预期含义展开。 这仅仅意味着“恢复”吗? 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当时没有使用其他意为“恢复”的阿拉伯语词汇,而专门使用了“泰吉德”(Tecdid,即革新)一词? 此外,“恢复”一词似乎更适用于静态结构,就像你想要将其恢复到原始美感的历史建筑一样。 我们的宗教是一个鲜活的实体,它拥有统一的精神、连贯的目标和包容的原则,同时具备灵活的法律框架,能够与不断变化的现实建立适当的紧密联系。 因此,“革新”是恰当的词汇。 但如果涉及革新,一个人该如何“革新”宗教呢? 这是否意味着我们有权改变神圣的命令?
宗教的默认状态是保持不变,“革新”所指的很大程度上是恢复,即通过复兴原本纯正的内容并清除那些与启示相冲突的创新和习俗,从而实现恢复。 除此之外,还有另一种革新,即基于“伊智提哈德”(Ijtihad,法律推演)的革新。 这就是学者们所表达的:“因时代变迁而导致的教法判例变化,不应受到指责。” 这便是他们所表达的内容。 一个例子是,在欧麦尔(愿主喜悦之) 神圣的哈里发时期, 当他看到安拉已经加强了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力量时,他停止了发放 al-mu’allafati quloobuhum(即:团结人心者)的扎卡特(天课)份额。 他认为不再需要通过支付扎卡特款项来抵御他们的邪恶或换取他们的忠诚。 另一个例子是,在奥斯曼(愿主喜悦之) 担任哈里发期间,他下令收缴流浪骆驼,将其出售,并将所得款项存入托管账户,以便归还给失主。 这违背了最初禁止收缴流浪骆驼的规定,但这是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时代与奥斯曼(愿主喜悦之) 时代之间发生的(变化)。 奥斯曼(愿主喜悦之) 由于其哈里发时期出现的道德败坏,这被作为最后的手段使用。 先知穆罕默德 ﷺ。 阿里(愿主喜悦之)担心工匠们在保护他人财产方面变得疏忽或漠不关心,因此要求他们对从客户那里收取的物品负责。 同样,早期哈乃斐派学者对于教授《古兰经》收取报酬是否非法并无争议;后来,当志愿者人数减少时,出于对《古兰经》知识可能失传的担忧,他们同意了《古兰经》教师收取报酬。
这些重大的革新改变了既定的教法裁决吗? 绝不会,安拉的律法是不容改变的。 伟大的安拉命令道:
اتَّخَذُوا أَحْبَارَهُمْ وَرُهْبَانَهُمْ أَرْبَابًا مِّن دُونِ اللَّه (他们舍安拉而以他们的博士和修士为主宰。)
他们舍弃安拉,将他们的宗教博士和修士当作主宰。 [忏悔章 9:31]
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对阿迪·本·哈蒂姆(愿主喜悦之)解释说: “将宗教博士和修士当作主宰”,是指在将非法视为合法、将合法视为非法的问题上服从他们。 此外,这正是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 在下述圣训中明确禁止的事情:
مَنْ أَحْدَثَ فِي أَمْرِنَا هَذَا مَا لَيْسَ مِنْهُ فَهُوَ رَدٌّ (谁在我们这件事务中引入了不属于它的东西,那它就是被驳回的。)
谁在我们这件事务中引入了不属于它的新事物,那它就是被驳回的。
因此,之前的例子不可能涉及教法裁决(即神圣的呼吁或命令)的改变;尽管一些学者使用了这个术语,但对他们而言,这指的不仅仅是伊斯兰教法中的实际裁决,还包括教法判例(宗教法令)。 同一个行为在不同的背景下可能有两种不同的教法判例。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让我们以教授《古兰经》收取报酬为例。 禁止这种行为是早期哈乃斐派学者的共识,但后来他们允许了其实施。 问题是:禁止和允许是否针对同一件事? 看起来似乎是这样;但仔细观察后就会发现,我们不能将一个时代——当时人们热衷于将教授《古兰经》作为一种奉献给安拉的行为,并从国库获得经济支持——与另一个时代——教师们不再从国库获得生活来源——的教授《古兰经》收取报酬等同起来。 在后一种情况下,如果他们忙于教授《古兰经》,就会失去养家糊口的能力;如果他们忙于谋生,就会失去学生。
因此,特定的情境可能需要一系列不同的裁决,而穆杰泰希德(伊斯兰法学中被认可的权威)会从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 有时,问题可能介于两个裁决之间或处于两个原则之间,在这种情况下,穆杰泰希德会根据他认为更接近的原则来处理该问题。 这显然只涉及那些受人们习俗、惯例和利益影响的裁决。 关于这一点,伊玛目沙提比(愿主慈悯之) 曾这样说道:
随着习俗改变而变化的裁决,并不是神圣命令本身有任何差异的反映,因为伊斯兰教法已被证明是永恒不变的。 假设这个世界永恒存在,而人们仍然有义务[维护伊斯兰教法],那么伊斯兰教法就不需要任何补充。 换句话说,每当习俗发生变化,它们就会被纳入伊斯兰教法中另一个[不同]原则的框架下进行裁决。
在教授《古兰经》收取报酬的例子中,第一个原则是:在奉献行为中除了安拉(的恩典)外别无他求——这支持了第一阶段的禁止观点;第二个原则是:通过向年轻人教授《古兰经》来保护它——这支持了第二阶段的允许观点。 基于伊智提哈德(独立判断)的革新考虑到了时间和地点的变化,不是因为它们本身依赖于裁决,而是因为它们是具有不同条件的工具,可能与那些裁决相关联。
在开始讨论什么可以改变之前,我们首先要强调什么是不变的。 虽然伊智提哈德在各个领域始终是纠正我们理解所必需的,但以下内容是不受变化影响的,无论是习俗、世界条件、技术进步的变化,还是任何次要变量的变化:
- 所有信仰问题 - 伊斯兰教的支柱 - 崇拜领域的裁决,其原因无法理解,如礼拜的不同时间和姿势,以及朝觐和斋戒的习俗 - 伊斯兰教法中由启示文本确定的精确命令(如赎罪、待婚期的长度、继承权) - 存在明确文本且有确定推论和特定传述,且其运作因素依然存在的问题 - 存在明确且真实公决的问题:公决不应基于次要变量,例如共同利益(或利益优于损害)是决定性因素的情况。 - 道德的基本准则,以及对傲慢、偏见、谋杀、通奸、高利贷、流言蜚语、诽谤等的禁令; 保护基本人权,如契约中的相互义务,以及生命、财产和名誉的神圣性。关于这些问题,变化只与确保保护这些价值观和权利的手段有关。在排除这些领域后,伊智提哈德的革新似乎在管理、公共政策、国际关系、金融交易、就业、企业道德、可靠证据和司法程序,以及在某种程度上的人际关系,以及与具有不同神学倾向和宗教背景的人交往方面最为迫切。
主要在于恢复与采纳
在确认我们并未将法学遗产的内容排除在批判性审查之外,且许多由受人尊敬的伊玛目和学者做出的裁决因世界地缘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的变化而需要改变之后,重要的是要指出,许多革新与这些内容无关。 这完全关乎在截然不同的世界环境中,恢复前几代人所捍卫的宗教价值观和原则;因此,这是关于采纳与恢复,或有意义的恢复。 这可以通过我们当代宣教叙事中的一些改变来实现。 在作者看来,我们当代宗教话语最需要的是重点的转变,同时在促进思想诚实和公正的同时,打击偏执、党派偏见和煽动性言论。
重点的转变
新闻媒体可以通过扭曲事实来改变听众的认知,传教士也可以做同样的事情。 然而,传教士的影响可能更深远、更持久,因为它涉及改变和重塑人们的宗教信仰。 如果一个故事被重复了一百次,而有五十个故事反对那个单一的故事,且每个反对的故事只被呈现一次,那么你就成功地扭曲了人们对现实的感知并改变了他们的信仰。 我们能对先知的圣行说同样的话吗? 当然可以。 如今,宣教叙事所需要的是重点的微调:从技术细节转向精神和道德,从细枝末节转向宏大基础,从关注形式和外部转向关注本质和内心。 这并非针对伊斯兰教法或我们敬爱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愿主福安之) 这绝非是对圣行(Sünnet)的不敬,也不是为了呼吁进行不公正的隐义解读,而是为了按照适当的顺序重新梳理宗教优先事项所做出的尝试。
我们的神学遗产非常广博,尤其是当我们把所有受人尊敬的学者的教导和言论都涵盖在内时,任何想要利用它来谋取私利的人,都能从中找到足够的素材。 两位传道人可以向听众提供同一位学者——例如伊玛目艾哈迈德·本·罕百里——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描述,而且他们两人都可以仅引用伊玛目本人的话来做到这一点。 这不仅关乎概念化,还关乎对任何伊玛目甚至圣门弟子的言论进行核查,看其是否符合那把绝对正确的衡量标尺——即启示和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传统。 先知穆罕默德 ﷺ 传统——进行核查。 这也关乎其与当前形势的契合度。 我们需要学者来调整传达给大众的信息,同时也需要大众具备足够的知识来判断应该接受什么样的信息,并保持足够的谦逊,不去僭越合格学者的角色。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重建学者阶层的公信力无疑至关重要。
对抗偏执与宗派主义
当一名年轻男女在二十岁左右选择加入某个特定团体时,你通常会发现,即便三十年过去了,他们到了五十岁时,依然隶属于同一个团体或组织,坚守着当初的信仰和立场。 这在构成我们穆斯林大众核心的各个派系和团体中都是如此。 自然地,同一团体的人们之间会建立起深厚的社会纽带,这意味着个人若想改变信仰,将付出高昂的社会和情感代价。 安拉在谈及这一现象时说道:
وَقَالَ إِنَّمَا اتَّخَذْتُم مِّن دُونِ اللَّهِ أَوْثَانًا مَّوَدَّةَ بَيْنِكُمْ فِي الْحَيَاةِ الدُّنْيَا (他曾说:“你们舍安拉而崇拜偶像,只因在今世生活中彼此有情谊。”)
易卜拉欣曾对他们说:“你们舍安拉而崇拜偶像,仅仅是为了维持你们在今世生活中的情谊(和利益)。” [《古兰经》蜘蛛章 29:25]
除了不断变化的忠诚所带来的负担,或者仅仅因为信仰某个群体的定义特征,人们往往会陷入一种扭曲世界观的困境。这是因为群体教条的严格影响,以及为了不断确认其既定观点而进行的追逐,即使在接触到其他思维方式时也是如此。 所有这些因素以及其他因素,都阻碍了自由的思想探索和思想的真正发展。 这不仅对个人有害,对那些“相互蒙蔽”的群体来说尤其有害。 盲从(狂热)现象不能被定义为我们穆斯林群体中出现的新事物。 如果我们知道像伊玛目艾哈迈德·本·罕百里、《布哈里圣训实录》作者、阿布·贾法尔·塔巴里、伊本·哈兹姆、伊本·鲁世德、伊本·泰米叶等学者,除了遭受其知识对手的迫害外别无其他经历,我们就能理解这一问题的历史根源有多么深远。 几乎每一位学者都有过属于自己的“米赫奈”(审判/考验)。 绝大多数伊斯兰群体——无论是意识形态、神学、法律还是其他派别——都要求对传统的顺从和忠诚,却未能培养其追随者进行严谨审视的基本素质。 改变这种氛围对于思想复兴至关重要。
在促进思想诚实与公正的同时对抗煽动性言论
当代话语致力于塑造一种刻板印象:即那些宗教虔诚的个人,对世俗事务一无所知,盲目追随神秘的传说,思想和认知僵化,言论具有煽动性,且对异见缺乏宽容。 尽管这种漫画式的形象非常无情,但在我们的内省中,不应完全将其弃之不顾。 作为有缺陷的人类,我们谁也无法免于这些问题。 有时我们的诡辩是因为失去了热情,因为我们不知道更好的方式;有时则包含着为了伤害我们的思想或政治对手而进行的蓄意尝试。 对历史和真相的歪曲呈现,造就了年轻一代,他们对过去和现在的认知严重扭曲,并完全被各种宏大的阴谋论所吞噬。
内容的改革
改革与更新的必要性已得到绝大多数穆斯林学者的认可。 承认并确认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存在并影响了我们法律理论和法律发展的停滞状态,对于针对所需的更新提出解决方案是必要的。 十四世纪受过良好教育的爱资哈尔学者谢赫·阿卜杜勒-瓦哈布·哈拉夫将伊智提哈德(独立法律推断)中出现的停滞归因于四个因素:1) 穆斯林国家内部的政治分裂和冲突,使各领域的学者偏离了发展各自学科的道路;2) 基于教派的偏见,通过支持并试图证明自己教派(思想流派)的正确性,阻碍了对《古兰经》和圣训证据进行公正的全面审视,使许多学者沉迷于过度的钻牛角尖;3) “教法判例的混乱”,这是学者们在此期间未能有效控制的,由于谨慎起见,他们关闭了伊智提哈德之门,导致了严重的停滞;4) 影响许多学者的道德败坏,导致任何试图进行独立伊智提哈德的人都遭到嫉妒和贬低。
可更新的内容是否仅限于法律?
虽然这场讨论主要关于法律方面的更新,但回答这个问题很重要。 正如我们之前所说,信仰和伊斯兰价值观的基本问题,并不受新的伊智提哈德的约束,因为这些问题旨在创造与新事实相符的新情况。 然而,我们仍然需要通过伊智提哈德来纠正我们对其中一些概念和价值观的理解。 例如,对前定(命运)和禁欲(苦行或远离世俗事务)的误解,对穆斯林群体的福祉是有害的,并可能阻碍任何发展的成功机会。 试想一个表面上宿命论且与现世毫无关联的民族。 简单来说,我们需要将我们对这些概念的集体理解,重新调整到先知穆罕默德 ﷺ 及其圣门弟子的时代。 有时,集体理解的重新调整只需要回溯一两百年,以去除最近偏差所形成的薄壳。 而在其他时候,这种重新调整需要回溯到先知穆罕默德 ﷺ 及其圣门弟子的时代,他们的教导和生活将永远是光明的最亮标志和永恒的衡量标准。 这并不意味着穆斯林群体一直被完全误导,但某些与启示不符的倾向在我们的集体意识和实践中变得普遍(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本人所预言的那样)是非常可能的。 )
虽然许多人仍然反对(或至少怀疑)基于伊智提哈德的复兴,但看到大多数杰出的穆斯林学者接受这一概念是令人鼓舞的。 这场争论的一个议题是,我们是否需要重新整理法理学的原则。 这正是我们在下一节中试图讨论的内容。
我们需要更新法律理论和降示方法吗?
绝大多数穆斯林学者一致认为,为了处理古典学者之前未曾涉及的新兴问题,新的伊智提哈德是必要的。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同意,为了重新审视伊斯兰法学遗产中既定的观点,并从最适合当前现实的观点中进行选择,新的伊智提哈德(独立见解)可能是必要的。 这些学者谈到要使用同样的既定法律理论来重新审视个别裁决。 然而,有一群学者希望对法律理论本身引入一种“系统方法”,并对演绎方法进行重新评估。 不出所料,他们遭到了强烈的抵制。 那些寻求革新(Tecdid)基础的人非常多样化,人们不应草率地概述他们的主张,也不应随意搁置他们的目标。 在此,我将尝试探讨是否有必要对法律理论或法学基础科学进行重新审视。
首先,伊斯兰学者一直以来都对有关法学基础的问题提出异议。 伊玛目艾哈迈德·本·罕百里(愿安拉慈悯他)曾说:“……谁声称达成公决(Ijma),谁就是在撒谎。” 伊本·鲁世德(愿安拉慈悯他)撰写了《决定性论述》(Faṣl ul-maqâl wa taqreer ma bayn al-Sharee’ah wal-Ḥikmah min al-ittiṣâl),探讨了宗教与哲学之间的和谐。 拉齐(愿安拉慈悯他)认为这是一种理性的废止。 纳杰姆丁·图菲(愿安拉慈悯他)扩大了立法中公益(Maslahah)的范畴。 希哈布丁·艾哈迈德·卡拉菲(愿安拉慈悯他)将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 圣行根据其行动能力进行了分类。 这些只是法学基础科学中持续革新的几个例子。 (注:原文此处为b58_s9,对应上述内容)
显而易见,法学基础科学并非一个封闭的系统,因为它依赖于停滞与变迁。 但即便如此,本文作者认为法学基础科学无需重新审视;它是一个拥有显著灵活性的稳固结构。 我们未能利用其灵活性,也未能发掘其提供革新的基础,这导致我们中有些人急于对其进行重新审视。 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在这门学科中进行循序渐进的革新。 我们必须记住,人们有时不得不承认,多数派所持的立场在法律理论及其应用中导致了一定的停滞和僵化。 这些立场主要存在于伊智提哈德领域。 在此,我将首先探讨其中一些立场及其对法律发展的影响;然后,我将讨论法学基础科学中现有的灵活性,这些灵活性应被用于服务我们宗教话语的采纳与革新目标。 最后,我将提出一些可能需要变革的领域。
阻碍持续话语革新的立场
对公决(Ijma)的过度宣称
没有什么比过度宣称公决更能扼杀基于伊智提哈德的革新了。 有时,学者们会对四大教法学派内部已经讨论过的问题宣称达成公决,更不用说学派之外的问题了。 这有时是由于使用了特定的术语,或者仅仅是无心之失。 即使是那些以严谨考证著称的学者,也宣称了数百起在圣门弟子时代之后建立的公决案例,如果说不是不可能的话,这在当时是极难实现的。 我将引用谢赫穆罕默德·胡达里(Sheikh Muhammad Hudari)的观点,许多对法学基础进行当代考证的学者都认同他的看法。 谢赫穆罕默德·胡达里指出:
剩下的问题是,当[圣门弟子们]被认为受制于伊智提哈德时,他们是否真的就某个特定问题达成了完全的公决。 我们或许可以回答说,有许多问题我们并不知道圣门弟子之间存在任何分歧。 这是我们所能说的极限。 声称他们都在某种程度上达成了明确的公决,这是一种缺乏确凿证据的主张。 至于后代,在穆斯林领土扩张、法学家迁徙到不同的穆斯林地区,以及圣门弟子的追随者及其他人的数量激增之后,许多法学家因不同的政治理念和个人利益而各异,此时若再声称达成公决,人们很难接受。 尽管众所周知,那个时代许多问题并非没有争议。 基于此,我们可以理解艾哈迈德·本·罕百里(愿安拉慈悯他)的声明:“谁声称达成公决,谁就是在撒谎;人们可能存在分歧;如果他没有听说过人们对此有分歧,他应该选择说:‘我不知道人们对此有分歧。’ ” 一些哈乃斐派学者认为,伊玛目所指的并非圣门弟子的公决。
伊本·哈兹姆(愿安拉慈悯他)是一位睿智的学者,以考证严谨著称,但在他宣称学者达成公决的著作《公决等级》(Marâtib al-Ijmâʽ)中,存在许多可疑的公决宣称,这促使伊本·泰米叶(愿安拉慈悯他)撰写了《公决等级批判》(Naqd Marâtib al-Ijmâʽ)一书,以指出这些不准确的宣称。 有趣的是,伊本·泰米叶批评的一项公决,涉及到一个在承认其正确性后拒绝某项公决的人是否会被视为不信者(Kufr)。
认识到公决学说的美妙之处至关重要,它不仅是一种保护手段,也是对抗宗教绝对主义的解毒剂。 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之后,在一个无人能代表安拉发言的民族中,这一学说不仅为保守主义,也为效率、宽容和可接受性提供了工具。 (注:原文此处为b65_s3,对应上述内容) 然而,我们需要对已宣称的公决进行客观审查,并在接受它们之前应用严格的标准,因为单纯的接受会赋予某种观点确定性,并终结任何学术辩论。 尽管它们可能无法提供与公决相同的确定性,但我们通常在证明先知圣行的真实性之前应用非常严格的标准,因为它们往往具有推测性的结论。 此外,对于构成公决大部分的“沉默公决”(Sukuti Ijma),由于其假设性质,我们应仅将其视为辅助证据。
四大教法学派之外是否存在真理?
逊尼派伊斯兰教的四大教法学派是逊尼派穆斯林引以为豪的智力成就。 成千上万的学者通过跨学科和跨世代的努力,为创造这些智力奇迹做出了贡献。 正如阿拉伯谚语所言,他们的权威性和我们对他们的需求是显而易见的。 同时,绝大多数穆斯林学者也建议求知者首先在四大教法学派之一中学习。 人们还可以补充说,真理极少偏离四大教法学派的观点。 伊玛目伊本·泰米叶(愿安拉慈悯他)指出:
至于有人说:“我不局限于这四个教法学派中的任何一个!”如果他的意思是并不固守其中某一个而排斥其他,那么这当然是很好的。 事实上,这是两种观点中正确的一种。 如果他的意思是“我不局限于这四个教法学派中的任何一个,相反,我完全反对它们”,那么此人多半是绝对错误的。 因为真理在沙里亚(法律)范围内不会超出这四个教法学派的立场! 人们仅在极少数真理可能超出这四个教法学派立场的情况下存在分歧。
任何试图轻视所有这些、其中部分或这四个教法学派中任何一个的行为,都是对穆斯林大众及其遗产的攻击。 然而,对这些问题保持平衡的理解是必不可少的。 穆斯林大众无力承受在极端主义的钟摆上摇摆。 反对教法学派是不对的,但正如光谱另一端的某些理论家所喜欢相信的那样,这并不是我们穆斯林大众所有困扰的根源。 将复杂的现象简单化,在人类思想中并不新鲜。 然而,这看起来与事实以及因果关系本身的概念极度背道而驰。 毕竟,谁敢断言我们的穆斯林大众在这一“新现象”出现之前做得很好呢? 这不仅关乎外部势力造成的失败,也关乎落后、内部冲突和盲从,无论是在教团之间还是教法学派之间。 可靠的学者们在他们各自的时代,就曾对教法学和教法学者的状况提出过抱怨。 教法学派内部的停滞,以及教法学与民众需求之间出现的脱节,导致在殖民时代之前,领导者们就被迫制定了任意性的法律。 此外,为什么那些未受这一“新现象”影响的国家和社区,并没有比受影响的更好呢?
我们必须记住:这既不是关于四个教法学派遗产重要性的辩论,也不是试图在光谱两端的竞争者之间进行仲裁。 这里的讨论是关于在他们所达成的一致意见之外,真理是否依然存在——这是一种许多穆斯林学者将其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公决(Ijma)的共识。 一些学者甚至走得更远,声称在教法判例(Fatwa)领域,至少在司法问题上存在一种公决,任何学者都不能提出四大学派之外的立场。 根据埃及教法判例署(Dâr al-Iftâ’l-Miṣriyyah)的说法,这种共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习俗以及对其他思想的接受和信任而发生变化。 这也取决于国家所实施的执行力。 人们可以说,这种极难建立的共识充其量只是一个在某些方面有一定依据的方法论决定,绝非穆斯林大众必须永远遵守的、具有约束力的公决。 值得注意的是,早期学者之间的分歧并不在于是否有义务遵循另一位法学家的观点,而在于这种遵循是否是被允许的。 伊玛目阿布·哈尼法(愿主怜悯他)允许这样做,而伊玛目沙斐仪(愿主怜悯他)则禁止这样做:后者主张,一个人通过自身独立判断(Ijtihad)所获得的确定性程度,不应超过通过他人独立判断所能获得的程度。
每当我们寻求关于某个特定问题的裁决时,这要么是一个当代问题,要么是一个之前已经处理过的问题。 如果是当代问题,通常会提供一些灵活性,而且除了非约束性的类比推导(Tahrij,一种基于教法学派立场进行类比的推导形式)之外,甚至连四大学派的观点都不存在。 如果是之前处理过的问题,那么要问的问题是:四大学派共识之外的观点是否有任何依据。
虽然建议穆斯林对与四位伊玛目共识相冲突的观点保持谨慎,但这种谨慎不应导致完全忽视这些观点。 阿布·哈塔卜·阿萨迪(愿主怜悯他)(卒于公元510年) 在他的《教法学原理导论》(At-tamheed fi uṣool al-fiqh)一书中指出:
关于公决(Ijma)[有效性]的证据与他们(四位伊玛目的共识)无关,因为他们是穆斯林大众信士中的一员,而他们作为伊玛目的社会地位并不会改变公决的规则。
伊本·泰米叶(愿主怜悯他)持有相同的观点,并提到了许多四位伊玛目的追随者与他们的共识相左的例子。 伊玛目希哈布丁·艾哈迈德·卡拉菲(愿主怜悯他)虽然是那些从伊本·萨拉赫(愿主怜悯他)那里传述遵循四大学派共识的学者之一,但在另一个地方(和语境中)却表示,任何改信伊斯兰教的人都可以询问任何学者,而不必非要询问那些知名学者;他还指出,在圣门弟子时代,询问阿布·伯克尔和欧麦尔的人,同样可以询问穆阿兹、艾布·胡莱勒等人,并以此挑战任何声称这些公决因缺乏证据而失效的人。 伊玛目伊本·哈杰尔·海塔米(愿主怜悯他)向一位学者解释说,只要有据可查,且其条件和所有必要细节都为人所知,就允许遵循四大学派之外的独立判断,并将这一观点归于塔基丁·苏布基(愿主怜悯他)。
伊玛目纳夫拉维·马立克(愿主怜悯他)将这一观点归于一些可靠的学者。
显而易见的是,没有合法的理由认为四大学派的共识就构成了公决;如果它不构成公决,那么就没有理由将其共识加入到立法来源中。 他们的共识应该作为一种警告标志,提醒法学家谨慎行事,而对于非专业人士则应停下脚步。 如上所述,即使是那些不允许大众遵循四大学派之外观点的人,也承认真理可能存在于他们共识之外,并允许教法学者采纳四大学派之外的观点。 正如我们在讨论法律理论中存在的灵活性时所指出的,他们也允许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使用那些在目的上不具备权威性的观点。
在我们这个时代,为了保护人们免受混乱的教法判例之苦,可以做的是强调在主流立场(稍后将讨论)与四大学派共识相左时应遵循的指导原则,并推进集体独立判断(Collective Ijtihad)的目标,正如谢赫穆斯塔法·扎尔卡在谈到重新开启独立判断之门时所指出的,这为新立场提供了更大的有效性。
集体独立判断的一个新例子是伊斯兰合作组织(OIC)教法委员会关于制造合同(‘aqd al-istiṣnâ’)的裁决,该裁决允许人们购买尚未建成的房屋,并分期支付房款。 这种交易被视为一种预付货款销售(Salam),这意味着它必须适用所有预付货款销售的条件,包括马立克、沙斐仪和罕百里学派所要求的全额即时付款。 这种特殊情况的原因是,由于付款和货物交付均被推迟,该交易不被视为被禁止的(bayʽ al-kâli ‘bil-kâli’,即延期对延期的交易)。 然而,伊玛目阿布·哈尼法认为,由于这涉及货物生产,它与预付货款销售不同,是一个独立的合同。 这种情况允许买方分期支付货款。 尽管如此,根据阿布·哈尼法的观点,如果该合同规定了货物交付的最后期限,它就会转变为预付货款销售。 他的两位弟子在不同的情况下推进了这一观点,并允许设定最后期限。 伊斯兰合作组织教法委员会指出,必须设定最后期限,但这不应将合同从制造合同转变为预付货款销售,并允许延期付款。 因此,委员会批准在房屋建造前进行销售,并允许分期支付房款,前提是房产有明确的描述。 这是一项对于大型产业繁荣至关重要的重要裁决。 它被主要的教法委员会所采纳,消除了许多人因其与四大学派权威观点相矛盾而产生的困扰。 关于伊本·泰米叶关于三次离婚合为一次的观点,也可以这么说。 他将其计算为一次离婚。 他的观点与四大教法学派的权威意见相左。 在包括埃及、叙利亚和约旦在内的许多穆斯林国家,这一观点被教法判例代表所采纳,并咨询了主流意见。 总之,可以说,个人若想将四大教法学派契约之外的观点主流化,必须经过集体教法解释(ijtihad)的批准,或得到一大批权威学者的认可。
法律理论中的灵活性(教法学原理)
沙里亚的目标与改革
沙里亚的目标及其在革新中的作用,是一个经常被热烈讨论的话题。 正如学者们所推导的那样,沙里亚的首要目标是保护宗教、生命、认知能力、血统、名誉和人类的财产。 沙里亚不仅对这些目标进行了重要性排序,还承认每个目标内部的三个层次:奢侈品、需求和紧急必需品。 完美的第三个方面是沙里亚的灵活性,它为紧急必需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的需求提供了特例。
正如杰出的摩洛哥评论家和哲学教授穆罕默德·阿比德·贾比里(愿安拉慈悯他)在其著作《观点》(Wijhat naẓar)中所指出的,那些寻求改革伊斯兰集体思维的穆斯林思想家们曾寄希望于利用“目标”(Maqasid),认为这将是改革的关键。 他们预感到,这种利用——即对实施教法条文所指向的真理的正确理解——将引领穆斯林社群走向巨大的觉醒。 毫无疑问,这是正确的。 然而,当有些人试图在教法书籍甚至文本证据之外,脱离教法书籍中的详细条文来使用“目标”时,问题就出现了。 “目标”是伊斯兰法律中最高层次的抽象,类似于柏拉图超越人类意识界限的基本价值(真、善、美)以及法国大革命的口号(自由、平等、博爱)。 尽管人们不断讨论这些价值的优点,但关于实现它们的路线图,人们却争论不休。 这正是沙里亚闪光的地方,因为它为实现宏伟目标和价值提供了指导,满足了人类对方向的渴望。 从语言学上讲,沙里亚(shareeʽah)指的是通往水源的道路。 水是维持我们生命的物质基础,因此至关重要;而祈求安拉的指引,则是我们精神(及整体)生命的支柱,因此更为重要。
在那些夸大“目标”益处的人与那些否认其在指导教法学者进行教法解释中作用的人之间,中间立场是:教法学者应始终关注“目标”(正如在理性论证讨论中所述),但不应为了实现这些目标而回避详细的条文、降示方法或法律原则。 如果他们决定使用“优选法”(istihsan)或其他法律工具来实现目标,他们必须提供正当的理由。 最适合在不损害教法学原理中规定的降示方法的前提下使用“目标”的,正是这些法律专家。 他们可以通过正确理解文本证据和法律原则(al-qawâ’id al-fiqhiyyah)找到实现目标的适当途径;后者比“目标”的抽象程度更低,因此更具可计算性。
许多渴望革新的人在理解“目标”时所犯的错误,是过分夸大了人类理性在独立实现这些目标方面的能力。 他们完全相反的反对者所犯的错误,则是轻视人类理性,导致了一种停滞状态,剥夺了沙里亚在处理不断变化的现实时的灵活性——这正是保证其超越人类意识界限的生命力的显著特征。
人类理性的作用
这里紧迫的问题是,人类理性在实现上述“目标”方面是否足够。 学者们对于人类区分善恶(hasan 和 qabeeḥ)的能力意见不一。 穆尔太齐赖派认为,人类理性在这方面是完全胜任的(同时也对此负有责任)。 许多艾什尔里派和一些传统派学者则认为并非如此(但他们在法律问题上仍然使用了理性思维)。 包括许多马图里迪派和伊本·泰米耶在内的传统派学者保持了中间立场,认为人类理性部分地具备判断能力;但这种能力受到自我、偏见、无知等因素的影响,是不完整且模糊的。 (续上句) 像艾什尔里派一样,他们也主张在安拉的启示降临之前,人类并不因这种判断能力而承担责任。 后一种观点具有巨大的价值,因为所有人在某种程度上都认同基本道德价值的公正、客观和一致的体系。 沙里亚承认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判断能力,这被称为“天性”(fitrah)。 基于伊本·泰米耶(愿安拉慈悯他)归于大多数逊尼派的这一观点,理性在绘制路线图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它确保了对沙里亚及其目标的稳固理解,并清晰地理解沙里亚所处的现实。
在讨论理性和沙里亚之间的相互作用之前,我们必须询问运作的相关概念。 我们生活的哪些部分以及多少比例是由沙里亚控制的,又有多少留给了人类思考? 作为穆斯林,我们服从于造物主。 生命本身就是他的恩赐。 我们为他而活,与他同在。 然而,尽管我们处于造物主的掌控之下,他允许我们做出多少自己的决定? 作为穆斯林,我们在现代话语中关于造物主与世俗之间的讨论是紧张的。 世俗主义的拥护者经常攻击造物主在“公共领域”中的位置。 然而,如果反过来也是正确的,我们也必须自问。 当你听到那些声称用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特定药物治疗病人的诊所时,你应该发现这种针对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思想是具有攻击性的。 (续上句) 你应该发现这种针对他及其教导的攻击性思想。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最终是这样教导的:
أَنْتُمْ أَعْلَمُ بِأَمْرِ دُنْيَاكُمْ。你们更了解你们世俗事务的情况。
你们更了解你们世俗事务的情况。 (由《穆斯林圣训实录》记载。)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确实开过一些药方。 (续上句) (续上句) 然而,这些药方中只有极少数有迹象表明其来源是神圣启示。 否则,先知穆罕默德 ﷺ 使用的是他所处时代和地点适用的相同药物。 (续上句) 虽然像伊本·盖伊姆·贾兹亚(愿安拉慈悯他)这样的一些学者认为所有的药方都是无误的,但像卡迪·伊亚德·伊本·穆萨(愿安拉慈悯他)和伊本·赫勒敦(愿安拉慈悯他)等其他人则认为它们并非无误。 除了少数具有神圣来源迹象的药方外,后一种情况似乎与上述圣训更为一致,正如伊本·赫勒敦所指出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来到我们这里不是为了传授医学等知识,而是为了传授宗教。 (续上句) 无论你对哪种情况感到更自在,不可忽视的事实是:并没有一种被称为“先知医学”的特殊药物类型。
当讨论涉及政治、经济或公共政策的其他方面时,问题往往变得更具争议性。 人们应当期待这些问题会有相关的伊斯兰教令与指导。 看起来,如果我们接受这些作为约束性准则,我们反而放弃了一些最显著的概念,比如可以翻译为“多数人裁决”的舒拉(协商)概念。 我们不应忘记,这些领域似乎被刻意保持了极简的规范,没有留下详细的指令,这是为了给人类的创造力留出空间,并让人类理智能够根据不同时间和地点的适宜性做出决定。 如果我们被要求必须遵循直接民主,那么这项指令在过去十二个多世纪里将无法执行,因为这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 如果人们认为在特定条件下更合适,它会禁止选择某种代表人民的寡头政治。 关于伊斯兰教是更倾向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还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体系的无休止争论,正是该领域规范宽松的体现,这种宽松允许了真诚的学者和思想家参与讨论。
在神圣与世俗的界限之外,理智与沙里亚(伊斯兰法律)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巨大的。 在启示和传统文本的引导下,理智的作用之一是根据启示、宗旨(Maqasid)和伊斯兰法律的基本原则来审视传统,并确定哪些观点最站得住脚、最适宜。 伊本·盖伊姆·贾兹亚(愿主怜悯他)曾写道:
沙里亚的根基与建筑,建立在智慧以及仆民在今世和后世的利益之上。 沙里亚的全部都是正义,全部都是利益,全部都是仁慈,全部都是智慧。 任何从正义转向压迫、从仁慈转向冷酷、从利益转向祸害、从智慧转向荒谬的问题,即使通过曲解(te’vil)的方式,也与沙里亚不相容。
必须识别出那些通过曲解(错误解读)方式被引入沙里亚(此处指法学遗产)中的思想。 只要是对学者们留下的伟大遗产进行批判性审视,且由具备资质的专家出于正当目的,并怀着对那些毕生致力于宗教和服务各自学科领域的思想巨匠们的尊重而进行,这就不是对沙里亚的攻击。
理智在这里对于不断变化的现实还有另一个作用。 教法判例(fetva)是一项特殊的裁决,或者是沙里亚在具体细节上的应用,因此它是针对特定情况的裁决专门化。 这里还存在一个人的因素——以及随之而来的巨大误差空间——教法判例不仅需要理解沙里亚文本,还需要理解所裁决的具体情况。 当你加上过去两百年间世界发生的巨大变化时,你就会明白,在急于将古典法学书籍中的教法判例应用于当前现实之前,需要付出多大的努力去研究它们。 如果我们按照伊玛目法赫鲁丁·拉齐(愿主怜悯他)的说法行事,由于适用范围(dhahâb al-maḥal)的缺失,会有许多理性的废止(nesh)。 然而,这里的“废止”一词可能是拉齐(愿主怜悯他)在广义上使用的。 正如希哈布丁·艾哈迈德·卡拉菲(愿主怜悯他)所指出的,我们可以简单地说,由于应用条件的缺失,该裁决无法执行。 例如,伊玛目(穆斯林国家的元首)必须来自古莱什部落的情况,正如伊本·赫勒敦所主张的那样,这可能仅仅是为了消除冲突以及关于先知穆罕默德 ﷺ 继承权所带来的混乱。 (续上句) 如今,数百万人追溯自己的血统至古莱什,但没有任何可靠的方法来证明其主张的真实性。 因此,许多人认为该裁决已无法执行。
那些精通不同学科和人类活动领域的人,将是能够最好地在自身领域运用伊斯兰价值体系的人。 学者们需要对这些领域有一定的了解,以便为他们提供适当的指导。 那么,我们应该求助于伊智提哈德(独立判断)部分,在那里,学者们在各自专业领域的教法判例最受追捧。 如果这并非总是可行,那么在听取各方专家意见并充分了解相关议题后,此类事项的教法判例可能需要由法学学者集体承担,并由最终签署人负责。
扩大理性证据的使用。
在我们现有的法律理论中,人们对文本证据(《古兰经》、圣训和圣门弟子的教法判例)的力量有着预期的强调,但同时也承认无数的理性证据,如类比(qiyas)、公共利益(al-maṣlaḥah al-mursalah)、法律偏好(istihsan)、习俗(urf)以及堵塞或开启手段(sadd / fatḥ al-dharâ’i ʽ)。 当法学家们意识到法律的宗旨和智慧时,这些理性证据为实现革新的工具提供了极佳的知识库。
例如,不同形式的类比为整个法学提供了巨大的可操作性和力量;这对于那些更注重宗旨和平等原则的非技术性类比尤其适用。 此外,除了“原因”('illah,即裁决的偶然事件)之外,使用“智慧”(hikmah,即特定裁决立法背后的根本原因)将赋予类比巨大的活力。 当智慧是显而易见的(zahir)且可衡量的(mundabiṭ)时,使用智慧是赛义夫丁·阿米迪、伊本·哈吉布、沙斐仪派的印度学者以及许多罕百里学者的观点。 这也是《古兰经》将裁决与其立法最终智慧联系起来的方式。 即使一些学者强调类比不能基于智慧,你也会发现他们在应用类比时考虑到了这一点。 一个很好的例子是因病合并祈祷的裁决,在启示文本中没有明确的证据:你会发现马立克派、罕百里派和许多沙斐仪派学者允许这样做,他们基于防止困难的原则,使用了与旅行和长期出血时合并祈祷裁决的相似性。 困难并不是旅行时合并祈祷的“原因”(紧急因素);它更多是“智慧”(立法背后的深意)。 我们发现罕百里派学者利用这些理由进一步扩大了合并祈祷的有效借口清单,以涵盖可能导致困难或损害个人健康、声誉甚至生计的各种原因。 伊本·泰米叶(愿主怜悯他)对此做了注释,将其扩展到包括担心如果不去处理就会导致面团变质的面包师。 这也是伊本·泰米叶对禁酒令智慧的理解,这促使他阻止他的追随者去阻止鞑靼士兵饮酒。 如果入侵者喝醉了,人们在一段时间内可以免受他们的伤害;因为他试图证明,只要他们清醒,他们就会抢劫城市并散布邪恶。
对智慧的评估不仅限于在类比中使用,它还影响了对文本(nass,即启示文本)本身的理解。 例如,你会发现哈乃斐派和马立克派学者在评估泰雅木姆(土净)立法背后的最终智慧时,认为地表的任何表面都是适用的,这与那些基于文本字面意思认为仅指土地的人形成了对比。
对智慧的评估,也是法律偏好(istihsan)概念背后的支撑,它是对抗那些可能令人失望的教条主义和科学局限性的一剂良药,旨在更好地服务于沙里亚的理想和目标。 这摒弃了一种建立在替代性利益之上的比较,而这种比较本可以更好地服务于正义和公共利益的理想。 这种最初由伊玛目阿布·哈尼法(愿主怜悯他)及其主要弟子所采纳的“优选法”(istihsan),并非伊玛目沙斐仪和伊玛目艾哈迈德·本·罕百里所强烈反对的那种形式——正如伊本·泰米叶所指出的,他们反对的是后来一些实践该法的哈乃斐派学者所采用的形式。 赛义夫丁·阿米迪(沙斐仪派法学家)尽管明确谴责“优选法”,但他指出伊玛目沙斐仪(愿主喜悦他)也曾多次诉诸于“优选法”。
举一个实际的例子,我们的法学家传统上达成共识,即负债者在计算天课时,可以从其资产中扣除债务。 然而在今天,人们为了购买房屋和投资工具等耐用资产而背负债务。 如果我们允许人们从天课中扣除他们为抵押贷款或为工厂购买机器所承担的债务,那么许多富人将根本无需缴纳天课。 学者们通过法律裁量,将人们为投资而承担的债务排除在可以从“应缴天课”资产中扣除的债务之外。 这种“优选法”完全符合天课法规、目标及其精神,包括优先考虑穷人的权利。 “公共利益”(Maslahat)在伊斯兰教法中的地位,取决于法学家是否承认理论上的“优选法”(获取利益)作为立法来源。 事实是,所有在实际执行教法裁决的过程中,都被视为公共利益。 问题不在于对公共利益的评估,而在于它在启示文本的明文或隐含意义面前的效力。 人们会发现学者们对此存在分歧:他们的观点跨度很大,从赋予“优选法”几乎不受限制权力的纳杰姆丁·图菲(愿主怜悯他),到那些认为启示中的立法没有更强依据,甚至将这种特定的公共利益限制在伊斯兰教法所认可的范例之内的学者。 如果我们将其与“革新”(tecdit)中的目的论角色联系起来,我们就可以扩展可识别的目的,以容纳任何符合伊斯兰教法目的的利益:即健全理智所认可的所有利益。 当感知到的利益与启示文本发生冲突时,由精通法学的导师对两者进行审慎的审查。 无论是由于利益评估的偏差、对综合性不可避免的损害的忽视,还是由于我们对经文理解的局限,错误总是存在的。
“习俗具有约束力”是伊斯兰教法的一项法律准则。 因此,不违背伊斯兰教法的习俗被赋予权威,并被视为证据。 换句话说,立法者将习俗视为人际关系裁决中的决定性因素,并非将其作为独立的法律来源,而是作为确保正确执行经文的辅助要素。
安拉说:
خُذْ الْعَفْوَ وَأمُرْ بِالْعُرْفِ وَأعْرِضْ عَنْ الْجَاهِلِينَ(你要宽恕,要劝善,要避开愚人。)
选择宽容,命令善行,不要理会愚昧的人! [《古兰经》第七章“高处”第199节]
安拉说:
وَلَهُنَّ مِثْلُ الَّذِي عَلَيهِنَّ بِالْمَعْرُوفِ(她们应享有的权利,按照公道,与她们应尽的义务相等。)
女性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享有与其义务相等的权利。 [《古兰经》第二章“黄牛”第228节]
只要不与启示的明文相冲突,“被视为善的”和“被视为合理的”事物,都留给社会或群体来决定。
关于考虑社会规范的一个例子,是艾布·达伍德根据哈拉姆·本·穆海萨(Haram bin Muhayyiṣah)转述其父亲的权力所记载的:
巴拉·本·阿兹布(Bera bin Azib)的一头母骆驼进入了一个人的果园,毁坏了里面的东西。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裁定,白天看管果园是果园主人的责任,夜间看管动物并防止其进入果园是动物主人的责任,动物在夜间造成的损失由动物主人赔偿。
如果在不同的时间或地点,人们一致认为牲畜主人应该时刻看管他们的动物,那么他们的习俗(传统)将成为他们之间裁决的基础。 伊玛目卡拉菲(El-Karafi)指出:
每当习俗发生变化时,都要将其考虑在内;当习俗终结时,就将其从等式中剔除,不要把你的一生都死板地束缚在书本上写的东西里。 同样,当有人从你所在的地区之外来寻求教法判例(fetva)时,不要强加给你自己的习俗。 相反,要询问他们的习俗,并以此为基础给出你的判例,而不是基于你自己的习俗或书本上固有的东西。 这是纯粹的真理;在执行传述的命令时过于死板,是对宗教的误导,也是对穆斯林学者和虔诚先辈们意图的无知。
伊玛目伊本·盖伊姆·贾兹亚(愿主怜悯他)写道:
任何无视习俗、传统、时间、地点及其自身条件的不同,仅仅依据书本上的记载来发布判例的人,都已经偏离了正道。 他所犯下的宗教罪行,比那些不顾人们的国家、习俗、时代和个人倾向,而用医学书上的内容来对待所有人的医生所犯的罪行还要严重。 这些无知的教法官和医生,是对大众的宗教和身体伤害最大的人。 唯有安拉是求助的对象。
通过这一准则,伊斯兰教法接纳了人们不断变化的规范、传统和习俗,并保护了不同民族的文化认同。 这也适用于不同时代的人们,他们必须适应各自时代所带来的变化。 总之,严格遵守目的和启示文本所设定的界限,并扩大使用由真正公议(icma)指导的理性论证,将提供巨大的灵活性,并作为一种“革新”工具发挥作用。 收起阅读 »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bugunun-dunyasinda-seriat-islami-soylemi-yenileme
原文标题:Bugünün Dünyasında Şeriat: İslami Söylemi Yenileme
作者:Dr. Hatem al-Haj
作者简介:哈特姆·哈吉博士(Dr. Hatem al-Haj):黎巴嫩吉南大学比较法学博士、儿科医生、米什卡大学伊斯兰研究学院院长,以及美国穆斯林法学家协会(AMJA)常任教法委员会成员。
副标题:关于伊斯兰教法(沙里亚)在现代世界应用的 3 个常见误解
摘要:本文指出,宗教话语作为人类对启示的理解,并非神圣不可侵犯,因此更新宗教话语不仅是社会需求,更是宗教责任。作者强调,必须区分无误的启示文本(《古兰经》与圣训)与人类的解释,并警惕那些缺乏资格、盲目屈服于现代文化的所谓“更新者”,以防误导穆斯林群体。

图:当代世界的沙里亚:更新伊斯兰话语
引言
由于穆斯林地区近来动荡不安,伊斯兰宗教话语的更新(tecdit)已成为关注焦点。 尽管更新的概念是合法的,但暗示(极少明说)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所遭受的许多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宗教话语,这是不公平的。
如果深入研究,就会发现这种观点故意忽视了无数导致这些损害的因素,这些损害部分源于自身,部分则是他人强加给穆斯林的。 然而,声称当代宗教话语完全没有任何过错也是不合理的。
首先,请允许我在此指出,对于任何相信先知穆罕默德 ﷺ 收到了来自安拉启示的穆斯林来说, 所期望的仅仅是顺从这一启示,并承认其无误性。 毕竟,安拉超越了一切错误。 然而,作为讨论对象的宗教话语是人类的产物,不应将其与启示本身混为一谈,也不应将其视为神圣不可侵犯。 无误性仅属于启示的明文(《古兰经》和圣训)以及善意的明确学术共识。 我们对文本的理解可能偏离了其本意。 例如,对我们某些宗教教义的误解,可能会导致治理不善,并助长绝大多数穆斯林国家的高腐败率。 然而,如果有人声称伊斯兰教本身应对此负责,那么简单的回答是:他们并不比成功建立廉洁治理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 圣门弟子们更优秀。 事实上,《哥伦比亚世界史》(Columbia History of the World)一书指出, 欧麦尔建立的行政体系优于穆斯林统治之前统治该地区的罗马帝国官僚机构。
此外,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言,宗教话语的更新不仅是社会需求,也是一种宗教责任:
إِنَّ اللَّهَ تَعَالَى يَبْعَثُ لِهَذِهِ الأُمَّةِ عَلَى رَأْسِ كُلِّ مِائَةِ سَنَةٍ مَنْ يُجَدِّدُ لَهَا دِينَهَا(安拉确实会在每个世纪之初,为这个民族派遣一位更新其宗教的人。)
毫无疑问,安拉会在每个世纪之初为这个民族派遣一位更新其宗教的人。
大多数人承认更新是必要的。 然而,许多人对于更新的构成以及究竟应该更新哪一部分或哪些部分存在分歧。 有些人只要更新仅限于宣教技巧,就能接受更新的概念。 一旦涉及宗教内容,许多“保守派”穆斯林就会感到不安。 对一些人来说,这是源于对未知的恐惧。 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我们的民族正遭受着巨大的软弱和分裂,这滋生了防御心态和不信任感。 然而,我们对更新呼声的某些恐惧可能是合理的。 毕竟,许多寻求宗教更新的人完全不具备相应的资格。 他们拒绝了大部分既定的圣训,完全无视积累的传统,并轻视启示文本的明确推论。 他们急于评判伊斯兰教的伟大法律学家,声称这些法律学家是其文化的产物,被偏见蒙蔽了双眼。 同时,向“保守派”穆斯林提议的大部分更新,看起来像是对主流现代文化的无条件、纯粹的屈服,这使得神圣的命令受到人类不断变化的思想和社会结构的影响。 然而,我们对参与这种更新讨论的犹豫不决,导致的问题是其他人可能会篡夺更新的大旗。 那些对民族现状感到失望并渴望变革的人,可能会被误导去追随那些不合格的“更新者”。
本文讨论了与宗教更新相关的特定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更新概念的有效性和范围
更新主要涉及恢复与适应。
2. 我们是否需要更新推论的降示方法(即法学原理学)?
a. 可能阻碍宗教话语更新的根本性教法推演(ijtihad)
i. 共识(Ijma)过度声明的问题
ii. 如果能够证实存在脱离四大教法学派共识之外的立场,
b. 法学基础严密体系中灵活性的存在
i. 宗教革新中目的(Maqasid)的作用
ii. 人类智慧的作用
c. 法律理论内渐进式革新的建议
3. 有意与无意革新的应用实例
“泰吉德”(Tecdid,即革新)概念的有效性与范畴
如前所述,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阐明,安拉会在每个世纪之初为穆斯林群体派遣一位“能够革新其宗教事务的革新者(Mujaddid)”。 因此,呼吁革新的人不应受到指责,因为在这一语境下,首先提出这一术语的正是安拉的使者 ﷺ 本人。 相反,讨论应围绕这种革新的预期含义展开。 这仅仅意味着“恢复”吗? 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先知穆罕默德 ﷺ 在当时没有使用其他意为“恢复”的阿拉伯语词汇,而专门使用了“泰吉德”(Tecdid,即革新)一词? 此外,“恢复”一词似乎更适用于静态结构,就像你想要将其恢复到原始美感的历史建筑一样。 我们的宗教是一个鲜活的实体,它拥有统一的精神、连贯的目标和包容的原则,同时具备灵活的法律框架,能够与不断变化的现实建立适当的紧密联系。 因此,“革新”是恰当的词汇。 但如果涉及革新,一个人该如何“革新”宗教呢? 这是否意味着我们有权改变神圣的命令?
宗教的默认状态是保持不变,“革新”所指的很大程度上是恢复,即通过复兴原本纯正的内容并清除那些与启示相冲突的创新和习俗,从而实现恢复。 除此之外,还有另一种革新,即基于“伊智提哈德”(Ijtihad,法律推演)的革新。 这就是学者们所表达的:“因时代变迁而导致的教法判例变化,不应受到指责。” 这便是他们所表达的内容。 一个例子是,在欧麦尔(愿主喜悦之) 神圣的哈里发时期, 当他看到安拉已经加强了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力量时,他停止了发放 al-mu’allafati quloobuhum(即:团结人心者)的扎卡特(天课)份额。 他认为不再需要通过支付扎卡特款项来抵御他们的邪恶或换取他们的忠诚。 另一个例子是,在奥斯曼(愿主喜悦之) 担任哈里发期间,他下令收缴流浪骆驼,将其出售,并将所得款项存入托管账户,以便归还给失主。 这违背了最初禁止收缴流浪骆驼的规定,但这是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时代与奥斯曼(愿主喜悦之) 时代之间发生的(变化)。 奥斯曼(愿主喜悦之) 由于其哈里发时期出现的道德败坏,这被作为最后的手段使用。 先知穆罕默德 ﷺ。 阿里(愿主喜悦之)担心工匠们在保护他人财产方面变得疏忽或漠不关心,因此要求他们对从客户那里收取的物品负责。 同样,早期哈乃斐派学者对于教授《古兰经》收取报酬是否非法并无争议;后来,当志愿者人数减少时,出于对《古兰经》知识可能失传的担忧,他们同意了《古兰经》教师收取报酬。
这些重大的革新改变了既定的教法裁决吗? 绝不会,安拉的律法是不容改变的。 伟大的安拉命令道:
اتَّخَذُوا أَحْبَارَهُمْ وَرُهْبَانَهُمْ أَرْبَابًا مِّن دُونِ اللَّه (他们舍安拉而以他们的博士和修士为主宰。)
他们舍弃安拉,将他们的宗教博士和修士当作主宰。 [忏悔章 9:31]
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对阿迪·本·哈蒂姆(愿主喜悦之)解释说: “将宗教博士和修士当作主宰”,是指在将非法视为合法、将合法视为非法的问题上服从他们。 此外,这正是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 在下述圣训中明确禁止的事情:
مَنْ أَحْدَثَ فِي أَمْرِنَا هَذَا مَا لَيْسَ مِنْهُ فَهُوَ رَدٌّ (谁在我们这件事务中引入了不属于它的东西,那它就是被驳回的。)
谁在我们这件事务中引入了不属于它的新事物,那它就是被驳回的。
因此,之前的例子不可能涉及教法裁决(即神圣的呼吁或命令)的改变;尽管一些学者使用了这个术语,但对他们而言,这指的不仅仅是伊斯兰教法中的实际裁决,还包括教法判例(宗教法令)。 同一个行为在不同的背景下可能有两种不同的教法判例。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让我们以教授《古兰经》收取报酬为例。 禁止这种行为是早期哈乃斐派学者的共识,但后来他们允许了其实施。 问题是:禁止和允许是否针对同一件事? 看起来似乎是这样;但仔细观察后就会发现,我们不能将一个时代——当时人们热衷于将教授《古兰经》作为一种奉献给安拉的行为,并从国库获得经济支持——与另一个时代——教师们不再从国库获得生活来源——的教授《古兰经》收取报酬等同起来。 在后一种情况下,如果他们忙于教授《古兰经》,就会失去养家糊口的能力;如果他们忙于谋生,就会失去学生。
因此,特定的情境可能需要一系列不同的裁决,而穆杰泰希德(伊斯兰法学中被认可的权威)会从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 有时,问题可能介于两个裁决之间或处于两个原则之间,在这种情况下,穆杰泰希德会根据他认为更接近的原则来处理该问题。 这显然只涉及那些受人们习俗、惯例和利益影响的裁决。 关于这一点,伊玛目沙提比(愿主慈悯之) 曾这样说道:
随着习俗改变而变化的裁决,并不是神圣命令本身有任何差异的反映,因为伊斯兰教法已被证明是永恒不变的。 假设这个世界永恒存在,而人们仍然有义务[维护伊斯兰教法],那么伊斯兰教法就不需要任何补充。 换句话说,每当习俗发生变化,它们就会被纳入伊斯兰教法中另一个[不同]原则的框架下进行裁决。
在教授《古兰经》收取报酬的例子中,第一个原则是:在奉献行为中除了安拉(的恩典)外别无他求——这支持了第一阶段的禁止观点;第二个原则是:通过向年轻人教授《古兰经》来保护它——这支持了第二阶段的允许观点。 基于伊智提哈德(独立判断)的革新考虑到了时间和地点的变化,不是因为它们本身依赖于裁决,而是因为它们是具有不同条件的工具,可能与那些裁决相关联。
在开始讨论什么可以改变之前,我们首先要强调什么是不变的。 虽然伊智提哈德在各个领域始终是纠正我们理解所必需的,但以下内容是不受变化影响的,无论是习俗、世界条件、技术进步的变化,还是任何次要变量的变化:
- 所有信仰问题 - 伊斯兰教的支柱 - 崇拜领域的裁决,其原因无法理解,如礼拜的不同时间和姿势,以及朝觐和斋戒的习俗 - 伊斯兰教法中由启示文本确定的精确命令(如赎罪、待婚期的长度、继承权) - 存在明确文本且有确定推论和特定传述,且其运作因素依然存在的问题 - 存在明确且真实公决的问题:公决不应基于次要变量,例如共同利益(或利益优于损害)是决定性因素的情况。 - 道德的基本准则,以及对傲慢、偏见、谋杀、通奸、高利贷、流言蜚语、诽谤等的禁令; 保护基本人权,如契约中的相互义务,以及生命、财产和名誉的神圣性。关于这些问题,变化只与确保保护这些价值观和权利的手段有关。在排除这些领域后,伊智提哈德的革新似乎在管理、公共政策、国际关系、金融交易、就业、企业道德、可靠证据和司法程序,以及在某种程度上的人际关系,以及与具有不同神学倾向和宗教背景的人交往方面最为迫切。
主要在于恢复与采纳
在确认我们并未将法学遗产的内容排除在批判性审查之外,且许多由受人尊敬的伊玛目和学者做出的裁决因世界地缘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的变化而需要改变之后,重要的是要指出,许多革新与这些内容无关。 这完全关乎在截然不同的世界环境中,恢复前几代人所捍卫的宗教价值观和原则;因此,这是关于采纳与恢复,或有意义的恢复。 这可以通过我们当代宣教叙事中的一些改变来实现。 在作者看来,我们当代宗教话语最需要的是重点的转变,同时在促进思想诚实和公正的同时,打击偏执、党派偏见和煽动性言论。
重点的转变
新闻媒体可以通过扭曲事实来改变听众的认知,传教士也可以做同样的事情。 然而,传教士的影响可能更深远、更持久,因为它涉及改变和重塑人们的宗教信仰。 如果一个故事被重复了一百次,而有五十个故事反对那个单一的故事,且每个反对的故事只被呈现一次,那么你就成功地扭曲了人们对现实的感知并改变了他们的信仰。 我们能对先知的圣行说同样的话吗? 当然可以。 如今,宣教叙事所需要的是重点的微调:从技术细节转向精神和道德,从细枝末节转向宏大基础,从关注形式和外部转向关注本质和内心。 这并非针对伊斯兰教法或我们敬爱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愿主福安之) 这绝非是对圣行(Sünnet)的不敬,也不是为了呼吁进行不公正的隐义解读,而是为了按照适当的顺序重新梳理宗教优先事项所做出的尝试。
我们的神学遗产非常广博,尤其是当我们把所有受人尊敬的学者的教导和言论都涵盖在内时,任何想要利用它来谋取私利的人,都能从中找到足够的素材。 两位传道人可以向听众提供同一位学者——例如伊玛目艾哈迈德·本·罕百里——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描述,而且他们两人都可以仅引用伊玛目本人的话来做到这一点。 这不仅关乎概念化,还关乎对任何伊玛目甚至圣门弟子的言论进行核查,看其是否符合那把绝对正确的衡量标尺——即启示和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传统。 先知穆罕默德 ﷺ 传统——进行核查。 这也关乎其与当前形势的契合度。 我们需要学者来调整传达给大众的信息,同时也需要大众具备足够的知识来判断应该接受什么样的信息,并保持足够的谦逊,不去僭越合格学者的角色。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重建学者阶层的公信力无疑至关重要。
对抗偏执与宗派主义
当一名年轻男女在二十岁左右选择加入某个特定团体时,你通常会发现,即便三十年过去了,他们到了五十岁时,依然隶属于同一个团体或组织,坚守着当初的信仰和立场。 这在构成我们穆斯林大众核心的各个派系和团体中都是如此。 自然地,同一团体的人们之间会建立起深厚的社会纽带,这意味着个人若想改变信仰,将付出高昂的社会和情感代价。 安拉在谈及这一现象时说道:
وَقَالَ إِنَّمَا اتَّخَذْتُم مِّن دُونِ اللَّهِ أَوْثَانًا مَّوَدَّةَ بَيْنِكُمْ فِي الْحَيَاةِ الدُّنْيَا (他曾说:“你们舍安拉而崇拜偶像,只因在今世生活中彼此有情谊。”)
易卜拉欣曾对他们说:“你们舍安拉而崇拜偶像,仅仅是为了维持你们在今世生活中的情谊(和利益)。” [《古兰经》蜘蛛章 29:25]
除了不断变化的忠诚所带来的负担,或者仅仅因为信仰某个群体的定义特征,人们往往会陷入一种扭曲世界观的困境。这是因为群体教条的严格影响,以及为了不断确认其既定观点而进行的追逐,即使在接触到其他思维方式时也是如此。 所有这些因素以及其他因素,都阻碍了自由的思想探索和思想的真正发展。 这不仅对个人有害,对那些“相互蒙蔽”的群体来说尤其有害。 盲从(狂热)现象不能被定义为我们穆斯林群体中出现的新事物。 如果我们知道像伊玛目艾哈迈德·本·罕百里、《布哈里圣训实录》作者、阿布·贾法尔·塔巴里、伊本·哈兹姆、伊本·鲁世德、伊本·泰米叶等学者,除了遭受其知识对手的迫害外别无其他经历,我们就能理解这一问题的历史根源有多么深远。 几乎每一位学者都有过属于自己的“米赫奈”(审判/考验)。 绝大多数伊斯兰群体——无论是意识形态、神学、法律还是其他派别——都要求对传统的顺从和忠诚,却未能培养其追随者进行严谨审视的基本素质。 改变这种氛围对于思想复兴至关重要。
在促进思想诚实与公正的同时对抗煽动性言论
当代话语致力于塑造一种刻板印象:即那些宗教虔诚的个人,对世俗事务一无所知,盲目追随神秘的传说,思想和认知僵化,言论具有煽动性,且对异见缺乏宽容。 尽管这种漫画式的形象非常无情,但在我们的内省中,不应完全将其弃之不顾。 作为有缺陷的人类,我们谁也无法免于这些问题。 有时我们的诡辩是因为失去了热情,因为我们不知道更好的方式;有时则包含着为了伤害我们的思想或政治对手而进行的蓄意尝试。 对历史和真相的歪曲呈现,造就了年轻一代,他们对过去和现在的认知严重扭曲,并完全被各种宏大的阴谋论所吞噬。
内容的改革
改革与更新的必要性已得到绝大多数穆斯林学者的认可。 承认并确认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存在并影响了我们法律理论和法律发展的停滞状态,对于针对所需的更新提出解决方案是必要的。 十四世纪受过良好教育的爱资哈尔学者谢赫·阿卜杜勒-瓦哈布·哈拉夫将伊智提哈德(独立法律推断)中出现的停滞归因于四个因素:1) 穆斯林国家内部的政治分裂和冲突,使各领域的学者偏离了发展各自学科的道路;2) 基于教派的偏见,通过支持并试图证明自己教派(思想流派)的正确性,阻碍了对《古兰经》和圣训证据进行公正的全面审视,使许多学者沉迷于过度的钻牛角尖;3) “教法判例的混乱”,这是学者们在此期间未能有效控制的,由于谨慎起见,他们关闭了伊智提哈德之门,导致了严重的停滞;4) 影响许多学者的道德败坏,导致任何试图进行独立伊智提哈德的人都遭到嫉妒和贬低。
可更新的内容是否仅限于法律?
虽然这场讨论主要关于法律方面的更新,但回答这个问题很重要。 正如我们之前所说,信仰和伊斯兰价值观的基本问题,并不受新的伊智提哈德的约束,因为这些问题旨在创造与新事实相符的新情况。 然而,我们仍然需要通过伊智提哈德来纠正我们对其中一些概念和价值观的理解。 例如,对前定(命运)和禁欲(苦行或远离世俗事务)的误解,对穆斯林群体的福祉是有害的,并可能阻碍任何发展的成功机会。 试想一个表面上宿命论且与现世毫无关联的民族。 简单来说,我们需要将我们对这些概念的集体理解,重新调整到先知穆罕默德 ﷺ 及其圣门弟子的时代。 有时,集体理解的重新调整只需要回溯一两百年,以去除最近偏差所形成的薄壳。 而在其他时候,这种重新调整需要回溯到先知穆罕默德 ﷺ 及其圣门弟子的时代,他们的教导和生活将永远是光明的最亮标志和永恒的衡量标准。 这并不意味着穆斯林群体一直被完全误导,但某些与启示不符的倾向在我们的集体意识和实践中变得普遍(正如先知穆罕默德 ﷺ 本人所预言的那样)是非常可能的。 )
虽然许多人仍然反对(或至少怀疑)基于伊智提哈德的复兴,但看到大多数杰出的穆斯林学者接受这一概念是令人鼓舞的。 这场争论的一个议题是,我们是否需要重新整理法理学的原则。 这正是我们在下一节中试图讨论的内容。
我们需要更新法律理论和降示方法吗?
绝大多数穆斯林学者一致认为,为了处理古典学者之前未曾涉及的新兴问题,新的伊智提哈德是必要的。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同意,为了重新审视伊斯兰法学遗产中既定的观点,并从最适合当前现实的观点中进行选择,新的伊智提哈德(独立见解)可能是必要的。 这些学者谈到要使用同样的既定法律理论来重新审视个别裁决。 然而,有一群学者希望对法律理论本身引入一种“系统方法”,并对演绎方法进行重新评估。 不出所料,他们遭到了强烈的抵制。 那些寻求革新(Tecdid)基础的人非常多样化,人们不应草率地概述他们的主张,也不应随意搁置他们的目标。 在此,我将尝试探讨是否有必要对法律理论或法学基础科学进行重新审视。
首先,伊斯兰学者一直以来都对有关法学基础的问题提出异议。 伊玛目艾哈迈德·本·罕百里(愿安拉慈悯他)曾说:“……谁声称达成公决(Ijma),谁就是在撒谎。” 伊本·鲁世德(愿安拉慈悯他)撰写了《决定性论述》(Faṣl ul-maqâl wa taqreer ma bayn al-Sharee’ah wal-Ḥikmah min al-ittiṣâl),探讨了宗教与哲学之间的和谐。 拉齐(愿安拉慈悯他)认为这是一种理性的废止。 纳杰姆丁·图菲(愿安拉慈悯他)扩大了立法中公益(Maslahah)的范畴。 希哈布丁·艾哈迈德·卡拉菲(愿安拉慈悯他)将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 圣行根据其行动能力进行了分类。 这些只是法学基础科学中持续革新的几个例子。 (注:原文此处为b58_s9,对应上述内容)
显而易见,法学基础科学并非一个封闭的系统,因为它依赖于停滞与变迁。 但即便如此,本文作者认为法学基础科学无需重新审视;它是一个拥有显著灵活性的稳固结构。 我们未能利用其灵活性,也未能发掘其提供革新的基础,这导致我们中有些人急于对其进行重新审视。 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在这门学科中进行循序渐进的革新。 我们必须记住,人们有时不得不承认,多数派所持的立场在法律理论及其应用中导致了一定的停滞和僵化。 这些立场主要存在于伊智提哈德领域。 在此,我将首先探讨其中一些立场及其对法律发展的影响;然后,我将讨论法学基础科学中现有的灵活性,这些灵活性应被用于服务我们宗教话语的采纳与革新目标。 最后,我将提出一些可能需要变革的领域。
阻碍持续话语革新的立场
对公决(Ijma)的过度宣称
没有什么比过度宣称公决更能扼杀基于伊智提哈德的革新了。 有时,学者们会对四大教法学派内部已经讨论过的问题宣称达成公决,更不用说学派之外的问题了。 这有时是由于使用了特定的术语,或者仅仅是无心之失。 即使是那些以严谨考证著称的学者,也宣称了数百起在圣门弟子时代之后建立的公决案例,如果说不是不可能的话,这在当时是极难实现的。 我将引用谢赫穆罕默德·胡达里(Sheikh Muhammad Hudari)的观点,许多对法学基础进行当代考证的学者都认同他的看法。 谢赫穆罕默德·胡达里指出:
剩下的问题是,当[圣门弟子们]被认为受制于伊智提哈德时,他们是否真的就某个特定问题达成了完全的公决。 我们或许可以回答说,有许多问题我们并不知道圣门弟子之间存在任何分歧。 这是我们所能说的极限。 声称他们都在某种程度上达成了明确的公决,这是一种缺乏确凿证据的主张。 至于后代,在穆斯林领土扩张、法学家迁徙到不同的穆斯林地区,以及圣门弟子的追随者及其他人的数量激增之后,许多法学家因不同的政治理念和个人利益而各异,此时若再声称达成公决,人们很难接受。 尽管众所周知,那个时代许多问题并非没有争议。 基于此,我们可以理解艾哈迈德·本·罕百里(愿安拉慈悯他)的声明:“谁声称达成公决,谁就是在撒谎;人们可能存在分歧;如果他没有听说过人们对此有分歧,他应该选择说:‘我不知道人们对此有分歧。’ ” 一些哈乃斐派学者认为,伊玛目所指的并非圣门弟子的公决。
伊本·哈兹姆(愿安拉慈悯他)是一位睿智的学者,以考证严谨著称,但在他宣称学者达成公决的著作《公决等级》(Marâtib al-Ijmâʽ)中,存在许多可疑的公决宣称,这促使伊本·泰米叶(愿安拉慈悯他)撰写了《公决等级批判》(Naqd Marâtib al-Ijmâʽ)一书,以指出这些不准确的宣称。 有趣的是,伊本·泰米叶批评的一项公决,涉及到一个在承认其正确性后拒绝某项公决的人是否会被视为不信者(Kufr)。
认识到公决学说的美妙之处至关重要,它不仅是一种保护手段,也是对抗宗教绝对主义的解毒剂。 在先知穆罕默德 ﷺ 之后,在一个无人能代表安拉发言的民族中,这一学说不仅为保守主义,也为效率、宽容和可接受性提供了工具。 (注:原文此处为b65_s3,对应上述内容) 然而,我们需要对已宣称的公决进行客观审查,并在接受它们之前应用严格的标准,因为单纯的接受会赋予某种观点确定性,并终结任何学术辩论。 尽管它们可能无法提供与公决相同的确定性,但我们通常在证明先知圣行的真实性之前应用非常严格的标准,因为它们往往具有推测性的结论。 此外,对于构成公决大部分的“沉默公决”(Sukuti Ijma),由于其假设性质,我们应仅将其视为辅助证据。
四大教法学派之外是否存在真理?
逊尼派伊斯兰教的四大教法学派是逊尼派穆斯林引以为豪的智力成就。 成千上万的学者通过跨学科和跨世代的努力,为创造这些智力奇迹做出了贡献。 正如阿拉伯谚语所言,他们的权威性和我们对他们的需求是显而易见的。 同时,绝大多数穆斯林学者也建议求知者首先在四大教法学派之一中学习。 人们还可以补充说,真理极少偏离四大教法学派的观点。 伊玛目伊本·泰米叶(愿安拉慈悯他)指出:
至于有人说:“我不局限于这四个教法学派中的任何一个!”如果他的意思是并不固守其中某一个而排斥其他,那么这当然是很好的。 事实上,这是两种观点中正确的一种。 如果他的意思是“我不局限于这四个教法学派中的任何一个,相反,我完全反对它们”,那么此人多半是绝对错误的。 因为真理在沙里亚(法律)范围内不会超出这四个教法学派的立场! 人们仅在极少数真理可能超出这四个教法学派立场的情况下存在分歧。
任何试图轻视所有这些、其中部分或这四个教法学派中任何一个的行为,都是对穆斯林大众及其遗产的攻击。 然而,对这些问题保持平衡的理解是必不可少的。 穆斯林大众无力承受在极端主义的钟摆上摇摆。 反对教法学派是不对的,但正如光谱另一端的某些理论家所喜欢相信的那样,这并不是我们穆斯林大众所有困扰的根源。 将复杂的现象简单化,在人类思想中并不新鲜。 然而,这看起来与事实以及因果关系本身的概念极度背道而驰。 毕竟,谁敢断言我们的穆斯林大众在这一“新现象”出现之前做得很好呢? 这不仅关乎外部势力造成的失败,也关乎落后、内部冲突和盲从,无论是在教团之间还是教法学派之间。 可靠的学者们在他们各自的时代,就曾对教法学和教法学者的状况提出过抱怨。 教法学派内部的停滞,以及教法学与民众需求之间出现的脱节,导致在殖民时代之前,领导者们就被迫制定了任意性的法律。 此外,为什么那些未受这一“新现象”影响的国家和社区,并没有比受影响的更好呢?
我们必须记住:这既不是关于四个教法学派遗产重要性的辩论,也不是试图在光谱两端的竞争者之间进行仲裁。 这里的讨论是关于在他们所达成的一致意见之外,真理是否依然存在——这是一种许多穆斯林学者将其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公决(Ijma)的共识。 一些学者甚至走得更远,声称在教法判例(Fatwa)领域,至少在司法问题上存在一种公决,任何学者都不能提出四大学派之外的立场。 根据埃及教法判例署(Dâr al-Iftâ’l-Miṣriyyah)的说法,这种共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习俗以及对其他思想的接受和信任而发生变化。 这也取决于国家所实施的执行力。 人们可以说,这种极难建立的共识充其量只是一个在某些方面有一定依据的方法论决定,绝非穆斯林大众必须永远遵守的、具有约束力的公决。 值得注意的是,早期学者之间的分歧并不在于是否有义务遵循另一位法学家的观点,而在于这种遵循是否是被允许的。 伊玛目阿布·哈尼法(愿主怜悯他)允许这样做,而伊玛目沙斐仪(愿主怜悯他)则禁止这样做:后者主张,一个人通过自身独立判断(Ijtihad)所获得的确定性程度,不应超过通过他人独立判断所能获得的程度。
每当我们寻求关于某个特定问题的裁决时,这要么是一个当代问题,要么是一个之前已经处理过的问题。 如果是当代问题,通常会提供一些灵活性,而且除了非约束性的类比推导(Tahrij,一种基于教法学派立场进行类比的推导形式)之外,甚至连四大学派的观点都不存在。 如果是之前处理过的问题,那么要问的问题是:四大学派共识之外的观点是否有任何依据。
虽然建议穆斯林对与四位伊玛目共识相冲突的观点保持谨慎,但这种谨慎不应导致完全忽视这些观点。 阿布·哈塔卜·阿萨迪(愿主怜悯他)(卒于公元510年) 在他的《教法学原理导论》(At-tamheed fi uṣool al-fiqh)一书中指出:
关于公决(Ijma)[有效性]的证据与他们(四位伊玛目的共识)无关,因为他们是穆斯林大众信士中的一员,而他们作为伊玛目的社会地位并不会改变公决的规则。
伊本·泰米叶(愿主怜悯他)持有相同的观点,并提到了许多四位伊玛目的追随者与他们的共识相左的例子。 伊玛目希哈布丁·艾哈迈德·卡拉菲(愿主怜悯他)虽然是那些从伊本·萨拉赫(愿主怜悯他)那里传述遵循四大学派共识的学者之一,但在另一个地方(和语境中)却表示,任何改信伊斯兰教的人都可以询问任何学者,而不必非要询问那些知名学者;他还指出,在圣门弟子时代,询问阿布·伯克尔和欧麦尔的人,同样可以询问穆阿兹、艾布·胡莱勒等人,并以此挑战任何声称这些公决因缺乏证据而失效的人。 伊玛目伊本·哈杰尔·海塔米(愿主怜悯他)向一位学者解释说,只要有据可查,且其条件和所有必要细节都为人所知,就允许遵循四大学派之外的独立判断,并将这一观点归于塔基丁·苏布基(愿主怜悯他)。
伊玛目纳夫拉维·马立克(愿主怜悯他)将这一观点归于一些可靠的学者。
显而易见的是,没有合法的理由认为四大学派的共识就构成了公决;如果它不构成公决,那么就没有理由将其共识加入到立法来源中。 他们的共识应该作为一种警告标志,提醒法学家谨慎行事,而对于非专业人士则应停下脚步。 如上所述,即使是那些不允许大众遵循四大学派之外观点的人,也承认真理可能存在于他们共识之外,并允许教法学者采纳四大学派之外的观点。 正如我们在讨论法律理论中存在的灵活性时所指出的,他们也允许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使用那些在目的上不具备权威性的观点。
在我们这个时代,为了保护人们免受混乱的教法判例之苦,可以做的是强调在主流立场(稍后将讨论)与四大学派共识相左时应遵循的指导原则,并推进集体独立判断(Collective Ijtihad)的目标,正如谢赫穆斯塔法·扎尔卡在谈到重新开启独立判断之门时所指出的,这为新立场提供了更大的有效性。
集体独立判断的一个新例子是伊斯兰合作组织(OIC)教法委员会关于制造合同(‘aqd al-istiṣnâ’)的裁决,该裁决允许人们购买尚未建成的房屋,并分期支付房款。 这种交易被视为一种预付货款销售(Salam),这意味着它必须适用所有预付货款销售的条件,包括马立克、沙斐仪和罕百里学派所要求的全额即时付款。 这种特殊情况的原因是,由于付款和货物交付均被推迟,该交易不被视为被禁止的(bayʽ al-kâli ‘bil-kâli’,即延期对延期的交易)。 然而,伊玛目阿布·哈尼法认为,由于这涉及货物生产,它与预付货款销售不同,是一个独立的合同。 这种情况允许买方分期支付货款。 尽管如此,根据阿布·哈尼法的观点,如果该合同规定了货物交付的最后期限,它就会转变为预付货款销售。 他的两位弟子在不同的情况下推进了这一观点,并允许设定最后期限。 伊斯兰合作组织教法委员会指出,必须设定最后期限,但这不应将合同从制造合同转变为预付货款销售,并允许延期付款。 因此,委员会批准在房屋建造前进行销售,并允许分期支付房款,前提是房产有明确的描述。 这是一项对于大型产业繁荣至关重要的重要裁决。 它被主要的教法委员会所采纳,消除了许多人因其与四大学派权威观点相矛盾而产生的困扰。 关于伊本·泰米叶关于三次离婚合为一次的观点,也可以这么说。 他将其计算为一次离婚。 他的观点与四大教法学派的权威意见相左。 在包括埃及、叙利亚和约旦在内的许多穆斯林国家,这一观点被教法判例代表所采纳,并咨询了主流意见。 总之,可以说,个人若想将四大教法学派契约之外的观点主流化,必须经过集体教法解释(ijtihad)的批准,或得到一大批权威学者的认可。
法律理论中的灵活性(教法学原理)
沙里亚的目标与改革
沙里亚的目标及其在革新中的作用,是一个经常被热烈讨论的话题。 正如学者们所推导的那样,沙里亚的首要目标是保护宗教、生命、认知能力、血统、名誉和人类的财产。 沙里亚不仅对这些目标进行了重要性排序,还承认每个目标内部的三个层次:奢侈品、需求和紧急必需品。 完美的第三个方面是沙里亚的灵活性,它为紧急必需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的需求提供了特例。
正如杰出的摩洛哥评论家和哲学教授穆罕默德·阿比德·贾比里(愿安拉慈悯他)在其著作《观点》(Wijhat naẓar)中所指出的,那些寻求改革伊斯兰集体思维的穆斯林思想家们曾寄希望于利用“目标”(Maqasid),认为这将是改革的关键。 他们预感到,这种利用——即对实施教法条文所指向的真理的正确理解——将引领穆斯林社群走向巨大的觉醒。 毫无疑问,这是正确的。 然而,当有些人试图在教法书籍甚至文本证据之外,脱离教法书籍中的详细条文来使用“目标”时,问题就出现了。 “目标”是伊斯兰法律中最高层次的抽象,类似于柏拉图超越人类意识界限的基本价值(真、善、美)以及法国大革命的口号(自由、平等、博爱)。 尽管人们不断讨论这些价值的优点,但关于实现它们的路线图,人们却争论不休。 这正是沙里亚闪光的地方,因为它为实现宏伟目标和价值提供了指导,满足了人类对方向的渴望。 从语言学上讲,沙里亚(shareeʽah)指的是通往水源的道路。 水是维持我们生命的物质基础,因此至关重要;而祈求安拉的指引,则是我们精神(及整体)生命的支柱,因此更为重要。
在那些夸大“目标”益处的人与那些否认其在指导教法学者进行教法解释中作用的人之间,中间立场是:教法学者应始终关注“目标”(正如在理性论证讨论中所述),但不应为了实现这些目标而回避详细的条文、降示方法或法律原则。 如果他们决定使用“优选法”(istihsan)或其他法律工具来实现目标,他们必须提供正当的理由。 最适合在不损害教法学原理中规定的降示方法的前提下使用“目标”的,正是这些法律专家。 他们可以通过正确理解文本证据和法律原则(al-qawâ’id al-fiqhiyyah)找到实现目标的适当途径;后者比“目标”的抽象程度更低,因此更具可计算性。
许多渴望革新的人在理解“目标”时所犯的错误,是过分夸大了人类理性在独立实现这些目标方面的能力。 他们完全相反的反对者所犯的错误,则是轻视人类理性,导致了一种停滞状态,剥夺了沙里亚在处理不断变化的现实时的灵活性——这正是保证其超越人类意识界限的生命力的显著特征。
人类理性的作用
这里紧迫的问题是,人类理性在实现上述“目标”方面是否足够。 学者们对于人类区分善恶(hasan 和 qabeeḥ)的能力意见不一。 穆尔太齐赖派认为,人类理性在这方面是完全胜任的(同时也对此负有责任)。 许多艾什尔里派和一些传统派学者则认为并非如此(但他们在法律问题上仍然使用了理性思维)。 包括许多马图里迪派和伊本·泰米耶在内的传统派学者保持了中间立场,认为人类理性部分地具备判断能力;但这种能力受到自我、偏见、无知等因素的影响,是不完整且模糊的。 (续上句) 像艾什尔里派一样,他们也主张在安拉的启示降临之前,人类并不因这种判断能力而承担责任。 后一种观点具有巨大的价值,因为所有人在某种程度上都认同基本道德价值的公正、客观和一致的体系。 沙里亚承认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判断能力,这被称为“天性”(fitrah)。 基于伊本·泰米耶(愿安拉慈悯他)归于大多数逊尼派的这一观点,理性在绘制路线图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它确保了对沙里亚及其目标的稳固理解,并清晰地理解沙里亚所处的现实。
在讨论理性和沙里亚之间的相互作用之前,我们必须询问运作的相关概念。 我们生活的哪些部分以及多少比例是由沙里亚控制的,又有多少留给了人类思考? 作为穆斯林,我们服从于造物主。 生命本身就是他的恩赐。 我们为他而活,与他同在。 然而,尽管我们处于造物主的掌控之下,他允许我们做出多少自己的决定? 作为穆斯林,我们在现代话语中关于造物主与世俗之间的讨论是紧张的。 世俗主义的拥护者经常攻击造物主在“公共领域”中的位置。 然而,如果反过来也是正确的,我们也必须自问。 当你听到那些声称用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特定药物治疗病人的诊所时,你应该发现这种针对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思想是具有攻击性的。 (续上句) 你应该发现这种针对他及其教导的攻击性思想。 先知穆罕默德 ﷺ 最终是这样教导的:
أَنْتُمْ أَعْلَمُ بِأَمْرِ دُنْيَاكُمْ。你们更了解你们世俗事务的情况。
你们更了解你们世俗事务的情况。 (由《穆斯林圣训实录》记载。)
先知穆罕默德 ﷺ 确实开过一些药方。 (续上句) (续上句) 然而,这些药方中只有极少数有迹象表明其来源是神圣启示。 否则,先知穆罕默德 ﷺ 使用的是他所处时代和地点适用的相同药物。 (续上句) 虽然像伊本·盖伊姆·贾兹亚(愿安拉慈悯他)这样的一些学者认为所有的药方都是无误的,但像卡迪·伊亚德·伊本·穆萨(愿安拉慈悯他)和伊本·赫勒敦(愿安拉慈悯他)等其他人则认为它们并非无误。 除了少数具有神圣来源迹象的药方外,后一种情况似乎与上述圣训更为一致,正如伊本·赫勒敦所指出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来到我们这里不是为了传授医学等知识,而是为了传授宗教。 (续上句) 无论你对哪种情况感到更自在,不可忽视的事实是:并没有一种被称为“先知医学”的特殊药物类型。
当讨论涉及政治、经济或公共政策的其他方面时,问题往往变得更具争议性。 人们应当期待这些问题会有相关的伊斯兰教令与指导。 看起来,如果我们接受这些作为约束性准则,我们反而放弃了一些最显著的概念,比如可以翻译为“多数人裁决”的舒拉(协商)概念。 我们不应忘记,这些领域似乎被刻意保持了极简的规范,没有留下详细的指令,这是为了给人类的创造力留出空间,并让人类理智能够根据不同时间和地点的适宜性做出决定。 如果我们被要求必须遵循直接民主,那么这项指令在过去十二个多世纪里将无法执行,因为这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 如果人们认为在特定条件下更合适,它会禁止选择某种代表人民的寡头政治。 关于伊斯兰教是更倾向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还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体系的无休止争论,正是该领域规范宽松的体现,这种宽松允许了真诚的学者和思想家参与讨论。
在神圣与世俗的界限之外,理智与沙里亚(伊斯兰法律)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巨大的。 在启示和传统文本的引导下,理智的作用之一是根据启示、宗旨(Maqasid)和伊斯兰法律的基本原则来审视传统,并确定哪些观点最站得住脚、最适宜。 伊本·盖伊姆·贾兹亚(愿主怜悯他)曾写道:
沙里亚的根基与建筑,建立在智慧以及仆民在今世和后世的利益之上。 沙里亚的全部都是正义,全部都是利益,全部都是仁慈,全部都是智慧。 任何从正义转向压迫、从仁慈转向冷酷、从利益转向祸害、从智慧转向荒谬的问题,即使通过曲解(te’vil)的方式,也与沙里亚不相容。
必须识别出那些通过曲解(错误解读)方式被引入沙里亚(此处指法学遗产)中的思想。 只要是对学者们留下的伟大遗产进行批判性审视,且由具备资质的专家出于正当目的,并怀着对那些毕生致力于宗教和服务各自学科领域的思想巨匠们的尊重而进行,这就不是对沙里亚的攻击。
理智在这里对于不断变化的现实还有另一个作用。 教法判例(fetva)是一项特殊的裁决,或者是沙里亚在具体细节上的应用,因此它是针对特定情况的裁决专门化。 这里还存在一个人的因素——以及随之而来的巨大误差空间——教法判例不仅需要理解沙里亚文本,还需要理解所裁决的具体情况。 当你加上过去两百年间世界发生的巨大变化时,你就会明白,在急于将古典法学书籍中的教法判例应用于当前现实之前,需要付出多大的努力去研究它们。 如果我们按照伊玛目法赫鲁丁·拉齐(愿主怜悯他)的说法行事,由于适用范围(dhahâb al-maḥal)的缺失,会有许多理性的废止(nesh)。 然而,这里的“废止”一词可能是拉齐(愿主怜悯他)在广义上使用的。 正如希哈布丁·艾哈迈德·卡拉菲(愿主怜悯他)所指出的,我们可以简单地说,由于应用条件的缺失,该裁决无法执行。 例如,伊玛目(穆斯林国家的元首)必须来自古莱什部落的情况,正如伊本·赫勒敦所主张的那样,这可能仅仅是为了消除冲突以及关于先知穆罕默德 ﷺ 继承权所带来的混乱。 (续上句) 如今,数百万人追溯自己的血统至古莱什,但没有任何可靠的方法来证明其主张的真实性。 因此,许多人认为该裁决已无法执行。
那些精通不同学科和人类活动领域的人,将是能够最好地在自身领域运用伊斯兰价值体系的人。 学者们需要对这些领域有一定的了解,以便为他们提供适当的指导。 那么,我们应该求助于伊智提哈德(独立判断)部分,在那里,学者们在各自专业领域的教法判例最受追捧。 如果这并非总是可行,那么在听取各方专家意见并充分了解相关议题后,此类事项的教法判例可能需要由法学学者集体承担,并由最终签署人负责。
扩大理性证据的使用。
在我们现有的法律理论中,人们对文本证据(《古兰经》、圣训和圣门弟子的教法判例)的力量有着预期的强调,但同时也承认无数的理性证据,如类比(qiyas)、公共利益(al-maṣlaḥah al-mursalah)、法律偏好(istihsan)、习俗(urf)以及堵塞或开启手段(sadd / fatḥ al-dharâ’i ʽ)。 当法学家们意识到法律的宗旨和智慧时,这些理性证据为实现革新的工具提供了极佳的知识库。
例如,不同形式的类比为整个法学提供了巨大的可操作性和力量;这对于那些更注重宗旨和平等原则的非技术性类比尤其适用。 此外,除了“原因”('illah,即裁决的偶然事件)之外,使用“智慧”(hikmah,即特定裁决立法背后的根本原因)将赋予类比巨大的活力。 当智慧是显而易见的(zahir)且可衡量的(mundabiṭ)时,使用智慧是赛义夫丁·阿米迪、伊本·哈吉布、沙斐仪派的印度学者以及许多罕百里学者的观点。 这也是《古兰经》将裁决与其立法最终智慧联系起来的方式。 即使一些学者强调类比不能基于智慧,你也会发现他们在应用类比时考虑到了这一点。 一个很好的例子是因病合并祈祷的裁决,在启示文本中没有明确的证据:你会发现马立克派、罕百里派和许多沙斐仪派学者允许这样做,他们基于防止困难的原则,使用了与旅行和长期出血时合并祈祷裁决的相似性。 困难并不是旅行时合并祈祷的“原因”(紧急因素);它更多是“智慧”(立法背后的深意)。 我们发现罕百里派学者利用这些理由进一步扩大了合并祈祷的有效借口清单,以涵盖可能导致困难或损害个人健康、声誉甚至生计的各种原因。 伊本·泰米叶(愿主怜悯他)对此做了注释,将其扩展到包括担心如果不去处理就会导致面团变质的面包师。 这也是伊本·泰米叶对禁酒令智慧的理解,这促使他阻止他的追随者去阻止鞑靼士兵饮酒。 如果入侵者喝醉了,人们在一段时间内可以免受他们的伤害;因为他试图证明,只要他们清醒,他们就会抢劫城市并散布邪恶。
对智慧的评估不仅限于在类比中使用,它还影响了对文本(nass,即启示文本)本身的理解。 例如,你会发现哈乃斐派和马立克派学者在评估泰雅木姆(土净)立法背后的最终智慧时,认为地表的任何表面都是适用的,这与那些基于文本字面意思认为仅指土地的人形成了对比。
对智慧的评估,也是法律偏好(istihsan)概念背后的支撑,它是对抗那些可能令人失望的教条主义和科学局限性的一剂良药,旨在更好地服务于沙里亚的理想和目标。 这摒弃了一种建立在替代性利益之上的比较,而这种比较本可以更好地服务于正义和公共利益的理想。 这种最初由伊玛目阿布·哈尼法(愿主怜悯他)及其主要弟子所采纳的“优选法”(istihsan),并非伊玛目沙斐仪和伊玛目艾哈迈德·本·罕百里所强烈反对的那种形式——正如伊本·泰米叶所指出的,他们反对的是后来一些实践该法的哈乃斐派学者所采用的形式。 赛义夫丁·阿米迪(沙斐仪派法学家)尽管明确谴责“优选法”,但他指出伊玛目沙斐仪(愿主喜悦他)也曾多次诉诸于“优选法”。
举一个实际的例子,我们的法学家传统上达成共识,即负债者在计算天课时,可以从其资产中扣除债务。 然而在今天,人们为了购买房屋和投资工具等耐用资产而背负债务。 如果我们允许人们从天课中扣除他们为抵押贷款或为工厂购买机器所承担的债务,那么许多富人将根本无需缴纳天课。 学者们通过法律裁量,将人们为投资而承担的债务排除在可以从“应缴天课”资产中扣除的债务之外。 这种“优选法”完全符合天课法规、目标及其精神,包括优先考虑穷人的权利。 “公共利益”(Maslahat)在伊斯兰教法中的地位,取决于法学家是否承认理论上的“优选法”(获取利益)作为立法来源。 事实是,所有在实际执行教法裁决的过程中,都被视为公共利益。 问题不在于对公共利益的评估,而在于它在启示文本的明文或隐含意义面前的效力。 人们会发现学者们对此存在分歧:他们的观点跨度很大,从赋予“优选法”几乎不受限制权力的纳杰姆丁·图菲(愿主怜悯他),到那些认为启示中的立法没有更强依据,甚至将这种特定的公共利益限制在伊斯兰教法所认可的范例之内的学者。 如果我们将其与“革新”(tecdit)中的目的论角色联系起来,我们就可以扩展可识别的目的,以容纳任何符合伊斯兰教法目的的利益:即健全理智所认可的所有利益。 当感知到的利益与启示文本发生冲突时,由精通法学的导师对两者进行审慎的审查。 无论是由于利益评估的偏差、对综合性不可避免的损害的忽视,还是由于我们对经文理解的局限,错误总是存在的。
“习俗具有约束力”是伊斯兰教法的一项法律准则。 因此,不违背伊斯兰教法的习俗被赋予权威,并被视为证据。 换句话说,立法者将习俗视为人际关系裁决中的决定性因素,并非将其作为独立的法律来源,而是作为确保正确执行经文的辅助要素。
安拉说:
خُذْ الْعَفْوَ وَأمُرْ بِالْعُرْفِ وَأعْرِضْ عَنْ الْجَاهِلِينَ(你要宽恕,要劝善,要避开愚人。)
选择宽容,命令善行,不要理会愚昧的人! [《古兰经》第七章“高处”第199节]
安拉说:
وَلَهُنَّ مِثْلُ الَّذِي عَلَيهِنَّ بِالْمَعْرُوفِ(她们应享有的权利,按照公道,与她们应尽的义务相等。)
女性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享有与其义务相等的权利。 [《古兰经》第二章“黄牛”第228节]
只要不与启示的明文相冲突,“被视为善的”和“被视为合理的”事物,都留给社会或群体来决定。
关于考虑社会规范的一个例子,是艾布·达伍德根据哈拉姆·本·穆海萨(Haram bin Muhayyiṣah)转述其父亲的权力所记载的:
巴拉·本·阿兹布(Bera bin Azib)的一头母骆驼进入了一个人的果园,毁坏了里面的东西。 先知穆罕默德 ﷺ 裁定,白天看管果园是果园主人的责任,夜间看管动物并防止其进入果园是动物主人的责任,动物在夜间造成的损失由动物主人赔偿。
如果在不同的时间或地点,人们一致认为牲畜主人应该时刻看管他们的动物,那么他们的习俗(传统)将成为他们之间裁决的基础。 伊玛目卡拉菲(El-Karafi)指出:
每当习俗发生变化时,都要将其考虑在内;当习俗终结时,就将其从等式中剔除,不要把你的一生都死板地束缚在书本上写的东西里。 同样,当有人从你所在的地区之外来寻求教法判例(fetva)时,不要强加给你自己的习俗。 相反,要询问他们的习俗,并以此为基础给出你的判例,而不是基于你自己的习俗或书本上固有的东西。 这是纯粹的真理;在执行传述的命令时过于死板,是对宗教的误导,也是对穆斯林学者和虔诚先辈们意图的无知。
伊玛目伊本·盖伊姆·贾兹亚(愿主怜悯他)写道:
任何无视习俗、传统、时间、地点及其自身条件的不同,仅仅依据书本上的记载来发布判例的人,都已经偏离了正道。 他所犯下的宗教罪行,比那些不顾人们的国家、习俗、时代和个人倾向,而用医学书上的内容来对待所有人的医生所犯的罪行还要严重。 这些无知的教法官和医生,是对大众的宗教和身体伤害最大的人。 唯有安拉是求助的对象。
通过这一准则,伊斯兰教法接纳了人们不断变化的规范、传统和习俗,并保护了不同民族的文化认同。 这也适用于不同时代的人们,他们必须适应各自时代所带来的变化。 总之,严格遵守目的和启示文本所设定的界限,并扩大使用由真正公议(icma)指导的理性论证,将提供巨大的灵活性,并作为一种“革新”工具发挥作用。 收起阅读 »
石刑与断手如何理解?伊斯兰法、固定刑与沙里亚的真实目的(下篇)
转载翻译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stoning-and-hand-cutting-understanding-the-hudud-and-the-shariah-in-islam
原文标题:Stoning and Hand Cutting—Understanding the Hudud and the Shariah in Islam
作者:Dr. Jonathan Brown
作者简介:乔纳森·布朗博士:乔纳森是乔治城大学伊斯兰文明系教授兼系主任。他担任《牛津伊斯兰与法律百科全书》主编,并著有多部书籍,其中包括《误读穆罕默德:解读先知穆罕默德 ﷺ 遗产的挑战与抉择》。
石刑与断手如何理解?伊斯兰法、固定刑与沙里亚的真实目的(下篇)
穆斯林今天应该如何理解“侯杜德”(Hudud)?
今天,“侯杜德”主要是在它们缺席法律舞台的情况下才具有相关性。 当它们出现时,往往伴随着巨大的争议。 除了尼日利亚、苏丹、伊朗和沙特阿拉伯等少数国家外,大多数穆斯林国家的刑法已被修改后的英国或欧洲法律所取代。
穆斯林如何理解“侯杜德”的缺席? 我们能为它辩护吗?或者更进一步说,我们能为不呼吁恢复它们而辩护吗? 穆斯林学者在处理这些深刻的问题时采取了多种途径。 在20世纪中期,一些人认为“侯杜德”被废弃是因为殖民时期的西方压力,如果恢复,“侯杜德”将有助于塑造更守法、更和谐的社会。 这些学者认为,一旦重新确立,这些惩罚本身将极少被真正执行。 另一些人最近则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恢复“侯杜德”是不合适的,因为我们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使得系统性地消除所有疑点(shubuhāt)变得不可能。 人们普遍认为这种情况是殖民主义和西方价值观全球化的结果。 但一些学者认为,这种情况在过去近一千年里一直如此。 因此,“侯杜德”的执行极其罕见。
从更深层次的细节来看,关于“侯杜德”目前不具强制性的一个伊斯兰教法论点是,就像一个人试图在缺失的肢体上进行小净一样,“裁决的适用对象”已经消失了。 根据这一论点,无论穆斯林国家废弃“侯杜德”的动机是什么,它们的缺席使得它们在有人决定恢复之前变得无关紧要。 另一个由叙利亚法学家谢赫·穆斯塔法·扎尔卡(卒于1999年)提出的论点是,我们当前的时代是毛里塔尼亚学者阿卜杜拉·本·拜亚(Abdallah Bin Bayyah)所称的“危机与必要时期”(ḍarūra)。 由于在伊斯兰法律中“必要性使被禁止的事物变得合法”,处于外国统治或其他限制下的穆斯林国家被允许在某些方面做出变通,而这些变通在其他情况下是不被允许的。
阿卜杜拉·本·拜亚提出了一个有趣的论点,他基于先知穆罕默德 ﷺ 禁止对在战役中偷窃的穆斯林士兵实施断手刑罚的事实。 相反,先知穆罕默德 ﷺ 对他们处以鞭刑,或者推迟了惩罚,直到对完整战斗力的需求过去之后。 本·拜亚写道,虽然穆斯林并非真的身处敌国,但他们处于“一个焦虑之地”,许多穆斯林对“侯杜德”严厉的身体惩罚感到不安。 这仿佛伊斯兰家园在文化上已被征服,穆斯林开始对他们自己的启示传统产生排斥感。
最重要的一点是,穆斯林学者们已经确认,穆斯林必须相信沙里亚法是理想的法律,且hudud(限制性刑罚)在理论上是有效的。 hudud的实际执行由统治者或国家酌情决定,并非成为穆斯林的必要条件。
我们能避开这场争议吗?
如今,在媒体上,几乎没有比hudud更能引发对伊斯兰文明程度质疑的话题了。 也很少有话题能像它这样,被人们有意或无意地用来影射伊斯兰的蒙昧过去与西方开明现状之间的文明冲突。 当文莱苏丹在2014年宣布该国将分阶段实施包括hudud在内的沙里亚刑法时,国际社会对这种“回归黑暗时代”的做法发出了一片抗议声。 几乎没有哪个议题像hudud这样具有政治色彩。
事实上,hudud是争议与不满的完美风暴。 对于20世纪的西方而言,由于其对肉体刑罚的恐惧、以监狱为中心的刑事司法体系,以及在性问题上日益增长的社会宽容度,hudud被视为野蛮的化身。 而在饱受殖民主义和西方规范全球化冲击的穆斯林世界,对许多人来说,hudud已重新成为一种对伊斯兰纯正性承诺的象征。 对于世界各地的许多伊斯兰运动而言,恢复hudud的理念既是象征,也是实质,代表了人们对回归纯正过去和拥有独立未来的渴望。
平心而论,将hudud作为真正、神圣秩序的象征,并非现代人的杜撰。 马穆鲁克苏丹阿勒-古里(al-Ghūrī)希望与石刑惩罚通奸者联系在一起,这并不罕见。 随便翻阅任何一部中世纪伊斯兰文明的编年史,都能看到对那些因“维护安拉的限制”而受到赞誉的统治者或王朝的记载。 但正如我们所见,hudud实际上不过是服从于安拉法律这一理念的象征而已。
很难判断今天那些执行hudud刑罚的国家,是否代表了前现代伊斯兰法律实践的延续。 沙特阿拉伯执行hudud的频率可能比历史上穆斯林社会的频率要高。 但它们仍然非常罕见。 在1981年至1992年间,沙特阿拉伯执行了四次石刑,并因盗窃罪实施了四十五次截肢刑。 在这一年的样本(1982-83年)中,4925起盗窃定罪中,只有两只手被砍掉。 其余罪犯均受到taʿzīr(酌情刑罚)的惩处。 在同一时期,659起hudud级别的性犯罪定罪中,没有人被处以石刑。 许多死刑判决是政治惩罚的结果,而非hudud。在尼日利亚北部各州,虽然都采用了基于沙里亚的法典,但也只发生过少数几起因盗窃而进行的截肢刑。 至少有两起因通奸被判死刑的案例,但到目前为止,所有案件都因发现模糊之处而释放了罪犯。
就像呼吁回归某种想象中的20世纪50年代乌托邦的美国保守派一样,现代穆斯林国家声称通过hudud复兴的纯正过去,大多也是想象出来的。 这种构想旨在抵御现代社会中许多人所感受到的身份和自主权的丧失。 因此,今天那些积极执行hudud的国家,要么通过抵制西方帝国秩序(如伊朗)来定义自己,要么声称体现了伊斯兰的纯正性(如沙特阿拉伯),要么处于西方文化和军事强加与本土身份认同的强大传统之间尖锐的文化、宗教和政治断层线上(如尼日利亚、巴基斯坦、阿富汗),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所以今天,如果不谈论那些消耗性的政治紧张局势以及关于身份和自主权的冲突,几乎不可能讨论hudud。 2005年,瑞士穆斯林学者兼知识分子塔里克·拉马丹(Tariq Ramadan)呼吁在穆斯林世界暂停执行肉体刑罚、石刑和死刑。 他随后遭到了两方面的猛烈抨击:一方是西方的伊斯兰批评者,他们认为他的呼吁力度不够;另一方是一些更保守的穆斯林乌理玛,他们认为这违背了造物主的命令。
我们能否想象这样一种平行现实:一个复杂、多元的穆斯林国家在经历工业化、中央集权化和城市化的剧烈进程时,依然完整地保留了沙里亚法律制度? 奥斯曼帝国实际上提供了一个相当接近的例子。 它经历了显著的工业化和城市化。 尽管到19世纪中叶,奥斯曼人确实感受到了欧洲大国的政治和文化压力,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他们还是避开了西方殖民主义最糟糕的影响。
1858年的《奥斯曼刑法典》是一件迷人的文物,它代表了一种现代化的、毫无疑问具有沙里亚合法性的刑法。 该法典是奥斯曼国家针对新技术和新挑战,对其整个行政体系进行改革的一部分。 1858年法典通过以强迫劳动(kürek)、监禁、罚款和流放取代现有的刑罚(如杖刑)来改革刑罚制度(它也保留了对某些罪行的死刑)。 该法典几乎逐字逐句地从1832年的《法国刑法典》中汲取了所有内容。
然而,该法典的伊斯兰合法性并未受到质疑。 它以“奉至仁至慈的造物主之名”开头,并得到了奥斯曼宗教机构的批准,该机构直到帝国终结前一直保持着极度保守。 1858年法典从未提及hudud,但这并不是因为它废除了它们。 相反,这是因为整部法典明确将自身限制在改革taʿzīr级别的刑罚上。 由于hudud在法律应用中并未产生实际影响,因此取代taʿzīr领域等同于彻底重组了奥斯曼的全部刑法。 通过不废除hudud而是让它们处于事实上的搁置状态,1858年法典避免了对伊斯兰合法性这一重大象征的冲击。 它引入的刑罚是由法国人设定的,但它们与奥斯曼法官之前使用的刑罚一样“伊斯兰”,因为taʿzīr属于酌情权范畴,并未在《古兰经》和圣训中明确规定。 此外,1858年法典的第一段承诺不违反沙里亚下个人的任何权利,甚至在杀人案件中保留了人们选择Qiṣāṣ(同态复仇)程序的权利。
让我们假设奥斯曼帝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没有战败,并且一直延续到今天,在进行轻微修改的情况下维持其1858年《刑法典》(无论如何它一直存续到1923年)。 我们还会听到像今天关于沙特阿拉伯执行死刑或文莱恢复hudud那样的争议吗? 可能没那么大影响,因为哈杜德(hudud)刑罚会继续作为一种象征存在,而在法律中并无实际作用。
然而,毫无疑问,仍会有一些抗议声音。 正如国际特赦组织对文莱的声明所表达的反对意见,沙里亚法之所以存在争议,是因为它对“本不应被视为犯罪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惩罚。 归根结底,许多现代人对沙里亚法整体以及对哈杜德刑罚的反对,并非针对具体的惩罚措施。 他们反对的是许多穆斯林坚持认为,像通奸这类行为首先就应该被定为犯罪。 或许他们甚至反对那种认为这些行为在道德上就该被谴责的立场。
值得思考的是,人类社会公认危害最严重的罪行——谋杀和强奸——并不在公认的哈杜德罪行之列。 或许从对受害者或社会造成的伤害程度来看,哈杜德罪行未必是最严重的罪行。 通奸和达到哈杜德级别的盗窃,几乎在定义上就是私下进行的犯罪,醉酒行为也可能如此。 这些行为除了造物主之外,无人可见。 或许这些严苛的法律——造物主的仁慈使其几乎无法被执行——之所以存在,主要是为了提醒人们,那些他们通常能逃脱惩罚的罪行是多么严重。
附录:阿尔-苏布基(al-Subki)关于盗窃罪断肢刑的要求
这是一份由塔基丁·阿里·本(Taqī al-Dīn ʿAlī b.)颁布的法特瓦(教法判例)。 阿卜杜勒-卡菲·阿尔-苏布基(d. 756/1356)是来自大马士革名门望族的资深沙斐仪派学者和法官:
伊玛目兼谢赫(愿造物主怜悯他)说:各方一致认为,对于实施了盗窃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哈杜德(Hadd)刑罚是必须执行的:
- [物品]是从通常被视为安全的地方(ḥirz)拿走的 - 它不是作为战利品(mughannam)获得的 - 也不是从公共国库中拿走的 - 且是由他亲手拿走的 - 而非通过某种工具或机械(āla) - 独自一人 - 仅凭个人 - 在他神志清醒时 - 且已成年 - 且是穆斯林 - 且是自由人 - 不在禁地(Haram) - 在麦加 - 且不在战争之地(Abode of War) - 且他不是那种被允许随时进入该处的人 - 且他偷窃的对象不是他的妻子 - 也不是母系亲属 - 如果是女性,也不是偷窃她丈夫的财物 - 在他没有醉酒时 - 且不是因饥饿所迫 - 或在胁迫下 - 且他偷窃的是某种有主的财产 - 且对穆斯林而言是允许买卖的 - 且他从一个没有非法占有该财物的人那里偷走 - 且所偷物品价值达到十迪拉姆 - 纯银 - 按麦加重量计算 - 且不是肉类 - 或任何屠宰的动物 - 也不是任何可食用的东西 - 或可饮用的 - 或某种家禽 - 或猎物 - 或狗 - 或猫 - 或动物粪便 - 或排泄物(ʿadhira) - 或泥土 - 或红赭石(maghara) - 或砷(zirnīkh) - 或鹅卵石 - 或石头 - 或玻璃 - 或煤炭 - 或木柴 - 或芦苇(qaṣab) - 或木材 - 或水果 - 或驴 - 或放牧的牲畜 - 或《古兰经》抄本 - 或连根拔起的植物(min badā’ihi) - 或围墙花园里的农产品 - 或树木 - 或自由人 - 或奴隶 - 如果他们能说话且神志清醒 - 且他之前没有对他犯下任何罪行 - 在他将其从不允许进入的地方移走之前 - 从其安全存放处 - 亲手拿走 - 且有证人 - 对上述所有情况 - 由两名证人 - 即男性 - 根据我们已经在证词章节中介绍的[要求和程序] - 且他们没有分歧 - 或撤回证词 - 且小偷没有声称他是所偷物品的合法所有者 - 且他的左手健全 - 且他的脚健全 - 且身体部位没有缺失 - 且被偷窃者没有将他偷走的东西作为礼物送给他 - 且他在偷窃后没有成为所偷物品的所有者 - 且小偷没有将偷来的物品归还给被偷窃者 - 且小偷没有主张权利 - 且被偷窃者没有欠小偷一笔等于所偷物品价值的债务 - 且被偷窃者在场[法庭] - 且他提出了对被盗财产的索赔 - 并要求执行断肢刑 - 在小偷悔改之前 - 且盗窃案的证人在场 - 且自盗窃发生以来未满一个月。引用资源
• 支付给受害者或其家人的赔偿金是“血金”(wergild,字面意思为“人价”)或“赔偿金”(bot)。 而“罚金”(wite)则是因破坏“和平”(mund)而支付给国王或领主的;Bruce O’Brian,“盎格鲁-撒克逊法律”,载于《牛津国际法律史百科全书》,Stanley Katz编(伦敦:牛津大学出版社,2009年),1:82;F.W. Maitland,《英国宪政史》(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08年),107-9。
• 这个著名的短语并未出现在美国宪法中,而是从英国法律中引入美国法律的,大约在1800年左右。 它最早于18世纪80年代在英国正式提出,尽管实际上在1770年的波士顿,未来的总统约翰·亚当斯和罗伯特·佩恩在为涉及波士顿惨案的英国士兵辩护时就已经使用了它;参见James Q. Witman,《合理怀疑的起源》(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2008年),187, 193-94。
• Heikki Pihlajamäki 和 Mia Korpiola,“中世纪教会法:现代刑法的起源”,载于《牛津刑法手册》,Markus Dubber 和 Tatjiana Hörnle 编(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14年),214-215;Kenneth Pennington,“无罪推定:法律准则的起源”,《法学家》第63卷(2003年):106-24。
• Abū Bakr al-Khaṣṣāf,《法官礼仪》(Adab al-Qāḍī),Farhat Ziadeh 编(开罗:Maṭbaʿat al-Jablāwī,1979年),254。
• 《布哈里圣训实录》:圣战与远征之书,马与驴的命名章节;《穆斯林圣训实录》:信仰之书,关于以信仰会见安拉者的章节……;天课之书,关于拒绝缴纳天课者的罪行章节。
• 《布哈里圣训实录》:不信道者与叛教者的战争之书,关于酌情惩罚(taʿzīr)和教化的程度章节。
• Jonathan Brown,“酌情惩罚(Taʿzīr)”,《牛津伊斯兰与法律百科全书》(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即将出版)。
• 这个最低限度的清单由哈乃斐学派持有(注:对于哈乃斐学派,武装抢劫(ḥirāba)被包含在盗窃(sariqa)的标题下)。 所有其他学派也认为公开叛教(ridda)和鸡奸属于哈杜德罪行。 在马立克学派中,暗杀或为窃取他人钱财而谋杀(ghīla)被视为一种处以死刑的哈杜德罪行。 参见 Wahba al-Zuḥaylī,《伊斯兰法百科全书》(Mawsūʿat al-fiqh al-islāmī),共14卷。 (大马士革:Dār al-Fikr,2010年),5:714-15;Ṣāliḥ ʿAbd al-Salām Al-Ābī,《伊本·阿比·扎伊德·凯拉瓦尼书信注释》(al-Thamar al-dānī fī taqrīb al-maʿānī Ḥāshiyat Risālat Ibn Abī Zayd al-Qayrawānī)。 第2版(开罗:Muṣṭafā al-Bābī al-Ḥalabī,1944年),423, 432, 435。
• 关于诬告(qadhf)存在一些分歧,一些学者认为这仅是对人类权利的侵犯;Manṣūr b. 尤努斯·布胡提(Yūnus al-Buhūtī),《繁茂园》(al-Rawḍ al-murbiʿ),巴希尔·穆罕默德·乌云(Bashīr Muḥammad ‘Uyūn)编(大马士革:明证出版社,1999年),第466页;哈萨夫(al-Khaṣṣāf),《法官礼仪》(Adab al-Qāḍī),第217、333页;穆罕默德·本 艾哈迈德·库尔图比(Aḥmad al-Qurṭubī),《古兰经律例总汇》(al-Jāmiʿ li-aḥkām al-Qur’ān),穆罕默德·易卜拉欣·希夫纳维(Muḥammad Ibrāhīm al-Ḥifnāwī)与马哈茂德·哈米德·奥斯曼(Maḥmūd Ḥāmid ‘Uthmān)编,共20卷 合订为10册(开罗:圣训出版社,1994年),第6卷第476页(关于第24:4节经文)。
• 《布哈里圣训实录》:不信道者与叛教者之战篇,通奸认罪章;《穆斯林圣训实录》:刑罚篇,通奸之刑章,自认通奸者章。
• 关于通奸的石刑惩罚,长期以来存在有效的共识,甚至连穆尔太齐赖派(Muʿtazila)也接受了这一点(尽管哈瓦利吉派不接受)。 1973年,著名的埃及学者兼法学家穆罕默德·阿布·扎赫拉(1974年卒)在利比亚的一次会议上表示,他严重怀疑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执行过石刑的传述的可靠性,认为这是一种过于残酷的惩罚(这由在场的两位学者穆斯塔法·扎尔卡和优素福·卡拉达维报告,见穆罕默德·阿布·扎赫拉,《法塔瓦》,穆罕默德·奥斯曼·巴希尔编(大马士革:笔之出版社,2006年),第673页。 有一种现代理论认为石刑属于“酌情惩罚”(taʿzīr),因此是酌情决定的,因为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说造物主为未婚处女通奸者提供了“出路”(《古兰经》4:15),即《古兰经》中提到的100鞭刑,随后先知穆罕默德 ﷺ 又作为酌情惩罚增加了一年的流放;已婚通奸者的惩罚与之类似,即《古兰经》中的100鞭刑,再加上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增加的石刑,属于酌情惩罚。 贾瑟尔·奥达(Jasser Auda)博士在他的著作《废止论批判》(Naqd naẓariyyat al-naskh)中论证说,石刑是伊斯兰教初期实行的犹太律法,后来被《光明章》(Surat al-Nūr)所废止。 见贾瑟尔·奥达,《废止论批判》(阿拉伯研究网络,2013年)。 在现代,关于是否存在一条关于石刑的《古兰经》经文被造物主移除(naskh)的观点,引起了极大的争议。 大多数前现代穆斯林学者对于《古兰经》最初包含一条经文,即“高贵的男女,若他们犯了通奸罪,务必将他们两人石刑处死”的观点并无异议,但他们认为造物主下令移除了该经文,同时保留了其律法效力。 著名的沙斐仪派/艾什尔里派圣训学家阿布·伯克尔·拜哈基(458/1066年卒)表示,他不知道在“经文被完全移除(naskh al-tilāwa)而其律法效力保留”的可能性上存在任何分歧;阿布·伯克尔·拜哈基,《大圣训集》(al-Sunan al-kubrā),穆罕默德·阿卜杜勒·卡迪尔·阿塔编,共11卷 (贝鲁特:知识出版社,1999年),第8卷第367页。 然而,20世纪一位领先的传统派学者阿卜杜拉·古马里(1993年卒)否认了“经文移除(naskh al-tilāwa)”的可能性。 他认为这在理性上是不可能的,并补充说,所有描述其发生的报告都是由极少数传述(āḥād)记录的,无法与《古兰经》经文的确定性相提并论。 他指出,最可靠的证据,即《布哈里圣训实录》中哈里发欧麦尔的报告,称他担心人们会放弃石刑,因为它在造物主的书中找不到,但实际上并没有包含带有该律法的所谓经文的措辞,正如伊本·哈杰尔所指出的(尽管伊本·哈杰尔并不怀疑曾有这样一条经文);阿卜杜拉·本 西迪克·古马里,《阐明经文移除之不可能性的甜美滋味》(Dhawq al-ḥalāwa bi-bayān imtināʿ naskh al-tilāwa),第2版(开罗:开罗图书馆,2006年),第12、14页;《布哈里圣训实录》:不信道者与叛教者之战篇,通奸认罪章。 大多数乌理玛(学者)不接受古马里的论点。 首先,另一段关于欧麦尔的可靠圣训中包含了他说的话,关于一条关于石刑的《古兰经》经文,即“我们诵读了它,理解了它,并记住了它”(《布哈里圣训实录》:不信道者与叛教者之战篇,孕妇通奸石刑章)。 尽管古马里没有讨论这段传述,但他拒绝承认所有提到《古兰经》经文被移除的圣训,认为其证据不足。 见伊本·哈杰尔·阿斯卡拉尼,《布哈里圣训实录注释》(Fatḥ al-Bārī),阿卜杜勒·阿齐兹·本·巴兹与穆罕默德·福阿德·阿卜杜勒·巴基编(贝鲁特:知识出版社,1997年),第12卷第168、173-74页。 另见阿尔巴尼,《真实圣训系列》,第2913段。
• 《穆斯林圣训实录》:刑罚篇,饮酒之刑章。
• 《穆斯林圣训实录》:血案与不信道者之战篇,叛教者与不信道者之战的判决章。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刑罚篇,关于不信道者之战的传述章。
• 《提尔米济圣训集》:洁净篇,关于食用肉类动物尿液的传述章。
• 库尔图比,《古兰经律例总汇》,第3卷第509-11页。
• 马利克,《穆宛塔圣训集》:刑罚篇,关于石刑的传述章;关于小偷一旦被移交给当局则不得求情的章。
• 伊本·罕百里《穆斯奈德圣训集》(迈马尼耶版),第4卷第133页(圣训内容为:“谁留下了财产,归其继承人;谁留下了债务或负担,归我,我是无监护人者的监护人,我为其偿还,并继承其财产;舅舅是无继承人者的继承人,为其偿还并继承其财产”);第4卷第131页(此传述增加了“我为其承担血金”);第6卷第47页。
• 沙斐仪,《母书》(Kitāb al-Umm)(贝鲁特:知识出版社,1393/1973年),第6卷第21页;另见穆瓦法格·丁·伊本·库达麦,《穆尼》(al-Mughnī),阿卜杜拉·图尔基与阿卜杜勒·法塔赫·胡勒夫编,共12卷 (开罗:胡吉尔出版社,1986年),第9卷第476页,第10卷第9、22页;穆罕默德·萨拉赫西,《大部头》(al-Mabsūṭ),共30卷 合订为15册。 (贝鲁特:知识出版社,[1978年]),第10卷第219页;布胡提,《繁茂园》,第461页;艾哈迈德·库杜里,《简明法典》(The Mukhtaṣar),塔希尔·马哈茂德·基亚尼译 (伦敦:塔哈出版社,2010年),第530-31页。
• 这是基于一段圣训,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笔已为三类人抬起(不再记录其行为):睡觉的人直到醒来,患病者(指精神失常)直到康复,以及儿童直到成年”,以及先知穆罕默德 ﷺ 对一个承认通奸的人的提问:“你知道什么是通奸吗?” 以及哈里发欧麦尔的实践,他裁定:“除非是知情者,否则没有刑罚(lā ḥadd illā ʿalā man ʿalimahu)”;《艾布·达伍德圣训集》:刑罚篇,关于疯子偷窃或触犯刑罚章;《艾布·达伍德圣训集》:刑罚篇,关于玛伊兹·本·马利克石刑章;拜哈基,《大圣训集》,第8卷第415页。 另见库杜里,《简明法典》,第544页。
• 这段圣训可以在《提尔米济圣训集》(赔偿篇,关于报复的传述章)中找到,阿布·胡莱拉也传述了一个类似的版本(《伊本·马哲圣训集》:刑罚篇,关于掩盖信士过失及通过疑点推迟刑罚的传述章)(根据所有人的观点,此传述为弱圣训)。 像提尔米济和拜哈基这样的学者认为,将此归于阿伊莎而非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传述更为可靠;拜哈基,《大圣训集》,第8卷第413页。 关于其他圣门弟子发表类似言论的记录,见拜哈基,《大圣训集》,第8卷第413-15页。 根据伊本·哈贾尔(Ibn Ḥajar)的说法,最可靠的版本是欧麦尔(Umar)所言:“因疑点而在执行哈德(hudud)刑罚上犯错,对我而言,比因疑点而执行这些刑罚更可取。” 参见沙姆斯·丁·萨哈维(Shams al-Dīn al-Sakhāwī)著,《美善目标》(al-Maqāṣid al-ḥasana),穆罕默德·奥斯曼·基什特(Muḥammad ʿUthmān al-Khisht)编辑(贝鲁特:阿拉伯图书出版社,2004年),第42页。
• 参见因蒂萨尔·拉布(Intisar Rabb)著,“作为实质性解释准则的伊斯兰法律格言:疑点下的哈德(Ḥudūd)规避”,《伊斯兰法律与社会》第17卷(2010年):63-125页。
• 《古兰经》24:2、4,且《古兰经》在2:15节中再次重申了需要四名见证人的要求。
• 《布哈里圣训实录》:不信者与叛教者之战篇,疯癫男女不应受石刑章,伊玛目是否应向认罪者询问“你是否触摸或暗示过”章;《穆斯林圣训实录》:哈德刑罚篇,通奸的哈德刑罚章,承认通奸者章。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哈德刑罚篇,玛伊兹·本·马利克(Māʿiz b. Mālik)石刑章, 关于犹太男女石刑章。
• 伊本·阿米尔·萨纳尼(Ibn al-Amīr al-Ṣanʿānī)著,《和平之路》(Subul al-salām),穆罕默德·阿卜杜勒·拉赫曼·马拉什利(Muḥammad ʿAbd al-Raḥmān al-Marʿashlī)编辑。 第3版,共4卷。 (贝鲁特:阿拉伯遗产复兴出版社,2005年),第4卷,第9页。
• 阿卜杜勒·瓦哈卜·沙拉尼(ʿAbd al-Wahhāb al-Shaʿrānī)著,《大平衡》(al-Mīzān al-kubrā),共2卷。 合订为1册(开罗:扎赫兰图书馆 [出版日期不详])。 1862年开罗版(卡斯蒂利亚图书馆出版)之重印本,第2卷,第145页。
• 苏莱曼·布贾伊米(Sulaymān al-Bujayramī)著,《布贾伊米对〈明哈杰〉的注释》(Ḥāshiyat al-Bujayrimī ʿalā al-Minhāj)(开罗:穆罕默德·沙欣印刷厂,1380/1960年),第345页;穆拉·阿里·卡里(Mullā ʿAlī al-Qāri’)著,《阿布·哈尼法圣训集注释》(Sharḥ Musnad Abī Ḥanīfa),哈利勒·穆希丁·米斯(Khalīl Muḥyī al-Dīn al-Mīs)编辑(贝鲁特:阿拉伯图书出版社,出版日期不详),第487页;穆希丁·纳瓦维(Muḥyī al-Dīn al-Nawawī)著,《总集》(al-Majmū ʿ),穆罕默德·纳吉布·穆提(Muḥammad Najīb al-Muṭīʿī)编辑(吉达:指导图书馆,出版日期不详),第5卷,第211页。
• 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著,“卖淫、伊斯兰法律与奥斯曼社会”,《经济与社会史杂志》第55卷(2012年):第125页。
• 《布哈里圣训实录》:哈德刑罚篇,关于安拉至高者之言“行窃的男女……”章。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哈德刑罚篇,关于在哈德刑罚中进行暗示(诱导)章;《奈萨仪圣训集》:断手刑罚篇,关于暗示窃贼章。
• 穆拉·胡兹雷夫(Mullā Hüzrev)著,《法官之珍珠:对〈法理之光〉的注释》(Durar al-ḥukkām sharḥ ghurar al-aḥkām),共2卷。 (伊斯坦布尔:法齐拉特出版社,出版日期不详。阿米里亚版重印,出版日期不详),第2卷,第82页。
• 布胡提(Al-Buhūtī)著,《园地》(Rawḍ),第469页;《艾布·达伍德圣训集》:哈德刑罚篇,关于从隐蔽处窃取者章。
• 《提尔米济圣训集》:哈德刑罚篇,关于背信者、扒窃者与抢劫者之规定章。
• 鲁道夫·彼得斯(Rudolph Peters)著,《伊斯兰法律中的犯罪与惩罚》(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54页。 18世纪末,英国人在印度执行盗窃惩罚时也观察到了同样的情况。 参见约尔格·菲什(Jörg Fisch)著,《廉价的生命与昂贵的肢体:英国对孟加拉刑法的改造 1769-1817》(威斯巴登:弗朗茨·施泰纳出版社,1983年),第76页。
• 萨纳尼(Al-Ṣanʿānī)著,《和平之路》,第4卷,第41页;布胡提(Al-Buhūtī)著,《园地》,第467页。
• 拜哈基(Al-Bayhaqī)著,《大圣训集》(Sunan al-kubrā),第8卷,第549页。
• 布胡提(Al-Buhūtī)著,《园地》,第467页。
• 库尔图比(Al-Qurṭubī)著,《古兰经判例总集》(Jāmiʿ li-aḥkām al-Qur’ān),第3卷,第515页。
• 哈提卜·希尔比尼(Al-Khaṭīb al-Shirbīnī)著,《需求者的满足》(Mughnī al-muḥtāj),第4卷,第176页;沙拉尼(Al-Shaʿrānī)著,《大平衡》,第2卷,第225页。
• 沙拉尼(Al-Shaʿrānī)著,《大平衡》,第2卷,第227页。
• 《布哈里圣训实录》:不信者与叛教者之战篇,关于承认哈德刑罚罪行章……;《穆斯林圣训实录》:忏悔篇,关于安拉至高者之言“善行必消除恶行”章。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礼仪篇,关于禁止窥探章。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礼仪篇,关于禁止窥探章。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哈德刑罚篇,关于在哈德刑罚未上报至苏丹(统治者)前可予以宽恕章。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刑罚之书,关于在征战中偷窃者是否应受刑罚的章节。
• 若执行刑罚可能无效,则不应执行;阿布·伯克尔·卡萨尼,《工艺之奇》(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2003年),9:248。
• 亚历山大·拉塞尔,《阿勒颇自然史》,共2卷。 (伦敦:无出版商,1794年),1:331。
• 爱德华·莱恩,《现代埃及人的风俗与习惯》(纽约:Cosimo出版社,2005年),112。
• 法里巴·扎里内巴夫-沙赫尔,“十八世纪伊斯坦布尔公众视野下的女性”,302–304;安妮-玛丽·库萨克,《残酷与异常:美国的惩罚文化》(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2009年),22。
• 阿卜杜勒·卡迪尔·巴达乌尼,《史记选》,译者。 W.H. 洛(德里:文艺复兴出版社,1986年),3:146。
• 例如,参见苏尤蒂抱怨开罗一家妓院仍在营业;苏尤蒂,《谈论安拉的恩典》,编辑:伊丽莎白·萨坦(开罗:现代阿拉伯印刷厂,1972年),175。
• 这位学者的名字是萨阿德·安拉·巴尼·以色列;巴达乌尼,《史记选》,3:88。 关于禁止刺探(tajassus)这一点,参见《艾布·达伍德圣训集》:礼仪之书,关于禁止刺探的章节。 该案法官是阿里·本。 穆罕默德·扎鲁瓦利(卒于公元1319年);穆罕默德·本。 贾法尔·卡塔尼,《非斯埋葬的学者与义人的慰藉与谈话》,编辑:阿卜杜拉·卡米尔·卡塔尼等,共3卷。 (卡萨布兰卡:文化出版社,2004年),3:180。
• 伊本·白图泰,《伊本·白图泰游记》,编辑:H.A.R. 吉布,共3卷。 (新德里:Munshiram Manoharlal出版社,2004年),2:219。
• 阿尔·巴达乌尼,《史记选》,3:12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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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伊朗,针对盗窃的断肢刑极少执行,且在伊玛目派什叶派教法中,仅切除指尖而非整个手掌。 石刑并未执行;哈桑·礼萨伊(Hassan Rezaei),“伊朗”,载于《[牛津]伊斯兰与法律百科全书》。 牛津伊斯兰研究在线。 2016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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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里·朱马(ʿAlī Jumʿa),《解答心中的疑惑》(al-Bayān li-mā yashghalu al-adhhān)(开罗:穆卡塔姆出版社,2005年),71-2页;参见2013年对优素福·卡拉达维(Yūsuf al-Qaraḍāwī)的采访及其文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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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努特·维科尔(Knut Vikør),《在造物主与苏丹之间:伊斯兰法史》(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05年),266页。
• 弗兰克·沃格尔(Frank Vogel),《伊斯兰法与法律体系》(莱顿:布里尔出版社,2000年),246-47页;维科尔,266页。 收起阅读 »
原文出处:https://yaqeeninstitute.org/read/paper/stoning-and-hand-cutting-understanding-the-hudud-and-the-shariah-in-islam
原文标题:Stoning and Hand Cutting—Understanding the Hudud and the Shariah in Islam
作者:Dr. Jonathan Brown
作者简介:乔纳森·布朗博士:乔纳森是乔治城大学伊斯兰文明系教授兼系主任。他担任《牛津伊斯兰与法律百科全书》主编,并著有多部书籍,其中包括《误读穆罕默德:解读先知穆罕默德 ﷺ 遗产的挑战与抉择》。
石刑与断手如何理解?伊斯兰法、固定刑与沙里亚的真实目的(下篇)
穆斯林今天应该如何理解“侯杜德”(Hudud)?
今天,“侯杜德”主要是在它们缺席法律舞台的情况下才具有相关性。 当它们出现时,往往伴随着巨大的争议。 除了尼日利亚、苏丹、伊朗和沙特阿拉伯等少数国家外,大多数穆斯林国家的刑法已被修改后的英国或欧洲法律所取代。
穆斯林如何理解“侯杜德”的缺席? 我们能为它辩护吗?或者更进一步说,我们能为不呼吁恢复它们而辩护吗? 穆斯林学者在处理这些深刻的问题时采取了多种途径。 在20世纪中期,一些人认为“侯杜德”被废弃是因为殖民时期的西方压力,如果恢复,“侯杜德”将有助于塑造更守法、更和谐的社会。 这些学者认为,一旦重新确立,这些惩罚本身将极少被真正执行。 另一些人最近则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恢复“侯杜德”是不合适的,因为我们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使得系统性地消除所有疑点(shubuhāt)变得不可能。 人们普遍认为这种情况是殖民主义和西方价值观全球化的结果。 但一些学者认为,这种情况在过去近一千年里一直如此。 因此,“侯杜德”的执行极其罕见。
从更深层次的细节来看,关于“侯杜德”目前不具强制性的一个伊斯兰教法论点是,就像一个人试图在缺失的肢体上进行小净一样,“裁决的适用对象”已经消失了。 根据这一论点,无论穆斯林国家废弃“侯杜德”的动机是什么,它们的缺席使得它们在有人决定恢复之前变得无关紧要。 另一个由叙利亚法学家谢赫·穆斯塔法·扎尔卡(卒于1999年)提出的论点是,我们当前的时代是毛里塔尼亚学者阿卜杜拉·本·拜亚(Abdallah Bin Bayyah)所称的“危机与必要时期”(ḍarūra)。 由于在伊斯兰法律中“必要性使被禁止的事物变得合法”,处于外国统治或其他限制下的穆斯林国家被允许在某些方面做出变通,而这些变通在其他情况下是不被允许的。
阿卜杜拉·本·拜亚提出了一个有趣的论点,他基于先知穆罕默德 ﷺ 禁止对在战役中偷窃的穆斯林士兵实施断手刑罚的事实。 相反,先知穆罕默德 ﷺ 对他们处以鞭刑,或者推迟了惩罚,直到对完整战斗力的需求过去之后。 本·拜亚写道,虽然穆斯林并非真的身处敌国,但他们处于“一个焦虑之地”,许多穆斯林对“侯杜德”严厉的身体惩罚感到不安。 这仿佛伊斯兰家园在文化上已被征服,穆斯林开始对他们自己的启示传统产生排斥感。
最重要的一点是,穆斯林学者们已经确认,穆斯林必须相信沙里亚法是理想的法律,且hudud(限制性刑罚)在理论上是有效的。 hudud的实际执行由统治者或国家酌情决定,并非成为穆斯林的必要条件。
我们能避开这场争议吗?
如今,在媒体上,几乎没有比hudud更能引发对伊斯兰文明程度质疑的话题了。 也很少有话题能像它这样,被人们有意或无意地用来影射伊斯兰的蒙昧过去与西方开明现状之间的文明冲突。 当文莱苏丹在2014年宣布该国将分阶段实施包括hudud在内的沙里亚刑法时,国际社会对这种“回归黑暗时代”的做法发出了一片抗议声。 几乎没有哪个议题像hudud这样具有政治色彩。
事实上,hudud是争议与不满的完美风暴。 对于20世纪的西方而言,由于其对肉体刑罚的恐惧、以监狱为中心的刑事司法体系,以及在性问题上日益增长的社会宽容度,hudud被视为野蛮的化身。 而在饱受殖民主义和西方规范全球化冲击的穆斯林世界,对许多人来说,hudud已重新成为一种对伊斯兰纯正性承诺的象征。 对于世界各地的许多伊斯兰运动而言,恢复hudud的理念既是象征,也是实质,代表了人们对回归纯正过去和拥有独立未来的渴望。
平心而论,将hudud作为真正、神圣秩序的象征,并非现代人的杜撰。 马穆鲁克苏丹阿勒-古里(al-Ghūrī)希望与石刑惩罚通奸者联系在一起,这并不罕见。 随便翻阅任何一部中世纪伊斯兰文明的编年史,都能看到对那些因“维护安拉的限制”而受到赞誉的统治者或王朝的记载。 但正如我们所见,hudud实际上不过是服从于安拉法律这一理念的象征而已。
很难判断今天那些执行hudud刑罚的国家,是否代表了前现代伊斯兰法律实践的延续。 沙特阿拉伯执行hudud的频率可能比历史上穆斯林社会的频率要高。 但它们仍然非常罕见。 在1981年至1992年间,沙特阿拉伯执行了四次石刑,并因盗窃罪实施了四十五次截肢刑。 在这一年的样本(1982-83年)中,4925起盗窃定罪中,只有两只手被砍掉。 其余罪犯均受到taʿzīr(酌情刑罚)的惩处。 在同一时期,659起hudud级别的性犯罪定罪中,没有人被处以石刑。 许多死刑判决是政治惩罚的结果,而非hudud。在尼日利亚北部各州,虽然都采用了基于沙里亚的法典,但也只发生过少数几起因盗窃而进行的截肢刑。 至少有两起因通奸被判死刑的案例,但到目前为止,所有案件都因发现模糊之处而释放了罪犯。
就像呼吁回归某种想象中的20世纪50年代乌托邦的美国保守派一样,现代穆斯林国家声称通过hudud复兴的纯正过去,大多也是想象出来的。 这种构想旨在抵御现代社会中许多人所感受到的身份和自主权的丧失。 因此,今天那些积极执行hudud的国家,要么通过抵制西方帝国秩序(如伊朗)来定义自己,要么声称体现了伊斯兰的纯正性(如沙特阿拉伯),要么处于西方文化和军事强加与本土身份认同的强大传统之间尖锐的文化、宗教和政治断层线上(如尼日利亚、巴基斯坦、阿富汗),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所以今天,如果不谈论那些消耗性的政治紧张局势以及关于身份和自主权的冲突,几乎不可能讨论hudud。 2005年,瑞士穆斯林学者兼知识分子塔里克·拉马丹(Tariq Ramadan)呼吁在穆斯林世界暂停执行肉体刑罚、石刑和死刑。 他随后遭到了两方面的猛烈抨击:一方是西方的伊斯兰批评者,他们认为他的呼吁力度不够;另一方是一些更保守的穆斯林乌理玛,他们认为这违背了造物主的命令。
我们能否想象这样一种平行现实:一个复杂、多元的穆斯林国家在经历工业化、中央集权化和城市化的剧烈进程时,依然完整地保留了沙里亚法律制度? 奥斯曼帝国实际上提供了一个相当接近的例子。 它经历了显著的工业化和城市化。 尽管到19世纪中叶,奥斯曼人确实感受到了欧洲大国的政治和文化压力,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他们还是避开了西方殖民主义最糟糕的影响。
1858年的《奥斯曼刑法典》是一件迷人的文物,它代表了一种现代化的、毫无疑问具有沙里亚合法性的刑法。 该法典是奥斯曼国家针对新技术和新挑战,对其整个行政体系进行改革的一部分。 1858年法典通过以强迫劳动(kürek)、监禁、罚款和流放取代现有的刑罚(如杖刑)来改革刑罚制度(它也保留了对某些罪行的死刑)。 该法典几乎逐字逐句地从1832年的《法国刑法典》中汲取了所有内容。
然而,该法典的伊斯兰合法性并未受到质疑。 它以“奉至仁至慈的造物主之名”开头,并得到了奥斯曼宗教机构的批准,该机构直到帝国终结前一直保持着极度保守。 1858年法典从未提及hudud,但这并不是因为它废除了它们。 相反,这是因为整部法典明确将自身限制在改革taʿzīr级别的刑罚上。 由于hudud在法律应用中并未产生实际影响,因此取代taʿzīr领域等同于彻底重组了奥斯曼的全部刑法。 通过不废除hudud而是让它们处于事实上的搁置状态,1858年法典避免了对伊斯兰合法性这一重大象征的冲击。 它引入的刑罚是由法国人设定的,但它们与奥斯曼法官之前使用的刑罚一样“伊斯兰”,因为taʿzīr属于酌情权范畴,并未在《古兰经》和圣训中明确规定。 此外,1858年法典的第一段承诺不违反沙里亚下个人的任何权利,甚至在杀人案件中保留了人们选择Qiṣāṣ(同态复仇)程序的权利。
让我们假设奥斯曼帝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没有战败,并且一直延续到今天,在进行轻微修改的情况下维持其1858年《刑法典》(无论如何它一直存续到1923年)。 我们还会听到像今天关于沙特阿拉伯执行死刑或文莱恢复hudud那样的争议吗? 可能没那么大影响,因为哈杜德(hudud)刑罚会继续作为一种象征存在,而在法律中并无实际作用。
然而,毫无疑问,仍会有一些抗议声音。 正如国际特赦组织对文莱的声明所表达的反对意见,沙里亚法之所以存在争议,是因为它对“本不应被视为犯罪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惩罚。 归根结底,许多现代人对沙里亚法整体以及对哈杜德刑罚的反对,并非针对具体的惩罚措施。 他们反对的是许多穆斯林坚持认为,像通奸这类行为首先就应该被定为犯罪。 或许他们甚至反对那种认为这些行为在道德上就该被谴责的立场。
值得思考的是,人类社会公认危害最严重的罪行——谋杀和强奸——并不在公认的哈杜德罪行之列。 或许从对受害者或社会造成的伤害程度来看,哈杜德罪行未必是最严重的罪行。 通奸和达到哈杜德级别的盗窃,几乎在定义上就是私下进行的犯罪,醉酒行为也可能如此。 这些行为除了造物主之外,无人可见。 或许这些严苛的法律——造物主的仁慈使其几乎无法被执行——之所以存在,主要是为了提醒人们,那些他们通常能逃脱惩罚的罪行是多么严重。
附录:阿尔-苏布基(al-Subki)关于盗窃罪断肢刑的要求
这是一份由塔基丁·阿里·本(Taqī al-Dīn ʿAlī b.)颁布的法特瓦(教法判例)。 阿卜杜勒-卡菲·阿尔-苏布基(d. 756/1356)是来自大马士革名门望族的资深沙斐仪派学者和法官:
伊玛目兼谢赫(愿造物主怜悯他)说:各方一致认为,对于实施了盗窃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哈杜德(Hadd)刑罚是必须执行的:
- [物品]是从通常被视为安全的地方(ḥirz)拿走的 - 它不是作为战利品(mughannam)获得的 - 也不是从公共国库中拿走的 - 且是由他亲手拿走的 - 而非通过某种工具或机械(āla) - 独自一人 - 仅凭个人 - 在他神志清醒时 - 且已成年 - 且是穆斯林 - 且是自由人 - 不在禁地(Haram) - 在麦加 - 且不在战争之地(Abode of War) - 且他不是那种被允许随时进入该处的人 - 且他偷窃的对象不是他的妻子 - 也不是母系亲属 - 如果是女性,也不是偷窃她丈夫的财物 - 在他没有醉酒时 - 且不是因饥饿所迫 - 或在胁迫下 - 且他偷窃的是某种有主的财产 - 且对穆斯林而言是允许买卖的 - 且他从一个没有非法占有该财物的人那里偷走 - 且所偷物品价值达到十迪拉姆 - 纯银 - 按麦加重量计算 - 且不是肉类 - 或任何屠宰的动物 - 也不是任何可食用的东西 - 或可饮用的 - 或某种家禽 - 或猎物 - 或狗 - 或猫 - 或动物粪便 - 或排泄物(ʿadhira) - 或泥土 - 或红赭石(maghara) - 或砷(zirnīkh) - 或鹅卵石 - 或石头 - 或玻璃 - 或煤炭 - 或木柴 - 或芦苇(qaṣab) - 或木材 - 或水果 - 或驴 - 或放牧的牲畜 - 或《古兰经》抄本 - 或连根拔起的植物(min badā’ihi) - 或围墙花园里的农产品 - 或树木 - 或自由人 - 或奴隶 - 如果他们能说话且神志清醒 - 且他之前没有对他犯下任何罪行 - 在他将其从不允许进入的地方移走之前 - 从其安全存放处 - 亲手拿走 - 且有证人 - 对上述所有情况 - 由两名证人 - 即男性 - 根据我们已经在证词章节中介绍的[要求和程序] - 且他们没有分歧 - 或撤回证词 - 且小偷没有声称他是所偷物品的合法所有者 - 且他的左手健全 - 且他的脚健全 - 且身体部位没有缺失 - 且被偷窃者没有将他偷走的东西作为礼物送给他 - 且他在偷窃后没有成为所偷物品的所有者 - 且小偷没有将偷来的物品归还给被偷窃者 - 且小偷没有主张权利 - 且被偷窃者没有欠小偷一笔等于所偷物品价值的债务 - 且被偷窃者在场[法庭] - 且他提出了对被盗财产的索赔 - 并要求执行断肢刑 - 在小偷悔改之前 - 且盗窃案的证人在场 - 且自盗窃发生以来未满一个月。引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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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著名的短语并未出现在美国宪法中,而是从英国法律中引入美国法律的,大约在1800年左右。 它最早于18世纪80年代在英国正式提出,尽管实际上在1770年的波士顿,未来的总统约翰·亚当斯和罗伯特·佩恩在为涉及波士顿惨案的英国士兵辩护时就已经使用了它;参见James Q. Witman,《合理怀疑的起源》(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2008年),187, 19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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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哈里圣训实录》:圣战与远征之书,马与驴的命名章节;《穆斯林圣训实录》:信仰之书,关于以信仰会见安拉者的章节……;天课之书,关于拒绝缴纳天课者的罪行章节。
• 《布哈里圣训实录》:不信道者与叛教者的战争之书,关于酌情惩罚(taʿzīr)和教化的程度章节。
• Jonathan Brown,“酌情惩罚(Taʿzīr)”,《牛津伊斯兰与法律百科全书》(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即将出版)。
• 这个最低限度的清单由哈乃斐学派持有(注:对于哈乃斐学派,武装抢劫(ḥirāba)被包含在盗窃(sariqa)的标题下)。 所有其他学派也认为公开叛教(ridda)和鸡奸属于哈杜德罪行。 在马立克学派中,暗杀或为窃取他人钱财而谋杀(ghīla)被视为一种处以死刑的哈杜德罪行。 参见 Wahba al-Zuḥaylī,《伊斯兰法百科全书》(Mawsūʿat al-fiqh al-islāmī),共14卷。 (大马士革:Dār al-Fikr,2010年),5:714-15;Ṣāliḥ ʿAbd al-Salām Al-Ābī,《伊本·阿比·扎伊德·凯拉瓦尼书信注释》(al-Thamar al-dānī fī taqrīb al-maʿānī Ḥāshiyat Risālat Ibn Abī Zayd al-Qayrawānī)。 第2版(开罗:Muṣṭafā al-Bābī al-Ḥalabī,1944年),423, 432, 435。
• 关于诬告(qadhf)存在一些分歧,一些学者认为这仅是对人类权利的侵犯;Manṣūr b. 尤努斯·布胡提(Yūnus al-Buhūtī),《繁茂园》(al-Rawḍ al-murbiʿ),巴希尔·穆罕默德·乌云(Bashīr Muḥammad ‘Uyūn)编(大马士革:明证出版社,1999年),第466页;哈萨夫(al-Khaṣṣāf),《法官礼仪》(Adab al-Qāḍī),第217、333页;穆罕默德·本 艾哈迈德·库尔图比(Aḥmad al-Qurṭubī),《古兰经律例总汇》(al-Jāmiʿ li-aḥkām al-Qur’ān),穆罕默德·易卜拉欣·希夫纳维(Muḥammad Ibrāhīm al-Ḥifnāwī)与马哈茂德·哈米德·奥斯曼(Maḥmūd Ḥāmid ‘Uthmān)编,共20卷 合订为10册(开罗:圣训出版社,1994年),第6卷第476页(关于第24:4节经文)。
• 《布哈里圣训实录》:不信道者与叛教者之战篇,通奸认罪章;《穆斯林圣训实录》:刑罚篇,通奸之刑章,自认通奸者章。
• 关于通奸的石刑惩罚,长期以来存在有效的共识,甚至连穆尔太齐赖派(Muʿtazila)也接受了这一点(尽管哈瓦利吉派不接受)。 1973年,著名的埃及学者兼法学家穆罕默德·阿布·扎赫拉(1974年卒)在利比亚的一次会议上表示,他严重怀疑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执行过石刑的传述的可靠性,认为这是一种过于残酷的惩罚(这由在场的两位学者穆斯塔法·扎尔卡和优素福·卡拉达维报告,见穆罕默德·阿布·扎赫拉,《法塔瓦》,穆罕默德·奥斯曼·巴希尔编(大马士革:笔之出版社,2006年),第673页。 有一种现代理论认为石刑属于“酌情惩罚”(taʿzīr),因此是酌情决定的,因为先知穆罕默德 ﷺ 曾说造物主为未婚处女通奸者提供了“出路”(《古兰经》4:15),即《古兰经》中提到的100鞭刑,随后先知穆罕默德 ﷺ 又作为酌情惩罚增加了一年的流放;已婚通奸者的惩罚与之类似,即《古兰经》中的100鞭刑,再加上先知穆罕默德 ﷺ 所增加的石刑,属于酌情惩罚。 贾瑟尔·奥达(Jasser Auda)博士在他的著作《废止论批判》(Naqd naẓariyyat al-naskh)中论证说,石刑是伊斯兰教初期实行的犹太律法,后来被《光明章》(Surat al-Nūr)所废止。 见贾瑟尔·奥达,《废止论批判》(阿拉伯研究网络,2013年)。 在现代,关于是否存在一条关于石刑的《古兰经》经文被造物主移除(naskh)的观点,引起了极大的争议。 大多数前现代穆斯林学者对于《古兰经》最初包含一条经文,即“高贵的男女,若他们犯了通奸罪,务必将他们两人石刑处死”的观点并无异议,但他们认为造物主下令移除了该经文,同时保留了其律法效力。 著名的沙斐仪派/艾什尔里派圣训学家阿布·伯克尔·拜哈基(458/1066年卒)表示,他不知道在“经文被完全移除(naskh al-tilāwa)而其律法效力保留”的可能性上存在任何分歧;阿布·伯克尔·拜哈基,《大圣训集》(al-Sunan al-kubrā),穆罕默德·阿卜杜勒·卡迪尔·阿塔编,共11卷 (贝鲁特:知识出版社,1999年),第8卷第367页。 然而,20世纪一位领先的传统派学者阿卜杜拉·古马里(1993年卒)否认了“经文移除(naskh al-tilāwa)”的可能性。 他认为这在理性上是不可能的,并补充说,所有描述其发生的报告都是由极少数传述(āḥād)记录的,无法与《古兰经》经文的确定性相提并论。 他指出,最可靠的证据,即《布哈里圣训实录》中哈里发欧麦尔的报告,称他担心人们会放弃石刑,因为它在造物主的书中找不到,但实际上并没有包含带有该律法的所谓经文的措辞,正如伊本·哈杰尔所指出的(尽管伊本·哈杰尔并不怀疑曾有这样一条经文);阿卜杜拉·本 西迪克·古马里,《阐明经文移除之不可能性的甜美滋味》(Dhawq al-ḥalāwa bi-bayān imtināʿ naskh al-tilāwa),第2版(开罗:开罗图书馆,2006年),第12、14页;《布哈里圣训实录》:不信道者与叛教者之战篇,通奸认罪章。 大多数乌理玛(学者)不接受古马里的论点。 首先,另一段关于欧麦尔的可靠圣训中包含了他说的话,关于一条关于石刑的《古兰经》经文,即“我们诵读了它,理解了它,并记住了它”(《布哈里圣训实录》:不信道者与叛教者之战篇,孕妇通奸石刑章)。 尽管古马里没有讨论这段传述,但他拒绝承认所有提到《古兰经》经文被移除的圣训,认为其证据不足。 见伊本·哈杰尔·阿斯卡拉尼,《布哈里圣训实录注释》(Fatḥ al-Bārī),阿卜杜勒·阿齐兹·本·巴兹与穆罕默德·福阿德·阿卜杜勒·巴基编(贝鲁特:知识出版社,1997年),第12卷第168、173-74页。 另见阿尔巴尼,《真实圣训系列》,第2913段。
• 《穆斯林圣训实录》:刑罚篇,饮酒之刑章。
• 《穆斯林圣训实录》:血案与不信道者之战篇,叛教者与不信道者之战的判决章。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刑罚篇,关于不信道者之战的传述章。
• 《提尔米济圣训集》:洁净篇,关于食用肉类动物尿液的传述章。
• 库尔图比,《古兰经律例总汇》,第3卷第509-11页。
• 马利克,《穆宛塔圣训集》:刑罚篇,关于石刑的传述章;关于小偷一旦被移交给当局则不得求情的章。
• 伊本·罕百里《穆斯奈德圣训集》(迈马尼耶版),第4卷第133页(圣训内容为:“谁留下了财产,归其继承人;谁留下了债务或负担,归我,我是无监护人者的监护人,我为其偿还,并继承其财产;舅舅是无继承人者的继承人,为其偿还并继承其财产”);第4卷第131页(此传述增加了“我为其承担血金”);第6卷第47页。
• 沙斐仪,《母书》(Kitāb al-Umm)(贝鲁特:知识出版社,1393/1973年),第6卷第21页;另见穆瓦法格·丁·伊本·库达麦,《穆尼》(al-Mughnī),阿卜杜拉·图尔基与阿卜杜勒·法塔赫·胡勒夫编,共12卷 (开罗:胡吉尔出版社,1986年),第9卷第476页,第10卷第9、22页;穆罕默德·萨拉赫西,《大部头》(al-Mabsūṭ),共30卷 合订为15册。 (贝鲁特:知识出版社,[1978年]),第10卷第219页;布胡提,《繁茂园》,第461页;艾哈迈德·库杜里,《简明法典》(The Mukhtaṣar),塔希尔·马哈茂德·基亚尼译 (伦敦:塔哈出版社,2010年),第530-31页。
• 这是基于一段圣训,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笔已为三类人抬起(不再记录其行为):睡觉的人直到醒来,患病者(指精神失常)直到康复,以及儿童直到成年”,以及先知穆罕默德 ﷺ 对一个承认通奸的人的提问:“你知道什么是通奸吗?” 以及哈里发欧麦尔的实践,他裁定:“除非是知情者,否则没有刑罚(lā ḥadd illā ʿalā man ʿalimahu)”;《艾布·达伍德圣训集》:刑罚篇,关于疯子偷窃或触犯刑罚章;《艾布·达伍德圣训集》:刑罚篇,关于玛伊兹·本·马利克石刑章;拜哈基,《大圣训集》,第8卷第415页。 另见库杜里,《简明法典》,第544页。
• 这段圣训可以在《提尔米济圣训集》(赔偿篇,关于报复的传述章)中找到,阿布·胡莱拉也传述了一个类似的版本(《伊本·马哲圣训集》:刑罚篇,关于掩盖信士过失及通过疑点推迟刑罚的传述章)(根据所有人的观点,此传述为弱圣训)。 像提尔米济和拜哈基这样的学者认为,将此归于阿伊莎而非先知穆罕默德 ﷺ 的传述更为可靠;拜哈基,《大圣训集》,第8卷第413页。 关于其他圣门弟子发表类似言论的记录,见拜哈基,《大圣训集》,第8卷第413-15页。 根据伊本·哈贾尔(Ibn Ḥajar)的说法,最可靠的版本是欧麦尔(Umar)所言:“因疑点而在执行哈德(hudud)刑罚上犯错,对我而言,比因疑点而执行这些刑罚更可取。” 参见沙姆斯·丁·萨哈维(Shams al-Dīn al-Sakhāwī)著,《美善目标》(al-Maqāṣid al-ḥasana),穆罕默德·奥斯曼·基什特(Muḥammad ʿUthmān al-Khisht)编辑(贝鲁特:阿拉伯图书出版社,2004年),第42页。
• 参见因蒂萨尔·拉布(Intisar Rabb)著,“作为实质性解释准则的伊斯兰法律格言:疑点下的哈德(Ḥudūd)规避”,《伊斯兰法律与社会》第17卷(2010年):63-125页。
• 《古兰经》24:2、4,且《古兰经》在2:15节中再次重申了需要四名见证人的要求。
• 《布哈里圣训实录》:不信者与叛教者之战篇,疯癫男女不应受石刑章,伊玛目是否应向认罪者询问“你是否触摸或暗示过”章;《穆斯林圣训实录》:哈德刑罚篇,通奸的哈德刑罚章,承认通奸者章。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哈德刑罚篇,玛伊兹·本·马利克(Māʿiz b. Mālik)石刑章, 关于犹太男女石刑章。
• 伊本·阿米尔·萨纳尼(Ibn al-Amīr al-Ṣanʿānī)著,《和平之路》(Subul al-salām),穆罕默德·阿卜杜勒·拉赫曼·马拉什利(Muḥammad ʿAbd al-Raḥmān al-Marʿashlī)编辑。 第3版,共4卷。 (贝鲁特:阿拉伯遗产复兴出版社,2005年),第4卷,第9页。
• 阿卜杜勒·瓦哈卜·沙拉尼(ʿAbd al-Wahhāb al-Shaʿrānī)著,《大平衡》(al-Mīzān al-kubrā),共2卷。 合订为1册(开罗:扎赫兰图书馆 [出版日期不详])。 1862年开罗版(卡斯蒂利亚图书馆出版)之重印本,第2卷,第145页。
• 苏莱曼·布贾伊米(Sulaymān al-Bujayramī)著,《布贾伊米对〈明哈杰〉的注释》(Ḥāshiyat al-Bujayrimī ʿalā al-Minhāj)(开罗:穆罕默德·沙欣印刷厂,1380/1960年),第345页;穆拉·阿里·卡里(Mullā ʿAlī al-Qāri’)著,《阿布·哈尼法圣训集注释》(Sharḥ Musnad Abī Ḥanīfa),哈利勒·穆希丁·米斯(Khalīl Muḥyī al-Dīn al-Mīs)编辑(贝鲁特:阿拉伯图书出版社,出版日期不详),第487页;穆希丁·纳瓦维(Muḥyī al-Dīn al-Nawawī)著,《总集》(al-Majmū ʿ),穆罕默德·纳吉布·穆提(Muḥammad Najīb al-Muṭīʿī)编辑(吉达:指导图书馆,出版日期不详),第5卷,第211页。
• 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著,“卖淫、伊斯兰法律与奥斯曼社会”,《经济与社会史杂志》第55卷(2012年):第125页。
• 《布哈里圣训实录》:哈德刑罚篇,关于安拉至高者之言“行窃的男女……”章。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哈德刑罚篇,关于在哈德刑罚中进行暗示(诱导)章;《奈萨仪圣训集》:断手刑罚篇,关于暗示窃贼章。
• 穆拉·胡兹雷夫(Mullā Hüzrev)著,《法官之珍珠:对〈法理之光〉的注释》(Durar al-ḥukkām sharḥ ghurar al-aḥkām),共2卷。 (伊斯坦布尔:法齐拉特出版社,出版日期不详。阿米里亚版重印,出版日期不详),第2卷,第82页。
• 布胡提(Al-Buhūtī)著,《园地》(Rawḍ),第469页;《艾布·达伍德圣训集》:哈德刑罚篇,关于从隐蔽处窃取者章。
• 《提尔米济圣训集》:哈德刑罚篇,关于背信者、扒窃者与抢劫者之规定章。
• 鲁道夫·彼得斯(Rudolph Peters)著,《伊斯兰法律中的犯罪与惩罚》(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54页。 18世纪末,英国人在印度执行盗窃惩罚时也观察到了同样的情况。 参见约尔格·菲什(Jörg Fisch)著,《廉价的生命与昂贵的肢体:英国对孟加拉刑法的改造 1769-1817》(威斯巴登:弗朗茨·施泰纳出版社,1983年),第76页。
• 萨纳尼(Al-Ṣanʿānī)著,《和平之路》,第4卷,第41页;布胡提(Al-Buhūtī)著,《园地》,第467页。
• 拜哈基(Al-Bayhaqī)著,《大圣训集》(Sunan al-kubrā),第8卷,第549页。
• 布胡提(Al-Buhūtī)著,《园地》,第467页。
• 库尔图比(Al-Qurṭubī)著,《古兰经判例总集》(Jāmiʿ li-aḥkām al-Qur’ān),第3卷,第515页。
• 哈提卜·希尔比尼(Al-Khaṭīb al-Shirbīnī)著,《需求者的满足》(Mughnī al-muḥtāj),第4卷,第176页;沙拉尼(Al-Shaʿrānī)著,《大平衡》,第2卷,第225页。
• 沙拉尼(Al-Shaʿrānī)著,《大平衡》,第2卷,第227页。
• 《布哈里圣训实录》:不信者与叛教者之战篇,关于承认哈德刑罚罪行章……;《穆斯林圣训实录》:忏悔篇,关于安拉至高者之言“善行必消除恶行”章。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礼仪篇,关于禁止窥探章。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礼仪篇,关于禁止窥探章。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哈德刑罚篇,关于在哈德刑罚未上报至苏丹(统治者)前可予以宽恕章。
•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刑罚之书,关于在征战中偷窃者是否应受刑罚的章节。
• 若执行刑罚可能无效,则不应执行;阿布·伯克尔·卡萨尼,《工艺之奇》(贝鲁特:科学书籍出版社,2003年),9:248。
• 亚历山大·拉塞尔,《阿勒颇自然史》,共2卷。 (伦敦:无出版商,1794年),1:331。
• 爱德华·莱恩,《现代埃及人的风俗与习惯》(纽约:Cosimo出版社,2005年),112。
• 法里巴·扎里内巴夫-沙赫尔,“十八世纪伊斯坦布尔公众视野下的女性”,302–304;安妮-玛丽·库萨克,《残酷与异常:美国的惩罚文化》(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2009年),22。
• 阿卜杜勒·卡迪尔·巴达乌尼,《史记选》,译者。 W.H. 洛(德里:文艺复兴出版社,1986年),3:146。
• 例如,参见苏尤蒂抱怨开罗一家妓院仍在营业;苏尤蒂,《谈论安拉的恩典》,编辑:伊丽莎白·萨坦(开罗:现代阿拉伯印刷厂,1972年),175。
• 这位学者的名字是萨阿德·安拉·巴尼·以色列;巴达乌尼,《史记选》,3:88。 关于禁止刺探(tajassus)这一点,参见《艾布·达伍德圣训集》:礼仪之书,关于禁止刺探的章节。 该案法官是阿里·本。 穆罕默德·扎鲁瓦利(卒于公元1319年);穆罕默德·本。 贾法尔·卡塔尼,《非斯埋葬的学者与义人的慰藉与谈话》,编辑:阿卜杜拉·卡米尔·卡塔尼等,共3卷。 (卡萨布兰卡:文化出版社,2004年),3:180。
• 伊本·白图泰,《伊本·白图泰游记》,编辑:H.A.R. 吉布,共3卷。 (新德里:Munshiram Manoharlal出版社,2004年),2:219。
• 阿尔·巴达乌尼,《史记选》,3:129-130。
• 穆罕默德·本。 艾哈迈德·伊本·伊亚斯,《时代事件之花》,编辑:穆罕默德·穆斯塔法(开罗:埃及图书总局,1984年),4:340-45;纳吉姆·丁·加齐,《十世纪杰出人物传》,编辑:吉布拉伊尔·贾布尔,共3卷。 (贝鲁特:新视野出版社,1979年),1:102-5, 295。
• 加齐,《十世纪杰出人物传》,1:103。
• 哈萨夫,《法官礼仪》,349。
• 穆罕默德·本。 阿里·肖卡尼,“关于与苏丹交往之裁决的论述”,收录于《伊玛目穆罕默德·本·伊斯梅尔·阿米尔·萨纳尼七篇论文集》,编辑:穆罕默德·萨吉尔·穆卡提里。 (贝鲁特:伊本·哈兹姆出版社,2004年),452-3。
• 安德鲁·里斯,《城市:世界史》(伦敦:牛津大学出版社,2015年),49。
• G·爱德华·怀特,《美国法律史:极简介绍》(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14年),74。
• 《布哈里圣训实录》:判决之书,关于法官对有罪者判处死刑的章节……。
• 劳伦斯·M·弗里德曼,《美国法律史》,第2版(纽约:西蒙与舒斯特出版社,1985年),577。
• 瓦埃勒·哈拉克,《沙里亚》(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2009年),163。
• 我这个等式引自尼尔·卡特亚尔(Neal Katyal)教授于2015年9月11日在乔治城大学法学院讲授的刑法课程讲义。
• E. P. 汤普森(P. Thompson),《辉格党人与猎人:〈黑法〉的起源》(纽约:万神殿图书公司,1975年),270–77页。
• 库萨克(Cusac),《残酷与异常》(Cruel and Unusual),28-29页。
• J.S. 科克本(Cockburn),《英国巡回审判史 1558-1714》(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72年),128-133页。
• J.J. 托拜厄斯(Tobias),《十九世纪的犯罪与工业社会》(纽约:肖肯图书公司,1967年),249-50页。
• 诺瓦尔·莫里斯(Norval Morris)与大卫·J·罗斯曼(David J. Rothman)编,《牛津监狱史》(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年),vii页。
• 约翰·兰拜恩(John Langbein),“重罪监禁刑罚的历史起源”,《法律研究杂志》第5卷,第1期(1976年):36页。
• 库萨克(Cusac),《残酷与异常》(Cruel and Unusual),21页。
• 约翰·兰拜恩(John Langbein),“重罪监禁刑罚的历史起源”,51页。
• 库萨克(Cusac),《残酷与异常》(Cruel and Unusual),36, 41-44页。
• 库萨克(Cusac),《残酷与异常》(Cruel and Unusual),53-56页。
• 拉迪卡·辛哈(Radhika Singha),《法律的专制:早期殖民地印度的犯罪与正义》(德里: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年),3, 9, 24, 52, 54-55页。
• 彼得·莫斯科斯(Peter Moskos),《为鞭刑辩护》(纽约:基础图书公司,2011年),50页。
• 莫斯科斯(Moskos),《为鞭刑辩护》(In Defense of Flogging),52, 56页。
• 库萨克(Cusac),《残酷与异常》(Cruel and Unusual),13页。
• 莫斯科斯(Moskos),《为鞭刑辩护》(In Defense of Flogging),74页。
• 贡纳·J·魏曼(Gunnar J. Weimann),“尼日利亚”,载于《[牛津]伊斯兰与法律百科全书》。 牛津伊斯兰研究在线。 2016年12月5日。 。
• 苏丹自1991年起实施了“侯杜德”(Hudud)刑罚。 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对酗酒者进行鞭刑;奥拉夫·A· 孔根(Köndgen),“苏丹”,载于《[牛津]伊斯兰与法律百科全书》。 牛津伊斯兰研究在线。 2016年12月5日。 。
• 在伊朗,针对盗窃的断肢刑极少执行,且在伊玛目派什叶派教法中,仅切除指尖而非整个手掌。 石刑并未执行;哈桑·礼萨伊(Hassan Rezaei),“伊朗”,载于《[牛津]伊斯兰与法律百科全书》。 牛津伊斯兰研究在线。 2016年12月5日。 。
• 阿卜杜勒·哈利姆·马哈茂德(ʿAbd al-Ḥalīm Maḥmūd),《教法判例集》(Fatāwā),2卷。 (开罗:舒鲁克出版社,2002年),2:434;马哈茂德·沙尔图特(Maḥmūd Shaltūt),《伊斯兰:信仰与教法》(al-Islām ʿaqīda wa sharīʿa),第14版(开罗:舒鲁克出版社,1987年),302-4页。
• 阿里·朱马(ʿAlī Jumʿa),《解答心中的疑惑》(al-Bayān li-mā yashghalu al-adhhān)(开罗:穆卡塔姆出版社,2005年),71-2页;参见2013年对优素福·卡拉达维(Yūsuf al-Qaraḍāwī)的采访及其文字记录。
• 穆斯塔法·艾哈迈德·扎尔卡(Muṣṭafā Aḥmad al-Zarqā),《伊斯兰法学总论》(al-Madkhal al-fiqhī al-ʿāmm),第3版,2卷,(大马士革:卡拉姆出版社,1433/2012年),1:283-4页。 87页。 《艾布·达伍德圣训集》:侯杜德篇,关于在征战中盗窃是否应受断肢刑的章节。
• 阿卜杜拉·本·巴亚(ʿAbdallāh Bin Bayyah),《关于现实法学根基的参考指南》(Tanbīh al-marājiʿ ʿalā ta’ṣīl fiqh al-wāqi ʿ)(阿联酋:穆斯林社会促进和平论坛,2014年),83-5页。
• 沙尔图特,《教法判例集》,45页;朱马,《解答心中的疑惑》,71页;本·巴亚,《参考指南》,83-4页。
• 克努特·维科尔(Knut Vikør),《在造物主与苏丹之间:伊斯兰法史》(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05年),266页。
• 弗兰克·沃格尔(Frank Vogel),《伊斯兰法与法律体系》(莱顿:布里尔出版社,2000年),246-47页;维科尔,266页。 收起阅读 »


